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的目的通常是為了實現雙方的利益最大化,或實現某項特定的目標。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轉讓范例,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企業國有產權協議轉讓管理辦法(優秀20篇)篇一
在企業國有產權轉讓過程中,轉讓方、轉讓標的企業和受讓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或者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相關批準機構應當要求轉讓方終止產權轉讓活動,必要時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確認轉讓行為無效。
(一)未按本辦法有關規定在產權交易機構中進行交易的;。
(四)轉讓方與受讓方串通,低價轉讓國有產權,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
(六)轉讓方未按規定落實轉讓標的企業的債權債務,非法轉移債權或者逃避債務清償責任的;以企業國有產權作為擔保的,轉讓該國有產權時,未經擔保權人同意的。
(七)受讓方采取欺詐、隱瞞等手段影響轉讓方的選擇以及產權轉讓合同簽訂的;。
(八)受讓方在產權轉讓競價、拍賣中,惡意串通壓低價格,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
對以上行為中轉讓方、轉讓標的企業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或者相關企業按照人事管理權限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給予紀律處分,造成國有資產損失的,應當負賠償責任;由于受讓方的責任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受讓方應當依法賠償轉讓方的經濟損失;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三條。
社會中介機構在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的審計、評估和法律服務中違規執業的,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將有關情況通報其行業主管機關,建議給予相應處罰;情節嚴重的,可要求企業不得再委托其進行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的相關業務。
第三十四條。
產權交易機構在企業國有產權交易中弄虛作假或者玩忽職守,損害國家利益或者交易雙方合法權益的,依法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將不再選擇其從事企業國有產權交易的相關業務。
第三十五條。
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批準機構及其有關人員違反本辦法,擅自批準或者在批準中以權謀私,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由有關部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給予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企業國有產權協議轉讓管理辦法(優秀20篇)篇二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身份證號碼:(企業名稱)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市設立,注冊資金為人民幣萬元。甲方占有(企業名稱)100%的企業產權及相關權益,甲方愿意將其占(企業名稱)100%的企業產權及相關權益轉讓給乙方,乙方愿意受讓。現甲、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和《民法典》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企業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企業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轉讓的價格及轉讓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占有(企業名稱)100%的企業產權及相關權益,已投資人民幣萬元。現甲方將其占(企業名稱)100%的企業產權及相關權益以人民幣萬元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于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十五天內按前款規定的幣種和金額將企業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轉讓款以現金(或銀行轉帳)的方式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二、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的企業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擁有完全處分權保證該企業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沒有設定質押,保證企業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有關(企業名稱)盈虧(含債權債務)分擔:
1、本協議書生效后,乙方按受讓企業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的比例分享(企業名稱)的利潤,分擔相應的風險及虧損。
2、如因甲方在簽訂協議書時,未如實告知乙方有關(企業名稱)在企業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轉讓前所負債務,致使乙方在成為(企業名稱)的投資人后遭受損失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四、違約責任:
1、本協議書一經生效,各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2、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的轉讓款的萬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于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五、協議書的變更或解除:甲、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經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的,雙方應另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
六、有關費用的負擔:在本次企業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見證、評估或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費用),由雙方協商承擔。
七、爭議解決方式: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均同意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調解中心進行調解。一方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仲裁。
八、生效條件:本協議書經甲、乙方簽字即成立并生效。本協議生效后依法向________市場監督管理局(簡稱“市監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九、本協議書一式份,甲、乙方各執一份,市監局、深圳聯合產權交易所各執一份,其余報有關部門。
轉讓方:
受讓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于____。
企業國有產權協議轉讓管理辦法(優秀20篇)篇三
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應當做好可行性研究,按照內部決策程序進行審議,并形成書面決議。
國有獨資企業的產權轉讓,應當由總經理辦公會議審議。國有獨資公司的產權轉讓,應當由董事會審議;沒有設立董事會的,由總經理辦公會議審議。涉及職工合法權益的,應當聽取轉讓標的企業職工代表大會的意見,對職工安置等事項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
第十二條。
按照本辦法規定的批準程序,企業國有產權轉讓事項經批準或者決定后,轉讓方應當組織轉讓標的企業按照有關規定開展清產核資,根據清產核資結果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資產移交清冊,并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實施全面審計(包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轉讓標的企業法定代表人的離任審計)。資產損失的認定與核銷,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轉讓所出資企業國有產權導致轉讓方不再擁有控股地位的,由同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組織進行清產核資,并委托社會中介機構開展相關業務。
社會中介機構應當依法獨立、公正地執行業務。企業和個人不得干預社會中介機構的正常執業行為。
第十三條。
在清產核資和審計的基礎上,轉讓方應當委托具有相關資質的資產評估機構依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資產評估。評估報告經核準或者備案后,作為確定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價格的參考依據。
在產權交易過程中,當交易價格低于評估結果的90%時,應當暫停交易,在獲得相關產權轉讓批準機構同意后方可繼續進行。
第十四條。
轉讓方應當將產權轉讓公告委托產權交易機構刊登在省級以上公開發行的經濟或者金融類報刊和產權交易機構的網站上,公開披露有關企業國有產權轉讓信息,廣泛征集受讓方。產權轉讓公告期為20個工作日。
(一)轉讓標的的基本情況;。
(二)轉讓標的企業的產權構成情況;。
(三)產權轉讓行為的內部決策及批準情況;。
(四)轉讓標的企業經審計的主要財務指標數據;。
(五)轉讓標的企業資產評估核準或者備案情況;。
(六)受讓方應當具備的基本條件;。
(七)其他需披露的事項。
第十五條。
在征集受讓方時,轉讓方可以對受讓方的資質、商業信譽、經營情況、財務狀況、管理能力、資產規模等提出必要的受讓條件。
受讓方一般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業信用;。
(三)受讓方為自然人的,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四)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六條。
受讓方為外國及我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受讓企業國有產權應當符合國務院公布的《指導外商投資方向規定》及其他有關規定。
第十七條。
經公開征集產生兩個以上受讓方時,轉讓方應當與產權交易機構協商,根據轉讓標的'的具體情況采取拍賣或者招投標方式組織實施產權交易。
采取拍賣方式轉讓企業國有產權的,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及有關規定組織實施。
采取招投標方式轉讓企業國有產權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實施。
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成交后,轉讓方與受讓方應當簽訂產權轉讓合同,并應當取得產權交易機構出具的產權交易憑證。
第十八條。
經公開征集只產生一個受讓方或者按照有關規定經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可以采取協議轉讓的方式。
采取協議轉讓方式的,轉讓方應當與受讓方進行充分協商,依法妥善處理轉讓中所涉及的相關事項后,草簽產權轉讓合同,并按照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程序進行審議。
第十九條。
(一)轉讓與受讓雙方的名稱與住所;。
(三)轉讓標的企業涉及的職工安置方案;。
(四)轉讓標的企業涉及的債權、債務處理方案;。
(五)轉讓方式、轉讓價格、價款支付時間和方式及付款條件;。
(六)產權交割事項;。
(七)轉讓涉及的有關稅費負擔;。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九)合同各方的違約責任;。
(十)合同變更和解除的條件;。
(十一)轉讓和受讓雙方認為必要的其他條款。
轉讓企業國有產權導致轉讓方不再擁有控股地位的,在簽訂產權轉讓合同時,轉讓方應當與受讓方協商提出企業重組方案,包括在同等條件下對轉讓標的企業職工的優先安置方案。
第二十條。
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的全部價款,受讓方應當按照產權轉讓合同的約定支付。
轉讓價款原則上應當一次付清。如金額較大、一次付清確有困難的,可以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受讓方首期付款不得低于總價款的3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支付;其余款項應當提供合法的擔保,并應當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向轉讓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間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過1年。
第二十一條。
轉讓企業國有產權涉及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和由國家出資形成的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另行辦理相關手續。
第二十二條。
轉讓企業國有產權導致轉讓方不再擁有控股地位的,應當按照有關政策規定處理好與職工的勞動關系,解決轉讓標的企業拖欠職工的工資、欠繳的各項社會保險費以及其他有關費用,并做好企業職工各項社會保險關系的接續工作。
第二十三條。
轉讓企業國有產權取得的凈收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四條。
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成交后,轉讓和受讓雙方應當憑產權交易機構出具的產權交易憑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辦理相關產權登記手續。
企業國有產權協議轉讓管理辦法(優秀20篇)篇四
為規范企業國有產權轉讓行為,加強企業國有產權交易的監督管理,促進企業國有資產的合理流動、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防止企業國有資產流失,根據《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和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持有國有資本的企業(以下統稱轉讓方)將所持有的企業國有產權有償轉讓給境內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組織(以下統稱受讓方)的活動適用本辦法。
金融類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和上市公司的國有股權轉讓,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本辦法所稱企業國有產權,是指國家對企業以各種形式投入形成的權益、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各種投資所形成的應享有的權益,以及依法認定為國家所有的其他權益。
第三條。
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應當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政策規定,有利于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促進國有資本優化配置,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保護國家和其他各方合法權益。
第四條。
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應當在依法設立的產權交易機構中公開進行,不受地區、行業、出資或者隸屬關系的限制。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五條。
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可以采取拍賣、招投標、協議轉讓以及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第六條。
轉讓的企業國有產權權屬應當清晰。權屬關系不明確或者存在權屬糾紛的企業國有產權不得轉讓。被設置為擔保物權的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有關規定。
第七條。
企業國有產權協議轉讓管理辦法(優秀20篇)篇五
《安徽省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已經20xx年4月14日省人民政府第5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下文是關于安徽省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全文,歡迎閱讀!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企業國有產權轉讓行為,加強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的監督管理,防止企業國有資產流失,根據國務院《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省持有國有資本的企業(以下稱轉讓方)將所持有的企業國有產權有償轉讓給境內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組織(以下稱受讓方)的活動。
