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協議可以是書面形式,也可以是口頭形式,但書面形式更加具有明確性和可證明性。在簽訂合同協議之前,不妨先閱讀以下的合同協議范文,以便更好地理解合同的結構和條款。
協議離婚時間多長(通用22篇)篇一
辦理協議離婚登記,應符合《婚姻法》、《婚姻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的下列五個條件:
一、申請離婚的雙方當事人必須是辦理過結婚登記的合法婚姻關系當事人,如果是非法同居,事實婚姻當事人均無條件提出登記離婚,因此,凡無結婚證或夫妻關系證明書的登記離婚申請人,婚姻登記機關均不受理。
二、申請離婚的雙方當事人應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所謂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是指能對離婚法律行為的法律后果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民法通則》規定,年滿十八周歲、精神狀況正常、能完全辯認其行為及其后果的公民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凡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只能由其代理人按訴訟離婚的方式提出,解決婚姻關系問題。
三、離婚申請書是申請離婚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的表示,并承擔法律后果。登記離婚最重要的條件是夫妻雙方自愿離婚,這種自愿的行為是排除一切外界的阻撓、干涉,完全發自內心的自愿行為。因此,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遞交申請,陳述理由。
四、申請登記離婚的雙方當事人就家庭共同財產、債權、債務及子女的撫養或對生活困難一方的幫助達成協議,并自覺履行這種承諾。
五、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共同提出登記離婚申請。離婚,是家庭婚姻關系發生重大變更的法律行為,它涉及到離婚當事人的各種權力,是一種重要的民事法律活動,是不得請人代理、代替,以達到確實維護當事人的一切利益的目的。
依照《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申請登記離婚的當事人應當在向婚姻登記機關遞交書面申請登記離婚申請書時,同時提交下列證明:
一、申請離婚雙方當事人的戶口證明;
二、申請離婚雙方當事人的居民身份證;
三、雙方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
四、離婚協議書;
五、結婚證或夫妻關系證明書。
如果是現役軍人申請登記離婚,須提交經所在單位團以上政治機關的同意決定和介紹信。
六、申請登記離婚雙方當事人的近期免冠照片各兩張。
協議離婚時間多長(通用22篇)篇二
協議離婚是很多夫妻都會選擇的離婚方式,秉承著好聚好散的理念,夫妻在對離婚相關事項協商一致后就可以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構辦理離婚手續了。那么,在辦理離婚手續的過程中需要當事人提供哪些材料呢?馬上為你奉上相關內容。
《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已經失效,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的規定:大陸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協議離婚時間多長(通用22篇)篇三
離婚協議是夫妻雙方同意離婚并就子女撫養、夫妻財產分割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的書面形式。
一、按婚姻法等規定,一般應包括下列內容:
1、當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工作單位、職業、住址、身份證號、結婚時間、生育子女時間個數、離婚原因。
2、雙方同意離婚的表示。
3、對未成年和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生活安排。離婚后子女和哪方共同生活,撫養費包括教育費如何給付。不和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對子女的探視問題。
4、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的分割。
5、一方有困難另一方實施經濟幫助的具體時間,內容包括無房屋產權無房可居一方的居住問題如何解決。
6、關于離婚損害賠償問題。對一方有法定過錯的即重婚、有配偶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無過錯方有權要求損害賠償。
7、違反協議的責任。
1、必須雙方自愿。非自愿采用威逼、脅迫手段簽訂的'協議的財產分割等部分的協議是無效的。比如對財產協議的某部分不簽就要殺害對方、或對方的親屬,被逼方無奈簽署的部分。
2、應由雙方親自簽署,不得由他人代簽。
3、協議內容不能違反法律的規定。如雙方離婚,規定另一方不得再婚、不得離家,即所謂的離婚不離家,這一條款違法了《婚姻法》的規定,干涉了另一方的婚姻自由,是無效的。
4、不得損害他人的利益包括子女的利益。如有的協議中以撫養費為籌碼,約定放棄探視權不付撫養費,這一條款因損害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也應認定為無效。
5、不得有其他違反公序良俗的條款。
6、協議應當履行,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質,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其履行。經過法院認可,一方不執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7、對于離婚這種身份行為不得再附其他條件和期限。
協議離婚時間多長(通用22篇)篇四
協議書是社會生活中,協作雙方或數方,為保障各自合法權益,經雙方或數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簽訂書面材料。協議書是契約文書一種。下面是重新簽訂離婚協議書,請參考!
