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總結心得體會,我們可以更加清晰地了解自己的優勢和劣勢,從而有針對性地提升自己。在下文中,我們將分享一些關于心得體會的案例,一起來看看吧。
法官職業道德準則心得體會(優質15篇)篇一
社會把提高民族文化素質建設的重任交給了我們教師,并給予教師職業道德修養較高的期望,同時,教書育人的目的規定了我們教師道德規范在社會體系中總是處于教高的水平和教高層次上,因此,進一步加強師德建設不久關系到教師自身的修養,而且直接關系到國家和民族的未來,所以20xx年修訂的《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是一個高水準的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只有通過建立,健全教師職業道德建設的規章制度,逐步實現教師職業道德建設制度化、規范化,才能保證師德建設落到實處。
首先,我應當是一個才德具優,即言即行的人。教師的道德面貌對學生影響很大,教師自身具有的高尚品德能防止學生的行為流于放蕩,相反,教師行為失檢,就會對學生產生有害影響,因此,一個優秀的教師,首先必需是一個品德高尚,行為端正的人,為人師表,堅持高尚情操,知榮知恥,嚴于律己,以身作則。舉止文明。
其次,教師應具有廣博的知識,應該是公認有學問的人,終生學習,具有崇高科學精神,樹立終生學習理念,拓寬知識視野,更新知識結構,潛心鉆研業務,勇于探索創新,不斷提高專業素質和教育教學水平。只有這樣的教師,才能真正履行教師的職責,培養出完美的雄辯家。
第三,教師應當熱愛每一個學生,能夠以父母般的感情對待學生,尊重學生人格,平等公正對待學生,教師對學生的態度,應當是和藹的,又是嚴峻的。深入了解學生的心理特征,個性,才能和傾向,更有針對性地進行教育教學,教師應當深入地觀察學生的言語,行為和活動,不諷刺,挖苦歧視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體罰學生是對兒童的凌辱,會使兒童心情壓抑,沮喪和消沉,對兒童的成長產生非常消極的后果。與此相反,我應該強調應用獎勵的辦法,認為對兒童(尤其是那些脆弱或缺乏自信心的兒童)加以贊揚,對兒童發展是十分有利的。
第四,教師應當熟悉所教學科的內容,又能熟練地應用教學方法。只有深刻地理解所教內容,才有可能有效地教學,也有應用良好的教學方法,才能促進學生更好地掌握教學內容,為此,我要做到愛崗敬業,忠誠人民教育事業,對工作高度負責,認真備課上課,認真輔導學生,不得敷衍塞責。應經常向學生提出問題,促進學生積極思考,解決學習中遇到的一些問題,培養學生的獨立性,以防事事依賴別人的壞習慣,簡潔明了地講授知識,只有這樣,才能逐步培養學生思維的創造性。
總之,我應當按20xx年修訂的《中小學教師職業規范》的要求去做,熱愛人民,擁護中國共產黨,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法律法規,依法履行教師職責權利,尊重每個人的價值和尊嚴,追求真理,獻身教育事業,渴望得到同事、學生、家長和社會成員的尊敬信任,為教育事業作出更大努力。
法官職業道德準則心得體會(優質15篇)篇二
教師擔任著教書育人重要職責。正因如此,人們往往把教師稱贊為人類靈魂的工程師。教師之所以可以被授之美譽,受人尊敬,其重要原因就是教師有師德。
陶行知先生曾說過:“學高為師,師德為范”,這就要求教師不僅僅有廣博的知識,更要有高尚的道德。我最早接觸到《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是在準備教師資格證考試過程中,當時只是把它作為知識學習,并沒有從行為和情感方面深入認識。現在我以一名實習教師身份,在家里靜下心研讀了《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該文件對教師明確提出了愛國守法、愛崗敬業、關愛學生、教書育人、為人師表、終身學習的六點要求,可將其概括為“三愛兩人一終身”。這次身份的轉變使我對這六點要求有了不一樣的感悟。
1.三愛。
三愛當中最根本的一愛就是愛國守法,是其他一切要求的基礎。只有熱愛自己國家和人民的人,才會愿意為國家的教育事業添磚加瓦。中國共產黨始終是我們追尋的方向,自覺遵守法律法規,不違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是我們所要堅持的重要原則;愛崗敬業,就是要求教師熱愛教育事業。投身自己熱愛的事業,發現其中的美好,在教育中獲得幸福感和滿足感,獲得持久的動力;關愛學生,最重要的是要關心愛護全體學生。教師所收獲的回報都需要學生作為橋梁,收獲的幸福也多來自于學生。每一個學生都是一個獨立的個體,都有獨特的閃光點,教師要學會發現學生的閃光點,不能只看成績高低,對學生差別對待,不要看輕任何一位學生,要真誠對待每一位學生。
2.兩人。
教書育人,為人師表在這個經濟高速發展,生活節奏不斷加快的時代,人們的思維方式和價值觀念都發生著變化,教師是學生學習模仿的對象,教師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都會對學生產生潛移默化地影響。這就需要教師沉靜下來,在浮躁中尋找安寧,嚴于律己,以身作則,使學生免受不良風氣的影響。
3.一終身。
學習是一件容易的事,堅持學習卻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是教師要堅持終身學習。信息高速發展的時代對教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解答學生各種各樣的疑問?這就需要教師通過持續不斷地學習,跟上時代的步伐,不能停下學習的腳步,在工作中學習,在學習中工作。想要教會教好學生,教師僅僅有一桶水是不夠的,需要源源不斷的自來水,時時刻刻準備著供給學生一碗水。教師從教之日,正是重新學習之時,從教一日就要學習一日。
我還沒有正是踏入課堂,站上講臺,面對學生,但每當我想象到這個畫面,心里都有些激動,我期待與學生的見面,期待見到一張張熟悉又陌生的臉龐,熟悉是因為這也是我曾有過的時光,陌生是因為我以新的身份回歸,這將是新的體驗。深入學習了《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后,我更全面地認識了教師這份職業,我將以此為我的行為準則,規范自己的言行,正式開啟我的教師之旅。
法官職業道德準則心得體會(優質15篇)篇三
職業道德,是每個從事職業的人,在工作或勞動過程中,所應遵循的,與其職業活動業緊密聯系的道德規范的總和。作為一名法官,更加要堅守職業道德規范。是本文是法官職業道德。
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法官職業道德是法官必須具備的職業操守,是履行法官職責和從事職務外活動必須遵循的行為規范。開展“恪守法官職業道德、促進公正廉潔執法”主題實踐活動,是深入推進三項重點工作的客觀需要,是全面正確履行法律審判與法律執行,審判監督職能的必然要求,也是解決法官隊伍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全面提升法院執法公信力的有效途徑。如何才能恪守法官職業道德,促進公正廉潔執法,我覺得應做到以下幾點:
一要提高政治素質,努力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堅定信仰者。必須始終保持對馬克思主義的堅定信仰、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堅定信念、對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堅定信心。要繼續深化對“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和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最近提出的“對黨的事業忠心、人民利益忠心、憲法和法律忠心”人民法院工作指導思想的認識,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自覺地在法律審判與法律執行、法律監督實踐中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重大決策部署。
二要做好本職工作,努力做“強化法律審判、法律執行、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的自覺實踐者。要準確把握“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的大局對法院工作的要求,既要堅持嚴格規范執法,又要善于化解社會矛盾、促進和諧穩定、維護人民權益。
三要提高執法能力,努力做社會公平正義的勇敢捍衛者。要堅持學習,自覺學習,既向書本學習,又向群眾學習,努力提高認識和把握大局、認識和把握社會矛盾、認識和把握社情民意、認識和把握法律精神、認識和把握新情況解決新問題的能力水平。要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在學習和實踐中不斷提高執法能力。
四要加強作風建設,努力做廉潔執法的身體力行者。要始終保持高度的廉政意識,時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勵,恪守職業道德,保持清廉本色。要增強主動接受人大、政協、人民群眾及社會團體監督的意識,培養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多些讀書學習,少些交際應酬,遠離燈紅酒綠,加強自我約束,不斷增強對各種腐朽思想和行為的免疫力。
五要堅持與時俱進,努力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院制度的改革探索者。要以“勇立潮頭、敢為人先”的精神,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只要是有利于更好地為大局服務、有利于更好地保護群眾根本利益、有利于更好地貫徹執行法律的辦法措施,就要積極地探索、大膽地嘗試,推動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法院制度。
六要保持良好精神狀態,努力做人民法院事業的積極推動者。要樹立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對自己高標準,嚴要求,腳踏實地,兢兢業業,團結進取,“察實情、說實話、鼓實勁、出實招、辦實事、求實效”,扎扎實實做做好工作,努力搞好自己的審判工作,做一個清正廉潔人民滿意的好法官。
