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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醫鑒定制度(優秀23篇)篇一
提供鑒定資料:_________________病歷資料及_____線片。
鑒定方式:_________________文證審查、法醫學檢查、專家會診。
被鑒定人:___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__歲。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案情摘要。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原告因受傷到被告_______________衛生院就診,被告通過拍片檢查,出具了“未見骨折征象”的_____線報告,并讓原告打針吃藥,法醫鑒定書。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原告去_____________人民醫院拍片,發現了“左股骨粗隆間骨折”,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去_______________醫院住院手術治療,現原告遺留左股骨動力髖內固定,左下肢活動受限。原告訴稱:_________________由于被告的漏診漏治,造成原告左股骨粗隆間骨折由可選擇手術變成難免手術,增大了治療難度和原告的痛苦,并有可能致殘。被告辯稱:_________________被告在為原告檢查治療的過程中并無明顯的過錯,至少誤診與原告治療費用關系不大,與后期損害后果不大。
病史資料。
一、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衛生院_____線片(n0:_____________)報告單:_________________骨盆各構成骨未見骨折征象,雙側髖關節間隙正常。頭顱各蓋骨內外板結構完整,未見骨折征象。
1.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首次入院錄:_________________“左大腿外傷后50余天伴疼痛”入院。pe:_________________左髖部腫脹畸形,伴骨擦感,左髖關節活動受限。門診資料:_________________左髖關節正側位片:_________________左股骨轉子間骨折。
2.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術前討論:_________________患者為左股骨轉子間骨折,手法及外固定較難,有手術適應癥,無手術禁忌癥。
3.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術后記錄:_________________患者在連硬外麻下行左股骨轉子間骨折、切開復位加動力髖內固定術。術中進行順利,安返病房。
檢驗情況。
被鑒定人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接受法醫學活體檢驗:_________________神志清楚,精神尚可,檢查合作。左股骨外側區上段見18cm疤痕,左髖關節僵硬,屈、伸、外展、內收、旋外、旋內功能部分受限,左大腿肌肉較右大腿輕度萎縮。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2日_____________人民醫院_____線(n0:_____________)報告單:_________________原“左股骨上端粗隆骨折”術后復查,今片可見大量骨痂生長,骨小梁通過骨折線。
分析說明。
一、醫療過錯認定。
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因摔傷左大腿到被告_______________衛生院就診,被告通過臨床檢查與拍片檢查,出具了“未見骨折征象”的診斷意見,并讓原告打針吃藥,鑒定書《法醫鑒定書》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原告去_____________人民醫院拍片,發現了“左股骨粗隆間骨折”。被告_______________衛生院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拍攝的_____線片(n0:_____________)經專家會診認為:_________________該片成像不夠清晰,拍攝部位不佳,但隱約可見左股骨粗隆間骨折跡象,至少報告為:_________________左股骨粗隆間骨折可能,建議加照左股骨上段正側片。并且臨床醫生通過臨床癥狀、體征的檢查也應充分懷疑骨折可能,而不能輕信于_____線報告,草率作出骨折的診斷,讓原告打針吃藥。結合外傷史、臨床表現與_____線,鑒定人認為:_________________被告在對原告的診治過程中存在著漏診行為。左股骨粗隆間骨折后應采取積極措施進行處理:_________________要么保守治療,進行外固定和牽引,要么采取手術治療,而被告也存在著漏治行為。被告作為一等甲級醫院,應當具備準確診斷該骨折的醫療設備及技術水平,但由于醫務人員的疏忽大意和過于自信,沒有盡到應盡的注意義務,造成漏診漏治。
綜上所述,被告在對原告的診療過程中由于疏忽大意與過于自信,存在漏診漏治,存在醫療過錯行為。
二、損害后果認定。
原告在_____________中心醫院住院手術治療后,現遺留左髖關節僵硬,屈、伸、外展、內收、旋內、旋外功能部分受限,左股骨上段內固定物存留,左大腿肌肉較右大腿輕度萎縮。本次手術成功,達到解剖復位,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人民醫院_____線(n0:_____________)片可見大量輕度骨痂生長,骨小梁通過骨折線,已達到臨床愈合。左大腿輕度萎縮、左髖關節僵硬及功能部分受限是因為患肢長時間固定、制動所致,日后加強鍛練,會逐漸恢復,一般不會遺留功能障礙,但從現在起需休息六個月左右。內固定需擇期行拆除術,依照本地醫療消費水平,后期醫療費用約需___________元左右,術后需休息一個月左右。參照《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分級》標準九級32條、十級34條,骨折內固定屬九級傷殘,骨折愈合無功能障礙屬十級傷殘,但考慮到原告骨折是在就診以前就固有的損傷,并非被告醫療行為造成,于是降低一個傷殘級別,綜合評定為十級傷殘。
三、因果關系認定。
股骨粗隆間骨折處理原則:_________________可保守治療,也可選擇手術治療,兩者各有利弊。保守治療優點:_________________1.治療費用低,2.創傷小;缺點:_________________1.長期臥床,不便護理,并發癥多(比如易發褥瘡),2.容易畸形愈合(比如:_________________髖內翻、下肢縮短畸形),造成功能障礙。手術治療優點:_________________1.達到解剖復位,功能恢復好,2.可早期活動,避免關節僵硬,避免長期臥床所引起的并發癥;缺點:_________________治療費用高,創傷大,需行二次手術。保守治療效果往往沒有手術治療效果好,由于生活水平與生活質量提高,人們對醫療質量的要求日益提高,醫學臨床上日益趨向于選擇手術治療。
本案中左股骨粗隆間骨折如能及時診斷,適用上述治療原則,但延誤五十天后拍片發現頸干角變小,大轉子上移,患肢縮短,且骨折處周圍肌肉攣縮、纖維組織粘連,保守治療已難以達到滿意效果,只能進行手術治療。手術最佳時期為傷后一周左右,此時手術出血少、恢復快,術前應進行牽引,作術前準備。由于被告的漏診漏治,加大了手術治療的必要性,使手術治療成為難免,且由于錯過了手術的最佳時間,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手術的難度,加長了骨折愈合與功能恢復的時間。
綜上所述,醫療過錯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有一定的因果關系,即法學上的事實之因果關系,醫療過錯參與度為25%。
鑒定結論。
被告_______________衛生院在對原告_____________的診療過程中漏診漏治左股骨粗隆間骨折,導致手術治療難免,醫療過錯參與度為25%。原告左股骨上段內固定評定為十級傷殘,從現在起需休息六個月左右,后期醫療費用約需___________元左右,術后需休息一個月左右。
鑒定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法醫鑒定制度(優秀23篇)篇二
3.二者之間的因果關系?
