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勞動合同的簽訂對于保護勞動者的權益和維護雇傭關系的穩定具有重要意義。請查看下方的勞動合同樣本,你可以通過這些范本來制定自己的勞動合同。
安徽省勞動合同條例(模板20篇)篇一
勞動法是調整勞動關系以及與勞動關系密切聯系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總稱。它是資本主義發展到一定階段而產生的法律部門;它是從民法中分離出來的法律部門;是一種獨立的法律部門。這些法律條文規管工會、雇主及雇員的關系,并保障各方面的權利及義務。
今天本站小編要與大家分享的是:安徽省。
條例全文相關解讀。具體內容如下,歡迎閱讀:
《安徽省勞動合同條例》將于今年5月1日正式施行,這是我省勞動用工法制化、規范化的一個重要標志,條例的很多內容都和普通勞動者密切相關,記者就此采訪了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的負責人。
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簽訂勞動合同應當采取書面形式,這樣便于雙方當事人履行和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一旦發生勞動爭議也有據可查,可以更有效地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用人單位未按規定和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將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按照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人數以每人300-500元的標準處以罰款。
可能很多打工者都會遇到這種情況,上班前都要向單位交押金、培訓費、服裝費等,條例明確規定,訂立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不得強制勞動者集資、入股,不得向勞動者收取財物作擔保,不得扣押勞動者的證件,不得收取培訓費、工裝費等費用。如果用人單位違反規定收取押金或扣押證件,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將責令退還,并可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
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必備條款和約定條款兩部分,其中必備條款8條: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勞動合同條例明確規定雙方可以根據崗位技能的要求協商約定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而且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約定的期限在6個月以內的,不得約定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6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日;勞動合同期限1年以上2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0日;勞動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5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0日。試用期間,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且同一用人單位對同一勞動者只能試用一次。
勞動合同條例特別規定,非全日制用工是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5小時,且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30小時的用工形式。
用人單位與非全日制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時應當簽訂勞動合同,非全日制勞動合同一般以書面形式訂立,合同期限30日以下的,可以訂立口頭合同;但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書面合同,用人單位應當與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合同內容由雙方協商確定,應當包括工作時間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報酬、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等條款,但不得約定試用期。除了雙方另有約定外,合同任何一方均可隨時通知對方終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要按時足額支付非全日制勞動者的工資,工資標準由雙方協商確定,但不得低于當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工資具體結算方式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確定,但工資的結算周期最長不得超過30日。
負有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在與其簽訂合同時可以就勞動者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提前期或保密協議作出約定,以延長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提前通知期,且提前通知期不得少于30日。在此期間,用人單位可以對該員工采取脫密措施。
競業限制是用人單位對負有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的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離開單位后的一定期限內不得自行生產同類產品,不得經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原用人單位同類業務或者有競爭關系的業務,約定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年。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約定競業限制條款的,必須同時約定經濟補償的內容,用人單位應當在終止或解除勞動者勞動合同后,給予勞動者一定經濟補償,補償標準、數額由雙方約定。同時,雙方還要約定具體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和內容。
解除勞動合同是勞動合同未履行完畢前,當事人雙方提前解除勞動關系的法律行為,既可以是單方的合法行為,也可以是雙方的協議行為。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勞動者的;用人單位未按照國家規定和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安全、衛生條件的;用人單位拒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
規章制度。
依法或者依照勞動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嚴重失職或者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被勞動教養或者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致殘,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與其身體狀況相適應的工作;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當事人又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用人單位遇到這些情況,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勞動者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六級傷殘的;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疑似職業病或者疑似嚴重傳染性疾病患者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用人單位不得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安徽省勞動合同條例(模板20篇)篇二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性別:
法定代表人:
戶籍住址:
住所:
現住址:
電話:
身份證號碼:
電話:
甲乙雙方為建立勞動關系,明確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對原合同變更訂立本合同。
1、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如實際用工之日與前述合同期限的起算日不一致,以用工之日為準計算合同期限。
2、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生產工作崗位,并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
3、乙方應服從甲方所安排的工種、崗位,按照甲方關于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和生產工作任務。
4、甲方應按國家規定保障乙方的休息權利,安排乙方法定節日期間休假。
5、甲方依據有關規定合理確定勞動定額,根據乙方所在生產工作崗位及技能水平和勞動成果等情況,以法定貨幣形式于下月5至10日前按月足額支付乙方當月應得的工資報酬,并由乙方簽字確認。
6、甲方依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繳納工傷保險費,保障乙方因工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時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
7、甲乙雙方應當遵守有關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執行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預防工傷事故發生,避免和減少職業病危害。
8、甲方根據乙方生產工作崗位的特點和需要,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或省有關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須的勞動保護用品,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對乙方進行上崗前及崗中不定期安全生產衛生教育。
9、乙方在生產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時有權拒絕執行。
10、甲方應當制定建全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乙方要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制度和勞動紀律等,服從甲方的管理,否則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1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后,雙方各執一份。
12、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合同終止的情形出現時,本合同終止執行。
13、除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的情形外,單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必須依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14、在簽訂本合同或實際用工之前,乙方向甲方應聘時,必須向甲方提供經甲方核對的有效身份證的復印件,自愿提供經甲方核對的學歷等證件的復印件。簽訂本合同或實際用工時,乙方必須在提供的自己的身份證、學歷證等證件的復印上,簽署“此復印件于我提供的有效證件的原件無誤,并簽名和日期”。
15、在履行本合同期間,乙方戶籍住址、現住址如變動,必須主動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若乙方未及時通知,甲方按乙方變動前的有關住址寄發有關書面材料通知等,應視為送達。甲方給乙方寄發郵件時,接收人是乙方或其成年近親屬。
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應償還甲方為招聘、崗前崗中培訓和離崗委培乙方的費用。
(1)、乙方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因乙方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或者同時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或者被追究刑事責任,甲方依法解除本合同的。
甲方:
乙方:
安徽省勞動合同條例(模板20篇)篇三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保證向對方提供的與簽訂、履行勞動合同相關的各項。
第二十四條甲方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應當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本勞動合同有關規定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甲乙雙方辦理工作交接時支付。
八、爭議處理。
第二十五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
九、其他事項。
第二十六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期內,乙方居住地址、聯系電話及通信地址等事項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甲方。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內容與國家、省有關新規定相悖的,按新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三十條本合同是確立勞動關系及處理勞動爭議的依據,甲乙雙方應妥善保管。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章)。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對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內容作以下變更: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安徽省勞動合同條例(模板20篇)篇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種形式:
1、固定期限。合同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合同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其完成的標志是_________ 。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從事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乙方工作地點在_________。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標準。
第四條乙方所在的崗位實行下列第_________種工時制。
1、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在綜合計算工時周期內,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3、不定時工作制。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的,須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