法官的職業道德修養包括豐富法官職業道德知識,強化法官職業道德意識,自覺塑造法官職業道德品質等內容。豐富法官職業道德知識,是法官進行職業道德修養,不斷提高自身道德品質的前提和基礎,身為法官,其職業道德知識越廣博,越豐富,其個人道德修養的根基就越深厚,越牢固,遵循職業道德要求的自覺性就越強。強化職業道德意識是法官職業道德修養的重要內容,因為法官職業道德的意識的修養的實質,就是實現法官個人職業道德品質的塑造和培養奠定思想基礎。塑造職業道德品質是法官職業道德修養的歸宿,是法官通過職業道德意識和司法行為品德方面的自我陶冶、鍛煉及完善,使之成為穩定的良好的職業行為習慣。
法官的職業令人羨慕,法官的職責重于泰山。作為社會精英的法官,必需具備作為法官的基本素質要求。我認為,法官的職業道德起碼應達到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必需忠誠于國家,忠實于法律,代表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法官的權力由國家授予,是人民賦予,所以法官必須忠實為國家、為人民服務。法官行使司法權從根本上講要符合最廣大的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要符合國家的根本利益,要達到這樣的要求,歸根結底就是必須忠實于法律。法律是國家和人民意志的體現。一個法官,如果不能忠實于法律,而只是唯上、唯權、唯命從事,那他就根本不配做法官。他只能算是一個庸官、糊涂官,抑或是貪官、贓官!法官必須崇尚法律,視法律為生命,奉行法律,捍衛法律。
二是要具有良好的職業技能和豐富的學識。法官是一個特殊的職業群體。國家和社會對法官都有特別的專業技能要求。法官的職業技能,包括法律規范的熟知程度,法律思維與推理能力,理解法律規范的水平,掌握法律與運用法律的能力,邏輯思維以及較好的文化功底等等。這諸多方面的職業技能的優劣,決定著法律運作過程及其結果的質量和效率,體現著法官的司法水平。
三是要有剛直不阿,清正廉潔的法官品格。法官的職責在于判斷是非,分清曲直,伸張正義,懲惡揚善。這一切不能不取決于法官自身的正直、清明、廉潔。人們會說:優秀的法官就是正義的化身。法官自身必須具備追求正義的良心和品德,把公正司法作為法官的神圣使命。
四是要具備勤勉敬業精神。法官在履行其職責時,應當是敬業、勤業的典范。法官的具體工作,煩瑣復雜,沒完沒了。因此要求法官必須始終靜下心來,知難而進,扎實工作,十分細心地去審查每一個事實,化解每一個矛盾,解決每一個問題。
為深入推進政法干警核心價值觀教育實踐活動,切實加強法官職業道德建設、提高法院干警執法規范化水平,我院近期開展政法干警核心價值觀和法官職業道德、法官行為規范知識競賽,在參加競賽的過程中學習了《政法干警核心價值觀教育讀本》、《法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法官行為規范》、《人民法院工作人員處分條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對配偶子女從事律師職業的法院領導干部和審判執行崗位法官實行任職回避的規定(試行)》、《關于人民法院落實廉政準則防止利益沖突的若干規定》等材料,下面就學習《法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淺談一些學習心得。
恩格斯說過:“每一個階級,甚至每一個行為,都各有各的道德”。社會上任何一種職業,都有他的職業道德,醫生要有醫德,教師要有師德,法官要有司法道德。我們常說的職業道德,是指在職業范圍內形成的比較穩定的道德觀念、行為規范和習俗的總和。不論什么職業,共同的道德標準都應該是愛崗敬業,誠實守信,辦事公道,服務群眾,奉獻社會。
法官也是一種職業,是國家法律的執行者,代表著國家的形象,被公眾視為社會正義的守護神,社會正義的化身。法官的職業道德是指法官在依法履行審判權的過程中,應當遵守的與其職業相符的各種行為規范的總和。由于法官職業的特殊性,決定了對法官職業道德的要求較其他職業更高、更嚴格。
最高人民法院頒布的《法官職業道德基本標準》,要求法官保障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保持公正廉潔、遵守司法禮儀、加強自身修養、約束業外活動。“準則”確立了具有中國特色的法官道德自律體系。法官職業道德最核心的是公正,最關鍵的是廉潔。公正是審判的靈魂和生命,是審判工作全部價值所在,是司法的最終和最高目標。不公正就不能體現審判的特點,不能體現審判的主題。如果法院時常發生案件久拖不決、久執不決、法官索取好處、甚至枉法裁判的現象,就會損害法律的權威,動搖人民對法律的信仰。所以,法官維護司法權威和樹立人民對法律的信仰,就要體現在公正的司法實踐上。也就是說,要實現司法公正,首先法官必須是公正的。
如果只有公正的法律,沒有公正的法官,司法公正就成了一句空話。公正是對法官最起碼的要求,也是法官最高的精神境界。廉潔是圍繞公正這個核心的外在表現,是實現司法公正的前提和保證。老子說,禍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倘若一個法官心浮氣躁、見利心動,那他勢必在法律天平面前左右搖擺,甚至讓“天平”傾斜。法官只有有過人的自律意識,才能抵制誘惑、剛正不阿、不偏不倚、秉公執法。一般來說,不廉潔,辦案就不能公正;即使判決結果“正確”,也是法官對法律的褻瀆,因為此時法官裁判不是出于對法律的忠誠,而是以權謀私。稱職的法官應該集公正的意識、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深厚的法學修養于一身。
學習是精神的洗禮,但是更重要的是要將學習到的東西實實在在的用于工作中,一次一次的學習不是為了學習而學習,是為了讓我們在工作中不斷的提高進步,抵抗住各種誘惑和侵襲,永葆一顆純潔的心,一顆為了中國司法事業奮斗終身的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們進一步統一了思想,明確了行為規范和準則,一定要將學習到的精神落實到具體工作和日常生活中,嚴格要求自己,操文明語言、守行為規范,樹立和維護法院、法官良好形象。
人民法官手握法槌,是公平、正義的化身,是國家法律、法規的執行者,法官的職業道德素質如何,直接制約著執法水平,影響國家法律的嚴肅性,影響法院的整體形象。法官職業道德的提高,是法院確保司法公正,維護國家法治尊嚴的關鍵。在改革開放的新形勢下,隨著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方略的推進,面對錯綜復雜的社會矛盾,提高法官職業道德已迫在眉睫。如何提高法官職業道德,筆者從以下幾個方面談談自己看法:
首先,提高政治素質,堅定社會主義信念。必須始終保持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堅定信念、對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堅定信心。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始終堅持“三個至上”思想,自覺地在審判與執行司法活動中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重大決策部署。在審判實踐中,始終為國家政治大局服務,始終為當地經濟建設及社會穩定服務。
其次,提高執法能力,真正做到公平、正義。時代在前進,社會在發展,新情況、新問題層出不窮。一名優秀的法官,必須具有廣博的知識。只有不斷努力學習,不斷提高文化層次,不斷拓寬知識面,才能適應新形勢發展的需要。要堅持學習,自覺學習,既向書本學習,又向有經驗的法官學習,提高認識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要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在學習和實踐中不斷提高執法能力。
再次,改善作風,潔身自好。人民法官在平時工作中應踏實、務實、嚴謹,在行為上應熱情、耐心、細心、端莊,處處體現文明之風。同時,要始終保持高度的廉政意識,時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勵,恪守法官職業道德,保持清廉本色。要增強主動接受人民群眾監督的意識,培養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多讀書學習,謹慎交友,遠離燈紅酒綠,加強自我約束,不斷增強抵抗各種不良思想和風氣的能力。
最后,開展豐富多彩的文體活動,培養積極向上的生活情趣。通過開展業務知識競賽,文化、體育、娛樂活動等方式,使法官在潛移默化中陶冶情操、凈化靈魂、升華思想。使法官在輕松愉悅的同時,又提高了道德素質。
加強法官的職業道德建設,維系黨和國家的形象、社會的公平和正義,關乎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同時,人民法官職業道德建設又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只有各級黨組織重視,上下法院齊努力,全體法官堅持不懈地學習,才能使法官在內心深處筑成一道堅固的防腐堡壘,真正做到金錢美色不動心,糖衣炮彈擊不倒,從而樹立起淡泊名利,無私奉獻,盡職盡責,不辱使命的新世紀人民法官新形象。
法官職業道德準則心得體會(優質15篇)篇四
參加這次公務員職業道德培訓活動,是一次給我自己提高自素質和工作能力的好機會,在學習中,我深深地體會到公務員職業道德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在社會發展中具有重要作用和地位。這次培訓班,公務員給我指明了如何加強自身職業道德建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的方向和具體方法。下面是我學習職業道德建設方面的一些心得體會。
一、提倡公務員的職業道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1、公務員職業道德以其社會示范和社會導向作用直接影響政風和社會風氣。它是社會的主體性道德,在各行各業的職業道德中居于首要地位。公務員是黨和政府各項政策、法律、法規、規章的執行者,是行政管理活動的領導者和管理者,其道德面貌如何,能否在各自崗位上以身作則,將直接影響整個社會的道德風尚。孔子之言:“君子之德風,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風,必偃”從一個側面說明:官德和官風好且正,就會大化流行,從而變化為好的民德、民風;而官德敗壞,官風不正,就會導致民德滑坡,民風敗落。鄧小平在談到黨風對社會風氣的影響時,曾引用毛澤東的話說,“只要我們黨的作風完全正派了,全國人民就會跟我們學。黨外有這種不良風氣的人,只要他們是善良的,就會跟我們學,改正他們的錯誤,這樣就會影響全民族。”實踐也證明,社會的腐敗和墮落往往是從國家官員的腐敗和墮落開始的。因此,我們應該以“官德”建設帶動全民的、各行各業的道德建設。
