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體會是我們在學習和工作中的寶貴財富,是對我們成長歷程的總結和概括。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經典的心得體會,希望能夠對大家的寫作有所幫助。
監測監控工心得體會(匯總21篇)篇一
第一段:引言部分(150字)。
在現代社會中,監測和監控已經成為了人類生活的日常。很多人可能不太了解監測和監控的概念,但在現代的城市和城鄉結合部似乎到處都能看到監測和監控的影子。監測和監控既是科技發展的產物,也是為了社會的安全和治安而發展的。作為普通人,我們也需要了解監測監控的基礎知識,這樣才能更好地應對這個充滿挑戰和變化的社會。
第二段:監測與監控的基本概念(250字)。
監測和監控是兩個密不可分的概念,監測是指采用特定的方法和技術,對某種事物進行預警和監測;監控是在一定范圍內使用特定的裝置和設備,對某些對象和行為進行實時的監控。監測和監控已經廣泛應用于環境監測、交通監控、公共安全等領域。對于企業而言,例如工廠和超市等,它們都需要做好產品的質量監督以及顧客安全的保障。監測和監控不僅關乎個人信息的安全,更是關乎社會的穩定和和諧。
第三段:監測與監控的優點和不足(250字)。
監測和監控雖然有很多優點,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首先,它們能夠大大提升效率,在短時間內收集到足夠的數據和信息,從而更加準確地作出決策。其次,它們也能夠減少一些無意的錯誤和失誤,保障人類生命和財產的安全。但是,監測和監控也引來了一系列的社會問題,比如大數據的濫用和個人信息的泄露等。此外,一些監控相同的地點帶給人們的壓力和不安也是一些不利因素。
第四段:解決監測與監控的不足(300字)。
在解決監測和監控不足方便,我們可以進一步向新的技術研究方向邁進。通過人工智能技術的發展,我們可以更加準確地識別人們的行為模式和數據變化。比如,可以提前預測城市交通擁堵,降低污染物的濃度,保障人們的健康和公共安全。此外,在個人隱私方面,技術可以通過安全和可靠的數據加密技術來保護,更好地避免數據的泄漏。
第五段:結論部分(250字)。
在今天的社會中,監測和監控已經是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可以說是一種必需品。正確的監測和監控方法和技術可以大大提高效率,保護人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當然,我們也需要充分了解監測和監控的基本概念,了解它們的優點和不足,并學習如何避免其不足之處和充分發揮其價值。在未來,隨著技術的進步和研究的深入,可以期待監測和監控在更多領域得到廣泛應用。
監測監控工心得體會(匯總21篇)篇二
礦井安全生產監測監控系統在礦井的安全生產過程中起著重要的作用,為進一步提高礦井安全生產的管理水平,確保安全監控系統穩定、可靠、準確、有效的運行,充分發揮礦井安全生產監測監控系統的功能,特制定如下管理考核制度:
1.維護及管理責任
1)井下監測監控網絡的維護和管理
(1) 井下監測監控網絡由礦調度指揮中心全程監控管理,井下各區域使用單位應全力配合。凡屬井下相關單位責任區域之內,使用單位對該區域內安全監測監控裝備和線路應規范使用和正確維護。由于非正常使用造成監控設備故障,對使用單位要追究責任。
(2) 對于監控設備移動頻繁的采掘工作面,使用單位必須按標準要求及時進行移設。
(3) 在設有監控裝備地點附近放炮和進行支護作業時必須對監控裝備、線纜采取可靠的保護措施。掘進工作面放炮前應將傳感器移至安全位置,完畢應移至標準位置。(綜采工作面傳感器距端頭標準為10米以內,掘進工作面傳感器距端頭標準為5米以內。傳感器的懸掛必須符合安全規程標準(距頂不得大于30cm,距幫不得小于20cm)。
(4) 各單位對使用范圍內(機電設備管理及工作責任區)監控裝備的日常維護工作包括:保持監控設備干凈整潔,及時匯報監控裝備出現的異常情況等,保持監控線纜的整潔和懸掛整齊,及時移設監控裝備和盤掛監控線纜,移設符合標準,盤掛整齊。
(5) 凡在各單位使用范圍出現監控裝備保護不周損壞、丟失,造成礦井監控傳輸信號不正常、監控設備及線路損壞,由使用單位承擔材料費用,礦井監控管理人員負責修復調試,其他人員不得隨意處理。同時追究該單位管理責任,并查明原因、落實到人,予以處罰。
(6) 井下布置的傳感器,各使用單位按作業規程規定要求進行懸掛,新區域監控網絡的布置方案以及局部網絡的變更均由礦調度指揮中心提出設計,各職能部門審查報礦總工程師批準后方可執行,井下的監控線路必須在礦監控管理人員的指導下方可進行線路聯接和拆除工作。
(7) 井下監控設備應保持24小時不間斷供電,各分站備用電源的設計供電時間為2小時,當井下供電區域停電達到2小時以上時,及時匯報礦調度指揮中心,礦調度指揮中心應及時通知監控管理維護人員,按程序停止井下分站電源,待供電正常后再給予恢復,監控停止期間必須制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
(8) 各使用單位的采掘工作面設計、作業規程以及安全技術措施中必須包含安全監控系統的設計方案及安全管理措施,并在實際生產中嚴格遵照執行。
(9) 為進一步規范和協調管理,對監控管理人員給予以下權力:
a 有權依據本管理辦法對相關使用單位安排和布置工作。
b 有權對查出的問題責令使用單位限期整改和要求立即整改。
c 有權提出對違反本制度的單位和個人做出處罰。
d 有權制止破壞或對監控裝備有安全威脅的行為。
f 有權在監控裝備不能按要求使用及正常維護時停止作業地點的工作。
(10) 安全生產監測監控系統監控管理人員主要負責礦井監控網絡的巡檢和維修工作,具體包括:主要監控裝備及時移設,定期或不定期的巡檢,傳感器的標校維護、甲烷超限斷電測試、井下監控網絡故障處理、指導井下局部監控網絡的搬家以及安全監控裝備帳、卡、牌、板記錄等業務。
(11) 監控管理人員必須每7天使用標準氣樣和空氣樣對井下甲烷傳感器進行調校1次,并對甲烷超限斷電功能進行測試, 每月使用標準氣樣和空氣樣對井下一氧化碳傳感器進行調校1次。定期未進行調校和斷電測試予以處罰。
(1) 地面中心站及網絡由礦調度指揮中心統一負責管理,各終端設備和線路
由使用單位進行正常使用及規范維護。
(2) 礦井監控網絡使礦井安全生產的各種信息能夠實現網絡傳輸,調度指揮中心有責任不斷對網絡進行優化管理,并提出科學管理方案,使監控網絡能夠在礦井的安全生產過程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3) 礦調度指揮中心負責礦井安全生產監測監控相關報表的簽字審批和存檔保管業務,并負責礦井質量標準化、本安體系中安全監控項目的技術業務工作,同時對礦井安全生產監測監控系統負管理責任和專業技術責任。 (4) 為充分發揮監控系統的網絡化功能,促進礦井的信息化建設,除監控網絡必須反映的圖表外,網絡中還應共享以下圖紙資料,分別由相關單位負責繪制、補充、完善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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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測監控工心得體會(匯總21篇)篇三
1、監測監控系統的供電,是保證監測監控系統不間斷可靠運行的必要條件。監測系統分站的電源必須取自工作面總饋電開關的電壓側。
2、監測系統分站的裝設地點,綜采工作面分站安裝在工作面進風巷口高壓開關處,掘進工作面分站安裝在工作面巷口總饋電開關處。
1、機電科在搞采掘工作面的供電設計時,要考慮到采掘工作面瓦斯超限時的斷電執行,每個采煤工作面要在適宜地點設立總開關。采掘面所設立的總開關,都能夠與瓦斯超限斷電的輸出執行信號——常閉或常開接點相配接,并保證總開關方便自動斷電。
2、井下各點瓦斯超限時,斷電范圍根據煤礦安全規程及實施細則在生產作業規程中確定。
3、當發生瓦斯超限斷電時,系統應立即報警,生產調度人員應立即向有關領導匯報并通知有關部門。
4、斷電方案由機電科提出,通風科實施。斷電的可靠性由通風科、機電科會同安檢科定期組織試驗,并認真作好記錄。
復電前必須首先向礦調度室打電話詢問是否由于瓦斯超限而斷電,如屬瓦斯超限斷電的復電必須按照規程及礦有關規定執行,由礦總工程師及通風部門指揮執行。
監測監控工心得體會(匯總21篇)篇四
1、嚴格執行監控系統和各項規章制度,堅守工作崗位;值班期間應做到眼勤、腦勤、口勤、手勤、腳勤、嚴禁懶崗、離崗和睡崗。
2、嚴格操作規范,做好監控系統的運行、維護和管理工作,確保監控系統安全可靠及正常運行。
3、熟練掌握計算機操作技能,認真學習上級文件和《煤礦安全規程》中有關監測監控系統和基本知識和規定,正確使用監控設備,禁止私自改變機房系統設備的配置或設置。
4、嚴格按照瓦斯監控平臺操作流程規定,正確履行工作職責,不間斷瀏覽、分析系統運行各信息數據和參數。認真填寫值班期間監控系統運行記錄,發現問題及時按規定處理上報。每天必須將瓦斯日報表、運行日報表送煤礦領導閱生報安全科及相關責任人分析并存檔。
5、掌握本礦采掘動態和圖紙填繪情況,并對監控系統示意圖作實時修改。
6、對監控系統運行中的異常情況和瓦斯超限報警情況必須認真記錄及時報告礦值班領導或技術負責人并進行處理,并將每日隱患處理情況匯總上報煤炭行業主管部門和市區煤礦安全監控中心總控室。
7、準確執行上級行業主管部門的指令和完成礦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和任務 。
8、值班人員接-班后,要對數據綜合分析,針對視頻監控系統運行及監測監控系統全面巡查檢查工作。發現異常必須立即通知礦井值班領導及有關部門查明原因,進行處理。并作好記錄。
10、建立重大安全隱患處理臺賬,嚴格實行管理制度,及時處理解決各種安全隱患,確保礦井生產安全。
第一條值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人員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http://。
第二條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嚴禁脫崗。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時要對所有設備進行檢查和交接,并履行簽字手續。
第三條值班人員必須禁止非機房人員進入機房,對于前來參觀的人員,要經上級領導批準后,方可進入。
第四條值班人員不得隨意更改設置和屬性,操作過程中禁止添加、拷貝、刪除和卸載任何文件。
第五條值班人員不準隨意使用回收站回收程序,以防有用文件回收。
第六條嚴禁值班人員自帶光盤和軟盤上機運行操作。
第七條嚴禁值班人員在主機上進行游戲娛樂操作,確保系統軟件不遭破壞。
第八條值班人員有權阻止任何人在主機上操作,并保持機房設備的整潔,衛生。
第九條值班人員必須認真填寫監測日報表,并上報通風科及有關領導。
第一條? 值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人員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第二條? 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嚴禁脫崗。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時要對所有設備進行檢查和交接,并履行簽字手續。
第三條? 值班人員必須禁止非機房人員進入機房,對于前來參觀的人員,要經上級領導批準后,方可進入。
第四條? 值班人員不得隨意更改設置和屬性,操作過程中禁止添加、拷貝、刪除和卸載任何文件。
第五條? 值班人員不準隨意使用回收站回收程序,以防有用文件回收。
第六條? 嚴禁值班人員自帶光盤和軟盤上機運行操作。
第七條? 嚴禁值班人員在主機上進行游戲娛樂操作,確保系統軟件不遭破壞。
第八條? 值班人員有權阻止任何人在主機上操作,并保持機房設備的整潔,衛生。
第九條? 值班人員必須認真填寫監測日報表,并上報通風科及有關領導。
1 .值班人員必須在值班組長的領導下,聽從組長的統一安排,保質保量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2.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嚴格執行值班人員管理制度,做到班接-班,手交手,你不來,我不走。