雙方于____年__月認識,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登記結婚,婚后于____年__月__日生育一兒子(女兒),名____。現夫妻感情已經完全破裂,沒有和好可能,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自愿離婚。
二、子女撫養、撫養費及探望權:
兒子(女兒)____由女方撫養,隨同女方生活,撫養費(含托養費、教育費、醫療費)由男方全部負責,男方應于__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元給女方作女兒撫養費(男方每月支付撫養費__元,男方應于每月1-5日前將女兒撫養費交到女方手中或指定××銀行帳號:)。
在不影響孩子學習、生活情況下,男方可隨探望女方撫養孩子。(男方每星期休息日可探望女兒一次或帶女兒外出游玩,但應提前通知女方,女方應保證男方每周探望時間不少于一天。)。
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1)存款:雙方名下現有銀行存款共____元,雙方各分一半,為______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存款保持不變,但男方女方應于__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元給女方男方。
(2)房屋:夫妻共同所有位于×××房地產所有權歸女方所有,房地產權證業主姓名變更手續自離婚后一個月內辦理,男方必須協助女方辦理變更一切手續,過戶費用由女方負責。女方應于__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補償房屋差價____元給男方。
(3)其他財產:婚前雙方各自財產歸各自所,男女雙方各自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飾歸各自所有(附清單)。
四、債權與債務處理:
雙方確認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如對外負有債務,由負債方自行承擔。(__方于____年__月__日向×××所借債務由__方自行承擔……)。
五、一方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責任:
雙方確認夫妻共同財產在上述第三條已作出明確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電及銀行存款外,并無其他財產,任何一方應保證以上所列婚內全部共同財產真實性。
本協議書財產分割基于上列財產為基礎。任何一方不得隱瞞、虛報、轉移婚內共同財產或婚前財產。如任何一方有隱瞞、虛報除上述所列財產外財產,或在簽訂本協議之前__二年內有轉移、抽逃財產,另一方發現后有權取得對方所隱瞞、虛報、轉移財產全部份額,并追其隱瞞、虛報、轉移財產法律責任,虛報、轉移、隱瞞方無權分割該財產。
六、經濟幫助及精神賠償:
因女方生困難,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補償經濟幫助金__元給女方。鑒于男方要求離婚原因,男方應一次性補償女方精神損害費__元。上述男方應支付款項,均應于__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完畢。
七、違約責任約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項義務,應付違約金__元給對方(按____支付違約金)。
八、協議生效時間約定:
本協議一式三份,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自婚姻登記機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
男方:(簽名)女方:(簽名)。
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協議離婚時間多長(通用22篇)篇五
根據《婚姻法》和《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準予協議離婚登記的法定條件是:
1、申請離婚的當事人雙方應是自愿離婚。對于一方要求離婚,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不予受理。
2、申請離婚的當事人雙方應對子女撫養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對于雙方要求離婚,但是對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處理事項未達成協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不予受理。
3、其他不予協議離婚的情況是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或無民事行為能力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不予受理;未辦理過結婚登記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不予受理。
協議離婚時間多長(通用22篇)篇六
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可以判決離婚。財產分割你們可以進行協商,只要是夫妻共同財產就可以進行分割?;橐龇ń忉專?/p>
第二十條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并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準許;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協議離婚時間多長(通用22篇)篇七
1,我國法律對婚姻關系的解除采登記要件主義和訴訟要件主義相結合的原則,即當事人既可以選擇登記離婚,也可以選擇訴訟離婚,兩者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未經登記或訴訟離婚,夫妻雙方的婚姻關系就不能解除。
2,當事人關于離婚的意思表示可能隨著時間、環境、對方言行、自我認識等各種因素的變化而發生變化。因此,一方當事人在簽訂離婚協議后又反悔不同意離婚,是很正常的,婚姻當事人在離婚協議書中關于“同意離婚”的意思表示并不具有法律效力,而只能作為一種證據,證明夫妻感情曾經出現過重大裂痕。
第二、離婚協議中涉及財產關系的條款是附生效條件的協議,在雙方同意離婚或者判決離婚的條件下應當認定其效力。
離婚協議中財產分割的前提是,即如果離婚,應當按雙方約定分割財產。財產分割協議的成就條件即離婚。但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所附生效條件,不同于一般意義上的.附生效條件,因為其成就需要離婚雙方當事人的合意,任何一方均可決定其是否成就,可以單方面使財產分割協議不產生約束力且不會承擔任何法律責任。除非有可變更或可撤銷的情形,否則,人民法院在判決離婚的情況下,應當將協議作為分割夫妻財產的重要證據,即法院要按照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約定作出判決。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8條第1款規定:“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效力?!彪m然這里是指協議離婚中的“離婚協議”,且離婚的事實已經得到婚姻登記機關的確認,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才在當事人之間發生法律效力。但我們仍可從中看到最高司法機關對離婚協議中涉及財產關系條款的效力的有條件的確認,即離婚協議中涉及財產分割的條款具有了民事合同的性質。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四條作出了明確規定:“當事人達成的以登記離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協議離婚為條件的財產分割協議,如果雙方協議離婚未成,一方在離婚訴訟中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財產分割協議沒有生效,并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p>
離婚協議是指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達成的以離婚法律事實出現為條件的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協議。男女雙方為達到離婚的目的,出于節省訴訟成本等各種考慮,在協商過程中可能會在子女撫養或者財產分割等方面作出各種讓步,但這種讓步是以離婚為條件的,因此,離婚協議實質上屬附條件民事法律行為。若雙方最終未能協議離婚,協議發生法律效力的條件就沒有成就,協議中有關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的約定自然不能生效,一方當事人繼續要求按照協議的約定處理相關事宜就得不到法院的支持,但法院會根據婚姻法等法律規定,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依法進行處理。
