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的適用范圍應該清晰明確,避免因模糊不清而引發糾紛和爭議。規章制度范文的語言應該簡明扼要,避免產生歧義和誤解。
差旅費管理制度標準(優秀17篇)篇一
1、為了規范出差員工的差旅費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的出差,指一天以上,當天不能往返的出差。
3、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的所有人員。
二、報銷標準。
1、出差工資。
按正常出勤工資計算,出差日期不計算在出勤日期中,出差無假日加班雙倍工資。
2、出差住宿費。
(1)住宿費憑住宿發票,按實際自理住宿天數,按25元/天計算報銷,超標準的,超出部分自理。客戶單位提供住宿的`,無住宿補助。
3、交通費:
(1)乘坐火車,按硬臥(含硬臥)以下標準報銷。
(2)出租車不能報銷,各種保險費、茶座候車費不能保銷,特殊情況下,經總經理批準方可報銷。
(3)市內公交、長途汽車、輪船三等倉以下及其他合理交通費用,寫明行程及行程目的,可據實報銷。
(4)乘飛機需事前申請,得到總經理許可方可報銷。
4、生活補助。
客戶單位提供生活的,無生活補助。客戶單位不提供生活,按15元/天補助。
5、電話補助:領隊按10元每天補助,普通施工人員按5元/天補助,當月有話費補助的,需提供話費發票。
6、出差補貼:領隊按40元/天補助,普通隊員按25元/天補助。
7、陪同賓客出差的人員,如果在食住行方面已享受公費者,均不再享受食宿補助。
8、行政、采購、辦公人員出差:
按領隊標準報銷差旅費。
9、總經理出差:交通、住宿、生活、招待費實報實銷,出差按100元/天補助。
1、所有報銷由返回日起10日內應報銷完畢,超過報銷期限,按所報金額10%罰款,如超過2個月未報銷的公司將不予再報銷。
2、出差人員如有上次預支費用未結清者,本次預支財務部不予辦理。
4、出差人員返回公司后,應憑車票日期返回第一天到辦公室報到登記,將當次出差工作內容與現場情況如實上報辦公室,注銷出差。辦公室記錄人員作書面登記,并與客戶核實情況屬實后,在工程服務表上簽字。
5、嚴禁先休假再報到、先報賬再報到,對回公司不立即報到的員工,按曠工處理。
6、員工返回公司后,憑辦公室已經登記、客戶簽收的驗收單報銷差費。
四、差旅費票據要求。
1、報銷原始憑證以正式發票為準,如遇有特殊情況,只能收據代替的,應在收據上蓋業務單位公章和聯系電話號碼,以及開票人以備核查。
2、有往返車票以外的交通票據時,應列出行程詳單,填寫《票據清單》,對每一張交通票據做出說明。
3、發生零星采購,需取得正式發票,如遇有特殊情況只能收據代替的,應在收據上蓋供應單位公章和聯系電話號碼,以及開票人,以備核查。采購需要一人采購,一人驗收,在票據上同時簽名,并注明用途。工具及未用完物品,出差完成時,由報銷人負責帶回公司倉庫驗收。
五、其他要求。
1、工程服務領隊人員出差,要求保持電話暢通,出差前應自己交足電話費,確保電話無故障。有電話停機、關機及其他不暢通情況,取消當日電話費補助,并按次罰款10元/次。
2、報銷應遵循實事求是,嚴禁弄虛作假,如有發現,取消報銷資格,并處以虛假報銷額兩倍罰款,直至辭退。
3、現場施工、售后、技術指導等現場服務人員在工作時間內,必須著本公司工作服,工作鞋。
4、當天往返的短途出差視同出勤,鄭州及其下轄縣市以外的短途出差,可享受每天15元生活補助。
5、員工近地出差,應事先做好行程安排,在工作完成的情況下,應當日往返,不得無故逗留,一經發現,取消其所有津貼。
6、出差的行程路線須符合近路與經濟原則,合理安排路線,不得繞行。違反規定的,其超出標準的金額,自行承擔,并扣減多行走天數已計列的費用,且多行走的天數按曠工處理。
7、出差期間,若發生招待費,須事先征得總經理允許。報銷時須單獨填報,要求寫明發生費用原因,被招待對象及其聯系電話和就餐金額。
8、出差途中,征得允許中途請假回家的員工,請假回家路費本人承擔,請假期間無差旅費。其他費用按正常出差報銷;未經允許中途回家的員工,當次出差往返路費全部由該員工本人承擔。
9、所有票據,由經手的員工本人報銷,他人不得代報。
10、出差期間,若需向客戶單位借領工具物品,必須填寫《物品支領單》,注明用途及結算方式,完工離開時,交接清理完畢方能離開。
11、出差途中,不得離開施工單位做私事探訪私客,若有特殊需要,需征得總經理同意后請假方可離開,請假時間不計入差旅費計算日期。未經允許做私事,按曠工處理。
12、施工及售后服務出差人員,除客戶提供的正常食宿安排外,未經總經理允許,不得接受客戶單位請吃請喝,不得接受客戶單位禮物紅包、小費等一切饋贈。有違反者,給予收受物5倍罰款。
13、出差員工出差期間如遇工資調整時,結算工資時分時段計算。
14、員工出差期間,違反本單位或客戶單位制度,及其他原因受到客戶單位投訴,查核屬實,罰款200元/次,直至辭退。
15、與本制度配套表格有《工程服務驗收表》、《物品支領單》、《票據清單》。
差旅費管理制度標準(優秀17篇)篇二
制度細則。
員工出差審批及可報銷費用。
1.人力資源部門為公司員工因公出差登記管理部門。
費用標準。
2.住宿費用(包括房費,地方政府收取的保險等費用)。
北海,無錫。
3)三類地區:上述二類以外的地。
用)。
4.出差補貼(包含餐費及通訊費用)。
6.出差返回后應在3個工作日之內提交報銷單,并于報銷時退回預借的多余款項。
9.岳陽市內短程出差家訪為日常工作安排,無需《出差申請單》,差旅費用每周報銷一次。
附則。
出差申請表。
差旅費管理制度標準(優秀17篇)篇三
1、總體原則:對出差人員的補助費、差旅費實行“包干使用,節約歸己,超支不補”的原則。
3、執行標準:
(1)十堰市內及城區以及周邊五縣一市銷售出差補助150元/天,季度考核不通過者(0銷售業績)扣發1次補助。
(2)十堰市區以外城市180元/天.季度考核不通過者(0銷售業績)扣發1次補助。
(3)上海、廣東、北京地區銷售補助230元/天,季度考核不通過者(0銷售業績)扣發1次補助。
(4)公司報銷異地往返火車票、長途客車票,并以車票時間計算實際出差補助天數。
1、省內(不含十堰城區)、省外出差人員必須事先填寫“差旅費(備用金)借款單”,注明出差地點、事由、預計天數、所需資金,經部門主管審核簽字,及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差旅費借款。
2、財務審核人員根據簽有領導審批意見的差旅費報銷單,附有效出差單據,按費用包干標準規定,經審核后報銷差旅費。
3、凡與原出差規定的地點、天數、人數、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費不予報銷,因特殊原因或情況變化需改變路線、天數、人數、交通工具的,需經領導簽署意見后方可報銷。
4、出差返回公司應在三天內報賬,超過三天報銷差費,每超過一天考核一天補助,一星期以上,不予報銷,后果自負。
5、出差借款,本著“前賬不清、后賬不借”的原則,延誤工作責任自負,(特殊情況由公司領導特批),對違反規定給予借款而造成賬務混亂的,追究財務經辦人的責任。