第五條甲方因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六條甲方保證乙方在合同期內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權利。
第七條甲方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根據本單位經濟效益和生產經營特點等情況,制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甲方應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結合乙方所在崗位及技能水平、勞動成果等情況,確定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八條乙方在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元/月。
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下列第_________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工資標準為_________元/月,績效工資(獎金)等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制度和乙方實際勞動貢獻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為_________元。
3、其他形式。
第九條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的勞動報酬,每月_________日為發薪日。
第十條本合同期限內,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制度或本單位《集體合同》確定。
第十一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十二條在合同期限內,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有關待遇,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有關待遇,按照國家、省和本單位《集體合同》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乙方因工死亡及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有關待遇,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乙方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國家、省和本單位《集體合同》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在勞動過程中發生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勞動安全、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九條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第二十條甲方按照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甲方安排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二十二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第二十三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及支付經濟補償金,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甲方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應當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本勞動合同有關規定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甲乙雙方辦理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二十五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期內,乙方居住地址、聯系電話及通信地址等事項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甲方。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內容與國家、省有關新規定相悖的,按新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三十條本合同是確立勞動關系及處理勞動爭議的依據,甲乙雙方應妥善保管。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安徽省勞動合同條例(模板20篇)篇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_____種形式:
1、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于__合同格式___年_____月_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其中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本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3、甲方招用乙方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上崗證號碼為____________。
4、甲方應當在乙方上崗前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對從事電氣焊、土建、水電設備安裝等特殊工種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乙方取得相應的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5、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其中建筑施工現場要符合《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jgj146—___)。
6、甲方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合同章作業,防勞動合同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7、乙方在試用期間的月工資(或日工資)為_____元,試用期滿租房合同后月工資(或日工合同大全資)為_____元。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8、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按照《勞動法》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9、甲方應在每月_____日發放乙方的工資,并由乙方簽字確認。
甲方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后應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10、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
1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或因工死亡的有關待遇,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12、合同怎么制作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合同格式術操作規程。
1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三)甲方侮辱、體罰租房合同、毆打租房合同、非法搜查和拘禁乙方的;
(四)甲方未按照國家規定和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安全、衛生條件的。
1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租房合同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同怎么制作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打架斗毆合同格式規范圖片、偷竊、賭博、擅自停工等嚴重違紀行為;
(三)嚴重失職或者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勞合同格式動教養或被追究租房合同刑事責任的;
(五)不服從甲方正合同簡單當工作安排的;
(六)嚴重違反總包單位和甲方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的。
15、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_日(不超過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合同大全不得擅自離職。
16、期滿或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合同怎么制作本合同即行終止。
17、因甲方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甲方應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18、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9、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__________________
20、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合同格式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1、甲方的規章制度及___作為本勞動合同的合同簡單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省規定相悖的,按合同簡單照有關規定執行。
2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合同格式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鑒證機關(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安徽省勞動合同條例(模板20篇)篇六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性別:
法定代表人: 戶籍住址:
住所: 現住址:
電話: 身份證號碼:
電話:
甲乙雙方為建立勞動關系,明確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對原合同變更訂立本合同。
1、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如實際用工之日與前述合同期限的起算日不一致,以用工之日為準計算合同期限。
2、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生產工作崗位,并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
3、乙方應服從甲方所安排的工種、崗位,按照甲方關于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和生產工作任務。
4、甲方應按國家規定保障乙方的休息權利,安排乙方法定節日期間休假。
5、甲方依據有關規定合理確定勞動定額,根據乙方所在生產工作崗位及技能水平和勞動成果等情況,以法定貨幣形式于下月5至10日前按月足額支付乙方當月應得的工資報酬,并由乙方簽字確認。
6、甲方依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繳納工傷保險費,保障乙方因工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時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
7、甲乙雙方應當遵守有關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執行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預防工傷事故發生,避免和減少職業病危害。
8、甲方根據乙方生產工作崗位的特點和需要,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或省有關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須的勞動保護用品,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對乙方進行上崗前及崗中不定期安全生產衛生教育。
9、乙方在生產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時有權拒絕執行。
10、甲方應當制定建全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乙方要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制度和勞動紀律等,服從甲方的管理,否則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1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后,雙方各執一份。
12、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合同終止的情形出現時,本合同終止執行。
13、除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的情形外,單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必須依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14、在簽訂本合同或實際用工之前,乙方向甲方應聘時,必須向甲方提供經甲方核對的有效身份證的復印件,自愿提供經甲方核對的學歷等證件的復印件。簽訂本合同或實際用工時,乙方必須在提供的自己的身份證、學歷證等證件的復印上,簽署“此復印件于我提供的有效證件的原件無誤,并簽名和日期”。
15、在履行本合同期間,乙方戶籍住址、現住址如變動,必須主動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若乙方未及時通知,甲方按乙方變動前的有關住址寄發有關書面材料通知等,應視為送達。甲方給乙方寄發郵件時,接收人是乙方或其成年近親屬。
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應償還甲方為招聘、崗前崗中培訓和離崗委培乙方的費用。
(1)、乙方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因乙方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或者同時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或者被追究刑事責任,甲方依法解除本合同的。
17、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間,因其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8、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和在終止、解除合同后,必須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有關的秘密,不得利用此秘密惡意自行或通過甲方的競爭對手從事損害甲方利益。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兩萬元。