協議離婚時間多長(通用22篇)篇八
新《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十條規定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離婚登記按地域管轄原則進行管轄。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三條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愿離婚,并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二手房買賣需要注意哪些法律知識。
二手房買賣,即轉讓房屋的所有權。購買人購買二手房時需要注意哪些方面的內容呢?二手房買賣需要注意哪些法律知識?律師從法律和常識的角度來告知您,為您購買二手房解除后顧之憂。
二手房買賣需要注意哪些法律知識。
一、賣方主體資格審查。
二手房轉讓人應當是依法登記在房屋產權登記簿上,房屋所有權證書(房產證)記載的房屋所有權人。有些房屋有好幾個共有人,如家庭共有、夫妻共有等,對此買方應當和全體共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以免日后產生不必要的法律糾紛。
若出賣人是公司的,購買人還應當審查公司董事會、股東會審議同意交易的書面文件。
二、房屋是否被司法查封、抵押、出租。
二手房交易前,購買人應當審查該房屋有無被司法機關依法裁定查封、有無被抵押、出租。
對于出賣人而言,在出賣二手房前,應當在合理的期限內將要出售的情況書面通知抵押權人。如果沒有履行通知義務,買賣合同無效。如果房屋出租的,應當通知承租人。不能取得承租人的書面同意,買賣合同也可能被宣告無效。
三、優先購買權審查。
共有的二手房買賣時,在同等條件下,該二手房共有人享有優先購買權;正在出租的二手房買賣時,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享有優先購買權。
故,購買人應當審查二手房優先購買權人有無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證明。如果沒有取得優先購買人的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文件,該房屋買賣合同有被宣告無效的風險。
四、二手房的質量審查。
當事人買賣的房屋應能保持正常使用功能。超過合理使用年限后若繼續使用的,購買人可要求出賣人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勘察、設計單位鑒定。
五、該房屋內是否有戶口未遷出。
若該出售的房屋內尚有戶口未遷出,應當約定出賣人遷出戶口的時間。逾期出賣人需支付違約金,或出賣人將戶口全部遷出后購買人再支付尾款。
六、合同約定是否明確。
二手房買賣當事人可使用示范文本,也可參照示范文本自行擬訂合同條款。
(1)買賣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2)二手房的座落地點、面積、四至范圍;。
(3)土地所有權性質、土地使用權獲得方式和使用期限;。
(4)二手房的規劃使用性質;。
(5)房屋的平面布局、結構、建筑質量、裝飾標準以及附屬設施、配套設施等狀況;。
(6)二手房買賣的價格、支付方式和期限;。
(7)二手房的交付和驗收的日期、交付方式;
(8)住戶戶口的遷移;。
(9)維修基金的處理;。
(10)物業管理費的結清責任;。
(11)違約責任;。
(12)爭議的解決方式;。
(13)買賣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二手房買賣需要注意哪些法律知識?總之,購買二手房,需從多方面考慮,多比較,多看房,最終選擇較為滿意的房屋。
離婚訴訟中的賠償有哪些。
離婚訴訟中的賠償有哪些?婚姻賠償請求權在離婚時,滿足一定的條件可以行使,這一項權利或許是受傷心靈的一劑良藥,來看看離婚賠償請求權行使都有哪些條件吧!
一、離婚訴訟中的賠償相關法條。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二、條件。
1、只能在離婚時行使。
如果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當事人不起訴離婚而單獨依《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提起損害賠償的訴訟請求,法院不予支持。同時,對于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當事人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件時應將離婚損害賠償權利義務告知離婚當事人。
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件時,應當將《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中當事人的有關權利義務,書面告知當事人。此規定的目的是讓離婚當事人明確法律的規定,及時做出是否行使請求權的選擇。
3、實踐中應當注意的問題。
在司法實踐中,應當正確理解和適用《婚姻法解釋(一)》第三十條之規定,具體而言:
(1)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無過錯方作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必須在提起訴訟的同時提出,也就是在訴訟請求中要明確提出。
(2)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也不基于該條規定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可以在離婚后1年內就此單獨提起訴訟。
(3)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一審時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二審提出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后一年內另行起訴。
該“一年”是訴訟時效期間,還是除斥期間,司法解釋未做明確規定。該“一年”期間應當為除斥期間,不存在中止、中斷和延長的情形。
以上就是離婚訴訟中的賠償的相關介紹,給大家參考一下,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購買安置房需要注意什么購買安置房注意事項。
很多安置房尤其是新近交房的安置房交易都是采用預約銷售的方式。即安置房業主還沒有拿到房屋的產權就轉讓,所以買家購買房屋后暫時不能過戶。那么購買安置房需要注意什么?下面給大分享購買安置房注意事項,一起來看看吧。
購買安置房需要注意什么購買安置房注意事項。
安置房幾大優勢受追捧:
1、是現房,而且早期的安置房有些的地理位置優越,小區配套較完善;。
4、安置房依托地理優勢和小區配套優勢,升值比率與經濟增長周期吻合,升幅較快。
更重要的是,這些安置房如果沒有產權,價格普遍會比市價低。
當然,還有一個客觀原因,安置房的業主往往享受多套房源,使其有出售的需求和可能。
預約銷售方式流行。
很多安置房尤其是新近交房的安置房交易都是采用預約銷售的方式。即安置房業主還沒有拿到房屋的產權就轉讓,所以買家購買房屋后暫時不能過戶?!白畛R姷姆绞骄褪琴I賣雙方找一家可靠的中介,由中介牽頭雙方簽訂一份帶附加條件的預約銷售合同,合同聲明該房屋已經售出,但要等產權辦好再過戶。”中介會把這份合同拿到公證處公證,證明雙方已經發生了這個交易行為。
付款方式也根據協商各有不同,比如有的是先預付30萬元訂金,交房后再付20萬元或一次性付清總房價的90%,余下的辦理房產過戶后付清。不過,沒有過戶就買房無法進行銀行按揭,購買的市民就得一次性付出幾十萬元現金,壓力也不小。
公證并不完全保險。
不僅在安置房,甚至在一些普通商品房轉讓中,為了躲避稅款,采取公證預約銷售的方式也很常見。不過,公證并不能完全保險,有些公證交易最后會變成產權糾紛。
從公證法的角度,經過公證的行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要看法官在判決時是否采用此證據以及如何采用。李兆民說,遇到這種情況,買方一般只能以“申述期限太長應視無效”來反擊。即過去兩年這么長時間,你都沒有意見,除非你能有證據證明你確實不知情,否則就可視為默認,而現在突然提出異議,可視為惡意異議。
買安置房有政策風險。
這類房屋的交易行為比較容易引起國家的關注并加以規范,出現或抬高一些入市門檻,比如6月開始由政府統建的解困房(不包括安置房),產權證辦理后五年內不能上市買賣交易。
如果你們簽訂了預約合同,但國家法規又規定該房屋不得轉讓,那法律上可以視為情勢改變,造成該合同不能履行。
安置房能否入市銷售?
