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的修訂和完善應該與時俱進,不斷適應組織發展和變革的需要。接下來,我們將分享一些規章制度范文,幫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應用。
最新會議制度管理制度規定(模板13篇)篇一
第一條為改進作風,減少會議、縮短會議時間,提高會議質量,特制訂本制度。
(二)會議分類及組織。
第二條公司會議。歸納為四類:
1.公司級會議:主要包括公司董事(擴大)會、公司副總經理會、全公司干部會、全公司班組長會、全公司職工大會、全公司技術人員會以及各種代表大會。應分別報請公司總經理辦公室批準后,由各辦事部門分別負責組織召開。
2.專業會議:系全公司性的技術、業務綜合會(如經營活動分析會、質量分析會、生產技術準備會、生產調度會、安全工作會等),由分管副總經理批準,主管業務部門負責組織。
3.系統和部門工作會:各部門、車間召開的工作會(如部門辦公會、車間員工會等),由各部門、車間負責人決定召開并負責組織。
4.班組會議:由各分部、中心或班組負責人決定并主持召開。
第三條上級或外單位在本公司召開的會議(如現場會、報告會、辦公會、聯營洽談會,用戶座談會等)一律由總經理辦公室受理安排,有關業務部門協作做好會務工作。
(三)會議安排。
第四條例會的安排。
為避免會議過多或重復,全公司正常性的會議一律納入例會制,原則上要按例行規定的時間、地點、內容、組織召開。例行會議安排如下:
1.行政技術會議:
(1)總經理辦公會:研究、部署生產、營銷、行政工作,討論決定全公司的重大問題。
(2)副總經理辦公會:總結評價當月生產、行政工作情況,安排布置下月工作任務。
(3)班組長以上干部大會(或全公司職工大會):總結上季(半年、全年)工作情況、部署本委(半年、新年)工作任務,表彰獎勵先進集體、個人。
(4)經營活動分析會:匯報、分析公司計劃執行情況和經營活動成果,評價各方面的工作情況,肯定成績,揭露問題,提出改進措施,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5)質量分析會:匯報、總結上月產品質量情況,討論分析質量事故(問題)、研究決定質量改進措施。
(6)安全工作會(含治安、消防工作):匯報、總結前季安全生產、治安、消防工作情況,分析處理事故,檢查分析事故隱患,研究確定安全防范措施。
(7)技術工作會(含生產技術準備會):匯報、總結當月技術改造、新產品開發、科研、技術和日常生產技術準備工作計劃完成情況,布置下月技術工作任務,研究確定解決有關技術問題的措施方案。
(8)生產調度會:調度、平衡生產進度,研究解決各部門、車間不能自行解決的重大問題。
(9)部門、車間辦公會:檢查、總結、布置工作。
(10)分部、中心、班組會:檢查、總結、布置工作。
(11)班組班前會:對前一天工作進行講評,布置當日工作任務和注意事項。
2.各類代表大會:
(1)職工代表大會;
(2)工會會員代表大會;
3.民主管理會議:
(1)公司董事會;
(2)公司管理委員會;
(3)經理聯席會;
(4)生產管理委員會;
(5)生活福利委員會。
4.科技成果發布會:
(1)qc成果發布會;
(2)科技成果發布會;
(3)信息發布會。
第五條其他會議的安排。
凡涉及多個部門、車間負責人參加的各種會議,均須于會議召開前由召集單位經部門或分管副總經理批準后,報公司總經理辦公室匯總,并由總經理辦公室統一安排,方可召開。
第六條總經理辦公室每周五應將全公司例會和各種臨時會議,統一平衡編制會議計劃并印發到副總經理和各部門、車間及有關服務人員。
第七條凡總經理辦公室已列入會議計劃的會議,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況需安排新的其他會議時,召集單位應提前2天報請總經理辦公室調整會議計劃。未經總經理辦公室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打亂正常會議計劃。
第八條對于準備不充分或重復性或無多大作用的會議,總經理辦公室有權拒絕安排。
第九條對于參加人員相同、內容接近、時間相適的幾個會議,總經理辦公室有權安排合并召開。
第十條各部門會期必須服從全廠統一安排,各部門小會不應安排在全公司例會同期召開,(與會人員不發生時間沖突除外),應堅持小會服從大會、局部服從整體的原則。
(四)會議的準備與記錄。
第十一條所有會議主持人和召集單位與會人員都應分別做好有關準備工作(包括擬好會議議程、提案、匯報、總結提綱、發言要點、工作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落實會場、備好坐位、茶具茶水、通知與會人等)。
第十二條會議召集人員應做好會議記錄,并及時歸檔。
第十三條本公司所有與會人員必須自備工作記錄本,做好會議記錄,回到個部門、車間后落實會議內容,必要時將落實情況記錄在案,并及時上報。
(五)附則。
第十四條本制度由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本制度自年月日起實施。
最新會議制度管理制度規定(模板13篇)篇二
第一條為了規范會議程序,提高公司的整體決策管理能力和效率,保證公司各項管理工作的規范化、高效化、有序化,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會議的召開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1)高效率原則。會議的召開是絕對必要的,要注重實效,主題明確,準備充分。嚴禁舉辦沒有明確目標和實際內容的研討會、座談會和經驗交流。
