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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轉分析報告(匯總18篇)篇一
xx鎮轄12個村(居)委員會,農業人口×萬人,總面積×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積×萬畝,林地面積×萬畝,水面×萬畝。
近年來通過各種方式進行流轉,共流轉土地面積38080畝,其中耕地流轉27764畝,林地流轉7726畝,水面流轉2590畝,占土地總面積的%,被流轉農戶3638戶。
土地流轉的形式主要有兩類,一類為大戶租賃經營,耕地流轉面積達100畝以上的大戶就有20戶,流轉面積達22406畝;水面流轉100畝以上的大戶就有8戶,流轉面積達1700畝,計占全鎮土地流轉總面積的%。另一類為零散為轉包,主要是農民群眾由于外出務工、經商等原因,將自己承包經營的稻田轉包給其他村民經營種植,這種形式的流轉占%。
(一)初步實現規模化流轉20xx年,白酒村將土地整治及建設用地置換項目捆綁進行,整村推進,×萬畝項目區經過綜合整治后,實現小田變大田,達到“田成方、路成網、樹成行、渠相連、旱能灌、澇能排”標準化農田,生產條件得到改善。其中22個村民組×萬畝整體流轉給了文毅等5名種植大戶,占整治面積的%。流轉戶流轉土地后,科研院校、企業等單位發展優新高效農業,帶動地方經濟發展。
(二)規范土地流轉行為以《農村土地承包法》為依據,在堅持土地承包關系30年不變的前提下,遵循“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進行土地流轉。重點把握四個環節,即堅持流轉主體為農民、流轉收益歸農民、流轉年限不超過二輪承包規定的年限、對流入方的資格進行審查,確定其是否具有經營和補償能力。經過審查,文毅等5戶取得流轉經營權,分別簽訂合同,租期16年,租金為400元/畝·年,每3年遞增100元/畝,糧食補貼、良種補貼等政策性惠農資金歸原承包戶所有。
(三)本土能人助推流轉與白酒村簽定流轉合同的文毅等5人除劉桂銀是本縣襄河鎮人外,其他4人均為本鎮居民,他們具有豐富的生產經驗,較強的管理能力,且資金實力雄厚,抗風險能力較強。流轉后,他們不但添置了大量的植保、抗旱、倉儲等機械設備,而且也投入了大量資金對輸電線、道路、溝渠等進行了維修,大大提高了生產條件。文毅,流轉面積3100畝,以種植水稻為主。該大戶原是我縣馬塘湖示范良種場職工,水稻制種大戶,具有較為豐富的農業生產經驗。今年投資130多萬元新建倉儲設施10間300㎡,添置烘干設備2臺套,抗旱機械8臺套,植保機械20臺套;劉桂銀,滁州城南建筑安裝公司股東,襄河鎮人,承包面積3000畝,以種植水稻為主。該大戶資金雄厚,投入抗旱機械6臺套,植保機械15臺套;萬仁義,本村上王組人,承包面積2900畝,種植水稻和棉花,該戶原是棉花收購商,常年與安徽省供銷總社的棉麻公司合作,這次他承擔了省棉麻公司的400畝特種棉示范基地項目,長勢較好。他還牽頭成立植保專業合作社,并添置了一大批的植保機械和抗旱設備;儲祥金、韓大同兩流轉大戶分別流轉2200畝和1900畝,以水稻和西瓜為主導產業,兩大戶原為本鎮的農資經銷商,常年銷售種子、農藥等農資,對農業非常熟悉,生產經驗豐富,他們也分別購進多臺套植保和抗旱機械。
(四)集中流轉促進農民增收集中流轉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增加農民收入。22個村民組原有人口2600人,勞力1200人,土地流轉后,農民從土地中解放出來,有700人常年外出務工,月收入約20xx元,250人進入本地企業,月收入約1200元,250人在本地參與5個流轉大戶的生產管理,每月獲得500-600元的收入,農民務工收入約2220萬元,人均年務工收入8540元。加之原承包地的糧食補貼、良種補貼等政策性惠農資金歸原承包戶所有,被流轉農戶人均年收入約11000元,較流轉前增收約5000元,增加83%。
(五)集中流轉出現多贏局面。一是農民除獲取土地流轉的收入外,還可以騰出身來從事二三產業,或者就近打工,獲取報酬,增收渠道大大拓寬,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二是流轉大戶多是種植能手且資金雄厚,土地流轉的推進,為他們進行集約化、規模化、機械化、標準化生產經營創造了廣闊空間,他們可以盡情發揮自身優勢,大大提高土地的產出效益。三是促進農業結構調整。大規模的土地流轉,使得大量拋荒土地得到及時恢復耕種,較好地解決了農業土地連片開發和規模種植的難題,形成了水稻、棉花等×萬畝以上基地,農業結構進一步優化也加快了農業向規模化經營的步伐。四是促進低效農業向高效農業轉變。過去農業種植效益低,農民一方面不愿在土地上增加投入,另一方面農民也沒有充裕的資金向農業投入,農業投入及產出都比較低。通過土地流轉,大量資金進入農業,加大了對農業的投入,大大提高了農業的產出效益。同時還帶來了新品種、新技術和新的經營理念,有效地促進了現代農業的發展。
土地流轉分析報告(匯總18篇)篇二
近年來,全縣各地在堅持穩定農村土地承包政策的前提下,積極引進業主,不斷探索和創新土地流轉機制,推進土地集約化經營,有效地促進和帶動了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和農業產業化經營,促進了土地資源向土地資本轉變。為深入了解全縣土地流轉和經營狀況,對全縣土地流轉情況進行了調查,并就目前土地流轉中還存在的問題及對策進行了探討。
全縣實有耕地45.03萬畝,其中家庭承包耕地30.36萬畝。目前全縣土地流轉面積21016.7畝,土地流轉的面積占農戶承包耕地總面積的6.8%,涉及123個村,農戶12795戶。其中:
(1)流轉期限5年以下的涉及村數90個、農戶數7553戶、面積10524.9畝;。
(2)流轉期限5年以上的涉及村數33個、農戶數5242戶、面積10491.8畝。
祿豐縣農村土地流轉主要有以下幾種形式:
(1)轉包350畝;。
(2)出租20432畝;。
(3)互換168畝;。
(4)轉讓66.7畝,分別占總流轉面積的1.7%、97.2%、0.8%、0.3%。農戶自發流轉的土地面積12771.3畝、涉及農戶數7422戶;基層政府及村級組織引導組織的土地流轉面積8245.4畝、涉及村數40個、農戶數5373戶。農戶間自發流轉的面積13827畝,鄉村組織提供信息流轉的面積4500畝;流轉5年以下的面積4220畝,占流轉面積的23%,流轉5-20xx年的面積9850畝,占流轉面積的54%,流轉20xx年以上的面積4257畝,占流轉面積的23%。
截止20xx年底,全縣簽訂流轉5655份,其中簽訂書面規范流轉合同份數4343份,占流轉合同的77%。簽訂流轉合同的耕地流轉面積13905畝,占流轉面積的76%。
從目前情況看,我縣土地流轉機制改革還處于探索階段,總體上是健康、有序的,對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和農業綜合效益起了積極作用。但由于土地使用權流轉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當前在一些地方仍然還存在以下幾方面的問題:
2.1政策宣傳不到位,群眾思想認識有待提高。一些鄉鎮政府沒有把推進農村土地流轉放到推進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增加農民收入這個大局來認識。對土地流轉政策的宣傳不夠深入,群眾對土地流轉的認識還存在誤區,主要表現為一些農戶和部份土地承包業主對推進土地流轉還存在“三怕”:
一是部份農民怕土地轉包出去后,自己喪失了土地經營權,沒有了生活的最低“保障線”,因此部份農民外出打工后,寧愿土地荒蕪也不愿轉包出去。
二是部份業主怕政策不穩,政府收回土地承包租賃權,不敢大膽投入。三是部份業主怕市場前景不佳,承包無效益,不敢大規模搞開發。
2.2土地流轉的管理機制、服務機制不健全,制約了土地流轉的進程。當前土地流轉大都是群眾的自發性行為,缺乏約束力和規范性,政府在土地流轉上缺少應有的管理、引導和服務,制約了土地流轉的規模和速度。一些鄉鎮和村社沒有認識到土地流轉的主體是農民,在工作中還存在錯位、越位的現象,在土地流轉問題上采取“一刀切”的簡單化操作方式,個別村社強行要求農民退出承包地統一轉包給業主,群眾對此不滿意,甚至引發了新的干群矛盾。
2.3土地集中成片流轉難,業主開發難成規模。在農村家庭聯產承包制下,土地分戶經營的分散性、隨意性與土地流轉的計劃性、規模性之間存在矛盾。由于推行土地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后,業主在實施土地規模流轉時,往往因為一戶或幾戶承包戶不能談妥,而使土地規模化流轉難以成功,從而導致土地流轉比較分散,制約了規模經濟的發展。
2.4融資困難,業主開發資金匱乏,制約了土地流轉的規模。大面積承包土地從事高效農業開發需要較大的資金投入,而土地承包大戶一般沒有貸款擔保單位,又不能將土地使用作為貸款抵押,因此很難從銀信部門貸到貸款,加之一些地方交通等基礎設施和自然基礎條件較差,更難籌集資金或引進資金,致使部份業主在土地開發上存在嚴重的資金困難,規模難以擴大,效益難以提高。
2.5部份土地流轉合同不規范,容易產生合同糾紛,影響農村社會、政治穩定。突出表現為一是合同的主體不合法,《農村土地承包法》明確規定家庭承包經營土地流轉的主體是農戶,集體“四荒地”流轉的主體是農業社,而部份業主承包土地時不管是何種土地,一律與村社直接簽訂協議,致合同的主體不合法,不能生效。二是合同承包期限不合法。協議中簽定的土地流轉的期限超過了第二輪土地延包期的剩余期限,致使合同無法履行。三是部份業主借土地流轉改變了土地所有權的性質和土地的農業用途,致使合同不合法。這三種表現形式都會造成維系農戶與承包經營戶、業主之間土地承包關系的協議無法生效和履行,加之農民的法律意識不強,受市場經濟的趨利性、排他性的影響,使作為農民最后生活底線的土地,必然是農民的最終選擇,從而形成農民與承包戶間的矛盾,嚴重的甚至會造成新的社會矛盾,阻礙土地流轉進程,影響農村穩定。
3.1解放思想,轉變觀念,切實解決好認識問題。
土地流轉是農村產業結構調整的重點內容,是實現規模農業、效益農業,推動農業產業化經營的前提和基礎。土地是最基本的生產要素,土地流轉的主體是農民。因此,解決好農民的思想認識問題,打破阻止土地適度規模流轉的思想桎梏尤為重要。首先,要打破傳統的小農經濟意識,摒棄“搞土地流轉就是搞土地私有化、搞資本主義”等思想觀念,牢固樹立發展的觀念、創新的觀念、市場的觀念、效益的觀念。其次,政府要切實轉變觀念,要把土地流轉放入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和發展農村經濟這個大局來認識,正確引導規范,強化服務意識,改進工作方法,切實將農民的積極性保護好、發揮好、引導好。
3.2加強引導和規范,切實解決好土地流轉的管理機制、服務機制的問題。
正確引導和規范是加快土地流轉速度的關鍵。為此我們要進一步建立健全土地流轉的管理機制、服務機制,促進土地流轉的健康快速發展。一是要政策引。要加大土地流轉政策的宣傳力度,切實做好土地流轉示范工作。在平等、自愿、互利原則下,通過公司加農戶、業主加農戶等方式,鼓勵、支持、引導農民大膽試點,以點帶面,滾動發展,進一步加快農業產業化經營。同時,要堅決杜絕“一刀切”、“運動式”、簡單化的操作處置。二是要環境促。加強軟硬環境建設,對運用土地流轉進行優勢產業和新興產業立項開發的,給予資金、技術、稅費等方面的傾斜。
同時,要抓好市場建設,疏通流通環節,縮短小生產與大市場之間的距離,讓農民、業主有想頭、有干頭。三是要服務幫。縣級職能部門和鄉鎮要加強信息服務、科技服務,為農民、土地承包戶提供準確的市場信息和科技信息,主動做好政策、法律的咨詢和指導調解工作,引導土地流轉步入正軌。
3.3科學規劃、統籌安排,切實解決土地流轉的規模問題。
現代經濟越來越朝著規模經濟的方向發展。沒有規模,就沒有效益,也就沒有市場競爭力。加快土地流轉速度,突出規模效益的關鍵是要解決好土地難以集中成片,不易形成規模的問題。解決土地流轉規模問題,首先,鄉鎮和村兩級在完善土地承包經營責任制時要統一規劃,科學安排。其次,要做好“四荒”土地的調查和統計,在此基礎上超前規劃,合理安排,要在耕地的深度開發,非耕地的廣度開發上下功夫。第三,要在充分尊重農民自愿的基礎上,以土地托管為載體,對撂荒土地進行統一規劃和開發。在土地儲備交易中心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基礎上建立土地信托服務中心,對擬流轉的土地集中統一管理,使之形成規模開發。政府要積極引導,健全土地流轉機制,充分發揮農民、業主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依托資源優勢,發揮比較優勢,突出土地流轉的規模經營,體現規模效應,促進土地合理、有序流轉。
3.4加大資金扶持,切實解決好業主開發資金匱乏的問題。
生產啟動資金匱乏是阻礙土地流轉進程的主要因素之一,因此必須從多方面加大對土地流轉所需資金的扶持力度。一是加大銀信部門的貸款支持力度。對利用流轉土地搞規模開發,比較效益高,優勢明顯的項目,要在政策和資金上給予扶持,銀信部門要積極給予貸款支持。二是積極向上爭取專項資金。政府要加大農業資金投放力度,對利用流轉土地搞高效農業、規模農業的優先投放資金。三是通過公司、業主的投入解決資金問題。采取承租反包、購買土地使用權、股份合作、合作社等模式,讓公司、業主和農戶共同投入資金搞高效農業、特色農業,從而降低業主和農戶風險,有效解決土地流轉資金難的問題。
3.5加強對契約的規范管理,切實解決好土地流轉契約不規范的問題。
當前,農民與承包經營戶、業主之間的承包關系都是用契約來維系,而且大部分契約又具有不規范性、不穩定性和松散性。因此,在推進土地流轉工作中,一方面要加強對契約的規范管理,進一步明確承租雙方的責、權、利,引導承包方和農民遵守合同協議,積極做好法律咨詢和法律服務。另一方面,要切實加大《合同法》、《農業法》、《農村土地承包法》、《土地法(20xx最新)》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增強農民的法律意識,規范雙方的履約行為,促進我縣土地流轉健康有序發展。
土地流轉分析報告(匯總18篇)篇三
當前農村工作的重點是解決“三農”問題,其核心是農民增收問題。農民增收問題解決的好壞,直接關系到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穩定。我縣農業人口占全縣總人口的86.33%,還是一個以農業為主的縣,近幾年,通過認真落實貫徹中共中央、市縣有關加強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方針政策,鼓勵和發展農業產業化,優化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農業和農村經濟取得了長足發展,但就農村土地流轉和農民增收來講,出現了土地流轉難、農民收入的增長幅度小,增收難度加大等問題,農民人均純收入年均增長5%左右,嚴重制約了全縣經濟的整體發展。為此,按照縣委、縣府的安排,縣人大組織了兩個調研小組,采取以座談會和實地走訪相結合的調查方法,對我縣的農村土地流轉和農民增收情況進行了全面細致的調研,現將調研結果匯報如下:
畝,占流轉面積的10%;轉讓面積20xx畝,互換2600畝,土地入股、轉讓、互換這三種形式共占流轉面積的11.4%。農戶自發流轉和村組織流轉是我縣土地流轉的主要做法。土地流轉的方向主要有五個:一是流向外來耕作戶;二是流向專業承包戶;三是流向農業企業;四是流向一般農戶;五是流向其他單位。
(1)、堅持農戶自愿、協商、有償原則。全縣流轉的萬畝農地中,農戶自愿流轉的占98%。
(2)、土地流轉收益是農民家庭收入的補充。土地進行自發流轉的農戶一般是從事第二、三產業或兼業,家庭收入以二、三產業和財產性收入為主,土地流轉收益是家庭收入的補充。
(3)、村社集體組織流轉的土地基本形成規模化、集約化經營,土地收益較高。
(4)農戶自發流轉的期限短。
(二)農民增收的現狀。
全縣現有農戶21.82萬戶,農業人口79.86萬人,農村勞力41.92萬人。20xx年,全縣堅持以農民增收為目標,以農業結構調整為主線,大力調整農業產業結構,使農業綜合效益穩步提高。全年實現農民人均純收入2747元,比上年增長5.1%。
1、農民外出務工是農民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和來源。
經濟活躍的龍水鎮等臨街處的農民主要靠手工業,進城打工增加家庭收入。而在偏遠山區的農民主要靠外出打工,如高坪云頂村12社就有80%的外出打工人員。中敖全鎮也近50%的農民靠外出打工。
2、政策扶持農民增收。
推進稅費改革、減輕農民負擔,退耕還林政策給農民增收創造了條件。
3、產業結構調整、引進企業也是農民增收的重要途徑。
業主制經營帶動了農民增收。農民將土地轉讓出去,不投一分錢就可以得到每畝700—800斤稻谷的補償,如龍崗明星村、中敖明月村等。
(一)存在的問題。
1、土地流轉程序不規范,無序流轉現象嚴重。
農村中多數是農戶自發流轉,口頭協議多,無具體的合同依據,長期如此,這樣很容易引起土地糾紛。通過政府協調引進的企業、業主大戶等許多也沒有標準的合同文本,違約責任也不十分具體和明確。
2、修建鄉村公路任務重。
鄉鎮建設鄉村公路既無資金,又不嚴格按照一事一議制度籌資籌勞。不但影響了農民增收,還加重了農民負擔。中敖鎮中塘路屬省道,三百萬元的公路款全部轉嫁給老百姓,而周邊xx縣的五桂鎮修同一條公路需投資1400多萬元,沒有要農民出一分錢,這樣中敖鎮許多老百姓怨聲載道,既緊張了干群關系,還影響了農業稅的征收。
3、農業產值、附加值低下,撂荒土地現象嚴重。
農民溫飽雖已解決,但增收幅度不大,收入差異懸殊較大,調查戶中人均年收入最高達3566元,最低人均年收入不到20元,因為農業投資大、周期長、收益低,農民種地積極性不高,這就造成外出務工農民逐年增多,留下的是老弱病殘,田土無人耕種,在偏遠山區尢為突出。中敖加福村五社273人,外出務工的近100人,高坪的月臺村,荒蕪土地達三分之一。
部份農民素質較低,小農意識強,狹隘的自私心對規模經營阻力很大,既不愿意轉租給業主,自己又不積極經營,使得很多鄉鎮無法引進企業。
(二)農民增收中的障礙。
1、
農村科技缺乏。
農村文化服務體系較弱,信息不靈、交通不便。加之農民自身技能低,技術欠缺,接受科技的能力弱、依賴性強。即使外出務工,也只有靠苦力、勞力,不但勞動強度大,還達不到預期的收入。
2、農村基礎設施滯后。
農村基礎設施滯后,水灌、電灌設施癱瘓較多,仍然是靠天吃飯。
土地流轉是解決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農村穩定的重要途徑,“土地不搞活,農民難致富”,土地流轉是一個長期的過程,關鍵是我們如何引導農民將土地流向專業大戶和農業企業,使土地形成連片種植和規模化經營。為了更好地利用有限的土地資源,發揮更大的經濟效益,促使農民增收,建議如下:
1、規范和引導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推進城鎮化進程。
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推進農業企業化經營,使土地向種養殖能手集中,果園、堰塘、水庫和四荒地向專業戶集中,實現土地的規模化經營,引導農民致富增收。
2、加強農民知識培訓,提高農民素質。
農民現實主義嚴重,抗御市場風險能力差,這主要是因為農民文化素質差,農業科技水平低。建議有關部門加強對農村技術的培訓,強化農業技術服務推廣體系建設。搞一些符合實際的短平快項目,拓展農民創業空間,使農村由習慣型、傳統型生產向專業型、技術型轉變。
3、加大農業投入,改善農村基礎設施和農民生產生活條件。
政府應加強對農村公路、電訊、學校、醫療、能源等基礎設施的投入,重點要投到特別需要的鄉村,要扶小扶弱,不要扶優扶強。
4、減輕農民負擔,增加農民收入。
減免農業稅,增大對農村的轉移支付,減少農民對各種公益事業的投資。
5、科學合理組織農村富余勞動力的轉移。
建立健全專門的服務網絡機構,構建互動的服務網絡。加大對農村富余勞動力的培訓力度,拓寬農民外出務工的途徑,減勉農民子女在縣內入學的選校費。對外出務工回鄉創業的農民,享受與外來投資企業相同的各種優惠政策。
6、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是農民增收關鍵環節。
在穩定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積極發展各種形式的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克服小生產與大市場的矛盾。鼓勵和支持境內外投資大戶和農民大力興辦龍頭企業、批發市場、科技示范園區、發展專業協會、運銷隊伍、農村經紀人隊伍、服務實體等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和市場中介組織,采用統分結合、股份合作、合同契約、市場中介等多種形式把農民和市場連接起來,把農業生產與科技的推廣應用結合起來,給予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優惠政策扶持。
土地流轉分析報告(匯總18篇)篇四
經過改革開放二十余年的洗禮,目前農村經濟已進入不斷向市場經濟邁進的實踐階段。分析這個階段的新實踐,農村經濟已逐步出現這樣一個明顯特點:土地活則經濟活,土地流轉正成為推動農村經濟實現新一輪發展的“興奮點”。
