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起一個更有前途的事業項目,我們需要準備一份有力的申請書。大家可以通過閱讀成功的申請書,了解一些行之有效的寫作技巧和思路。
最新復議申請書個人(優質18篇)篇一
申請人: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其他有效證件)號碼:工作單位:住所:郵政編碼:電話:委托代理人:電話:被申請人:
事實和理由:
此致
附件:1.申請書副本份。
2.申請人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3.其他有關材料份。
4.授權委托書(有委托代理人的)。
申請人(簽名或者蓋章):年月日。
最新復議申請書個人(優質18篇)篇二
申請人:xxx,性別,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xxxxxxxxxxxx。
被申請人:xxxxxxxxxxxxx廳,地址:xxxxxxxxxxxxxxx號。
法定代表人:xxx,職務:廳長。
復議請求:
請求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河南省環境保護局關于河南聯創化工有限公司年產10萬噸離子膜燒堿10萬噸pvc樹脂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豫環監[xx]39號)的具體行政行為。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xxxx年xx月2xx日得知,被申請人于xxxx年xx月xx日作出了《河南省環境保護局關于河南聯創化工有限公司年產10萬噸離子膜燒堿10萬噸pvc樹脂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豫環監[xx]39號)的具體行政行為。
申請人持有的《承包合同》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林權證》(編號:c4100059502),均能證明涉案建設項目需占用的土地包含了申請人擁有合法使用權的土地。因此,該具體行政行為與申請人具有直接的利害關系。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作出的該具體行政行為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利,程序違法、事實不清且嚴重錯誤,應予撤銷。具體理由如下:
一、被申請人在沒有履行聽證程序的情況下,做出批復,程序違法,應當撤銷。
根據《環境保護行政許可聽證暫行辦法》第六條、第七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十一條:對環境可能造成重大影響、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在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前,舉行論證會、聽證會,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關單位、專家和公眾的意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六條:行政機關對行政許可申請進行審查時,發現行政許可事項直接關系他人重大利益的,應當告知該利害關系人。申請人、利害關系人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行政機關應當聽取申請人、利害關系人的意見。第四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行政許可直接涉及原告與他人之間重大利益關系的,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前,應當告知原告、利害關系人享有要求聽證的權利。
被申請人剝奪了申請人的聽證權利,違法做出同意的批復,應當依法撤銷。
二、批復內容與備案的建設項目不符,依據事實不清,應當依法撤銷。
20xx年4月27日,律師到濟源市國土資源局查詢得知,河南聯創化工有限公司占用我享有使用權的土地所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為《河南省環境保護局關于河南聯創化工有限公司年產10萬噸離子膜燒堿10萬噸pvc樹脂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豫環監[xx]39號),而律師到河南省環境保護廳申請政務公開時,河南省環境保護廳出示批復卻是《河南省環境保護局關于河南聯創化工有限公司年產8萬噸離子膜燒堿10萬噸pvc樹脂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豫環監[xx]39號),同一個項目,同一個文號,同一時間,卻是名稱不同的兩個批復。事實不清,依據不明,應當依法撤銷。
三、缺乏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批材料不全,應予撤銷。
根據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14號《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分類管理名錄》規定一、國家根據建設項目對環境的影響程度,按照下列規定對建設項目實行環境保護分類管理:(一)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對建設項目產生的污染和對環境的影響進行全面、詳細的評價。附錄中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要求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
簽名:
日期:年月日
最新復議申請書個人(優質18篇)篇三
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
性別:______。
年齡:___。
民族:___。
職務:___。
工作單位: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
被申請人:名稱:____。
地址:___________。
電話: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
案由:因對_______(單位)____年__月__日__號處理決定不服,申請復議。
申請復議的要求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申請人: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簽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本申請書副本___份。
原處理決定書___份。
其它證明文件___件。
注:申請復議的理由主要陳述原處理決定中事實不符,適用法律、法規不正確,處。
罰處理不當,程序違法等問題。
最新復議申請書個人(優質18篇)篇四
《^v^行政復議法》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依照本法申請行政復議:
(五)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合法的經營自主權的;
(六)認為行政機關變更或者廢止農業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權益的;
(七)認為行政機關違法集資、征收財物、攤派費用或者違法要求履行其他義務的;
(十一)認為行政機關的其他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
最新復議申請書個人(優質18篇)篇五
(第三人姓名或者名稱):
(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本機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經審查,你(單位)同該具體行政行為有利害關系,根據《xxx行政復議法》第十條第三款的規定,你(單位)可以作為第三人參加行政復議。現將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1、在復議過程中,第三人有權查閱被申請人提出的書面答復、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依據。
