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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合同管理辦法與制度(優秀16篇)篇一
簡單講述了企業合同管理上的合同管理的概念以及特征和組成與注重性、管理規律、合同管理的意義,企業合同管理內的合同管理重點是說企業對企業合同展開管理,重點是使用合同的草書與簽寫與實施和監察來做到確保企業收得利益最強化。給合同管理的基礎定義展開確立,提出一系列完備的方式方法。
1、企業合同管理程度不足,管理方式滯后
首先企業合同管理理念滯后,沒有根據時代進步。企業的進步不只是一種經濟利益的進步,并且也是一種運營思想的進步,這樣的運營思想在企業管理上就是利用多樣管理體系來詳細表現出來的,看成企業危險管理的主要保證體系,企業的合同管理體系同樣為企業運營思想的一樣詳細體現。在事實上,中國國內企業的形成大部分是用中小企業做主,而這些企業存在本身高度能力的競爭水平,同樣也存在很大基礎的約束性,這種中小型企業大部分在管理中,管理不嚴密,體系不完善。這種企業合同管理思維的滯后即使沒有快速遭到直接的耗費,然而跟隨時間的更改,社會經濟的進步,給企業發生的問題結果是愈發的顯現出來,最后使企業出現不可挽回的耗損。在中國很多大型企業上的領導工作者以及高層管理工作者都相對輕視了企業合同管理對企業本身進步的主要性,并且這些工作者還時常輕視對企業合同管理整體性、體制性的主要作用,一些管理工作者以為企業的合同管理相當于企業平時工作的監督,唯有簡易的合同簽寫、實施以及督查等等,給企業帶來了潛在的威脅。
2、企業合同管理工作者專業能力偏低,法律思想薄弱
如今企業合同管理不只是一個簡易的起草、簽訂、實施的過程,即便重點是根據上述的三個內容組成,然而在這三個內容中每一個步驟的進步都是變幻莫測的,而針對這些變化莫測是要求存在高專業文化以及高文化的精英展開管理的,而在中國企業的狀況上,不同中小企業的合同體系管理經常是根據本身企業的許多非專業工作者管理,而這些工作者,廣泛出現專業能力偏低,法律思想薄弱的不足,使企業的合同管理體系造成許多的混亂以及漏洞百出。
3、企業合同管理方式滯后致使合同管理成效偏低,信息傳輸不適時
具備專業的、法律思想強的合同管理體系也無法確定可以產生一種高成效以及高運營的企業合同管理,在企業進步的狀況上,企業合同管理體系的方式滯后,管理成效的偏低和信息傳送的不適時都是如今企業合同管理體系發生的重點體現情況。在中國出現的大部分企業上,現在很多企業合同管理方式相對老舊,企業合同管理信息技能型無法做到根據時代發展,合同的管理和詳細內容的整頓、存留和督查方式方法老舊,缺乏對企業合同管理媒介的開拓以及實際使用,同時很少存在企業可以依據如今企業合同管理的管理思想以及思維對于企業合同管理的過程展開新型構造以及展開更深度的優質,致使企業合同管理成效越來越不明顯,企業內部能源技能消息的傳送不適時。
1、加強企業合同管理作業的重要意義
現在的各樣企業領導以及企業的管理工作者,不止應該提升本身的專業技能文化,更需要加強本身對其企業合同管理的主要性的了解,企業的合同管理體系的樹立的基本首要重點是應該屬于企業合同管理的專管型部門以及專管型團隊,聘請擁有有關專業文化的同時擁有對應的技能的合同管理工作者,加強企業合同管理體系樹立的管理引導,促進以及監督其他方的合同簽訂以及合同實施,確保企業合同的擬定以及合同實施的順利結束。針對許多的大型國有企業應該逐漸樹立起一種從上到下的多角度高管理體系的管理結構以及管理體系,從而確保企業合同管理體系的高度運行以及高成效。
2、完備企業合同管理制度,樹立正確的管理方式
企業合同管理制度的完備是利用管理體制以及體制流程倆部分來展開的。當中企業合同管理體制的管理制度重點是說企業本身的管理部門應該以上到下產生一種正確高效的合同管理團隊,這才可以確保企業合同管理可以包含到企業本身的各個部門以及步驟,因此關系到企業的企業條件以及知識。而企業合同管理體系上的制度流程就是指企業在企業合同管理上的全部部門以及全部涉及進程,一部不完備以及產生存在一定能夠執行性的流程以及體制,確保企業合同管理體系有憑據可守。
3、樹立完備企業合同管理體系
企業合同管理體系的完備以及一步步的樹立是保證企業合同管理的先決條件以及保證。通過對企業合同的整頓,確定要企業合同管理體制的簽訂、實行以及運行的整個過程;加強企業合同全面性掌控;一步步產生一種存在流程化以及體系化的和企業本身相符合的合同管理體系;使企業合同管理的詳細運營有根據以及參考。
4、加強企業工作者的教育訓練
企業合同簽署能不能夠達到成功,企業合同管理危機可不可以成功防御很多狀況中決定在于企業合同管理工作者和基層工作者的'法律思想以及素養強度。因此為了讓企業合同管理可以成功使用一定要對企業合同管理工作者以及基層工作者展開詳細的教育以及訓練,讓工作者可以熟練的掌握以及控制和企業合同有關的法律規定以及簽訂合同的詳細步驟技能經驗,讓企業合同管理有關的全部工作者可以擁有優秀的企業合同危機預防思想,因此讓企業合同管理體系能夠更優秀的施行。
企業合同管理體制的樹立以及完備是要求時間以及事實的一步步發展產生的,這種體系的樹立不只要求法律體系的有關完備,更要求企業以及社會的高度注重,唯有一起共同的進步才可以協助讓企業合同管理體系進入一種越來越優秀的方向上。
企業合同管理辦法與制度(優秀16篇)篇二
目前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企業制度管理辦法,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
企業一般是從時期過度過來的,尤其是對于改革深化過程中的中國現在社會,這點表現的更加突出。時期多數是“以人為本”,完全站在人的角度,的英雄人物往往成為企業內部的“神”,是企業的定海神針,盲目的“造神”和“崇拜”,使得企業走的是“神”的路,“兩個凡是”絕對是企業內部的座右銘和憲法,所以在這種狀態下,企業內部所有的規章制度不過是為造神而服務,一旦制度影響了“神”,制度就要修訂或。所以說,企業高層是企業內部規章制度無法執行的罪魁禍首絕對不是危言聳聽。
企業要發展就必拋棄“神”的因素,必須通過正規化的企業運做來實現企業內部的團隊效果,而不是哪個人的效果。企業是一個團隊,團隊必須依附于共同的價值觀,企業也只有具有了這種共同價值觀,才有可能基業常青,才有可能成為百年老店。規章制度為企業塑造這種共同價值觀承擔者主要的,所以企業高層必須正視這個問題,自己主動從“神龕”上走下來,否則再輝煌的企業也不過是曇花一現。
那么企業高層到底該如何做呢?建議如下:
首先,對于自己已經決定的事情自己必須堅決去執行,而不能夠因為自己是高層,而為所欲為;企業員工所有的任務都來源于企業和任務,任務的變化無常只能使得員工不知所以然,沒有固化的員工,更不知道該走向何方,結果只能象無頭蒼蠅一般亂撞,“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企業根本不可能有方向。
其次,企業有規定的,必須按照規定執行;執行人對規定有意見的,也必須先執行,執行后提出個人意見;“法大于己”絕對不能夠成為一種口頭禪,也不能夠僅僅說說而已,企業內部的所有規定是企業內部所有員工遵守的共同的價值觀和紀律,是為企業的團隊效率負責的,企業高層不能夠通過利用特權為提高自己的效率而降低企業的團隊效率。企業運做是向團隊效率要利潤的,而不是向哪一個人要利潤,所以企業高層每時每刻都應該注重自己的一言一行,時刻做企業規章制度的榜樣和守護神,企業高層也只有尊重了“法”,才能夠更加贏得員工的尊重和威信。
第三,企業沒有規定的,按照企業的文化和價值觀,并以企業利益最大化為,先把事情做起來,然后再做匯報、建制度;任何企業都不是十全十美的,所以在任何時刻,企業都有可能出現這樣或那樣的矛盾和沖突,而這種矛盾和沖突發生的根源也往往是由于企業沒有規章制度來約束,在這種情況下,企業高層必須通過樹立企業文化來固化這種運做方式。企業沒有規定,企業高層就必須樹立一種“先做事,后承擔”的做事原則,否則就變成了分不清,事情也沒有做的尷尬局面。
最后,不管有沒有制度約束,負責人對任務負責的同時,必須對結果負責;企業要發展就必須想顧客要利潤,不管你如何,只要結果沒有實現“假定”,任何人都必須受到相應的處罰,千萬別遵循“功過相抵”的原則,因為這樣只能喪失企業運做的積極性和忠誠度,最終使得“結果導向+業績導向”無法實現。
企業高層是企業旗幟的揮動者,其一言一行都會在企業內部產生重要影響。為了自己,也為了企業的未來,請企業高層們時時刻刻檢點自己的行為。員工把自己當成神并不可怕,如果你自己也把自己當成神,這就是最可怕的了。
一、公司車輛由辦公室統一管理。
二、車輛使用按先上級、后下級。
先急事、后一般事;先滿足工作任務、接待任務,后其他事的原則安排。除公司領導或各部門到有關部門、工地辦事外,單獨一人在城區辦事,原則上不安排車輛。
三、外單位借車,需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安排。
四、車輛駕駛實行專人專車,專車專管。
面包車由投資發展部使用,由該部統一領油、維修、持有手續、承擔責任。如有臨時安排,其他部門用車,在用車期間內承擔責任,保持車況完好。
五、車輛在下班后或節假日必須停放公司院內,并采取必要的防盜措施。
六、車輛實行定點維修,需維修的項目由駕駛員列出清單后,由辦公室報總經理批準。
公司車輛一律憑票到指定加油站加油。
十、車輛在外加油須經公司領導審批,否則不予報銷。
十一、駕駛員不得私自出賣油料和將油料贈送他人,如有發現,按貪污論處。
十三、違規與事故處理。
1、下列情況,違反交通規則或事故的經濟損失及責任由駕駛員負擔:
(1)無照駕駛;
(2)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
(3)違反交通規則引起的交通肇事;
(4)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員負擔。
2、意外事故、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車輛事故由公司酌情研究處理。
二、日常管理。
1、公司車輛分為辦公室直管車輛、業務科室專配車輛。辦公室直管車輛主要用于公司領導公務活動、科室緊急情況用車,一般情況下,科室工作人員外出不派車;業務科室專配車輛主要用于本科室業務工作用車。必要時,辦公室對業務科室專配車輛實行統一調度。
2、辦公室直管車輛由辦公室安排。科室因特殊情況確需用車,可到辦公室填寫《車輛使用派車單》,報請總經理同意。駕駛員憑《派車單》出車,費用按1元/公里標準在科室成本中列支。
