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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醫患糾紛報告(匯總19篇)篇一
2.頁邊距:上下為25mm,左右為28mm。
二、論文題目1.論文標題為黑體小二加粗居中;。
2.副標題為黑體三號居右。
6.摘要在目錄之前。
3.目錄內容顯示到三級標題(包含“參考文獻”)。
6.表格字體為仿宋_gb2312小四,標題為仿宋_gb2312小四加粗居中。
5.英文參考文獻為宋體,行間距為固定值28磅。
七、補充說明1.調研報告(論文)的封面統一使用校團委提供的模板;2.調研報告(論文)的序言部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調研背景、研究范圍、調查內容、研究方法和步驟等;3.調研問卷、訪談提綱等材料可附于調研報告中,但篇幅不得超過調研報告(論文)全文的20%;4.鼓勵查閱、引用相關參考文獻,但篇幅不得超過調研報告(論文)全文的20%;5.調研報告(論文)裝訂時須將《陜西科技大學—學年大學生寒假社會實踐活動調研報告(論文)評分表》置于封面后的第一頁。
撰寫實踐報告的準備與主要步驟。
實踐報告的寫作過程應包括以下步驟:收集資料,擬訂報告提綱,起草,修改、定稿等。各個步驟具體做法如下:
1.收集資料。
資料是撰寫實踐報告的基礎。收集資料的途徑主要有:通過實地調查、社會實踐或實習等渠道獲得;從校內外圖書館、資料室已有的資料中查找。
2.擬訂報告提綱。
擬訂報告提綱是作者動筆行文前的必要準備。根據報告主題的需要擬訂該文結構框架和體系。我們在起草報告提綱后,可請指導教師審閱修改。
3.起草。
報告提綱確定后,可以動手撰寫實踐報告的初稿。在起草時應盡量做到“綱舉目張、順理成章、詳略得當、井然有序”。
4.修改、定稿。
報告初稿寫之后,需要改正草稿中的缺點或錯誤,因此應反復推敲修改后,才能定稿。
精選醫患糾紛報告(匯總19篇)篇二
7月11起,若水團隊組織開展以“醫患糾紛現狀與調解方法調研”為主題的暑期社會時間,對南京、蘇州等地的中醫院進行實地調查研究活動。不畏暑日,不畏奔波,若水團隊走訪了南京、蘇州、淮安、連云港等多家醫院,用一片赤子之心去發現問題根源,去尋找解決問題的關鍵所在;用科學的數據收集方法,去實地調研,去跟蹤調查,去走訪調解委員會(部門),去尋找答案。
xx年7月20日,若水團隊主要是在仙林中心醫院、江蘇省中醫院鼓樓醫調委進行調查,主要對象是醫生對于醫鬧態度的調查、患者對于醫鬧態度的調查以及醫調委在醫患矛盾中起到的調解作用。
本次調查,醫護人員方面的問卷進行患者和醫生的問卷調查活動。
本次調查,醫護人員方面的問卷我們主要是在醫護人員休息的時候進行問卷填寫,這樣不會給醫護人員帶來工作上的干擾。抽樣方法采取滾雪球模式,并且與網絡調查同時進行,由一位醫護人員帶給另外的醫護人員填寫,循環往復,這種方法能夠大大減少我們的調查難度與節約了我們的調查時間。
—跟蹤調查。
—調查小結。
經過簡單調查,發現兒科、腎科、眼科等科室排隊的平均時間超過一個小時,并且若有患者來的晚,該患者將可能排不上號。而且在取藥的時候,患者喜歡就近的樓層進行取藥或者說是不愿意爬樓進行取藥,不同樓層的中藥取藥房之間的排隊取藥所花時間不同,在排隊上的耗時一樓的患者與二三樓的患者相比,時間遠遠超過平均取藥時間。
在排隊時候,有的科室離茶水間比較遠,一些年紀較大的患者走路不是特別方便,在這個時候,導醫臺邊上能有簡單提供茶水的地方顯得極其重要。
兩隊成員匯合后,我們對問卷和面談內容進行數據整理和數據分析,把表現出的問題匯總。而后,我們帶著問題去調解委(部門),交流關于諸多問題,了解他們的宗旨和解決辦法。
相信通過這樣的實踐,我們可以更加清晰的看見問題的根本,而不是去聽信那些被輿論夸大的事件。對于善意的受害人,不僅要通過調解,并且要提供有效的法律援助,為共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添磚加瓦!
同時關于醫院就診,我們通過調查提出兩點建議:
1.完善各個醫院之間相互聯系,患者健康狀況和用藥情況的詳細數據。
通過互聯網,讓每個給患者看病的醫生都可以了解到,患者現在和之前的狀況,可以更精確的做出診斷,避免誤診。并且白紙黑字記錄在案的用藥病史,可以為醫生提供參考,也可以為糾紛提供證據,真正做到讓醫生細心,患者放心。
2.在社區里設立一個掛號的機器,方便年老患者掛號。
3.在社區里公告處明確醫院班車的時間,給患者提供便捷。
1、在現今社會,招聘會上的大字報都總寫著“有經驗者優先”,可還在校園里面的我們這班學子社會經驗又會擁有多少呢?為了拓展自身的知識面,擴大與社會的接觸面,增加個人在社會競爭中的經驗,鍛煉和提高自己的能力,以便在以后畢業后能真正真正走入社會,能夠適應國內外的經濟形勢的變化,并且能夠在生活和工作中很好地處理各方面的問題,我走進了當地醫院,開始了我這個假期的社會實踐。
2、酷暑擋不住探尋的腳步,酷暑擋不住解決問題的熱情。
3、酷暑擋不住探尋的腳步,酷暑擋不住解決問題的熱情。
4、在現今社會,招聘會上的大字報都總寫著“有經驗者優先”,可還在校園里面的我們這班學子社會經驗又會擁有多少呢?為了拓展自身的知識面,擴大與社會的接觸面,增加個人在社會競爭中的經驗,鍛煉和提高自己的能力,以便在以后畢業后能真正真正走入社會,能夠適應國內外的經濟形勢的變化,并且能夠在生活和工作中很好地處理各方面的問題,我走進了當地醫院,開始了我這個假期的社會實踐。
1、短期的社會實踐,一晃而過,在這其中,讓我從中領悟到了很多的東西,而這些東西都將會讓我終生受用。新的學期開始了,新一輪對醫學知識的吸收和總結也拉開序幕,我會投入百分之百的努力,爭取早日成為一名優秀的醫務工作者。
2、在社區里公告處明確醫院班車的時間,給患者提供便捷。
3、在社區里公告處明確醫院班車的時間,給患者提供便捷。
4、短期的社會實踐,一晃而過,在這其中,讓我從中領悟到了很多的東西,而這些東西都將會讓我終生受用。新的學期開始了,新一輪對醫學知識的吸收和總結也拉開序幕,我會投入百分之百的努力,爭取早日成為一名優秀的醫務工作者。
精選醫患糾紛報告(匯總19篇)篇三
時光飛逝,今年的暑假又即將結束了。下來跟大家分享下我今年暑期參加社會實踐的真實感受吧!炎炎夏日列日當頭。正是因為有這樣的環境,正激起了我要在暑假參加社會實踐的決心。我要看看我能否在惡劣的環境中有能力依靠自己的又手和大腦維持自己的生存,同時,也想通過親身體驗社會實踐讓自己更進一步了解社會,在實踐中增長見識,鍛煉自己的才干,培養自己的韌性,更為重要的是檢驗一下自己所學的東西能否被社會所用,自己的能力能否被社會所承認。想通過社會實踐,找出自己的不足和差距所在。“沒有實踐,就沒有發言權”,只有親身經歷過才會有那種超乎平常的感覺。今年自己的暑假和去年有所不同。其實學校要求我們參加社會實踐,無非是想讓我們提前接觸社會,了解社會,這樣才不會在真正走上社會的時候找不到生活的重心,于是我才決定今年要真正的去接觸社會,品嘗社會的酸甜苦辣。
在我的打工生活中,我也明白了許多:在日常的工作中上級欺壓、責備下級是不可避免的,
雖然事實如此,但這也給我上了寶貴的一課。它讓我明白到別人批評你或是你聽取他人的意見時,一定要心平氣和,只有這樣才能表示你在誠心聽他說話。雖然被批評是很難受的,而且要明確表示你是真心在接受他們的批評。因為這樣才能在失敗中吸取教訓,為以后的成功鋪路。我們要學會從那里跌倒就從哪里爬起來,這才是我所應該做的。
我也從工作中學習到了人際交往和待人處事的技巧。在人與人的交往中,我能看到自身的價值。人往往是很執著的。可是如果你只問耕耘不問收獲,那么你一定會交得到很多朋友。對待朋友,切不可斤斤計較,不可強求對方付出與你對等的真情,要知道給予比獲得更令人開心。不論做是事情,都必須有主動性和積極性,對成功要有信心,要學會和周圍的人溝通思想、關心別人、支持別人。打工的日子,有喜有憂,有歡樂,也有苦累,也許這就是打工生活的全部吧。我不知道多少打工的人有過這種感覺,但總的來說,這次的.打工生活是我人生中邁向社會的重要一步,是值得回憶的。現在想來,二十四天的打工生活,我收獲還是蠻大的。我所學到的生活的道理是我在學校里無法體會的,這也算是我的一分財富吧。現今人才市場上大學生已不是什么“搶手貨”,而在每個用人單位的招聘條件中,幾乎都有工作經驗。
所以,大學生不僅僅要有理論知識,工作經驗的積累對將來找工作也同樣重要。事情很簡單,同等學歷去應聘一份工作,公司當然更看重個人的相關工作經驗。就業環境的不容樂觀,競爭形式的日趨激烈,面對憂慮和壓力,于是就有了像我一樣的在校大學生選擇了暑期打工。暑期雖然只有短短的1個月但是在這段時間里,我們卻可以體會一下工作的辛苦,鍛煉一下意志品質,同時積累一些社會經驗和工作經驗。這些經驗是一個大學生所擁有的“無形資產”,真正到了關鍵時刻,它們的作用就會顯現出來。
精選醫患糾紛報告(匯總19篇)篇四
社會實踐只是一種磨練的進程。對結果,我們應當有這樣的胸懷:不以成敗論英雄,不一定非要用成功來作為自己的目標和要求。人生需要設計,但是這類設計不是平空出來的,是需要本錢的,失敗就是一種本錢,有了本錢的投進,就預示著的人生的收獲行將開始。
小草用綠色證明自己,鳥兒用歌聲證明自己,我們要用行動證明自己。打一份工,為以后的成功奠基吧!