6、中午12時前離開本市按全天補助;中午12時后離開本市按半天補助;中午12時前抵達本市按半天補助;中午12時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補助。
7、出差人員應按最簡便快捷的線路乘坐車船,不得繞行。出差期間經領導批準順道回家探親、辦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參觀、游覽,其繞行期間多支付的費用均由個人自理,期間按事假考勤。
1、十堰市內經營、或在出差過程中因業務工作需要使用業務招待費,應事先經部長同意,并由公司領導簽署核準金額意見,方可執行。財務部依據報銷程序(原始單據注明:單位名稱及準確的日期、金額)審核報銷。
2、出差人員應保留完整車票、住宿、招待費等費用票據作為核銷費用的依據。
3、隨公司領導一同出差人員費用由公司領導統一到財務核銷。
4、外出參加會議,會議費用中包括食宿時不再實行包干辦法。會議費用中不含食宿時,按標準予以補助。
5、出差人員預借差旅費最高限額20xx元/次。
6、售后服務出差補助比照上述標準同級執行(發生的運費及安裝調試費用應計入銷售計價當中)。
差旅費管理制度標準(優秀17篇)篇四
第一條為了加強和規范學校差旅費預算管理,完善公務活動管理制度,本著厲行節約的原則,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黨政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暫行)》(寧財(行)發〔20xx〕97號),結合學校所在地和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差旅費是指工作人員臨時到常駐地以外地區公務出差所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和伙食補助費。
第三條差旅費標準按照分地區、分級次、分項目的原則制定。
第四條學校建立公務差旅費審批制度,學校各單位主要負責人參加區內外各種會議或培訓需經分管領導或聯系領導批準,其他人員參加區內外各種會議或培訓需經單位主要負責人批準。上述人員報銷差旅費時,需持領導批準的參加各種會議或培訓通知書,財務處按規定報銷費用。
第五條學校各單位要從嚴控制出差人數和天數;加強差旅費預算管理,控制差旅費支出規模;嚴禁無實質內容、無明確公務目的的差旅活動。
第六條交通費分城市間交通費和市內交通費。城市間交通費是指工作人員因公到常駐地以外地區出差乘坐火車、輪船、飛機等交通工具所發生的費用。市內交通費是指工作人員因公出差期間發生的市內交通費用。
第七條出差人員應當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出差人員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級見下表:
第八條城市間交通費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級憑據報銷。訂票費、經批準發生的簽轉或退票費可以憑據報銷。
第九條乘坐飛機的,民航發展基金、燃油附加費可以憑據報銷。
第十條乘坐飛機、火車、輪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限購買交通意外保險一份,憑據報銷。
第十一條出差人員的市內交通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計算,實行定額補助,包干使用。在固原市內出差,每人每天補助50元(包括教師帶學生實習、見習、寫生等);在區內其他四市(銀川市、石嘴山市、吳忠市、中衛市)和自治區外出差,每人每天補助80元。
第十二條住宿費是指工作人員因公出差期間入住賓館(包括飯店、招待所,下同)發生的房租費用。
第十三條工作人員出差住宿費開支標準按自治區內、區外和地區確定。在自治區內具體標準如下:
銀川市:學校校級領導每人每天470元、其他公務人員每人每天330元。
石嘴山市、吳忠市、中衛市、固原市:學校校級領導每人每天430元、其他公務人員每人每天330元。
在自治區以外地方出差的住宿費開支標準,參照財政部發布的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住宿費限額標準執行,詳見附件。
住宿費標準在旺季可適當上浮,具體標準和規定根據財政部、財政廳另行發布的通知執行。
第十四條學校校級領導、其他公務人員依據住宿費等級開支標準住普通單間或標準間。
第十五條住宿費在標準限額之內憑發票據實報銷。出差人員無住宿發票的,不報銷住宿費。
出差人員當天往返的,原則上不報銷住宿費。當天往返但公務活動超過半天的,可安排午休房,住宿費最高按全天房價的一半報銷。
以上未按規定限額標準住宿的,超支部分個人自理。
第十六條伙食補助費是指對工作人員因公出差期間給予的伙食補償費用。
第十七條伙食補助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計算,按規定標準定額補助,包干使用。
第十八條在自治區內出差的伙食補助費標準為:每人每天補助100元。
在自治區以外地方出差的伙食補助費標準,參照財政部發布的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伙食補助費標準執行,詳見附件。
第十九條經學校同意離職讀碩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的教職工必須在就讀學校的普通學生公寓住宿。經學校同意在職讀碩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的教職工,住宿費上限標準每人每天150元。其他費用報銷按寧師院發〔20xx〕116號文件執行。
第二十條經學校同意參加自治區廳(局)組織的學習或培訓(個人繼續教育學習除外)一個月及其以上的職工,學習期間因公事,經學校領導同意返回單位的',報銷往返長途客車或火車交通費(學校派車接送的除外)。
第二十一條經學校同意安排去黨校、干部學院、其他大學等單位脫產學習、培訓、進修、掛職的人員,按財政廳轉發的《中央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寧財(行)發〔20xx〕1312號)規定執行,在自治區內:伙食費補助標準每人每天5元;在自治區外:伙食費補助標準每人每天10元。住宿費按校內住宿規定,據實憑據報銷不再發放公雜費。寧師院發〔20xx〕116號文件關于“參加中期培訓和長期培訓者,專任教師每月核發生活補貼600元,雙肩挑人員崗位津貼照發”。在途期間按照學校差旅費規定報銷。
經自治區黨委組織部等部門安排學校職工在區內掛職(學習)的,按財政廳轉發的中央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寧財(行)發〔20xx〕1312號)規定執行,每人每天補助15元,不報銷住宿費和公雜費。在途期間按照學校差旅費規定報銷。
該條款根據新文件規定可隨時調整。
第二十二條經學校同意工作人員參加各類會議,由召集單位統一安排食宿的,會議費嚴格按照會議通知規定憑據報銷,不享受住宿費和伙食費包干補貼;召集單位未統一安排食宿的,按照學校差旅費規定報銷;往返在途期間按照學校差旅費規定報銷。
