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管理中,規章制度必須不斷更新和完善,以適應不斷變化的工作和環境需求。不同組織在規章制度的制定和執行上可能面臨不同的挑戰,以下是一些建議和解決方案。
中醫處方管理制度范文(22篇)篇一
一、制定的目的:
加強藥品電子監管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藥品購進、銷售的管理。
三、職責。
3.1驗收員負責購進數據采集傳遞。
3.2保管員負責銷售數據采集傳遞。
四、內容。
4.1公司應有質量管理人員和倉庫管理人員參加電子監管培訓,熟悉藥品入出庫業務流程并具備計算機基礎知識。
4.2根據本公司經營范圍辦理藥品電子監管入網手續并且對經營的進入藥品電子監管網商品的購進、銷售通過藥品電子監管網進行數據采集、報送、實時監控。
4.3賦碼藥品的經營管理賦碼藥品的經營和非賦碼藥品一樣,必須嚴格遵守《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藥品監管的法律法規,必須嚴格遵守公司的《質量管理體系文件》。為操作方便,賦碼藥品已經在其藥品名稱前加字母fm標注。
4.4入庫驗收。
按gsp流程,藥品驗收入庫完成后,由驗收人員將賦碼藥品逐個掃描至數據采集設備(俗稱掃描槍),對每一批到貨藥品按供貨方編制入庫單號,并予以記錄,入庫單號的編制規則為:xxxx(阿拉伯數字四位年號)xx(阿拉伯數字二位月號)xx(阿拉伯數字二位日號)xxx(阿拉伯數字三位流水號),共11位。掃描規則為:整件藥品掃描整件碼,不足整件的,掃描中包裝碼,不足中包裝的或沒有中包裝的,按最小包裝碼逐個掃描,掃描時手持終端(即掃描槍)頂部激光頭距離條碼20至30厘米,具體操作以數據采集設備使用說明書為準。藥品入庫時,如發現破損、污染等不符合入庫條件的情況,要先按實貨正常入庫,隨后再將不符合入庫條件的藥品采購退出。
入庫包括采購入庫和銷售退回入庫。
4.5出庫復核。
按gsp流程,藥品復核出庫完成后,由復核人員將賦碼藥品逐個掃描至數據采集設備(俗稱掃描槍),對每一批出庫藥品按購貨方編制出庫單號,并予以記錄,出庫單號的編制規則為:xxxx(阿拉伯數字四位年號)xx(阿拉伯數字二位月號)xx(阿拉伯數字二位日號)xxx(阿拉伯數字三位流水號),共11位。掃描規則為:整件藥品掃描整件碼,不足整件的,掃描中包裝碼,不足中包裝的或沒有中包裝的,按最小包裝碼逐個掃描,掃描時手持終端(即掃描槍)頂部激光頭距離條碼20至30厘米,具體操作以數據采集設備使用說明書為準。出庫包括銷售出庫和采購退出出庫。
4.6當天下班前,由庫房主管將數據采集設備和記錄的單據號清單交信息管理員或質量員保存,并于次日上班一小時后領取。
五、數字證書的保管、使用和掛失管理。
1、數字證書由公司質量管理人員和信息管理人員各保管一把,密碼由保管人員設定并定期(至少三個月)更換一次。
2、數字證書必須妥善保管,并專人專用,不得轉借他人。
3、每天早上上班,由質量管理人員或信息管理人員處理并報送前一天的經營數據,及時查詢報送狀態并對數據的準確性負責。質量管理人員和信息管理人員要輪流休息,保證每天的數據上報正常進行。
4、如數字證書丟失,要第一時間報告中國藥品電子監管網運營中心掛失,并及時報告總經理,避免給公司造成損失。
六、培訓及工作改進。
質量管理人員、信息管理人員要定期總結藥品數據采集及報送操作中的不足,及時了解相關信息,不斷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相關人員在上崗前要進行藥品電子監管培訓并考核合格,否則不得上崗。
中醫處方管理制度范文(22篇)篇二
為了加強對獸藥經營管理,規范經營行為,根據《獸藥管理條例》、《農業部公告第193號》中規定的《食品動物禁用的獸藥及其它化合物清單》《農業部公告第278號文件》中規定的《獸藥停藥期規定》等法規和辦法,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獸藥必須是由通過gmp企業認定生產的,并依法取得產品批準文號的產品。且不超越《獸藥經營許可證》所規定的經營范圍。所購進的產品與標簽或說明書、產品質量合格證核對無誤。
二、從業人員中,至少有1名通過獸醫執業獸醫水平測試人員。
三、《獸藥經營許可證》等相關證明要掛在店內顯著位置。
四、獸藥要分類陳列,類別標簽要準確,字跡清楚、藥店和藥架必須衛生整潔。處方藥非處方藥應分柜擺放。經營獸用中藥材的,應標明產地。不購進、不經營假劣獸藥、違禁獸藥和人用藥品。
五、建立獸藥經營臺帳,購貨登記保存至超過藥品有效期1年,并不得少于2年;銷售登記應保存至有效期后1年,無有效期至少保留3年。出庫、入庫要有準確詳盡的.登記,每月清帳一次,帳物要相符。
六、向獸藥購買者說明獸藥的功能、主治、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項,不得虛假夸大和誤導用戶。銷售處方藥的,應當遵守獸用處方藥管理辦法。由具備相應資格的職業獸醫開具。對已出售的獸藥出現質量問題和不良反應,應及時向當地獸藥行政部門報告。
七、有必要的冷藏、防污、防潮、防鼠等措施,確保所經營獸藥的質量。獸藥要分類保管,出庫遵循先產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則。過期藥物登記造冊,分開存放,明確標識,不得混放。
中醫處方管理制度范文(22篇)篇三
1.努力提高科學管理水平。在上級衛生主管部門領導下,根據黨的方針政策,全面負責領導醫院的工作,包括醫療、教學、科研、預防、人事、保衛、器材、財務和總務等工作。
2.認真貫徹落實黨的中醫政策,堅持中醫醫院辦院方向,按照中醫醫院的特點,領導制訂本院工作規劃,按期部署、檢查、總結工作,并向上級領導機關匯報。
3.負責組織、檢查醫療護理工作,定期深入門診、病房,并采取積極有效措施,保證不斷地提高醫療質量和服務質量。
4.負責組織、檢查全院職工的業務技術學習,不斷提高中醫、藥、護隊伍的素質。
5.負責領導、制訂全院科研工作計劃,并認真檢查貫徹執行情況。采取措施,促進研究工作的開展。
6.負責組織、檢查本院擔負的分級分工醫療工作和地段工作。
7.教育職工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和良好的醫德,改進醫療作風和工作作風,改進服務態度。督促檢查以崗位責任制為中心的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的執行,嚴防差錯事故的發生。
8.負責組織領導醫院工作人員的任免、聘任、簽訂合同、辭退、獎懲、調動及提升等工作。
9.加強對后勤工作的領導,審查物資供應計劃,檢查督促財務收支,審查預決算,關心職工生活。
10.及時研究處理人民群眾對醫院工作的意見。
11.因事外出或缺勤時,需指定1位副院長代替院長職務。
二、業務副院長職責
1.在院長領導下,堅持中醫特色的辦院方向,認真抓好中醫藥學術的繼承發揚工作,狠抓中醫療效,分管全院的醫療、護理、藥械、醫技等科室工作。
2.督促檢查醫療制度,醫護常規和技術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
3.負責組織和檢查門診、急診工作,以及危重病員的入院情況。
4.深入科室,了解到檢查診斷、治療過程中中醫、中藥應用和辨證施護情況,定期分析醫療指標,采取措施,不斷提高醫療護理質量,必要時領導對重危病員的會診、搶救工作。
5.負責組織全院醫務人員的業務學習、考核、晉升和中醫院校臨床教學實習以及掛勾醫療機構的業務指導工作。
6.負責領導全院的中醫藥科學研究工作。
7.領導醫療業務、統計和病案管理工作。
8.負責組織檢查本院擔負的分級分工醫療工作,指導所負責的機關、工廠等單位的職業病、多發病的防治工作。
9.組織、檢查本院門診的轉診、會診、疫情報告及醫院預防保健和衛生宣教工作。
三、行政副院長職責
1.在院長領導下,分管全院的行政、器材、財務和總務工作。
2.負責組織、擬定醫院各項行政工作計劃,并經常督促檢查執行情況。
3.負責領導財務、行政、器材、總務部門,保證供應醫療所需物資。
4.負責審查預決算,掌握財務收支、基建維修以及醫院財產物資的管理工作,加強經濟管理,不斷提高經濟效益。
5.負責領導檢查全院工作人員的生活福利工作。
6.負責領導全院的清潔衛生和綠化環境工作。
四、院辦公室主任職責
1.在院長領導下,負責全院的文秘及行政管理工作。
2.負責安排各種行政會議,做好會議記錄。
3.負責綜合醫院的工作計劃、總結及草擬有關文件,并督促貫徹執行。
4.負責領導文件的收發登記、轉遞傳閱,立卷歸檔、保管利用等工作。
5.負責本室工作人員的政治學習,領導有關人員做好印鑒、打字、外勤、通訊聯絡、人民群眾來信來訪、參觀及外賓接待等工作。
五、醫務科科長職責
1.在院長領導下,堅持中醫醫院的辦院方針,組織實施全院的醫療、教學、科研、預防工作。
2.擬定體現中醫特點的業務計劃,經院領導批準后,組織實施,并經常督促檢查落實情況,按時總結匯報。
3.深入各科室,了解和掌握情況。組織重大搶救和院內外會診,每季度檢查1次各種常規和制度的執行情況,改善服務態度,提高醫療質量,嚴防差錯事故。
4.對醫療事故進行調查,組織討論,及時向院長、副院長提出處理意見。
5.負責實施、檢查全院衛生技術人員的業務學習和技術考核,建立健全技術人員的技術檔案,協助做好衛生技術人員的晉升、獎懲、調配工作和科室之間的協作。
6.負責做好名老中醫經驗的繼承整理工作,并充分發揮他們的會診作用。
7.負責組織實施臨時性院外醫療任務和對基層衛生單位的技術指導工作,以及實習進修人員的教學安排。
8.負責學術論文的征集工作,組織全院性學術會議,搞好經濟技術交流。
9.負責督促檢查藥品、醫療器械的供應和管理工作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和有關科室聯系解決。
10.負責組織醫務科所屬人員的政治學習。抓好病案統計、圖書資料管理工作。
沒單獨設門診部的醫院,應把門診部主任職責承擔起來,做好門診的各項工作。
六、人保科科長職責
1.在院長領導下,根據人事、治安保衛工作的方針、政策、制度和有關規定,組織科內人員業務學習,提高-干部政策、業務水平。
2.掌握熟悉干部業務水平、管理能力和政治思想情況,提出提拔、配備、培訓、使用意見。負責人員調出、調入工作。
3.主動和有關科室研究,提出全院工作人員的考核、轉正、定級、晉升、獎懲和工資、福利方面的意見。
4.按照國家規定,做好工作人員的退職、退休、離職休養工作。
5.負責辦理職工的請假、休假、銷假事項,負責全院的勞動紀律檢查及考勤工作,負責接待、處理外調、函調工作。
6.負責管理工作人員的檔案和全院的人事統計、人員鑒定工作。收集整理技術人員的技術檔案。
7.維持院內治安,凡有擾亂醫院工作秩序,無理取鬧者,人保科均應負責處理。協助管理探視。遇有案件發生,及時向院長和公安機關報告。每月檢查1次防火工作。
8.配合公安機關進行院內發生的案件偵破和災害事故的追查工作,審查案件、事故報告。
9.負責組織待聘人員學習、勞動,并向缺編的科室推薦合適的待聘人員。
七、預防保健科科長職責
1.在院長領導下,負責預防保健和計劃生育工作計劃,積極宣傳中醫、中藥防病、治病知識。
2.負責擬定預防保健和計劃生育工作,經院長批準后組織實施,并經常督促檢查,按時總結匯報。
3.領導本科人員做好職工的醫療保健工作,組織體檢、掌握健康情況,并提出保健措施。
4.負責搞好傳染病管理和疫情報告及各項衛生防疫工作。
5.督促本科人員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常規,防止差錯事故的發生。
6.組織本科人員學習中醫中藥防治知識,并對本科人員的技術考核,晉升、獎懲提出具體意見。
7.檢查督促全院職工執行公費醫療制度的情況。
八、圖書管理人員職責
1.在醫務科領導下負責訂購和收集醫學圖書、刊物和資料,對中醫中藥資料應努力收集齊全。
2.負責圖書資料的登記、分類和編目工作。
3.負責書庫管理,保持書庫和圖書清潔整齊、通風干燥、防止圖書霉爛、蟲蛀和火災。
4.嚴格執行圖書管理制度、堅守崗位、按時開館,認真辦理書刊借閱手續。
5.經常介紹新書內容,為醫療、教學、科研、預防等工作主動提供參考資料。
6.負責制定本院圖書室的管理細則,經醫務科科長批準后執行。
九、病案管理人員職責
1.負責病歷的回收、整理、裝訂、歸檔、檢查和保管工作。
2.查找再次入院和復診病員的病歷,保證病歷的供應,辦理借閱手續。
3.負責病歷資料的索引、登記、編目工作。
4.在醫務科領導下經常檢查各科病歷書寫情況,提出改進意見,提高病歷書寫質量。
5.提供教學、科研、臨床經驗總結等使用的病歷。
6.做好病案室的管理工作,保持清潔、整齊、通風、干燥,防止病案霉爛、蟲蛀、火災。
十、醫療統計人員職責
1.在醫務科領導下負責編報上級規定的報表和《中醫醫院醫療質量及效率統計內容》,及時向院領導及醫療、教學、科研部門提供所需要的統計信息、資料。統計資料編寫完畢后必須核對準確、完整、并加以必要的說明,按期上報。
2.每天深入門診、病房及各科室收集工作日志,分別整理、核對,進行登記。
3.每月將門診、病房及各科室登記好的原始資料分別進行統計。按月、季、半年、年度等分別對比分析,并重點做好中醫疾病分類統計工作。
4.督促各科室做好醫療登記,統計工作,給予必要的幫助。
5.努力鉆研業務,不斷提高統計和中醫疾病分類水平,保管好各種醫療統計資料。
十一、臨床科主任職責
1.在院長領導下,負責本科的醫療、護理、教學、科研、預防、行政管理及組織名老中醫經驗的繼承整理工作。不斷提高醫療護理質量。努力完成醫療任務。
2.制定本科工作計劃與業務建設計劃,組織實施,經常督促檢查。定期總結匯報。
3.每兩周進行1次行政查房,解決有關行政管理方面的問題。
4.組織全科人員進行業務學習,努力繼承、發掘、整理、提高中醫藥學,進行科研工作,開展新療法、新技術,不斷總結經驗,提高中醫療效。
5.檢查督促本科人員,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各項技術操作規程,嚴格并及時處理差錯事故。
6.確定本科醫生的輪換、值班、會診、出診。組織中醫臨床病案討論。
7.做好對下級醫師的業務指導,技術考核,提出升、調、獎、懲的意見。組織臨床教學,安排進修、實習人員的學習及工作。
十二、臨床主任醫師職責
1.在科主任領導下,運用中醫理論和經驗,指導全科醫療、教學、科研、技術培訓與理論提高工作。
2.每周查房1次,親自參加危重病員的搶救處理與疑難、死亡病案的討論、會診。
3.指導全科主治醫師、住院醫師做好各項醫療工作,有計劃地開展基本功訓練。
4.緊密結合臨床實踐負責整理研究與本專業有關的中醫古典文獻,總結臨床經驗,著書立說,并帶好助手。
5.按規定時間參加門診工作,隨時解決疑難病癥。
6.了解掌握中醫學術動態和先進經驗,定期或隨時向科內人員介紹,指導臨床工作。
7.督促下級醫生認真貫徹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醫療技術操作規程。
副主任醫師參照主任醫師職責執行。
十三、臨床主治醫師職責
1.在科主任領導和主任醫師指導下,運用中醫理論。參加本科一定范圍的醫療、教學、科研和技術培訓工作。
2.按時查房,隨時掌握病員的病情變化,指導住院醫師進行辨證論治。參加重危病人的搶救及死亡病員、醫療事故的討論并提出初步處理意見。遇有重大問題應及時向科主任或主任醫師匯報。
3.參加值班、門診、會診、出診工作。
4.主持有關的.臨床病案討論及會診。檢查,修改下級醫師書寫的醫療文件,決定病員出院,審簽出(轉)院病案。
5.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主管病房的主治醫生應經常檢查本病房的醫療護理質量。嚴防差錯事故。與護士長共同負責搞好病房管理。
6.組織本組醫師學習并正確運用中醫理論及先進科學技術,開展新技術、新療法,進行科研工作,做好資料積累,及時總結經驗。
7.擔任臨床教學,指導進修、實習醫師工作。
十四、臨床醫師(士)職責
1.在科主任領導和主治醫師指導下,負責一定數量病員的醫療工作,新畢業的醫生應創造條件實行3年24小時住院醫生負責制,擔任住院、門診、急診的值班工作。
2.運用四診八綱、辨證施治的方法診治病員、開寫醫囑、并檢查執行情況。
3.負責書寫中醫病歷及病員住院期間的病程記錄,及時完成出院病員的病歷小結。負責修改實習醫生書寫的病歷。
4.遇有辨證、治療上的疑難問題,應及時向主治醫師報告。提出所管病員的轉科或出院的意見。
5.住院醫師(士)對所管病員應全面負責,在下班前做好交-班工作,對重癥病員用口頭或書面方式向值班醫生交-班。
6.參加科內查房,對所管病員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診一次,了解病員的飲食起居、情態變化、治療效果等。上級醫師查房和請他科會診時,應陪同診視,并匯報病情和診治情況,詳細、準確地記錄上級醫師或會診意見。
7.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嚴防差錯事故。指導護士進行辨證施護。
8.學習中醫基礎理論,練好基本功,提高臨床治療效果,參加科研工作,及時總結經驗。
9.隨時征求病員對醫療護理工作的意見。
10.在門診或急診室工作時,應按門診、急診室工作制度進行工作。
十五、門診部主任職責
1.在院長領導下,負責門診部的醫療、教學、預防、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
2.組織制定門診部的工作計劃。并經常督促檢查、按期總結匯報。
3.負責組織、檢查門診病員的診治和急診、重危、疑難病員的會診和搶救工作。接收大批外傷、中毒、傳染病病員時,要及時上報并采取相應措施。
4.定期如開門診系統會議,協調各科關系,督檢查醫務人員貫徹執行各項規章制度、醫療護理常規和技術操作規程,嚴防差錯事故。
5.組織門診工作人員做好衛生宣傳、清潔衛生、消毒隔離、疫情報告等工作。
6.按照中醫院特點,制定門診各項工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改善服務態度,提高醫療質量,縮短病人候診時間。
7.負責接待和處理門診方面的同常醫療科分和群眾來信來訪工作。
十六、掛號員職責
1.在醫務科科長或門診部主任領導下,負責掛號工作。
2.掛號員在開診前半小時開始掛號,并隨時宣傳看病的注意事項及制度等。
3.按規定填寫初診病人門診病歷首頁姓名、性別、年齡、職業、籍貫、工作單位、住址等項目。
4.掛號員必須做好當天掛號前與次日掛號的準備工作,如各科掛號券、初診門診病歷、掛號數據等。
5.掛號員每天必須向財務科交掛號金額1次,連同票證一并上繳,換回掛號收據備次日用。
6.負責門診病歷查找,傳送、回收、整理、歸檔、管理工作。送病歷間隔不得超過15分鐘。
十七、護理部主任(總護士長)職責
