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協議是企業之間進行合作的基礎,能夠確保雙方的權益得到保障。以下是一些優秀的合同協議樣本,供大家參考借鑒,以提高撰寫水平和質量。
養老協議書才有效(模板18篇)篇一
男方:某某,男,漢族,20xx年xx月xx日生,住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
女方:某某,女,漢族,20xx年xx月xx日生,住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
雙方于xx20xx年xx月xx日在 大連市 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登記結婚,婚后無子女,因雙方性格不和,無法共同生活,自愿離婚,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自愿離婚。
二、現有的房產為婚前男方購買、歸屬男方。
三、房內家具、家電等設施歸屬男方。
四、婚前雙方各自財產歸各自所有,男女雙方各自私人生活用品歸各自所有。
五、雙方確認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如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
六、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考慮到婚姻存續期間,女方對家庭有較大的付出,男方愿意補償人民幣 0萬。男方承諾,上述款項在xx年 2月3 日前一定付清。
七、除上述房屋、家具、家電外,并無其他財產,任何一方應保證以上所列婚內全部共同財產的真實性。本協議書財產分割基于前述財產為基礎。任何一方不得隱匿、轉移婚內共同財產或婚前財產。如任何一方有隱匿前述所列財產外的財產,或在簽訂本協議之前二年內有轉移、抽逃財產的,另一方發現后有權取得對方所隱匿、轉移的財產的全部份額,并追究其隱匿、轉移財產的法律責任,隱匿、轉移方無權分割該財產。
九、本協議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記處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十、如本協議生效后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女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男方: (簽名) 女方: (簽名)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養老協議書才有效(模板18篇)篇二
協議人(男方):身份證號碼:
協議人(女方):身份證號碼:
本協議經男女雙方友好協商,在公平、誠信、信任、平等的基礎上,本著為家庭長久和睦團結,為了子女的成長、教育及夫妻雙方父母的贍養等提供良好的保障的前提下,達成如下協議:
一、協議的時限及前提。
本協議自20xx年1月1日起生效。在本協議簽訂之前,夫妻雙方產生的相關經濟關系經男女雙方協商處理,自本協議簽訂生效之日起,一切經濟關系從零開始。
二、男女雙方經濟收入及家庭事務的分配權利及責任。
(一)權利。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男女雙方各自的收入(物品)屬各自所有,一方不得干預另一方的收入(物品)使用及分配的權利。
(二)責任。
1、費用: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男方必須每月承擔雙方的各項公共費用,祥情見“協議內容”。
2、債務:個人債務個人承擔。
3、特殊情況:任何一方出現疾病或發生經濟困難,自身無能力支付且對方有能力支付的情況下,有責任暫代其支付,待身體恢復健康后或經濟轉好后,視經濟情況、償還能力及其他不確定因素協商是否償還。
(一)公共費用。家庭所產生的公共費用由男方承擔,包括家庭公共生活費,家庭生活必需品、飲食、水電費、衛生、家用電器、汽車費用等。女方負責家務勞動(包括做飯、洗衣、打掃房間)。
(二)咨詢費用。需要談判的共同費用,如車費、旅行費和其他可轉讓的費用,應另行協商。談判的協議后,可以disburbed,否則,投保人將承擔。
(三)非公共成本。每一方承擔個人需要的費用。它包括醫療、消費、娛樂、人際關系、計算機、移動、數字、交通、電話等。
(四)兒童支持。由于男女收入差距懸殊,女兒的所有費用(包括女孩的父母照看孩子的費用)都由男人承擔。
(五)父母的贍養費。男女父母的一切費用都由男女承擔。
(六)男女雙方有各自獨立的私人空間和自由空間,對方不得強加干涉。女方有絕對獲得男方尊重的權利,男方不得違背女方意愿強迫女方做任何事情。男女雙方以對婚姻忠誠為原則,任何一方背叛婚姻,有出軌行為,則婚姻關系結束,過錯方凈身出戶,女兒歸未有過錯方撫養。
四、意外處理。
(一)在協議的執行過程中如果男女一方出現意外事件等特殊情況,另一方必須及時妥善處理,由此產生的費用,待事件處理妥善后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協商處理。
(二)因不可抗力等導致的對協議履行的延誤或者無法正常履行時,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可以免責。
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有一方認為需要修改,需向另外一方提出修改建議和理由,雙方協商同意后方可修改,并形成本協議的附件,協議附件與協議正文具有同等效力。如未達成新的修改意見,則原協議繼續有效。
協議人(男方):協議人(女方):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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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評估報告有效日。
仲裁協議有效的條件。
養老協議書才有效(模板18篇)篇三
父親:母親:
贍養人姓名。
長子:次子:
長女:次女:
為維護被贍養人合法權益,弘揚中華民族尊老、敬老、愛老傳統美德,發揮家庭養老的基礎作用,促進家庭和睦、和諧,切實保障被贍養人的晚年生活,根據《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民法典》等有關法律規定,贍養人和被贍養人簽訂家庭贍養協議。
被贍養人于年結婚,婚后生有兒女(贍養人),現已長大成人。因被贍養人年事已高,生活行動不便,需要各位贍養人的贍養,各贍養人具備贍養的能力。經過被贍養人、各贍養人的充分協商,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贍養的基本原則。
1、贍養人不分男女都有贍養被贍養人的義務,各贍養人應積極履行對被贍養人經濟供養、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義務,照顧被贍養人的特殊需要,使被贍養人能夠在身體、心理和智力方面盡可能得到妥善的照顧,幸福的生活。
2、被贍養人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生活等方面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各贍養人及其家庭成員不得侵犯。贍養人應尊重被贍養人的生活習慣、宗教信仰、隱私,禁止侮辱、誹謗、毆打、虐待和遺棄被贍養人。
3、被贍養人在身體健康、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按照自愿、量力的原則,給贍養人及家庭以幫助,酌情減輕贍養人的負擔。被贍養人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可以給予贍養人一定的幫助,如照顧孫子女、簡單家務等,但贍養人不得要求被贍養人承擔不愿意或力不能及的勞動。
4、贍養人應為被贍養人提供適合其需要和健康狀況的居住環境,提供必要的健康保健,使被贍養人能夠自由選擇生活方式,并在其熟悉的環境中度過他們所希望的獨立生活。
5、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贍養人家庭成員應尊重、照顧被贍養人。被贍養人所需的各項贍養費用和物資由贍養人根據各自的經濟狀況協商負擔。
6、被贍養人的房產權、房屋租賃權和居住權受法律保護,未經被贍養人同意或者授權,贍養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強占、出賣、出租、轉讓或者拆除,不得擅自改變租賃關系。經被贍養人同意由贍養人出資翻建的,應當明確被贍養人享有的產權和居住權。
7、贍養人不得強行將有配偶的被贍養人分開贍養。贍養人應當尊重被贍養人的婚姻自由,被贍養人有權攜帶自有財產再婚;贍養人及其家庭成員不得以被贍養人的婚姻關系發生變化為由,強占、分割、隱匿、損毀屬于被贍養人的房屋及其他財產,或者限制被贍養人對其所有財產的使用和處分。被贍養人再婚的,贍養人仍有贍養的義務,不得以此為借口不盡贍養義務。