乙方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后的二年內,不得到與甲方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陸萬元。
19、本合同終止、解除后,所有屬于甲方但由乙方保管、使用的物品和文件資料均應交還甲方,如有物品私自帶走、遺失、損壞,應當返還或賠償,并應當賠償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0、本合同由甲乙雙方蓋章或簽字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捺印):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安徽省勞動合同條例(模板20篇)篇七
是指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下文是安徽省最新勞動合同條例全文歡迎閱讀!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調整勞動關系,維護勞動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的企業、個體工商戶、民辦非企業單位以及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以下統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形成或者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條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終止,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勞動合同制度的實施進行監督管理。有關行政部門按照各自職責,依法做好勞動合同制度實施的監督工作。
第六條工會應當依法為勞動者提供勞動合同方面的指導、幫助,對用人單位違反本條例規定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有權要求其處理。
企業聯合會、工商業聯合會等社會團體和群眾團體應當督促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和履行勞動合同。
第七條勞動合同訂立前,勞動者有權了解用人單位的。
規章制度。
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等情況,用人單位應當如實說明,并提供相關資料。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及其他危害的崗位,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應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居民身份健康狀況知識技能工作經歷等情況,并提供相關資料。
第八條勞動合同文本,可以由用人單位提供,也可以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共同擬定。提倡使用勞動合同規范文本。
勞動合同應當用中文書寫,需要時也可以同時用外文書寫。勞動合同的外文文本和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為準。勞動合同由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其代理人簽字、蓋章,注明日期。勞動合同由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各執一份。
第九條用人單位不得強制勞動者集資、入股,不得向勞動者收取財物作擔保,不得扣押勞動者的證件,不得收取培訓費、工裝費等其他費用。
第十條勞動合同應當載明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勞動者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并具備以下內容的條款: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四)勞動報酬;。
(五)社會保險;。
(六)勞動紀律;。
除前款規定的內容外,當事人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職業技能培訓、保守商業秘密等其他內容。
第十一條勞動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當事人對勞動合同生效的期限和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十二條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根據崗位技能的要求協商約定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內的,不得約定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日;勞動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0日;勞動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5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0日。
勞動者試用期間的勞動報酬不得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同一用人單位對同一勞動者只能試用一次。
第十三條勞動者應當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涉密的勞動者就解除勞動合同的提前通知期作出約定,提前通知期不得少于30日。
第十四條對負有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約定勞動者在本單位或者離開單位后的一定期限內不得自行生產同類產品,不得經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原用人單位同類業務或者有競爭關系的業務。所約定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年,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勞動合同當事人有上述約定的,應當同時約定在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時給予勞動者一定的經濟補償。
第十五條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約金。約定違約金應當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
勞動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方可對其違約金作出約定:
(一)違反勞動合同期限約定的;。
(二)違反保守商業秘密約定的;。
(三)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對勞動者約定違約金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等,不得低于集體合同的規定;低于集體合同規定的,按照集體合同的規定執行。
集體合同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國家有關規定簽訂。
第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無效:
(一)違反法律、法規的;。
(二)采取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的。
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如果無效部分不影響其余部分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第十八條勞動合同的無效,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第十九條勞動合同被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依法確認無效,勞動者已經提供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報酬,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三章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二十條勞動合同當事人應當全面履行勞動合同。
第二十一條勞動者按照用人單位要求,履行了勞動義務,但尚未訂立勞動合同的,其勞動報酬、勞動條件、社會保險和其他福利待遇不得低于集體合同的規定;沒有集體合同的,不得低于國家規定的勞動標準。
第二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中止履行: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一致的;。
(二)勞動者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的;。
(三)因不可抗力致使勞動合同暫時無法履行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中止履行的情形消失,仍具備履行條件的,勞動合同繼續履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三條變更勞動合同,應當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并采用書面形式。
第四章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四條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條勞動者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就勞動者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提前通知期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十六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
(三)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勞動者的;。
(五)用人單位拒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六)法律、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當事人又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八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三)嚴重失職或者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勞動教養或者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已建立工會的用人單位依據本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規定解除合同的,應當將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通知本單位工會。工會認為用人單位違反法律、法規和有關合同約定,要求用人單位重新作出決定的,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并將處理結果通知工會。其中依據本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通知工會。
第三十條用人單位瀕臨破產、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或者資本、生產經營結構發生重大變化,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勞動者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勞動者的意見,經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裁減人員。
用人單位依據前款規定裁減人員后,在6個月內又錄用人員的,應當優先錄用符合條件的被裁減人員。
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三)用人單位破產、解散、被撤銷的;。
(四)勞動者退休、退職的;。
(五)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據本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二)項的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六級傷殘的;。
(二)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疑似職業病或者疑似嚴重傳染性疾病患者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但勞動者有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順延至所列情形消失。
第三十三條勞動者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勞動者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勞動者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經勞動者本人提出,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勞動者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待遇。
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
證明書。
勞動者因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而失業的,可以持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申請辦理失業登記手續。
第五章非全日制勞動合同的特別規定。
第三十五條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5小時,且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30小時的用工形式。
第三十六條從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與非全日制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非全日制勞動合同一般以書面形式訂立。勞動合同期限在30日以下的,可以訂立口頭協議;但勞動者提出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訂立書面合同。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通過依法成立的勞務派遣組織派遣為用人單位、家庭或者個人提供非全日制勞動的,由勞務派遣組織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非全日制勞動合同的內容由雙方協商確定。非全日制勞動合同應當包括工作時間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報酬、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等條款,但不得約定試用期。
第三十九條非全日制勞動合同的任何一方均可隨時通知對方終止勞動合同。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四十條用人單位應當按時足額支付非全日制勞動者的工資。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時工資標準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確定,但不得低于當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第四十一條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資具體結算方式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確定。非全日制用工工資的結算周期最長不得超過30日。