(2)簡化原則。要努力精簡會議,盡可能縮短會議時間,控制會議規模,減少與會人員。我們應該盡力控制大型會議的召開;協調和鞏固可以鞏固的會議的召開;堅決召開可開可不開的會議;不召開可以通過其他方式協調解決的會議。
(3)節約原則。會議要勤儉節約,嚴禁鋪張浪費。
第三條會議成員應當保守各自的表決意見和有關保密內容,不得說不應該說的、問不應該問的、看不應該看的,嚴格遵守會議決定。
第四條會議由有關單位和部門按照會議的類別和內容組織。會議管理集中于綜合行政部門,負責指導、協調公司各類會議,制定、修訂會議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并監督實施。
第五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其關聯單位各類會議的組織管理。
第二章會議的種類。
第六條本制度所稱會議包括總經理辦公室會議、中層干部會議、經濟分析會議、業務管理協調會議、專題會議、部門日常管理會議、接待會等。
第七條座談會是指公司召開的生產管理、安全管理、質量管理、市場管理、資金管理、經營管理、預算管理、合同評審等會議。
第一節總經理辦公室會議。
第八條總經理辦公室會議是對公司發展和管理中的重要事項進行研究和決策的會議。內容包括,但不限于,組織和實施公司的董事會的決議,分解和實施公司的年度計劃,討論和定義公司的發展戰略目標,投資和融資計劃,分析、研究和決策重大事項在公司的生產經營,特別是在安全生產、市場開發和基金管理。部署、明確生產、市場、財務等關鍵環節的指導;討論公司重要人員的任免、組織架構和制度審查。
第九條總經理辦公室會議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特殊情況可以臨時召集。
第十條總經理辦公室會議由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主持。公司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總會計師(財務總監)等高級管理人員參加會議。與會者應作出積極發言,并表明立場。
總經理辦公室開會研究、討論專題問題,必要時可以通知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
第十一條總經理辦公室會議由公司綜合行政主管部門通知、記錄、整理。
第二節中層干部會議。
第十二條中層干部會議是企業圍繞戰略發展、重大決策和重大問題及時召開的會議。會議傳達和執行公司的管理理念、理念、重大決策和決策;告知公司的生產經營、市場、財務管理和發展情況,總結工作情況,統一思路,明確職責;激發中層干部工作積極性,提高凝聚力、戰斗力和工作效率。
最新會議制度管理制度規定(模板13篇)篇三
1、叉車班長在儲運部部長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2、叉車班長對公司所有叉車的維修、保養及使用統一管理。
3、熟悉并執行叉車有關的國家政策、法規,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不斷完善叉車的管理工作,檢查和糾正叉車使用中的違章行為。
4、熟悉叉車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5、監督叉車作業人員認真執行叉車安全管理規定。
6、編制叉車定期檢查和維護保養計劃,并監督執行。
7、協助機動部按國家規定要求向特種設備檢驗機構申請定期監督檢查。
8、根據單位職工培訓制度,組織叉車作業人員參加有關部門舉辦的培訓班和組織內部學習。
9、組織、督促、聯系有關部門人員進行叉車事故隱患整改。
10、參與組織叉車一般事故的調查分析,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叉車事故的情況。
11、參與建立、管理叉車技術檔案和原始記錄檔案。
12、按要求參與應急救援演習。
最新會議制度管理制度規定(模板13篇)篇四
1、會議室是研究院專門用于召開學術報告、會議、組織活動和接待客人的場所,未經允許不得擅自使用。本管理辦法所指的會議室包括:302會議室、306學術報告廳、409咖啡廳。
2、會議室由院辦公室統一管理,負責使用登記與調度、設備維護等相關事宜。未經院辦公室允許,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使用會議室、不得擅自挪用會議室多媒體設備和桌椅等物品。
3、會議室實行提前預約制度。相關人員(部門)使用會議室,需填寫相應的申請表,包括會議主要內容、參會人數、使用時間、申請人及聯系電話、安全負責人等信息,經登記批準后方可使用。
4、使用人應愛護會議室設施,并保持會議室清潔。活動期間,要愛惜會議室的設備及物品,特別是多媒體設備等。
5、會議室活動結束后,使用人應進行必要的檢查,關閉會議室內各種電器設備的電源,特別注意必須等待投影儀散熱,指示燈變紅后方可切斷電源,關好門窗,對會議室進行清掃和整理,如有損壞照價賠償。經勸說后,仍未自覺遵守各項規定,將停止其繼續借用會議室。
6、嚴禁涉及商業的各類活動。
7、本暫行辦法自__年1月1日起實行。
最新會議制度管理制度規定(模板13篇)篇五
學校會議室是學校黨政領導研究工作、舉行會議、接待客人的重要場所,為加強學校會議室的管理,提高會議室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辦法。
