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的過程中,需要進行現場監理和質量檢查,以確保工程質量符合要求。施工是建筑工程實施階段的重要環節,它關系到工程質量和進度的保障。如何做好施工工作是每個施工人員都需要思考的問題。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施工范例,供大家參考。
燃氣管道安全施工承諾書(優質20篇)篇一
發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承包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湖畔護坡工程承包項目發包給乙方,包工包料施工,湖畔護坡全長按________米計算。
1、護坡。
(1)、基底寬________米,厚________米,自下而上慢慢收至高度為________米,受力部分需冷拉絲磚帶,外墻做磋沙(水泥標號為____,磚要好質量的青磚或紅磚)。
(2)、拆除廁所旁房屋三間,作進出路。
(3)、完工后做圍墻10米左右。
(4)、墻與岸間的空隙用泥土夯實,并在墻上加適量的漏水管。
第三條:合同工期。
1、經雙方協商確定,工程期為____日,暫定于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具體開工時間由甲方下達開工令后方可開始施工。
2、若施工過程中發生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形,或甲方要求乙方暫停工作,工期相應順延。
第四條:價格及付款方式。
1、工程總承包價為________元。
2、上述總承包價為包干價,包含本合同所有工作內容,包工包料及其它一切費用(包括拆房,打圍墻),甲方無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3、付款方式:竣工驗收后付________元,除總金額的百分之五質保金外,剩余部分________付,質保金一年滿后付清(時間按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第五條:甲方義務。
1、按合同向乙方撥付工程款。
2、幫助協調施工現場的臨時用水、用電等事宜。
第六條:乙方義務。
1、承包人負責對工程質量、進度、安全等進行監督檢查,處理日常相關事宜,確保本工程施工的安全穩定。
2、承包人必須自行完全本合同工程,不得轉包他人。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凡在施工過程中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驗收。
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方案》和《質量驗收標準》為依據。如驗收不合格,乙方應負責無償返工。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工程款,若有逾期,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按應付金額的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支付利息)。
逾期超過十天,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第十條:其它。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雙方在____________簽訂,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一式____份,上方各執一份,上交____份。
發包單位(甲方)(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燃氣管道安全施工承諾書(優質20篇)篇二
甲方:(建設單位或其委托的監理單位)。
乙方:(施工單位)。
丙方:磐石市大地燃氣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393號令)、《吉林省燃氣管理條例》、《吉林市燃氣管理辦法》、《吉林省安全生產條例》《城市燃氣管理條例》(國務院583號令)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保護磐石市城區內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防止事故發生,經叁方協商,達成以下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保護協議:
第一條甲方在工程開工前,應將城建檔案部門出具的地下綜合管線查詢結果,及位于磐石市路街的工程的施工單位(乙方)、施工范圍、內容、工期以及建設紅線總平面圖等資料提供給丙方,并委派專人負責與丙方具體聯絡事宜。
第二條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有關資料后,核準施工范圍及影響區域內地下燃氣管道及設施的走向及位置,并在三個工作日內,到現場向甲方、乙方確認燃氣管道及設施的走向及位置。
第三條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具體位置應以現場探查核實為準。施工前甲方應按照丙方提供的探坑位置進行人工斷面開挖,以確定施工現場燃氣管道的實際具體位置。在確認燃氣管線及設施準確位置后,三方共同填寫《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確認表》,并明確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保護范圍及安全控制范圍。
1.由已探明的中壓管道的管壁外緣兩側1米范圍內的區域;
2.由已探明的高壓管道的管壁外緣兩側6米范圍內的區域。
1.由已探明的中壓管道的管壁外緣兩側1米至6米范圍內的區域;
2.由已探明的高壓管道的管壁外緣兩側6米至50米范圍內的區域。
第五條乙方在工程開工前,應根據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和施工方案,制定相應的燃氣管道及設施的保護方案和應急處置措施,將燃氣設施保護工作落實到人。保護方案和應急處置措施由乙方項目負責人和甲方項目負責人簽字認可,并由乙方報丙方備案,便于丙方監督。對燃氣管道設施保護方案產生爭議的,由市建設局組織專家論證后協調解決。
第六條乙方應在燃氣管道及設施的保護范圍內設置“燃氣管道,注意保護”等安全警示標語標識,在現場懸掛丙方搶險電話。
第七條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甲方對整個施工過程中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保護工作負總責,對乙方施工現場的燃氣管道及設施的保護情況進行監督,確保保護方案和應急措施的落實。
第八條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遇到復雜、特殊情況,可能危及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運行時,應立即停止施工。乙方會同甲方,重新制定保護方案。
第九條丙方應加強對施工現場及周圍燃氣設施的巡查工作,如發現隱患問題,有權及時制止危害或可能危害燃氣管道及設施安全運行的行為,對不能制止的,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條在施工過程中應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一)在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保護范圍內,禁止從事下列危及燃氣設施安全的活動:
1.建設占壓地下燃氣管線的建筑物、構筑物或其他設施;
2.進行爆破、取土等作業或者動用明火;
3.對方物品或傾倒、排放腐蝕性物質;
4.放置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種植深根植物;
5.進行機械開挖爆破等作業;
6.其他危及燃氣設施安全的活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會同乙方制定燃氣管道設施保護方案,經與丙方協商一致后,方可實施:
1.在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保護范圍內和安全控制范圍內,敷設管道,從事打樁、挖掘、頂進作業。
2.在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控制范圍內,進行爆破作業。
(五)頂管和定向穿越工程,穿越作業管線位置與燃氣管道和設施的凈距應大于2米;
(八)禁止其它嚴重危害燃氣管網安全運行的行為。
第十一條甲方工程項目施工的管線與燃氣管道之間的安全間距應符合《城鎮燃氣設計規范》的要求,并應確保燃氣管道上的覆土深度達到《城鎮燃氣設計規范》的要求;若甲方、乙方違反本條規定,甲方應負責無條件整改,并承擔全部整改費用;若因此造成燃氣設施損壞或燃氣事故由甲方和施工方負全部責任,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違反本保護協議或因施工造成燃氣管道及設施破壞,發生燃氣泄漏或燃氣爆炸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本協議自叁方簽字蓋章之時起生效,至該建設工程完工后自動失效,正本四份,三方各執一份,另一份上交燃氣辦,由燃氣辦存檔備案保,四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燃氣管道安全施工承諾書(優質20篇)篇三
甲方:舞鋼市地方道路管理所(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河南慧基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我公司負責實施的西氣東輸二線平舞漯地方支線工程在舞鋼市實施天然氣管道埋設工程,該工程穿越多條農村公路,經乙方向甲方申請,并經雙方協商,乙方承諾如下:
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不得因施工而影響公路安全暢通。
2、乙方在施工結束后,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的技術標準給甲方道路恢復原狀。
3、乙方在施工中,要在施工現場設立明顯的施工標牌及相應的標記。
4、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生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其全部責任,與甲方無任何關系。
5、在施工過程中,如遇到重大檢查任務,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安排。
6、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應充分考慮所穿越的道路升級改造的可能,穿越道路時,管道下挖距路面至少2米以上,并做好相應的措施,如甲方道路升級改造時,乙方所埋設的管道無法滿足甲方的施工要求,乙方應對煤氣管道無條件移位或采取其他相應的措施,必須滿足甲方的施工要求。
7、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對道路附屬設施造成破壞的,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的技術標準予以恢復原狀,或按照標準對甲方進行賠償。
以上承諾內容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經雙方法人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承諾生效后,甲、乙雙方不得隨意更改承諾內容,如有特殊情況確需整改的,經雙方協議后更改,此承諾書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一份報呈舞鋼市交通運輸管理局備案。
甲方法定代表簽字:乙方法人代表簽字:
時間:xxxx年xx月xx日。
燃氣管道安全施工承諾書(優質20篇)篇四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將______承包給乙方施工,為使工程能夠順利進行,特訂立此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本工程采取大包干做法(發放乙方工程量由甲方安排為準)。以承包臨時便道的路面結構及兩側排水溝施工以及工期、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方式承包,并自行辦理相關作業手續,施工期間乙方所發生的所有費用由乙方自行支付并完成。
二、工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計____天。
三、甲方責任派駐現場代表負責工程管理和協調工作,甲方現場代表定為。
四、乙方責任。
1、派駐現場代表負責工程管理和協調工作,乙方現場代表指定為:
2、服從甲方指揮,接受甲方監管,按質量完成工作;
3、對施工安全負全部責任,對乙方人員的安全負全部責任;
4、遵守法紀,文明施工;
6、負責乙方施工用水電的水電費;
7、負責乙方所有人員的吃、住、交通安排;
8、負責乙方自用臨時設施的搭建、自用工具設備的管理;
9、道路起點接________公司路口便道,終點在一號中。
10、路面結構采用0—5mm碎石面層(15cm厚),級配開山石基層(50cm厚),路面寬6米。
11、臨時路面的平整度必須嚴格按設計及施工驗收規范要求施工。
12、路面的.密實度達到90%、
13、臨時路兩邊各修一排水明溝,明溝內不允許出現倒坡積水等,邊坡要求機械拍打。
14、負責(______)年的工程質量保證維護。
乙方承擔工程完工后(______)年內的質量保證和質量維護,保質期內發生事故,乙方需在接到甲方電話或書面通知后24小時內趕到現場維修,若發生需立即搶修、無法等乙方到來的情況,甲方也可委托第三方搶修。事故維修或搶修的費用,若事故屬施工質量問題引至,由乙方負責。
五、處罰責任。
1、因甲方未能及時提供其責任范圍的施工條件或其他甲方責任造成誤工時間工期順延。
2、因乙方責任發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乙方承擔一切責任,賠償損失,并罰款____元/次,屬重大安全事故的,甲方并有權終止責任書。
3、因乙方未能遵守安全文明施工規定,不聽從甲方勸阻的,罰款____元/次,在安全文明施工檢查中被政府有關部門處罰的,乙方除需承擔所處罰金額外,并罰款______元/次,被登報點名批評的,甲方并有權終止責任書。
