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里的教育不僅僅關注學術成績,更注重培養我們的綜合素質。下面這些學校總結范文可以幫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該如何寫作。
學校治安管理制度范文(15篇)篇一
1、學校要按照《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和有關法規性文件的規定,依法管理學校衛生及學生常見病、傳染病群體性防治工作。
2、對學生實施群體性防治措施(國家規定的.計劃免疫接種除外)必須經市衛生局、教育局批準,并由市衛生防疫站統一組織實施。
3、為杜絕意外發生,我市學生疾病防治用藥統一由市衛生防疫站學校衛生科提供,各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徑藥物。
4、傳染病防治實施預防接種時,預防接種專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一人一針一筒”,加強無菌觀念,并確保醫療器械的衛生及操作的規范,學校衛生分管領導及校醫有責任對接種全過程進行監督。
5、開展學生常見病、傳染病群體防治工作,應遵循學校管理的有關規定,妥善安排好預防接種及其他群體防治措施的時間,以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6、未經市教育局、衛生局、衛生防疫站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組織學生實施群體性防治措施。違者要對當事人予以嚴肅處理,并追究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學校治安管理制度范文(15篇)篇二
為了加強學校治安管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工作生活秩序,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學校治安管理以預防為主,確保重點,保障安全的方針,各科室和全校師生員工自覺遵守本制度。
1、學校保衛科是學校治安管理的責任部門,有權處理學校內部發生的一般治安事件和協助公安部門處理學校發生的一切重大事件。
2、協助和配合公安部門對全校師生進行法制宣傳教育,保密和以防盜,防爆,防毒為中心的安全知識教育。
3、負責對全校保衛人員各崗位值班人員進行安全保衛工作的指導,教育和業務的領導,組織、安排并經常性的檢查治安,消防,值班等各項有關制度的落實和實施情況。
4、每個學期對全校治安工作情況進行總結,每個學年進行全面治安工作總結和評價,并向學校領導匯報,并提出有關建議和存在問題的整改措施。
1、保衛科工作人員具體負責全校治安,執行治安管理職責(另見治安管理崗位職責),對保衛科科長負責。
2、治安管理人員有權對全校一般治安問題進行處理和向有關科室提出處理意見,整改建議,有權對有關人員進行查問,并做出查問筆錄。
3、全校師生員工要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積極維護學校安全,愛護公共財物和公共設施,不得損毀和破壞,不得盜竊公私財物。
4、校內不準以任何形式進行賭博,打架,斗毆,辱罵,誹謗他人等擾亂公共秩序,不得組織或參加任何非法組織,非法活動,取消學生自發組織的一切所謂哥們組織,不準參與反動活動。
5、維護校內教學,工作,生活秩序,不得無理取鬧,起哄,妨礙公務,侵犯人權和支持,包庇任何危害學校內部治安秩序的行為。
6、末經允許,不得占有或挪用公共財物,不得損毀,跨越學校圍墻,不得在圍墻下堆放雜物,不是擅自槌學校的門窗。
7、自覺檢舉揭發壞人壞事,同違法紀罪分子作斗爭,發現案件災害事故要保護現場,及時報告,不得報假案,不得偽造現場。
1、保衛科每一年與全校各個科室簽訂治安責任書,加強學校內部治安管理層層負責。
2、治安責任書完成情況,作為年終評比先進科室和主管科室,年終評比先進的'必備條件之一,全年本科室管理無案件,無違法犯罪,無事故,成績顯著,可評為安全先進科室,由學校發給科室安全先進獎勵。
3、科室因管理不善造成本科室所管范圍發生重大治安案件,本科室主管科長,當年不得評為任何先進,性質嚴重的按有關法規執行。
1、學校財務室。
2、語音室微機室。
3、實驗室。
1、門衛人員必須按照學校有關規定,履行職責,堅守崗位,禮貌待人,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做到門崗時刻不離人,來人來車驗證登記。來客登記,離校銷號。
2、學生一律佩戴學生證,平時出入校門憑學生證出入校門。
3、門衛人員有權就進出學校大門的物資,物件或其它財物進行合法檢查,有關人員應自覺接受檢查。
4、外來攤販,外來人員一律禁止進入校內擺攤或推銷物品,禁止外校人員在校內嘻鬧,打架等,集體到學校搞任何活動必須經校領導同意,并持有關證件。
5、上課和自習時間不準探訪學生,探訪學生一般在值班室進行,無特殊情況,探望完畢即離開學校。
6、外出人員應在規定的鎖門時間前回校,超時返校除特殊情況外,一般不開門,采取不正當手段按學校有關規定處理,后果自負。
1、學校會議室是學生活動的大型場所,若搞大型活動,除舉辦科室應加強管理外,學校保衛科應派1至2名保衛人員在場,負責場內治安和突發事件。
2、活動場所保衛人員應時時提高警惕,如發現事故,應即時通知舉辦負責人,應即時采取有效的應急措施進行疏散。
3、保衛人員應配合舉辦科室工作人員,嚴格按照會議制度進行檢查,嚴禁在場內吸煙,打鬧,外校人員末經邀請不得進入場內。
4、在活動前和活動結束后,保衛人員應對場內及時疏散通道進行檢查,以避免各類事故安全隱患。
1、由學校保衛科承擔全校節假日及正常時間的值班任務,每學期開學后,保衛科應安排值班名單并上報,值班執行輪流值班查巡任務,值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有關規定。
2、總值班實行“值班日責任制”制度,值班人員要對當日學校的安全負責,并有權處理學校發生的各種糾紛和突發事件。
3、學校保衛科應根據學校實際情況,不斷完善和健全各種值班保衛制度,學校領導和各科室應大力支持配合保衛值班人員的工作。
1、凡執行本制度,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于表彰和獎勵:
(1)及時發現并排除,制止破壞事故者。
(2)配合保衛科及公安部門查破案件有功者。
(3)檢舉揭發違法犯罪行為,為查破案件提供線索者。
(4)敢于與壞人壞事作斗爭,維護內部治安秩序有功者。
(5)模范遵守本制度的規定,對學校做好安全保衛工作提出重要合理化建議者。
2、違反本制度,尚未觸犯刑法,不構成犯罪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紀律處分,行政處分或交由公安機關,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實施處罰,構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法律責任。
學校治安管理制度范文(15篇)篇三
第一條為優化育人環境,加強校園治安管理,維護教學、科研、生活秩序和安定團結的局面,根據《高等學校校園秩序管理若干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各類人員、車輛、物資進出校園應主動出示相應證件、證明,經門衛審驗、辦理手續后方可通行;嚴禁任何人員爬越圍墻(欄)、翻越校門,或將物資擲出校園。
第三條在校園內,師生員工或校園保安都有權對可疑人員進行問詢;被查人員須接受問詢,如實講明情況。
第四條師生員工應當嚴格按照學校的安排進行教學、科研、生活和其他活動。任何人員不得在校園內從事破壞學校正常教學、科研和生活秩序的活動。
第五條在校園內,嚴禁尋釁滋事、打架斗毆、酗酒、賭博、流氓、偷竊、起哄鬧事、摔砸物品、損壞公物及封建迷信等違紀違法行為;嚴禁在校園內豢養貓、狗等寵物;校園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第六條未經主管部門批準或同意,任何人員不得在校園內擺攤設點經商、不得對校外人員開設諸如文娛、體育培訓、文化補習、業務訓練等活動;也不準擅自主辦接洽校外人員來校演講、文娛、體育、競賽等活動。
第七條凡經主管部門批準的大型文娛、體育、集會或對外開放性活動,主辦單位須事先到保衛處備案,按照“誰主管(主辦),誰負責”的原則,做好安全工作,維護好現場秩序。
第八條告示、通知、啟事、廣告等,應當張貼或懸掛在學校指定或者許可的地點。禁止隨意張貼或散發宣傳品、印刷品,未經保衛處同意,將予以沒收。
第九條禁止任何人員在教學區、辦公區以及學生組團內擺攤設點、流動叫賣。未經保衛處同意,任何人員和商家不得在校園內設立臨時攤點和推銷商品。長期駐校商業網點必須遵守學校有關規定規范經營。
第十條對違反校園治安管理規定的行為,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紀律處分等處理,觸犯法律的交公安機關處理;對維護學校治安安全工作做出貢獻者給予表揚或獎勵。
學校治安管理制度范文(15篇)篇四
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公寓管理,維護學生公寓樓正常的生活秩序,保障學生的人身、財產安全,針對學生公寓安全管理出現的新情況,特作如下規定:
1.學生公寓禁止存放、使用以下電器:電爐子、電熱杯、電熱鍋、“熱得快”、電熱壺、電熨斗、電吹風、電熱毯、個人小風扇、床頭燈、可照明充電器以及未經學校批準使用的其他電器,學生公寓嚴禁私接電源和亂拉電線。
2.學生公寓禁止存放、使用各種火源:蠟燭、酒精爐、煤爐、木炭火鍋、液化氣灶具以及其他種類火源。公寓內不準掛布簾和床、墻帷子。
3.學生公寓內使用微機原則上每公寓不超過4臺,擺放微機及拉接電源必須整齊、安全,電源線不得繞床。使用微機時,必須嚴格遵守學生公寓電腦的使用及收費的有關規定,不得通過微機觀看任何帶有反動、淫穢等不健康內容的文字、圖片、圖像或影碟。
4.禁止異性隨意出入學生公寓、嚴禁公寓內留宿異性。
5.杜絕晚歸現象,未經許可,不準在外留宿。
6.未經許可不準留宿他人。
7.公寓內嚴禁酗酒、賭博、不準吸煙。
8.嚴禁從公寓內往外倒垃圾、潑水、扔雜物。
9.嚴禁在公寓區打架斗毆、聚眾滋事。
10.公寓內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鞭炮、酒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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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條學生應嚴格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和校園管理制度,注意人身、財產安全,增強防范意識。
(1)不準將鑰匙交給非本宿舍的人,一旦發現自己鑰匙丟失,立即報告,并及時換鎖。
(2)學生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更不準留宿異性。
(3)男女生不準互串宿舍。
第18條校園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進入校園。除校園廣播外,禁止播放高聲音響,如工作需要,應先向保衛處申請,批準后方可實施。
第19條校園內嚴禁劃拳、酗酒、結伙斗毆和流氓活動,違犯者除對當事人批評教育外,嚴重的可給予紀律處分或移交公安部門處理。
第20條校園內禁止飼養家禽、家畜,嚴禁學生飼養寵物。未經保衛處批準校園內禁止捕魚、釣魚。
第21條嚴禁在文體活動中心、閱覽室、教室等共公場所大聲喧嘩、打鬧、抽煙、隨地吐痰和亂扔果皮紙屑。嚴禁在校園內主要通道溜旱冰、滑板。
第22條進入校園應講文明、講禮貌,言談、穿著要得體,不允許穿拖鞋進入公共教學場所,不允許在校園內赤背裸身。否則,值勤人員有權予以禁止。
第25條校園內嚴禁擺攤設點,如屬服務于學生的宣傳促銷活動,必須經過保衛處同意。舉辦單位應向保衛處書面申請,經審查批準后方可在指定位置舉辦,以便加強管理。
第26條晚自習以后,學生無故不得隨便進出校門;晚自習下課后半個小時內學生必須離開教學區。
威職招生咨詢(26934759)2013-8-2211:14:33。
第28條校園內嚴禁利用錢物刺激等手段打麻將、撲克牌,搞不正當的娛樂活動。
第29條嚴禁登錄非法網站;禁止傳播有害信息;嚴禁利用電腦進行違法活動,違者除沒收設備外,并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30條校內嚴禁賭博、吸毒、傳播、復制、販賣非法書刊和音像制品,嚴禁攜帶和存放各類槍支、匕首、刮刀等管制刀具,違者除沒收物品外,將由保衛處嚴肅處理,并移交司法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第37條不準隨便挪動消防器具,不準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用電爐子、電飯鍋、熱得快等大功率電器。
威海職業技術學院學生晚自習管理暫行規定。
為了加強對學生晚自習的管理,建立良好的'校風和學風。根據國家教委《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的有關要求,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1條在校生要嚴格遵守晚自習作息時間,按時到教室上晚自習,因故不能參加者,必須請假,凡未經請假或超過請假期者均以曠課處理。
第2條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曠課。凡遲到、早退三次或一次遲到、早退十五分鐘以上者,均按曠課一課時處理。
第3條因病請假者,須持醫務室證明,到部(系)辦公室請假。
第4條因事請假者,須本人持請假條到班主任處簽署意見后,到部(系)辦公室請假。
第5條請假一天以內者,由班主任或系輔導員簽字后生效。一天以上一周以內者,由部(系)分管學生工作的領導簽字后方可生效。
第6條各班班長負責班內同學的考勤工作,在進行檢查時,由班長出示假條和缺勤人員名單。
第7條晚自習期間有活動(會議、值班)或到部(系)辦公室、閱覽室、視聽室、微機室、形體室等勞動、學習、訓練者,班長要出示名單,由檢查人員做好記錄,不定時抽查。
第8條晚自習期間有特殊情況(急事、急病)者,本人要持請假條寫出請假申請,由班長交部(系)內值班老師簽名,方可生效;如值班老師不在,班長持其請假條交由部(系)學生會紀檢部和院紀檢部負責人共同簽字后生效。否則按照曠課處理,補假無效。
第9條晚自習期間參加各類輔導班者由本人寫出書面申請,由班主任、系輔導員及學生工作處簽字后生效,否則按曠課處理。
第10條各部(系)紀檢部成員在例行檢查時,其成員如出現影響學院正常教學秩序行為者,由院紀檢部負責監督并按照《威海職業技術學院學生違紀處分條例》予以處理。
第11條學生要服從學院管理人員的管理,不得拒絕、阻礙學院管理人員依法或依院規執行公務。
第12條晚間自習紀律由學生工作處及各部(系)值班老師組織院、部(系)學生會紀檢部成員進行檢查,每周不定時抽查1-2次。
第13條晚自習期間任何人不得在公共場所內聚集打鬧或有其它影響正常秩序的行為。
第14條晚自習期間教室要保持安靜,不得隨意走動,不準大聲喧嘩,不允許亂串教室,不得下棋、打撲克或有其它與學習無關的行為。
第15條晚間7:00-7:30收看新聞聯播時要保持教室安靜,正常學習時間不允許看電視。
第16條每周考勤結果和晚自習紀律由院學生會紀檢部以各部(系)晚自習的出勤率、學生守紀率的形式在學生常規工作簡報及量化考評成績上予以公布。
第17條無故曠課者或曠課次數累計達到紀律處分者,按照《威海職業技術學院學生違紀處分條例》給予相應處分。
第18條以上條款不盡之處,又屬明顯違反校規校紀的,參照《威海職業技術學院學生工作暫行規定》相關條款執行。
第19條本規定由學生工作處負責解釋。
第20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學校治安管理制度范文(15篇)篇五
為了打造一個健康和諧的校園環境,確保全體師生的身體健康,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有效的防治常見疾病,經校務會研究,教代會討論,全體教職工會議通過,特制定本制度。
一、政教處、總務處及全體教職工要樹立常見疾病關鍵在重視,著力在預防的意識,切實做好各種常見疾病的預防工作,最限度的保證全體師生的身體健康,確保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不受影響。
二、政教處要堅持每學期進行一次全校性的常見疾病預防和防治的專題知識講座,教給學生防治的常識、方法、措施,教育和引導學生自覺防治各種疾病,維護自身健康,以便使自己的學習和生活不受各種常見疾病的影響。
三、學校堅持每學年要進行一次師生體檢,對有傳染性疾病的師生還要進行二次復查,已經確診的`患者,是學生的要及時通知家長,出具有關證明,辦理休學手續,避免其他學生受到傳染;是教師的由本人寫出書面申請,學校簽字,縣局審批,辦理病假手續,采取隔離治療。
四、在每年常見疾病多發季節,學校、班級要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防治的措施和方法,并在適當時間聘請有關專業人員來校進行指導疾病防治工作。同時學校總務處要在校園噴灑防治藥劑。
五、總務處要經常檢查學校食堂衛生,堅決杜絕剩飯、剩菜和爛變質的實物出售;督促食堂從業人員堅持每學期至少體檢一次。加防止食物中毒和食堂工作人員的病情傳染給師生的力度。
六、諸如非典、禽流感等危害的疑難傳染病,在其病發時期,學校進行封閉式管理,杜絕學生與外來務工人員的接觸。同時,要對有外出務工人員歸來家庭的學生,進行隔離,并要求該生及時到縣以上醫院檢查,出具健康證明后,才能返校學習。學校也要及時召開專題會議,制定預防措施。
七、學校要堅持開展校園衛生和學生個人衛生檢查,教育和引導學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做到預防常見疾病工作經常化、群眾化。
學校治安管理制度范文(15篇)篇六
3、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按規定時間關、開大門;并經常打掃衛生,保持室內外整潔美觀。
4、嚴格落實夜間值班制度,按時對學校情況進行巡查,如發現有異常情況,及時向公安部門報告。
5、騎自行車出入校門,必須下車推行。因公(或非因公)機動車輛要求進入學校大門,應主動出示有關證件或說明原因,經值班人員同意后將車輛停放院內指定位置。
6、學校各機房門窗要加固,門鎖鑰匙由專人管理,不準交給學生開門代替。
7、加強在校學生管理和教育,避免打架斗毆現象發生,如有社會人員參與在校生打架現象,應及時與所轄區派出所聯系,進行制止。
學校治安管理制度范文(15篇)篇七