一、會議室介紹。
學校會議室包括綜合教學樓八樓第一會議室、第二會議室、會客室,七樓會議室、行政樓三樓會議室。具體情況如下:
第一會議室:主要用于校領導召開校務會、黨會、商議學校事、小型會議或接待來賓以及聽取各部門、各學校領導匯報工作的場所,可容納34人。
第二會議室:主要用于校領導召開全校性會議、視頻會議、以及接待來賓的場所,可容納80人左右。
會客室:主要用于校領導接見外賓、重要來賓,可容納12人。
七樓會議室:主要用于校領導及學校各部門召開全校性會議,可容納50人左右。
行政樓三樓會議室:主要用于學校各部門召開全校性型會議,可容納50人左右。
二、會議室使用原則。
1.在保證《梧州學院每周會議安排表》上安排的全校性會議外,可安排領導和各單位召開未上《梧州學院每周會議安排表》的全校性會議和接待工作。
2.各單位使用會議室,須提前一天向校長辦公室申請,并在校長辦公室行政科登記(包括使用時間、會議的主要內容)后方可安排使用。休息時間使用會議室須在工作日登記,本周不預約下周會議室。
三、管理職責。
1.校長辦公室行政科負責會議室的管理和維護工作,保持會議室整潔有序,設備完好。及時將會議室使用安排情況告知相關保潔人員,做好會前茶、水及茶具的準備工作。
2.使用會議室的部門及相關人員應愛護會議室的各類設施,保持室內衛生,嚴禁室內吸煙,禁止聲喧嘩。
1.全校性事先要按照《型活動報批制度》向校長請示,經簽字同意后方可召開。
2.在學校會議室(電教室)召開的會議,會前要做好《疏散預案》。正式開始前要向與會人員提示疏散通道位置。
3.會議室財產期初由學校總務處統一配備清點,制定財產統計表統計后由會議室負責人核實簽字認可,并在期末復查盤點,列入工作考評。
4.會議室財產由負責人統一負責保管,使用老師應協助負責人做好使用保管工作。
5.負責人平時應做好會議室內各類物品、設施的規范擺放、衛生管理、電器和用電線路管理及安全管理等。疏散通道標志完整。
6.負責人必須清楚和定期清點會議室內的物資種類、數量,了解損傷情況,情況嚴重的則立即報損,人為造成損壞的則上報總務處及按價賠償。
7.會議室內各類物品均為教學服務,不得擅自外借,經領導同意后的外借物,要辦理外借登記手續并及時歸還原室。
8.切實加強安全工作,定期進行安全檢查,杜絕安全隱患,盡力減少會議室財產損壞。
9.會議室內不準吸煙,要辦成無煙會議室。
10.每次會議前后,負責人要及時清理、打掃會議室,并及時關燈、關好門窗,確保會議室安全。會議室的鑰匙專人負責,不準借與任何人。
最新會議制度管理制度規定(模板13篇)篇六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叉車作業需遵守的規定,以確保叉車駕駛安全。
第一條、適用范圍。
適用公司叉車駕駛人員。
第二條、使用范圍及調度部門。
1、原料、成品庫裝卸。生產部門配料、拉料。
2、生產部負責本公司叉車的維修、調度及管理。
3、倉庫服務部負責庫房物資裝卸用叉車的使用、保養、及叉車人員的考核。
4、安全、環保部負責維持廠區交通秩序,安全檢查和考核。
第三條、程序。
1、資格要求:叉車駕駛人員必須經勞動部門培訓并取得叉車駕駛操作證后方能上崗,無證人員嚴禁駕駛叉車。
2、沒有公司的安排,不準叉運非公司物資,叉車司機不準擅自教別人駕駛叉車。
第四條、駕駛前檢查。
1、檢查轉向燈、剎車、喇叭、前燈、和反觀鏡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彎曲、損壞及裂紋產生。
2、檢查燃料系統所有管道、接頭是否有泄露。
3、檢查燃料油、發動機油、齒輪油、波箱油、液壓油及水箱水位、電池水是否足夠。不足時應按標準要求或標準線增添后方可使用。
第五條、駕駛規定。
1、凡使用叉車者,一定要用叉車專用鎖匙,啟動后不允許撥出車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車鎖匙啟動叉車,避免損壞車鎖。
2、啟動叉車時,每次啟動不得超過5秒鐘,再次啟動應隔10~15秒以上,若連續三次啟動不成時,應再隔5分鐘。冬天啟動時,應進行預熱后再啟動。如上述操作都不能啟動時,應及時通知維修部人員進行處理,避免造成蓄電池損壞。
3、叉車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駛。叉車出入門口應減速慢行并響喇叭。駕駛時必須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4、叉車啟動時,注意觀察周圍是否有其它車輛、行人或障礙物。轉彎時要看倒后鏡及觀察左右側的情況,要亮指示燈,慢行并響喇叭。倒車時應先看倒后鏡及回頭觀察情況,無障礙物始能行駛。
5、車輛與道路邊緣應保持一定距離,以策安全。叉車載有物料,在下斜坡時,應倒車行駛并控制好車速。上下斜坡時應慢速行駛,下斜坡時嚴禁空檔滑行。
6、行駛時貨叉應距地面200—300mm,在行進中不允許升高或降低貨物,不得急剎車和高速轉彎。
7、遵守工廠限速規定,車速不得超過5km/h。嚴禁高速行車,以保證安全。
8、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見的地方,請減速慢行,并鳴喇叭。在潮濕、不平的地面行駛及轉彎時,請減速。避免急轉彎,避免在不牢固的物體表面行駛。
9、運輸途中停車時,一定要把手剎掣拉起并掛空檔才能離開叉車。
10、叉車出入門口應注意構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駛入或駛出。