第六章經濟補償。
第四十二條用人單位克扣或者拖欠勞動者工資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者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依法責令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
第四十三條用人單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除足額支付低于標準部分外,還應當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或者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依法責令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
第四十四條違反本條例勞動合同試用期規定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并按本單位同崗位勞動者的工資標準支付不適當試用期期間的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1年給予勞動者本人1個月工資收入的經濟補償;在本單位工作時間不滿1年的,按照1個月工資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用人單位提出并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六)用人單位拒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迫使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九)用人單位裁減人員,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十)用人單位破產、解散、被撤銷,與勞動者終止勞動合同的;。
(十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情形之一的,補償總額一般不超過勞動者12個月的工資收入;但當事人約定超過的,從其約定。
第四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照本條例規定的標準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除足額支付經濟補償金外,還應當增加支付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七條用人單位未按照本條例規定提前30日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支付勞動者本人1個月工資的賠償金。
勞動者未按照本條例規定提前30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解除勞動合同前勞動者本人1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用人單位賠償金。
第四十八條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致殘,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與其身體狀況相適應的工作,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除按照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外,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支付一定的醫療補助費。
第四十九條本條例規定的計算經濟補償金和賠償金的月工資標準,應當為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前勞動者本人12個月的平均工資;實際履行合同期限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履行期限的月平均工資計算。勞動者月平均工資低于本地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按本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五十條勞動合同當事人違反本條例規定和勞動合同約定或者由于一方當事人的原因導致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一條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應當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而未訂立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按照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人數每人300元至500元的標準處以罰款。
故意使勞動者不知情或者強迫勞動者訂立對其不利的勞動合同,或者由于用人單位的原因訂立無效合同,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改正,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五十二條尚未與原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又與新的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給原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三條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為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補繳,并依照國務院《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五十四條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收取培訓費、工裝費等其他費用,收取財物作為擔保,扣押勞動者證件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退還,并可處以1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五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由公安機關對責任人員依法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對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六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未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八章附則。
第五十七條勞動合同當事人發生勞動爭議的,依照勞動爭議有關規定處理。
第五十八條本條例具體應用中的問題由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解釋。
安徽省勞動合同條例(模板20篇)篇八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甲乙雙方為建立勞動關系,明確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對原合同變更訂立本合同。
1、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實際用工之日與前述合同期限的起算日不一致,以用工之日為準計算合同期限。
2、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生產工作崗位,并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
3、乙方應服從甲方所安排的工種、崗位,按照甲方關于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和生產工作任務。
4、甲方應按國家規定保障乙方的休息權利,安排乙方法定節日期間休假。
5、甲方依據有關規定合理確定勞動定額,根據乙方所在生產工作崗位及技能水平和勞動成果等情況,以法定貨幣形式于下月5至____日前按月足額支付乙方當月應得的工資報酬,并由乙方簽字確認。
6、甲方依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繳納工傷保險費,保障乙方因工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時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
7、甲乙雙方應當遵守有關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執行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預防工傷事故發生,避免和減少職業病危害。
8、甲方根據乙方生產工作崗位的特點和需要,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或省有關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須的勞動保護用品,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對乙方進行上崗前及崗中不定期安全生產衛生教育。
9、乙方在生產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時有權拒絕執行。
10、甲方應當制定建全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乙方要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制度和勞動紀律等,服從甲方的管理,否則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1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后,雙方各執一份。
12、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合同終止的情形出現時,本合同終止執行。
13、除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的情形外,單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必須依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14、在簽訂本合同或實際用工之前,乙方向甲方應聘時,必須向甲方提供經甲方核對的有效身份證的復印件,自愿提供經甲方核對的學歷等證件的復印件。簽訂本合同或實際用工時,乙方必須在提供的自己的身份證、學歷證等證件的復印上,簽署“此復印件于我提供的有效證件的原件無誤,并簽名和日期”。
15、在履行本合同期間,乙方戶籍住址、現住址如變動,必須主動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若乙方未及時通知,甲方按乙方變動前的有關住址寄發有關書面材料通知等,應視為送達。甲方給乙方寄發郵件時,接收人是乙方或其成年近親屬。
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應償還甲方為招聘、崗前崗中培訓和離崗委培乙方的費用。
(1)、乙方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因乙方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或者同時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或者被追究刑事責任,甲方依法解除本合同的。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徽省勞動合同條例(模板20篇)篇九
編號:
(全日制用工使用)。
(示范文本)。
甲方:
乙方:
簽約須知。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保證向對方提供的與簽訂、履行勞動合同相關的各項信息真實有效。
2、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3、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4、除約定服務期和競業限制兩種情形之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勞動用工登記證編號。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聯系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性別。
出生年月文化程度。
戶籍所在地身份證號碼。
現居住地址。
通信地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種形式:
1、固定期限。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
2、無固定期限。合同期自年月日起。其中,試用期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其完成的標志是。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從事崗位(工種)工作,乙方工作地點在。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乙方所在的崗位實行下列第種工時制。
1、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在綜合計算工時周期內,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3、不定時工作制。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的,須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
第五條甲方因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六條甲方保證乙方在合同期內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權利。
三、勞動報酬。
第七條甲方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根據本單位經濟效益和生產經營特點等情況,制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甲方應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結合乙方所在崗位及技能水平、勞動成果等情況,確定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八條乙方在試用期工資為元/月。
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下列第。
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工資標準為元/月,績效工資(獎金)等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制度和乙方實際勞動貢獻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為元。
3、其他形式。
第九條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的勞動報酬,每月日為發薪日。
第十條本合同期限內,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制度或本單位《集體合同》確定。