3 .值班期間絕對不允許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如確因工作需要離開的要與組長或本單位值班領導打招呼,否則按脫崗論處。
4.值班人員交接-班時,應做到交接清楚,并填寫清楚各項交接-班記錄,沒有辦理完交接手續的.嚴禁離開工作崗位,出現問題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5 .工作中不準在工作常所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任何事,如在監控機上看小說,玩游戲等,發現一次罰款50元。
6.未經許可絕不允許將監控中心的任何技術資料向他人傳閱或借出,更不允許非工作人員使用本中心工控機,否則一經發現罰款50元,造成設備損壞,出現故障,丟失文件等情況者,一切損失由本人承擔并加倍處罰。
7. 值班期間若系統出現突發故障,必須對產生故障的具體原因進行認真分析排查,及時排除故障,按程序匯報,做好故障報告的分析整理工作,寫出報告后要呈報組長及有關領導審閱后方可做傳真等工作。
8. 值班員應認真負責處理好本班的日常工作,詳細做好各項記錄,及時修改備用機內容,做到主機,備機內容的一致性。由于工作失誤或找借口造成工作延誤的給予500-1000元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調離本崗位。
一、 值班人員時當日值班室的第一責任人,必須認真履行職責。
二、 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要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保證機房24小時值班,當面當班處理情況,接-班人員要認真檢查各種機器設備運行情況,及時填寫系統運行日志、按規定處理各種報表、認真填寫交-班記錄,履行簽字手續,發現問題及時匯報。
三、 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亞半個遵守有關規定,嚴禁工作人員在微機上操作于工作無關的事項。
四、 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要保持機房于操作平臺整潔衛生,閑雜人員不準進入機房。
五、值班人員必須經培訓合格并持相關部門頒發的上崗證。
六、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必須嚴格執行異常情況報告制度。
監測監控工心得體會(匯總21篇)篇五
在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社會的發展和科技的進步,各種先進的監測監控技術逐漸普及并廣泛應用于人們的工作、生活和社會管理中。作為一個從事監測監控工作的人員,我深深地認識到了這種技術的重要性,更了解到了如何更好地運用這一技術來實現有效監控和管理。
第二段:技術的創新。
隨著技術的創新和監測監控技術的發展,我們可以采用各種高科技手段,比如說,二維碼掃描、無線傳感器、GIS地理信息系統、視頻監控等等。尤其是在智慧城市的示范工程中,涉及的高科技也是層出不窮。這些技術的創新使我們可以更加便捷和準確地開展監測和監控工作,更好地維護社會安全和順利運行。
第三段:技術的應用。
監測監控技術廣泛應用于各個領域,比如城市交通、煤礦安全、環境監測等等。其中,監測和管理交通流量是一個十分重要的應用領域。例如,在路網監測中,我們可以直接利用無線傳感器、定位等技術來監測路面交通情況,并進而對路面擁堵情況及時作出恰當處理,這對于緩解城市擁堵、提高車流量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第四段:技術的局限性。
雖然監測監控技術非常先進,但是在實際應用過程中,還存在一些局限性。比如說,在視頻監控過程中,視頻的像素不高、光線不夠等已經成為了我們面臨的困難。此外,個人隱私被侵犯等問題也逐漸成為監測監控技術應用中的難題。因此,在實際應用中,需要結合具體的需求,以更加科學合理的方式來應用監測監控技術,避免局限性影響技術運用的效果。
第五段:總結。
監測監控技術作為現代社會不可或缺的重要技術,必須充分發揮其優點,同時也要深入研究探索其應用的局限性,提出一系列有效的處理方法。只有這樣,我們才能真正地實現科學合理的監測監控工作,更有效地維護城市安全和建設,更好地服務于人民群眾的工作和生活。
監測監控工心得體會(匯總21篇)篇六
第1條為進一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全面落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控制和減少各類生產安全事故,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第2條安全生產工作實行目標管理。在規劃煤礦長遠發展的同時規劃安全生產,制定煤礦年度生產經營目標的同時制定年度安全生產目標。
第3條礦長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目標負責,實行民主管理,采取相應的組織、技術和政策措施,鼓勵職工參加安全目標管理工作。
第4條依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政府對安全生產工作的'要求,礦每年制定企業安全目標管理計劃,內容包括:
(1)企業的安全生產形勢和政府對安全生產工作的要求;
(2)年度安全管理目標:杜絕重傷及以上人身事故;杜絕重大非人身事故。
(3)保證完成安全生產目標的組織、技術和政策措施;
(4)安全目標管理的實施、考核和獎懲。
第5條納入年度安全管理目標計劃的安全管理目標包括:
(1)不發生死亡事故,杜絕重特大事故;
(2)重傷事故率;
(3)礦井安全隱患整改率;
(4)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和全員培訓率;
(5)礦井質量標準化達級;
(6)設備完好率;
(7)遵章守紀,制止“三違”;
(8)煤礦軟件管理和安全設施投入。
各項管理目標值不得低于國家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和政府主管部門對安全工作的要求;沒有規定的,不低于上年實際或計劃水平。
第6條制定和落實年度安全目標管理計劃,礦與區隊或班組以簽訂合同或責任狀等形式,將各項安全管理目標層層分解落實,并逐級按季、月考核。考核內容包括:
(1)承諾的安全管理目標完成情況;
(2)區隊或班組安全管理情況;
(3)安全生產責任制執行情況;
(4)遵章守紀,制止“三違”情況。
第7條煤礦鼓勵職工參與安全目標管理,對完成安全管理目標好的區隊、班組或個人給予獎勵。
安全辦公會議制度。
第1條為了保證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及時研究安全生產工作,根據《安全生產法》和《煤礦安全規程》,制定本制度。
第2條煤礦每周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辦公會議,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遇有特殊情況,如傳達上級會議精神等,應隨時召開。
第3條安全生產辦公會議由礦長主持,特殊情況下,由礦長授權的主管生產、安全的副礦長或總工程師主持。
第4條安全生產辦公會議參加人員:各副礦長、值班礦長和安全檢查人員,必要時可吸收相關工種負責人和區隊或班組長參加。對應參加會議人員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會議的,應提前向會議主持人請假,無故曠會的,除提出批評外再給予經濟處罰。
第5條安全生產辦公會議的內容和任務是研究企業安全生產,研究分析礦井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的措施辦法,并落實到有關工種和人員。會議的主要任務是:
(1)傳達貫徹上級有關安全工作指示;
(2)聽取安全生產工作匯報;
(3)分析安全生產形勢,總結部署安全生產工作;
(4)決定事故隱患治理、安全投入、獎懲、表彰等事項;
(5)研究其他相關安全生產事項。
第6條召開安全生產辦公會議應當有準備,抓住重點,講究實效。并提前一天將會議內容通知與會人員。
第7條安全生產辦公會議設規范的專門會議記錄。
(2)會議結束,會議記錄由主持人審閱簽字;
(3)會議記錄保存2年,不準缺頁、涂改。
第1條為了規范職工安全行為和安全獎懲工作,保證生產安全,根據《勞動法》、《安全生產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和《煤礦安全規程》,制定本制度。
第2條實行安全獎懲制度,堅持以精神鼓勵和教育為主,以處罰為輔的原則,引導職工遵守規章制度,自覺搞好安全生產。
第3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者,依照本制度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違反操作規程的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依照本制度實施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
第4條職工必須履行法定的安全生產義務,遵守有關礦山安全法律、法規,遵守企業規章制度,認真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對本職的安全工作負責。職工違反《煤礦安全規程》、安全操作規程、作業規程和本礦規章制度的,不論是否產生后果,均應承擔責任。
第5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區隊、班組和個人,由礦給予獎勵:
(1)完成年度安全管理目標單位的負責人;
(2)有技術革新或發明對安全生產有突出貢獻的個人;
(3)由于個人行為而避免重大事故發生的個人;
(4)在搶險救災過程中表現突出的單位或個人;
(5)提出合理化建議明顯改善安全狀況的個人;
(6)其他認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6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礦給予經濟處罰:
(1)違章指揮或違章作業的;
(2)違反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
(3)違反勞動紀律影響安全生產的;
(4)未完成安全管理目標的單位或個人;
(5)對生產安全事故負直接或間接責任的。
第7條對違反安全規章制度的職工實施經濟處罰,根據違章情節和危害后果,區別情況,分別處理。處罰前由安全檢查人員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礦長批準后實施。對職工實施安全處罰,允許職工陳述和申辯。
第8條玩忽職守,違反《煤礦安全規程》和有關安全操作規程、作業規程,或違章指揮造成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事故的,除依照本制度實施經濟處罰外,還將依照有關規定責令其賠償經濟損失。能夠迅速改正錯誤表現良好的,經礦長批準,賠償金額可酌減。
第9條建立違章登記記錄。凡在各類檢查中被查出違章現象或行為的,必須進行登記。
第l0條區(隊)長、班組長、安全檢查人員和其他對安全生產負有責任的人員,應當依照本制度加強安全檢查,制止違章行為;在現場發現違章而不制止的,按違章給予處罰。
第11條依照本制度,礦另行制定職工“三違”處罰規定,與本制度一并執行。
第l條為了規范安全技術審批工作,落實技術審批責任,根據《煤礦安全規程》,制定本制度。
第2條本制度所稱技術審批,是指設計、措施、作業規程和臨時措施的審批。
第3條設計、措施、作業規程和臨時措施依照本制度編制和審批。編制、審批人員應當具備相應的資質。