11、行車時,非業務需要,一般人員不得坐在叉車司機身邊,更不能用來運人,或進行其它與叉車作業無關的工作。
12、不得在車間或危險品倉庫內擅自接駁蓄電池等叉車電路,以免產生火花。
13、嚴禁超載行駛。
第六條、裝卸規定。
1、叉車裝運的貨物不能太高,以免擋住駕駛員的視線,導致事故的發生。除短距離移位外,不得同時運輸兩板的貨物。
2、叉起貨物時,貨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時,應先下降后傾斜。
3、利用叉車升空工作時,一定要站穩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準站立在鏟叉上作業。
4、不要運送松散的貨物以免翻倒,運送前應將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穩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設備、空桶、易滑動之缸體或物件必須綁上繩索,綁緊后方可提升。
5、不準用貨叉直接叉運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
6、停車時,不要將貨叉懸空。禁止叉物懸空時司機離開叉車。
7、無論有無裝貨,貨叉下面絕對不可有人停留。
8、卸下的貨物定要井然有序地堆放在無礙通行的地點,貨物或叉車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第七條、停放要求。
1、作業完畢將叉車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貨叉平放地面并對車輛進行必要的檢查整理清潔。
2、停放后將方向桿放在中央位置,拉好手剎車。
第八條、保養規定。
1、注意保養工作,駕車前檢查遇有剎車不正常或其它故障要及時通知維修部門處理。
2、在正常工作中,如發現叉車有異常聲音或出現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維修部進行檢修。司機不得私自拆修。
3、每周清洗叉車一次,并將空氣濾清器芯吹干凈。各部位所需的油、水、電池補充加足。
4、各部門指定保養叉車的司機,每年應協助維修部人員進行一次全面的保養和維修工作。
5、叉車保養責任人所保養的叉車及廠內的叉車駕駛員,如違反上述的規定,按失職處理,并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全廠通報批評和進行處罰。
第九條、相關記錄。
1、叉車檢查記錄。
2、日常維修記錄。
最新會議制度管理制度規定(模板13篇)篇七
為了規范車間叉車的使用,特制定《關于叉車使用管理規定篇》。具體內容如下:
一、責任人。
叉車責任人為車間叉車司機,隸屬于車間進行管理。
二、責任。
2、服從車間管理,保質保量地完成班長及調度安排的日常各項工作任務。
3、維護車輛的清潔和完整,經常對其安全附件和性能檢查,并按規定進維修和保養。
4、嚴禁酒后駕車。
三、使用管理。
1、車輛嚴禁超載、超速、載人,杜絕駕駛員以外的人隨意動用車輛。
2、車輛在作業過程中嚴禁急停、急剎車、急轉彎,限速行駛。
3、車輛開始作業前需檢查制動情況,作業扣需將叉車在指定位置停放,嚴禁在生產線隨意停車。
4、行駛過程中調節好叉車臂高度,避免劃傷地面。
四、處罰。
1、司機人員在作業過程中,如叉壞物資將按公司材料原價賠償損失。
2、在作業過程中,不服從車間指揮,經核實第一次罰款50元并警告批評。第二次給予加倍處罰。
3、在車間內超速行駛,第一次處罰50元并警告批評。第二次給予加倍處罰。
4、司機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撞壞附屬物及公共財產,視其情節罰款或按財產原價賠償。
5、上班時間,司機人員嚴禁脫崗、睡覺。經發現一次罰款50元并警告批評。第二次給予加倍處罰。
6、下班后,需將叉車停放到指定地點,并將叉車臂降到地面高度,如違規處罰50元/次。
7、工作期間飲酒或酒后上崗,處罰100元/次。
8、叉車司機嚴禁在作業過程中嚴禁載人,如違規處罰50元/次。
9、叉車司機工作結束后,未將鑰匙帶走,或將叉車交由車間操作者作業,如違規處罰100元/次。
10、嚴禁將車間各項標識牌、標識線等進行破壞,在加油后需檢查是否存在漏油等情況,在叉運作業中需將叉車臂提升到合適高度,避免將地面進行劃傷,如違規處罰100元/次。
最新會議制度管理制度規定(模板13篇)篇八
為了完善公司福利制度,規范公司假期管理,根據國家、省市相關勞動法律法規關于假期的規定,制定本規定。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員工假期包括:法定假期、年假、事假、病假、婚假、喪假、產假、護理假、調動假。
3.1法定假期:
元旦:一天
春節:三天
婦女節:半天(僅限女性員工)
國際勞動節:一天
國慶節:三天
清明節:一天
端午節:一天
中秋節:一天
備注:以上假期為法定假期,是帶薪假期;當期放假通知具體時間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3.2年假:
3.2.1員工入職滿一年后,可享受年假;
3.2.2年假期間薪資照發;
3.2.3年假以參加工作時間的長短決定.具體如下:員工在本企業工作累計工齡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3.2.4年休假可用于抵沖事假,不兌換現金、并不累計。