第十一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四、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在合同期限內,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有關待遇,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有關待遇,按照國家、省和本單位《集體合同》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乙方因工死亡及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有關待遇,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乙方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國家、省和本單位《集體合同》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及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在勞動過程中發生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勞動安全、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九條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第二十條甲方按照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甲方安排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二十二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第二十三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及支付經濟補償金,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甲方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應當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本勞動合同有關規定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甲乙雙方辦理工作交接時支付。
八、爭議處理。
第二十五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
九、其他事項。
第二十六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期內,乙方居住地址、聯系電話及通信地址等事項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甲方。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內容與國家、省有關新規定相悖的,按新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三十條本合同是確立勞動關系及處理勞動爭議的依據,甲乙雙方應妥善保管。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對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內容作以下變更: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甲、乙雙方原訂勞動合同已于____年___月____日期滿,經雙方協商同意續訂合同。
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種形式:
1、固定期限。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
2、無固定期限。合同期自年月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其完成的標志是。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安徽省勞動合同條例(模板20篇)篇十
簽約須知。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保證向對方提供的與簽訂、履行勞動合同相關的各項信息真實有效。
2、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3、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4、除約定服務期和競業限制兩種情形之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勞動用工登記證編號。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聯系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性別。
出生年月文化程度。
戶籍所在地身份證號碼。
現居住地址。
通信地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種形式:
1、固定期限。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
2、無固定期限。合同期自年月日起。其中,試用期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其完成的標志是。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從事崗位(工種)工作,乙方工作地點在。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乙方所在的崗位實行下列第種工時制。
1、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在綜合計算工時周期內,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3、不定時工作制。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的,須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
第五條甲方因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六條甲方保證乙方在合同期內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權利。
第七條甲方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根據本單位經濟效益和生產經營特點等情況,制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甲方應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結合乙方所在崗位及技能水平、勞動成果等情況,確定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八條乙方在試用期工資為元/月。
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下列第。
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工資標準為元/月,績效工資(獎金)等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制度和乙方實際勞動貢獻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為元。
3、其他形式。
第九條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的勞動報酬,每月日為發薪日。
第十條本合同期限內,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制度或本單位《集體合同》確定。
第十一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四、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在合同期限內,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有關待遇,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有關待遇,按照國家、省和本單位《集體合同》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乙方因工死亡及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有關待遇,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乙方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國家、省和本單位《集體合同》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及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在勞動過程中發生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勞動安全、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九條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第二十條甲方按照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甲方安排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二十二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第二十三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及支付經濟補償金,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甲方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應當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本勞動合同有關規定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甲乙雙方辦理工作交接時支付。
八、爭議處理。
第二十五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
九、其他事項。
第二十六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期內,乙方居住地址、聯系電話及通信地址等事項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甲方。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內容與國家、省有關新規定相悖的,按新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三十條本合同是確立勞動關系及處理勞動爭議的依據,甲乙雙方應妥善保管。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安徽省勞動合同條例(模板20篇)篇十一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保證向對方提供的與簽訂、履行勞動合同相關的各項信息真實有效。
2、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3、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4、除約定服務期和競業限制兩種情形之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現居住地址: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安徽省勞動合同條例(模板20篇)篇十二
甲方:
乙方:
根據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需要,從事工作。工作地點在。
第三條乙方工作時間為下列第種方式。
1、每周工作日,分別為周;每日工作小時。
2、其他:。
第四條甲方按乙方工作時間,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標準為每小時元,工資結算周期為,工資發放時間為,工資發放方式為。
第五條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中已包含甲方應為乙方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
乙方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以自由職業者身份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
第六條甲方依照國家和地方規定,為乙方辦理勞動合同變更欄。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對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內容作以下變更: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安徽省勞動合同條例(模板20篇)篇十三
第一條為了規范價格行為,保持市場價格總水平基本穩定,保護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發生的價格行為。
第三條經營者的價格行為,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
政府的定價行為,應當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和效率原則,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價格工作的領導,將價格調控目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五年規劃和年度計劃。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價格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價格工作。
第五條省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可以在國家確定的區域,按照先行先試的原則,制定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相關價格政策措施。
設區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應當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具體措施,保障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各項價格政策措施的落實。
第二章經營者的價格行為。
第六條商品價格和服務價格,除依法適用政府指導價或者政府定價外,實行市場調節價,由經營者依法自主制定。
對關系城鄉居民切身利益的實行市場調節價的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省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可以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并公布價格行為規則,引導、規范經營者依法自主定價。
第七條經營者進行價格活動,依法享有自主定價的權利,同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
(二)執行政府價格干預措施和緊急措施;。
(四)建立、健全內部價格管理制度,準確記錄與核定商品和服務的生產經營成本。
第八條經營者銷售、收購商品和提供服務,應當依法明碼標價,注明商品的品名、產地、規格、等級、計價單位、價格或者服務的項目、收費標準等,做到標價內容真實準確、字跡清晰、標示醒目、貨簽對位。
經營者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一項服務可分解為多個項目和標準的,經營者應當明確標示每一個項目和標準,不得混合標價。