不經風雨,怎見彩虹,沒有人能輕輕松松成功。
兩耳不聞窗外事,一心只讀圣賢書只是古代讀書人的美好意愿,它已不符合現代大學生的尋求,如今的大學生身在校園,心兒卻更加開闊,他們希看自己盡量早地接觸社會,更早地融進豐富多彩的生活。時下,打工的大學生一族正逐步壯大成了一個部落,成為校園里一道亮麗的風景。明顯,大學生打工已成為一種勢不可擋的社會潮流,大學生的價值取向在這股潮流中正靜靜發生著改變。
對大學生打工,一直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很多人的看法不盡相同。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人生模式,我們有理由走自己選擇的人生路,只要掌控住自己,把握好學習與打工的分寸,肯定能把大學這個人生階段過得豐富多彩。
打工的途徑或情勢多種多樣,只要是對社會有益,對自己積累人生經歷有益,還能夠有少許收進,就能夠絕不猶豫的參與其中。
固然在實踐中我只是負責比較簡單的部份,但能把自己在學校學到的知識真正應用出來也使我頗感興奮!在學校上課時都是老師在教授,學生聽講,理論占主體,而我對知識也能把握,本以為到了企業能夠應付得來,但是在企業里并沒有想象的那末輕易,平時在學校數字錯了改一改就能夠交上往,但在工廠里,數字盡對不可以錯,由于質量是企業第一生命,質量不行,企業生產就會跟不上,而效力也會隨之降落,企業就會在競爭的浪潮中失敗。
因此,每個環節都不能出錯。這類要求是我們在課堂上學不到的。在學校里可能只需會解一道題,算出一個程式就能夠了,但這里更需要的是與實際相結合,沒有實際,只是紙上談兵是不可能在社會立足的,所以一定要特別謹慎謹慎,而且一旦出錯其實不是像學校里一樣老師打個紅叉,然后改過來就行了,在工廠里出錯是要負責任的,這關乎工廠的利益存亡。
總之,這個冷假的社會實踐是豐富而又成心義,一些心得和體會讓人感到興奮,但卻決不單單用興奮就可以描寫的,由于這是一種實實在在收獲,是對有經驗者優先的感悟。
在我的打工生活中,我也明白了很多:在平常的工作中上級欺壓、責備下級是不可避免的。固然事實如此,但這也給我上了寶貴的一課。它讓我明白到他人批評你或是你聽取他人的意見時,一定要心平氣和,只有這樣才能表示你在誠心聽他說話。固然被批評是很難受的,而且要明確表示你是真心在接受他們的批評。由于這樣才能在失敗中吸取教訓,為以后的成功展路。我們要學會從那里跌倒就從哪里爬起來,這才是我所應當做的。
我也從工作中學習到了人際交往和待人處事的技能。在人與人的交往中,我能看到本身的價值。人常常是很執著的。可是假如你只問耕耘不問收獲,那末你一定會交得到很多朋友。對待朋友,切不可瑣屑較量,不可強求對方付出與你對等的真情,要知道給予比取得更使人開心。不論做是事情,都必須有主動性和積極性,對成功要有信心,要學會和四周的人溝通思想、關心他人、支持他人。
打工的日子,有喜有憂,有歡樂,也有苦累,或許這就是打工生活的全部吧。我不知道多少打工的人有過這類感覺,但總的來講,這次的打工生活是我人生中邁向社會的重要一步,是值得回憶的。現在想來,二十四天的打工生活,我收獲還是蠻大的。我所學到的生活的道理是我在學校里沒法體會的,這也算是我的一分財富吧。
當今,在人才市場上大學生已不是甚么搶手貨,而在每一個用人單位的招聘條件中,幾近都要求有工作經驗。所以,大學生不單單要有理論知識,工作經驗的積累對將來找工作也一樣重要。事情很簡單,同等學歷往應聘一份工作,公司固然更看重個人的相干工作經驗。
就業環境的不容樂觀,競爭情勢的日益劇烈,面對憂愁和壓力,因而就有了像我一樣的在校大學生選擇了冷期打工。冷假固然只有短短的一個月,但是在這段時間里,我們卻可以體會一下工作的辛勞,鍛煉一下意志品質,同時積累一些社會經驗和工作經驗。這些經驗是一個大學生所具有的無形資產,真正到了關鍵時刻,它們的作用就會顯現出來。
大學生除學習書本知識,還需要參加社會實踐。由于很多的大學生都蘇醒得知道兩耳不聞窗外事,一心只讀圣賢書的人不是現代社會需要的人才。大學生要在社會實踐中培養獨立思考、獨立工作和獨立解決題目能力。通過參加一些實踐性活動鞏固所學的理論,增長一些書本上學不到的知識和技能。由于知識要轉化成真實的能力要依托實踐的經驗和鍛煉。面對日趨嚴重的就業情勢和日新月異的社會,我覺得大學生應當轉變觀念,不要簡單地把暑期打工作為掙錢或是積累社會經驗的手段,更重要的是借機培養自己的創業和社會實踐能力。
現在的招聘單位愈來愈看重大學生的實踐和動手能力和與他人的交際能力。作為一位大學生,只要是自己所能承受的,就應當掌控所有的機會,正確衡量自己,充分發揮所長,以便進進社會后可以盡快走上軌道。
除工作中我學到很多很多在學習中沒法學到的知識和經驗外,在我看來,我收獲最大的是,我變得很開朗很自信。之前在人群里,我膽小得幾近寧愿縮在角落里,希看沒人能留意到我。而這一次,在我們的小組會議里,我變得很自信,我勇于在大家眼前表達我的看法,勇于向組長提出建議。更有甚者,在每次活動中,我都積極參加,表現相當積極。組員竟然不相信我之前會是一個相當內向的人。我覺得,這次社會服務活動給我最多的是,讓我自己有了很大的改變,而且這個改變,是我之前都一直想要的。
在這次冷期的工作中,我曉得了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重要性,獲益很多,這對我今后的生活和學習都有很大程度上的啟發。這次的打工是一個開始,也是一個出發點,我相信這個出發點將會促使我逐漸走向社會,漸漸走向成熟。
這次的實踐的確給予了我很多。今后,我將繼續保持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高尚的思想覺悟,進一步完善和充實自己,爭取在以后的學習中更好的完善自己,在以后的實踐中更好的應用往自己的只是,做一個合格的大學生,將來做一位對社會有用的人。
社會實踐是一種磨練的進程,同時也是步進社會的奠基石。
精選醫患糾紛報告(匯總19篇)篇五
申訴人張某,女,xxx年9月19日生,漢族,某市人,住某市人民大道。
代理人某某,系張某之子,電話xxxxxxxxxxxx。
被訴人某市人民醫院。
法定代表人:某某,院長。
訴求事項:
1、對患者張某積極采取有效治療;。
2、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3、依法賠償損失。
事實及理由:
申訴人患有抑郁癥。xxx年9月16日中午,申請人因故而自服農藥敵敵畏、安定。當日下午1:30許送某市人民醫院急救室,隨即轉icu病房。入院診斷為:1、重度經口急性敵敵畏、安定中毒;2、抑郁癥。經洗胃、靜注藥物等搶救,申訴人于當晚即可與醫生和家屬進行正常的語言交流。次日下午6時許,某主任決定將申訴人轉同院的消化科。家屬曾提出疑問:能不能轉?某主任肯定的答復:可以轉。隨后,申訴人被轉至消化科。近一小時,申請人心里難愛,臉發紫,呼吸心跳驟停。消化科的年輕醫生自感經驗不足,聯系重癥室的醫生,而重癥室的醫生15分鐘后才上5樓參與搶救,雖經心肺復蘇搶救,保住了申訴人的生命,但申訴人從此呈睜眼昏迷狀。為了求得有效治療,申訴人于xxx年9月30日轉某市中心醫院治療。因治療效果不佳,生活起居不便,親屬于xxx年11月5日暫將申請人接回家中。某市中心醫院的出院診斷為:“1、缺氧性腦遷延性昏迷;2、氣管切開術后。囑積極預防并發癥,繼續康復治療。親屬按醫囑請康復科醫生在家給申訴人理療。
xxx年11月5日,法醫司法鑒定所對申訴人的傷殘等級等事項進行了評定,并出具了法醫鑒定意見書,鑒定意見為:申訴人構成人體損傷一級傷殘;需完全性護理依賴和一定醫療依賴維持其生命生存。申訴人現呈持續性昏迷狀態,生活完全依賴有經驗的護工,進食靠鼻管導流,對年逾八旬的父親不能盡孝、丈夫和子女在精神上受到極大的打擊。一個幸福的家庭因此而失去歡樂。
申訴人的近親屬認為,申訴人的損害后果系某市人民醫院的過錯行為所致。院方的主要過錯:1、使用安定類藥物不當,靜注藥物(芬太尼和力月西)用量過大;2、輸注速度過快,轉科后無醫護人員和心電監護;3、對藥物的副作用預計不足;4、轉科未經會診輕率決定轉科,延誤搶救;5、違反有關診療規范。
綜上所述,某市人民醫院的醫師在執業活動中違反技術操作規范,給申訴人造成極為嚴重的損害后果,依照《執業醫師法》第37條之規定,相關責任人應受到相應的處分;依照《侵權責任法》第54條、第55條和57條之規定,某市人民醫院應承擔賠償責任。為了保護患者的合法權益,構建和諧社會,特向你處提出申訴,請依法及時妥處。
此致
某市人民醫院。
申訴人:張某。
代理人:
xxxx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精選醫患糾紛報告(匯總19篇)篇六
20xx年輕輕地走了,回首2011年的工作,有碩果累累的喜悅,有工作的艱辛,也有遇到困難和挫折時惆悵,時光過得飛快,不知不覺中,充滿希望的20xx年就伴隨著新年伊始的鐘聲已結束。現將個人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在政治思想方面:能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守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嚴謹求實,服從安排,團結同志,學風正派,工作責任心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修養,關心體貼病人,深受病家信賴。
在醫療工作方面:主要精力用于門診看病,堅持每周一三四五全天,二上午六下午(除非上課外),周二下午多數時間帶研究生做門診眼科手術。全年共看眼病患者9012人次(加上周六周日上午絡驛不絕找上家門來的)接診超過萬人次,收治住院210例,做到了盡心盡職,自我感覺問心無愧,患者及家屬都比較滿意。門診量和收治住院病人均居全院眼科第一。
在教學工作方面:給2006級七年中醫臨床1、2班,主講《中醫眼科學》。指導進修醫師和實習生25名。一名碩士研究生以優異成績畢業,并順利找到了工作。一名碩士研究生已按時開題,資料收集過半。今年又新招一名碩士研究生。