1.在院長領導下,負責全面護理工作,擬定全院護理工作計劃和質量要求,經院長、副院長審批后組織實施,并隨時檢查。按期總結匯報。
2.負責組織中醫護理常規的實施,檢查指導各科室做好基礎護理,分級護理和辨證施護。對重危病員的護理進行技術指導。
3.負責擬訂護理人員的培訓規劃,組織護理人員認真學習中醫護理理論和辨證施護知識及基本功的訓練。開展中醫護理科研工作,推廣護理新技術。妥善安排實習護士的學習和工作。
4.掌握護理人員的思想動態,工作與學習情況,與有關部門協商解決護理人員工作、學習和生活中的具體困難,提出升、調、獎、懲意見,與科主任協商做好護理人員的調配工作。對護理人員工作中出現的差錯事故,應及時與有關科室共同進行調查、研究、處理。
5.審查各科室所提護理用品的申請計劃,并隨時檢查使用情況。
6.每周主持召開1次護士長例會,討論護理工作存在的問題,布置下周工作,每半年召開一次工作經驗交流會,不斷提高中醫護理工作質量和科學管理水平。
十八、主任護師職責
1.在護理部主任(總護士長)的領導下,負責本科護理技術的指導、科研和教學工作。擬定教學計劃,編寫教材。
2.挖掘、整理祖國醫學有關護理的理論,指導護理工作,了解國內外護理新技術及專科發展動態,努力引進先進技術,隨時向科內介紹,提高護理質量。推動中醫護理學的發展。
3.制定本科急、重、疑難病癥的護理計劃,參加并組織重危病員的搶救護理及疑難病員的護理會診。
4.每周組織本科護理人員進行護理大查房一次,指導主管護師的工作,解決查房中遇到的技術難題及有關問題。
5.協助護理部做好本科下級護理人員的晉級考核和培訓工作。掌握護理人員的技術操作能力和業務水平,對其升、晉級提出考核依據。
6.負責本科差錯事故的技術鑒定,并提出處理意見。
7.負責組織并主持本科護理學術討論會,參與護理學術論文的審查、評定工作,及中醫護理常規的修訂。
8.制定本科護理科研和技術革新計劃,并組織實施。
9.對全院護理隊伍的建設,技術管理和組織管理提出意見,協助護理部加強對全院護理工作的領導。
副主任護師參照主任護師的職責執行。
十九、主管護師職責
1.在科護士長領導下和本科主任護師指導下進行工作。
2.負責本科護理質量檢查與技術指導,按中醫護理常規要求,把好病員飲食起居、情志及基礎護理等方面的護理關,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4.協助擬訂本科護理人員的培訓規劃,參加教材的編寫和講授。協助組織本科護理人員學習中醫護理知識,修訂本科中醫護理常規,加強護理基本功的訓練。
5.參加護理部組織的查房,會診,對本科發生的護理差錯、事故進行分析、鑒定,并提出防范措施。
6.對實習、進修護士做好帶教和成績評定工作。
7.制定本科護理科研和技術革新規劃,并組織實施。研究、探討中醫護理理論與方法,總結辨證施護經驗。
8.協助本科護士長做好行政管理和護理隊伍的建設工。
二十、護師職責
1.在護士長領導和本科主管護師指導下進行工作。
2.參加護理臨床實踐,指導護士正確執行醫囑和各項護理技術操作規程,解決辨證施護中遇到的疑難問題。運用中醫術語寫好護理記錄,交-班報告等。
3.參與重危、疑難病員的護理工作,及難度較大的護理技術操作。要掌握并指導開展中醫常用的急救技術和新技術的臨床實踐。
4.協助護士長擬訂護理工作計劃,參與病房管理工作。
5.參加護理部組織的護理查房、會診和病案討論。
6.協助護士長搞好本病房護士和進修護士的業務培訓與帶教,制定學習計劃,指導護士學習中醫護理知識。參加教材的編寫并擔任講課或護校的臨床教學。對護士進行技術考核。
7.協助護士長制訂本病房科研、技術革新計劃、提出科研課題,并組織實施。
8.對護理差錯、事故除應及時向護士長報告,并進行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二十一、門診部護士長職責
1.在護理部主任(總護士長)和門診部主任領導下進行工作。
2.負責門診護理,行政管理,督促檢查護理人員和衛生員完成所分工的任務。
3.制定工作計劃,負責護理人員分工排班,經常深入門診各科檢查護理質量,復雜的技術應親自執行或指導護士操作。搞好傳、幫、帶,不斷提高護理技術水平。
4.督促護理人員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中醫護理常規和技術操作規程,嚴防差錯事故。并檢查指導各診室做好開診前準備及衛生宣傳工作。
5.督促教育護理人員改善服務態度,經常巡視候診病員的病情變化,對較重的病員應提前診治或送急診室處理。
6.檢查門診各有關科室對藥品、器材、被服及用品的保管和使用情況,遇有遺失或損壞,應查明原因,給予適當處理。
7.督促衛生員保持門診整潔,做好消毒隔離工作,并組織及時供應開水和飲具。
8.組織護士、護理員、衛生員的業務學習,指導實習護士的工作。開展護理科研,及時總結經驗。
二十二、門診部護士職責
1.在主管門診工作的科主任和門診部護士長領導下進行工作。
2.負責器械的消毒和開診前的準備工作。
3.協助醫師進行檢診,按醫囑給病人進行處置。
4.經常觀察候診病員的病情變化,對較重的病員應提前診治或送急診室處理。
5.與診室醫師共同負責診室的整潔、安靜,維持就診秩序,做好計劃生育、預防保健等衛生宣傳工作。
6.做好隔離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感染。
7.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嚴格查對制度,做好交接-班,嚴防差錯事故。
8.參加護理教學,指導實習護士和衛生員的工作。
9.按照分工,負責領取、保管藥品器材和其它物品,定期檢查,及時補充更換,并做好登記統計工作。
二十三、急診室護士長職責
1.在護理部主任(總護士長)領導和急診科(室)負責人業務指導下進行工作。
2.組織安排、督促檢查護理人員配合醫師做好急診搶救工作。經常巡視觀察室病員。
3.督促護理人員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按醫囑進行治療,做好各種記錄和交接-班,復雜的技術要親自執行或指導護士操作,嚴防差錯事故。
4.加強對護理人員的業務訓練,不斷提高急診救護技術及辨證施護水平。
5.督促護士備齊各種中西急救藥品、器材,并定量定點定位放置,經常檢查補充、消毒、更換。保證搶救工作的順利進行。
6.負責護理人員排班,制定護理工作計劃,檢查護理質量,總結經驗。
7.負責醫療器材和被服、用品的計劃請領和報銷工作。做好隔離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8.督促護士、衛生員保持室內清潔、整齊、安靜。
二十四、急診室護士職責
1.在急診室護士長和主管急診科(室)負責人的業務指導下進行工作。
2.做好急診病員的檢診和登記工作,按病情決定優先就診,有困難時請示醫師決定。
3.急診病員來診,應立即通知值班醫師。在醫師未到以前,遇特殊危急病員,可給以必要的急救處置。隨即向醫師報告。
4.準備各項急救所需藥品、器材、敷料,在急救過程中,應迅速而準確地協助醫師進行搶救工作。
5.經常巡視觀察室病員,了解病員證候情志和飲食等情況,及時完成治療及護理工作嚴防差錯事故。
7.護送危重病員及手術病員到病房或手術室。
8.做好搶救病員的特護記錄、登記和疫情報告。
二十五、科護士長職責
1.在護理部主任領導和科主任的業務指導下進行工作。
2.根據護理部的工作計劃和對全院護理工作質量標準要求,結合本科特點制訂本科護理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3.深入本科各病房參加晨會、交接-班,檢查護士交接-班日志和對危重病員護理,并做具體指導。對復雜的護理技術或新開展的護理技術。要親自參加實踐。
4.教育全科護理人員加強工作責任心,改進服務態度,認真執行醫囑、各項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嚴防差錯事故。
5.隨同科主任查房、了解醫療護理工作情況及存在問題,加強醫護協作。
6.組織本科護理人員學習中醫護理知識和現代護理技術,提高辨證施護和專科護理水平,并注意護士素質的培養。
7.組織擬定本科護理科研計劃,檢查計劃的執行情況,及時總結,交流護理經驗。
8.了解本科急、危重病員的證情,情志變化和飲食起居等情況。隨時修訂護理方案,并提出改進措施。
9.負責組織安排實習護士的臨床教學及實踐工作。
10.確定本科護士的輪換和臨時調配。
二十六、病房護士長職責
1.在科護士長的領導和科主任的業務指導下,負責本病房的行政管理和護理工作。
2.負責制定本病房的護理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經常督促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總結經驗,不斷提高護理質量。
3.教育本病房護理人員加強責任心,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技術操作規程和勞動紀律,改善服務態度,認真執行醫囑。對復雜的護理技術和危重病員的搶救,應親自參加或指導護士進行。
4.組織護理人員學習中醫護理常規和各項技術操作規程等,不斷提高護士的業務水平。
5.隨同科主任查房,參加科內會診及術前、疑難、死亡病案的討論。
6.組織本病房護理查房和護理會診,檢查護理計劃的書寫和執行情況,積極開展辨證施護及護理科研工作。
7.負責管理好病房,包括護理人員的分工、排班,病房環境的整潔、安靜、安全及病人的陪護,探視人員的管理,物品的請領、保管、使用、核銷等。
8.負責實習、進修人員的安排與管理。指定護師或有經驗的護士擔任帶教工作。
9.經常了解病員的情志、飲食及證候變化等情況,每月召開工休座談會1次,聽取病員的意見,同時向病員宣傳攝生、防病等衛生知識。
二十七、病房護士職責
1.在護士長領導及護師指導下進行工作。
2.認真執行醫囑,及時準確的完成各項護理工作。嚴格執行中醫護理常規、技術操作規程及查對、交接-班等各項制度,防止差錯、事故的發生。
3.配合醫師做好危重病員的搶救和各種診療工作。負責采取和收集檢驗標本接送病員進行檢查、治療等工作。
4.經常巡視病房,密切觀察病員的病情變化及治療后的反應,了解病員的情志、飲食起居等情況,做好基礎護理和觀察記錄,發現異常及時處理或報告醫師。
5.向病員講解住院規則,宣傳攝生、及中醫防病健身的知識。經常征求病員意見,改進護理工作。出院前做好出院指導。
6.有條件者根據病員情況,適當安排、輔導病員練氣功、打太極拳等活動。
7.參加部分護理教學和科研,指導實習護士、護理員、衛生員的工作。
8.負責辦理病員的入、出院,轉科、轉院手續及有關登記工作。
9.做好病房管理,消毒、隔離、物資藥品材料的保管工作。
二十八、護理員職責
1.在護士長領導和護師、護士指導下進行工作。
2.擔任病人生活護理和部分簡單的基礎護理工作。
3.隨時巡視病房,接受病人呼喚,協助飲食起居不能自理的病員進食、進藥、起床活動及遞送便器及床上清潔衛生等工作。
4.做好病人入院前的準備工作和出院后床單、鋪位的整理以及終末消毒工作。協助護士搞好被服、家具的管理。
5.及時收集、送出臨時化驗標本,接送病員進行檢查、治療等工作。
6.協助護士做好搶救病員和尸體料理工作。
二十九、衛生員職責
1.在總務科領導和護士長的業務指導下,擔任病房的清潔衛生工作。
2.按分工擔任門診或病房的門、窗、地面、床頭桌、椅及廁所、浴室等地的清潔工作,每天至少清掃兩次,并保持經常整潔。
3.負責清潔和消毒病人的臉盆、茶具、痰孟、便器等用具。
4.及時做好病房和病員的飲用水供應。
三十、助產士職責
1.在護士長的領導和醫師的指導下進行工作。
2.態度和藹,語言親切,做好產婦的情志護理,解除其憂慮、緊張情緒。
3.經常觀察分娩前后的情況,注意產程進展和變化,遇產婦發生并發癥或嬰兒窒息時,應立即采取緊急措施,并報告醫師。
4.做好接產準備。負責正常產婦接產,協助醫師處理難產,注意保護會陰及母嬰安全,作好新生兒的處理和訣別標記。
5.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產科護理常規和技術操作規程,嚴防發生差錯事故。
6.經常保持產房的整齊、清潔、定期進行消毒。
7.負責管理產房和嬰兒室的藥物、器材。
8.指導進修、實習人員進行助產工作。
9.做好計劃生育、圍產期保健和婦嬰衛生的宣傳教育工作,并進行技術指導
10.根據需要,負責孕期檢查,外出接產和產后隨訪工作。
三十一、手術室護士長職責
1.在護理部主任(總護士長)的領導和科主任的業務指導下進行工作。
2.負責本室的行政管理、護理工作和手術安排,保持整潔、肅靜。
3.根據手術室任務和護理人員的情況,進行科學分工,密切配合醫生完成手術,必要時親自參加。
4.督促各級人員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并嚴格要求遵守無菌操作規程,做好傷口愈合統計分析工作。
5.組織護士、衛生員的業務學習,指導進修、實習護士工作。
6.督促所屬人員做好消毒工作,按規定進行空氣和手的細菌培養,鑒定消毒效果。
8.負責手術室的藥品、器材、敷料、衛生設備等物品的請領、報銷工作,并隨時檢查急診手術用品的準備情況,檢查毒、麻、限劇藥及貴重器材的管理情況。
9.督促手術標本的保留和及時送檢。
10.負責接待參觀事宜。
三十二、手術室護士職責
1.在護士長領導下擔任器械或巡回護士等工作,并負責手術前的準備和手術后的整理工作。
2.執行保護性醫療制度,態度和藹親切,盡量消除或減輕病員的緊張、恐懼心理。
3.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督促檢查參加手術人員的無菌操作,注意病人安全,嚴防差錯事故。
4.負責手術后病員的包扎、保暖、護送和手術標本的保管和送檢。
5.參加衛生清掃,及時處理被污染的敷料、器械,保持手術室整潔、肅靜,調節空氣和保持室內適宜的溫度。
6.按分工做好器械、敷料的準備、保養和打包消毒及藥品的保管,做好登記統計工作。
7.指導進修、實習護士和衛生員的工作。
三十三、供應室護士長職責
1.在護理部主任(總護士長)領導下,負責組織醫療器材、敷料的制備、消毒、保管供應和行政管理工作。
2.督促本室人員認真貫徹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熟練地掌握各種器械、物品的清潔、消毒、滅菌方法,嚴防差錯事故。
3.定期檢查高壓滅菌器的效能和各種消毒液的濃度,經常鑒定器材和敷料的消毒效果,發現異常,立即上報檢修。
4.對所屬人員進行勤儉節約的教育,做好敷料回收和器材的修舊利廢工作。
5.負責醫療器材、敷料、藥品物資的請領、報銷工作。
6.組織所屬人員深入臨床科室,實行下送下收。檢查所供應器材、敷料的使用情況,征求意見,改進工作。
7.組織業務學習開展技術革新,不斷提高工作效率。
三十四、供應室護士職責
1.在護士長的領導下進行工作。
2.負責醫療器材、敷料的清洗、包裝、消毒、保管、登記和分發、回收工作,實行下收下送。
3.經常檢查醫療器材質量,如有損壞及時補修、登記,并向護士長報告。
4.協助護士長請領各種醫療器材、敷料和藥品,經常與臨床科室聯系,征求意見,改進工作。
5.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積極開展技術革新,不斷提高消毒供應工作質量,嚴防差錯事故。
6.指導護理員(消毒員)、衛生員進行醫療器材、敷料的制備、消毒工作。
三十五、麻醉科主任職責
1.在院長領導下,負責全科的醫療、教學、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2.制定本科工作計劃,組織實施,經常督促檢查,按期總結匯報。
3.根據本科任務和人員情況進行科學分工,密切配合手術和對重危病員的搶救工作。
4.領導麻醉師(士)做好麻醉工作,參加疑難病例術前討論,對手術準備和麻醉選擇提出意見,必要時親自參加操作。
5.組織本科人員的業務訓練和技術考核。對本科人員晉升、獎懲提出具體意見。
6.領導本科人員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嚴防差錯事故。
7.組織并擔任教學、安排進修、實習人員的培訓。開展麻醉的科研工作。搞好資料積累,完成科研任務。
8.確定本科人員輪換、值班、會診、出診等事宜。與手術室密切配合,共同搞好科室工作。
9.審簽本科藥材的請領和報銷,檢查使用與保管情況。
副主任協助主任負責相應的工作。
三十六、麻醉科主任醫師職責
1.在科主任領導下,指導麻醉科醫療、教學、科研、技術培訓、理論提高工作。
2.參加和指導急、危、重、疑難病例搶救處理工作。參加特殊病例和疑難病例的會診工作。
3.指導本科主治醫師、醫師和麻醉士做好麻醉工作。組織疑難病例術前討論,對手術準備和麻醉選擇提出意見,必要時親自參加麻醉操作。
4.指導本科人員的業務學習和基本功的訓練。學習運用國內外醫學的先進經驗,吸取最新科研成就,根據本科情況應用于臨床。
5.擔任教學、進修、實習人員的培訓工作。
副主任醫師職責可參照主任醫師職責執行。
三十七、麻醉科主治醫師職責
1.在科主任領導和主任醫師指導下,負責指導本科醫師(士)、進修及實習人員施行麻醉工作。
2.著重擔任疑難病員的麻醉和教學,科研任務。
3.其他職責與麻醉科醫師同。
三十八、麻醉科醫師職責
1.在科主任領導和主治醫師指導下,負責本科麻醉教學,科研的具體工作。
2.麻醉前,檢查手術病員,必要時參加術前討論,與手術醫師共同研究確定麻醉方法和麻醉前用藥,做好麻醉前的藥品器材準備。
3.麻醉中經常檢查輸血、輸液及用藥情況,密切觀察病情,認真填寫麻醉記錄單。如出現異常變化,及時與術者聯系,共同研究,妥善處理并報告上級醫師。
4.手術后,對危重和全麻病員親自護送,并向病房護士交待病情及術后注意事項。
5.手術后進行隨訪,將有關情況做好記錄,并做出麻醉小結。
6.遇疑難病例不能單獨處理時,應及時報告上級醫師。
7.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嚴防差錯事故。
8.積極開展麻醉的研究,參加科研及教學,做好進修、實習人員的培訓。
9.協助各科搶救危重病員。
三十九、麻醉科醫士職責
1.在麻醉醫師指導下,參加麻醉工作。
2.做好麻醉前藥品、器材的準備及麻醉后物品的整理工作。
3.負責麻醉器材及藥品的請領、保管工作。
4.負責麻醉的登記、統計工作。
5.協助指導進修、實習人員的麻醉工作。
四十、藥劑科主任職責
1.在院長領導下,制定藥劑科各項工作計劃,組織實施,經常督促檢查,按期總結匯報。
2.擬定藥材預算、采購計劃,并組織實施。
3.組織領導中西藥材保管、加工炮制、制劑與調配工作,確保配發的藥品質量合格。
4.督促和檢查毒、麻、限劇、貴重藥品的使用、管理及中藥材的鑒定工作,領導所屬人員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確保藥品安全有效,嚴防差錯事故。
