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預案的編制需要考慮到各種可能發生的緊急情況,并提供相應的應對措施。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實施是一個綜合性的工作,以下是一些成功的范例和實用的指南,供大家參考和借鑒。
飲用水源污染事故應急預案范文(16篇)篇一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市政府實施“藍天碧水工程”的部署要求,推進我縣“藍天碧水工程”順利實施,打好打勝城區環境污染綜合整治攻堅戰,依據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政策,結合我縣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要求,制定本實施方案。
以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為依據,以削減污染物排放總量,達到市政府規定的二級以上天數為目標,以控制城區環境污染、改善城區環境質量為重點,控制新污染,治理舊污染,嚴懲違法排污,完成“藍天碧水工程”和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各項指標任務,為建設國際更具知名度、國內最具影響力的晉商文化旅游中心城市創造良好的環境保障。
嚴厲打擊城區各類違法排污、違法建設行為,控制二氧化硫和煙塵排放,減少噪聲污染,年削減煙塵排放2842噸、二氧化硫排放3038噸,全年城區空氣質量二級以上天數達到170天。
整治范圍為東外環以西、南外環以北、西外環以東、108國道以南城區范圍內的工業窯爐、采暖鍋爐、茶浴爐、賓館飯店營業性爐灶、露天飲食爐灶等燃煤污染源和促銷音響設備。具體任務為:
1、根據區域位置,古城外茶浴爐改造為太陽能熱水器或電熱水器,古城內茶浴爐改造為電熱水器等清潔型設施。改造賓館、飯店的營業性爐灶,全部使用氣、電、油等潔凈型燃料,拆除原有燃煤灶口。由縣委副書記郝向明負責,環保局組織實施,工商局、質監局、公安局、接待辦、電力公司、古陶鎮、社區配合。
2、取締露天飲食爐灶和促銷音響設備。由人大副主任李煥進負責,執法局組織實施,工商局、環保局、社區配合。
3、推進工業企業污染源治理,關閉淘汰列入文件名單的15戶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城區工業企業和窯爐。由政府副縣長王金寶負責,經貿局組織實施,環保局、工商局、電力公司、古陶鎮配合。
4、推進集中供氣公司、峰巖集中供熱公司、沃瑞思集中供熱公司、潔源天然氣公司按劃定區域和整治進度鋪設配套管網。根據集中供熱供氣進度,積極實施入網集中供熱供氣,對原有采暖鍋爐實施限期拆除或治理改造,不得新建燃煤供熱鍋爐。對不具備集中供熱供氣條件的,推廣使用潔凈型煤并安裝除塵、脫硫設施,做到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隨著集中供熱供氣進度,分年度逐步改造。由紀檢委書記王潤明、政協副主席安修彪負責,城建局組織實施,環保局、工商局、公安局、質監局、接待辦、電力公司、古陶鎮、社區配合。
(一)宣傳發動與調查摸底階段。
成立縣城區環境污染綜合整治領導組,制定城區環境綜合整治實施方案,縣政府召開城區環境污染綜合整治動員大會進行安排部署。各牽頭單位根據職責分工,分行業、分類別、分區域進行調查摸底、登記造冊、建立檔案,做到底子清楚,任務明確,為整治提供詳實的第一手資料。
(二)集中整治階段。
7月底前取締露天飲食爐灶和促銷音響設備;7月底前完成行政事業單位茶浴爐改造,8月底前完成經營生產性單位茶浴爐改造;8月底前關閉淘汰列入平政發[20xx]44號文件名單的15戶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城區工業企業和窯爐;9月15日前完成賓館飯店的營業性爐灶改造,全部使用氣、電、油等清潔型燃料;10月底前,根據集中供熱供氣進度,根據集中供熱供氣的能力和條件,按照先行政事業單位,后生產經營性單位的順序,對原有采暖鍋爐予以拆除或治理改造。
3、檢查驗收階段。
由縣城區環境污染綜合整治領導組對各牽頭單位綜合整治完成情況逐戶進行檢查驗收、評比打分。并根據驗收結果,嚴格獎懲,實行以獎代補,對驗收合格者予以補助。
(一)強化領導,形成合力。為推進城區環境污染綜合整治,縣政府實行“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分工負責,督查監察推動”的工作機制,成立全縣城區環境污染綜合整治領導組(名單附后),領導組成員單位要履行職責,密切配合,協調作戰。牽頭單位要根據各自職責分工,按時間、標準完成任務;規劃局要組織編制集中供熱供氣規劃,劃定集中供熱供氣區域和各供熱供氣公司管轄區域;工商局負責實施牽頭單位移送案件的營業執照吊銷工作;電力公司負責實施牽頭單位移送案件的斷電、拆除供電設施工作;接待辦負責取消逾期完不成改造任務的賓館飯店的定點接待資格;公安局配合各牽頭單位依法嚴厲打擊暴力抗法等違法犯罪行為;古陶鎮、社區積極配合所轄區域內環境污染的綜合整治,從而形成配合有力、部門聯動、層層落實的落實機制。縣領導組每半月召開一次例會,由牽頭單位一把手匯報工作進展情況,對整治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研究解決,對下步工作做出具體安排部署,確保整治工作順利進行。
(二)加強宣傳,輿論造勢。新聞辦、廣電中心和各有關單位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會議、標語、宣傳材料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城區環境綜合整治的緊迫性和重要性,使綜合整治的時間要求、方法步驟、政策規定做到家喻戶曉。對城區環境污染綜合整治的進展進展情況,要通過新聞媒體及時進行公示,激勵先進,鞭策后進,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
(三)科學規劃,政策扶持。集中供熱供氣是城區鍋爐改造的前提和基礎,規劃、城建部門和供熱供氣公司要在科學規劃、安全施工、確保質量的前提下,統籌安排,加快管網鋪設進度,帶動整治,促進改造,為圓滿完成整治任務創造條件。從政策上對城區環境污染綜合整治予以扶持,實行以獎代補政策。除行政事業單位外,其他單位改造0.5噸以上、1噸以下的鍋爐、茶浴爐,每臺補助5000元,改造1噸以上鍋爐、茶浴爐,每臺補助10000元。同時,對帶頭實施的.單位給予一定的獎勵,由領導組驗收合格后及時兌現。
(四)嚴格執法,保證效果。城區環境污染綜合整治,排污單位和個人作為直接責任人和投資主體,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諉、拖延、抵制整治。對不能按時完成任務的,牽頭單位要依法及時進行取締,需要進行案件移送的,及時移送有關部門斷電、吊證。對妨礙公務、阻礙執法的,公安部門要給予嚴厲打擊,推動整治工作有序進行。
(五)長效監管,鞏固成果。綜合整治結束后,相關執法部門、責任單位要認真研究制定防止反彈措施,建立長效機制,鞏固整治成果,做到監管任務到片、責任到人、落實到戶。對違反規定的單位和人員,嚴格追究相關領導及責任人的責任,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
為了加快縣城區生活污水處理項目建設步伐,減少縣城生活污水對黃河水質的污染,促進縣城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實效,按照縣委、縣政府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基本要求及原則。
按照“統籌兼顧、適度超前、一次規劃、分期建設”的原則,以治理城區生活污水為重點,以改善城市居民生活環境,完善城市配套功能,提升城市品位為目標,解決環保問題,實現節能減排,推進生態建設。
二、建設目標及內容。
緊緊抓住污水處理廠被列為國家扶持建設項目,加大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投入的歷史機遇,積極爭取項目資金,嚴把工程建設質量關,千方百計加快進度,完成項目投資xx萬元,確保在xx年xx月底前建成污水處理廠,年底前配套建設污水處理廠至縣城主管道xxkm。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構。
為切實加強對縣城生活污水處理項目建設的組織領導,加快建設步伐,成立以縣政府分管領導為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為組員的項目建設領導小組,協調、指導和督促項目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xxx,具體負責項目協調、組織、實施。
(二)注重資金調度,建立補償機制。
在積極籌措地方配套資金的同時,出臺xxx污水處理費征收、使用和管理辦法,建立污水處理費調整機制,統籌整合城維費、排污費、水資源費等各種資金,落實配套資金,建立財政補貼機制,保證合理的投資回報,確保縣城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行。
(三)強化質量管理,加快工程進度。
嚴格實行項目法人制、工程監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確保項目建設質量和資金的合理使用,做到高標準設計、高質量施工,健全質量三級管理網絡,倒排工期,搶抓進度,確保工程質量達標和進度任務落實。
(四)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完善責任追究制度。
為保障項目的順利實施,一是建立項目監管機制,明確工程建設目標、時間節點,加大工程監管力度,監理、質檢站與項目業主同時到位,確保工程建設真正落到實處;二是建立項目專項跟蹤督查機制,形成定期督辦、定期調度、定期通報制度;三是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對于因工作失誤、推諉扯皮造成項目受損或延誤的,按照規定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飲用水源污染事故應急預案范文(16篇)篇二
1、格柵法:可分為人工清理的格柵(適用于中小型城市生活污水廠或所需截留的污染物較少時)和機械格柵(適用于大型城市生活污水廠或所需截留的污染物較多時)。
2、篩網法:篩網的去除效果,可相當于初次沉淀池的作用。
3、過濾:是以具有孔隙的粒狀濾料層,如石英砂等,截留水中的雜質從而使水獲得澄清的工藝過程。
4、離心分離法:它的作用是基于存在于水中的懸浮物和水的密度不同而產生的。主要設備有:離心機、水力旋流器及旋流池等。
5、沉淀池法:用于廢水進入生物處理設備前的初次沉淀、生理處理后的二次沉淀及污泥處理階段的污泥濃縮池。
6、浮上法:適用于顆粒直徑很小,很難用沉淀法加以去除時,主要有電解浮上法、分散空氣浮上法和溶解空氣浮上法。
污水生物學處理具體來說是通過微生物所產生的酶,氧化分解有機物,從而使水得到凈化。其中起主要作用的是細菌,污水中可溶性的有機物直接被菌體吸收;固體和膠體等不溶性有機物先附著在菌體外,由菌細胞分泌的胞外酶分解成可溶性物質,再被菌體吸收,通過微生物體內的氧化、還原、分解、合成等生化作用,把一部分有機物轉化成微生物自身組成物質,另一部分有機物被氧化分解為c022、h20等簡單的無機物,從而使污染物質得到降解。主要有以下幾種方法。