第4條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報省級以上煤炭管理部門審批的,如礦井瓦斯等級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鑒定報告、已留設的防水煤柱需要變動時新編的設計等,由礦總工程師組織編制,按程序上報。
第5條經批準的設計、措施、報告,如改變全礦井通風系統的通風設計、安全措施,礦井瓦斯等級、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鑒定報告,煤塵爆炸性、煤層自燃傾向性鑒定結果等,報省煤礦安全監察局備案。
第6條煤礦年度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采區設計方案、礦井反風演習計劃、采區水文地質探查設計等,由礦總工程師組織編制,按規定的程序報市煤炭管理部門備案。
第7條其他由礦批準的,如單項工程、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探查老空的安全措施,修改采掘作業規程、補充安全措施、巷道貫通的安全措施、停止主要通風機運轉的停風措施等,由礦總工程師審批。
第8條采區設計方案,采區、采煤工作面設計和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等的編制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和行業技術規范要求。采掘作業規程的編制應符合采區設計和工作面設計。
第9條設計、規程和措施應當符合實際,內容全面、具體,體現技術先進、經濟合理、生產可行、安全可靠的原則。
第10條設計、措施和規程的編寫,應條文清晰,語言精當,數據準確,表達簡練。計量單位、計算方法及比例尺的使用符合要求。文本要字跡清楚、圖表清晰、裝訂整齊。
第11條經批準的安全措施、作業規程,總工程師必須向參與施工的所有作業人員傳達貫徹。傳達貫徹結束,接受傳達的人員簽字。未參加傳達貫徹的人員要補課。
第12條超越技術審批權限進行技術審批的,要及時糾正;設計、安全措施、作業規程等有嚴重缺陷,審批人員未能認真履行審批職責造成后果的,追究相關編制、審批人員的責任。
第13條本制度與上級主管部門要求有抵觸時,按主管部門規定執行。
第1條根據《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和《煤礦安全規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2條煤礦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規定,依照本制度進行安全檢查,不斷改進安全管理,及時消除事故隱患,促進安全生產。
第3條對政府有關部門安排部署的安全檢查,礦長或生產副礦長負責安排落實。政府有關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進行安全檢查、監察時,區隊或班組及有關人員要積極予以配合。
第4條礦長負責組織本單位的安全檢查和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實,對安全檢查負全面責任。各分管礦長、總工程師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檢查負責。
第5條由礦長組織,每半年進行一次綜合性安全大檢查。檢查的主要內容:
(1)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是否得到貫徹落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職工培訓計劃執行情況。
(2)是否樹立了“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思想,是否將安全放在生產的首位。
(3)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是否健全、適宜,內容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處于執行狀態;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否落實。
(4)安全管理保障體系是否滿足管理需要并發揮作用,職工是否樹立了安全生產意識,是否形成了全員參加的管理網絡。
(5)作業場所是否存在環境、物的不安全狀態和人的不安全行為,是否落實隱患治理措施。
第6條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礦每月至少進行1次,定期安全檢查由礦長組織,分管副礦長、總工程師和安全檢查人員參加,分別對井上下作業現場、設備和設施進行全面檢查。
第7條礦長定期檢查安全教育與培訓計劃、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的執行情況;經常檢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其他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修訂、修改。
按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各分管副礦長、總工程師每半月組織一次專項安全檢查,及時解決分管范圍內存在的安全問題。
第8條對生產作業現場、設備、安全設施和人的行為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和制止人的不安全行為。
(1)礦主管生產、安全的副礦長、總工程師和值班礦長下井指揮生產,必須同時檢查安全工作。
(2)安全檢查人員要深入井下作業現場檢查。
(3)區隊長或班組長作業前,必須對作業現場進行全面的安全檢查。
(4)作業人員在作業前,應對作業環境、使用的設備進行認真檢查。
第9條安全大檢查、定期安全檢查和專業安全檢查實行安全檢查表制度。檢查前制定安全檢查表,檢查中應認真依照安全檢查表逐項檢查、填寫。查出的事故隱患,應及時落實整改措施、整改時間和責任人。
第10條作業人員必須按“三大規程”要求,實行標準化作業,做好崗位責任范圍內的檢查和自保、互保工作。
第11條安全檢查人員日常監督檢查,應當檢查《煤礦安全規程》、作業規程、操作規程和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制止“三違”行為。現場檢查應當全面,突出重點。檢查地點、時間、存在問題和處理意見要如實記錄。安全檢查員對作業班組和作業人員能夠解決的事故隱患有權要求限期解決;對有發生事故危險的場所,有權停止作業,撤出人員;對違章行為有權提出處罰意見;對查出的事故隱患,應及時向礦長或有關負責人報告。
第12條對未按規定開展安全檢查或檢查工作不認真,檢查后未及時制定整改措施或未落實整改措施導致事故的,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企業安全處罰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實施經濟處罰。
第l3條安全檢查記錄要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一年以上。
第1條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實現安全生產,根據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煤礦安全規程》,制定本制度。
第2條本制度所稱事故隱患,是指生產作業環境和設備、設施及礦井周邊所存在的可能危及礦井安全,導致事故的危險情況。
第3條本制度適用于本礦各類事故隱患的識別、評估、報告、監控和整改。
第4條礦長對本礦存在的事故隱患負有識別、評估、報告、監控和治理的責任。建立煤礦事故隱患排查領導小組,負責對事故隱患排查的組織領導。
第5條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事故隱患排查責任制。相關人員的職責是:
(1)礦長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負全面責任;
(4)安全檢查人員負責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綜合管理。
第6條煤礦建立事故隱患排查例會制度,保證每月對重大事故隱患排查一次。煤礦對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隱患要及時向礦長及有關部門報告;班組排查出的事故隱患立即整改,并向當班調度室或值班礦長報告。
報告內容包括:隱患級別、隱患類別、風險程度、治理前的防范措施、治理措施、資金情況等內容。
第7條對煤礦事故隱患實行分類掌握、分級管理。
(1)根據可能導致的事故類別,事故隱患分為l0類:通風、瓦斯、煤塵、火災、水害、提升運輸、機電、放炮、頂板和其他。
(2)按嚴重程度、解決難易,事故隱患分為3級:
a級:危害嚴重或治理難度大,需要停產整頓的。
b級:危害比較嚴重或有一定的工程量,須由礦限期解決的。
c級:對礦井安全生產有一定影響,區隊或班組能夠且必須解決的。
第8條排查出的事故隱患要進行定性、定量的評估,確認事故隱患的類別和級別,同時落實整改措施、整改時間和責任人。重大事故隱患還要落實項目、資金和施工隊伍。
第9條排查出的a、b級隱患,由礦治理,礦總工程師組織編制治理措施,礦長落實整改、保證資金;c級隱患由區隊或班組立即解決。
第10條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前,必須有由總工程師組織制定、礦長批準的安全防范措施和應急計劃。必須加強對隱患的監控,并告知作業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采取的措施,否則,不準從事相關作業。
第11條重大事故隱患治理結束,
由技術負責人組織驗收,并將驗收結果存入事故隱患管理檔案。
第12條建立重大事故隱患掛牌、建檔制度,實行事故隱患跟蹤管理。
第l3條煤礦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作為安全辦公會議、安全檢查和安全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及時研究整改措施,對事故隱患進行監控,督促落實整改措施,防范事故發生。
第14條因事故隱患排查、整改措施落實不力導致事故的,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1條為了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預防事故發生,保護煤礦企業財產和職工生命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每兩年對煤礦的重大危險源進行一次安全評估,將安全評估報告報送煤炭主管部門備案。評估要由國家認可的有資質條件的中介機構進行,或由國家認可的專業技術人員主持評估。安全評估報告要數據準確,內容完整,對策措施具體可行,結論客觀公正。
第3條煤礦必須保證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所必須的資金投入。
第4條重大危險源監控工作由煤礦礦長負責,總工程師和相關人員具體負責日常監控工作。負責重大危險源監控的人員必須熟知重大危險源的危害程度、特點和預防措施。對監控工作要認真負責,一絲不茍。
第5條在重大危險源的現場必須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牌,并加強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和有關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
第6條監控人員必須對重大危險源實行24小時監控,并做好監控檢查記錄,發現問題及時上報礦長及上級主管部門。
第7條對存在安全隱患的重大危險源,必須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措施和整改責任人,立即整改,并采取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