3、公司所有車輛保險由辦公室負責統一辦理,辦公室根據相關政策,考察選擇保險公司。
4、駕駛員通訊必須保持24小時暢通。除指派用車外,駕駛員必須按時上下班,保證在崗在位,自覺服從調度,做到隨叫隨到。非工作時間,車輛必須停車入庫或停放在辦公室指定位置。未經批準不準擅自出車。不準駕車到娛樂場所。
5、駕駛員請假半天以上,須將車鑰匙交回辦公室。
6、公司所有車輛一般不得用于辦理私事或外借使用。因特殊情況私人用車必須經領導批準。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司機補助費及其他費用均由用車人承付。
1、公司車輛實行定人定車責任制,專人駕駛,禁止私自將車輛交他人駕駛。
2、駕駛員應加強安全法律法規、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學習,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意識,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交通規則,禁止酒后駕駛,做到謹慎駕駛,確保安全。
3、駕駛員應嚴格遵守車輛操作規程,加強對車輛的經常性安全檢查,定期維護保養,嚴禁帶故障出車。
4、駕駛員出車,必須帶齊有關證照。
5、車庫和車輛須按規定配備有效的消防器材。
6、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發生事故必須立即電話報告辦公室,并在回單位后寫出書面情況報告。
四、維修管理。
1、車輛實行定點維修。一般情況下駕駛員須擬出維修清單經批準后方可維修,由辦公室會同財務科負責結算維修費。汽車大修須經辦公室認真調查核實后提出車輛維修計劃,報總經理批準,按規定辦理維修報批手續。
2、因公外出,途中車輛發現故障需臨時維修,須請示隨車領導同意后,方可就地維修。駕駛員需持舊部件及有效票據進行費用核銷。凡未按要求、私自維修的,費用自行承擔。
五、油料管理。
1、實行“統一管理、定點加油、分車核算、定時公布”制度,駕駛員持油卡加油。辦公室直管車輛油卡充值由財務人員購買,主卡由辦公室管理。
2、除長途行車和特殊情況外,不得自行購買油料。外出途中購買油料須經隨車領導簽字,辦公室審核后方可辦理報銷。
3、駕駛員應建立行車記錄,如實記錄行車日期、時間、去處、事由、乘車人、里程、加油等情況,作為審核差旅費和有關費用報銷的依據。
六、獎懲辦法。
(一)對模范執行本制度,工作成績顯著的駕駛員給予獎勵。
設立車輛安全獎。對安全行車無事故者,按每月50元標準給予獎勵,年終對照本規定由總經理和財務部進行綜合評比確認后,實施獎勵。
(二)對違反紀律及有關規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理。
1、凡發生行車事故者,駕駛員需寫出書面檢查,扣發駕駛員當月獎金。事故情節嚴重者,給予通報批評、調離崗位直至待開除公司。
2、擅自出車發生事故,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并給予開除處理。
3、駕駛員將車輛私自交他人駕駛發生事故,由該車駕駛員承擔一切責任,并給予開除處理。
4、工作時間外,車輛未按指定地點停放,發現一次,扣發崗位補貼20元;造成損壞,損失費用全部由駕駛員承擔,并追究責任人相關責任。
5、未帶齊相關證件、違反交通法規,受到交警部門處罰,費用由責任人自理。丟失車輛證件、牌照及駕駛證的,駕駛員承擔全部證、照補辦費用。
6、酒后駕車發生事故,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并給予開除處理。
7、駕駛員私自將油料外流,一經發現,賠償三倍油料價值款,給予開除處理,并在公司通報批評。
8、駕駛員無故不出車的,由此產生的交通費用由駕駛員全額負擔。
七、附則。
1、辦公室對本制度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衛生間管理是企業管理水平和員工文明素質的綜合體現,為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創造一個干凈、衛生的生活環境,特制訂本制度:
一、公司衛生間管理每天由專人負責,每天值日者輪流打掃。
二、衛生間必須保證設施完好,上下水道暢通,無跑、冒、滴、漏現象,如有損壞要及時維修。
三、訂時打掃,全天保潔,通風良好,做到各種設施干凈無污垢,地面無積水、無痰跡、無異味、無蠅蛆和煙頭。
四、衛生潔具做到清潔,無水跡、無浮塵、無頭發、無銹斑、無異味,墻面四角保持干燥,無蛛網、無紙屑、無雜物。
五、便后及時沖洗,做到手紙入簍,當天清理,便池內嚴禁丟棄報紙、煙頭和雜物,以免造成管道堵塞,便池需保持清潔,無污漬。
六、衛生間墻壁上嚴禁亂寫亂畫,對故意損壞衛生設施者,將根據情節輕重罰款。
衛生管理準則。
1.本公司為維護員工健康及工作場所環境衛生,特訂定本準則。
2.凡新進入員必須了解衛生的重要與應用知識。
3.各工作場所內,均須保持整潔,不得堆積足以發生臭氣或有礙衛生之垃圾、污垢或碎屑。
4.各工作場所內走道及階梯,至少須每日清掃一次,并須采用適當方法減少灰塵的飛揚。
5.各工作場所內,應嚴禁隨地吐痰。
6.凡可能寄生傳染菌的原料,應于使用前施以適當的消毒。
一、目的。
為了加強和規范公司管理,減少用車費用和降低公司成本,本著安全、節儉、有序、高效的原則,更好地為公司服務,提高工作效率,特擬定此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所指車輛均指公司的業務辦公用車。
三、權責單位。
1、公司車輛由辦公室調度,主管人員管理。出差及業務用車應向主管人員登記申請,填寫用車申請表,領取鑰匙,出襄樊市需由總經理批準。
2、公司業務辦公用車的證照保管,車輛年審、車輛保險及養路費支出等事項統一由主管人員負責管理。
四、用車管理。
1、員工外出辦事,三公里以內,應首先選擇公交車為主要交通工具(經理以上人員及財務部支取大額現金用車除外)。其他貼合條件的用車,一律登記、記錄、申請。
2、主管人員依重要性順序派車,不按規定辦理申請者,不得派車。如公司車輛一時調配不開,到主管人員登記申請批準后方可打車外出。在發票上要注明始點和終點及所辦事宜否則不予報銷。
3、員工因私借用公車,需經辦公室同意,并經總經理簽署派車單后,主管人員方可派發車鑰匙。交還公車前必須堅持車輛整潔、外觀無損傷、車況正常,并按行駛里程計收油費。
4、節假日或業余時間車輛的使用應呈請主管人員負責人核準后方可調派。
五、車輛維修保養管理。
1、車輛實行節假日及夜間歸位管理,下班后必須按公司指定的存車地點存放,任何車輛不準隨意更換存車地點,如遇特殊情景必須提前通報主管人員并請示主管領導批準。
2、車輛日作任務結束后和節假日應停放在公司指定場所,并將車門鎖妥。
3、公司一般公務用車應指定特約修理廠維修,否則維護費不準報銷。如情景特殊,經主管同意可據實報銷。可自行修復的,報銷購買材料零件費用。
4、車輛于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或其他耗損急需修復、更換零件時,可視實際需要進行修理,但無迫切需要或修理費超過200元時,應事先征得主管批準。
5、如因駕駛員使用不當或車管專人疏于保養,致使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其所需要修護費,應依情節輕重,由公司或職責人予以負擔。
6、在無照駕駛、非公駕駛外出、未經許可車輛駕駛員將車借予他人使用,違反交通規則、發生事故或造成車輛損壞等情景,由車輛駕駛員及其直接職責人承擔一切后果。
7、私闖紅燈、亂停車、駕駛未佩帶安全帶、駕駛時車速超規定等駕駛車輛違反交通規則行為,其罰款和費用由駕駛人員自行負擔。其余根據具體情景,另行確定職責。
8、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向附近公安機關報案,并立即與主管聯絡處理。突發性其它類臨時事故或故障,也應遵守先報告再處理原則。
9、發生職責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時,按實際損失,職責者應賠償。
a.一般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經濟損失的50%處罰;
b.嚴重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5000元者):按經濟損失的40%處罰;
c.重大事故(經濟損失在5000~10000元以上者):按經濟損失的20%處罰;
d.特大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0元以上者):按經濟損失的10%處罰。
10、因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其損失在扣除保險金額后,按3.13條執行。
11、發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金額后,按3.13條執行。
12、公司領導自行出車,出現職責事故,按本制度規定處理。
13、公司駕駛員要認真做好對公司領導和各部門的駕駛服務。
14、憑車輛使用申請審批表出車,未經主管批準,不得用公車辦私事。
15、工作積極主動,服從分配,同事之間搞好團結互助,有事提前請假,不得無故缺勤。
16、公司職工不得用公車學習汽車駕駛,否則,一切后果及損失由車輛保管者負責。
17、駕駛人應嚴守交通規則,交通違章按第十一條處理。
18、對用車者服務。
b.維護公司的良好形象;
c.司機應在乘車人(異常是公司客人和干部)上下車時,主動打招呼,開關車門;
d.當乘車人上車后,司機應向其確認目的地;
e.當乘車人下車辦事時,司機一般不得離車;
f.乘車人帶大件物品時,司機應予以幫忙。
19、離車注意。
a.司機因故需離開車輛時,必須鎖死車門;
b.車中放有貴重物品或文件資料,司機必須在離開時,應將其放與后行李箱后加鎖。
20、出發前后工作。
a.清潔車內外衛生,確保整車干凈整潔;
c.司機應根據目的地選擇最佳的行車路線;
d.隨車運送物品時,收車后需向管理職責者報告。
21、個人形象。
a.司機要堅持良好的個人形象,堅持服裝的整潔衛生;
b.注意頭發、手足的清潔;
c.注意個人言行;
d.在駕駛過程中,努力堅持正確的姿勢。
22、因公外出晚間23時以后回到公司的車輛及員工,可根據情景憑票報銷一趟回到住所出租車費。