我縣作為一個欠發達的內陸山區農業縣,如何緊緊把握農崐村經濟發展的新趨勢,積極探索農村土地流轉的實現方式和途徑,促進農村土地規范、高效流轉,全面盤活、開發利用好土地這一與發展經濟聯系至關密切、潛能極為巨大的生產要素,對加快發展縣域經濟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帶著這一課題,我們對全縣農村土地流轉的情況進行了一次認真的調查。
據不完全統計,我縣土地的流轉面積達7.62萬畝,其中耕地1.8萬畝,山林3.5萬畝,果園2.2萬畝,水面0.12萬畝。調查中,我們發現土地流轉較好的主要集中在209國道沿線和靖洪國防公路沿線的坪村、堡子、連山、林城、團河、黃茅、若水等鄉鎮,這些鄉鎮土地流轉的面積約占全縣的54%,其中土地流轉較好的坪村鎮共流轉土地1532畝(其中耕地816畝,山地400畝,水面316畝)。綜觀我縣土地流轉情況,主要具有三個明顯的特點:。
1、流轉的面積逐步擴大。從1995年實行第二輪土地承包責任制以來,我縣土地流轉的面積逐年增加。1995年全縣土地流轉面積不到2.1萬畝,今年已達7.62萬畝,增長了3.5倍。特別是近兩年來,初步出現了由小塊流轉向成片規模流轉的新變化。據不完全統計,全縣一次性流轉崐面積達20畝以上的就有370余宗。
2、流轉的形式不斷豐富。據調查,我縣農村土地流轉主要有五種形式:一是委托代管,即外出務工的農戶委托親戚、朋友、鄰居耕種,稅費負擔與收益分配由代管人與委托人簽訂書面或口頭協議商定,全縣有80%以上的屬崐于這種形式。二是反租倒包,即鄉、村集體根據結構調整等需要將承包戶的土地租過來,然后又轉租給原承包戶或其他農戶。如堡子鎮政府租賃該鎮新店村、樓落村農戶的200畝稻田,然后又轉租給原來的農戶或其他農戶,用來集中連片開發無籽西瓜。三是股份合作,即集體或個人以土地入股,與他人或單位進行共同開發經營,分享效益。如林城鎮大石板村粟多坤、粟多遇等人負責技術和資金,連山鄉宋家洲村的9戶農戶以118畝稻田入股,實行股份合作,共同開發優質葡萄。這種分戶管理的股份合作形式既解決了種田大戶無田可種的矛盾,又解決了田主缺資金、缺技術搞開發的矛盾。四是集體重新發包或轉包,即村組將集體“四荒地”、農戶棄耕拋荒的土地重新發包或轉包給農戶。如團河鎮向陽村以150元/畝的租金,承包了該村120畝土地(其中耕地80畝,河灘荒地40畝),經整理后崐以2.5萬元/年的租金,發包給本村3戶農戶,規劃用于建崐立雞、鴨、豬、羊、魚綜合養殖場。憘五是對外招租,憗即村崐組集體將集中連片的低產田,或將集體原來統一經營或承崐包的山林、果園、水面及荒地,以招標的形式租給大戶經營。團河鎮官舟村將兩塊分別為300畝和500畝的荒地發包崐給兩名洪江籍的農戶,承包期20年,承包者帶資金和技術落戶團河,發展板栗和臍橙等優質水果。此外,拍賣、以租抵債等形式在土地流轉中也占有一定的比例。
3、土地跨區域流轉逐漸增多。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土地潛能的不斷釋放,許多能人大戶已不滿足于本地有限的土地資源,從而使土地跨村、跨鄉、跨縣流轉的面積逐步擴大,土地經營逐步打破了傳統的區域界限。據初步統計,全縣跨區域流轉的土地已達1.9萬畝,占全縣流轉土地的25.2%。僅團河鎮就對外(外縣)招租1100余畝。連山、坪村、林城鎮等交通方便的鄉鎮,對外更具吸引力。地靈鄉的草莓大戶吳國華就到坪村承包了稻田20畝,在國道邊發展草莓;若水鎮的胡清在連山承包30多畝耕地,同時轉戰懷化鴨嘴巖租賃荒山發展脆蜜桃。
我縣土地流轉雖然起步較晚,但產生的效益和影響是十分明顯和積極的。一是推動了農村產業結構調整。不少能人租賃集體或個人的土地,不再局限于耕種質次效低的農作物,而是逐步傾向于作物耕種的多樣化、規模化,由耕種比較效益較低的油茶、水稻轉向耕種優質水果、西瓜、大棚蔬菜、葡萄等比較效益較高的作物。目前全縣在土地流轉中已涌現出了一批調整結構的“排頭兵”,為推動全縣農村產業結構調整作出了示范。如坪村鎮大順村張光前崐等6戶農戶承包耕地84畝,全部改種水稻為種無籽西瓜、葡萄、草莓等,帶動了當地農民調整產業結構,加快了全鎮產業結構調整的步伐。在他們的帶動下,全鎮有120多戶農崐戶參與承包土地300多畝,用于種植無籽西瓜,獲得了很好的收益。憘二是促進了農村剩余勞力的合理轉移。土地流轉一方面催放了土地的巨大潛能,同時又進一步解放了勞動力。據不完全統計,全縣大約有2萬余名農村勞動力將耕地崐以流轉的形式處理后,紛紛外出經商、開店、打工,從而有效解決了目前農村勞力過剩、棄耕拋荒現象嚴重的問題。崐憘三是提高了土地使用價值。土地合理流轉后,土地逐步向大戶和能人集中,經營者實現了市場化、規模化的生產,崐改變了農村經濟長期存在的品種老化、管理落后、經營小崐打小鬧的不良布局,使土地的潛能得到了大幅度的釋放。崐如坪村鎮農戶張崇華承包了32畝耕地,用來種植無籽西瓜,崐今年產值達2.8萬元,而32畝耕地用于種植水稻總收入僅1.崐4萬元,只有種植無籽西瓜的50%。
土地流轉分析報告(匯總18篇)篇五
繼續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
截至目前,全縣流轉土地面積xxx萬畝,占全縣耕地總面積(新確權面積xxx萬畝)的50.1%。已實現全縣土地流轉面積達到50%以上的任務目標。其中,50畝規模以上土地流轉面積達到50萬余畝。
近年來,我縣按照“依法、自愿、有償”原則,積極搭建平臺,建設了19個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引導農村土地有序流轉,推進農村土地適度規模經營。農村土地流轉為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生產基地建設提供了創業平臺,通過農村土地流轉,我縣農業產業化水平進一步提升,農村土地資源和農村勞動力資源配置進一步優化,促進了現代農業的發展,為全縣農村經濟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一是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可以讓農民保留土地承包權還可以得到比自主經營更多的收益,既節約了生產成本又解放了農村勞動力,既為農民開辟了穩定增收渠道又提高了規模生產所帶來的單產收益,改變原先的一家一戶分散經營模式,實行規模化生產、標準化種植、集約化經營,讓更多的農民得實惠。二是促進了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全縣除種植各類蔬菜40多萬畝外,還拓展到花卉、苗木、中藥材、水果、特種種養殖和休閑觀光等領域,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明顯提升。
1、量化目標任務,納入鄉鎮年度綜合考評。一是鄉鎮建立規模流轉50畝以上大戶數據庫,實行跟蹤動態監管。二是建設了xx縣土地流轉信息網絡,實現了縣鄉土地流轉信息聯網。三是及時發布土地流轉供求信息,為流轉雙方搭建了市場交易平臺。
2、繼續加大新型經營主體的政策扶持力度。今年,縣政府出臺了《xx縣促進現代農業發展若干政策暫行規定的通知》(x政辦秘〔20xx〕142號),加大了對農業新型經營主體和特色種養業的獎補力度,進一步激發了我縣農村土地流轉活力。
3、建立xx縣農村產權交易中心。為推動全縣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公開、公正、規范運行,促進農村資源陽光透明運行,縣政府出臺了《xx縣農村產權交易市場建設工作的實施方案》(x政辦秘〔20xx〕146號)和《xx縣農村產權交易管理辦法的通知》(x政辦秘〔20xx〕147號)文件,成立了xx縣農村產權交易中心,為下農村步土地流轉合同簽訂、鑒證、評估、備案搭建了很好的平臺。
4、開展示范社、示范家庭農場培育活動。通過示范社、示范家庭農場培育活動,發展農業新型經營主體,為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奠定了良好基礎。
5、切實做好“縣、鄉、村”三級調節工作。為切實做好我縣農村土地流轉糾紛調解工作,縣鄉村加大對土地流轉糾紛調處力度,積極化解土地流轉過程中出現的各類矛盾糾紛。
土地流轉分析報告(匯總18篇)篇六
為全面了解當前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情況,加強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的指導,前段時間,我們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進行了專項調查。
xx縣位于山西省晉中地區中部,是一個傳統的農業大縣,全縣轄9個鄉鎮,197個行政村,其中:農業人口20.85萬人,涉及農戶6.67萬戶,全縣總耕地面積39.81萬畝,其中二輪承包耕地面積38.9萬畝,簽訂土地承包合同6.67萬份。據不完全統計,20xx年底,我縣簽訂土地流轉合同涉及的面積7717.99畝,占總耕地面積的2%,近年來我們還規范了農村土地流轉臺帳,建立完善了全縣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及流轉管理機構。
隨著國家一系列惠農政策的出臺,特別是全面取消農業稅,《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出臺后,我縣的農村土地流轉顯現出一些新的特點,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從流轉形式來看,主要有以下幾種流轉形式。
1、轉讓。指農戶之間土地承包經營權剩余期限的轉移。有些農戶因無力繼續承包土地,與其他戶協商一致,經村委會同意,將全部或部分土地轉讓給第三方,由第三方與村委會確立新的土地承包關系,出讓方與村委會在轉讓土地上的承包關系即行終止。這種流轉形式的好處是出讓方可以有更充足的時間從事非農產業;受讓方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轉入土地擴大經營規模。我縣共轉讓土地4139.79畝,占總流轉面積的53.6%。
2、轉包。就是土地承包方將全部或部分承包土地的使用權包給第三方,農戶間一定期限內土地使用權實現轉移。轉包期限一般由雙方協商確定,但不超過承包合同的剩余期限,轉包方與發包方的原承包關系不變。20xx年底,我縣共有轉包土地20xx.14畝,占總流轉面積的27%。
3、互換。即農戶之間土地承包經營權剩余期限的相互轉移。互換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耕種方便或種植結構調整的需要。互換后,互換地塊的土地承包權、經營權和原承包合同約定的相應地塊的權利義務關系隨之互相轉移。從方式上看,有同等面積互換,也有不等面積互換,雙方視互換土地的地級和遠近條件決定。目前,我縣有互換土地1043.94畝,占總流轉面積的13.5%。
4、出租。主要指農戶與承租方之間一定期限內土地使用權的轉移,是承包土地收益權的一種分配形式,收益是固定的。這種方式,主要在農戶與用地單位之間進行,農戶自愿將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租給承租方,承租方給出租方固定的收益。出租的期限一般由雙方協商確定,但不超過承包合同的剩余期限。目前,我縣共有出租土地108.17畝,占總流轉面積的1.4%。
5、其它。農戶將全部或部分承包土地使用權作價為股份,參與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經營,以入股的土地使用權作為分紅依據,入股收入按經營效益的高低確定。目前,我縣共有入股土地335.95畝,占總流轉面積的4.4%。如xx縣小白鄉白燕村有400多戶,1600多口人。土地6000多畝,其中耕地4060畝。
白燕村最早的土地流轉形式是以租地的形式流轉,他們意識到土地流轉的意義在于增產、增效、增收。就白燕村來講,該村支書張云利所辦的xx縣綠美園林綠化工程有限公司是三晉苗木基地發展壯大后拓起的股份制集團。他對本村村民的土地采取代管的方式,即一年750元/畝,包括勞力。就是他給農民代種地,全部種他的樹苗,農民把地交給他,然后去他的公司打工。他的用地周期分三年、五年、九年三種情況,農民隨時可以撤股。現在白燕村40%的就流轉給了張云利,全村有350人長期在他的公司打工。鄰村上莊村也有130多戶他們的地。本村的20xx年寫有書面協議,本村的一聯,外村的一式兩聯。
張云利的基地帶動公司,公司帶動合作社,重點搞工程,注冊資金在1000萬元以上。他希望政府能夠扶持他,能在小白鄉搞一個苗木鄉鎮,把小白鄉建成苗木基地鄉,把他的苗木建成太谷的生態植物園、苗木精品基地。針對土地流轉,他指出:土地流轉要規范,上面要出臺一些政策,關于流轉合同、鑒證方面都要規范。
(二)、從土地流轉去向來看,主要是農戶之間的流轉居多,我縣共有流轉土地面積7717.99畝,其中流入農戶面積4768.78畝,占流轉面積的62%;流入企業面積2635.51畝,占流轉面積34%。流轉土地用于種糧4172.81畝,其中流入農戶土地用于種糧面積4172.81畝,占流轉面積54%。
(三)、從土地流轉的分布情況來看,我縣土地流轉主要集中在平川鄉鎮,一是臨近縣城,土地資源少,地塊小,這樣通過流轉形成大面積土地耕種的現象;二是免征農民稅收的同時,國家又給農戶種糧進行了補貼,農戶科技種植大棚,形成了部分農戶之間土地的互換。
(一)流轉合同不規范。
從簽訂情況看,我縣農村土地的流轉在國家免征稅費后,形成了農民承包耕地的流轉不經過村委同意的事實,造成了農戶之間土地流轉不簽訂書面的流轉合同。
(二)由于多年來農戶土地自行流轉情況多,造成了原來稅費改革前農戶自行流轉的土地,在國家免征稅費后,土地糾紛的大量出現,形成土地流轉事實存在但無證據、無依據的現象,使土地流轉合同糾紛難以處理。
(三)由于國家的規劃建設,形成城郊農戶土地被大面積征用、占用,國家給予的土地補償款中,涉及農戶自行流轉的合同由于利益的分配問題也引發了農戶之間的土地流轉合同糾紛的出現。
(四)宣傳力度不夠,農戶之間土地流轉由于法律意識差,不懂法,形成農戶自行流轉合同及手續不完善,同時也給自己留下了發生糾紛的隱患。
(五)流轉文書管理不完整。我縣存在土地流轉臺賬管理不規范,個別鄉鎮沒有建立土地流轉臺賬,大部分存在協議簽訂后,沒有在農經部門鑒證、存檔和備案,在村社也都沒有備案,至使農經部門對全縣土地流轉的真實情況難掌握。全縣的土地流轉協議在鄉鎮存檔備案率極低,一旦發生土地糾紛,由于無依據,無法進行審核,不利于糾紛及時解決。同時也不利于縣農經辦對開展農村土地流轉工作的指導。
(六)小農思想束縛影響流轉。土地是農民賴以生存的最基本的生產資料,是農民的“命根子”,特別是我縣近年來征用土地頻繁,大多農民盯牢征地補償款。農民戀土情結較為嚴重,認為只要有了土地,生活就有了保障,寧可粗放經營,也不愿將土地流轉出去。特別是取消農業稅實行糧食補貼后,一些私下轉出土地的農民,又開始收回原有承包地自己耕種,另外,多數農民小農經濟思想意識比較嚴重,小富即安,投資興業怕擔風險,務工經商怕丟地權,滿足于守土經營或交親戚耕種比較放心。
(七)土地流轉難成規模。土地使用權流轉具有不穩定性,主要是因為非農產業的不發達和非農就業機會不多,外出務工就業相對不固定,經商風險較大,農民創業本領不強,技能素質不高,年齡結構偏大,農業收入仍是許多農民家庭收入的主要形式,由此,許多農民不愿放棄承包土地,分散種植與規模經營成為一對鮮明的矛盾。另外,我縣許多土地流轉是在農戶間自發進行的,缺乏專業組織引導土地流轉,組織化規模經營機制不健全,難以改變土地分散種植經營的局面。
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極大地解放了農村生產力,有力地推動了農業農村經濟的發展。但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確立和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的過渡,這種分散經營的小農生產與現代農業對規模經濟、產業化經營的要求越來越難以適應。實踐表明,結合城鄉統籌發展,實行農村土地適度規模經營,對調整農村產業結構、轉移農村剩余勞動力、促進農業產業化、加快鄉鎮企業發展和小城鎮建設等都具有重要作用,是實現家庭承包經營責任制與現代農業順利對接的有效途徑,是今后農村改革的方向選擇。土地適度規模經營的發展應加強以下幾個方面:
(一)加快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針對我縣農戶土地經營規模小,土地分片細碎化等現象;以及二、三產業帶動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及效益性農業的實際需要,要加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為發展現代農業規模經營提供了土地資源的有效配置,為引進人才、資金、技術、管理提供了載體。要在明確所有權、穩定承包權的基礎上,搞活土地使用權,把農村勞動力從土地上解放出來,不斷增加收入,最為有效的途徑就是要以提高土地產出率為目的實現土地有序流轉。
(三)加強土地流轉糾紛管理。針對我縣出現的新的土地流轉糾紛問題,在我辦的積極努力下,20xx年底由農業部批準為農村土地糾紛仲裁試點縣,加強土地的進一步規范管理,近期,我縣在原有的農村承包合同仲裁委員會的基礎上,成立了xx縣農村土地糾紛仲裁委員會,各鄉(鎮)成立了農村土地糾紛調解委員會,使我縣的土地糾紛過正在逐漸步入正規化的軌道。
同時,根據縣委、政府要求,積極起草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意見及流轉程序,進一步加強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的管理,完善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程序,提高農戶土地流轉的法律意識,成立農村土地流轉中心,規范土地流轉辦理程序,積極完善土地管理制度,使我縣土地流轉逐步走上規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軌道。面對新一輪出現的土地流轉糾紛高潮,加強土地流轉糾紛案件的調處工作,也是保障我縣城鄉統籌發展,土地適度規模經營的有力支持。
土地流轉分析報告(匯總18篇)篇七
位于縣城以北6公里處,總面積84.6平方公里,耕地7.5萬畝,轄20個村(街),256個村民組,總人口7.3萬人。20xx年以來,鄉繼續以實施土地單季流轉和長期流轉為抓手,以創辦合作社為載體,以實現土地規模化、集約化、市場化經營為目標,全面開展土地流轉工作,力促土地向種糧大戶、合作社、農字號企業集中。一是爭取3000萬元農資綜合補貼項目和投資20xx萬元,小農水項目對流轉區進行田、路、渠的配套,推進了小田并大田的進程;二是實行惠農政策傾斜,倍增計劃落實,為打造糧油核心產區提供了條件;三是財力有限的情況下,財政每畝以不低于10元的標準,對流轉大戶提供獎勵,激發了流轉和積極性。截止目前,全鄉土地流轉面積已達44936畝(其中單季流轉11142畝),占承包面積的80%,占總耕地面積的60%。目前,鄉有各類合作社25個,其中:養殖合作社5個,種植合作社14個,農機合作社5個,林業合作社1個,其他合作社3個涉及13個行政村,解決了200多人的就業問題。建有飛翔現代農業示范園,連片達20xx多畝,年產值達1500萬元,村民就業安置200多人。今年,在農村改革發展試驗區建設中,鄉實施土地單季流轉為抓手,以創辦合作社為載體,以實現土地規模化、集約化、市場化經營為目標,全面開展土地流轉工作,力促土地向種糧大戶、向合作社、向農字號企業集中。截止目前,全鄉流轉總面積已達44936畝,土地流轉產生了巨大的經濟和社會效益,今年以來,我鄉土地流轉工作曾在信陽日報、信陽電視臺等多家媒體報道,省、市、縣多次在我鄉召開土地流轉工作現場會。
為切實加強對土地流轉工作的指導和服務,鄉充實了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各村(街)土地流轉服務站人員配齊。制訂完善了鄉土地流轉服務中心職責、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和農村土地流轉須知,切實加強對土地流轉工作的指導和服務,明確各村文書為該村土地流轉工作員,及時做好本村土地流轉信息的收集、匯總上報工作。鄉村兩級建有流轉臺帳,成立鄉村土地糾紛調解組織。
大力宣傳土地流轉的意義,幫助群眾算好經濟帳、生產帳、生態帳、資源帳,消除顧慮。運用“4+2”工作法宣傳引導,通過四議兩公開的程序,宣傳講解流轉政策,開展流轉工作。鄉里投資5萬元配置了電腦和大型電子顯示屏,對土地流轉有關政策,群眾需求信息進行公開發布,先后發布各項信息312條。
從黨委書記、鄉長到村民組長,人人辦點,分包到田;實行分村劃片責任制,要求村村辦示點,片片有亮點,嚴格督查,嚴格獎懲,對土地流轉成效好的集體和個人給予獎勵,對工作不力的,落實處罰。在204省道建立鄉科級干部每人不少于200畝的土地流轉示范田,掛牌公示,接受監督。發揮我鄉20多家等專業合作社的作用,著重在沿路、沿線實行規模流轉,帶動全鄉的土地流轉工作,全鄉僅專業合作社流轉土地2.8萬畝。
土地流轉不搞“一刀切”,因村而異,因人而異,因地制宜,根據外出人員實際,引導搞土地長期流轉或季節性流轉,并采取多種方式進行流轉。
2、租賃。以合作社為主體,租賃流轉土地。今年我鄉5位外出創業成功人士采取租賃的形式,流轉土地300多畝,開展華英雞養殖。
3、實物支付。由種糧大戶牽頭,與農民達成協議,每畝以一定數量的小麥為支付費用實施流轉土地。
4、代耕。外出農民通過托親靠友把土地流轉出去,由自己怕是供耕種費用或按比例分攤費用等方式進行耕種,收益按出資比例分成。