5.經常深入各科室,了解需要,征求意見,主動供應。積極組織人員參加危重病員的搶救,主動配合,做好藥品供應。
6.組織所屬人員進行業務學習、技術考核,提出升調獎懲的意見。
7.組織中藥的加工炮制和改革劑型,尤其是中醫治療急癥用藥的劑型改革,開展中藥科學研究和技術革新。做好中藥炮制經驗的挖掘繼承工作,配合臨床積極推廣行之有效的單方、驗方。
8.組織及指導中醫院校中藥專業學生的生產實習和醫療單位藥劑人員的進修等技術工作。
9.組織實施藥品登記、統計工作,督促檢查各科室的藥品使用管理情況。
一、鄉鎮衛生院是直接向所在社區居民群眾提供醫療、防疫、保健和康復服務的農村基層衛生事業機構,是農村三級醫療衛生網的中間層次,是連接市級醫療機構和村衛生室的樞紐。
二、鄉鎮衛生院技術上接受市級醫療衛生單位的指導;受鄉鎮政府和市衛生局委托,對村衛生室進行管理和指導。
三、鄉鎮衛生院的任務是:樹立為農業生產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服務思想,全心全意為所在社區群眾提供醫療、防疫、保健和康復服務。具體包括:?1.發動群眾,開展以除害滅病為中心的愛國衛生運動。?2.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健康教育,尤其是向幼兒、中小學生、家庭主婦和老年人等特殊人群普及衛生知識。?3.做好計劃免疫的組織實施和衛生監督管理。?4.在醫療康復方面要認真做好社區內群眾常見病、多發病的診斷、治療和家庭病床的醫療服務,提高醫療質量和服務質量,對一些復雜的急、危、重、難病人,及時護送轉院治療,向群眾普及急救知識水平,開展社區康復醫療服務,做好老年保健和慢性疾病的防治工作。?5.承擔婦幼保健和計劃生育技術指導工作。
四、鄉鎮衛生院的設置應從本地實際情況出發,本著合理布局,方便群眾,有利生產的目的,原則上一個鄉鎮設置一所衛生院。
五、建設規模要根據當地群眾的衛生服務需求和防病治病的任務大小來確定,一般可按每千人設一張病床、一張床配備1.3個工作人員的比例計算。
六、在衛生服務方面,要堅持防治結合,發揮整體服務功能,發展適宜技術,實施綜合服務,防止盲目與城市醫院攀比,任意擴大規模,發展不適宜技術。
中醫處方管理制度范文(22篇)篇四
(一)定義:不合格醫療器械是指按器械驗收制度對照產品技術條件驗證后確定為不合格的產品。
(二)下列產品確定為不合格醫療器械:。
1.質量不合格的產品;。
2.受污染的醫療器械(尤其是無菌醫療器械);。
3.無有效證件的醫療器械;。
4.過期失效或國家明令淘汰的醫療器械;。
5.包裝不規范、標識不清的醫療器械。
2.對不合格醫療器械產品應在驗收記錄單上寫明'不合格'及有關原因;。
3.對不合格或質量可疑的醫療器械,在驗收中的,不準入庫,在使用中的應停止使用,并及時報告當地藥監部門,等候處理。
5.不合格醫療器械不得入庫。
中醫處方管理制度范文(22篇)篇五
切實加強處方管理,建立和完善醫療機構處方評價制度,提高處方質量,規范醫療行為,促進合理用藥,確保醫療安全,根據衛生部《處方管理辦法(試行)》、《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和《浙江省病歷書寫規范(試行)》、《浙江省抗菌藥物臨床合理應用指導方案(試行)》等有關規定、規范的要求,制定本辦法。
一、評價內容
作出評價。三是貴重藥品用法用量。對照患者的臨床診斷,對價格昂貴的藥品使用的合理性進行分析評價。四是處方藥品費用。重點對大處方進行合理性分析評價。
二、評價方法
分析,排查異常情況,及時上報處理。
三、處方評價標準
醫務人員所開具處方凡存在下列問題之一者,為不合格處方:
(一)印制格式
1、前記中“費別、患者姓名、性別、年齡、門診或住院病歷號,科別或病室和床位號、臨床診斷、開具日期”等欄目有缺項。麻-醉-藥品、精神藥品處方前記除以上必須欄目外,必須的“患者身份證明編號,代辦人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明編號”等有缺項。
2、正文無rp或r標示。麻-醉-藥品、精神藥品處方正文無病情及診斷;
4、處方用紙顏色不符合《處方管理辦法(試行)》和《麻-醉-藥品、精神藥品處方管理規定》的要求。
(二)處方書寫
1、醫師未簽全名,或只有專用簽章沒有簽名;
3、兒科處方嬰幼兒年齡未寫日、月齡;
4、西藥、中成藥、中藥飲片未分別開具;
5、用不規范的中文或英文書寫或縮寫或代號;
6、藥品劑量、單位書寫不正確或不清楚;
7、需進行皮試的,處方上未注明;
8、開具處方后的空白處未劃斜線;
9、字跡難以辨認,或修改處缺簽名及注明修改日期,或缺其中之一者;
10、其他項目書寫有缺項。
(三)合理用藥
1、藥品的適應證有與臨床主要診斷不符合的;
2、藥品間有配伍禁忌;
3、單張處方超過五種藥品;
4、藥品超劑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及再次簽名;
5、普通處方超過7日用量;急診處方超過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況適當延長用藥天數未加說明。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用量超過《麻-醉-藥品、精神藥品處方管理規定》要求。
7、貴重藥品使用無指征或用法、用量不合理。
(四)其它
1、非本醫療機構注冊醫師開具的處方;
2、藥學部門無簽名式樣及專用簽章備案記錄醫師開具的處方,或醫師的簽名和專用簽章與藥學部門留樣備查的式樣不一致的處方。
四、考核與獎懲
(一)醫院把處方的合理性納入醫師及其科室目標考核和獎懲范疇,制定切實可行的評價方法和指標,把處方的合理性與獎金發放、評先評優結合起來,做到獎罰分明,使因病施治、合理用藥、合理治療制度化、規范化、經常化,成為廣大醫務人員的自覺行動。
第三十七條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中醫處方管理制度范文(22篇)篇六
生先進單位。
2、使用門診日志,有重復使用醫療器械、用品消毒、滅菌記錄,對消毒產品、一次性醫療器械進行索證、驗收、登記。
3、認真搞好室內、環境和個人衛生,認真執行隔離消毒制度,搞好污物、垃圾處理,防止污染和交叉感染。
4、建立每日清掃和每周大清掃的衛生制度,節假日大搞衛生活動。
5、認真抓好衛生檢查、競賽、評比,定期公布檢查結果。
1、遵守工作紀律,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脫崗。
2、認真填寫門診日志,按規定建立各類檔案,要求管理規范化。
3、遵守無菌操作規程,堅持查對制度。
4、保持環境整潔,落實消毒措施。
5、開展便民服務,服務熱情、耐心,樹立良好醫德。?? ?? ??
2、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各種藥品分類放置,標簽明顯,字跡清楚。
3、嚴格執行無菌技術操作,進入治療室必須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
5、無菌持物鉗浸泡液每天更換1次(器械消毒液),頭皮針、靜脈導管酒精浸泡液經常保持75%的濃度。
6、已用過的注射用具要隨手清理、清點,每日更換。
7、無菌物品須注明滅菌日期,超過1周者重新滅菌。?? ?? ?? ??
1、凡各種注射應按處方或醫囑執行。對過敏的藥物必須按規定做好注射前的過敏試驗。
2、嚴格執行查對制度,對患者熱情、體貼。
3、密切觀察注射后的情況,發生注射反應或意外,應及時進行處置,并報告醫師。
4、嚴格執行無菌操作規定,操作時應戴口罩、帽子。器械要定期消毒和更換。保證消毒液的有效濃度。注射應做到每人一針一管。
5、準備搶救藥品器械,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檢查,及時補充更換。
6、室內每天要消毒,定期采樣培養。
7、嚴格執行隔離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8、換藥時除固定敷料外(繃帶等),一切換藥物品均需保持無菌,并注明滅菌日期,超過1周者重新滅菌。無菌溶液超過3日要重新消毒。
9、器械浸泡液每周更換2次。
10、換藥時,先處理清潔傷口,后處理感染傷口。
11、特殊感染不得在處置室內處理。
一、建立、健全消毒管理責任制,做到落實至專人管理、專人消毒、專人監督,確保消毒工作準確,無一遺漏。
二、進入病人口腔內的所有診療器械,達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者滅菌”的要求。
三、凡接觸病人傷口、血液、破損粘膜或者進入人體無菌組織的各類口腔診療器等,使用前達到滅菌,各類用于輔助治療的物理測量儀器、印模托盤、漱口杯等,使用前達到消毒。
四、凡接觸病人體液、血液的修復正畸模型等物品,送技工室操作前全經過消毒。
五、牙科綜合治療臺及其配套設施每日清潔、消毒,遇到污染時清潔、消毒。
六、醫務人員進行口腔治療操作時必須佩戴口罩、帽子,每次操作前及操作后應當進行洗手或者手消毒。每次治療一個病人必須更換一副手套。
七、口腔診療過程中產生的'醫療廢物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及有關法規、規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傳染病疫情報告管理制度
1、診所負責人為責任疫情報告人。責任疫情報告人發現法定傳染病
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攜帶者應在規定的時限內,向縣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時限內向縣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3、任何單位和個人對突發事件和傳染病疫情,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否則將依法追究責任。
4、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甲型h1n1流感病人、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
人或者疑似病人時,必須在2小時內以最快的方式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中醫處方管理制度范文(22篇)篇七
一、處方調劑人員必須經專業或,考試合格并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
二、審方人員應由具有藥師或主管藥師以上技術職稱的人員擔任。
三、審方人員收到處方后,認真審查處方的姓名、年齡、性別、藥品劑量及處方醫師簽章,如有藥品名稱書寫不清、藥味重復、有“相反”“相畏”、“妊娠禁忌”及超劑量等情況,就向顧客說明情況,經處方醫師更正重新簽章方可配方,否則拒絕調劑。
四、對處方所列藥品不得擅自更改或待用。
五、特殊管理藥品的調節器具必須嚴格執行有關特殊管理藥品的管理規定,凡不合乎規定者不得調配。
六、單劑處方中藥的'調劑必須每味藥戥稱,多劑處方必須堅持四戥分稱,以保證計量準確。
七、凡需特殊處理的飲片應按規定處理,需另包的飲片應在小包上注明煮煎服用方法。
八、調配處方時,應按處方依次進行,調配完畢,經核對無誤后,調配及核對人均應簽章,再投藥給顧客。
九、發藥時應認真核對患者姓名,藥劑貼數,同時向顧客說明需要特殊處理藥物或另外的“藥引”以及煎煮方法服法等。
十、處方藥中的粉針,大容量注射劑,小容量注射劑和麻醉中藥,醫療用毒性藥品,第二類精神的藥品必須憑處方,并做好記錄,處方留存二年備查。
中醫處方管理制度范文(22篇)篇八
一、保證藥品質量:
1、大藥房所經營的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藥品質量標準,不銷售假劣藥品。
2、所有購進藥品只能從擁有合法經營(生產)資格的企業購進,不準從非法藥商,藥販購進。購進業務由質管員審查、負責人審核批準執行。
3、嚴把購進藥品驗收關,每個進入大藥房的藥品必須經質量驗收員驗收簽字后方可上柜上架銷售。
4、嚴把在柜、在架陳列的藥品質量養護檢查關,質量養護員每月底對在柜、在架藥品進行一次全面的外觀質量檢查,對發現有質量疑問或有質量問題的藥品應停止銷售并及時報告質量管理員復查處理。
二、嚴格執行國家政策,保證藥品供應。
認真執行國家物價政策,根據藥品購進成本、市場調查價格,合理制定價格,實行明碼標價,公平交易,做到現款購藥與參保人員刷卡購藥價格一致。積極組織貨源,盡量滿足參保人員的用藥需求,發現斷缺藥品及時補充,確保藥品供應及時。
工作人員應按時上下班,堅守工作崗位,統一著裝,微笑服務,熱情接待顧客,對顧客提出的問題耐心解a答,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和顧客爭吵,做到文明服務。
四、做好藥品的分類管理工作。
嚴格實行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標準,做好藥品分類管理工作,做到藥品與非藥品、內服藥與外用藥、處方藥與非處方藥、易串味藥品分開陳列;做好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的銷售管理工作,處方藥應嚴格執行憑醫師處方銷售,并做好審核,調配工作和處方保存工作;非處方藥應正確合理的向顧客介紹藥品性能、作用、用途、用法、用量、注意事項等。
五、做好帳務管理工作。
嚴格執行醫保基本藥品目錄的品種范圍,不在醫保范圍之內的營養保健品不得刷卡購藥。做好參保人員購藥和分類臺帳,職工每次刷卡購藥應有購藥清單,結余金額清楚,每月及時向醫保局報醫保定藥房應不斷加強對員工的專業知識和技能的培訓,提高員工的自身素質和業務水平,定期對員工進行職業道德和禮儀的培訓,科學合理的指導用藥,盡量減輕病患者的經濟負擔。
六、其它規定。
1、定點藥房不得對參保人員直接或變相銷售食品、生活用品、化妝品等。
2、不得為參保人員套取現金等違規行為。
認真執行勞動保障,藥監,物價等行政部門的相關政策規定,按時某某、縣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簽定醫療保險定點服務協議,嚴格按協議規定履行相應權利和義務。
定點零售藥房主要負責人全面醫療保險管理工作,并明確一名專(兼)職人員具體負責醫療保險各項管理和協調工作。
建立健全藥品管理制度,建立藥品電腦進、銷、存管理系統,規范配藥行為。認真核對醫療保險卡,主動提醒告知參保人員ic卡設置密碼,確保持卡安全。有效杜絕冒名持卡購藥。
嚴格執行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管理規定。調配處方藥要嚴格按照審方、配方、復核等程序進行。由藥師及調配員雙人復核簽章方可發藥,并保存處方兩年以上。非處方藥在藥師指導下配售。要盡量提供有適應方法的小藥裝藥品,以方便參保人員購藥。
收銀人員應規范電腦操作,嚴格按照醫保規定操作,不準以物代藥,不準以醫保卡套取現金,嚴格執行特殊病種門診管理規定要求,確保對癥用藥,留存購藥電腦小票,認真做好并及時接收各類信息數據,做好記錄準時上報。保證醫療費用結算及時準確。
定點藥房要遵守職業道德,優化服務,不得以醫療保險定點藥店民義進行廣告宣傳,不得以現金,禮券及商品等形式進行促銷活動。
嚴格遵守藥品管理規定,不出售假冒偽劣,過期失效藥品,杜絕搭車配藥,以藥易藥等違規行為。
加強發票管理,主動為購藥人員提供出具專用票據,嚴禁多開,虛開發票等違規行為。
加強醫療保險政策宣傳,解釋,正確及時處理參保病人的投訴,努力化解矛盾。
凡違反本制度者,將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罰,并追究其經濟,行政,法律責任。
中醫處方管理制度范文(22篇)篇九
根據衛生部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處方管理辦法(實行)》,制定《處方管理制度》。處方的開具、審核、調劑、保管必須嚴格按照制度執行。
一、處方是由注冊的執業醫師和執業助理醫師在診療活動中為患者開具的,由藥學專業技術人員審核、調配、核對,并作為發藥憑證的醫療用藥的醫療文書。
二、經注冊的`執業醫師具有處方權。注冊的執業助理醫師開局的處方須經執業醫師簽字后才有效。
三、醫師應當根據醫療、預防、保健需要,按照診療規范、藥品說明書中的藥品適應癥、藥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應和注意事項等開具處方。
開局麻醉的藥品、精神的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的處方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醫院相關規定。
四、處方為開具當日有效。特別情況下需延長有效期的,由開具處方的醫師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天。
五、處方格式由三部分組成:
(1)前記:包括本院名陳、處方編號、費別、患者姓名、年齡、門診或住院號、科別和床位號、臨床診斷、開具日期。
(2)正文:以rp標示,分列藥品名稱、規格、數量、用法用量。
(3)后記:醫師簽名,藥品金額以及審核、調配、核對、發藥的藥學人員簽名。
六、處方為四色格式:麻醉的藥品處方為淡紅色、急診處方為淡黃色、兒科處方為綠色、普通處方為白色。并在右上角以文字注明。
七、處方書寫必須符合下列規則:
(1)處方記載的患者一般項目應清晰、完整,并與病歷記載相一致。
(2)處方自己應當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須在修改處簽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3)處方一律用規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稱書寫。不得使用假藥名縮寫或寫代號。書寫藥品名稱、劑量、用法、用量要準確規范,不得使用“遵醫囑”、“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4)年齡必須寫實足年齡,嬰幼兒寫日、月齡(必要時注明體重)。西藥、中成藥處方每一種藥品須另起一行。每張處方不得超過五種藥。
(5)用量一般應按照藥品說明書中的常用劑量使用,特殊情況徐超劑量使用時,應注明原因并再次簽名。