本辦法所稱企業國有產權,是指國家對企業各種形式的投資和投資所形成的權益,以及依法認定為國家所有的其他權益。
第三條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有利于促進國有資產的優化配置,維護國家和其他各方的合法權益。
第四條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應當在依法設立的產權交易機構公開進行,不受地區、行業、出資或者隸屬關系的限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從事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的產權交易機構,由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公布。
第五條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負責指導、監督本省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工作。
省和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分別負責所出資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的監督管理。
本辦法所稱所出資企業,是指省和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授權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
第二章審批程序。
第六條所出資企業擬轉讓企業國有產權或者其投資設立的重要子企業擬轉讓重大國有產權的,應當事先報告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報本級人民政府同意后,方可編制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方案。
所出資企業投資設立的子企業及其他企業擬轉讓企業國有產權的,應當事先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同意后,方可編制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方案。
轉讓方及轉讓標的企業的經營管理者參與收購企業國有產權的,不得參與編制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方案。
(一)轉讓方和轉讓標的的基本情況;。
(三)經勞動保障行政主管部門審核的職工安置方案;。
(四)債權、債務的處理方案;。
轉讓企業國有產權致使國家不再具有控股地位的,產權轉讓方案還應當包括經債權金融機構書面同意的有關債權債務協議、職工代表大會審議職工安置方案的決議等。
第八條轉讓方應當按照內部決策程序對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方案進行審議,形成書面決議:
(二)國有獨資公司的產權轉讓,由董事會審議,未設立董事會的由總經理辦公會議審議;。
(三)其他公司的國有產權轉讓,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有關規定進行審議。
涉及職工合法權益的,應當聽取職工代表大會對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方案的意見。
第九條轉讓企業國有產權的,轉讓方應當按照本辦法第十條第一款規定的審批權限,向批準機構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下列材料:
(四)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五)受讓方應當具備的基本條件;。
(六)批準機構規定的其他材料。
(一)所出資企業的國有產權轉讓,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準,并報本級人民政府備案;其中,轉讓企業國有產權致使國家不再具有控股地位的,應當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
(二)所出資企業投資設立的子企業及其他企業的國有產權轉讓,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準;其中,重要子企業的重大國有產權轉讓事項,應當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
第十一條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的批準機構應當自接到轉讓方提交的書面申請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審查完畢,符合條件的,作出準予轉讓的書面批復;不符合條件,不予轉讓的,應當向轉讓方說明理由。
轉讓企業國有產權,應當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的,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提出審查意見后,報本級人民政府決定。
第十二條企業國有產權轉讓事項經批準后,轉讓方改變產權轉讓比例或者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方案有重大變化的,應當重新辦理審批手續。
第三章轉讓程序。
第十三條企業國有產權轉讓事項經批準后,轉讓方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清產核資,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財務審計。
轉讓企業國有產權致使國家不再具有控股地位的,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進行清產核資,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財務審計。
第十四條在清產核資和財務審計的基礎上,轉讓方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資產評估。資產評估結果報經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核準或者備案后,作為確定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價格的參考依據。
轉讓方不得委托同一中介機構承擔財務審計和資產評估業務。
第十五條轉讓企業國有產權的,轉讓方應當向產權交易機構提交下列材料:
(一)轉讓方和轉讓標的的基本情況;。
(三)轉讓標的的財務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及核準或者備案材料;。
(四)受讓方應當具備的基本條件;。
(五)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六條轉讓方應當將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公告委托產權交易機構刊登在省級以上公開發行的經濟或者金融類報刊和產權交易機構的網站上,公開征集受讓方。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公告期不得少于20個工作日。
(一)轉讓標的企業產權構成情況;。
(二)轉讓標的的基本情況及轉讓價格;。
(四)轉讓標的企業近期經審計的主要財務指標數據;。
(五)轉讓標的資產評估核準或者備案情況;。
(六)受讓方應當具備的基本條件;。
(七)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項。
第十七條轉讓企業國有產權的首次掛牌價格不得低于經核準或者備案的資產評估結果。經公開征集沒有產生意向受讓方的,轉讓方可以根據情況確定新的掛牌價格,并報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批準機構批準后,由產權交易機構在原信息發布渠道上重新公告,公告期重新計算。
第十八條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公告可以對受讓方的資質、商業信譽、經營情況、財務狀況、管理能力、資產規模等提出受讓條件。受讓條件不得具有明確指向性或者違反公平競爭的原則。
轉讓方不得隨意變動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公告中公布的受讓條件。在產權交易機構尚未收到正式受讓意向申請之前,因特殊原因確需變動受讓條件的,轉讓方應當報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批準機構批準,并由產權交易機構在原信息發布渠道上重新公告,公告期重新計算。
第十九條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公告公布后,產權交易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征集到的意向受讓方進行登記,并按照規定對意向受讓方進行審查,確定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
經公開征集產生2個以上意向受讓方的,應當依法采取招標投標或者拍賣等方式轉讓企業國有產權;產生1個意向受讓方的,可以采取協議方式轉讓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價格按照本次公告的掛牌價格確定。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經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準,可以采取協議方式轉讓企業國有產權:
(二)轉讓方實施內部資產重組時轉讓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方和受讓方均為所出資企業或者其全資、絕對控股企業的。
采取協議方式轉讓企業國有產權的,其資產評估報告應當報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核準或者備案,轉讓價格不得低于經核準或者備案的資產評估結果。
合同。
(一)轉讓方、受讓方的名稱與住所;。
(二)轉讓標的及轉讓方式;。
(三)轉讓方涉及的職工安置方案;。
(四)轉讓方涉及的債權、債務處理方案;。
(五)轉讓價格及價款支付方式、期限;。
(六)產權交割事項;。
(七)轉讓涉及的有關稅費負擔;。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及違約責任;。
(九)合同變更和解除的條件;。
(十)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二條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價款應當一次付清。金額較大、一次付清確有困難的,可以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受讓方首期付款不得低于總價款的3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支付;其余款項應當提供合法的擔保,并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向轉讓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間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過1年。
第二十三條轉讓企業國有產權致使國家不再具有控股地位的,應當依法處理好與職工的勞動關系,解決轉讓方拖欠職工的工資、欠繳的各項社會保險費以及其他有關費用,并做好職工安置和各項社會保險關系的接續工作。
轉讓企業國有產權中涉及的職工安置、社會保險等有關費用,不得在資產評估之前從擬轉讓的國有凈資產中先行扣除,也不得從轉讓價款中抵扣。
第二十四條轉讓企業國有產權涉及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和由國家出資形成的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的,應當依法辦理有關手續。
第二十五條轉讓企業國有產權取得的凈收益,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處置。
第二十六條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成交后,產權交易機構應當出具產權交易憑證。
轉讓方、受讓方應當持產權交易機構出具的產權交易憑證,到有關部門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七條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的監督檢查,并負責企業國有產權轉讓信息的收集、匯總和分析,定期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情況。
(五)定期向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報告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情況及存在的問題;。
(六)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事項。
(一)轉讓標的滅失的;。
(二)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批準機構依法要求轉讓方終止產權轉讓活動的;。
(三)司法機關依法裁判轉讓行為無效的;。
(四)依法應當終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一)未在產權交易機構進行產權轉讓的;。
(二)轉讓方不履行內部決策程序,或者未經批準擅自轉讓企業國有產權的;。
(五)轉讓方與受讓方惡意串通,低價轉讓企業國有產權,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
(八)受讓方采取欺詐、隱瞞等手段影響轉讓方的選擇以及產權轉讓合同簽訂的;。
(九)受讓方在產權轉讓競價、拍賣中,惡意串通壓低價格,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
(十)依法應當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三十一條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和監察機關應當建立舉報制度,公開舉報電話號碼、通信地址或者電子郵件地址等,受理有關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的舉報。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企業國有產權轉讓中的違法行為,均有權向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和監察機關舉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和監察機關接到舉報后,應當依法處理。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在企業國有產權轉讓中,轉讓方、受讓方有本辦法第三十條所列行為之一的,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批準機構應當要求轉讓方終止轉讓活動,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依法裁判轉讓行為無效。
對本辦法第三十條所列行為中轉讓方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批準機構按照人事管理權限給予行政處分;造成國有資產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因受讓方的責任造成國有資產損失的,受讓方應當依法賠償轉讓方的經濟損失。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三條社會中介機構在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的財務審計、資產評估和法律服務中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由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情節嚴重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可要求轉讓方不得再委托其進行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的有關業務。
產權交易機構在企業國有產權轉讓中弄虛作假或者玩忽職守,損害國家利益或者轉讓方、受讓方合法權益的,依法追究該機構及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不得再選擇其從事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的有關業務。
第三十四條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批準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違反規定,擅自批準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或者以權謀私,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有關部門按照人事管理權限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五條金融類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和上市公司國有股權轉讓,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六條政企尚未分開的單位以及其他單位所持有的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由本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批準,具體管理依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十七條本辦法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
企業國有產權協議轉讓管理辦法(優秀20篇)篇六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財政部日前公布了《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記者就《辦法》出臺的有關情況采訪了國資委有關負責人。下文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關于最新國資委就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辦法解讀,僅供參考!