4、因乙方責任工程未能按合同工期完工,乙方除需承擔甲方因此受到罰金外,并罰款____元/天,造成甲方總工期延誤超過____天的,甲方有權終止本責任書。
5、保質期內,乙方未能按時對工程進行維護,或發生事故時乙方未能在規定時間到場維修,罰款____元/次。
6、工程途中所有機械設備以及承包方人員不得退出,不得討價還價。
否則,全部工程量不予結算,當作賠償。
六、工作內容及單價。
1、臨時便道長度暫定____m,總價____圓,結算時按實際長度按比例多除少補。
2、乙方負責k1+040處砼排水管的安裝(管材由甲方提供),不再給乙方增加費用。
工程款________。
七、付款方式乙方必須于工程完成后將工程進度報給甲方,甲方____日內審核完畢并將結果通知乙方,工程完成____%后支付____萬圓工程款給乙方,余下工程款驗收合格后兩個月付清。
八、其他。
1、該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2、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
3、該協議自雙方簽字起生效,工程完工,工程款支付完畢后失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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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氣管道安全施工承諾書(優質20篇)篇五
甲方:舞鋼市地方道路管理所(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河南慧基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我公司負責實施的西氣東輸二線平舞漯地方支線工程在舞鋼市實施天然氣管道埋設工程,該工程穿越多條農村公路,經乙方向甲方申請,并經雙方協商,乙方承諾如下:
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不得因施工而影響公路安全暢通。
2、乙方在施工結束后,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的技術標準給甲方道路恢復原狀。
3、乙方在施工中,要在施工現場設立明顯的施工標牌及相應的標記。
4、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生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其全部責任,與甲方無任何關系。
5、在施工過程中,如遇到重大檢查任務,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安排。
6、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應充分考慮所穿越的道路升級改造的可能,穿越道路時,管道下挖距路面至少2米以上,并做好相應的措施,如甲方道路升級改造時,乙方所埋設的管道無法滿足甲方的施工要求,乙方應對煤氣管道無條件移位或采取其他相應的措施,必須滿足甲方的施工要求。
7、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對道路附屬設施造成破壞的,
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的`技術標準予以恢復原狀,或按照標準對甲方進行賠償。
以上承諾內容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經雙方法人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承諾生效后,甲、乙雙方不得隨意更改承諾內容,如有特殊情況確需整改的,經雙方協議后更改,此承諾書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一份報呈舞鋼市交通運輸管理局備案。
甲方法定代表簽字:
乙方法人代表簽字:
蓋章 蓋章
年 月 日
為強化服務觀念,提高服務水平和質量,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特作如下社會服務承諾。
一、壓縮辦事時限,提高服務效率
1、民用戶安裝服務時限:7個工作日內勘察;具備通氣條件的約定交款;交款后,20個工作日內安裝完畢(因特殊情況,要求簽訂預交款協議的用戶,不在本承諾范圍)。
2、團伙(工業)用戶安裝服務時限:7個工作日內勘察;10個工作日內答復用戶;具備通氣條件的,簽訂協議、交費后,按合同約定時間完成設計施工。
3、民用戶燃氣設施拆裝、移裝服務時限:7個工作日內勘察;具備通氣條件的約定交款;交款后,20個工作日內安裝完畢。
4、團伙(工業)用戶燃氣設施拆裝、移裝、改裝、復表、增容服務時限:7個工作日內勘察;10個工作日內答復用戶;具備通氣條件的,簽訂協議、交費后,按合同約定時間施工、通氣。
5、故障報修服務時限:燃氣表、灶具等室內故障,接報后24小時內上門維修;管道泄漏等緊急搶修,接報警電話后1小時內到達現場,組織搶修。
二、改進工作作風,提供便民服務
1、規范服務標準。定規范、定制度、定標準,通過制度的引導和制約,保證服務理念的落實。
2、改進工作作風。一是開展“三心”服務,即用心了解用戶、
真心方便用戶、貼心服務用戶。二是建立用戶回訪制度,跟蹤了解服務的全過程,主動征詢用戶意見。
3、提升服務質量。一是繼續推行“首問負責制”。二是推行“十個一點”工作準則。三是確立效率原則,對用戶提出的問題,能一次解決的,決不拖到第二次,能當天解決的,決不拖到第二天。
4、采取多種便民服務措施。
一是繼續推行無假日服務。
二是開通用戶報修熱線“8897977”,24小時受理用戶咨詢及報修。
三是繼續開展“入戶進區” 活動。
四是繼續與銀行協作,完善繳費系統,真正方便用戶。
五是繼續推行110、119聯動服務,使群眾得到快速、及時、高效、優質的服務。
三、監督和投訴
對辦事人以電話、信件、電子郵件等方式投訴工作人員違紀違規的,署實名并留有聯系方式或本人上門投訴的,均及時受理,并在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未署實名的在鎮江門戶網站上公開答復。
燃氣管道安全施工承諾書(優質20篇)篇六
接中心校發布近三日內有特大暴雨的通知后,為確保我校校內公共財產和全校師生的生命安全,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1、加強防汛工作的領導,及時傳達貫徹上級領導、部門的有關防汛指示和要求;。
2、統一部署指導全校的安全度汛工作和搶險救災工作;。
3、加強全校的防汛宣傳和防汛搶險等的技術指導;。
4、加強對各處防汛工作的監督檢查;。
5、備全備足防汛物資和防汛器材。
6、一旦發生險情災情,立即組織應急搶險隊救災,努力減輕災害損失,確保校內人員和財產安全。
7、本責任書一式兩份,校方一份,值班人一份。
校領導:(簽字)。
值班人:(簽字)。
燃氣管道安全施工承諾書(優質20篇)篇七
甲方:
乙方:
一、工程名稱:
二、合作事項:
1、原胡長敏與南海公司安裝合同為我們雙方合作基礎。
2、安裝費用在原胡的合同中按照南海公司的預算為標準,提取總價的35%交胡和南海公司之后另行在現有這老小區戶每戶40元付給曹為業務費。
3、現有雙方本著原合同精神執行不變。
4、在后從事新小區安裝,雙方再次協商利益分配比例。
5、合作期間雙方本著以誠相處,不玩弄任何手法背叛另一方,結算必須雙方到場進行辦理結算手續,單方辦理視為無效。造成損失背叛方承擔一切損失。
6、涉及到原工程的預算書,勞務合同復制一份交現施工一方。
7、工程結算方式按原老合同執行。
8、施工中所有費用及附件都由乙方自理,安全事項由乙方負責,甲方協助處理相關事項。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法律效率。
甲方:
乙方:
燃氣管道安全施工承諾書(優質20篇)篇八
為了確保工程順利實施,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保證工程質量,特鄭重做出以下承諾:
1、遵守相關安全規定,按照甲方委托的監理單位提出的《質量驗收標準》施工;。
4、施工期間由我單位負責人或現場管理人員在現場督促施工;。
6、積極配合道路管理部門及監理單位做好安全檢查。
承諾單位:
聯系人:
時間:xxxx年xx月xx日。
燃氣管道安全施工承諾書(優質20篇)篇九
承攬人:xxxxxxxx有限責任公司。
第一條承攬項目、數量、價款。
1、承攬項目:榕基智慧園燃氣管道土方項目,其中od200管溝:271米、od110管溝:173米、od90管溝:5米。
2、施工內容:承攬項目管溝開挖,管溝敷沙,管溝回填。管位路面切割、破碎。路面恢復由定作人承擔。
3、施工價款:承攬項目總包干價:叁萬圓整(含稅費)。
第二條承攬人施工結束后,由定作人按本合同之約定及國家有關規定進行驗收;工程不符合技術標準及質量要求的,定作人有權要求承攬人返工,直至工程質量符合技術標準及質量要求。
承攬人返工的損失由承攬人承擔,承攬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定作人支付返工及其相關費用。
第十一條結算方式及期限:承攬項目竣工驗收后。定作人一次性付清土方工程款。
定作人(章):承攬人(章):
日期:日期:
燃氣管道安全施工承諾書(優質20篇)篇十
3、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在具備燃氣管道的條件(水通、電通、路通、場地平整)下日內進場施工,經乙方組織驗收后具備置換通氣條件,方可置換通氣。
四、工程設計及施工條件。
1、合同生效后,乙方委托具有設計資質的燃氣設計單位進行設計,設計圖紙完成后,甲乙雙方給予確認。
2、乙方應具備施工作業空間;施工時應盡量避免其他交叉工程干擾;周邊居民、社會環境應不出現干擾施工的行為。
3、為了更好的與其他管網配合施工,甲方應指定專門的技術工程人員負責小區燃氣管網,入戶安裝的現場協調和定位工作,甲方免費提供施工安裝工程中用水用電。
4、乙方完成戶內及小區外網調壓站等全部供氣系統的施工圖設計后,設計圖紙人員與甲方指定人員、乙方工程技術人員、工程施工方人員、工程監理方人員進行設計交底,甲乙雙方技術人員5日內現場定位。
五、施工設計的變更。
1、甲乙雙方對確認的施工方案,不得隨意再進行變更,如有變更應事前通知另一方,并征求另一方同意方能實施。
2、如因甲方的設計方案變更,造成工期延誤或工程費用提高,則由甲方承擔。
六、工程驗收及保修。
1、工程完畢,乙方應向甲方提交“竣工驗收通知單”;甲方收到竣工驗收通知后應及時進行驗收。
2、本報裝工程保修期為年,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因甲方及或第三方使用不當、認為破壞的,不在保修范圍內。
七、報裝費及其支付。
1、本項工程共有用戶戶,其中居民用戶戶,配套費標準戶/元,合同配套費總額合計人民幣元(大寫:元整)。配套費標準按照政府物價部門批準執行。
2、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甲方應支付乙方管道建設配套費總額的%,及人民幣元(大寫:元整)。乙方收到上述款項后,開始對此項目配套燃氣工程的委托設計、及組織材料、人員開始進場施工等前期準備工作。
3、在本項工程庭院管道或者入戶管道入場之前三日內,家當再付給乙方管道天然氣配套費總額的%,及人民幣元(大寫:元整)。
4、燃氣配套工程通過雙方竣工驗收后,甲方必須付清全部工程配套人民幣元(大寫:元整)。甲方付清上述款項后,乙方在具備條件的情況下進行庭院管網置換通氣。
八、雙方責任。
(一)甲方。
1、根據乙方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和便利條件,如果甲方無法提供前述資料,可委托乙方收集相關資料,并安裝國家有關標準另行支付相關費用。
2、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圖紙及相關資料(小區平面布置圖、小區規劃圖、庭院地下室管網圖等)必須詳細準確,前后一致。若因圖紙及相關資料錯誤造成乙方施工的失誤或工程返工、停工、延期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3、符合同規定的期限的額度支付給乙方報裝費。
4、負責自有設施及財產的安全保衛,否則須自行承擔不利后果。
5、負責工程驗收工作。
(二)乙方。
1、按照合同約定負責組織實施燃氣管道工程設計、施工安裝及相關事項,如有變更,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
2、落實安全措施,遵守安全施工規范。
3、按合同約定組織完成報裝工程內容。
九、產權界定。
報裝的燃氣管道建成后,以調壓箱(柜)出口法蘭片為界,含該點逆燃氣氣流方向的本燃氣設施報裝項目區域范圍內所有燃氣管道及相關設施、設備歸乙方所用,并負責維護管理;順燃氣氣流方向的本燃氣設施報裝項目區域范圍內所有燃氣管道及相關設施、設備歸甲方所有,并負責維護管理。
十、增項及結算。
1、安裝增項:超出第2條第3款規定范圍的工程安裝,屬于安裝增項,根據乙方的要求,本合同的安裝增項包括:
2、增項費用結算:甲方按照當地現行預算定額或當地物價部門制定標準收取增項費用。本合同項的增項部分預算見附表。開工前,應按照預算交付增項費用。增項施工完成,開閥通氣前,用氣方按照增項預算價格和雙方現場核定的實際完成工作量進行結算,對增項的工程款多退少補。結算完成,方可開盤閥通氣。
十一、違約責任。
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驗收要求,乙方負責無償返工。
2、由于甲方、第三方以及不可抗力的合理原因造成的不能按合同約定完工,乙方不承擔責任。
十二、爭議的解決。
1、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及時協調解決;。
2、如協商不成,可選擇下列第種方案解決:
(1)提交(仲裁機構名稱)申請仲裁,適合該種的仲裁的仲裁規則,仲裁地點在;。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合同專用章(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附件與本文不一致,以本文為準;如補充協議與本文不一致,以補充協議為準。
4、其他: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簽訂日期:年月日
工程地點:
發包單位:
聯系電話:
單位地址:
甲方代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乙方安裝暖氣管道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主要材料概況:
暖氣管道用。暖氣片用。
2、安裝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
(2)工程造價:
(3)開工日期:月日;
(4)竣工日期:20月日;
(5)付款方式:合同簽訂后支付現金元,材料進場后付現金元,安裝結束后支付除保證金外剩余工程款,維修保證金為總款的。