2、加強公務員職業道德教育,是防治腐敗,促成廉政建設的重要手段。腐敗現象在全國各地滋生蔓延,嚴重破壞了政府的威望,對此,我們不僅要以法控權,強化吏治,而且應該從治本做起,加強思想道德教育,增強公務員保持廉潔的自覺性。一切腐敗行為都說明腐敗是從踐踏道德開始的。從腐敗動機的形成,到腐敗過程的實施,都起始于對道德的背離,對良心的背叛,從一定意義上來說,如果沒有道德的約束,法則徒具其名。因此,公務員職業道德建設就成為防治腐敗的第一道線。
二、如何加強公務員道德建設。
公務員職業道德的特殊性和當前加強公務員職業道德建設的緊迫性,決定了我們必須把公務員職業道德建設作為精神文明建設的一項基礎工程來抓,當作全社會職業道德建設的重中之重來抓,綜合運用教育、法律、行政、輿論等手段來加強公務員職業道德建設。
(一)結合時代特點加強公務員道德教育。
堅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加強思想政治教育,強化精神文明建設。首先是加強優良傳統教育。任何符合時代的道德規范總是要繼承和發展先前社會中的有積極作用的道德規范。我國自古就強調官德吏風,講求“誠意正心修身治國平天下”,主張“為政以德”的倫理原則,認為為官要正要誠。某次是結合時代要求,加強執政為民思想的教育。在當今公務員應加強服務意識,因為是代表國家在行使行政權力,權力是人民賦予的,人民之所以賦予公務員權力就是為了更好地實現人民自身的權利,這就要求公務員要把為人民群眾謀取實實在在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堅持把執政為民落實到制定和實施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中去,落實到關心群眾具體的生產生活上,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其實我們黨所提出“以德治國”的方略從本質意義上說,首先是指執政黨的黨員和領導干部、國家機構的廣大公職人員自身的道德建設,即政府公務員職業道德建設。再次是加強自律。道德教育為的是把外在的道德要求內化為心中的道德法則去遵守,把“他律”轉向“自律”。道德不只是一種外在的約束,就其本性而言,道德更是一種內在自律性力量。因此,加強公務員道德教育還需要用正確的道德信念進行自我磨礪,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把外在強制力轉化為內在的自覺,把他律轉化為自律,“堂堂正正做人,兢兢業業做事,清清白白做官。”
在當今社會如果只靠外在教育和內在“自律”還不足以防止違背道德的行為發生。在現實中,道德自律的效果總要依賴于個人的覺悟和素質,如果個人的覺悟和素質不高,道德自律的作用就會很小,因此我們需要加強道德他律的建設。
(二)加強學習提高公務員職業道德素質。
一個公務員素質的高低,直接反映了他的職業道德水平。要形成機關職業道德的良好風貌,必須以公務員良好的職業素質為前提條件。否則,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不僅是公務員個人的問題,還會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直接影響黨和政府的形象。公務員的主要素質有:首先在政治上要對黨和人民忠誠,能認真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能在各級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搞好各項工作。其次是要有主人翁責任感的敬業精神。有了這種精神,就會干一行,愛一行,就會保持高昂的熱情和干勁,就會有良好的工作態度。這種敬業精神,是在大量的日常工作中體現出來。第三,要有精益求精的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如果一個公務員只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而沒有過硬的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也是不能實現其理想和愿望的。在實際工作中,如果別人來機關辦事、咨詢,一問三不知,不能把工作干好。因此,要提高公務員的綜合素質,首先要加強學習,既要學習理論,又要學習業務,在學習中掌握、思考和運用。其次要加強培訓,針對新形勢、新政策、新任務、新要求,要進行經常性的培訓,同時,注重研討,活學活用,力求每個公務員成為本崗位的行家。再次,為了提高工作效率,端正工作態度,強化為民服務,還要持久開展效能建設等活動。通過學習,全方位提高公務員道德素質,進而提高機關的整體辦事效率,優化政務環境,樹立和維護黨和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
(三)健全制度保障公務員職業道德建設。
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職業道德離不開規章制度的約束,制度約束是規范管理和服務的根本內容和最終保障。一要嚴格公務員的招考、錄用制度。公務員的整體素質高低直接取決于公務員的引進渠道,近年來國家出臺的公務員公開招考、錄用制度,很大程度上推動了公務員隊伍素質的改善,但是,有些地區的一些部門,不能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招考、錄用公務員,扭曲了“任人唯賢”的原則要求,反而出現“任人唯親”、“任人唯權”、“任人唯錢”等所謂的原則,使中央的政策在執行過程中嚴重變形,即損害了國家、社會的利益,又損害了正常參考人員的利益,同時打消了正常參考人員參與公務員考試的積極性,最終使熱衷于公務員工作的人被拒之門外,而一些根本不具備公務員素質的人確混進公務員隊伍,降低了公務員隊伍的整體素質。因此,有關部門應嚴格把好公務員考試關、錄用關,真正從源頭上提高公務員的素質。
二要嚴格公務員的守紀、問責制度。改進機關作風、優化政務環境,是實施《公務員法》,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公務員法明確規定了公務員必須遵守的十六項紀律,要求對玩忽職守,貽誤工作,濫用職權,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等行為要依法予以行政處分。“國無常強,無常弱。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公務員是“奉法者”,是依法行政的主體,公務員的能力、素質、作風等,直接影響依法行政的效果。實施公務員法,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就要針對存在的問題整治機關作風,努力提高公務員的素質和能力,尤其是要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使廣大公務員自覺做到嚴格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開展工作。而要達到以上效果,就要加強對公務員的問責制度。真正的問責制度,應貫徹于政府管理的全過程,貫徹于平日和非常時期。通過啟動行政問責,實施“服務承諾”、“首問負責”、“限時辦結”等制度,有效地促進了政府職能的轉變,不僅增強了公務員的服務意識,而且也增強了公務員的職業道德意識。
三要嚴格公務員的年度考核、淘汰制度。要緊緊圍繞貫徹落實《公務員法》,進一步探索完善以工作實績為核心,職業道德以德能勤績廉為主要內容的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體系,努力提高干部考核工作的科學性和準確性。把目標考評工作與干部選拔使用有機結合起來,發揮其應有的作用。要把經常性的考核成果作為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據,擴大考核成果的運用。同時,要加大“治庸”力度,力倡勤政,建立干部能上能下、正常退出機制。要調整不稱職、不適應的干部,重點在干部“能下”方面取得突破。近年來,許多企事業單位通過年度考核、末位淘汰制度的運行和實踐,增強了公務員的憂患意識,起到了明顯的效果。它的推行將給所有公務員一種壓力感,令那些工作不求上進,混進機關過日子捧著“鐵飯碗”的人隨時有被清退出公務員隊伍的可能。這是提高公務員隊伍的整體水平的一項得力措施。
法官職業道德準則心得體會(優質15篇)篇五
這個學期我們在幼兒園的統一布署下開展了教師職業道德學習和培訓活動。主要內容為學習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業道德規范、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以及_同志關于“八榮八恥”的重要講話,深有體會:
一、教師的職業理想是師德建設的基礎和靈魂。
首先、必須堅定正確的社會信念。以為未來社會培養人才為已任的教師,其職業理想向來是與自身的社會信念相互交融的,為了樹立“托起駕馭中華騰飛一代新人的職業理想,教師自己就必須具備為中華騰飛而不懈奮斗的社會信念,教師只有確立了對于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堅定信念,他的職業理想才會具有明確的政治方向和宏遠的奮斗目標。
其次、必須堅持科學開放的教育思想。所謂教育思想,也可以稱之為教育觀,即是一個人對教育所持有的根本觀點,在不同的教育思想指導下,教師所形成的職業理想也是大不相同,甚至是針鋒相對的,當前我們正在大力推行素質教育,必須克服錯誤教育思想,特別是“應試教育”思想的影響,這種片面追求考試分數的錯誤教育思想,教師就變成一名“指導學生考試的專家”給教育實踐帶來了種.種負效應。為此,我們實施素質教育時,必須遵循社會發展客觀要求和學生成長內在規律來提高學生的素質,促進學生健康、全面、和諧地發展既符合教育的本義和宗旨,又符合我國社會生活的實際,只有這種素質教育思想,才是唯一的正確的、科學的教育思想。
再次、必須具備開拓進取的奉獻精神。教師作為一種特殊職業,其社會作用是巨大而又深遠,但日常工作卻是平平凡凡、默默無聞的,在這里沒有顯赫一時的財富和權力,沒有令人羨慕的榮耀和名聲,也沒有悠閑自在的舒適和安逸,只有一顆熱愛和忠誠于教育事業的心,是一顆教師崇高職業理想最閃亮的星。但是提倡奉獻精神并不是否定人的正當利益和幸福,鄧小平同志指出:“革命是在物質利益的基礎上產生的,如果只講奉獻精神,不講物質利益,那就是唯心論”。一個人只有在改造世界的偉大實踐中作出了奉獻的人,才能充分感受到自身力量的強大和充實,體會到人生真正意義和價值,才會感到幸福感,所以在素質教育前提下,提倡奉獻精神與肯定人們的利益和幸福決不是相互矛盾的,而是相輔相成的。目前,特別是鄉村中小學青年教師中存在著不穩定因素,原因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鄉鎮經濟形勢嚴峻,財政困難,教育經費不足,制約著學校事業的發展,而城區學校教育事業發展極快,對一些教學水平和能力較好的青年教師具有極大的吸引力,而鄉鎮工作的教師經濟收入和市直學校相比差距較大,造成鄉鎮中小學教師“進不來”、“留不住”的局面,對于這種現象我們必須正視它,而不能回避。