很多人購買安置房時看重產權轉讓和價格,卻忘了關注該安置房的銷售本身是否合法?其實,安置房能否銷售要依具體情況來定,記者昨日就此采訪了我市土地房產局相關管理人士。
據該相關人士介紹,嚴格意義上,不能轉讓的房屋包括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以及權屬有爭議的和法律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安置房主要有幾種情況,如果拆遷前這房子就是業主自有房,安置房辦出的產權證也是業主的,拿到產權證后就可以交易,但除了正常的房屋交易稅外,還需要交納一份土地出讓金。對于沒有產權證房屋就出售,按照《房地產管理辦法》視為非法,但土地房產局不參與裁定。
如果拆遷前這房子是公房,住戶是租住的,該房就不能轉讓;如果是公房,業主已向單位購買,而且安置房的產權證上是業主本人名字,就可以轉讓,但也需要額外交納土地出讓金。
預約銷售因為沒有看到產權證,購買時的房屋情況不能只聽業主一面之詞。如果買到的安置房其實是公房,雖然購買程序合法,還是被判無效。
簽訂預約合同時,要到土地房產局核實該安置房的性質,轉讓是否合法。如果業主已婚一定要夫妻雙方都簽字,或者得到另一方同意轉讓的授權書,業主未結婚的要請其出示未婚證明。
購買安置房需要注意什么?安置房購買一定要看請購買安置房注意事項,這樣才能避免安置房購買糾紛。
辦理結婚證需要什么手續。
我國《婚姻法》規定,男滿22歲,女滿20歲即可結婚。辦理結婚手續需要雙方持戶口本、身份證、合影照片到一方戶口所在地婚姻登記部門進行辦理。下面為大家詳細講解一下辦理結婚證需要什么手續。
辦理結婚證需要什么手續—政策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全國人大4月28日修正)。
二、《婚姻登記條例》(國務院令[]第387號)。
三、《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范》(民政部9月24日發布)。
辦理結婚證需要什么手續—結婚登記:
一、結婚登記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愿結婚。
2、結婚年齡: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
二、結婚登記提交的證件。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三、結婚登記的程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申請補辦結婚登記或復婚登記的,按照結婚登記程序辦理。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準予登記。
四、結婚登記的時限、收費標準。
1、登記時限:證件材料齊全,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2、收費標準:國內結婚登記每對9元。
小結:辦理結婚證需要什么手續?相信通過上文中的介紹,大家都對辦理結婚證需要什么手續有了一個明確的認識。
2016首批二代身份證到期需換身份證。
進入,一個很重要的事情就是身份證可能馬上要過期了,首批十年期二代身份證的朋友要準備換領新身份證啦,下面給大家分享2015首批二代身份證到期需換身份證的詳細內容,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2015首批二代身份證到期需換身份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是由多層聚酯材料復合而成的單頁卡式證件,采用非接觸式ic卡技術制作。長度85.6mm,寬度54mm,厚度0.9mm。證件正面印有國徽、證件名稱、長城圖案、證件的簽發機關和有效期限及彩色花紋。證件圖案國徽位于左上角(紅色實底國徽圖案),配以“[1]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的名稱字樣。背景圖案的主要標志物為灰色寫意萬里長城,配遠山的背景。底紋為彩虹扭索花紋,顏色從左至右為淺藍色至淺粉色再至淺藍色。證件背面印有持證人照片、登記項目、彩色花紋。圖案底紋同正面。少數民族地區證件,在使用漢字的基礎上,需要同時填寫一種少數民族文字。
有六大特點:融入ic卡技術、防偽性能提高、辦證時間縮短、存儲信息增多、有效期重新確定、發放范圍擴大。
針對媒體報道的“二代身份證存在先天缺陷”的問題,公安部11月6日再次進行說明。據介紹,居民身份證登錄指紋信息可有效防止丟失、被盜身份證被他人冒用,到今年年底,全國所有派出所都可以錄入指紋信息。針對“給身份證設置密碼防冒用”的建議,專家表示此舉“不現實”。
二代身份證號碼與一代身份證號碼有所不同,依據各自有效期限使用,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這一規定,實際就是我國現行民事訴訟中的舉證原則,簡稱為“誰主張,誰舉證”。哪個部門或個人對身份證件有異議可提起訴訟解決。
辦理流程編輯辦理補領。
補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是指身份證丟失,需補領的情況。凡補領的,需到公安機關申報丟失聲明,按申領程序辦理,重新填寫《常住人口([1]申領身份證)登記表》,經本人核對確認簽字。
戶口地址。
規范居民常住戶口地址是適應新版常住人口信息系統建設的需要,新版常住人口信息系統具有門樓牌查詢功能,通過門樓牌可以查詢居住在該地址的常住人口信息等。
照時要求。
拍攝前,應洗清臉上的汗水和油污,油性皮膚應在臉上擦拭少許粉;將頭發整理好,長發者應露出兩耳,發髻不得盤在頭頂;戴眼鏡拍照鏡片不能反光,如有反光應換戴拍攝點提供的無鏡片眼鏡框。拍攝時,要求穿深色有領衣服,穿淺色系列服裝者應穿上攝影點提供的服裝攝影;頭和臉不得歪斜和側轉;面部膚色較黑的,應稍往前坐;不應佩帶各種首飾和化濃妝。