第二條乙方工程材料進場時,由甲方指定貨物堆放地點,工程材料的安全由乙方負責。
第三條產品的安裝、調試、驗收:
1、乙方負責暖氣管道的安裝、調試。
2、安裝質量標準按國家規范及行業要求,以及乙方提供的工程安裝設計說明。乙方于工程竣工當天通知甲方驗收,甲方在接到驗收通知三天內組織人員對工程進行驗收。乙方負責提供產品合格證書、材料合格證。產品安裝方案以乙方提出并經甲方同意的設計圖、選型方案為準;需更改設計方案的,須經雙方協商同意。
第四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責任:
1、工程現場乙方負責人全面負責安裝施工現場的工作;。
2、除合同規定外,如果乙方沒有按合同規定時間交工,每遲交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價款總額1‰的違約金,但違約金總額不得超過價款總額的20%。如乙方在達到此限額后仍不能交工,甲方可考慮終止合同,因此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簽字認可的除外。
3、乙方無故拖延工期的,每拖延一天,應向甲方支付價款的5‰的違約金,但因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4、由于材料及安裝不合質量要求,造成的責任及損失由乙方負責。
二、甲方責任:
1、甲方應為乙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提供水電接入口;。
2、對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誤,經甲乙雙方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設計變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第五條?產品質量責任和售后服務條款。
自驗收之日起,工程保修期為壹年。
第六條因發生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第七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的爭執,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本合同如有其他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代表人:代表人:
電話:電話:
燃氣管道安全施工承諾書(優質20篇)篇十一
1. 正確使用燃具,呵護生命健康。
2. 關住燃氣隱患,創建幸福平安。
3. 關注燃氣使用隱患,保護家人生命安全。
4. 加強燃氣安全監督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5. 加一道關閥,多一份安心。
6. 多一點燃氣安全 少一點安全隱患
7. 為了你和家人的安全,請不要使用過期石油氣鋼瓶
8. 鋼瓶殘液易燃易爆,請不要自行清理
9. 加強燃氣安全監督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10. 為了你和家人的安全,請使用燃氣具時保持室內空氣流通
11. 天氣寒冷,使用燃氣器具時要注意安全,保持室內通風,防止一氧化碳中毒
12. 為了你和家人的安全,請不要使用過期石油氣鋼瓶
13. 鋼瓶殘液易燃易爆,請不要自行清理
14. 加強燃氣安全監督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15. 為了你和家人的安全,請使用燃氣具時保持室內空氣流通
17. 使用燃氣時,四季都要保持通風
18. 使用燃氣時,要有人照看
19. 要經常檢查連接灶具的膠管、接頭,發現膠管老化松動,應立即更換,在正常情況下,每18個月必須調換,接口處要用夾具緊固。
20. 不準自行接裝、改裝燃氣設施
21. 裝有燃氣設備的場所不能當臥室
22. 燃氣使用后、臨睡前、外出時,要關閉燃氣閥門
23. 超過使用年限的燃氣器具應及時更換
24. 如需在道路和街坊路面施工,施工單位應事先向燃氣公司申請燃氣管道監護,在辦理燃氣管道交底手續后,方可進行施工。
25. 燃氣用戶要配合燃氣公司的燃氣設施安全檢查,發現隱患,應及時整改。用戶亦可委托燃氣公司進行整改。
26. 不要在安裝燃氣設施的周圍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7. 使用帶有熄火保護裝置的安全型燃氣灶,保障您和家人的安全
28. 燃氣安全系萬家,安全使用莫違規
29. 使用燃氣時,四季都要保持通風
30. 使用燃氣時,要有人照看
31. 要經常檢查連接灶具的膠管、接頭,發現膠管老化松動,應立即更換,在正常情況下,每18個月必須調換,接口處要用夾具緊固。
32. 不準自行接裝、改裝燃氣設施
33. 裝有燃氣設備的.場所不能當臥室
34. 燃氣使用后、臨睡前、外出時,要關閉燃氣閥門
35. 超過使用年限的燃氣器具應及時更換
36. 如需在道路和街坊路面施工,施工單位應事先向燃氣公司申請燃氣管道監護,在辦理燃氣管道交底手續后,方可進行施工。
37. 燃氣用戶要配合燃氣公司的燃氣設施安全檢查,發現隱患,應及時整改。用戶亦可委托燃氣公司進行整改。
38. 不要在安裝燃氣設施的周圍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39. 使用帶有熄火保護裝置的安全型燃氣灶,保障您和家人的安全
40. 家居安全,從燃氣安全開始。
41. 排查燃氣安全隱患,確保家人健康平安。
燃氣管道安全施工承諾書(優質20篇)篇十二
深圳市大鵬新區生態保護和城市建設管理局:
由我單位投資建設的(工程名稱)工程,我單位確認該工程的施工現場不存在地下管線,因而無需辦理地下管線查詢手續。如施工現場實際與本承諾書不符,因未辦理相關手續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有關法律責任,概由我單位承擔,與貴局無關。
承諾人:xxx。
時間:xxxx年xx月xx日。
燃氣管道安全施工承諾書(優質20篇)篇十三
為切實加強北京汽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汽股份)安全環保工作,落實企業安全環保主體責任,預防和減少災害事故,維護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提高北汽股份可持續發展能力,根據國家安全環保相關法律法規和北汽集團相關目標責任,結合北汽股份工作實際,特制訂本安全環保目標責任書。
(一)嚴格落實國家安全環保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以及企業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企業工作流程,保證依法規范操作。
(二)加強安全環保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安全環保管理機構,切實履行安全職責,單位內部逐級簽訂安全責任書,本單位與相關方全部簽訂安全協議,明確安全責任,安全責任落實率為100%。
(三)開展職工安全意識、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教育培訓,提高職工安全素質和自救互救能力,保證職工接受教育和培訓率為100%。
(四)落實安全資金投入,明確各項設施的責任人,對法律、法規明確要求必須檢測的安全防護設備、設施定期進行檢測,檢測合格率100%。特種設備定期檢驗率100%,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100%。
(五)認真貫徹北汽集團和北汽股份落實北京市x年清潔空氣行動計劃各項工作要求,實施主動環境保護戰略,確保本單位目標任務達成率100%。
(一)安全生產: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完善安全生產條件,保證工傷死亡事故、重傷事故、重大特種設備事故為零,輕傷事故每月不超過人員總數的千分之零點五,全年不超過人員總數的千分之六。
(二)消防安全: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適時開展消防演練,定期開展安全檢查、隱患排查及整改工作,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建設,提高火災事故應急處置能力,確保導致人員死亡或嚴重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火災責任事故為零。
(三)治安保衛:加強單位內部安全防范制度建設,落實人防、技防、物防等治安防范措施,保證刑事案件發案不超過單位內部人員總數的萬分之六,單位內部人員違法率不超過人員總數的萬分之十,單位內部人員犯罪率不超過人員總數的萬分之七,確保本單位可防性重特大刑事案件、可防性重大治安災害事故和嚴重影響社會穩定的治安事件為零。
(四)交通安全:加強對公務車、班車等重點車種的管理,強化汽車駕駛人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按時進行車輛年檢和按規定參加車輛保險,保證不發生酒后駕駛、超速、超載和違反交通信號燈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保證交通違法行為不超標,確保本單位導致人員死亡的交通責任事故為零。
(五)職業健康:堅持“以人為本”的安全理念,配備和使用安全有效的'防護用具,依法開展職業病體檢,努力創造安全的工作環境,保障職工職業健康,確保本單位職業病危害事故為零。
(六)環境保護:以污染減排為核心,切實加強領導和監管,確保建設項目“三同時”執行率100%,污染物排放濃度、總量均穩定達標,全年無環境污染事故,環保治理設施正常運轉率100%,危險廢物規范處置率100%。
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為安全環保工作第一責任人,承擔安全環保管理主要領導責任。成績顯著的,由北汽股份給予表彰獎勵;各單位全年若發生所屬單位人員由于安全生產、消防、交通、治安責任死亡事件,以及職業病危害事故、環境污染事故或單月連續兩次受到環保行政處罰,實行一票否決,取消該單位和主要負責人評先授獎、晉職晉級的資格。
本責任書有效期為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北京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留存一份,責任單位留存一份。
燃氣管道安全施工承諾書(優質20篇)篇十四
市政府:。
永安路街道自成立以來,各項工作進展順利,特別是在招商引資和項目建設上發展較快,園區入駐企業已達70余家,熱能需求完全依賴燒煤。隨著工業化進程的加快,使用鍋爐、隧道窯、煤氣發生爐已不符合可持續發展和新型工業化的要求,對環境污染和生產安全也構成很大威脅。經研究,我街道擬將煤氣引入工業園區,使園區企業生產、生活變燒煤為燒氣。目前已與市燃氣公司達成初步意向,為此,我街道需鋪架4000米長的煤氣管道,總投資150萬元。我街道自有財力有限,懇請市政府支持,同時,也懇請市政府協調市交通局免除鋪架管道的占道費。
當否,請批示。
永安路街道辦事處。
20xx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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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氣管道安全施工承諾書(優質20篇)篇十五
發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按照圖紙規定選購供熱管、閥、保溫材料等,管道施工安裝、調試,保修期的維護,管道基礎土建施工。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竣工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四、質量標準與驗收。
工程質量標準:按照城市供熱管網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資格___級。
1、工程質量。
1.1工程質量應當達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
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2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鑒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2、檢查和返工。
2.1承包人應該認真按照標準規范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工程師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2.2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工程師一經發現,應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
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2.3工程師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
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規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2.4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合同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進行自檢,并在隱藏或中間驗收前___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驗收。
通知包括隱藏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
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
驗收不合規,承辦人在工程師限定的時間內修改重新驗收。
五、發包方應協調市政園林等相關部門,給予承包方開工的必備條件,并提供該管道施工路線的地質資料。
承包方對發現的地下設施應小心施工,加以保護,及時匯報發包方,發生的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六、材料設備供應。
1、承包人負責采購材料設備,應按照圖紙約定及設計和有關標準要求采購,并提供產品合規證明,對材料設備質量負責。