(6)為便于藥學專業人員審核處方,醫師開具處方時,除特殊情況外必須注明臨床診斷。
(7)開具處方后的空白處應劃一斜線,以示處方完畢。
(8)處方醫師的簽名式樣必須與在藥學部門留樣備查的式
中醫處方管理制度范文(22篇)篇十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處方藥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第一條 為保障人民用藥安全有效、使用方便,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衛生改革與發展的決定》,制定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辦法。
第二條 根據藥品品種、規格、適應癥、劑量及給藥途徑不同,對藥品分別按處方藥與非處方藥進行管理。
處方藥必須憑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處方才可調配、購買和使用;非處方藥不需要憑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處方即可自行判斷、購買和使用。
第三條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辦法的制定。各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轄區內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的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
第四條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非處方藥目錄的遴選、審批、發布和調整工作。
第五條 處方藥、非處方藥生產企業必須具有《藥品生產企業許可證》,其生產品種必須取得藥品批準文號。
第六條 非處方藥標簽和說明書除符合規定外,用語應當科學、易懂,便于消費者自行判斷、選擇和使用。非處方藥的標簽和說明書必須經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批準。
第七條 非處方藥的包裝必須印有國家指定的非處方藥專有標識,必須符合質量要求,方便儲存、運輸和使用。每個銷售基本單元包裝必須附有標簽和說明書。
第八條 根據藥品的.安全性,非處方藥分為甲、乙兩類。經營處方藥、非處方藥的批發企業和經營處方藥、甲類非處方藥的零售企業必須具有《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
經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或其授權的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的其它商業企業可以零售乙類非處方藥。
第九條 零售乙類非處方藥的商業企業必須配備專職的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經專業培訓后,由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或其授權的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并取得上崗證的人員。
第十條 醫療機構根據醫療需要可以決定或推薦使用非處方藥。
第十一條 消費者有權自主選購非處方藥,并須按非處方藥標簽和說明書所示內容使用。
第十二條 處方藥只準在專業性醫藥報刊進行廣告宣傳,非處方藥經審批可以在大眾傳播媒介進行廣告宣傳。
第十三條 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有關審批、流通、廣告等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第十四條 本辦法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中醫處方管理制度范文(22篇)篇十一
處方管理本來是醫療機構在日常醫療管理中的一項基本的和常規的工作,各個醫療機構長期以來也都形成了很多自己的管理規范,而我國衛生部此次將處方管理規范上升到部門規章的層面進行立法,其立法目的和意義在新《辦法》的第1條中就做出了明確的宣示,即“規范處方管理、提高處方質量、促進合理用藥、保障醫療安全”。顯然,國家衛生行政管理部門是是希望通過部門規章的制定,從制度層面促進醫療機構在處方管理制度上的規范化和科學化,同時也希望起到遏制商業賄賂等不正當行為的效果。
1. 規范處方管理
不可否認,雖然我國各級醫療機構在本單位的處方管理方面一般都有規范性的規定,但從全國的整體狀況而言,處方管理的規范水平是良莠不齊的。確有許多醫院長期以來不重視處方管理,缺乏處方管理方面的基本制度,個別醫院處方管理混亂,開密碼處方、無資質人員開處方等違法現象時有發生,在社會上給醫療界造成了不利影響。因此,在處方管理的規范化上非常有必要制定國家的統一標準,通過部門規章立法促使各級醫療機構規范自己的處方管理制度和醫師的處方行為,這是本次衛生部對處方管理立法的基本目的之一。
2. 提高處方質量
眾所周知,醫務人員對患者所患疾病的治療中,藥物治療占有相當的比重,而處方即是醫生藥物治療方案的直接體現。因此,處方質量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就代表了醫療水平的優劣。提高處方質量,實質上就是在提高醫療質量水平,使患者獲得更大的健康利益。新《辦法》正是通過在處方管理上的各項具體規定,促進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重視和不斷提高處方質量,新《辦法》更是通過對處方監督和評價制度的制度設計,具體落實對處方質量的監督管理。
3.促進合理用藥
在藥品處方中所體現出的用藥合理性問題,是社會關注的焦點問題。這一方面是指從純醫學技術角度角度出發需要強調醫學藥物治療的科學性和合理性,避免抗生素濫用等不規范治療行為;另一方面也是指在醫學道德層面上需要避免商業賄賂行為和不正當競爭行為等對醫生開具處方產生不合理的影響。新《辦法》在許多具體條目的規定上(例如強調醫生須以通用名開具處方)都體現出這一指導思想。
4.保障醫療安全
醫療安全問題是醫療管理中最重要的問題,而處方的規范管理對醫療安全水平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處方中的一點點疏忽,大到給藥方式的錯誤,小到處方字跡的潦草,都有可能使患者復出生命的代價。因此,保障醫療安全的理念在新《辦法》的各項規定中時時得到體現。考慮到這一點,我們也就不難理解為什么新《辦法》把處方需“字跡清楚”都列為一項強制標準,今后,字跡潦草的處方醫師也可能會被追究法律責任。
二、《處方管理辦法》在醫院處方管理層面規定的具體制度
在醫療機構管理制度層面上,我們對新《辦法》的具體條文進行梳理后,可以把有關的管理制度歸納為以下六個方面的制度,即:處方權管理制度,處方藥品管理制度,處方行為規范制度,處方調劑規范制度,處方監督評價制度,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的特別管理制度。以下分別加以闡述。
1.處方權管理制度
所謂處方權,是指醫師開具、修改和取消處方的權利。建立處方權管理制度,就是要解決“什么人可以取得處方權,處方權如何獲得、如何確認、如何限制和消滅”的問題。
依照《辦法》第2條的規定,只有經過注冊的執業醫師和執業助理醫師才能擁有處方權,也就是說,一名從醫學院校畢業后到醫療機構工作的醫生,必須通過醫師資格考試取得醫師資格證書,再經所在地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正是注冊取得醫師執業證書后,才能夠獲得取得處方權的基本條件。這就意味著,尚處在學習階段的實習醫生,在讀的碩士和博士研究生(在職研究生出外)、剛工作第1—2年尚未取得醫師執業證書的住院醫師,都因不具備《辦法》第2條所規定的基本條件而沒有處方權,不能單獨開具處方。
即使對于已經取得上述基本條件的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在處方權的獲得上也還有具體的要求。根據《辦法》第8至13條之規定,執業醫師的處方權只限于其執業證書上載明的執業地點,而執業助理醫師則只在鄉、民族鄉、鎮、村一級的醫療機構能獨立擁有處方權,在其他醫療機構其處方需執業醫師審核簽名或簽章后才有效。針對進修醫生,《辦法》要求接受進修的醫院要制定授予處方權的具體制度,通過該制度確認進修醫生已經能夠勝任工作后才能取得在進修單位的處方權。對于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處方而言,在處方權管理上有更為嚴格的限制,醫師必須經過規定的培訓和考核程序后才能開具麻醉或精神藥品處方。此外,處方權的獲得還以醫師在其注冊的執業機構簽名留樣或專用簽章備案為前提,這是醫療機構對在自己單位有處方權醫師進行確認的必要步驟。
醫生所擁有的處方權,也要受到必要的限制。首先,醫生不能給自己開具處方,其次,醫生處方必須符合規范要求,再者,醫療機構對于出現超長處方3次以上沒有正當理由的醫師,可以限制其處方權。
醫生離開所在醫療機構或者不再從事臨床工作的,醫療機構應當終止其處方權,對于有違反《辦法》第45、46條規定的,醫療機構應當取消其處方權。
2.處方藥品管理制度
《辦法》第15、16條,是對醫療機構處方藥品管理的規定。雖然條目不多,卻十分重要并且是執行《辦法》的重點和難點問題之一。
首先,《辦法》對醫療機構購買藥品的行為做出規范,要求醫療機構必須以藥品通用名稱購進藥品,該通用名稱必須是經過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并公布的。這條規定就促使醫院在進行藥品招標采購的過程中要進一步規范行為,招標的處方藥要以通用名購入藥品。
在處方藥物管理上,《辦法》最重要和有特點一項規定是:一家醫療機構內同一通用名稱藥品的品種,注射劑型和口服劑型各不得超過兩種。這就意味著,盡管市場上同一通用名下有很多生產廠家生產不同商品名的藥品,但醫療機構最多只能保留兩種,我們知道,在《辦法》公布前的現實情況是,醫院藥房內同一通用名不同商品名的藥品達到三種或三種以上的情況并不罕見,因此,為貫徹執行《辦法》的規定,就需要各級醫療機構全面清理自己的藥品品種,將部分品種清除出藥房,這是一項有相當難度但必須完成的工作。再者,需要注意的是,《辦法》的規定并不能簡單理解為每個通用名下可以保留兩種商品名的藥品,因為對注射劑型和口服劑型分別而言,如果一個商品名的藥品存在兩種或更多的劑量規格,將被視為不同的“種類”,那樣的話,就不再允許有第二種商品名藥品的存在。當然,《辦法》考慮到臨床用藥的現實也做出了除外性的規定,即“因特殊診療需要使用其他劑型和劑量規格藥品的情況”,可以不受每個通用名藥品只允許兩種劑量規格的限制,例如治療糖尿病人的胰島素,為滿足不同病人的需求而有不同的劑量規格,《辦法》并不排斥其兩種以上規格的`使用。《辦法》的這一規定為醫療機構基于治療需要而存在的特殊情況提供了合法性依據,但醫療機構也要嚴格掌握,保證所有特殊情況的存在都有充分的醫學理由,不能讓這一除外性規定成為突破《辦法》有關規則的接口。
針對處方藥品管理,《辦法》還在第15條中特別規定,醫療機構要制定自己的處方集,處方集應當根據醫療機構自己的性質、功能、任務而制定。實際上,處方集不僅僅是醫療機構使用藥品的參考文件,更是醫療機構落實《辦法》關于藥品管理的全面體現。在衛生部將要對醫療機構進行的檢查中,處方集的制定情況也將是檢查的重要項目。
3.處方行為規范制度
處方行為規范是《辦法》中規定最為詳盡的部分,《辦法》中的大量條文都是圍繞規范處方行為所做的要求,規范和改進醫療機構和醫師的處方行為也是《辦法》立法的主要目的。基于篇幅限制,關于醫師所應遵循的處方行為規范我們將另文敘述,在此只強調醫療機構在管理上必須重視的幾個問題。
第一、嚴格遵循處方法定格式制作標準處方。根據《辦法》第5條,處方標準由衛生部統一制定,處方格式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統一制定。在《辦法》的附件1中,對處方標準做出了非常具體的規定,標準處方必須由前記、正文和后記三部分組成,不同的處方使用不同的顏色。因此,各醫院應當按照這個標準審查自己目前在用處方十分符合所有的規定,如有不規范之處應當立即改進。
第二、應當嚴格執行《辦法》對處方的期限限制和用量限制。根據《辦法》第18、19條的規定,處方的有效期限原則上僅限于處方開具的當日,如果開具處方的醫生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有效期限,他必須加以注明,并且最長有效期限不能超過3天。在用量上,一般處方一般不得超過7日用藥量,急診處方不超過3日用藥量,對特殊情況可以適當延長,但處方醫師必須在處方上注明理由。
第三、醫療機構在使用信息系統介入處方管理時必須遵守法律規定。隨著計算機系統的普及,越來越多的醫院信息系統被使用在醫院管理的方方面面,其中尤其在醫囑管理上許多醫院都已經實現了計算機化。對于此問題,《辦法》在28條中特別做出了規定:醫院利用計算機開具、傳遞處方時,應當同時打印標準格式的紙質處方,打印的紙質處方經簽名或蓋章后有效。顯然,此規定對于醫院建立門診工作站的業務流程有指導作用,至于對病房醫囑執行的影響,可能還有待于進一步的法律解釋。
4.處方調劑規范制度
針對醫療機構藥劑部門的處方調劑工作,《辦法》特別在第五章中用第29至42條共14個條文做出了詳盡規定。
首先,《辦法》強調處方調劑人的資格問題。只有取得藥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在其執業地點才具有調劑處方的資格。其中藥師以上專業職務者負責處方審核評估、核對發藥、用藥指導工作,而藥士負責處方調配工作。
其次,《辦法》強調了藥學人員進行處方調劑的規范流程。按照規定,藥師必須憑醫生處方調劑藥品,認真審核處方,正確書寫藥袋,嚴格按照處方結合說明書給予患者用藥交待和指導。藥師在完成處方調劑后必須在處方上簽名或簽章以示負責。對有問題的處方不得調劑,同時應及時告知醫師要求重新開具。
再者,《辦法》比較細致地規定了藥師審核處方的審核具體內容,包括必須皮試的藥品十分注明過敏試驗結果,處方用藥于臨床診斷相符性、劑量用法正確性、劑型選擇和給藥途徑選擇合理性、有否重復給藥,有否配伍禁忌等等。《辦法》還經將調劑處方的具體內容總結為“四查七對”,即:查處方,對科別姓名和年齡;查藥品,對藥名劑型規格和數量;查配伍禁忌,對藥品性狀和用法用量;查用藥合理性,對臨床診斷。
中醫處方管理制度范文(22篇)篇十二
1.藥房對處方藥實行管理。
2.處方調配員負責處方藥的調配。調配員應具有中專以上學歷,依法經過資質認定的藥學技術人員,健康檢查合格,培訓合格。處方審核員應具有執業藥師資格或藥師技術職稱。
3.上班時間內,處方審核員應在職在崗,并佩帶標明姓名、技術職稱等內容的`胸卡。
4.銷售處方藥必須憑醫師開據的處方銷售。處方經審核后方可劃價、調配。審核員和調配員均應在處方上簽字或蓋章。
5.對有配伍禁忌或超劑量的處方,應拒絕調配、投發。必要時經原處方醫師更改、重新簽字后方可調配、銷售。調配員不得代用或擅自更改處方內容。
6.調配處方應按以下程序進行,作到“四查十對”:
(1)劃價人員應將收到的處方交由處方審核員進行審核。
(2)處方審核員應認真審查處方的姓名、年齡、性別、藥名、規格、劑量、有無配伍禁忌、妊娠禁忌、及超劑量等情況。
(3)處方經審核合格并由審核員簽字后,方可電腦劃價、調配。
(4)調配處方時應按處方逐方、依次操作,調配完畢,經審核無誤后,調配員在處方上簽字或蓋章,交由處方審核員審核。
(5)發藥時應認真核對患者姓名、藥劑數量,同時向顧客交代用法、用量、注意事項等。
“四查十對”,即:
(1)查處方:對科別,對姓名,對年齡;
(2)查藥品:對藥品規格,對數量,對標簽;
(3)查配伍禁忌:對藥品性質,對用法,用量;
(4)查用藥合理性:對臨床診斷。
7.處方當日有效,有特殊情況當日不能取藥的,不得超過3天,超過期限需經醫師更正日期、重新簽字后方可調配。
8.處方按《醫療機構處方管理辦法》保存備查:普通處方1年,毒性、精神處方2年,麻醉處方3年。
9.特殊管理藥品按“特殊管理藥品管理制度”執行。
10.違反本制度和程序以及因工作失誤造成損失者,按規定予以相應處罰。
中醫處方管理制度范文(22篇)篇十三
1、室內有足夠且符合衛生要求的垃圾桶,生活垃圾日產日清,醫療用一次性物品定點收存,由市危險廢物處理站統一收集并處置。
2、按照市政府要求,搞好“門前三包、門內達標”工作。
3、向群眾宣傳“除四害、講衛生”的。知識,教育群眾養成衛生習慣,樹立以衛生為榮,不衛生為恥的社會風尚,使醫院有一個文明、衛生的優良環境。
4、病房要經常保持清潔整齊,要求四壁無塵,窗明幾凈、地面無痰跡、污物、墻壁不亂釘釘子,不亂拉線,不亂貼紙條。
5、保持病房空氣流通,大、小便器隨時洗刷,痰盂,廢物桶和垃圾及時處理,而廁所定時洗掃,無臭氣,保持清潔衛生。
6、病房內工作安排要科學化,先鋪床、再拖地、后治療。
7、不準隨地吐痰,亂丟果皮,紙屑,嚴禁在醫療用房內抽煙。
8、保持病員個人清潔衛生,一般病人每周個人衛生清潔一次并換被服衣服一次。
9、有健全的衛生清掃,發動所有工作人員,共同搞好室內外衛生。
中醫處方管理制度范文(22篇)篇十四
1、在國家勞動人事政策和相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制度的范圍內,根據職工表現、能力、貢獻和工作需要,決定對職工的晉升、任免、調動、獎懲、聘用和解聘。
2、根據醫院的發展和工作需要設定崗位,根據人員的專業特長、工作能力、政治素質、道德品質確定人員。
3、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晉升在取得資質的基礎上,由院委會研究決定其聘任資格,可以高職低聘,低職高聘,并兌現相關待遇,記入檔案。
4、職稱聘任的條件:以取得資質的`時間為總準則,同等條件下:
(1)勞模優先,(2)先進工作者優先,(3)學歷優先,(4)工齡優先。
5、對科室負責人施行聘任制,由院委會研究決定聘任,對不服從領導、工作能力低下、不能團結同志、沒有凝聚力的要及時免去其職務。
6、科室工作人員施行雙向選擇的辦法,進行崗位聘任,對不服從科室負責的領導、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科室有權解聘,報院委會批準。如果沒有其他科室接收的,發崗位責任工資部分待聘,不享受單位的任何福利待遇。