2、第三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請向本機關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身份證明書。
3、如委托代理人代為參加復議,請向本機關提交第三人出具的委托書。
附:空白委托書一份。
××市旅游事業管理委員會(印章)。
xx年xx月xx日。
最新復議申請書個人(優質18篇)篇六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駕駛證號碼:_____________。
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
請求事項:________________。
1、請求撤銷被申請人制發的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三份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確認被申請人處罰程序違法,返還三次罰款500元整。
2、請求公布兩個涉案監控設備的近期檢驗報告。
3、請求確認在德州百貨大樓北十字路口設置的由南向北的車輛禁止左轉標志違法,取消此禁令標志。
4、請求公布交通罰款的數量、流向。
事實及理由:
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申請人到被申請人處進行車輛年檢(車牌號為__________),在查詢違章時,一女性工作人員查詢后說此車有三次違章,(后來出具的處罰決定書認定:第一次違章是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14時27分在振華街與興武路十字路口,“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罰款100元,記2分;第二次違章是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14時17分在德州百貨大樓北十字路口,“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的”,罰款200元,記3分;第三次是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10時21分與第二次同一地點、同一理由、同樣處罰。)我查看違章記錄照片后,記得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我在德州百貨大樓左轉時是由現場的一名女交警現場指揮、隨前車行進的。我當場提出后,工作人員根本不聽取我的申辯,柜臺內的一名男性工作人員非常不耐煩地說:不行你就去德州處理去!我為了盡快把車檢過去,只得在現場授受處理,我問罰多少,能否少罰點兒,那名女工作人員說打出單子來就知道了,隨即打印出上述三份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填寫上罰款數就讓我簽字,我只得簽字后到銀行交納的罰款。
(一)處罰程序違法,行政處罰無效。
首先是被申請人處理申請人不能適用簡易程序,其次是不聽取申請人的申辯理由,再次是處罰決定書上無處罰法律依據、無交警簽字。
《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明確規定:“違法事實確鑿并有法定依據,對公民處以五十元以下,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被申請人適用簡易程序對申請人處以100元、200元罰款,違背法律規定。《行政處罰法》是由全國*大會制定,《交通安全法》是由全國*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全國*大會和全國*大會常務委員會的職權在《立法法》非常清晰非常明確,毫無疑問,《行政處罰法》是實施行政處罰所必須遵循的上位法、基本法。況且,《行政處罰法》中簡易程序是單獨章節單獨規定的行政程序法,是專門法,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七條中“……可以當場作出處罰決定”僅僅是簡易程序中的一種語言表述表現形式,并非對簡易程序這一概念單獨另作了規定,其并非“同一概念或事實或事項”。所以,依據此條款對申請人適用簡易程序實施行政處罰是十分錯誤的。并且,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交通警察支隊的下屬大隊能否作為行政處罰主體等問題的答復》([2015]行他字第9號)第三條:本案的行政處罰行為作出時間是在違法行為發生后將近一年,地點也不在違法行為發生地,故不屬于當場處罰。本案與以上答復屬于同樣的情況,所以被申請人適用簡易程序處理申請人的做法是違法的。
退一步講,即使能夠適用簡易程序,工作人員不聽取申請人的申辯理由、處罰決定書上無處罰法律依據、無交警簽字,違反了《行政處罰法》第三條第二款、《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七條第二款、《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之規定,也屬于程序違法,行政處罰無效。
(二)不區分情節輕重、全部按照最高限額處罰,違反立法精神和法律規定。
道路的存在意義是為了公眾通行,以提高通行效率為首要目的,以交通安全為前提。交通行為的主體是人(包括行人和駕駛人),任何法律和交通執法人員都不能否認他們的當場判斷能力。根據《行政處罰法》第一條、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條、第三條,《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三條、第八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之規定,不區分情節輕重,一律頂格從重處罰是錯誤的,是違法的。
申請人的第一次違章是因為右轉的路口被行人占道,并且橫向車輛、行人稀少,申請人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借道右轉行駛,即使未按照標志指示的方向行駛,但是提高了通行效率,也屬于違章情節輕微,完全可以不予處罰。更何況照片中只能反映出對面的路面有道路指示標志,卻不能證明申請人行駛的道路上有指示標志。被申請人行政處罰的證據、理由不足。
申請人的第二次“違章”是因為元旦期間,車流、人流非常大,由當場一個女交警現場指揮、尾隨前面車輛行進的,申請人有兩個證明人。如此狀況竟然被處罰,申請人情愿相信是被申請人的失誤,而不是真正地“鉆進了錢眼兒里去了”。顯然,此行政行為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三條“對違法行為的處理應當遵循合法、公正、文明、公開、及時的原則”的規定。
申請人的第三次違章與第二次是同一地點、同一事由,申請人非常不能理解的是在此處設立禁止左轉標志的意義。申請人與很多駕馭人交流此事,他們都是見到此標志后右轉走幾十米再左轉由東向西進德百,或者繼續北向行駛,到德州大酒店路口左轉回來,如此行駛只是因為一個禁止左轉的禁行標志。難道設置此標志的意義只是為了讓駕駛人多轉幾圈嗎?這樣明顯地人為增加了此處的車流量、降低了通行效率!那么在此處設立禁止左轉標志的意義何在?由南向北行駛的車輛如何進德百?第二次在元月2日的違章時,車流、人流非常大,交警現場指揮的情況下允許左轉,事實完全可以說明在此處允許左轉是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的。我寧愿相信這不是執法機關為了罰款而設立的“執法陷阱”。因此,申請人要求公布當時設置此標志的理由、依據。退一步說,即便是設置此禁止標志的目的是因為此處車流量大,左轉車輛會阻礙左側直行車輛的行駛,容易造成交通堵塞,但是,申請人這兩次的行為并沒有造成如此結果,已經是順利通行,屬于情節顯著輕微,被申請人也給予頂格處罰,顯然是違反法律規定的。
法律、法規不是只約束公民的*武器。秉公執法、執法嚴正,立法為公、執法為民是執法機關、執法者保護公民合法利益免受侵害的根本。部分交通警察在執法時,不接受群眾監督、指正,此種工作作風、執法方式、執法態度嚴重損害了執法者、人民警察在人民群眾心目中的崇高形象;玷污了法律法規公正嚴明的莊嚴神圣;脫離了實事求是,密切聯系群眾的原則;人為制造公眾與國家、管理者之間的矛盾,人為制造不和諧因素。作為執法機關、執法者利用職權,使用強權凌駕于人民群眾之上,是公權力的濫用;是對法律賦予的神圣職責的褻瀆;是對納稅資源、國家資源的浪費;人為造成公眾利益、公民個人利益損失。粗暴執法、釣魚執法在部分執法者內心藏匿的劣根,暴露出其*時缺少黨性教育、不加強思想道德學習、對法律法規繼續教育的輕視態度;忘記了為人民服務的根本;本末倒置,是非善惡不分;強權*,欺凌百姓,以權自肥,甚至以權分肥。以上種種,完全是與共建和諧、法制社會的立法、執法根本背道而馳,完全是與_____市府優化經濟發展環境、建設幸福德州的精神背道而馳!