堅持以維護民利為前提,讓農民從流轉中得到實實在在的好處。鼓勵有資質、實力強的合作社搞土地流轉,以每畝全年不低于600元、單季150元-250元價格租賃流轉土地。截止目前,全鄉新增土地經營權5861畝,分別是由股份合作社和大戶運作經營。紅高粱專業合作社在大覺寺村、任營村、代店村與農戶簽訂整村土地流轉合同,以平均每畝600元流轉土地3000畝;慶豐合作社在村以平均每畝600元的價格流轉土地1250畝,真正達到農民增收,合作社增效的雙贏目標。
土地流轉分析報告(匯總18篇)篇八
農村土地流轉是指農村家庭承包的土地通過合法的形式,保留承包權,堅持農戶自愿的原則將經營權(土地使用權)轉讓給其他農戶或其他經濟組織,并經過鄉級土地管理部門備案,簽訂流轉合同的行為,土地流轉是家庭承包經營制度的延伸和發展.是農村土地規模化經營的客觀要求。近年來,我縣農村土地流轉對解決農村土地閑置、耕地拋荒、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家庭農場發展有積極貢獻。
(一)流轉速度加快,漸具規模。自農村土地二輪承包以來,我縣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速度呈逐年遞增之勢,流轉的土地面積不斷擴大,參與農戶不斷增多。至,家庭承包流轉總面積12.88萬畝,比上年增加2.61萬畝、增長25.4%,比增加6.40萬畝,增長98.8%;流轉總面積占承包耕地總面積的比重為18.5%,比上年提高3.7個百分點,比20提高9.2個百分點;參與流轉的農戶1.51萬戶,比年年增長24.8%,比年增長91.3%;參與流轉的農戶占家庭承包經營總農戶的比重為14.8%,比上年提高2.9個百分點,比2010年提高10個百分點。
(二)流轉類型多樣,比例不均。按照不同的標準,可將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行為分為各種不同的類型。1、以流轉主體為標準,可分為農戶與村委會之間的流轉和農戶與農戶之間的流轉。其中以農戶與農戶之間的流轉為主,農戶之間的流轉面積為10.81萬畝,占總流轉面積的83.9%;流入合作社的面積0.96萬畝,占總流轉面積的7.5%,流入企業、大戶或其他的面積1.11萬畝,占總流轉面積的8.6%;2、以流轉對象為標準,可分為責任田承包經營權流轉、機動田承包經營權流轉和三荒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其中以責任田承包經營權流轉為主,約占總流轉面積的90.0%;3、以流轉方式為標準,可分為轉包、出租、互換、轉讓、股份合作及其他形式流轉。20我縣轉包流轉面積5.37萬畝,比上年增加1.47萬畝,增長38.0%;轉讓流轉面積1.19萬畝,比上年減少0.04萬畝,下降3.6%;互換流轉面積1.69萬畝,比上年減少0.41萬畝,下降19.4%;出租流轉面積4.21萬畝,比上年增加2.07萬畝,增長96.7%;股份合作及其他形式流轉面積0.42萬畝,比上年減少0.25萬畝,下降37.3%。其中以轉包為主,約占總流轉面積的41.7%。轉包中又以外出打工或經商農戶,將土地轉包給親友或本村其他農戶居多。此外,還有農戶將土地轉包給種植、養殖大戶以及集體向農戶反租轉包等形式;4、以流轉規模為標準:一是流轉規模過千畝的,現有3個,分別是三岔河**領辦的湘北蔬菜合作社流轉面積0.24萬畝,主要種植各類蔬菜;安障鄉**領辦的裕民糧食種植合作社流轉面積0.17萬畝,主要種植水稻;安宏鄉劉少華領辦的華泰水稻種植合作社流轉面積0.10萬畝,主要種植水稻。二是流轉規模在200-1000畝之間的,現有14戶,流轉面積0.80萬畝,主要集中在安豐、安康、安昌、安垱、安凝、焦圻等鄉鎮,以水稻、蔬菜、葡萄種植為主。三是流轉規模在100-200畝之間的,現有41戶,流轉面積0.76萬畝,全縣每個鄉鎮都有,其中較多的有官垱、安豐、安昌和安宏等鄉鎮。四是其他流轉屬于小規模流轉,戶數多,基數大,達10萬畝。
(三)大戶發展良好,具有一定引領作用。流轉大戶具有市場信息靈、銷售渠道穩的優勢,生產產品質高量、適銷對路的農產品,從而提高產品銷售價格,收入增加、效益增長,對土地流轉注入正能量。如三岔河鎮羅洲村湘北蔬菜合作社,于12月成立,注冊資金162.32萬元,注冊社員160名,流轉面積2350畝,其中年合作社租賃三岔河鎮的羅洲、三多、春美、長明、合家垸、天保6個村的土地1239.5畝,涉及農戶135戶。土地租賃期限1-3年,租賃價格為每年每畝200-300元。135個出租戶簽訂合同的有75戶,60個出租戶屬于口頭約定,時間一年一定。合作社主要生產無公害蔬菜,另外種植少量的水稻和高粱。-2014年,合作社年經營收入1088萬元,凈利潤55萬元左右,由于收入高、效益好,輻射帶動三岔河鎮2080戶農戶種植蔬菜1.08萬畝,每畝產值達0.45萬元。
(一)土地流轉行為不規范。目前土地流轉大多是農戶間自發進行的,比如無力或不愿經營承包地的農戶,經自行協商臨時把承包地交由別人(大多是親友、鄰居或同村村民)代耕代種,原承包合同關系不變,時間、條件一般由雙方口頭約定。2014年,我縣簽訂流轉合同的耕地流轉面積為5.10萬畝,占總流轉面積的39.6%,沒有簽訂土地流轉合同的占60.4%,其中,既無書面協議又無口頭約定的約占10%;而經過鄉鎮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登記、備案或簽證及公證機關公證后流轉的土地更少。有的即便雙方簽訂了書面協議,但也存在手續不規范條款不完備等問題,對雙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沒有明確的規定,一旦出現糾紛無法追究責任,而且缺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價格評估機構,對于農村流轉地價的評定缺乏科學合理的標準,導致農地轉讓的隨意性和無序性。
(二)土地流轉期限過短。目前我縣土地流轉的期限90%以上是一至兩年,三年以上的少,五年以上的更少,有些即便是簽訂幾年以上的流轉協議,協議上規定了流轉期限,但由于土地流轉金大多是一年一付,有的農戶看到流轉大戶效益好,就隨時終止流轉協議,有的大戶由于管理或技術或市場原因當年出現虧損付不出土地流轉金,農戶隨即就終止了流轉協議,因此土地流轉不穩定,期限短,不利于土地流轉后農業的長遠規模發展。
(三)土地流轉中農民的利益缺乏保障。一是土地流轉缺乏對農民利益的保護機制。在土地流轉前,缺乏對種植大戶和企業業主農業經營能力的資格審查與評估的市場。無論是政府推動還是自發進行的土地流轉,對承租方農業經營能力的資格都沒有進行嚴格審查,更沒有讓承租方交納經營風險保證金。在土地流轉后,流轉業主一旦經營上出現失誤,無法履約,常常給參與流轉的農戶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而且沒有有效的補償辦法,風險由農民和政府承擔。二是農民的流轉收益缺乏增長機制。在流轉合同的約定上,農民土地流轉收益一般是一定不變,流轉期間不再調整租金,流轉收益沒有隨經濟的不斷發展得到相應增長。
(四)土地流轉市場機制及社會化服務體系不完善。一方面,當前農村土地流轉市場化運作機制還沒有完全建立,尚未形成統一規范的土地流轉市場,流轉中介組織較少,流轉信息傳播渠道不暢,土地供需失衡,影響了生產要素的合理流動和優化配置,限制了土地流轉區域范圍,制約了農村土地流轉的有序進行。另一方面,目前針對土地流轉尚未建立完善的資產評估機構、委托代理機構、法律咨詢機構、土地投資機構、土地保險機構等,制約了土地交易市場的發育及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健康、有序進行。
(五)土地流轉管理不健全。目前對土地流轉的管理,從上到下的農業行政部門沒有具體的實施細則,在流轉程序、流轉手段、流轉檔案管理等方面缺乏統一規定,土地流轉主管部門雖然制定有規范的操作規程和土地流轉合同文書格式,但缺乏完整的政策體系,缺乏現代化的工作手段,糾紛隱患較多。鄉鎮農經機構管理體制不順,職責不明,流轉行為無人監管,流轉糾紛無人受理,農民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
(一)政府角色定位不明晰。政府的指導是幫助集體土地健康、有序流轉的保障。目前部分基層政府和部門角色定位不準,認識錯位,普遍把經營權流轉當成流轉主體的經濟行為,對不利的流轉模式不能做到限制和終止,同時沒有科學制定流轉后農民出路的規劃,對可能出現的問題沒有做好應急處理預案,提供服務,化解矛盾。因此政府應在尊重農民意愿的基礎上積極引導,搞好規劃、提高服務,在集體土地流轉中做好服務員、裁判員的角色。
(二)農民流轉意愿不強烈。分析當前的土地流轉現狀,存在農民流轉意愿不強烈的現象。究其原因如下:首先,農村社會保障體系不健全,失地農民缺乏生存保障。對于絕大多數農民來講,主要還是依靠土地收入解決看病、上學、養老等問題,普遍把土地作為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有些農民即使轉移到了二、三產業,由于失業的風險和收入的不確定性,他們仍把土地作為最后的退路,寧肯粗放經營,甚至不惜拋荒棄耕,也不愿意轉移出讓”。其次,農民轉移就業空間小。“土地流轉的速度應該與工業、第三產業就業崗位增加的速度與城市基礎設施容納的程度相適應”,當前,城鎮化速度慢與城鎮吸納農村剩余勞動力能力不足導致農民轉移就業不暢,不愿放棄土地。第三,部分土地轉出收益吸引力不大,尤其是一系列惠農政策的出臺和新農村建設的實施提高了農民對土地價值的預期,致使流轉意愿不強烈。
(三)土地流轉后資金與技術支持不足。土地流轉后,要實現規模化生產、集約化經營,必須進行資金投入和技術支持。經營者開發資金匱乏,是制約土地流轉的重要原因。一些經營者大面積承包土地后從事高效農業開發,后續發展中需要較大的資金投入,由于融資渠道少,致使部分經營者在土地開發上存在嚴重的資金困難,規模難以擴大,效益難以提高。從科技層面講,土地流轉的意義在于土地流轉以后,發展高效農業,精耕細作,達到高產高效。而一些承包大戶由于缺乏相關技術支持,只能搞粗放的規模化,不僅無法提高效益,而且對土地資源也造成一種浪費。所有這些不僅阻礙了現代農業的發展,也使一部分有承包能力和意向的經營主體不斷觀望、徘徊,或者承包土地后另做他用,失去了土地流轉的本來意義。
(四)土地分戶經營的分散性、隨意性與土地流轉的計劃性、規模性之間存在矛盾。土地流轉的目的是優化資源配置,實現土地規模化、集約化效益,而第二輪土地延包實行的是“耕者皆有田”政策,不僅土地分戶經營,而且農戶在這種嚴重分散的土地上還要種植從糧食到飼料、蔬菜等幾乎家庭所需的全部作物,這就進一步加重了土地的分散程度,形成了分散、細碎、小規模的土地經營方式,難以實現土地成片集中流轉。而且業主在實施土地規模流轉時,往往因為一戶或幾戶承包戶沒有談妥,而使土地規模化流轉難產,制約了規模經濟的發展,阻礙了土地的規模化經營。
四、推進農村土地流轉健康進行的對策思考。
(一)建立土地流轉機構,加強服務機能。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要因地制宜,切實把握“適度”兩個字。首先,必須始終堅持依法自愿有償的流轉原則,不能盲目跟風推進,以行政手段推行農村土地流轉。對于政府和村級組織來說,只能是進行政策導向,創造發展環境,加強服務管理。其次,要把握規模的“適度”。因此鄉鎮要成立農村土地流轉服務站,配備人員,明確職責,切實制定有效的措施,搞好政策宣傳,積極引導村、社及農民群眾在自愿、有償的前提下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工作,認真解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中的新情況、新問題。
(二)積極培育規范化的土地流轉市場。推進土地流轉,就要積極培育土地流轉市場,建立嚴格、規范的配套制度和措施。一是健全農地流轉服務平臺,建立農地流轉信息庫,開展信息咨詢、評估、協辦手續等服務;二是建立農地流轉信息網絡,使廣大農戶和有意投資農業的經營者能及時、準確獲取可靠信息,溝通市場供需雙方的相互聯系,切實解決農地流轉信息不暢、配置不佳的問題;三是建立科學的土地流轉價格形成和指導機制。“根據市場供求、宏觀經濟運行狀況和土地受讓方的投資變化,在研究受讓方承受能力的情況下,適時進行流轉價格的調整,以便更好地反映土地的動態價值變化”,從而建立健全農民流轉收益增長機制,保障農民收益能隨經濟的不斷發展得到相應增長。
(三)深入強化土地流轉的規范化管理。一是要處理好土地流轉促進農業綜合開發與保護基本農田的'關系,處理好土地開發與保護群眾權益的關系。把各種流轉方式納入規范化管理,確保交易雙方權利和義務明晰;二是要切實做好農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明確農戶在農地轉讓中的主體地位,禁止村級組織代替農戶或超越農戶對外簽訂流轉合同,依法保障農戶對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權利;三是要制定規范的土地流轉程序,提供規范格式的土地流轉合同文本,實行流轉合同登記備案制度,確保土地流轉規范有序;四是要加強宣傳和監督,杜絕土地流轉過程中隨意改變土地農業用途的現象。
(四)加快發展多種形式的土地流轉規模經營主體。要有效地加快土地流轉,關鍵是要創新能促進農村生產力解放和提高的規模經營主體。首先,大力培育以家庭農場和新型農民專業合作社為主的規模經營主體,努力形成“規模化家庭經營+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新型農業生產經營體制;其次,加快構建服務“三農”的金融平臺,積極探索信貸支農的重點,適度降低支農信貸利率。加快農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鼓勵行業協會、龍頭企業、合作社組建農業信用擔保公司;第三,加大技術支持,幫助規模經營主體真正實現規模經營與集約經營,提高經營效益,發展現代農業,達到高產高效。
(五)建立健全土地流轉的配套保障機制。土地流轉的健康進行有賴于農村配套保障機制的完善。農業是高風險低收益的產業,不僅要受自然生物因素的影響,還要受社會經濟因素的影響。因此,推動土地流轉,就必須建立健全農業風險保障機制和多層次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增強農業對自然災害等風險的緩沖能力,逐步弱化土地的福利和社會保險功能,同時使廣大農民醫療有保障,失業有保險,以解除農民對土地轉讓后的后顧之憂,為土地流轉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加大對失地農民的就業技術培訓,加快農村城鎮化進程,加速農村剩余勞動力有序轉移,降低農民對土地的依賴程度,最大限度地發揮土地的市場要素功能,確保土地流轉能健康、有序、順利進行。
土地流轉分析報告(匯總18篇)篇九
在穩定農村土地延包30年不變的前提下,積極穩妥地搞好農用土地流轉,是實現土地資源的優化配置,提高農業生產的規模效益以及增加農民收入的有效途徑。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確定的農村土地政策,及時了解我縣農用土地資源流轉現狀,探索科學合理的流轉機制,縣委農工委、縣農經中心組成聯合調查小組,采取發放調查表與實地調研相結合的方式,對全縣農村土地流轉情況進行了調查,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據調查統計,全縣25.63萬畝耕地中,目前土地實際流轉面積達6410畝,占耕地總面積的2.5%,涉及農戶9640戶,占承包農戶總數(97000戶)的9.9%。從分布情況看,新集鎮、羅家屯鎮、興城鎮、三屯營鎮等土地連片集中的鄉鎮流轉規模較大,其中,新集鎮土地流轉面積達1694畝。土地流轉主要采取形式互換、出租、轉包、入股。其中有7592戶農戶采用互換形式流轉土地3010畝,分別占流轉涉及農戶和流轉面積的78.8%和47%;有1756戶農戶采用出租形式流轉土地2776畝,分別占流轉涉及農戶和流轉面積的18.2%和43.3%;有243戶農戶采用轉包形式流轉土地519畝土地,分別占流轉涉及農戶和流轉面積的2.5%和8.1%;有243戶農戶采用轉包形式流轉土地519畝土地,分別占流轉涉及農戶和流轉面積的2.5%和8.1%;49戶農戶采用入股形式流轉土地105畝,分別占流轉涉及農戶和流轉面積的0.5%和1.6%。合同管理情況:據統計,全縣農村土地流轉應簽合同9640份,其中:有流轉合同并經鄉鎮農經部門鑒證的2150份,占22.3%;有合同未經鑒證的1523份,占15.8%;無合同或僅有口頭協議的5967份,占61.9%。通過實施土地流轉,促進了農業規模化、集約化、產業化發展,為加快我縣現代農業發展打下堅實基礎。一是促進了新興產業發展。祥瑞花卉合作社成立后,為集中連片發展花卉生產,流轉土地600畝,種植百合、劍蘭等花卉。目前,全縣花卉栽培面積達到2320畝,年可產鮮切花3000多萬只。漢兒莊、新莊子等鄉鎮為發展食用菌產業,流轉土地570余畝,全縣以栗蘑為主的食用菌栽培達到2240萬棒,年產鮮菇600萬公斤。二是推動了一批農業重點項目實施。通過土地流轉,解決了農業重點項目用地問題,5500畝現代農業示范園區、八面峰生態觀光采摘、青山綠水野豬養殖等重點農業項目順利推進。三是促進了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祥瑞花卉合作社以入社成員每年每畝土地800元轉包費入股,再吸收入社社員打工,年底分紅返利的方式,社員一年平均在一畝土地上獲得綜合收益9000元。喜峰口生態種植合作社,與社員簽訂土地租賃合同,并回收入社社員產品,按照綠色、有機、無公害的要求大力發展小雜糧種植,流轉的土地純收入比入社前增加了600元。
土地流轉的特點:1、自發為主。多數都是由承包戶之間自行協商進行,全縣承包戶自發流轉的土地面積達5880畝,占流轉總面積的7%;2、本村為主。絕大部分都是在本村范圍內進行流轉。全縣在本村范圍內流轉的.土地面積為4359畝,占流轉總面積的%;3、短期為主。土地流轉中,互換、轉包的期限多數都在5年以下且不固定,出租的期限一般都在5-10年左右。
存在問題:一是土地流轉規模小。全縣流轉的土地面積只占耕地總面積的2.5%。以農業為主導產業的南部鄉鎮為例,如新集鎮,土地流轉面積為1694畝,占耕地面積的6.1%,涉及農戶1733戶,占總農戶的27.6%;新莊子鄉土地流轉面積為378畝,占耕地面積的5.7%,涉及農戶172戶,占總農戶的9.1%。我縣土地流轉還處在初級階段;二是土地流轉程序不規范。從已發生的土地流轉情況看,61.9%的土地流轉只是口頭協議,并未履行任何手續,只有22.3%簽訂流轉合同并經過鄉鎮農經部門鑒證。由于缺乏有組織的監督管理,手續不完備,時間一長,難免產生各種糾紛;三是多數土地流轉效益不高。由于我縣土地流轉形式多以互換為主,大部分流轉土地仍以散戶經營傳統農業為主,經營粗放,從土地上獲得的收益較低,農民缺乏土地流轉的積極性;四是耕地流失偶有發生。部分農民以出租方式把自己的承包地租給選廠用于建尾礦庫,一般采取每年結算的方式,還有部分村民的土地以出租方式被用來建市場等商業開發,全縣以出租方式租出土地1800多畝,涉及農戶830多戶。這些出租方式租出去的土地,大部分無法恢復成耕地,改變了土地的農業用途,農田面積不可避免地在減少。原因分析:一是農民對土地流轉的認識不夠。長期受傳統的種植模式的影響,部分農民對土地的依賴性較強,習慣于耕種自己的一畝三分地,視之為“保命田”,認為“手中有田,心中不慌”。加之其他就業門路不多,即使種糧效益很低,也不愿意放棄土地。另外,部分村干部甚至一些鄉鎮干部對土地使用權流轉的重要意義認識不足,片面認為“延包三十年,農民有自主權,流轉不流轉,不用干部管”,對實施土地合理流轉缺乏正確引導和組織。這些片面認識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土地流轉的進程。二是受自然地理環境的制約。在北部鄉鎮一些自然村較為明顯,這些村以山地為主,土地分散在溝溝岔岔,零散細碎,不易實現流轉。相比之下南部鄉鎮土地比較集中,容易進行土地流轉。三是小城鎮吸納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能力不夠。我縣農村二、三產業不發達,不能轉移較多的農村剩余勞動力,小城鎮建設水平不高,不能吸納更多的人到城鎮生活就業。四是缺乏善于經營土地的能人。鐵礦開發見效快,效益好,吸引大部分能人把精力用在鐵礦開發上,而經營農業項目見效慢,風險大,人們往往不愿意在這方面投資,也是土地流轉較慢的一個原因。五是農村社會保障體系不健全。由于目前農民醫療、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尚不完備,因此農民普遍把土地作為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來看待,對于流轉土地存在后顧之憂。因此盡管沒有能力經營好承包地,獲取最大的收益,但寧肯粗放經營,也不愿將土地流轉出去。
一是加大土地法律政策的宣傳力度。要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農村土地承包法》、十七屆三中全會《關于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等政策法規,提高廣大農民的土地法律政策水平,充分調動廣大農民參與土地流轉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二是制定鼓勵土地流轉的政策措施。探索建立土地流轉扶持基金,對于全部轉出土地的農戶給予一定的補助,扶持其進城務工創業;對于引導農戶流轉土地較多、增收效果顯著的鄉鎮和村給予適當獎勵;對于通過采取土地流轉合作方式集中農戶土地進行規模經營,并能切實帶動農戶增加收入的龍頭企業和種養大戶給予扶持,從資金、項目、技術指導等方面給予傾斜。