二、遵循正確的教書育人方向是師德建設的核心。
_同志在《關于教育問題的談話》中指出:“我們的學校、教育部門以及黨和國家的其他部門,都要注意做工作,把家長希望子女成長的迫切愿望、教師教書育人的心情和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引導到正確的方向上來,全面提高青少年的素質。”這段話表明教師教書育人的行為應當朝著正確的方向發展,這樣才能有效地克服和防止“應試教育”傾向下種.種消極后果,這里所說的方向是黨中央已經確定的素質教育方向,要求教師的一切教書育人行為緊緊圍繞全面提高青少年的素質這一根本目的來展開,這是把握正確的教育育人方向的關鍵。
首先、教師的業務水平高低是教書育人工作的前提。
保證素質教育下教書育人的正確方向,歸根結底,只有通過教師在教育教學實踐中所創造的實際育人成果體現出來,因此,一切真正富有責任感的教師,都應當刻苦鉆研教育教學業務,努力提高教育教學水平,認真完成教育教學任務,以實實在在的教書育人業績來證明實施素質教育的正確性和有效性。同時,業務水平與職業道德兩者之間的關系十分緊密,雖然業務水平不屬于道德范疇,不能同其他的職業道德修養簡單地、機械地等同起來,但是一個人對待業務的態度,是他的職業道德修養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凡是真正具有強烈的職業道德意識的人,絕不可能不努力去追求業務水平的提高。所以教師在教育教學業務工作中所表現的認真負責的態度,不斷進取的追求、鉆研探索的毅力和開拓創新的精神,毫無疑問也是素質教育教師道德修養的重要內容。為此在青年教師業余時間的安排這個問題,調查研究表明,青年教師業余時間用于文化進修,教科研比例高達90%,有些教師提出學校要為青年教師營造良好的科研氛圍,確立“教學為本、科研先行”的意識,變“要我研”為“我要研”增強業務能力。
其次、選擇正確的教書育人的方法是做好教書育人工作的基礎。
教師只有精心地選擇和運用符合教育規律的、科學的教書育人的方法,學生的成長才能取得較為理想的效果,我國宋代教育家朱熹主張“指引者,師之功也”,他認為,學生“讀書是自己讀書,教師是引路人”。這個論述指明了教師尊重學生主體性是科學地選擇和運用教育教學方法的最基本要求,在教師的平常工作中,必須注意防止教育教學方法不良傾向:一是要努力改變灌輸式、注入式、填鴨式的教學方法,積極探索和實踐能夠引導學生主動地去進行思考,發現和研究的教學方法;二是要努力改革缺乏實際效果,加重學生負擔的教學方法,積極探索和實踐提高教學時效,減輕學生負擔的教學方法;三是努力改變脫離實際,呆板封閉的教育教學方法,積極探索和實踐聯系實際,靈活開放的教育教學方法;四是要努力改變學生管理中包辦管束式的教育方法,積極探索和實踐民主疏導式的教育方法。
再次、深厚的教育愛是做好教書育人工作的核心。
“我生活中最主要的東西是什么?”是對孩子的愛。這是俄國教育家蘇霍姆林斯基說過的一句話。所以,熱愛學生是教師最寶貴的職業情感,是一切優秀教師最為珍惜的一筆精神財富。教師對學生的愛,可以稱之為教育愛,這種愛,區別于父母子女之愛,兄弟手足之愛、親朋好友之愛,他不是出自任何形式的個人需求,而是體現著社會發展寄予教師的重托。教育愛包容著極為豐富而又深刻的內涵,可表現為教師對學生的一種親近感,一種理解感,一種期望感以及教師愿意為學生的成長而努力奉獻的熱忱。但是在現實生活中,由于受到錯誤育人觀念潛移默化的影響,許多教師習慣以“權威”自居,總是要求學生處處無條件地順從自己,一旦他們認為學生有“不聽話”的表現,就禁不住要對學生采取強制手段,從而導致不少學校師生關系比較緊張,產生對抗,所以,當前教師道德建設在實踐中面臨的最重大、最緊迫的任務,就是要改變舊的師生關系,建設新的師生關系。
多年來,崇高的教師職業道德是我們一直追求的目標,只有堅持高水平的師德標準,才能培養出高水平的對社會有用的人才,我們每個教師都要迅速行動起來,努力加強師德修養、共同開創師德建設的新局面。
法官職業道德準則心得體會(優質15篇)篇六
為深入推進政法干警核心價值觀教育實踐活動,切實加強法官職業道德建設、提高法院干警執法規范化水平,我院近期開展政法干警核心價值觀和法官職業道德、法官行為規范知識競賽,在參加競賽的過程中學習了《政法干警核心價值觀教育讀本》、《法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法官行為規范》、《人民法院工作人員處分條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對配偶子女從事律師職業的法院領導干部和審判執行崗位法官實行任職回避的規定(試行)》、《關于人民法院落實廉政準則防止利益沖突的若干規定》等材料,下面就學習《法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淺談一些學習心得。
恩格斯說過:“每一個階級,甚至每一個行為,都各有各的道德”。社會上任何一種職業,都有他的職業道德,醫生要有醫德,教師要有師德,法官要有司法道德。我們常說的職業道德,是指在職業范圍內形成的比較穩定的道德觀念、行為規范和習俗的總和。不論什么職業,共同的道德標準都應該是愛崗敬業,誠實守信,辦事公道,服務群眾,奉獻社會。
法官也是一種職業,是國家法律的執行者,代表著國家的形象,被公眾視為社會正義的守護神,社會正義的化身。法官的職業道德是指法官在依法履行審判權的過程中,應當遵守的與其職業相符的各種行為規范的總和。由于法官職業的特殊性,決定了對法官職業道德的要求較其他職業更高、更嚴格。
最高人民法院頒布的《法官職業道德基本標準》,要求法官保障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保持公正廉潔、遵守司法禮儀、加強自身修養、約束業外活動。“準則”確立了具有中國特色的法官道德自律體系。法官職業道德最核心的是公正,最關鍵的是廉潔。公正是審判的靈魂和生命,是審判工作全部價值所在,是司法的最終和最高目標。不公正就不能體現審判的特點,不能體現審判的主題。如果法院時常發生案件久拖不決、久執不決、法官索取好處、甚至枉法裁判的現象,就會損害法律的權威,動搖人民對法律的信仰。所以,法官維護司法權威和樹立人民對法律的信仰,就要體現在公正的司法實踐上。也就是說,要實現司法公正,首先法官必須是公正的。
如果只有公正的法律,沒有公正的法官,司法公正就成了一句空話。公正是對法官最起碼的要求,也是法官最高的精神境界。廉潔是圍繞公正這個核心的外在表現,是實現司法公正的前提和保證。老子說,禍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倘若一個法官心浮氣躁、見利心動,那他勢必在法律天平面前左右搖擺,甚至讓“天平”傾斜。法官只有有過人的自律意識,才能抵制誘惑、剛正不阿、不偏不倚、秉公執法。一般來說,不廉潔,辦案就不能公正;即使判決結果“正確”,也是法官對法律的褻瀆,因為此時法官裁判不是出于對法律的忠誠,而是以權謀私。稱職的法官應該集公正的意識、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深厚的法學修養于一身。
學習是精神的洗禮,但是更重要的是要將學習到的東西實實在在的用于工作中,一次一次的學習不是為了學習而學習,是為了讓我們在工作中不斷的提高進步,抵抗住各種誘惑和侵襲,永葆一顆純潔的心,一顆為了中國司法事業奮斗終身的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們進一步統一了思想,明確了行為規范和準則,一定要將學習到的精神落實到具體工作和日常生活中,嚴格要求自己,操文明語言、守行為規范,樹立和維護法院、法官良好形象。
法官職業道德準則心得體會(優質15篇)篇七
法官準則是法官職業道德的規范,對于維護司法公正、促進社會穩定具有重要意義。法官的公正、公平、廉正,直接關系到當事人的權益、社會公信力的建立以及法治國家的形象。因此,法官準則條例對于法官的行為規范和職業道德起到了重要的引導和規范作用。在日常工作中,我深刻認識到了法官準則的重要性,并從中汲取了許多寶貴的教益。
第二段:公正廉潔是法官的基本要求。
法官準則條例明確規定了法官應當保持公正、廉潔的要求。公正是法官的第一原則,法官應當在審判中做到“秉公無私、明理正法”,不受任何個人利益、壓力或關系的影響。而廉潔是法官的基本品質,法官應當嚴守法律,遵守法紀,堅決抵制各種腐敗行為。在實踐中,我深深體會到公正和廉潔對于維護司法公信力以及法官職業的尊嚴和榮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性。
第三段:自律是法官的應有之責。
法官準則條例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對法官的自律要求。自律是法官的應有之責,涉及到法官個人品質、工作態度以及執法公正性等方面。作為法官,要始終保持良好的心態和行為習慣,自律能幫助我們正確履行職責,保持專業素質,提高執法水平。在實踐中,我明白了自律對于塑造良好的司法形象、維護社會秩序和發展法治文化的重要價值。
第四段:權責法定原則的重要性。
法官準則條例中明確指出,法官應當嚴格遵守權責法定原則,按照法律規定履行司法職責,做公平公正的裁判。權責法定原則是司法工作的基礎,有效限制了法官的權力,確保司法公正。法官要嚴守法律紀律,做到堅決不逆法行事,不違法陷害,抵制各種不當的司法行為。在實踐中,我認識到權責法定原則對于維護司法紀律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意義。
第五段:法官準則促進司法改革與提高司法公信力。
法官準則條例的頒布實施,有力地推動了我國司法改革的進程,促進了司法公信力的提高。法官準則的貫徹落實,使法官在執業中明確了職責和義務,加強了法官的專業素養,提高了執法水平,增強了司法公正。同時,法官準則的確立也對廣大法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法官時刻保持責任感和使命感,不斷提升自身素質和能力,為社會提供更加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務。
總結:
法官準則條例是法官職業道德的底線,是法官行為規范的重要依據。在實踐工作中,對于法官而言,我們必須認真履行法官準則中所規定的各項要求,不斷完善自身,提升自己的專業素養和道德修養。只有這樣,我們才能更好地維護司法公正,確保社會和諧穩定,促進法治社會的建設。
法官職業道德準則心得體會(優質15篇)篇八