記者:前不久,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國資委《關于規范國有企業改制工作意見》,現在又以國資委與財政部令的形式出臺了《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請您介紹一下這個《辦法》出臺的有關背景情況。
答:這次出臺的《辦法》,是按照黨的xx大和xx屆三中全會精神,針對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調整的步伐明顯加快、國有企業重組改制中涉及轉讓企業國有產權的行為日益增多等現實情況,為推進國有企業規范改制,促進國有產權有序流轉而專門制定的。作為加強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基本制度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這個《辦法》立足于對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的相關行為主體和各項交易程序的規范,既要推動企業國有產權有序流轉,又要防止國有資產流失,避免逃廢銀行債務、侵犯職工合法權益等現象的發生。
在《辦法》的起草與修改過程中,我們分別征求了國務院有關部門、地方有關產權交易機構、社會中介機構和部分企業的意見,得到了廣泛的支持。但作為我國第一個專門規范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的規章,《辦法》自然會具有一定的起步性,需要在實踐中逐步完善。
答:《辦法》出臺的主要目的就是規范企業國有產權轉讓行為,促進國有產權有序流轉,加強對企業國有產權交易的監督管理。其意義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是為產權交易各方公開、公平、公正交易提供了一項制度保障,因而能更好地通過市場機制,加快國有經濟“有進有退”的戰略調整,提高全社會資源配置的效率;二是使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有了統一的工作原則和操作規范,從而既能有力地促進國有產權的流轉,又能有效地防止國有資產的流失;三是作為《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的配套規章之一,《辦法》為各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在產權流轉方面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提供了行為依據。
答:《辦法》主要是從企業國有產權的轉讓場所、轉讓方式、轉讓程序和相關主體的法律責任等方面進行規范和明確。
一是對產權轉讓的場所進行了規定,即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應當在依法設立的產權交易機構中進行。二是對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的主要方式進行了規范。轉讓企業國有產權可以采取拍賣、招投標、協議轉讓以及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三是對轉讓程序進行了規范。在事前決策程序中,要做好可行性研究,強化內部決策機制,對涉及職工安置等政策性較強的事項需經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在轉讓實施程序中,要做好清產核資、財務審計、資產評估等基礎性工作,要公開披露國有產權轉讓信息,要合理選擇產權交易方式;在產權轉讓行為生效后,轉讓方要對產權交易情況進行報告,及時辦理交易結算、交易鑒證、產權變動登記等手續。對于違反有關規定的,國資監管機構或相關批準機構有權要求終止產權轉讓活動,必要時可依法提起訴訟,確認轉讓行為無效。
答:實踐證明,場外交易存在不透明、不公開的弊端,缺乏有效監管,容易產生不規范、不公正的現象,如:一是場外交易信息不公開、不透明,在轉讓過程中容易出現暗箱操作、違規操作,造成國有資產流失、逃廢銀行債務、侵犯職工權益等問題;二是場外交易在轉讓過程中協議定價,沒有市場發現價格的機制,缺乏判斷轉讓價格合理性的客觀依據;三是大量的場外交易還容易產生地域、行業等人為分割,不利于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四是由于缺乏統一的市場監督和制約機制,出現以多種方式侵蝕國有權益的違法違紀行為。
黨的xx屆三中全會《決定》指出,要“完善市場體系,規范市場秩序”、“要依法保護各類產權,健全產權交易規則和監管制度,推動產權有序流轉”。我們認為,要解決上述問題,“進場交易”是規范的前提,企業國有產權交易必須納入產權交易市場公開進行。
答:企業國有產權交易進入市場后,產權交易機構在其中如何發揮作用,是企業國有產權轉讓能否規范、順利實施的關鍵環節。在《辦法》中,對產權交易機構從事企業國有產權交易活動的條件、程序和違規處罰都提出了一些基本的要求和規定。
按本《辦法》的規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具有對從事企業國有產權交易活動的產權交易機構的選擇權,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只能選擇在那些經國資監管機構認定為能夠按照《辦法》的要求,規范地進行交易的市場上去做。企業國有產權轉讓進入市場,產權市場在信息發布、咨詢服務、交易撮合、價格發現、交易鑒證以及交易糾紛調處等方面要發揮更大的作用,產權交易機構一定要立足于規范。要努力提升服務水平,不能只停留在簡單的交易撮合、鑒證上,要抓住入場公開競價交易這個關鍵環節,促進交易前后相關程序的規范化,為產權交易發揮積極的促進作用。
答:近年來,許多地方成立了不同性質、不同形式、不同規模的“交易機構”,但哪些交易機構能夠從事企業國有產權交易,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將按照一定的工作規則進行選擇確定。在選擇工作中,將重點考察是否具備《辦法》規定的基本條件,是否有利于打破地區、行業限制。要考察相關產權交易監管制度建設與產權交易操作的規范情況,交易信息系統與交易服務的水平,交易規模、交易歷史和誠信守法情況,信息渠道的通暢與專業人員的素質等情況,還要注重發揮區域性產權市場的作用,促進提高運作效率,降低交易成本。
答:在企業國有產權轉讓過程中,能否正確處理好與原企業職工的關系,是社會各方面普遍關心的問題,也是關系到企業國有產權轉讓能否順利進行的關鍵所在。在這個《辦法》中,對在企業國有產權轉讓過程中如何保護職工合法權益作出了非常明確的規定。
如在內部決策程序上,規定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涉及職工合法權益的,應當聽取企業職工代表大會的意見;對職工安置等事項要經過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并經企業所在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在轉讓方案報批過程中,要上報職工安置方案。在轉讓企業國有產權時,要按照有關政策規定處理好與職工的勞動關系,解決好原企業拖欠職工的工資以及其他有關費用,并做好企業職工各項社會保險關系的接續工作。對于未按規定妥善安置職工、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的,《辦法》也明確了有關方面的法律責任。
記者:從《辦法》的適用范圍上看,不包括金融類企業和上市公司,這是基于怎樣的考慮?