第一條為優化育人環境,加強校園治安管理,維護教學、科研、生活秩序和安定團結的局面,根據《高等學校校園秩序管理若干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各類人員、車輛、物資進出校園應主動出示相應證件、證明,經門衛審驗、辦理手續后方可通行;嚴禁任何人員爬越圍墻(欄)、翻越校門,或將物資擲出校園。
第三條在校園內,師生員工或校園保安都有權對可疑人員進行問詢;被查人員須接受問詢,如實講明情況。
第四條師生員工應當嚴格按照學校的安排進行教學、科研、生活和其他活動。任何人員不得在校園內從事破壞學校正常教學、科研和生活秩序的活動。
第五條在校園內,嚴禁尋釁滋事、打架斗毆、酗酒、賭博、流氓、偷竊、起哄鬧事、摔砸物品、損壞公物及封建迷信等違紀違法行為;嚴禁在校園內豢養貓、狗等寵物;校園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第六條未經主管部門批準或同意,任何人員不得在校園內擺攤設點經商、不得對校外人員開設諸如文娛、體育培訓、文化補習、業務訓練等活動;也不準擅自主辦接洽校外人員來校演講、文娛、體育、競賽等活動。
第七條凡經主管部門批準的大型文娛、體育、集會或對外開放性活動,主辦單位須事先到保衛處備案,按照“誰主管(主辦),誰負責”的.原則,做好安全工作,維護好現場秩序。
第八條告示、通知、啟事、廣告等,應當張貼或懸掛在學校指定或者許可的地點。禁止隨意張貼或散發宣傳品、印刷品,未經保衛處同意,將予以沒收。
第九條禁止任何人員在教學區、辦公區以及學生組團內擺攤設點、流動叫賣。未經保衛處同意,任何人員和商家不得在校園內設立臨時攤點和推銷商品。長期駐校商業網點必須遵守學校有關規定規范經營。
第十條對違反校園治安管理規定的行為,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紀律處分等處理,觸犯法律的交公安機關處理;對維護學校治安安全工作做出貢獻者給予表揚或獎勵。
第十一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南京郵電大學校園治安管理規定》(校保發〔2007〕2號)同時廢止。
學校治安管理制度范文(15篇)篇八
為了加強學校治安管理,落實安全防范措施,保證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 堅持“預防為主,確保重點,打擊敵人,保障安全”的方針。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及學校相關制度,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二、治安防范管理工作,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按照工作范圍與職權實行分級管理,做到職責明確,獎罰分明,依靠群眾,群防群治。
三、建立在校長領導下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小組,設組長(主管校長兼)、副組長和組員若干名。負責全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工作。
四、嚴格實行分級管理。校長室、科室逐級應有一名行政領導負責本部門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并設立一名治安員協助行政領導負責日常的治安防范工作。
五、校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制
1.校長是法人代表,是學校的第一綜治責任人,對學校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全面負責。
實、防范措施落實。
3.組織實施逐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制。
4.組織建立健全學校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5.授權一名中層領導協助做好日常綜治工作。
6.對發生的重大政治、治安、刑事案件和交通等事故,要親自過問,并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處理。
六、主管校領導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制
1.貫徹執行國家、四川省的各項安全管理法規和有關指示。
2.將安全保衛工作納入日常工作,做到有研究計劃、 有布置檢查、有總結評比。
3.組織實施逐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制。組織建立健全學校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4.組織檢查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執行和落實情況,消除各種隱患,完善治安防范設施。
5.對全校教職工進行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增強安全防范意識。
6.對發生的重大政治、治安、刑事案件和交通等事故,指揮有關部門及時處理。
七、保衛部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制
1.認真貫徹上級有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指示和規定。
2.在主管校長領導下,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納入保衛工作計劃,并負責督促檢查學校各部門落實治安管理規定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制。
3.定期對全校進行安全大檢查,節、假日前重點檢查,對查出的治安隱患和不安全因素向主管校領導匯報,認真建議,督促解決。
4.定期檢查安全防范設施,發現問題及時提出建議,督促解決,并向主管校領導匯報
5.對全校教職工進行法律法規及安全教育。
6.對發生的重大政治、治安、刑事案件和交通等事故,協助校領導及有關部門及時處理。
八、各部門主管綜治工作領導責任制
1.接受校領導和保衛部門布置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結合本部門情況認真貫徹執行。
2.組織制定本部門的安全細則,并經常進行監督檢查。
3.定期進行安全大檢查,做到有記錄,發現隱患,協同保衛部門及時解決。
4.負責對本部門的'教職工進行法律法規及安全教育,并保管好本部門的安全防范設施。
5.對發生的案件和事故,及時報告學校保衛部門,協助處理。
九、對在執行和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中認真負
責、成績顯著的集體和個人,學校將進行表彰和獎勵。
十、對不認真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制、違反治安防范管理制度、發生案件和事故造成經濟損失的,按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由有關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
十一、本制度執行中的具體問題,由學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小組負責解釋。
喀拉蘇鄉阿克齊學校治安防范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學校治安管理,落實安全防范措施,保證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 堅持“預防為主,確保重點,打擊敵人,保障安全”的方針。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及學校相關制度,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二、治安防范管理工作,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按照工作范圍與職權實行分級管理,做到職責明確,獎罰分明,依靠群眾,群防群治。
三、建立在校長領導下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小組,設組長、副組長和組員若干名。負責全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工作。
四、嚴格實行分級管理。各部門負責本部門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并設立一名安全員協助行政領導負責日常的治安防范工作。
五、校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制
1.校長是法人代表,是學校的第一綜治責任人,對學校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全面負責。
2.傳達貫徹執行上級部門的各項安全管理法規和有關指示,落實安全責任制。把安全保衛工作納入教學、生產、行政管理的計劃,做到目標落實、責任落實、制度落實、防范措施落實。