第8條煤礦成立應急救援組織機構,組建應急救援隊伍,配備、維護好應急救援裝備和器材。
第9條針對重大危險源制定詳盡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落實應急救援預案的各項措施。每年進行一次事故應急救援演練,評價、總結、完善預案。
監測監控工心得體會(匯總21篇)篇七
近年來,隨著科技的快速發展,社會對于監測監控系統的需求不斷增加。為了提高效率和保障安全,越來越多的機構和企業開始重視監測監控培訓。我有幸參加了一次關于監測監控培訓的學習,通過這次培訓,我獲得了許多寶貴的經驗和知識。以下是我在培訓中的心得體會。
首先,在培訓中我了解到監測監控的重要性。監測監控作為一項數據采集和分析的技術,可以有效地提供實時數據和信息,幫助決策者快速準確地做出決策。在企業管理方面,監測監控能夠監控生產過程和產品質量,提高生產效率和產品質量。在城市管理方面,監測監控能夠監控交通流量和環境污染等問題,實現智能城市建設。在安防領域,監測監控能夠監控公共場所、企事業單位的安全狀況,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通過培訓,我深刻認識到監測監控對于現代化社會建設的重要作用。
其次,我在培訓中學到了監測監控的基本原理和技術知識。監測監控主要通過傳感器和攝像頭等設備來采集數據,并通過網絡傳輸和存儲,最后通過軟件系統進行數據分析和顯示。在培訓中,我學習了各種類型的傳感器和攝像頭的工作原理和應用技術,并了解了傳感器和攝像頭在監測監控中的重要性。同時,我還學習了數據傳輸和存儲的技術,了解了如何通過網絡和云端實現數據傳輸和存儲。通過培訓,我對監測監控的基本原理和技術有了更深入的了解,為以后的實際應用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另外,培訓中我還了解到監測監控的應用領域和案例。監測監控廣泛應用于各個領域,如交通、環境、能源、安全等。在交通領域,監測監控能夠監控交通流量和交通事故等情況,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和交通安全。在環境領域,監測監控能夠監測空氣質量和水質等環境指標,提供及時有效的環境數據。在能源領域,監測監控能夠監測能源消耗和節能效果,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在安全領域,監測監控能夠監控公共場所的安全狀況,預防和處理突發事件。通過培訓,我了解到了監測監控在不同領域中的應用案例,對于今后的實際應用給予了我很多的啟示。
最后,我在培訓中認識到了監測監控的挑戰和發展趨勢。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監測監控行業也面臨著許多挑戰。首先是技術挑戰,監測監控技術需要不斷創新和提高,以適應新的應用場景和需求。其次是隱私問題,監測監控的數據采集需要遵守法律法規和個人隱私保護原則,確保數據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另外,監測監控還需要與其他技術和行業進行深度融合,實現更好的協同效應。在培訓中,我了解到了監測監控行業的發展趨勢,如人工智能、大數據和云計算等技術的應用,以及監測監控與物聯網、智能城市等行業的融合。通過培訓,我認識到監測監控行業仍然面臨許多挑戰,但也有很大的發展空間和前景。
總的來說,參加監測監控培訓是我職業生涯中的一次寶貴經歷。通過這次培訓,我了解到了監測監控的重要性和應用場景,學到了監測監控的基本原理和技術知識,了解到了監測監控的應用案例和發展趨勢。通過將這些知識與實際應用相結合,我相信我能夠在監測監控領域有所建樹。同時,我也希望通過不斷學習和進修,不斷提高自己的專業能力,為監測監控行業的發展做出自己的貢獻。
監測監控工心得體會(匯總21篇)篇八
概述:
最近,我有幸參加了一次監測監控培訓課程。通過這次培訓,我深刻領悟到監測監控的重要性,了解到現代監測監控技術的發展趨勢,并學到了一些實用的技巧和知識。下面,我將從培訓內容、學習體會、實踐應用、技術發展和展望未來五個方面,分享我的培訓心得體會。
這次培訓主要涵蓋了監測監控的基本概念、原理和技術方法。在基本概念方面,我們學習了監測監控的定義、作用、種類和基本要素。通過理論講解和實踐演示,我對監測監控的流程和措施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同時,培訓還介紹了各種監控儀器和設備的使用方法以及相關軟件的操作技巧。總體來說,這次培訓的內容豐富、系統,為我們提供了必要的知識和技能。
學習體會:
在接受培訓的過程中,我深刻感受到監測監控的重要性。監測監控不僅可以幫助我們實時了解某一對象的狀態和行為,還可以提前發現異常情況并采取相應措施。此外,通過監測監控可以對一系列數據進行采集、管理和分析,幫助我們更科學地做出決策。通過這次培訓,我對監測監控技術的應用場景和優勢有了更加清晰的認識。
實踐應用:
培訓結束后,我把學到的知識應用到了實際工作中。我們部門負責管理一個重要設備組,為了提高設備運行的可靠性和安全性,我著手開展了監測監控項目。首先,我確定了監測的對象和監控的指標,然后選用了適合的儀器設備進行監測。通過收集和分析監測數據,我發現了設備運行中的一些問題,并及時采取了措施進行維修和調整。通過實踐應用,我進一步鞏固了在培訓中學到的知識,也得到了一定的實際效果。
技術發展:
隨著科技的不斷進步,監測監控技術也在不斷演進。我了解到,現代監測監控技術已經發展到了網絡化、智能化的階段。傳感器、網絡通信和人工智能等技術的應用,使監控系統的數據采集、傳輸和分析更加高效、精確。同時,可視化技術的應用,使監控結果的展示更加直觀、易懂。在技術發展的推動下,監測監控的應用領域和方式也將進一步擴展和改進。
展望未來:
展望未來,我對監測監控技術的應用前景充滿期待。隨著社會的進一步發展和技術的不斷創新,監測監控將在更廣泛的領域發揮更大的作用。比如,在環境保護方面,監測監控可以及時掌握空氣質量、水質狀況等信息,便于開展污染防治工作。在城市管理方面,監控技術可以幫助解決交通擁堵、安全防范等問題。總之,監測監控技術的未來發展將成為促進社會進步和提升生活質量的重要力量。
結論:
通過這次監測監控培訓,我對監測監控的重要性和應用價值有了更深入的認識。我會將所學的知識應用到實際工作中,不斷提升自己的監測監控能力。同時,我也期待監測監控技術在未來的發展中發揮更大的作用,為社會和人們的生活帶來更多的便利和安全。
監測監控工心得體會(匯總21篇)篇九
第一條礦井必須建立安全監測系統,制定“礦井安全監測裝置使用管理實施細則”,建立安全監測機構,配備足夠數量的人員負責安全監測裝置的使用管理工作。
第二條安全監測人員(包括隊干部)都必須經過安全監測和通風專業技術的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上崗證后,方可上崗獨立工作,安全監測人員的調動必須征得技術礦長的同意。
第三條根據煤炭部《礦井通風安全監測裝置使用管理規定》的規定,安裝各類型傳感器,并有一定數量的備品備件,新安裝的工作面,如果瓦斯監測系統不健全,不具備斷電功能,不準驗收投產。
第四條凡應安設監測裝置的地點,必須在作業規程或安全技術措施中對傳感器的安設種類、數量、位置、分站和聲光箱,動力開關的安設地點,控制電纜和電源線的敷設,控制區域作明確規定,并繪制系統圖報技術礦長批準。對不具備安設裝置的地點,應由通風科提出安全技術措施,報技術礦長批準。
第五條應安設裝置的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業地點,開工前必須由使用單位根據已批準的作業規程或安全技術措施提出《安裝申請單》,分送通風,機電部門。
第六條通風部門接到《安裝申請單》后,負責監測裝置的安裝、調試和使用維護工作,使用單位和機電部門負責提供接通井下電纜及控制線,進行連接時,必須有監測人員在場監護。
第七條裝備的設置標準;
1、回采工作面瓦斯傳感器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1)回采工作面應在工作面,回風流、專用排瓦斯巷和上隅角各設一個瓦斯傳感器。
(2)機尾傳感器安設在回風巷距機尾10米內,報警濃度為1%,斷電濃度為1.5%,斷電范圍:工作面及回風巷中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器設備電源,復電濃度小于1%。
(3)回風傳感器安設在距回風第一貫眼10---15米處,瓦斯報警及斷電濃度為1%,斷電范圍:工作面及回風巷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器設備電源,復電濃度小于1%。
(4)專用排瓦斯巷傳感器安設在回風巷口柵欄以里10---15米處,瓦斯報警濃度為2.5%,斷電濃度為3%,斷電范圍:工作面及回風巷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安全電器設備電源,復電濃度小于2.5%。
(5)工作面上隅角必須安設瓦斯傳感器,其報警濃度為1%,斷電濃度為1.5%,斷電范圍:工作面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電源。
2、掘進工作面傳感器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1)雙巷掘進工作面的正副巷口以里10—15米、距煤頭5m以內、雙巷掘進總回風,各安設一個瓦斯傳感器,報警濃度均為1%,斷電濃度:煤頭傳感器為1.5%,工作面回風流傳感器為1%,斷電范圍:正巷瓦斯超限,切斷正付巷內部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器設備電源,復電點小于1%。
(2)單巷掘進工作面應在距煤頭5米以內,巷道口以里10—15m處,各安設一個瓦斯傳感器,瓦斯報警濃度1%,斷電濃度:煤頭傳感器為1.5%,工作面回風傳感器為1%,斷電范圍為工作面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器設備電源。
(3)采掘工作面串聯通風時,除按正常安設瓦斯傳感器外,還需在串入回采工作面的進風巷中再增設一個傳感器,位于距回采面煤壁3—5m范圍,報警斷電濃度均為0.5%,斷電范圍:回采工作面及其回風巷中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器設備電源,復電點小于0.5%。
(4)掘進工作面使用串聯通風時,在所串入的局扇入風前3—5m范圍內,再安設一個瓦斯傳感器,報警斷電均為0.5%,斷電范圍:被串入的掘進工作面及其回風流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器設備電源,復電小于0.5%。
(5)在大巷開口或某一采區口確需要串聯通風時,必須在被串入的風流中安設瓦斯傳感器,一旦瓦斯超限,能切斷被串入區內的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器設備電源,報警斷電點均為0.5%。
3、回風井、回風巷獨立供電運行的設備(包括水泵、絞車等)應安設瓦斯傳感器,當瓦斯達到1%時,自動切斷該地點一切非本質安全型電器設備電源。
4、井下各裝煤點、煤倉上方應安設斷電瓦斯傳感器。
5、地面抽入泵站機房內,應安設瓦斯傳感器,當空氣中瓦斯濃度超過05%時,發出報警。
6、瓦斯傳感器應垂直懸掛距頂板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煤壁不小于200mm,要避開淋頭水,頂板條件不好的地點,能夠正確反映所測地點的瓦斯濃度。
7、凡應安設監測設備的采掘工作面和其它作業地點,開工前必須由采掘隊根據《作業規程》提出《安裝申請單》,分送通風、機電部門安裝,否則,不許開采作業。
第八條掘進、回采工作面,都必須實現風電、瓦斯電閉鎖。
第九條裝置必須按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入井前通過48小時通電運行,調試合格方可下井安裝,嚴禁不合格的儀器下井使用。
第十條與裝置關聯的電器設備電纜線均由該地區機電工負責,改線或移設備時,必須提前與通風科聯系,與監測人員現場共同處理。