提供鑒定資料:_________病歷資料及x線片
鑒定方式:文證審查、法醫學檢查、專家會診
被鑒定人:_________,男,____歲
住址:_______________
案情摘要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原告因受傷到被告______衛生院就診,被告通過拍片檢查,出具了“未見骨折征象”的x線報告,并讓原告打針吃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原告去_________人民醫院拍片,發現了“左股骨粗隆間骨折”,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去______醫院住院手術治療,現原告遺留左股骨動力髖內固定,左下肢活動受限。原告訴稱:由于被告的漏診漏治,造成原告左股骨粗隆間骨折由可選擇手術變成難免手術,增大了治療難度和原告的痛苦,并有可能致殘。被告辯稱:被告在為原告檢查治療的過程中并無明顯的過錯,至少誤診與原告治療費用關系不大,與后期損害后果不大。
病史資料
一、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衛生院x線片(n0:_____)報告單:骨盆各構成骨未見骨折征象,雙側髖關節間隙正常。頭顱各蓋骨內外板結構完整,未見骨折征象。
三、_________中心醫院住院病歷(n0:_____)記載:
1.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首次入院錄:“左大腿外傷后50余天伴疼痛”入院。pe:左髖部腫脹畸形,伴骨擦感,左髖關節活動受限。門診資料:左髖關節正側位片:左股骨轉子間骨折。
2.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術前討論:患者為左股骨轉子間骨折,手法及外固定較難,有手術適應癥,無手術禁忌癥。
3.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術后記錄:患者在連硬外麻下行左股骨轉子間骨折、切開復位加動力髖內固定術。術中進行順利,安返病房。
檢驗情況
被鑒定人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接受法醫學活體檢驗:神志清楚,精神尚可,檢查合作。左股骨外側區上段見18cm疤痕,左髖關節僵硬,屈、伸、外展、內收、旋外、旋內功能部分受限,左大腿肌肉較右大腿輕度萎縮。
_____年_____月_____2日_________人民醫院x線(n0:_____)報告單:原“左股骨上端粗隆骨折”術后復查,今片可見大量骨痂生長,骨小梁通過骨折線。
分析說明
一、醫療過錯認定
原告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因摔傷左大腿到被告______衛生院就診,被告通過臨床檢查與拍片檢查,出具了“未見骨折征象”的診斷意見,并讓原告打針吃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原告去_________人民醫院拍片,發現了“左股骨粗隆間骨折”。被告 ______衛生院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拍攝的x線片(n0:_____)經專家會診認為:該片成像不夠清晰,拍攝部位不佳,但隱約可見左股骨粗隆間骨折跡象,至少報告為:左股骨粗隆間骨折可能,建議加照左股骨上段正側片。并且臨床醫生通過臨床癥狀、體征的檢查也應充分懷疑骨折可能,而不能輕信于x線報告,草率作出骨折的診斷,讓原告打針吃藥。結合外傷史、臨床表現與x線,鑒定人認為:被告在對原告的診治過程中存在著漏診行為。左股骨粗隆間骨折后應采取積極措施進行處理:要么保守治療,進行外固定和牽引,要么采取手術治療,而被告也存在著漏治行為。被告作為一等甲級醫院,應當具備準確診斷該骨折的醫療設備及技術水平,但由于醫務人員的疏忽大意和過于自信,沒有盡到應盡的注意義務,造成漏診漏治。
綜上所述,被告在對原告的診療過程中由于疏忽大意與過于自信,存在漏診漏治,存在醫療過錯行為。
二、損害后果認定
原告在_________中心醫院住院手術治療后,現遺留左髖關節僵硬,屈、伸、外展、內收、旋內、旋外功能部分受限,左股骨上段內固定物存留,左大腿肌肉較右大腿輕度萎縮。本次手術成功,達到解剖復位,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人民醫院x線(n0:_____)片可見大量輕度骨痂生長,骨小梁通過骨折線,已達到臨床愈合。左大腿輕度萎縮、左髖關節僵硬及功能部分受限是因為患肢長時間固定、制動所致,日后加強鍛練,會逐漸恢復,一般不會遺留功能障礙,但從現在起需休息六個月左右。內固定需擇期行拆除術,依照本地醫療消費水平,后期醫療費用約需_____元左右,術后需休息一個月左右。參照《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分級》標準九級32條、十級34條,骨折內固定屬九級傷殘,骨折愈合無功能障礙屬十級傷殘,但考慮到原告骨折是在就診以前就固有的損傷,并非被告醫療行為造成,于是降低一個傷殘級別,綜合評定為十級傷殘。
三、因果關系認定
股骨粗隆間骨折處理原則:可保守治療,也可選擇手術治療,兩者各有利弊。保守治療優點:1.治療費用低,2.創傷小;缺點:1.長期臥床,不便護理,并發癥多(比如易發褥瘡),2.容易畸形愈合(比如:髖內翻、下肢縮短畸形),造成功能障礙。手術治療優點:1.達到解剖復位,功能恢復好,2.可早期活動,避免關節僵硬,避免長期臥床所引起的并發癥;缺點:治療費用高,創傷大,需行二次手術。保守治療效果往往沒有手術治療效果好,由于生活水平與生活質量提高,人們對醫療質量的要求日益提高,醫學臨床上日益趨向于選擇手術治療。
本案中左股骨粗隆間骨折如能及時診斷,適用上述治療原則,但延誤五十天后拍片發現頸干角變小,大轉子上移,患肢縮短,且骨折處周圍肌肉攣縮、纖維組織粘連,保守治療已難以達到滿意效果,只能進行手術治療。手術最佳時期為傷后一周左右,此時手術出血少、恢復快,術前應進行牽引,作術前準備。由于被告的漏診漏治,加大了手術治療的'必要性,使手術治療成為難免,且由于錯過了手術的最佳時間,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手術的難度,加長了骨折愈合與功能恢復的時間。
綜上所述,醫療過錯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有一定的因果關系,即法學上的事實之因果關系,醫療過錯參與度為25%。
鑒定結論
被告______衛生院在對原告_________的診療過程中漏診漏治左股骨粗隆間骨折,導致手術治療難免,醫療過錯參與度為25%。原告左股骨上段內固定評定為十級傷殘,從現在起需休息六個月左右,后期醫療費用約需_____元左右,術后需休息一個月左右。
鑒定人: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法醫鑒定制度(優秀23篇)篇三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請求事項:
請求仲裁機構對王某某的傷殘等級進行鑒定。
事實與理由:
_________________系申請人公司的職工,在生產崗位工作。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上班時間,王某某因疏忽大意在工作場所發生工傷事故。事故發生后,申請人積極為_________________進行治療。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自行委托廣東__________司法鑒定所進行傷殘鑒定,鑒定結果為傷殘等級9級。但事實上王某某在工傷事故發生前在相同的受傷部位早已存在過舊傷,因此申請人認為上述鑒定結果不符合事實,不應由申請人承擔其舊傷的責任。
據據相關法律之規定,特申請仲裁機構對王某某的傷殘一事進行調查核實,依法作出公正合理的鑒定結果。
此致
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法醫鑒定制度(優秀23篇)篇四
年齡: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受傷職工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醫院診斷結論及治療情況,目前殘疾情況:_________________。
申請人簽字:______________(蓋章)。
年份: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用人單位意見:______________(蓋章)。
年份: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法醫鑒定制度(優秀23篇)篇五
提供鑒定資料:_________病歷資料及x線片
鑒定方式:文證審查、法醫學檢查、專家會診
被鑒定人:_________,男,____歲
住址:_______________
案情摘要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原告因受傷到被告______衛生院就診,被告通過拍片檢查,出具了“未見骨折征象”的x線報告,并讓原告打針吃藥,法醫鑒定書。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原告去_________人民醫院拍片,發現了“左股骨粗隆間骨折”,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去______醫院住院手術治療,現原告遺留左股骨動力髖內固定,左下肢活動受限。原告訴稱:由于被告的漏診漏治,造成原告左股骨粗隆間骨折由可選擇手術變成難免手術,增大了治療難度和原告的痛苦,并有可能致殘。被告辯稱:被告在為原告檢查治療的過程中并無明顯的過錯,至少誤診與原告治療費用關系不大,與后期損害后果不大。
病史資料
一、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衛生院x線片(n0:_____)報告單:骨盆各構成骨未見骨折征象,雙側髖關節間隙正常。頭顱各蓋骨內外板結構完整,未見骨折征象。
三、_________中心醫院住院病歷(n0:_____)記載:
1.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首次入院錄:“左大腿外傷后50余天伴疼痛”入院。pe:左髖部腫脹畸形,伴骨擦感,左髖關節活動受限。門診資料:左髖關節正側位片:左股骨轉子間骨折。
2.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術前討論:患者為左股骨轉子間骨折,手法及外固定較難,有手術適應癥,無手術禁忌癥。
3.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術后記錄:患者在連硬外麻下行左股骨轉子間骨折、切開復位加動力髖內固定術。術中進行順利,安返病房。
檢驗情況
被鑒定人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接受法醫學活體檢驗:神志清楚,精神尚可,檢查合作。左股骨外側區上段見18cm疤痕,左髖關節僵硬,屈、伸、外展、內收、旋外、旋內功能部分受限,左大腿肌肉較右大腿輕度萎縮。
_____年_____月_____2日_________人民醫院x線(n0:_____)報告單:原“左股骨上端粗隆骨折”術后復查,今片可見大量骨痂生長,骨小梁通過骨折線,鑒定書《法醫鑒定書》。
分析說明
一、醫療過錯認定
原告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因摔傷左大腿到被告______衛生院就診,被告通過臨床檢查與拍片檢查,出具了“未見骨折征象”的診斷意見,并讓原告打針吃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原告去_________人民醫院拍片,發現了“左股骨粗隆間骨折”。被告 ______衛生院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拍攝的x線片(n0:_____)經專家會診認為:該片成像不夠清晰,拍攝部位不佳,但隱約可見左股骨粗隆間骨折跡象,至少報告為:左股骨粗隆間骨折可能,建議加照左股骨上段正側片。并且臨床醫生通過臨床癥狀、體征的檢查也應充分懷疑骨折可能,而不能輕信于x線報告,草率作出骨折的診斷,讓原告打針吃藥。結合外傷史、臨床表現與x線,鑒定人認為:被告在對原告的診治過程中存在著漏診行為。左股骨粗隆間骨折后應采取積極措施進行處理:要么保守治療,進行外固定和牽引,要么采取手術治療,而被告也存在著漏治行為。被告作為一等甲級醫院,應當具備準確診斷該骨折的醫療設備及技術水平,但由于醫務人員的疏忽大意和過于自信,沒有盡到應盡的注意義務,造成漏診漏治。
綜上所述,被告在對原告的診療過程中由于疏忽大意與過于自信,存在漏診漏治,存在醫療過錯行為。
二、損害后果認定
原告在_________中心醫院住院手術治療后,現遺留左髖關節僵硬,屈、伸、外展、內收、旋內、旋外功能部分受限,左股骨上段內固定物存留,左大腿肌肉較右大腿輕度萎縮。本次手術成功,達到解剖復位,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人民醫院x線(n0:_____)片可見大量輕度骨痂生長,骨小梁通過骨折線,已達到臨床愈合。左大腿輕度萎縮、左髖關節僵硬及功能部分受限是因為患肢長時間固定、制動所致,日后加強鍛練,會逐漸恢復,一般不會遺留功能障礙,但從現在起需休息六個月左右。內固定需擇期行拆除術,依照本地醫療消費水平,后期醫療費用約需_____元左右,術后需休息一個月左右。參照《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分級》標準九級32條、十級34條,骨折內固定屬九級傷殘,骨折愈合無功能障礙屬十級傷殘,但考慮到原告骨折是在就診以前就固有的損傷,并非被告醫療行為造成,于是降低一個傷殘級別,綜合評定為十級傷殘。
三、因果關系認定
股骨粗隆間骨折處理原則:可保守治療,也可選擇手術治療,兩者各有利弊。保守治療優點:1.治療費用低,2.創傷小;缺點:1.長期臥床,不便護理,并發癥多(比如易發褥瘡),2.容易畸形愈合(比如:髖內翻、下肢縮短畸形),造成功能障礙。手術治療優點:1.達到解剖復位,功能恢復好,2.可早期活動,避免關節僵硬,避免長期臥床所引起的`并發癥;缺點:治療費用高,創傷大,需行二次手術。保守治療效果往往沒有手術治療效果好,由于生活水平與生活質量提高,人們對醫療質量的要求日益提高,醫學臨床上日益趨向于選擇手術治療。