3.組織實施逐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制。
4.組織建立健全學校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5.授權一名中層領導協助做好日常綜治工作。
6.對發生的重大政治、治安、刑事案件和交通等事故,要親自過問,并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處理。
六、主管校領導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制
1.貫徹執行各項安全管理法規和有關指示。
2.將安全保衛工作納入日常工作,做到有研究計劃、有布置檢查、有總結評比。
3.組織實施逐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制。組織建立健全學校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4.組織檢查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執行和落實情況,消除各種隱患,完善治安防范設施。
5.對全校教職工進行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增強安全防范意識。
6.對發生的重大政治、治安、刑事案件和交通等事故,指揮有關部門及時處理。
七、保衛部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制
1.認真貫徹上級有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指示和規定。
2.在主管校長領導下,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納入保衛工作計劃,并負責督促檢查學校各部門落實治安管理規定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制。
3.定期對全校進行安全大檢查,節、假日前重點檢查,對查出的治安隱患和不安全因素向主管校領導匯報,認真建議,督促解決。
4.對全校教職工進行法律法規及安全教育。
5.對發生的重大政治、治安、刑事案件和交通等事故,協助校領
導及有關部門及時處理。
八、各部門主管綜治工作領導責任制
1.接受校領導和保衛部門布置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結合本部門情況認真貫徹執行。
2.組織制定本部門的安全細則,并經常進行監督檢查。
3.定期進行安全大檢查,做到有記錄,發現隱患,協同保衛部門及時解決。
4.負責對本部門的教職工進行法律法規及安全教育,并保管好本部門的安全防范設施。
5.對發生的案件和事故,及時報告學校保衛部門,協助處理。
九、對在執行和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中認真負責、成績顯著的集體和個人,學校將進行表彰和獎勵。
十、對不認真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制、違反治安防范管理制度、發生案件和事故造成經濟損失的,按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由有關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
十一、本制度執行中的具體問題,由學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小組負責解釋。
喀拉蘇鄉阿克齊學校
2015年9月
喀拉蘇鄉阿克齊學校
治
安
防
范
管
理
制
度
喀拉蘇鄉阿克齊學校
小學校園治安管理制度
為規范和加強學校安全管理,維護學校安全穩定發展環境,完善學校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學校教育教學、行政、安全等工作的安全、有序、高效運轉,根據《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中小學校學生人身安全事故預防與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特制定學校校園治安管理制度。
一.學校按成立以校長為組長,分管校長為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學校安全穩定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學校治安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并設置安全保衛工作機構,配備專(兼)職安全保衛干部、人員和校園保安。
二.學校建立健全校園治安管理責任制度職責,建立完善各類突發事件安全應急處置預案,堅持“一崗雙責”原則,分解、落實和明確部門、人員崗位職責,實行分級管理、條塊結合。
三.學校與公安部門合作配合,建立健全“五位一體”(民-警、保衛干部、專職保安、護校隊、班級安全委員)校園治安警勤務管理機制。
四.學校治安管理堅持人防、技防、物防“三防”結合,加強學校重點部位和要害部位的治安防范設施建設。購置、安裝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技防設施,建立技防設施使用、維護和更新機制。
五.學校建立健全和嚴格執行門衛管理登記、校園安全巡邏制度、校外人員入校登記驗證、領導值班值守等制度,加強師生員工、聘用人員和臨時工等各類校內人員準入資質審查和管理,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校園,禁止將非教學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動物和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帶入校園。
六.學校值班領導、保衛干部、保安等安全保衛人員應加強校園及周邊治安巡邏,防控和禁止校外人員、學校師生員工在校園及周邊打架斗毆、尋釁滋事。
七.學校建立完善法制安全教育制度,與公安、司-法-部門合作配合,建立法制教育基地,加強校園治安法制安全教育。通過廣播、專欄、集會講座、班(隊)課和基地教育,適時定期加強師生員工交通、消防、食品安全與防綁架、搶劫、拐騙、傷害專題安全教育和《社會治安管理條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制安全警示教育,開展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應急處置演練活動。
八.學校適時定期開展校園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清理、收繳等安全穩定隱患排查整治活動,及時調處化解矛盾糾紛,排除校園安全穩定隱患,嚴格按照《中小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妥善有效處置校園突發偶發各類治安安全事件和學生意外傷亡事故。
九.加強學校周邊環境整治。積極協助、配合公安、司法等部門,加強對學校內部及周邊環境的整治,及時妥善有效處置校園治安案件,嚴厲打擊校內外各類暴-力侵害師生的行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治安秩序。
十.學校實行校園治安管理責任追究制度。學校建立完善并嚴格實行校園治安管理責任獎懲處罰制度,對在學校治安管理工作中存在失職、瀆職等行為,導致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發生的人員,在期末年終績效考核、年度考核、評優選先、職務評聘中實行“一票否決制”,并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1、為保證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證師生的人身安全,切實做好學校治安、防火,防盜工作特制定本條例。
2、建立健全值班保衛制度、門衛工作制度,夜間巡護制度,節假日教師值班制度。
3、成立學校治安小組,校長任組長,組員由炊事員,值周人員。在校長領導下開展防火、防盜、治安工作。具體工作由校長負責抓。
4、學校財務室、檔案室存放室要重點防范。財務現金要遵守存放規定。
5、學校電教室電器設備集中的地方要嚴加門鎖,下班時檢查門窗、切斷電源。
6、食堂要加強管理,遵守食品衛生法,搞好食堂人員個人衛生和食堂內外環境衛生,嚴防食品中毒、有嚴格防火、防盜措施。
7、對學生進行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和交通法規的教育,不要違反交通規則。
8、嚴禁校內打架斗毆、外出鬧-事、聚眾賭博、吸毒販毒、傳播淫穢錄象、傳抄黃色刊物等行為,嚴禁在校園內和校園外擺攤設點,禁止小販人員進校叫賣。
9、嚴禁在校內任何場所大聲喧嘩打鬧、玩彈弓、玩火、玩刀、放炮仗,不準擾亂教學秩序。
10、愛護公物設施,不準攀折花木、賤踏草地,違者,按學校有關規定處罰。
11、開展體育活動要注意安全,設施器材要有安全保證。學生自覺遵守活動規則,量力而行。