8、被贍養人有權依法繼承配偶、父母、子女的遺產和接受遺贈。被贍養人的財產依法由被贍養人自主支配,贍養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向被贍養人強行索取。
9、贍養人中經濟條件較好的,可以對被贍養人適當多增加贍養費,經濟條件較差的,在征得被贍養人和其他贍養人同意的情況下可以適當減少贍養費。
10、贍養人的配偶、子女應當繼承和發揚中華民族尊老、愛老的傳統美德,積極支持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并經常問候、看望、照顧被贍養人。
第二條:贍養人對被贍養人經濟上供養的內容及義務。
1、贍養人應保證被贍養人每年春、夏、秋、冬合理添置新外衣、內衣、鞋帽等個人物品(被贍養人同意不購買的除外),所需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贍養人保證被贍養人的衣服、被褥干凈、整潔,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由當期贍養人負責,被贍養人同贍養人共同居住的由同住贍養人負責。
當期贍養人是指贍養人按照本協議輪流贍養、護理、照顧被贍養人,當輪到具體的贍養人時,該贍養人即為當期贍養人。
2、贍養人應妥善安排好被贍養人的膳食結構,保證被贍養人吃飽、吃好,每周保證有肉、魚、蛋、新鮮蔬菜和水果等。食品的購買、烹飪和餐具的清洗,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由當期贍養人負責;被贍養人同贍養人共同居住的,由同住贍養人負責。被贍養人對膳食有特殊要求的,應盡量滿足被贍養人的要求。被贍養人單獨居住自己負責購買、烹飪的,所需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在征得被贍養人同意的情況下,贍養人可以提供糧食、蔬菜以及柴、米、油、鹽等實物。
3、贍養人應為被贍養人提供安全、舒適、方便的居住場所以及其它生活用品。贍養人應當妥善安排被贍養人的住房,不得強迫被贍養人遷居條件低劣的房屋。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如房屋損毀,贍養人應負責及時維修,確保被贍養人的住所不破、不漏,衛生整潔,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如被贍養人租賃房屋居住的,房租由贍養人共同承擔。因房屋拆遷被贍養人沒有居住房屋的,被贍養人可以選擇到任何贍養人家居住。被贍養人的拆遷補償款任何贍養人不得截留、侵占。
4、贍養人應保證被贍養人為滿足日常需要自由出行的權利,所需交通費用由贍養人共同分擔。如被贍養人不能自行出行,贍養人應安排時間負責被贍養人出行,所需交通費由當期贍養人承擔。被贍養人需要添置輪椅的,贍養人應及時購買,所需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當期贍養人應經常陪同被贍養人到戶外活動。
5、被贍養人單獨居住時所需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零用錢等日常必須費用由各贍養人承擔。被贍養人生活用品、個人用品的更換、維修費用由各贍養人共同承擔。
第三條贍養人對被贍養人生活上照料的內容及義務。
1、被贍養人生病,贍養人應及時給予醫治,并負責生活照料與護理。被贍養人日常檢查、就診、買藥由當期贍養人或同住贍養人負責,就近購買。被贍養人大病需住院治療的,應就近治療。
2、被贍養人住院期間由各贍養人輪流護理,沒有時間或條件親自護理的,由當期贍養人聘請專人護理。
3、被贍養人生活不能自理時,贍養人自行護理的,每個月輪換一次,由當期贍養人護理。個別贍養人不能親自照料被贍養人的,可以按照被贍養人的意愿,請人代為照料,并及時支付所需費用。贍養人之間可以協商由其中一個贍養人護理,其他贍養人應支付相應的補助,補助的數額由贍養人共同協商。
4、全體贍養人沒有時間或條件親自護理的,可以聘請專業人員護理,護理人員工資、餐飲費用由全體贍養人共同分擔。贍養人也可以在征得被贍養人同意的情況下,將被贍養人送到社會興辦的托老所養老,所需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
第四條贍養人對被贍養人精神上慰藉的內容及義務。
1、贍養人在做好物質贍養(衣、食、住、行、醫等)的同時,贍養人應盡力滿足被贍養人文化、娛樂等方面的需求,保證被贍養人生活充實、精神愉快。
2、贍養人與被贍養人不在一起居住的,應當經常問候、看望,并對被贍養人的生活給予妥善安排。當期贍養人或其家庭成員應每天探望一次,本地贍養人應每個月探望被贍養人一次,外地(省內)贍養人每個月探望被贍養人一次、外地(省外)贍養人每個月探望被贍養人一次。居住在國外的贍養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探望或以其他方式問候。
3、被贍養人有權利參加老年學校、老年秧歌隊、法律知識、保健知識培訓班,有權參加有關組織的秧歌、體操、卡拉ok演唱、文體活動等比賽,贍養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干涉。
4、被贍養人體弱多病行走不便的,贍養人要及時給予醫治、照顧和精心看護,在精神上關心被贍養人,不得用粗暴蠻橫的語言對待被贍養人,要使被贍養人在精神上感到溫暖。
5、贍養人每年要為被贍養人慶祝生日或結婚紀念日,贍養人的家庭成員在不影響工作的情況下盡量參加。宴會費用由全體贍養人共同承擔。慶祝期間贍養人盡可能創造輕松、愉悅的氣氛,不得談及傷害、侮辱被贍養人或其他贍養人的話題。
第五條贍養人對被贍養人其他事務的義務。
1、贍養人有義務根據被贍養人的意愿代耕、代種、收割被贍養人的責任田、承包田、自留地,照管被贍養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歸被贍養人所有。被贍養人可以對提供勞務的贍養人給予適當補助。
2、贍養人有義務按照被贍養人的要求領取房租、退休金以及其他物品,代為繳納各種費用,接送物品、郵件。
3、贍養人有義務按照被贍養人的要求管理其他事務,其他贍養人不得干涉。
4、被贍養人參加親朋好友的婚、喪、嫁、娶等需要隨禮的,當期贍養人應負責安排接送,贍養人不得干涉。
第六條贍養的方式、周期。
1、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贍養人應主動上門贍養,各贍養人每個月輪換一次。
2、被贍養人同贍養人同住的,各贍養人按照長幼順序每個月輪換一次,下一順序的贍養人負責上門接回被贍養人。
3、贍養人聘請專人護理或委托托老所養老的,應事先仔細考察護理人員或托老所的實際情況,事后經常探望,不得事后對被贍養人置之不理。
第七條贍養費及共同承擔的費用數額、給付方式、給付時間。
1、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贍養人每月給付被贍養人贍養費元。被贍養人同贍養人共同居住的,其他贍養人每月支付被贍養人零用錢元。
2、被贍養人居住在托老所的,贍養人按照托老所的要求,及時、足額繳納自己應當分擔的費用,贍養人每月支付被贍養人零用錢元。
3、贍養人可以被贍養人的名義建立養老專用賬戶,各贍養人通過轉賬方式將贍養費或共同分擔的費用轉入專用賬戶。設立專用帳戶、采取轉賬方式有困難的,或被贍養人要求現金方式支付的,贍養人應以現金支付。贍養人應填好相應憑證,贍養人應對支付贍養費或共同分擔的費用承擔舉證責任。
4、本協議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第七條第1、2項、第十三條中所涉及的贍養費或共同承擔的費用,由贍養人承擔。如被贍養人有退休工資或其他收入的,贍養費或共同承擔的費用從被贍養人的退休工資或其他收入中優先支取,具體由當期贍養人、同住贍養人或預定的監護人、被贍養人委托的人負責支取。被贍養人有醫療保險的,從醫療保險或醫療保險卡中支取,醫療保險不能報銷的或被贍養人無力支付的醫療、護理等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被贍養人同意從存款或其他財產中支取的,在保留喪葬費用的前提下,贍養人可以從中支取,不足部分,贍養人共同承擔。
5、贍養協議的內容,根據實際情況和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進行調整;贍養人單獨居住的,贍養費標準按照當地物價上漲幅度每二年浮動一次,并不低于當期贍養人家庭成員生活標準或當地最低生活標準(以兩者高者為標準)。
第八條:被贍養人財產情況及其保護。
1、被贍養人現有房產處。
2、被贍養人現有儲蓄元。
3、被贍養人每月退休金元。
4、被贍養人其他財產。
5、被贍養人其他收入。
被贍養人不愿公布財產情況的,贍養人不得強行要求被贍養人公布,更不得對被贍養人的財產進行搜查。被贍養人的財產依法由被贍養人自主支配,有權自行決定使用。贍養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向被贍養人強行索取,更不得侵占、挪用。
第九條被贍養人預定監護人及其權利義務。
1、被贍養人委托作為本人喪失判斷能力之后的監護人。