3.2.5在確保完成部門工作的前提下,休假時間的安排由個人與所在部門協商后可連續休完,也可根據工作需要間斷累計休假。原則上在當年度使用(即入職滿一年后,第二年開始使用并休完),若工作難以安排,當年無法完成休假,經公司領導審批,可延期至2個月內休完。過期后,假期不再保留。
3.2.6凡符合以下情況之一的,不享受當年年假:
(1)員工請事假累計30天以上的;
(2)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3)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3.3病假:
3.3.1員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須治療休養可以申請病假,請假時間須在上班前或不遲于上班時間的15分鐘內電話通知部門負責人和人事行政部負責人。病假結束后且應于上班后第一個工作日補辦病假手續;;需出示深圳市社保指定醫院病假證明、病歷本、藥物清單及繳費發票,經人事行政部認定后,可享受病假待遇。以病假為名弄虛作假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3.3.2病假工資:員工每月病假2天以上、20天(含)以內的,公司按照正常工作時間薪酬總額的60%支付員工病假工資;超過20天以上,但在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的醫療期限內的,按深圳市醫療保險福利待遇有關規定制定。
3.3.3假期屆滿不歸,又未履行補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3.4事假:
3.4.2員工連續請事假不得超過15天(含),每年請事假不得超過20天(含)。
3.4.3事假期間扣除當日工資。對事假未經批準或擅自離崗者,按曠工處理;
3.4.4事假按工資100%扣發。
3.5婚假:
3.5.1法定年齡結婚可獲得3個連續日
3.5.2婚假期間薪資照發;
3.5.3如員工的結婚證書非本單位工作時取得的,則員工無權享用婚假;
3.5.4適用于轉正員工;
3.5.5婚假必須于結婚證書發放之日起6個月內一次性休完,公休日、節假日不順延。
3.6喪假:
3.6.1此假為帶薪假期;
3.6.2全職員工可依據以下定義分別獲得帶薪喪假3個連續日。
3.6.3定義如下:配偶,子女,父母,岳父/母,公/婆(3天)
3.6.4喪假期間,公休日、節假日不順延。
3.7產假(此假為帶薪假期):
3.7.1產假(須提供相關證明,如:準生證、計生證、病例等):
3.7.1.2如員工超過24周歲(第一胎),可再增加連續15天假期;
3.7.2流產假:如員工出現流產,則:懷孕4個月內流產的,可給假14天;懷孕4個月以上(含4個月)流產的,可給假42天。
3.7.3產后哺乳假待遇:女員工生育后一年內,員工可向公司申請產后哺乳假,哺乳時間每天一小時。
3.8陪護假:
3.8.1此假期為帶薪假期;
3.8.2男員工因小孩出生可獲得連續10天帶薪假期;
3.8.3護理假應以“嬰兒出生證明”為依據在小孩出生一個月內用完。
4.1員工請假、出差超過1天,應指定職務代理人,并于相關單據上注明。
4.2當事人確定職務代理人后,應清晰、完整的進行工作交接,便于代理人開展工作。
4.3代理人于當事人不在期間代行其職務,應確實執行各項事務,不應有推脫、敷衍行為。
4.4代理人行使代理權,為明確責任,應于簽名后加(代)字。
4.5代理人應于被代理人返職后,立即將代理期間所處理或知悉事項向被代理人提出詳實的書面或口頭報告。
4.6代理人與被代理人不應同時缺勤。
4.7代理人因處理當事人業務不當,致使公司蒙受損失時,代理人與當事人應同受處分。
5.2帶薪假期,須提前三日辦理申請手續,原則上申請假期不得與法定節假日連續;
5.3《請假申請表》由人事行政部留存;
5.4員工休假結束后,須于返回工作崗位的第一時間辦理銷假手續。
6.1端午節、中秋節、春節等,公司設立節日福利。
6.2春節、端午節、中秋節、春節凡在崗員工均享受公司節日福利。
6.3三八婦女節,凡在崗女員工均享受節日福利。
7.1結婚禮金:員工結婚,憑結婚證于1個月內呈報人事行政部,公司將給予賀儀。
7.2生育禮金:公司員工憑子女出生證明于1個月內呈報人事行政部,公司將給予賀儀。
每年9-10月份,公司人事行政部組織滿一年員工進行體檢,當年度入職的員工,參加公司下年度組織的體檢。
公司按照國家規定為在崗員工購買社會保險(養老、醫療、生育、工傷、失業)和住房公積金,所有社會保險和公積金個人繳納部分均由公司統一代繳代扣。
根據廣東省高溫津貼管理辦法的要求,公司每年6月至10月,凡在崗員工均享受高溫補貼。補貼額度根據政府規定制定并調整。
11.1凡在崗員工每月享有不定時聚餐、員工生日會等其他福利。
11.2每年度公司將不定時舉行員工旅游、年會等大型活動。
12.1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制訂、解釋、修訂。
12.2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與本制度有抵觸的以本制度為準。
最新會議制度管理制度規定(模板13篇)篇九
為了規范車間、廠區叉車的使用,特制訂《叉車使用管理規定篇》。具體規定如下:
一、責任人。
1.叉車司機是叉車駕駛、維護、保養,并為公司提供叉車服務的第一責任人。