申請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最新復議申請書個人(優質18篇)篇七
申請人:_________,男,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漢族,農民,住___縣___鎮___村。
被申請人:_________縣*交通警察大隊。
申請事項:
1、依法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第______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2、依法認定_________承擔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
3、責令被申請人轉送_________縣*局對肇事人_________依法進行行政拘留和罰款。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______年____月____日作出的第______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申請重新對責任進行認定,事實與理由如下:
一、_________應負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1、根據責任認定書的認定,肇事人_________屬于無駕駛證駕駛機動車輛,并且在經過路口時未按規定減速行駛,這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全部原因。
2、___未經過培訓從而未取得駕駛證,因而不具有駕駛機動車的資格,不具備駕駛機動車的技術,不熟悉道路交通規則,這樣一個人上路駕駛機動車輛,是一個典型的“公路殺手”!違反法律規定強行上路行駛,是發生本次事故的根源;如果_________遵守無證不得上路駕駛的規定,此次事故根本就不會發生!因此_________應負該事故的全部責任。
3、如果_________熟知交通規則,嚴格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42條的規定在行經路口時減速行駛,事故也可以完全避免的!違反此條規定,其起源還在于_________未取得駕駛資格,不熟悉交通規則所致!
4、在交通肇事后,_________不是積極提供費用治療受害者,而是避而不見,致使事故中受傷的申請人之妻、之女以及鄰居因經濟困難,繼續治療難以維持!這也是被申請人責任認定應當參考的情節!
二、申請人在本次事故中無責任。
被申請人僅以申請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就認定申請應負事故的同等責任,不符合《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當事人沒有違章行為或者雖有違章行為,但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無因果關系的,不負交通事故責任”的規定。按照申請人前述分析,_________應當承擔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如果肇事人___嚴格遵守法律規定,不強行無證上路行駛,即使申請人有前述違章行為,也不可能造成此次事故。因此,即使申請人違章,也不是造成事故的原因,與此次事故無因果關系,依法不應負交通事故責任!
三、未正確認定車輛所有人和駕駛員責任。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的規定,機動車駕駛員不準將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駕駛。豫a-______號桑塔納轎車的所有人及駕駛員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的______駕駛,與造成本次交通事故具有重要的因果關系。可以說,如果車輛不交給___駕駛,此次事故完全可以避免!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的規定,被申請人應當依法認定豫_________號桑塔納轎車的所有人及駕駛員在本次事故應負的責任。
四、適用法律錯誤。
因本案中涉及第三人責任問題,因此被申請人僅僅適用《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規定作出責任認定不當,還應當同時引用該辦法第十八條和第十九條的規定,對應當引用而未引用相關法律根據的,屬于適用法律錯誤。
五、告知事項錯誤。
在能夠提起行政訴訟的同時,相應地對責任認定不服可以申請重新認定即申請行政復議。
為保護申請人合法權益,維護正常安全的交通秩序,依法嚴懲無證駕駛人員,特提出重新認定申請,請查明事實,依法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_________市*交通警察支隊。
申請人: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復議申請書個人(優質18篇)篇八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姓名: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姓名: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
此致
(說明:本文書供當事人向作出征收社會撫養費決定或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的上一級人口計生行政部門提出復議申請時使用)。
申請人李__,男,漢族,_年12月21日出生,戶籍_。
被申請人_,地址:_。
法定代表人李妙娟,職務:主任。
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關于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核準意見》(粵發改__788號)的具體行政行為。
事實和理由:
20__年10月19日,申請人知悉,被申請人于__年9月29日作出了《關于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核準意見》(粵發改__788號)的具體行政行為,核準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因該建設項目用地范圍內包括申請人享有合法使用權的廠房,故與申請人存在法律上的利害關系。申請人認為該具體行政行為違法、錯誤,依法應予撤銷。具體理由如下:
一、涉案具體行政行為違反有關立項的法律法規。
1、未經用地預審核準立項,程序嚴重違法。
《國務院關于嚴格改革深化土地管理的決定》第九條規定,“……發展改革等部門要通過適當方式告知項目單位開展前期工作,項目單位提出用地預審申請后,國土資源部門要依法對建設項目用地進行審查。項目建設單位向發展改革等部門申報核準或審批建設項目時,必須附國土資源部門預審意見;沒有預審意見或預審未通過的,不得核準或批準建設項目。”
《廣東省企業投資核準暫行辦法》第十條規定,“項目申請單位向項目核準機關提交申請報告時,應根據國家和省法律法規規定,附送以下文件:(二)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項目用地預審意見;”
然而,被申請人作出粵發改《關于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核準意見》(粵發改__788號)的具體行政行為前,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并沒有出具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意見,這嚴重違反上述法律法規規定。