12、加強公共集會活動的組織與管理。集會場所要有安全通道,有安全防火措施。教育學生遵守集會紀律,維護集會秩序,聽從集會負責人的統一調度指揮,不準在公共場合喧嘩起哄,尋鮮鬧-事。
13、加強門衛工作。外來人員來訪要填會客單放行,家長和社會有關人員聯系工作找學校有關人員和班主任聯絡放行。
14、治安管理工作列入學校工作計劃和會議議題,并定期檢查總結。
學校治安管理制度范文(15篇)篇九
本標準規定了粟裕中學的綜治安全管理組織、綜治安全管理內容、綜治安全管理日常工作要求、應急預案與突發事件的處理、考核與獎懲。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2015年6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23號)
3? 學校綜治安全定義
學校綜治安全是指學校及周邊環境以及學校組織的校內外活動的安全,包括校園內的教學、教育設施、道路交通、食品衛生、危險品、消防、人身安全、財產安全、疾病預防、避災避險等方面的安全。
4 ?安全管理組織
4.1?? 學校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對學校安全工作負總責,安全工作分管領導具體負責。
4.2?學校的中層干部、班主任、任課教師和職工等,根據其分工和服務對象,分別制訂其安全管理職責,承擔學校安全管理的相應責任。
4.3?學校應配備專職或兼職的安全保衛人員,明確其安全保衛職責。
4.4?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教育、公安、安監、司法、建設、交通、消防、文化、衛生、工商、質檢、新聞出版等部門對學校安全管理的職責,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23號《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及相關的規定執行。
5 ?安全管理內容
5.1 ?構建學校安全工作保障體系,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規章制度,全面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和事故責任追究制,保障學校安全工作有序進行。
5.2 ?健全學校安全預警機制,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完善事故預防措施,及時排除安全隱患,不斷提高學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5.3 ?建立校園周邊整治協調工作機制,維護校園及周邊環境安全。
5.4 ?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和防護能力。
5.5 ?建立和實施校園安全工作目標責任制,簽訂安全責任書,明確安全職責,安全工作納入評估與考核的范圍,制定安全目標管理細則,建立安全目標獎懲機制和責任追究制。
6? 安全管理日常工作要求
6.1?安全教育與培訓
6.1.1?校長、分管領導和安全管理人員每年的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少于16學時,培訓內容為有關學校安全的法律法規、政策、學校安全管理、常見事故的預防及突發事件的處置。培訓形式為自學、遠程教育和集中培訓。
6.1.2?定期組織教職工認真學習安全知識,熟知各種法律法規和要求,掌握安全救護知識,學會指導學生預防事故、自救、逃生、緊急避險的方法和手段。
6.1.3?根據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要求,結合自身實際,開展學生的安全教育與培訓。
6.1.3.1?在開學初、節假日前,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集中開展安全教育。新生入校后,學校應組織安全管理制度和相關規定的集中教育。
6.1.3.2?對學生進行實驗用品的防毒、防爆、防輻射、防污染等安全防護教育,對學生進行防盜、防高處墜落、乘電梯、防暴-力和人身防護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6.1.3.3?對學生開展防災、自護、救護、逃生等方面的安全主題教育活動,開展多種形式的事故預防演練、緊急疏散演練。
6.1.3.4?對學生開展交通安全教育,并聘請交-警部門的專業人員擔任輔導員,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規,使學生掌握基本的交通法規和行為規范。
6.1.3.5?開展消防安全教育,組織學生到當地消防機構參觀和體驗,使學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識和逃生自救能力。
6.1.3.6?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開展到江河湖海、水庫等地方嬉水、游泳等的安全衛生教育。
6.1.3.7?對學生開展食品安全、飲食衛生、疾病預防等教育,增強學生對食物中毒、疾病的預防意識。
6.1.3.8?聘請公安、司法等部門的專業人員擔任法制副校長,對青少年學生開展法制教育、禁毒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網絡犯罪的預防教育等。
6.1.3.9 ?及時向學生家長宣傳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督促家長切實履行對學生的安全監管責任。
6.2?學校安全管理措施
6.2.1?建立門衛制度,有校外人員入校的登記和驗證措施,禁止無關人員和機動車入內,禁止將非教學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動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險物品帶入校園。學校門衛應當由專職的保安人員擔任。
6.2.2?在校內高地、建筑施工場地、水池、樓梯、通道、拐彎處等易發生安全隱患的地方設置符合gb2894規定的警示標志或者采取相應防護設施,校園內要有安全提示語和安全宣傳警示牌。
6.2.3?建立值日、值周制度、節假日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制度。
6.2.4?加強活動課、體育課等課前安全教育要求,并加強對過程的安全監管。要設置課間活動安全管理崗,加強課間活動的安全管理。
6.2.5?要建立教室(包括圖書室、實驗室、美術室、體育器材室、電腦室、演播室、配電房等)安全管理崗位責任制,并由專人負責。
6.2.6?學校組織的師生外出活動應及時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申報,經批準后才能外出。校園集體活動有安全措施,有安全教育的內容與記錄。
6.2.7?建立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制度,嚴格遵守衛生操作標準規范。建立食堂物資定點采購和索證、登記制度、飯菜留驗和記錄制度、飲用水的衛生監管制度,切實保障師生飲食衛生安全。
6.2.8?建立校內衛生保健管理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具有從業資格的專職醫務(保健)人員或者兼職衛生保健教師,購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藥品,保障對師生常見病、多發病的初步治療,并負責學校傳染病疫情及其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報告。
學校新生入學應當查驗預防接種證。學校還應當建立學生健康檔案,定期組織學生體檢。
6.2.9 ?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責任制,對于保障配備的消防設施和器材要加強日常維護,保證其能夠有效使用,并設置消防安全標志,保證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暢通。
6.2.10?建立對學校校舍、用水、用電、用氣等相關教育教學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進行自查,或者按照規定接受有關部門的定期檢查,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維修或者更換。
6.2.11?學校購買或者租用機動車專門用于接送學生時,應當建立學生接送車輛管理制度,并及時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
6.2.12?寄宿制學校應建立住宿學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專人負責住宿學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學校應對學生宿舍實行夜間巡查、值班制度。
6.2.13?有特種設備的學校,要建立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并由專業人員按要求定期檢查設備的安全性能,及時進行設備的維修與更新。