2、監護人在監護期間享有以下權利和義務:代理被贍養人參加民事活動和民事訴訟活動;保護被贍養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除為了被贍養人的利益外,不得處理被贍養人的財產;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的權利,受法律保護;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贍養人的合法權益,應當承擔責任,給被贍養人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其他贍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撤消監護人的資格。
3、在被贍養人無行為能力時,如監護人也喪失行為能力的,由其他贍養人共同推選另一位贍養人擔任被贍養人的監護人。
第十條其他贍養人對監護人的權利、義務。
1、執行監護人依法作出的決定。
2、監護人失職或者濫用監護權時,及時予以警告。
3、監護人侵害被贍養人合法權益時,代表被贍養人的利益進行制止,并代理被贍養人向人民法院起訴。
4、監護人喪失行為能力時,選任新的監護人。
第十一條家庭會議。
1、家庭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定期會議應當每年召開一次,具體時間由贍養人共同商定,暫定為每年的月日。家庭會議由全體贍養人組成,過半數出席方能舉行。家庭會議主持人擬定會議內容,由全體贍養人表決。家庭會議的表決,實行贍養人一人一票,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占贍養人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以上或被贍養人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2、家庭會議由擔任主持人,負責召集、主持家庭會議;主持人不能召集、主持家庭會議時,由半數以上贍養人共同推舉一名贍養人召集、主持。召開家庭會議,主持人應當于家庭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全體贍養人。家庭會議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家庭會議的贍養人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3、家庭會議記錄由贍養人或家庭成員記錄,記錄有困難的,可由親朋好友或有關單位人員記錄。主持人負責保管家庭會議記錄,事后應根據贍養人的人數復印,然后交給各贍養人。
4、由家庭會議表決的事項:決定增加贍養費;選舉和更換監護人;提請修改贍養協議;起訴不履行贍養協議的贍養人;為被贍養人購買數額在元以上的生活用品、個人用品;被贍養人住院治療、生活不能自理需要護理、病危、死亡需要籌集費用;依法處理被贍養人財產;變更贍養方式;變更給付贍養費時間;被贍養人財產的使用;贍養人、監護人侵害被贍養人財產的;其他重要事項。
5、贍養人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家庭會議,直接作出決定,并由全體贍養人在決定文件上簽名。
6、贍養人的配偶、子女以及其他親屬、有關單位人員可以參加家庭會議,提出建設性意見,但對贍養事宜沒有表決權。
7、贍養人及其配偶、子女在家庭會議上的發言,一般每次發言不超過十分鐘。經家庭會議主持人同意的,可以延長發言時間。發言按照長幼順序進行,一個人說完之后,另一個人再說;不得搶話、壓制別人說話,不得使用侮辱、威脅性的語言,更不得使用暴力。
8、贍養人除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請假的以外,應當出席家庭會議。家庭會議召開過程中,任何贍養人不得中途退出。家庭會議作出的決定對缺席的贍養人或中途退出的贍養人有約束力,缺席的或中途退出的贍養人應當執行。
9、表決由全體贍養人過半數通過,半數或未過半數的由被贍養人決定。表決結果當場宣布。通過的表決結果不得損害被贍養人的合法權益,合法的表決結果贍養人應共同執行。
10、家庭會議表決后,需要簽訂補充協議的,各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被贍養人財產的使用。
1、贍養人在下列情況可以使用被贍養人的財產:為被贍養人購買數額在元以上的生活用品、個人用品;被贍養人住院治療;被贍養人病危;被贍養人死亡;被贍養人生活不能自理;被贍養人需要聘請專業人員護理;被贍養人決定使用自己的財產;其他重要事項。
2、贍養人在使用上述財產時,應征得被贍養人的同意,但被贍養人因病不能意思表示或不能正確意思表示的,經家庭會議決定可以不征得被贍養人的同意。贍養人使用財產時,應遵循為了被贍養人的利益,合理使用被贍養人的財產,不得鋪張浪費,不得侵占、挪用。
3、經辦事務的贍養人對使用被贍養人財產數額做好記錄,開具發票或收據,交被贍養人簽收,在家庭會議上匯報,由家庭會議進行確認。其他贍養人可以查閱、質詢花費情況,經辦事務的贍養人應予以說明。
4、對私自動用被贍養人財產的,被贍養人或贍養人推選的代表可以要求返還,拒不返還的,可以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三條屬于全體贍養人共同分攤的費用。
1、被贍養人的衣、食、住、行、醫療等費用。
2、被贍養人單獨生活發生的水、電、煤氣、電話、房租、維修費等生活費用。
3、被贍養人生日或紀念日宴會費用。
5、喪葬費用等被贍養人花費的其他需要共同分攤的費用。
第十四條被贍養人的喪葬費用分擔和遺產繼承。
1、被贍養人去世后,贍養人應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辦理喪事,喪葬費用從被贍養人的遺產中支取,不足部分由贍養人共同承擔。
2、贍養人應遵守國家關于喪葬的有關規定,不得鋪張浪費。個別贍養人在未同其他贍養人協商的情況下,超過正常標準辦理喪事的,所花費的費用,由責任人自行承擔。正常標準范圍內所支出的合理費用,贍養人共同承擔。
3、被贍養人去世后,被贍養人的遺產有遺囑的按遺囑執行。沒有遺囑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繼承。被贍養人的個人物品、金銀首飾等遺產可以由贍養人通過競價的方式獲得,所得款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繼承。
第十五條協議變更的條件和爭議的解決方法。
1、變更本協議應取得被贍養人、贍養人全部同意后方可變更、修改。
2、因履行本協議出現糾紛的,贍養人各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當地社區、街道、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調解組織調解;調解不成的,由被贍養人、贍養人向被贍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3、贍養人在協商、調解的過程中,各贍養人應本著實事求是、求同存異、最有利于維護被贍養人利益的原則進行協商,妥善處理好爭議事宜。
第十六條違約責任。
1、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被贍養人的婚姻關系變化或其它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
2、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被贍養人有要求贍養人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3、贍養人不履行給付贍養費、共同分擔費用的,除了支付贍養費、共同分擔的費用外,還應按照應當繳納的贍養費、共同分擔的費用數額的每日1%支付違約金。因贍養人不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交通費、贍養期間的護理人員費用由違約的贍養人承擔。
4、贍養人不盡贍養義務的,在繼承遺產時少分或不分。
5、部分贍養人不履行本協議義務,其他贍養人按照長幼順序由不盡贍養義務贍養人的下一順序贍養人繼續履行贍養協議約定的義務,任何贍養人不得以此作為自己不履行義務的理由。
第十七條贍養人可以不履行贍養義務的情形。
1、贍養人無行為能力。
2、贍養人部分喪失行為能力,且沒有經濟收入。
3、贍養人無經濟收入,不能獨立生活。
4、被贍養人對贍養人或其家庭成員有嚴重犯罪行為。
第十八條附則。
1、贍養人對本協議的內容完全理解和認同,并同意替代此前所有協議,不論是口頭的還是書面的。在打印或填寫過程中,未經其他贍養人、被贍養人書面同意,任何贍養人不得隨意更改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本協議經各方簽字后生效,任何更改均需各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確認。
2、本協議生效后,贍養人必須切實遵守,贍養關系不存在時自然終止。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方簽署補充協議進行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達成補充協議的參照《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執行。