答:按照《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各級國資監管機構所監管的企業范圍分別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確定。由于國務院國資委的監管范圍不包括金融類企業,故這個《辦法》中沒有涉及金融類企業的國有產權轉讓。對于上市公司的國有股權轉讓,《公司法》和《證券法》中已經明確,上市公司股東轉讓其股份應該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國家有關部門對上市公司股權管理也有一系列具體的規定,上市公司中的國有股權轉讓當然也不能例外,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答: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將從有利于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促進國有資本優化配置的總體目標出發,按照《辦法》的規定對企業國有產權轉讓行為進行監督管理。在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基礎工作方面,將認真落實清產核資、財務審計、資產評估等基礎工作要求,嚴格審查企業內部決策的規范性和轉讓方案的合理性。在交易監管方面,我們將貫徹落實企業產權轉讓必須進入市場公開進行的規定,對企業國有產權轉讓信息是否公開披露,交易方式選擇是否恰當,是否按照規范的工作程序進行交易活動等進行監督。對企業發生的各類與《辦法》規定不符的行為,我們將及時叫停、糾正和查處。同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將逐步建立國有產權交易信息報告制度,實現對企業國有產權的交易情況動態監管,對于違反《辦法》規定的產權交易機構,我們將及時通過媒體和我委網站予以通報批評;嚴重者,將不準其從事企業國有產權的交易,并通知各企業不能到這些機構去做國有產權交易。
答:根據《辦法》的規定,企業國有產權轉讓要進場交易,成為一種市場行為。在轉讓過程中,除了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負有監管職責外,轉讓方、受讓方、產權交易機構、各類社會中介機構等都是產權交易市場的參與者。我們認為,從維護市場秩序,防止利用國有產權轉讓侵吞國有資產角度出發,有必要建立起對市場參與各方的約束機制,使他們對自己的行為承擔起相應的責任。因此,在《辦法》中,對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涉及的各方應承擔的責任作了必要的規定,目的就是強化各方的責任意識,維護市場的公正和公平。但是考慮到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不履行社會公共管理職能,在《辦法》中只是從出資人監管的角度,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來實現對各方的約束,其他方面的監管職責則要靠相關部門和機構來履行,共同努力來做好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的監管工作。
從現實情況看,群眾監督和輿論監督正在我國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發揮著日益重要的作用和影響。我們希望《辦法》出臺后,在做好企業國有產權轉讓行為的監管方面能得到廣大群眾和新聞界的積極參與和支持,形成全社會監督的氛圍,保障企業國有產權轉讓規范有序地進行。
企業國有產權協議轉讓管理辦法(優秀20篇)篇七
第五十六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的財政廳(局)可以根據本辦法,制定本地區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轉讓管理實施辦法,并報財政部備案。
第五十七條國有及國有控股金融企業因依法行使債權或者擔保物權,而受償于債務人、擔保人或者第三人的非上市企業產權轉讓,比照本辦法第二章在產權交易機構進行。
國有及國有控股金融企業因依法行使債權或者擔保物權,而受償于債務人、擔保人或者第三人的上市公司股份轉讓,比照本辦法第三章的規定在證券交易系統中進行。
第五十八條國有及國有控股金融企業持有的國有資產涉及訴訟的,根據人民法院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辦理相關轉讓手續。
第五十九條國有及國有控股的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資產管理公司、信托公司和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等金融企業出售其所持有的以自營為目的的上市公司股份按照相關規定辦理。
第六十條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轉讓不良資產和債轉股股權資產的,國家相關政策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本辦法所稱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是指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中國東方資產管理公司和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
第六十一條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所屬企業、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含中央匯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信用擔保公司以及其他金融類企業的國有資產轉讓監督管理工作,比照本辦法執行。
第六十二條本辦法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企業國有產權協議轉讓管理辦法(優秀20篇)篇八
(一)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企業國有產權交易監管制度和辦法;。
(三)選擇確定從事企業國有產權交易活動的產權交易機構;。
(四)負責企業國有產權交易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
(六)履行本級政府賦予的其他監管職責。
本辦法所稱所出資企業是指國務院,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設區的市、自治州級人民政府授權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
第九條。
(四)向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報告有關國有產權轉讓情況。
第十條。
(一)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企業國有產權交易的政策規定;。
(二)履行產權交易機構的職責,嚴格審查企業國有產權交易主體的資格和條件;。
(五)產權交易操作規范,連續3年沒有將企業國有產權拆細后連續交易行為以及其他違法、違規記錄。
企業國有產權協議轉讓管理辦法(優秀20篇)篇九
合同編號:
(示范文本)。
重慶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重慶市財政局。
重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合同使用須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據《_____》、《重慶市經營性國有產權轉讓暫行辦法》制定的示范文本。合同條款均為示范性條款,_____權交易各方當事人選擇采用。當事人可就本合同簽訂補充協議。
三、出讓方:指能夠依法轉讓經營性國有產權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四、受讓方:指有權以有償方式取得產權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組織。
五、企業類型:按出讓人、受讓人的營業執照所確定的類型填寫。
六、標的:非公司制企業、有限責任公司、xx公司、股份合作制企業、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依法能夠進行轉讓的物權、債權、股權、知識產權等經營性國有產權。
七、出讓價格:為當事人按照規定程序產生的成交價格。國有資產的轉讓應依法進行國有資產評估,并以評估價格為基礎確定。
八、職工的安置方式:按有關規定,約定妥善安置出讓企業職工的事項。
九、合同效力。
本合同經產權出讓方、受讓方簽章生效,但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甲方(出讓方):
注冊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郵編:
企業性質:
電話:傳真:
開戶銀行:帳號:
代理會員:電話:
乙方(出讓方):
注冊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郵編:
企業性質:
電話:傳真:
開戶銀行:帳號:
代理會員:電話:
根據《_____》、《重慶市經營性國有產權轉讓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轉讓標的。
甲方將所擁有(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有償轉讓給乙方。該轉讓標的的基本情況________________。
該轉讓標的的評估基準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
第二條?職工安置方案。
甲方的職工安置方案為:___________(任選一條)。
(一)乙方負責安置甲方的___________(在職、離退休)職工。
(二)乙方不負責安置甲方的___________(在職、離退休)職工。
(三)甲方負責安置甲方的___________(在職、離退休)職工。
(四)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債權、債務處理方案。
甲方在轉讓前的債權債務處理方式為:___________(任選一條)。
(一)甲方承擔全部債權債務。
(二)乙方承擔全部債權債務。
(三)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轉讓方式、轉讓價格、價款支付時間和方式及付款條件。
(一)轉讓方式和轉讓價格。
(二)價款支付時間和方式及付款條件:________(任選一條)。
2.乙方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將轉讓價款中的________%(不低于30%)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內匯入重慶所結算中心帳戶,剩余部分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內(最長不得超過一年)付清,并提供________擔保。
第五條?產權交割。
(一)經雙方商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內,甲方將與轉讓標的相關文件資料編制《財產交割清單》移交給乙方,乙方核驗查收。財產交割清單需雙方簽字蓋章。
(三)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相關證書、批件的過戶和主體變更手續。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轉讓稅費負擔。
在產權轉讓過程中,甲方應承擔以下的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應該承擔以下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無故提出終止合同,應向對方一次性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價款的,每逾期一天,應按逾期未支付價款________%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三)甲方如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向乙方按轉讓金的________%支付違約金。
(四)由于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過錯,則雙方承擔各自相應的責任。
(五)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補償其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償付守約方其經濟損失的差額部分。
第八條?合同變更和解除。
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一)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
(二)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同期限內仍未履行的。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或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四)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因合同變更或解除致使一方當事人遭受損失的,參照本合同第八條及《_____》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履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相關的一切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向重慶聯合產權交易所申請調解,調解無效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任選一種)。
(一)向重慶市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二)向產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當事人簽章生效,但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交易基準日。
雙方約定交易基準日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甲、乙雙方代理會員各執一份,重慶聯合產權交易所留存一份用于備案。
甲方(出讓方):乙方(受讓方):
(法人印章)(法人印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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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國有產權協議轉讓管理辦法(優秀20篇)篇十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決定所出資企業的國有產權轉讓。其中,轉讓企業國有產權致使國家不再擁有控股地位的,應當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
第二十六條。
所出資企業決定其子企業的國有產權轉讓。其中,重要子企業的重大國有產權轉讓事項,應當報同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會簽財政部門后批準。其中,涉及政府社會公共管理審批事項的,需預先報經政府有關部門審批。
第二十七條。