7、調入、分配的人員簽定10年工作合同,調入人員試用期三個月,分配人員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間發60%的檔案工資,享受福利待遇,期滿后施行績效工資。私自調出者收回試用期間的一切工資、福利待遇和醫院為其交納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住房公基金等,否則院方不辦理手續。
8、外出進修人員簽10年工作合同,進修科目、時間醫院決定,進修地點雙方確定,進修期間開固定工資,享受福利待遇,進修費各負責50%。進修期滿按時回院上班,逾期按掛職對待。沒有達到預期進修目的的,收回進修時的一切待遇。
9、上級指派、技術交流需要短期培訓的,醫院負責費用,開崗
位責任工資,獎金按后勤人員計發,享受福利待遇。
10、鼓勵職工參加在職教育(函授、職大),取得學歷證明后,憑學員收據報銷學費的20%,其余費用自理,平時考試、輔導的誤工工資照發。
11、掛職人員不享受醫院的一切待遇,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住房公基金等院方交納部份也由個人負責交納。
12、臨時聘用人員的待遇按其工作崗位的不同確定。
第一條 適用范圍:本制度所稱聘用人員,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從醫學校、人才市場及其它途徑,聘用到本院工作的人員的思想、業務和行政管理工作。
第二條 在分管院長的統一領導下,人事科負責招聘、聘用、待遇、職級、技術檔案管理等事項,作用科室具體負責聘用人員的思想、業務和行政管理工作。
第三條 除遵照國家的有關法律規定外,本院聘用人員的管理,均依本制度規定辦理。
第四條 用人科室將下一年度的人員需求計劃,報部門主管審核后,上報院領導審批,由人事科負責辦理招聘事宜。
第五條 求職人員的應聘,應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報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凡符合聘用人員基本條件者,持相關材料(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和執業資格證書)原件報名。應聘學科帶頭人的應同時說明學科發展方向、前景及工作開展計劃。
(二)面試考核:由人事科牽頭組織院務會成員、醫務科或護理部、用人部門主任對應聘人員進行資質審查和基本理論考試,政治思想、業務理論和基本技能考核。學科帶頭人由醫院組織專家組進行面試,主要考察專業技術水平、組織協調能力和學科發展前景。
(三)對擬聘用的人員由相關部門(醫務科、護理部等)安排,原則上試用一月,試用期間發給本人生活費。
(四)在試用期滿后,根據自身情況,實事求是填寫“試用期滿考核表”中的“自評部分”。
(五)試用科室、部門主管根據新職員在試用期的德、勤、能、績如實地進行考核,公正地評分并寫出考核評語,報分管院長作出同意聘用,或不擬聘用的意見,提交院辦公會審定。
(六)體檢、由門診統一組織擬聘人員在本院進行體檢,放射人員應經市疾控中心崗前體檢合格。
中醫處方管理制度范文(22篇)篇十五
1、銷售處方藥必須憑醫生開具的處方,由駐店藥師對處方進行審核并簽字,方可依據處方調配銷售,對有配伍禁忌和超劑量的處方,應拒絕調配、銷售。必要時,需要經原處方醫師更正或重新簽字后方可調配或銷售。處方所寫內容模糊不清或已被涂改時,不得調配。銷售人員調配完畢核對無誤后應在處方上簽全名。處方所列藥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如門店藥師不在崗,有店長指定人員審核簽字。顧客必須取回處方的,應用抄方單抄寫處方,并讓顧客在患者處簽字留檔。
2、如遇無處方顧客,仔細詢問患者病史及相關用藥情況,確定患者長期應用該藥后,方可調配,并讓顧客在患者處簽字留檔。處方病因病種必須正規書寫疾病診斷名稱。
3、處方藥當天銷售必須當天抄寫完成,如遇檢查處方抄寫未完成或簽字不完整的,視同無處方銷售,處罰店長100元。藥師簽字字跡必須一致,如發現字跡不一致的,處罰店長100元。處方必須按處方藥銷售明細抄寫,如抄寫與電腦或實貨不符的,處罰店長100元。店長應追究相關責任人。
4、處方藥銷售要留存處方并做好記錄,處方保存5年備查。
5、對違反該規定造成糾紛或投訴的,查明原因,視情節嚴重程度,對店長及當事人進行處罰。
處方藥銷售流程
1、顧客進店要求購買處方藥,首先詢問顧客有無處方,對有處方的顧客,從顧客處接受由執業醫師或助理執業醫師開據的處方。
2、接到處方的營業員,認真審查處方的姓名、年齡、性別、藥品劑量、用藥方法、藥物配伍及醫師簽章,如有藥名書寫不清,藥味重復,有“相反”、“相畏”、“妊娠禁忌”及超量等情況,應向顧客說明情況,經處方醫師更正或重新簽章后再調配。
3、調配處方時,應按處方依次進行,調配完畢后,讓另一營業員進行核對處方,對藥名、含量、用法、用量等認真核對,核對無誤后,發藥給顧客后,并詳細交待服藥方法,注意事項和答復詢問等。
4、發藥完畢后,藥師(藥師不在崗的門店由店長指定人員)及發藥人均應在處方上簽字,處方留存五年。
5、如詢問顧客后無處方,應詳細詢問病史及相關用藥情況,確定患者長期應用該藥后,讓患者親自在抄方單簽字后發藥。發藥給顧客后,并詳細交待服藥方法,注意事項和答復詢問等。并告知顧客下次必須憑處方購藥。
6、抄方單應規范書寫,嚴禁出現超量、配伍禁忌及藥味重復等情況,抄方單各項內容必須填寫完整,審核人處簽字筆跡一致。疾病診斷應書寫病種名稱。
7、處方藥銷售當日必須書寫完處方,及時裝訂,處方留存5年。
第一條 認真貫徹執行藥品分類管理的規定,嚴格控制處方藥品的銷售,確保藥品銷售的 合法性和規范性。
第二條 實行處方管理的藥品主要指國家藥品監督管理規定的處方藥、中藥飲片及第二類 精神藥品、毒性中藥飲片等特殊管理藥品。
第三條 處方調劑人員必須經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并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處方 審核人員應是執業藥師或具有藥師以上技術職稱的人員。
第四條 處方藥與非處方藥應分開陳列,中藥飲片應設專柜陳列,第二類精神藥品應專柜 專人上鎖:毒性中藥飲片不得陳列,應專柜專帳、雙人雙鎖儲存。
第五條 處方藥不應采用開架自選的方式銷售。
第六條 銷售處方藥必須憑醫師開具的處方銷售,經處方的審核人員審核后方可調配調配 和銷售,調配或銷售人員均應在處方上簽字或蓋章,處方留存二年備查。
第七條 銷售特殊管理的藥品,應嚴格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對處方未注明“生用”的毒性中藥,應當付炮制品;
4、銷售及復核人員均應在處方上簽字或蓋章,處方保存兩年。
第八條 對有配伍禁忌或超劑量的處方,應當拒絕調配、銷售,必要時,需經原處方醫生 更正或重新簽字后方可調配和銷售。門店工作人員不得擅自更改處方內容。
第九條 調配處方應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
1、調劑人員收到處方后認真審查處方的姓名、年齡、性別、藥品劑量及醫師簽字蓋章, 如有藥名書寫不清,藥味重復,有“相反”、“相畏”、“妊娠禁忌”及超量等情況,應 向顧客說明情況,經處方醫師更正或重新簽章后再調配,否則拒絕調劑。
2、單劑處方中藥的調劑必須每味都要用藥戥稱,多劑處方必須堅持多戥分稱,以保證計 量標準。
3、調配處方時,應按處方依次進行,調配完畢,經核對無誤后,調配及核對人簽章,再 付藥給顧客。
4、發藥時應認真核對患者姓名、藥劑貼數,同時向顧客說明需要特殊處理藥物或另外的“ 藥引”,以及煎煮方法、服法等。
5、處方所列藥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一、銷售藥品應嚴格遵守藥品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正確介紹藥品的性能、用途、禁忌及注意事項。
二、銷售處方藥時,處方藥經執業藥師或具有藥師以上(含藥師和中藥師)職稱的人員審核后方可調配銷售。對處方歷列藥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對有配 禁忌或超數量的`處方,應當拒絕調配、銷售,必要時,須經原處方醫生更正或重新簽字方可調配和銷售,審核、調配或銷售人員均應在處方上簽字或蓋章,處方或處方登記按規定保存備查。
三、藥品拆零銷售使用的工具、包裝袋應清潔和衛生。出售時應在藥袋上寫明藥品名稱、規格、服法、用量、有效期等內容。
四、企業應在零售場所內提供咨詢服務,指導顧客安全、合理用藥。企業應設置意見簿和公布監督電話,對顧客投訴要及時解決。
五、藥品零售企業不得零售麻-醉-藥品、放射性藥品,一類精神藥品,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終止妊娠藥品、疫苗。
六、藥品零售企業不得銷售除胰島素以外的蛋白同化制劑,肽類激素;對列入興奮劑目錄管理的藥品單方制劑。要嚴格憑處方銷售;對含興奮劑的藥品復方制劑,應按照現行藥品分類管理規定執行。2015年10月1日后生產出廠的含興奮劑制藥品,必須在藥品說明書或者標簽上注“運動員慎用”字樣,否則不得銷售。
七、藥品零售企業經批準后,方可從事第二類精神藥品和醫療用毒性藥品零售業務。經營第二類精神藥品和醫療用毒性藥品應憑執業醫師出具的處方。按規定劑量銷售,處方應保存2年備查;禁止超劑量或者無處方銷售第二類精神藥品和醫療用毒性藥品,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第二類精神藥品。
八、注射劑、按興奮劑管理的藥品、精神障礙治療藥品(抗精神病、抗焦慮、抗躁狂、抗抑郁)、抗病毒藥品(逆轉錄酶抑制劑和蛋白酶抑制劑)、腫瘤治療藥品、含麻-醉-藥品的復方制劑和復方曲-馬-多制劑,未列入非處方藥目錄的抗菌類藥物和激素,國家局公布的其它必須憑處方銷售的藥品,藥品零售企業必須憑處方銷售。
九、藥品零售企業零售含麻黃堿類復方制劑(不包括含麻黃的中成藥),除執行藥品分類管理規定外,一次不得超過5個最小包裝。
十、處方藥不得采用開架自選方式銷售。
十一、處方藥、甲類非處方藥不得采用有獎銷售、附贈藥品或禮品等方式銷售。
十二、藥品零售企業銷售藥品時,應當開具標明藥品名稱、生產廠商、數量、價格、批號等內容的銷售憑證。
十三、藥品零售企業不得擅自懸掛、播放或向消費者發放未經審批或以非藥品冒充藥品的廣告宣傳。
中醫處方管理制度范文(22篇)篇十六
第十四條醫師應當根據醫療、預防、保健需要,按照診療規范、藥品說明書中的藥品適應證、藥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應和注意事項等開具處方。
開具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的處方應當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
第十五條醫療機構應當根據本機構性質、功能、任務,制定藥品處方集。
第十六條醫療機構應當按照經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并公布的藥品通用名稱購進藥品。同一通用名稱藥品的品種,注射劑型和口服劑型各不得超過2種,處方組成類同的復方制劑1~2種。因特殊診療需要使用其他劑型和劑量規格藥品的情況除外。
第十七條醫師開具處方應當使用經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并公布的藥品通用名稱、新活性化合物的專利藥品名稱和復方制劑藥品名稱。
醫師開具院內制劑處方時應當使用經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審核、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的名稱。
醫師可以使用由衛生部公布的藥品習慣名稱開具處方。
第十八條處方開具當日有效。特殊情況下需延長有效期的。,由開具處方的醫師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長不得超過3天。
第十九條處方一般不得超過7日用量;急診處方一般不得超過3日用量;對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況,處方用量可適當延長,但醫師應當注明理由。
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的處方用量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醫師應當按照衛生部制定的麻醉的藥品和精神的藥品臨床應用指導原則,開具麻醉的藥品、第一類精神的藥品處方。
第二十一條門(急)診癌癥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長期使用麻醉的藥品和第一類精神的藥品的,首診醫師應當親自診查患者,建立相應的病歷,要求其簽署《知情同意書》。
病歷中應當留存下列材料復印件:
(一)二級以上醫院開具的診斷證明;
(二)患者戶籍簿、身份證或者其他相關有效身份證明文件;
(三)為患者代辦人員身份證明文件。
第二十二條除需長期使用麻醉的藥品和第一類精神的藥品的門(急)診癌癥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外,麻醉的藥品注射劑僅限于醫療機構內使用。
第二十三條為門(急)診患者開具的麻醉的藥品注射劑,每張處方為一次常用量;控緩釋制劑,每張處方不得超過7日常用量;其他劑型,每張處方不得超過3日常用量。
第一類精神的藥品注射劑,每張處方為一次常用量;控緩釋制劑,每張處方不得超過7日常用量;其他劑型,每張處方不得超過3日常用量。哌醋甲酯用于治療兒童多動癥時,每張處方不得超過15日常用量。
第二類精神的藥品一般每張處方不得超過7日常用量;對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況的患者,處方用量可以適當延長,醫師應當注明理由。
第二十四條為門(急)診癌癥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開具的麻醉的藥品、第一類精神的藥品注射劑,每張處方不得超過3日常用量;控緩釋制劑,每張處方不得超過15日常用量;其他劑型,每張處方不得超過7日常用量。
第二十五條為住院患者開具的麻醉的藥品和第一類精神的藥品處方應當逐日開具,每張處方為1日常用量。
第二十六條對于需要特別加強管制的麻醉的藥品,鹽酸二氫埃托啡處方為一次常用量,僅限于二級以上醫院內使用;鹽酸哌替啶處方為一次常用量,僅限于醫療機構內使用。
第二十七條醫療機構應當要求長期使用麻醉的藥品和第一類精神的藥品的門(急)診癌癥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每3個月復診或者隨診一次。
第二十八條醫師利用計算機開具、傳遞普通處方時,應當同時打印出紙質處方,其格式與手寫處方一致;打印的紙質處方經簽名或者加蓋簽章后有效。藥師核發藥品時,應當核對打印的紙質處方,無誤后發給藥品,并將打印的紙質處方與計算機傳遞處方同時收存備查。
中醫處方管理制度范文(22篇)篇十七
一、成立抗菌藥物處方點評工作組,工作組成員由藥劑科、醫務科、院感科等相關專業、具有中級以上技術職稱任職資格的人員組成,負責具體實施抗菌藥物處方、醫囑專項點評工作。
二、成立抗菌藥物處方點評專家組,專家組成員由醫務科、院感科、藥事委員會、檢驗科等部門負責人或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組成。負責抗菌藥物處方點評相關問題的咨詢工作。
三、點評范圍:全院門診處方、運行病歷、終末病歷。重點抽查婦產科手術治療病例和兒科病例。
四、點評內容:抗菌藥物的分級管理、抗菌藥物的治療性應用、圍手術期預防用抗菌藥物、不適宜處方和超常處方等。詳情見《抗菌藥物合理應用評價標準表》附表1、附表2。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判定為用藥不適宜處方:
1、適應癥不適宜;
2、遴選的藥品不適宜;
3、藥品劑型或給藥途徑不適宜;
4、無正當理由不首選國家基本藥物及醫保、農合報銷品種;
5、用法用量不適宜:
6、聯合用藥不適宜;
7、重復用藥;
8、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
9、其他用藥不適宜情況等。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判定為超常處方:
1、無適應癥用藥;
2、用藥與診斷不相符合;
3、無正當理由開具高價藥;
4、無正當理由超說明書用藥;
5、無正當理由為同一患者同時開具2種以上藥理作用相同的藥物。
七、藥師經處方審核后,認為存在用藥不適宜時,應告知處方醫師,請其確認或者重新開具處方。藥師發現嚴重不合理用藥或者用藥錯誤,應當拒絕調劑,及時告知處方醫師,并應當記錄,按照有關規定報告醫院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醫院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根據具體情況采取教育培訓、批評等措施,并給予其考核周期;一個考核周期內5次以上開具不合理處方的醫師,應當認定為定期考核不合格,須離崗參加培訓;對患者造成嚴重損害的,上報分管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給予相應處罰。
八、對出現抗菌藥物超常處方3次以上且無正當理由的醫師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級和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處方權;限制其處方權后,仍連續出現2次以上超常處方且無正當理由的,取消其處方權。
九、醫院每季度根據點評結果,對合理使用抗茵藥物前10名的醫師,向全院公示,予以表揚;對不合理使用抗菌藥物前10名的醫師,在全院進行通報公示和誡勉談話;點評結果作為科室和醫務人員績效考核重要依據。
十、對拒不執行不合格處方修改,并侮辱、損毀處方調配藥師人格的醫師,取消其抗菌藥物處方權。
十一、藥師應按照規定審核抗菌藥物處方與醫囑,若發現處方不適宜、超常處方,不得發藥。