本案中左股骨粗隆間骨折如能及時診斷,適用上述治療原則,但延誤五十天后拍片發現頸干角變小,大轉子上移,患肢縮短,且骨折處周圍肌肉攣縮、纖維組織粘連,保守治療已難以達到滿意效果,只能進行手術治療。手術最佳時期為傷后一周左右,此時手術出血少、恢復快,術前應進行牽引,作術前準備。由于被告的漏診漏治,加大了手術治療的必要性,使手術治療成為難免,且由于錯過了手術的最佳時間,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手術的難度,加長了骨折愈合與功能恢復的時間。
綜上所述,醫療過錯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有一定的因果關系,即法學上的事實之因果關系,醫療過錯參與度為25%。
鑒定結論
被告______衛生院在對原告_________的診療過程中漏診漏治左股骨粗隆間骨折,導致手術治療難免,醫療過錯參與度為25%。原告左股骨上段內固定評定為十級傷殘,從現在起需休息六個月左右,后期醫療費用約需_____元左右,術后需休息一個月左右。
鑒定人: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法醫鑒定制度(優秀23篇)篇六
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
傷殘情況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國家標準,經勞動能力鑒定專家組鑒定,你目前的傷殘情況,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定結論為_________________。
對本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鑒定結論書之日起15日內向__________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再次鑒定。
用人單位簽名:_________________。
工傷人員簽名:_________________。
簽收日期: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
法醫鑒定制度(優秀23篇)篇七
你好,刀刺傷在四肢,若沒有傷及大動脈(出現失血性休克抑制期)、主要神經(出現嚴重功能障礙)的情況下,按創口長度累計15cm或單獨一處創10cm定輕傷。你哥的情況是,刺傷致股神經部分斷裂,是具有構成重傷的可能的。所以法醫做出暫定輕傷的鑒定是正確的,因為神經損傷要以損傷后出現的功能障礙來定是否構成重傷,因各地的標準不一,我們浙江這邊一般三個月是預測,若功能仍影響較大,需要再等三個月,以半年后損傷的恢復情況來定。做肌電圖的目的,也是檢驗神經損傷恢復情況的一種手段,必須肌電圖檢查神經傳導障礙(客觀性強)再加上檢驗的功能障礙(主觀性、偽裝性強)達到法定的.標準,才能定重傷。
申明一點,本人不是專家,而是專業法醫一名。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
(1990年4月2日 法(司)發[1990]6號)
各盛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廳(局)、司法廳(局):
現將《人體輕傷鑒定標準(試行)》印發給你們,作為評定傷害他人身體造成傷關于鑒定標準,在法醫檢案中參照執行。在試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按系統反映,以便進一步修改完善。
附:《人體輕傷鑒定標準(試行)》
人體輕傷鑒定標準(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定,以醫學和法醫學的理論與技術為基礎,結合法醫檢案的實踐經驗制定,為輕傷鑒定提供依據。
第二條 輕傷是指物理、化學及生物等各種外界因素作用于人體,造成組織、器官結構的一定程度的損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礙,尚未構成重傷又不屬輕微傷害的損傷。
第三條 鑒定損傷程度,應該以外界因素對人體直接造成的原發性損害及后果為依據,包括損傷當時的傷情、損傷后引起的并發癥和后遺癥等,全面分析,綜合評定。
第四條 鑒定人應當由法醫師或者具有法醫學鑒定資格的人員擔任;也可以由司法機關聘請或者委托的主治醫師以上人員擔任。
鑒定人有權了解案情、調閱案卷、病歷和勘驗現場,有關單位有責任予以配合。
鑒定人必須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應用科學的檢測方法,保守案件秘密,遵守有關法律規定。
第二章 頭頸部損傷
第五條 帽狀腱膜下血腫
頭皮撕脫傷面積達20平方厘米(兒童達10平方厘米);頭皮外傷性缺損面積達10平方厘米(兒童達5平方厘米)。
第六條 頭皮銳器創口累計長度達8厘米,兒童達6厘米;鈍器創口累計長度達6厘米,兒童達4厘米。
第七條 顱骨單純性骨折。
第八條 頭部損傷確證出現短暫的意識障礙和近事遺忘。
第九條 眼損傷
(一)眼瞼損傷影響面容或者功能的;
(二)眶部單純性骨折;
(三)淚器部分損傷及功能障礙;
(四)眼球部分結構損傷,影響面容或者功能的;
(五)損傷致視力減退,兩眼矯正視力減退至0.7以下(較傷前視力下降0.2以上),單眼矯正視力減退至0.5以下(較傷前視力下降0.3以上);原單眼為低視力者,傷后視力減退1個級別。
視野輕度缺損;
(六)外傷性斜視。
第十條 鼻損傷
(一)鼻骨粉碎性骨折,或者鼻骨線形骨折伴有明顯移位的;
(二)鼻損傷明顯影響鼻外形或者功能的。
第十一條 耳損傷
(二)外傷性鼓膜穿孔;
(三)外耳道損傷致外耳道狹窄;
(四)耳損傷造成一耳聽力減退達41分貝,兩耳聽力減退達30分貝。
第十二條 口腔損傷
(一)口唇損傷影響面容、發音或者進食;
(二)牙齒脫落或者折斷2枚以上;
(三)口腔組織、器官損傷,影響語言、咀嚼或者吞咽功能的;
(四)涎腺損傷伴有功能障礙。
第十三條 顴骨骨折或者上、下頜骨骨折;顳下頜關節損傷致張口度(上下切牙切緣間距)小于3厘米。
第十四條 面部軟組織單個創口長度達3.5厘米(兒童達3厘米),或者創口累計長度達5厘米(兒童達4厘米)或者頜面部穿透。
第十五條 面部損傷后留有明顯瘢痕,單條長3厘米或者累計長度達4厘米;單塊面積2平方厘米或者累計面積達3平方厘米;影響面容的色素改變6平方厘米。
第十六條 面神經損傷致使部分面肌癱瘓影響面容及功能的。
第十七條 頸部軟組織單個創口長度達5厘米或者累計創口長度達8厘米。
未達到上款規定但有運動功能障礙的。
第十八條 頸部損傷出現窒息征象的。
第十九條 頸部損傷傷及甲狀腺、咽喉、氣管或者食管的。
法醫鑒定制度(優秀23篇)篇八
(二)牙齒脫落或者折斷2枚以上;。
適用意見:
脫落:牙齒松動三度,連牙根一起掉。
三度松動:外傷性松動無法保留的。但如果不是完全脫落,并且不一定非要拔除。法醫鑒定的時候必須充分考慮到受害者的年齡以及受傷前的口腔環境。說白了就是充分考慮外傷在這種輕傷下的參與度,下面的話都需要出現在病歷上:
2、由醫生建議保守治療這枚松動的牙齒;。
3、到一定程度,由醫生寫上,保守治療無效,建議予以拔除;。
4、本人在病歷上簽字,醫生在手術前必然會這么要求,同意拔除松動的牙齒;。