23、司機與公司領導或客戶同行時,應保守機密,不得隨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關信息及資料。
24、屬公司所有的其它各種車輛(包括貨車、叉車、拖拉機等)參照本管理制度的有關條款執行。
25、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和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26、本制度經人事主管人員起草,經總經理核定、批準后施行,人事主管人員對其負有解釋權。
一、目的。
規范倉儲管理,確保貯存期間產品質量的穩定性,確保物資安全,確保能及時為車間生產及為顧客提供合格的產品。
二、范圍。
適用于采購物資、半成品、成品的出入庫及儲存控制。
三、定義。
無
四、相關文件。
《產品防護控制程序》。
《檢驗控制程序》。
《標識和可追溯控制程序》。
《請(采)購驗收程序》。
五、職責。
1倉儲負責產品的貯存及驗收控制。
2品管負責產品的檢驗和驗證。
3倉儲負責《規定》的制定,解釋,修改和稽查。
六、程序。
1、入庫手續。
1)、采購物資到公司后,先放置于待檢區,由倉管員根據對方送貨單清點其數量,核實品名、規格是否正確、包裝無損,產品標識清晰、質量合格證件齊備無誤后,填寫《請(采)購驗收單》辦理入庫手續(保存質量合格證件)。在清點采購物資數量時,不便直接清點數量的物資可采用稱重等方法。
2)、對于須要檢驗的產品,連同《請(采)購驗收單》送至品管部,由品管部進行檢驗。
3)、倉管員根據合格的檢驗記錄或標簽,填《請(采)購驗收單》辦理入庫手續,及時登帳并貼掛標簽加以標識。
4)、成品入庫:經包裝后放入倉儲成品庫,分單號、型號擺放并標識。開具《入庫單》(附件一),經經手人、倉儲經辦人、生產部主管簽字后分別將各聯送交財務、業務等部門。
5)、每一筆入庫數量都要及時在每天下班前統一進行帳務清理,登錄《收發存日記帳》(附件二),做到日清月結。
2、貯存物品的擺放要求。
根據物資不同的性能和特點(具體包括材質、體積、重量、物流上面頻率),合理劃區擺放,采用科學的保管方法做到二齊、三清、四號定位。
二齊——————庫容整齊、堆放整齊;即做到倉儲潔凈,保持通道順暢;
三清——————規格、材質要分清,數量要點清;
四號定位——————指區域、料架、層次、貨位號實行固定位置,對號入位。
1)、倉儲主管負責所有貯存區域的規劃,制訂《倉儲區域規劃圖》(附件三),編排區、架層、位號碼,庫存應按用途、性能規格化,運用立體貯存方法確定擺放位置。
2)、物品分區(待檢區、原材料區、成品區、不良品區、輔料區、辦公用品區等)分類排放整齊,標識清晰可見。當實際存儲物品與規劃圖不一致時,需掛牌明示其臨時擺放狀態。
3)、庫存物資提放盡量做到上輕下重,保持貨架穩固及易取,不能擱放在貨架上的物品,在沒有包裝或盛裝容器的情況下,應鋪墊底物(如地臺板)堆放。
4)、易損物品、危險物品,顧客提供的產品設專區擺放,并給予醒目的標識。
5)、堆放的位置、高度或使用的容器,應符合產品的特點或其本身標識的要求。
6)、同一批產品因存放位置的限制,需要存放在倉儲不同的地點時,選擇其中一處放置且在標簽中注明其余產品的存放位置,在其余產品的標識中注明。
7)、強化目視管理,分顏色貼置《貨品標簽》(附件四)。
3、存量控制。
1)、為保證生產需要而又避免積壓流動資金,倉儲中各類物資的庫存量預先設定上下限(上、下限的設定應考慮該物資使用的頻繁度、物資有效期、采購難易程度、采購周期、流動資金狀況等因素)并填寫《倉儲存量明細表》(附件五),防止呆料、缺料及庫存積壓。
2)、當庫存物資發放至庫存量下限時,倉庫員應提出存量采購要求,填寫《請(采)購驗收單》轉采購作業。
3)、倉管員必須定期反饋存量資訊,每月以《收發存月報表》(附件六)形式提報。
4、存期控制。
2)、不同的批號要予以區分,防止混放,以便做到先入先出。發放有貯存期限要求的物品時,需在產品標識上加注有效日期。
5、貯存物品的環境及安全要求。
1)、根據不同物資的性能和特點,維護保養工作應做到“十防”,十防:防銹、防霉、防腐、防蛀、防潮、防凍、防震、防混、防漏、防熱。做到房頂不漏雨、墻面不滲水,防暴曬和風雨襲擊并保持通風。
2)、不使用電爐、電烙鐵、大功率白熾燈等會過分發熱的電器,配備足夠的滅火器等消防設備,確定位置,便于取用,任何情況下不能有物品阻礙器材的取用,保持消防通道的暢通,并做好防火防盜設施的日常保養維護。
3)、任何人(除倉管員、倉儲、財務主管和公司領導外)未經許可不得進出倉庫,更不得擅自動用庫存物資。
4)、貴重物品必須加鎖甚至用保險柜儲存并施行監發監收制度。
5)、年度或長假期間由公司指派人員會同倉儲部門對倉儲內外貼置封存條,期間任何人不得擅自撕毀、待上班時統一開封。
6、物資的領發。
倉儲根據相關部門的《領料申請單》(適用于原材料、半成品)或《出庫單》(適用于成品出貨,附件七),辦理產品的出庫手續,核對品名、型號(規格)、數量等無誤后,在單上簽字,及時銷賬、銷卡。
1)、發料必須有依據,憑證、印章齊全。發料時要查對原有庫存,查對限額發放的數量。核實需發產品(如從大包裝中拆出的小包裝),標識清楚后,才能發放,必要時補充產品標識。
2)、要認真復查對數量,在料單注明庫存余額,以便核查。
3)、發料時應向領料人員當面交接清楚,及時登帳,做到日清月結。
4)、凡實行以舊領新的物資,須繳回舊物資,對貴重、稀有物資、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的發放應嚴格執行審批手續,且對貴重物品及原材料施行監發料制度。
5)、倉儲人員無權將物資借出,如有特殊情況,應經分管副總經理批準,辦理借用手續,并應定期清理。
6)、產品用的主要物資如:外購配套件、協作件、包裝箱、試用柴油、機油,按計劃、按消耗定額,實行限額送料簽收制。
7)、對于在生產和維修過程中需領用或更換之物品需將原不良件與倉儲更換新品。
8)、成品及物資出廠遵照《出貨監督和管理辦法》進行操作,填寫《物品放行單》(附件八)審批后方可放行出廠。
9)、每一筆出庫應填寫《出庫單》,出庫數量都要及時在每天下班前統一進行帳務清理,做到出庫帳日清月結。
7、退料手續。
1)、凡錯領、錯發、工藝更改、顧客要求等原因,已領出物資,領用部門可填《退料單》,倉儲核實其合格標識或根據重檢合格單據辦理退庫手續,因生產計劃變動或其他原因造成原材料、零部件、外協件有多余的,由領用部門自行妥善保管,但超過一個月未使用時,應向倉儲辦理退料手續。
2)、因抽檢風險的存在,在生產過程中,發現采購物資的質量缺陷或材質不符時,可填《退料單》填寫并辦理退庫手續,這些不合格品統一放置于不良品(標識)區擺放,倉儲及時統計數量,通知采購部門與供方協商更換或索賠。
8、定期盤點、巡查制度與考核。
1)、貯存物品需建立臺帳,要經常用余額法、發料核對法、定期或分批盤點法,做到逐日自查、月度抽查、年終盤點。做好帳務清理(發生盈虧應列表上報,經領導簽批后,再進行帳務處理),保持帳、單、物一致。倉管員應常查看庫存物品,發現異常及時處理,在盤點或日常巡查中發現超過貯存期限或變質的物品,應及時通知品管部檢驗,根據檢驗結果采取相應的處理措施。“帳單物”三相符率作為倉儲考核內容。
2)、倉儲須及時處理呆滯品、待修品(填寫《物品維修申請單》附件九)和不良品,報廢品(填寫《物品報廢申請單》附件十)以確保存貨正常管理。
9、倉儲管理人員交接手續。
倉儲管理人員換任時應辦理交接手續,原管理人員應對經管的帳本簽字,新換任的倉儲管理員在財務部門的見證下辦理交接手續。
七、應用表單。
《請(采)購驗收單》。
《入庫單》。
《收發存日記帳》。
《倉儲區域規劃圖》。
《貨品標簽》。
《倉儲存量明細表》。
《收發存月報表》。
《出庫單》。
《物品放行單》。
《物品維修申請單》。
《物品報廢申請單》。
《領料申請單》。
企業合同管理辦法與制度(優秀16篇)篇三
第一條(目的意義)為了規范本公司的勞動合同管理工作,促進依法履行勞動合同,保護公司與員工的合法權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在本公司工作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無論公司管理人員還是一般員工,所有員工必須熟悉了解勞動合同管理制度,依照勞動合同管理制度調整、穩定、和諧本公司的勞動關系。
第三條(管理職責)公司勞動人事部門負責本公司的勞動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職責包括:
1、認真學習并貫徹執行有關勞動合同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2、依據本制度辦理勞動合同的訂立、續訂、變更、解除、終止等手續;
3、加強勞動合同的基礎工作,實行動態管理,促進勞動合同管理的規范化、標準化。
第四條(合同文本)勞動合同以書面形式訂立。公司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提供勞動合同文本。勞動合同一式兩份,公司和員工各執一份。
第五條(知情權)在締約過程中,員工可以了解公司的規章制度、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等與提供勞動有關的情況;公司在招用時,可以了解員工健康狀況、學歷、專業知識和工作技能等與應聘工作有關的情況,雙方應當如實說明。
第六條(合同條款)根據《勞動法》規定,本公司勞動合同具備以下必備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二)工作內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四)勞動報酬;
(五)勞動紀律;
(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同時,根據本公司的實際,協商約定服務期和保守商業秘密等其他條款。
第七條(合同期限)本公司勞動合同期限為一至三年,根據不同崗位和任職資格協商確定,勞動合同屆滿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簽勞動合同。
第八條(試用期)本公司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一年期合同開始履行時前兩個月為試用期,兩年期合同開始履行時前三個月為試用期,三年期合同開始履行時前六個月為試用期。
第九條(服務期)公司對享受本公司提供特殊待遇的員工,如出資招聘、出資培訓或提供出國考察、住房補貼等特殊待遇的,約定三至五年的服務期。員工應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嚴格遵守服務期限,否則將承擔違約責任。