第十一條增加井下裝置要定期維護調試(每隔7天進行一次巡回檢查調試),調試各項技術指標應符合規定,調試時應攜帶標準氣樣、空氣樣、便攜式瓦斯檢定器三者進行校正。調試完后,必須認真填寫調試維護記錄。
第十二條井下裝置發生故障時,必須立即進行處理,在井下無法進行處理時,應在8小時內修好,并投入使用,否則必須停產處理。
第十三條在井下處理故障時,必須嚴格執行規程規定,嚴禁擅自甩掉裝置不用,如確需暫時停止裝置運行時(包括檢查、更換與裝置關聯的電器設備),必須制定安全措施報技術礦長批準。
第十四條如裝置監測與人工監測超出限差時,監測人員應及時進行校對,在此期間任何人不得擅自停運裝置,否則必須及時更換。
第十五條所屬巡檢員每班至少檢查三次所管轄范圍內監測裝置的工作和完好情況,并將核對儀器指示瓦斯濃度記入瓦斯巡回檢查圖表。
第十六條監測裝置在井下連續運行六個月以上時,應按計劃分批運到井上全部進行檢修、清掃、調試、校對。
第十七條凡與裝置無關的電器設備需要停止運行時,必須制定安全措施,經技術礦長批準,在監測人員配合下進行檢修工作。
第十八條使用監測裝置斷電的工作面、井巷等地點,當瓦斯濃度超過規定而切斷電器設備電源后嚴禁自動復電,只有當瓦斯濃度降到《規程》規定以下時,方可人工復電。
第十九條監測中心站必須保持24小時連續運轉,認真填寫各種記錄(包括分站、傳感器、運行狀況),斷電情況,及時打印監測班報表,并送通風科長,安全礦長,技術礦長,礦長審核。
第二十條礦井必須建立維修校驗室,并配備標準氣樣、校驗臺等設備,維修校驗必須有記錄可查。
第二十一條監測中心值班人員要認真監視終端機屏顯示的各種信息,詳細記錄系統各部分的運行情況,遇到報警情況后值班員應立即通知通風科、礦調度室、技術礦長。
第二十二條監測中心所獲取的各種技術資料均需保存2年,對井下事故的記錄應長期保存。
第二十三條建立健全維護使用管理人員責任制,分站、聲光箱,電纜等由使用單位的電工負責日常維護,掘進工作面放炮前后傳感器移動由巡檢員負責。
第二十四條采掘隊、組不按規定移動傳感器、聲光箱、電纜或發生解脫,破壞監控裝置的,必須堅持先停產后追查的制度,嚴肅追查處理責任者。
第二十五條凡需停運監測裝置,必須經技術礦長批準,否則追究停運者的責任。
第二十六條安全監測應建立報表和臺帳:
1、設備儀表臺帳。
2、監測裝置故障登記表。
3、校驗記錄。
4、巡檢記錄。
5、值班日志。
6、安全監測班報表。
監測監控工心得體會(匯總21篇)篇十
在當前信息爆炸的時代,監測監控已成為企業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為了提高我的工作效率和技能水平,我參加了一次關于監測監控的培訓。通過這次培訓,我深刻了解到監測監控的重要性以及它對企業的影響力。下面我將分享我在培訓中所得到的心得體會。
第二段:了解監測監控。
在培訓開始的第一天,我對監測監控有了一個更清晰的理解。監測監控是指通過各種手段和技術來收集、分析和利用與企業有關的信息,以支持決策制定、問題解決和業務提升。它可以幫助企業監測內外部環境的變化,及時發現問題,并采取相應的措施進行預防和解決。通過監測監控,企業可以更好地了解市場需求、競爭對手、顧客反饋等重要信息,從而更好地制定戰略和調整決策。
第三段:培訓內容與收獲。
在培訓過程中,我學到了很多關于監測監控的知識和技巧。首先,我了解到了各種監測監控工具和方法的使用。培訓老師詳細介紹了市場調研、數據分析、社交媒體監測等常用的監測監控手段,并給我們提供了實際操作的機會。通過實際操作,我掌握了數據收集、數據分析和信息報告撰寫等關鍵技能。其次,培訓過程中還強調了信息安全的重要性。我了解到企業在進行監測監控時,需要充分考慮數據的保密性和合規性,遵循相關法律法規。最后,培訓還提供了一些成功案例和最佳實踐,讓我了解到監測監控可以為企業帶來巨大的商業價值和競爭優勢。
第四段:實踐應用與成效。
培訓結束后,我立即將所學的知識和技能運用到了我的工作中。通過使用各種監測監控工具和方法,我成功地收集了大量的市場數據和顧客反饋,并將其分析整理成報告,為我的團隊和領導提供了有價值的參考依據。同時,我也通過監測競爭對手的行動和市場趨勢的變化,及時調整和優化我的工作策略。這些實踐應用不僅提高了我的工作效率,還為企業帶來了更好的業績和利潤。
第五段:總結與展望。
通過這次監測監控培訓,我深入了解了監測監控的重要性和應用價值。我認識到,作為一個現代企業的管理者,掌握監測監控的知識和技能是非常必要的。監測監控可以幫助企業更好地了解市場情況、競爭狀態和顧客需求,從而制定更科學的決策和更有效的運營策略。在未來,我將繼續深化我的監測監控知識和技能,不斷提升我的工作能力和競爭力,為企業的發展貢獻自己的力量。同時,我也期待著未來能有更多的培訓和學習機會,不斷拓寬自己的知識和視野。
總體而言,這次關于監測監控的培訓讓我受益匪淺。通過學習和實踐,我不僅掌握了監測監控的相關知識和技能,更深入理解了監測監控在企業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我相信這次培訓將對我的職業生涯和個人發展產生長遠的影響。
監測監控工心得體會(匯總21篇)篇十一
1、監控維護、修理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經考試合各后方可上崗。監控制值班人員不得脫崗,當發現異常或故障時,應在2分鐘內匯報安全礦長,調度員應及時調清情況安排處理,并匯報值班領導及礦調度。
2、凡應安設監控裝置的地點,必須在作業規程或安全技術措施中明確監控分站,傳感器的安設種類、數量、位置、報警點、斷電點、斷電范圍、動力開關、閉鎖開關的安設地點、控制電纜和電源線的敷設,控制區域等做出明確規定,并繪制系統圖,報礦總工程師批準。通風安全科嚴格按規程措施的要求進行安裝。
3、凡應安設監控裝置的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業地點,在開工前,必須由施工使用單位根據已批準的作業規程或安全技術的措施提出“安裝申請單”分送通風、機電部門。通風部門接到“安裝申請單”后,負責監控裝置的安裝、調試和維護工作,使用單位負責提供接通電源及控制線,在進行連接時,必須有人監控人員在場監護。
4、監控裝置必須按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要求,在入井前經過48小時通電運行、調試和監控分站防爆合格后方可下井安裝。安裝后要進行運行前各項指標調試,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否則,必須立即更換或上井檢修。
5、井下裝置要定期進行調試、校正,每周進行一次調試和試斷電、調試各項技術指標應符合規定,調試時就使用地面空氣和標準氣樣進行調試,甲烷傳感器每7天由監測工和瓦檢員、機電工在現場對甲烷超限斷電功能進行測試,在測試和使用過程中,斷電功能失效后,必須立即停止作業頭面的施工,及時處理,處理好后才能恢復施工。完畢后必須認真填寫調試維護記錄。
6、井下裝置發生故障時,先由瓦檢員就地代替傳感器進行檢查,但斷電裝置必須在8小時內修好,投入使用,否則必須停產修復,在井下處理故障時,必須嚴格執行規程規定,嚴禁擅自甩掉裝置不用,如確需暫時停止裝置運行時(包括檢修、更換裝置關連的電氣設備)必須經礦總工程師書面批準。
7、如果監控裝置與人工檢測出現誤差時,在測值在正負0.2%范圍內,應以測值大的濃度為準,以確保安全,在此期間,任何人不得擅自停用監控裝置。
8、瓦檢員、安檢員、采掘班組長每班至少對所管轄范圍內的監測裝置和支線電纜進行一次外觀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匯報通風調度并協助處理。
9、監控裝置應定計劃進行全面檢修、清掃、調試、校正、監控分站必須每天進行防爆檢查,嚴禁失爆。
10、凡屬于裝置關連的電氣設備、電源線、控制線均由管轄范圍區隊的機電維護人員負責安裝,在裝置拆除時,必須與通風部門聯系現場共同進行,因故障檢修與監控裝置關連的電氣設備,需要停止裝置運行時,必須制定安全措施,經礦總工程師批準后,在監控維護人員配合下進行檢修工作。
11、使用監控裝置斷電的工作面、井巷等地點,嚴禁自動復電,只有當瓦斯濃度降到《規程》規定以下,方準人工復電。
12:監控中所獲取的各種技術資料均需保存8年,井下監控裝置故障登記表、設備儀表管理臺賬、檢修記錄、巡檢記錄、中心站運行日志、礦井安全監測重點日報表、礦井通風安全監測使用情況月報、季報等、應長期保存,未經總工程師批準,任何人不得擅自消毀任何技術資料。
13、對需要經常移動的傳感器、聲光箱及電纜,只許監控維護工或瓦檢員按規定位置移動,嚴禁擅自移動或停用,停用監控裝置必須經礦總工程師批準,否則追究停用者責任。
14、采煤工作面從運、回巷門子口至工作面,掘進迎頭從開門點到迎頭所有監控設備由施工單位看管,被盜或故意損壞的責任者開除礦籍留礦察看的處分,如查不出責任者按發下標準情況由施工單位賠償,探頭被盜:20xx元/個,損壞探頭:500元/個,探頭線被盜:5元/米。區長罰款50元,各工作面的探頭均由當班的安全員和瓦檢員負責,維護、看管,如當班瓦檢員、安檢員未發現匯報,各處以300元罰款,傳感器線每丟失1米按20元計罰,傳感器線被人為砸斷,每處罰款200元,特殊情況除外。
15、各區隊的責任管理范圍,按通風工區當月劃分的范圍執行。
監測監控工心得體會(匯總21篇)篇十二
1、監控維護、修理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經考試合各后方可上崗。監控制值班人員不得脫崗,當發現異常或故障時,應在2分鐘內匯報安全礦長,調度員應及時調清情況安排處理,并匯報值班領導及礦調度。
2、凡應安設監控裝置的地點,必須在作業規程或安全技術措施中明確監控分站,傳感器的安設種類、數量、位置、報警點、斷電點、斷電范圍、動力開關、閉鎖開關的安設地點、控制電纜和電源線的敷設,控制區域等做出明確規定,并繪制系統圖,報礦總工程師批準。通風安全科嚴格按規程措施的要求進行安裝。
3、凡應安設監控裝置的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業地點,在開工前,必須由施工使用單位根據已批準的作業規程或安全技術的措施提出“安裝申請單”分送通風、機電部門。通風部門接到“安裝申請單”后,負責監控裝置的安裝、調試和維護工作,使用單位負責提供接通電源及控制線,在進行連接時,必須有人監控人員在場監護。
4、監控裝置必須按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要求,在入井前經過48小時通電運行、調試和監控分站防爆合格后方可下井安裝。安裝后要進行運行前各項指標調試,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否則,必須立即更換或上井檢修。
5、井下裝置要定期進行調試、校正,每周進行一次調試和試斷電、調試各項技術指標應符合規定,調試時就使用地面空氣和標準氣樣進行調試,甲烷傳感器每7天由監測工和瓦檢員、機電工在現場對甲烷超限斷電功能進行測試,在測試和使用過程中,斷電功能失效后,必須立即停止作業頭面的施工,及時處理,處理好后才能恢復施工。完畢后必須認真填寫調試維護記錄。
6、井下裝置發生故障時,先由瓦檢員就地代替傳感器進行檢查,但斷電裝置必須在8小時內修好,投入使用,否則必須停產修復,在井下處理故障時,必須嚴格執行規程規定,嚴禁擅自甩掉裝置不用,如確需暫時停止裝置運行時(包括檢修、更換裝置關連的電氣設備)必須經礦總工程師書面批準。
7、如果監控裝置與人工檢測出現誤差時,在測值在正負0.2%范圍內,應以測值大的濃度為準,以確保安全,在此期間,任何人不得擅自停用監控裝置。
8、瓦檢員、安檢員、采掘班組長每班至少對所管轄范圍內的監測裝置和支線電纜進行一次外觀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匯報通風調度并協助處理。
9、監控裝置應定計劃進行全面檢修、清掃、調試、校正、監控分站必須每天進行防爆檢查,嚴禁失爆。
10、凡屬于裝置關連的電氣設備、電源線、控制線均由管轄范圍區隊的機電維護人員負責安裝,在裝置拆除時,必須與通風部門聯系現場共同進行,因故障檢修與監控裝置關連的電氣設備,需要停止裝置運行時,必須制定安全措施,經礦總工程師批準后,在監控維護人員配合下進行檢修工作。
11、使用監控裝置斷電的工作面、井巷等地點,嚴禁自動復電,只有當瓦斯濃度降到《規程》規定以下,方準人工復電。
12:監控中所獲取的各種技術資料均需保存8年,井下監控裝置故障登記表、設備儀表管理臺賬、檢修記錄、巡檢記錄、中心站運行日志、礦井安全監測重點日報表、礦井通風安全監測使用情況月報、季報等、應長期保存,未經總工程師批準,任何人不得擅自消毀任何技術資料。