在編著寫作方面:主編《眼病防治大盤點》、參編《中西醫臨床用藥手冊·眼科分冊》具有實用價值的眼科專著2部,均已出版并全國發行。另外主編、副主編、參著、眼科專著5部(待出版)已完成初稿。
在科研工作方面:有2項省、廳級科研課題工作正在進行中,為主要參與者,排名分別為第二和第三。以第一作者在省及國家級報刊雜志,發表論文4篇,第二或通訊作者在省及國家級報刊雜志,發表論文3篇;科普文章22篇。
在業務學習方面:20xx年參加省及國家級中醫、中西醫結合眼科學術會議3次,業余時間自費參加了72課時電腦培訓,通過嚴格考試,獲得“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三個模塊合格證。平時能認真鉆研業務技術,自費訂閱多種眼科專業雜志,購買大量最新的中西醫眼科專業書籍,經常去圖書館及上“知網”、“維普”、“萬方”等網站查閱搜集資料,廣泛涉獵本科國內外眼科醫療動態及進展,認真指導下級醫師工作。
在科普工作方面:在網易“眼科醫師張健的博客”發表386篇科普文章、散文/其中300篇以上為原創;748句心情。白天,在醫院出門診看病開藥方;晚上,在家更新博客,回留言,依靠默默耕耘自己的博客,熱心為患者答疑解惑,擁有了眾多的讀者和較高的知名度。近年來在“網易博客”就收獲了204430人次點擊率。其中《查眼底預知全身病》、《解除患者病痛,是醫者的快樂》等20余篇文章,被推薦到網易首頁,曾創單日點擊率36177人次,單篇文章閱讀35914人次,評論106條的優秀成績。我要衷心地感謝網易博客的管理員、編輯,是你們付出了無數默默無聞的勞動,使我們博客順利上網;我要衷心地感謝一且關注《眼科醫師張健的博客》的各位讀者和網友,你們,是我努力工作和熱愛博客的動力。
精選醫患糾紛報告(匯總19篇)篇七
本次社會實踐的題目為“大學生村官角色認同和執業現狀”,7月13日早,在老師劉靜的帶領下,西安理工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社會實踐隊工程131班及信管131,信管132班的共計11名同學,一同來到興平市,對分配在西吳鎮辦公室的大學生村官及當地村民進行了實地調查訪問與記錄。
西吳鎮位于陜西省興平市東7公里處,南臨渭水,北依莽塬,西望陳倉,緊鄰“全國承接產業轉移示范點園區—咸陽紡織工業園區,東扼秦都,鎮政府位于西寶中線南側西一村,全鎮轄19個行政村,人口3。5萬人,總面積37平方公里,耕地3。9萬畝,人均1。08畝。
我們針對的是大學生村官這一在農村扎根的特殊群體,其中優秀先進的村官有王怡同志,她所管轄的區域是北馬村,北馬村位于興平市東7公里處,全村共有6個村民小組1653人,耕地面積1335畝。該村地理位置優越,環境優美。,康惠飼料廠、新太陽裝飾工程公司、恒建塑料制管廠及康師傅方便面生產線眾多企業的落戶為集體經濟注入了強勁動力。群眾的生產生活發生了顯著的變化。在她的號召與帶領下,在眾多村官的齊心協力下,該村的經濟狀況越來越好。
然而,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難處,當談到待遇問題時,王怡不住搖頭,表示只能勉強糊口,當談及當初為什么來當村官的時候,她說:“由于自己的家庭狀況和當時就業的巨大壓力,她想先將村官這一職位作為跳板“再想辦法往好的方面發展。”村官周恒說道:“他做村官的目的是真真正正想為村民做一些好事,將這里的經濟迅速地提高起來。不約而同的是,努力完成現任的職務,通過事業編制的考試再提高自己的能力成為了幾乎所有大學生村官的奮斗目標。通過了考試就意味著進入了編制內,這樣自己的家庭才能很安穩。
王怡同志又向我們展示了她管轄范圍內的重點工作:
一、調整優化農業產業結構。在穩定糧食生產和生豬,籠養雞養殖的基礎上,大力發展設施農業,投資100多萬元,建成了百畝設施蔬菜瓜果示范園,園區年純收入70萬元以上。
二、努力服務企業發展。認真解決企業生產經營中遇到的各種困難,先后興辦了北馬養豬場、北馬鍛造廠、飛達塑料廠、飛達鑄造廠、康惠飼料廠、新太陽裝飾工程公司、恒建塑料制管廠等7戶企業,特別是2006年引進了康師傅方便面生產線的落戶,8戶企業安排本村勞動力200多人,每年為村集體上繳利潤19萬元。
三、放手發展勞務產業。村上鼓勵群眾外出換腦子,掙票子,千方百計解決好外出務工經商群眾的后顧之憂,全村長年外出務工人員達到500多人,年收入達400萬元。
四、切實加快村容村貌建設。投資34萬元,鋪設瀝青路面2。2公里;投資60萬元,新修村街道水泥路面3公里;投資40萬元,興建了村街道的.排水設施;投資27萬元,新建420平方米的“兩委會”辦公樓;投資24萬元,修建了占地2390平方米的文化廣場,安裝了健身器材,豐富了群眾的精神文化生活;投資3萬元,對村街道進行了綠化,美化了群眾的生活環境。
在調查村官現狀之前,我們認為村民與村官之間由于文化水平的差異,必然會出現一些隔閡與矛盾,事實并非如此。村官周恒便是其中的典型代表,他一位任勞任怨的好村官,深受村民的愛戴。他利用廣播、板報、走村入戶、深入田間地頭等形式在群眾中廣泛宣傳油桃管理及銷售方面的知識,為村民答疑解惑。油桃上市時節,他在中國農業信息網、興平農業信息網上成功發布油桃銷售信息,吸引來了大批果商前來訂購油桃,訂購量達630噸。2011年6月被咸陽市委授予“優秀黨員大學生村官”榮譽稱號。2011年10月被錄取為興平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周恒同志告訴我們,只有同心協力,抱著一顆真正為村民著想的心,努力做好每一件事,這樣才能將西吳鎮的”一村一品"正朝著效益化、規模化的方向良好發展。
經過這次實踐,正應證了狄更斯的那就話:“這是最美好的時代,同樣也是最糟糕的時代。”的確,我們不論是居廟堂之高,還是處江湖之遠,都應該為自己的理想而奮斗,正如王怡同志為了使自己有更好的待遇,努力學習來通過考試,周恒同志為了使村子浮富起來而奮斗終生,這些人的偉大在于堅忍不拔,在于永不放棄。
精選醫患糾紛報告(匯總19篇)篇八
第一條為有效預防和處置醫患糾紛,保護患者、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醫療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國務院《護士條例》和《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我市行政區域內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的醫患糾紛預防與處置工作。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醫患糾紛,是指醫患雙方對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的檢查、診療、護理等行為和結果及其原因、責任在認識上產生分歧而引發的爭議。
本辦法所指患方,包括患者、患者直系親屬、其他親屬和受委托的律師等人員。以患者或者患者親屬的名義到醫療機構聚眾鬧事以獲取不當利益的人員,不是患方,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第四條醫患糾紛的處置應當遵循預防為主、依法處置、屬地管理、公平公正、及時便民的原則,做到事實清楚、定性準確、責任明確、處理得當。
第五條市及各縣(市、區)應當建立醫患糾紛預防處置調解領導機構,由衛生、信訪、公安、司法、民政、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法制等部門組成,負責對本區域醫患糾紛預防處置調解工作的指揮領導、組織協調、督導檢查。
第六條醫療機構應當建立健全醫務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責任追究制度、醫療質量監控與評價制度、醫患溝通制度和安全責任制度。
醫療機構應當設立接待場所,接受患方咨詢和投訴。
第七條醫務人員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遵守衛生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操作規范;。
(五)不得出具與自己執業范圍無關或者與執業類別不相符的醫學證明文件;。
(六)對急危患者,應當采取緊急措施進行診治,不得拒絕急救處置。
第八條患者及其家屬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遵守醫療機構規章制度,維護醫療秩序;。
(二)如實向醫務人員陳述病情,配合醫務人員進行診斷、治療和護理;。
(三)按時支付醫療費用;。
(四)發生糾紛后,依法依程序向醫療機構、衛生行政部門或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以下簡稱“醫調委”)提出合理訴求,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醫務人員對發生的醫患糾紛或發現患方有擾亂醫療秩序的行為的,應當按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報告。醫療機構應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態擴大,并按規定進行調查核實、梳理保管好全部相關資料。
第十條醫療機構應當按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規定,及時報告醫患糾紛和重大醫療過失行為,不得隱瞞、緩報、謊報。
第十一條發生醫患糾紛后,醫療機構應當啟動醫患糾紛處置預案,并按下列程序處置:
(三)患者在醫療機構內死亡的,尸體應當立即移出醫療機構,特殊情況不得超過12小時。
(六)處置完畢后,向衛生行政部門提交醫患糾紛處置報告,如實反映醫患糾紛的發生經過及調查、處理情況。