第二十三條教師帶學生實習(見習、寫生)期間學校計算課時津貼,教師帶學生實習(見習、寫生)期間,在自治區內伙食費補助標準每人每天60元。
第二十四條學校學生在見習、寫生期間或參加一些競賽、演出活動等期間,應本著節約的原則,兩個學生住一個標準間。在自治區內:標準間每天200元;在自治區外:標準間每天300元。
第二十五條學校安排的長期支教、扶貧人員,實行交通費、差旅費包干補助辦法。原州區內每人每天補助12元,固原市所屬其他縣每人每天補助15元。
第二十六條兩地分居的教職工探望配偶或與父母長期遠居的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每年可報銷一次往返乘坐火車或長途客車交通費。與父母長期遠居的已婚職工探望父母(不含配偶父母)每四年可報銷一次往返乘坐火車或長途客車交通費(分居和遠居指居住在自治區以外省(市、區))。
第二十七條工作人員因公出差乘坐由單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報銷市內交通費補助、住宿費、機票支出等按規定用公務卡結算。
第二十八條本辦法由財務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本辦法報自治區財政廳備案。
第三十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原寧師院發〔20xx〕20號、寧師院發〔2011〕156號文件同時廢止。
差旅費管理制度標準(優秀17篇)篇五
炎炎夏日,游泳池成為市民們消暑避夏的好場所,但是游泳池每年都有溺亡事故發、去年還有一家游泳池由于救生員對消毒藥不當處理導致多人中毒住院等等。這些事故給人們帶來了巨大的危害和慘痛的教訓,所以加強對游泳池安全問題的重視刻不容緩,制訂相關的泳池安全管理制度標準范本則是落實安全責任的規范化管理,這樣才能盡量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
一、游泳池開放時間由小區會所管理,非開放時間禁止進入泳池。
三、如會所發現患有肝炎、心臟病、皮膚病、性病、嚴重沙眼、急性結膜炎、中耳炎、腸道傳染病等病患者,小區會所有權禁止此會員的游泳活動。
四、設置安全標志和救生器材,深水區和淺水區之間要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
五、進入游泳池要遵守以下規定:
1、聽從教練和救生員的指揮。
2、安全第一,嚴禁跳水和在池中、岸邊追逐打鬧。
3、初學者在無管理人員的看護下禁止下水。
4、泳前認真做好準備活動,禁止在池中做可能產生傷害事故的動作。
5、愛護游泳池的一切設施。
六、游泳池救生員的安全職責。
1、救護人員和有關工作人員按時到崗,認真履行職責。做到開放前認真檢查器材設備,放置各種救生器材,熟悉水域情況。提高責任感,防止突發事件。
2、自覺遵守各項制度,不遲到、早退。加強救生技術的學習,定期參加專項技術訓練,如拋圈、水中解脫、水中負荷拖帶、人工呼吸等,不斷提高救護水平,以便完成救生任務。
3、做好游泳者的安全管理,嚴格按兒童池、成人池、深水區、淺水區的規定進行管理,對越界和不服從勸阻的進行警告,警告無效的可清除出場。02密切注意池內情況,特別是入池口,深淺分界區、成人池兒童池交界區等;發現有求救信號、遇溺等異常情況的,應果斷迅速采取有效救助措施。
4、上崗時配戴救護人員標志、穿好救生服,配帶好口哨、救助用工具,并提前20分鐘到崗,將池內警示牌、桌椅、太陽傘、過腳池、循環系統、地面衛生等清潔干凈、打開和擺放好。應在規定的崗位責任區上崗或巡崗,不得擅自離崗、并崗、在崗上看書報、閑談、打瞌睡等,有事離崗要告知同池值班救生員。每天結束后必須清查負責的水區域。
5、遇上雷、雨天氣或其它不利于泳者安全的特殊情況應及時清場,將游泳場關閉。
6、對違反游泳池其它管理規定的游泳者,應予勸阻,警告,對不服從管理的可清除出場。
差旅費管理制度標準(優秀17篇)篇六
一、本辦法適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領旅費的員工。
二、出差旅費分交通費、膳宿費及特別費三項:
1、交通費系指火車、汽車、飛機等費用。
2、膳宿費系指餐費及住宿費。
3、特別費系指因公支付郵電或招待費等。
三、員工因公出差,應事先填寫員工出差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并呈報總經理批準后出差,如因事情緊急而未及時填表,須事先由部門負責人口頭報告總經理,等返回公司后,應立即補辦手續,員工出差報支表的處理程序如下:
1、出差前依單填明單位、級別、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預支金額,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后呈報總經理批準。
2、出差人憑核準的預支金額,填寫借款單,向財務部預支差旅費。
3、出差人返回后7日內應填寫差旅報銷單,注明實際出差日期、起始訖地點、工作內容、報支項目、金額等,由所屬部門和財務部負責人審核后報總裁批準,由財務部在報銷時沖銷預支數。
四、差旅費按業務需要按崗位職務分成如下:略。
五、其他。
1、公司員工出差期間,確因工作需要宴請時,需經事業部總經理核準,依票據實報實銷,同時取消當日伙餐費補助。
2、不同級別人員一同出差,差旅費標準一般按領導指示標準執行,并堅持從眾、節省原則。
3、公司員工出差期間,因游覽或非工作需要的參觀而開支的一切費用,由個人自理。
六、附則。
1、本制度由運營事業部起草;。
2、本制度解釋權修訂權歸運營事業部;。
3、本制度經總裁審批下發后執行;。
4、若本制度與以往制度存在異議,以本制度為準;。
5、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抄報:總裁辦。
抄送:各事業部總經理2。
差旅費管理制度標準(優秀17篇)篇七
1、出差人員必須事先填寫“出差申請單”,注明出差地點、事由、人數、天數,經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公司領導批準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員回公司后,應及時向公司領導匯報情況,公司領導在“出差申請單”上簽署考核意見。
3、審核人員根據簽有公司領導考核意見的“出差申請單”和有效出差單據,按費用包干標準規定,經審核后方可報銷差旅費。
4、凡與原出差申請單規定的地點、天數、人數、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費不予報銷,因特殊原因或情況變化需改變路線、天數、人數、交通工具的,需經公司領導簽署意見后方可報銷。
5、出差回公司應在一周內報賬。
總體原則:對出差人員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實行“限額報賬,節約不補、超額自付”。