13、對需要經常移動的傳感器、聲光箱及電纜,只許監控維護工或瓦檢員按規定位置移動,嚴禁擅自移動或停用,停用監控裝置必須經礦總工程師批準,否則追究停用者責任。
14、采煤工作面從運、回巷門子口至工作面,掘進迎頭從開門點到迎頭所有監控設備由施工單位看管,被盜或故意損壞的責任者開除礦籍留礦察看的處分,如查不出責任者按發下標準情況由施工單位賠償,探頭被盜:20xx元/個,損壞探頭:500元/個,探頭線被盜:5元/米。區長罰款50元,各工作面的探頭均由當班的安全員和瓦檢員負責,維護、看管,如當班瓦檢員、安檢員未發現匯報,各處以300元罰款,傳感器線每丟失1米按20元計罰,傳感器線被人為砸斷,每處罰款200元,特殊情況除外。
15、各區隊的責任管理范圍,按通風工區當月劃分的范圍執行。
監測監控工心得體會(匯總21篇)篇十三
為更好地服務礦井安全生產,調度監視監控系統應用于生產中,現對該系統的使用與管理作以下規定:。
施工單位編寫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設施時,必須對安全檢測系統作出設計,內容包括設備的種類、數量和位置。動力開關和被控開關的安設地點,控制電纜和電纜的敷設控制區域等,作出明確規定并繪制布置圖。
在使用過程中探頭及線纜、接線盒由該地點的施工單位負責日常維護監管,否則損壞或破壞,除按原值賠償外,并追究單位負責人及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1、各分站點由各分站地點的單位負責監管。線纜、接線盒、甲烷傳感器由責任區內的使用單位監管,損壞或破壞除按原值(甲烷傳感器3千元)賠償外并追究單位負責人及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2、各分站主機應安設在便于人員觀看、調試、檢驗及支護良好,無滴水無雜物的進風巷道或峒室內,其離地板高度不小于300mm或吊掛。
3、甲烷傳感器應垂直懸掛,距頂板不大于300mm,距巷道側不小于200mm。掘進工作面的甲烷傳感器不得掛在風筒的同一側,禁止用新鮮風流直吹甲烷傳感器。
4、工作面完工后由使用單位負責回撤設備及線纜并及時交回調度室。
1、掘進工作面距迎頭回撤的距離不小于100m,放炮后掛在距迎頭6m,采煤工作面放炮前向外回撤不小于50m,放炮后掛在距工作面10m范圍內,線纜吊掛符合《煤礦安全規程》標準,此項工作由本工作面班組長負責回撤及敷設。
2、使用單位應在開工前5天根據已批準的作業規程,提出安設監控申請單,交于調度室。掘進巷道從風機至工作面由使用單位敷設,采煤面從分站以外由本單位敷設。
3、機電處要建立校驗制度,負責對各工作面甲烷傳感器的校驗工作,校驗包括零點、靈敏度、報警點、斷電點、復電點、指示值等,使用單位要給予配合,機電處要制定甲烷傳感器的使用制度、維護保護措施,確保正常使用。
4、采煤工作面、煤巷、半煤巖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巖巷,掘進工作面必須在工作面設置甲烷傳感器。如果采煤工作面采用串聯通風時被串工作面的進風巷必須設置甲烷傳感器,掘進工作面采用串聯通風時必須在被串掘進工作面的局部通風機前設置甲烷感器。
5、所有設置甲烷傳感器的地點,必須實現甲烷傳感器超限斷電功能(有特殊情況除外)其斷電范圍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
6、監控設備投入運行的最初二日,要進行第一次調試校正,以后必須每月進行調試校正一次,甲烷傳感器每7天必須使用校準氣樣和空氣樣調試一次,每7天必須對甲烷超限斷電功能進行測試。
7、安全監控設備在井下連續運行60日,必須將井下設備全部運到井上進行全面檢修,確需停止運行的報總工程師批準方可運行。
8、瓦斯檢查員完成正常工作的同時還必須檢查所管轄的安全監控設備及電纜是否正常,使用光學甲烷檢測儀與甲烷傳感器進行對照,當兩者誤差數大于允許誤差時,先以讀數較大者為依據,及時采取安全措施并將檢測結果報檢測值班員及工區,瓦檢員應將安全監控設備的使用情況作為匯報內容,認真填寫檢查記錄。
9、安全監控維修人員必須24小時值班,設備發生故障時應及時處理,配合相關聯的單位拿出措施,井下處理故障時必須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并做好記錄。
10、調度室應有一定數量的監控設備的材料、零配件,以保證設備正常運行。
1、安全監控系統中心站每班必須有一名值班員值班,值班員應認真監視系統所顯示的各種信息,詳細記錄系統各部分的運行狀態,如實填寫《中心站運行日志》接到報警(或斷電)信號及事故報警后,應立即通知公司值班領導。
2、值班員必須對當日獲得的信息進行分析整理,寫出主要情況、問題及處理意見的書面報告,并打印《安全監控日報表》報送礦長和總工程師審批。
3、調度監測、監控系統信息的采集要保密。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去監測室采集數據;任何單位及個人嚴禁使用打印機打印資料。確因工作需要的數據必須經分管領導同意,方可采集有關資料并簽字存檔。
負責檢測的單位及有關單位要按照質量標準化的要求和有關規定建立建全以下臺帳和報表并定期保存。井下事故記錄還應長期保存。
1、設備儀表臺帳。
2、安全監控故障登記表。
3、檢修記錄。
4、巡查記錄。
5、中心站運行日志。
6、安全監控日報表。
7、安全監控設備使用情況月報、季報表。
8、礦井安全監控設備布置圖。
監測監控工心得體會(匯總21篇)篇十四
一、建立建全通訊設備、設施、儀表的技術檔案,并進行分類管理妥善保存。
二、對系統采取定期檢查發現的故障以及處理的情況必須進行詳細登記備查。
三、對所有收集的技術資料必須真實、可靠,便于指導今后的工作。
四、設備、設施維護、保養人員必須查明事故原因,檢修情況都必須進行記錄。
五、技術資料管理人員必須是經過專業培訓合格的人員方能上崗。
六、各類技術資料檔案一律不準銷毀,否則,給予當事人按情節輕重進行經濟上的處罰并開除礦籍。
七、系統技術檔案資料的查閱,必須履行借閱手續,外單位因工作需要查閱資料,須經分管領導批準后借閱。
監測監控工心得體會(匯總21篇)篇十五
為了防止發生重大事故,確保高爐煤氣柜安全穩定運行,搞好現場煤氣設備設施監視、監控,特制訂本制度。
河北省澳森鋼鐵有限公司煤氣柜柜區主要設備設施。
1、主控操作人員隨時對監視、監控畫面進行觀察,發現畫面異常隨時上報處理。
2、每月10日由白班人員對各攝像頭進行檢查維護,確保設備正常,畫面清晰。
3、遇風雨天氣加強對監控系統的檢查,防止設備出現異常,導致信號中斷。
4、上傳頁面由上級部門共同監管,有問題及時進行聯系溝通,采取有效措施及時進行處理。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市級監控中心。
澳森鋼鐵有限公司(技術管理)。
煤氣柜電話(工段長)。
5、定期對攝像頭進行擦拭(每周三一次),對發現問題及整改措施等現象要認真做好記錄。
6、發現監控畫面不能上傳等問題及時向市局監控中心匯報。
監測監控工心得體會(匯總21篇)篇十六
一、按要求配足監測監控系統各類傳感器。監控系統必須具備甲烷斷電議和甲烷風電閉鎖裝置的全部功能,必須具備防雷電保護和斷電狀態以及饋電狀態監測、報警、顯示、儲存和打印報表功能,具備不少于4個小時的不間斷電源,中心站主機不少于兩臺,一臺工作,一臺在線備用。
二、監控系統設備必須具有“三證一標志”(生產許可證、產品出廠檢驗合格證、防爆合格證、ma標志),計量產品還必須有計量合格證,按要求購置安裝、使用。
三、井下監控分站應安設在便于人員觀察、調試、檢驗及支護良好、無淋水、無雜物的進風巷道或硐室中,距頂板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邊側不小于200mm,風速、負壓、溫度傳感器應懸掛在能正確反應該點測值的地方。
四、傳感器的安設數量、種類,甲烷傳感器的報警濃度、斷電濃度、斷電范圍必須符合《規程》要求、采掘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必須對瓦斯監控設備的種類、數量、位置、信號電纜和電源電纜的敷設,控制區域等做出明確規定,并繪制布置圖。
五、各種傳感器的備用量不得小于在用量的20%,分站備用不少于在用量的20%。
六、瓦斯監控設備每月至少調校一次,甲烷傳感器每七天必須使用標準氣樣調試一次,其它傳感器按使用說明書要求定期調校。
七、認真填寫監控系統運行日志,及時填寫校驗檢修記錄,發現瓦斯超限按程序及時報告并處理,如瓦斯濃度超過規定切斷控制開關電源后,嚴禁自動復電,只有當瓦斯濃度降到《規程》允許范圍時,方可人工復電。
八、安全監控設備的供電電源必須取自被控制開關的電源側,嚴禁接在被控制開關的負荷側。
九、傳感器及分站使用前通電試運行不得少于48小時,并調試合格后方可入井使用,瓦斯監控設備在井下連續運行6個月后必須全部升井進行全面檢修。
監測監控工心得體會(匯總21篇)篇十七
第一條為充分發揮安全監測監控系統在礦井安全生產中的重要作用,做到“裝備齊全、數據準確、斷電可靠、處置迅速”;依據《煤炭安全規程》、《煤礦安全監控系統及檢測儀器使用管理規范》(aq-1029)等規定,結團公司實際,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汾西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所屬所有礦井。
第三條各礦井井下使用的所有監控設備必須取得“安全儀表檢驗合格證”、“產品(計量器具)合格證、產品(計量器具)生產許可證”、“防爆合格證”和“ma標志”。
各礦井必須按設備礦用產品安全標志證書規定的型號選擇傳感器、斷電控制器、開停傳感器、饋電傳感器等關聯設備,嚴禁使用未聯檢的設備。
第四條井下的采區設計、采掘工作面設計、采掘工作面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必須單獨設立安全監測監控章節,對安全監控設備的種類、數量和安設地點位置,信號電纜、電源電纜敷設,報警值、斷電值、復電值,控制區域等做出明確規定,并單獨繪制監測裝置布置圖、斷電圖。
第五條傳感器的安裝(拆除)嚴格執行通知單制度,通知單由礦通風區根據設計、井下采掘布置、通風情況提前下發至礦監控隊,安裝通知單必須注明傳感器安裝地點、安裝時間、吊掛位置、報警值、斷電值、斷電范圍等,由監控隊組織安裝。拆除通知單必須注明拆除地點、拆除原因等。拆除通知單必須注明傳感器拆除地點、拆除時間、拆除原因等,安裝斷電控制系統時,機電部門必須根據斷電范圍要求,提供斷電條件,并接通井下電源及控制線,具體方法由煤礦主要技術負責人審定。通知單樣表見附表《傳感器安裝通知單》、《傳感器拆除通知單》。
第六條安全監控設備的供電電源必須取自被控開關的電源側,嚴禁接在被控開關的負荷側。宜為井下安全監控設備提供專用供電電源。
第七條與安全監控設備關聯的電氣設備、電源線和控制線在改線或拆除時,必須與安全監控管理部門共同處理。檢修與安全監控設備關聯的電氣設備,需要監控設備停止運行時,必須經礦主要負責人或主要技術負責人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進行。
第八條井下采、掘工作面傳感器安裝完畢后,確認傳感器、斷電器正常工作,由監控隊和使用單位現場辦理交接手續,設備、線纜、牌板等正式移交使用單位管理,監控隊負責日常監管、檢修、維護等工作。
第九條監控設備下井安裝使用前,必須按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要求在地面試驗場所進行安裝、調試和測試,測試合格并在試驗場所試運行至少48h后方能下井安裝使用。
第十條各礦井在新開工作面或作業地點安全監控系統設備安設、線纜吊掛前,在標準化方面應提前設計、制定計劃,監控隊做好設備及線纜使用臺賬,要求一巷道一臺賬,做到設備及線纜的發放、回收數量清楚明了,牌板、標志牌等發放、回收有帳。
第十一條井下各類傳感器的安設數量、位置、報警點、斷電點、復電點以及斷電范圍,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煤礦安全監控系統及檢測儀器使用管理規范》(aq1029-20xx)、《煤礦安全監控系統通用技術要求》(aq6201-20xx)、山西省、兩級集團公司相關管理規定。