港澳臺同胞、華僑以及加入或者恢復中國籍的外國人、無國籍人申請領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方式答:香港同胞、澳門同胞、臺灣同胞遷入內地定居的,華僑回國定居的,以及外國人、無國籍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定居并被批準加入或者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在辦理常住戶口登記時,應當申請領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公安機關辦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所需時間按照法律規定,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60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30日。
協議離婚時間多長(通用22篇)篇九
離婚協議簽訂后,對雙方當事人而言,并不意味著萬事大吉,在雙方未拿到離婚證之前,一切都存在變數。有的當事人簽訂完離婚協議后,感覺到自己行為過于草率,不應盲目離婚。有的當事人認為自己在財產方面吃了大虧,不愿再繼續履行已經簽訂的協議。有的當事人感覺到孩子歸對方撫養不符合自己的意愿或者探視權的約定對自己不利,從而想推翻原協議。
1、在辦理協議離婚之前或訴訟立案之前的反悔。
在現實生活中,一方為了達到離婚的目的,一般會在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債務承擔方面作出適當的讓步,但該離婚協議或者財產分割協議的簽訂是以當事人登記離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協議調解離婚為前提的,如果雙方最終并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或者到法院離婚時一方翻悔不愿意按照原協議履行,原離婚協議所附的解除婚姻關系的條件不能成就,對當事人雙方均不產生法律約束力,不能作為人民法院處理離婚案件的依據。
注意:如果離婚協議書約定的財產分割方案對己方有利,建議當事人另行簽訂書面的《夫妻財產約定協議書》,在《夫妻財產約定協議書》中不能體現出是為了登記離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協議離婚為目的。因《夫妻財產約定協議書》一經簽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即便對方事后反悔,不愿再辦理離婚手續,但在財產分割上已經有了對己方有利的方案,并且受法律保護,對方的反悔并無太大的實際意義。但在涉及房產和車輛所有權問題上,應辦理公證手續,或及時辦理產權、車輛所有權過戶手續。
參考的相關法律條文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四條的規定,當事人達成的以登記離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協議離婚為條件的財產分割協議,如果雙方協議離婚未成,一方在離婚訴訟中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財產分割協議沒有生效,并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2、在協議離婚之后的反悔。
(1)財產分割協議在哪些情況下可以起訴變更或撤銷。
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按照上述規定,男女任何一方反悔,起訴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應當在協議離婚之后一年內提出,原告方須向法院提交證據證明自己在簽署協議時受到了欺詐或脅迫,人民法院審理后,經查明如果沒有使協議無效的法定事由的,則駁回當事人的起訴。
(2)協議離婚后涉及房屋贈與條款的反悔。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與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而不動產的權利轉移,應以到相應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為準。比較常見的現象是:雙方在離婚協議中約定將一方名下的個人房屋或相應份額贈與給另一方,但在離婚后,贈與方卻拒絕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產權轉移手續,并到法院起訴要求撤銷贈與,現實中有得到法院支持的案例。由此可見,婚姻登記機關并不具備公證職能,已經生效的離婚協議中約定的房產贈與,在贈與方反悔的情況下仍存在履行不能的風險。
協議離婚時間多長(通用22篇)篇十
離婚協議,是指雙方均表示離婚,以及離婚后財產如何處理、子女歸誰撫養等相關問題達成的共同意思表示。其中,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的約定只有在雙方解除婚姻關系后才能生效。也就是說,離婚協議中的“協議”是附條件的,即以“離婚”為生效條件,若離了婚,協議內容有效;若還沒有離婚,條件不成就,協議當然不能生效。
離婚協議是否生效,往往是處于離婚邊緣的雙方當事人關注的問題。通常會出現這種情況,雙方離婚協議已達成,雙方均簽字認可,但在到民政局婚姻登記管理處辦理離婚手續時,一方反悔,提出了新的要求,這是,另一方是否有權利要求一方必須執行協議內容,或向法院起訴時,法院是否一定會按離婚協議判決呢,答案是否定的。
首先,離婚協議書是集人身關系、財產關系、撫養關系為一體的綜合書面約定。對于人身關系的約定,即是否同意離婚的約定,是不能用書面契約來約束的,即法律不會干涉當事人之間是否同意離婚的意思表示反復更改,但一旦當事人進行了要式登記,即辦理了相關的離婚登記,法律就對離婚的事實予以確認。但如果僅僅是雙方書面約定好一起辦理離婚手續,但一方反悔,法律上也不會賦予另一方強制執行權,也不會授予法院有強制認可權。
其次,離婚協議書中涉及的財產關系、以及子女撫養意見等與人身關系的意思表示是緊密相連互為一體的,既然離婚沒有成就,財產、子女的約定自然也沒有生效。當事人對離婚協議中的意思表示是針對當時特定的環境背景、特定的心理狀態作出的。當然,雖然離婚協議沒有生效,但一旦簽訂有過離婚協議,其協議內容往往會成會法院根據具體案情判決的重要的參考依據。因此,不能說離婚協議沒有作用。
如果有幾份離婚協議,其效力如何認定?