6.2.14?建立安全工作會議制度,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每月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研究校園及周邊環境安全管理的有關事宜。
6.2.15?學校應建立學生安全信息通報制度,將學校規定在校期間的學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離校情況,以及學生身體和心理的異常狀況等關系學生安全的信息,及時報告給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并告知其監護人有針對性地進行思想、心理、身體的干預與治療。
6.2.16?建立安全工作檔案管理制度,記錄校園及周邊環境日常的安全工作、安全教育、安全隱患排查、安全信息報送、突發事件、安全事故的處理等情況。
6.2.17?學校每月安全工作及學校日常安全工作常規檢查應按安全工作行事歷執行。
7 ?應急預案和突發事件的`處理
7.1?制定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開展逃生自救、緊急疏散、應急救援預案演練。
7.2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中,按以下規定進行:
a) 迅速成立事故處理領導小組,了解和掌握學生突發事件的情況,控制局面,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阻止事態發展,并研究突發事件處理的具體策略;b)?組織和指揮各方面力量處理突發事件,并在2小時內及時將重大惡性突發事件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及相關部門匯報;c)?密切配合醫療、防疫、公安、保險等部門對事件的處理;d)?負責事件的調查和善后處理工作;e)?總結事件教訓,提出整改措施。
8 ?考核與獎懲
8.1 ?學校應建立和實施安全工作的目標責任考核獎懲制度。
8.2 ?教育行政部門應對學校安全目標責任的完成情況進行考核評議。考評工作以總結、自評和檢查三種方式進行。
8.3?對認真履行職責、工作顯著的學校和部門要給予表彰獎勵,對履行職責不力、發生重特大安全責任事故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學校綜治安全工作直接關系到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和國家財產安全,關系到學校教育秩序的正常進行,關系到社會的穩定與發展。生命至高無上,安全責任為天。沿渡河鎮中心學校在縣教育局的領導下,一貫重視校園綜治安全工作,始終把其放在首位,從不馬虎,維護了學校的穩定,切實保障了師生的一切安全,做了大量實實在在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廣大師生的安全意識有了明顯增強,學生自我防范能力有了較大的提高,到目前為止沒有發生學生意外事故。
一、加強領導,健全組織,明確責任
中小學校長是全鎮中小學(園)和民辦學校綜治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和決策者。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我鎮成立了以中心學校校長為組長、中心學校安監員為副組長、各中小學校長為成員的校園綜治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各中小學校長為具體責任人的校園安全領導機構。制訂出了明確的安全責任目標和措施,做到了目標明確,措施得當,制度可行,責任到人,一抓到底,常抓不懈。通過中心學校校長領頭抓,各中小學校長重點抓,主管綜治安全的副校長及安監員專職抓,政教主任協助抓,班主任具體抓。科任教師配合抓的工作專班。并層層簽定責任狀。每學年都與相關責任人簽定《學校綜治安全管理的工作責任狀》《學校公共衛生、食品安全責任書》,真正做到職責分明,獎罰有據。并定期對責任制的落實情況進行了檢查和考核獎懲。努力構建了學校一把手統一領導,相關部門具體負責,全體師生廣泛參與和支持的綜治安全工作格局,確保了學校的一切工作正常開展。
二、制度健全,措施得力,分口把關
各中小學根據自己的工作實際,采取了得力措施,加強了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制訂了安全隱患排查臺賬、責任追究、門衛、消毒、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飲食安全等二十多個安全制度。制定了“沿渡河鎮中心學校2015—2011學年度安全工作計劃“、“沿渡河鎮中心學校校園綜治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及職責“、“沿渡河鎮中心學校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見”、“沿渡河鎮中小學(園)、民辦學校《安全管理二十條規定》“、“沿渡河鎮中心學校校園綜治安全管理制度”、“沿渡河鎮中心學校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各種應急預案、計劃、總結,各種安全工作記載表和各類安全工作檔案材料一一俱全。沿渡河中學安裝了視頻監控,各校分別設立了專職或兼職門衛。加強了學校食堂衛生監督管理,搞好了公共場所的消毒工作。各校分別建立了學校安全意外事故處置預案制度,并根據實際情況逐步進行完善。這些制度方案既切合學校實際,又充分體現了科學性、合理性、具體性、時效性、可行性。在具體操作過程中,起到了一定的指導作用和規范作用。
三、安全教育到位,成效顯著
安全管理,預防為主,教育為先。為了進一步提升學校綜治安全工作在教育教學中的地位,提高全員的安全意識,把學校安全工作做實做細,落實到每一個時刻和環節中,首先中心學校每學期初均分別對專職副校長,中層領導及班主任進行專門培訓,三期共培訓120人次。同時,每學期我們都聘請法制副校長到學校作專題講座,極大增加了師生安全法紀知識,提高了師生的安全防范意識。使全鎮每個教職工都感受到安全教育的重要性。我們要求各中小學“四個固定”。即有固定的安全宣傳標語和橫幅;有固定的安全宣傳專刊;有固定的安全疏散標識;有固定的安全演練示范圖片。全鎮各中小學醒目處共有固定標語20幅,出專刊19期,設安全標識56處,展安全常識圖片210幀。營造了濃厚的安全防范氛圍。對安全的避險、逃生、自救著力于理論聯系實際,我們把安全自救演練作為提高師生自我防護技能的重要課題。每學期均舉行一次專項訓練,師生由起初逃離到安全地帶需8—10分鐘,到現在2分鐘內全部逃離現場,基本上達到了國家規定的標準。
四、常規管理,常抓不懈
1、構建縝密的綜治安全監督網絡,是搞好學校綜治安全工作的基本保障。各校將日常安全監管工作分片切塊,責任到人,并予以公示。每塊每時段再進一步細化落實,時時刻刻有人關注。特別是沿渡河中學、羅溪壩中學、沿渡河民族小學學生宿舍值班安全分工明確,責任到人,詳細具體。
2、各中小學加強了對傳染病的早預防、早宣傳工作。特別是對防治甲型h1n1流感工作更為重要。各校都制訂了實施方案和應急預案,中心學校召開大小會議十余次,督導檢查8次,各校多次發放致學生家長一封信,做到了每班一支體溫表,全鎮統一規范了表冊,建立了六類預防工作檔案,落實了晨、午檢、消毒和疫情零報告制度。真正做到了“六早”、“六落實”、“四規范”、“五到位”。即“六早”就是早宣傳、早預防、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六落實”即組織機構落實、工作預案落實、職責分工落實、防控措施落實、督導檢查落實、宣傳教育落實。“四規范”即規范表冊、規范晨午檢、規范消毒、規范建檔。“五到位”即甲型流感防控工作預案到位、藥品器材到位、晨午檢到位、缺課學生跟蹤到位、消毒記載到位。確保了我鎮各校甲流感防控和流行病傳染病防控工作萬無一失。
3、安全工作普查認真細致,每所學校每星期都進行了安全隱患自查,并將每次隱患自查情況進行了及時整改到位,消除了安全隱患。
4、加強了校舍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全鎮中小學都建立了校舍安全檢查臺帳,實施了對校舍重點監控,堅決杜絕了使用帶病校舍的現象。
5、重點整治了“三無”車輛,確保了學生乘放心車。
6、加強了食堂的安全衛生工作。全鎮凡有食堂的中小學都能嚴把采購關,食堂采購物資索有三證,嚴禁“三無”食品進入校園。從業人員工作時間一律穿工作服,佩證上崗。食堂衛生始終保持了干凈、整潔。炊具消毒依程序規范操作。還認真落實了食品留樣制度,每所學校都能按上級要求,葷素搭配,質量高、味道好、價格適宜。
7、扎實認真地開展了冬季學校安全教育工作。入冬以來,由于氣候反常,提前降溫下雪,中心學校下發了冬季學校安全緊急通知,制訂了冬季學校安全應急預案。中心學校人員分赴各包點學校督導落實情況,通過看、查、訪、翻閱資料,全鎮各校都在真抓實干,有效地預防了各種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了學生的安全。
9、在安全檔案工作上,統一按縣教育局的要求規范了檔案類別,檔案質量、數量和形式。中心學校在此基礎上擬定了“校園安全管理檔案裝訂序目”,各種安全工作檔案內容詳實、具體、整齊,逐步走向了規范化。
五、檢查督辦,消除隱患,確保師生安全