2、欠缺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城市規劃意見等核準立項的法定要件。
《廣東省企業投資核準暫行辦法》第十條規定,“項目申請單位向項目核準機關提交申請報告時,應根據國家和省法律法規規定,附送以下文件:(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三)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城市規劃意見;(四)根據法律、法規應提交的其他文件;”
被申請人作出《關于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核準意見》(粵發改__788號)的具體行政行為前,并未取得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和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城市規劃意見,屬于程序嚴重違法。
二、未履行聽證也未告知利害關系人申請聽證,違反法定程序。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實施行政許可應當聽證的事項,或者行政機關認為需要聽證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許可事項,行政機關應當向社會公告,并舉行聽證。”第四十七條規定,“行政許可直接涉及申請人與他人之間重大利益關系的,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前,應當告知申請人、利害關系人享有要求聽證的權利;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在被告知聽證權利之日起五日內提出聽證申請的,行政機關應當在二十日內組織聽證。”
但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作出粵發改__788號《關于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核準意見》的具體行政行為時并沒有告知利害關系人享有要求聽證的權利,程序嚴重違法。
綜上,被申請人作出的《關于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核準意見》(粵發改__788號)的具體行政行為違法、錯誤,應予撤銷。申請人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糾正被申請人的違法行為,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之規定,向貴處申請行政復議,望支持申請人的復議請求。
此致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申請人:__。
__年__月__日。
申請人:關琳江。
性別:男民族:漢族出生年月:_年4月住址:_電話:___。
被申請人:_。
申請事由:申請人因對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五分局在20__年12月22日在紅星路出具的編號為_的處罰決定不服,特此提出行政復議。
事實與理由:
2、_號處罰決定書上對當事人的電話與其他聯系方式。
未做詢問,也未填寫該兩欄。由此申請人認為以上的行政處罰所涉及的行政處罰程序不合法。
此致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申請人:關琳江。
20__年1月9日。
申請人: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被申請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申請人對被申請人拒不提供房屋權屬登記記載信息查詢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現提起行政復議。
責令__縣房產管局限期內提供房屋權屬登記記載信息查詢的具體行政行為。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委托了四川高揚律師事務所代為催收“__綠地”部分業主拖欠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等相關事務,但是在完成相關事務中需查詢部分欠費業主的房屋權屬登記記載信息。四川高揚律師事務所于20__年3月2日上午指派律師持律師證、介紹信、委托書,代理申請人到被申請人處請求依法查詢“__綠地”部分業主房屋權屬登記記載信息。但被申請人以沒有法院受理通知書、房產業主基本信息屬于個人保密信息以及害怕承擔泄露業主信息責任為由,拒不查詢。3月3日,四川高揚律師事務所律師代理申請人三次要求其依法履行其查詢職責,并提供相關規定請求他們依法履行查詢義務,但被申請人仍以同樣的理由拒絕。
由于“__綠地”部分業主拖欠物業服務費的行為已經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申請人有權對該部分業主房屋登記記載信息進行查詢。同時,建設部《房屋權屬登記信息查詢暫行辦法》也規定,房屋權屬登記機關對房屋權利的記載信息,單位和個人可以公開查詢,單位和個人可以自己查詢,也可以委托他人查詢。因此,申請人可以自己也可以委托律師對部分拖欠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業主的房屋權屬登記記載信息進行查詢,完全符合法律程序。被申請人以各種理由拒絕提供查詢服務,拒不履行其法定職責,其行為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為維護法律的尊嚴和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的規定提起其行政復議,請求責令被申請人限期提供查詢房屋權屬登記記載信息服務的具體行政行為。
此致
__縣人民政府。
申請人:
日期:
申請人:
被申請人:
申請事項:
1、依法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第_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2、依法認定趙__承擔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
3、責令被申請人轉送__縣公安局對肇事人趙俊杰依法進行行政拘留和罰款。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20__年2月3日作出的第_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申請重新對責任進行認定,事實與理由如下:
一、趙__應負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1、根據責任認定書的認定,肇事人趙__屬于無駕駛證駕駛機動車輛,并且在經過路口時未按規定減速行駛,這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全部原因。
2、趙__未經過培訓從而未取得駕駛證,因而不具有駕駛機動車的資格,不具備駕駛機動車的技術,不熟悉道路交通規則,這樣一個人上路駕駛機動車輛,是一個典型的“公路殺手”!違反法律規定強行上路行駛,是發生本次事故的根源;如果趙__遵守無證不得上路駕駛的規定,此次事故根本就不會發生!因此趙__應負該事故的全部責任。
3、如果趙__熟知交通規則,嚴格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42條的規定在行經路口時減速行駛,事故也可以完全避免的!違反此條規定,其起源還在于趙__未取得駕駛資格,不熟悉交通規則所致!