十二、藥師未按照規定審核抗菌藥物處方與醫囑,或發現處方不適宜、超常處方未進行藥學干預的,3次以上且無正當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藥物調劑資格。
中醫處方管理制度范文(22篇)篇十八
1、醫務人員洗手時必須使用流動水設施洗手。
2、洗手建議使用洗手液,如使用肥皂應懸掛晾干,保持清潔干燥。
3、特殊單元應配備一次性干手紙或干手器等干手物品。手術室干手巾應每人一用,用后清潔、滅菌;盛裝消毒巾的容器應每次清洗、滅菌。
4、洗手池池面應光滑無死角,每日清潔或消毒。
5、洗手池邊應配備“六步洗手圖”,并嚴格按照流程進行洗手;手術室應配備計時裝置、洗手流程及說明圖。
6、手消毒劑應取得衛生部衛生許可批件并在有效期內使用。
7、當手部有血液或其他體液等肉眼可見的污染時,應用肥皂(皂液)和流動水洗手。
8、當手部沒有肉眼可見污染時,宜使用速干手消毒劑消毒雙手。
9、下列情況應進行洗手與衛生手消毒:
(1)當直接接觸每個患者前后,從同一患者身體的污染部位移動到清潔部位時。
(2)接觸患者黏膜、破損皮膚或傷口前后,接觸患者的血液、體液、分泌物、排泄物、傷口敷料等之后。
(3)穿脫隔離衣前后,摘手套后。
(4)進行無菌操作、接觸清潔、無菌物品之前。
(5)接觸患者周圍環境及物品后。
(6)處理藥物或配餐前。
10、當接觸患者的血液、體液和分泌物以及被傳染性致病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后;直接為傳染病患者進行檢查、治療、護理或處理傳染患者污物之后,應先洗手,然后進行手衛生消毒。
11、醫務人員不得戴假指甲戒指等飾物,要保持指甲和指甲周圍組織的清潔。
12、摘除手套后,應用肥皂(皂液)清潔雙手。
中醫處方管理制度范文(22篇)篇十九
良好的衛生環境是餐廳得以發展的基本要求和保障。為了給就餐者提供一個清潔、衛生、舒適的就餐環境,本餐廳特制定以下規定:
1、餐廳內衛生:
(1)空氣清新、無異味;
(2)無蠅、無鼠、無污水沉積、泔水桶潔凈并加蓋;
(3)污水排放暢通,地面無積水、無雜物、無殘渣;
(4)桌椅、物品、設備潔凈、無污垢、無油膩、定位放置;
(5)門窗、墻面、排風扇、照明燈具、吊扇保持干凈、無塵土及蜘蛛網。
(6)抹布、墩布洗凈,定位懸掛,無異味,
2、售餐前,對售餐區和操作區紫外線消毒40分鐘。
3、上崗前用用肥皂流水洗手并消毒。如離開操作區,或接觸不潔物品后,繼續進行操作前,必須再次洗手消毒。
4、分發餐具時,不得用手接觸餐具內面,發現不潔餐具立即更換,掉落的餐具不得接著使用。
5、售飯時:
(1)收起食品蓋被,接觸食品面對疊放在指定位置:
(2)食品蓋被內外面標志明顯,保潔清潔,每周消毒2次:
(3)不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并且要帶口罩;
(4)不得用手直接接觸熟食品;
(5)售飯用具放在潔凈盛具內,不得隨意亂放:
(6)掉落的食品及用具不許繼續售賣或使用。
以上規定各負責人不能認真執行,由經理給予相應負激勵處罰
二、衛生檢查制度
為了切實使餐廳衛生安全落實到位,醫院特做以下規定:
(—)日常檢查
1、每天食堂經理、食堂主管對食堂重點環節(入庫驗收肉食加工、原材料存放、烹調過程、熟食加工等)進行全程跟蹤監督檢查和指導。
2、班組長每餐對本班組操作及加工過程全程參與并實施監督檢查。
3、質檢員每天對食堂所有加工操作過程進行全方位跟蹤監督檢查。
(二)周檢
1、從食堂后廚到前廳,以及食堂周圍的環境,每周徹底打掃一次,檢查一次,由食堂經理組織。
2、參檢人員:經理、廚師長、服務主管、質檢員。
3、凡不合格項及時整改,個別嚴重的要予以處罰。如發現有重復性問題,該班組長暫停工作,進行衛生安全培訓。
4、處罰結果由經理書面通知受罰人、核算員,并在食堂看板上公布。
三、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為使餐具經常保持潔凈,真正讓員工使用放心,對餐、用具清洗消毒特做如下規定:
1、刮去殘渣;
2、泡入堿水或洗潔精水內;
3、刷洗;
4、用1:250的84消毒液浸泡10分鐘;
5、對每件餐具流水過清;
6、過清后,在蒸氣內消毒40分鐘,消毒后的餐具,不得檢出致病菌;
7、進入未用段,一定要逐個檢查
四、食堂安全管理要求
1.食堂安全保衛工作由食堂經理實施監督,由各崗位班組長負責,要定員定崗,責任落實到人。
2.使用各種炊事機械設備必須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專人使用保養。工作中要精神集中,不準說話聊天,必須戴套袖和工作帽,穿圍裙,杜絕人身事故的發生。
3.注意用電安全,機器使用后必須關閉總電源:人人注意節電、節水;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及時處理,避免責任事故的發生。
4.使用煤氣時要做到“火等氣”,發現漏氣及時修理。開著火人不準離開,以防火災事故的發生。每個人都要學會滅火器的使用方法,記住火警電話119。
5.下班后,班組長要檢查煤氣、水、電、門窗是否關閉好,做好防盜、防寒等安全工作。
6.對于外來人員一律嚴格審查登記。
7.嚴格執行蔬菜農藥檢測制度。
8、保證48小時留樣制度。
五、食堂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為保障餐廳正常運行,對食堂工作人員進入食堂工作必須做到以下要求:
2、須攜帶本人身份證、當地派出所戶口證明;
3、進入食堂的工作人員一律通過證審,確認無任何問題:
4、進入食堂后首先要進行體檢,否則不予錄用;
5、對有傳病者(肝炎、肺炎、肺氣腫、呼吸道傳染病等)不予錄用;
六、配餐管理規定
后勤保障理應讓員工、患者吃的合理、吃的健康、吃的科學對食堂作出如下規定:
1、制定合理科學的食譜,完善飲食結構
a、根據就餐人員口味,結合營養需求制定標準食譜;
b、根據患者來源的不同制定適合各地區域的特色菜譜;
c、根據醫務人員工作、病員的特殊需要制定相應的周期性食譜;
2、豐富經營品種,提高飯菜質量
a、保證飯菜品種:早餐副食 種以上;午、晚餐:每餐 種以上;
b、不斷對外界的技術進行借鑒,定期進行菜品考察,對新的適宜病員餐廳推廣的菜品進行轉換,豐富菜品的品種。
c、對所售產品進行內部質量評比,增加內部質量的提升;
d、對所出售產品按is09000質量標準執行,沒有達到標準的不進行出售。
3、按季節適時調節,充分保障病員的特殊營養需求
a、按照秋、冬季節多補充含糖量高的食品,以增加身體所需熱量:
b、按照春天由冷變暖的季節多補充維生素a、c、d的食品:
七、涼菜制作管理制度
操作間涼菜間嚴格遵守專人、專室、專具、專消毒、專冷藏、不準非本室人員進入,不準非半成品進入。
1、對半成品、調料進行嚴格的質檢;
2、果菜類半成品必須用清水浸泡20分鐘,除去表皮中的農藥殘留;
3、超過兩個小時食用的冷菜必須放入冷藏冰柜中保存;
4、液體調料用瓶裝醬油、醋或香醋;
5、剩余食品或半成品必須加保鮮膜遮蓋后冷藏或冷凍,隔餐食用時回鍋熱透;
6、工作結束后對涼菜間及用具、盛具、水池、設備進行清洗,保持潔凈;
7、按規定留樣,冷藏48小時
八、面食制作管理規定
一、操作標準
1、操作前做好臺板、刀、棍棒等工具的清洗、消毒;
2、操作時生熟原料和刀、砧板、容器、盛器必須生熟分開,有明顯標記;
3、加工時檢查原料質量,發霉變質的不用,原料須先進先出;
4、崗前手用肥皂流水洗凈并消毒;
5、成品入專用冰箱或食品櫥;
6、廢棄物放放有蓋的垃圾桶內,當天廢物當天清除;
7、每天定時紫外線燈消毒40分鐘;
8、個人衛生、冰箱使用、烹調嘗味、循環油的處理按制度規定執行;
9、無關人員不準在加工區域逗留;
10、掉落的原料及熟食棄之不用:
11、運送食品時工具必須清潔,有必要的保潔、防塵、防蠅設備;
12、剩余原料妥善保管;
13、按規定留樣,冷藏(或冷凍)48小時:
14、正確貯存酵母、原料及輔料;
15、工作結束后將操作區及用具、設備、盛具清洗干凈并定位放置;
九、烹制加工管理制度
在對菜肴加工以前,應對所有的原料、調副料必須進行質量檢驗。肉類、冷藏冷凍原料、剩余原料、調料、醬制鹵制品作為重點的檢查對象。
1、顏色不正常的原料不加工;
2、有異味的原料不加工;
3、標識不清楚的調料不加工;
4、沒有徹底解凍的肉類不加工;
5、不熟悉的魚類和菌類不加工:
6、上崗前必須嚴格洗手;
7、身體有切口或其他化膿性病灶的,一律不許上崗;
8、拿放干凈餐具、烹飪用具時,手不許與其內緣直接接觸;
9、持烹飪用具、餐具時,只可接觸其柄、底部、邊緣;
11、防止老化,盛裝合理。烹制好的菜倒入潔凈熟食盆內離地放置;
12、加工第二道菜時一定要將鍋清洗干凈;
13、掉落的原料及熟食棄之不用;
14、工作結束后對操作區、用具、炊具、灶具、盛具、水池清洗打掃干凈,按規定放置
十、初加工管理制度
(一)初加工的分類
初加工分為:蔬菜類、禽肉類、魚類、凍制品、泡發原料、臟腹類。
(二)初加工的管理
1、用具、盛具潔凈,毛凈、葷素等用具、盛具標識明顯;
2、加工前,對加工用具進行檢查,確保清潔并按照標識使用;
3、待加工原料必須盛放在專用盛具中,不允許倒在操作臺上加工;
4、根據烹制需要,利用各種刀工方法,去除不可食部分;
5、對下腳料及時收集清掃,放入專用的容器內:
6、加工后的原料放入專用的凈筐或凈盆中,不允許落地:
7、剩余肉類,放入平盤中及時冷凍存放;
8、加工完畢后,及時對工作場所進行清掃,切配間不許有隔餐垃圾存放;
9、加工結束后對操作區、用具、盛具按要求清洗消毒、保潔
十一、食品添加劑使用管理制度
食品添加劑的使用有其必要性,但必須注意其使用標準,為有效的控制使特對食品添加劑的使用管理做以下規定:
1、任何使用單位未經質檢部門批準、總經理審核、采購中心不得采購;
2、凡法定外的不硼砂、硝未經特別審批不得購買:
3、各項添加劑的使用單位必須嚴格控制管理使用,不可超量領取;
4、要求食品添加物的廠商提供食品添加物許可證正本并印留存, 供衛生機關檢查驗用
十二、庫房管理制度
為加強庫房物資管理、提高庫管員業務水平,制定本規定:
主食庫:
1、原料入庫前必須抽樣驗收,檢查質量、數量、重要是否與票單一致,是否達到驗收標準,不合乎標準的不許入庫。
2、原料入庫后存放于防鼠臺上,做到隔墻離地。
3、各種原料必須分類存放,整碼齊放,配掛標志牌,標明品名及進貨日期。
4、經常檢查,以防漏雨、生蟲、霉變、鼠爬。
5、做好安全防范、防火、防盜、防投毒、門窗牢固,電器安全。
6、遵守先進先出原則,所有原料必須在保質期內領用。
7、庫房內保持通風干燥、無污物、無異味、無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
8、出入庫完畢后對庫房進行徹底清掃并保潔。
9、閑雜人員不準進入庫房,不得存放個人物品。
10、離開庫房時,關閉所有電源及門窗。
副食庫:
1、入庫前必須進行檢驗,檢驗內容:質量、數量、標準、保質期及包裝是否完整,破損泄漏不許入庫。
2、驗收入庫后的原料,按類別存放,并配掛標志牌,標明品名、進貨日期和保質期,遵守先進先出原則。
3、調味品包裝干凈、擺放整齊、無破損遺漏,干料要防潮,防霉、防蟲蛀、防污染。
4、庫房內保持通風,防蠅、防鼠、防盜設施完善,保持庫內干爽清潔,無異味。散裝原料要裝桶,桶裝料要加蓋,易潮濕霉變的原料要及時晾曬。
5、每次出入庫后要對庫房進行和徹底清掃并保潔。
6、閑雜人員不準進入庫房,庫房不能準存放個人物品。
7、離開庫房時,關閉所有的電源及門窗
十三、食堂規章制度
(一)應具有高尚的職業道德,為人民健康負責,做社會主義兩個文明的建設者。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學習食品衛生知識,嚴格執行衛生管理制度,保護食品不受污染。
(三)講究個人衛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發,勤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服。在工作崗位上,戴好工作帽,穿好工作服,保持衣帽整潔,雙手干凈。
(四)一切行動按照醫院指示執行,服從餐廳經理領導。
(五)餐廳員工在上班時間內工作衣服必須整潔,佩戴胸牌、健康證。
(六)任何員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現金,上班帶包不準進入餐廳,各組所用的餐具、用具、原料以及剩飯不準帶出餐廳,若發現,按偷盜論處。
(七)組與組之間搞好團結,但不經他人允許,不能擅自亂抓用別組的用具及原料食物。
(八)嚴防污染,冰箱、冰柜生熟分開擺放,菜子、菜、貨架、洗菜池、灶臺、墻壁經常保持清潔、干凈,無雜物。
(九) 注意自身安全,不準穿拖鞋、背心、短褲。經常檢修所用的電器設備,發現問題及時報修,安全操作,嚴防熱油鍋、熱湯鍋、開水鍋燙傷,以及電器擊傷。
(十) 餐具、茶具使用前必須洗凈、消毒,不消毒的不使用。
(十一) 做好環境衛生及防塵、防蠅、防鼠、防腐等四防工作,防止食品污染。
(十二) 食品存放要做到“四隔離”,防止交叉污染。
(一) 由原料到成品實行“四不制度”:
(1)采購員不買腐爛變質的原料;
(2)保持驗收員不收腐爛變質的原料;
(3)加工人員(廚師)不用腐爛變質的原料;
(4)(服務員)不賣腐爛變質的食品;(餐廳,不收進腐爛變質的食品,不出售腐爛變質的食品,不用手拿食品,不用廢紙、污物包裝食品。)
(二)成品(食物)存放實行“四隔離”:
(1)生與熟隔離;
(2)成品與半成品隔離;
(3)食品與雜物、藥物隔離;
(4)食品與天然冰隔離。
(三)用(食)具實行“四過關”:一涮、二洗、三沖、四消毒(蒸氣或電子消毒)。
(四)環境衛生采取“四定”辦法:定人、定物、定時間、定質量,劃片分工,包干負責。
(五)人人衛生做到“四勤”:
(1)勤洗手剪指甲;
(2)勤洗澡理發;
(3)勤洗衣服、被褥;
(4)勤換工作服
十五、食品安全承諾
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法》等食品衛生法律法規要求,積極實施食品衛生量化分級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本單位衛生管理組織及各項衛生量化分級管理制度,增強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是食品衛生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意識,對本單位的食品衛生安全負全面責任。
三、嚴把進貨關,堅持進貨索證制度,不采購《食品衛生法》第九條規定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和食品原料,建好食品購銷臺賬。
四、加強內部衛生管理,不使用劣質食用油,不濫用食品添加劑,不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
五、倉庫管理嚴格按照先進先出的用料標準,保證食品的安全衛生。
六、嚴格執行內部衛生制度和食品操作標準,保證食品加工程序的科學、安全和衛生。
十六、衛生管理制度
一、餐廳內外必須保持每天三小掃,每周一大掃,全天保潔,各責任區負責人定時檢查,及時公布。
二、保持內外環境整潔,采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滋生條件的措施,與有毒、有害場所保持規定的距離。
三、餐廳必須保持有相應的消毒、更-衣、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洗滌、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施。
四、餐具、飲具和盛放與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須洗凈、消毒,餐具、用具用后必須洗凈,保持清潔。
五、餐廳工作人員應當經常保持個人衛生,銷售飯菜時必須將手洗凈,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并定期體檢。
六、餐廳定期開展《衛生法》宣傳教育活動,真正使餐廳衛生工作有大的改觀。
七、醫院組織人員定期檢查。
一、食堂衛生管理制度
良好的衛生環境是食堂得以發展的基本要求和保障。為了給就餐者提供一個清 潔、衛生、舒適的就餐環境,本食堂特制定以下規定:
1、餐廳內衛生: (1)空氣清新、無異味; (2)無蠅、無鼠、無污水沉積、泔水桶潔凈并加蓋; (3)污水排放暢通,地面無積水、無雜物、無殘渣; (4)桌椅、物品、設備潔凈、無污垢、無油膩、定位放置; (5)門窗、墻面、排風扇、照明燈具、吊扇保持干凈、無塵土及蜘蛛網。 (6)抹布、墩布洗凈,定位懸掛,無異味。
2、售餐前,對售餐區和操作區紫外線消毒 40 分鐘。
3、上崗前用肥皂流水洗手并消毒。如離開操作區,或接觸不潔物品后,繼續 進行操作前,必須再次洗手消毒。
4、分發餐具時,不得用手接觸餐具內面,發現不潔餐具立即更換,掉落的餐具 不得接著使用。
5、售飯時: (1)收起食品蓋被,接觸食品面對疊放在指定位置: (2)食品蓋被內外面標志明顯,保潔清潔,每周消毒 2 次:
(3)不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并且要帶口罩; (4)不得用手直接接觸熟食品; (5)售飯用具放在潔凈盛具內,不得隨意亂放:
(6)掉落的食品及用具不許繼續售賣或使用。 以上規定負責人不能認真執行,由醫院給予相應處。
二、衛生檢查制度
為了切實使餐廳衛生安全落實到位,醫院特做以下規定:
(一)日常檢查:每天食堂主管對食堂重點環節(入庫驗收肉食加工、原材料存放、 烹調過程、熟食加工等)進行全程跟蹤監督檢查和指導。
1、每餐對本班組操作及加工過程全程參與并實施監督檢查。
2、每天對食堂所有加工操作過程進行全方位跟蹤監督檢查。
(二)周檢
1、從食堂后廚到前廳,以及食堂周圍的環境,每周徹底打掃一次,檢查一次, 由后勤主任組織檢查。
2、參檢人員:后勤院長、后勤主任、院感主任。
3、凡不合格項及時整改,嚴重的要予以處罰。
三、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5、對每件餐具流水過清; 6、過清后,在蒸氣內消毒 40 分鐘,消毒后的餐具,不得檢出致病菌; 7、進入未用段,一定要逐個檢查。
四、食堂安全管理要求
1.食堂消防安全責任由食堂承包者負責。2、使用各種炊事機械設備必須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專人使用保養,工作中精神集中,不準說話聊天,必須戴套袖和工作帽,穿圍裙,杜絕人身事故的發生。3、注意用電安全,機器使用后必須關閉總電源:人人注意節電、節水;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及時處理,避免責任事故的發生。4、使用煤氣時要做到“火等氣”,發現漏氣及時修理。開著火人不準離開,以防火災事故的發生。每個人都要學會滅火器的使用方法,記住火警電話119。5、下班后,要檢查煤氣、水、電、門窗是否關閉好,做好防寒等安全工作。