企業合同管理辦法與制度(優秀16篇)篇四
第一條(目的和依據)。
為轉變政府職能,改革企業合同信用評比方式,積極探索建立企業合同信用評價機制,促進上海社會誠信體系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合同法》和上海市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定義和適用范圍)。
本辦法所稱“企業合同信用評價”是指,由本市企業自愿申報,經企業合同信用評估機構(以下簡稱“評估機構”)對該企業申報期內的合同信用狀況進行評估并出具評估報告,由企業合同信用促進會(以下簡稱“促進會”)根據評估報告認定該企業申報期內的合同信用等級的評價活動。
本辦法所稱“促進會”是指,由企業自愿組成,以倡導誠信守約、提升企業合同信用水平為宗旨,認定企業合同信用等級的社會團體。
本辦法所稱“評估機構”是指,具有資信評估資質并采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簡稱“市工商局”)指定的數學模型和軟件,從事企業合同信用綜合指數評估的中介組織。
第三條(認定原則)。
企業合同信用評價遵循自愿、公開、公平、公正、科學的原則。
第四條(職責)。
本市企業合同信用評價工作由市工商局統一規制、指導和監督。市工商局負責制定企業合同信用評價的規則,監督企業合同信用評價的過程,指導評估機構開展企業合同信用綜合指數評估和指導促進會開展企業合同信用等級認定工作,采用企業合同信用等級認定的結果。
市促進會負責年度企業合同信用等級認定工作計劃的制定,組織指導區、縣促進會開展企業合同信用等級認定和管理工作。區、縣促進會負責開展企業合同信用管理的培育、輔導,受理企業參加合同信用等級認定的申報,審核企業申報的資料,根據評估報告認定企業合同信用等級。
評估機構應當采用市工商局指定的統一評價標準(包括數學模型和計算機軟件),根據企業提供的資料,客觀、公正、科學、合理地進行評估,并出具企業合同信用評估報告。評估機構可以應企業的要求,為該企業有償提供咨詢服務。評估機構對被評估企業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第五條(條件)。
企業合同信用等級申報認定的主體條件為:
(一)本市依法登記的企業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
(二)開業已滿兩個會計年度;
(三)具有本市促進會會員資格。
(四)具有本年度認定資格。
第六條(認定內容)。
(一)企業合同管理水平,包括:合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況;合同管理制度實施情況;合同管理各級負責人職責落實情況;合同管理人員崗位資質情況;合同管理人員業務考核情況;合同條款的規范和格式合同的應用水平;合同簽約率。
(二)企業合同履約能力,包括:企業資產負債率;速動比率;企業現金流動負債比;企業總資產報酬率;企業凈資產收益率;企業營業收入增長率。
(三)企業合同履行狀況,包括:企業合同履約率;企業合同變更率;企業合同履約率變動指數;企業合同履約客戶滿意度;企業之間逾期賬款比率;企業逾期貸款比率。
(四)企業社會信譽。
(五)認定需要的其他材料。
第七條(認定等級)。
企業合同信用等級分為a、b、c三等和aaa、aa、a、bbb、bb、b、ccc、cc、c九級。等級含義為:aaa,很好;aa,優良;a,較好;bbb,尚可;bb,一般;b,欠佳;ccc,較差;cc,很差;c,極差。
第八條(提交材料)。
申報企業合同信用等級認定,應向企業注冊地促進會提交下列材料:
(一)《上海市企業合同信用等級認定申請書》;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的復印件;
(四)其他需要提交的有關企業合同信用的證明材料。
第九條(審核、擬定)。
促進會依據本辦法審核《企業合同信用評估報告》,擬定申報企業的合同信用等級。
第十條(征詢意見)。
促進會將擬定為a級以上(含a級)的企業名單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和社會各界征詢意見,在15日內了解企業在申報期內的經營活動中有無下列情形:
(一)因違反法律、法規行為受到行政處罰的;
(二)合同訂立、履行過程中違反誠實信用原則的;
(三)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情形。
促進會應對反饋的意見認真核查,作出是否調整擬定等級的決定。
第十一條(認定)。
促進會根據本辦法第九條、第十條的規定,認定申報企業的合同信用等級。
第十二條(等級認定期限)。
企業合同信用評價工作兩年開展一次。在不開展企業合同信用評價工作的年度內,如有企業需要對合同信用狀況進行等級認定,可由促進會根據本辦法的規定,對該企業的合同信用狀況進行等級認定;如該企業繼續參加下年度的企業合同信用評價工作,仍按本辦法規定的程序辦理。
第十三條(工商行政管理)。
企業合同信用評價與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實施的企業分類管理相結合。企業合同信用等級認定結果為a級以上(含a級)的,如實行年檢申報備案制,該類企業可予以當場備案通過。
第十四條(檔案管理)。
促進會應對參加合同信用評價的企業建立企業合同信用檔案,并向社會公眾提供公開查閱、查詢。
促進會應對參加合同信用評價的`企業在經營活動中的信用信息進行記錄,并歸入該企業的合同信用檔案。
第十五條(等級管理)。
如發現企業在申報中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促進會應認定或重新認定該企業為cc或c級,并在下一個認定年度內不受理該企業合同信用等級認定的申報。
未取得企業合同信用等級證明的企業,偽造企業合同信用等級證明從事經營活動的,促進會應予以記錄、存檔,并在下一個認定年度內不受理該企業合同信用評價的申報。
已取得企業合同信用等級證明的企業,冒用其他等級名義從事經營活動的,促進會應予以記錄、存檔,并在下一個認定年度內不受理該企業合同信用評價的申報。
第十六條(再次認定)。
企業自取得合同信用等級之日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促進會應及時對該企業合同信用等級進行再次認定:
(一)訂立、履行合同過程中因自身嚴重過錯造成重大損失的;
(二)利用合同進行詐騙等嚴重違法活動的;
(三)其他嚴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
第十七條(公示)。
促進會可向社會公布合同信用等級為a級以上(含a級)的企業的名單;經市工商局認可,促進會也可向社會公布“守合同、重信用”企業的名單。
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分類管理中被認定為三、四類企業的,不得公示為“守合同、重信用”企業,也不得認定為合同信用等級為a級以上(含a級)的企業。
促進會可向社會披露有本辦法第十五條、第十六條所列情形的企業的有關情況。
第十八條(不予采用)。
評估機構不遵守本辦法規定開展企業合同信用評估的,市工商局或者市工商局授權促進會不采用其評估結果。
促進會不遵守本辦法規定開展企業合同信用等級認定的,市工商局不采用其認定結果。
第十九條(施行時間)。
本辦法自xx年6月23日起施行,原《上海市企業合同信用評價管理辦法(試行)》同時廢止。
企業合同管理辦法與制度(優秀16篇)篇五
第一條為適應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規律,規范和完善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合同管理,維護合同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獐子公司章程》,聯系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合同是指公司與其他法人、自然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既包括合同法分則規定的有名合同,也包括其他無名合同。
第三條對外訂立合同應當按照本規定,以公司名義訂立。各部門和分公司,不得對外訂立合同。
第四條凡與外界達成合作意向,經協商一致,應訂立合同。除即時清結者外,原則上須簽訂書面合同。
訂立合同時,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貫徹協商一致、自愿公平、等價有償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五條凡與公司訂立合同的單位或個人必須具有經營資格或資信。
訂立合同的權限依照《公司董事會授權規則》執行。
法定代表人對合同的訂立具有最終決定權。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訂立書面合同:
(三)金額在1萬元以下(含1萬元),即時清結的零散物資。
第七條如遇特殊情況,不能訂立書面合同的,必須用書面形式說明理由,并經法定代表人批準同意,否則該業務不能成立。
第八條對于合同標的沒有通行標準又難以用書面語言確切描述的,應由當事人共同封存樣品,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分別保管。
第九條合同在具備標的、數量和質量、價款或酬金,履行的期限、履行地點、方式、違約責任等合同必備的主要條款后方可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合同可訂立定金、抵押等擔保條款。
第十條合同中引用的法規、規章等,必須是現行有效版本。嚴禁引用被廢止或已失效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合同在履行中,如因政府頒布新的法規和規章造成合同條款必須被修訂時,應以新法規和規章的有效標準文本作為修訂依據。
第十一條合同文本擬定完畢,經評審人員審核通過后方能簽字、蓋章。
金額在10萬元以上的合同必須由公司法律顧問對合同文本進行審查。