3、各方變更通訊地址或其它聯系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十日內,將變更后的地址、聯系方式通知所有贍養人、被贍養人,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責任。
4、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本原意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5、已盡贍養義務的贍養人可以向未盡贍養義務的人追償其應分擔的贍養費和其他應當共同分擔的費用。贍養人不履行本協議約定義務的,愿意接受依法強制執行。
6、本協議可經律師見證或公證,未見證或公證的,不影響本協議的法律效力。本協議贍養人共同委托村(居)民委會監督執行。
7、本協議共7頁,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贍養人、被贍養人、協議履行監督人、村(居)民委會各執一份。
(以下無正文)。
被贍養人。
父親:母親:
長子:配偶:
次子:配偶:
長女:配偶:
次女:配偶:
見證人。
孫子女:孫子女:
孫子女:孫子女:
協議履行監督人:
被贍養人監護人:
見證律師:
協議簽訂時間:年月日。
協議簽訂地點:沈陽市x區。
養老協議書才有效(模板18篇)篇四
簽訂合同生效有兩種情況:一是必須依法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才生效,以辦理該手續為確認生效的時間。在這種情形下當事人雙方在簽訂合同后,須將合同在規定的部門辦理批準或登記,合同才能生效。二是合同一經雙方當事人簽訂,即立刻具有法律效力,其合同本身不需要批準或登記。房屋買賣合同屬于第一類買賣合同。
同時需要注意,合同的生效與所有權的轉讓之間是有本質區別的。我國《民法通則》第七十二條規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財產的,財產所有權從財產交付時起轉移,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從這條規定可以知道,如果我們購買動產,比如說手機、電視、家具等生活用品,當買家向我們交付這些產品時,其所有權便歸我們所有,無需去辦理其他的手續;但如果我們購買如房子等不動產時,則情況就不同,即屬于“法律另有規定”的情況。依據我國《土地管理法》、《城鎮私有房屋管理條例》等規定,不動產的所有權變動應登記才生效,也就是過戶登記手續的完成。《合同法》也將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與房屋所有權轉移的效力區分開來,規定該類買賣合同從依法成立時成立并生效,所有權從登記過戶生效。
為促進家庭和諧,保持家庭和睦,防止家庭糾紛,甲、乙、丙三方為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今后的分配歸屬問題,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為房改房,房屋登記證書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記的房屋所有權人為甲方具體為乙丙之父(該房屋系乙丙之父單位分配給甲方夫妻的房改福利房)。
第二條、本協議所述房屋,原甲乙丙三方曾有口頭協議,由丙方出資兩萬元整以甲方名義購買后,由甲丙雙方共同居住,其所有權歸甲方享有。待甲方百年之后,該房屋所有權由丙方繼承,與乙方無關。由于丙方長期在外工作,且目前出現了困難,急需錢周轉,故三方共同協商一致,并征求女婿與兒媳意見后,共同決定改變原口頭協議。
第三條、本協議所述房屋,由乙方出資八萬元交付丙方,房屋所有權仍歸于甲方;但甲方百年之后,該房屋所有權由乙方繼承,丙方對本協議所述房屋無繼承權。
第四條、甲方本著平等對待每個兒女的原則承諾,在享有該房屋所有權與使用權期間,不對該房屋作出任何處置行為(包括但不限于出賣、抵押、贈送等行為)。
第五條、該房屋在甲方使用居住期間,如需維修、裝璜等,在甲方條件許可的情況下,由甲方承擔;如費用過大,甲方征得乙丙雙方同意后,由三方共同出資。
第六條、該房屋在甲方在世之年,乙方不得以出資為由,未經甲、丙兩方同意,對本協議所述房屋作出任何處置行為。
第七條、本協議不改變乙、丙雙方對甲方應盡的法定贍養義務,也不改變乙丙雙方對甲方除房屋之外的任何財產繼承份額的權利。
第八條、本協議訂立后,乙、丙雙方每年都應抽出一定時間,帶上家人,到此房屋內陪甲方居住一段時間,以盡精神贍養之義務。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三份,每方各執一份,自三方共同簽名之日起成立,自乙方給付丙方人民幣八萬元整時生效。女婿與兒媳作為見證人在本協議上簽名。
第十條、本協議效力約定:除新的三方書面協議可以改變本協議約定內容之外,任何協議或單方指定均不得改變本協議內容。本協議法律效力高于除新三方協議之外的任何協議及其他指定行為(包括公證文書在內)。
甲方(父):甲方(母)乙方:
乙方愛人見證:
丙方:丙方愛人見證:
訂立時間:年月日。
訂立地點:
養老協議書才有效(模板18篇)篇五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合作投資 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甲、乙雙方同意,以雙方注冊成立的 公司(以下簡稱 )為項目投資主體。
各方出資分別:甲方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共同投資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后,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1.共同投資人委托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 _ __年__ _月__ 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 ___
養老協議書才有效(模板18篇)篇六
乙方(受托人):____。
為進一步探索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經驗,推動居家養老服務規范健康發展,經協商,甲方將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委托給乙方管理,雙方簽訂本委托協議,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指導乙方在甲方確定的試點社區按照《濟南市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實施意見》有關文件精神開展居家養老服務的管理工作。
2、負責核定審批政府資助的居家養老服務對象,對社區評估上報需要提供居家養老服務的老年人進行審核,確定服務時間,并移交給乙方提供服務。
3、制作并向試點社區發放“代幣券”。
4、負責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專項經費的管理與監督,按時向乙方劃撥。
根據每月服務記錄所記錄服務情況及收回的代幣券數量,服務項目每張代幣券(服務1小時)向乙方兌付______元現金,特殊服務項目兌現______元。
5、加強監督檢查,對乙方的管理與服務工作實施評估,對乙方的管理與服務有批評、舉報的權利。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按照《______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實施意見》及有關文件精神對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進行管理。
居家養老服務內容包括:
服務項目:買菜購物、記賬核算,做飯,洗刷炊、餐具,整理清潔居室、廚房、衛生間,洗衣、晾曬衣物,讀報、聊天等。
特殊服務項目:協助老人洗頭、洗腳、擦澡、剪指(趾)甲、處理大小便,縫補老人衣服,整理疊放衣服,配合進行精神護理和康復護理,陪同和協助老人到醫院、診所看病就醫,協助提供法律援助、協助老人翻身、喂水、喂飯等。
2、以______或保本為經營宗旨,無償或低償為老年人服務。
3、負責對服務員的上崗資格認證培訓和上崗培訓。
4、委托管理期間,居家養老服務員為乙方員工,每月負責服務員“代幣券”的收回、兌現、工資的發放。乙方有聘用、檢查、獎懲、辭退服務員的權利。對甲方推薦的居家養老服務員,乙方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5、自覺接受甲方的工作指導,對甲方提出的有關問題及時研究解決。
6、今后甲方開展此類工作,在自愿和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接受委托的資格。
三、違約責任:
1、乙方在服務中連續3個月服務滿意率達不到80%,或者在服務中出現重大責任事故的,甲方有權利自行終止本協議并要求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2、協議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協議,若一方因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不能繼續履行本協議時,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后可解除協議。
四、本協議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五、本協議一式二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甲方:____乙方:_____。
(蓋章)(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_____乙方代表(簽字):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養老協議書才有效(模板18篇)篇七
1、設立父母養老金專用帳戶,一切收支全部入帳。(父母收入包括政府針對父母的各種補助,工資收入,單位福利金,慰問金以及各子女所兌養老金等;父母支出指:父母生病支出,日常生活支出,日常照顧費以及因為父母而出現的各種意外花費等項目的支出。)父母收支要專人管理,并負責父母日常生活用品采購及供應,要有帳可查,定期公布(用短信一月一公布)。帳目管理人采取推舉的方法產生。當帳戶資金短缺時,由子女按比例分攤。帳戶資金節余時,按比例分配。任何子女不得私自挪用帳戶資金。
2、因父母已需要專人負責照顧日常生活,本著有人出人,無人出錢的原則,按以下方法執行,原則上按長幼順序輪流照顧,一家輪流照顧一個月。四女兒不參與輪換。父母有選擇照顧人的優先權利,即父母征得相關子女同意后,有權選擇照顧周到者延長照顧時間的權利。若有子女照顧不周現象時,父母和子女有權協議取消照顧不周者的照顧權。若需接送時,由輪到方月末最后一天主動接回老人。為了靈活方便互利易操作,采取以下辦法:子女按比例一次性兌出一年日常生活照顧費納入養老金帳戶。每照顧一個月,負責照顧的人可從養老金帳戶中領回一個月的日常照顧費,輪到某子女時,該子女若無時間,可委托他人代為照顧,照顧費歸被委托人所有,即照顧權可轉讓,可調換照顧時間,但轉讓和調換不得出現空缺。若父母因病住院,照顧費增加50%。
補充1,生活費或因生病等原因造成帳戶資金不足時,本著互助原則,子女按如下比例兌出,大兒、二兒、小兒、三女兒各負擔20%,大女兒、二女兒各負擔10%,四女兒負擔自愿。若子女因照顧不周被取消照顧權者,按應負的負擔費雙倍兌出,作為處罰。
補充2,參考目前物價及生活條件,父母日常照顧費暫定為1500元/月,子女按比例每月兌出生活費1000元納入養老金帳戶。如果物價及用工上漲,照顧費和生活費也應相應上漲,上漲幅度由父母子女協商解決。生活費節余時放在帳戶中應急使用,任何子女不得私自使用。
補充3,財產分割:父母當家時留有三處宅基地,原則上宅基地及附屬物東院歸大兒所有,西院歸二兒所有,北院歸三兒所有。土地分割,父母土地父母預留菜地一塊,其余由承擔20%的子女平分。(可另行協商解決)
補充4,每年1月1號到15號為本年度全年養老金支付時期,各子女應按時把資金打入養老金帳戶中,若出現拖欠甚至不交養老金的現象,按每日1%收取滯納金。拒不執行者將以不贍養父母為依據訴于法庭。
補充5,在養老中出現問題,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協議解決。
補充6,本協議自201 年1月1號起執行
我同意以上條款,并同意 負責管理帳目,自愿遵守以上約定。
同意人 (簽字)
公證人 (簽字)
年 月 日
養老協議書才有效(模板18篇)篇八
第十四條當事人達成的以登記離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協議離婚為條件的財產分割協議,如果雙方協議離婚未成,一方在離婚訴訟中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財產分割協議沒有生效,并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離婚協議書只有在雙方辦理了離婚手續之后才生效。不管是通過民政部門離婚還是通過法院離婚。也就是說,即便簽訂好離婚協議,在未辦理離婚手續之前,只要有一方反悔,協議就不生效。如果一方拿著離婚協議書起訴離婚,法官審判時,也不會根據離婚協議書的內容來判決。
已經簽署的離婚協議書在雙方都愿意去登記離婚時有重大作用,但即使協議不成需要離婚訴訟,亦可作為夫妻之間感情破裂,或說明現有財產狀況的重要證據。
(一)男女雙方自愿離婚。
(二)子女撫養、撫養費及探望權。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四)債務的處理:
雙方確認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如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
(五)一方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責任:
雙方確認夫妻共同財產在上述第三條已作出明確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電及銀行存款外,并無其他財產,任何一方應保證以上所列婚內全部共同財產的真實性。
本協議書財產分割基于上列財產為基礎。任何一方不得隱瞞、虛報、轉移婚內共同財產或婚前財產。如任何一方有隱瞞、虛報除上述所列財產外的財產,或在簽訂本協議之前二年內有轉移、抽逃財產的,另一方發現后有權取得對方所隱瞞、虛報、轉移的財產的全部份額,并追究其隱瞞、虛報、轉移財產的法律責任,虛報、轉移、隱瞞方無權分割該財產。
(六)經濟幫助及精神賠償:
因女方生活困難,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補償經濟幫助金元給女方。鑒于男方要求離婚的原因,男方應一次性補償女方精神損害費元。上述男方應支付的款項,均應于年月日前支付完畢。
(七)違約責任的約定。
(八)協議生效時間的約定。
行文至此,不覺到了尾聲。以上便是對“離婚協議有什么作用”以及“離婚協議要如何寫”兩個問題的淺要介紹,希望能為大家帶來些許幫助。協議離婚的需要簽訂離婚協議,離婚牽扯到方方面面的利益,因此需要謹慎對待。除了上述問題外,有關婚姻家庭的問題還有很多,如協議離婚應滿足哪些條件、協議離婚的如何離婚等。如果您對上述問題存在疑問,不妨向律師詢問,專業的律師能為您答疑解惑。
養老協議書才有效(模板18篇)篇九
根據我國《稅法》及相關的行政法規,未滿5年的房產上市交易要全額征收營業稅。
因此,二手房買賣在一定條件下是需要繳交稅款的。對于買賣雙方來說,二手房買賣所需要交的稅種和數額是不一樣。首先,買方需要繳納契稅、印花稅、工本費。
第二,是不是符合當事人的特殊約定。
根據目前的法律規定,二手房買賣的一般流程是:當事人協商并簽訂合同后,買方支付價款,賣方交付房屋,辦理房屋過戶登記。因此,二手房買賣合同公證不是法律規定的必須辦理的程序。
但是,如果當事人在二手房買賣合同中約定,只有辦理二手房合同公證后合同才生效的,那么沒有公證的二手房買賣合同就是無效的。
近日,家住皇姑區的李女士遇到了一件令其十分頭痛的事情。據了解,李女士姊妹五個中排行老大。在20xx年之前,自己的父母相繼去世。同時,因為父母都是省里的老干部,按照相關規定,他們應享受省級公寓260平方米。然而,20xx年省里需要將繼承該套房產的子女名字盡快報上,并強調只能報一人。
于是,在約定的時間,其他的四個姊妹悉數來到李女士家中。最終姊妹們商議,這套房產可以由一人繼承,但是需按市場價給其他的四個姊妹返錢。20xx年的時候,該套房子的價格為6000元/平方米,但因為此套房子面積相對較大,同時也考慮到姊妹親情的緣故,李女士建議,由條件相對較好的二妹繼承此套房產,并按房價3000元/平方米的標準,直接給付其他四個姊妹現金;或是直接按照3000元/平方米的標準,給其他四個姊妹購買一套50多平方米的房子。最終,姊妹之間簽訂了房產繼承協議。在此期間,繼承這套房產的李女士二妹,按約定的價格給付了其中兩位現金,也給李女士的大弟弟購買了一套40多平方米的房子。然而,李女士大弟弟的單位,在20xx年當中進行房改,按房改規定,依職級補貼房屋面積款。
為此,李女士的大弟弟特別開心:因為按他自己現居住的40多平方米的房子,單位應補貼25平方米的房屋面積款。但是,單位要求:李女士的大弟弟出具房證或是購房發票。這時,李女士的大弟弟傻眼了:自己手里只有購房收據。后來,他來到開發商那里詢問情況得知:當時,為貪圖便宜,李女士的二妹明知此套房子是不具備相關合法的竣工驗收等材料,仍然堅持購房。
李女士的大弟弟,找到了李女士表示,自己的二姐沒有履行協議,只是進行敷衍。因此,父母的這套房產,李女士的大弟弟說:“仍然要繼承自己的那一份。”然而,當李女士找到二妹反映這樣的情況后,二妹堅稱:我們有協議,同時,也履行了相應的義務。因此,目前,這套房產應歸自己所有。
無奈之下,李女士撥打了本報“以案說法”欄目熱線電話。針對此事,記者咨詢了沈陽市房產局法律顧問室律師高成華。