1、住宿費用標準(元/人、天)。
出差人員。
一線和二線城市。
三線以下城市。
公司領導。
500。
400。
科級及科級以下。
400。
300。
2、伙食補助費標準(元/人、天)。
出差人員。
縣、區內出差(含市場巡查)。
縣、區外出差、地推促銷或市場管理。
公司領導。
20。
100。
科級及科級以下。
20。
100。
3、交通費用標準。
出差人員。
一線和二線城市。
三線以下城市。
公司領導。
專車、飛機或高鐵。
專車、或高鐵。
科級及科級以下。
高鐵二等座或汽車、普鐵。
高鐵二等座或汽車、普鐵。
1、住宿費報銷辦法。
1)出差人員的住宿費實行限額憑據報銷的辦法,按實際住宿的天數計算。
2)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提供住宿或住在親友家的,不予報銷住宿費。
3)出差人員住宿費報銷標準原則上按規定標準執行,有新聞媒介采訪、會見地方政府官員和知名人士或影響公司整體形象的特殊業務情況,在公司領導允許的前提下,可按實報銷。
4)住宿費標準一般指每天每間,若為同性二人同時出差,按一個房間標準報支,副總以上人員出差,可單獨住宿。
2、伙食補助費報銷辦法。
1)填寫差旅費報銷單核報。
2)區別出差事由,按照相對應規定標準核報。
3、交通費用報銷辦法。
1)出差人員的交通費用實行憑票據實報銷的辦法。
2)對于自帶車輛人員,乘坐出租車辦事需經公司領導同意。
3)出差人員原則上不得乘坐出租車,但下列情況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遠,沒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攜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須確保安全的;
(3)收、發貨物笨重,搬運困難或時間緊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執行特殊業務或夜間辦事不方便的。
以上情況須請示部公司領導同意后方可報銷。
1、在出差過程中因業務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費應先征得總經理同意,并經安排領導核準并簽署意見后財務部方可審核報銷。
2、出差人員應保留完整車(船)票時間、車次、住宿發票作為計算費用的依據,對于公司代為訂票的,應保留復印件作為審核依據。
3、兩人以上出差人員,在請示主管領導允許后,可就隨行高一級人員標準執行。
4、在專項費用列支的差旅費按照《湖南鹽業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專項費用歸集、核算相關規定》提供附件資料。
20xx年6月2日。
差旅費管理制度標準(優秀17篇)篇八
結合本公司時間情況,本著既勤儉、節約開支又抱著出差人員工作與生活需要的原則,制訂本制度。
一、出差旅費分交通費,住宿費及特別費三項;
1、交通費是指:汽車、火車、飛機。
2、膳宿費是指:膳食及住宿。
3、特別費是指:因公支付郵電費或招待費。
二、員工因公出差,應事先填明員工出差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并呈報總經理批準后出差,如因事情緊急而未及時填表,須事先由部門負責人口頭報至總經理,等返回公司后應立即補辦手續。員工出差報支表的外理程序如下:
1、出差前依單填明單位、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預支金額,經部門審核后呈報總經理批準。
2、出差人憑批準的預支金額填寫借款單;向財務部預支差旅費。
3、出差人返回后七日內應填寫差旅費報銷單,注明時間出差日期、起始底單、工作內容、報支項目、金額等,由所屬部門和財務部負責人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由財務部在報銷是對沖銷預支數。
三、差旅費按業務需要分成如下幾個包干:
1、業務洽談,宿費上限 元/月
2、主要負責人在施工所在地宿費 元/月
3、其他人員因工作需要宿費 元/月
4、主要負責人的生活費標準 元/月
5、公司人員出差期間確因工作需要宴請是,須報總經理核準,依票據據實報銷。
差旅費管理制度標準(優秀17篇)篇九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差旅費管理,提高經費使用效益,根據有關財經、稅收法規和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各類員工出差的費用開支管理。
第三條差旅費由長途交通費、市內交通費、住宿費和出差補助四部分組成。
(一)長途交通費:指出差人員乘坐飛機、火車、輪船、長途汽車等交通工具所發生的車、船、機票費和相關手續費。
(二)市內交通費:指出差人員到達目的地后,或在中轉地搭乘市內交通工具所發生的車船費用。
(三)住宿費:指出差人員因工作事由及路途限制,不能于當日返回公司所發生的住宿費用。
(四)出差補助:指出差人員在出差期間按規定標準發放的住勤補助和公雜費補助。
第四條公司員工出差需在公司oa系統屢行審批手續,中層及中層以下人員審批流程為:出差人員-部門負責人-主管副總,總經理助理及以上人員審批流程為:出差人員-主管副總-總經理。
出差必須執行批準的路線,繞道費用及非因工作需要的參觀、旅游費用均由個人自理。
第五條出差人員發生的長途交通費、市內交通費、住宿費,在標準限額內憑正規發票報銷,超額部分由個人自理,出差補助根據出差時間和標準核發。董事長及總經理以上領導干部因公出差的差旅費在合理、節約的原則下可據實報銷,不再發放出差補助。
第六條出差人員長途乘坐交通工具的準乘標準:
(一)董事長及總經理以上領導干部因公出差可乘坐火車軟臥、高鐵、動車及輪船一等(廂、座)倉;總經理可乘坐飛機經濟艙,董事長可乘坐頭等艙(商務艙),其他人員乘坐飛機須經總經理或董事長批準。
(三)所有人員乘坐火車連續乘坐八個小時以上的或從晚上八時起至次日晨七時之間,在車上連續乘坐六個小時以上的方可購買同席臥鋪車票。
第七條出差人員到達目的城市后的市內交通必須乘坐公交或地鐵,不允許乘坐出租車或黑車。
第八條出差人員到各地區的住宿標準及出差補助標準如下:
表:
(一)公司員工出差實際發生的住宿費低于上述標準的,節約部分的差額補給個人,沒有住宿發票的不補,超過住宿標準的個人自理。出差同時到兩個級別市以上的住宿費按表列標準分別計算。副總及以上人員出差若有陪同人員的,準許一人住宿標準按所陪同人員執行。
(二)工作人員出差參加會議或培訓學習統一安排食宿的,按會務費或培訓費發票據實報銷,公司一律不再報銷期間的住宿費用及出差補助;若費用發票中不含食宿費用的,公司可按出差所在地標準予以補助。
(三)市場服務部各現場人員發放現場補助,每人每天補助8元,負責調試及工程負責人每天補助15元(現場正常后取消)。
第九條各部門若需帶車出差的必須填寫出差用車審批單并報總經理批準,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出差歸來結算車輛費用必須由辦公室審核簽字確認。