承包人在材料設備到貨前___小時通知工程師清點。
2、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與設計或標準要求不符合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場地,重新采購符合標準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3、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在使用前,承包人提供合規的檢驗報告,不合規的不得使用,檢驗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材料檢驗合格再檢驗試驗費由發包人承擔。
4、甲方工程師發現承包人采購并使用不符合設計或標準要求的材料設備時,應要求由承包人負責修復、拆除或重新采購,并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5、承包人需要使用材料時,應經甲方工程師認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減的合同價款雙方以書面形式議定。
6、由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發包人指定品牌。
七、合同價款。
1、根據工程實際量參照定額計算,采用可調價款合同。
現擬定合同價款:金額:________元(人民幣)。
2、合同簽訂生效后三日內預付工程款_______萬元整,承包方施工隊伍進場土建部分完工支付_______萬元,工程驗收合格交付使用后___天內付清工程款,留___作為維修保證金。
八、安全施工。
1、安全施工與檢查。
1.1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
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察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1.2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
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
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的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2、安全防護。
2.1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人應在施工區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并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由發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3、事故處理。
3.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3.2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九、竣工驗收。
1、工程具備竣工條件,承包人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
2、發包人受到竣工驗收報告后___天組織有關單位驗收,并在驗收后___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
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3、發包人受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后___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___天內部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4、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發包人要求修改后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承包人修改后提請發包人驗收的日期。
5、發包人受到承包人竣工驗收報告后___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___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6、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發包人不得使用。
發包人強行使用時,由此發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十、質量保修。
承包人應按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關于工程質量保修的有關規定,對交付發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保修責任。
十一、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簽字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發包人:承包人: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燃氣管道安全施工承諾書(優質20篇)篇十六
壓力管道是生產、生活中廣泛使用的可能引起燃爆或中毒事故的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燃氣管道作為壓力管道的一種,其特點為多埋于地下,經過人口密集區,施工與檢驗、檢修難度大,受地理條件的限制及外界原因的影響,易發生火災、爆炸或中毒事故,造成較大的社會影響及危害。目前,北京市外管網燃氣管線已達7000千米。因此,對燃氣管道存在的安全問題進行分析,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對確保北京市燃氣管網安全、穩定、正常供氣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燃氣管線存在的主要問題。
北京市燃氣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擔負著全市燃氣管道外管網的日常運行和維護管理工作。據統計,2004年公司共處理突發事故156起。其中,腐蝕造成的漏氣事故占突發事故的36.5%,施工挖斷造成漏氣事故占突發事故的35.3%。具體原因可分為:
(一)管道腐蝕近幾年,隨著首都建設事業的發展和城市設施的不斷加強,地下金屬燃氣管道大量增加。地下金屬燃氣管道的壽命多則20余年,少則只有2~3年,腐蝕穿孔事故時有發生,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和嚴重的社會影響。通過多次對腐蝕穿孔漏氣事故搶修,可以歸納出燃氣管線的腐蝕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1.燃氣管道投入使用年限過長由于燃氣內存在焦油、萘等雜質,對管壁常年腐蝕,造成內腐蝕穿孔。2.電化學腐蝕由于管線穿越不同類型的地質,沿線土壤透氣性等物理化學參數有較大變化,導致管段兩端存在明顯的電位差,造成電化學腐蝕。3.雜散電流腐蝕近幾年由于電信業的大規模發展,地下電力、電信管道猛增,漏氣電流以管線作為回流通路,導致流出點的局部坑蝕。4.防腐層破壞由于施工人員在管道施工中不遵守操作規程,在下管時破壞了管道外的防腐層,防腐層起不到應有的保護作用,致使管道受外界環境的影響,造成腐蝕穿孔。
(二)野蠻施工對燃氣管道的破壞隨著城市建設的高速發展,施工項目、建設工地越來越多,野蠻施工行為屢禁不止,構成對地下燃氣設施安全的巨大威脅。燃氣管道遭受損壞,會導致火災、爆炸、中毒及燃氣供應中斷等惡性事故,影響極其惡劣。
(三)燃氣管道位于交通要道隨著首都城市建設的高速發展,三環路、四環路的建成使用,許多原來敷設在便道、綠地上的燃氣管道,在新的道路建成,老的道路拓寬后,變成了敷設在城市主路、輔路上的燃氣管道。如東三環高壓線就敷設在三環路的輔路上。目前,道路上的燃氣管道共計約917千米。這些燃氣管道敷設在道路上,運行管理極為不便。北京市目前有機動車185萬輛,非機動車近100萬輛。白天,大量的機動車在道路上高速行駛,管線運行人員很難正常維護道路上的燃氣管線。當運行人員對道路上的燃氣管道和燃氣設施進行檢查、維護時,經常造成交通堵塞。而一旦發現燃氣管道漏氣,進行緊急搶修時,就要通知交通管理局斷路,給交通帶來極大的不便。
(四)違章占壓燃氣管線目前,歷史遺留的各類占壓燃氣管線的違章建筑較多。這些違章建筑影響了燃氣管道的安全運行,正常維護檢修和緊急搶修,形成了極大的隱患。尤其是這些違章建筑大部分都有人居住,且在燃氣管道安全距離內形成了密閉空間,一旦燃氣泄露,極易發生中毒、著火、爆炸等事故,造成生命和財產的巨大損失。同時,還有新發生的違章行為,它們絕大多數是由新工程驗收通氣帶來的。有些煤改氣的供暖用氣工程在驗收時,就在未通氣的管線上建有房屋、市政設施,栽有綠化樹木等,由于急于給老百姓供暖,往往在違章沒有解決的情況下,就進行了通氣,而事后相關單位對違章卻漠不關心,推來推去,無人協助運行管理單位進行解決,從而造成新的違章行為發生。
(五)安全意識和安全知識缺乏主要表現在對壓力管道安全知識缺乏和對壓力管道有關介質(如液化石油氣、人工煤氣及天然氣)安全知識貧乏。
(六)安全距離不足壓力管道與其它設施距離不合規范,壓力管道與生活設施安全距離不足。
(六)焊縫缺陷無證焊工施焊;焊接不開坡口,焊縫未焊透,焊縫嚴重錯邊或其它超標缺陷造成焊縫強度低下;焊后未進行檢驗和無損檢測查出超標焊接缺陷。
(七)違章操作無安全操作制度或有制度不嚴格執行。
二、防范措施。
(一)加強壓力(燃氣)管道的安全管理基礎工作燃氣管道作為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正式列入安全管理與監察規程只有9年時間,許多人因此而對燃氣管道安全意識淡薄。已發生的多起事故已經給人們敲了警鐘。北京市燃氣集團有限公司燃氣輸配分公司作為主要負責北京市燃氣外管網的輸送單位,為確保燃氣管網安全、穩定、正常供氣,不僅制定了嚴格的管網運行、維修、檢修等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各管網管理所還設置了專職安全員,負責燃氣管網的安全管理工作。同時,為提高全員的技術水平和安全意識,公司還定期、不定期地開展各種安全教育、安全培訓,2005年上半年共舉辦公司級安全教育2次,受教育人次達4000余人。
(二)新建、改建、擴建的壓力(燃氣)管道實施規范化的監督檢驗監督檢驗就是檢驗單位作為第三方,監督安裝單位安裝施工的壓力管道工程的安全質量,使之符合設計圖紙及有關規范標準的要求。壓力管道安裝安全質量的監督檢驗是一項綜合性技術要求很高的工作。監督檢驗人員既要熟悉有關設計、安裝、檢驗的技術標準,又要了解安裝設備的特點、工藝流程。這樣才能在監督檢驗中正確執行有關標準規程規定,保證壓力管道的安全質量。通過壓力管道安裝安全質量的監督檢驗,可以控制事故的發生。從鍋爐、壓力容器的監檢的成功經驗來看,實施公正的、權威的第三方監督檢驗,對降低事故率起到了十分積極的作用。監督檢驗控制內容有兩方面:安裝單位的質量管理體系和壓力管道安裝安全質量。實踐證明,實施規范化的監督檢驗是保證壓力(燃氣)管道安全運行的必要條件之一。
(三)制定壓力(燃氣)管道定期檢驗計劃,安排附屬儀器儀表、安全防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的定期校驗和檢修工作在燃氣管網運行中,我們對在用管道進行管齡鑒定,按投產年限,有計劃地安排停輸檢查、大修,包括對管道的清洗、通球、加電保護(防止電化學腐蝕)、加裝絕緣接頭等保護措施及加裝內襯等方法,延長管道壽命,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定期對壓力表、安全閥進行校驗,對調壓器、過濾器進行檢修。為降低因腐蝕造成的燃氣管道泄露事故,我公司制定了陰極保護測試樁檢測制度。每年對所有的測試樁進行全面檢測,每個季度至少抽查20%,各管網管理所的運行人員每月對檢測樁進行一次全面檢測,每季度將檢測結果報防腐公司,進行分析,及時解決發現的問題。
(四)清除違章,減少不安全隱患城市燃氣管網是城市基礎設施的重要組成部分,猶如城市的命脈,地下燃氣一旦泄露,將給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巨大損失。因此,我們在嚴抓施工質量管理的同時,還要加強管線的運行管理,努力消除外來的不安全隱患。加強地下燃氣管線的安全運行,不僅是燃氣行業管理人員的責任,也是全體市民的共同責任。根據建設部1998年第62號令(《城市燃氣管理辦法》)和市政府1998年第10號令(《北京市城市燃氣管理辦法》)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無權隨意改動燃氣設施,或在燃氣管道安全防護帶內建設與燃氣管道無關的建筑物、構筑物,挖坑、取土、植樹、埋桿、堆物、堆料、爆破、鉆探或從事其它妨礙燃氣管道安全的行為。上述規定是為了保證燃氣管道施工和檢修時與周圍的建筑物、管道等互不干擾,也是為了避免漏出的燃氣影響相鄰管道的正常運行,或溢入建筑物內,造成火災、爆炸等事故。目前,在煤氣、天然氣管網中,違章行為主要以在安全防護帶內建筑與燃氣管道無關的建筑物(包括住宅、廠房、商業用房等)、構筑物(包括水池、煙筒、水塔等實體)為主。
根據違章建筑物或構筑物在安全防護帶內距燃氣管道的距離不同,此類違章行為又可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一是建筑物、構筑物直接占壓燃氣管道;
二是建筑物、構筑物進入防護帶,距管道過近。前一類違章危害尤其大,已列入北京市2005年整改規劃。因為目前敷設燃氣管道一般采用直埋的形式,長期承受非法建筑物、構筑物的重量,很容易使管道疲勞,形成裂縫,甚至斷開,這樣,泄露的燃氣必將嚴重威脅周圍居民及建筑的安全。至于日常工作中,燃氣輸配分公司對燃氣管道進行經常性、季節性的檢查、維護、保養,由于違章建筑物、構筑物占用了空間,會使正常的維修工作難以展開。另外,還有一類違章是指未經批準擅自拆、改戶外燃氣管道或設施。此類違章相對前一類違章而言,數量上雖少,但更容易發生意外,造成難以預料的后果。在安全檢查中,我們就曾發現某平房住戶在附近天然氣管道上鉆孔,接出軟管后,非法使用天然氣。幸虧及時發現并制止,否則后果不堪設想。針對上述違章行為,我們加強了管線巡視力度,嚴格執法,消除違章,強化管理。對違章建筑、違章攤點做到早發現、早制止、早糾正,并按照有關法規依法處理。同時,我們還定期對管網進行“主動查漏法”,即:查漏計劃、查漏隊伍、多種儀器綜合使用(查漏車、探管儀、鉆孔機、檢漏儀),而不是哪里出現了問題,才到那里檢測。