第十二條每一合同文本必須寫明對方的名稱、地址、聯系人、電話、銀行賬號,簽約人為被授權人時,必須提供授權委托書,并填寫被授權人的身份證號碼。
第十三條嚴禁在對外訂立的合同的空白文本上蓋章。對于不能在同一地簽訂的合同,應由對方先簽字蓋章或各自簽署后互換文本。遇例外,須法定代表人批準。
第十四條合同文本及復印件由財務部、總經理辦公室、合同經辦單位分存,其中原件在總經理辦公室留存。
產品出口合同文本由合同經辦單位保存。
第十五條在法律、法規、規章中有規定或當事人要求必須鑒證的合同,應當到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鑒證手續;需公證的合同,應當到公證處辦理公證。
第十六條合同的'鑒證按照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7年11月3日頒布的《合同鑒證辦法》執行;合同的公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全面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經辦單位是完成合同的責任人,必須按合同的約定組織力量實施,按質、按量、按期完成。
第十八條合同履行過程中有關人員應妥善管理合同資料,對有關資料、圖表等重要原始資料應建立出借、領用制度,以保證合同的完整性。
第十九條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合同對方所開具的發票必須先由具體經辦人員審核簽字認可后,轉財務部審核付款。
第二十條財務部門依據合同履行收付款工作,對收款單位與當事人名稱不一致的應當拒絕付款。
第二十一條變更或解除合同必須經財務部、審計部負責人,公司法律顧問、總經理、董事長審核通過。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或解除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第二十二條我方變更或解除合同應書面通知合同對方,合同雙方形成的協議應采用書面形式,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合同變更后,合同編號不予改變。
第二十三條合同經辦單位收到對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必須在三天內向總經理匯報,必要時通知法律顧問。
第二十四條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和回復應符合公文收發的要求,掛號寄發或由對方簽收,其憑證作為合同組成部分交由總經理辦公室保管。
第二十五條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文本作為原合同的組成部分或更新部分與原合同有同樣法律效力,納入本規定的管理范圍。
第二十六條經過公證或鑒證的合同,在簽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協議后,應送原公證或鑒證機關審查、備案。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合同是公司對外經濟活動的重要法律依據和憑證,有關人員應嚴格保守合同秘密。
第二十九條合同經辦單位應當根據所立合同臺帳,定期或不定期匯總各自的工作范圍內的合同訂立或履行情況,向總經理匯報。
第三十條各有關人員應于每月月末將履行完畢或不再履行的合同有關資料(包括與有關的文書、圖表、傳真件、合同流轉單、有關的訴訟或仲裁資料等)交總經理辦公室,不得隨意處置、銷毀、遺失。
公司定期對合同管理工作進行考核,并逐步將合同文本質量、合同履行情況、合同臺帳記錄等納入公司對員工和部門的工作業績考核范圍。
合同經辦單位應有專人負責合同文本的保管與使用,建立必要的管理制度,自覺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監督檢查。
合同保管及其保管期限按《大連獐子島漁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檔案管理制度》的規定執行。
第七章責任。
第三十一條凡因未按規定處理合同事宜、未及時匯報情況和遺失合同有關資料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追究責任者的經濟和行政責任。
第三十二條因故意或過失而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追究責任者的法律責任。
第三十三條本規定經總經理辦公會審議通過后發布。
第三十四條本規定解釋權歸總經理辦公室。
第三十五條本規定即日起生效、實施。
第三十六條20xx年2月1日發布的《大連獐子島漁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規定》同時廢止。
企業合同管理辦法與制度(優秀16篇)篇六
1、為了加強合同管理,切實保證合同的全面履行,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筑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制訂本辦法。
2、嚴格執行公司合同簽訂程序和工作要求。
3、嚴格履行合同條款,維護企業形象。如發生爭議,要積極尋求解決辦法,做到不卑不亢、堅持原則、有理有節。確實得不到解決,要及時向公司匯報。
1、工程施工合同在工程中標后工程施工合同由公司總經理、工程部正負經理、項目負責人負責與建設方洽談,并簽署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2、合同的主要條款商定后,由公司項目負責人負責起草文本,交由公司總理、工程部經理審核,保證合同的公平公證性。
3、施工合同在雙方簽字并蓋章后,交公司工程部一份進行備案。
1、在總工程施工合同簽訂后,公司工程部經理、經營部經理與項目負責人進行洽談:公司管理費總額、如何交納;公司管理人員的配合、公司的配合;工程施工質量要求、施工安全要求、進度要求。
2、所有事項都洽談完成后,項目負責人與公司簽訂施工承包合同內部協議,本協議一式叁份,公司兩份存檔。
3、工程部副經理監管項目負責人與各勞務公司(或分包隊)簽訂的勞務合同,對于勞務合同中不合理條款可建議修改,確保維護雙方的正當權益。
4、由公司與項目簽訂的材料擔保及供應合同,應根據工程進度嚴格履行,及時提供材料供應情況(由公司派駐工程管理人員負責匯報),協同財務部門及時結賬。
對于工程中查閱合同及協議內容時必須經工程部副經理同意,查詢完畢后及時歸檔;原則上不得帶出公司。
企業合同管理辦法與制度(優秀16篇)篇七
企業一般是從時期過度過來的,尤其是對于改革深化過程中的中國現在社會,這點表現的更加突出。時期多數是“以人為本”,完全站在人的角度,的英雄人物往往成為企業內部的“神”,是企業的定海神針,盲目的“造神”和“崇拜”,使得企業走的是“神”的路,“兩個凡是”絕對是企業內部的座右銘和憲法,所以在這種狀態下,企業內部所有的規章制度不過是為造神而服務,一旦制度影響了“神”,制度就要修訂或。所以說,企業高層是企業內部規章制度無法執行的罪魁禍首絕對不是危言聳聽。
企業要發展就必拋棄“神”的因素,必須通過正規化的企業運做來實現企業內部的團隊效果,而不是哪個人的效果。企業是一個團隊,團隊必須依附于共同的價值觀,企業也只有具有了這種共同價值觀,才有可能基業常青,才有可能成為百年老店。規章制度為企業塑造這種共同價值觀承擔者主要的,所以企業高層必須正視這個問題,自己主動從“神龕”上走下來,否則再輝煌的企業也不過是曇花一現。
那么企業高層到底該如何做呢?建議如下:
首先,對于自己已經決定的事情自己必須堅決去執行,而不能夠因為自己是高層,而為所欲為;企業員工所有的任務都來源于企業和任務,任務的變化無常只能使得員工不知所以然,沒有固化的員工,更不知道該走向何方,結果只能象無頭蒼蠅一般亂撞,“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企業根本不可能有方向。
其次,企業有規定的,必須按照規定執行;執行人對規定有意見的,也必須先執行,執行后提出個人意見;“法大于己”絕對不能夠成為一種口頭禪,也不能夠僅僅說說而已,企業內部的所有規定是企業內部所有員工遵守的共同的價值觀和紀律,是為企業的團隊效率負責的,企業高層不能夠通過利用特權為提高自己的效率而降低企業的團隊效率。企業運做是向團隊效率要利潤的,而不是向哪一個人要利潤,所以企業高層每時每刻都應該注重自己的一言一行,時刻做企業規章制度的榜樣和守護神,企業高層也只有尊重了“法”,才能夠更加贏得員工的尊重和威信。
第三,企業沒有規定的,按照企業的文化和價值觀,并以企業利益最大化為,先把事情做起來,然后再做匯報、建制度;任何企業都不是十全十美的,所以在任何時刻,企業都有可能出現這樣或那樣的矛盾和沖突,而這種矛盾和沖突發生的根源也往往是由于企業沒有規章制度來約束,在這種情況下,企業高層必須通過樹立企業文化來固化這種運做方式。企業沒有規定,企業高層就必須樹立一種“先做事,后承擔”的做事原則,否則就變成了分不清,事情也沒有做的尷尬局面。
最后,不管有沒有制度約束,負責人對任務負責的同時,必須對結果負責;企業要發展就必須想顧客要利潤,不管你如何,只要結果沒有實現“假定”,任何人都必須受到相應的處罰,千萬別遵循“功過相抵”的原則,因為這樣只能喪失企業運做的積極性和忠誠度,最終使得“結果導向+業績導向”無法實現。
企業高層是企業旗幟的揮動者,其一言一行都會在企業內部產生重要影響。為了自己,也為了企業的未來,請企業高層們時時刻刻檢點自己的行為。員工把自己當成神并不可怕,如果你自己也把自己當成神,這就是最可怕的了。
企業合同管理辦法與制度(優秀16篇)篇八
村級集體資產資源的處置、工程項目的發包形成的經濟關系,必須簽訂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
1、村集體經濟組織進行經營項目處置時,必須通過“五議五公開”民主決策程序進行競標。
2、標的物的承受方可以是本組織內或本組織外的個人、個人合伙、農戶、聯戶、專業隊組、集體經濟組織和法人單位等,在簽訂經濟合同時應當具體寫明。
3、處置方和承受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鎮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應當為當事人簽訂合同提供指導服務。