1、氧化塘法。
氧化塘是一個大而淺的池塘,污水從一端流入,從另一端溢流出水。在氧化塘中,同時存在著三種生化作用:
(1)有機物的好氧分解,主要由好氣細菌進行;
(2)有機物的厭氧分解,主要由厭氧細菌進行;
(3)光合作用,由藻類和水生植物進行。
好氣細菌所需的氧氣,除了來自大氣以外,還有相當一部分是由藻類光合作用釋放的。細菌代謝過程中除合成自身的物質以外,還產生c02、h20和無機鹽類,這些產物被藻類所利用。藻類細胞既能被細菌所分解,又能被原生動物吞食,使藻類不至過多積累。氧化塘的底部處于厭氧環境,過多的無機氮通過細菌的反硝化作用以氮氣的形式逸去,避免了水體的富營養化。由此,氧化塘實際上是一個藻菌共生的生態系統,它常利用天然水域,具有設備簡單、投資少、容易操作等優點。缺點是占地面積大。
2、活性污泥法。
污水進入曝氣池后,用機械或人工的方法連續鼓入空氣,經過一段時間,水中形成一些褐色絮狀泥粒,即所謂活性污泥。其主體部分是一些好氣性微生物,對污水中的有機物具有很強的吸附和氧化分解能力,并以有機物為養料不斷增殖。活性污泥和污水的混合液離開曝氣池以后,在沉淀池中沉淀,分離出來的水即為凈化的水,排放出去。活性污泥除因增殖需排放出一部分多余的以外,其余的回流到曝氣池,如此循環運行。活性污泥法的凈化效率很高,它對生活污水中有機物和懸浮物的去除率均達95%左右。但所產生的污泥量較大,有待進一步處理,運行中還容易出現污泥膨脹現象。
3、生物濾池法。
生物濾池包括酒滴池、塔式生物濾池、生物轉盤、接觸氧化、浸沒法濾池等多種形式。它們處理污水的基本原理相同,池中裝上碎石、爐渣、圓盤或塑料蜂窩等固體填料,當污水連續通過時,由于微生物的大量繁殖,在填料的表面形成一層滑膩的暗色薄膜,叫做生物膜。在生物膜這個小環境中,表層是好氣性微生物,內層是厭氣性微生物,中層則生長著大量的兼性厭氣菌。生物膜中除細菌外,還有以原生動物為主的動物群落,各種生物間形成食物鏈,污水中的有機物通過食物鏈的每個環節,都有一部分通過呼吸作用而轉變成c02,最終能把有機物除去。
4、厭氧處理法。
厭氧處理法是在缺氧的條件下,利用厭氣性微生物分解污水中有機物質的方法,又稱厭氧消化。有機物質的厭氧分解,可分為兩個階段。在分解初期,一些微生物把有機物分解成有機酸、醇、c02、nh3、h2s等,此階段有機酸大量積累,ph值隨即下降,故稱為酸性發酵階段。在分解后期,由于所產生的nh3與酸發生中和作用,ph值逐漸上升,甲烷細菌開始分解有機酸和醇,產物主要是甲烷和c02。甲烷細菌的大量繁殖,加速了有機酸的分解,ph值迅速上升,此階段稱為堿性發酵階段。污水生物處理的前三種方法各有優點,但還存在以下問題:
(1)大量的活性污泥和脫落的生物膜形成廢渣,如不進一步處理會形成二次污染;
(2)對一些b0d5超過10000毫克/升的污水,如屠宰廠污水等處理效果較差;
(3)消耗大量的動力。用厭氧處理法能有效的解決上述三個問題,同時還能產生生物能源——沼氣,因此受到各方面的重視。
污水的生物學處理是目前世界各國在污水處理中應用最廣的一種方法,從發展趨勢上看,正由單純的防治轉向綜合利用。例如利用污泥的厭氧消化獲得沼氣和肥料,利用光合細菌處理高濃度有機污水回收單細胞蛋白等,并進一步探索回收能源和解決含無機鹽廢水的處理方法,防止有機物經微生物分解成無機鹽類而使水體富營養化,盡可能實現物質和能量的再循環。
1、中和法;
2、化學混凝法;
3、化學沉淀法;
4、氧化還原法;
5、吸附法。
1、生物膜技術:通過選育和培養高效的微生物菌種,制成制劑,高密度直接投放到待處理污水,形成生物膜,對污水進行降解和凈化。專家介紹,與傳統的活性淤泥法相比,生物膜技術應用于城市污水處理具有五大技術優勢:一是投資省。目前國內的'城市污水處理廠基礎建設投資大,需要大量的機械設備、管網和其他工程設施,投資成本每噸污水處理在1000元左右;而應用生物膜技術投資設備少,占地小,處理每噸污水不到500元,相比節約成本50%以上。二是運行費用低。據測算,目前國內城市污水處理廠的直接運行成本,一般在每天處理每噸污水0.5元至0.8元之間;而應用生物膜技術處理污水每天每噸只需0.2元左右。三是淤泥少,沒有“二次污染”。采用傳統的活性淤泥法處理城市污水,常由于大量淤泥的堆放造成對環境的“二次污染”;而相同條件下制成生物膜的微生物菌一旦把污水凈化后,便會由于缺乏“營養”而自動消亡,不會造成“二次污染”。四是效率高。生物膜表面積大,微生物菌密度高,每克制劑的微生物菌含量達50億-200億個,大大高于淤泥中的自然微生物活性成份,同時還可以多次投放,方便快捷,處理效果明顯優于傳統的活性淤泥法。采用生物膜技術,不僅能夠有效治理湖泊的富營養化,而且有助于修復和強化湖泊生態功能,提高水體自凈能力。五是適合城市生活小區等小規模、有機負荷不高的污水處理。應用生物膜技術投資省,運行費用低,并可節省管網建設成本,處理城市生活小區等城市污水具有活性淤泥法不可比擬的優勢。
2、粉末活性炭吸附技術:粉末活性炭在污水處理中的使用已有70年左右的歷史。自從美國首次使用粉末活性炭去除氯酚產生的嗅味以后,活性炭成為給水處理中去除色、嗅、味和有機物的有效方法之一。國外對粉末活性炭吸附性能作的大量研究表明:粉末活性炭對三氯苯酚、二氯苯酚、農藥中所含有機物,三鹵甲烷及前體物以及消毒副產物三氯醋酸、二氯醋酸和二鹵乙腈等等均有很好的吸附效果,對色、嗅、味的去除效果已得到公認。可用于提高污水處理廠出水水質。
3、曝氣生物濾池法:該工藝是一種淹沒式上向流生物濾池,其濾料為比重小于1的球形顆粒并漂浮在水中。通過硝化和反硝化作用凈化水質,其處理能力大大高于活性污泥法,并能達到很高的排放水質標準。
目前,在城市污水處理中,活性污泥法是被最廣泛使用的方法之一,但其所產生的腥臭污泥問題仍然令人頭痛。可嘗試用污泥進行垃圾場填埋、作有機肥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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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用水源污染事故應急預案范文(16篇)篇三
為認真貫徹市、區兩級生活飲用水衛生工作要求,緊緊圍繞創建文明城區工作這條主線;以確保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為前提;以文明城區的要求為目標,依法開展生活飲用水衛生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北京市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條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制定本預案。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思想,貫徹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進一步做好生活飲用水投訴及污染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迅速查明水污染事故的原因并及時有效地控制疫情,保證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發生后應急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保護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
預防為主,專業管理、統一指揮、屬地管理、分級負責、部門聯動、依法管理、快速反應、有效處置。
組長(法人):院長。
副組長(負責人):副院長。
組成成員(專兼職管理員):后勤管理處。
(一)信息報告。
1、責任報告人:任何發現生活飲用水突發事件的單位和個人。
2、報告時限: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必須立即向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報告。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立即向單位所在地政府應急辦公室報告,同時立即向北京市朝陽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衛生監督所報告。
(二)應急處置。
1、接到突發事件后,應急處理小組應立即到達現場,迅速了解現場的基本情況,事件發生的過程、產生的`后果,當前事件發展情況,控制事件現場局面,配合醫療單位積極救治病人。
2、當生活飲用水突發事件發生時,應急處理小組應積極配合當地政府和衛生行政部門制定控制措施及調查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包括停水、查找污染源、消除污染,提供臨時供水,發布通告告知居民在事故未解除前,不得擅自飲用污染的水。
飲用水源污染事故應急預案范文(16篇)篇四
根據**縣環境保護局《關于轉發(進一步加強我省農村飲用水源保護區環境保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沐環函12號)的文件要求,為有效防止和應對我鎮突發飲用水水源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的飲水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環境防治法》、《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四川省環境保護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適用于黃丹鎮刑行政區內發生的涉及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
在縣環保局和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成立黃丹鎮突發飲用水水源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鎮黨政辦、由吳林芳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由黨政辦負責日常事務工作。
(一)鎮應急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按照相關規定及時上報轄區內發生的較大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
2、貫徹執行國家環境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落實上級環保部門的及鎮政府關于應急工作的指示要求。
3、組織制定與修改應急預案。
4、負責應急工作的決策、指揮與協調各部門合作。
5、部署轄區內應急工作的公共宣傳和教育,統一發布應急工作信息。
(二)辦公室職責。
1、根據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信息,根據領導小組的指示,將重大事件的發生情況上報鎮政府和縣環保局。
2、負責將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得情況及時向鎮有關部門通報,并協助領導小組做好與鎮有關部門之間的聯運工作。