還在找法官的職業道德基本準則嗎,下面小編為大家搜集的一篇“法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最新”,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條為加強法官職業道德建設,保證法官正確履行法律賦予的職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和其他相關規定,制定本準則。
第二條法官職業道德的核心是公正、廉潔、為民。基本要求是忠誠司法事業、保證司法公正、確保司法廉潔、堅持司法為民、維護司法形象。
第三條法官應當自覺遵守法官職業道德,在本職工作和業外活動中嚴格要求自己,維護人民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力。
第四條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忠于黨、忠于國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捍衛者。
第五條堅持和維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認真貫徹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尊崇和信仰法律,模范遵守法律,嚴格執行法律,自覺維護法律的權威和尊嚴。
第六條熱愛司法事業,珍惜法官榮譽,堅持職業操守,恪守法官良知,牢固樹立司法核心價值觀,以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為己任,認真履行法官職責。
第七條維護國家利益,遵守政治紀律,保守國家秘密和審判工作秘密,不從事或參與有損國家利益和司法權威的活動,不發表有損國家利益和司法權威的言論。
第八條堅持和維護人民法院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的原則,客觀公正審理案件,在審判活動中獨立思考、自主判斷,敢于堅持原則,不受任何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不受權勢、人情等因素的影響。
第九條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努力查明案件事實,準確把握法律精神,正確適用法律,合理行使裁量權,避免主觀臆斷、超越職權、濫用權力,確保案件裁判結果公平公正。
第十條牢固樹立程序意識,堅持實體公正與程序公正并重,嚴格按照法定程序執法辦案,充分保障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訴訟權利,避免執法辦案中的隨意行為。
第十一條嚴格遵守法定辦案時限,提高審判執行效率,及時化解糾紛,注重節約司法資源,杜絕玩忽職守、拖延辦案等行為。
第十二條認真貫徹司法公開原則,尊重人民群眾的知情權,自覺接受法律監督和社會監督,同時避免司法審判受到外界的不當影響。
第十三條自覺遵守司法回避制度,審理案件保持中立公正的立場,平等對待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不偏袒或歧視任何一方當事人,不私自單獨會見當事人及其代理人、辯護人。
第十四條尊重其他法官對審判職權的依法行使,除履行工作職責或者通過正當程序外,不過問、不干預、不評論其他法官正在審理的案件。
第十五條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堅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勵,堅守廉潔底線,依法正確行使審判權、執行權,杜絕以權謀利、貪贓枉法行為。
第十六條嚴格遵守廉潔司法規定,不接受案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的請客送禮,不利用職務便利或者法官身份謀取不正當利益,不違反規定與當事人或者其他訴訟參與人進行不正當交往,不在執法辦案中徇私作弊。
第十七條不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的經營活動,不在企業及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法律顧問等職務,不就未決案件或者再審案件給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提供咨詢意見。
第十八條妥善處理個人和家庭事務,不利用法官身份尋求特殊利益。按規定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教育督促家庭成員不利用法官的職權、地位謀取不正當利益。
第十九條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司法為民的理念,強化群眾觀念,重視群眾訴求,關注群眾感受,自覺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條注重發揮司法的能動作用,積極尋求有利于案結事了的糾紛解決辦法,努力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
第二十一條認真執行司法便民規定,努力為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提供必要的訴訟便利,盡可能降低其訴訟成本。
第二十二條尊重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人格尊嚴,避免盛氣凌人、“冷硬橫推”等不良作風;尊重律師,依法保障律師參與訴訟活動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堅持學習,精研業務,忠于職守,秉公辦案,懲惡揚善,弘揚正義,保持昂揚的精神狀態和良好的職業操守。
第二十四條堅持文明司法,遵守司法禮儀,在履行職責過程中行為規范、著裝得體、語言文明、態度平和,保持良好的職業修養和司法作風。
第二十五條加強自身修養,培育高尚道德操守和健康生活情趣,杜絕與法官職業形象不相稱、與法官職業道德相違背的不良嗜好和行為,遵守社會公德和家庭美德,維護良好的個人聲譽。
第二十六條法官退休后應當遵守國家相關規定,不利用自己的原有身份和便利條件過問、干預執法辦案,避免因個人不當言行對法官職業形象造成不良影響。
第二十七條人民陪審員依法履行審判職責期間,應當遵守本準則。人民法院其他工作人員參照執行本準則。
第二十八條各級人民法院負責督促實施本準則,對于違反本準則的行為,視情節后果予以誡勉談話、批評通報;情節嚴重構成違紀違法的,依照相關紀律和法律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第二十九條本準則由最高人民法院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本準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法官職業道德準則心得體會(優質15篇)篇九
造就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清正廉潔、品德高尚的法官隊伍,是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重要條件,是人民法院履行憲法和法律職責的重要保障。法官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對于確保司法公正、維護國家法治尊嚴至關重要。為規范和完善法官職業道德標準,提高法官職業道德素質,維護法官和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和國家其他有關規定制定本準則。
一、保障司法公正。
第一條法官在履行職責時,應當切實做到實體公正和程序公正,并通過自己在法庭內外的言行體現出公正,避免公眾對司法公正產生合理的懷疑。
第二條法官在履行職責時,應當忠實于憲法和法律,堅持和維護審判獨立的原則,不受任何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不受來自法律規定之外的影響。
第三條法官在審判活動中,除了應當自覺遵守法定回避制度外,如果認為自己審理某案件時可能引起公眾對該案件公正裁判產生合理懷疑的,應當提出不宜審理該案件的請求。
第四條法官應當抵制當事人及其代理人、辯護人或者案外人利用各種社會關系的說情,并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第五條法官不得違背當事人的意愿,以不正當的手段迫使當事人撤訴或者接受調解。
第六條法官應當公開并且客觀地審理案件,自覺接受公眾監督。但是,法律規定不公開或者可以不公開審理的除外。
第七條法官在審判活動中,應當獨立思考、自主判斷,敢于堅持正確的意見。
第八條法官在審判活動中,不得私自單獨會見一方當事人及其代理人。
第九條法官在審判活動中,應當避免主觀偏見、濫用職權和忽視法律等情形的發生。
第十條法官在履行職責時,應當平等對待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不得以其言語和行為表現出任何歧視,并有義務制止和糾正訴訟參與人和其他人員的任何歧視性言行。
法官應當充分注意到由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健康狀況和居住地等因素而可能產生的差別,保障訴訟各方平等、充分地行使訴訟權利和實體權利。
第十一條法官審理案件應當保持中立。
法官在宣判前,不得通過言語、表情或者行為流露自己對裁判結果的觀點或者態度。
法官調解案件應當依法進行,并注意言行審慎,避免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對其公正性產生合理的懷疑。
第十二條法官對與當事人實體權利和訴訟權利有關的措施和裁判應當依法說明理由,避免主觀、片面地作出結論或者采取措施。
第十三條法官應當尊重其他法官對審判職權的獨立行使,并做到:
(二)不得擅自過問或者干預下級人民法院正在審理的案件;。
(三)不得向上級人民法院就二審案件提出個人的處理建議和意見。
第十四條法官除履行審判職責或者管理職責外,不得探詢其他法官承辦案件的審理情況和有關信息。
法官不得向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辯護人泄露或者提供有關案件的審理情況、承辦案件法官的聯系方式和其他有關信息;不得為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辯護人聯系和介紹承辦案件的法官。