4、簽訂書面合同時鎮紀委、“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村務監督委員會應全程監督。
5、已經訂立的經濟合同,村委會要及時登記造冊,并將收取的合同款項及時存入“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
簽訂的經濟合同需要鑒證的,當事人應當提供合同文書、合同當事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證明和資格證明、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向縣級農村經濟合同管理機構申請鑒證。
合同的承受方將其承受項目的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者,與第三者簽訂的轉包合同,以及將其權利和義務的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者,與第三者簽訂的轉讓合同須經發包方書面同意,由承受方在一個月內向處置方所在地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提出申請。同時提供原承包合同(原承包合同經鑒證或公證的,包括鑒證或公證證明)、轉包合同或轉讓合同文本、發包方書面意見、其他有關證明材料。經審核符合登記條件的,應予登記,對不符合登記條件的,不予登記,并向當事人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同時在轉包或轉讓合同文本上注明。
農村集體經濟合同一式四份,村委會、承受方、鎮紀委、鎮“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各一份。合同檔案鎮“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應指定專人統一管理,并建立檔案借閱審批制度以及檔案安全保管制度,防止檔案遺失和受損。對所有應當保存的合同檔案要按時間順序裝訂成冊,編號歸檔保存。
企業合同管理辦法與制度(優秀16篇)篇九
1、定期組織合同法律法規的系統學習,制訂學法的內容、時間安排計劃表,組織人員學習,并做好每次學習記錄。
2、廠長、經理、各部門負責人必須帶頭參加合同法律法規的學習。合同管理人員、銷售、供應、財務等部門業務人員必須經過合同法規的系統培訓和考核,取得合格證書;專、兼職合同管理員還必須取得合同管理員培訓合格證書。
3、公司分管合同工作的負責人,部門分管合同負責人及合同管理員定期組織活動,結合合同管理中碰到的實際問題,學習新法規,解決新問題。組織研討會,案例分析會等,并做好書面記錄。
(一)被授予“法人委托書”者的條件。
1、必須是本公司生產經營活動中確需簽訂合同,并具有經濟工作經驗的有關人員。
2、必須經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培訓,考試合格,并經工作業績審查合格者。
3、能夠遵紀守法,執行好國家各項法令、法規和本企業的規章制度。
(二)“法人委托書”的申請程序。
1、凡申請持證者,先由申請部門向合同管理機構提出申請,填寫“參加《合同法》培訓人員登記表”。
2、由合同管理機構統一組織申請持證者參加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舉辦的《合同法》培訓班,并參加考試。
3、考試合格后,申請部門按合同管理機構要求填寫“法人委托書申請審批表”,并對其工作業績進行考核審查,再經公司人事部門和合同管理機構審核后報公司法定代表人批準,簽章頒發授權證書。
(三)“法人委托書”的管理。
1、合同管理機構負責“法人委托書”的申請審核、證件辦理,變更、注銷登記、遺失聲明和監督檢查等管理工作,并為公司歸口管理部門。
2、本公司頒發的簽訂合同的“法人委托書”,采用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統一印制的“法人委托書”文本,在有效期限內可連續使用,但有效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兩年。
3、凡不持有“法人委托書”因特殊情況需對外簽約者,由所在部門向合同管理機構提出申請,經法定代表人批準,由合同管理機構具體辦理一事一委托的臨時“法人委托證明”事宜;未取得“法人委托書”及“法人委托證明”的其他人員一律不得對外簽訂合同。
4、凡持有“法人委托書”對外簽訂合同者,必須嚴格遵守本公司制定的合同管理規定和相關的配套制度,做好合同臺帳記錄,以備考查。
5、凡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必須辦理變更或核準注銷手續:
(1)“法人委托書”授權內容變更;
(2)證件有效期屆滿,不再續展;
(3)持證人因工作變動,不再對外簽約;
(4)持證人因調離本公司、退休或死亡;
(5)持證人因違反本公司管理制度,情節嚴重需撤消“持證人”資格;
(6)持證人擅自涂改授權內容、轉借和弄虛作假撤消“持證人”資格。
6、經頒發的“法人委托書”如有遺失,持證人應書面向本部門領導報告,并將本部門批示意見送合同管理機構,由合同管理機構向法定代表人或合同管理領導小組報告后,根據情況酌情處理。
7、凡核準注銷人員的“法人委托書”證件,由所在部門負責收回交合同管理機構統一處理。
(四)責任。
1、各部門應加強對持證人的教育和管理,凡發現嚴重違反本公司有關制度規定簽約或利用證件進行違法活動,以及失職、瀆職等給公司帶來重大損失者,應依法追究責任,同時注銷證件。
2、持證人必須嚴格按授權范圍和授權權限在有效期內簽訂合同,如因超越授權范圍和授權權限發生的糾紛,其經濟及法律責任由持證人承擔。
企業合同管理辦法與制度(優秀16篇)篇十
第三十九條下屬公司、企業對外簽訂的經濟合同,除按規定須上報公司審查批準者外,由公司、企業領導審批。
第四十條下列合同由總經理或其授權人審批:
(一)標的超過100萬元的;。
(二)預付定金或預付貨款超過10萬元的;。
(三)聯營、合資、合作合同;。
(四)重大涉外合同。
第四十一條下列合同由董事長審批:
(一)標的超過500萬元的;。
(二)投資100萬元以上的聯營、合資、合作、涉外合同。
第四十二條合同標的超過公司資產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會審批。
第四十三條法律顧問室負責對下列合同進行審查:
(一)董事會、總經理委托審查的合同;。
(二)內容復雜、較難掌握,各企業要求提供法律幫助的合同。
第四十四條法律顧問室主要負責審查合同條款、內容的合法性、嚴密性、可行性,提出意見供決策部門參考。經濟合同審查的要點是:
(一)合同的合法性。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規定;當事人的意思表地是否真實、一致,權利、義務是否平等;訂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二)合同的嚴密性。包括: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具體、明確;文字表述是否確切無誤。
(三)合同的可行性。包括:當事人雙方特別是對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條件;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四)根據法律規定或實際需要,經濟合同還應當或可以呈報上級主管機關見證、批準,或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或請公證處公證。
第四十五條經濟合同的審批程序如下:
(一)申報。各企業的法人委托人在授權范圍內對外簽訂合同,應事先填寫“經濟合同簽約申報表”(一式二份),報本企業的領導審查批準。(凡先經領導口頭同意簽約的,簽約后需補辦手續)需報總經理、董事長審批的,應由該企業領導簽署意見,隨同合同初稿及有關資料、附件等,一并上報。
(二)審核。對送審的經濟合同,應按本《制度》規定的審批權限,由主管人或有關人認真審閱,必要時可進行調查研究,最后作出:批準、不批準;通知申報單位補報材料或進一步談判。(應提出談判的具體要求和注意事項)。
(三)主管人在“申報表”上批寫意見后,“申報表”一份及合同初稿留底,另一份“申報表”連同其他材料發還申報單位,由承辦人按批準的意見辦理。
上述審批程序,一般為1~2天。特殊情況,經批準或授權的可不受審批程序的約束。
第十章經濟合同糾份的處理。
第四十六條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與對方當事人發生糾份的,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規和本《制度》規定妥善處理。
第四十七條合同糾紛由簽約企業負責處理。涉及內部幾個企業的,可以協商或由公司確定一個企業為主負責修理。簽約人對糾紛的處理必須具體負責到到底。
第四十八條處理合同糾紛的原則是:
(一)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法律沒規定的,以國家政策或合同條款為準。
(二)以雙方協商解決為基本辦法。糾紛發生后,應及時與對方當事人友好協商,在既維護本企業合法權益,又不侵犯對方合法權益的基礎上,互諒互讓,達成協議,解決糾紛。
(三)因對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堅持原則,保障我方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尊重對方的合法權益,并盡量采取補救措施,減少我方損失;因雙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實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決。
(四)各企業在處理糾紛時,應加強聯系,及時通氣,積極主動地做好應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諉、指責、埋怨,統一意見,統一行動,一致對外。
第四十九條法律顧問室處理合同糾紛的范圍是:
(一)董事會、總經理交辦的;。
(二)經各企業協商處理解決不了的;。