(五)制定應急方案及措施由于燃氣行業的特殊性,為確保安全、穩定、正常供氣,應制定燃氣設備突發性事故應急預案,要求預案適用于已投入運行的燃氣輸氣設備和儲氣設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城鎮燃氣設施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規程》和北京燃氣集團《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燃氣集團輸配分公司《安全管理體系》中的有關規定,預案內容分為實施搶修作業和搶修方案兩部分,包括適用范圍,人員組織結構,搶修流程及說明,實施方案和搶修搶險器材配備等內容,還要開展多次安全演習,以備事故發生后,及時奔赴現場,把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近年來,北京市加快城市建設與發展,全面啟動奧運工程,天然氣供應量迅猛增加。按照北京市規劃目標,2005年的天然氣用量將達到30億m3,2008年要達到40~50m3。由此可見,在今后一個時期,北京市天然氣基礎設施建設將呈現持續快速發展的態勢。為此,我們要圍繞“安全供氣”中心任務,加大科技投入,以強化管理為主題,以完善制度、落實責任、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為主線,強化安全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體系,由傳統、被動、輔助、滯后的安全管理模式變為現代、主動、本質、超前的安全管理模式,確保燃氣管道的安全運行。
燃氣管道安全施工承諾書(優質20篇)篇十七
為了加強瓶裝燃氣送氣服務管理,明確職責,根據全國《城鎮燃氣管理條例》、《江蘇省燃氣管理條例》和《關于進一步加強瓶裝液化氣送氣管理的通知》(通建[20**]22號)文件內容,經甲乙雙方協商,特簽訂本責任書。
責任書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1、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杜絕各類違規經營行為。
2、提供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液化石油氣,供氣價格依據市場價。
3、嚴格落實鋼瓶管理、車輛管理等相關制度,以及充裝、倒殘等操作規程。
4、建立并完善送氣工管理制度,加強送氣工管理。并且做好送氣工的培訓工作,增強送氣工法律意識,安全意識,社會責任意識,提高送氣工專業知識與職業技能水平。
5、燃氣事故的處理和賠償工作中,在氣源質量、鋼瓶管理、送氣服務、入戶檢查四方面存在違規行為的,將承擔相應責任。
1、自愿遵守甲方的管理,落實供氣單位相關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2、送氣車輛符合安全標準,手續齊全,并張貼“**公司專用氣瓶運輸車”標識,嚴禁超載運輸。
3、送氣服務過程中必須穿著送氣工服裝,佩戴上崗證。
4、不在家中和租用房屋內存放超過規定數量的液化石油氣鋼瓶,不在用戶家中從事液化石油氣鋼瓶、器具的.維修。不對液化石油氣重瓶進行倒灌、排空,發現鋼瓶漏氣,及時送回單位處理。
5、嚴禁外帶非本單位的經營性氣瓶;嚴禁充裝過期未檢、報廢等不合格氣瓶;嚴禁液化氣與其它商品混和經營。
6、燃氣事故處理和賠償工作中,在送氣服務、入戶檢查兩方面存在違規行為或發生意外事故,將承擔相應責任。
1、甲乙雙方協商自愿終止責任書。
2、送氣工年滿60周歲,本責任書自動終止。
3、送氣責任書的變更、終止,甲方需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在10日內上報燃氣管理部門備案。
燃氣管道安全施工承諾書(優質20篇)篇十八
第一條為加強天然氣管道的安全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下稱《保護-法》)、《內蒙古自治區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辦法》(下稱《辦法》)和國家、自治區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鄂爾多斯市行政區域內天然氣輸送管道及其附屬設施的安全管理。
第三條? 本辦法中所稱的天然氣管道包括:天然氣的輸送管道及其附屬設施。
第四條保護天然氣管道設施安全,是每個單位和公民的義務。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違反本辦法的行為,應當及時向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公安機關、管道運營企業等有關部門或單位舉報。接到舉報的部門或單位應當在職責范圍內及時處理。管道運營企業可對在管道保護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第五條天然氣管道運營企業應繪制管道示意圖,明確詳細標識市行政區域內的管道走向、輸氣站和閥室位置、途經村鎮、占壓(穿越)企業、周邊環境等,并依據途經地區村鎮規模、人口密度、周邊環境、地形地貌、氣候特征等情況將天然氣管道劃定安全級別,送途經旗區及市經信、安監、公安、建設、規劃等部門備案。
第六條天然氣管道安全級別應依據以下標準劃定:
(一)常規區
1.天然氣管道穿越的草場、耕地、林地、荒漠等人畜稀少區域;
2.天然氣管道穿越的城鎮邊緣5公里外人畜稀少的區域。
(二)敏感區
1.天然氣管道穿越的人員活動較少的區域;
2.天然氣管道穿越的村莊;
3.危險區沿管線兩端延伸符合安全距離的區域;
4.天然氣管道穿越的周邊城鎮五年建設規劃范圍外、十年建設規劃范圍內的區域。
(三)危險區
2.天然氣管道穿越的公路、鐵路、河流、水利設施、橋梁等;
3.天然氣管道穿越的礦區及采空區;
4.天然氣管道穿越的自然保護區、水源保護區、生態功能區等區域;
6.天然氣管道穿越的未列入以上地區但在周邊城鎮相關設施五年建設規劃范圍內的區域。
(四)高危區
天然氣管道附近施工作業區。
第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天然氣管道及附屬設施安全保護范圍內進行下列施工,應當向管道運營企業和旗區、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并由專家按照有關規范制定出施工作業方案且與管道運營企業簽定安全保護協議后,在管道運營企業人員現場指導作業下,施工單位方可開工建設:
(一)穿(跨)越管道的施工作業;
(三)在管道線路中心線兩側200米和管道附屬設施周邊500米地域范圍內,進行爆破、地震法勘探或者工程挖掘、工程鉆探、采礦。
第八條天然氣管道與其他建設工程相遇,按照下列規定處理:
(一)天然氣管道建成前,天然氣管道保護范圍內已有的建筑物、構筑物,由當地人民政府組織,協調天然氣管道運營企業和有關單位制定具體整改方案,限期整改,費用由管道運營企業承擔。
(二)天然氣管道建成后,在天然氣管道保護范圍內新建的建(構)筑物,由當地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拆除,費用由業主承擔。
(三)新建、改建、擴建天然氣管道,需要遷建整改其他設施或要求其它設施所有者采取相應技術措施的,天然氣管道運營企業應與有關所有者協商,并按有關規定標準給予一次性的補償;事先與天然氣管道運營企業有協議的,按協議規定辦理。
(四)后建、改建、擴建的建設工程需要天然氣管道改線、搬遷或增加防護設施的,應征得天然氣管道運營企業同意并承擔所需費用。
第九條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從事下列危及管道設施安全的活動:
(一)擅自開啟、關閉管道閥門;
(二)移動、拆除、損壞管道設施以及為保護管道設施安全而設置的標志、標識;
(五)危害管道設施安全的其他行為。
第二章? 天然氣管道安全監管主體的責任
第十條各旗區人民政府是天然氣管道安全監管主體,應當加強對轄區內天然氣管道安全監管工作的領導,把天然氣管道安全監管納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各旗區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是天然氣管道安全監管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對天然氣管道安全監管工作負責。
按照安全生產屬地管理的原則,旗區人民政府應當履行《保護-法》、《辦法》規定的職責。
蘇木鄉鎮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區域內天然氣管道安全監管的直接責任者,履行《保護-法》、《辦法》規定的職責。
嘎查村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天然氣管道實施具體保護,協助企業做好本行政區域內天然氣管道的安全巡查,發現問題和隱患應及時告知天然氣管道運營企業,并上報蘇木鄉鎮人民政府,對現場進行保護。
經信部門負責轄區內天然氣管道的監督管理工作,并履行《保護-法》、《辦法》規定的職責。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轄區內天然氣管道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并履行《保護-法》、《辦法》規定的職責。
建設、水利、交通、國土等部門應當履行各自的職責。按照行業管理的原則,對各自主管的建設項目,在天然氣管道附近施工、存在與管道穿越,要對建設(施工)單位進行書面安全告知,做好天然氣管道的安全管理工作。
公安、城-管等部門要協助天然氣管道運營企業拆除占壓、違章違法建筑物。
規劃部門在建設項目規劃修建建筑物、構筑物時與天然氣管道中心線兩側或者天然氣管道附屬設施的距離應當符合國家技術規范的強制要求。
第三章? 天然氣管道輸送企業的責任與安全保障
第十一條天然氣管道運營企業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天然氣管道運營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應全面負責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安全生產基礎工作和基層安全生產責任制、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制和機制,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職工操作技術水平,嚴格規范操作流程,確保天然氣管道輸送安全工作的規范化、標準化、制度化、長效化。
天然氣管道運營企業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負責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重要的領導責任。其他負責人對分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第十二條? 天然氣管道運營企業負責天然氣管道的安全運行,主要職責是:
(九)對天然氣管道沿線群眾進行有關天然氣管道安全保護的宣傳教育;
(十四)加大科技投入,沿管線安裝gps、遠程攝像和主動防護報警系統等監控設備24小時監控天然氣管道,提高安全監控和應急反應能力。
第四章? 天然氣管道穿越占壓單位和沿線建設、施工
單位的責任與義務
第十三條穿越占壓天然氣管道的單位承擔以下責任與義務:
(一)依據天然氣管道運營企業天然氣管道走向的標識,合理布置、嚴密監控場區內危險設備和危險源。
(二)如在場區管段區域施工時,須事先通知天然氣管道運營企業,并與天然氣管道運營企業協商確定施工期間天然氣管道的安全保護方案。
第十四條高危區是天然氣管道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建設、施工單位要制定科學合理的建設和施工方案。建設、施工單位、天然氣管道運營企業要每周召開一次安全分析會,集中解決施工中存在的問題。
第十五條天然氣管道穿越占壓單位和建設、施工企業應配合管道運營企業做好管道的安全巡查工作,依據管道運營公司管道走向的標識,合理布置、嚴密監控施工區域內危險設備和危險源。接受天然氣管道運營企業的安全告知,并與其簽訂穿越占壓、施工區域內天然氣管道的安全管理責任協議,同時依據協議規定的職責和義務做好天然氣管道的監控,發現隱患及時報送天然氣管道運營企業,并保護現場。
第五章? 天然氣管道輸送安全監督管理
第十六條要把天然氣管道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著力點放在基層,以旗區、蘇木鄉鎮人民政府和嘎查村民委員會監管為重點,落實天然氣管道安全監管責任,層層簽訂安全監管責任狀,明確職責,責任到崗到人。
第十七條各旗區、蘇木鄉鎮人民政府和嘎查村民委員會要建立和完善天然氣管道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制度,抓好天然氣管道的隱患排查和整治,確保天然氣管道安全管理的規范化、制度化、長效化。
旗區每季度對天然氣管道進行一次隱患排查和整治,蘇木鄉鎮每月對天然氣管道進行一次隱患排查,嘎查村每半月對天然氣管道進行一次隱患排查。
第十八條? 市、旗區經委部門應強化天然氣管道的管理,明確分管領導,落實監管責任。
第十九條市、旗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要加強對天然氣管道安全的監督管理,要組織有關部門和企業開展對天然氣管道安全專項整治,對排查出的隱患要責成有關單位和企業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應掛牌督辦。
市、旗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定期開展天然氣管道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檢查和督查,旗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要加強對天然氣管道的日常監管,每月組織一次檢查和督查,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每季度組織一次檢查和督查。
第二十條市、旗區公安、建設、規劃、交通、水利、國土、城-管等部門要按照《保護-法》、《辦法》和本辦法履行好對天然氣管道安全管理的相關職責,強化協調和配合,確保天然氣管道的安全運行。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石油、煤制天然氣、煤層氣、甲醇等化工產品的管道輸送的安全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由鄂爾多斯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執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城市管道燃氣管理,保障城市管道燃氣的正常供應和安全使用,促進管道燃氣事業發展,維護生產者、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市城市規劃區范圍內管道燃氣工程的規劃、建設和管道燃氣的輸配、經營、使用,以及管道燃氣器具的生產、銷售、維修,必須遵守本條例。