第十二條介休洗煤廠和有附屬洗(選)煤廠的礦井要將洗(選)煤廠的日常瓦斯管理納入礦井“一通三防”工作中,煤倉上方、封閉的地面機房內上方、封閉的地面煤倉下口、封閉的帶式輸送機地面走廊上方等瓦斯濃度較高的地點設置甲烷傳感器。傳感器的報警、斷電、復電值、斷電范圍符合aq1029的規定,傳感器的調校每七天進行一次。各礦井附屬洗(選)煤廠應設監控終端,執行24小時值班制度;瓦斯傳感器要與礦井安全監控系統聯網,并實現數據上傳。
第十三條井下監控分站在交流供電電源停電后,監控分站的后備直流電源在滿負載情況下必須保證不小于2小時的連續供電。
記錄》“三閉鎖”測試記錄表見附表《安全監測監控系統“三閉鎖”測試記錄表》。
第十五條安全監測監控系統“瓦斯電、故障、風電”閉鎖功能必須實現斷電迅速、可靠,嚴禁異地斷電、超范圍斷電、交叉斷電或斷電范圍不完整。
第十六條安全監測監控系統應定期巡檢、維護。如發現顯示數據誤差、設備損壞、系統運行異常、線纜破損等異常情況,立即匯報監控值班室進行處理,并在巡檢記錄上做好記錄備查,因故障而喪失監控功能或監控系統停止運行時,礦調度責令監控系統故障所在隊組停產并立即實施斷電、撤人,監控系統故障不排除不得恢復生產。
第十七條井下各類監控裝置應安裝設置在準確反映監控環境實際情況的地點。避免淋水、擠砸等外部因素影響和干擾。
第十八條嚴禁破壞監測監控設備設施;故意移動或遮擋瓦斯傳感器、短接閉鎖開關造成監測數據失真或無法實現斷電功能;嚴禁在監控系統軟件內使用各種方式進行數據屏蔽、刪除。
第十九條監控隊負責地面中心站(監控機房)、井下公共巷道監控設備、線纜、牌板等的標準化管理,使用單位負責本單位區域內監控設備、線纜、牌板等標準化管理,監控設備、線纜、牌板等必須嚴格按照集團公司信息監控系統標準化相關要求進行管理、維護。
第二十條巷道內設備的各類傳感器和牌板在放炮、噴漿、灑水等作業前,由帶班長和跟班隊將傳感器移到安全位置,作業結束后應及時恢復到正確位置,嚴禁包裹或遮擋傳感器。嚴禁出現因灑水、放炮、隨意拖拽、磕碰等人為因素造成的傳感器或系統誤報警,確保傳感器可靠、正常運行。
第二十一條各礦井監控機房實行24小時不間斷監控值班制度,值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第二十二條各礦井井下監控系統出現異常情況時,監控值班人員應立即匯報礦調度,并作出相應處理;對于確因監測系統故障引起的異常,礦監控值班員應立即派人現場處理。
瓦斯監測監控系統出現瓦斯超限報警時,各礦井監控機房值班員必須立即核對一級斷電閉鎖狀態,同時立即觀察斷電區域設備的開停信號或饋電信號情況。凡發生應斷電而未斷電的,要立即匯報礦調度,并立即實施手動斷電控制,做好詳細記錄。
第二十三條監控主機必須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和汾西礦業集團公司相關規定,全面、準確地設定系統各個地點監控裝置的報警、斷電、復電控制參數和其它控制參數。
第二十四條礦井主(局)扇、瓦斯抽放泵站開停必須正確定義,實現停風報警及報警短信息分級發送,嚴禁不設置或擅自修改。
第二十五條監控主機應啟動系統自動日志功能,確保監控系統控制參數的嚴密日志記錄管理,以供備查。
第二十六條監控機房內各類設備必須按技術標準進行規范配接,做到設備完好、布(接)線整潔標準,保證設備的正常安全使用。禁止設備功能不完善在線投入使用。
第二十七條監控機房必須配備在線式且不低于4小時的不間斷ups電源,并保證ups電源設備的正常運轉。
第二十八條安全監測監控系統主機應實行雙機備份。當工作主機發生故障時,備份主機能在5分鐘內投入正常運行,且數據不丟失;每間隔15天必須進行在線聯機測試一次。
第二十九條監控機房內每臺計算機必須至少有一種完善的病毒防護措施,且保證7天之內的間隔升級周期。監控系統主(備)機必須專機專用。禁止在主(備)機上進行任何與監控系統無關操作或安裝運行任何無關軟件。
第三十條監控機房值班員必須及時進行井下各類監控裝置的增加、刪除和變更設置,井下監控裝置變更后的1小時內必須及時更新定義。嚴禁出現監控裝置地點、控制參數等出現井上設置定義與井下實際不相符情況。機房監控主機對于井下傳感器調校設置與定義在調校結束后應及時刪除設置。
監控系統必須按照汾西礦業集團公司規定,進行井下各個監測設備、各個測點的規范命名定義。
第三十一條監控機房監控系統動態實時數據保存不少于3個月,分鐘數據保存不少于2年。保存方式為光盤刻錄或異地硬盤存儲。
第三十二條監控機房值班員必須按規定打印模擬量監控日報表,報礦長、總工程師審核簽字。
第三十三條安全監測監控系統每月無計劃上傳中斷次數應少于3次。
第三十四條監控機房必須按照相應技術規格和標準進行裝修;必須配備空調和防火器材,必須有可靠的防雷、接地系統。
第三十五條汾西礦業集團信息中心負責對各礦安全監測監控系統管理、運行、維護等情況進行全面監管,并制定相應的監控系統崗位責任制、操作規程、值班制度等規章制度及考核辦法,規范系統的日常管理。
第三十六條每季度組織各礦井信息監控系統人員進行全員上機考試。各礦井信息監控系統所有從業人員每年至少參加一次考試。對于全員考試不重視礦井、人員將進行通報考核,80分以上為合格,95分以上為優秀,考試不合格人員可在下一季度進行補考,對于連續兩次不及格、考試作弊人員將給予一定時間內不得職稱評定、建議調離本崗位等處罰。各單位于20xx年1月31日前將本單位所有信息監控系統從業人員名單和每季度參考人員名單以oa形勢上報至集團公司信息中心,聯系人:楊秀梅;聯系電話:0354-7191504,詳見附表《礦信息監控系統人員統計表》《季度信息監控系統考試人員統計表》。
第三十七條建立安全監測監控系統從業人員準入制度,礦井監控部門新進入人員,原則上應具備大專或大專以上文憑。
第三十八條安全監測監控設備和儀器在井下連續運行6-12個月,必須升井進行例行檢修。
第三十九條凡經大修的各類傳感器和監控設備,必須經有資質部門計量檢定、質量性能檢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經檢定部門檢定為不合格的傳感器,嚴禁使用。
第四十條汾西礦業集團公司信息中心及所屬各礦井必須安裝瓦斯超限短信報警系統,并嚴格執行山西焦煤、集團公司關于報警、預警短信息發送規定。
第四十一條汾西礦業集團公司所屬各礦井不得隨意停用短信報警系統,必須每日對短信報警系統進行手動測試,并做好測試記錄。
第四十二條各礦井必須按照相關管理規定建立健全安全監測監控系統各項管理制度。
第四十三條各礦必須按照相關管理規定建立健全帳卡、報表、圖紙和記錄等技術資料,并要求各報表帳卡記錄得數據必須完整、準確和連續。
測監控系統設備統計表》。
第四十五條為有效杜絕因各類原因造成的誤報警,依據《汾西礦業集團公司20xx年安全監測監控系統管理績效工資考核辦法》,礦井每發生一次因人為因素造成的誤報警,按考核辦法最高處罰金額對礦井進行處罰;一月內連續兩次或兩次以上發生因人為因素造成的誤報警,按考核辦法最高處罰金額雙倍對礦井進行處罰,并追究礦井分管領導等相關人員責任;因其它原因造成的誤報警,每發生一次按考核辦法最高處罰金額一半對礦井進行處罰。
第四十六條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監測監控工心得體會(匯總21篇)篇十八
為了加強煤礦防治水管理,編制礦井中長期防治水規劃和年度防治水計劃,因此必須收集、調查和核查相鄰煤礦和廢棄的老窯情況。特制定周邊煤礦監控監管制度。
1、煤礦成立專職防治水工作管理隊伍,具體工作由防治水專業組組長安排。
2、針對主要含水層建立地下水動態觀測系統,進行地下水動態觀測、水害預報。
3、對含水層、以及在接近礦區邊界的開采中要加強探水工作,堅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方針。
4、特殊情況下的`開采,以及重大水患要與周邊煤礦建立情報暢通通道。及時制定措施防止水患。
5、加強對礦界防水煤柱尺寸的監管,根據相鄰礦井的地質構造、水文地質條件、煤層賦存條件、圍巖性質、開采方法以及巖層移動規律等因素,留設防水煤柱。
6、及時整理周邊煤礦的監測數據,并在井上下對照圖和采掘工程平面圖上明確標出其井田位置、開采范圍、開采年限、積水情況。
7、每年在雨季前必須對防治水工作進行全面檢查,組織搶險隊伍,儲備足夠的防洪搶險物資。
監測監控工心得體會(匯總21篇)篇十九
為了防止發生重大事故,確保高爐煤氣柜安全穩定運行,搞好現場煤氣設備設施監視、監控,特制訂本制度。
河北省澳森鋼鐵有限公司煤氣柜柜區主要設備設施。
1、主控操作人員隨時對監視、監控畫面進行觀察,發現畫面異常隨時上報處理。
2、每月10日由白班人員對各攝像頭進行檢查維護,確保設備正常,畫面清晰。
3、遇風雨天氣加強對監控系統的檢查,防止設備出現異常,導致信號中斷。
4、上傳頁面由上級部門共同監管,有問題及時進行聯系溝通,采取有效措施及時進行處理。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市級監控中心。
澳森鋼鐵有限公司(技術管理)。
煤氣柜電話(工段長)。
5、定期對攝像頭進行擦拭(每周三一次),對發現問題及整改措施等現象要認真做好記錄。
6、發現監控畫面不能上傳等問題及時向市局監控中心匯報。
監測監控工心得體會(匯總21篇)篇二十
第一條為充分發揮安全監測監控系統在礦井安全生產中的重要作用,做到“裝備齊全、數據準確、斷電可靠、處置迅速”;依據《煤炭安全規程》、《煤礦安全監控系統及檢測儀器使用管理規范》(aq-1029)等規定,結合集團公司實際,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汾西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所屬所有礦井。
第三條各礦井井下使用的所有監控設備必須取得“安全儀表檢驗合格證”、“產品(計量器具)合格證、產品(計量器具)生產許可證”、“防爆合格證”和“ma標志”。
各礦井必須按設備礦用產品安全標志證書規定的型號選擇傳感器、斷電控制器、開停傳感器、饋電傳感器等關聯設備,嚴禁使用未聯檢的設備。
第四條井下的采區設計、采掘工作面設計、采掘工作面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必須單獨設立安全監測監控章節,對安全監控設備的種類、數量和安設地點位置,信號電纜、電源電纜敷設,報警值、斷電值、復電值,控制區域等做出明確規定,并單獨繪制監測裝置布置圖、斷電圖。
第五條傳感器的安裝(拆除)嚴格執行通知單制度,通知單由礦通風區根據設計、井下采掘布置、通風情況提前下發至礦監控隊,安裝通知單必須注明傳感器安裝地點、安裝時間、吊掛位置、報警值、斷電值、斷電范圍等,由監控隊組織安裝。拆除通知單必須注明拆除地點、拆除原因等。拆除通知單必須注明傳感器拆除地點、拆除時間、拆除原因等,安裝斷電控制系統時,機電部門必須根據斷電范圍要求,提供斷電條件,并接通井下電源及控制線,具體方法由煤礦主要技術負責人審定。通知單樣表見附表《傳感器安裝通知單》、《傳感器拆除通知單》。
第六條安全監控設備的供電電源必須取自被控開關的電源側,嚴禁接在被控開關的負荷側。宜為井下安全監控設備提供專用供電電源。
第七條與安全監控設備關聯的電氣設備、電源線和控制線在改線或拆除時,必須與安全監控管理部門共同處理。檢修與安全監控設備關聯的電氣設備,需要監控設備停止運行時,必須經礦主要負責人或主要技術負責人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進行。
第八條井下采、掘工作面傳感器安裝完畢后,確認傳感器、斷電器正常工作,由監控隊和使用單位現場辦理交接手續,設備、線纜、牌板等正式移交使用單位管理,監控隊負責日常監管、檢修、維護等工作。
第九條監控設備下井安裝使用前,必須按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要求在地面試驗場所進行安裝、調試和測試,測試合格并在試驗場所試運行至少48h后方能下井安裝使用。
第十條各礦井在新開工作面或作業地點安全監控系統設備安設、線纜吊掛前,在標準化方面應提前設計、制定計劃,監控隊做好設備及線纜使用臺賬,要求一巷道一臺賬,做到設備及線纜的發放、回收數量清楚明了,牌板、標志牌等發放、回收有帳。
第十一條井下各類傳感器的安設數量、位置、報警點、斷電點、復電點以及斷電范圍,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煤礦安全監控系統及檢測儀器使用管理規范》(aq1029-20xx)、《煤礦安全監控系統通用技術要求》(aq6201-20xx)、山西省、兩級集團公司相關管理規定。