經營者降價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應當使用降價標價簽、價目表,如實標明降價原因、原價和現價,并保留降價前記錄或者核定價格的資料,以便查證。
第九條經營者不得為了排擠競爭對手或者獨占市場,以低于成本的價格傾銷,擾亂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損害國家利益或者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依法降價處理鮮活商品、季節性商品、積壓商品等的除外。
第十條經營者不得有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的行為。
第十一條經營者不得有下列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行為:
(一)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擾亂市場價格秩序;。
(三)利用其他手段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
第十二條經營者不得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交易。
第十三條經營者收購、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不得有下列變相提高或者壓低價格行為:
(一)抬高等級銷售商品或者收取費用;。
(二)降低服務標準,減少服務內容;。
(三)壓低等級收購商品;。
(四)其他變相提高或者壓低價格行為。
第十四條經營者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牟取暴利。
第十五條行業協會應當遵守價格法律、法規和規章,加強行業價格自律,引導本行業的經營者依法競爭,維護市場價格秩序。
禁止行業協會組織本行業的經營者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或者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
第三章政府的定價行為。
第十六條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定價權限和具體適用范圍,以中央定價目錄和本省定價目錄為依據。
第十七條制定、調整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應當依據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社會平均成本、市場供求狀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要求以及社會承受能力,并有利于節約資源、保護環境、促進技術創新。
制定、調整關系城鄉居民切身利益的公用事業價格、公益性服務價格和自然壟斷經營等商品價格時,應當嚴格控制其利潤率。
第十八條制定、調整與城鄉居民生活關系密切的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應當充分考慮低收入群體的利益。
第十九條制定、調整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應當開展價格、成本調查和市場供求、社會承受能力調查,廣泛聽取消費者、經營者和有關方面的意見;制定、調整專業技術性較強的商品和服務價格時,應當聘請專家進行論證。
第二十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制定、調整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時,應當依法進行定價成本監審。
定價成本監審實行目錄管理。定價成本監審目錄由省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依據本省定價目錄制定,并向社會公布。
列入定價成本監審目錄的商品和服務,未經成本監審的,價格主管部門不得制定或者調整價格。
第二十一條制定、調整關系城鄉居民切身利益的公用事業價格、公益性服務價格和自然壟斷經營的商品價格等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應當實行定價聽證,征求消費者、經營者和有關方面的意見。
定價聽證實行目錄管理。省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根據本省定價目錄制定并公布省及市、縣定價聽證目錄。
第二十二條定價聽證依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定價機關作出定價決定時,應當充分考慮聽證會的意見。定價機關根據聽證會的意見,對定價聽證方案作出修改后,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認為有必要的,可以再次舉行聽證會,或者采取其他方式征求社會意見。
定價機關作出定價決定后,應當通過政府網站、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定價決定和對聽證會參加人主要意見采納情況及理由。
第二十三條對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商品和服務,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應當進行價格跟蹤調查和評估,根據定價依據的變化情況,按照規定的定價權限和程序,適時調整價格。
第四章價格調控。
第二十四條省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社會承受能力,綜合運用經濟、法律、行政等措施,加強價格調控,保障市場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的實現。
設區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積極采取措施,穩定市場價格。
第二十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價格監測制度,健全價格監測機構和網絡,確定價格監測定點單位,依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加強對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變動情況的監測,依法跟蹤、采集、分析、預測市場價格情況,為價格調控和管理提供決策依據。
價格監測定點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及時、準確提供價格監測資料,不得瞞報、虛報或者偽造、篡改價格監測資料。
第二十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制定價格應急預案,建立、健全穩定市場價格應急機制。
第二十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建立糧食、食用油、肉類以及主要農業生產資料等重要商品儲備制度,保障重要商品的供應,調控價格,穩定市場。
第二十八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設立價格調節基金。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二十九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在糧食等重要農產品的市場收購價持續降低且降幅較大時,可以采取吸儲供過于求的重要農產品或者臨時性價格補貼等調控措施,穩定市場價格。
第三十條本省行政區域內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顯著上漲或者有可能顯著上漲,省人民政府可以決定在全省或者部分行政區域內,對部分價格采取限定差價率或者利潤率、規定限價、實行提價申報制度和調價備案制度等價格干預措施,并報國務院備案。
省人民政府作出采取價格干預措施的決定后,應當及時向社會公告實施價格干預措施的地域范圍、商品或者服務品種和具體措施。
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采取價格干預措施的情形消除后,省人民政府應當及時解除價格干預措施,并向社會公告。
第三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居民消費價格指數上漲與提高困難群體生活補貼聯動機制,對困難群體實施臨時性價格補貼。
第五章價格服務與監督檢查。
第三十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應當提供優質、便捷、高效的價格服務,指導經營者建立、健全價格管理制度,規范價格行為。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應當引導經營者誠信自律,并建立經營者價格信用檔案,免費向社會提供經營者信用資料查詢。
第三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重大價格政策新聞發布會制度,及時向社會公告價格政策的制定和調整。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價格管理信息化系統,及時公布定價目錄、聽證目錄、成本監審目錄等重要價格管理依據,并公示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項目、標準、依據等,發布本地區重要商品和服務的價格信息,引導生產、流通和消費,向社會提供價格政策咨詢。
第三十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價格爭議協調機制,根據消費者、經營者和行業組織的申請,依法對當事人的價格爭議進行調解處理。
第三十五條對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服務項目,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應當免費向經營者發放服務價格登記證。
經營者應當將服務價格登記證在經營場所或者繳費地點的顯著位置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第三十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價格監督機制,完善以行政監督為主體,行業監督、輿論監督、消費者監督等參與的價格監督體系。
第三十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應當依法對價格活動進行監督檢查,其所屬的價格監督檢查機構承擔具體實施價格監督檢查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進行價格監督檢查時,可以行使下列職權:
(三)檢查與價格違法行為有關的財物,必要時可以責令當事人暫停相關營業;。
(四)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后難以獲取的情況下,可以依法先行登記保存。
第三十八條新聞媒體有權進行價格輿論監督,披露價格違法行為,并正確引導價格預期。
第三十九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價格違法行為舉報制度,公布舉報電話、通信地址和電子郵件信箱。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條經營者違反本條例第七條第一項規定,不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
經營者違反本條例第七條第二項規定,不執行價格干預措施、緊急措施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
經營者違反本條例第七條第三項規定,拒絕提供價格監督檢查所需資料或者提供虛假資料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一條經營者違反本條例第八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五千元以下的罰款:
(一)不標明價格的;。
(二)不按照規定的內容和方式明碼標價的;。
(三)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予標明的費用的;。
(四)混合標價的。
第四十二條經營者違反本條例第九條規定,有低于成本的價格傾銷行為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第四十三條經營者違反本條例第十條規定,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造成商品價格較大幅度上漲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除前款規定情形外,經營者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依照本條例第四十二條的規定處罰。
第四十四條經營者違反本條例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有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行為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十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第四十五條經營者違反本條例第十二條規定,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交易,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第四十六條經營者違反本條例第十三條第一項至三項規定,有變相提高或者壓低價格行為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第四十七條經營者違反本條例第十四條規定,牟取暴利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第四十八條行業協會違反本條例第十五條第二款規定,組織經營者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或者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的,可以處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登記管理機關依法撤銷登記。
第四十九條本條例第四十條第一款、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規定中經營者為個人的,對其沒有違法所得的價格違法行為,可以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本條例第四十條第二款、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規定中經營者為個人的,對其沒有違法所得的價格違法行為,可以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以及其他有定價權限的部門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尚未構成犯罪的,由上級機關責令改正,并可以通報批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一)超越定價權限和范圍擅自制定、調整價格的;。
(二)對列入定價成本監審目錄的商品和服務,未經成本監審,直接制定或者調整價格的;。
(四)不按規定進行價格監測的;。
(五)不執行法定的價格干預措施、緊急措施的;。
(六)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
第七章附則。
第五十一條本條例下列用語的含義是:
(一)政府指導價,是指價格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定價權限和范圍,規定基準價、浮動幅度(含最高限價、最低限價,以及差價率、利潤率),依法指導經營者制定的價格。
(二)政府定價,是指價格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定價權限和范圍,依法制定的價格。
(三)市場調節價,是指由經營者自主制定,通過市場競爭形成的價格。
(四)定價成本監審,是指制定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過程中,價格主管部門在調查、測算、審核經營者成本基礎上,核定定價成本的行為。
第五十二條本條例自年5月1日起施行。