4、在交通肇事后,趙__不是積極提供費用治療受害者,而是避而不見,致使事故中受傷的申請人之妻、之女以及鄰居因經濟困難,繼續治療難以維持!這也是被申請人責任認定應當參考的情節!
二、申請人在本次事故中無責任。
被申請人僅以申請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為由,就認定申請應負事故的同等責任,不符合《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七條“當事人沒有違章行為或者雖有違章行為,但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無因果關系的,不負交通事故責任”的規定。按照申請人前述分析,趙__應當承擔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如果肇事人趙__嚴格遵守法律規定,不強行無證上路行駛,即使申請人有前述違章行為,也不可能造成此次事故。因此,即使申請人違章,也不是造成事故的原因,與此次事故無因果關系,依法不應負交通事故責任!
三、未正確認定車輛所有人和駕駛員責任。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三)項的規定,機動車駕駛員不準將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駕駛。豫a—__號桑塔納轎車的所有人及駕駛員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的趙__駕駛,與造成本次交通事故具有重要的因果關系。可以說,如果車輛不交給趙__駕駛,此次事故完全可以避免!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七條和第十九條的規定,被申請人應當依法認定豫a—__號桑塔納轎車的所有人及駕駛員在本次事故應負的責任。
四、適用法律錯誤。
因本案中涉及第三人責任問題,因此被申請人僅僅適用《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作出責任認定不當,還應當同時引用該辦法第十八條和第十九條的規定,對應當引用而未引用相關法律根據的,屬于適用法律錯誤。
五、告知事項錯誤。
最高人民法院公報20__年第5期和20__年第5期公布的《李治芳不服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決定案》和《羅倫富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案》以及相關高級、中級法院的判例很明確的說明,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當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訴訟。因此,被申請人應當依法告知申請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被申請人未告知起訴權利的行為是錯誤的。
在能夠提起行政訴訟的同時,相應地對責任認定不服可以申請重新認定即申請行政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九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第四十二條規定:“本法施行前公布的法律有關行政復議的規定與本法的規定不一致的,以本法的規定為準。”因此當事人申請重新認定即申請行政復議的期限也應該為六十日,不是十五日。被申請人在《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中告知當事人在十五日內申請行政復議是錯誤的。
為保護申請人合法權益,維護正常安全的交通秩序,依法嚴懲無證駕駛人員,特提出重新認定申請,請查明事實,依法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__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隊。
申請人:
日期:
最新復議申請書個人(優質18篇)篇九
申請人白xx,男,19xx年7月2日出生,漢族,農民,住xx縣xx鎮xx村。
被申請人xx縣*交通警察大隊。
申請事項:
1、依法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第04015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2、依法認定趙xx承擔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
3、責令被申請人轉送xx縣*局對肇事人趙俊杰依法進行行政拘留和罰款。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20xx年2月3日作出的第04015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申請重新對責任進行認定,事實與理由如下:
1、根據責任認定書的認定,肇事人趙xx屬于無駕駛證駕駛機動車輛,并且在經過路口時未按規定減速行駛,這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全部原因。
2、趙xx未經過培訓從而未取得駕駛證,因而不具有駕駛機動車的資格,不具備駕駛機動車的技術,不熟悉道路交通規則,這樣一個人上路駕駛機動車輛,是一個典型的“公路殺手”!違反法律規定強行上路行駛,是發生本次事故的根源;如果趙xx遵守無證不得上路駕駛的規定,此次事故根本就不會發生!因此趙xx應負該事故的全部責任。
3、如果趙xx熟知交通規則,嚴格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42條的規定在行經路口時減速行駛,事故也可以完全避免的!違反此條規定,其起源還在于趙xx未取得駕駛資格,不熟悉交通規則所致!
4、在交通肇事后,趙xx不是積極提供費用治療受害者,而是避而不見,致使事故中受傷的申請人之妻、之女以及鄰居因經濟困難,繼續治療難以維持!這也是被申請人責任認定應當參考的情節!