第十五條法官在審理案件的過程中,應當避免受到新聞媒體和公眾輿論的不當影響。
第十六條法官在公眾場合和新聞媒體上,不得發表有損生效裁判的嚴肅性和權威性的評論。如果認為生效裁判或者審判工作中存在問題的,可以向本院院長報告或者向有關法院反映。
第十七條法官根據獲得的情況確信,其他法官有可能或已經違反法官職業道德,或者其他法律工作者有可能或已違反職業道德,影響司法公正的,應當采取適當的措施向有關部門或者有關機關反映。
二、提高司法效率。
第十八條法官應當勤勉敬業,全身心地致力于履行職責,不得因個人的事務、日程安排或者其他行為影響職責的正常履行。
第十九條法官應當遵守法律規定的訴訟期限,在法定期限內盡快地立案、審理、判決。
第二十條法官必須杜絕粗心大意、無故拖延、貽誤工作的行為,認真、及時、有效地完成本職工作,并做到:
(一)合理安排各項審判事務,提高訴訟效率;。
(三)在保證審判質量的前提下,注意節省當事人及其代理人、辯護人的時間,注重與其他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共事的有效性。
第二十一條法官在審判活動中應當監督當事人遵守訴訟程序和各種時限規定,避免因訴訟參與人的原因導致不合理或者不必要的延誤。
第二十二條法官在執行生效法律文書時,應當依法采取有效措施,盡快予以執結。
三、保持清正廉潔。
第二十三條法官在履行職責時,不得直接或者間接地利用職務和地位謀取任何不當利益。
第二十四條法官不得接受當事人及其代理人、辯護人的款待、財物和其他利益。
第二十五條法官不得參與可能導致公眾對其廉潔形象產生不信任感的商業活動或者其他經濟活動。
第二十六條法官應當妥善處理個人事務,不得為了獲得特殊照顧而有意披露自己的法官身份;不得利用法官的聲譽和影響為自己、親屬或者他人謀取私人利益。
第二十七條法官及其家庭成員的生活方式和水準,應當與他們的職位和收入相符。
第二十八條法官不得兼任律師、企事業單位或者個人的法律顧問等職務;不得就未決案件給當事人及其代理人、辯護人提供咨詢意見和法律意見。
第二十九條法官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如實申報財產。
第三十條法官必須向其家庭成員告知法官行為守則和職業道德的要求,并督促其家庭成員不得違反有關規定。
四、遵守司法禮儀。
第三十一條法官應當嚴格遵守各項司法禮儀,保持良好的儀表和文明的舉止,維護人民法院的尊嚴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第三十二條法官應當尊重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人格尊嚴,并做到:
(二)使用規范、準確、文明的語言,不得對當事人或其他訴訟參與人有任何不公的訓誡和不恰當的言辭。
第三十三條法官開庭時應當遵守法庭規則,并監督法庭內所有人員遵守法庭規則,保持法庭的莊嚴,并做到:
(一)按照有關規定穿著法官袍或者法官制服、佩帶徽章,并保持整潔;。
(二)準時出庭,不缺席、遲到、早退,不隨意出進;。
(三)集中精力,專注庭審,不做與審判活動無關的事。
五、加強自身修養。
第三十四條法官應當加強修養,具備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良好的品行,忠實地執行憲法和法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第三十五條法官應當具有豐富的社會經驗和對社會現實的深刻理解。
法官應當具備忠于職守、秉公辦案、剛正不阿、不徇私情的理念,懲惡揚善、弘揚正義的良知,正直善良、謙虛謹慎的品格,享有良好的個人聲譽。
第三十六條法官有權利并有義務接受教育培訓,樹立良好的學風,精研法理,汲取新知識,提高駕馭庭審、判斷證據、制作裁判文書等各項司法技能,具備審判工作所必需的知識和專業能力。
第三十七條法官在日常生活中,應當嚴格自律,行為檢點,培養高尚的道德操守,成為遵守社會公德和家庭美德的楷模。
六、約束業外活動。
第三十八條法官從事各種職務外活動,應當避免使公眾對法官的公正司法和清正廉潔產生合理懷疑,避免影響法官職責的正常履行,避免對人民法院的公信力產生不良影響。
第三十九條法官必須杜絕與公共利益、公共秩序、社會公德和良好習慣相違背的,可能影響法官形象和公正履行職責的不良嗜好和行為。
第四十條法官應當謹慎出入社交場合,謹慎交友,慎重對待與當事人、律師以及可能影響法官形象的人員的接觸和交往,以免給公眾造成不公正或者不廉潔的印象,并避免在履行職責時可能產生的困擾和尷尬。
第四十一條法官不得參加帶有邪教性質的組織。
第四十二條法官在職務外活動中,不得披露或者使用非公開的審判信息和在審判過程中獲得的商業秘密、個人隱私以及其他非公開的信息。
第四十三條法官不得參加營利性社團組織或者可能借法官影響力營利的社團組織。
第四十四條法官可以參加有助于法制建設和司法改革的學術研究和其他社會活動。但是,這些活動應當以符合法律規定、不妨礙公正司法和維護司法權威、不影響審判工作為前提。
第四十五條法官發表文章或者接受媒體采訪時,應當保持謹慎的態度,不得針對具體案件和當事人進行不適當的評論,避免因言語不當使公眾對司法公正產生合理的懷疑。
第四十六條法官退休后應當繼續保持自身的良好形象,避免因其不當言行而使公眾對司法公正產生合理的懷疑。
附則。
第四十七條各級人民法院指導、監督本院法官遵守本準則。
第四十八條人民陪審員依法履行審判職責期間,應當遵守本準則。人民法院的行政人員和法警,參照執行本準則的有關規定。
第四十九條本準則由最高人民法院負責解釋。
第五十條本準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法官職業道德準則心得體會(優質15篇)篇十
作為法官,要有自己的基本道德底線,下面小編為大家精心搜集了一篇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的詳細內容,歡迎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第一條法官在履行職責時,應當切實做到實體公正和程序公正,并通過自己在法庭內外的言行體現出公正,避免公眾對司法公正產生合理的懷疑。
第二條法官在履行職責時,應當忠實于憲法和法律,堅持和維護審判獨立的原則,不受任何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不受來自法律規定之外的影響。
第三條法官在審判活動中,除了應當自覺遵守法定回避制度外,如果認為自己審理某案件時可能引起公眾對該案件公正裁判產生合理懷疑的,應當提出不宜審理該案件的請求。
第四條法官應當抵制當事人及其代理人、辯護人或者案外人利用各種社會關系的說情,并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第五條法官不得違背當事人的意愿,以不正當的手段迫使當事人撤訴或者接受調解。
第六條法官應當公開并且客觀地審理案件,自覺接受公眾監督。但是,法律規定不公開或者可以不公開審理的除外。
第七條法官在審判活動中,應當獨立思考、自主判斷,敢于堅持正確的意見。
第八條法官在審判活動中,不得私自單獨會見一方當事人及其代理人。
第九條法官在審判活動中,應當避免主觀偏見、濫權和忽視法律等情形的發生。
第十條法官在履行職責時,應當平等對待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不得以其言語和行為表現出任何歧視,并有義務制止和糾正訴訟參與人和其他人員的任何歧視性言行。
法官應當充分注意到由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健康狀況和居住地等因素而可能產生的差別,保障訴訟各方平等、充分地行使訴訟權利和實體權利。
第十一條法官審理案件應當保持中立。
法官在宣判前,不得通過言語、表情或者行為流露自己對裁判結果的觀點或者態度。
法官調解案件應當依法進行,并注意言行審慎,避免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對其公正性產生合理的懷疑。
第十二條法官對與當事人實體權利和訴訟權利有關的措施和裁判應當依法說明理由,避免主觀、片面地作出結論或者采取措施。
第十三條法官應當尊重其他法官對審判職權的獨立行使,并做到:
(二)不得擅自過問或者干預下級人民法院正在審理的案件;。
(三)不得向上級人民法院就二審案件提出個人的處理建議和意見。
第十四條法官除履行審判職責或者管理職責外,不得探詢其他法官承辦案件的審理情況和有關信息。
法官不得向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辯護人泄露或者提供有關案件的審理情況、承辦案件法官的聯系方式和其他有關信息;不得為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辯護人聯系和介紹承辦案件的法官。
第十五條法官在審理案件的過程中,應當避免受到新聞媒體和公眾輿論的不當影響。
第十六條法官在公眾場合和新聞媒體上,不得發表有損生效裁判的嚴肅性和權威性的評論。如果認為生效裁判或者審判工作中存在問題的,可以向本院院長報告或者向有關法院反映。
第十七條法官根據獲得的情況確信,其他法官有可能或已經違反法官職業道德,或者其他法律工作者有可能或已違反職業道德,影響司法公正的,應當采取適當的措施向有關部門或者有關機關反映。
第十八條法官應當勤勉敬業,全身心地致力于履行職責,不得因個人的事務、日程安排或者其他行為影響職責的正常履行。
第十九條法官應當遵守法律規定的訴訟期限,在法定期限內盡快地立案、審理、判決。
第二十條法官必須杜絕粗心大意、無故拖延、貽誤工作的行為,認真、及時、有效地完成本職工作,并做到:
(一)合理安排各項審判事務,提高訴訟效率;。
(三)在保證審判質量的前提下,注意節省當事人及其代理人、辯護人的時間,注重與其他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共事的有效性。
第二十一條法官在審判活動中應當監督當事人遵守訴訟程序和各種時限規定,避免因訴訟參與人的原因導致不合理或者不必要的延誤。
第二十二條法官在執行生效法律文書時,應當依法采取有效措施,盡快予以執結。
第二十三條法官在履行職責時,不得直接或者間接地利用職務和地位謀取任何不當利益。
第二十四條法官不得接受當事人及其代理人、辯護人的款待、財物和其他利益。
第二十五條法官不得參與可能導致公眾對其廉潔形象產生不信任感的商業活動或者其他經濟活動。
第二十六條法官應當妥善處理個人事務,不得為了獲得特殊照顧而有意披露自己的法官身份;不得利用法官的聲譽和影響為自己、親屬或者他人謀取私人利益。
第二十七條法官及其家庭成員的生活方式和水準,應當與他們的職位和收入相符。
第二十八條法官不得兼任律師、企事業單位或者個人的法律顧問等職務;不得就未決案件給當事人及其代理人、辯護人提供咨詢意見和法律意見。