安徽省勞動合同條例(模板20篇)篇十四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省_____縣(市、區)_____鄉______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_____種形式: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于_____年_____月_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其中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本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3、甲方招用乙方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上崗證號碼為____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4、甲方應當在乙方上崗前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對從事電氣焊、土建、水電設備安裝等特殊工種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乙方取得相應的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現場要符合《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jgj146-)。
6、甲方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待遇和保險待遇。
7、乙方在試用期間的月工資(或日工資)為_____元,試用期滿后月工資(或日工資)為_____元。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8、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按照《勞動法》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9、甲方應在每月_____日發放乙方的工資,并由乙方簽字確認。
甲方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后應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10、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
1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或因工死亡的有關待遇,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1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和拘禁乙方的;。
(四)甲方未按照國家規定和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安全、衛生條件的。
1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打架斗毆、偷竊、賭博、擅自停工等嚴重違紀行為;。
(三)嚴重失職或者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勞動教養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不服從甲方正當工作安排的;。
(六)嚴重違反總包單位和甲方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的。
15、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_日(不超過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離職。
16、期滿或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六、經濟補償和法律責任。
17、因甲方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甲方應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18、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七、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19、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八、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20、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1、甲方的規章制度及_______________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省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2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鑒證機關(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安徽省勞動合同條例(模板20篇)篇十五
甲方:用人單位(公章)。
乙方:勞動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時間本合同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工作時間:上午____點_____分至_____點_____分;下午_____點_____分至_____點____分。
二、工作內容勞動者同意用人單位安排的_____________工作(崗位),工作質量應達到_______________標準。
三、勞動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勞動者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用人單位必須按時足額以貨幣形式支付勞動者工資。
勞動者日(或小時)工資為_____元。
工資結算期限為_____(小時、日、周、月)。
甲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等待遇按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勞動保護用品和勞動工具。
2、用人單位負責對勞動者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3、乙方應當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工作制度、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
五、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應當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六、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乙方:年月日。
安徽省勞動合同條例(模板20篇)篇十六
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合同下載________合同大全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_____種形式:
____合同大全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其中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本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合同怎么制作_年__合同格式規范圖片__月_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合同格式規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3、甲方招用乙方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上崗證號碼為____________。
4、甲方應當在乙方上崗前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對從事電氣焊、土建、水電設備安裝等特殊工種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乙方取得相應的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5、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其中建筑施工現場要符合《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jgj146—___)。
6、甲方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合同章作業,防勞動合同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7、乙方在試用期間的月工資(或日工資)為_____元,試用期滿租房合同后月工資(或日工合同大全資)為_____元。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8、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按照《勞動法》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9、甲方應在每月_____日發放乙方的工資,并由乙方簽字確認。
甲方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后應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10、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
1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或因工死亡的有關待遇,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12、合同怎么制作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合同格式術操作規程。
1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三)甲方侮辱、體罰租房合同、毆打租房合同、非法搜查和拘禁乙方的;
(四)甲方未按照國家規定和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安全、衛生條件的。
1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租房合同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同怎么制作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打架斗毆合同格式規范圖片、偷竊、賭博、擅自停工等嚴重違紀行為;
(三)嚴重失職或者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勞合同格式動教養或被追究租房合同刑事責任的;
(五)不服從甲方正合同簡單當工作安排的;
(六)嚴重違反總包單位和甲方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的。
15、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_日(不超過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合同大全不得擅自離職。
16、期滿或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合同怎么制作本合同即行終止。
17、因甲方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甲方應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18、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9、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__________________。
20、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合同格式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1、甲方的`規章制度及___合同作為本勞動合同的合同簡單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合同力。
2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合同格式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合同大全效。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鑒證機關(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合同簡單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安徽省勞動合同條例(模板20篇)篇十七
乙方(生產廠長):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本合同期限_________年。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2至3個月。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生產廠長崗位工作。
2、生產廠長在廠方授權的崗位范圍行使職權。接受和執行總經理的指令和任務,接受廠方的監督和管理。
3、生產廠長的工作出發點、指導思想提高生產效率、保證產品質量、對產品設定基本標準,確保生產工作任務按計劃如期完成,降低成本、提高經濟效益、提高本廠技術力量。
4、生產廠長運用管理方面的知識、方法、制度、藝術進行計劃、組織、指揮、控制活動,達到企業正常生產。做到有章可循,違章處罰;按章管理,制止生產紊亂。
5、生產廠長首先要對本廠的制品部和門業部的生產過程與細節加深了解,并進行有效的生產管理,生產過程的組織,生產能力的開發,均衡生產;進行生產作業計劃,生產跟進、監督與控制,確保生產工作任務的如期完成。
6、生產廠長進行有效的產品制作過程的指導,產品質量檢驗工作及質量方面的管理,確保生產品的品質。
8、生產廠長做好生產訂單、每日發貨的訂單的登記統記工作,提高保證交貨及時率;并日寫廠記。
9、因生產廠長違紀、失職,廠方有權作相關處罰。
10、因生產廠長的能力(勝任工作)有限或有重大失職,廠方有權單方解聘或調整工作崗位。
1、生產廠長的勞動報酬是由基本工資和管理提成合并而成。
2、生產廠長的月薪為人民幣5千元,管理提成按年銷售額的1‰,月薪次月30日發放,管理提成年終足額發放。
3、甲方有權按乙方的工作能力而調整工資。
1、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無條件解除本合同:
a、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b、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甲方有權作出處罰不予發放當月及上月工資,并保留追究其經濟賠償及法律責任的權利。
c、乙方在外發生個人違法行為的責任由乙方全部自負。
4、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個工作日以書面或口頭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但應給予乙方發放當月工資。
5、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將工作移交清楚;乙方未經甲方批準而擅自離開的',甲方有權扣除乙方所有工資和提成。
6、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三十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者合同。