被申請人僅以申請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為由,就認定申請應負事故的同等責任,不符合《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七條“當事人沒有違章行為或者雖有違章行為,但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無因果關系的,不負交通事故責任”的規定。按照申請人前述分析,趙xx應當承擔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如果肇事人趙xx嚴格遵守法律規定,不強行無證上路行駛,即使申請人有前述違章行為,也不可能造成此次事故。因此,即使申請人違章,也不是造成事故的原因,與此次事故無因果關系,依法不應負交通事故責任!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三)項的規定,機動車駕駛員不準將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駕駛。豫a-xxxxx號桑塔納轎車的所有人及駕駛員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的趙xx駕駛,與造成本次交通事故具有重要的因果關系。可以說,如果車輛不交給趙xx駕駛,此次事故完全可以避免!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七條和第十九條的規定,被申請人應當依法認定豫a-xxxxx號桑塔納轎車的所有人及駕駛員在本次事故應負的責任。
因本案中涉及第三人責任問題,因此被申請人僅僅適用《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作出責任認定不當,還應當同時引用該辦法第十八條和第十九條的`規定,對應當引用而未引用相關法律根據的,屬于適用法律錯誤。
最高人民法院公報20xx年第5期和20xx年第5期公布的《李治芳不服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決定案》和《羅倫富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案》以及相關高級、中級法院的判例很明確的說明,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當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訴訟。因此,被申請人應當依法告知申請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被申請人未告知起訴權利的行為是錯誤的。
在能夠提起行政訴訟的同時,相應地對責任認定不服可以申請重新認定即申請行政復議。《^v^行政復議法》第九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第四十二條規定:“本法施行前公布的法律有關行政復議的規定與本法的規定不一致的,以本法的規定為準。”因此當事人申請重新認定即申請行政復議的期限也應該為六十日,不是十五日。被申請人在《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中告知當事人在十五日內申請行政復議是錯誤的。
為保護申請人合法權益,維護正常安全的交通秩序,依法嚴懲無證駕駛人員,特提出重新認定申請,請查明事實,依法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xxx市*交通警察支隊。
申請人白xx。
xx年二月十六日。
河南省*頂山市城市信用社·張要偉。
最新復議申請書個人(優質18篇)篇十
申請人:姓名張___性別男出生年月x年x月x日身份證號:________聯系電話138______x住址x__市x__路x__。
委托代理人:姓名劉__工作單位(身份證號碼)__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申請人:名稱__x市__區人民政府地址__x市__區__x路__號。
行政復議請求:撤銷被申請人__x市__區政府于__年__月__日作出的x府〔20__〕__號《__x市__區人民政府關于房屋征收的決定》的具體行政行為。
事實和理由:__年__月__日,申請人從被申請人于__年__月__日作出的x府〔20__〕__號《__x市__區人民政府關于房屋征收的決定》公告中獲悉,該征收決定導致申請人的房屋被征收,故與申請人具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作出的涉案具體行政行為違法、錯誤,應予以撤銷,具體理由如下:
1、該征收決定所依據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和專項規劃未廣泛征求社會公眾意見,未經過科學論證,程序違法。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九條的規定,有關政府部門在制定前述規劃時并未廣泛征求社會公眾意見,并經過科學認證……。
2、被申請人在作出征收決定前未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程序違法。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二條的規定,被申請人在作出征收決定前并未進行充分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3、征收補償費用未足額到位、專戶存儲、專款專用。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二條的規定,但被申請人在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征收補償費用并未做到足額到位、專戶存儲和專款專用……。
綜上所述,被申請人作出的征收決定違法、錯誤,嚴重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應予撤銷。為此,申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依法申請行政復議,請求復議機關本著有錯必糾的原則,依法支持申請人的復議請求,以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__x市人民政府。
申請人蓋章(簽名、按手印):__________。
最新復議申請書個人(優質18篇)篇十一
1、撤消貴院作出的(2017)鄂1182民初字1559號民事裁定書,解除對復議申請人所有的位于武穴市龍坪鎮中心大道南側龍楚路西側土地使用權【證號武穴國用(2014)第040415080號】的查封。
被復議申請人起訴復議申請人湖北三圓置業有限公司的訴訟保全申請案值為:650萬元,而貴院查封的復議申請人位于武穴市龍坪鎮中心大道南側龍楚路兩側的土地使用權【證號武穴國用(2014)第040415080號】拍定成交價為24960000元。該宗地上現已開發建設,一期工程在建,2號樓現已封頂。財產保全申請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規定:“保全限于請求的范圍,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產”。被復議申請人申請保全查封的財產市值明顯超出財產保全請求的范圍,屬超標的額查封復議申請人的財產,且該財產與被復議申請人起訴事項無關。
復議申請人已開發2號樓主體結構已建成,房地產價值達幾千萬元,是有其他財產以滿足查封需要的,故復議申請人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現定》第二十三條規特定向貴院申請復議,懇請貴院依法裁決。
此致武穴市人民法院
最新復議申請書個人(優質18篇)篇十二