第十二條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關于醫患糾紛的報告后,應當按照下列程序處置:
(一)責令醫療機構及時采取措施,防止事態擴大;。
(二)積極開展政策宣傳和教育疏導工作,引導醫患雙方依法妥善解決糾紛;。
(三)當事人申請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的,按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進行。
第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醫療機構應當立即向所在地公安機關報警:
(一)在醫療機構區域內聚眾、掛橫幅,影響正常工作秩序的;。
(二)停尸鬧喪,或聚眾占據醫療機構診療、辦公場所的;。
(三)故意損壞或竊取醫療機構財產、設備和病歷、檔案等重要資料的;。
(五)有其它嚴重影響醫療秩序的行為,經勸說無效的。
第十四條公安機關接到醫患糾紛警情后,應按規定出警,并按照下列程序處置:
(一)立即組織警力趕赴現場;。
(二)對患者及其家屬以及相關人員身份進行核查;。
(三)開展教育疏導,制止本辦法第二十九條所列行為,維護醫療秩序;。
(四)依法處置現場發生的其他違法犯罪行為。
第十五條市及各縣(市、區)應當設立醫調委,由同級司法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籌設,并對日常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組織協調。調解人員從具有較強專業知識的醫學專家、法律專家、法醫專家、保險專家、心理學家、社會學者、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組成的專家庫中抽取。選聘的調解員應當具有較高的職業操守和專業素養,且無違法違紀行為。
醫調委調解醫患糾紛不收取費用。同級人民政府應當為醫調委安排必要的辦公場所,配備辦公設施、設備,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財政狀況安排補助經費,保障其工作的正常開展。
第十六條市、縣(市、區)醫調委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調解醫患糾紛,防止醫患糾紛激化;。
(三)經調解解決的醫患糾紛,按照醫患雙方當事人要求,制作書面調解協議書;。
(四)向患者及其家屬或者醫療機構提供醫患糾紛調解咨詢和服務。
醫患糾紛調解實行醫療機構歸屬地一級調解終止制。市醫調委受理市內三區一縣(叢臺區、邯山區、復興區、邯鄲縣)的醫患糾紛,縣(市、區)醫調委受理本行政區域內的醫患糾紛。
第十七條醫患糾紛索賠金額未超過一萬元的,可以由醫療機構與患方協商解決。索賠金額超過一萬元的,應當向醫療機構所在地的醫調委申請調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醫調委調解醫患糾紛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對符合條件的醫患雙方當事人的申請,應于當日及時受理。
(二)組成調解小組。由醫調委指定一名調解員為調解主持人,根據需要指定或由雙方當事人選定兩名調解員,同時從專家庫中隨機抽取若干名中醫學、法學、保險等相關專業人員,共同組成調解小組。當事人按照相關規定,對調解人員提出回避要求的,醫調委應當予以調換。
(三)調解小組召集醫患雙方當事人到專門設置的調解場所進行調解,雙方當事人可以聘請律師參加;同時應當通知醫療責任保險承保公司參加調解。
(四)醫患雙方或醫療責任保險承保公司要求對醫療事故進行鑒定的,可以到醫調委所認可的鑒定機構進行鑒定,鑒定意見應當作為調解醫患糾紛的依據。鑒定的費用,由申請方先行墊付。經鑒定,屬于醫療事故的,鑒定費用由醫療機構支付;不屬于醫療事故的,按責任比例承擔。
(五)調解成功的,醫調委應當按照醫患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制作書面調解協議書。
第十九條在調解過程中,調解員需要查閱病歷資料,向有關專家和人員咨詢或者詢問的,相關單位和人員應當予以配合。
第二十條醫調委應當自受理調解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調解終結;特殊情況,由雙方當事人同意填寫《調解延期申請表》,經醫調委主任審批同意后,可以延長15個工作日。超過規定期限,仍未達成調解協議的,視為調解不成,終止調解。
第二十一條醫患糾紛雙方當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已經提起訴訟的,衛生行政部門或醫調委不再受理其調解申請;已經受理的,應當終止調解,并視情況移交相關資料。
第二十二條建立醫療責任保險制度。市、縣(市、區)衛生行政部門組織轄區內公立醫療機構參加醫療責任保險,鼓勵和支持其他醫療機構參加醫療責任保險。鼓勵患方參加醫療意外責任保險。醫療責任保險的投保方案、保險責任和保險費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經濟社會實際,由醫療機構和保險企業協商確定。
保險費用從業務費中列支,按規定計入醫療機構成本。醫療機構不得因參加醫療責任保險而提高現有收費標準或者變相增加患者負擔。
第二十三條醫療機構應當及時向醫療責任保險承保公司通報醫患糾紛的相關情況,保障承保公司對醫患糾紛調查核實的權利,按照醫療責任保險合同的約定提供索賠證明資料。
第二十四條經調解解決的醫患糾紛,醫患雙方當事人應當自覺遵守并履行調解協議。醫療責任保險承保公司在調解協議確定的賠償數額和保險賠償金限額內,按照醫療責任保險合同約定,對所承保的醫療機構承擔保險賠償責任。
雙方當事人和醫療責任保險承保公司認為有必要的,可以自調解協議生效之日起30日內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經人民法院確認有效的調解協議,具有司法強制執行力。
第二十五條醫療責任保險的.承保機構應當設立醫患糾紛理賠專門機構,及時參加各級醫調委組織的調解活動。賠償金額在一萬元以上的,應當參與醫患糾紛處理。
第二十六條醫患糾紛當事入協商達成和解、醫調委調解達成協議、人民法院調解或作出生效判決的,醫療機構應當及時履行賠償義務,醫療責任保險承保公司應當按照醫療責任保險合同約定及時支付賠償金。未參加醫療責任保險的醫療機構,應當按照協議或者判決履行賠償義務。
第二十七條衛生行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違反本辦法規定,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予以處理。
第二十八條醫療機構未制定有關醫患糾紛處置預案的,由衛生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二十九條患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拒不將尸體移出醫療機構,或以尸體相要挾,經勸說無效的;。
(六)非法攜帶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管制器具進入醫療機構的;。
(七)在醫療機構內故意損毀或者盜竊、搶奪公私財物的;。
(八)其他擾亂醫療機構正常秩序的行為,情節嚴重的。
第三十條公安、衛生、司法等機關工作人員在處置醫患糾紛過程中,玩忽職守,不履行法定義務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一條新聞機構或新聞記者對真相未明、調查結果尚未公布的醫患糾紛作嚴重失實報道,或在報道中煽動對立情緒,造成嚴重社會不良影響和后果的,由相關部門上報有關國家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二條駐邯部隊和武警醫療機構醫患糾紛的處置工作,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十三條本辦法自2013年12月1日起施行。
文檔為doc格式。
精選醫患糾紛報告(匯總19篇)篇九
我院醫患糾紛調解辦公室成立以來,在上級主管部門的關心、領導下,全體工作人員進一步增強工作的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高效投入醫患糾紛調解工作,充分發揮調解平等協商、互諒互讓、不傷感情、成本低、效率高的作用,確保醫患糾紛定性、定責以及調解過程的公平、公正和權威,積極化解醫患糾紛,使醫患雙方的合法權益都能得到更好的維護,維護了正常醫療秩序,為百姓創造了和諧的就醫環境,維護了社會穩定。
根據醫院各科室的推薦,組建醫學專家庫。為使醫患糾紛調解工作規范化和制度化,依照國家法律、政策和有關文件要求,借鑒外地經驗,制定涵蓋調解工作各個環節的相關制度,包括《來訪接待制度》、《來信回函制度》、《調解指南》、《當事人須知》、《調解紀律》、《調解原則》、《回避制度》、《回訪制度》等,初步形成醫患糾紛調解工作制度體系,確保各項工作有章可循。此外,醫調辦公室還實現了來訪登記、受理、調解、結案等環節的動態管理和信息化管理。
醫患糾紛調解既是我院行政工作的一項重大創新舉措,更是一項民生工程,對積極探索和研究解決新時期的醫患糾紛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我們在接待和處理醫患糾紛過程中,始終站在中間立場,靠辛勒的勞動和不懈的努力,想方設法通過法、理、情來做各方的說服工作,贏得各方認可和贊許,雖然沒有公權力,但逐漸形成了較強的公信力,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20xx年,共受理醫患糾紛2起,醫調辦公室實際組織調解2起。達成調解協議的有1起,調解成功率達50%。共索賠35000元,由于調解協議是雙方自愿達成的,確保了100%的履行率。