首先應該強調,在民政局備案的那份離婚協議應具有最強的效力,除非當事人在之后的時間另有約定。既然已辦理離婚登記,在民政局登記之前所產生的離婚協議書自然也具備了生效條件。若民政局備案的離婚協議書中涉及到的約定,以民政局備案的協議書中的約定為準;若民政局備案的離婚協議約定沒有涉及到而之前的離婚協議書有詳細的可操作的具體描述,應該說該約定為有效,對雙方具有約束力。若民政局離婚登記中的離婚協議沒有涉及,而之前的幾份離婚協議中的約定有矛盾的,以最后一份離婚協議書中的約定為準。
1、離婚協議內容過于簡單,不具有可操作性。
比如,協議約定:“雙方同意離婚;女兒歸男方撫養;財產已分割完畢,雙方對此無異議。”子女撫養問題爭議不大,即使有爭議,也可以很容易通過法院解決。但財產問題卻漏洞較大,“財產已分割完畢”意味著雙方對財產的數額、分割的方案、分配的數目均已協議一致,并處置完結。但是,有哪些財產、如何進行分割協議當中卻沒有體現。這樣,會產生兩種對立的觀點:
第一種,既然財產分割已完畢,說明財產已沒有必要分割,在誰名下就歸誰所有;。
第二種,既然沒有明確約定財產的具體項目和處理方式,應當視為約定不明沒有分割,應當依法分割。
由于爭議較大,難以協商,因此,一般解決的方法只能訴諸法院。
2、離婚協議某些概括性條款的約定過于寬泛,可能會傷害弱勢方。
比如,協議約定:“男女雙方名下的其它財產歸各自所有”、或“男女雙方無其它財產爭議”等。一般情況下,在協議離婚時雙方簽訂的協議,是建立在簽訂時雙方已知對方財產情況下的意思表示,但離婚后,一方發現另一方隱匿了房產或存款,但根據這一條款,就極有可能失去了索要勝訴的機會,因此,該條款風險性較大。
協議離婚時間多長(通用22篇)篇十一
原告:周××,男,1963年×月×日生,漢族,北京市,××公司職工,住北京市海淀區××路××號××小區×單元×號。
被告:王××,女,1969年×月×日生,漢族,北京市人,住北京市朝陽區××路××號××小區×單元×號。
訴訟請求:
準予原告每月探望婚生女兒周小×兩次,具體方式為每月第二及第四個周五下午由原告至學校將周小×接回原告住處,周一上午自行送周小×返校。
寒暑假由原被告輪流撫養。
事實與理由:
6月×日,原被告因感情不和,自行至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政府婚姻登記處協議離婚,當初商定婚生女兒周小×由被告撫養。
但對于原告的探望權未作約定。
原告每每要求探望周小×時,均被被告以各種理由拒絕,或故意造成各種阻礙,嚴重影響原告與周小×的父女親情。
為維護原告合法權益,特訴至人民法院,請求依法支持原告的訴請。
此致
××法院。
具狀人:周××。
×年×月×日。
相關閱讀。
一、什么是探視權?