轉讓企業國有產權涉及上市公司國有股性質變化或者實際控制權轉移的,應當同時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相關監管部門的規定。
對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國有股權轉讓管理,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八條。
(四)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五)受讓方應當具備的基本條件;。
(六)批準機構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二十九條。
(三)轉讓標的企業涉及的、經企業所在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的職工安置方案;。
(四)轉讓標的企業涉及的債權、債務包括拖欠職工債務的處理方案;。
轉讓企業國有產權導致轉讓方不再擁有控股地位的,應當附送經債權金融機構書面同意的相關債權債務協議、職工代表大會審議職工安置方案的決議等。
第三十條。
對于國民經濟關鍵行業、領域中對受讓方有特殊要求的,企業實施資產重組中將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給所屬控股企業的國有產權轉讓,經省級以上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準后,可以采取協議轉讓方式轉讓國有產權。
第三十一條。
企業國有產權轉讓事項經批準或者決定后,如轉讓和受讓雙方調整產權轉讓比例或者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方案有重大變化的,應當按照規定程序重新報批。
企業國有產權協議轉讓管理辦法(優秀20篇)篇十一
第十一條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應當做好可行性研究,按照內部決策程序進行審議,并形成書面決議。
國有獨資企業的產權轉讓,應當由總經理辦公會議審議。國有獨資公司的產權轉讓,應當由董事會審議;沒有設立董事會的,由總經理辦公會議審議。涉及職工合法權益的,應當聽取轉讓標的企業職工代表大會的意見,對職工安置等事項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
第十二條按照本辦法規定的批準程序,企業國有產權轉讓事項經批準或者決定后,轉讓方應當組織轉讓標的企業按照有關規定開展清產核資,根據清產核資結果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資產移交清冊,并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實施全面審計(包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轉讓標的企業法定代表人的離任審計)。資產損失的認定與核銷,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轉讓所出資企業國有產權導致轉讓方不再擁有控股地位的,由同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組織進行清產核資,并委托社會中介機構開展相關業務。
社會中介機構應當依法獨立、公正地執行業務。企業和個人不得干預社會中介機構的正常執業行為。
第十三條在清產核資和審計的基礎上,轉讓方應當委托具有相關資質的資產評估機構依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資產評估。評估報告經核準或者備案后,作為確定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價格的參考依據。
在產權交易過程中,當交易價格低于評估結果的90%時,應當暫停交易,在獲得相關產權轉讓批準機構同意后方可繼續進行。
第十四條轉讓方應當將產權轉讓公告委托產權交易機構刊登在省級以上公開發行的經濟或者金融類報刊和產權交易機構的網站上,公開披露有關企業國有產權轉讓信息,廣泛征集受讓方。產權轉讓公告期為20個工作日。
(一)轉讓標的的基本情況;。
(二)轉讓標的企業的產權構成情況;。
(四)轉讓標的企業近期經審計的主要財務指標數據;。
(五)轉讓標的企業資產評估核準或者備案情況;。
(六)受讓方應當具備的基本條件;。
(七)其他需披露的事項。
第十五條在征集受讓方時,轉讓方可以對受讓方的資質、商業信譽、經營情況、財務狀況、管理能力、資產規模等提出必要的受讓條件。
受讓方一般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業信用;。
(三)受讓方為自然人的,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四)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六條受讓方為外國及我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受讓企業國有產權應當符合國務院公布的《指導外商投資方向規定》及其他有關規定。
第十七條經公開征集產生兩個以上受讓方時,轉讓方應當與產權交易機構協商,根據轉讓標的的具體情況采取拍賣或者招投標方式組織實施產權交易。
采取拍賣方式轉讓企業國有產權的,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及有關規定組織實施。
采取招投標方式轉讓企業國有產權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實施。
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成交后,轉讓方與受讓方應當簽訂產權轉讓合同,并應當取得產權交易機構出具的產權交易憑證。
第十八條經公開征集只產生一個受讓方或者按照有關規定經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可以采取協議轉讓的方式。
采取協議轉讓方式的,轉讓方應當與受讓方進行充分協商,依法妥善處理轉讓中所涉及的相關事項后,草簽產權轉讓合同,并按照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程序進行審議。
(一)轉讓與受讓雙方的名稱與住所;。
(三)轉讓標的企業涉及的職工安置方案;。
(四)轉讓標的企業涉及的債權、債務處理方案;。
(五)轉讓方式、轉讓價格、價款支付時間和方式及付款條件;。
(六)產權交割事項;。
(七)轉讓涉及的有關稅費負擔;。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九)合同各方的違約責任;。
(十)合同變更和解除的條件;。
(十一)轉讓和受讓雙方認為必要的其他條款。
轉讓企業國有產權導致轉讓方不再擁有控股地位的,在簽訂產權轉讓合同時,轉讓方應當與受讓方協商提出企業重組方案,包括在同等條件下對轉讓標的企業職工的優先安置方案。
第二十條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的全部價款,受讓方應當按照產權轉讓合同的約定支付。
轉讓價款原則上應當一次付清。如金額較大、一次付清確有困難的,可以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受讓方首期付款不得低于總價款的3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支付;其余款項應當提供合法的擔保,并應當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向轉讓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間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過1年。
第二十一條轉讓企業國有產權涉及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和由國家出資形成的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另行辦理相關手續。
第二十二條轉讓企業國有產權導致轉讓方不再擁有控股地位的,應當按照有關政策規定處理好與職工的勞動關系,解決轉讓標的企業拖欠職工的工資、欠繳的各項社會保險費以及其他有關費用,并做好企業職工各項社會保險關系的接續工作。
第二十三條轉讓企業國有產權取得的凈收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四條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成交后,轉讓和受讓雙方應當憑產權交易機構出具的產權交易憑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辦理相關產權登記手續。
第二十五條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決定所出資企業的國有產權轉讓。其中,轉讓企業國有產權致使國家不再擁有控股地位的,應當報本級人民的政府批準。
第二十六條所出資企業決定其子企業的國有產權轉讓。其中,重要子企業的重大國有產權轉讓事項,應當報同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會簽財政部門后批準。其中,涉及政府社會公共管理審批事項的,需預先報經政府有關部門審批。
第二十七條轉讓企業國有產權涉及上市公司國有股性質變化或者實際控制權轉移的,應當同時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相關監管部門的規定。
對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國有股權轉讓管理,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轉讓方和轉讓標的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證;。
(四)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五)受讓方應當具備的基本條件;。
(六)批準機構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轉讓標的企業涉及的、經企業所在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的職工安置方案;。
(四)轉讓標的企業涉及的債權、債務包括拖欠職工債務的處理方案;。
轉讓企業國有產權導致轉讓方不再擁有控股地位的,應當附送經債權金融機構書面同意的相關債權債務協議、職工代表大會審議職工安置方案的'決議等。
第三十條對于國民經濟關鍵行業、領域中對受讓方有特殊要求的,企業實施資產重組中將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給所屬控股企業的國有產權轉讓,經省級以上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準后,可以采取協議轉讓方式轉讓國有產權。
第三十一條企業國有產權轉讓事項經批準或者決定后,如轉讓和受讓雙方調整產權轉讓比例或者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方案有重大變化的,應當按照規定程序重新報批。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在企業國有產權轉讓過程中,轉讓方、轉讓標的企業和受讓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或者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相關批準機構應當要求轉讓方終止產權轉讓活動,必要時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確認轉讓行為無效。
(一)未按本辦法有關規定在產權交易機構中進行交易的;。
(四)轉讓方與受讓方串通,低價轉讓國有產權,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
(六)轉讓方未按規定落實轉讓標的企業的債權債務,非法轉移債權或者逃避債務清償責任的;以企業國有產權作為擔保的,轉讓該國有產權時,未經擔保權人同意的。
(七)受讓方采取欺詐、隱瞞等手段影響轉讓方的選擇以及產權轉讓合同簽訂的;。
(八)受讓方在產權轉讓競價、拍賣中,惡意串通壓低價格,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
對以上行為中轉讓方、轉讓標的企業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或者相關企業按照人事管理權限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給予紀律處分,造成國有資產損失的,應當負賠償責任;由于受讓方的責任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受讓方應當依法賠償轉讓方的經濟損失;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三條社會中介機構在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的審計、評估和法律服務中違規執業的,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將有關情況通報其行業主管機關,建議給予相應處罰;情節嚴重的,可要求企業不得再委托其進行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的相關業務。
第三十四條產權交易機構在企業國有產權交易中弄虛作假或者玩忽職守,損害國家利益或者交易雙方合法權益的,依法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將不再選擇其從事企業國有產權交易的相關業務。
第三十五條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批準機構及其有關人員違反本辦法,擅自批準或者在批準中以權,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由有關部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給予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
文檔為doc格式。
企業國有產權協議轉讓管理辦法(優秀20篇)篇十二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住所:
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住所:
身份證號碼:
正安縣新型建材廠于20xx年5月17日在正安縣設立,注冊資金為人民幣貳佰萬元。甲方占有(企業名稱)100%的企業產權及相關權益,甲方愿意將其占(企業名稱)100%的企業產權及相關權益轉讓給乙方,乙方愿意受讓。現甲、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企業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占有(企業名稱)100%的企業產權及相關權益,已投資人民幣貳佰萬元。現甲方將其占(企業名稱)100%的企業產權及相關權益以人民幣貳佰萬元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于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十五天內按前款規定。
二、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的企業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擁有完全處分權,保證該企業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沒有設定質押,保證企業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有關(企業名稱)盈虧(含債權債務)分擔。