三是加強農業產業化建設。著力培養一批善經營、會管理的農村經營大戶,培養和扶持種田能手,提高土地經營效益。大力發展農村個體、私營經濟,興辦農業企業,實行產業化經營,農民可入股分紅,也可進企業當雇員拿工資,增加農民就業崗位;加快農業產業化經營龍頭企業建設,積極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其它中介組織,學習借鑒羅家屯鎮奔騰花卉有限責任公司、青楊樹食用菌專業合作社等經驗作法,進一步搞活土地流轉,同時積極加強土地流轉試點,總結成功經驗,推動農村土地適度規模經營。
四是鼓勵農民向小城鎮聚攏。小城鎮是農村剩余勞動力的主要集散地,加快小城鎮建設,可以促進農村人口、生產要素向中心城鎮集聚,促進農村二、三產業的發展,提高農村人口的城鎮化水平,為廣大農村勞動力轉移提供更多的就業崗位,降低農民對土地的依賴程度。加快農村城鎮化進程,大力發展城鎮二、三產業,發展勞動密集型的農產品加工業,以吸納更多的農村剩余勞動力,減少農業人口。實施“走出去”戰略,鼓勵農民外出務工、經商,加速農村勞動力有序轉移,促進農村土地的流轉。
五是探索農村居民適度集中居住。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農戶建房數量逐漸增多,由于受山區自然條件的限制,單家獨戶分散居住,居住地和承包地都比較零散。因此要探索農村房屋建設統一規劃,統籌考慮,加強農村宅基地統批統建,將新建和改造的房屋向居民點集中,原有宅基地還田,改變土地零星、分散的狀況,為土地集中連片產業化規模經營創造條件。
六是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加大對農村社會保障的財政投入力度,探索建立農村人口養老保險制度,完善失地農民養老保險機制,進一步擴大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覆蓋范圍,促進最低生活保障體系向農村延伸,讓農民放心地流轉土地。
土地流轉分析報告(匯總18篇)篇十
xx縣農村土地流轉經過近幾年的不斷摸索、實踐,已形成了一定規模,并積累了豐富的經驗。為了進一步探索xx縣農村土地承包管理及流轉方式,建立承包土地經營權市場,我局組織力量對全縣土地承包管理及經營權轉讓等土地流轉問題進行了一次專項調查。調查情況如下:
1、土地流轉規模。xx縣共有40個鄉鎮,839個村,25萬農戶,77.1萬農業負擔人口,農村土地承包總面積122.7萬畝,其中水田91.6萬畝。全縣二輪承包簽訂承包合同23.5萬份,承包耕地116.6萬畝,發放土地承包經營權證22.1萬份。截至去年底止,全縣土地流轉總面積11.8萬畝,占承包土地總面積的10%,涉及承包農戶4.6萬戶,占承包數的19%。從鄉鎮看,40個鄉鎮都存在土地流轉現象,流轉面積多的達3200多畝,占總面積的18%,流轉面積最少的僅占承包面積的3.2%;從行政村看,有土地流轉的村共825個,占總村數的98%。
2、土地流轉成因。我們一行深入到本縣青林、漆河、盤塘、楓樹、茶庵鋪、鄭家驛等6個鄉鎮,走訪了部分村組干部和農戶,從中了解到農村土地流轉的主要成因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承包者外出務工,不能經營土地;二是勞動力進城經商,不便經營土地;三是種田效益不高,不想經營土地;四是為了方便生產,需要調整土地。這些原因雖然各有不同,但有一個共同點,都認識到土地是農民的基本生產資料,是最可靠的生活保障和生產條件。因此,不愿放棄承包權,只愿出讓使用權。
3、土地流轉形式。從調查了解到的情況看,xx縣土地流轉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幾種:一是托管。一些外出務工或經商的農戶,將承包的土地部分或全部委托給親友、鄰居,只享受惠農補貼,不參與產品分配,這種形式大都是口頭協議,一般是一年一定。他們都是雙方交涉議定,一般是未經發包方認可并且未辦理任何手續,這種形式的轉讓戶約占45%。二是轉包。這種形式是原承包戶將承包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承接戶。轉包的權利和義務由雙方議定或請中介人鑒證達成協議,多為口頭協議,一般也未經過發包方,也是一年一定一結算,這種形式的轉讓戶占約41%。三是互換。這種形式主要表現在戶與戶之間為方便耕作或防止牲畜踐踏,將原承包地塊互相兌換,兌換條件及補償等事宜,由雙方協商達成協議,原承包關系不變。這種形式的轉讓戶約占5%。四是租賃。這種形式是承包戶將承包地租賃給本村本組農戶或本村組以外的單位和個人用于開發性生產。承租方一次或分年度付給出租方租賃金,這種形式占轉出戶的9%。
4、土地流轉效應。一是促進了家庭承包經營制度的進一步穩定和完善。這種土地流轉機制,不僅解除了從事非農產業戶的后顧之憂,而且擴大了種地農戶的發展空間,尤其是拓展了解決農村人地矛盾突出的途徑。二是加速了農村勞動力的轉移,促進了民營私營經濟的發展。這種流轉機制,使從事非農業的農戶擺脫了土地束縛,集中精力外出打工、經商、從事二、三產業等。目前xx縣這類人員約占10萬人以上,加速了xx縣農村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三是推動了農業產業化規模經營。目前全縣已有規模經營面積2.1萬畝,占到總流轉面積的20%,其中經營面積在30—50畝的大戶就有120多戶,這些農戶經營規模擴大以后,有的發展優質稻生產,有的發展煙葉、果蔬等。鄭家驛鄉高巖村朱明春發展種植優質稻60多畝,每年增效1.2萬元,取得了可觀的經濟效益。四是創新了經營理念。土地的有序流轉帶動了勞動力的合理轉移,他們走出家門,開闊視野,不僅增加了收入,還學會了一定的技能,了解外界各種信息以及市場經濟的思路,更新了理念。他們憑借與外地的營銷渠道和合作關系,利用當地資源發展自己的事業,為振興經濟起到了典型引路和示范推動作用。如目前比較興旺的躍宇竹業、三尖農牧等,他們的領辦者都是從土地流轉中解脫出來的農民和打工成長起來的民營企業家。
在調查了解中,我們還發現xx縣在土地流轉過程中還存在著以下幾個帶傾向性的問題:一是各級基層干部對土地流轉的認識不清,理解和說法不一,依法管理意識差;二是土地流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度滯后,缺乏執法手段,操作難度大;三是土地流轉形式五花八門,程序上隨心所欲,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規范;四是對土地流轉,發包方不清楚,與出讓方、受讓方三者之間沒有履行合法手續,多為口頭協議,私下流轉屬于個人行為,在誠信制度尚不完善的情況下,土地穩定性差,雙方利益無法受到法律保護,一旦發生糾紛,無法調處,導致部分農戶土地糾紛、矛盾突出。
針對xx縣農村土地流轉過程中暴露出來的問題,我們建議應從以下幾個方面采取對策措施。
一是認識要統一。xx縣雖有一部分農民離土甚至離鄉,但大部分農民還是繼續與土地相依為命。推進土地流轉是小農經濟向現代化農業經濟轉變的重要途徑;是為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民獲得更多的土地,發展規模農業、效益農業,從而達到以地生財的目的提供了保障。因此,各級政府和相關涉農部門要把土地流轉當作一個重要問題進行調查研究,作為依法管理土地的一件大事來抓,特別是加強各級黨政領導的法律法規的培訓學習,真正掌握《農村土地承包法》的精神實質,做到依法行政,使土地流轉真正實現“自愿、依法、有序”。
二是運作要規范。所發生的土地經營權流轉,要符合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要嚴格按程序辦理,確保土地流轉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確保土地用途不變,提升地力;維護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土地流轉操作辦法,包括土地流轉申報、審批、登記和流轉合同簽訂、鑒證、兌現、糾紛調處與仲裁以及日常監督等一系列辦法。
三是保障要落實。農村承包合同管理是農經部門的重要職責,要加強農村承包合同管理機構建設,進一步明確土地執法主體、并賦予相關的管理權力和執法手段,包括人員和經費等都要予以保障,做到有人員、有位置、有責任、有權利。只有這樣才有可能把該項工作抓好抓出成效,才能真正做到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和農村大局的穩定。
四是服務要到位。各級政府還要積極培育和發展土地經營權流轉的中介服務組織,尤其是《物權法》的頒布實施,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應該逐漸走向市場,逐步使土地向專業大戶、經營能手等集約經營者集中,建立相應的土地流轉服務系統,使土地從隨意無序流轉向有序規范流轉方面轉變。同時,村級經濟組織要發揮流轉中介的核心作用,協助解決好流轉雙方的矛盾,做好審定承包者資格、簽訂轉讓合同及資料歸檔等工作。
土地流轉分析報告(匯總18篇)篇十一
1、轉包。經村社贊成,在農民集體經濟構造內部,承包農戶將地皮策劃權以不超出殘剩年限轉包給第三方,本身仍保存承包權,轉入方具有益用權,兩邊簽訂合同,明了各方權力與任務,而承包方與發包方仍按原承包公約踐諾兩邊的權力、任務。這類方法如今較為廣泛,觸及農戶1500戶,5000余人,地皮面積20xx余畝(緊張是田),約占流轉面積的12%。
2、租賃。集體經濟構造或承包農戶,將地皮利用權出租給社外的業主從事農業開辟,并與之簽訂響應的地皮租賃和談,由業主向農戶或集體付出房錢。全縣最具代表性的是##鎮南陽片區(原3#鄉)的南陽村、川山村、石桅村、南峰村和鳳陽村,地皮被成都桃園實業有限公司租賃,現租賃面積畝,公司籌劃三年間在%%片區租憑地皮1萬畝,獨資策劃50年,成長伏季生果、種草養畜和成長旅游業。本地農民不但可以直接從地皮上每畝收益100-300元房錢外,還可在該公司務工,人平年勞務收益可達3000--5000元。該種流轉式樣觸及農戶6000余戶,20000余人,地皮面積14000畝,約占流轉面積的82%。
3、借用。承包農戶將地皮承包策劃權無償借給他人利用,借用人無需向出借人付出地皮承包策劃權的利用費,農業稅仍由原承包人負擔。觸及農戶500余戶,1500余人,地皮面積1000余畝,約占流轉面積的6%。
4、入股。承包農戶在自愿的根本上,將具有的地皮利用權作價入股,與其他出產要素相聯合,組建股分制或股分互助制企業。如雙河鎮銅鑼、佛頭、大佛、筆架、犁頭、楊柳等8個村社,經過議定地皮入股,建立股分互助制茶場,策劃收益在扣除應交稅費和本錢后,按股分紅,農戶還可應聘進企交易工,獲得工作工錢。
5、拍賣。緊張是對那些閑置的“四荒”地,由鄉鎮、村社以果然招標的方法,對其年限的利用權進行拍賣。如竹海鎮益心村集體有荒山40畝,原以每畝10元/年的代價分戶承包給農戶策劃,因為農戶策劃本領弱,效益低下,承包費從未收齊過,后村兩委經承諾對荒山利用權進行果然招標拍賣,每畝25元/年,30年一次付清,既強大了集體經濟,盤活了閑置資產,農戶又可就近打工,增加收益。
6、互換。農戶為便利耕耘或流轉,與集體或其他農戶在自愿互利的根本上,對各自的地皮策劃權進行互換。如今全縣互換地皮觸及農戶100余戶,200余人,100余畝地皮,約占流轉面積的12%。
從如今環境看,我縣地皮流進展制改革還處于摸索階段,整體上是健康、有序的,對進步農民構造化水溫和農業綜合效益起了自動效用。但因為地皮利用權流轉政策性強,觸及面廣,當前在一些處所仍然還存在以下幾方面的題目:
(一)政策宣揚不到位,大眾思維認識有待進步。一些鄉鎮當局異國把促成農村地皮流轉放到促成農業財產布局調整和增加農民收益這個大局來認識。對地皮流轉政策的宣揚不敷深切,大眾對地皮流轉的認識還存在誤區,緊張表現為一些農戶和部分地皮承包業主對促成地皮流轉還存在“三怕”:一是部分農民怕地皮轉包出去后,本身損失了地皮策劃權,異國了糊口生涯的最低“保險線”,是以部分農民外出打工后,甘心腸皮荒涼也不肯轉包出去。二是部分業主怕政策不穩,當局收回地皮承包租賃權,不敢斗膽投入。三是部分業主怕市場前景不佳,承包無效益,不敢大范圍搞開辟。
(二)地皮流轉的辦理機制、辦事機制不健康,制約了地皮流轉的進程。當前地皮流轉大都是大眾的自發性行動,貧乏束厄狹隘力和典范性,當局在地皮流轉上貧乏應有的辦理、指導和辦事,制約了地皮流轉的范圍和速度。一些鄉鎮和村社異國認識到地皮流轉的主體是農民,在工作中還存在錯位、越位的現象,在地皮流轉題目上采納“一刀切”的大略化操縱方法,個別村社強行要求農民退出承包地聯合轉包給業主,大眾對此不滿意,乃至激發了新的干群矛盾。
(三)地皮集結成片流轉難,業主開辟難陳范圍。在農村家庭聯產承包制下,地皮分戶策劃的分散性、隨便性與地皮流轉的籌劃性、范圍性之間存在矛盾。因為踐諾地皮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后,業主在履行地皮范圍流轉時,每每因為一戶或幾戶承包戶不能談妥,而使地皮范圍化流轉難以告成,從而導致地皮流轉比較分散,制約了范圍經濟的成長。
(四)融資堅苦,業主開辟資金貧乏,制約了地皮流轉的范圍。大面積承包地皮從事高效農業開辟必要較大的資金投入,而地皮承包大戶平常異國貸款包管單位,又不能將地皮利用作為貸款典質,是以很難從銀信部分貸到貸款,加上一些處所交通等根本辦法和天然根本前提較差,更難籌集資金或引進資金,導致部分業主在地皮開辟上存在緊張的資金堅苦,范圍難以擴大,效益難以進步。
(五)部分地皮流轉公約不典范,簡單產生公約膠葛,感化農村社會、政治鞏固。凸起表現為一是公約的主體同等法,《農村地皮承包法》明了法則家庭承包策劃地皮流轉的主體是農戶,集體“四荒地”流轉的主體是農業社,而部分業主承包地皮時不論是何種地皮,同等與村社直接簽訂和談,致公約的主體同等法,不能見效。二是公約承包期限同等法。和談中簽訂的地皮流轉的期限超出了第二輪地皮延包期的殘剩期限,導致公約沒法踐諾。三是部分業主借地皮流轉變化了地皮掃數權的性質和地皮的農業用處,導致公約同等法。這三種表現式樣都會造成維系農戶與承包策劃戶、業主之間地皮承包干系的和談沒法見效和踐諾,加上農民的法律意識不強,受市場經濟的趨利性、排他性的感化,使作為農民最終糊口生涯底線的地皮,必定是農民的最終選擇,從而構成農民與承包戶間的矛盾,緊張的乃至會造成新的社會矛盾,障礙地皮流轉進程,感化農村鞏固。
(一)解放思維,變化見解,切當辦理好認識題目。
地皮流轉是農村財產布局調整的重點內容,是兌現范圍農業、效益農業,鞭策農業產化策劃的前提和根本。地皮是最根本的出產要素,地皮流轉的主體是農民。是以,辦理好農民的思維認識題目,沖破制止地皮適度范圍流轉的思維鐐銬尤其緊張。最終,沖要破死板的小農經濟意識,拋卻“搞地皮流轉便是搞地皮私有化、搞本錢主義”等思維見解,牢靠建立成長的見解、立異的見解、市場的見解、效益的見解。其次,當局要切當變化見解,要把地皮流轉放促成農業財產化策劃和成長農村經濟這個大局來認識,精確指導典范,強化辦事意識,改革工作方法,切當將農民的自動性保衛好、闡揚好、指導好。
(二)加強指導和典范,切當辦理好地皮流轉的辦理機制、辦事機制的題目。
精確指導和典范是加快地皮流轉速度的關鍵。為此我們要進一步建立健康地皮流轉的辦理機制、辦事機制,增進地皮流轉的健康急劇成長。一是要政策引。要加大地皮流轉政策的宣揚力度,切當作好地皮流轉樹范工作。在劃1、自愿、互利原則下,經過議定公司加農戶、業主加農戶等方法,鼓勵、贊成、指導農民斗膽試點,以點帶面,動彈成長,進一步加快農業財產化策劃。同時,要堅定杜絕“一刀切”、“活動式”、大略化的操縱處理。二是要環境促。加強軟硬環境構筑,對應用地皮流轉進行優勢財產和新興財產立項開辟的,賜與資金、技巧、稅費等方面的傾斜。同時,要抓好市場構筑,疏浚流暢關鍵,收縮小出產與大市場之間的間隔,讓農民、業主有想頭、有干頭。三是要辦事幫。加強信息辦事、科技辦事,為農民、地皮承包戶供給精確的市場信息和科技信息,自動做好政策、法律的詢問和教導調整工作,指導地皮流轉步入正軌。
(三)科學籌劃、兼顧安排,切當辦理地皮流轉的范圍題目。
當代經濟愈來愈朝著范圍經濟的方向成長。異國范圍,就異國效益,也就異國市場競爭力。加快地皮流轉速度,凸起范圍效益的關鍵是要辦理好地皮難以集結成片,不容易形陳范圍的題目。辦理地皮流轉范圍題目,最終,處所鄉村兩級在美滿地皮承包策劃責任制時要聯合籌劃,科學安排。其次,要做好“四荒”地皮的查看和統計,在此根本上超前籌劃,公道安排,要在耕地的深度開辟,非耕地的廣度開辟上下功夫。第三,要在富裕恭敬農民自愿的根本上,以地皮托管為載體,對撂荒地皮進行聯合籌劃和開辟。建立地皮信任辦事中間,對擬流轉的地皮集結聯合辦理,使之形陳范圍開辟。當局要自動指導,健康地皮流進展制,富裕闡揚農民、業主的自動性和自動性,依托資本優勢,闡揚比較優勢,凸起地皮流轉的范圍策劃,表現范圍效應,增進地皮公道、有序流轉。
(四)加大資金攙扶,切當辦理好業主開辟資金貧乏的題目。
出產開動資金貧乏是障礙地皮流轉進程的緊張身分之一,是以必須從多方面加大對地皮流轉所需資金的攙扶力度。一是加大銀信部分的貸款贊成力度。對利用流轉地皮搞范圍開辟,比較效益高,優勢明顯的項目,要在政策和資金上賜與攙扶,銀信部分要自動賜與貸款贊成。二是自動向上篡奪專項資金。當局要加大農業資金投放力度,對利用流轉地皮搞高效農業、范圍農業的優先投放資金。三是經過議定公司、業主的投入辦理資金題目。采納承租反包、購買地皮利用權、股分互助等模式,讓公司、業主和農戶互助投入資金搞高效農業、特點農業,從而低落業主和農戶風險,有效辦理地皮流轉資金難的題目。
(五)加強對合同的典范辦理,切當辦理好地皮流轉合同不典范的題目。
當前,農民與承包策劃戶、業主之間的承包干系都是用合同來維系,并且大部分合同又具有不典范性、不鞏固性和松散性。是以,在促成地皮流轉工作中,一方面要加強對合同的典范辦理,進一步明了承租兩邊的責、權、利,指導承包方和農民服從公約和談,自動做好法律詢問和法律辦事。另外一方面,要切當加大《公約法》、《農業法》、《農村地皮承包法》等法律標準的宣揚力度,加強農民的法律意識,典范兩邊的踐約行動,增進地皮流轉健康有序成長。
土地流轉分析報告(匯總18篇)篇十二
近年來,全縣各地在堅持穩定農村土地承包政策的前提下,積極引進業主,不斷探索和創新土地流轉機制,推進土地集約化經營,有效地促進和帶動了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和農業產業化經營,促進了土地資源向土地資本轉變。為深入了解全縣土地流轉和經營狀況,對全縣土地流轉情況進行了調查,并就目前土地流轉中還存在的問題及對策進行了探討。
截止目前,全縣土地流轉面積已達17000畝,占全縣耕地總面積的%,涉及29個鄉鎮112個村314個組8500余戶33940余人。全縣從事土地承包經營的業主共有108個,其中土地承包經營規模達1000畝以上的業主共有個,承包經營面積達5000畝的個,業主共投資1326萬元,年創造產值5060萬元,年收入3100萬元,農戶年獲益896萬元,年人均增收29元。土地流轉的年限一般為30年,短的二、三年,最長的達到50-70年(主要是荒山、荒坡),其中,土地流轉年限30年以上的約占土地流轉總面積的%。
1、轉包。經村社同意,在農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承包農戶將土地經營權以不超過剩余年限轉包給第三方,自己仍保留承包權,轉入方擁有使用權,雙方簽訂契約,明確各方權利與義務,而承包方與發包方仍按原承包合同履行雙方的權利、義務。這種方式目前較為普遍,涉及農戶1500戶,5000余人,土地面積20xx余畝(主要是田),約占流轉面積的12%。
2、租賃。集體經濟組織或承包農戶,將土地使用權出租給社外的業主從事農業開發,并與之簽訂相應的土地租賃協議,由業主向農戶或集體支付租金。全縣最具代表性的是##鎮南陽片區(原3#鄉)的南陽村、川山村、石桅村、南峰村和鳳陽村,土地被成都桃園實業有限公司租賃,現租賃面積畝,公司規劃三年間在%%片區租憑土地1萬畝,獨資經營50年,發展伏季水果、種草養畜和發展旅游業。當地農民不但可以直接從土地上每畝收入100-300元租金外,還可在該公司務工,人平年勞務收入可達3000--5000元。該種流轉形式涉及農戶6000余戶,20xx0余人,土地面積14000畝,約占流轉面積的82%。
3、借用。承包農戶將土地承包經營權無償借給他人使用,借用人無需向出借人支付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使用費,農業稅仍由原承包人承擔。涉及農戶500余戶,1500余人,土地面積1000余畝,約占流轉面積的6%。
4、入股。承包農戶在自愿的基礎上,將擁有的土地使用權作價入股,與其他生產要素相結合,組建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企業。如雙河鎮銅鑼、佛頭、大佛、筆架、犁頭、楊柳等8個村社,通過土地入股,建立股份合作制茶場,經營收入在扣除應交稅費和成本后,按股分紅,農戶還可應聘進企業務工,獲得勞動報酬。
5、拍賣。主要是對那些閑置的“四荒”地,由鄉鎮、村社以公開招標的方式,對其年限的使用權進行拍賣。如竹海鎮益心村集體有荒山40畝,原以每畝10元/年的價格分戶承包給農戶經營,由于農戶經營能力弱,效益低下,承包費從未收齊過,后村兩委經批準對荒山使用權進行公開招標拍賣,每畝25元/年,30年一次付清,既壯大了集體經濟,盤活了閑置資產,農戶又可就近打工,增加收入。
6、互換。農戶為方便耕種或流轉,與集體或其他農戶在自愿互利的基礎上,對各自的土地經營權進行交換。目前全縣互換土地涉及農戶100余戶,200余人,100余畝土地,約占流轉面積的12%。