(三)其他應由法律顧問室處理的。
第五十條提請處理合同糾紛的程序是:
(一)承辦人填寫“對外經濟合同糾紛申報表(一式二分),按本《制度》的規定報批。
(二)審批單位可依據情況,在1天內作出;由上報單位負責處理;由法律顧問室負責處理。
(三)法律顧問室對經協商仍無法解決或認為有必要的合同糾紛,經主管領導同意,可提交上級主管機關、仲裁部門或人民法院依法處理。
第五十一條合同糾紛的提出,加上由我方與對方當事人協商處理糾紛的時間,應在法律規定的時效內(一般為2年)進行,并必須考慮有申請仲裁或訴訟的足夠時間。
第五十二條凡由法律顧問室處理的經濟合同糾紛,有關企業必須主動提供下列證據材料(原件或影印件)。
(二)關貨、提貨、托運、驗收、發票等有關憑證;。
(三)貨款的承付、托收憑證,有關財務財目;。
(四)產品的質量標準、封樣、樣品或鑒定報告;。
(五)有關違約的證據材料;。
(六)其他與處理糾紛有關的材料。
第五十三條對于經濟合同糾紛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簽訂書面協議,由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雙方法人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第五十四條各企業對雙方已經簽署的解決合同糾紛的協議書,上級主管機關或仲裁機關的調解書、仲裁書,在正式生效后,應復印若干份,分別送與該糾紛處理及履行有關的部門收執,各部門應由專人負責該文書執行的了解或履行。
對于對方當事人在規定期限屆滿時沒有執行上述文書中有關規定的,承辦人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和法律顧問匯報。
第五十五條對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仲裁決定書或判決書的,由法律顧問室配合各單位向人民法律申請執行。
第五十六條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請執行書之前,有關單位應認真檢查對方的執行情況,防止差錯。
執行中若達成和解協議的,應制作協議書并按協議書規定辦理。
第五十七條合同糾紛處理或執行完畢的,應及時通知有關單位,并將有關資料匯總、歸檔,以備查考。
第十一章考核與獎懲。
第五十八條公司全體職員應當嚴格遵守本制度,有效訂立、履行合同,切實維護公司的整體利益。公司法律顧問室負責本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考核。
第五十九條對在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發現重大問題,積極采取補救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經濟損失以及在經濟糾紛處理過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經濟損失的,予以獎勵。
第六十條合同經辦人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將依法向責任人員追償損失:
(一)未經授權批準或超越職權簽訂合同;。
(二)為他人提供合同專用章或蓋章的空白合同,授權委托書;。
(三)應當簽訂書面合同而未簽訂書面合同。
第六十一條合同經辦人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酌情向有關人員追償損失:
(一)因工作過失致使公司被詐騙;。
(二)公司履行合同未經對方當事人確認;。
(三)遺失重要證據;。
(四)發生糾紛后隱瞞不報或私自了結或報告避重就輕,從而貽誤時機的;。
(五)合同專用章、蓋章的空白合同、授權委托書遺失未及時報案和報告;。
(六)其他違反公司相關制度的。
第六十二條公司職員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觸犯刑法,構成犯罪的,將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二章附則。
第六十三條本制度未盡事宜,均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公司補充細則規定辦理;本制度的解釋、修訂和發放由本公司法律顧問室負責。
第六十四條本制度從年月日開始執行。
企業合同管理辦法與制度(優秀16篇)篇十一
嚴格落實請銷假制度。凡請假者必須寫出書面假條,交組長轉主任批準,不得先斬后奏,否則按曠工計。
1、招待所、客房部通知的政治學習,業務學習,職工大會,點名及其它活動要按時參加,不得請假。
2、凡請長假不能按時回來者,必須打電話報管理員轉所長批準后,方可延假,否則超過三天者按曠工計。超過三天以上者按自動辭職處理。
3、請病假者通須持醫療單位證明,并經管理員批準同意,方可休假。
4、因公負傷經所長同意后方可休公傷假。
生活制度。
全體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所規定的工作休息時間,樓層正副值班員一律保持在位,不準外出。夜間交班時要共同查房,做好交接班登記,夜間查房不得少于6次,并做好登記手續。
1、全體員工直系親屬來探望需住宿時,應提前報告管理員,經批準后,按規定到總臺登記收費住宿。不得私自留宿客房或宿舍。
2、按規定的開飯時間就餐,不得乘坐客用電梯端飯上樓層,吃飯時間保證服務臺有人值班。
3、服務員嚴禁在外留宿,如有特殊情況者,應先向管理員請假。
登記制度。
1、各樓層設值班日記本,用于登記當日住房、空房及衛生情況、領導通知事項、賓客囑辦事項等。登記要詳細、認真、及時,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2、建立旅客住宿登記本。凡來宿賓客的各方面情況應根據住宿登記單上反映的各項內容逐條如實登記,不得漏填并要保存好,以備后查。
3、建立客房設備損壞維修登記本,及時將客房設備損壞情況、報修情況及修復情況登記備查。
4、樓層每日發放物資消耗要如實反映在“物資日耗表”登記表上,做為發放數量的依據。
5、建立樓層物資明細帳,及時將增減物資情況登記入帳,每月底清查一次。并把增減情況、原因、庫存現有數上報客房部。
客房安全防事故制度。
1、嚴格遵守值班制度,注意觀察樓面情況,盡快熟悉本樓住客特征,把好安全關。
2、提醒客人將現金貴重物品及時到總臺寄存。搞衛生時要搞一間鎖一間,不得敞開房間。
3、對來訪賓客要核實被訪者單位、姓名、房號,并做好訪客登記,盯人到位,如被訪者不在,不能讓來訪者單獨在房內等候。
4、如果客人要寄存行李,請其到總臺寄存。對寄存的行李要標志明顯,交接清楚,防止調包錯換。
5、凡發現攜帶易燃易爆、槍等危險物品的賓客,必須及時報告客房部和保安部,讓公安部門采取安全措施。
6、服務員要勤查客房,賓客不在房內時和夜間休息后要主動為賓客鎖門。
7、接到通緝通報要及時核對布控,發現可疑人員要立即報告領導或派出所。
8、注意火災苗頭,值班員加強巡查,一旦發生失火,要沉著、泠靜、不慌亂,及時撲救和報警(火警電話:119)。
9、使用電器時要注意防觸電、短路,有危險苗頭要及時報告維修,防止出事故。
10、所有公用物資要妥善保管,特別是電視機、毛毯等較貴重物品,防止丟失。
11、在流行病發季節(如流感、肝炎、紅眼病等)不準到公共場所的人員密集處活動。注意飲食衛生,避免傳染疾病,發現疾病苗頭要及時投醫,防止蔓延。
12、夏季無統一組織不準單獨游泳。集體游泳時要注意安全,防止淹亡。
賓客遺留物品處理制度。
1、賓客離開賓館時,服務員應及時進入客房檢查。發現遺留物品應及時追交賓客.2、如未能及時交給賓客應立即上交總臺,總臺應查清并記下賓客單位、地址、姓名,并對遺留物品進行封存。同時報告主管領導,并設法與失主取得聯系,以便歸還。
3、在歸還物品前,應將賓客的姓名、單位、遺留物和數量核對清楚,確實無誤后方可將遺留物歸還。
4、如得到失主收到遺留物品的消息應及時報告領導。
5、因特殊情況在1—3個月內確實找不到失主的應將遺留物品上交,客房轉交招待所保管。
6、對處理遺留物品有顯著成績的視情況給予獎勵。
樓層物資保管制度。
1、樓層公用物資由各樓長負責保管。每月定期全面清點一次,并將物資增減情況如實反映在清查表上報客房部。
2、客人離開賓館時要及時清點客房內用具。發現減少或損壞時應及時追賠。如有特殊情況要及時記錄下來以備后查。
3、凡樓層公用物資不得隨意挪用、外借。如有工作需要應報部門領導,經同意后辦理借用手續。
4、送洗、回收被褥時,應與洗衣房當面點清交接,并妥善保管送洗清單,不得遺失,保證數量準確無誤。
5、如發現有將公物外流者以一罰十,嚴重者開除處理。
6、發現樓層物資減少,損壞應及時追查原因,屬責任心差遺失、損壞的要照原價賠償。
7、樓層物資移交時,須有監交人和移交表,并將移交情況如實反映清楚,由交接人、監交人簽名蓋章。
8、全體人員要樹立主人翁思想,加強責任心,愛護一切公物,共同做好樓層物資保管工作。
企業合同管理辦法與制度(優秀16篇)篇十二
合同評審機構設在合同管理機構內部,組成人員包括主管副總、合同管理機構負責人、合同管理員、合同承辦人、供銷、財務部門負責人等。
1、合同承辦人將合同草本及相關資料交合同管理員初審;
2、合同管理員填寫合同評審表中初審記錄交合同管理機構負責人審批,簽署審批意見。
3、特殊/重大合同,由合同管理機構負責人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會審,合同管理員匯總各部門會審意見后交合同管理機構負責人簽署意見,并報主管副總批準實施。
4、合同管理員將合同評審表歸入該合同檔案。
二、評審內容。
1、簽訂合同前必須嚴格審查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
(1)對法人必須審查原件或者蓋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復印專用章的公司法人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的副本復印件。
(2)對非法人經濟組織,應當審查其是否按法律規定登記并領取營業執照。對分支機構或是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設立的經營單位,除審查其經營范圍外,還應同時審查其所從屬的法人主體資格。