醫患糾紛調解辦公室的工作是一項全新工作,從目前的工作情況看,雖然是剛剛起步,但已取得了明顯的成效。我們認為,如果能讓所有的醫患糾紛都引入到醫患糾紛調辦公室來調解,而不再使醫患糾紛雙方發生直接的矛盾沖突,那我們成立這一機構的.目的就達到了。
精選醫患糾紛報告(匯總19篇)篇十
一、問題簡介:
近年來由于諸多因素出現了醫患關系緊張,醫療糾紛增加、醫療糾紛升級進而演化為醫療暴-力的現象,眾多事例有力地說明當今的醫患關系存在許多不和諧,患者就診心存疑慮,醫生行醫如履薄冰,醫患雙方誠信的缺失,使醫患矛盾更加尖銳。
二、問題討論
1.小組情況
班級:應數121
組長:郭宏宇 學號12453118
組員:蔡耀元 學號12453116
陳冬冬 學號12453117
金昊哲 學號12453119
冷天 學號12453120
討論時間:2017/5/11,2017/5/12
討論地點:w2302
出席人物:蔡耀元,陳冬冬,郭宏宇,金昊哲,冷天
討論記錄:郭宏宇
文字整理:郭宏宇
2.問題背景:
醫患糾紛產生的背景是什么?醫患糾紛似乎總是因個案而起,但實際上醫患關系的緊張是普遍存在的。而這個背景產生的原因,并不是簡單的相互信任缺失,而是醫療模式帶來的關系改變——當以藥養醫的模式還在運轉,醫生的收入與其在患者身上使用的治療和藥品相關聯時,他們是否還能夠保持足夠的道德感,人們不得而知。此時,患者對醫生必定是保持警惕的。這種警惕,有時甚至通過紅包的形式體現出來。
[2] 文字來源:醫患糾紛_百度百科http:// ,2017/5/12
3.組員討論:
金昊哲:在傳統中華文化中,醫生是一項高尚的職業,古代的百姓也一直對郎中心存敬重和感激,但是在最近的一些有關醫患雙方的新聞事件卻并不是這樣的。
蔡耀元:前不久因為一個微創手術引發的“溫嶺殺醫案”震驚全國,高度關注,親自作出批示。當然,其他的讓人聽到后吃驚的事件也是層出不窮。
郭宏宇:提到這些事件的時候,我們還是要分開看它們,辯證地看問題。醫療界確實存在所謂的庸醫。但是這些悲劇中的部分受害者還沒有徹底進入該行業,比如我們那邊的“哈醫大殺醫案”,被害的王浩還是哈爾濱醫科大學的研究生,在醫院只是參與研究和實習工作,并不是病人的醫生。他的被害完全是失去理智的病人的發泄。
陳冬冬:這件事我聽說過,其實關于醫院這個領域,本來就存在著很多問題,比如藥品和醫療器械的采購招標,醫生對待病人存在著過度醫療的現象。
郭宏宇:說到這里我想起來,前一陣子因為賄賂醫生而在全球陷入名譽丑聞漩渦的葛蘭素史克,他們的醫藥代表就是利用與一些利欲熏心的采購人員相互勾結而達到中標的目的。在中標之后,把公關經費再轉嫁到病患身上。
冷天:該被問責的人卻仍舊好好地在崗位上,真的讓人很是氣憤。
蔡耀元:這個領域的謎團過多,無法讓廣大的.消費者和病患摸清楚狀況。雙方之間的開放性不足,信息交流不充分,導致了相比龐大的醫療系統作為弱勢一方的患者積怨很深。而這若無法及時疏導和解決,定會釀成社會事件。
金昊哲:下面我們應該運用所學的知識分析一下,我們應該為解決問題發表一下意見。 冷天:很顯然,醫患雙方屬于一對矛盾統一體。
陳冬冬:說得好,繼續。
冷天: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我們國家的運營方式是“以藥養醫”,醫生是通過藥品的差價來獲取服務的收入的,醫生的業務能力被簡單的以開藥的數量作為衡量,這是存在弊端的一個方面。應當逐步改革舊的模式,以服務能力和醫生素養作為對醫生的評判標準。 郭宏宇:這對于解決過度醫療問題不失為一個好方法,但是并不能解決所有的問題。還有一部分的問題是由于醫生的不恰當治療而釀成的悲劇。撲朔迷離的“走廊醫生”蘭越峰就屬于這種情況。媒體介入報道之后眾說紛紜,有人支持蘭越峰的斗爭,也有人質疑蘭越峰就是在利用社會矛盾以期達到自己的私人目的。
金昊哲:這一類現象說到底是醫院和醫生的素質問題,醫療機構應當加強對醫務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提高醫務人員的業務素質,嚴格執行技術操作規范,以最大限度地減少醫療糾紛的產生。畢竟只是一味的增加安保數量并不會緩解日趨緊張的矛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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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醫患糾紛報告(匯總19篇)篇十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 (醫療機構)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患方)
甲乙雙方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之規定,經協商,在完全自愿的情況下達成如下協議:
一、患者基本情況:
姓名: 年齡: 性別: 籍貫: 住 址:
身份證號: 住院號:
疾病診斷:
治療結果:
二、 方共同認定的.醫療事故等級:
三、 醫療事故原因
四、 賠償數額
1、醫療費: 元;
2、誤工費: 元;
3、住院伙食補助費: 元;
4、陪護費: 元;
5、殘疾生活補助費: 元;
6、殘疾用具費: 元;
7、喪葬費: 元;
8、被撫養人生活費: 元;
9、交通費: 元;
10、住宿費: 元;
11、精神損害撫慰金: 元;
12、患者死亡參加喪葬活動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
住宿費: 元(不超過2人)
合計: 元
五、 償款給付時間:
六、 違約責任
七、 其他
1、 出院處理:
2、 如為死亡患者,尸體處理
3、 其他
八、 上述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日期: 日期:
見證人:
日期:
注:具體條款根據不同情況可以增減
甲方:醫院
乙方(患者或患者近親屬):
患者基本情況:
姓名:性別: 年齡:住址:住院號:
經過調解,醫院、患者雙方就該醫療糾紛自愿達成如下賠償協議:
一、甲乙雙方同意在不通過鑒定明確爭議的原因和責任的情況下自行協商解決。
二、甲方自愿賠償乙方:
三、甲乙雙方放棄基于該醫療糾紛的一切訴訟權利。
四、違約責任:本協議對該醫療糾紛一次性處理終結,任何一方不得反悔。
一方反悔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元。
五、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協議文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精選醫患糾紛報告(匯總19篇)篇十二
為適應現代醫學發展的需要,提高臨床醫護人員的`基本素質,結合醫療技術發展方向,加強對急診科人員的三基培訓及專業培訓,嚴格執行繼續醫學教育管理方法,有計劃安排醫(護)師進修、學習、參加學術會議,以提高學術水平。積極引進和推廣急診科服務新技術,以提高急診危重病搶救質量。
一、目的:使醫護人員牢固掌握基本知識、基礎理論和基本技能及專科理論知識,培養嚴格作風、嚴密組織和嚴謹態度的工作作風。
二、培訓內容:
(一)湖南省編寫的三基知識的醫師分冊和護理分冊;
(二)急診醫學教材;
(三)急診搶救基本技能;
(四)急診科基本操作;
(五)衛生部、廳、局及本院規定的法律、法規、制度、規范等。
三、培訓方法:
(二)組織科內臨床理論、急診搶救基本技能及基本操作訓練;
四、參加醫務部組織的病歷書寫規范、醫患溝通以及急救醫學操作培訓。
精選醫患糾紛報告(匯總19篇)篇十三
患者基本情況: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住院號:_______________。
經過調解,_______________醫院、患者雙方就該醫療糾紛自愿達成如下賠償協議:
1、甲乙雙方同意在不通過鑒定明確爭議的原因和責任的`情況下自行協商解決。
2、甲方自愿賠償乙方。
3、甲乙雙方放棄基于該醫療糾紛的一切訴訟權利。
4、違約責任:本協議對該醫療糾紛一次性處理終結,任何一方不得反悔。一方反悔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_元。
5、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協議文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
文檔為doc格式。
精選醫患糾紛報告(匯總19篇)篇十四
乙方(患者或患者近親屬):
患者基本情況:
姓名: 性別: 年齡: 住址: 住院號:
經過調解,醫院、患者雙方就該醫療糾紛自愿達成如下賠償協議:
一、甲乙雙方同意在不通過鑒定明確爭議的`原因和責任的情況下自行協商解決。
二、甲方自愿賠償乙方:xxx
三、甲乙雙方放棄基于該醫療糾紛的一切訴訟權利。
四、違約責任:本協議對該醫療糾紛一次性處理終結,任何一方不得反悔。一方反悔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
五、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協議文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精選醫患糾紛報告(匯總19篇)篇十五
乙方(患者或患者近親屬):_______________。
患者基本情況: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住院號:_______________。