2.叉車使用必須經過培訓,叉車駕駛必須指定專人擔任。未經叉車管理人員同意,除叉車司機以外的任何人不得駕駛叉車。
3.叉車行駛中駕駛員應集中注意力,不得飲食,打手機和攜帶他人等。
二、叉車駕駛應注意的問題。
1.叉車啟動異常應立即通知叉車管理部門進行維修,嚴禁擅自拆修叉車。
2.車輛啟動前,必須檢查叉車的制動,貨叉,輪胎等,使之處于完好狀態。叉車啟動時應保持較低的啟動速度,駕駛員要查看周圍有無人員和障礙物,并注意避讓。
3.行駛過程中切勿進行上下操作,不準任何人上下車。
4.叉車應平穩啟動,轉向,行駛,制動和停止,在潮濕或光滑的路面上轉向時須減速。
5.作業時嚴禁超載,偏載。
6.嚴禁將貨物升高做長距離行駛。
7.嚴禁利用制動慣性溜放的方法卸貨,嚴禁使用慣性裝載卸貨。
8.嚴禁貨叉上站人,嚴禁叉車載人。
9.嚴禁搬運未固定或松散堆垛的貨物。
10.叉車作業時貨叉下不得站人。貨叉載物升降時,以叉車為圓心半徑1m的范圍內不準有人。
11.叉車駕駛員損壞物品,設施或發現已損壞貨物、設施時要如實上報叉車負責人。
12.停車后禁止將貨物懸空。
13.不能將叉車停在緊急通道口,出入口,消防設施旁。
14.叉車加油時必須將柴油機熄火關掉鑰匙嚴禁攜帶火源或靜電來源。加完油后,應該將盛放油料的工具密封放歸原處存好。嚴禁將有關工具隨意亂放。
三、維護。
1.發現叉車有不正常現象,應當立即停車,并及時通知叉車管理部門進行檢查。
2.嚴禁在叉車啟動的情況下進行保養。嚴禁擅自維修叉車和裝拆零部件的行為。定期嚴格按照叉車廠家的《叉車整車的維護使用手冊》進行維護保養。
最新會議制度管理制度規定(模板13篇)篇十
1、藥劑人員應按時開窗,規范著裝,掛牌上崗,堅守崗位,履行職責,實行首問職責制,做好窗口服務工作。
2、從事調劑工作的務必是藥學專業技術人員。
3、調劑處方時務必做到"四查十對":查處方,對科別、姓名、年齡;查藥品,對藥名、劑型、規格、數量;查配伍禁忌,對藥品性狀、用法用量;查用藥合理性,對臨床診斷。
5、內含法定"特殊藥品"的處方調配,應按其有關"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7、發藥時,應將病人姓名、服用方法詳細寫在瓶簽上或藥袋上,核對無誤后交給患者,并進行用法用量交待。
8、專人負責藥品領取、保管、統計、報表等工作;應定期檢查藥品有效期,定期盤存,及時補充藥品,重點藥品每日統計。
9、藥品應分類定位、不得著地堆放,對外包裝、藥名相似的藥品存放有特殊標簽標識。每日登記溫濕度,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處理;配發藥品應按先進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則進行。
10、門診藥房工作人員不得私自挪用、隨意外借和兌換藥品,一經發現按醫院有關規定處理。
11、工作時間有事離開時應請假,不能擅自脫崗,若下班時有未完成的工作應向值班人員交待清楚。工作場所內禁止吸煙、會客等,嚴禁醫藥代表和非藥房人員進入工作場所。
12、建立配方差錯登記本及處方差錯登記本。如出現差錯事故應及時處理。
13、嚴禁工作人員為銷售人員或廠家統計藥品用量,一經發現調離崗位并按醫院有關規定處理。
14、認真搞好安全保衛工作,下班前關好門、窗、水、電等。
最新會議制度管理制度規定(模板13篇)篇十一
為規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據《勞動法》及相關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非提成人員及非提成工作的工作人員。
二、加班的含義及原則
(一) 含義:加班系指在規定工作時間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項,必須繼續工作者,稱為加班。
(二) 原則:
1.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任務,原則上不提倡加班,如因處理工作時間內未完成的本職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計加班。
2. 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的時限,保證員工的休息時間。
3. 加班時間以0.5小時為單位計算,累計4小時為0.5個工作日,累計8小時為1個工作日,并以此作為計算加班補貼和調休的依據。(加班時間累計或累計后的零頭按四舍五入)
4. 因公司特殊情況需要臨時加班的,公司所有員工必須服從命令。
5. 加班部門如需其它部門配合或提供相關資料,應于工作時間內提前通知相關部門以便安排配合工作。
三、加班申請及記錄
1. 工作日加班:
需在實際加班當日下班前填寫《加班申請單》,經所在部門主管或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計加班。
2. 雙休日加班:
員工需在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如實填寫《加班申請單》, 經所在部門主管或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計加班。
3. 節假日加班:
員工需在實際加班前的最后一個工作日下班前填寫《加班申請單》, 經所在部門主管或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計加班。
4. 公司統一安排加班者:
不需另外填寫《加班申請單》,由行政部統一匯總。
2015年《勞動合同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兩項勞動法律法規相繼實施,由于加班工資支付及考勤管理不規范問題引發的勞動爭議的比例日趨增長,為更好的規范集團各職能管理部、子公司及相關單位加班考勤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管理規定:
一、加班管理規定
(一)加班是指員工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之外,需要延長勞動時間完成額外的工作,包括節假日加班、休息日加班及延時加班三種形式。
(二)工時計算方式:
1、標準工時制,員工每天工作的最長工時為8小時,周最長工時為40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制,以標準工時制為基礎,以一定的期限為周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的工時制度。
3、不定時工作制,指每一工作日沒有固定的上下班時間限制的工作時間制度。對于企業中的高級管理人員等因工作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的職工,可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綜合計算工時制和不定時工作制須報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審批通過,方可實行。
(三)安排加班的原則
1、效率至上原則。各公司須有計劃的組織生產經營、開展各項工作,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時利用率,對加班加點從嚴控制。
2、調休優先原則(除法定節假日加班外)。員工加班后,應優先安排調休,確因工作需要無法調休的,按本規定第五條第六條辦法計算加班工資。
3、總量控制原則。集團公司根據各子公司行業特點、發展階段對加班時間和加班工資進行年度用工總額管控。
(四)加班的審批程序
關于規范加班、考勤管理制度的規定須附在當月考勤中,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存檔。
2、子公司因經營情況需要安排加班的':由部門呈報加班申請報告(寫明加班事由及具體人員安排和時間安排),填寫《加班申請單》報所在公司總經理核準。
(五)加班工資的計發標準
1、工作日延長勞動時間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資的150%支付加點工資;
3、在法定休假日勞動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
(六)加班工資的計發要求及基數
1、法定節假日可以根據不同崗位工作特點及需要安排加班,并法定節假日加班,按規定計發加班工資。
2、法定節假加班須支付加班工資;用人單位應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加班工資計算基數,按照當地實行的最低工資標準為加班工資的計發基數。如果企業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中明確約定其他加班費計算基數的,按約定標準辦理。
(七)加班補休及管理
1、除法定節假日加班外,其余加班均按補休辦理,不計發加班工資。
2、加點補休(延長工作日加班的)安排在一個月內補休,休息日安排加班的,安排在六個月內補休。
3、補休考勤時以審批后的《加班申請單》抵算出勤。
二、考勤管理規定
(一)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建立勞動考勤制度,書面記錄勞動者的出勤情況,每月與勞動者核對并由勞動者簽字。用人單位保存勞動考勤記錄不得少于二年。各單位自主選擇考勤方式,并規定考勤表必須由員工本人簽字、經部門責任人簽字確認后報公司總經理或分管人事的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印章,方為有效考勤。
(二)考勤由各單位人事部門負責保管,任何人不得私自復印、留存考勤表。所有公假、事假、病假、年休假等需符合申請流程,辦理書面請假手續,并附單據證明。
(三)子公司應制訂相應的人事規章制度,并在制度中明確規定:未按規定
加班管理規定流程辦理請假手續、以及遲到、早退行為的具體處罰標準;對擅自不來上班的,按曠工處理;曠工累計達到一定天數者就屬于嚴重違反企業規章制度,企業有權解除其勞動合同并不支付相關補償金(包括解聘)等具體標準。
三、本規定自二oo九年五月一日起試行。
四、本規定解釋權歸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
最新會議制度管理制度規定(模板13篇)篇十二
為了進一步規范員工請假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工廠所有員工(包括試用期內員工)。
3.內容。
3.1工廠各部門員工因私事需親自處理或因病無法上班的,須辦理請假手續。
3.2員工請假應填寫《請假單》,注明請假原因及請假類別后,由職務代理人和主管領導簽準后送行政科備案,員工請假期間所屬事務及責任由職務代理人承擔。