第二十九條法官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如實申報財產。
第三十條法官必須向其家庭成員告知法官行為守則和職業道德的要求,并督促其家庭成員不得違反有關規定。
第三十一條法官應當嚴格遵守各項司法禮儀,保持良好的儀表和文明的舉止,維護人民法院的尊嚴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第三十二條法官應當尊重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人格尊嚴,并做到:
(二)使用規范、準確、文明的語言,不得對當事人或其他訴訟參與人有任何不公的訓誡和不恰當的言辭。
第三十三條法官開庭時應當遵守法庭規則,并監督法庭內所有人員遵守法庭規則,保持法庭的莊嚴,并做到:
(一)按照有關規定穿著法官袍或者法官制服、佩帶徽章,并保持整潔;。
(二)準時出庭,不缺席、遲到、早退,不隨意出進;。
(三)集中精力,專注庭審,不做與審判活動無關的事。
第三十四條法官應當加強修養,具備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良好的品行,忠實地執行憲法和法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第三十五條法官應當具有豐富的社會經驗和對社會現實的深刻理解。
法官應當具備忠于職守、秉公辦案、剛正不阿、不徇私情的理念,懲惡揚善、弘揚正義的良知,正直善良、謙虛謹慎的品格,享有良好的個人聲譽。
第三十六條法官有權利并有義務接受教育培訓,樹立良好的學風,精研法理,汲取新知識,提高駕馭庭審、判斷證據、制作裁判文書等各項司法技能,具備審判工作所必需的知識和專業能力。
第三十七條法官在日常生活中,應當嚴格自律,行為檢點,培養高尚的道德操守,成為遵守社會公德和家庭美德的楷模。
第三十八條法官從事各種職務外活動,應當避免使公眾對法官的公正司法和清正廉潔產生合理懷疑,避免影響法官職責的正常履行,避免對人民法院的公信力產生不良影響。
第三十九條法官必須杜絕與公共利益、公共秩序、社會公德和良好習慣相違背的,可能影響法官形象和公正履行職責的不良嗜好和行為。
第四十條法官應當謹慎出入社交場合,謹慎交友,慎重對待與當事人、律師以及可能影響法官形象的人員的接觸和交往,以免給公眾造成不公正或者不廉潔的印象,并避免在履行職責時可能產生的困擾和尷尬。
第四十一條法官不得參加帶有邪教性質的組織。
第四十二條法官在職務外活動中,不得披露或者使用非公開的審判信息和在審判過程中獲得的商業秘密、個人隱私以及其他非公開的信息。
第四十三條法官不得參加營利性社團組織或者可能借法官影響力營利的社團組織。
第四十四條法官可以參加有助于法制建設和司法改革的學術研究和其他社會活動。但是,這些活動應當以符合法律規定、不妨礙公正司法和維護司法權威、不影響審判工作為前提。
第四十五條法官發表文章或者接受媒體采訪時,應當保持謹慎的態度,不得針對具體案件和當事人進行不適當的評論,避免因言語不當使公眾對司法公正產生合理的懷疑。
第四十六條法官退休后應當繼續保持自身的良好形象,避免因其不當言行而使公眾對司法公正產生合理的懷疑。
第四十八條人民陪審員依法履行審判職責期間,應當遵守本準則。人民法院的行政人員和法警,參照執行本準則的有關規定。
第四十九條本準則由最高人民法院負責解釋。
第五十條本準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法官職業道德準則心得體會(優質15篇)篇十一
“為人師表,教書育人”。教師作為人類靈魂的工程師,不僅僅要教好書,還要育好人,各個方面都要為人師表。因此教師這一職業是神圣的,擔負著培養、教育下一代的艱巨、繁重的任務,傳道、授業、解惑是我們的天職。這段時間我學習了《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遵守十項準則是每一個教師義不容辭的職責,也是規范教師的育人行為,提高教師職業道德修養的具體表現。
我們所從事的是教育事業。教育事業需要的是我們教師實實在在的付出,不是在工作中投機取巧,更不是事事以報酬的多少來衡量自我的工作。因此只有擁有了對事業的一分熱愛,才能腳踏實地、默默奉獻,對學生負責、讓家長滿意。尤其是青年教師,要力求干好自我的本職工作,盡職盡責地完成每一項教育教學工作。
教師愛自我就是要有用心的人生態度,不計名利,用心積極,開拓創新,無私奉獻。用自我用心的人生觀、世界觀去影響學生、改造學生。“不以物喜,不以己悲”。要求我們每一位教師必須要與時俱進,孜孜不倦的學習,用心積極,開辟新教法,并且要做到嚴謹治學,誨人不倦,精益求精,厚積薄發,做一名“學習型”的優秀教師。有了良好的素質、過硬的本領,才會在工作中自信,才會在生活中快樂,才會有用心的教育態度和人生觀念,才會不迷失工作和前進的方向。
教師的一言一行對學生的思想、行為和品質具有潛移默化的影響,教師一言一行,一舉一動,學生都喜歡模仿,將會給學生帶來一生的影響,因此,教師必須要時時處處為學生做出榜樣,凡是教師要求學生要做到的,自我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學生不能做的,自我堅決不做。嚴于律已,以身作則,才能讓學生心服口服,把你當成良師益友。
十項準則還規定:教師應保護學生生命安全。我想這是每位教師務必做到的,這也是一位教師應有的高尚道德。當學生生命受到威脅,受到傷害時,作為一名教師應在學生危急時挺身而出,應向汶川地震中的英雄們學習,學習他們生死關頭臨危不懼、舍生忘死、奮不顧身,拼死保護學生的英勇獻身精神,學習他們危難時刻堅守崗位、忠于職守、不畏艱難險阻、奮力搶救學生拼搏奉獻的精神。我想這正是教師愛學生的最高體現。
愛教育、愛自我、愛學生,是一種以人為本的基本道德要求。只要每一位教師不斷地完善自我、超越自我,從民族和事業的大局出發,認認真真地學習,勤勤懇懇地鉆研,扎扎實實地工作,就能無愧于教師這一光榮稱號,就是對《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的最好詮釋。
在教育工作的諸多矛盾中,教和學是主要矛盾。正確處理教和學的.關系,建立和諧愉快的師生關系是“快樂教學”的先決條件。教和學的矛盾,主要方面是教師,有了教師“樂教”,才會有學生的“樂學”,盡管其他條件都具備,如果沒有教師的“樂教”,沒有良好的師生關系,學生也快樂不起來,從而影響教學質量。
“熱愛學生,全面育人,為人師表”這是對教師的基本要求。樂于其業,善于其業的基礎是對學生的愛。愛的真諦是尊重和相信每一個學生,要把學生作為一個具有人格的人來對待。教師尊重和相信學生,才能培養起學生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學生有了自尊、自信,才能構成和諧愉快的師生關系。師生關系良好,才能促成群眾的良好關系的構成。學生有安全感、寬松感、愉快感,就能有效地發揮教師在“快樂教學”中的主導作用,促使學生生動、活動、主動地得到發展。
總之,我一定會遵守《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結合工作與教學實際,切實做到:堅定政治方向;自覺愛國守法;傳播優秀文化;潛心教書育人;關心愛護學生;加強安全防范堅持言行雅正;秉持公平誠信;堅守廉潔自律;規范從教行為。
法官職業道德準則心得體會(優質15篇)篇十二
教師作為人類靈魂的工程師,不僅僅要教好書,還要育好人,各個方面都要為人師表。師德不僅僅是對教師個人行為的規范要求,而且也是教育學生的重要手段。我在這方面非常注重,處處嚴格要求自己,注重自己的言談舉止,衣著打扮,時刻按照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去做,起著以身立教的作用。
教師要做好學生的靈魂工程師,首先自我要有高尚的道德情操,以德治教以德育人,才能成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為人師表,教書育人,教師這一職業是神圣的,擔負著培養教育下一代的艱巨、繁重的任務,傳道授業解惑是我們的天職。前幾天,我們學習了《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這十條規范的內容,是每個教師義不容辭的職責,也是規范教師的育人行為,提高教師職業道德修養的具體表現。
我所從事的是教育事業,需要的是我實實在在的付出,不是在工作中投機取巧,更不是事事以報酬的多少來衡量自我的工作。我擁有了對事業的一份熱愛之心,腳踏實地,默默奉獻。我自從參加工作以來,我都非常喜歡教師這個職業,熱愛學生,努力工作,同時工作中能不斷激勵自己,力求做好自我的本職工作,盡職盡責地完成每一項教育教學工作。
教師愛自我就是要有用心的人生態度,不計名利,用心積極,開拓創新,無私奉獻。用自我的人生觀、世界觀去影響學生,改造學生。不以物喜,不以己悲,要求我們每一位教師,必須要與時俱進,孜孜不倦地學習。我每天以陽光的心態出現在孩子們身邊,把每一堂課上成孩子們喜歡的課堂。用心積極,開辟新教法,并且要做到嚴謹治學,誨人不倦,精益求精,厚積薄發。做一名學習型的優秀教師。具有良好的、素質過硬的本領,才會在工作中有自信,才會在生活中快樂,才會有正確的教育態度和人生觀念,才會不迷失工作和前進的方向。
教師的一言一行,對學生的思想行為和品質,具有潛移默化的影響,教師一言一行,一舉一動,學生都喜歡模仿,將會給學生帶來一生的影響。因此,我對學生認真負責,關心愛護每一個學生,我從事的是低年級班主任,孩子小,需要教師像媽媽一樣去關心愛護他們,我也是這樣做的,把他們當成是自己的孩子對待。所以,我教過的學生家長們對我都很滿意。到現在為止,學生家長們見到我,還不時地提起為孩子們的關愛和付出。我也很自豪我是一名教師。我時時處處為學生做出榜樣,凡是教師要求學生要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學生不能做的,自己堅決不做。嚴于律己,以身作則,讓學生把你當成良師益友。
十項準則還規定,教師應當保護學生生命安全,我想這是每位教師務必做到的,這也是一位教師應有的高尚道德。當學生生命受到威脅受到傷害,自己作為一名教師,應在學生危急時,挺身而出臨危不懼,舍生忘死,奮不顧身,拼死保護學生。這才是教師愛學生的最高體現。
愛教育、愛自我、愛學生,是一種以人為本的基本道德要求,我會不斷地完善自我、超越自我,從民族和事業的大局出發,認認真真地學習,勤勤懇懇的鉆研,扎扎實實的工作,無愧于教師這一光榮稱號。這就是對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的最好詮釋。
總之,我一定會遵守《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結合工作與教學實際,切實做到堅定政治方向,自覺愛國守法,傳播優秀文化,潛心教書育人,關心愛護學生,加強安全防范,堅持言行雅正,秉持公正誠信,堅守廉潔自律,規范從教行為。做一名領導滿意,家長和孩子喜歡的老師。無愧于黨和國家的培養,無愧于眾人的希望!