5、拔牙。
這樣,三度松動被拔掉的牙齒才算一顆脫落的牙齒計算。
(三)口腔組織、器官損傷,影響語言、咀嚼或者吞咽功能的;。
(四)涎腺損傷伴有功能障礙。
文檔為doc格式。
法醫鑒定制度(優秀23篇)篇九
第五十一條多部位軟組織創傷比照第二十一條。
第五十二條其他物理性、化學性、生物性損傷,致人體組織、器官結構輕度損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礙的比照本標準相關條文。
第六章附則。
第五十三條多種損傷均未達本標準的,不能簡單相加作為輕傷。若有三種(類)損傷均接近本標準的,可視具體情況,綜合評定。
第五十四條本標準所定各種數據冠有“以上”或者“以下”的均含本數。
第五十五條本標準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的傷害他人身體健康的法醫學鑒定。
第五十六條本標準自1990年7月1日起試行。
法醫鑒定制度(優秀23篇)篇十
申請人: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日出生,漢族,籍貫,住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街,是__________公司職工。
被告:___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任__________職務。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請求事項。
請求勞動部門依法認定申請人在_______________時間受傷為工傷。
事實及理由:
申請人是_______________公司職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被招入公司,擔任__________工作,在__________年月日上班時間,按照領導的工作安排,從事工作。因為發生__________工作事故,致使申請人受到嚴重傷害,大腳指母粉碎性骨折。申請人受傷后,在__________市__________醫院住院治療,現已治療_____個月,花費醫藥費__________元。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特申請勞動部門對申請人受傷一事進行調查核實,并依法認定本人此次受傷為工傷。
此致
__________縣(市)勞動局。
申請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法醫鑒定制度(優秀23篇)篇十一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河南省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二、檢案摘要。
根據送檢材料及委托書記載: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被鑒定人_______________因交通事故受傷傷后到_____________人民醫院住院治療。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法醫鑒定制度(優秀23篇)篇十二
本人,于xx在工作中受傷,因身體原因,行動不便,現委托前往貴局申報工傷、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等事宜,請貴局予以方便、支持。
受委托人姓名:
性別:
聯系電話:
工作單位及職務:
經常居住地:
委托權限:申報工傷認定、領取工傷結論書等。
委托人:
20xx年x月x日。
法醫鑒定制度(優秀23篇)篇十三
本標準規定了人體輕微傷的評定的原則方法及內容。
本標準適用于各級公、檢、法、司及院校系統進行損傷評定。
本標準適用于一切違反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造成的輕微損害。
2總則。
2.3鑒定人應當由公安機關及有關執法部門委托的法醫人員或經培訓過的.兼職法醫人員擔任。鑒定人進行鑒定時,有權了解有關案情、現場勘查情況和調閱病歷檔案。有關部門必須給予協助。
2.4鑒定時,應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依據人體損傷當時的傷情并結合損傷的預后作出綜合評定。
2.5輕微傷的鑒定應在被鑒定者損傷消失前作出評定。
2.6本標準為輕微傷的下限,上線與輕傷鑒定標準(試行稿)銜接,未達到本標準的為不構成輕微傷。
3頭頸部損傷。
3.1頭皮擦傷面積在5cm2以上;頭皮挫傷;頭皮下血腫。
3.2頭皮創。
3.3頭部外傷后,確有神經癥狀。
3.4面部軟組織非貫通性創。
3.5面部損傷后留有瘢痕,外傷后面部存留色素異常。
3.6面部表淺擦傷面積在2cm2以上;劃傷長度在4cm以上。
3.7眼部挫傷。
3.8眼部外傷后影響外觀。
3.9眼外傷造成視力下降。
3.10耳損傷造成一耳聽力減退26db以上。外傷后引起聽覺器官的其他改變。
3.11耳廓創在1cm以上;耳廓缺損。
3.12外傷后鼻出血;鼻骨線形骨折。
3.13口腔粘膜破損,舌損傷。
3.14涎腺其導管損傷。
3.15外傷致使牙齒脫落或者牙齒缺損。
3.16外傷致使牙齒松動2枚以上或三度松動1枚以上。
3.17外傷致下頜關節活動受限。
3.18頸部軟組織創口長度在1cm以上。
3.19頸部皮膚擦傷,長度在5cm以上,面積在4cm2以上,或挫傷面積在2cm2以上。
4軀干部和會陰-部損傷。
4.1軀干部軟組織挫傷面積在15cm2以上,擦傷面積在20cm2以上,軀干皮下血腫。
4.2軀干皮膚及皮下組織單個創口長度在1cm以上或者創口累計長度在1.5cm以上,刺創深達肌層。
4.3肋骨一處單純性線性骨折;確證肋軟骨骨折。
4.4女性乳-房淺表損傷。
4.5外傷后血尿。
4.6會陰-部軟組織挫傷。
4.7會陰、陰-囊、陰-莖單純性創口。
4.8陰-囊、陰-莖挫傷。
4.9脊柱韌帶損傷。
4.10損傷致孕婦先兆流產的。
5四肢損傷。
5.1肢體軟組織挫傷面積在15cm2以上;擦傷面積在20cm2以上。
5.2肢體皮膚及皮下組織創口長度在1cm以上,刺創深達肌層。
5.3肢體關節、肌鍵損傷,伴有臨床體癥。
5.4手、足骨骨折。
5.5外傷致指(趾)甲脫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
6其他損傷。
6.1燒燙傷。
6.1.1軀干、四肢一度燒燙傷,面積在20cm2以上,或淺二度燒燙傷面積在4cm2以上;深二度燒傷。
6.1.2面部一度燒燙傷,面積在10cm2以上;淺二度燒燙傷。
6.1.3頸部一度燒燙傷面積在15cm2以上;淺二度燒燙傷面積在2cm2。
6.1.4燙傷達真皮層。
6.2牙齒咬合致使皮膚破損。
6.3損傷致異物存留體內。
法醫鑒定制度(優秀23篇)篇十四
法醫鑒定主要受理公安局、檢-察-院、法院委托的鑒定。縣公安機關辦理的案件,需要作人身傷害法醫學鑒定的,須委托縣公安機關的法醫進行初次鑒定,不得越權鑒定。
2、委托鑒定由辦案單位進行,不授理以個人名義委托的法醫學鑒定。
3、委托法醫鑒定前,公安機關辦案單位應當準備充分的鑒定材料,交由法醫對鑒定材料進行審查。案件受傷當事人應配合辦案單位提供病歷資料、檢查報告單、影像診斷資料(x片、ct等)等鑒定資料。