安全工作既要靠宣傳,又要強化檢查督辦。每次中心學校下校督辦工作都通過查環境、聽匯報、訪教師、問學生、看檔案,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到位。特別是加大隨機抽查力度,認真落實“每次檢查必查安全”的工作原則,中心學校工作人員無論到學校檢查任何一項工作,首先要看的就是學校安全狀況。巡查學校各種設施,做到處處落實,每一片土地都走到,每一項設施都看到;調查學生了解安全教育開展情況;抽查學校安全工作一個時間段的各項工作開展情況記載。對檢查出的設施隱患和管理隱患實行全程跟蹤整改,直到隱患消除為止,將各校的安全隱患和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確保了師生的一切安全。
六、存在的問題
1、對學生的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安全演練,有的學校做的不夠,活動資料欠缺。
2、學校專項整治工作有待加強,學校周邊安全狀況存在一定問題,應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行綜合治理,確保校園及周邊治安環境良好。
?????? 安全工作是學校的頭等大事,也是社會關注的熱點、重點,我們一定要繃緊這根弦,把學校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狠抓落實,常抓不懈,想方設法,堅持在源頭治理上下功夫,不做樣子,不走形式,不搞一陣風,實實在在地為學生創造一個安全的學習環境,努力創建一個良好的、和-諧的平安校園。學校治安管理制度范文(15篇)篇十
一、幼兒園要注意房屋、場地、玩具、用具及運動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檢查,及時維修,避免觸電、砸傷、摔傷、燙傷及火災等重大事故的發生。
二、保健醫生必須妥善保管幼兒的藥品,病兒服藥時,必須仔細核對藥名、藥量、幼兒姓名,按時給幼兒服藥。
三、定期向幼兒及家長宣傳安全知識,在幼兒園在危險的地方張貼醒目的安全警戒標志,提高幼兒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
四、加強教職工的職業道德教育,對幼兒堅持正面教育,嚴禁態度粗暴,動作生硬,體罰或變相體罰。
五、認真貫徹衛生防疫部門下達的有關食品衛生的規定,嚴把食品的進園關和食品入口關,嚴防食品中毒事件的發生。
六、幼兒園組織的各項活動都應以幼兒的安全為第一要素,進行認真細致的事先準備,考慮周詳,嚴禁帶幼兒到有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
七、幼兒來離園嚴格實行安全接送制度,并由門衛加強管理,防止幼兒出大門走失,禁止幼兒出大門走失,禁止外來人員來園玩耍、借宿。
學校治安管理制度范文(15篇)篇十一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誰主管,誰負責”的消防工作的方針和原則,防止火災發生,保障我項目管理的順利進行、職工的人身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有關做好施工場所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結合我項目部的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嚴格執行國家及上級防火部門頒布和制定的消防工作方針、政策、規章、法令等指示精神。把消防工作納入領導工作的議事日程。
2、定期召開會議,研究、部署、督促、檢查消防工作。督促檢查本部門的防火工作,每月組織一次本項目的防火安全自檢。
3、經常向本項目職工及暫住人員進行防火宣傳教育。
4、積極組織和參加本項目義務消防隊的學習和訓練。
5、負責向上級報的防火工作和事故情況。
6、負責召集本項目部有關人員研究解決隱患漏洞。
7、制止一切違反消防法規的行為。
8、提出對獎懲人員的處理意見。
(一)、全體職工人員防火守則。
1、提高防火認識,嚴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項操作規程。
2、發現問題必須及時匯報,并有權制止違反消防制度的一切行為。
3、要教育全體職工,作好安全防火工作。
4、任何人均不得私自存放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
5、在施工區動用明火一律要經項目部審批。
6、維護和管理好本單位的消防器材,不得挪用和損壞。
7、嚴禁在禁止煙火的區域內吸煙。
8、不準亂扔煙頭。
9、全體職工人員都應達到三懂三會。(一懂得本崗位生產的火災危險性;二懂得本崗位預防火災的措施;三懂得本崗位撲救火災的辦法。一會報火警;二會使用滅火器材;三會撲救初期火災)。
(二)、宿舍防火制度:
1、本項目部全體職工必須遵守宿舍的住宿規定。
2、宿舍內任何人不準用電爐、煤氣爐等爐具,不準亂拉亂扯電線。
3、保持電門開關、照明設備附近的清潔,及時清除廢紙、雜物等易燃物品。
4、禁止任何人將易燃品及雷管、炸藥帶進教室、宿舍。
5、嚴禁在寢室、走廊、廁所內焚燒廢紙等雜物。
6、禁止在宿舍內鳴放鞭炮。
7、不準隨意關拉電源總閘和分閘。
(三)、防火安全教育制度。
1、新來職工要進行安全防火教育。
2、發生火災后要開現場會,使領導和群眾受到教育。
3、根據季節特點開展春防、夏防、冬防全面教育。
4、每半年普及一次消防常識。
5、以板報或其它形式大力宣傳防火工作的先進單位。
(四)、防火安全檢查制度。
1、堅持三級檢查制度。項目部每月安全檢查一次,安保部每周安全檢查一次,班組堅持每日安全檢查。
2、四大節日必須進行全系防火安全大檢查。
3、發生火災后要進行安全大檢查。
4、春防、夏防、冬防要開展重點部位大檢查。
(五)、防火安全獎懲制度:
對在消防工作中有貢獻或者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由項目部給予表彰、獎勵。受獎勵和表彰消防工作的單位和人員條件:
1、及時發現火險火情、報警、避免火災發生者。
2、勇敢頑強、積極撲救火災者。
3、發現重大火險隱患并積極建議整改取得效果者。
4、重視防火工作,積極宣傳教育群眾,熟練掌握防、滅火知識,消防工作成績顯著者。
5、敢于檢舉破壞消防設施的人和事者。
6、在消防工作上做出優異成績的單位。
1、故意損壞消防器材和破壞設備者要按價賠償,并視其情節和態度給予批評教育、通報或按《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和《刑法》條款的規定處理。
2、不準隨便使用電熱器。
3、違犯規定造成火災事故者,視其情節,按國家頒布的《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和《刑法》條款的規定處理。
4、隨便在禁止煙火的區域里吸煙、動火者,將按有關規定給予罰款和通報批評,態度不好者給予紀律處分。
5、私自亂拉亂扯電線、破壞或私自增加電器設備者,按有關規定予以罰款。
6、較嚴重地違反消防規定,在有關部門已提出警告,限期整改后而拒不執行者,除按章罰款外,還要通報批評,寫出書面檢查。
7、對于違反其它防火安全制度者要根據實際情況給予處理。
學校治安管理制度范文(15篇)篇十二
對入住旅客,要嚴格檢驗其有效證件真偽,憑證登記,做到人證相符。證件查驗核對無誤后,應將旅客姓名、證件號碼、戶籍住址、入住時間以及房間號碼等信息錄入酒店客房管理系統,同時將旅客信息錄入蘇州市公安局旅館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登記內容應齊全、準確,不漏登、錯登,確保旅客入住、退宿登記率達到100%。
對前來訪客的非住宿人員,前臺服務人員應審查登記其身份證項目、記錄會客來去時間。
1、酒店應設立專兼職安保人員,負責門衛、內部安全保衛和停車場所等重要部位安全管理。
2、酒店安保人員要加強對消防安全、治安安全檢查,建立安全檢查登記簿。
3、酒店監控室,要明確專人值班,并建立監控室值班記錄簿。工作中不擅離職守,巡邏檢查時應精神飽滿,攜帶對講機,保持信息暢通,按規定路線和間隔時間執行巡邏任務。嚴格執行預防為主的工作原則,發現可疑的人和事要妥善處置并及時報告。巡邏中一旦接到案情指令應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態擴大,不得無故拖延時間,處理情況應及時報告值班領導。
4、保安人員必須全面了解和掌握酒店內各類應急預案,熟悉案情疏散通道,消防設備和各類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5、巡查中應及時關閉應該關閉的門窗。日常巡檢中注意觀察安全設施的運轉情況,發現故障及時報修。做好交接班工作記錄。
酒店應專門設置免費的旅客財物保管室,并專人負責對寄存物品檢查、登記,領取登記物品時要簽字確認,寄存物品管理人員要做好交接班登記。旅客領取被保管物品時必須驗證,親自領取。
1、對可疑物品、危險物品和其他違禁物品,應及時送交公安機關或報請公安人員處理。
2、旅客遺留的其他物品,應詳細登記后,想辦法歸還旅客,較長時間無法歸還的,應按撿拾物品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3、嚴禁侵占挪用旅客遺留物品,嚴禁擅自處理違禁品。
酒店從業人員應當及時報告本酒店的可疑人員、可疑情況和違法犯罪情況,并注意公安機關的通緝、通報,及時配合公安機關開展協查工作。前臺服務員在實施住宿登記時,應負責協助公安機關切實做好有關通緝、協查核對工作,發現可疑人員采取內緊外松,先安排入住,后設法報警,避免打草驚蛇。
學校治安管理制度范文(15篇)篇十三