經過調解,_______________醫院、患者雙方就該醫療糾紛自愿達成如下賠償協議:
1、甲乙雙方同意在不通過鑒定明確爭議的原因和責任的情況下自行協商解決。
2、甲方自愿賠償乙方。
3、甲乙雙方放棄基于該醫療糾紛的一切訴訟權利。
4、違約責任:本協議對該醫療糾紛一次性處理終結,任何一方不得反悔。一方反悔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_元。
5、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協議文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
精選醫患糾紛報告(匯總19篇)篇十六
第一條為有效預防和處置醫患糾紛,保護患者和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的合法權益,維護醫療秩序,保障醫療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醫患糾紛,是指醫患雙方因對醫療機構的醫療行為和結果及其原因、責任上產生分歧而引發的爭議。
第四條醫患糾紛的處置應當遵循預防為主、調解優先、公平公正、依法處置的原則。
第五條衛生行政部門應當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能,指導醫療機構做好醫患糾紛的預防與處置工作;司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對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工作實施指導管理,組織成立由專(兼)職人民調解員組成的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公安機關應當加強對醫療機構的治安管理,維護醫療機構的正常工作秩序;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應當依法對醫療責任保險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第六條市、縣(市)區建立醫患糾紛調解處置中心(以下簡稱醫調中心),醫調中心由同級司法行政部門管理,負責指導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等開展醫患糾紛調處工作。
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醫患糾紛不收取任何費用。
第七條新聞媒體應當遵循有關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客觀公正地報道醫患糾紛事件,正確發揮輿論引導和監督作用。
第八條醫療機構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加強自身管理,提高醫療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確保醫療安全。
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患方應當依法維護自身權益和解決醫患糾紛,維護醫療機構正常的工作秩序。
第二章預防。
第九條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規范醫療機構、醫務人員及醫療技術準入,加強對醫療機構執業行為的監督和管理,督促醫療機構建立醫患糾紛預防與處置。
工作報告。
制度。
第十條醫療機構的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內部治安保衛工作負責,并依照《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建立治安保衛組織機構及各項。
規章制度。
落實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責任制制定內部單位治安突發性事件處置預案完善治安防控體系建設。
第十一條醫療機構應當建立健全醫務人員違法違規行為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醫療質量監控和評價制度、醫患溝通制度、安全責任制度。
二級以上醫療機構應當設立醫患糾紛調解室,負責接待患方咨詢和投訴,宣傳醫療知識和相關法律法規,處理醫患糾紛。醫患糾紛調解室應當配備專(兼)職調解員、相關學科專家和醫療機構法律顧問等專業人員,主動配合醫調中心工作。有條件的醫療機構可積極協調公安機關在醫院或周邊設立警務室。
第十二條醫療機構與所在地公安機關之間應建立聯絡員和情報互通機制,醫療機構發現有重大醫患糾紛苗頭的,應及時報告所在地公安機關。
第十三條公安機關應依照有關規定,將轄區內縣級以上醫療機構提交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確定為治安保衛重點單位,指導督促醫療機構落實治安防范制度和措施,及時整改治安隱患,落實相關治安保衛工作的規定。
第十四條醫療機構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參加醫療責任保險,參保醫療機構的保險費用從業務費中列支,按規定計入醫療機構成本,不得因參加醫療責任保險而提高收費標準或者變相增加患者負擔。
第三章處置。
第十五條醫患糾紛處置工作實行屬地管理。市區范圍內省、市屬醫療機構的醫患糾紛,由市醫調中心負責處置;其他醫療機構的醫患糾紛,由所在地縣(市)區醫調中心負責處置。
第十六條醫調中心履行下列職責:
(一)指導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工作;。
(二)向醫療機構提出防范醫患糾紛的意見、建議;。
(三)向政府有關部門通報醫患糾紛和調處工作的情況。
第十七條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履行下列職責:
(一)調解醫患糾紛,防止醫患糾紛激化;。
(三)向患者及其親屬或者醫療機構提供醫患糾紛調解咨詢和服務;。
(四)對醫患雙方經調解達成的協議,應制作調解。
協議書。
;對達不成協議的,應作出終止調解決定書,并告知可通過訴訟途徑解決糾紛。
(一)醫患雙方自行協商解決;。
(二)向醫調中心申請調解;。
(三)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十九條發生醫患糾紛后,醫療機構應當按照下列程序處置:
(四)醫療機構應妥善保存調解醫患糾紛過程中的相關資料,保存時間不得少于一年;。
(五)處置完畢后,醫療機構向所屬衛生行政部門提交醫患糾紛處置報告,報告糾紛的發生經過及處置情況。
笫二十條發生醫患糾紛后,患方有權要求查閱、復印或者復制門診病歷、住院志、體溫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資料、護理記錄、醫療費用以及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病歷資料等。
第二十一條醫患雙方當事人不能確定死因或對死因有異議的,可以按《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進行尸檢。
(三)在查明事實、分清責任的基礎上,促使醫患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無法達成調解協議的,終止調解并告知醫患雙方。
索賠金額在人民幣10萬元以上的,應當經過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或司法鑒定,并根據鑒定結論進行調處。
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醫患糾紛應當自受理調解申請之日起1個月內調結。醫患雙方當事人同意延期的,可以再延期1個月。仍未達成調解協議的,視為調解不成,醫患雙方當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三條當事人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的,衛生行政部門應當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調解。
第二十四條醫患糾紛當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衛生行政部門或醫調中心不得受理其調解申請,已經受理調解申請的,應當終止調解,并通知醫患糾紛當事人,但受人民法院委托調解的除外。
第二十五條患方所在單位、當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基層群眾自治組織應當配合醫患糾紛處置工作。
第二十六條承擔醫療責任保險的保險機構應按照與醫療機構簽定的協議,依據醫調中心調解協議書達成的協議,履行賠付手續。
第二十七條公安機關接到關于醫患糾紛的治安警情后,應當按照下列程序處置:
(一)立即組織警力趕赴現場;。
(二)開展教育疏導,制止過激行為,維護醫療秩序;。
(三)依法處置現場發生的各類違法行為;。
(五)依法對違法犯罪行為開展調查取證工作;。
(六)對嚴重影響醫療機構正常醫療辦公秩序的行為,應依法采取處置措施。
第四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八條醫務人員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等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衛生行政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反衛生行政規章制度或者技術操作規范,造成嚴重后果的;。