7、甲方制定的《勞動制度》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8、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簽名)。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安徽省勞動合同條例(模板20篇)篇十八
《安徽省勞動合同條例》將于今年5月1日正式施行,這是我省勞動用工法制化、規范化的一個重要標志,條例的很多內容都和普通勞動者密切相關,記者就此采訪了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的負責人。
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簽訂勞動合同應當采取書面形式,這樣便于雙方當事人履行和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一旦發生勞動爭議也有據可查,可以更有效地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用人單位未按規定和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將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按照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人數以每人300-500元的標準處以罰款。
可能很多打工者都會遇到這種情況,上班前都要向單位交押金、培訓費、服裝費等,條例明確規定,訂立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不得強制勞動者集資、入股,不得向勞動者收取財物作擔保,不得扣押勞動者的證件,不得收取培訓費、工裝費等費用。如果用人單位違反規定收取押金或扣押證件,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將責令退還,并可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
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必備條款和約定條款兩部分,其中必備條款8條: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勞動合同條例明確規定雙方可以根據崗位技能的要求協商約定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而且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約定的期限在6個月以內的,不得約定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6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日;勞動合同期限1年以上2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0日;勞動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5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0日。試用期間,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且同一用人單位對同一勞動者只能試用一次。
勞動合同條例特別規定,非全日制用工是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5小時,且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30小時的用工形式。
用人單位與非全日制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時應當簽訂勞動合同,非全日制勞動合同一般以書面形式訂立,合同期限30日以下的,可以訂立口頭合同;但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書面合同,用人單位應當與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合同內容由雙方協商確定,應當包括工作時間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報酬、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等條款,但不得約定試用期。除了雙方另有約定外,合同任何一方均可隨時通知對方終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要按時足額支付非全日制勞動者的工資,工資標準由雙方協商確定,但不得低于當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工資具體結算方式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確定,但工資的結算周期最長不得超過30日。
負有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在與其簽訂合同時可以就勞動者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提前期或保密協議作出約定,以延長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提前通知期,且提前通知期不得少于30日。在此期間,用人單位可以對該員工采取脫密措施。
競業限制是用人單位對負有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的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離開單位后的一定期限內不得自行生產同類產品,不得經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原用人單位同類業務或者有競爭關系的業務,約定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年。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約定競業限制條款的,必須同時約定經濟補償的內容,用人單位應當在終止或解除勞動者勞動合同后,給予勞動者一定經濟補償,補償標準、數額由雙方約定。同時,雙方還要約定具體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和內容。
解除勞動合同是勞動合同未履行完畢前,當事人雙方提前解除勞動關系的法律行為,既可以是單方的合法行為,也可以是雙方的協議行為。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勞動者的;用人單位未按照國家規定和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安全、衛生條件的;用人單位拒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依法或者依照勞動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嚴重失職或者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被勞動教養或者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致殘,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與其身體狀況相適應的工作;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當事人又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用人單位遇到這些情況,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勞動者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六級傷殘的;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疑似職業病或者疑似嚴重傳染性疾病患者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用人單位不得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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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勞動合同條例(模板20篇)篇十九
《安徽省擁軍優屬條例》新修訂并將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實施,下面是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記者從安徽省地方法規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修訂的《安徽省擁軍優屬條例》將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實施。
據介紹,新修訂的《條例》進一步促進了我省擁軍優屬工作的法制化、規范化,豐富了擁軍優屬工作內容,加大了擁軍優屬工作力度,將為提升全省雙擁工作整體水平和實現強國強軍目標發揮更大作用。
新修訂的'《條例》在擁軍、優屬、安置等方面全方位加大了工作力度。為讓軍人有榮譽感、獲得感,《條例》規定應開展多種形式的擁軍優屬公益宣傳,增加軍人軍屬榮譽感和公民國防觀念,培育擁軍優屬的社會風尚。同時,同時對獲得榮譽稱號、立功或者被評為優秀士兵的,要采取慰問并增發優待金等形式予以褒獎。
《條例》從就業、創業、培訓等多方面規定了對軍屬進行優待。如:用人單位招收人員,在同等條件下,應當優先招收推出現役的軍人、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配偶和隨軍家屬。隨軍家屬從事個體經營的,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年內,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稅收優惠;自籌資金不足且符合創業貸款、擔保貸款條件的,可以按規定享受創業貸款、擔保貸款貼息。隨軍家屬未就業的,還可享受相應的就業扶持政策,未就業期間,由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發給基本生活保障金。
在安置方面,《條例》規定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安置退出現役的軍人。任何單位不得違反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拒絕接受安置工作主管部門統一分配的退出現役的軍人。
此外,為保障優撫對象的權益,《條例》規定各級政府將優撫對象納入國家社會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務體系,保障優撫對象同時享受公民普惠和撫恤優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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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勞動合同條例(模板20篇)篇二十
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_____種形式: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于_____年_____月_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其中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本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3、甲方招用乙方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上崗證號碼為____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4、甲方應當在乙方上崗前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對從事電氣焊、土建、水電設備安裝等特殊工種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乙方取得相應的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現場要符合《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jgj146-20xx)。
6、甲方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待遇和保險待遇。
7、乙方在試用期間的月工資(或日工資)為_____元,試用期滿后月工資(或日工資)為_____元。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8、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按照《勞動法》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9、甲方應在每月_____日發放乙方的工資,并由乙方簽字確認。
甲方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后應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10、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
1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或因工死亡的有關待遇,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1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和拘禁乙方的;
(四)甲方未按照國家規定和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安全、衛生條件的。
1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打架斗毆、偷竊、賭博、擅自停工等嚴重違紀行為;
(三)嚴重失職或者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勞動教養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不服從甲方正當工作安排的;
(六)嚴重違反總包單位和甲方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的。
15、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_日(不超過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離職。
16、期滿或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六、經濟補償和法律責任。
17、因甲方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甲方應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18、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七、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19、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八、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20、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1、甲方的規章制度及_______________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省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2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