第十條各單位要加強對差旅費的管理,一般業務盡量用電話或電子商務等形式聯系,確需出差的人員,事先確定出差地點、任務、路線及時間,返回后主管領導要認真把關。出差期間,非因工作需要參觀學習、旅游的費用,一律由個人自理。差旅費預算定額按公司文件執行,原則上不得突破,若定額確實不足時,須逐級報總經理批準調整。
本制度自20xx年3月13日起開始執行,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落實,并接受審計,解釋權歸財務部。
差旅費管理制度標準(優秀17篇)篇十
制度細則。
員工出差審批及可報銷費用。
1.人力資源部門為公司員工因公出差登記管理部門。
費用標準。
2.住宿費用(包括房費,地方政府收取的保險等費用)。
北海,無錫。
3)三類地區:上述二類以外的地。
用)。
4.出差補貼(包含餐費及通訊費用)。
6.出差返回后應在3個工作日之內提交報銷單,并于報銷時退回預借的多余款項。
附則。
出差申請表。
差旅費管理制度標準(優秀17篇)篇十一
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本著既勤儉節約、開支,又要保證出差人員工作與生活需要的原則,制訂本制度。
1、交通費系指火車、汽車、飛機等費用。
2、膳宿費系指膳食費及宿費。
三、員工因公出差,應事先填明員工出差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并呈報總經理批準后出差,如因事情緊急而未及時填表,須事先由部門負責人口頭報告總經理,等返回公司后,應立即補辦手續,員工出差報支表的處理程序如下:
1、出差前依單填明單位、級別、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預支金額,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后呈報總經理批準。
2、出差人憑核準的預支金額,填寫借款單,向財務部預支差旅費。
3、出差人返回后7日內應填寫差旅費報銷單,注明實際出差日期、起始訖地點、工作內容、報支項目、金額等,由所屬部門和財務部負責人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由財務部在報銷時沖銷預支數。
1、享受總經理以上待遇的人員,差旅費實報實銷。
2、享受副總經理和總工程師待遇的人員,宿費上限150元/日。
3、享受部門負責人待遇的人員,宿費上限100元/日,其他人員宿費上限80元/日,另伙食補助30元/天。交通費以經主管領導核準的交通方式依票據實報實銷。
4、公司員工出差期間,確因工作需要宴請時,需經主管領導核準,依票據實報實銷,同時取消當日伙食補助。
5、公司員工出差期間,因游覽或非工作需要的參觀而開支的一切費用,由個人自理。
差旅費管理制度標準(優秀17篇)篇十二
工具(不包一般特殊一般特殊。
務車船機括出租汽車)地區地區交通費地區地區。
董事長軟一公按實按實。
總經理臥等務報銷200350報銷80100。
董事艙艙。
副總經理軟二公按實按實。
總工程師臥等務報銷200350報銷6080。
艙艙。
部門經理硬三普按實按實。
高級工程師臥等通報銷150250報銷5060。
總經理助理艙艙。
其他工作硬四按實按實。
人員臥等報銷50150報銷2050。
艙
(1)住宿費憑住宿發票,在規定標準范圍內按實際住宿天數計算報銷,超標準的,超出部分自理。
(2)乘坐火車,晚八時至次日晨七時之間,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連續乘坐時間超過12小時的,可按第四條標準購臥鋪票。符合此條款規定,而不買臥鋪票的,按慢車和直快列車座位票價的60%獎勵給個人,乘坐特快的,按特快列車座位票價的50%獎勵(另外加收空調費用不計入座位票價之內)。乘坐新型空調特快或新型直快列車的,按其座位票價的30%獎勵個人。
(3)符合乘坐飛機條件的出差人員到省內有班機通航的地方出差,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改乘坐火車(硬臥和座位)、普通汽車或輪船的,按飛機票價或減去相應的火車、普通汽車或輪船票價的差額,提取30%獎給個人。
(4)夜間乘坐長途汽車、輪船統艙超過六小時,每人每夜另增發一天的伙食補助費。
(5)符合乘坐飛機條件的出差人員改乘火車的,連續乘車超過12小時(含12小時)的',每滿12小時,加發50元伙食補助。
(1)隨同公司領導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和住宿與領導分不開的人員,按特殊情況處理。
(2)出差人員到達目的地至住地往返可乘出租車,憑據按實報銷。
(3)自帶交通工具或接待單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員不發市內交通費。
(4)趁出差或調動工作之便,回家探親辦事的,其有關費用均由個人自理。其繞道和在家期間一律不報銷出差伙食補助費、住宿費和市內交通費。
(5)凡不符合乘坐飛機條件的人員,因公事緊急乘坐飛機的,應事前經有關領導批準,否則超出規定的費用個人自理。
(6)凡因公事支付的電話、電報費均予報銷。
(7)凡屬正副總經理指定陪客前往外地考察參觀者,其各項開支不受上述規定限制,陪同賓客出差的人員,如果在食住行方面已享受公費者,均不再享受住勤及途中補助。
(8)凡被外單位和個人邀請外地考察參觀,或業務跟單的人員,其食宿費已由對方負擔的,均不再享受包干費或補助費。
(10)實行差旅費制度后,各部門人員出差,原則上要定任務、定時間、定地點、定人數,實際出差天數超過原計劃天數的費用,需經總經理批準,否則,財務室不報銷。
(11)外單位人員為我公司臨時辦事,其費用開支,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可實報實銷。
差旅費管理制度標準(優秀17篇)篇十三
本細則適用于因工作需要出差報銷的人員。
1、出差申請程序:因工作需要出差,無論是否借款,出差前均應填寫"出差申請單"明確出差任務、出行路線、逗留時間及隨行人員等相關事宜,出差申請單應由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審核簽字。若同次出差任務涉及多部門員工的,應按部門分別填制出差申請單。未經過審批的,不予借支和報銷差旅費。出差申請單由財務部留存,并作為部門費用考核依據。
如要借款,應填寫"領款單",根據出差申請單確定借款金額。領款單憑出差申請單經廠長審核批準方可執行。同時財務部實行"前帳不清、后帳不借"的原則。
2、差旅費報銷程序:經批準出差辦事人員,應如實填寫"差旅費報銷單",并列明事由、時間、線路后交廠長審核簽字,再交財務部審核簽字,按《差旅費費用報銷程序》予以報銷,按規定可報出租車費的人員外的其他人員如要乘座出租車,應事前向廠長請示同意,報帳時由廠長簽字認可。
(1)市區內出差不論時間長短,均不發給出差補助費。由于工作原因不能回家或公司食堂就餐的,可發給誤餐補助費,超出市區范圍的,發出差補助費六十元每天。