申請人:毛兵清,男,1969年6月22日出生,岳陽縣人,住云溪區永濟鄉楊樹港村段家坡組。
被申請人:岳陽市公安局云溪區分局。
要求撤銷注銷戶口的具體行政行為,恢復申請人戶籍。
事實與理由:
岳陽市云溪區人民政府。
申請人:
二0一四年九月一日。
最新復議申請書個人(優質18篇)篇十三
電話: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
性別:______。
年齡:___。
民族:___。
職務:___。
工作單位: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
被申請人:名稱:____。
地址:___________。
電話: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
案由:因對_______(單位)____年__月__日__號處理決定不服,申請復議。
申請復議的要求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請求撤銷或不服被申請人作出的某個決議或處理意見,以及訴求)。
(列舉文件依據和事實依據以及邏輯判斷,證明被申請人的議決或處理意見是錯誤的,申請人的訴求是合理的。)。
此致
___________(被申請人單位)。
申請人: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簽章)。
____年__月__日。
最新復議申請書個人(優質18篇)篇十四
住址:
被申請人:基本情況介紹。
住址:
請求撤消鐵民初字第1158號對申請人座落在齊齊哈爾市北關小區1層房屋的查封裁定。
事實與理由:
本人并未提供任何“借款擔保”手續和任何“抵押”給c,其理由如下:
一:關于“承諾”條。
1:c手中的那張“承諾”條是w寫好拿來讓我簽字的“格式條款”,并且w明知我有腦干出血,和腦萎縮等腦部疾病的前提下,趁我神志不清醒時,十分匆忙的騙到我的簽字后并匆忙離去,期間非常短暫,沒有任何思考余地。
2:事后在法院復印來的那張“承諾”條上我發現,該“承諾”條已經被嚴重改動過,他們擅自添加的話后還以逗號結尾,明顯還要繼續添加;并且該“承諾”條上有明顯的“涂改”痕跡,簽名左方被明顯地全部涂黑。此條落款日期是10月13號,如果真為其被申請人抵押,那么房照應該在被申請人c手中,而此房照是于月16號才被w借走(而且w還簽了借具,證明房照是借,而非擔保),此房照根本就沒在c手中怎么能有“承諾”條中的“絕不抽回”字跡,明顯是c,w二人串通的結果,來欺詐我們。
3:房產是我和我愛人王黎共有的財產,未經王黎同意,我是沒有權利用這共有財產來給w做任何擔保的,王黎也沒在w出具的那張“承諾”條上簽字。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十四條:“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財產設定抵押,未經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無效。”此條未經共有人王黎同意,并且沒有王黎簽名。所以此條無效。
4:至此期間,本人并未與c有過任何接觸,根本就是不認識。可見,w和c合伙趁我腦袋有毛病期間來騙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四條“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擔保法》第三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一)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
(二)主合同債權人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所以我有權要求人民法院撤消此存在嚴重欺騙和違背當事人真實意思的合同。
《擔保法》第五條“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同時“主合同中無保證條款,保證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證人的身份簽字或者蓋章的,保證合同成立”,擔保合同的目的和作用在于擔保主債合同的實現,若沒有主債合同的存在,就沒有必要設立擔保合同。因此,擔保合同必須以主債權債務合同的設立為其存在的前提條件,而且與之共始終。
我并未與c,w簽過任何主合同,和提“擔保”一說?因為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不存在,從合同就自然也就不存在,所以,c告我“擔保”也就是無稽之談。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合同是無法律效力的,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二:關于“房照”
1:此房照是是王某借去的,而且打了借條,證明是借不是c所說的“擔保”。
最新復議申請書個人(優質18篇)篇十五
申請人:____,男,漢族,____歲,____城市____鄉____莊____村,現在____勞教。
委托代理人:____,女,漢族,____歲,住址同上。
被申請人:____市勞動教養委員會。
請求事項:依法撤銷____市勞動教養委員會作出的對____勞動教養的決定。
事實與理由:
勞動教養是一種強制性教育改造的行政措施,并不是對所有的人因違法都予以收容勞動教養。對此,《勞動教養試行辦法》作出明確的規定,根據該辦法第九條規定,勞動教養收容家居大中城市需要勞動教養的人。對家居農村而流竄到城市、鐵路沿線和大型廠礦作案等符合勞動教養條件的人,也可以收容勞動教養。而申請人是農村戶口,從事農業勞動,家中僅干了個香煙零售點,顯然不是法定的被勞動教養對象。
申請人只是銷售了一點外地煙,不符合《勞動教養試行辦法》第十條規定的可以勞動教養的六種違法行為,不應被勞動教養。
根據《勞動教養試行辦法》第12條規定,對需要勞動教養的人,承辦單位必須查清事實,征求本人所在單位或街道組織的意見,報請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審查批準,做出勞動教養的決定,向本人和家屬宣布決定勞動教養的根據和期限。而本案承辦單位即沒有征求本人所在村民委員會的意見,也沒向本人和家屬宣布勞動教養的根據和期限,至今家屬也沒見到過勞動教養決定書。____是辦案單位以指認違法嫌疑人為名騙出家后,被強行送到____勞動教養的。另外,項城市煙草局基于同一違法事實已對申請人作過項煙處第__號處罰決定,根據《行政處罰法》第24條規定的“一事不再罰原則”不應再對申請人勞動教養。
綜合以上幾點,對申請人勞動教養實體違法,程序違法,應予以撤銷。
最新復議申請書個人(優質18篇)篇十六
********人民法院:
合同的第十一條第3項均約定:本合同適用法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由***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二、仲裁協議為有效協議。
1、仲裁協議是書面協議。上述所列采購合同中均包含以下內容:合同標的及合同總價、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保修和售后服務、價款和支付方式、交貨時間、地點和方式、驗收、違約責任、不可抗力、合同的變更中止終止、保密及反商業賄賂條款及其他。爭議解決條款就設立在其他條款中,且是唯一的爭議解決條款。
2、**仲裁委員會于***依法成立。仲裁委的職能是受理國際、國內平等主體之間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主要包括經濟合同糾紛、涉外經濟糾紛、技術合同糾紛和房地產、知識產權、金融證券、期貨交易等合同糾紛,也包括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即雙方自愿仲裁的非合同經濟糾紛,是合法有效的糾紛裁判機構。