3、負責在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處理期間本鎮內部各部門的組織、協調及后勤工作。
(一)迅速報告。
(二)快速出動。
(三)現場控制。
(四)現場調查。
(五)情況上報。
(六)污染警戒區域的劃定及消息的`發布。
(七)污染跟蹤。
(八)調查取證。
(一)終止應急的的條件。
1、本次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產生的條件已經完全消除,污染情況得到完全控制,發生污染事件的水系水質得到恢復。
2、采取了有效應急措施和防護措施,保證公眾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長期影響趨于合理水平。
3、本次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對供水系統的影響已消除,供水系統已全面恢復正常。
(二)應急終止程序。
確認具備應急終止條件后,請領導小組批準后宣布應急終止,必要時,由鎮政府向社會發布應急終止公告。
本預案至印發之日起實施。
飲用水源污染事故應急預案范文(16篇)篇五
為進一步提高應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能力,及時、有序、 高效、妥善處置并最大限度地減少事件可能造成的損失,特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浙江省突發公共衛生應急管預案》、《浙江省衛生監督機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指導意見(試行)》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為依據。
保障全縣飲用水衛生安全,應當堅持預防為主、屬地管理的原則,進一步增強飲用水污染事件的防范意識。加強基礎工作,增強預警分析,做好應急演練,將預防與應急處置有機結合。做到依法規范、措施果斷。
本預案所指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是指生物性、化學性等有毒有害物質污染生活飲用水,導致水質不達標,造成生活飲用水無法飲用,或發生化學性中毒和(或)介水傳染病流行,或影響公眾健康和社會正常秩序的事件。
本預案適用于在我縣轄區內發生的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必要時可以尋求上級部門的指導和支援。
在衛生局領導下,衛生監督所設立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小組,負責指導、協調各應急小組應急工作。下設應急處置現場調查組、信息收集、分析與報告組、技術支撐組、后勤保障組。
(一)應急處置工作小組及職責:
組長:卓勤
副組長:周相慧
成員:楊美珍、金波、吳宣霞、吳斌、湯璐
職責:
1.領導、組織和協調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應急工作。
3.組織事件應急技術探討和應急知識宣傳教育等工作;
4.其他有關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應急的重要事項。
(二)現場調查組及職責:
組長:周相慧
成員:金波
職責:負責對集中式供水水源、凈水環節、二次供水、管網等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現場衛生監督、調查取證、提出采取臨時控制措施和行政處罰的建議等工作。組長接到上級指令后,負責召集本組成員趕赴現場,負責安排內部成員的分工,負責本組收集證據、資料的上報工作。趕赴現場使用組長所在科室車輛,遇到人員空缺、物資不足、車輛使用等問題時,由所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安排調度。成員負責法律文書、取證工具和參考資料的提前準備,定期檢查,及時補充工作,負責協助組長收集文書、資料與撰寫報告。
現場調查的主要內容有:對集中式供水水源、供水設施布局、工藝流程、取水、輸水、凈水、蓄水和配水等設施,集中式供水設施水源防護及廠區環境衛生情況,水質凈化消毒設施及凈化消毒情況,二次供水設施、儲水設備、水處理設備、供水管線及周圍環境等進行現場衛生監督檢查。對污染單位的相關負責人、直接管理人員等進行詢問主要內容包括:水源類型、供水方式、水處理情況、日供水能力(日供水量、供水人口)、供水范圍、清洗消毒、近期水質監測以及近期供水系統的運行及維護等情況。另外,需要了解發病人數、死亡人數、就診情況、臨床診斷等情況。根據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圍,指揮部可以安排一組或多組從事上述應急工作,受指派的一組應當負責現場調查處理、信息收集、分析與報告等全部工作。
(三)信息收集、分析與報告組及職責:
組長:楊美珍
成員:吳宣霞
職責:負責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理信息的收集、傳遞、通報、報告,負責與cdc、水利、環保、供水等相關工作部門的聯系,對來自水利、環保、供水、cdc等部門的水質資料進行收集、匯總和分析并做出報告等工作。組內成員必須保證信息不得缺失與外泄,任何對外的信息的傳遞、通報、報告必須經由應急領導小組的批準。污染事件發生在夜間的,信息收集、分析與報告組的工作由現場調查處理組負責。
(四)技術支撐組及職責:
組長:劉小劍
成員:楊美珍
職責:領導小組可以根據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圍邀請水質檢驗、衛生監督、流行病學等有關專家組成技術支撐組。負責研究分析事件信息和有關情況,為應急決策提供咨詢或建議,參與事件調查,對事件處理提出咨詢意見,對事件調查處理中的偏差提出改正意見等。
(五)后勤保障組及職責:
組長:吳斌
成員:湯璐
職責:負責后勤保障、提供處理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所需的物資、交通工具等各類保障服務工作,應急專項經費的組織落實工作以及應急處置所需的保障資金。
各應急處置工作小組成員收集到的信息,檢查情況必須及時由組長報告領導小組,嚴禁任何人私自向外界發布或透露任何有關信息。
(一)設立值班電話,安排人員24小時值班,接到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報告后,應對事件發生的主要情況進行登記。登記內容包括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發生的單位、地址、聯系電話、時間、供水方式、污染范圍、發病人數、死亡人數、就診醫院與臨床癥狀等情況。值班人員接到報告后,立即填寫《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登記表》,15分鐘內進行事件報告情況復核,確定初步信息,并向所長或分管所長匯報,經所領導批準后,向縣衛生局電話匯報。由所領導決定并宣布應急響應的開始,通知各應急組應急到位與應急預備,由組長負責通知各組成員應急到位與應急預備,并將通知情況15分鐘內反饋應急指揮部。通知及反饋過程應做好書面記錄。應急指揮部到位地點為所長辦公室,各應急小組到位地點為組長所在科室辦公室,工作日應在10分鐘到位,非工作日應在30分鐘到位,因特殊原因無法到位的,由各組組長及時請示應急指揮部補充人員,應急到位后,各組組長立即到應急指揮部報到并匯報到位情況。
(二)事件調查前的準備:準備工作包括人員的準備、交通工具準備、法律文書的準備、取證工具和參考資料的準備等。
1、人員的準備:一般要指派一組專業人員趕赴現場調查,領導小組可以根據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圍安排一組或多組現場調查處理人員趕赴現場,同時要求其他組人員在單位待命。
2、交通工具準備:第一批趕赴現場的`車輛使用組長所在科室車輛,后續車輛的安排由后勤保障組負責,指揮部可以根據水污染性質要求全所車輛統一交后勤保障組安排調度。
4、調查取證工具準備:常用的物品,應提前準備,定期檢查,及時補充。常備以下物品:(1)取證工具準備:照相機、攝象機、錄音筆等;(2)參考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xx)、《二次供水設施衛生規范》、《生活飲用水集中式供水單位衛生規范》等參考書籍。
按照現場調查組的職責開展現場衛生調查,調查時應注意幾個方面的調查可以同時和交叉進行,復雜的水污染事件現場調查可能需要反復調查。根據現場調查情況,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向指揮部提出采取臨時控制措施和行政處罰的建議。根據飲用水污染事件危害程度可以依法采取以下行政控制措施建議:1、停止飲用水供應;2、臨時封閉供水系統;3、責令污染事件責任單位立即對供水設備、設施、管道進行維修、檢查和清洗、消毒。現場調查組應將現場調查情況,包括現場檢查筆錄、衛生執法意見書、詢問筆錄等執法文書及采取臨時控制措施和行政處罰的建議等及時報信息收集、分析與報告組。
信息收集、分析與報告組應主動地收集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理信息,并進行分析、歸納與總結。經指揮部批準后,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向縣衛生局報告,依次為初次報告、階段報告(進程報告)和終結報告。
1.初次報告:應在2小時內完成。包括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信息來源、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污染程度、影響人口、水源類型、供水方式、水處理情況以及近期供水系統的運行及維護情況,飲用水污染物的可疑種類及擬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等。
2.階段報告(進程報告):一般應在24小時至48小時內完成(需要檢驗結果支持的,依出檢驗結果的情況而定)。包括現場控制情況,造成事件發生的主要原因、過程和進展情況,物理、化學、微生物實驗室結果,以及初步結論。
3.終結報告:一般應在2周內完成(需要檢驗結果支持的,依出檢驗結果的情況而定)。包括整體時間的描述、事件發生的確切原因、應急處置過程以及事件的最終結論。
(一)污染事件責任單位完成整改,經具有資質的水質檢驗機構出具水質合格檢驗報告后,應急領導小組組織專家分析處置情況,向縣衛生局應急機構報告,根據事件等級,由縣衛生局組織評估并決定應急狀態結束。
(二)應急結束后,信息收集、分析與報告組應做好相關善后處理工作,整理和審查所有應急記錄和文件等資料,總結和評價應急工作,相關資料最終報稽查科歸檔。對水污染事件責任單位的行政處罰、衛生許可、人員的培訓等工作由相關監管科室負責。
飲用水源污染事故應急預案范文(16篇)篇六
根據上級有關部門對學校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工作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特制定我校生活飲用水污染應急預案。
一、應急領導小組人員及分工:
組長:肖美麗。
副組長:王志蘭。
成員:曾美玲、李芳蘭、李友鳳、胡小蘭。
二、活飲用水日常管理:
1、幼兒園生活飲用水及自備水源,應經當地疾控中心水源水質監測合格后,方可作為供水水源。
2、由專人負責抽水、燒水、供水、消毒及管理設備設施。抽水房上鎖,對學校飲用水設施進行必要的保養,以確保供水設施的完好正常使用。定時對飲水設施進行衛生清理和消毒。學校的自來水供水蓄水池每學期至少進行一次清洗,每年至少采水樣送疾控中心檢測一次。
3、開水房鍋灶每次使用前必須進行清洗,保溫桶每日使用前進行清洗和消毒方能使用,并做好記錄。開水須燒開達到100℃,提供給學生直接飲用的開水應降溫到50-60℃后才提供飲用,開水桶應上鎖,確保學生安全。
4、飲用水管理員負責每日對自備水質進行監測:通過目測、鼻嗅、口嘗和簡單的化學試紙測定等手段,監測學校水質是否有變化。
三、事故報告:
學校疑似飲用水污染事故突發后,飲用水管理員或當事人應立即停止使用(并阻止其他任何人使用),立即報告校長并保留水樣。
飲用水源污染事故應急預案范文(16篇)篇七
根據上級有關部門對學校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工作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特制定我校生活飲用水污染應急預案。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1.學校學生生活用水采用市政供水,飲用水學生采用各樓層直飲機供水,飲用水設備統一由區教體局招投標采購。
2.由設備供貨商專人負責消毒及管理設備設施。每學期定期開展對學校飲水機相關設施必要的保養和維護,定期更換濾芯等耗材,并統一做好記錄。
3.學校每天由保潔員負責對飲水機進行清洗保潔,進行監測保證正常運行,如有故障立即向總務處報告,如通過目測、鼻嗅、口嘗等手段,監測學校水質是否有變化,同時接受廣大師生對飲水水質異常的報告。
1.學校疑似飲用水污染事故突發后,飲用水管理員或當事人應立即停止使用(并阻止其他任何人使用),立即報告校長并保留水樣。
2.校長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通知其它安全領導小組成員趕到現場進行初步確認。
3.事故初步確認后,校長在10分鐘內向師區教體局、疾控中心等上級相關部門報告。
1.在校長向相關部門報告同時,領導小組副組長立即組織對校內已經飲用過污染水的師生進行清理,小組成員對水源、設施、現場等進行保護,維持秩序。
2.班主任按副組長指揮組織純凈飲用過污染水的學生到指定地點休息、觀察,等候醫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如有學生出現異常癥狀,由小組成員進行初步處理;小組成員和班主任協助醫務人員進行緊急救護。
3.小組成員負責協同其它教師聯系家長并組織學生在教室休息或自習。
4.小組成員負責接待到校家長,并進行安撫、慰問。
5.由總務主任和食堂主任聯系組織衛生的`純凈水或食堂單獨燒開水等方式提供水源,以滿足師生正常的飲水、生活需求。
1.成立善后處理工作小組,安排行政和教師對受害人員家屬進行慰問安撫。
2.領導小組協調各方面關系,協助相關部門查找污染原因,積極配合專業部門人士消除污染,盡早恢復學校正常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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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用水源污染事故應急預案范文(16篇)篇八
(1)立即停止取水和制水,并將管網水全部放空。
(2)組織開展對受傷、中毒群眾的救治工作,必要時請求上級衛生部門給予支持;
對已接觸污染物的人員進行體檢,并采取相應的防毒措施。
(3)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向社會廣泛宣傳禁止飲用管網水,縮小污染物的污染面。
(4)在恢復供水前,用清水對管網系統進行全面放空清洗,直至無污染殘留物后恢復正常供水。
(一)迅速報告
接到有關飲用水源地污染事件報告或信息,接報人必須盡可能詳細、全面地了解情況,做好筆錄,并立即上報應急領導組。對嚴重水源污染事故,由領導組向上級機關報告。供水監測與環境保護部門在接到上級通知或在檢查、監測中發現水源污染事故,以及 110、120、122、119等公眾舉報受理中心接到水源污染事故報告時,立即向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在接到水源污染事故報告后,立即向指揮長或副指揮長報告,并通知市建設、公安、安監、衛生、消防、供水等相關單位派人趕赴事故現場進行應急處置。
(二)趕赴現場
應急領導組根據事件性質,決定總體行動方案。應急現場指揮部指揮應急處置組、應急監測組,攜帶污染事故專用應急處置、監測設備,在最短時間內趕赴現場,啟動應急處置監測預案,并保證車輛和必要的物資到位。
(三)現場控制
水源突發性污染事故發生后,有關單位在積極搶險救災的同時,必須保護好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作出標志、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需拍照、攝像記錄的必須經應急指揮部批準。
應急監測組到達現場后,應迅速布點監測,在第一時間確定污染物種類,出具監測數據。
(四)污染調查
應急處置組應迅速展開現場調查、取證工作,查明事件原因、初步分析影響程度等,并與安監、消防等單位協調,共同開展現場勘驗工作。
(五)污染處置
應急處置組要及時救治病人,如有必要進行隔離。采取停水、減壓供水、改路供水,將受污染水體疏導排放至安全區域或采取稀釋、凈化、藥劑處理等措施進行處理,通知沿途居民停止取水、用水,啟用備用水源,交通管制、疏散人群、保護高危人群等措施,保護公眾生命安全與身體健康;同時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護飲用水源,消除污染源,如污染企業停產、減產、限產,停止污染物排放,打撈、吸附污染物等。應急監測組要增加指標和頻次,提高精度,掌握污染動態。
(六)污染警戒區域劃定和消息發布
應急處置組根據污染監測數據和現場調查,向應急現場指揮部提出污染警戒區域(劃定禁止取水區域或居住區域)的.建議。應急現場指揮組向應急指揮部報告后發布警報決定。
應急現場指揮組要組織各應急組召開事故處理分析會,將分析結果及時報告應急指揮部。按照國家保密局,原國家環保總局《環境保護工作國家秘密范圍》、《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新聞發布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有關突發環境事件信息,xx縣政府應急領導組負責新聞發布,其他相關部門單位及個人未經批準,不得擅自泄露事件信息。
(七)污染跟蹤
各應急組要對污染狀況進行跟蹤調查,根據監測數據和其他有關數據編制分析圖表,預測污染遷移強度、速度和影響范圍,及時調整對策。每24小時向上級部門報告一次污染事故處理動態和下一步對策(續報),直至事故污染消失,警報解除。
(八)應急中止
飲用水源地污染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應急辦公室根據應急監察、應急監測結果做出應急中止報告,報應急領導組批準后,應急中止。
飲用水源污染事故應急預案范文(16篇)篇九
第一條為了保護和改善生活飲用水源的水質,防治水污染,保障人體健康,促進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于杭州市行政區域內生活飲用水源的保護工作。
第三條本條例所稱的生活飲用水源(以下簡稱飲用水源),是指在杭州市行政區域內集中式供水的江河、湖泊、溪潭、水庫、涵渠等生活飲用水地表水資源。
本條例所稱集中式供水,是指自來水供水企業以公共供水系統向居(村)民提供生活飲用水和用水單位以其自行建設的供水系統向本單位提供生活飲用水的供水方式。
第四條飲用水源保護工作由各級人民政府分級負責。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本轄區飲用水源保護規劃和具體措施,并組織實施。
第五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本轄區飲用水源保護區內經濟建設、城鎮建設的規劃管理,調整產業結構和布局,控制飲用水源保護區人口規模,使經濟建設、城鎮建設與飲用水源保護協調發展。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統籌兼顧、綜合平衡,逐步建立流域和區域生態補償機制,確保飲用水源安全。
第六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對飲用水源保護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應用先進的水污染防治和飲用水源保護實用技術,鼓勵清潔生產。
第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飲用水源的義務,并有權對污染和破壞飲用水源的行為進行檢舉和控告。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各企事業單位應當重視飲用水源保護的宣傳教育,增強公眾對飲用水源的保護意識和法制觀念。對保護飲用水源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由各級人民政府或有關部門給予表彰或獎勵。
第二章管理部門和職責。
第八條市、縣(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轄區內的飲用水源保護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具體行使下列職責:
(二)會同有關部門編制飲用水源保護區區劃方案和飲用水源保護規劃;。
(四)查處污染飲用水源的違法行為和事故;。
(五)協調各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飲用水源保護工作;。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九條市、縣(市)人民政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按照下列職責做好飲用水源保護的監督管理工作:
(一)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負責飲用水源保護區及其他飲用水源地的規劃管理;。
(四)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排污管網及生活污水、生活垃圾處理設施的建設管理;。
(八)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飲用水源衛生質量的監督、監測工作;。
(十)港口和海事管理機構負責對港區、船舶的污染實施監督管理;。
(十一)計劃、經濟、財政、工商、旅游等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根據飲用水源保護的要求,調整產業結構和項目規劃布局,安排飲用水源保護資金和落實各項政策。