為加強醫院職工食堂管理,進一步提高食堂工作服務質量,促進食堂衛生和食品安全,充分調動食堂工作人員的積極性, 經研究特定食堂績效工資管理規定。
一、食堂定編5人。管-理-員1人,廚師1人,幫廚1人,面點師1人,服務員1人。
二、食堂全體工作人員本著積極主動熱情周到的優質服務理念,每天為患者及就餐人員提供清潔衛生優雅的就餐環境,為就餐者奉上有營養味道好放心可口的食品。
三、食堂工作人員認真履行好各自的職責,做好本職工作。
1、管-理-員:負責食堂的物資和設施的采購和管理,負責食堂衛生監督和食品安全管理,及食堂工作人員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食材原料的采購和管理,把好原料關,確保食品的新鮮以防食物中毒。
2、廚師、幫廚、面點師,服務員確保相互團結,分工協作,努力為就餐者提供飯熟菜香、咸淡適中、多樣可口的就餐食品。
3、工作人員要講究個人衛生和環境衛生,堅持餐具常消毒,地面無垃圾、無雜物、無積水,干凈清爽為患者提供清爽干凈衛生的就餐環境。
4、用餐后確保餐桌、餐椅、清潔、干凈、無塵、衛生。
5、墻壁門窗燈管及時清潔,按期大掃除、確保餐廳內無
蛛網無死角,無蠅蚊、蟑螂、老鼠。
6、用餐后確保餐具洗刷干凈清潔,擺放整齊不亂扔、亂放。剩菜剩飯要及時運走,確保餐廳無異味。
7、灶臺、水池、菜盒、飯盒、菜板、案板保持干凈,無油漬和污物。
8、庫房物品分類合理擺放,及時處理腐爛變質食材。
9、食堂工作人員下班前及時關好門窗,關閉各類電源開關,防止火災等事故的發生,確保安全運營。
10、按時上下班,著裝上崗,服務規范,熱情周到,保持個人衛生。工作期間穿工作服,帶工作帽。服從領導,遵守紀律,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
四、食堂工作人員工資構成:基本工資加績效工資加工齡工資。
1、管-理-員:基礎工資900元,績效工資按食堂月純收入提層 %,工齡工資,操心費每月 元,如有就餐者對其服務不滿舉報投訴一次扣績效工資100元。如因工作中違反上述有關工作職責規定每條罰款10元。
定每條罰款 10元。
面點師、幫廚人員基本工資900元,績效工資按每月純收入提層 %,工齡工資。如因服務態度生硬造成就餐者不滿投訴罰款10 元,違反上述有關職責規定每條罰款 10 元。
服務員:基本工資900元,績效工資按每月純收入提層 %,工齡工資。如因服務態度生硬造成就餐者不滿投訴罰款 10元,在工作中違反上述有關職責規定每條罰款10元。
四、醫院食堂檢查考核小組成員:由總務科、護理部、醫務科、財務科、辦公室人員組成。
五、檢查范圍:伙食質量、服務質量、衛生標準、食堂管理,及病員、醫務人員滿意度,病員以及病員家屬、醫院職工投訴等,不定期檢查,每月26日前統計一次由院辦將考核結果報送財務部以便計算績效工資。
此規定望食堂全體工作人員認真遵照執行。
建昌縣中醫院
2015年9月3
或者長期少量攝入某些有毒有害物質而引起的以慢性毒性為主要特征的疾病。
一、建立健全應急處理班子,凡發生“大事故”級以上事故,當事單位第一責任人或主管人員應立即奔赴現場,作好現場組織指揮工作,集團機關建立快速反應隊伍,如需要,應在最短時間內奔赴現場,迅速作好事故善后處理工作,防止事態擴大、損失增加。
二、食物中毒主要分為以下幾類
1、植物中毒(菜豆、發芽土豆、豆漿、毒蘑菇中毒等)
2、動物性食物中毒(河豚魚、魚膽貝、動物甲狀腺、含高組胺魚類中毒)
3、微生物中毒(細菌性、霉菌性食物中毒)
4、化學性食物中毒(a、將亞石肖酸鹽當作食鹽,誤服引起中毒b、進食大量含有硝醇鹽、亞硝酸鹽較多的食物c、飲用含硝酸鹽、亞硝酸鹽量多的水,入苦井水、蒸鍋水d、食用過添加亞酸撒鹽的肉制品)
三、應急處理方案:
1、發現中毒后應立即送往醫院搶救并迅速報告,保護好現場;
2、必須專人跟蹤搶救,并向醫院解釋進餐品種;
3、迅速派人就全部就餐者進行走訪和調查,發現不適應立即送往醫院,不得拖延;
4、迅速將留樣食品送到相關部門化驗以確認中毒性質;
5、要派專人進行護理并根據醫生安排為住院人員制作適合口味的飯菜;
6、同時對食堂內部停業整頓;
7、根據化驗結果追究其責任人的責任;
8、根據中毒的輕重情況及時通知家屬
餐廳衛生管理制度
良好的衛生環境是每個食堂得以發展的基本要求。為了給就餐者提供一個清潔、衛生、舒適的就餐環境,本餐廳特制定以下規定:
1、餐廳內衛生:
(1)空氣清新、無異味;
(2)無蠅、無鼠、無污水沉積、泔水桶潔凈并加蓋;
(3)污水排放暢通,地面無積水、無雜物、無殘渣;
(4)桌椅、物品、設備潔凈、無污垢、無油膩、定位放置;
(5)門窗、墻面、排風扇、照明燈具、吊扇保持干凈、無塵土及蜘蛛網。
(6)抹布、墩布洗凈,定位懸掛,無異味,
2、售餐前,對售餐區和操作區紫外線消毒40分鐘。
3、上崗前用用肥皂流水洗手并消毒。如離開操作區,或接觸不潔物品后,繼續進行操作前,必須再次洗手消毒。
4、分發餐具時,不得用手接觸餐具內面,發現不潔餐具立即更換,掉落的餐具不得接著使用。
5、售飯時:
(1)收起食品蓋被,接觸食品面對疊放在指定位置:
(2)食品蓋被內外面標志明顯,保潔清潔,每周消毒2次:
(3)不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并且要帶口罩;
(4)不得用手直接接觸熟食品;
(5)售飯用具放在潔凈盛具內,不得隨意亂放:
(6)掉落的食品及用具不許繼續售賣或使用。
以上規定各負責人不能認真執行,由經理給予相應負激勵處罰。
衛生檢查制度
為了切實使食堂衛生安全落實到位,公司特做以下規定:
—、日常檢查
1、每天食堂經理、食堂主管對食堂重點環節(入庫驗收肉食加工、原材料存放、烹調過程、熟食加工等)進行全程跟蹤監督檢查和指導。
2、班組長每餐對本班組操作及加工過程全程參與并實施監督檢查。
3、質檢員每天對食堂所有加工操作過程進行全方位跟蹤監督檢查。
二、周檢
1、從食堂后廚到前廳,以及食堂周圍的環境,每周徹底打掃一次,檢查一次,由食堂經理組織。
2、參檢人員:經理、廚師長、服務主管、質檢員。
3、凡不合格項給予該班組長和責任人負激勵20點,個別嚴重的要加倍處罰。如發現有重復性問題,該班組長暫停工作,進行衛生安全培訓。
4、處罰結果由經理書面通知受罰人、核算員,并在食堂看板上公布。
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為使餐具經常保持潔凈,真正讓員工使用放心,對餐、用具清洗消毒特做如下規定:
1、刮去殘渣;
2、泡入堿水或洗潔精水內;
3、刷洗;
4、用1:250的`84消毒液浸泡10分鐘;
5、對每件餐具流水過清;
6、過清后,在蒸氣內消毒40分鐘,消毒后的餐具,不得檢出致病菌;
7、進入未用段,一定要逐個檢查。
食堂安全管理要求
1.食堂安全保衛工作由食堂經理實施監督,由各崗位班組長負責,要定員定崗,責任落實到人。
2.使用各種炊事機械設備必須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專人使用保養。工作中要精神集中,不準說話聊天,必須戴套袖和工作帽,穿圍裙,杜絕人身事故的發生。
3.注意用電安全,機器使用后必須關閉總電源:人人注意節電、
節水;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及時處理,避免責任事故的發生。
4.使用煤氣時要做到“火等氣”,發現漏氣及時修理。開著火人不準離開,以防火災事故的發生。每個人都要學會滅火器的使用方法,記住火警電話119。
5.下班后,班組長要檢查煤氣、水、電、門窗是否關閉好,做好防盜、防寒等安全工作。
6.對于外來人員一律嚴格審查登記。
7.嚴格執行蔬菜農藥檢測制度。
8、保證48小時留樣制度。
食堂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為保障院校學員身體健康,使其以良好的身體投入到緊張的學習中去,必須從食堂源頭做起,食堂的源頭就是工作人員,對此對食堂工作人員進入食堂工作必須做到以下要求:
2、須攜帶本人身份證、當地派出所戶口證明;
3、進入食堂的工作人員一律通過證審,確認無任何問題:
4、進入食堂后首先要進行體檢,否則不予錄用;
5、對有傳病者(肝炎、肺炎、肺氣腫、呼吸道傳染病等)不予錄用;
6、在錄用的工作期間,如發生罵人、打人、偷盜、搶劫及流氓行為、有損公司及食堂行為,一經發現立即開除并追究其刑事責任。
配餐管理規定
后勤保障理應讓員工、患者吃的合理、吃的健康、吃的科學。
對食堂作出如下規定:
1、制定合理科學的食譜,完善飲食結構
a、根據就餐人員口味,結合營養需求制定標準食譜;
b、根據患者來源的不同制定適合各地區域的特色菜譜;
c、根據師生工作、學習強度及安排的需要制定相應的周期性食
譜;
2、豐富經營品種,提高飯菜質量
a、保證飯菜品種:早餐副食18種以上;午、晚餐:每餐45種以上;
b、不斷對外界的技術進行借鑒,定期進行菜品考察,對新的適宜師生餐廳推廣的菜品進行轉換,豐富菜品的品種。
c、對所售產品進行內部質量評比,增加內部質量的提升;
d、對所出售產品按is09000質量標準執行,沒有達到標準的不進行出售。
3、按季節適時調節,充分保障學生的營養需求
a、按照秋、冬季節多補充含糖量高的食品,以增加身體所需熱量:
b、按照春天由冷變暖的季節多補充維生素a、c、d的食品:
c、按照夏天比較炎熱的季節多補充鐵、鈣、鹽及維生素,少吃脂肪食品,以保證身體的靈活運動和健康。
涼菜制作管理制度
操作間涼菜間嚴格遵守專人、專室、專具、專消毒、專冷藏、不準非本室人員進入,不準非半成品進入。
1、對半成品、調料進行嚴格的質檢;
2、果菜類半成品必須用清水浸泡20分鐘,除去表皮中的農藥殘留;
3、超過兩個小時食用的冷菜必須放入冷藏冰柜中保存;
4、液體調料用瓶裝醬油、醋或香醋;
5、剩余食品或半成品必須加保鮮膜遮蓋后冷藏或冷凍,隔餐食用時回鍋熱透;
6、工作結束后對涼菜間及用具、盛具、水池、設備進行清洗,保持潔凈;
7、按規定留樣,冷藏48小時。
面食制作管理規定
一、操作標準
1、操作前做好臺板、刀、棍棒等工具的清洗、消毒;
2、操作時生熟原料和刀、砧板、容器、盛器必須生熟分開,有明顯標記;
3、加工時檢查原料質量,發霉變質的不用,原料須先進先出;
4、崗前手用肥皂流水洗凈并消毒;
5、成品入專用冰箱或食品櫥;
6、廢棄物放放有蓋的垃圾桶內,當天廢物當天清除;
7、每天定時紫外線燈消毒40分鐘;
8、個人衛生、冰箱使用、烹調嘗味、循環油的處理按制度規定執行;
9、無關人員不準在加工區域逗留;
10、掉落的原料及熟食棄之不用:
11、運送食品時工具必須清潔,有必要的保潔、防塵、防蠅設備;
12、剩余原料妥善保管;
13、按規定留樣,冷藏(或冷凍)48小時:
14、正確貯存酵母、原料及輔料;
15、工作結束后將操作區及用具、設備、盛具清洗干凈并定位放置;
16、加工設備使用前進行安全檢查,加工時由專人按規定操作,不得
離人,使用后注意保持清潔。
烹制加工管理制度
在對菜肴加工以前,應對所有的原料、調副料必須進行質量檢驗。肉類、冷藏冷凍原料、剩余原料、調料、醬制鹵制品作為重點的檢查對象。
1、顏色不正常的原料不加工;
2、有異味的原料不加工;
3、標識不清楚的調料不加工;
4、沒有徹底解凍的肉類不加工;
5、不熟悉的魚類和菌類不加工:
6、上崗前必須嚴格洗手;
7、身體有切口或其他化膿性病灶的,一律不許上崗;
8、拿放干凈餐具、烹飪用具時,手不許與其內緣直接接觸;
9、持烹飪用具、餐具時,只可接觸其柄、底部、邊緣;
11、防止老化,盛裝合理。烹制好的菜倒入潔凈熟食盆內離地放置;
12、加工第二道菜時一定要將鍋清洗干凈;
13、掉落的原料及熟食棄之不用;
14、工作結束后對操作區、用具、炊具、灶具、盛具、水池清洗打掃干凈,按規定放置。
初加工管理制度
一、初加工的分類
初加工分為:蔬菜類、禽肉類、魚類、凍制品、泡發原料、臟腹類。
二、初加工的管理
1、用具、盛具潔凈,毛凈、葷素等用具、盛具標識明顯;
2、加工前,對加工用具進行檢查,確保清潔并按照標識使用;
3、待加工原料必須盛放在專用盛具中,不允許倒在操作臺上加工;
4、根據烹制需要,利用各種刀工方法,去除不可食部分;
5、對下腳料及時收集清掃,放入專用的容器內:
6、加工后的原料放入專用的凈筐或凈盆中,不允許落地:
7、剩余肉類,放入平盤中及時冷凍存放;
8、加工完畢后,及時對工作場所進行清掃,切配間不許有隔餐垃圾存放;
9、加工結束后對操作區、用具、盛具按要求清洗消毒、保潔。
三、制度:
若發現負責人一次不按規定執行,每人次給予負激勵5點,兩次給予負激勵20點,三次重新培訓學習,培訓期間沒有工資。
食品添加劑使用管理制度
現代食品加工,往往需要某些物質,促進食品的保存性,增加食色、香、味,提高其質量,常用法定食品添加物有防腐劑、殺菌劑漂白劑、保色劑、著色劑、膨劑、香料、調味劑等十多項。食品添加劑的使用有其必要性,但必須注意其使用標準,為有效的控制使特對食品添加劑的使用管理做以下規定:
1、任何使用單位未經質檢部門批準、總經理審核、采購中心不得采購;
2、凡法定外的不硼砂、硝未經特別審批不得購買:
3、各項添加劑的使用單位必須嚴格控制管理使用,不可超量領取;
5、要求食品添加物的廠商提供食品添加物許可證正本并印留存, 供衛生機關檢查驗用。
庫房管理制度
為加強庫房物資管理、提高庫管員業務水平,制定本規定:
主食庫:
1、原料入庫前必須抽樣驗收,檢查質量、數量、重要是否與票單一致,是否達到驗收標準,不合乎標準的不許入庫。
2、原料入庫后存放于防鼠臺上,做到隔墻離地。
3、各種原料必須分類存放,整碼齊放,配掛標志牌,標明品名及進貨日期。
4、經常檢查,以防漏雨、生蟲、霉變、鼠爬。
5、做好安全防范、防火、防盜、防投毒、門窗牢固,電器安全。
6、遵守先進先出原則,所有原料必須在保質期內領用。
7、庫房內保持通風干燥、無污物、無異味、無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
8、出入庫完畢后對庫房進行徹底清掃并保潔。
9、閑雜人員不準進入庫房,不得存放個人物品。
10、離開庫房時,關閉所有電源及門窗。
副食庫:
1、入庫前必須進行檢驗,檢驗內容:質量、數量、標準、保質期及包裝是否完整,破損泄漏不許入庫。
2、驗收入庫后的原料,按類別存放,并配掛標志牌,標明品名、進貨日期和保質期,遵守先進先出原則。
3、調味品包裝干凈、擺放整齊、無破損遺漏,干料要防潮,防霉、防蟲蛀、防污染。
4、庫房內保持通風,防蠅、防鼠、防盜設施完善,保持庫內干爽清潔,無異味。散裝原料要裝桶,桶裝料要加蓋,易潮濕霉變的原料要及時晾曬。
5、每次出入庫后要對庫房進行和徹底清掃并保潔。
6、閑雜人員不準進入庫房,庫房不能準存放個人物品。
7、離開庫房時,關閉所有的電源及門窗。
原材料采購索證制度
(gb2707-94)、(gb2710-94)、(gb2733-94)、(gb2736-94)、(gb2748-96)、(gb5408-58)等的檢測規定中,都制定了各項原料所含成份的標準,為確保各項原材料的成份達標按公司驗收規定,特制定以下規定:
1、各餐飲中心所需的各項食用原料,必須有定期的檢測報告;
2、各項原材料所含成份的檢測結果,必須符合國家檢測標準;
3、凡是未達標和未有定期檢測報告的食用原料不得配送使用單位;
5、不能進行檢測的供應商取消其供給資格
食堂規章制度
一、應具有高尚的職業道德,厲行“五講四美”,為人民健康負責,做社會主義兩個文明的建設者。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學習食品衛生知識,嚴格執行衛生管理制度,保護食品不受污染。
三、講究個人衛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發,勤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服。在工作崗位上,戴好工作帽,穿好工作服,保持衣帽整潔,雙手干凈。
四、一切行動按照公司指示執行,服從食堂經理領導。
五、食堂員工在上班時間內工作衣服必須整潔,佩戴胸牌、健康證。
六、任何員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現金,上班帶包不準進入食堂,各組所用的餐具、用具、原料以及剩飯不準帶出食堂,若發現,按偷盜論處。
七、組與組之間搞好團結,但不經他人允許,不能擅自亂抓用別組的用具及原料食物。
八、食堂員工不得將自己的親屬、朋友、閑雜人員擅自留客在食堂就餐,發現一次提出警告,下次清除出食堂。
九、除本食堂員工外,非食堂員工不得進入食堂。
十、嚴防污染,冰箱、冰柜生熟分開擺放,菜子、菜、貨架、洗菜池、灶臺、墻壁經常保持清潔、干凈,無雜物。
十一、注意自身安全,不準穿拖鞋、背心、短褲。經常檢修所用的電器設備,發現問題及時報修,安全操作,嚴防熱油鍋、熱湯鍋、開水鍋燙傷,以及電器擊傷。
十二、餐具、茶具使用前必須洗凈、消毒,不消毒的不使用。
十三、銷售直接入口食品時,使用工具售貨,實行貨款分開。
十四、做好環境衛生及防塵、防蠅、防鼠、防腐等四防工作,防止食品污染。
十五、食品存放要做到“四隔離”,防止交叉污染。
十六、各組下班后,關掉一切水、電源,碳火蓋好,以防漏火、漏電、漏水。
十七、下班時間落鎖,值班人員不經食堂班長同意,任何人不準進入食堂。
十八、值班人員認真負責,不準擅自離崗,注意安全,防火、防盜、防投毒。
食堂白案班班長職責
一、負責白案間、蒸飯間、小餐廳的衛生清掃工作,全天保持干凈、衛生。
二、負責早點供應不低于6—8種,滿足學生不同的口味,及時改變花樣,提高服務質量。
三、督促食堂臨時工人講究個人衛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對批評教育屢教不改的予以建議辭退。
四、在早點加工過程中,必須做到配料適中,營養豐富,價廉物美。
食堂紅案班班長職責
一、負責售飯廳、炒菜間、熟食間的衛生清掃工作,全天保持干凈、整潔。
二、負責中、晚餐的供應品種為8—12種葷素搭配適宜,講究口味,保持衛生干凈。
三、督促食堂臨工人員講究個人衛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對表現差的予以批評教育,直至開除食堂。
四、對加工的食品必須洗凈、燒透,違反規定的予以嚴處。
五、在加工食品過程中,督促食堂人員必須做到生熟分工,杜絕腐爛變質食品入庫、加工。
食品加工、銷售、飲食業衛生《五四制》
一、由原料到成品實行“四不制度”:
(1)采購員不買腐爛變質的原料;
(2)保持驗收員不收腐爛變質的原料;
(3)加工人員(廚師)不用腐爛變質的原料;
(4)營業員(服務員)不賣腐爛變質的食品;(零售單位,不收進腐爛變質的食品,不出售腐爛變質的食品,不用手拿食品,不用廢紙、污物包裝食品。)