三、
貴院受理本案無法律依據。
《仲裁法》第四條規定當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應當雙方自愿,達成仲裁協議。沒有仲裁協議,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第五條規定:當事人達成仲裁協議,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協議無效的除外。
其次,貴院無對本案的管轄權,從而無權對申請人賬戶采取保全措施。
貴院于2012年*月20日對申請人采取保全措施之日,正是申請人貸款賬戶的結息日,因貴院的賬戶保全行為,差點導致申請人無法按期還貸,從而給申請的誠信經營行為代來不可估量的后果。申請人亦保留因錯誤保全提起損害賠償的權利。
最后,申請人請求貴院盡快查明管轄權歸屬,及早解封申請人賬戶,以免給申請人造成更大的經濟損失。
申請人:*******有限公司。
2012年**月25日。
山東省陽谷縣人民法院:
一:齊魯電纜有限公司與申請人簽訂的一份《電纜采購合同》均有明確的管轄約定。齊魯電纜有限公司與申請人共簽訂了1份《電纜采購合同》合同編號分別為lnsp-10-ps-pu-1-p00018。合同的第十一條第3項約定:本合同適用法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由濟南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二、仲裁協議為有效協議。
1、仲裁協議是書面協議。上述所列采購合同中均包含以下內容:合同標的及合同總價、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保修和售后服務、價款和支付方式、交貨時間、地點和方式、驗收、違約責任、不可抗力、合同的變更中止終止、保密及反商業賄賂條款及其他。爭議解決條款就設立在其他條款中,且是唯一的爭議解決條款。
2、濟南仲裁委員會于1996年4月依法成立。仲裁委的職能是受理國際、國內平等主體之間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主要包括經濟合同糾紛、涉外經濟糾紛、技術合同糾紛和房地產、知識產權、金融證券、期貨交易等合同糾紛,也包括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即雙方自愿仲裁的非合同經濟糾紛,是合法有效的糾紛裁判機構。
三、貴院受理本案無法律依據。
《仲裁法》第四條規定當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應當雙方自愿,達成仲裁協議。沒有仲裁協議,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第五條規定:當事人達成仲裁協議,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協議無效的除外。
其次,貴院無對本案的管轄權,從而無權對申請人賬戶采取保全措施。
貴院于2012年7月20日對申請人采取保全措施之日,正是申請人貸款賬戶的結息日,因貴院的賬戶保全行為,差點導致申請人無法按期還貸,從而給申請的誠信經營行為代來不可估量的后果。申請人亦保留因錯誤保全提起損害賠償的權利。
最后,申請人請求貴院盡快查明管轄權歸屬,及早解封申請人賬戶,以免給申請人造成更大的經濟損失。
申請人:山東力諾光伏高科技有限公司。
2012年7月25日。
最新復議申請書個人(優質18篇)篇十七
申請人:
被申請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電話: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
一、確認被申請人處理申請人價格舉報件的程序違法。
二、責令被申請人在一定期限內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
事實和理由: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申請人通過地址為115649167@qq。com的電子郵箱向xxx省物價局及被申請人地址為jzswjj@126。com的電子信箱遞交了一份標題為“會成法式軟面包投訴書+證據”的價格舉報材料。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申請人收到被申請人如下回復:
您反映武漢中商平價沙市店價格欺詐的投訴書已收悉,我局正交由相關部門辦理,待有結果后再向您回復。
依據《xxx省“12358價格舉報管理信息系統”網絡運行暫行規定》第十二條的規定,被申請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到價格舉報件后,應當于________年____月1____日前辦理完畢。
迄今為止,被申請人未通知申請人案件是否受理,未告知申請人該案件的辦理結果。
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處理“會成法式軟面包投訴書+證據”價格舉報件的程序違法,理由如下:
一、被申請人收到申請人的價格舉報件后,十日內未通知申請人案件是否受理的行為,違反了《xxx省實施辦法》第十五條,《xxx省辦理價格舉報案件工作程序規定》第四條的規定。
二、被申請人未在________年____月21前將案件辦理結果書面告知申請人,違反了《xxx省辦理價格舉報案件工作程序規定》第九條的規定。
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三)項,《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應當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最新復議申請書個人(優質18篇)篇十八
代表人:顧西民、組長。電話:***。
法定代理人:肖祖旺、電話:***。
被申請人:永城市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馬富國、市長。
酇城鎮人民政府:洪志偉、鎮長。
申請請求:
要求撤銷永城市人民政府永政土(2013)69號決定書,并確定申請人享有“蓮花塘”所涉及的38.8畝土地的所有權。
事實和理由:
永政土(2013)69號決定書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錯誤,其程序違法。
一、關于本案事實。
1、現有蓮花塘是將原有大坑塘人工開挖、修路分割形成的,即1991年修建穿越坑塘的南北路(薛丁路)將坑塘分為東西兩部分,東側是東南角的“東南坑”,西側又因1994年修建穿越坑塘的東西路,再分為南北兩部分,北側即為爭議的“蓮花塘”。由此可見,如果要認定蓮花塘土地所有權的歸屬,必須將分割前坑塘的權屬查清,即1991年被薛丁路分割在路東側的“東南坑”的權屬如果查明,即可據以認定蓮花塘的歸屬。
2003年6月,永城市政府曾下發(2003)第16號處理決定,將申請人與同村的北組之間就“東南坑”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確定為“屬酇東村南組”,北組不服申請商丘市政府復議,永城市政府答辯稱:“經市有關部門調查,查明的事實是:自1961年酇東村分組時,該宗坑塘土地便由南組管理使用,該組群眾對該坑塘多次清淤改造,在其中種植豬飼料水浮蓮以及從事養魚活動,該宗土地多年無爭議”。商丘市政府認為:“(2003)第16號處理決定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遂下發(2004)商政復字第20號《行政復議決定書》,維持了永城市政府(2003)第16號處理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