從目前情況看,我縣土地流轉機制改革還處于探索階段,總體上是健康、有序的,對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和農業綜合效益起了積極作用。但由于土地使用權流轉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當前在一些地方仍然還存在以下幾方面的問題:
(一)政策宣傳不到位,群眾思想認識有待提高。一些鄉鎮政府沒有把推進農村土地流轉放到推進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增加農民收入這個大局來認識。對土地流轉政策的宣傳不夠深入,群眾對土地流轉的認識還存在誤區,主要表現為一些農戶和部份土地承包業主對推進土地流轉還存在“三怕”:一是部份農民怕土地轉包出去后,自己喪失了土地經營權,沒有了生活的最低“保障線”,因此部份農民外出打工后,寧愿土地荒蕪也不愿轉包出去。二是部份業主怕政策不穩,政府收回土地承包租賃權,不敢大膽投入。三是部份業主怕市場前景不佳,承包無效益,不敢大規模搞開發。
(二)土地流轉的管理機制、服務機制不健全,制約了土地流轉的進程。當前土地流轉大都是群眾的自發性行為,缺乏約束力和規范性,政府在土地流轉上缺少應有的管理、引導和服務,制約了土地流轉的規模和速度。一些鄉鎮和村社沒有認識到土地流轉的主體是農民,在工作中還存在錯位、越位的現象,在土地流轉問題上采取“一刀切”的簡單化操作方式,個別村社強行要求農民退出承包地統一轉包給業主,群眾對此不滿意,甚至引發了新的干群矛盾。
(三)土地集中成片流轉難,業主開發難成規模。在農村家庭聯產承包制下,土地分戶經營的分散性、隨意性與土地流轉的計劃性、規模性之間存在矛盾。由于推行土地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后,業主在實施土地規模流轉時,往往因為一戶或幾戶承包戶不能談妥,而使土地規模化流轉難以成功,從而導致土地流轉比較分散,制約了規模經濟的發展。
(四)融資困難,業主開發資金匱乏,制約了土地流轉的規模。大面積承包土地從事高效農業開發需要較大的資金投入,而土地承包大戶一般沒有*款擔保單位,又不能將土地使用作為*款抵押,因此很難從銀信部門貸到*款,加之一些地方交通等基礎設施和自然基礎條件較差,更難籌集資金或引進資金,致使部份業主在土地開發上存在嚴重的資金困難,規模難以擴大,效益難以提高。
(五)部份土地流轉合同不規范,容易產生合同糾紛,影響農村社會、政治穩定。突出表現為一是合同的主體不合法,《農村土地承包法》明確規定家庭承包經營土地流轉的主體是農戶,集體“四荒地”流轉的主體是農業社,而部份業主承包土地時不管是何種土地,一律與村社直接簽訂協議,致合同的主體不合法,不能生效。二是合同承包期限不合法。協議中簽定的土地流轉的期限超過了第二輪土地延包期的剩余期限,致使合同無法履行。三是部份業主借土地流轉改變了土地所有權的性質和土地的農業用途,致使合同不合法。這三種表現形式都會造成維系農戶與承包經營戶、業主之間土地承包關系的協議無法生效和履行,加之農民的法律意識不強,受市場經濟的趨利性、排他性的影響,使作為農民最后生活底線的土地,必然是農民的最終選擇,從而形成農民與承包戶間的矛盾,嚴重的甚至會造成新的社會矛盾,阻礙土地流轉進程,影響農村穩定。
(一)解放思想,轉變觀念,切實解決好認識問題。
土地流轉是農村產業結構調整的重點內容,是實現規模農業、效益農業,推動農業產化經營的前提和基礎。土地是最基本的生產要素,土地流轉的主體是農民。因此,解決好農民的思想認識問題,打破阻止土地適度規模流轉的思想桎梏尤為重要。首先,要打破傳統的小農經濟意識,摒棄“搞土地流轉就是搞土地私有化、搞資本主義”等思想觀念,牢固樹立發展的觀念、創新的觀念、市場的觀念、效益的觀念。其次,政府要切實轉變觀念,要把土地流轉放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和發展農村經濟這個大局來認識,正確引導規范,強化服務意識,改進工作方法,切實將農民的積極性保護好、發揮好、引導好。
(二)加強引導和規范,切實解決好土地流轉的管理機制、服務機制的問題。
正確引導和規范是加快土地流轉速度的關鍵。為此我們要進一步建立健全土地流轉的管理機制、服務機制,促進土地流轉的健康快速發展。一是要政策引。要加大土地流轉政策的宣傳力度,切實做好土地流轉示范工作。在平等、自愿、互利原則下,通過公司加農戶、業主加農戶等方式,鼓勵、支持、引導農民大膽試點,以點帶面,滾動發展,進一步加快農業產業化經營。同時,要堅決杜絕“一刀切”、“運動式”、簡單化的操作處置。二是要環境促。加強軟硬環境建設,對運用土地流轉進行優勢產業和新興產業立項開發的,給予資金、技術、稅費等方面的傾斜。同時,要抓好市場建設,疏通流通環節,縮短小生產與大市場之間的距離,讓農民、業主有想頭、有干頭。三是要服務幫。加強信息服務、科技服務,為農民、土地承包戶提供準確的市場信息和科技信息,主動做好政策、法律的咨詢和指導調解工作,引導土地流轉步入正軌。
(三)科學規劃、統籌安排,切實解決土地流轉的規模問題。
現代經濟越來越朝著規模經濟的方向發展。沒有規模,就沒有效益,也就沒有市場競爭力。加快土地流轉速度,突出規模效益的關鍵是要解決好土地難以集中成片,不易形成規模的問題。解決土地流轉規模問題,首先,地方鄉村兩級在完善土地承包經營責任制時要統一規劃,科學安排。其次,要做好“四荒”土地的調查和統計,在此基礎上超前規劃,合理安排,要在耕地的深度開發,非耕地的廣度開發上下功夫。第三,要在充分尊重農民自愿的基礎上,以土地托管為載體,對撂荒土地進行統一規劃和開發。建立土地信托服務中心,對擬流轉的土地集中統一管理,使之形成規模開發。政府要積極引導,健全土地流轉機制,充分發揮農民、業主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依托資源優勢,發揮比較優勢,突出土地流轉的規模經營,體現規模效應,促進土地合理、有序流轉。
(四)加大資金扶持,切實解決好業主開發資金匱乏的問題。
生產啟動資金匱乏是阻礙土地流轉進程的主要因素之一,因此必須從多方面加大對土地流轉所需資金的扶持力度。一是加大銀信部門的*款支持力度。對利用流轉土地搞規模開發,比較效益高,優勢明顯的項目,要在政策和資金上給予扶持,銀信部門要積極給予*款支持。二是積極向上爭取專項資金。政府要加大農業資金投放力度,對利用流轉土地搞高效農業、規模農業的優先投放資金。三是通過公司、業主的投入解決資金問題。采取承租反包、購買土地使用權、股份合作等模式,讓公司、業主和農戶共同投入資金搞高效農業、特色農業,從而降低業主和農戶風險,有效解決土地流轉資金難的問題。
(五)加強對契約的規范管理,切實解決好土地流轉契約不規范的問題。
當前,農民與承包經營戶、業主之間的承包關系都是用契約來維系,而且大部分契約又具有不規范性、不穩定性和松散性。因此,在推進土地流轉工作中,一方面要加強對契約的規范管理,進一步明確承租雙方的責、權、利,引導承包方和農民遵守合同協議,積極做好法律咨詢和法律服務。另一方面,要切實加大《合同法》、《農業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增強農民的法律意識,規范雙方的履約行為,促進土地流轉健康有序發展。
土地流轉分析報告(匯總18篇)篇十三
xxx為魯北農業大鎮,傳統的農業生產運營模式在農業生產中占主導地位。農村土地家庭承包經營為當前農戶主要的土地經營管理機制,農村的經濟發展不斷推進合村并居和城鄉一體化進程。當前,我國農村農業生產已進入結構調整新階段,以家庭為單位的經營載體受小規模生產以大鎮場需求為導向的影響尤為突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是社會生產力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要求,實踐證明,不斷深化科學發展觀,全力開展土地流轉工作,是有效解放農村剩余勞動力,更好地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服務的有利手段。積極探索土地使用權流轉是尊重鎮場規律,按照效益優先原則,在穩定家庭承包經營制度基礎上,不斷創新土地經營管理機制,也是農業發展的客觀要求。
通過深入細致的對我鎮的土地流轉工作的調研,發現在土地流轉方面還存在一些實際性問題,現將情況報告如下:
畝,農業人口人均耕地1.59畝。全鎮66個行政村都開展完善了二輪農村土地承包工作,我鎮自20xx年至今簽訂家庭承包經營合同13592份。近年來,我鎮進一步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圍繞支柱產業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目前,全鎮共流轉土地面積6117畝,主要是以轉包和轉讓兩種方式進行流轉,其中以轉包方式進行流轉的土地面積為4517畝,以轉讓方式進行流轉的土地面積為700畝,以出租方式進行流轉的土地面積為300畝,流轉面積占耕地總面積的8%,涉及農戶1087戶。
目前,xxx農村土地流轉的特點主要有一下幾個方面。
1、流轉形式多樣。具體有轉包、租賃、轉讓等流轉形式。
2、經營范圍多樣。土地流轉經營范圍已從二輪承包之初以種植糧油為主,逐步擴大到水產養殖、花卉苗木、畜禽養殖、現代農業(包含休閑觀光農業)示范區等等。
3、承包經營主體多樣。有農業龍頭企業、工商企業主及種糧承包大戶等。
4、土地流轉率有增長趨勢。近年來,我鎮農村土地流轉市場活躍度不斷加強,大部分的農村土地依然處于靜止的無流動狀態。
5、流轉效益明顯提升。通過土地使用權的流轉,全鎮。
實現了土地利用的合理配臵,不僅涌現了大量的農業種養大戶,增強了我鎮農業經營主體的市場競爭力,而且使全鎮的土地集約化經營和農業的規模化發展水平有了顯著的提高,農業產業結構日趨優化。同時,土地的流轉使大量的農村勞動力從農業生產中轉移出來,及時地補充了全縣工業及三產對勞動力的需求,農村現代化的進程明顯加快。
6、遵循“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流轉雙方實現“雙贏”。絕大部分農民反映在土地流轉過程中,遵循了“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政府行政干預的影響較小,實現了流入流出“雙贏”的結果,農民基本滿意。
1、新建落成農民服務大廳,開設土地流轉服務窗口,對流轉雙方提供統一合。
同范本,組織供需雙方談判,指導簽訂流轉合同等工作,為供需雙方搭建流轉橋梁;
4、對發生土地流轉以后進行設施農業建設的,優先享受各項設施農業扶持政策;
(一)土地流轉行為不規范。農戶之間的土地流轉,多通過私下口頭協議,將土地流轉給鄰居或親屬,沒有簽訂合同,導致承包費兌現難而引發糾紛,難以解決。目前我鎮存在著這種農戶間口頭約定流轉土地的現象。
(二)對土地流轉各項法律制度的宣傳還不到位。有一部分老百姓舊習慣根深蒂固,承包土地流轉困難,在外出務工、經商的農民中,有的對土地眷戀還很深,寧愿造成土地荒蕪也舍不得將土地流轉出去。
(三)耕地規模經營面積小,農業資源配臵效率不高。由于責任制初期,大多數地方承包土地是按照高、中、低產田分類平均發包給農戶的,導致面積不大塊地多,難以成片,不利整治耕作,制約了種植業結構調整,也影響了規模經營農戶的收入。
(四)對土地流轉的認識程度不高。部分村干部甚至個別機關干部對農村土地流轉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足,重視不夠,認為土地流轉是農戶自己的事,應由農戶和業主自由協商,對之采取聽之任之的態度,疏于管理。
(五)部分流轉土地難以恢復。土地流轉后,部分土地。
用于基礎設施建設用地,如修建的圈舍、倉庫、路及房屋等永久性公益設施難以恢復。
(一)提高認識,加大宣傳。土地流轉是農村產業結構調整的重要內容,是實現規模農業、效益農業、推動農業產業化經營的前提和基礎。建立正常的農村土地次序不僅有利于農村社會的穩定,而且影響到農業產業化進程,要大力宣傳《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以及中共中央《關于做好農戶承包地使用權流轉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相關的政策、法規,教育廣大農民和基層干部知法、懂法、用法。
(二)強化土地流轉隊伍建設。由于開展土地流轉工作的工作人員,對土地流轉認識程度不一,對各方面政策了解還不夠透徹,也會導致土地流轉工作進行困難,所以建議對涉及土地流轉的工作人員進行專門培訓,增強熟練業務知識,使土地流轉工作能夠順利進行。
(三)要認真解決土地糾紛。土地糾紛是農民土地流轉后的遺留問題,如果解決不到位,勢必影響農民的積極性,從而影響整個土地流轉工作。如何規范土地流轉手續,規范土地流轉過程為當前的主要任務。
減少和避免土地流轉糾紛,造成不必要的社會資源浪費。
(五)建立建全“失地農民”的培訓機制,提高“失地農民”的技術水平和生存本領。從調研中可以看出,許多失地農民外出務工仍然是停留在原始的出賣勞動力的水平上,因此提高他們的勞動技能迫在眉睫,政府要加強對這部分人員勞動技能培訓工作,讓他們真正從農民中分離出來,從事第二或第三產業,讓他們“失地”后能走出去、站得穩、能增收,能致富。這對促進二、三產業的快速發展都具有較大的現實意義。
(六)加強流轉土地流向的引導管理。從調研可以發現,大部分流轉土地的開發利用具有隨意性、開放性、孤立性特點。如何有效聯系流轉土地業主,從而正確引導、規范流轉土地的開發建設是一項重要問題。我建議,全鎮要統籌安排,充分發揮政府的導向作用,不斷加強土地業主的信息溝通,不斷引領全鎮群眾向生產資料集約化、科學化、規模化前進,不斷調整農業產業結構向規模農業、特色農業、現在科學技術集中農業轉變,最終實現“以地養民、以地富民”的長遠可持續發展目標。
用權的流轉,保障農村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規范農村土地利益關系。20xx年我鎮新建落成了農民服務大廳,專門開設農村土地流轉服務窗口,無償為當地農村的土地流轉提供政策指導、業務咨詢、協調服務和監督管理,以進一步完善全鎮農村土地流轉市場,努力實現農村土地流轉市場化。我相信,在新農村建設的大好形勢下,隨著各項生產結構的不斷調整,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將會得到更大的提高。
《關于農村集體土地流轉問題的法律思考》。
學生姓名:指導老師:周勇。
近年來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化和市場經濟的日趨完善,農業、農民、農村問題十分突出的擺在了社會發展的前沿,“三農”問題已經不僅是一個經濟問題,更是一個重大的政治和社會問題。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要按照“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要求,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這是黨中央統攬全局、著眼長遠、與時俱進作出的重大決策,是一項惠及億萬農民、關系國家長治久安的戰略舉措,也是我國在當前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關鍵時期必須擔負和完成的一項重要使命。
土地流轉工作是一項巨大的工程,工作政策性強、影響面廣,既關系到農村經濟的健康持續發展,又關系到農民的切身利益和農村社會穩定,最終也影響到我國的新農村建設的整體進程。在現行土地制度下,土地承載著農民經濟收入、滿足就業、家庭養老、社會保障等多種功能,是農民賴以生存的基礎。
新農村、農業產業結構高速、農業現代化根本目標就是農村經濟的發展和農民的增收致富,農村經濟發展決定性因素就是農村土地問題,解決農村土地流轉中的問題,加快農村土地的流轉,有利于解決農村人地矛盾和耕地拋荒問題,有效改善土地資源配置效率,激活農業剩余勞動力的轉移,保持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的長期穩定;有利于提高土地利用率,促進農業生產結構調整和穩定農業生產;有利于進一步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為農業規模化、集約化、高效化經營提供廣闊空間,加快農業發展,并促進農民增收。
1、農業生產性用地補償標準過低。
償標準應當為每畝10萬元至15萬元,并主張園地和耕地應當同價補償。
2、按農戶家庭現有生產性用地數量為基數計價的土地補償方式不合理調研發現,當地農村從1981年左右實施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時進行分地至今,再沒有進行過第二次分地,而1981年至今新出生的人口已有兩代人,他們名下沒有任何承包地。以d村為例,1990年至今新增人口已達1200人。也就是說,當地農村是三代人共用一代人的承包地作為生活之資。需要指出的是,本地農村耕地數量是農業生產性用地中數量最少的,人均僅1畝左右,而具有幾乎同樣生產性功能的園地數量則是耕地數量的2倍以上,但園地的補償標準僅為耕地的23.29%。調研發現,與內地農村相比,當地農民家庭平均人口數量較大,往往是三代人生活在一起,這從側面反映了當地土地資源有限的現實狀況。此外,當地農民群眾出外打工的人數很少,絕大部分農民長年在本村進行農業生產。不僅如此,本地農村每年農忙時還從內地省區吸引5萬名左右的農村青壯年勞動力來做短工,短工的日平均工資達到每天60元以上。因此,本地的農業生產性用地盡管數量有限,但年平均使用率和年平均效益水平很高,否則無法實現三代人依靠一代人分得的承包土地生活的要求。據調研統計,本地1981年以后出生的農戶子女的平均學歷為初中,有限的受教育文化水平和非農業工作技能水平對其實現非農產業再就業造成現實困難。基于以上考慮,大多數農民群眾和不少村組干部提出應當按照現有人頭數量進行征地補償。
3、征地補償政策執行不公平。
計算結果分析《國土資源部關于印發〈關于完善征地補償安置制度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國土資發[20xx]238號)文件指出:“確定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統一年產值倍數,應按照保證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原則”。前文對a市現行農業生產性用地補償標準的驗證性分析表明,現行標準不能滿足國家征地補償政策要求的保證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原則,必須進行改革。而科學測算新的農業生產性用地的補償標準,則要以保證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為基本原則,同時要考慮保障被征地農民群眾的長遠生計的問題。
當前土地流轉中,主觀上是思想認識方面的問題,客觀上流轉制度、機制和市場不完善、農民的得益無法得到最大程度上的保障,解決此問題,認為應從服務引導入手,進一步完善服務體系,健全農民保障機制,探索創新土地流轉模式。完善土地流轉工作不容忽視,以下建議供參考:
要在干部群眾中多形式,多渠道地宣傳貫徹《土地承包法》,和中央、省、市有關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一系列文件精神,通過政策宣傳和細致的思想解釋,讓每一個農民了解農村土地流轉政策,消除農民的懼變心理,增強農民群眾的法律意識和參與意識。要充分認識規范土地流轉,可以有效地解決農村人口變化引發的土地調整的需求。更為重要的是用市場手段和機制取代和制止行政手段任意調整土地的做法,從根本上解決人地矛盾,使農村土地關系的穩定由政策、法律強制逐步過渡為農民的習慣。同時,又要充分認識到規范土地流轉是—個經常性工作,把規范土地流轉工作納入經常化、規范化軌道。
鄉村一級要從過去“管”、“要”向服務引導轉變,認真搞好謀劃。
(二)規范建制抓流轉。引導簽訂規范的土地流轉合同,是避免土地糾紛,確保土地流轉健康有序發展的重要保證。今后凡涉及到土地流轉的農戶,在土地所有權性質不變的前提下都要依法引導簽訂規范的土地流轉書面合同,建檔保管,以解決農戶土地流轉的后顧之憂,建立穩定的流轉關系,促進有序流轉。
服務多樣的要求加快農村城市化建設進程,為農村勞動力轉移提供更大就業空間。
首先,規范土地流轉基本操作規程,實行程序化操作。在鄉農業綜合服務站的指導下,受理農民委托土地流轉申請書,發布土地流轉信息,召集農戶自主流轉見面,對達成協議的農民,指導和幫助按要求簽訂合同。
其次,建立土地租金評估制度。目前,土地使用權的租金多是流轉雙方自由協商或基層組織協調確定,缺乏科學評估依據。建議建立農用土地評估機構,以土地流轉前的評估作為確定租金的依據;土地流轉后的評估,主要是監督土地使用情況,防止土地肥力、地力被破壞。
再次,建立土地流轉合同管理制度。流轉雙方要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簽訂書面土地流轉合同,明確流轉的形式、數量、期限、條件和雙方的權利、責任、義務;涉及承包土地田塊變動的,要及時辦理承包權證變更手續;有條件的,還可到公證部門辦理公證手續。農村基層組織和承包合同管理部門要加強對流轉合同的審查、監督,對合同的登記、立卷、歸檔,要形成制度化和規范化的管理。
四、制定配套措施,完善法律政策,為土地合理流轉提供堅強的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