第三條本條例所稱管道燃氣,是指通過管道輸送的人工煤氣、液化石油氣等氣體燃料。
第四條市人民政府市政公用事業管理局是本市管道燃氣主管部門。其所屬燃氣管理機構負責日常工作。
灣里區和各縣城鄉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是本行政區域內管道燃氣主管部門。按照規定的職責負責本轄區內管道燃氣的管理工作。
勞動部門負責管道燃氣的安全監察,公安消防部門負責管道燃氣的消防監督。
規劃、環境保護、工商行政管理、物價、技術監督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管道燃氣的有關管理工作。
第五條管道燃氣的管理,應當遵循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管理、安全第一的原則,實行計劃用氣和節約用氣,優先保證城市居民生活用氣。
第二章規劃與建設
第六條市管道燃氣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城市總體規劃,編制本市管道燃氣專業規劃和近期計劃,并按照規定程序經規劃部門審查,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灣里區和各縣管道燃氣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城市總體規劃,編制本轄區管道燃氣專業規劃和近期計劃,經市管道燃氣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經批準的管道燃氣專業規劃和近期計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變更;確需變更的,必須按照原報批程序辦理審批手續。
第七條新建、改建、擴建管道燃氣工程,必須向市管道燃氣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由市管道燃氣主管部門會同市勞動、公安消防等有關部門審核同意后,再按照規定辦理其他有關手續;在灣里區和各縣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管道燃氣工程,還必須征得該同級人民政府同意。
第八條管道燃氣工程的設計、施工,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單位承擔。承擔工程設計、施工的單位,不得以任何方式轉包工程。
管道燃氣工程設計方案,必須經市管道燃氣主管部門和市勞動、公安消防等部門審查同意。
管道燃氣工程施工,應當接受市管道燃氣主管部門和市勞動、公安消防等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九條管道燃氣工程竣工后,由市管道燃氣主管部門會同市勞動、公安消防等部門進行驗收。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十條城市進行新區開發和舊區改造,應當按照管道燃氣專業規劃的要求,同時建設配套的管道燃氣設施,或者預留管道燃氣設施、器具的安裝位置,所需費用納入新區開發或者舊區改造工程的總概算。
第十一條管道燃氣建設資金按照下列渠道籌集:
(一)受益單位投資;
(二)用戶初裝費和增容費;
(三)公用事業專項附加;
(四)國家和地方投資;
(五)其他來源。
第三章經營與自供管理
第十二條管道燃氣的生產單位和經營單位應當按照保障用戶需要的原則,就管道燃氣的供應數量、質量和輸送壓力等內容簽訂書面合同。
第十三條設立管道燃氣經營單位(以下簡稱經營單位),必須依法經有關部門許可和資質審查合格后,向市管道燃氣主管部門申辦《南昌市燃氣經營許可證》,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辦營業執照,方可經營。
設立管道燃氣自供單位(以下簡稱自供單位),必須依法經有關部門許可后,再向市管道燃氣主管部門申辦《南昌市燃氣自供許可證》,方可供氣。
第十四條經營單位和自供單位的管理、操作人員必須經市管道燃氣主管部門和市勞動、公安消防部門培訓,取得相應資格后,方可上崗。
第十五條經營單位和自供單位必須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向用戶宣傳安全知識,并進行安全、技術指導,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第十六條經營單位和自供單位因施工、維修不能正常供氣的,應當提前24小時通知用戶,但突發事件除外。恢復供氣不得在晚上21時至凌晨6時期間進行。
第十七條管道燃氣價格,屬于生產、經營性的用氣,應當按照供氣成本加稅費和合理利潤的原則確定;屬于居民生活的用氣,應當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則定價。
管道燃氣價格按照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執行。
第十八條市管道燃氣主管部門對經營單位和自供單位實行許可證年審制度。
經營單位和自供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向市燃氣管理機構交納管理費。
第十九條經營單位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違反規定收費;
(二)違反規定降壓、停氣;
(三)不按照規定時限處理用戶報修;
(四)不及時報告、處理管道燃氣事故。
第四章使用管理
第二十條需要使用管道燃氣的用戶應當向經營單位提出申請。經勘查符合條件的,經營單位與用戶應當簽訂供氣與用氣書面合同。用戶按照規定交納初裝費后,由經營單位組織設計、安裝和供氣。
第二十一條用戶需要擴大用氣規模、改變管道燃氣用途或者改裝、拆除、遷移固定的管道燃氣設施、器具以及更名過戶、報停的,必須經經營單位同意,并辦理有關手續。
工業用戶、經營性用戶和公共福利性用戶擴大用氣規模或者增加管道燃氣設施,應當交納增容費。對用氣量超過批準用氣規模而又沒有辦理增容手續的用戶,經營單位對超量部分加倍收費。
第二十二條管道燃氣計量表由經營單位負責安裝。管道燃氣計量表應當由法定計量檢測機構檢定合格。
用戶對管道燃氣計量表準確度有疑義,應當及時報告經營單位并由法定計量檢測機構校驗。誤差超過標準的,由經營單位承擔校驗費;未超過標準的,由用戶承擔校驗費。
第二十三條經營單位應當定期對用戶抄表收費,用戶應當按時交納燃氣費。不交燃氣費的,經營單位可以根據合同停氣。
管道燃氣計量表不能正常運轉的,用戶應當及時報修。用戶不報修的,當月氣費按照前3個月的平均值收取。
第二十四條用戶發現管道燃氣設施或者器具泄漏時,不得開啟、關閉電器設備,應當采取關閥停氣、自然通風、避用明火等措施,并立即報告經營單位。
第二十五條經營單位接到用戶有關管道燃氣設施或者器具泄漏的報修,應當立即進行維修;接到用戶有關戶內管道燃氣設施或者器具故障的報修,應當在24小時內派人修復。
第二十六條用戶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盜用管道燃氣;
(二)在設有管道燃氣設施的房間內住宿、放置爐火或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三)將管道燃氣設施作為負重支架或者把管道燃氣設施作為電器設備的接地導體;
(四)將管道燃氣設施砌入墻體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遮蓋、隱蔽;
(五)使用明火檢查泄漏。
第二十七條自供單位對用戶的管理,可以參照本章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設施和器具管理
第二十八條管道燃氣設施的維修由經營單位負責,其維修費用由產權所有人承擔。
第二十九條因工程建設需要遷移、改造管道燃氣設施的,建設單位應當事先提出方案,征得經營單位同意并按照規定報經批準后,由經營單位組織實施,所需費用由建設單位承擔。
第三十條對可能影響管道燃氣設施安全的施工作業,施工單位必須事先通知經營單位,商定并采取保護措施,由經營單位派人監護,方可施工。因施工作業損壞管道燃氣設施的,施工單位應當賠償損失,由經營單位及時修復。
第三十一條經營單位和自供單位對管道燃氣設施進行動火作業,必須遵守有關安全管理和安全操作的規定;帶氣作業,必須采取消防安全措施,并由專業人員操作。
第三十二條經營單位和自供單位必須對管道燃氣設施進行定期巡線檢查和定期保養。
第三十三條管道燃氣器具,必須具有國家規定的生產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并取得市技術監督部門核發的檢驗合格證后,方可在本市銷售。
第三十四條用戶使用的管道燃氣器具,必須符合管道燃氣氣質要求,由供應管道燃氣的經營單位或者自供單位安裝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三十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破壞、盜竊管道燃氣設施;
(二)擅自開啟、關閉戶外管道燃氣閥門;
(三)阻撓經營單位將管道燃氣設施連接并網或者維修;
(五)改變埋有管道燃氣設施的路面承重狀況;
(六)向管道燃氣設施排放腐蝕性液體、氣體和易燃、易爆物質;
(七)移動、覆蓋、涂改、拆除、損壞管道燃氣設施標志;
(八)其他損壞管道燃氣設施的行為。
第六章事故處理
第三十六條經營單位和自供單位應當建立搶修值班制度,配備專職搶修人員和必要的搶修設備、器材,并制定各類事故的搶修、搶險方案。
第三十七條發現管道燃氣事故征兆、隱患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及時向經營單位或者自供單位報告;發現管道燃氣引起的中毒、火災、爆炸等事故的,必須立即切斷氣源,隔離保護現場,搶救受傷人員,同時向公安消防部門和經營單位或者自供單位報告。
第三十八條經營單位和自供單位接到管道燃氣事故征兆、隱患及事故報告后,必須立即實施檢查、搶修、搶險,并及時報告管道燃氣主管部門和勞動、公安消防等部門。
對影響搶修、搶險的市政、園林設施和其他設施,可以先采取應急措施,事后按照規定補辦有關手續。
第三十九條因管道燃氣事故造成人身傷亡和經濟損失的,市管道燃氣主管部門應當配合勞動、公安消防等部門和檢察機關查明原因,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七章罰則
第四十條經營單位違反本條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用戶可以要求其改正或者報告管道燃氣主管部門,由管道燃氣主管部門責令其改正,并可處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一)因施工、維修不能正常供氣,未在24小時前通知用戶的.;
(二)違反規定降壓、停氣的;
(三)不按照規定時限處理用戶報修的;
(四)不及時處理管道燃氣事故的。
第四十一條用戶違反本條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經營單位應當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停止供氣;情節嚴重的,由管道燃氣主管部門對居民用戶處2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用戶處2000元以下罰款:
(二)盜用管道燃氣的;
(三)將管道燃氣設施作為負重支架或者把管道燃氣設施作為電器設備的接地導體的;
(四)將管道燃氣設施砌入墻體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遮蓋、隱蔽的。
第四十二條違反本條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管道燃氣主管部門按照下列規定處罰:
(一)未經市管道燃氣主管部門審查同意新建、改建、擴建管道燃氣工程的,或者管道燃氣工程設計方案未經審查同意擅自施工的,責令停止施工,處以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并限期補辦審批手續;對不予批準的,予以拆除。
(二)將管道燃氣工程設計、施工轉包,或者無相應資質等級的單位承擔管道燃氣工程設計、施工的,責令改正,并處5000無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三)管道燃氣工程竣工后,未經市管道燃氣主管部門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而投入使用的,責令停止使用,并處5000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款。
(四)未取得經營許可證經營管道燃氣的,責令停止經營,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沒收違法所得。
(五)未取得自供許可證自供管道燃氣的,責令停止供氣,并處5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罰款。
(六)損壞管道燃氣設施拒不賠償的,可按實際損失價值的1倍至3倍處以罰款。
(七)擅自開啟、關閉戶外管道燃氣閥門,或者阻撓經營單位將管道燃氣設施連接并網、維修的,給予警告,并可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八)在國家規定的管道燃氣設施安全保護范圍內修建建筑物和構筑物、堆放物料、挖坑取土、埋桿、植樹的,責令限期改正;造成危害的,按實際損失價值的1倍至3倍處以罰款。
(九)改變埋有管道燃氣設施的路面承重狀況,或者向管道燃氣設施排放腐蝕性液體、氣體和易燃、易爆物質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十)移動、覆蓋、涂改、拆除、損壞管道燃氣設施標志的,責令改正,并可按實際損失價值的1倍至3倍處以罰款。
第四十三條違反本條例,依照勞動、公安消防、規劃、環境保護、工商行政管理、物價、技術監督等法律、法規應當予以處罰的,由有關管理部門依法處罰。
第四十四條實施行政處罰,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規定。