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結合本案,李女士姊妹之間簽定的房產繼承協議是當事人真實的意見表示,該協議合法有效。當事人各方應按照協議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至于履行該協議過程中產生的瑕疵,李女士的大弟弟可要求李女士的二妹參照遺產分割協議約定的應得財產份額合理賠償自己的損失。
有效離婚協議書
有效的仲裁協議書應具有哪些基本內容
制作有效簡歷
如何制作有效簡歷
“有效技能”學習總結
如何才能最有效學習
怎樣學習英語的有效
怎樣有效的學習英語
資產評估報告有效日
仲裁協議有效的條件
養老協議書才有效(模板18篇)篇十
簽訂合同生效有兩種情況:
一是必須依法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才生效,以辦理該手續為確認生效的時間。在這種情形下當事人雙方在簽訂合同后,須將合同在規定的部門辦理批準或登記,合同才能生效。
二是合同一經雙方當事人簽訂,即立刻具有法律效力,其合同本身不需要批準或登記。房屋買賣合同屬于第一類買賣合同。
同時需要注意,合同的生效與所有權的轉讓之間是有本質區別的。
我國《民法通則》第七十二條規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財產的,財產所有權從財產交付時起轉移,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從這條規定可以知道,如果我們購買動產,比如說手機、電視、家具等生活用品,當買家向我們交付這些產品時,其所有權便歸我們所有,無需去辦理其他的手續;但如果我們購買如房子等不動產時,則情況就不同,即屬于“法律另有規定”的`情況。
依據我國《土地管理法》、《城鎮私有房屋管理條例》等規定,不動產的所有權變動應登記才生效,也就是過戶登記手續的完成。
《合同法》也將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與房屋所有權轉移的效力區分開來,規定該類買賣合同從依法成立時成立并生效,所有權從登記過戶生效。
寫房產協議書,不管是買賣、贈與、共建或分家房產,都要把握以下幾點:
1、要準確說明房產的具體情況;。
2、協議雙方應為有處分權人,如代理應有委托手續;。
3、協議應確定各方的權利、義務;。
5、協議應當明確違約責任和解決爭議辦法;。
6、協議雙方地位平等,內容表述屬于真實意愿;。
7、雙方親自簽字。這樣的協議肯定能生效。
養老協議書才有效(模板18篇)篇十一
協議人(男方):身份證號碼:
協議人(女方):身份證號碼:
本協議經男女雙方友好協商,在公平、誠信、信任、平等的基礎上,本著為家庭長久和睦團結,為了子女的成長、教育及夫妻雙方父母的贍養等提供良好的保障的前提下,特簽訂了以下條約:
本協議自20xx年1月1日起生效。在本協議簽訂之前,夫妻雙方產生的相關經濟關系經男女雙方協商處理,自本協議簽訂生效之日起,一切經濟關系從零開始。
(一)權利。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男女雙方各自的收入(物品)屬各自所有,一方不得干預另一方的收入(物品)使用及分配的權利。
(二)責任。
1、費用: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男方必須每月承擔雙方的各種公共費用,祥情請見“協議的內容”。
2、債務:個人債務的個人承擔,配偶無需承擔。
3、特殊情況:任何一方出現疾病或發生經濟困難,自身無能力支付且對方有能力支付的情況下,有責任暫代其支付,待身體恢復健康后或經濟轉好后,視經濟情況、償還能力及其他不確定因素協商是否償還。
(一)公共的費用。家庭所產生的公共費用由男方承擔,包括家庭公共生活費,家庭生活必需品、飲食、水電費、衛生、家用電器、汽車費用等。女方負責家務勞動(包括做飯、洗衣、打掃房間)。
(二)協商的費用。需要協商的共同支出,如打車費、出游及其他可協商支
出費用,以共同協商為準。經協商雙方同意后方可支出,否則由提出方自行承擔。
(三)非公用的費用。雙方各自承擔個人所需的開銷支出。包括醫療、消費、請客應酬、人情客往、電腦、手機、數碼、交通、電話費等。
(四)子女的撫養費。因男女雙方收入差距懸殊,女兒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女方父母照看小孩的費用)由男方承擔。
(五)父母的贍養費。男女雙方父母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男女雙方各自承擔。
(六)男女雙方有各自獨立的私人空間和自由空間,對方不得強加干涉。女方有絕對獲得男方尊重的權利,男方不得違背女方意愿強迫女方做任何事情。男女雙方以對婚姻忠誠為原則,任何一方背叛婚姻,有出軌行為,則婚姻關系結束,過錯方凈身出戶,女兒歸未有過錯方撫養。
(一)在協議的執行過程中如果男女一方出現意外事件等特殊情況,另一方必須及時妥善處理,由此產生的費用,待事件處理妥善后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協商處理。
(二)因不可抗力等導致的對協議履行的延誤或者無法正常履行時,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可以免責。
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有一方認為需要修改,需向另外一方提出修改建議和理由,雙方協商同意后方可修改,并形成本協議的附件,協議附件與協議正文具有同等效力。如未達成新的修改意見,則原協議繼續有效。
協議人(男方):協議人(女方):
年月日年月日
有效離婚協議書
有效的仲裁協議書應具有哪些基本內容
制作有效簡歷
如何制作有效簡歷
“有效技能”學習總結
仲裁協議有效的條件
仲裁協議的有效條件
如何才能最有效學習
資產評估報告有效日
怎樣學習英語的有效
養老協議書才有效(模板18篇)篇十二
離婚協議書是指即將解除婚姻關系的夫妻雙方所簽署的、關于財產分割、子女監護與探視、配偶贍養費以及子女撫養費等的書面協議。
離婚協議書是男女雙方去民政局登記離婚時,必須要提供的材料之一,它是一個重要的文書,約定著男女雙方在離婚之后,協議達成的重要事項。
要知道離婚協議書的有效時間,首先要知道離婚協議書何時生效,離婚協議書必須為書面形式,由夫妻雙方當事人簽字,并經法庭或婚姻登記管理部門認可,才具有法定效力。這是辦理離婚手續所要求的內容之一。
男女雙方去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的時候,需要向民政部門提交離婚協議書,民政局在辦理過程中會將離婚協議書存檔,一般只要是在民政部門登記備案的離婚協議,就是長期有效的。在拿到離婚證之后,若雙方沒有再對該協議進行變更的,那么離婚協議書一直都是有效的。
如果離婚協議書是雙方自愿簽署的,同時協議的內容不違法,那么一旦到民政局進行登記備案,則離婚協議書就是長期有效的。
如何制作有效簡歷。
“有效技能”學習總結。
資產評估報告有效日。
仲裁協議有效的條件。
仲裁協議的有效條件。
怎樣學習英語的有效。
養老協議書才有效(模板18篇)篇十三
20xx年5月20日,徐某與劉某登記結婚,一年后生育一子,由于性格不合,兩人經常發生爭執,于20xx年11月13日協議離婚。離婚協議中約定孩子由徐某撫養,劉某每月支付婚生子撫養費900元,至孩子獨立生活時止,同時還約定,如果劉某不按時支付撫養費,應自愿向徐某承擔違約金6萬元。但從20xx年4月開始,劉某就不再支付兒子撫養費。現徐某準備起訴劉某給付違約金,但她不知道能否得到支持,這樣的違約條款是否算數。
在生活中,很多夫妻選擇協議離婚的方式解除婚姻關系。在離婚協議中,雙方就財產分割、債權債務和子女撫養的問題會約定較多的內容。為了保證雙方如實履行協議約定的義務,夫妻雙方往往還會在離婚協議中約定違約責任條款,最常見的方式就是約定違約金條款,通常違約金的數額還相當高。當任何一方履行存在瑕疵或者不履行時,另一方除了要求繼續履行外,還同時主張高額的違約金。
有人會認為,婚姻案件是具有較強的人身依附性的糾紛,與《合同法》調整的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糾紛性質不完全相同。因此,將《合同法》中民事責任種類中的違約責任條款適用于婚姻案件中是不合適的。但我個人認為,雖然夫妻關系較《合同法》調整的民事法律關系有一定區別,但離婚協議的性質在法律上應當被認定為合同的一種,是雙方經過合意所產生的,應當受《合同法》調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對于協議離婚中糾紛的處理原則和處理方式以及對離婚協議性質的認定中也可以看得很明確。
因此,受《合同法》調整的離婚協議當事人若不履行協議義務或履行協議義務不符合約定的,理應承擔《合同法》規定的違約責任,自然違約金條款也適用于離婚協議,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至于違約金金額的問題,可以由雙方自由約定,但是違約金過高或過低在司法程序中都面臨由人民法院調整的法律風險。根據本案的,并結合上述分析,徐某與其前夫簽訂的離婚協議中關于違約金的約定是合法、有效的,應該得到法院的支持。
有關mba人才培養模式有效供給的論文。
如何制作有效簡歷。
“有效技能”學習總結。
養老協議書才有效(模板18篇)篇十四