飲用水源污染事故應急預案范文(16篇)篇十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學生飲用水衛生,保障學生的飲水安全,采取各種有效措施全力遏制和杜絕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故的發生,同時為了積極、有效應對可能發生的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故,及時控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調查、現場處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生活飲用水污染對人體危害和經濟損失,維護社會秩序,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規范》等法律法規及標準規范,在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下,特制定我校生活飲用水衛生制度及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為切實加強對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管理,經學校研究決定成立生活飲用水衛生管理小組,負責學校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
組長:趙學軍
副組長:王榮崢、梅路芳、馬立軍、李秀華
組員:耿金城、張岐瑞、邢燕燕、李迎春、樊華、牛磊
在校園內醒目位置設置飲水衛生健康教育宣傳欄,對學生進行飲用水衛生知識宣傳,告知學生飲水安全須知,包括不宜飲用生水、提倡喝開水,一旦發現生活飲用水水質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質突然惡化及水源性疾病暴發事件時,學校必須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及時報告衛生及教育主管部門。
(一)桶裝水管理要求
1.水質應符合桶裝飲用水的標準,每批水要索取水質檢驗報告;
3.使用的飲水機有有效的食品衛生許可證或涉水產品衛生許可批件,
4.飲水機應放在固定安全衛生的地方,防止二次污染;
5.有定期對飲水機清洗消毒的制度,定期對飲水機進行清洗、消毒,夏季每月一次,冬季每兩月一次,要有定期清洗消毒飲水機記錄;消毒使用的消毒劑有有效的衛生許可批件。
(二)保溫桶水管理要求
設專人定時供水,供水者必須有健康上崗證,保溫桶要加蓋上鎖,并每天進行清洗消毒。
1.凡進入直接從事供水管水的人員,在上崗前應取得預防性健康體檢合格證,在崗時每年應在體檢時效到期前15日內主動到預防性健康體檢機構進行健康檢查。
2.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生活飲用水衛生的疾病或病原攜帶者,不得從事直接供水管水工作。
3.供管水人員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生活飲用水衛生病癥的,應主動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礙生活飲用水的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4.直接從事供水管水的人員,上崗前必須經衛生知識培訓考核合格,取得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上崗后每年進行一次衛生知識培訓,未經衛生知識培訓合格或者培訓不合格者不得上崗工作。
5.供管水人員應主動積極學習《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規范》等法律法規及標準規范,提高自覺守法意識,加強生活飲用水相關知識學習,提高供水管水水平。
6.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和行為,不得在生產場所吸煙,不得進行有礙生活飲用水衛生的活動。
7.學校負責對每位供管水人員建立健康檔案。
1.堅持每天消毒水龍頭,保持工作環境整潔;
2.每天清掃水源周圍衛生,保持水源周圍環境清潔;
3.要時常檢查供水設施周圍有無污染物,如發現應立即清除并及時消毒;
4.水源附近嚴禁堆放雜物;
5.水源附近嚴禁養寵物和植物;
6.嚴禁閑雜人員進入操作間及飲水間。
1.供管水人員應經常檢查水井口的密封及取水口周邊30米的衛生情況,在水井、泵站、水池外圍30米范圍內不得設立生活居住區,不得修建滲水廁所和滲水坑,不得堆放垃圾、糞便、廢渣和鋪設污水管道。
2.水質消毒設備要保證正常運轉。在采購水質消毒劑時應索取衛生許可批件及檢驗合格報告,并建立消毒劑投放記錄。
3.每學期做水質檢測。
4.輸水、蓄水和配水等設施應密封,嚴禁與排水及非生活飲用水的管網相連并做好記錄。接,涉水產品必須符合有關衛生要求。
5.水處理設備、設施、管網投產前或者修復后,必須嚴格沖洗、消毒,經水質衛生檢驗合格后方可供水。
6.購買涉水材料時,要索取衛生許可批件。
7.檢修生活水設施時,嚴禁使用衛生不合格產品,以防水污染,并做好維修記錄。
(一)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報告范圍:
1.因自然災害或人為因素使飲用水水源遭受污染;
2.飲用水水質出現異常,影響飲用者正常生活;
3.輸配水管網破損或二次供水設施防護不嚴,使飲用水水質惡化;
4.飲用水水質污染,造成介水傳播疾病流行或中毒;
5.存在明顯的污染源,并懷疑飲用水源或飲用水水質有可能受到污染;
(二)任何人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水污染事故。
1.目的在發生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故時,能及時控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調查、現場處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生活飲用水污染對人體危害和經濟損失,維護穩定。
2.成立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為加強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統一領導,實施應急處理,成立單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主要職責:負責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時,及時啟動應急處理預案,對事故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 統一指揮, 部署協調應急救援工作,協調單位與各級部門及單位內部之間職責范圍內的工作,積極配合各個相關部門對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開展的各項調查、處理、救援等工作。必要時可根據具體情況成立調查協助組、人員救治協助組、后勒保障組等,并根據實際制定相應的職責。
3.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
(1)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發生后,單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緊急組織有關工作人員,立即趕赴現場,配合衛生行政部門迅速開展現場調查,查找污染原因及污染物,了 解污染物的種類、性狀、毒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范圍及接觸人群身體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污染的擴散趨勢,并據此提出科學、行之有效的緊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
(2)積極配合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質監測方案,科學采集水樣和檢測,快速找出主要污染物,并進行動態水質監測,及時掌握水質污染程度、污染趨勢、水質動態變化規律,為進一步確定污染物、污染治理、恢復供水提供科學依據。
(3)當出現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或桶裝水質受到嚴重污染、威脅供水衛生安全等緊急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證水質衛生安全質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臨時供水途徑,以保證飲用者正常生活飲用水問題,避免和減少水污染對飲用者身體健康造成的危害。
(4)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后,應依法立即、如實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水污染事故狀況,配合衛生監督部門開展有關調查、配合疾病預防控制部門開展水質監測,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絕:在衛生監督部門的指導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針對水污染環節和污染原因采取相應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態進一步的蔓延和擴大,嚴防水污染事故再次發生。
(5)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后,在恢復供水前,必須重新進行自備水源水或二次供水水質檢測,達到國家衛生標準后方可供水,并公告居民,及時解除控制。
(6)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發生后,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及時完成調查、控制、處理,并形成書面材料(內容包括事故經過、現場調查檢測結果、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處理經過、效果、存在問題及建議等),按時逐級上報。同時接受衛生行政部門的衛生行政處罰。
學校對所有的飲用水相關資料建立檔案,檔案資料應保存完好,保存年限不低于5年,
檔案資料應包括:
1.有關生活飲用水的相關法律法規;
2.水質監測檢驗報告:
3.衛生監督文書;
4.購買消毒劑及涉水產品衛生許可批件。
5.委托檢驗協議及檢驗報告。
6.向桶裝水單位索取的所有資料及飲水機的清洗消毒記錄或保溫桶的清洗消毒記錄。
飲用水源污染事故應急預案范文(16篇)篇十一
應急預案指面對突發事件如自然災害、重特大事故、環境公害及人為破壞的應急管理、指揮、救援計劃等。一起來看看飲用水應急預案,僅供大家參考!謝謝!