(3)對外方當事人的資格審查,應調查清楚其地位和性質、公司或組織是否合法存在、法定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國籍及公司或組織注冊地。
2、簽訂合同前需要審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資格。
(1)代理人職務資格證明及個人身份證;
(2)被代理人簽發的授權委托書;
(3)代理行為是否超越了代理權限或代理權是否超出了代理期限。
3、簽訂合同前,必須認真審查對方當事人的履約能力。對方當事人在合同中負有提供專業性較強的勞務、工程項目或限制經營項目等義務時,應當要求對方當事人提供由政府法定機構頒發的經營許可證或資質等級證書等證明。
4、簽訂合同前,應當仔細審查對方當事人提供的有關證明資料,必要時應到簽發部門進行驗證或進行實地考察,以防對方當事人偽造或變造證明材料。對方當事人提供的各種證明資料中所使用的當事人名稱、印章等內容必須完全一致。
5、下列資料不能作為主體資格和履約能力的證明資料,但可歸入合同檔案保存,以備考查。
(1)名片;
(2)廠家介紹、產品介紹等資料;
(3)各類廣告、宣傳資料;
(3)各類電話、手機機等通訊工具號碼;
(4)對方當事人提供的`未經我方合同承辦人見證而復制的或未與原件核對無異的復印資料。
三、特殊/重大合同的適用范圍。
簽訂的下列合同,視為重大合同:
(1)訂立價款在一百萬元以上(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價款在一千萬元以上)的合同;
(2)投資、聯營的合同;
(3)涉外合同;
(4)合同承辦人認為需可行性審查的其他合同。
四、特殊/重大合同評審的附加程序。
1、簽訂特殊/重大合同,應當及時進行可行性審查。
合同的可行性審查由合同管理機構負責人組織有關部門以會簽的形式進行。也可以通過召開有關部門負責人會議的形式進行。
2、簽訂特殊/重大合同,應當進行合法性審查。
合同的合法性審查,由合同承辦人按其隸屬關系,送交合同管理機構進行合法性審查。
企業合同管理辦法與制度(優秀16篇)篇十三
為順利完成公司年度經營目標,充分調動銷售人員積極性,規范銷售管理,特制定如下公司銷售考核辦法。
一、公司對銷售部門人員實行收入與業績考核掛鉤的考核制度,公司對銷售人員的考核分兩類:銷售業績考核和市場拓展業績考核。
二、銷售業績考核指銷售毛利考核,本處銷售毛利=項目銷售收入-項目采購成本-項目銷售費用(所有費用和用戶折扣)。以上收入和成本均以不含增殖稅計算,并按回款情況進行考核;市場拓展業績指銷售人員按所負責的行業進行市場培育、日常用戶拜訪和信息收集等用戶拓展業績。此項考核由銷售主管制定銷售人員日常用戶拜訪活動與書面匯報要求。
三、項目銷售費用的.控制。項目銷售人員控制的費用額度為項目金額的0。5%(按項目進銷差價為20%進行折算直接按差價5%計算),公司銷售負責人控制的費用額度為項目金額的0。5%。在以上費用范圍內,相應人員可自行安排費用的發生,超出費用額度,先請示后發生。用戶折扣報西區公司負責人批準后執行。
四、銷售人員收入實行年薪制。年薪中50%按月發放,50%實行與業績考核掛鉤。考核內容中銷售業績考核占80%,市場拓展業績考核占20%。市場拓展業績考核由銷售部門主管和公司銷售負責人共同考核。市場拓展業績考核部分按12個月平均考核,銷售業績考核部分分季考和年考,季考占年薪考核部分的50%,按季度考核平均發放,年考占年薪考核部分的50%,年底考核后發放。
五、公司按如下檔次確定公司銷售人員的貢獻與收入關系。
a類:銷售毛利》=300萬,年薪24萬手機費:800元/月交通費:600元/月。
a1200萬,
b類:銷售毛利》=150萬,年薪15萬手機費:600元/月交通費:500元/月。
c類:銷售毛利》=100萬,年薪10萬手機費:500元/月交通費:400元/月。
d類:銷售毛利》=50萬,年薪5萬手機費:350元/月交通費:300元/月。
e類:銷售毛利》=25萬,年薪2。5萬手機費:200元/月交通費:150元/月。
注:e類為考察類。
公司銷售人員可根據自己行業的開拓情況,向公司銷售負責人提出自己的年薪檔次和理由,由銷售負責人批準后實施。
六、銷售人員年薪檔次也實行季度考核,季度考核未完成相應利潤目標的,年薪及費用檔次相應下降,某季度累計完成相應利潤目標的,可同時補發年薪和相應手機費和交通費費用。利潤目標超過年初確定數的,年底按超額毛利部分的10%獎勵銷售人員,不再增補費用。銷售考核未完成d類目標的,公司對相應銷售人員進行能力考察一個季度,可享受e類待遇,一個季度后業績無好轉的,公司有權決定改變其工作或勸退。手機費和交通費實行按月憑票報銷,節約50%歸己,超支從當月工資扣除。
七、公司允許銷售人員配合打單,利潤分配自行商定,(書面交上級主管公司備案?)。
八、銷售主管年薪考核部分包括個人業績、部門業績、市場拓展業績三部分,比例為7:2:1。部門業績按部門銷售考核總額進行比例考核,季度完成部門銷售考核總額80%以上的,可全額拿到考核部分,超出部分,按超額比例計提,未完成部分,按缺額比例倒扣。
九、本辦法從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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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合同管理辦法與制度(優秀16篇)篇十四
一、考核目的:
通過員工對工作成績,工作能力,工作努力程度進行正確的評價,積極利用調動、晉升、調配、薪資調整及教育培訓等人事管理,提供員工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技能,從而促進公司的發展。
1、績效考評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2、績效考評應以規定的考評項目及其事實為依據;。
3、績效考評不是為了制造員工間的差距,而是客觀評價員工工作的長處、短處,以揚長避短,有所改進、提高。
三、使用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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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合同管理辦法與制度(優秀16篇)篇十五
是否按公司制度要求出勤。
有無無辜請假及礦工情況。
是否按照公司請假流程執行。
在私事于公司利益沖突時,是否以公司利益為重。
能否按部門領導安排按時到崗。
2、遵守規章制度20%。
服從公司領導管理,如出現無故抵觸公司管理的。
出現消極怠工的、欺瞞領導的按情節。
是否安全文明施工。
是否有從事損壞公司名譽的事情。
3、工作責任感10%。
自律性:遵守企業規章制度,聽從領導工作上的安排。
主動性:無須督促,自覺完成份內的工作。
責任心:任勞任怨,努力做好本職工作。
協作性:積極主動地與他人合作,共同有效地完成工作。
4、工作能力20%。
是否足以勝任本崗位所要求的操作能力。
能否看懂施工圖紙,并準確無誤進行施工。
工作有計劃性,并能根據實情的輕重緩急做出正確的判斷和決策。
是否能合理地安排工作,較好地協調與他人的'關系。
根據客觀情況快速地采取相應的措施。
5、完成個人工作任務和質量20%。
是否按時完成公司部署工作。
去施工現場是否著裝工服、工牌及安全帽。
是否按工程安全施工標準施工,出現違反規定的情節。
是否出現故意浪費工程材料或者損壞公司財產的。
6、崗位技能和熟練程度20%。
自己主動工作,并按時完成日常安排的工作。
是否按圖紙要求施工,并無出錯現象。
施工過程中,有無安全隱患。
施工計劃的完成率。
五、考核周期。
六、考核形式。
1、明查:自查、互查、聯查。
2、暗訪:上級暗訪、第三方暗訪、社會監督。
3、量化指標。
七、考評結果及作用。
1、考評結果作為員工工資、獎金的依據。
2、考評結果應向本人公開。
3、考評結果作為員工年終優秀員工的主要依據。
注:注:如遇客戶投訴,調查后是員工的問題,每次扣款50元,如跟業主發生爭吵,當月績效工資全部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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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合同管理辦法與制度(優秀16篇)篇十六
為加強預付款管理,防范經營風險,減少資金占用。特制定本辦法。
1.根據相關管理制度,原則上應避免預付款。但對于特殊的情況,如設備、模具、進口材料等,需要預付款時,必須按照本辦法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2.預付款業務必須簽訂正式合同,并經過合同評審。預付賬款要按照合同的規定執行。根據合同及市場情況需要支付預付賬款的,在保證業務真實和資金安全的基礎上業務部門要按照經過審批后的購貨合同的條款,辦理相關支付通知、出具收款收據、審批等預付賬款支付手續,未簽購貨合同的,不得付款。
3.預付款業務經辦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合同內容跟蹤執行情況,掌握付款節點,財務人員辦理時必須對照合同進行審核,對于文件或文件內容不齊全,沒有達到合同規定的付款要求的,財務應及時發現并給予拒付通知。
4.預付款后,如供應商或業務承包商沒能按照合同交期約定的時間交付產品或服務等合同標的,應按照公司關于對賬的相關規定進行及時對賬并督促其履約。
5.對于分階段付款的業務,定金支付后,產品或服務等合同標的主題部分已交付的,一般不需對賬。
6.預付款業務合同執行完成后,業務經辦人員應及時索要發票,原則上發票應于當月開回,如發票因故不能及時開具的,應與如供應商或業務承包商對賬。
7.業務部門應建立預付賬款臺賬,詳細反映各客戶預付賬款的增減變動,余額、發生時間、對方負責人、經辦人、目前對方的經營狀況預付賬款的清理情況、清收負責人和經辦人等情況。同時,將購貨合同、簽證單和臺賬一同保管,形成完整檔案。
8.財務部門每月末將預付賬款的發生額及余額明細表報送分管業務的領導,并應定期(最長不超過三個月)對預付賬款進行賬齡統計,通過召開預付賬款例會及時通知有關領導和部門。
9.其他未盡事宜報請公司決定。
10.本制度由財務部負責解釋。
11.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