(一)住宿登記制度。旅客住宿必須登記。旅館應當注定專人負責登記工作。登記時,應當查驗旅客的身份證件,有旅客按規定項目填寫《住宿登記表》。
對外國人和華僑、港澳臺同胞,應當查驗護照或有關證件,填寫《境外人員力士住宿登記表》。沒有有效證件或簽證的,必須及時報告公安部門或有關部門。旅客住宿登記表應按日按月裝訂成冊備查。旅館應當實時將住宿旅客的登記信息資料錄入旅館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
1、登記憑證。國內旅客住宿,應憑《居民身份證》、《臨時身份證》及《軍官證》、《警官證》、《軍官離、退休證》、《士兵證》等軍人證件進行登記住宿。確無以上證件的,可以憑有照片的《戶籍證明》、《機動車駕駛證》等有效身份證件進行登記。外國人、華僑及港澳臺同胞可憑《護照》、《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等有效證件進行登記。
3、會議及團隊住宿登記。舉辦會議的,旅館可以憑會議舉辦單位統一提供的參會人員名單安排住宿,參會人員的身份信息可以不錄入旅館業安全管理信息系統,但應當將相關單位提供的參會人員名單、會議用房數量、時間等內容統一留存備查。旅游團隊的住宿登記,旅館可以憑旅行社統一提供的人員名單、身份證號碼進行登記和錄入,照片信息可以不輸入。
4、未成年人及其他無證人員住宿。未攜帶有效身份證件的成年人要求住宿的,旅館應通知其道旅館所在地派出所開具身份證明后,方可登記安排住宿。未攜帶有效身份證件的16周歲以下未成年人要求住宿,如有隨行成年人一同的,以成年人提供的身份信息進行登記,并立即報告當地派出所進行身份核對。旅館接待未攜帶有效深翻證件的人員住宿,未按以上規定操作的,均屬于未按規定登記,公安機關應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二)實行全天24小時值班住宿。旅館門衛值班人員應當掌握進出人員情況,必要時可以要求來訪者廚師身份證件或詢問其被訪者的姓名、住宿房間號碼,旅館其他值班人員應當按照值班制度的規定履行巡查職責,維護住宿人員的合法權益和旅館的正常秩序。客房鑰匙由值班人員負責管理的,應當憑住宿證對號開啟房門。
(三)財務保管制度。旅館應該設立旅客行李物品保管室,指定專人負責保管工作,實行財務保管的登記、交接和領取制度,注意查詢、發現可疑及危險物品。現金應當單獨存放入保險柜(箱)。
酒店治安保衛組織和人員職責。
旅館應當建立治安保衛組織或配備專職或兼職治安保衛人員。治安保衛組織和人員應履行下列職責:
《旅客須知》。
根據《廣東省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中的有關內容,住宿旅客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遵守旅館各項規章制度,服從旅館工作人員管理,愛護旅館財務。
二、軍人、人民警察、專職守護押運人員等攜帶的槍支彈藥,必須按規定交旅館所在的軍事部門或公安部門寄存保管。
三、嚴禁將易燃易爆、劇毒、腐蝕性和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及匕首、三棱刮刀、彈簧跳刀等管制刀具帶入旅館。
四、嚴禁在旅館內進行賣淫、嫖娼、吸毒、賭博、傳播淫穢物品及打架斗毆等違法。
五、自覺協助人民警察依法執行公務,并如實反映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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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治安管理制度范文(15篇)篇十四
治安責任人負責組織本單位員工切實貫徹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和開縣御金洲大酒店治安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加強對內部保衛組織的領導,教育員工提高警惕,遵紀守法,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
對入住旅客,要嚴格檢驗其有效證件,做到人證相符,登記內容齊全、準確、不漏登、錯登。
對前來訪客的非住宿人員,保安或前臺服務人員應審查登記其身份證件,記錄會客來去時間。
設立24小時總值班經理值班,并設有內保人員,負責內部安全保衛和停車場所等重要部位安全管理。安保人員要加強對消防安全,治安安全檢查。安裝監控系統,并明確專人值班,建立監控室值班記錄薄。
設置專門賓客財務保管,并專人負責對寄存物品檢查登記,領取登記物品時要簽名,寄存物品管理人員要做好交接班登記。
1、對可疑物品、危險物品和其他違禁物品,應及時送交公安機關或報請公安人員處理。
2開縣御金洲大酒店有限公司。
2、旅客遺留的其他物品,應詳細登記后,想辦法歸還旅客,較長時間無法歸還的,應按撿拾物品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3、嚴禁侵占挪用旅客遺留物品,嚴禁擅處理建禁品。
開縣御金洲大酒店從業人員應當及時報告本開縣御金洲大酒店的可疑人員、可疑情況和建法犯罪情況,并注意公安機關的通緝、通報,及時配合公安機關開展協查工作。
開縣御金洲大酒店從業人員應當主動向賓客宣傳住宿在酒店應遵守的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提醒旅客加強自身安全防范。如:提醒旅客將貴重物品交開縣御金洲大酒店保管;開縣御金洲大酒店或訪客嚴禁將易燃、易爆、劇毒、腐蝕性和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帶入本酒店;旅客嚴禁在本酒店內尋釁滋事、斗毆、酗酒、賭埔、吸食毒品,或進行其它違法犯罪活動。
學校治安管理制度范文(15篇)篇十五
維護賓館治安秩序,保障賓客及員工的人身安全與財產安全。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賓館各部門對治安工作的管理。
3.0職責。
3.1保安部及各部門嚴格執行賓館總經理室的指示,完成賓館領導布置的各項工作,積極主動做好賓館的治安防事故工作。
3.2保安部負責處理(或協助公安機關處理)治安案件,檢查及巡視各值班崗位。
3.3監控室負責賓館24小時的安全監控工作。負責閉路電視、防盜報警及消防系統報警的處理,并作好記錄。
3.4后門崗、鐵閘通道崗、超市崗負責控制員工通道進出人員動態及貨物放行的執勤,并負責本區域各種車輛的停放和管理工作。
3.5大堂崗負責大堂、中庭區域的值班巡查:掌握大堂客人活動情況,維持大堂秩序,控制閑雜人員進入賓館。協助領班、主管工作,配合監控室處理可疑人員的監控。
3.6加強客房入住客人的控制和管理,督促客房部嚴格執行來訪人員登記制度。
3.7保安監控設備由市新東方公司負責維修保養,并填寫《新東方設備維修記錄表》及所需維修費用,由保安部經理簽名確認。
4.0工作程序。
4.1制定規范。
4.1.1根據賓館有關規定及部門的實際情況,保安部制定《巡查崗工作規范》、《監控中心工作規范》、《車場崗工作規范》、《通宵班(夜班)工作規范》、《保安部工作規范》。
4.1.2各崗位必須嚴格執行上述各項崗位工作規范,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當班主管。
4.2日常工作。
4.2.1日常安全防范檢查由領班、主管按“巡查崗的檢查工作規范”要求執行。
4.2.2監控中心值班員在工作中應嚴格執行《監控中心工作規范》。
4.2.3后門、超市、鐵閘通道崗值班員要嚴格按照《進出館貨物放行管理規定》及各崗位工作職責落實。
4.2.4各崗位保安員要嚴格按照《通宵班(夜班)工作規范》要求上崗。
4.2.5保安員按照《保安部工作規范》嚴格執行。
4.2.6各班組按照保安部制定的“班組崗位輪值表”安排值勤,并將值勤情況登在《主管值班記錄》上,重要事情需向部門領導報告。
4.2.7保安部主管、領班在值班檢查巡視過程中,如發現違反紀律行為的應立即正,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刻制止并采取措施。如遇不能處理的問題應及時匯報值班經理主動協助值班經理處理,并填寫《保安部值班記錄》。
4.2.8各崗位在執勤過程中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如無法處理的應立即報告領班、主管;如發生重大、突發事件時,請參照cop-ty-22《重大及突發事件處理程序》處理,并填寫《重大事件處理登記表》。
4.3.1保安部建立《賓館消防保安器材領用登記表》。
4.3.2保安部監控室每半年對消防保安器材的數量及性能進行檢查,發現損壞報有關部門進行維修,以確保消防保安器材處于良好狀態。
4.4保安員技能培訓。
4.4.1保安部每年制定《保安員業務技能培訓計劃》并嚴密組織實施,不斷提高保安隊伍的整體素質,以適應高星級酒店對保安人員的要求。
5.0支持性文件。
《巡查崗工作規范》。
《通宵班(夜間)工作規范》《大堂崗工作規范》。
《監控中心工作規范》。
《失物招領和遺留物品管理制度》《鑰匙管理制度》。
6.0支持性記錄。
《保安部值班記錄表》。
《主管通宵值班記錄表》《賓館總值班記錄表》。
《監控中心來訪人員登記表》《重大事件處理登記》。
《失物招領記錄表》。
《賓館備用鑰匙借用登記表》《賓館貨物出館放行記錄表》。
《消防保安設備器材領用記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