4、法醫應當對被鑒定人進行人身檢查,可以要求補充鑒定材料,有確定鑒定時機的義務。委托單位和被鑒定人應當配合法醫鑒定。
5、對行動能力嚴重受限的被鑒定人,辦案單位和法醫可以到被鑒定人所處的地點進行人身檢查。
6、辦案單位或案件當事人認為法醫鑒定結論(或意見)理由不足、不全面、發現新的材料以及解答新問題,可以由辦案單位委托原作出鑒定的法醫進行補充鑒定。
7、案件當事人認為法醫鑒定結論(或意見)有異議,可以向辦案單位申請委托上一級公安機關的法醫進行重新鑒定。
辦理期限。
自被鑒定人受傷后至案件審理判決、調解終結前。需要到醫療終結才能鑒定的則到醫療終結后鑒定,若不能醫療終結的不可鑒定。
法醫鑒定制度(優秀23篇)篇十五
2、根據國家有關保管期限的規定,對接收進室檔案進行鑒定,確定保管期限。
3、開展重要檔案的鑒定與劃分工作,確定重要檔案的范圍。
5、對到期檔案經鑒定有保存價值的應按規定重新整理,確無保存價值的.要予以銷毀。對需銷毀的檔案應提出鑒定意見并編制銷毀清冊,征求有關部門意見,報請領導批準,方能銷毀,未經鑒定和批準,不得銷毀任何檔案。檔案銷毀后應在原目錄上注銷,并將檔案鑒定意見和銷毀清冊存入全宗卷或單獨保存。
6、檔案銷毀必須嚴格掌握,慎重從事,嚴格執行保密規定,應有兩人以上監銷人員,監銷者應在檔案銷毀清冊上簽字,注明銷毀的方式和日期,若銷毀的數量多,應送當地造紙廠當場化為紙漿,嚴防泄密。
7、開展檔案解密劃控工作按規范要求編制開放檔案目錄。
法醫鑒定制度(優秀23篇)篇十六
討債不成,黃某糾集3個人,將陳某打成鼓膜穿孔,2013年12月,經法醫鑒定,陳某構成輕傷。
因為6周后傷情痊愈,陳某沒再做復查,今年5月,漳州市檢察院技術審查后認為,無法認定是否屬于輕傷。
昨日,少了這條故意傷害罪名的從重細節,最終黃某等4名被告人,經南靖檢察院提起公訴,被一審法院判處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拘役4個月到5個月不等,緩刑8個月至1年不等。
【事件】。
鼓膜穿孔6周后痊愈無法認定為輕傷。
陳某欠黃某3萬多元債務。
2012年12月27日1時許,黃某得知陳某在南靖縣山城鎮茶葉街,便糾集王某等3人,到茶葉街找陳某要錢。
因陳某無法還錢,黃某、王某多次踢打陳某的頭部、手臂、腳等處,黃某逼迫陳某叫人,將其小車開到靖城鎮給自己扣押,后黃某又將陳某載到自己家,逼其寫了一張八萬二千元的欠條,直到當日4時許才放走陳某。
2013年1月16日,經南靖縣公安局法醫鑒定,陳某雙側外傷性鼓膜穿孔,根據《人體輕傷鑒定標準(試行)》第十一條第(二)項之規定,陳某屬于輕傷;但今年5月21日,經漳州市人民檢察院技術性證據審查,因未見到陳某傷后6周復查的病歷材料,無法認定其是否屬于輕傷。
為什么公安法醫鑒定是輕傷,最終到檢查起訴階段卻變了呢?
【說法】。
新鑒定標準出臺傷情等級劃分更細。
昨日,海都記者從漳州市檢察院獲悉,從2014年1月1日開始,正式執行新的傷情鑒定標準。
在此之前,法醫學人身傷情鑒定標準是1990年頒布的《人體重傷鑒定標準》《人體輕傷鑒定標準(試行)》和《人體輕微傷的鑒定》。
為規范法醫學人身傷情鑒定工作,由公安部牽頭,在廣泛征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以及社會醫學院校、全國公安系統法醫學專家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組織專家歷時6年,修訂了《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
新標準整合了原有重傷、輕傷和輕微傷三個標準,將損傷程度由重到輕分為重傷一級、重傷二級、輕傷一級、輕傷二級和輕微傷等5個級別。
“以前規定‘外傷性鼓膜穿孔’屬于輕傷,現在則更為細化,外傷性鼓膜穿孔是否構成輕傷應視愈合時間判斷,6周不能自行愈合屬于輕傷二級,6周能自行愈合屬于輕微傷。”檢察官劉龍清介紹。
本案中,陳某的傷勢于6周內痊愈,依據新實施的《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卻屬輕微傷。如果沒有復查材料,根據司法部的通知,應認定為輕微傷。
法醫鑒定制度(優秀23篇)篇十七
1、對公安機關在辦理治安、刑事案件中,當事人要求進行傷情鑒定的,辦案單位應及時開具法醫傷情鑒定委托書,當事人憑委托書到被委托的法醫鑒定機構進行鑒定。
2、公安機關辦案單位應告知雙方當事人被委托的鑒定機構。
3、按照《刑事訴訟法》第28條規定,當事人可以對被委托的鑒定機構成員提出四避申請。傷者不在本地治療,可要求辦案單位變更委托鑒定機構,但不得自行要求到某個鑒定機構鑒定。
4、辦案單位必須向雙方當事人公開鑒定的內容及結論。
5、首次鑒定后,一方或雙方當事人如對鑒定結論表示異議,有權提出申請,由辦案單位委托法定鑒定機構復核或重新鑒定。辦案單位對當事人的申請應在十日內開具委托書,不得拒絕。
6、如兩次鑒定的結論不同,辦案單位應按《刑事訴訟法》第120條規定,給當事人開具委托書到省人民政府指定的醫院鑒定。
其次,鑒定公開。
1、被委托的公安機關法醫鑒定機構對辦案單位的委托應予受理,不得無故拒絕,對沒有委托書的當事人,鑒定機構有權拒絕。
2、法醫傷情鑒定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檢驗鑒定所根據資料要詳實可靠,要調閱原始病歷,客觀公正地做出是鑒定結論。
3、法醫鑒定機構做出鑒定后,應向辦案單位公開鑒定書的結論、檢查結果、采納的醫院病歷記錄、依據的法律法規。
4、當事人如對鑒定的結論、檢查結果、采納的醫院病歷記錄、依據的法律、法規有疑義,法醫鑒定人應當做出解釋。
5、法醫鑒定人在接案后,應在十個工作日內將《法醫鑒定書》(除因功能性損傷需要有觀察傷情變化期限的)向辦案單位送出;疑難案件應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將《法醫鑒定書》向辦案單位送出;如傷情復雜不易下結論,應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向上級鑒定機構移送。
6、被鑒定人在接受檢驗時必須與鑒定人密切配合,必須向鑒定人提供真實的全部治療病歷、檢查報告單、各種攝片,不得造假,違者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最后,收費公開。
法醫鑒定收費應嚴格按當地物委有關規定項目進行,不得擅自擴大范圍或提高收費標準。
法醫鑒定制度(優秀23篇)篇十八
烏市新市區衛生局:
我方于20____年3月13日收到新疆新醫司法鑒(2012)病鑒字第bla0010號法醫學鑒定書,我方對鑒定結論不服,理由如下:
1、我父______術后第7天(20____年1月11日)突發腹痛,由120急救送回醫院,有120單據為證,在委托方病人家屬進行病情陳述時已說明,鑒定方病情摘要中采用病歷描述:“術后第9天(20____年1月14日)患者突發腹痛”;與事實不符,在未與我方落實事實的情況下單方采用病院方描述,不符合事實,有偏頗之嫌。
2、我父20____年2月17日晨04:50日上衛生間時,在馬桶上昏迷,護理記錄中也僅描述患者突然昏迷,并未提到跌倒,我方在病情陳述時也特別說明了當時的'情況,而鑒定方依然采用院方說法:“患者突發跌倒,查體:神志不清,呼之不應”。與事實嚴重不符,有偏頗之嫌。
3、鑒定方所說我父生前有多發性、多器官先天發育異常性疾患:如脾動脈分支動脈瘤、十二脂腸科憩室等疾患。缺乏相關檢查依據,所有證據無一可證明若有上述疾病,即為先天發育異常,鑒定方有主觀推斷之嫌。