第四十五條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復議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規定,申請復議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復議、不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部門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四十六條違反本條例,應當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七條市管道燃氣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執法部門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八條本條例涉及的收費,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未作規定的,由市管道燃氣主管部門會同市財政、物價部門制定,按照規定程序報經批準后執行。
第四十九條管道液化石油氣儲配站、氣化站、混氣站的規劃、建設和管理以及液化石油氣的運輸、儲配,按照《南昌市液化石油氣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條本條例下列用語的含義是:
(一)管道燃氣設施,是指城市氣源廠以外的各種燃氣管道及其附屬設施,包括凝水缸、閥門井、調壓室、調壓箱(柜)、調壓器、燃氣計量表等。
(二)管道燃氣器具,是指燃氣灶具、熱水器、采暖器等生活燃具、工業燃氣設備。
第五十一條本條例具體應用中的問題,由市人民政府負責解釋。
燃氣管道安全施工承諾書(優質20篇)篇十九
燃氣管道作為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能源之一,給我們帶來了諸多便利,然而,由于燃氣管道的特殊性,一旦發生事故,往往不可逆轉,給人們的生命和財產帶來嚴重危害。在長期使用和接觸燃氣管道的過程中,我深深體悟到了燃氣管道安全的重要性,并從中總結出幾點心得體會。
首先,加強燃氣管道安全知識的學習是關鍵。燃氣管道安全知識的掌握對我們正確使用和維護燃氣管道至關重要。我們要了解燃氣管道的基本原理和構造,知道其在日常使用中可能遇到的問題和應對措施。同時,我們還要掌握燃氣泄漏的預防與應急處理方法,了解燃氣泄漏后的危害和防護措施。只有通過學習和了解,我們才能正確判斷和處理燃氣管道安全問題,有效地預防和避免燃氣事故的發生。
其次,定期檢查和維護是確保燃氣管道安全的重要環節。正常的燃氣管道應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以確保其安全性能的合格。我們可以在一段時間內請專業人員進行巡查,檢查燃氣管道的連接是否松動、有無老化、破損等情況,并及時更換,避免安全隱患。同時,我們還要注意定期清理燃氣管道周圍的雜物,保持燃氣管道通暢,避免堆積導致燃氣泄漏等事故的發生。只有定期檢查和維護,我們才能提前發現和解決問題,從而保障燃氣管道安全。
再次,正確使用燃氣管道是關鍵。對于普通家庭來說,燃氣管道主要用于烹飪和供暖。在使用燃氣灶具和燃氣熱水器等設備時,我們應該嚴格按照使用說明書來操作,避免因使用不當導致的事故。例如,在點火時要遠離火源,避免燃氣泄漏導致火災;在使用完畢后,要及時關閉燃氣閥門,避免燃氣泄漏。另外,我們還應注意上下樓梯時避免碰撞燃氣管道,避免人為破壞導致的安全風險。只有正確使用燃氣管道,我們才能確保燃氣的安全利用,避免可能發生的事故。
最后,提高自我防范意識是保障燃氣管道安全的重要環節。在現代家庭中,有些安全事故往往是由于疏忽大意而造成的。因此,提高自我防范意識是我們保障燃氣管道安全的重要手段。我們應該時刻保持警惕,不輕信陌生人的推銷,盡量選擇大型信譽好的燃氣公司進行安裝和維修;在外出或長時間不在家時,要關閉燃氣閥門,避免事故的發生。另外,我們還應及時向相關部門舉報和投訴存在安全隱患的燃氣管道,保障我們的生活和他人的安全。只有提高自我意識,我們才能夠更好地保護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總之,燃氣管道安全不僅關系著我們每個人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也是社會穩定和發展的重要保障。通過加強燃氣管道安全知識的學習、定期檢查和維護、正確使用燃氣管道以及提高自我防范意識,我們可以有效地預防和避免燃氣事故的發生。只有我們每個人都意識到燃氣管道安全的重要性,并付出實際行動去保護我們自己和他人的安全,才能真正實現燃氣管道的安全利用。
燃氣管道安全施工承諾書(優質20篇)篇二十
第一條為了加強城市管道燃氣管理,保障城市管道燃氣的正常供應和安全使用,促進管道燃氣事業發展,維護生產者、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市城市規劃區范圍內管道燃氣工程的規劃、建設和管道燃氣的輸配、經營、使用,以及管道燃氣器具的生產、銷售、維修,必須遵守本條例。
第三條本條例所稱管道燃氣,是指通過管道輸送的人工煤氣、液化石油氣等氣體燃料。
第四條市人民政府市政公用事業管理局是本市管道燃氣主管部門。其所屬燃氣管理機構負責日常工作。
灣里區和各縣城鄉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是本行政區域內管道燃氣主管部門。按照規定的職責負責本轄區內管道燃氣的管理工作。
勞動部門負責管道燃氣的安全監察,公安消防部門負責管道燃氣的消防監督。
規劃、環境保護、工商行政管理、物價、技術監督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管道燃氣的有關管理工作。
第五條管道燃氣的管理,應當遵循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管理、安全第一的原則,實行計劃用氣和節約用氣,優先保證城市居民生活用氣。
第二章規劃與建設
第六條市管道燃氣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城市總體規劃,編制本市管道燃氣專業規劃和近期計劃,并按照規定程序經規劃部門審查,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灣里區和各縣管道燃氣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城市總體規劃,編制本轄區管道燃氣專業規劃和近期計劃,經市管道燃氣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經批準的管道燃氣專業規劃和近期計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變更;確需變更的,必須按照原報批程序辦理審批手續。
第七條新建、改建、擴建管道燃氣工程,必須向市管道燃氣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由市管道燃氣主管部門會同市勞動、公安消防等有關部門審核同意后,再按照規定辦理其他有關手續;在灣里區和各縣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管道燃氣工程,還必須征得該同級人民政府同意。
第八條管道燃氣工程的設計、施工,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單位承擔。承擔工程設計、施工的單位,不得以任何方式轉包工程。
管道燃氣工程設計方案,必須經市管道燃氣主管部門和市勞動、公安消防等部門審查同意。
管道燃氣工程施工,應當接受市管道燃氣主管部門和市勞動、公安消防等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九條管道燃氣工程竣工后,由市管道燃氣主管部門會同市勞動、公安消防等部門進行驗收。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十條城市進行新區開發和舊區改造,應當按照管道燃氣專業規劃的要求,同時建設配套的管道燃氣設施,或者預留管道燃氣設施、器具的安裝位置,所需費用納入新區開發或者舊區改造工程的總概算。
第十一條管道燃氣建設資金按照下列渠道籌集:
(一)受益單位投資;
(二)用戶初裝費和增容費;
(三)公用事業專項附加;
(四)國家和地方投資;
(五)其他來源。
第三章經營與自供管理
第十二條管道燃氣的生產單位和經營單位應當按照保障用戶需要的原則,就管道燃氣的供應數量、質量和輸送壓力等內容簽訂書面合同。
第十三條設立管道燃氣經營單位(以下簡稱經營單位),必須依法經有關部門許可和資質審查合格后,向市管道燃氣主管部門申辦《南昌市燃氣經營許可證》,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辦營業執照,方可經營。
設立管道燃氣自供單位(以下簡稱自供單位),必須依法經有關部門許可后,再向市管道燃氣主管部門申辦《南昌市燃氣自供許可證》,方可供氣。
第十四條經營單位和自供單位的管理、操作人員必須經市管道燃氣主管部門和市勞動、公安消防部門培訓,取得相應資格后,方可上崗。
第十五條經營單位和自供單位必須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向用戶宣傳安全知識,并進行安全、技術指導,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第十六條經營單位和自供單位因施工、維修不能正常供氣的,應當提前24小時通知用戶,但突發事件除外。恢復供氣不得在晚上21時至凌晨6時期間進行。
第十七條管道燃氣價格,屬于生產、經營性的用氣,應當按照供氣成本加稅費和合理利潤的原則確定;屬于居民生活的用氣,應當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則定價。
管道燃氣價格按照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執行。
第十八條市管道燃氣主管部門對經營單位和自供單位實行許可證年審制度。
經營單位和自供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向市燃氣管理機構交納管理費。
第十九條經營單位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違反規定收費;
(二)違反規定降壓、停氣;
(三)不按照規定時限處理用戶報修;
(四)不及時報告、處理管道燃氣事故。
第四章使用管理
第二十條需要使用管道燃氣的用戶應當向經營單位提出申請。經勘查符合條件的,經營單位與用戶應當簽訂供氣與用氣書面合同。用戶按照規定交納初裝費后,由經營單位組織設計、安裝和供氣。
第二十一條用戶需要擴大用氣規模、改變管道燃氣用途或者改裝、拆除、遷移固定的管道燃氣設施、器具以及更名過戶、報停的,必須經經營單位同意,并辦理有關手續。
工業用戶、經營性用戶和公共福利性用戶擴大用氣規模或者增加管道燃氣設施,應當交納增容費。對用氣量超過批準用氣規模而又沒有辦理增容手續的用戶,經營單位對超量部分加倍收費。
第二十二條管道燃氣計量表由經營單位負責安裝。管道燃氣計量表應當由法定計量檢測機構檢定合格。
用戶對管道燃氣計量表準確度有疑義,應當及時報告經營單位并由法定計量檢測機構校驗。誤差超過標準的,由經營單位承擔校驗費;未超過標準的,由用戶承擔校驗費。
第二十三條經營單位應當定期對用戶抄表收費,用戶應當按時交納燃氣費。不交燃氣費的,經營單位可以根據合同停氣。
管道燃氣計量表不能正常運轉的,用戶應當及時報修。用戶不報修的,當月氣費按照前3個月的平均值收取。
第二十四條用戶發現管道燃氣設施或者器具泄漏時,不得開啟、關閉電器設備,應當采取關閥停氣、自然通風、避用明火等措施,并立即報告經營單位。
第二十五條經營單位接到用戶有關管道燃氣設施或者器具泄漏的報修,應當立即進行維修;接到用戶有關戶內管道燃氣設施或者器具故障的報修,應當在24小時內派人修復。
第二十六條用戶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盜用管道燃氣;
(二)在設有管道燃氣設施的房間內住宿、放置爐火或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三)將管道燃氣設施作為負重支架或者把管道燃氣設施作為電器設備的接地導體;
(四)將管道燃氣設施砌入墻體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遮蓋、隱蔽;
(五)使用明火檢查泄漏。
第二十七條自供單位對用戶的管理,可以參照本章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設施和器具管理
第二十八條管道燃氣設施的維修由經營單位負責,其維修費用由產權所有人承擔。
第二十九條因工程建設需要遷移、改造管道燃氣設施的,建設單位應當事先提出方案,征得經營單位同意并按照規定報經批準后,由經營單位組織實施,所需費用由建設單位承擔。
第三十條對可能影響管道燃氣設施安全的施工作業,施工單位必須事先通知經營單位,商定并采取保護措施,由經營單位派人監護,方可施工。因施工作業損壞管道燃氣設施的,施工單位應當賠償損失,由經營單位及時修復。
第三十一條經營單位和自供單位對管道燃氣設施進行動火作業,必須遵守有關安全管理和安全操作的規定;帶氣作業,必須采取消防安全措施,并由專業人員操作。
第三十二條經營單位和自供單位必須對管道燃氣設施進行定期巡線檢查和定期保養。
第三十三條管道燃氣器具,必須具有國家規定的生產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并取得市技術監督部門核發的檢驗合格證后,方可在本市銷售。
第三十四條用戶使用的管道燃氣器具,必須符合管道燃氣氣質要求,由供應管道燃氣的經營單位或者自供單位安裝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三十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破壞、盜竊管道燃氣設施;
(二)擅自開啟、關閉戶外管道燃氣閥門;
(三)阻撓經營單位將管道燃氣設施連接并網或者維修;
(五)改變埋有管道燃氣設施的路面承重狀況;
(六)向管道燃氣設施排放腐蝕性液體、氣體和易燃、易爆物質;
(七)移動、覆蓋、涂改、拆除、損壞管道燃氣設施標志;
(八)其他損壞管道燃氣設施的行為。
第六章事故處理
第三十六條經營單位和自供單位應當建立搶修值班制度,配備專職搶修人員和必要的搶修設備、器材,并制定各類事故的搶修、搶險方案。
第三十七條發現管道燃氣事故征兆、隱患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及時向經營單位或者自供單位報告;發現管道燃氣引起的中毒、火災、爆炸等事故的,必須立即切斷氣源,隔離保護現場,搶救受傷人員,同時向公安消防部門和經營單位或者自供單位報告。
第三十八條經營單位和自供單位接到管道燃氣事故征兆、隱患及事故報告后,必須立即實施檢查、搶修、搶險,并及時報告管道燃氣主管部門和勞動、公安消防等部門。
對影響搶修、搶險的市政、園林設施和其他設施,可以先采取應急措施,事后按照規定補辦有關手續。
第三十九條因管道燃氣事故造成人身傷亡和經濟損失的,市管道燃氣主管部門應當配合勞動、公安消防等部門和檢察機關查明原因,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七章罰則