一、事假。
1.員工因處理個人事務需親自處理而無法上班的,可以申請事假。
2.申請事假須提前填寫《請假單》,經部門主管及管理部批準后方為有效。
3.事假最小請假單位為半天,每月累計不能超過3天。
4.員工申請事假,全年累計不得超過30天,違反規定的以自動離職處理。
5.當月事假將計入員工考勤,請假工資核算按工廠《薪酬管理制度》執行。
二、病假。
1.員工因疾病或受意外傷害,可憑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或住院證明申請病假。
2.病假全年累計時間不得超過40天,需要住院治療或修養的,不能超過3個月(含門診期間的病假)。
3.由于病情嚴重,需要延長治療的,可視具體情況經工廠領導批準酌情處理。
4.病假全年累計超過規定天數的,以事假處理。
三、婚假。
1.符合國家有關法律,并已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可準予7天婚假。
2.請婚假應提前15天申請,并附《結婚證》復印件。
3.婚假含節假日。
4.婚假期間按正常出勤計算考勤,不扣除期間請假的工資。
5.慰唁假。
6.員工直系親屬死亡的,可請3天慰唁假。
7.慰唁假不扣工資。但事后需交一份村級(或居委會等)以上有關單位出據的員工與死者關系的證明。
8.產假。
10.如所請產假超過時間的,經工廠部門經理簽準的可視同病假,不得超過30天,并按實際天數扣除工資,但不計入病假累計天數。
四、公傷假。
1.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因公受傷,經醫院診斷暫時無法工作,需要停工休息的時間為工傷假。
2.經縣級以上醫院證明需要繼續治療或休養的可請公傷假。
3.員工工傷期間,按本人崗位工資100%計發。
五、調休假。
1.凡在工廠連續工作滿六個月者,自第7月起開始均可享受此假。
2.員工申請調休假,全年累計不得超過12天,一次申請不得超過2天,調休假期間按正常出勤計算考勤。
3.年累計調休假超過規定天數的,以事假處理。
4.員工未辦理請假手續的或請假期滿未續假而不到崗的,視為曠工,情節嚴重者公司將予以開除處理。
最新會議制度管理制度規定(模板13篇)篇十三
為了加強本藥店的消防安全管理,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制定本辦法。
一.消防安全責任。
法人職責:
(一)企業法人是本公司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藥店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二)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本藥店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藥店的消防安全情況;
(三)為本藥店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四)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五)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六)組織制定符合本藥店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企業負責人職責:
(一)制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和督促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制訂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三)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四)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六)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消防安全管理。
(五)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如實提供火災事故的情況,協助公安消防機構調查火災原因,核定火災損失,查明火災事故責任。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場。
三.防火檢查和隱患的整改。
(二)對檢查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三)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存檔備查。
四.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
(一)應當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的消防安全培訓,提高全員的消防意識。
(二)積極參加國家的消防日活動,配合當地消防部門做好消防知識宣傳、教育圖片的張貼等向公眾宣傳防火、滅火、疏散逃生等常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