二、成品(食物)存放實行“四隔離”:
(1)生與熟隔離;
(2)成品與半成品隔離;
(3)食品與雜物、藥物隔離;
(4)食品與天然冰隔離。
三、用(食)具實行“四過關”:一涮、二洗、三沖、四消毒(蒸氣或電子消毒)。
四、環境衛生采取“四定”辦法:定人、定物、定時間、定質量,劃片分工,包干負責。
五、人人衛生做到“四勤”:
(1)勤洗手剪指甲;
(2)勤洗澡理發;
(3)勤洗衣服、被褥;
(4)勤換工作服。
食品安全承諾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食品衛生安全狀況直接關系到廣大顧客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確保食品安全我們責無旁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的規定和衛生部《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生規范》要求,特此承諾:
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法》等食品衛生法律法規要求,積極實施食品衛生量化分級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本單位衛生管理組織及各項衛生量化分級管理制度,增強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是食品衛生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意識,對本單位的食品衛生安全負全面責任。
三、嚴把進貨關,堅持進貨索證制度,不采購《食品衛生法》第九條規定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和食品原料,建好食品購銷臺賬。
四、加強內部衛生管理,不使用劣質食用油,不濫用食品添加劑,不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
五、倉庫管理嚴格按照先進先出的用料標準,保證食品的安全衛生。
六、嚴格執行內部衛生制度和食品操作標準,保證食品加工程序的科學、安全和衛生。
七、自覺接受社會和輿-論的監督,積極接受衛生行政部門對本單位的食品衛生監督檢查,配合衛生行政部門抓好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熱情接待消費者的咨詢和投訴,保證給消費者滿意的答復和處理。
衛生管理制度
一、食堂內外必須保持每天三小掃,每周一大掃,全天保潔,各責任區負責人定時檢查,及時公布。
二、保持內外環境整潔,采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滋生條件的措施,與有毒、有害場所保持規定的距離。
廢棄物的設施。
四、餐具、飲具和盛放與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須洗凈、消毒,餐具、用具用后必須洗凈,保持清潔。
五、食堂工作人員應當經常保持個人衛生,銷售飯菜時必須將手洗凈,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并定期體檢。
六、食堂定期開展《衛生法》宣傳教育活動,真正使食堂衛生工作有大的改觀。
七、醫院組織人員定期檢查,并把衛生狀況的好壞直接與食堂獎金掛鉤。
中醫處方管理制度范文(22篇)篇二十
一、衛生室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認真履行機構職責,持有《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及時完成衛生行政部門安排的工作。
二、使用衛生行政部門統一規定的`病歷、門診日志、處方,做到書寫規范,用藥合理,資料保管妥善。
三、嚴格執行各項醫療規章制度,技術操作規程和消毒隔離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及醫源性疾病的發生,杜絕醫療事故。出現醫療糾紛要及時妥善處理,并及時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四、按照衛生行政部門制定的基本用藥目錄,購進藥品及醫療器械要有真實、完整的購進記錄,執行進貨檢查制度。
五、實行12小時門診工作制,做好出診、轉診及搶救工作,提供巡診上門服務,為群眾建立健康檔案,宣傳健康教育知識。
藥品管理制度
一、認真執行《藥品管理法》及配套法規。加強藥品管理,為醫療保健提供有效、安全的藥物。
二、衛生室必須按照《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配備使用部分)》,規范藥品采購、使用與管理。建立索證索票制度,并建有藥品入庫驗收登記薄,及時進行藥品質量檢查,消除變質、過期、失效藥品。
三、明確藥物保管分工,妥善保管特殊藥物,藥品放置定點定位,存放有序。
四、憑處方發藥。發藥時要實行復核、查對,防止差錯事故的發生。
五、堅持合理用藥,因病施治,處方書寫規范,不開大處方、人情方,注意配伍禁忌,開處方要簽全名。
六、按處方定期進行藥清,做到藥賬相符。
七、一次性使用無菌器械,使用后毀形剪斷,浸泡消毒,統一銷毀并有記錄
衛生室門診制度
一、衛生室實行12小時門診工作制。
二、對病人熱情接待,態度和藹,隨到隨診,縮短候診時間。
三、嚴格執行各項醫療技術操作規程,急診病人優先就診,危重病員要立即進行搶救及時轉診。
四、認真規范書寫醫療文書,妥善保管原始資料。
五、對需要出診的患者做到出診及時,認真負責。出診箱必配備實用的藥械,定期檢查,及時補充。
六、嚴格執行門診衛生消毒隔離制度,防止交差感染。
注射室安全注射制度
一、衛生室必須使用一次性滅菌的注射器材,嚴格按照無菌標準進行規范化注射操作,并對使用過的注射器材作好安全處理。
二、注射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無菌操作原則,進行無菌操作前先洗手,衣帽整齊,戴口罩。
三、嚴格執行查對制度,注射時要細心、準確,凡注射應按處置單醫囑進行,對過敏藥物必須按規定做好注射前的過敏試驗,注射后嚴格觀察30分鐘。
四、注射時必須一人一針一管(包括皮試),用后必須毀形并浸泡在一定比例的84消毒劑中。
五、對特殊感染病人應與一般病人分開注射,所用物品、器械單獨處理。
六、治療室內每日用消毒液擦拭桌面、地面二次,并用紫外線照射60分鐘,保持室內空氣新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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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處方管理制度范文(22篇)篇二十一
1.目的:加強處方藥品的管理,確保本公司處方藥銷售的合法性和準確性。
2.依據:《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第81條。
3.適用范圍:適用于本本公司按處方銷售的藥品。
4.責任:執業藥師或藥師對本制度的實施負責。
5.內容:。
5.1銷售處方藥時,應由執業藥師或藥師(含藥師和中藥師)以上的藥學技術人員對處方進行審核并簽字或蓋章后,方可依據處方調配、銷售,銷售及復核人員均應在處方上簽全名或蓋章。單軌制處方藥必須憑處方銷售,如顧客不肯留下處方,執業藥師或藥師必須將處方內容登記在《處方登記記錄》上。其他處方藥,顧客可以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5.2銷售處方藥必須憑醫師開具的處方,方可調配。
5.3處方所列藥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5.4處方藥銷售后要做好記錄,處方保存2年備查。顧客必須取回處方的,應做好處方登記。
5.5對有配伍禁忌和超劑量的處方,應拒絕調配、銷售。必要時,需經原處方醫師更正或重新簽字后方可調配和銷售。
5.6處方所寫內容模糊不清或已被涂改時,不得調配。
中醫處方管理制度范文(22篇)篇二十二
第一條為規范長期處方管理,推進分級診療,促進合理用藥,保障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根據《執業醫師法》《藥品管理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處方管理辦法》《醫療機構藥事管理規定》等相關規定,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本規范所稱長期處方是指具備條件的醫師按照規定,對符合條件的慢性病患者開具的處方用量適當增加的處方。
第三條長期處方適用于臨床診斷明確、用藥方案穩定、依從性良好、病情控制平穩、需長期藥物治療的慢性病患者。
第四條治療慢性病的一般常用藥品可用于長期處方。
第五條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易制毒藥品、抗微生物藥物(治療結核等慢性細菌真菌感染性疾病的藥物除外),以及對儲存條件有特殊要求的藥品不得用于長期處方。
第六條地方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制定長期處方適用疾病病種及長期處方用藥范圍。
第七條本規范適用于全國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的長期處方管理工作。
鼓勵由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具長期處方,不適宜在基層治療的慢性病長期處方應當由二級以上醫療機構開具。
第八條國家衛生健康委負責全國長期處方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長期處方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九條醫療機構應當履行本機構長期處方管理的主體責任,建立健全本機構長期處方管理工作制度,保障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滿足患者用藥需求。
第十條開具長期處方的醫療機構,應當配備具有評估患者病情能力的.醫師、能夠審核調劑長期處方的藥師(含其他藥學技術人員,下同)以及相應的設備設施等條件。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不具備相應條件的,可以通過遠程會診、互聯網復診、醫院會診等途徑在醫聯體內具備條件的上級醫療機構指導下開具。
第十一條根據患者診療需要,長期處方的處方量一般在4周內;根據慢性病特點,病情穩定的患者適當延長,最長不超過12周。
超過4周的長期處方,醫師應當嚴格評估,強化患者教育,并在病歷中記錄,患者通過簽字等方式確認。
第十二條醫療機構應當按照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制定的長期處方適用疾病病種及長期處方用藥范圍,為符合條件的患者提供長期處方服務。
第十三條醫療機構可以在普通內科、老年醫學、全科醫學等科室,為患有多種疾病的老年患者提供“一站式”長期處方服務,解決老年患者多科室就醫取藥問題。
第十四條醫療機構開具長期處方,鼓勵優先選擇國家基本藥物、國家組織集中采購中選藥品以及國家醫保目錄藥品。
第十五條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加強長期處方用藥的配備,確保患者長期用藥可及、穩定。
第十六條地方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不得以費用控制、藥占比、績效考核等為由影響長期處方的開具。
地方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應當加強長期處方的審核、點評、合理用藥考核等工作,長期處方產生的藥品費用不納入門診次均費用、門診藥品次均費用考核,其他考核工作也應當視情況將長期處方進行單獨管理。
第十七條對提出長期處方申請的患者,醫師必須親自診查并對其是否符合長期處方條件作出判斷。
醫師在診療活動中,可以向符合條件的患者主動提出長期處方建議。
第十八條醫師應當向患者說明使用長期處方的注意事項,并由其自愿選擇是否使用;對不符合條件的患者,應當向患者說明原因。
第十九條首次開具長期處方前,醫師應當對患者的既往史、現病史、用藥方案、依從性、病情控制情況等進行全面評估,在確定當前用藥方案安全、有效、穩定的情況下,方可為患者開具長期處方。首次開具長期處方,應當在患者病歷中詳細記錄有關信息。
第二十條原則上,首次長期處方應當由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具有與疾病相關專業的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師開具,或由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師開具。再次開具長期處方時,應當由二級以上醫療機構疾病相關專業醫師,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師開具。鼓勵患者通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簽約家庭醫生開具長期處方。
邊遠地區或條件不具備的地區可適當放寬要求,具體要求由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另行規定。
第二十一條醫師應當根據患者病歷信息中的首次開具的長期處方信息和健康檔案,對患者進行評估。經評估認為患者病情穩定并達到長期用藥管理目標的,可以再次開具長期處方,并在患者病歷中記錄;不符合條件的,終止使用長期處方。停用后再次使用長期處方的,應當按照首次開具長期處方進行管理。
第二十二條出現以下情況,需要重新評估患者病情,判斷是否終止長期處方:
(一)患者長期用藥管理未達預期目標;
(二)罹患其他疾病需其他藥物治療;
(三)患者因任何原因住院治療;
(四)其他需要終止長期處方的情況。
第二十三條開具長期處方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與上級醫院要做好銜接,通過信息化手段等方式建立患者處方信息共享和流轉機制。
第二十四條長期處方樣式、內容應當符合《處方管理辦法》中普通處方管理的要求。
第二十五條醫師開具長期處方后,患者可以自主選擇在醫療機構或者社會零售藥店進行調劑取藥。
第二十六條藥師對長期處方進行審核,并對患者進行用藥指導和用藥教育,發放用藥教育材料。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不具備條件的,應當由醫聯體內上級醫院的藥師通過互聯網遠程進行處方審核或提供用藥指導服務。
第二十七條藥師在審核長期處方、提供咨詢服務、調劑藥品工作時,如發現藥物治療相關問題或患者存在用藥安全隱患,需要進行長期處方調整、藥物重整等干預時,應當立即與醫師溝通進行處理。
第二十八條長期處方藥品原則上由患者本人領取。特殊情況下,因行動不便等原因,可由熟悉患者基本情況的人員,持本人及患者有效身份證件代為領取,并配合做好相應取藥登記記錄。鼓勵通過配送物流延伸等方式,解決患者取藥困難問題。
第二十九條醫療機構應當對長期處方定期開展合理性評價工作,持續提高長期處方合理用藥水平。
第三十條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將本機構開具的長期處方信息納入患者健康檔案,詳細記錄患者診療和用藥記錄。家庭醫生團隊應當對患者進行定期隨訪管理,對患者病情變化、用藥依從性和藥物不良反應等進行評估,必要時及時調整或終止長期處方,并在患者健康檔案及病歷中注明。
第三十一條醫療機構應當建立安全用藥監測與報告制度。發生藥品嚴重不良事件后,應當積極救治患者,立即向醫務和藥學部門報告,做好觀察與記錄。按照有關規定向有關部門報告藥品不良反應等信息。
第三十二條醫療機構應當加強對使用長期處方患者的用藥教育,增加其合理用藥知識,提高自我用藥管理能力和用藥依從性,并告知患者在用藥過程中出現任何不適,應當及時就診。
第三十三條醫療機構應當指導使用長期處方患者對藥物治療效果指標進行自我監測并作好記錄。鼓勵使用醫療器械類穿戴設備,提高藥物治療效果指標監測的信息化水平。在保障數據和隱私安全的前提下,可以探索通過接入互聯網的遠程監測設備開展監測。
第三十四條醫療機構應當指導使用長期處方患者,按照要求保存藥品,確保藥品質量。
第三十五條醫療機構應當將長期處方患者的診療,納入醫療管理統籌安排,嚴格落實有關疾病診療規范要求,加強質量控制和管理,保障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
第三十六條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通過開設微信公眾號、患者客戶端等互聯網交互方式或途徑,方便患者查詢長期處方信息、藥品用法用量、注意事項等。探索開展長期處方患者的用藥提醒、隨訪、用藥咨詢等服務。
第三十七條各地醫保部門支付長期處方開具的符合規定的藥品費用,不對單張處方的數量、金額等作限制,參保人按規定享受待遇。
第三十八條各地在制定區域總額預算管理時,應當充分考慮長期處方因素。
第三十九條各地醫保部門應當提高經辦服務能力,方便各醫療機構、零售藥店刷卡結算,為參保人提供長期處方醫保報銷咨詢服務。加強智能監控、智能審核,確保藥品合理使用。
第四十條地方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應當會同醫療保障部門制定轄區內長期處方管理實施細則后實施。
第四十一條互聯網醫院提供長期處方服務,應當結合其依托的實體醫療機構具備的條件,符合醫療機構藥事管理、互聯網診療管理相關規定和本規范,加強醫療質量和安全監管。
第四十二條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是指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村衛生室、醫務室、門診部和診所等。
第四十三條本規范自印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