為了保證學校用水安全,切實保護廣大師生的身體健康,有效應急處置學校內可能發生的飲用水安全事故,確保事故處理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造成的損失,切實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維護學校和社會穩定,我校對飲水安全工作特制訂本方案。
一、成立學校“飲水安全”工作小組和應急處理小組。
組長:宋旭秋電話:xx。
副組長:孫朝陽電話:xx。
組員:鄒國忠趙仲平崔國錄韓禾雨全體班主任。
二、針對“飲水安全”開展宣傳教育工作。
1、做好宣傳工作。
利用黑板報、宣傳欄介紹有關“飲水衛生”的知識。班主任利用班會課的時間向全校師生進行宣傳教育,增強師生對“飲水衛生”知識的了解。
2、增強自己保護意識。
提高全校師生的衛生飲水習慣和個人衛生素養,以增強自身的免疫能力和抵抗能力。并基本掌握處理突發事件的方法和本領,降低受災的`程度和范圍。
3、落實班主任工作責任制度。
班主任要每天統計本班學生出勤情況,如果班內有學生因飲水問題發生身體不適,應立即告知應急處理小組,若發生5例以上由飲水引起的身體不適,學校與疾控中心聯系,根據有關要求做好相應措施。
三、日常工作措施:
1、強化督查:在領導小組的具體指導下,由教師帶頭,以各項食品衛生制度、飲用水衛生制度落實為重點,對學校飲水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結果以通報形式反饋到學校。
2、落實職責:校長為學校飲用水安全第一責任人,學校后勤人員為直接責任人,各教師和從業人員分別在自己的崗位職責內負責,考核實行學校飲用水安全事故一票否決制。
3、加強業務培訓:加強對廣大師生特別是從業人員的飲水衛生知識的宣傳教育,通過舉辦專題培訓、知識講座等形式,豐富衛生知識,增強衛生意識,提高自覺性和責任感。
4、添置設備;學校要對照配備標準,落實飲用水安全設施的配備。
四、事故應急處理。
1、報告制度。飲用水安全事故發生后必須及時報告。具體為:發現少量(5人以下)輕度癥狀(如腹瀉)及時向學校校長報告,由學校備案;發現較嚴重飲用水安全事故(指出現嚴重中毒癥狀者或出現相同癥狀的群體發病5人以上的情況),應立即向領導小組(組長)報告,由領導小組向上級教育部門及當地政府報告,同時立即啟動學校飲用水安全應急預案。在事故處理中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定時報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發生較嚴重學校飲用水安全事故,在接到領導小組指令前,由校長負責救援指揮。立即啟動學校應急預案,按照預備方案,各就各位,組織救援行動。初步摸清癥狀,群體發病的還應徹底排查發病人員,并建立動態性名冊,防止遺漏。
3、醫療求援。學校發生較嚴重飲用水安全事故,應立即向就近醫療機構(衛生院)發出醫療求援,并撥打“120”醫療搶救電話。要及時果斷將發病人員送到醫院搶救。主動向醫療人員報告發病情況,做好秩序維護等工作。
4、聯系家長。學校發生較嚴重飲用水安全事故,應及時與發病學生家長取得聯系,如實說明發病情況,不盲目猜測。做好學生家長思想安撫,防止過激行為發生。設立家校聯絡處,及時解答家長提出問題,力所能及地為家長做好服務工作。
5、病源保護。學校發生較嚴重飲用水安全事故后,應立即封存所有的飲水和飲水設備等,以便及時查找致病原因。
6、人員調度。事故應急處理人員由領導小組組長統一調度,明確分工,落實職責,聽從指揮,確保到位。
7、信息公開。保障廣大師生和家長在事故發生和處理過程中的知情權,及時、準確做好信息公開,并如實向上級部門匯報,不瞞報、謊報。對一些謠傳也要及時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誤解。
五、事故責任追究。
1、對導致事故起因的相關責任人和執行人,按情節進行嚴肅追究。
2、對事故瞞報、謊報和不及時上報的行為進行嚴肅追究。
3、對事故處理中的玩忽職守、推委扯皮等影響應急方案順利實施的行為進行嚴肅追究。
飲用水源污染事故應急預案范文(16篇)篇十二
為了切實保證直飲水衛生安全,充分保護師生身體健康合法權益,堅決遏制、杜絕直飲水水質事件的發生;同時為了積極、有效應對可能發生的直飲水水質事件,及時控制直飲水水質事件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調查、現場處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直飲水污染對人體危害和經濟損失,維護社會秩定,特制定我校直飲水水質事件應急處理預案。
為加強對直飲水水質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統一領導,實施應急處理,成立學校直飲水水質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各負其責,各盡其能。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各年級組長,各班班主任。
2、組長主要職責:負責發生直飲水水質事件時,及時啟動應急處理預案,對事故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部署協調應急救援工作,協調學校內部之間職責范圍內的工作,規劃方案《中學飲用水污染應急預案》。
3、組員主要職責:主要接受學校直飲水水質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和部署,負責組織學校直飲水水質事件的具體調查、處理、救援及上報工作,積極配合各個相關部門對學校直飲水水質事件開展的各項調查、處理、救援等工作。
1、直飲水水質事件發生后,學校水水質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緊急組織有關工作小組和人員,立即趕赴現場,配合當地衛生行政部門迅速開展現場調查,查找污染原因及污染物,了解污染物的種類、性狀、毒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范圍及接觸人群身體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污染的擴散趨勢,并據此提出科學、行之有效的緊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
2、積極配合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質監測方案,科學采集水樣和檢測,快速找出主要污染物,并進行動態水質監測,及時掌握水質污染程度、污染趨勢、水質動態變化規律,為進一步確定污染物、污染治理、恢復供水提供科學依據。
3、當出現直飲水二次供水或桶裝水質受到嚴重污染、威脅供水衛生安全等緊急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證水質衛生安全質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臨時供水途徑,以保證師生正常直飲水問題,避免和減少水污染對師生身體健康造成的危害。
4、發生直飲水水質事件后,應依法立即、如實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水水質事件狀況,配合衛生監督部門開展有關調查、配合疾病預防控制部門開展水質監測,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絕;在衛生監督部門的指導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針對水污染環節和污染原因采取相應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態進一步的蔓延和擴大,嚴防水水質事件再次發生。
5、當直飲水水質事件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后,在恢復供水前必須重新進行自備水源水或二次供水水質檢測,達到國家衛生標準后方可供水。
飲用水源污染事故應急預案范文(16篇)篇十三
(一)編制目的。
為做好xx區xx鎮飲用水突發環境事件的防范和處臵工作,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危害,保障公眾生命和國家、公民的財產安全,指導和規范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臵工作,提高綜合防范能力,特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3、《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
4、《重慶市飲用水源污染防治辦法》。
5、《xx區街鎮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源保護區劃分方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xx鎮集中式飲用水源文家沖水庫、吼水灣水庫,因環境威脅或造成飲用水源地取水中斷的突發事件的預警、控制和應急處臵。飲用水源突發環境浸染事件包括:
1、生物性污染。一切以水源為傳播途徑的致病微生物和寄生蟲等污染飲用水源,由此可能導致或已經出現腹瀉、傷寒、霍亂、甲型肝炎等腸道傳染病暴發流行的污染事件。
2、化學性污染。一切劇毒、有毒、有害化學物品(如氰化物、砷、汞、cr6+、亞硝酸鹽、農藥、氨氮、石油類、磷等)污染飲用水源事件,可能損害人體健康甚至危及生命。
3、其他突發性環境水污染事故。如干旱、洪水、季節性斷流等。
xx水庫為小二型水庫,自來水飲用水源,相關人口1500人,取水口為黃家灣,日供水300噸,豐水期水量為26萬立方米,平水期水量為17萬立方米,枯水期水量為2萬立方米,供水范圍為xx鎮轄區。
2、xx水庫。
xx水庫為小一型水庫,自來水飲用水源,相關人口0人,取水口為黃土坎,日供水3000噸,豐水期水量為200萬立方米,平水期水量為160萬立方米,枯水期水量為6萬立方米,供水范圍為xx鎮、xx鎮轄區。
(五)工作原則。
本鎮飲用水源污染應急處理工作實行屬地管理,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統籌安排、分工協作,長效管理、落實政策的基本原則,由xx鎮政府負總責,各職能部門及水廠各負其職。
二、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一)領導機構。
1、成立xx鎮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領導小組,由鎮長xx任組長,鎮統戰委員xx任副組長,各村(居)、鎮水廠、鎮安監辦、xx派出所、鎮衛生院、鎮食藥監、鎮財政所、鎮畜牧站為成員。
2、領導小組的主是要職責。
(1)統一組織指揮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預測、預防、應急準備和應急處臵等工作。
2
(3)部署、督促、檢查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工作落實情況。