根據我國《稅法》及相關的行政法規,未滿5年的房產上市交易要全額征收營業稅。
因此,二手房買賣在一定條件下是需要繳交稅款的。對于買賣雙方來說,二手房買賣所需要交的稅種和數額是不一樣。首先,買方需要繳納契稅、印花稅、工本費。
第二,是不是符合當事人的特殊約定。
根據目前的法律規定,二手房買賣的一般流程是:當事人協商并簽訂合同后,買方支付價款,賣方交付房屋,辦理房屋過戶登記。因此,二手房買賣合同公證不是法律規定的必須辦理的程序。
但是,如果當事人在二手房買賣合同中約定,只有辦理二手房合同公證后合同才生效的,那么沒有公證的二手房買賣合同就是無效的。
近日,家住皇姑區的李女士遇到了一件令其十分頭痛的事情。據了解,李女士姊妹五個中排行老大。在20xx年之前,自己的父母相繼去世。同時,因為父母都是省里的老干部,按照相關規定,他們應享受省級公寓260平方米。然而,20xx年省里需要將繼承該套房產的子女名字盡快報上,并強調只能報一人。
于是,在約定的時間,其他的四個姊妹悉數來到李女士家中。最終姊妹們商議,這套房產可以由一人繼承,但是需按市場價給其他的四個姊妹返錢。20xx年的時候,該套房子的價格為6000元/平方米,但因為此套房子面積相對較大,同時也考慮到姊妹親情的緣故,李女士建議,由條件相對較好的二妹繼承此套房產,并按房價3000元/平方米的標準,直接給付其他四個姊妹現金;或是直接按照3000元/平方米的標準,給其他四個姊妹購買一套50多平方米的房子。最終,姊妹之間簽訂了房產繼承協議。在此期間,繼承這套房產的李女士二妹,按約定的價格給付了其中兩位現金,也給李女士的大弟弟購買了一套40多平方米的房子。然而,李女士大弟弟的單位,在20xx年當中進行房改,按房改規定,依職級補貼房屋面積款。
為此,李女士的大弟弟特別開心:因為按他自己現居住的40多平方米的房子,單位應補貼25平方米的房屋面積款。但是,單位要求:李女士的大弟弟出具房證或是購房發票。這時,李女士的大弟弟傻眼了:自己手里只有購房收據。后來,他來到開發商那里詢問情況得知:當時,為貪圖便宜,李女士的二妹明知此套房子是不具備相關合法的竣工驗收等材料,仍然堅持購房。
李女士的大弟弟,找到了李女士表示,自己的二姐沒有履行協議,只是進行敷衍。因此,父母的這套房產,李女士的大弟弟說:“仍然要繼承自己的那一份。”然而,當李女士找到二妹反映這樣的情況后,二妹堅稱:我們有協議,同時,也履行了相應的義務。因此,目前,這套房產應歸自己所有。
無奈之下,李女士撥打了本報“以案說法”欄目熱線電話。針對此事,記者咨詢了沈陽市房產局法律顧問室律師高成華。
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結合本案,李女士姊妹之間簽定的房產繼承協議是當事人真實的意見表示,該協議合法有效。當事人各方應按照協議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至于履行該協議過程中產生的瑕疵,李女士的大弟弟可要求李女士的二妹參照遺產分割協議約定的應得財產份額合理賠償自己的損失。
有效離婚協議書
有效的仲裁協議書應具有哪些基本內容
制作有效簡歷
如何制作有效簡歷
“有效技能”學習總結
資產評估報告有效日
怎樣學習英語的有效
怎樣有效的學習英語
仲裁協議有效的條件
仲裁協議的有效條件
養老協議書才有效(模板18篇)篇十五
很多時候,我們會有這樣的經歷:自己和同事辛辛苦苦組織一次招聘,從策劃、信息發布、簡歷篩選、通知面試。好不容易面試完畢,當公司通知面試合格的新員工上班時,卻發現他們不來了或來幾天就無聲無息消失了。這樣的經歷在所有hr們的職業生涯中都或多或少會碰到。特別是在公司急需新人補充,時間緊急,沒有時間安排復試,更沒有安排崗前面談程序的時候以及那些規模有限、管理尚待規范、待遇不高的中小型企業,hr主管可能會頻頻遭受這樣的‘打擊’。
首先我們應該自我剖析我們的工作和招聘的流程,分析合格應聘者不來的真正原因,再來尋求相應的對策。
因此,在招聘時我們也應該堅持“誠實守信”的原則招人,不應該不切實際的制造所謂的亮點和轟動效應,最終落得竹籃打水一場空,自己搬石頭砸自己的腳。因為我們本來就是雙向選擇,而不是“誆人”。
第二、人力資源部門,包括我們hr自身應該切實提高招聘一線人員的職業化水平(態度、技能、行為習慣等),加強對招聘過程的組織和其他相關部門的協作,讓應聘者在溝通中就能直接感受到公司職員的職業化素養、公司規范化管理和公司良好的文化氛圍。筆者曾經就職的一家大型紙業公司就有這么一條不成文的規矩:在面試當天,所有與應聘者接觸的工作人員,包括前臺、甚至是總經理,一律穿正裝。同時,人力資源部門會以書面、郵件的形式將面試注意事項等要求通知到當期參與面試的所有部門、主管和員工。事實證明這樣的規定取得的效果非常不錯,普遍增加了應聘者對公司的印象分。
同時,我們應該就招聘中的面試測評方式(如結構化面試、非結構化面試、無領導小組討論、情景模擬、性格測評、職業傾向測評等)進行科學、合理、專業的界定,特別是結合企業目前的業務規律、管理狀態、文化氛圍做出一些有針對性的測評方案,杜絕面試中間隨意、胡亂提問,甚至是粗暴涉及應聘者個人隱私的提問等情況的發生。面試中應用的測評技術也是所有hr必須具備的職業技能,因此我們應該引起高度重視。
第三、在正式錄用合格的應聘者之前,人力資源部門應該注重同候選人之間做好進一步的溝通,比如采取復試、電話溝通、入職面談、最近離職單位調查、搜集候選人的背景資料等,通過這些方式增加對候選人的了解,同時讓候選人對將來的工作內容、待遇、職位、可能的調動、出差、駐外等做通盤的考慮,決定是否來公司任職。這樣一來,一是可以將臨時性就業人員、過分在乎自己而忽視公司要求的人員排除在外,讓他們自己權衡后退出,避免出現潛在不穩定性因素;二是真正合格的應聘者可以很明確了解未來的工作情況,加入公司后就會全力投入工作,避免出現剛入職時新員工心理不踏實,在工作中有意無意打探“薪情”而影響工作等現象發生;三是人力資源部門可以籍此機會給合格候選人員排隊,確定優先錄用的順序,便于公司統籌安排錄用。
第四、作為公司的招聘人員,應該采取有效的方式及時準確甄別出無真實就業意愿和“腳踩兩只船”、瞻前顧后的應聘者,比如加強應聘者背景資料的調查、最近離職單位調查、面試中強化對職業道德、意識的考察等,讓那些可能占用公司錄用機會而不來的合格應聘者盡早出局。
商場如戰場,人才市場亦如戰場。面對紛繁復雜的才市,hr們應該樹立策略至上,過程嚴格,審慎嚴密,快速反應,主動出擊的工作機制,盡一切可能錄用到公司想要的“千里馬”。
第一、招聘廣告與應聘者來公司后看到的景象差距過大。
文檔為doc格式。
養老協議書才有效(模板18篇)篇十六
出租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街道________小區____號樓20xx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計____個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元,按月/季度/年結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同意預交元作為保證金,合同終止時,當作房租沖抵。
五、房屋租賃期為,從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在此期間,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并償付對方總租金的違約金;如果甲方轉讓該房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六、因租用該房屋所發生的除土地費、大修費以外的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房屋;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為原因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乙方因經營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的,甲方應予以協助。
九、就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天津開發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十、本合同連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養老協議書才有效(模板18篇)篇十七
乙方:_____________。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為甲方工作,甲方向乙方支付提成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應提供下列相應證件:
甲方提供:1.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2.營業執照;。
乙方提供:1.個人身份證。
第二條乙方為甲方從事------------事務。
第三條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甲方應在規定范圍之內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提成費.