探視權,是指夫妻離婚后,不與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享有按照約定的時間、地點、方式探望、關心未成年子女或與其短時間共同生活的權利。
離婚后,不與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享有按照約定的時間、地點、方式探望、關心未成年子女或與其短時間共同生活的權利。
離婚后,不與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通過探視、關心子女或與子女短時間共同生活,可以與子女感情交流,得到精神交流,得到精神上的慰藉;同時,通過探視子女,對子女進行教育,還可以使未成年子女享受到父母雙方的愛,減少家庭破裂給他們造成的心靈傷害,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長,有利于對未成年子女的保護。
《婚姻法》第38條規定:“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p>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24條規定:“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離婚判決中未涉及探望權,當事人就探望權問題單獨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p>
第25條規定:“當事人在履行生效判決、裁定或者調解書的過程中,請求中止行使探望權的,人民法院在征詢雙方當事人意見后,認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權的,依法作出裁定。
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應當根據當事人的申請通知其恢復探望權的行使。
”第26條規定:“未成年子女、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對未成年子女負擔撫養、教育義務的法定監護人,有權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權的請求?!?/p>
拒不執行有關探望子女等判決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的規定,是指對拒不履行協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權的有關個人和單位采取拘留、罰款等強制措施,不能對子女的人身、探望行為進行強制執行。
協議離婚時間多長(通用22篇)篇十二
協議離婚與起訴離婚各需要多長時間協議離婚與起訴離婚各需要多長時間協議離婚速度較快,一般在一個月內可以辦理完畢,實際半個月之內完全可以辦完。訴訟離婚一般需要幾個月時間,但雙方僅為協議離婚與起訴離婚各需要多長時間協議離婚與起訴離婚各需要多長時間。
協議離婚速度較快,一般在一個月內可以辦理完畢,實際半個月之內完全可以辦完。
訴訟離婚一般需要幾個月時間,但雙方僅為讓法院出個調解書時間就會很快,甚至一周內就可以結案。
協議離婚時間多長(通用22篇)篇十三
新《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十條規定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離婚登記按地域管轄原則進行管轄。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三條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愿離婚,并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1、雙方是合法登記的夫妻;。
2、雙方離婚是完全自愿的;。
3、雙方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處理等達成了一致意見;。
4、申請離婚登記的雙方必須同時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1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離婚財產分割協議的,法院應當受理。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若協議存在法律規定的欺詐、脅迫等特殊情形,當事人請求變更或者撤銷的,法院應當依法予以支持。
男女雙方簽訂離婚協議書后,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根據協議離婚的條件進行審查,如果符合協議離婚的條件。即發給離婚證書,離婚協議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協議離婚時間多長(通用22篇)篇十四
這個問題基本上是咨詢離婚問題時當事人必問的問題之一,毋庸置疑,屬于當事人最為關注的問題。當事人關注這個問題是有道理的:可能因為法院案件太多導致時間拖延;可能因為律師辦事拖沓導致時間浪費;可能因為調查取證導致周期過長等。
一般而言,法院審理案件應當嚴格按照民事訴訟法的要求來做:立案之日起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被告提出答辯狀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之日起5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適用普通程序審理時,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經院長批準可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則報上級人民法院批準。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審結。
可見,法律并沒有明確規定立案之后多長時間必須開庭審理,而是只要求在3個月或者6個月內審結。從北京市法院審理案件的實際來看,一般在立案之后20日至30日內開庭的幾率比較大,極少數情況可能需要幾個月之后才組織開庭。大多數離婚案件均在3個月內作出了判決,當事人申請法院調查取證以及涉外離婚除外。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離婚案件時,很多程序均作了簡化,實踐中,當事人不要死扣法律條文。法院可以用簡便方式傳喚當事人、證人,只有在極少數情況下,法官才會送達傳票,取而代之的是電話通知。
前面所講述的是法院開庭審理離婚案件時,可能需要耗費的時間。很多時候,法官首先會主持訴前調解,如果雙方當事人能夠達成一致,那么,會大大縮短離婚訴訟的時間,極有可能在1個月甚至更短的時間內解決離婚糾紛。
協議離婚時間多長(通用22篇)篇十五
訴訟請求1、依法判決原告每周探視孩子一次,時間為一天,地點雙方協商當庭確定事實與理由原被告于2011月7月1日在沙河口法院調解離婚,離婚后女兒(張熙晨)隨母親居住,對于探視權的問題雙方只在口頭上約定,調解書上并未體現,但離婚后,被告以種種借口,阻止原告探視女兒(張熙晨),給原告精神上造成了極大的困擾,也給孩子的`成長留下了隱患,對婚姻看法。
依據《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及第三十八條“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為了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訴至貴院,判如所請!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1、民事調解書復印件二份;。
此致
大連市沙河口區人民法院。
附:起訴狀副本1份。
起訴人:
協議離婚時間多長(通用22篇)篇十六
按照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那么起訴離婚需要多長時間呢?多少錢呢?一起來了解一下!
法院審理期限:
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再延長三個月。審理對民事判決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為三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即是說,離婚案件法院一般會在六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十五個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期限為三個月。 不服一審法院判決上訴的,一般會在三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六個月)。
起訴離婚需要多少錢?根據案件的不同花費的錢數也是不同的。
首先,必須的是離婚訴訟費用。
案件受理費只是訴訟費的一種,是起訴時交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訴訟費用交納辦法》,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人民法院決定。
其次,除了案件受理費,在訴訟過程中產生的申請費;鑒定費;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等,根據情況要由某一方當事人墊付。
律師代理費因人而異,好律師就貴些,一般的就便宜,要看怎么和律師談。
起訴離婚的程序包括三個階段:
(一)第一階段:起訴階段
這一階段包括以下三個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
3、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并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第二階段:答辯階段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
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并作出判決。
如果被告確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內不能作出答辯,可以據實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長可以作出延期的決定。
(三)第三階段:開庭審理階段
這一階段進入離婚訴訟的實質性階段,主要是審查證據,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確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它包括以下幾個程序:
1、起草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離婚訴訟結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決,可以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判決書生效。對生效的離婚判決(調解)不服的,按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不能申請再審,只能就有關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育問題申請再審。
協議離婚時間多長(通用22篇)篇十七
主要材料:
2、《結婚證》原件;。
3、簽字確認的《離婚協議書》;。
4、個人近期免冠照片兩張。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結婚證、離婚協議書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注意事項:
必須雙方共同親自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中國公民和外國公民在我國登記結婚的,離婚時可以在中國公民戶口所在地辦理協議離婚。如戶口所在地和經常居住地不符,只能到戶口所在地辦理。
協議離婚時間多長(通用22篇)篇十八
2015年芒種時間:6月6日07:58:09,農歷2015年四月(小)二十。
2016年芒種時間:2016年6月5日13:48:28,農歷2016年五月(小)初一。
距下個芒種到來還有4天15小時46分17秒。
協議離婚時間多長(通用22篇)篇十九
1、首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從辦理參保手續的次月起,向地稅部門繳納了該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其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從地稅部門征收到醫療保險費的當月1日起生效,并按基本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2、用人單位錄用員工之日起至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生效前,參保人員發生的醫療費用由用人單位負責。用人單位錄用員工逾期辦理基本醫療保險,其補繳生效前參保人員發生的醫療費用由用人單位負責.