第十二條介休洗煤廠和有附屬洗(選)煤廠的礦井要將洗(選)煤廠的日常瓦斯管理納入礦井“一通三防”工作中,煤倉上方、封閉的地面機房內上方、封閉的地面煤倉下口、封閉的帶式輸送機地面走廊上方等瓦斯濃度較高的地點設置甲烷傳感器。傳感器的報警、斷電、復電值、斷電范圍符合aq1029的規定,傳感器的調校每七天進行一次。各礦井附屬洗(選)煤廠應設監控終端,執行24小時值班制度;瓦斯傳感器要與礦井安全監控系統聯網,并實現數據上傳。
第十三條井下監控分站在交流供電電源停電后,監控分站的后備直流電源在滿負載情況下必須保證不小于2小時的連續供電。
記錄》“三閉鎖”測試記錄表見附表《安全監測監控系統“三閉鎖”測試記錄表》。
第十五條安全監測監控系統“瓦斯電、故障、風電”閉鎖功能必須實現斷電迅速、可靠,嚴禁異地斷電、超范圍斷電、交叉斷電或斷電范圍不完整。
第十六條安全監測監控系統應定期巡檢、維護。如發現顯示數據誤差、設備損壞、系統運行異常、線纜破損等異常情況,立即匯報監控值班室進行處理,并在巡檢記錄上做好記錄備查,因故障而喪失監控功能或監控系統停止運行時,礦調度責令監控系統故障所在隊組停產并立即實施斷電、撤人,監控系統故障不排除不得恢復生產。
第十七條井下各類監控裝置應安裝設置在準確反映監控環境實際情況的地點。避免淋水、擠砸等外部因素影響和干擾。
第十八條嚴禁破壞監測監控設備設施;故意移動或遮擋瓦斯傳感器、短接閉鎖開關造成監測數據失真或無法實現斷電功能;嚴禁在監控系統軟件內使用各種方式進行數據屏蔽、刪除。
第十九條監控隊負責地面中心站(監控機房)、井下公共巷道監控設備、線纜、牌板等的標準化管理,使用單位負責本單位區域內監控設備、線纜、牌板等標準化管理,監控設備、線纜、牌板等必須嚴格按照集團公司信息監控系統標準化相關要求進行管理、維護。
第二十條巷道內設備的各類傳感器和牌板在放炮、噴漿、灑水等作業前,由帶班長和跟班隊將傳感器移到安全位置,作業結束后應及時恢復到正確位置,嚴禁包裹或遮擋傳感器。嚴禁出現因灑水、放炮、隨意拖拽、磕碰等人為因素造成的傳感器或系統誤報警,確保傳感器可靠、正常運行。
第二十一條各礦井監控機房實行24小時不間斷監控值班制度,值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第二十二條各礦井井下監控系統出現異常情況時,監控值班人員應立即匯報礦調度,并作出相應處理;對于確因監測系統故障引起的異常,礦監控值班員應立即派人現場處理。
瓦斯監測監控系統出現瓦斯超限報警時,各礦井監控機房值班員必須立即核對一級斷電閉鎖狀態,同時立即觀察斷電區域設備的開停信號或饋電信號情況。凡發生應斷電而未斷電的,要立即匯報礦調度,并立即實施手動斷電控制,做好詳細記錄。
第二十三條監控主機必須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和汾西礦業集團公司相關規定,全面、準確地設定系統各個地點監控裝置的報警、斷電、復電控制參數和其它控制參數。
第二十四條礦井主(局)扇、瓦斯抽放泵站開停必須正確定義,實現停風報警及報警短信息分級發送,嚴禁不設置或擅自修改。
第二十五條監控主機應啟動系統自動日志功能,確保監控系統控制參數的嚴密日志記錄管理,以供備查。
第二十六條監控機房內各類設備必須按技術標準進行規范配接,做到設備完好、布(接)線整潔標準,保證設備的正常安全使用。禁止設備功能不完善在線投入使用。
第二十七條監控機房必須配備在線式且不低于4小時的不間斷ups電源,并保證ups電源設備的正常運轉。
第二十八條安全監測監控系統主機應實行雙機備份。當工作主機發生故障時,備份主機能在5分鐘內投入正常運行,且數據不丟失;每間隔15天必須進行在線聯機測試一次。
第二十九條監控機房內每臺計算機必須至少有一種完善的病毒防護措施,且保證7天之內的間隔升級周期。監控系統主(備)機必須專機專用。禁止在主(備)機上進行任何與監控系統無關操作或安裝運行任何無關軟件。
第三十條監控機房值班員必須及時進行井下各類監控裝置的增加、刪除和變更設置,井下監控裝置變更后的1小時內必須及時更新定義。嚴禁出現監控裝置地點、控制參數等出現井上設置定義與井下實際不相符情況。機房監控主機對于井下傳感器調校設置與定義在調校結束后應及時刪除設置。
監控系統必須按照汾西礦業集團公司規定,進行井下各個監測設備、各個測點的規范命名定義。
第三十一條監控機房監控系統動態實時數據保存不少于3個月,分鐘數據保存不少于2年。保存方式為光盤刻錄或異地硬盤存儲。
第三十二條監控機房值班員必須按規定打印模擬量監控日報表,報礦長、總工程師審核簽字。
第三十三條安全監測監控系統每月無計劃上傳中斷次數應少于3次。
第三十四條監控機房必須按照相應技術規格和標準進行裝修;必須配備空調和防火器材,必須有可靠的防雷、接地系統。
第三十五條汾西礦業集團信息中心負責對各礦安全監測監控系統管理、運行、維護等情況進行全面監管,并制定相應的監控系統崗位責任制、操作規程、值班制度等規章制度及考核辦法,規范系統的日常管理。
第三十六條每季度組織各礦井信息監控系統人員進行全員上機考試。各礦井信息監控系統所有從業人員每年至少參加一次考試。對于全員考試不重視礦井、人員將進行通報考核,80分以上為合格,95分以上為優秀,考試不合格人員可在下一季度進行補考,對于連續兩次不及格、考試作弊人員將給予一定時間內不得職稱評定、建議調離本崗位等處罰。各單位于20xx年1月31日前將本單位所有信息監控系統從業人員名單和每季度參考人員名單以oa形勢上報至集團公司信息中心,聯系人:楊秀梅;聯系電話:0354-7191504,詳見附表《礦信息監控系統人員統計表》《季度信息監控系統考試人員統計表》。
第三十七條建立安全監測監控系統從業人員準入制度,礦井監控部門新進入人員,原則上應具備大專或大專以上文憑。
第三十八條安全監測監控設備和儀器在井下連續運行6-12個月,必須升井進行例行檢修。
第三十九條凡經大修的各類傳感器和監控設備,必須經有資質部門計量檢定、質量性能檢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經檢定部門檢定為不合格的傳感器,嚴禁使用。
第四十條汾西礦業集團公司信息中心及所屬各礦井必須安裝瓦斯超限短信報警系統,并嚴格執行山西焦煤、集團公司關于報警、預警短信息發送規定。
第四十一條汾西礦業集團公司所屬各礦井不得隨意停用短信報警系統,必須每日對短信報警系統進行手動測試,并做好測試記錄。
第四十二條各礦井必須按照相關管理規定建立健全安全監測監控系統各項管理制度。
第四十三條各礦必須按照相關管理規定建立健全帳卡、報表、圖紙和記錄等技術資料,并要求各報表帳卡記錄得數據必須完整、準確和連續。
測監控系統設備統計表》。
第四十五條為有效杜絕因各類原因造成的誤報警,依據《汾西礦業集團公司20xx年安全監測監控系統管理績效工資考核辦法》,礦井每發生一次因人為因素造成的誤報警,按考核辦法最高處罰金額對礦井進行處罰;一月內連續兩次或兩次以上發生因人為因素造成的誤報警,按考核辦法最高處罰金額雙倍對礦井進行處罰,并追究礦井分管領導等相關人員責任;因其它原因造成的誤報警,每發生一次按考核辦法最高處罰金額一半對礦井進行處罰。
第四十六條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監測監控工心得體會(匯總21篇)篇二十一
第一條技術資料包括:。
1、安全監控系統各類設備合格證、說明書、圖紙等,井下設備要有防爆合格證、礦用安全標志ma,是計量器具的要有計量器具生產許可證等。
2、各種規則制度、崗位責任制、各類報表、臺帳等。
3、監控系統的各類監測監控數據。
5、安全監控系統的設計、驗收資料、集團公司年檢報告及各種技術措施、安全措施等。
6、各種監控系統數據分析記錄。
第二條為保證安全監控系統正常運行及運行的有效性,應建立健全各種規章制度,同時各礦應建立各項制度的詳細實施考核細則,確保各項管理制度落到實處。規則制度、崗位責任制包括:。
1、安全監控系統設備、設施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監控設備、設施的驗收、入庫、出庫、報廢等。
2、安全監控系統設備和傳輸設備的定期檢修制度:包括設備調試、檢修周期、辦法、檢驗等。
3、安全監控系統維護制度:包括設備的安裝、拆除、移動、日常維護等。
4、安全監控系統設備調試校正制度:包括地面中心站、井下工作站、通訊設備的調試校正等。
5、安全監控系統網絡運行管理制度:包括各部分運行狀態、三級聯網傳輸運行等。
6、安全監控系統故障信息反饋、處理制度:包括各類故障的發現、登記、匯報、安全措施、故障分析處理等。
8、安全監控系統日報管理制度:包括監測日報格式、內容、監測日報的審批簽字程序等。
9、安全監控系統信息傳輸制度:包括各種數字信息數據的上傳和信息調度匯報業務流程等。
10、安全監控系統超限制度:包括超限信息的匯報處理流程詳細規定。
11、安全監控系統報警、斷電追究制度:包括各類傳感器超限報警、超限斷電情況匯報、核實、登記、處理等。
12、安全監控系統甲烷超限斷電功能測試制度:包括定期測試的時間、方法、登記、上報等。
13、備用主控機在線聯機測試制度:包括備用主控機測試的時間、方法、登記、上報等。
14、機房計算機病毒防范制度:包括機房病毒防殺和病毒庫升級等。
15、要害場所管理制度:包括要害手續、登記、器材配備等。
16、機房消防管理制度:包括消防器材、防火知識等。
17、安全儀表計量檢驗制度:包括安全儀表校驗的周期、操作規范等。
18、組織機構及監控人員崗位責任制:包括人員配備、培訓、持證上崗及相關管理人員和各監測工種崗位責任制。
19、值班制度:包括值班人員配備、職責、交接班等。
20、安全監控系統技術資料管理制度:包括各種賬卡、報表、監控中心獲取的各種技術資料、井下事故記錄等。
22、安全監控系統應急預案:包括事故分類、匯報程序、安全措施、事故分析處理等。
23、安全監控系統數據分析制度:包括分析時間、地點、結果、處理意見。
第三條各礦必須建立健全如下帳卡、報表和記錄,要求各報表帳卡記錄得數據必須完整、準確和連續。
1、安全監控設備、儀表臺帳。
2、系統故障匯報處理以及處理結果記錄。
3、設備(儀器)檢修記錄。
4、設備報損記錄。
6、機房中心站運行日志。
7、安全測控日報。
8、安全監控設備使用情況月報表。
9、傳感器標校記錄。
10、甲烷超限斷電功能測試記錄。
12、備用主控機上線聯機測試記錄。
13、傳感器異常、超限報警、超限斷電匯報處理以及處理結果記錄。
14、網絡運行記錄。
15、備用電池檢查維護記錄。
16、要害部門登記表。
17、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臺帳。
18、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故障記錄。
19、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維護檢修記錄。
20、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定期調試記錄。
21、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發放記錄。
22、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年檢記錄。
第四條各礦每季度的《瓦斯監測監控系統裝置布置圖》、《瓦斯監測監控系統斷電控制接線圖》必須于每季度末25日-30日內以cad電子圖紙形式上報集團通風部。圖紙監測裝置布置圖必須與本礦實際監測系統部署相符。
第五條為適應通風系統網絡圖形信息化管理,各礦地質部門必須在每月初的5日內以電子圖形文件格式(mapinfo和autocad兩種格式)向各礦通風區提交上月本礦的采掘工程平面圖。各礦通風區必須在每月初的8日內完整繪制本礦的通風系統圖、通風立體圖、通風網絡圖、監測監控裝置布置圖、瓦斯抽放布置圖、防塵管路與設施布置圖、防滅火布置圖、瓦斯區域斷電監測設置圖。并將繪制完成后的上述圖形文件按要求的時間和格式傳回集團瓦斯監測中心。
第六條根據安全監測系統所獲取的信息,整理出的各種技術資料均須有一副本保存在監控信息中心。
第七條安全監控系統所獲取的各種資料均需定期保存,各礦應根據具體情況制定技術資料管理與制度。
第八條安全監控系統的各種資料必須經通風區區長、技術主管、監控技術員的許可才能查閱。如需借閱,要辦理相關的手續。
第九條煤礦安全監控系統和網絡中心應每個月對數據進行備份,備份的數據介質保存時間應不少于3年。
第十條圖紙、技術資料的保存時間應不少于3年,事故資料要長期保存。
第十一條保存方式為光盤刻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