1、按照甲方和----------------公司合同總價款(五百陸十萬人民幣)的百分之----------(大寫;--------------)向乙方支付提成費.
2、在本條1款的基礎上,在甲方和----------------公司的合同履行后,按照公司利潤的---------------------支付乙方提成。分期履行的,按照已經履行的該期利潤的---------支付該期的提成費。
3、其他費用支付________元。
第四條本協議第三條第一項和第三項下規定的提成費一旦甲方和------------簽訂合同,從該合同簽訂之日起----------天之內由甲方應該向乙方一次性足額支付。第三條第二項下費用在該利潤結算之日起--------天之內一次性由甲方應該向乙方一次性足額支付。分期履行的,自每期利潤結算結算之日起--------天之內一次性由甲方應該向乙方一次性足額支付。第五條本合同履行期間,因乙方原因致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條服務事項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各項提成費。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條服務事項的,甲方應向一方支付-------------元人民幣。
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中途毀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提成費-------元人民幣。
第六條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天內)簽訂變更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將本合同第二條事項情況及時通告甲方,甲方對乙方的履約應提供必要的幫助。
第七條甲、乙雙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二條事項的工作,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第八條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它書面的文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未約定的事項,應遵循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條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符合國家法律強制管轄的,適用該強制管轄。沒有該強制管轄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進行解決:
1.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壹式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份,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營業執照號碼。
個人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
住址/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傳真號碼傳真號碼。
委托代理人。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如何制作有效簡歷。
“有效技能”學習總結。
怎樣學習英語的有效。
仲裁協議有效的條件。
仲裁協議的有效條件。
養老協議書才有效(模板18篇)篇十八
協議的有效性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確認:
第一,協議雙方具有完全行為能力,
第二,協議內容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
第三,協議內容不得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
第四,協議內容不得侵害他人權益。
離婚協議與婚內財產協議怎么寫才有效。
一、婚內財產協議。
1、什么是“婚內財產協議”?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怎么寫受法律保護。
1、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工作單位、職業、住址、身份證號、結婚時間、生育子女時間個數、離婚原因。2、必須雙方同意離婚,不離婚的離婚財產分割協議無效。
3、對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的分割。
4、夫妻財產分割后,如何轉移給對方,如,房產過戶。
5、夫妻財產分割后,共有的不易分割的財產處理的具體方式。
6、財產分割后,在一定的時間范圍內履行約定。
7、違反協議的責任。
婚內財產的法律規定。
婚姻法第十七條對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范圍作出了規定,即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2、簽訂婚內財產協議,需要注意約定的效力問題:
以下三種約定可能被認定無效。
1、約定財產歸子女所有。
很多夫妻在簽訂協議時會約定某一部分財產歸子女所有,但這些財產仍然是由父母掌管。從法律.上來看,屬于贈與沒有履行,沒有完成的贈與便不生效。實踐中,此類約定爭議較多,當然均以無效認定而告終。
2、不動產歸雙方共有但未作產權變更。
將一方名下的婚前房產等不動產約定為婚后共有,但實際又未辦理產權更名手續,是一種贈與未完成的行為。在最終發生爭議時,同樣無法得到確認。
3、誰提離婚誰無財產。
此類約定往往會認為限制離婚自由權,而被認定為無效。因為夫妻之間的婚姻關系受法律保護的,當事人不得強行約定婚姻關系的解除條件或限制條件,此類約定因違背了“離婚自由權”,而被認定為無效。
其次,如果協議約定:“若任何一方違反忠誠義務,則自動喪失監護權”,類似這種約定也是無效的。因為監護權是一種法定權利,婚姻關系的解除并不意味著父母一方自動喪失對子女的監護權,夫妻雙方不能通過協議約定來排除另一方的監護權。但是對于孩子的撫養權問題,夫妻雙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協商。
最后,也是大家最好奇的“凈身出戶”問題。一般來說“忠誠協議”對于未履行忠誠義務的一方,自愿放棄全部共同財產凈身出戶的約定是有效的。理由是:可以將這份協議看作成雙方簽訂的附條件合同,在約定條件發生時,會產生相應的法律效果,再加上此類協議并不違反法律規定,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所以說一般情況下會被認定為合法有效(具體案件請以當地法院判決為準)。
二、離婚協議1、什么是“離婚協議”?
是指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解除婚姻關系為基本目的`,并就財產分割及子女撫養等問題達成的協議。
2、簽訂“離婚協議”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1)簽訂“離婚協議”后,不離婚就不會發生法律效力。
可能看到這很多人都糊涂了,為什么雙方自愿簽的協議,還不能發生法律效力呢?理由很簡單,因為“離婚協議”不同于一般意義上的民商事合同,它以解除婚姻關系為首要前提。其發生法律效力的前提條件就是“離婚”,除了男女雙方須達成離婚合意之外,還應當到婚姻登記管理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或者有人民法院的生效判決,否則不發生法律效力。因此在“離婚條件”尚未成就時,只能將這份協議看成“有效成立”但“尚未發生法律效力”。
(2)在離婚登記前,“離婚協議”不得作為法院判決離婚時分割財產的依據。
正如前文所述,“離婚協議”只有在離婚條件成就時才發生法律效力,所以在此之前協議中有關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的約定也是不生效的,不能直接作為法院處理該離婚案件的直接依據。看到這里也許會有人問:“那什么時候才能主張“離婚協議”約定的內容呢?”答:離婚以后使用。
法律依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14條當事人達成的以登記離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協議離婚為條件的財產分割協議,如果雙方協議離婚未成,一方在離婚訴訟中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財產分割協議沒有生效,并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看到這里大家都明白了嗎?“離婚協議”在離婚前是可以反悔的,但是“婚內財產協議”卻不得隨意反悔哦!)。
(3)如果“離婚協議”存在法律規定的欺詐、脅迫等特殊情形,當事人請求變更或者撤銷,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支持。
法律依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9條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3、“婚內財產協議”和“離婚協議”交叉使用時需要注意的問題。
(1)千萬不要拿“離婚協議”當作“婚內財產協議”來使用。
舉個例子:小王(男)和小張(女)是一對夫妻,“小兩口兒”在一起過日子也算恩愛,只是偶爾吵吵架、斗斗嘴,但也沒有什么原則性的矛盾。有一天,夫妻二人吵架吵得很兇,就簽了一份“離婚協議”打算離婚,并順帶把財產、子女撫養問題都做了詳細約定。但是兩個人今天吵架,明天就和好了,這份“離婚協議”也被扔在了角落里。
那么問題來了,如果有一天“小兩口兒”真的鬧僵了打算訴訟離婚,一方在法庭上要求按照這份“離婚協議”約定的內容來分割財產,此時法院顯然不會將其作為分割財產的依據。理由很簡單,小張將“離婚協議”當作“婚內財產協議”來使用了,別忘了我們前文所講的,“離婚協議”在真正離婚前是沒有法律效力的。
溫馨提醒:如果小王和小張在此之前只是對夫妻財產進行約定,簽訂了一份“婚內財產協議”而沒有涉及離婚條件的話,那么雙方在任何時候,只要產生離婚糾紛,就可以請求法院按照協議約定的內容來進行分割。
(2)離婚登記時后簽訂的“離婚協議”對財產分割的效力優先于之前簽訂的“婚內財產協議”。
毋庸置疑,男女雙方在辦理離婚登記時自愿簽訂的“離婚協議”是合法有效的,此時如果對夫妻共同財產重新進行了分配,那么可以視為對之前約定內容的變更。故,當先簽訂的“婚前財產協議”與后簽訂的“離婚協議”對財產分割問題發生沖突時,后者的法律效力要優先于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