(一)制定鼓勵土地流轉的相關優惠政策。
在優惠的對象上實行雙向優惠,既鼓勵土地轉出方,又鼓勵土地轉入方;在優惠的內容上實行綜合優惠,不光在經濟上優惠,在流轉方享受集體公益事業服務方面都給予適當照顧;在優惠的手段上實行配套優惠,包括在資金、技術、稅費等方面給予適當支持:在優惠的取向上實行重點優惠。即對“四荒”開發性經營項目、具有技術推廣價值和市場發展前景的特色種養項目以及實行集約化、規模化經營的項目進行重點扶持。
(二)深化農村社會管理體制配套改革。
大力培育農村勞動力市場,加快農村勞動力轉移,為農村土地流轉創造條件。加大農村戶籍制度改革力度,改變農民的“戀土”觀念、為農民“退一進二闖三”創造條件,減少農民對土地的直接依賴。加快建立健全適合農村特點的社會就業、養老保險、合作醫療等社會保障體系,消除農民離土的后顧之憂。
(三)完善法律。
通過立法,進一步明確農民的土地產權;明確允許農民擁有土地的抵押權;開拓有關農村土地規模經營的保險業務等。
土地流轉分析報告(匯總18篇)篇十四
為全面掌握我縣農村土地流轉現狀,總結、分析土地流轉工作中的成功經驗和存在的突出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意見建議,使全縣農村土地流轉工作健康有序推進,加快我縣工業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同步推進的步伐。11月中旬,我會組織部分委員深入總堡鄉萬畝優質設施果品基地、民和三泰牧業養殖有限公司、民和龍卉菌業有限公司等種植、養殖基地,對我縣農村土地流轉及集約化經營情況進行了調研。通過實地察看、走訪農戶、聽取匯報、召開專題座談會集思廣益,分析了存在的問題,提出了意見建議。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近年來,縣政府及農業主管部門高度重視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在堅持農村基本經營制度,依法保障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益的基礎上,充分發揮政府引導作用,大力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了明顯的成效。截止目前,全縣農村土地流轉總面積達到8.9萬畝,占耕地總面積的14%。通過出租、轉包、轉讓、互換等流轉形式,逐步形成了龍頭企業帶動型、主導產業集聚型、股份合作經營型、專業合作服務型、現代園區推進型等多種經營模式。土地規模化經營取向越來越明顯,集約化程度不斷提高,有力地推動了農業規模化、產業化和現代化發展,促進了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
(一)主要做法:
1、強化領導,建立服務體系。縣委、縣政府成立了民xx縣農村土地流轉工作協調領導小組,確定縣農業經營管理站承擔協調服務職能。各鄉鎮成立農村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具體承擔農村土地流轉規劃制定、信息平臺搭建、招商引資、流轉主體資格審查、簽訂合同、統計分析及檔案管理等職責,對農戶和各類經濟主體提供服務,從組織上保證農村土地流轉工作的順利開展。
2、廣泛宣傳,提高群眾認識。采取召開會議、印發宣傳資料等形式宣傳《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民xx縣關于切實加快農村土地流轉促進規模經營的意見》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文件;采用現場觀摩、算賬對比等形式,宣傳土地流轉對推進土地規模化經營、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增加農民收入等方面的作用,引導農民群眾初步走出了“流轉”就是“流失”的認識誤區,提高了主動參與土地流轉的積極性。
3、培育主體,拓展流轉渠道。按照“政府引導、法人投資、企業經營、產業化開發”的思路,大力引導各類經濟組織和個人參與土地流轉,促進流轉主體多元化,使土地流轉從以前單一的農戶之間的流轉變為農戶向農業企業、科技人員、專業合作社、種養殖大戶流轉。同時,采取政策扶持、協調融資、技術服務等措施,大力扶持培育種養產業大戶,積極引進客商帶動發展規模、高效種養業,推動土地流轉。
4、規范管理,實施政策獎扶。縣委縣政府結合我縣實際,研究制定土地流轉實施意見,明確了土地流轉的原則、指導思想、管理機構及職責。統一制作合同文本,縣、鄉(鎮)、村分別建立合同檔案和等級臺帳,基本做到了流轉情況底子清、情況明、資料齊全;制定土地流轉獎扶政策,設立農村土地流轉專項扶持資金,對通過土地流轉發展規模種植、養殖能手和專業合作社進行獎勵和扶持。至,先后為我縣38戶種植、養殖大戶、5個農機專業合作社解決了拖拉機、旋耕機等農機具購置補貼,輻射農戶1萬余戶。積極爭取省財政廳、農牧廳獎扶資金280萬元,扶持了26個農業專業合作社。
(二)主要成效:
1、促進農業集約化經營,推動土地資源合理利用。通過土地流轉,一方面使農民自愿地將無力經營或不愿經營的土地及時轉讓出去,另一方面使部分有技術優勢、資金實力、經營能力的種養大戶、農業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及時獲得相應的土地,解決“有人無田種、有田無人種”,“多種不能、少種不行”的矛盾,實現了土地資源的合理配置,使土地的集約化經營規模得以不斷擴大,較好的解決了耕地撂荒和粗放經營的問題,提高了土地資源利用率。如古鄯鎮樺林咀村農戶王耀武流轉土地500畝,實行集中連片種植全膜雙壟玉米,今年實現收入達23.4萬元。民和龍卉菌業有限公司流轉土地400畝,承包日光溫棚70棟、智能溫棚11500平方米,集中栽培花卉、食用菌、木瓜、人生果等,今年純收入700萬元,畝均達1.75萬元。
2、提升產業化經營水平,推動了畜牧養殖業發展。我縣農村土地流轉后,主要用于發展全膜雙壟玉米、設施果品、優質蔬菜、家畜(禽)養殖等優勢產業,有力地推動了特色產業發展。依托產業化龍頭企業和農村專業合作社,走農畜聯動、草畜結合的路子,進一步延伸現代農業產業鏈,提高了農業專業化程度和產業化經營水平。如轉導鄉前坪村農戶馬正蛟,流轉土地150畝種植全膜雙壟玉米,僅玉米收入達到7.2萬元。并利用玉米秸稈進行規模牛羊養殖,今年羊出欄1030只,牛出欄350頭,實現利潤50.45萬元。民和廣源畜牧科技有限公司流轉土地100畝,自今年7月份開始肉羊養殖,現羊存欄只。
3、加快農業科技推廣,推動了現代農業發展步伐。通過土地流轉形成規模經營的業主,為了進一步提高種植效益,均不同程度地使用了多種先進農機具、優良品種和先進農業適用技術,多方接受農業信息服務,繼而整合生產要素,實行專業化、規模化經營,解決了以家庭為單位的分散經營在銷售、技術、信息和資金等方面的難題,為區域化布局、規模化經營、專業化生產創造了條件,促進了農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提高了經營效益。如總堡鄉萬畝設施果品基地,規劃流轉面積1.39萬畝,總投資3.5億元,利用5年時間建設冬暖式日光溫室5000棟,覆蓋總堡鄉三垣、中垣、總垣和古鄯鎮古鄯、樺林咀等5個村。截至目前,已流轉土地2800畝,建設日光溫室734棟。基地建成后,預計實現年產值1億元以上。實現農業產業結構優化、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的目的,推動了現代農業發展步伐。
4、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增加了農民的經濟收入。土地經營權流轉機制的建立,改變了部分農民“亦工亦農、亦商亦農”的兼業化狀態,提高了農業的專業化、規模化經營水平。全縣土地流轉總面積8.9萬畝,我縣人均耕地面積1.73畝,通過土地流轉,有5.1萬農民從土地耕作中解放出來。據了解今年我縣因土地流轉實現勞務總收入8.19萬元,勞務人均收入達6469.2元,有力的促進了農村勞動力向第二、第三產業轉移。農民除土地流轉收入外仍享受各種良補政策,加之從事其他行業或務工收入,經濟收入有了明顯增加。
5、提高農業市場化水平,促進培育新的經濟主體。土地流轉助推了一大批新型農民以規模化經營參與市場競爭;助推了各類工商企業介入農業領域,增強農業市場主體活力和抗御市場風險的能力;助推了各類農業龍頭企業和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提高了農業的產業化經營程度。如民xx縣祥和中藥材種植專業合作社,自登記注冊以來,現已發展成流轉土地900畝,擁有社員258名,收購網點12處,加工廠2處的新的經濟主體。僅銷售各類中藥材920噸,實現銷售額1680萬元,純利潤135萬元,社員畝均增收700元以上。
二、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我縣農村土地流轉基本情況良好,但總體而言,還處于初級階段,低起點、低水平、低效益,不同程度存在著一些制約土地流轉健康有序發展的實際問題。
1、思想制約。一是部分鄉鎮、村干部對土地流轉的重要性認識不足,重視不夠。認為土地流轉是農戶自己的事,應由農戶和業主協商處理,對其采取聽之任之的態度,疏于管理。二是受傳統思想觀念束縛,一些農民戀土情結較為嚴重,對土地的依賴程度較高。尤其是農業稅的取消和各項惠農政策的出臺,使土地收益得到提升,即使外出務工、經商,也舍不得將土地流轉出去。三是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較為滯后,有關土地流轉的地方法規尚未健全,客觀上造成土地流轉后失地農民的生活無法保障,農民在心存疑慮的情況下,不肯或不敢流轉土地。
2、政策制約。一是我國《土地承包法》規定,耕地承包權30年不變,雖然保護了農民的根本利益,但同時將土地承包權固化,使得土地經營權相對分散。目前,我縣人均承包地不足2畝,在這種背景下,要開展集約化、規模化經營,涉及農戶少則數十戶,多則上百、上千戶,一家一戶做工作難度大,一旦流轉的大壟大畈中間出現個別農戶不愿流轉的“插花”現象,流轉就無法進行。二是由于對土地撂荒現象沒有行之有效地政策約束,政府部門無權及時對棄耕土地進行回收,導致了“有地無人種,想種沒有地”的現象,個別地方還有耕地撂荒現象。
3、設施制約。農業生產的物質基礎設施與裝備既是現代農業的重要標志,又是發展現代農業、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的關鍵和基礎,同時也是我縣農業發展中亟待加強的薄弱環節。一是農田交通狀況嚴重滯后,與農民生活、農業生產、農村發展環境尤其是與發展現代農業的要求相距較大。我縣農田結構零散,大壟大畈少,大部分農田沒有機耕路相配套,影響農業機械推廣。二是農田水利設施失修老化,許多農田溝渠不暢通,農業抗災能力脆弱,從而導致土地經營成本增高,難于吸引社會資本投入,影響土地流轉和農業生產發展。
4、機制制約。一是由于農經管理部門受人員和經費緊缺的限制,相關政策咨詢、信息傳遞等工作還不夠深入細致。個別鄉鎮有機構無人員,土地流轉中無合同和合同內容不完整現象很普遍。農戶間的代耕代種絕大多數只達成口頭協議,簽訂的大部分合同對流轉面積、四至以及承包方和流轉方權利義務規定不明確,一旦發生糾紛,維護權益將無憑據;二是流轉主體不合法。在簽訂土地流轉合同時,轉讓方多是村委會,有的甚至是鄉鎮政府,而土地承包經營權人又沒有委托書,造成流轉雙方主體資格不明確;三是部分鄉鎮疏于權證管理,未主動及時跟蹤服務,致使農戶間互換、轉讓土地的權證變更登記不準確。對土地承包合同及相關流轉檔案管理不嚴,檔案遺失和損壞情況時有發生;四是尚未建立土地流轉相應的仲裁機構,對于在土地流轉過程中產生的矛盾和糾紛缺乏有效的調解和仲裁手段。
5、資金制約。土地流轉和規模化經營,必須以資金和技術實力為基礎。由于我縣的農業產業化經營大戶、企業、專業合作社等都處于起步階段,資金相對緊缺,個別經營戶在土地流入后,由于爭取不到項目資金,土地使用權又不能作貸款抵押,每當農業生產前期需作較大投資時融資困難,資金投入不足是制約土地流轉和集約化經營的主要“瓶頸”。同時,個別經營大戶由于資金缺少和融資渠道不暢通,無法正常履行合同,甚至丟棄建設項目,群眾有怨言,政府背包袱。
三、對策與建議。
一、從認識抓起,加強宣傳引導,營造流轉氛圍。針對農民“戀土情結”和對國家政策的`疑慮,針對基層干部怕麻煩的消極情緒,采取各種宣傳手段,引導基層干部和農民群眾轉變觀念,提高認識,營造良好的流轉氛圍。
一是曉之以理。要大力宣傳政策法規,特別是《農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和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等,引導農民吃透中央會議精神、鉆透土地流轉政策,讓他們知曉土地流轉不是剝奪承包經營權,只是經營權的暫時轉移,消除后顧之憂。要教育廣大農村基層干部從農村改革發展的大局、特別是要用工業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三化同步”發展的戰略眼光來看待土地流轉工作,徹底摒棄農村土地流轉“無益財政增收、反添基層麻煩”的消極觀念和模糊認識,積極為農村土地流轉鼓與呼、服好務。
二是明之以利。農民最關心的是土地流轉是否比自己經營能夠帶來更多的實惠。因此,在宣傳導向上,要引導農民放寬視野,從長遠利益著想,從宏觀利益著想,從發展大局著想,通過形式分析、效益分析、引導農民深刻認識到土地流轉將會帶來的“雙重效應”,一方面能使他們擺脫土地的束縛,從“兼業農民”轉化為“專業工人”,不僅可以得到土地流轉收益,還可以獲取工資性報酬,增加收入;另一方面,土地流轉可以造就一批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專業能人,成為農業規模經營的領軍人物,帶動周邊農民共同致富。
三是示之以范。要注重發揮先進典型的示范引導作用,大力宣傳農民身邊的能人大戶、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等先進典型,讓農民從身邊典型事例中看到土地流轉帶來的實實在在的好處,讓他們有信心、有希望去探索實踐,從而主動、自覺、自愿地加入到土地流轉中來。
二、從轉移入手,消化剩余勞力,拓展流轉空間。轉移富余農民,是促進土地流轉的重要條件。離開土地的農民越多,可供流轉的土地總量就越大,土地流轉的空間就越廣。
一是抓培訓,提高轉崗就業本領。要針對農民的實際情況,以適應和滿足市場需求為目標,培訓內容既要面向現在的市場,又要看到未來的趨勢,努力做到實用性和前瞻性相結合,使農民所學技能有用武之地。采用適合農民特點、順應農民愿望的培訓方式,堅持集中與分散相結合,多搞就近就地小規模培訓;堅持長期與短期相結合,多搞期限短見效快的培訓;堅持常規與品牌相結合,狠抓品牌培訓,提高市場競爭力。
二是促創業,拓寬農民致富門路。要優化創業環境,把支持城鎮居民創業的優惠政策逐步覆蓋到農民,建立健全政策扶持、創業培訓、創業服務三位一體的工作機制,鼓勵農民大膽創業。政策扶持上,按照“能寬則寬、能減則減、能免則免”的原則,在市場準入、工商登記、信貸投放、稅費減免、提供用地等方面,加大對農民創業的支持力度。創業培訓上,對有創業意愿的農民,要組織開展創業培訓,經費納入就業培訓補助范圍。創業服務上,依托勞動就業服務中心等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設立農民創業服務指導中心,提供創業指導、信息咨詢、項目推介、資金扶持、行政審批等服務。
三是上項目,增加社會就業崗位。充分利用國家第二輪西部大開發和蘭西經濟區現代化區位中心城市建設的有利時機,加快推進農田水利、鄉村公路等民生工程建設,帶動富余農民臨時就業。同時,進一步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大力引進戰略投資者,大上產業項目,增加長久性的就業崗位。在安排政府投資和確定重大建設項目時,充分考慮就業貢獻率,優先安排和支持就業吸納能力強的項目建設。
三、從機制著力,完善政策措施,激發流轉活力。完善政策措施,是促進土地流轉的關鍵因素。要以完善的政策機制保障土地流轉雙方的權益,防范土地流轉潛在的風險,激發農村土地流轉活力。
一要制定相關政策措施。要按照“政府引導、市場調節、農民自愿、依法有償”的思路,進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同時在流轉主體、流轉形式、經營內容、流轉方式、獎補措施、土地用途等方面制定出臺具體政策。如:研究制定規范土地流轉市場相關政策,解決好流轉土地違約補償以及今后如何歸還土地使用權問題;適當放寬農村土地的農業用途范圍的政策,解決好土地集約化經營所必需的生產管理用房的建設用地指標問題等,從政策導向上促進土地的合理、健康、有序流轉。
二要建立引導激勵機制。加大對農村土地流轉財政支持力度,安排農村土地流轉專項資金,用于流轉指導、流轉信息平臺搭建和流轉服務組織機構建設等,對參與土地流轉的農業經營實體實行獎補政策,推動公共財政向優勢區域和優勢產業傾斜;強化金融信貸支持,鼓勵農村土地經營主體做大做強。金融機構要把集約化經營主體作為信貸支持的重點,在符合信貸政策的前提下,每年安排一定額度的農業信貸資金,解決集約化經營主體季節性所需生產經營資金不足的問題;繼續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不斷擴大覆蓋面,切實解決好農村土地流轉后農民的后顧之憂。
三要建立權益保障機制。對經營主體要嚴格準入。農村土地流轉主管部門要對農業領域規模經營業主的資信情況、經營能力、項目可行性進行嚴格審查,確保經營業主有較強的經濟實力、有較高的經營水平和經營項目有良好的發展前景,確保產業發展及經營業主、農民的雙向受益;對流轉土地要評估定級。探索建立流轉土地評估定級制度,合理確定土地的質量、等級,為流轉雙方的公平交易提供合理參考依據。要加強對流轉價格的指導,根據土地評估定級的結果,合理確定土地流轉的指導價格,減少價格確定的隨意性和不合理性,避免農民的自身利益受到侵害。
四要建立風險防范機制。建立健全土地流轉糾紛調處機制。縣上應建立農村土地糾紛仲裁委員會,鄉鎮、村設立農村土地糾紛調解組織,同時加強司法、信訪、經管等部門的聯動協作,不斷健全包括協商、調解、仲裁、司法等多渠道的土地流轉糾紛調處機制,降低土地流轉的法律風險;探索建立農業投資風險防范機制。通過各種渠道籌集資金,建立土地流轉風險防范基金,應對因經營不善等原因造成土地流轉失敗后可能出現的土地復耕、損失補償等潛在風險,降低土地流轉的市場風險。逐步完善農業風險防范體系,建立以政策性保險為主的種植、養殖等農業保險體系,降低農村土地經營主體的自然風險。
五要探索創新流轉機制。要以“推進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培育農業主導產業,激活農村市場經營”為目標,按照突出特色、統一規劃、連片推進、整體提升的思路,充分發揮我縣不同鄉鎮的區位優勢,進一步優化調整產業發展規劃,堅持規劃先行原則,對于符合規劃的規模經營戶給予支持,不符合規劃的堅決不予準入,努力構建“一鄉一業、一村一品”的特色產業板塊,著力加快規模化、區域化、標準化、市場化和品牌化建設,提升農業綜合競爭力和農村經濟整體實力,助推轉型跨越發展。在土地流轉的同時,鼓勵引導有一定經濟實力和經營頭腦的農民以入股、入社的形式參與產業經營,通過利潤分紅和農業增效實現農民增收。
四、從服務出發,夯實工作基礎,規范流轉秩序。提供服務平臺,規范流轉秩序,是推動土地健康有序流轉的重要保證。
一是搭建服務平臺。要積極探索建立政府主導、市場運轉、規范長效的縣、鄉、村三級土地流轉服務平臺。建議縣上建立全縣土地流轉信息庫。鄉鎮依托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建立流轉交易信息網絡,開展土地流轉供求登記、信息發布、土地評估、政策咨詢等服務。村級成立土地流轉服務站,為土地流轉提供土地政策、流轉方式、信息傳遞、法律咨詢等項目服務,及時掌握農民的土地流轉意愿,接收農民申請托管的土地,并做好下步流轉工作,使“我想轉包”和“我想承包”信息對稱,促進土地流轉進入有序的市場化軌道。同時,要為規模經營主體提供人才、信息、技術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務,使其留得住、發展快、效益好。
二是規范流轉行為。流轉形式要嚴格遵循法律和政策規定,采取法定的出租、轉讓、轉包、互換、入股等五種形式進行。開展土地流轉試點、試驗,探索建立土地流轉市場應在法律政策允許的范圍內進行,違反法律規定的要堅決禁止,超出政策規定的試驗要依法審批、嚴格管理。土地流轉必須遵循“三個不得”原則,即不得改變土地集體所有性質,不得改變土地用途,不得損害農民土地承包權益。土地流轉主管部門要重點查處改變土地用途、損害農民權益等突出問題。
三是加強程序管理。實行土地流轉合同管理和登記備案制度,科學指導土地流轉,防止出現強迫流轉或放任自流現象。土地流轉當事人經平等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應簽訂內容詳盡規范的書面流轉合同,并報鄉鎮土地流轉服務機構審查、簽證和登記,增強農戶進行土地流轉的安全感。要設置專門的合同檔案管理專柜和專門的管理人員,完善流轉合同的立卷、歸檔、調閱工作,提高合同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土地流轉分析報告(匯總18篇)篇十五