3、用人單位不按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從次月起暫停該單位在職參保人員享受社會統籌醫療基金支付醫療費用的待遇,暫停期間所發生的本屬社會統籌醫療基金支付的醫療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二)接續基本醫療保險關系的人員參保人員。
從用人單位辦理減退手續后,在次月內被新用人單位錄用并辦理了續保手續,或在次月內以個人身份接續基本醫療保險關系,同時向地稅部門繳納了自續保當月起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其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不予中斷;中斷繳費的,其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從地稅部門征收到該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險費的當月1日起生效。
(三)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生效后特殊情況的處理。
由于登記錄入、保費托收延遲等原因使參保人員就醫時未能刷卡支付的醫療費用,憑地稅部門簽字蓋章后的繳費到款憑證;由于社會保障(醫保ic)卡制作延誤的,憑地稅部門的繳費到款憑證和個人繳費證明,經社保機構制卡部門簽字蓋章后,到相應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醫保規定結算待遇生效后的醫療費用。
協議離婚時間多長(通用22篇)篇二十
1、首次參加社會醫療保險的人員,從辦理參保手續的次月起,向地稅部門繳納了該參保人員社會醫療保險費的,其社會醫療保險待遇從地稅部門征收到醫療保險費的當月1日起生效,并按社會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2、用人單位錄用員工之日起至社會醫療保險繳費生效前,參保人員發生的醫療費用由用人單位負責。用人單位錄用員工逾期辦理社會醫療保險,其補繳生效前參保人員發生的醫療費用由用人單位負責。
3、用人單位不按規定繳納社會醫療保險費,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從次月起暫停該單位在職參保人員享受社會統籌醫療基金支付醫療費用的待遇,暫停期間所發生的本屬社會統籌醫療基金支付的醫療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社會醫療保險生效時間之接續社會醫療保險關系的人員。
參保人員從用人單位辦理減退手續后,在次月內被新用人單位錄用并辦理了續保手續,或在次月內以個人身份接續社會醫療保險關系,同時向地稅部門繳納了自續保當月起的社會醫療保險費的,其社會醫療保險待遇不予中斷;中斷繳費的,其社會醫療保險待遇從地稅部門征收到該參保人員社會醫療保險費的當月1日起生效。
社會醫療保險生效時間之社會醫療保險待遇生效后特殊情況的處理。
由于登記錄入、保費托收延遲等原因使參保人員就醫時未能刷卡支付的醫療費用,憑地稅部門簽字蓋章后的繳費到款憑證;由于社會保障(醫保ic)卡制作延誤的,憑地稅部門的繳費到款憑證和個人繳費證明,經社保機構制卡部門簽字蓋章后,到相應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醫保規定結算待遇生效后的醫療費用。
小編提示:社會醫療保險生效時間跟商業保險差不多,也有約定的期限,但是社會醫療保險生效時間要比商業保險生效時間快,而且沒有觀察期,參保人交保費即可。但是中斷過后續保,社會醫療保險生效時間就會有很多情況,中斷越久,生效后時間越晚。
協議離婚時間多長(通用22篇)篇二十一
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2、協議離婚相關材料有:
兩張兩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雙方簽署的.離婚協議書(免簽名,一式三份),在離婚協議書里面,必須明確說明雙方是自愿離婚,并且雙方已經就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達成了一致意見,否則該離婚協議書是無效的。
二、怎樣辦理協議離婚手續?
夫妻雙方共同、親自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
民政局工作人員經查證情況屬實后,收回結婚證,發給離婚證。
協議離婚時間多長(通用22篇)篇二十二
協議離婚速度較快,如果雙方達成離婚協議并通過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的,依據新的婚姻登記法律規定,只要手續齊全當天可辦理,發《離婚證》。
1、雙方已經達成離婚協議,但通過訴訟到法院要求離婚解除婚姻關系的,一般三個月內審結,由法院出具離婚調解書或者離婚判決書作為離婚憑據(通常是離婚調解書)。
2、若對方不同意離婚,除非有符合婚姻法第32條規定的情形,否則只要對方不同意離婚,人民法院針對第一次起訴的案件,一般都判決不準許雙方離婚。在該判決生效后(若雙方均不上訴,在判決作出15日后該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六個月,你可再次訴訟(指第二次起訴,但非指“二審”。
所謂二審,是之一審的當事人不服一審法院的判決或裁定在法律規定的`期限人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審理。若一審法院判決不準許雙方離婚,且原告沒有有效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證據的,建議當事人千萬不要上訴,因為上訴二審法院基本上都是維持,對當事人而言唯一的結果就是又浪費幾個月的時間,拖延了第二次起訴的時間。),再次訴訟人民法院一般都判決準許雙方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