法官職業道德準則心得體會(優質15篇)篇十三
一是準則具有現實指導性。訓練部為弘揚高尚師德,明確底線行為,造就黨和人民滿足的高素養專業化創新型老師隊伍,針對極個別人抱負信念模糊,育人意識淡薄,放松自我要求,甚至消滅嚴峻違反師德行為,損害老師隊伍形象,影響同學健康成長而制定的。由于老師是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重要力氣,是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培育德智體美勞全面進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的關鍵,所以這是建設政治素養過硬、業務力量精湛、育人水平超群的高素養老師隊伍的重要舉措,也為老師嚴格約束、規范職業行為供應依據。
二是準則具有實際針對性。準則結合中學校老師隊伍的不同特點,提出十條針對性的要求,包括堅決政治方向、自覺愛國守法、傳播優秀文化、愛崗敬業、關愛同學、誠懇守信、廉潔自律等方面,每一條既提出正面提倡,又劃定師德底線。其中,堅決政治方向、自覺愛國守法、傳播優秀文化等是共性要求,愛崗敬業、關愛同學、誠懇守信、廉潔自律等幾個方面,結合中學校老師中的不同表現、存在的問題及在不同階段老師隊伍的差異性,提出不同要求,更貼合實際、更具現實針對性。
三是準則具有素養增加性。準則促進老師提高政治思想道德素養。
1、增加四個意識,政治站位正確。從老師職業擔當的重要使命和責任上,處理好個人利益和國家、社會利益的關系,處理好個人抱負和民族幻想的關系,集聚奮斗力氣,做新時代的見證者、開創者、建設者。
2、增加底線意識,基本定位適當。準則中的禁行性規定是底線,是從事老師職業的最低要求,是大中小幼職特各級各類學校老師必需遵守的,是不行觸碰的紅線。
3、思想行動全都,理解生疏到位。準則中的禁止性規定,不是體檢結果,是預防保健手冊,是對寬敞老師的警示提示,是嚴管厚愛,引導寬敞老師結合教書育人實踐,時刻自重、自省、自勵,增加行動自覺,做以德立身、以德施教、以德育德的老師,擔當職責使命。
總之,我將謹遵《新時代中學校老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自覺增加“四個意識”,堅決“四個自信”,立足崗位拼搏奉獻,做新時代的奮斗者,用實際行動、用良好業績,為訓練事業貢獻自己的才智和力氣。
法官職業道德準則心得體會(優質15篇)篇十四
為加強公證員職業道德建設,保證公證員依法履行公證職責,維護和增強公證公信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制定本準則。
一、忠于事實忠于法律。
第一條公證員應當忠于憲法和法律,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
第二條公證員應該政治堅定、業務精通、維護公正、屬守誠信,堅定不移地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捍衛者。
第三條公證員應當依法辦理公證事項,恪守客觀、公正的原則,做到以事實為依據、法律為準繩。
第四條公證員應當自覺遵守法定回避制度,不得為本人及近親屬辦理公證或者辦理與本人及近親屬有利害關系的公證。
第五條公證員應當自覺履行執業保密義務,不得泄露在執業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更不得利用知悉的秘密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
第六條公證員在履行職責時,對發現的違法、違規或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應當按照法律規定的權限,積極采取措施予以糾正、制止。
二、愛崗敬業規范服務。
第七條公證員應當珍惜職業榮譽,強化服務意識,勉勵敬業、恪盡職守,為當事人提供優質高效的公證法律服務。
第八條公證員應在履行職責時,應當告知當事人、代理人和參與人的'權利和義務并就權利和義務的真實意思和可能產生的法律后果做出明確的解釋,避免形式上的簡單告知。
第九條公證員在執行職務時,應當平等、熱情地對待當事人、代理人和參與人,并要注重其民族、種族、國籍、宗教信仰、性別、年齡、健康狀況、職業的差別,避免言行不慎使對方產生歧義。
第十條公證員應當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期限辦理公證事項,注重提高辦證質量和效率,杜絕疏忽大意、敷衍塞責和延誤辦證的行為。
第十一條公證員應當注重禮儀,做到著裝規范、舉止文明,維護職業形象。
現場宣讀公證詞時,應當語言規范、吐字清晰,避免使用可能引起他人反感的語言表達方式。
第十二條公證員如果發現已生效的公證文書存在問題或其他公證員有違法、違規行為,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
第十三條公證員不得利用媒體或采用其他方式,對正在辦理或已辦結的公證事項發表不當評論,更不得發表有損公證嚴肅性和權威性的言論。
三、加強修養提高素質。
第十四條公證員應當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遵守社會公德,倡導良好社會風尚。
第十五條公證員應當道德高尚、誠實信用、謙虛謹慎,具有良好的個人修養和品行。
第十六條公證員應當具有忠于職守、不徇私情、弘揚正義,自覺維護社會公平和公眾利益。
第十七條公證員應當熱愛集體,團結協作,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相互監督,共同營造健康、有序、和諧的工作環境。
第十八條公證員應當不斷提高自身的業務能力和職業素養,保證自己的職業品質和專業技能滿足正確履行職責的需要。
第十九條公證員應當樹立終身學習理念,勤勉進取,努力鉆研,不斷提高職業素質和執業水平。
四、清正廉潔同業互助。
第二十條公證員應當樹立廉潔自律意識,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從事有報酬的其他職業和與公證員職務、身份不相符的活動。
第二十一條公證員應當妥善處理個人事務,不得利用公證員的身份和職務為自己、親屬或他人謀取利益。
第二十二條公證員不得索取或接受當事人及其代理人、利害關系人的答謝款待、饋贈財物或其他利益。
第二十三條公證員應當互相尊重,與同行保持良好的合作關系,公平競爭,同業互助,共謀發展。
第二十四條公證員不得已不正當方式或途徑對其他公證員正在辦理的公證事項進行干預或施加影響。
第二十五條公證員不得從事以下不正當競爭行為:
(一)不得利用新聞媒體或其他手段炫耀自己,貶損他人,排斥同行,為自己招攬業務;。
(二)以支付介紹費、給予回扣、許諾提供利益等方式承攬業務;。
(三)利用與行政機關、社會團體的特殊關系進行業務壟斷;。
(四)其他不正當競爭行為。
五、附則。
第二十六條中國公證協會和地方公證協會監督公證員遵守本準則。
第二十七條公證員助理和公證機構其他工作人員,參照執行本準則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八條本準則由中國公證員協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本準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法官職業道德準則心得體會(優質15篇)篇十五
第一條律師應當堅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想信念,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律師制度的.本質屬性,擁護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自覺維護憲法和法律尊嚴。(忠誠)。
第二條律師應當始終把執業為民作為根本宗旨,全心全意為人民群眾服務,通過執業活動努力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認真履行法律援助義務,積極參加社會公益活動,自覺承擔社會責任。(為民)。
第三條律師應當堅定法治信仰,牢固樹立法治意識,模范遵守憲法和法律,切實維護憲法和法律尊嚴。在執業中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嚴格依法履責,尊重司法權威,遵守訴訟規則和法庭紀律,與司法人員建立良性互動關系,維護法律正確實施,促進司法公正。(法治)。
第四條律師應當把維護公平正義作為核心價值追求,為當事人提供勤勉盡責、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努力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引導當事人依法理性維權,維護社會大局穩定。依法充分履行辯護或代理職責,促進案件依法、公正解決。(正義)。
第五條律師應當牢固樹立誠信意識,自覺遵守執業行為規范,在執業中恪盡職守、誠實守信、勤勉盡責、嚴格自律。積極履行合同約定義務和法定義務,維護委托人合法權益,保守在執業活動中知悉的國家機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誠信)。
第六條律師應當熱愛律師職業,珍惜律師榮譽,樹立正確的執業理念,不斷提高專業素質和執業水平,注重陶冶個人品行和道德情操,忠于職守,愛崗敬業,尊重同行,維護律師的個人聲譽和律師行業形象。(敬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