(4)在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時,決定啟動應急預案,向區級相關部門報告情況、協調落實上級指示,發布預警信息。
(5)及時開展先期處臵,協調解決應急工作時出現的重大問題。
(二)辦事機構。
1、xx鎮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環保辦,辦公室主任為xx,成員有。
2、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1)負責全鎮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的綜合協調及相關組織工作。
(2)會同有關部門研究突發水源污染事件應急工作體制和運行機制的建設,并向領導小組提出改進建議。
(3)負責督促檢查應急預案的演練工作。
(4)負責收集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相關信息,并對信息進行綜合分析后向鎮領導小組報告。
(5)傳達鎮領導小組的決定,并對決定的執行情況進行督辦。
(6)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鎮屬相關部門工作職責。
鎮有關部門,應當根據各自的職責做好飲用水源的監督管理和污染事故的應急處臵工作。
鎮農服中心:定期申請區環保局對轄區飲用水源進行監測和預警。突發性污染事故發生后,及時向鎮領導小組和辦公室報告,提出防止進一步擴散的措施建議。
鎮水廠:在飲用水源發生突發事故時,啟動《xx鎮飲用水源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協同相關部門分析事故原因,判明污染物,提出處理意見,防止污染擴大;負責全鎮范圍內水資源的合理調度;在飲用水源突發污染事故時,根據污染程度和區環保局的意見,視情況采取停水、減壓供水、改路供水;啟用備用水源等處臵措施。
鎮安監辦:有關飲用水源污染事故原因的調查定性和處理;定期檢查轄區內重大危險企業,督促其制定、完善相關事故的應急預案,向區安監局及時匯報重大危險源的相關情況。
雙龍派出所:負責維護事故現場治安秩序,配合交通部門確保救援物資運輸暢通,參與事故現場處臵和調查處理。參加有關危險化學品的處臵工作。
鎮衛生院:突發事故發生后,負責疏散人員和疾病防控及組織救護;負責組織開展中毒病人的救治、區域內飲用水污染事故對人體健康影響的調查工作,加強對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監測,提出控制污染對策建議。
鎮獸牧站:加強對飲用水源保護區域內家禽、牲畜的監控。雙龍中學:發生突發水源事故后,協助政府做好學校的穩控工作、保證學校飲用水的來源衛生、安全。
教管中心:指導xx鎮的各個中小學、幼兒園做好積極應對突發飲用水源事件。
其他責任部門:指揮部根據事故現場救援需要和相關部門職責,確定參加事故現場處臵和救援的部門,共同做好事故現場的處臵和各項救援工作。
各村(居)委會,一旦發生飲用水源污染事故時,及時組織群眾進行自救。
三、響應和處置。
(一)響應。
各村(居)、場鎮各部門一旦發現飲用水源污染跡象,應立即向鎮環保局辦公室報告,鎮及時開展先期處臵工作。
(二)處臵。
1、迅速報告。
在接到事故報警后,鎮政府值班人員要詳細做好記錄,包括時間、地點、人物、事件及其狀況,迅速核實情況。鎮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領導小組以最快的速度,在最短的時間內向區級相關部門報告,并對事故情況進行后續報告。
2、快速到現場。
鎮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領導小組立即召開緊急會議,研究部署各項應急工作,并視情況宣布啟動本預案,并立即向區環保局、區疾控中心報告,請求派專家、技術人員到雙龍勘查。鎮相關工作人員在30分鐘內趕赴事發現場,開展應急工作。
3、現場控制。
鎮工作人員達現場后,在第一時間采取措施,配合派出所、安監辦等控制現場,同時劃定緊急隔離區線、設臵警告標志,切斷污染源,防止污染物擴散。
4、現場調查。
區專家、技術人員到雙龍后,在我鎮工作人員配合下,迅速展開現場調查、取證工作,查明事件原因、初步分析影響程度等。
5、現場報告。
鎮領導小組就現場調查情況、應急監測數據和現場處臵情況,及時報告區府應急辦、區環保局、區衛生疾控中,根據現場情況,及時部署下一步工作。
6、污染處臵。
區專家、科技人員根據現場調查,向應鎮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領導小組提出污染處臵方案和救援方案。并迅速對事故周圍環境(居民住宅、農田保護區、水流域、地形)和人員反應作初步調查。
7、污染警戒區域劃定和消息發布。
區專家、科技人員根據污染監測數據和現場調查,向鎮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領導小組提出污染警戒區域(劃定禁止取水區域或居住區域)的建議,由鎮領導小組發布警報決定。
8、加強輿論引導。
鎮環保辦應與鎮宣傳辦溝通協調,加強對突發環境事件的'輿論引導,建立快速發布機制,避免因發布滯后造成工作被動。對媒體的不準確報道,應當及時溝通,澄清事實真相,以正視聽。
9、污染警報解除。
污染警報解除由鎮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領導小組根據監測數據報區環保局疾控中心同意后發布。
(三)后期處臵。
1、善后處臵。
事故結束后,鎮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領導小組成員親赴災地,慰問受災群眾,妥善安臵災后重建工作及群眾財產損失情況統計,制定補償標準。財政所采購充足的生活勞保物資,保證災民的生計。
2、調查取證。
鎮環保辦公室全程詳細記錄污染事件過程、污染范圍、周圍環境狀況、污染物排放情況、污染途徑、危害程度等內容,調查、分析事故原因。盡可能采用原始的第一手資料,科學分析確定事故責任人,依法對涉案人員作調查詢問筆錄,立案查處。
3、結案歸檔。
污染事故處理完畢后,及時歸納、整理,形成總結報告,按照一事一卷要求存檔備案,并上報有關部門。
四、保障措施。
(一)應急隊伍建設。
鎮建立和培訓一支常備不懈,掌握處臵飲用水源突發事故能力的應急力量,由鎮環保部門、安監辦、綜治辦等相關人員組成。各應急成員必須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按要求完成應急處臵任務。確保全天候通訊暢通(包括公休日),要做好日常的應急準備。
(二)交通運輸保障。
本鎮備有小型長安車1輛、安全應急車2輛,用于應急物資運輸和傷員的運輸,并根據交通道路狀況提請公安交警、交通路政實行交通管制,確保運輸車輛拉得出用得上。
(三)醫療衛生保障。
與鎮衛生院建立傷員求助機制,確保醫療救治、醫藥物資的渠道通暢。
(四)治安保障。
根據事故的性質,在事故現場設立警戒區和安排警戒人員,維護秩序。事發的村(居)委要動員、組織群眾,協助做好應急治安的保障工作。
(五)物資保障。
有關于應急處臵飲用水源污染環境事件所必要的生活、搶險物資的專用款項。
(六)社會動員保障。
事故難以控制時,動員社會公眾自愿者援助救災。
(七)技術儲備與保障。
當技術人員、設備短缺時,提區環保局疾控中心組織專家、科技人員。
(八)培訓和演習。
按安全和環保管理部門的要求和工作需要,鎮環保辦公室定期組織人員安全技能培訓,為應急處理做好人員貯備工作。
五、責任與獎懲。
(一)行政責任和獎勵。
飲用水源污染事件應急處臵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對在飲用水源污染事件應急處臵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
(二)刑事責任。
在飲用水源污染事件應急處臵工作中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未依照規定履行報告職責,遲報、瞞報、漏報和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遲報、瞞報、漏報和謊報飲用水源污染事件重要情況的。
2、未依照規定完成飲用水源污染事件應急處臵所需設施、設備、急需物資的生產、供應、運輸和儲備的。
3、飲用水源污染事件發生后,對上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調查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礙、干涉調查的。
4、在飲用水源污染事件調查、控制、救治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
5、有關部門應履行而拒不履行應急處理職責的。
6、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
飲用水源污染事故應急預案范文(16篇)篇十四
根據上級有關部門對學校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工作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特制定我校生活飲用水污染應急預案。
組長:許立豪
副組長:常明
成員:陳建軍、孫立奇、孫青忠、柳振亭、王曉琨、劉向波、
姜軍偉、胡志勇、各班主任
1、學校學生生活純凈飲用水及自備水源,應經當地疾控中心水源水質監測合格后,方可作為供水水源。
2、由專人負責供水、消毒及管理設備設施。對學校純凈飲用水設施進行必要的保養,以確保供水設施的完好正常使用。
3、純凈飲用水管理員負責每日對純凈水質進行監測:通過目測、鼻嗅、口嘗和簡單的化學試紙測定等手段,監測學校水質是否有變化。
1、學校疑似純凈飲用水污染事故突發后,純凈飲用水管理員或當事人應立即停止使用(并阻止其他任何人使用),立即報告校長并保留水樣。
2、校長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通知其它安全領導小組成員趕到現場進行初步確認。
3、事故初步確認后,校長在10分鐘內向市教育局、疾控中心等上級相關部門報告。
1、在校長向相關部門報告同時,領導小組副組長立即組織對校內已經純凈飲用過污染水的師生進行清理,小組成員對水源、設施、現場等進行保護,維持秩序。
2、班主任按副組長指揮組織飲用過污染水的學生到指定地點休息、觀察,等候醫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如有學生出現異常癥狀,由小組成員進行初步處理;小組成員和班主任協助醫務人員進行緊急救護。
3、小組成員負責協同其它教師聯系家長并組織學生在教室休息或自習。
4、小組成員負責接待到校家長,并進行安撫、慰問。
5、由陳建軍主任聯系純凈水源到學校,以滿足師生正常的飲水、生活需求。
1、成立善后處理工作小組,安排領導和教師對受害人員家屬進行慰問、安撫。
2、領導小組協調各方面關系,協助相關部門查找污染原因,積極配合專業部門人士消除污染,盡早恢復學校正常用水。
飲用水源污染事故應急預案范文(16篇)篇十五