(2)住宿費報銷條件:按出差的實際天數憑正式發票計算報銷,沒有正式發票的均不給報銷。
(3)車費報銷條件:超出市區范圍的憑正式發票給予報銷,沒有正式發票均不給報銷。
(4)出差人員應在回公司后15天內報帳,需延期報銷的應有書面申請并有部門領導和分管領導審批。
(5)差人出員隨車(包括因工作需要隨貨車)乘坐到目的地,未發生車船票;只按規定報銷出差各項補貼。
(6)出差人員一般不得乘坐飛機,經批準才能乘坐飛機,其乘坐往返機場的專線客車費用可憑票報銷,不在市內交通費包干的范圍。
1、報帳人須在報銷單上填寫清楚出差人數、姓名和職稱、出差事由、起訖時間及地點。
2、差旅報銷按財事字[1997]第011號文件規定辦理,出差人員不準超標準住宿和坐飛機,因公確需乘坐飛機、軟席臥鋪或高標準住宿的,須持有經廠長在機票、軟席臥鋪及住宿發票背面簽審后方可報銷。否則一律按火車票價或住宿基本標準執行。
3、出租車票按規定一般不予報銷;特殊情況確需乘坐出租車的.需寫出情況說明并由廠長在情況說明書上簽字后方可報銷。
4、出差參加會議的須將會議通知附于報銷單后,電話通知的須在出差事由中注明。
5、一事一單,不得將數次出差合并一單報銷。
6、出差期間購買的物品、資料等,需加填費用報銷單報銷,不得合并在差旅費中報銷。
7、訂票手續費不得超過車船等票價的15%,退票費不予報銷。
8、車票遺失的須書面說明情況(注明乘坐的交通工具、起迄地點、時間、票價等)并由審批廠長簽字證實,由會計人員按照乘坐最低交通工具的票價予以核定金額。
五、本規定從20xx年7月1日起執行。本廠應參照本制度,制定本廠差旅費管理辦法,并報廠長批準后執行。
差旅費管理制度標準(優秀17篇)篇十四
第三章住宿費。
第四章伙食補助費。
第五章公雜費。
第六章參加會議等的差旅費。
第七章調動、搬遷的差旅費。
第八章附則。
第一條為了保證出差人員工作與生活的需要,規范差旅費管理,完善公務活動接待制度,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中央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包括中央駐北京市以外地區的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
第三條差旅費開支范圍包括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
第四條城市間交通費和住宿費在規定標準內憑據報銷,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實行定額包干。
第五條各單位要建立健全出差審批管理制度,嚴格控制出差人數和天數。嚴肅財經紀律,加強廉政建設,不得向下級單位或其他單位轉嫁差旅費。
第六條出差人員要按照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憑據報銷城市間交通費。未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一)出差人員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級見下表:
(二)出差人員乘坐飛機要從嚴控制,出差路途較遠或出差任務緊急的,經單位司局以上領導批準方可乘坐飛機。單位級別在司局級以下的,需經本單位領導批準方可乘坐飛機。
(三)副部長以及相當職務的人員出差,因工作需要,隨行一人可以乘坐火車軟席或輪船一等艙、飛機頭等艙。
第七條乘坐火車,從當日晚8時至次日晨7時乘車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車超過12小時的,可購同席臥鋪票。符合規定而未購買臥鋪票的,按實際乘坐的硬座票價的80%給予補助。可以乘坐軟臥而改乘硬臥的,不再給予補助。
第八條乘坐飛機,往返機場的專線客車費用、民航機場管理建設費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限每人每次一份),憑據報銷。
第九條財政部根據各地的經濟發展水平和物價水平,分別確定各級別人員的住宿費開支標準上限。
第十條中央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出差實行定點住宿。住宿標準:副部長級人員住套間,司局級人員住標準間,處級以下人員兩人住一個標準間。
出差人員必須到定點飯店住宿,住宿費按照定點飯店的收費標準憑據報銷。因特殊情況未到定點飯店住宿的,在出差地住宿費開支標準上限以內憑據報銷。
出差到沒有定點飯店的地方,住宿費在所在地、市、州住宿費開支標準上限以內憑據報銷。
定點飯店通過招標、協商方式確定,名單另行公布。
第十一條中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出差暫不實行定點住宿,其住宿費在出差地住宿費開支標準上限以內憑據報銷。
第十二條出差人員無住宿-費-發-票,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
第十三條出差人員的伙食補助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實行定額包干,每人每天50元。
第十四條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統一安排伙食的,不實行包干辦法。出差人員應向接待單位交納伙食費,回所在單位如實申報,每人每天在50元以內憑接待單位收據據實報銷。接待單位收取的伙食費用于抵頂招待費開支。
第十五條出差人員的公雜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實行定額包干,每人每天30元,用于補助市內交通、通訊等支出。
第十六條出差人員由所在單位、接待單位或其他單位免費提供交通工具的,應如實申報,公雜費減半發放。
第十七條工作人員外出參加會議,會議統一安排食宿的,會議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由會議主辦單位按會議費規定統一開支,在途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回所在單位按照差旅費規定報銷。小型調查研究會等不統一安排食宿的,會議期間和在途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均回所在單位按照差旅費規定報銷。
第十八條到基層單位實(見)習、工作鍛煉、支援工作以及各種工作隊等人員,在途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按照差旅費開支規定執行;在基層單位工作期間,每人每天發放伙食補助費15元,不報銷住宿費和公雜費。
第十九條工作人員因調動工作所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按出差的有關規定執行。
工作人員調動工作,一般不得乘坐飛機。
工作人員因調動工作所發生的行李、家具等托運費,在每人每公里1元以內憑據報銷,超過部分自理。