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要在穩定家庭經營的基礎上,支持種養大戶、家庭農牧場、農民合作社、產業化龍頭企業等新型經營主體發展,培養新型職業農民,推進多種形式適度規模流轉。這些年,以各種專業合作社等“新型農民”牽頭的土地規模種植面積逐年增長,使“誰來種地”、“怎樣種地”等農業現實難題開始逐步化解。不過,現階段影響新農民進入、制約新型農業經營體系建設的因素還有很多,需要腳踏實地、有針對性探索解“扣”。當前,農村土地流轉是制約農業經濟發展的“瓶頸”。
一、基本情況和現狀。
目前,我縣現有農業人口50.78萬,耕地面積40.06萬畝,其中家庭承包經營面積34.11萬畝。在堅持依法自愿有償原則的基礎上,鼓勵農戶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全縣土地流轉面積9.08萬畝,占家庭承包耕地總面積的26.62%。流轉去向:1.流轉入專業合作社的面積0.75萬畝,占總流轉面積8.26%;2.流轉入企業的面積0.35萬畝,占總流轉面積3.85%;3.流轉入家庭農場的面積2.55萬畝,占總流轉面積28.08%;4.流轉入專業大戶的面積1.35萬畝,占總流轉面積14.87%。比較成功的典型有**鄉**村的250畝優質水稻種植基地,**鄉的供港蔬菜生產基地、**鎮**自然生態科技吊瓜專業合作社、**鄉**村瓜類蔬菜草莓基地和**鄉**村的玉米基地等土地流轉示范基地。但根據我縣的耕地分布圖和山區實際情況,家庭聯產承包經營制下被劃分到戶的狹小地塊逐漸成了規模經營成為農村土地流轉的“攔路虎”。
隨著國家一系列惠農政策的出臺,特別是全面取消農業稅,《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出臺后,我縣的農村土地流轉顯現出一些新的特點,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轉包:轉包是我縣農民土地流轉的主要形式,一部分農戶土地面積少,產出率不高,通過算“種田帳”,不愿在少量的土地上投入更多的人力與資金,采取轉包形式,把土地經營權有償流轉給經營大戶。目前,我縣共轉讓土地3.84萬畝,占總流轉面積的42.3%。
轉讓:指農戶之間土地承包經營權剩余期限的轉移。有些農戶因無力繼續承包土地,與其他戶協商一致,經村委會同意,將全部或部分土地轉讓給第三方,由第三方與村委會確立新的土地承包關系,出讓方與村委會在轉讓土地上的承包關系即行終止。目前,我縣共轉讓土地0.05萬畝,占總流轉面積的0.5%。
互換:即農戶之間土地承包經營權剩余期限的相互轉移。互換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耕種方便或種植結構調整的需要。互換后,互換地塊的土地承包權、經營權和原承包合同約定的相應地塊的權利義務關系隨之互相轉移。從方式上看,有同等面積互換,也有不等面積互換,雙方視互換土地的地級和遠近條件決定。目前,我縣有互換土地0.17萬畝,占總流轉面積的1.88%。
出租:主要指農戶與承租方之間一定期限內土地使用權的轉移,是承包土地收益權的一種分配形式,收益是固定的。這種方式,主要在農戶與用地單位之間進行,農戶自愿將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租給承租方,承租方給出租方固定的收益。出租的期限一般由雙方協商確定,但不超過承包合同的剩余期限。出租方式也是我縣目前主要方式之一。目前,我縣共有出租土地3.15萬畝,占總流轉面積的34.7%。
股份合作。農戶將全部或部分承包土地使用權作價為股份,參與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經營,以入股的土地使用權作為分紅依據,入股收入按經營效益的高低確定。目前,我縣共有入股土地0.18萬畝,占總流轉面積的1.9%。
此外,還有代耕等土地流轉形式1.69萬畝。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由于我縣屬于山區,人均耕地面積少,農村土地流轉尚處于起步階段,相應機制仍未建立健全,流轉過程中還存在不少問題和欠缺。
一是群眾思想認識不到位。一部分群眾對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在思想上存在一定顧慮,擔心土地一旦流轉出去,自己想收回時能不能收回;國家的惠農補貼資金,還能不能發到自己手中;另外,由于外出務工經商,收入不穩定,失去了生存的最基本保障,導致土地流轉期限較短,影響了土地的健康流轉和規模經營的發展速度。
二是土地流轉行為不規范。土地流轉仍然存在流轉行為不規范,農民承包權得不到充分尊重,利益得不到有效保護等問題,土地流轉呈現出“四多四少”,即:自發流轉的多,自覺流轉的少;向農戶流轉的多,向非農戶流轉的少;零散流轉的多,集中流轉的少;無序流轉的多,有序流轉的少。這些情況直接影響了我縣土地流轉的速度、規模和質量。
三是土地流轉方式自由化。從簽訂情況看,我縣農村土地自行流轉情況多,造成了農戶之間土地流轉不簽訂書面的流轉合同,流轉都沒有建立穩定的流轉關系,存在流轉期限短、口頭協議多、書面合同少的問題,即使有合同,也存在權利義務表述不清,利益分配不規范等不完善之處,導致農戶間常常因土地流轉不規范而產生矛盾糾紛。
四是土地流轉難成規模。在農村土地流轉的隨意性和不穩定性強。農村中青年群體紛紛在外務工,在家中更多是由留守老人去經營。他們一是心里有種空落感,二是一年每畝流轉費太少,自己種每畝也能收入上千元。這種“老人種田”的現況,不利于土地的流轉,嚴重影響和制約了土地規模化經營水平。
五是土地流轉后收入不到位。近年,大量資本下鄉搞土地流轉,一些大的公司有雄厚的資金和地方政府支持,農民比較放心。有的流轉方只是近村或本地的農民,他們的實力一般,有些是以合作社形式成立的,其流轉土地的目的就是以土地作為資本申報項目以獲取貸款。對這樣的流轉農民擔心土地流轉后流轉費用難兌現。
六是檔案資料管理不完善。我縣存在土地流轉臺賬管理不規范,個別鄉鎮沒有建立土地流轉臺賬,大部分存在協議簽訂后,沒有在縣農經部門鑒證、存檔和備案,在村社也都沒有備案,至使縣農經部門對全縣土地流轉的真實情況難掌握。全縣的土地流轉協議在鄉鎮存檔備案率極低,一旦發生土地糾紛,由于無依據,無法進行審核,不利于糾紛及時解決。同時也不利于縣農經辦對開展農村土地流轉工作的指導。
四、幾點建議。
實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依法、自愿、有償、合理地流轉,是發展現代農業的客觀要求,有利于合理規劃和充分利用土地資源,促進現代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和集中連片種植,規模化方向發展;同時也有利于幫助解決農村剩余勞動力就業問題,促進農村勞動力就地轉移,防止土地粗放經營和撂荒現象的出現。
一要讓農民吃了定心丸。土地流轉的基本前提,是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權證”讓農民吃了定心丸。土地流轉更順暢平穩。同是要加強宣傳,廣泛開展以土地承包法、土地流轉管理、土地規模經營為主要內容的宣傳培訓工作,引進先進的經營模式,培養基層干部和黨員群眾的合作經營理念,鼓勵開展土地經營權流轉和規模經營。
二要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一是保證農民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土地承包經營流轉權,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二是保證農民承包土地經營權的長期穩定,堅決執行土地承包30年不變的政策,對部分村社存在人地矛盾突出的問題,要引導農戶通過合理的土地流轉方式予以解決。
三要推進承包地流轉方式、用途管制與經營管理的創新,需要充分尊重農民主體意愿,以提高農村土地利用率、穩定糧食綜合生產能力、維護農民土地權益為準則,依靠創建農村土地經營管理、土地規模流轉監控、土地收益分配管控的長效機制,有效防范當前土地流轉規模經營中暴露出的耕地污損、破壞和撂荒,以及農田非糧化甚至非農化問題。
四要加快建設農村土地流轉交易平臺。依托各級農村經營管理機構,逐步建立縣、鄉(鎮)、村3級土地流轉服務網絡和信息體系,依托各級政務服務平臺建立完善農村產權交易平臺,做好流轉規劃、匯集信息、溝通供求、價格評估、產權和流轉交易、金融服務等工作。加快出臺農村產權和土地經營權流轉交易平臺建設管理辦法和有關指導性文件。
五要強化基層土地流轉規范化服務指導。一是在現有人員基礎上,盡快整合建立基層農村土地流轉服務中心,開展服務指導基層開展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工作。二是縣農經部門盡快出臺指導性意見文件,具體指導農村土地經營權集中流轉的操作辦法、流轉程序,保障農民的合法權益。三是在成立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委員會,鄉鎮成立農村土地承包糾紛調解委員會,村級設立土地承包糾紛調解小組,保證土地流轉管理和糾紛調解工作正常開展。
六是切實解決工作經費不足問題。加大各級財政對土地流轉工作經費的投入,切實解決當前土地流轉工作中的數據管理平臺建設等經費不足問題。
土地流轉分析報告(匯總18篇)篇十六
**縣是**市東北部與重慶市**交匯的山區農業大縣。全縣總面積2595平方公里(耕地面積196萬畝),大部分海拔在700至900米之間,90%的地區屬溶巖地貌,地表破碎,山河縱橫;250以上坡地占總面積的44%,250以上的坡耕地占總耕地的27.3%;活土層厚度低于15cm的耕地占總耕地的60%,農業有效灌溉面積20萬畝,占境內現有耕地的30%。因此,我縣農業抗御自然災害的能力較弱,農業生產水平難以在短期內得到根本改變。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深入,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城鎮化的不斷推進,農業現代化水平的逐步提高和分工分業趨勢的不斷加劇,已有的土地承包制度形成的承包耕地面積少、地塊分散、農村勞動力離家難離土等問題逐步凸現,如何在堅持土地家庭聯產承包政策不變和保障農戶承包經營權前提下,加快農村土地流轉,促進土地規模化經營?如何在現有條件下提高農業效益和市場競爭力,是擺在各級黨政面前的重要課題。本文試圖通過調研全縣土地流轉的現狀,搞清影響土地流轉的障礙因素,提出促進全縣農村土地流轉的對策和建議,旨在促進我縣農業規模化、產業化發展,促進農民增產增收。
近年來各級政府和農戶對土地流轉問題進行了積極探索,通過采用互換、轉包、轉讓、出租、入股等形式,鼓勵農戶將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他人耕種。早在家庭承包責任制實施初期,全縣就有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當時,主要是在農戶之間為便于耕作進行的承包經營權流轉(互換、轉包),流轉范圍小面積少。隨著農業和農村經濟的不斷發展,特別是上世紀九十年代以來,農村勞動力大量向二、三產業轉移,農村經濟結構和社會結構發生了很大的變化,農村土地流轉呈現出面積大、規模化的趨勢。
1、縣鄉黨政高度重視土地流轉。全縣上下把促進和規范農村土地流轉作為落實農村土地政策、提升農業競爭力和農民增收的一項重要措施,促進了農業的規模化經營和標準化生產。截止5月,通過對全縣19個鄉鎮152個村(居、社區)的調查匯總,耕地流轉面積達14.7萬畝(約占耕地面積的7.5%),其中用于種植的9.8萬畝、養殖的0.334萬畝、其他0.29畝;林地流轉面積約2.7萬畝。實行規模化經營的耕地面積8.6萬畝(占耕地面積的4.4%),主要用于烤煙生產和茶葉產業以及辣椒、蔬菜和中藥材種植。
2、土地流轉形式多樣。從土地流出看,當前全縣常用的土地流轉方式主要有四種:即轉包、轉讓、互換、出租等。其中有償流轉3.7萬畝,100元/畝以上的0.7萬畝,100元/畝以下的3萬畝;無償流轉0.88萬畝。全縣土地流轉的特點是連片流轉、向大戶和生產能手流轉、向企業主流轉。
3、土地流轉主體多元化、跨區域化。從土地流入對象看,主要有農業產業龍頭企業經營型、種養大戶經營型、普通農戶經營型等三種土地流轉模式。如碧豐的8200畝林地流轉到頂箐方竹筍有限公司經營、0.3萬畝白蒺中藥材基地流轉到100多戶農戶經營、3.3萬畝茶葉基地流轉到縣內外幾十個大戶經營、30畝以上烤煙土地流轉到500余戶大戶經營等,形成了跨鄉鎮跨縣域的土地流轉良好態勢。
(二)流轉成效。
1、促進了農業的規模化經營。通過土地流轉,不但較好地滿足了一些從事非農產業農戶既不愿放棄土地承包經營權,又不愿經營土地的要求,而且還滿足了一部分有技術特長、有資金實力、有經營管理能力的產業大戶、工商業主、經營能人等集約經營土地的愿望,實現生產要素的合理配置,激活了市場農業,促進了農村的分工分業。如碧豐100多畝辣椒基地,瑞溪樊**的4000畝烤煙、茶場、辣椒基地,市坪袁霞的360畝烤煙基地;**、樂儉、中觀、土坪、儉坪、安場、鳳儀、小雅等多數鄉鎮都有通過土地流轉實現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成功范例。全縣現有農業(含種、養、林)大戶共計1萬戶,涉及耕地14.7萬畝,林地近7萬畝的農業產業規模化經營。這一模式的運作,既一定程度上改變了農戶生產受其自身經濟條件、科技水平、勞力、市場風險等因素的限制,又對農業生產水平的提高,效益農業的發展具有積極的現實意義。
2、促進了農村勞動力轉移,有效地減少了土地撂荒。在保證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基礎上,通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方式,既可以將農民從土地上解放出來,從事效益更高的工作,又可以維護農民的土地承包權益,解除農民離土離鄉的后顧之憂,有效減少了土地撂荒,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和產出率,從調查結果看,全縣外出人口達18萬人,占總人口的30%,使我縣常住農業人口為38.8萬人,其中勞力18.3萬人,勞均占有耕地從1.95畝變為3.83畝,提高了勞均耕地占有量,農產品走出了入不敷出的困境。同時,大量的勞動力外出促進了我縣“尹姑娘。珍漢子”的勞務經濟品牌。
3、有利于農業科技的普及和推廣。通過土地流轉,土地經營形成一定規模,使科技的扶持有了落腳點,調動了高新技術進入農業領域的積極性,形成規模經營的農戶和業主,促進了多種農機具和優良品種及先進實用技術的普及和推廣,提高了農產品競爭力,增加了農民收入。如全縣1萬個大戶擁有旋耕機416臺,擁有標準化智能烤房3500余間(占全縣智能烤房的50%),集群式烤房今年7月5日前建完后1178間。烤煙生產土地流轉30畝以上大戶500戶,共計流轉面積2.3萬畝。
4、培育了一批新型農民。企業和外來業主進入農村后,其生產和經營的過程有利于改變農村的傳統思想觀念,先進的經營管理理念、生產技術和市場意識對農民起到了潛移默化的作用,改變了農民傳統思想觀念。農民在受聘務工的過程中以及與企業的業務交往中,自覺不自覺的得到磨練,學到了先進的生產技術和管理經驗。農村中的“田秀才”、“土專家”等各種能人,在土地流轉中產生并大顯身手。
5、林地和四荒地得到了一定利用。全縣在土地流轉利用面積中,利用林地近2萬畝,利用四荒地3000余畝,最大限度地發揮了土地資源。與相比,土地撂荒下降了5個百分點(現調查為1.3萬畝),約占總耕地面積的5%。土地流轉使林地和四荒地得到了一定量的利用。
農村土地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20多年來,順應了農村生產力發展的要求,促進了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但隨著市場經濟的深入和市場化的推進,土地家庭承包責任制在一些地方已不適應農村經濟的發展形勢,土地流轉自然發展起來,同時也產生了一些問題和矛盾。為了推進土地科學合理流轉,促進農村經濟健康有序發展,中共中央于下發了《關于做好農戶承包地使用權流轉工作的通知》,8月又出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流轉實行土地所有權歸集體經濟組織,承包權歸承包農戶,使用權或經營權歸轉入方的土地經營體制。這不但解決了農業產業化經營規模過小、農地拋荒閑置,還優化了土地資源,促進了土地與資金、技術、信息、人才等生產要素的合理流動,促進了農村經濟的發展,加速了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通過對全縣的土地流轉調研分析,反映出目前我縣農村土地制度及土地流轉存在許多問題和矛盾。
(一)農村土地產權不清晰。《憲法》第十條規定:“農村和**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外,屬于集體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也規定土地屬于三級所有,即“鄉鎮集體、村集體、村民小組”。這些規定雖然明確了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權的代表,但“農民集體”在法律上的具體內涵很模糊,由誰來代表集體實施其權利與義務卻難以確定,集體有“鄉鎮、村、村民小組”三個層次,在不同程度上都是農村集體土地產權的所有者代表。目前的土地集體所有,對農民來說,某種程度是虛無的。從所有權主體看,村委會作為當地村民的社區性自治組織,充當集體土地財產的所有者代表,在村民現有民主法制知識積累有限和文化素質不高的情況下,土地集體所有往往成為實際上的村主任或村委會少數人所有。從實踐看,借集體之名違背農民意愿對土地進行大面積流轉的事實大量存在,甚至流轉中永久性改變了土地用途;農民在土地流轉中也存在未批先占、少批多占的改變土地用途的違法現象。而農民擁有幾十年土地的使用權、經營權和收益權,卻不可以將土地進入非農市場進行交易,承包年限內只能傳承子孫,還有可能隨時終止承包,使農民長期處于經營土地的不穩定狀態之中。加之難以安置、補償較低、行政強制性改變土地用途的開發流轉,使土地級差收益從農民流向社會集團或個人,而失地農民不斷增加,貧困人口不斷擴大,加劇了城鄉差別和貧福差距,增添了社會不穩定因素。
(二)農村土地制度不完善,土地市場化不充分。完善的農村土地管理制度,健全的土地市場體系,是優化農村土地資源配置、促進農村經濟健康發展的重要條件。目前,國家出臺了國有土地流轉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卻未出臺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的法律法規,造成集體土地管理相當薄弱。有關法規對農村承包地的流轉也只是抽象規定,對土地使用權的出讓、流轉中各方權利、義務及法律責任并沒有明確的規定,致使農村土地流轉過程中存在著嚴重的地方利益和意志傾向,有關部門也難以對集體土地流轉實行全面有效的管理。集體土地使用權發生權屬糾紛時也很難從法律和行政上進行解釋和處理。農戶之間的土地流轉也存在著盲目隨意、操作無序等不規范現象,一旦發生糾紛則處理難度大,土地流轉的價格也很不規范,全縣尚無土地流轉合理價格定位。據調查統計,全縣共計流轉土地43.4萬畝(約占總耕地的22.1%),其中100元/畝以上9.2%,100元/畝以下占67.6%,無償23.2%,說明外出人員決心向外的動力大,導致農業生產質量水平存在一定程度的下滑與不平衡,甚至有的地方耕地撂荒現象反彈,浪費了大量寶貴的耕地資源。
(三)土地的社會保障功能過強。我縣農業人口占總人口的`90%,由于農村社會保障制度不完善,對大多數農民來說,承包土地不僅具有就業生存功能,而且具有社會保障福利功能。農村土地無論面積大小和土質好壞,在第一次聯產承包中基本為平均承包(有按人七勞三分配)。從實踐看,確實促進了農村經濟的發展和農村社會的穩定,為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但同時也導致了農民過分的戀土情結,有些農民盡管找到一份較為穩定的工作,但因擔心未來政策的多變,也不原隨便脫離土地,特別是在土地日漸升值、農稅免征和真正兌現農業生產補貼的情況下,放棄承包地意味著自己的利益受損。因此,農民更加看重自己的承包地。這種過強的社會保障功能明顯抑制了土地向大戶和能手流轉,從而阻礙了農業產業規模化經營的進程,對農業新技術的大規模推廣也不利,更不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現代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要求。
(四)土薄坡陡質差,效益低,制約流轉。農業是自然和市場雙重影響的弱勢產業。幾十年來,農產品價格始終處于劣勢價位,漲價幅度始終在其他產品后面,農產品增產農民難增收,比較效益低;加上土薄坡陡和氣候條件的制約,部分農民對承包的土地粗放經營,對15cm左右土層厚的土地開展流轉、發展集約化經營的愿望不強,農民發展現代農業的積極性不高。土地產出率低,甚至虧本,影響土地的合理流轉。
(五)土地流轉機制不健全,操作不規范。全縣土地流轉處于自發階段,無土地流轉服務機構,流轉信息不暢,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對土地流轉的相關政策、程序、要素、權利義務宣傳不力,對已經流轉的土地引導服務不夠到位,農民對土地流轉的政策知曉率低,影響了土地流轉的規模和效益;目前全縣已經流轉的土地,多數未按照農業部頒發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執行,口頭協議占多數,即使有書面合同,其內容也不完整,合同條款、標的不明確,權利義務不具體,在某些方面不具有法律效力;有的未經村集體經濟組織審核同意就進行流轉,特別是流轉達二、三十年的土地,不完善好相關手續,將帶來一定后患。