4、鑒定中所述脾動脈分支動脈瘤及假性動脈瘤所在位置正好在第一次手術區域內,即在腹腔內,其破裂后出血應在腹腔而不是消化道。鑒定方得出鑒定結論:死亡原因為脾動脈分支動脈瘤破裂,假性動脈瘤形成,假性動脈瘤破裂,消化道大出血,失血性休克死亡。此結論與癥狀的因果關系不符醫學常理。
5、鑒定意見書中所有我父的名字均由____民錯寫成____明,由此可見鑒定方在做鑒定意見書時并不嚴謹仔細。
因此,我方特提起重新鑒定申請,懇求烏市新市區衛生局予以批準。
申請人:______(____民長女)。
______(____民次女)。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醫鑒定制度(優秀23篇)篇十九
法醫精神病鑒定是指運用司法精神病學的理論和方法,對涉及與法律有關的精神狀態、法定能力(如刑事責任能力、受審能力、服刑能力、民事行為能力、監護能力、被害人自我防衛能力、作證能力等)、精神損傷程度、智能障礙等問題進行鑒定。民法通則第13條規定:“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刑法第18條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刑事訴訟法第48條規定:“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別是非、不能正確表達的人,不能作證人。”行政處罰法第26條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時有違法行為的,不予行政處罰,但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看管和治療。間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時有違法行為的`,應當給予行政處罰。”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10條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但是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看管和治療。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違反治安管理的,應予處罰。”
目的。
程序公開。
1、對公安機關在辦理治安、刑事案件中,當事人要求進行傷情鑒定的,辦案單位應及時開具法醫傷情鑒定委托書,當事人憑委托書到被委托的法醫鑒定機構進行鑒定。
2、公安機關辦案單位應告知雙方當事人被委托的鑒定機構。
3、按照《刑事訴訟法》第28條規定,當事人可以對被委托的鑒定機構成員提出四避申請。傷者不在本地治療,可要求辦案單位變更委托鑒定機構,但不得自行要求到某個鑒定機構鑒定。
4、辦案單位必須向雙方當事人公開鑒定的內容及結論。
5、首次鑒定后,一方或雙方當事人如對鑒定結論表示異議,有權提出申請,由辦案單位委托法定鑒定機構復核或重新鑒定。辦案單位對當事人的申請應在十日內開具委托書,不得拒絕。
6、如兩次鑒定的結論不同,辦案單位應按《刑事訴訟法》第120條規定,給當事人開具委托書到省人民政府指定的醫院鑒定。
鑒定公開。
1、被委托的公安機關法醫鑒定機構對辦案單位的委托應予受理,不得無故拒絕,對沒有委托書的當事人,鑒定機構有權拒絕。
2、法醫傷情鑒定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檢驗鑒定所根據資料要詳實可靠,要調閱原始病歷,客觀公正地做出是鑒定結論。
3、法醫鑒定機構做出鑒定后,應向辦案單位公開鑒定書的結論、檢查結果、采納的醫院病歷記錄、依據的法律法規。
4、當事人如對鑒定的結論、檢查結果、采納的醫院病歷記錄、依據的法律、法規有疑義,法醫鑒定人應當做出解釋。
5、法醫鑒定人在接案后,應在十個工作日內將《法醫鑒定書》(除因功能性損傷需要有觀察傷情變化期限的)向辦案單位送出;疑難案件應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將《法醫鑒定書》向辦案單位送出;如傷情復雜不易下結論,應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向上級鑒定機構移送。
6、被鑒定人在接受檢驗時必須與鑒定人密切配合,必須向鑒定人提供真實的全部治療病歷、檢查報告單、各種攝片,不得造假,違者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收費公開。
法醫鑒定收費應嚴格按當地物委有關規定項目進行,不得擅自擴大范圍或提高收費標準。
法醫鑒定制度(優秀23篇)篇二十
1、傷害鑒定:你的上肢損傷,是應該等到你治療終結,也就是上肢的功能恢復后再做鑒定,這個是對你負責的表現。因為根據人體傷害鑒定標準第三條鑒定損傷程度,應該以外界因素對人體直接造成的原發性損害及后果為依據,包括損傷當時的傷情、損傷后引起的并發癥和后遺癥等,全面分析,綜合評定。所以鑒定應該按照損傷當時的情況及愈后情況綜合判斷。你現在上肢有骨折,根據《人體輕傷鑒定標準(試行)》里第二十五條規定:四肢長骨骨折;臏骨骨折就是輕傷,你目前評上輕傷是沒有問題的,但是還要看看你上肢功能恢復的程度怎樣,根據《人體輕傷鑒定標準(試行)》第二十一條規定:傷及感覺神經、血管、肌腱影響功能的。或者按照第二十六條肢體大關節脫位、關節韌帶部分撕裂、半月板損傷或者肢體軟組織損傷后瘢痕攣縮致關節功能障礙。如果是傷及到手部的功能,則按照《人體輕傷鑒定標準(試行)》第二十三條手損傷(三)損傷后出現輕度攣縮、畸形、關節活動受限或者側方不穩。以上是從損傷當時和損傷后功能穩定后做輕傷的鑒定標準。
要評上重傷目前來看沒有可參照的項目,那只能等到你上肢功能恢復到穩定后再做。如果你的功能受限能達到重傷的鑒定標準,可以按照《人體重傷鑒定標準》第八條的規定肢體雖然完整,但是已喪失功能,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肩關節強直畸形或者關節運動活動度喪失達百分之五十〔1〕;。
(三)肱骨骨折并發假關節、畸形愈合嚴重影響上肢功能;。
(四)前臂骨折畸形愈合強直在旋前位或者旋后位;。
(五)前臂骨折致使腕和掌或者手指功能嚴重障礙;。
(六)前臂軟組織損傷致使腕和掌或者手指功能嚴重障礙;。
(七)腕關節強直、攣縮畸形或者關節運動活動度喪失達百分之五十;。
(八)掌指骨骨折影響一手功能,不能對指和握物〔2〕;。
(九)一手拇指攣縮畸形,不能對指和握物;。
(十)一手除拇除外,其余任何三指攣縮畸形,不能對指和握物;。
還有以下幾條:
(十九)肢體軟組織疤痕攣縮,影響大關節運動功能,活動度喪失達百分之五十;。
(二十一)肢體重要血管損傷,引起血液循環障礙,嚴重影響肢體功能。
你看如果按照骨折來評定,那就是輕傷,這個就是按照損傷當時的情況來評定的。如果想評上重傷,就要等到上肢功能恢復穩定后,再看你的功能受限到什么程度,這個就是按照損傷后引起的并發癥和后遺癥等來綜合評定的。一般我們這里傷及神經、血管和肌腱的,都要等到傷后三個月到半年,因為神經、血管和肌腱生長的比較緩慢,不像表皮啥的幾天一周左右就長好了。
你現在的上肢的功能受限肯定比較重、經過治療恢復后能好些,如果按照你現在的功能進行評定,那是對你和對犯罪嫌疑人不負責任的表現。
2、為什么有時候要做目前的傷害程度?