以上發生的各項費用,由調入單位報銷。
第二十條與工作人員同住的家屬(父母、配偶、未滿16周歲的子女和必須贍養的家屬),如果隨同調動,其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以及行李、家具托運費等,由調入單位按被調動人員的標準報銷。已滿16周歲的子女隨同被調動人員調動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按一般工作人員標準報銷。
被調動人員的同住家屬,應與被調動人員同行。暫時不能同行的,經調入單位同意,可暫留原地。其以后遷移時的旅費,以及被調動人員的.非同住家屬,經批準遷到被調動人員的工作單位所在地的旅費,均由被調動人員的調入單位報銷。
第二十一條職工搬遷家屬的路費。按有關規定,并經組織批準,將原未隨同本人居住的配偶(非就業人員)及其同住親屬遷至工作單位所在地的。由工作人員所在單位按第二十條規定報銷旅費。
第二十二條由部隊轉業到地方工作的干部,其差旅費按照解放軍總后勤部的有關規定,由所在部隊按合理路線、規定標準計算發給,到達調入單位后結算,多退少補,作為增加或減少單位的差旅費處理。
第二十三條工作人員出差或調動工作期間,事先經單位領導批準就近回家省親辦事的,其繞道交通費,扣除出差直線單程交通費,多開支的部分由個人自理。繞道和在家期間不予報銷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
第二十四條工作人員出差期間,因游覽或非工作需要的參觀而開支的費用,均由個人自理。出差人員不準接受違反規定用公款支付的請客、送禮、游覽。各接待單位要根據各類出差人員住宿費限額標準和伙食補助費包干標準適當安排,不得以任何名義免收或少收食宿費。對弄虛作假,虛報冒領,違反規定的,應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二十五條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可根據本辦法制定補充辦法,并報財政部備案。各單位可根據本辦法,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具體規定。實行垂直管理體制的部門可根據本辦法,結合本部門實際情況制定具體規定,報財政部備案。
第二十六條中國共產黨、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直屬機關,參照本辦法執行;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差旅費管理辦法,由總后勤部參照本辦法另行規定。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自20xx年1月1日起實行。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央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差旅費開支的規定的通知》(財文字[1996]2號)同時廢止。
第二十八條本辦法由財政部負責解釋。
差旅費管理制度標準(優秀17篇)篇十五
1、為了規范出差員工的`差旅費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的出差,指一天以上,當天不能往返的出差。
3、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的所有人員。
說明:。
1、出差工資。
按正常出勤工資計算,出差日期不計算在出勤日期中,出差無假日加班雙倍工資。
2、出差住宿費。
(1)住宿費憑住宿發票,按實際自理住宿天數,按25元/天計算報銷,超標準的,超出部分自理,客戶單位提供住宿的,無住宿補助。
3、交通費:。
(1)乘坐火車,按硬臥(含硬臥)以下標準報銷。
(2)出租車不能報銷,各種保險費、茶座候車費不能保銷,特殊情況下,經總經理批準方可報銷。
(3)市內公交、長途汽車、輪船三等倉以下及其他合理交通費用,寫明行程及行程目的,可據實報銷。
(4)乘飛機需事前申請,得到總經理許可方可報銷。
4、生活補助。
客戶單位提供生活的,無生活補助。客戶單位不提供生活,按15元/天補助。
5、電話補助:領隊按10元每天補助,普通施工人員按5元/天補助,當月有話費補助的,需提供話費發票。
6、出差補貼:領隊按40元/天補助,普通隊員按25元/天補助。
7、陪同賓客出差的人員,如果在食住行方面已享受公費者,均不再享受食宿補助。
差旅費管理制度標準(優秀17篇)篇十六
對于工作必須出差的員工是可以享受差旅費報銷的,下面小編為大家搜集的一篇“20xx企業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范本”,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1、出差人員必須事先填寫“出差申請單”,注明出差地點、事由、天數、所需資金,經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員借款需持批準后的“出差申請單”,填寫“用款申請單”,列明用款計劃,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擔保后,經財務負責人審核,分管領導審批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員回公司后,應形成出差完成情況書面報告,并向分管領導匯報,由分管領導考核結果,簽署考核意見。
4、審核人員根據簽有分管領導考核意見的“出差申請單”和有效出差單據,按費用包干標準規定,經審核后方可報銷差旅費。公司差旅費報銷制度。
5、凡與原出差申請單規定的地點、天數、人數、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費不予報銷,因特殊原因或情況變化需改變路線、天數、人數、交通工具的,需經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后方可報銷。
6、出差回公司應在一星期內報賬,超過一星期報銷差費,每一天按30元罰款,若遲報時間超過一個月以上,每一張單據按每月30元累積加罰(發票日期),并追究其部門擔保人責任。
7、出差時借款,本著“前賬不清、后賬不借”的原則,延誤工作責任自負,特殊情況由總經理特批,對各部門違反規定給予借款而造成賬務混亂的,追究財務經辦人及負責人的責任。
總體原則:對出差人員的補助費、住宿費和市內交通費實行“包干使用,節約歸己,超支不補”。
預申請。
1、出差人員的住宿費實行限額憑據報銷的辦法,按實際住宿的天數計算報銷。
2、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或住在親友家的,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
3、出差人員住宿費報銷標準原則上按規定標準執行,有新聞媒介采訪、會見地方政府官員和知名人士或影響公司整體形象的特殊業務情況,在分管領導允許的前提下,可按實報銷。公司差旅費報銷制度。