三、農村土地流轉的指導思想、總體本目標和基原則。
(一)指導思想:以保障農民的土地權益和穩定農村大局為出發點,以進一步完善土地承包關系為基礎,以提高土地資源合理有效配置、促進農業產業發展和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為目標,堅持科學發展觀,建立“政府引導、市場調節、農民自愿、依法有償”的土地流轉機制,提升農村土地規模化經營水平,加快現代農業發展進程,促進經濟、社會、生態協調發展,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二)總體目標:通過農村土地流轉,提升全縣農村土地規模經營水平和農業產業化水平,促進土地資源的優化配置,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產出率,提高農產品優質率和商品率。到,全縣農村土地規模化經營達到總耕地面積的20%以上,農業產業化經營整體水平處于全市前列。
(三)基本原則:
1、穩制、分權、放活的原則。農村土地流轉和發展規模經營,要穩定家庭承包經營體制,在不改變土地承包關系的前提下,實行土地所有權、承包權和土地使用權分離,創新流轉機制,探索有效形式,放活土地使用權。
2、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推進農村土地流轉和發展規模經營,要按照法律法規進行,要嚴格保護耕地和基本農田,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要充分尊重農民的意愿,不得強迫或阻礙農民流轉土地。流轉應堅持等價有償,確保農民的利益和生產生活的穩定。
3、集中、規模、增效的原則。農村土地流轉和農業產業發展應立足于土地資源的高效利用,實行相對集中、規模適當,并注重土地與其他生產要素的優化配置,提高土地利用率、產出率,促進糧食增產、農業增效和農民增收。
4、管理、規范、有序的原則。在推進農村土地流轉和農業產業規模經營的過程中,要設立專門機構管理和指導,建立健全土地流轉的各項規章制度,強化土地流轉信息服務,規范土地流轉合同,及時調解土地流轉糾紛,維護雙方利益,確保土地流轉和規模經營有序開展。
1、加強領導,提高認識。各級黨委政府必須高度重視,把土地流轉工作納入農業農村工作的重要內容和重要議事日程,尤其是土地流轉管理部門和經營部門,要在農業生產過程中,加強管理和指導;充分認識土地流轉的方式和作用,掌握流轉過程中的原則、程序和方法。
2、加大宣傳,注重指導。要大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業部頒發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以及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土地的相關政策和措施,解除農民對土地流轉的后顧之憂;在實際工作中,要注重宣傳引導農民如何進行土地流轉。
3、依法運作,確保流轉程序。《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十條規定:國家保護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償地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一是要健全組織機構。為了解決農村土地流轉信息不暢的問題,可在縣鄉鎮農業部門建立“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和土地流轉仲裁機構,按照《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履行鄉鎮人民政府對土地流轉工作的指導、調控和管理職能,提供政策咨詢、信息服務、規范合同、辦證簽章等免費服務,為農村土地流轉當好“紅娘”。二是要健全工作制度。全縣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土地流轉實施細則》或者《土地流轉具體辦法》以及土地流轉程序圖,規范土地流轉程序,要切實保障土地流出方的利益,建立土地流轉風險保障金制度。土地流轉合同簽定后,經營業主每年要向流轉中心交納一定數量的風險保證金,以防業主因經營困難等原因無法向轉出方兌現租金而引發糾紛,合同到期無糾紛發生,風險保證金如數退回。三是要建立信息網絡。各村可確定一位信息員,負責收集、發布土地流轉供求信息,協助辦理土地流轉手續或代理土地流轉;以村為單位定期收集、發布土地流轉信息,建立土地流轉臺帳;以鄉鎮為單位建立土地流轉信息庫,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定期通過多渠道發布和上報土地流轉供求信息。市縣兩極要在土地、農業部門設立專門的股室明確專人專抓土地流轉工作。四是要建立中介組織。建立土地流轉中介組織,制定其職責制度,專門為土地流轉人服務,并引導流轉的土地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項目,著重解決農戶與農戶之間、農戶與村集體之間的土地流轉速度、規模、效益問題,真正解決農戶與市場之間的利益問題。
4、制定鼓勵政策,激勵土地流轉。借鑒外地開展土地流轉的先進經驗,可由市縣兩級制定出臺扶持專業合作社、種植大戶、土地轉讓農戶和集體土地流轉的鼓勵政策,以激勵農民進行土地流轉,發展土地規模經營。對受讓農戶土地流轉達到50畝及以上的,每年每畝可給予適當的獎勵補助;對受讓集體土地流轉達到500畝及以上的,每年每畝可給予適當的獎勵補助。對發展土地規模經營的龍頭企業和大戶,可在有關農業項目的分配上優先考慮,還可對其進行貼息貸款、增加貸款額度等。對轉讓土地的農民,要著重研究其生活保障措施,以消除他們的后顧之憂。
5、積極創造條件,促進農村土地有效流轉。
要大力發展農村第二、三產業,就地轉化農村勞動力;要通過勞務輸出,使農村剩余勞動力逐步脫離土地,從農村走向城鎮;要加強勞務培訓,大力實施“陽光工程”,推動農村勞動力向外轉移;要加大農業項目、招商引資力度,用大項目和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帶動土地規模化經營。要不斷增加農業水、電、路等基礎設施投入,降低農業經營風險,提高農業經濟效益,逐步形成土地流轉長效機制。
6、完善農民工社會保障體系建設。農村剩余勞動力對土地的依賴性很強,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擔心就業不成功可能失去經濟來源,無法生活,所以經常出現“離鄉不離地”的情況。為此,必須建立社會化的保障體系,像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等必須全面建立,并引導農民認識和信任社會化保障體系的功能和作用,降低農村勞動力對土地的依賴性,從而實現有效的轉移,促進農村土地的集中,便于實現土地的集約化、規模化經營。
7、完善農村土地使用權流轉的法律法規。國家在農村土地承包權中存在法律缺陷,應盡快加以完善。一是在民法中確立農村土地使用權流轉的主體;()二是在有關財產法中確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是一種財產權、他物權(根據是《物權法》),并明確農村土地使用權轉讓是物權行為;三是制定土地流轉的格式合同,規范農村土地承包的使用權轉讓行為。
綜上所述,全縣各級黨政和農業部門在積極實踐、努力探索土地流轉的過程中,產生了“農業專業合作社”(安場鎮、市坪鄉)、“土地股份合作制”(新州鎮、市坪鄉、樂儉鄉等),這是近年來在農村土地流轉,農業產業化建設中創造的新事物,是值得肯定和推廣的。他們的基本做法是:
(1)村集體土地與村集體經營性資產一起折股量化,明確每個社員的股份,經營收益按股分紅。其主要特點是,在村集體經營性資產折股量化的基礎上,將農戶承包的土地也折股量化,設置土地承包經營權股。有的按不同類型土地參考價為依據,有的經評估確定土地價值,然后折價作股,從而參與收益分配,實行一人一票制。
(2)農戶土地承包經營權股權化。特點是將發包給農戶的承包經營權作股,組建新的股份合作組織,對入股土地實行統一規則、開發和經營。股份合作組織直接經營或者代表股東與企業簽定合同或進行租賃。
(3)農戶以土地承包經營權參股。特點是農戶以承包地折價參股。采取保底收入、盈余分紅形式,農民既可承包產業項目,又可在自己的土地上打工,并優先在產業項目中就業。
我縣在發展茶葉、烤煙、辣椒和中藥材等產業中,有效促進了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充分說明:通過土地租賃實現土地流轉,發展農業產業化和規模化經營。土地租賃可以規避農戶氣候風險和市場風險,是土地流轉的一種有效形式,是推行土地經營權流轉的有效途徑。(作者系縣委辦副主任、政研室主任)。
土地流轉分析報告(匯總18篇)篇十七
近年來,隨著農村經濟發展、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農村勞動力的轉移,農民對土地的依賴性越來越小;同時,很多養殖大戶、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業龍頭企業通過土地流轉、擴大經營規模的愿望越來越強烈,土地流轉應運而生。特別是20xx年,縣委、縣政府按照市委、市政府“農業結構調整、土地流轉和生態旅游三篇文章打捆一起做”的總體部署,依托龍頭企業、產業化合作社及種糧大戶,采取公司租賃、合作社承包、農戶自發流轉等形式,按照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強化引導,示范帶動,促進了土地流轉規模化經營。為進一步推進我縣農村土地有序流轉,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和服務,促進農業規模經營和農民增收,根據縣領導指示,農業局組織人員對全縣農村流轉情況做了專項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匯報如下: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是指農村土地承包期內,承包方以轉包、出租、互換、轉讓等方式將承包土地的使用權轉移給第三方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簡稱農村土地使用權流轉或土地流轉。3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五節第三十三條規定土地流轉應遵循的原則:
(二)不得改變土地所有權的性質和土地的農業用途;
(三)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讓方須有農業經營能力;
(五)在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先權。3月1日起施行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規定,承包方有權依法自主決定承包土地是否流轉、流轉的對象和方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迫或者阻礙承包方依法流轉其承包土地;土地流轉收益歸承包方所有,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占、截留、扣繳;承包方自愿委托發包方或中介組織流轉其承包土地的,應當由承包方出具土地流轉委托書。委托書應當載明委托的.事項、權限和期限等,并有委托人的簽名或蓋章。沒有承包方的書面委托,任何組織和個人無權以任何方式決定流轉農戶的承包土地。
畝,占7%。流轉入企業面積15974畝,流轉入合作社面積3449畝,流轉入農戶面積38195畝,流轉入其它組織面積129畝;500畝以上的地塊24宗合計29271畝。20xx年新增土地流轉面積30105畝,其中500畝以上的地塊19宗合計19190畝。
立了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加強對土地流轉工作的指導和服務工作,土地流轉正從農民自發流轉向有組織規模化流轉轉變。
一是成立組織,建立服務網絡。縣政府成立以副縣長為組長、有關部門為成員的土地流轉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土地流轉服務中心,負責印制全縣統一規范的土地流轉合同,構建完整的流轉信息網絡,收集發布農村土地流轉信息,建立完善土地流轉臺賬,監督土地流轉合同的履行;各鄉鎮依托現有的農業服務中心,成立了土地流轉辦公室,行政村也成立了土地流轉服務組織,具體指導土地流轉工作。
二是制定方案,出臺優惠政策。為推進土地流轉速度,規范土地流轉行為,根據(洛發【20xx】5號)文件精神,縣政府制定《嵩縣20xx年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流轉工作實施方案》,明確了今年工作的目標任務,提出了工作重點及保障措施。方案提出“縣里列出專項資金,重點對集中流轉500畝以上、流轉期限5年以上的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種養大戶給以扶持,每畝一次性給予補貼100元。對及時成立土地流轉服務機構,并順利開展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的鄉鎮,年底給予一定獎勵。”
三是多種形式,加快流轉速度。在流轉形式上,有的是政府負責從群眾手中統一租來土地,然后通過拍賣的方式,承包給有實力的企業經營;有的是采取農民自發流轉、合作社承包的形式,將土地資源有效整合,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的統一。
四是規范程序,保障農民合法權益。縣、鄉、村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具體負責指導農戶和業主簽訂流轉合同,監督土地流轉的履行,調解土地流轉糾紛;縣成立土地流轉仲裁委員會,調解仲裁鄉村難以調解的土地流轉糾紛,切實保障農民合法權益。
一是促進了農業規模化經營。土地流轉改變了一家一戶分散經營的狀況,推動了土地的適度經營規模,增強了農業生產的組織化程度,加快了農業產業結構調整步伐。20xx年我縣新增土地流轉面積呈現“政府引導、集中連片、程序規范”等特點。今年新增土地流轉面積30105畝,其中連片500畝以上的19190畝。主要地塊有河南綠色陽光林業有限公司與車村鎮天橋溝村、下廟村、銅河村三個村簽訂流轉面積2324畝,用于種植玫瑰、薰衣草;洛陽春艷牡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與車村鎮車村村、水磨村、佛坪村三個村簽訂流轉面積2800畝,用于發展牡丹、花卉苗木等產業;嵩縣金鴻牡丹種植有限公司與車村鎮孫店村簽訂流轉面積1040畝,用于發展牡丹產業;嵩縣金農農業開發專業合作社與車村孫店村簽訂流轉面積650畝,用于發展花卉、苗木產業;嵩縣源生中藥材專業合作社與車村等村簽訂流轉面積736畝,用于發展原生柴胡等中藥材產業。
土地流轉分析報告(匯總18篇)篇十八
大橋鎮是一個傳統的農業大鎮,是江山西北部的“糧倉”。全鎮共有耕地面積16052畝,其中水田面積15213畝。全鎮總人口19383人,其中農業人口為16474,占84.99%;共有勞動力10314人,其中外出勞動力6087人,占59%。
為建立現代農業經營模式,提高土地利用率、產出率和綜合效益,妥善解決保障農戶家庭土地承包經營權與規模經營之間的矛盾,大橋鎮黨委、政府積極引導廣大農戶推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目前,已有2296戶農戶參與土地流轉,面積達到6176.9畝,其中今年新流轉土地526畝,累計流轉土地占全鎮水田面積的40.6%,占有土地使用權證14788畝的41.8%。參與連片流轉30畝以上的主體有41個,涉及農戶1219戶,流轉土地面積3669.9畝,連片流轉面積占總流轉面積的59.4%。農戶之間流轉面積2197.68畝,涉及農戶866戶,占流轉面積的35.6%。
全鎮流轉土地6176.9畝中,流轉給專業大戶的面積為4666.9畝,流轉給農民專業合作社的面積為1330畝,流轉給工商企業經營的有0畝。從近幾年的土地流轉情況看,呈現以下幾個特點。
占了32.5%和56.1%。
2、以農業龍頭企業、農業各類專業合作社參與規模土地流轉比較突出。我鎮新生糧食專業合作社和振農植保專業合作社承包土地面積分別為2480畝和450畝。
3、土地流轉年限多樣。以承包期1-5年及5-10年最多,分別有2925畝和2162畝,占總面積的47.4%和35%。
4、口頭協議和書面協議并存。季節性承包不付田租,普遍用口頭協議達成;一年或一年以上的,大多有書面協議。目前,已簽訂流轉合同的面積為3716.9畝,占總面積的60.2%。
三、初步成效。
1、實現了土地資源的優化配置和合理利用。土地流轉促進了城鄉之間的資金、技術、人才、設備等生產要素的合理流動和優化配臵,有效地解決了農村有人無地種和有地無人種的矛盾,逐漸形成了城鄉優勢互補、協調發展的新格局。
2、探索了農村經營機制改革的新途徑。土地按照市場經濟和價值規律進行優化配臵,面向市場生產優質、短缺、適銷農產品,提高農產品商品率,較好地解決了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與社會化大生產之間的矛盾,促進了農民傳統的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意識的轉變,推動了農村社會進步。
需求,同時增加了農民收入。
4、促進了農業增效、農民增收。通過土地流轉,一方面農戶可就近務工或外出尋找新的掙錢門路,同時又可獲得土地租金收入。土地經營權向大戶、農業專業合作組織、農業龍頭企業集聚,建成了一批具有一定規模的農產品基地,實現了社會化大生產,提高了農業比較效益。
5、推進了農業生產服務社會化。通過規模集中連片流轉,為機械化服務提供了更好的平臺。去年全鎮共完成機插面積3785畝,機耕面積13820畝,占全鎮耕作面積的67%。對農戶開展水稻統防統治服務,有效降低生產成本,提高防治效果。保豐、振農等5個植保合作社為739戶農戶開展統防統治,服務面積達到8540畝,占水稻種植面積的41.4%。
6、增強了農產品的市場競爭力。實行適度規模集約經營后,業主普遍采用先進生產技術,運用機械化設備,推行企業化管理,培育產品品牌,增強了市場競爭力。江山市新生糧食專業合作社生產的無公害大米已經通過國家農業部認證。同時,大橋“壽欣”牌大米已經通過了qs認證,進入超市實行上架銷售,提高了市場競爭力。
四、存在問題。
包經營權流轉、規模經營的進程和流轉行為的規范化管理。
2、流轉手續還不夠規范,矛盾時有發生。農戶間的流轉大多為口頭協議,有的即使簽訂書面合同,對流轉雙方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承租土地附著物處理、有關賠償條款、土地被征用后的承租戶損失補償等缺乏明確具體的約定,流轉雙方權益得不到有效保障。一些委托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流轉的,農戶的委托手續也不夠規范。
3、土地流轉信息不夠對稱。由于土地供需信息網絡尚未形成,供需雙方的信息不能得到有效溝通,使流轉受阻。而農民往往處于信息不對稱的劣勢,從而對市場行情不能充分把握,導致流轉價格不能真實反映土地的價值,造成土地流轉市場的價格混亂。
4、承包農戶非理性惜土情節加重。一方面,隨著糧食定購任務、村提留、農業稅的取消,農民種田已無任何負擔,效益明顯提高,使農戶不肯輕易放棄土地承包經營權。另一方面,隨著經濟社會發展,農田征用增加,被征農田得到各種補償,農戶可獲得現實利益。有的農田處于交通線或開發區沿邊,雖然現在還未征,但部分農民認為這些農田遲早會被征用,有現實利益可得,因而,原承包戶一方面不愿流轉給大戶,另一方面一些農戶對流轉費期望值過高,超過了受讓方的承受能力,使流轉雙方難以達成。
行推行土地流轉,有的還以流轉管理服務費的名義變相截留流轉收益,侵害了當事人的承包權益,扭曲正常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關系。
五、幾點對策。
1、注重引導,強化服務。要積極引導,熱情服務,多做工作,落實好配套的優惠政策,鼓勵農民離地經營創業。積極開展技能培訓,擴大有組織勞務輸出。大力發展農村二、三產業,增加就業崗位,為土地流轉創造條件。及時化解土地流轉中的矛盾和糾紛。完善鎮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建設,依法管理農村耕地、林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的指導、協調、監督和管理。
2、加強考核,有序推進。把土地流轉工作列入村級考核,進一步完善土地流轉考核責任制,并對土地流轉工作先進單位進行表彰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