1、本協議書生效后,乙方按受讓企業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的比例分享(企業名稱)的利潤,分擔相應的風險及虧損。
2、如因甲方在簽訂協議書時,未如實告知乙方有關(企業名稱)在企業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轉讓前所負債務,致使乙方在成為(企業名稱)的投資人后遭受損失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四、違約責任。
1、本協議書一經生效,各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五、協議書的變更或解除。
甲、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經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的,雙方應另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
六、有關費用的負擔。
在本次企業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見證、評估或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費用),由雙方協商承擔。
七、生效條件。
本協議書經甲、乙方簽字即成立并生效。本協議生效后依法向正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簡稱“縣監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八、本協議書一式叁份,甲、乙方各執一份,縣監局、所留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國有產權協議轉讓管理辦法(優秀20篇)篇十三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很多情況下我們需要用到協議,協議的簽訂是雙方或數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一般協議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企業產權轉讓協議樣書,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身份證號碼:
(企業名稱)于xxxx年x月x日在深圳市設立,注冊資金為人民幣xxx萬元。甲方占有(企業名稱)100%的企業產權及相關權益,甲方愿意將其占(企業名稱)100%的企業產權及相關權益轉讓給乙方,乙方愿意受讓。現甲、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企業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企業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轉讓的價格及轉讓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占有(企業名稱)100%的企業產權及相關權益,已投資人民幣xx萬元。現甲方將其占(企業名稱)100%的企業產權及相關權益以人民幣xx萬元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于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十五天內按前款規定的幣種和金額將企業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轉讓款以現金(或銀行轉帳)的方式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二、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的企業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擁有完全處分權,保證該企業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沒有設定質押,保證企業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有關(企業名稱)盈虧(含債權債務)分擔:
1、本協議書生效后,乙方按受讓企業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的比例分享(企業名稱)的利潤,分擔相應的風險及虧損。
2、如因甲方在簽訂協議書時,未如實告知乙方有關(企業名稱)在企業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轉讓前所負債務,致使乙方在成為(企業名稱)的投資人后遭受損失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四、違約責任:
1、本協議書一經生效,各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2、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的轉讓款的萬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于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五、協議書的變更或解除:
甲、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經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的,雙方應另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
六、有關費用的負擔:
在本次企業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見證、評估或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費用),由雙方協商承擔。
七、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均同意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調解中心進行調解。一方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仲裁。
八、生效條件:
本協議書經甲、乙方簽字即成立并生效。本協議生效后依法向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簡稱“市監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九、本協議書一式xx份,甲、乙方各執一份,市監局、深圳聯合產權交易所各執一份,其余報有關部門。
年月日于深圳市。
企業國有產權協議轉讓管理辦法(優秀20篇)篇十四
轉讓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甲方、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共同進行協作和配合,就甲方資產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甲方同意將位于____x甲方所有的資產轉讓予乙方。
2、有關甲方所擁有的擬向乙方轉讓的全部固定資產包括列載于本協議附件一的資產評估報告內,于評估基準日的全部固定資產。甲乙雙方確認,在交割日,甲方將上述全部固定資產作為轉讓資產向乙方轉讓,包括:
(1)列載于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企業的所有機器設備、建筑物及在建工程。
(2)列載于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企業的土地使用權。
3、雙方協商一致的轉讓交割日為:20_年12月日。
4、自本協議規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為該轉讓資產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一切權利和義務。
5、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根據資產評估結果,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以_________萬元人民幣作為固定資產轉讓價格;乙方于年月日前向甲方全額支付。(以甲方銀行到賬為準)。
6、甲方在此向乙方聲明、保證及承諾如下:
6.1甲方是根據中國法律正式設立和合法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并具有一切必要的權利、權力及能力訂立及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所有義務和責任;而本協議一經簽署即對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約束力。
6.2甲方保證合法擁有其目前正在擁有并在本協議所述交割日之前繼續擁有的全部轉讓資產。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并不存在任何對上述資產及權益的價值及運用、轉讓、處分這些資產及權益的能力產生任何不利影響的抵押、擔保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權利或其他限制。
6.3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甲方沒有正在進行的、以甲方為一方的或以甲方的轉讓資產的任何部分為標的的,如作出對甲方不利的判決或裁定即可能單獨或綜合一起對轉讓資產狀況或業務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理程序。
6.4甲方在交割日之前對其所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并不需要補交任何稅費,且并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交割日前對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擔或履行的義務或責任。
6.5甲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神與乙方共同妥善處理本協議所述資產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7、乙方承諾、聲明及保證:
7.1乙方妥善維護使用受讓的資產,從事合法的經營活動。
7.2乙方承諾若再次轉讓所獲得的資產時,甲方或甲方指派的代表人有絕對優先回購的權利。
7.3乙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神與甲方共同妥善處理本協議所述產權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7.4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
8、保密條款:除中國有關法律、法規或有關公司章程的明文規定或要求外,未經他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協議所述交易完成前或完成后,不得將本協議的有關內容向本次交易參與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9、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的任何聲明、保證和承諾,或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全面和足額的賠償。
10、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及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
11、爭議的解決。
11.1.凡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協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11.2.根據中國有關法律,如果本協議任何條款由法庭裁決為無效,不影響本協議其它條款的持續有效和執行。
12、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雙方因履行本協議而應繳納的任何稅款或費用,均應根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繳納。
13、本協議所有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本協議以中文書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企業國有產權協議轉讓管理辦法(優秀20篇)篇十五
第三十五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經國務院批準或者財政部門批準,轉讓方可以采取直接協議轉讓方式轉讓非上市企業國有產權和上市公司國有股份。
(一)國家有關規定對受讓方有特殊要求;
(二)控股(集團)公司進行內部資產重組;
(三)其他特殊原因。
擬采取直接協議轉讓方式對控股(集團)公司內部進行資產重組的,中央管理的金融企業一級子公司的產權轉讓工作由財政部負責;一級以下子公司的產權轉讓由控股(集團)公司負責,其中:擬直接協議轉讓控股上市公司股份的,應當將轉讓方案報財政部審批。
第三十六條轉讓方采用直接協議方式轉讓非上市企業產權的,應當按照本辦法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二十三條和第二十四條的規定,組織轉讓方案制定、資產評估、審核材料報送、轉讓協議簽署和轉讓價款收取等項工作。
第三十七條非上市企業產權直接協議轉讓的價格不得低于經核準或者備案的資產評估結果。
國有金融企業在實施內部資產重組過程中,擬采取直接協議方式轉讓產權、且轉讓方和受讓方為控股(集團)公司所屬獨資子公司的,可以不對轉讓標的企業進行整體評估,但轉讓價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經審計確認的凈資產值。
第三十八條財政部門對金融企業以直接協議轉讓形式轉讓非上市企業產權的審核按照本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執行。
第三十九條轉讓方擬直接協議轉讓上市公司股份的,應當按照內部決策程序交股東大會、董事會或者其他決策部門進行審議,形成書面決議,并及時報告財政部門。
轉讓方應當將擬直接協議轉讓股份的信息書面告知上市公司,由上市公司依法向社會公眾進行提示性公告,公告中應當注明,本次股份擬直接協議轉讓事項應當經財政部門審批。
第四十條轉讓方直接協議轉讓上市公司股份,應當向財政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一)協議轉讓上市公司股份的申請書,包括轉讓原因、轉讓股份數量、持股成本等內容;
(二)協議轉讓上市公司股份的內部決策文件及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擬公開發布的股份協議轉讓信息內容;
(四)財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文件。
第四十一條財政部門收到轉讓方提交的直接協議轉讓上市公司股份材料后,應當認真進行審核,確定是否批準協議轉讓事項,并在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