(二)由于不負責任延誤危急患者的搶救和治療,造成嚴重后果的;。
(三)隱匿、偽造或者擅自銷毀醫學文書及有關資料的。
第二十九條患者或者其親屬,以及其他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經公安機關勸導教育無效或造成后果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占據醫療機構診療或辦公場所,尋釁滋事的;。
(四)破壞、搶奪醫療機構的設備、財產和病歷、檔案等重要資料的;。
(五)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第三十條建立醫患糾紛處置責任追究制度,在處置醫患糾紛過程中,公安、衛生、司法行政、醫調中心、醫療機構等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法律法規及本辦法規定,玩忽職守,不履行法定義務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一條新聞機構或新聞記者對真相未明、調查結果尚未公布的醫患糾紛作失實報道,或在報道中煽動對立情緒,造成嚴重社會不良影響和后果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駐榕軍隊醫療機構醫患糾紛的處置工作按照軍隊相關規定辦理,不適用本辦法。
第三十三條本辦法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
精選醫患糾紛報告(匯總19篇)篇十七
摘要:近年來,醫患關系總體呈緊張態勢。本文從醫患糾紛的概念和成因入手分析,得出防范醫患糾紛構建和諧社會的策略倡議。
隨著我國的醫療衛生事業的長足進步,人民群眾的維權意識和法律意識有了顯著的增強。隨之也帶來了醫患糾紛呈逐年遞增趨勢,它破壞了醫患之間的和諧,不同程度地損害了醫患雙方的利益,阻礙了衛生事業的健康發展,并且成為當前社會和公眾關注的一大熱門而沉重的話題,也是民事損害賠償案件中的一大熱點和難點理由。醫患糾紛已成為和諧社會建設過程中必須解決的一項緊迫的任務。
所謂醫患糾紛,指醫患雙方因診療護理服務關系而引發的人身權、財產權和其他民事權益的損害爭議而產生的糾紛。
根據不同的內涵,醫患糾紛可以分為三種:醫患糾紛、醫療糾紛、醫療事故糾紛。醫患糾紛指醫患雙方因診療護理服務過程中引發的人身權、財產權和其他民事權益的損害爭議而產生的一切糾紛。只要是醫方和患者或患者親屬之間發生的糾紛,都可以統稱為醫患糾紛。醫療糾紛指醫患雙方就醫方對患者提供診療護理行為過程中,患者認為生命健康權受到醫方侵害,而醫方認為沒有侵害患方的生命健康權,或醫方也承認侵害了患方,但不認同侵害的程度和賠償數額,雙方無法達成一致意見而引起的糾紛。醫療事故糾紛是指有法定資質的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診療護理服務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而引發的糾紛。
法院在審理案件時,一般分為三類:醫療合同糾紛、醫療損害侵權糾紛、醫療事故糾紛。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參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審理醫療糾紛民事案件的通知中分為兩類:醫療事故賠償糾紛和其他醫療賠償糾紛。
醫患糾紛不斷發生,產生的理由是多方面的,具體分析其中的根源,有助于有效減少醫療糾紛的發生,也有助于緩解醫患緊張關系,構建和諧社會。
(一)醫療市場發育不良。看病難、收紅包、拿回扣、藥品價格高等已成為醫院不爭的事實。但這只是理由表象,其本質上是醫療市場發育不良的表現。隨著醫療市場競爭的不斷加劇,部分醫療機構過分追求經濟效益,將醫護員工的工資、獎金等利益與創收相結合,因而在實際診療活動中,醫護員工為追求個人利益而對患者進行過度診療,使得醫患雙方在醫療費用等理由上容易產生分歧,從而導致醫患糾紛的發生。
(二)醫務人員的職業倦怠。醫療工作的特殊性使得醫護人員長期承受更大的壓力,醫院開展的“以病人為中心”的服務思想和醫務人員不足的矛盾使得許多醫生從工作就沒有過休假,每一個節假日都要查房、上“無假日門診”、搶救急危重病人,長期處于滿負荷、超負荷工作狀態。這種目前狀況導致醫務人員多數處于職業倦怠狀態,不但影響工作的效率、質量和工作者的情緒,而且極易出現醫療差錯、醫療事故。
(三)醫療不良事件不斷增加。近年來,由血制品、醫院感染、注射、醫療器械和偽劣藥品導致的傷殘、后遺癥、甚至死亡事件屢見報道。還由于部分醫療機構資金投入有限、硬件設備老化、醫療用房緊張等理由,容易遺留醫療安全隱患,導致醫療糾紛的發生。大量的事件被媒體追蹤報道后造成的嚴重后果,使廣大患者的不信任甚至對立情緒愈加激烈。
(四)部分患者就診前抱有過高期望。隨著人們醫療需求的上升,患者對診療效果的期望越來越高。但醫學現實與患者期待是有本質區別的,人類認識、了解、治愈疾病是一個相當漫長的過程,因而現有醫學技術不可能解決所有的疾病對患者的困擾,由于患者在這方面缺少足夠認識,因而對診療效果往往期望值太高,對病情的發展估計不足或過分樂觀,認為到了醫院就等于保險柜遇到病情驟變,診療意外致病人短期內死亡,患方家屬缺乏相應的承受能力,無法接受現實,誤認為醫務人員未盡義務,診療不當所致,從而導致醫療糾紛的產生。
(五)法制因素。
1、對醫療機構治安案件處理的部門,在實際工作中處理醫療糾紛力度不強。處理醫療機構治安案件的部門,如當地派出所等,由于糾紛性質尚未明確,在實際處理醫療糾紛中,工作力度不大,過多考慮患方情緒,未能嚴格履行《社會治安處罰條例》,客觀上縱容了醫鬧等違法行為,有些醫鬧肆無忌憚,甚至在醫院門診、住院部擺設靈堂,燃放鞭炮,焚燒祭品等,嚴重影響了醫院正常的醫療秩序。因而,實際處理醫療機構治安案件力度不強,是造成醫療糾紛的客觀因素之一。
2、法律訴訟費用過高、訴訟程序復雜,也是患者不走法律途徑的重要理由。現有處理醫療賠償案件的法律法規很多,具體包括《民法通則》、《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等,其中按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依法依規按程序、客觀公正、科學處置的原則。凡未經尸檢查明死亡理由和未經法定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機構鑒定分清責任的,任何單位和個人原則上不得在法定程序外“私了”。但在實際操作中,法律訴訟費用過高,訴訟程序復雜,使患者望而卻步,從而采取非正常的解決方式,導致醫療糾紛。
醫患糾紛對衛生事業和構建和諧社會的建設和發展所造成的危害是相當嚴重的。如何有效地加以防范,保持良好醫患關系及醫院的健康發展已成當務之急。
(一)適應形勢,制定適應當今經濟條件下的醫療安全保險工作制度。將醫療衛生事業納入社會系統工程,完善醫療機構的運轉機制,建立一種將“醫、患”雙方解決糾紛為“醫、保、患”三方共同處理醫患糾紛的醫療安全保險制度。通過這種制度落實以避開醫患雙方的正面沖突,提高處理糾紛的客觀性和公正性,真正做到醫患雙方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因此,應進一步明確醫患糾紛處理的適用法規,建立醫療質量限額賠償制度。(二)提高醫務人員的法律意識。做到依法行醫各級醫療衛生主管部門、醫療衛生機構要把法制建設作為防范醫患糾紛的主要手段,常抓不懈。首先要組織醫務人員加強學習落實《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執業醫師法》、《醫療事故分級標準》、《病歷書寫基本規范》等專業法律法規及相關法律,達到治院、行醫的目的。要強調執法的嚴肅性,杜絕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現象發生。各級政府要把關心醫療衛生事業的健康發展作為義不容辭的'責任,積極引導群眾依法辦事,并通過正當的法律程序和法律手段來解決醫患糾紛。
精選醫患糾紛報告(匯總19篇)篇十八
第一條為有效預防和處置醫患糾紛,保護患者和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的合法權益,維護醫療秩序,保障醫療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醫患糾紛,是指醫患雙方因對醫療機構的醫療行為和結果及其原因、責任上產生分歧而引發的爭議。
第三條本市行政區域內各級醫療機構的醫患糾紛預防、調解與處置,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醫患糾紛的處置應當遵循預防為主、調解優先、公平公正、依法處置的原則。
第五條衛生行政部門應當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能,指導醫療機構做好醫患糾紛的預防與處置工作;司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對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工作實施指導管理,組織成立由專(兼)職人民調解員組成的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公安機關應當加強對醫療機構的治安管理,維護醫療機構的正常工作秩序;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應當依法對醫療責任保險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第六條市、縣(市)區建立醫患糾紛調解處置中心(以下簡稱醫調中心),醫調中心由同級司法行政部門管理,負責指導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等開展醫患糾紛調處工作。