4、住宿費標準一般指每天每間,若為同性二人同時出差,按一個房間標準報支,副總以上人員出差,可單獨住宿。
(二)伙食補助費報銷辦法。
中午12時前離開本市按全天補助;中午12時后離開本市按半天補助;中午12時前抵達本市按半天補助;中午12時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補助。
(三)交通費報銷辦法。
1、旅途中符合乘臥(從晚八時至次日晨七時之間,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或連續乘車時間超過12小時)而未乘座臥鋪,特快按票價50%,其它列車票價60%予以補助。訂票費、退票費原則上不予報銷,如遇特殊情況需寫書面匯報,報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報銷。
2、對于自帶車輛人員,交通補助費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車辦事需經主管領導同意)。
3、出差人員原則上不得乘左出租車,但下列情況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遠,沒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攜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須確保安全的;。
(3)收、發貨物笨重,搬運困難或時間緊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執行特殊業務或夜間辦事不方便的。
以上情況須請示部門主管同意后方可報銷。
4、出差人員應按最簡便快捷的'線路乘坐車船,不得饒行。出差期間經領導批準順道回家探親、辦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參觀、游覽,其饒線多支付的費用均由個人自理,期間按事假考勤。遇有特殊情況的,如春運無法購票的,在請示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報銷。
除外出學習和駐廠人員外的出差人員,每天補助10元通訊費,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領導批準。
(五)其他。
1、在出差過程中因業務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費應先征得分管領導同意,并經安排領導核準并簽署意見后財務部方可審核報銷。
2、出差人員應保留完整車(船)票時間、車次、住宿發票作為計算費用的依據,對于公司代為訂票的,應保留復印件作為審核依據。
3、駕駛員外出按15元/百公里補助,行車途中的違章罰款一律不準報銷。
1、兩人以上出差人員,在請示主管領導允許后,可就隨行高一級人員標準執行。
2、去往集團辦事處的人員,出差途中享受伙食補助費。抵達后食宿由辦事處承擔,不享受伙食及住宿包干,如因辦理業務路途較遠,而中途無法返回辦事處就餐,可享受伙食補助費,但需持有辦事處負責人的簽字確認證明。
3、外出參加會議,會議費用中包括食宿時不再享受食住費用,只享受市內交通費。會議費用中不含食宿時,按前述標準予以補助。
4、外出學習、駐廠人員,伙食補助每天16元,期間不享受市內交通費、住宿費包干,途中可享受交通、伙食補助費。
差旅費管理制度標準(優秀17篇)篇十七
1、住宿費:住宿標準為經濟適用型酒店,費用標準參考當地如家快捷酒店經濟型客房均價。一般同性二人一起出差的,按一個房間標準報銷。出差人員由單位接待或住親友家的,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員工趁出差之便,事先經部門經理或分管領導批準就近回家省親辦事的,多開支的住宿、伙食、交通費等由個人自理。
2、城際交通費:高鐵為二等座標準、其他火車為硬臥硬座標準。員工乘坐飛機要從嚴控制,出差任務緊急、路途較遠的,經部門主管同意,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乘坐飛機。
3、市內交通費:市內交通費實報實銷,以經濟兼顧效率為原則,優先選擇地鐵、公交結合短程的出租車,報銷票據日期應與出差日期吻合。
4、出差補貼:出差補貼原則為伙食補貼,填列在外埠出差費報銷單上的住勤補助欄憑發票報銷,標準為50元/天,其中分為早餐10元,午餐20元,晚餐20元。若已報銷陪同客戶就餐的招待費,則扣除相應的餐費補貼。
5、手機話費:手機話費補助每月150元,憑發票報銷。為了工作的方便和便于聯系,每月報銷話費的手機不得少于規定的開機時間。工作日:早8:00―晚21:00節假日:早10:00―晚18:00。
6、業務招待費:因業務需要發生招待費的應通過出差計劃、客戶拜訪計劃等事先上報并列明大致費用預算,經部門主管核準同意后再報分管領導批準,財務部方可給予報銷。
7、禮品贈送:除了必須當面贈送或者不適宜郵寄的禮品外,贈送給客戶的禮品原則上由上海本部統一準備和寄送,以保證禮品的質量,加強管理。必須當面贈送的禮品須在出差計劃或者客戶拜訪計劃中事先向領導提出申請。
二、出差計劃和出差報告。
1、出差計劃:出差前須提前三天提交出差計劃給部門主管,詳細列明擬出差的城市、拜訪客戶全稱、接待人、接待人聯系方式、拜訪目的、擬發生的業務招待費項目及費用預算等內容,經部門主管批準同意后再出差。
2、出差報告:出差結束三天內須完整填寫出差報告并發送給部門主管,出差計劃和出差報告可使用同一張表格。
上海鴻曄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三、拜訪計劃和拜訪報告。
四、費用報銷流程。
1、報銷流程:需先經財務部出納、財務部負責人、部門主管、總經理針對費用真實性合理性及報銷單據粘貼的合規性等審批流程,再交由財務部出納、財務負責人、總經理進行報銷付款。報銷流程一般需耗時10天左右。
2、報銷程序:由報銷人填寫報銷單,將出差計劃和出差報告、拜訪客戶記錄表、費用報銷明細表等發送給部門主管及財務部相關審核人員,經財務部出納、財務部負責人比對相關出差及拜訪報告、費用明細表、報銷單據無誤后,將報銷單據送至部門主管及總經理簽署審批,整個審批流程結束后再交財務部出納付款。
3、發票注意事項:發票按日期順序依次粘貼,并與報銷單一一對應,同一天的發票則按時間順序依次粘貼,時間早的發票貼在上面,時間晚的發票貼在下面。
4、其他報銷注意事項詳見《上海鴻曄財務報銷具體規定(20xx年第1號文)》。
五、附則。
1、財務部有權要求報銷人就報銷事項做出詳細的書面說明。
2、本制度由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訂,并自20xx年5月1日起正式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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