轉讓方收到財政部門出具的意見后2個工作日內,應當書面告知上市公司,由上市公司依法公開披露國有股東擬直接協議轉讓上市公司股份的信息。
第四十二條轉讓方直接協議轉讓上市公司股份信息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轉讓股份數量及所涉及的上市公司名稱及基本情況;
(二)受讓方應當具備的資格條件;
(三)受讓方遞交受讓申請的截止日期;
(四)財政部門和相關部門的批復意見。
第四十三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財政部門批準后,轉讓方可以不披露上市公司股份協議轉讓信息:
(一)國民經濟關鍵行業、領域中對受讓方有特殊要求的;
(四)上市公司回購股份涉及轉讓方所持股份的。
第四十四條轉讓方作為上市公司控股股東,擬采取直接協議轉讓方式轉讓股份并失去控股權的,應當聘請具有相應資質的專業中介機構擔任財務顧問和法律顧問,并提出書面意見。財務顧問和法律顧問應當具有良好的信譽及近3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轉讓方認為必要時,可委托具有證券評估資格的資產評估機構對轉讓標的資產進行評估。
第四十五條轉讓方直接協議轉讓上市公司股份的,轉讓價格應當按照上市公司股份轉讓信息公告日(經批準不須公開股份轉讓信息的,以股份轉讓協議簽署日為準)前30個交易日每日加權平均價格的加權平均價格或者前1個交易日加權平均價格孰高的原則確定。
轉讓方作為上市公司國有控股股東,為實施國有資源整合或者資產重組,在內部進行協議轉讓,且擁有的上市公司權益并不因此減少的,轉讓價格應當根據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的凈資產、凈資產收益率、市盈率等因素合理協商確定。
第四十六條受讓上市公司股份后,受讓方擁有上市公司實際控制權的,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法人資格;
(二)設立3年以上,最近2年連續盈利且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三)具有促進上市公司持續發展和改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的能力。
第四十七條受讓方確定后,轉讓方應當及時與受讓方簽署股份轉讓協議。
轉讓協議應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一)轉讓方、上市公司、受讓方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及住所;
(二)轉讓方持股數量、擬轉讓股份數量及價格;
(三)轉讓方、受讓方的權利和義務;
(四)股份轉讓價款支付方式及期限;
(五)股份登記過戶條件;
(六)協議變更和解除條件;
(七)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八)協議各方的違約責任;
(九)協議生效條件。
第四十八條上市公司股份的轉讓方為國有及國有控股金融企業的,轉讓方在確定受讓方后,應當及時向財政部門報送以下材料:
(一)轉讓方案的實施及選擇受讓方的有關情況;
(二)上一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會計報告;
(三)受讓方基本情況、公司章程及最近一期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會計報告;
(五)股份轉讓協議及股份轉讓價格的定價說明;
(七)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八)轉讓上市公司股份對公司股價和資本市場的影響;
(九)財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文件。
第四十九條財政部門應當對轉讓方報送的材料進行認真審核,并出具股份轉讓批復文件。
第五十條 轉讓方應當按照本辦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收取轉讓價款,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辦理相關國有產權登記手續。
企業國有產權協議轉讓管理辦法(優秀20篇)篇十六
我國國有企業產權轉讓市場化進程中存在的政府干預導致產權轉讓的非經濟性目的較強,那么對于企業產權轉讓。
協議書。
你是怎樣理解的?以下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企業產權轉讓協議書范文,歡迎參考閱讀。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
深圳市寶安區xxx是由甲方個人投資設立的企業,出資額人民幣xx元,現甲方自愿將該企業的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轉讓給乙方,現甲乙雙方協商,就轉讓產權一事,達成協議如下:
1、甲方愿將深圳市寶安區xxx的產權以人民幣元轉讓給乙方,轉讓后,乙方取得深圳市寶安區xxx的所有權。
2、日按第一條第一款規定的貨幣和金額以現金方式一次性付清給甲方。
二、保證條款。
甲方保證對其轉讓給乙方的產權擁有完全有效的所有權,保證該產權沒有設置質押,并免遭受第三人追索。否則應由甲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有關企業盈虧(含債權、債務)的分擔:
本協議生效后,乙方承擔風險及虧損。
四、糾紛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訴。
五、協議的變更或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解除本協議,當事人簽訂的變更或解除協議書、聲明書,經公證后方可生效。
1、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協議無法履行。
2、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同意。
六、有關費用:
在轉讓過程中,發生的與轉讓有關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生效條件: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并經深圳市寶安區公證處公證,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后生效。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其它報有關部門。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住所:
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住所:
身份證號碼:
正安縣新型建材廠于20xx年5月17日在正安縣設立,注冊資金為人民幣貳佰萬元。甲方占有(企業名稱)100%的企業產權及相關權益,甲方愿意將其占(企業名稱)100%的企業產權及相關權益轉讓給乙方,乙方愿意受讓。現甲、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
合同。
法》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企業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占有(企業名稱)100%的企業產權及相關權益,已投資人民幣貳佰萬元。現甲方將其占(企業名稱)100%的企業產權及相關權益以人民幣貳佰萬元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于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十五天內按前款規定。
二、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的企業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擁有完全處分權,保證該企業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沒有設定質押,保證企業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有關(企業名稱)盈虧(含債權債務)分擔。
1、本協議書生效后,乙方按受讓企業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的比例分享(企業名稱)的利潤,分擔相應的風險及虧損。
2、如因甲方在簽訂協議書時,未如實告知乙方有關(企業名稱)在企業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轉讓前所負債務,致使乙方在成為(企業名稱)的投資人后遭受損失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四、違約責任。
1、本協議書一經生效,各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五、協議書的變更或解除。
甲、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經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的,雙方應另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
六、有關費用的負擔。
在本次企業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見證、評估或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費用),由雙方協商承擔。
七、生效條件。
本協議書經甲、乙方簽字即成立并生效。本協議生效后依法向正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簡稱“縣監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八、本協議書一式叁份,甲、乙方各執一份,縣監局、所留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
深圳市寶安區xxx是由甲方個人投資設立的企業,出資額人民幣xx元,現甲方自愿將該企業的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轉讓給乙方,現甲乙雙方協商,就轉讓產權一事,達成協議如下:
1、甲方愿將深圳市寶安區xxx的產權以人民幣轉讓后,乙方取得深圳市寶安區xxx的所有權。
2、日按第一條第一款規定的貨幣和金額以現金方式一次性付清給甲方。
二、保證條款。
甲方保證對其轉讓給乙方的產權擁有完全有效的所有權,保證該產權沒有設置質押,并免遭受第三人追索。否則應由甲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有關企業盈虧(含債權、債務)的分擔:
本協議生效后,乙方承擔風險及虧損。
四、糾紛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訴。
五、協議的變更或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解除本協議,當事人簽訂的變更或解除協議書、聲明書,經公證后方可生效。
1、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協議無法履行。
2、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同意。
六、有關費用:
在轉讓過程中,發生的與轉讓有關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生效條件: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并經深圳市寶安區公證處公證,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后生效。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其它報有關部門。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國有產權協議轉讓管理辦法(優秀20篇)篇十七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協議書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協議書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那么相關的協議書到底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國有企業資產轉讓協議書,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出讓方:(甲方)。
出讓方經紀機構:
受讓方:(乙方)。
受讓方經紀機構:
審核機構:產權交易所。
簽約地點: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按照國家有關產權交易的政策、法規,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轉讓企業產權的有關事宜達成一致,簽署以下產權轉讓合同。內容如下:
一、被轉讓的企業產權、評估情況、轉讓價格及方式。
轉讓產權所屬企業: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與甲方關系:
資產總額:
債務總額:
凈資產:
土地面積m2(畝)。
建筑面積m2。
機械設備:臺/套。
供電kva。
供水噸/日。
轉讓價格:
轉讓方式:
(單位:萬元)。
(資產明細詳見本合同附件)。
二、職工安置。
產權轉讓企業的在職職工人由安置,離退休職工人由管理。具體辦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三、產權轉讓企業的債權、債務處理。
四、付款方式及辦法。
1.乙方應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其全部應付款項,詳見本合同附件。
2.其他約定:
五、產權交割及有關手續的辦理。
1.本合同生效后,雙方經紀機構組織甲乙雙方按照轉讓產權資產清單進行交割。交割工作在本合同生效后個月內辦理完畢。在此期間,甲方應保證移交財產的安全完整。交割過程中,雙方應互為對方工作提供便利條件。
2.交割工作完成后,雙方經紀機構組織甲乙雙方簽署《資產交接清單》。
3.甲乙雙方持簽署后的《資產交接清單》和本合同,到審核機構辦理《產權轉讓交割單》。
4.甲乙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相關的變更手續,所需費用由各方按國家有關規定負擔。
5.其他約定事宜: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應遵守本合同規定,履行各自的義務。任何一方非因法定原因中止合同,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審核機構、經紀機構和對方,各方協商一致后簽訂合同中止協議,規定中止合同的`期限和中止合同造成損失的賠償。
2.乙方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甲方支付產權購買價款,每遲交一日應按本合同交易資產總額的%交付滯納金。
3.若乙方超過規定時間日仍未付清其應付款項,則被視為違約。乙方須將其所取得的財產退還甲方,并承擔全部手續的辦理費用。乙方已支付款項在扣除因違約而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以及本合同交易資產總額%的違約金等費用后,由甲方退還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擔,甲方保留繼續追索的權利。雙方向審核機構和經紀機構支付的費用不再退還。
4.乙方在未交清本合同全部價款之前,不得將受讓資產抵押、轉讓,否則應視為違約并按本合同交易資產總額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5.甲乙雙方未能按規定期限完成產權交割工作,如屬非不可抗。