為了切實保證人民群眾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充分保護鎮、村居民身體健康合法權益,堅決遏制、杜絕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故的發生;同時為了積極、有效應對可能發生的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故,及時控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調查、現場處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生活飲用水污染對人體危害和經濟損失,維護社會秩定。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規范》等法律法規及標準規范,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為加強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統一領導,實施應急處理,成立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處理工作。
組長:蘇華鎮黨委委員、副鎮長
副組長:羅亮富副鎮長
韋文勇文圩水利站站長
成員:
主要職責:負責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時,及時啟動應急處理預案,對事故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部署協調應急救援工作,并及時做好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具體調查、處理、救援及上報工作,積極配合協調供水水廠與上級各主管部門開展應急處理工作。
1、制定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應急預案:根據縣水務有限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并上報建設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
2、建立健全本單位各項供水衛生管理制度:形成由單位一把手負責,供水水廠負責人主抓,供管水人員具體執行的管理模式,并逐一認真落實,達到實效。
3、加強公司供管水人員衛生知識的培訓:組織供管水有關人員學習現行生活飲用水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及有關衛生要求,使其知法、懂法、自覺守法,不斷增強依法供水、管水的法制觀念和責任意識,按要求履行其職責及義務,保證所供給的生活飲用水衛生質量;同時開展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及救援知識專門培訓和教育,增強水污染事故防范意識和應對能力,必要時進行現場實地演練。
4、加強生活飲用水供水設施消毒和水質衛生監測工作:加強對二次供水設施做好衛生防護、水質定期監測、蓄水池的定期清洗、消毒等工作,針對水污染事故多發季節和環節定期進行設備檢查維修,發現存在水污染事故隱患立即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及時消除隱患。
5、配備水污染事故救援物品。
1、建立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報告制度: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按規定的時間及時、準確報告建設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
2、任何個人不得隱瞞、緩報、謊報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任何個人有權向有關部門舉報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隱。
1、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發生后,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緊急組織有關工作小組和人員,立即趕赴現場,配合衛生行政部門迅速開展現場調查,查找污染原因及污染物,了解污染物的種類、性狀、毒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范圍及接觸人群身體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污染的擴散趨勢,并據此提出科學、行之有效的緊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
2、積極配合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質監測方案,科學采集水樣和檢測,快速找出主要污染物,并進行動態水質監測,及時掌握水質污染程度、污染趨勢、水質動態變化規律,為進一步確定污染物、污染治理、恢復供水提供科學依據。
3、當出現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或桶裝水質受到嚴重污染、威脅供水衛生安全等緊急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證水質衛生安全質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臨時供水途徑,以保證居民正常生活飲用水問題,避免和減少水污染對居民身體健康造成的危害。
4、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后,應依法立即、如實向建設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報告水污染事故狀況,配合上級部門開展有關調查、配合疾病預防控制部門開展水質監測,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絕;在衛生監督部門的指導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針對水污染環節和污染原因采取相應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態進一步的蔓延和擴大,嚴防水污染事故再次發生。
5、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后,在恢復供水前,必須重新進行自備水源水或二次供水質檢測,達到國家衛生標準后方可供水,并公告居民,及時解除控制。
6、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發生后,配合建設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及時完成調查、控制、處理,并形成書面材料(內容包括事故經過、現場調查檢測結果、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處理經過、效果、存在問題及建議等),按時逐級上報。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生效。
飲用水源污染事故應急預案范文(16篇)篇十六
第三條本條例所稱的生活飲用水源(以下簡稱飲用水源),是指在杭州市行政區域內集中式供水的江河、湖泊、溪潭、水庫、涵渠等生活飲用水地表水資源。
本條例所稱集中式供水,是指自來水供水企業以公共供水系統向居(村)民提供生活飲用水和用水單位以其自行建設的供水系統向本單位提供生活飲用水的供水方式。
第四條飲用水源保護工作由各級人民政府分級負責。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本轄區飲用水源保護規劃和具體措施,并組織實施。
第五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本轄區飲用水源保護區內經濟建設、城鎮建設的規劃管理,調整產業結構和布局,控制飲用水源保護區人口規模,使經濟建設、城鎮建設與飲用水源保護協調發展。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統籌兼顧、綜合平衡,逐步建立流域和區域生態補償機制,確保飲用水源安全。
第六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對飲用水源保護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應用先進的水污染防治和飲用水源保護實用技術,鼓勵清潔生產。
第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飲用水源的義務,并有權對污染和破壞飲用水源的行為進行檢舉和控告。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各企事業單位應當重視飲用水源保護的宣傳教育,增強公眾對飲用水源的保護意識和法制觀念。對保護飲用水源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由各級人民政府或有關部門給予表彰或獎勵。
第二章管理部門和職責。
第八條市、縣(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轄區內的飲用水源保護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具體行使下列職責:
(二)會同有關部門編制飲用水源保護區區劃方案和飲用水源保護規劃;。
(四)查處污染飲用水源的違法行為和事故;。
(五)協調各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飲用水源保護工作;。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九條市、縣(市)人民政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按照下列職責做好飲用水源保護的監督管理工作:
(一)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負責飲用水源保護區及其他飲用水源地的規劃管理;。
(四)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排污管網及生活污水、生活垃圾處理設施的建設管理;。
(八)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飲用水源衛生質量的監督、監測工作;。
(十)港口和海事管理機構負責對港區、船舶的污染實施監督管理;。
(十一)計劃、經濟、財政、工商、旅游等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根據飲用水源保護的要求,調整產業結構和項目規劃布局,安排飲用水源保護資金和落實各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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