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醫患糾紛不收取任何費用。
第七條新聞媒體應當遵循有關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客觀公正地報道醫患糾紛事件,正確發揮輿論引導和監督作用。
第八條醫療機構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加強自身管理,提高醫療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確保醫療安全。
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患方應當依法維護自身權益和解決醫患糾紛,維護醫療機構正常的工作秩序。
第九條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規范醫療機構、醫務人員及醫療技術準入,加強對醫療機構執業行為的監督和管理,督促醫療機構建立醫患糾紛預防與處置工作報告制度。
第十條醫療機構的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內部治安保衛工作負責,并依照《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建立治安保衛組織機構及各項規章制度,落實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責任制,制定內部單位治安突發性事件處置預案,完善治安防控體系建設。
第十一條醫療機構應當建立健全醫務人員違法違規行為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醫療質量監控和評價制度、醫患溝通制度、安全責任制度。
二級以上醫療機構應當設立醫患糾紛調解室,負責接待患方咨詢和投訴,宣傳醫療知識和相關法律法規,處理醫患糾紛。醫患糾紛調解室應當配備專(兼)職調解員、相關學科專家和醫療機構法律顧問等專業人員,主動配合醫調中心工作。有條件的醫療機構可積極協調公安機關在醫院或周邊設立警務室。
第十二條醫療機構與所在地公安機關之間應建立聯絡員和情報互通機制,醫療機構發現有重大醫患糾紛苗頭的,應及時報告所在地公安機關。
第十三條公安機關應依照有關規定,將轄區內縣級以上醫療機構提交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確定為治安保衛重點單位,指導督促醫療機構落實治安防范制度和措施,及時整改治安隱患,落實相關治安保衛工作的規定。
第十四條醫療機構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參加醫療責任保險,參保醫療機構的保險費用從業務費中列支,按規定計入醫療機構成本,不得因參加醫療責任保險而提高收費標準或者變相增加患者負擔。
第十五條醫患糾紛處置工作實行屬地管理。市區范圍內省、市屬醫療機構的醫患糾紛,由市醫調中心負責處置;其他醫療機構的醫患糾紛,由所在地縣(市)區醫調中心負責處置。
第十六條醫調中心履行下列職責:
(二)向醫療機構提出防范醫患糾紛的意見、建議;。
(三)向患者及其親屬或者醫療機構提供醫患糾紛調解咨詢和服務;。
(四)對醫患雙方經調解達成的協議,應制作調解協議書;對達不成協議的,應作出終止調解決定書,并告知可通過訴訟途徑解決糾紛。
第十八條醫患糾紛可以依法通過以下方式處理解決:
(一)醫患雙方自行協商解決;。
(二)向醫調中心申請調解;。
(三)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十九條發生醫患糾紛后,醫療機構應當按照下列程序處置:
(四)醫療機構應妥善保存調解醫患糾紛過程中的相關資料,保存時間不得少于一年;。
(五)處置完畢后,醫療機構向所屬衛生行政部門提交醫患糾紛處置報告,報告糾紛的發生經過及處置情況。
笫二十條發生醫患糾紛后,患方有權要求查閱、復印或者復制門診病歷、住院志、體溫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資料、護理記錄、醫療費用以及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病歷資料等。
第二十一條醫患雙方當事人不能確定死因或對死因有異議的,可以按《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進行尸檢。
第二十二條醫調中心接到醫患糾紛調解申請后,按照下列程序調處醫患糾紛:
(三)在查明事實、分清責任的基礎上,促使醫患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無法達成調解協議的,終止調解并告知醫患雙方。
索賠金額在人民幣10萬元以上的,應當經過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或司法鑒定,并根據鑒定結論進行調處。
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醫患糾紛應當自受理調解申請之日起1個月內調結。醫患雙方當事人同意延期的,可以再延期1個月。仍未達成調解協議的,視為調解不成,醫患雙方當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三條當事人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的,衛生行政部門應當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調解。
第二十四條醫患糾紛當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衛生行政部門或醫調中心不得受理其調解申請,已經受理調解申請的,應當終止調解,并通知醫患糾紛當事人,但受人民法院委托調解的除外。
第二十五條患方所在單位、當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基層群眾自治組織應當配合醫患糾紛處置工作。
第二十六條承擔醫療責任保險的保險機構應按照與醫療機構簽定的協議,依據醫調中心調解協議書達成的協議,履行賠付手續。
第二十七條公安機關接到關于醫患糾紛的治安警情后,應當按照下列程序處置:
(一)立即組織警力趕赴現場;。
(二)開展教育疏導,制止過激行為,維護醫療秩序;。
(三)依法處置現場發生的各類違法行為;。
(五)依法對違法犯罪行為開展調查取證工作;。
(六)對嚴重影響醫療機構正常醫療辦公秩序的行為,應依法采取處置措施。
第二十八條醫務人員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等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衛生行政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反衛生行政規章制度或者技術操作規范,造成嚴重后果的;。
(二)由于不負責任延誤危急患者的搶救和治療,造成嚴重后果的;。
(三)隱匿、偽造或者擅自銷毀醫學文書及有關資料的。
第二十九條患者或者其親屬,以及其他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經公安機關勸導教育無效或造成后果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占據醫療機構診療或辦公場所,尋釁滋事的;。
(四)破壞、搶奪醫療機構的設備、財產和病歷、檔案等重要資料的;。
(五)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第三十條建立醫患糾紛處置責任追究制度,在處置醫患糾紛過程中,公安、衛生、司法行政、醫調中心、醫療機構等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法律法規及本辦法規定,玩忽職守,不履行法定義務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一條新聞機構或新聞記者對真相未明、調查結果尚未公布的醫患糾紛作失實報道,或在報道中煽動對立情緒,造成嚴重社會不良影響和后果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第三十二條駐榕軍隊醫療機構醫患糾紛的處置工作按照軍隊相關規定辦理,不適用本辦法。
第三十三條本辦法自20xx年2月1日起施行。
精選醫患糾紛報告(匯總19篇)篇十九
乙方(患者或患者近親屬):
患者基本情況:
姓名:性別:年齡:住址:住院號:
經過調解,醫院、患者雙方就該醫療糾紛自愿達成如下賠償協議:
一、甲乙雙方同意在不通過鑒定明確爭議的原因和責任的情況下自行協商解決。
二、甲方自愿賠償乙方:xxx。
三、甲乙雙方放棄基于該醫療糾紛的'一切訴訟權利。
四、違約責任:本協議對該醫療糾紛一次性處理終結,任何一方不得反悔。一方反悔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元。
五、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協議文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