力原因所致,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并按本合同轉讓資產總額的%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補償對方損失的,由違約方繼續償付。
七、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甲方或乙方如要對合同的內容進行變更合同,應當在經紀機構的主持下協商一致;變更的合同報青島產權交易所備案后生效。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以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本合同目的。
2.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并不因此損害國家或社會公眾利益。
八、合同糾紛的處理。
凡甲乙雙方及其經紀機構因本合同發生的履約糾紛,各方一致同意提請青島市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法院起訴。
九、其他約定。
1.本合同中所用的時間概念“日”,除指明為工作日外,均為日歷日。
2.本合同使用的計量貨幣為“人民幣”。
3.本合同中“交易資產總額”以資產評估總值的數額為準。
十、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在雙方經紀機構主持下按規定協商達成附加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并報審核機構備案,附加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各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壹份,審核機構留存壹份。副本份,分送締約各方留存。
十二、本合同在甲乙雙方及其經紀機構簽章并經青島產權交易所審核后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正式生效。
出讓方(蓋章):受讓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法定代表人(簽章):
委托代理人(簽章):委托代理人(簽章):
注冊地址: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出讓方經紀機構(蓋章):受讓方經紀機構(蓋章):
經紀機構出市代表(簽章):經紀機構出市代表(簽章):
審核機構(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委托代理人(簽字):
審核人(簽字):審核負責人(簽字):
企業國有產權協議轉讓管理辦法(優秀20篇)篇十八
第一條為規范企業國有產權轉讓行為,加強企業國有產權交易的監督管理,促進企業國有資產的合理流動、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防止企業國有資產流失,根據《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和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持有國有資本的企業(以下統稱轉讓方)將所持有的企業國有產權有償轉讓給境內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組織(以下統稱受讓方)的活動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企業國有產權,是指國家對企業以各種形式投入形成的權益、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各種投資所形成的應享有的權益,以及依法認定為國家所有的其他權益。
第三條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應當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政策規定,有利于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促進國有資本優化配置,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保護國家和其他各方合法權益。
第四條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應當在依法設立的產權交易機構中公開進行,不受地區、行業、出資或者隸屬關系的限制。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五條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可以采取拍賣、招投標、協議轉讓以及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第六條轉讓的企業國有產權權屬應當清晰。權屬關系不明確或者存在權屬糾紛的企業國有產權不得轉讓。被設置為擔保物權的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有關規定。
第七條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負責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的監督管理工作。
企業國有產權協議轉讓管理辦法(優秀20篇)篇十九
出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另有發展規劃,愿將處于縣鎮村的四川省通順達石材有限責任公司整體轉讓(出售)給乙方。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在縣村村的租用土地9田(實際使用13畝)、廠房、機器設備、供電供水排水系統和在鐵廠鎮黑觀音水庫下的礦山、庫存荒料、初、精加工石材以及原料供應、產品銷售渠道等,全部轉讓(出售)給乙方(以上統稱“標的物”)。詳見附清單。
甲、乙雙方商定,甲方公司整體轉讓(出售)給乙方(內容見上條),作價仟佰萬元(小寫:萬元)。
1、轉讓(出售)價款,一律以人民幣現金(或銀行劃轉)的方式支付。
2、乙方向甲方支付現金壹佰萬元,作為購買甲方產權的定金。定金抵扣價款。定金應于日支付。
3、其余價款在年月底付50%;余下的在日一次付清。
四、憑證、單證的移交。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定金后,三日內將標的物的所有憑證、單證資料移交給乙方。(本協議書簽訂后,提供以下復印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礦山開采證、礦山鉆探評估資料、環評報告書、項目備案通知書)。
五、標的物的監管。
甲方向乙方移交標的物單證、憑證后,乙方即日派員進駐甲方場地,對標的物的使用情況予以監管,除正常生產需要外,甲方不得將標的物轉賣調換或移動保管地點。甲方正常的生產銷售活動可照常進行。
甲、乙雙方將標的物正式予以清點移交、接收。乙方確認所有標的物并未損毀,損毀調換后,雙方正式簽定企業產權轉讓合同。
七、甲方停止經營時間。
起,甲方應停止企業的供銷經營活動。債權債務的清點收支也應在了解有關情況后,方能進行。
八、工人安置。
甲方移交所有標的物后,所有管理人員、生產工人,甲方均可接收,安排其堅守原崗位。工資待遇只增不減。
九、交接地點和付款地點。
交接地點和付款地點,均在x縣旭陽鎮石碓窩村公司本部。
十、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辦法。
違約責任按《民法典》有關條款執行。在移交接收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無須訴請法律。
十一、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國有產權協議轉讓管理辦法(優秀20篇)篇二十
第十一條非上市企業國有產權的轉讓應當在依法設立的省級以上(含省級,下同)產權交易機構公開進行,不受地區、行業、出資或者隸屬關系的限制。
第十二條國有及國有控股金融企業轉讓一級子公司的產權,應當報財政部門審批。除國家明確規定需要報國務院批準外,中央管理的國有及國有控股金融企業轉讓一級子公司的產權應當報財政部審批;地方管理的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轉讓的審批權限,由省級財政部門確定。
國有及國有控股金融企業一級子公司(省級分公司或者分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辦事處)轉讓所持子公司產權,由控股(集團)公司審批。其中,涉及重要行業、重點子公司的重大國有產權轉讓,或者導致轉讓標的企業所持金融企業或者其他重點子公司控股權轉移的,應當報財政部門審批。
第十三條轉讓方應當制定轉讓方案,并按照內部決策程序交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或者其他決策部門審議,形成書面決議。
轉讓方案包括轉讓標的企業產權的基本情況、轉讓行為的論證情況、產權轉讓公告以及其他主要內容。
轉讓標的企業涉及職工安置問題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職工安置工作。
第十四條轉讓方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委托資產評估機構對轉讓標的企業的整體價值進行評估。
第十五條非上市企業國有產權轉讓需要報財政部門審批的,轉讓方應當在進場交易前報送以下材料:
(一)產權轉讓的申請書,包括轉讓原因,是否進場交易等內容;
(二)產權轉讓方案及內部決策文件;
(三)轉讓方基本情況及上一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會計報告;
(五)轉讓方和轉讓標的企業國有資產產權證明文件;
(六)轉讓標的企業資產評估核準或者備案文件;
(七)擬選擇的產權交易機構;
(八)意向受讓方應當具備的基本條件、支付方式;
(九)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十)財政部門認為必要的其他文件。
轉讓金融企業產權的,應當對是否符合相關金融監督管理部門的規定進行說明。
第十六條從事金融企業國有產權交易活動的產權交易機構,應當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一)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
(三)具有健全的內部管理制度,產權交易操作規范;
(四)能夠履行產權交易機構的職責,依法審查產權交易主體的資格和條件;
(五)連續3年沒有違法、違規記錄;
(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公開披露產權交易信息,并能夠按要求及時向省級以上財政部門報告場內金融企業國有產權交易情況。
第十七條轉讓方在確定進場交易的產權交易機構后,應當委托該產權交易機構在省級以上公開發行的經濟或者金融類報刊和產權交易機構的網站上刊登產權轉讓公告,公開披露有關非上市企業產權轉讓信息,征集意向受讓方。
產權轉讓公告期不得少于20個工作日。
第十八條轉讓方披露的非上市企業產權轉讓信息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轉讓標的企業的基本情況;
(二)轉讓標的企業的產權構成情況;
(三)產權轉讓行為的內部決策情況;
(四)轉讓標的企業最近一期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主要財務指標數據;
(五)轉讓標的企業資產評估核準或者備案情況;
(六)受讓方應當具備的基本條件;
(七)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項。
需要按本辦法辦理審批手續的,還應當披露產權轉讓行為的批準情況。
第十九條意向受讓方一般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業信用;
(三)受讓方為自然人的,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四)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
在不違反相關監督管理要求和公平競爭原則下,轉讓方可以對意向受讓方的資質、商業信譽、行業準入、資產規模、經營情況、財務狀況、管理能力等提出具體要求。
第二十條在產權交易過程中,首次掛牌價格不得低于經核準或者備案的資產評估結果。
首次掛牌未能征集到意向受讓方的,轉讓方可以根據轉讓標的企業情況確定新的掛牌價格并重新公告。如新的掛牌價格低于資產評估結果的90%,應當重新報批。
第二十一條經公開征集,產生2個以上(含2個)意向受讓方時,轉讓方應當會同產權交易機構共同對意向受讓方進行資格審核,根據轉讓標的企業的具體情況采取拍賣、招投標或者國家規定的其他公開競價方式實施產權交易。
采取拍賣方式轉讓非上市企業產權的,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及其他有關規定組織實施。
采取招投標方式轉讓非上市企業產權的,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他有關規定組織實施。
第二十二條經產權交易機構公開征集只產生1個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時,產權轉讓可以采取場內協議轉讓方式進行,但轉讓價格不得低于掛牌價格。
采取場內協議轉讓方式的,轉讓方應當與受讓方進行充分協商,依法妥善處理轉讓中所涉及的相關事項后,簽訂產權轉讓協議(合同,下同)。
第二十三條確定受讓方后,轉讓方應當與受讓方簽訂產權轉讓協議。
轉讓協議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轉讓與受讓雙方的名稱與住所;
(二)轉讓標的企業產權的基本情況;
(三)轉讓方式、轉讓價格、價款支付時間和方式及付款條件;
(四)產權交割事項;
(五)轉讓涉及的有關稅費負擔;
(六)協議爭議的解決方式;
(七)協議各方的違約責任;
(八)協議變更和解除的條件;
(九)轉讓和受讓雙方認為必要的其他條款。
第二十四條轉讓方應當按照產權轉讓協議的約定及時收取產權轉讓的全部價款,轉讓價款原則上應當采取貨幣性資產一次性收取。如金額較大、一次付清確有困難的。,可以約定分期付款方式,但分期付款期限不得超過1年。
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受讓方首期付款不得低于總價款的30%,并在協議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支付;其余款項應當辦理合法的價款支付保全手續,并按同期金融機構基準貸款利率向轉讓方支付分期付款期間利息。在全部轉讓價款支付完畢前或者未辦理價款支付保全手續前,轉讓方不得申請辦理國有產權登記和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受讓方以非貨幣性資產支付產權轉讓價款的,轉讓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委托資產評估機構進行資產評估,確定非貨幣性資產的價值。
第二十五條財政部門應當對轉讓方報送的材料進行認真審核,確定是否批準相關產權轉讓事項。
轉讓事項經批準后,如轉讓和受讓雙方調整產權轉讓比例或者產權轉讓方案有重大變化,造成與批準事項不符的,應當按照規定程序重新報批。
第二十六條非上市企業產權轉讓過程中涉及國有土地(海域)使用權、探礦權、采礦權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另行辦理相關手續。
第二十七條非上市企業產權轉讓完成后,轉讓和受讓雙方應當憑產權交易機構出具的產權交易憑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辦理相關國有產權登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