因為根據辦案單位訴訟時限的.限制,不能等到你功能恢復也就是三個月到半年后再處理,因為羈押犯罪嫌疑人都有時限要求,放出來后跑了怎么辦,所以有的辦案單位就需要法醫對目前肯定構成的傷害進行初步的評定,比如構成輕傷就現按照輕傷來處理,等你的功能恢復后再做鑒定,如果構成重傷,再追加起訴,變更處理方式,主要是為了盡可能的限制住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
3、傷殘鑒定。
傷殘鑒定可以再你做完最終的傷害鑒定后,在你做鑒定的公安機關繼續做傷殘鑒定,主要是與賠償有關,刑事附帶民事責任的賠償標準就按照你的傷殘程度來賠償。評殘就是按照你的殘疾的程度,也就是手部功能穩定后的傷殘程度,來綜合評定。和重傷輕傷是兩個概念,重傷輕傷主要是量刑的。
4、說明一點。
法醫鑒定制度(優秀23篇)篇二十一
二、檔案材料收集范圍:凡是對我單位有參考利用價值的各類原始材料都屬于檔案收集范圍。
三、檔案材料收集堅持定期送交制度和聯系催要制度。
(一)定期送交制度。形成檔案材料的各職能部門,應在文件材料辦理完畢的第二年,按照檔案室的歸檔時間、歸檔質量的要求,歸檔到檔案室。
(二)聯系催要制度。檔案工作人員應經常了解和掌握形成檔案材料的信息,及時向形成材料的部門催收應歸檔的材料。
四、收集材料的要求,
(一)收集入檔案的材料必須是辦理完畢的原始材料(原件),要完整齊全、真實、文字清楚。(二)不符合歸檔要求的檔案材料,檔案室將責成檔案材料形成的相關職能部門按要求完成。
1.載體紙張要求。歸檔材料統一使用a4(80g)規格的'辦公用紙(專業特殊要求的除外)。
2.載體字跡要求。只能用炭素墨水、藍黑、黑色墨水書寫。禁止使用純藍、紅色墨水、圓珠筆、鉛筆書寫。
3.現代化設備形成的材料要求。禁止色帶打印、墨水打印材料歸檔;禁止傳真形成材料歸檔。
(三)材料必須齊全、完整。
1.各部門完成的當年工作職責應該有相應材料佐證。包括錄音、錄像、照片、幻燈片、圖片、表格及文字材料。
2.整件事情形成的成套材料必須配齊,保持文件材料之間的邏輯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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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醫鑒定制度(優秀23篇)篇二十二
輕微傷不構成刑事責任,只能要求民事賠償。具體賠償如下: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應當予以賠償。
1、醫療費。
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2、誤工費。
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3、護理費。
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4、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
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5、住院伙食補助費。
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6、營養費。
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法醫鑒定制度(優秀23篇)篇二十三
根據《機關檔案業務建設規范》的要求,為了使我局的檔案鑒定工作有章可循,保證檔案鑒定工作的正常進行,現制定檔案鑒定制度:
在分管局長的領導下,由辦公室分管人員及其他有關同志一起負責對保管期滿的檔案進行鑒定。
三、鑒定步驟和方法。
對保管期滿的檔案,首先由辦公室人員向分管領導提出鑒定要求,再由分管局長和辦公室組織對檔案進行鑒定,對案卷中每份文件提出存毀的初步意見,并造出檔案清冊,正式提出存銷意見,然后再進行審定并報局長批準。最后,由辦公室負責監銷,并在銷毀清冊上簽名備查。
四、鑒定后檔案的銷毀方法。
辦公室人員接到經領導簽批后的銷毀清冊,應對需銷毀的檔案進行復核。銷毀時,應指定兩人負責監銷,防止材料的.散失和泄密。監銷人員要在銷毀清冊上簽名備查。
根據《檔案業務建設規范》的要求,為了使檔案鑒定工作有章可循,保證檔案鑒定工作的正常進行,現制定檔案鑒定制度:
一、鑒定原則和標準社區檔案是社區歷史的真實記錄,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的社區各項工作的情況反映及產物。在鑒定檔案價值時要從歷史的角度全面地衡量其作用。以檔案局制訂的“檔案保管期限表”為檔案鑒定標準。
二、鑒定工作的組織領導。
在分管領導下,由社區居委會分管人員及其他有關同志一起負責對保管期滿的檔案進行鑒定。
三、鑒定步驟和方法。
對保管期滿的檔案,首先由社區工作人員向分管領導提出鑒定要求,再由分管領導和辦公室組織對檔案進行鑒定,對案卷中每份文件提出存毀的初步意見,并造出檔案清冊,正式提出存銷意見,然后再進行審定并報局長批準。最后,由辦公室負責監銷,并在銷毀清冊上簽名備查。
四、鑒定后檔案的銷毀方法。
社區工作人員接到經領導簽批后的銷毀清冊,應對需銷毀的檔案進行復核。銷毀時,應指定兩人負責監銷,防止材料的散失和泄密。監銷人員要在銷毀清冊上簽名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