第四十條經營單位違反本條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用戶可以要求其改正或者報告管道燃氣主管部門,由管道燃氣主管部門責令其改正,并可處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一)因施工、維修不能正常供氣,未在24小時前通知用戶的;
(二)違反規定降壓、停氣的;
(三)不按照規定時限處理用戶報修的;
(四)不及時處理管道燃氣事故的。
第四十一條用戶違反本條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經營單位應當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停止供氣;情節嚴重的,由管道燃氣主管部門對居民用戶處2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用戶處2000元以下罰款:
(二)盜用管道燃氣的;
(三)將管道燃氣設施作為負重支架或者把管道燃氣設施作為電器設備的接地導體的;
(四)將管道燃氣設施砌入墻體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遮蓋、隱蔽的。
第四十二條違反本條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管道燃氣主管部門按照下列規定處罰:
(一)未經市管道燃氣主管部門審查同意新建、改建、擴建管道燃氣工程的,或者管道燃氣工程設計方案未經審查同意擅自施工的,責令停止施工,處以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并限期補辦審批手續;對不予批準的,予以拆除。
(二)將管道燃氣工程設計、施工轉包,或者無相應資質等級的單位承擔管道燃氣工程設計、施工的,責令改正,并處5000無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三)管道燃氣工程竣工后,未經市管道燃氣主管部門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而投入使用的,責令停止使用,并處5000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款。
(四)未取得經營許可證經營管道燃氣的,責令停止經營,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沒收違法所得。
(五)未取得自供許可證自供管道燃氣的,責令停止供氣,并處5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罰款。
(六)損壞管道燃氣設施拒不賠償的,可按實際損失價值的1倍至3倍處以罰款。
(七)擅自開啟、關閉戶外管道燃氣閥門,或者阻撓經營單位將管道燃氣設施連接并網、維修的,給予警告,并可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八)在國家規定的管道燃氣設施安全保護范圍內修建建筑物和構筑物、堆放物料、挖坑取土、埋桿、植樹的,責令限期改正;造成危害的,按實際損失價值的1倍至3倍處以罰款。
(九)改變埋有管道燃氣設施的路面承重狀況,或者向管道燃氣設施排放腐蝕性液體、氣體和易燃、易爆物質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十)移動、覆蓋、涂改、拆除、損壞管道燃氣設施標志的,責令改正,并可按實際損失價值的1倍至3倍處以罰款。
第四十三條違反本條例,依照勞動、公安消防、規劃、環境保護、工商行政管理、物價、技術監督等法律、法規應當予以處罰的,由有關管理部門依法處罰。
第四十四條實施行政處罰,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規定。
第四十五條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復議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規定,申請復議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復議、不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部門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四十六條違反本條例,應當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七條市管道燃氣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執法部門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八條本條例涉及的收費,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未作規定的,由市管道燃氣主管部門會同市財政、物價部門制定,按照規定程序報經批準后執行。
第四十九條管道液化石油氣儲配站、氣化站、混氣站的規劃、建設和管理以及液化石油氣的運輸、儲配,按照《南昌市液化石油氣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條本條例下列用語的含義是:
(一)管道燃氣設施,是指城市氣源廠以外的各種燃氣管道及其附屬設施,包括凝水缸、閥門井、調壓室、調壓箱(柜)、調壓器、燃氣計量表等。
(二)管道燃氣器具,是指燃氣灶具、熱水器、采暖器等生活燃具、工業燃氣設備。
第五十一條本條例具體應用中的問題,由市人民政府負責解釋。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燃氣的安全管理,保護人身和財產安全,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城市燃氣,是指供給城市中生活、生產等使用的天燃氣、液化石油氣、人工煤氣(煤制氣、重油制氣)等氣體燃料。
第三條 城市燃氣的生產、儲存、輸配、經營、使用以及燃氣工程的設計、施工和燃氣用具的生產,均應遵守本規定。
第四條 根據國務院規定的職責分工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建設部負責管理全國城市燃氣安全工作,勞動部負責全國城市燃氣安全監察,公安部負責全國城市燃氣消防監督。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建、勞動(安全監察)、公安(消防監督)部門按照同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職責分工,共同負責本行政區域的城市燃氣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第五條 城市燃氣的生產、儲存、輸配、經營和使用,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高度重視燃氣安全工作。
第六條 城市燃氣生產、儲存、輸配,經營單位應當指定一名企業負責人主管燃氣安全工作,并設立相應的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車間班組應當設立群眾性安全組織和安全員,形成三級安全管理網絡。
單位用戶應當確立相應的安全管理機構,明確專人負責。
第七條 城市燃氣生產、儲存、輸配、經營單位應當嚴格遵守有關安全規定及技術操作規程,建立健全相應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并嚴格執行。
第二章城市燃氣工程的建設
第八條 城市燃氣廠(站)、輸配設施等的選址,必須符合城市規劃、消防安全等要求。在選址審查時,應當征求城建、勞動、公安消防部門的意見。
第九條 城市燃氣工程的設計、施工,必須由持有相應資質證書的單位承擔。
第十條 城市燃氣工程的設計、施工,必須按照國家或主管部門的有關安全的標準、規范、規定進行。審查燃氣工程設計時,應當有城建、公安消防、勞動部門參加,并對燃氣安全設施嚴格把關。
第十一條 城市燃氣工程的施工必須保證質量,確保安全可靠。竣工驗收時,應組織城建、公安消防、勞動等有關部門及燃氣安全方面的專家參加。凡驗收不合格的不準交付使用。
第十二條 城市燃氣工程的通氣作業,必須有嚴格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在燃氣生產、儲存、輸配、經營單位和公安消防部門的.監督配合下進行。
第三章城市燃氣的生產儲存和輸配
第十三條 城市燃氣生產單位向城市供氣的壓力和質量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無臭燃氣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加臭處理。在使用發生爐、水煤氣爐、油制氣爐生產燃氣及電捕焦油器時,其含氧量必須符合《工業企業煤氣安全規程》的規定。
第十四條 對于制氣和凈化使用的原料,應當按批進行質量分析;原料品種作必要變更時,應當進行分析試驗。凡達不到規定指標的原料,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五條 城市燃氣生產、儲存和輸配所采用的各類鍋爐、壓力容器和氣瓶設備,必須符合勞動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管理規定,按要求辦理使用登記和建立檔案,并定期檢驗;其安全附件必須齊全、可靠,并定期校驗。
凡有液化石油氣充裝單位的城市,必須設置液化石油氣瓶定期檢驗站。氣瓶定期檢驗站和氣瓶充裝單位應當同時規劃、同時建設、同時驗收運行。氣瓶定期檢驗工作不落實的充裝單位,不得從事氣瓶充裝業務。氣瓶定期檢驗站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勞動部門審查批準,并取得資格證書后,方可從事氣瓶檢驗工作。
第十六條 城市燃氣管道和容器在投入運行前,必須進行氣密試驗和置換。在置換過程中,應當定期巡回檢查,加強監護和檢漏,確保安全無泄漏。對于各類防爆設施和各種安全裝置,應當進行定期檢查,并配備足夠備用設備、備品備件以及搶修人員和工具,保證其靈敏可靠。
第十七條 城市燃氣生產、儲存、輸配系統的動火作業應當建立分級審批制度,由動火作業單位填寫動火作業審批報告和動火作業方案,并按級向安全管理部門申報,取得動火證后方可實施。
在動火作業時,必須在作業點周圍采取保證安全的隔離措施和防范措施。
第十八條 城市燃氣生產、儲存和輸配單位應當按照設備的負荷能力組織生產、儲存和輸配。
特殊情況確需強化生產時,必須進行科學分析和技術驗證,并經企業總工程師或技術主管負責人批準后,方能調整設備的工藝參數和生產能力。
第十九條 城市燃氣生產、儲存、輸配經營單位和管理部門必須制定停氣、降壓作業的管理制度,包括停氣、降壓審批權限、申報程序及恢復供氣的措施等,并指定技術部門負責。
涉及用戶的停氣、降壓工程,不宜在夜間恢復供氣。除緊急事故外,停氣及恢復供氣應當事先通知用戶。
第二十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嚴禁在城市燃氣管道及設施上修筑建筑物、構筑物和堆放物品。確需在城市燃氣管道及設施附近修筑建設物、構筑物和堆放物品時,必須符合城市燃氣設計規范及消防技術規范中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一條 凡在城市燃氣管道及設施附近進行施工,有可能影響管道及設施安全運營的,施工單位須事先通知城市燃氣生產、儲存、輸配、經營單位,經雙方商定保護措施后方可施工。施工過程中,城市燃氣生產、儲存、輸配、經營單位應當根據需要進行現場監護。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設置明顯標志嚴禁明火,保護施工現場的燃氣管道及設施。
第二十二條 城市燃氣生產、儲存、輸配、經營單位應當對燃氣管道及設施定期進行檢查,發現管道和設施有破損、漏氣等情況時,必須及時修理或更換。
第四章城市燃氣的使用
第二十三條 單位和個人使用城市燃氣必須向城市燃氣經營單位提出申請,經許可后方可使用。
城市燃氣經營單位應當建立用戶檔案,與用戶簽訂供氣、使用合同協議。
第二十四條 使用城市燃氣的單位和個人需要增加安裝供氣及使用設施時,必須經城市燃氣經營單位批準。
第二十五條 城市燃氣經營單位必須制定用戶安全使用規定,對居民用戶進行安全教育,定期對燃氣設施進行檢修,并提供咨詢等服務;居民用戶應當嚴格遵守安全使用規定。
城市燃氣經營單位對單位用戶要進行安全檢查和監督;并負責其操作和維修人員的技術培訓。
第二十六條 使用燃氣管道設施的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拆、改、遷、裝燃氣設施和用具,嚴禁在臥室安裝燃氣管道設施和使用燃氣,并不得擅自抽取或采用不正當手段使用燃氣。
第二十七條 用戶不得用任何手段加熱和摔、砸、倒臥液化石油氣鋼瓶,不得自行倒罐、排殘和拆修瓶閥等附件,不得自行改換檢驗標記或瓶體漆色。
第五章城市燃氣用具的生產和銷售
第二十八條 城市燃氣用具生產單位生產實行生產許可制度的產品時,必須取得歸口管理部門頒發的《生產許可證》,其產品受頒證機關的安全監督。
第二十九條 民用燃具的銷售,必須經銷售地城市人民政府城建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檢測中心(站)進行檢測,經檢測符合銷售地燃氣使用要求,并在銷售地城市人民政府城建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城市燃氣經營單位的安全監督下方可銷售。
第三十條 凡經批準銷售的燃氣用具,其銷售單位應當在銷售地設立維修站點,也可以委托當地城市燃氣經營單位代銷代修,并負責提供修理所需要的燃氣用具零部件。城市燃氣經營單位應當對專業維修人員進行考核。
第三十一條 燃氣用具產品必須有產品合格證和安全使用說明書,重點部位要有明顯的警告標志。
第六章城市燃氣事故的搶修和處理
第三十二條 城市燃氣事故是指由燃氣引起的中毒、火災、爆炸等造成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的事故。
第三十三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燃氣事故后,必須立即切斷氣源、采取通風等防火措施,并向城市燃氣生產、儲存、輸配、經營單位報告。城市燃氣生產、儲存、輸配、經營單位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組織搶修。對于重大事故,應當立即報告公安消防、勞動部門和城市燃氣生產、儲存、輸配、經營單位,并立即切斷氣源,迅速隔離和警戒事故現場,在不影響救護的情況下保護事故現場,維護現場秩序,控制事故發展。
第三十四條 城市燃氣生產、儲存、輸配、經營單位必須設置專職搶修隊伍,配齊搶修人員、防護用品、車輛、器材、通訊設備等,并預先制定各類突發事故的搶修方案,事故發生后,必須迅速組織搶修。
第三十五條 對于城市燃氣事故的處理,應當根據其性質,分別依照勞動、公安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對于重大和特別重大的城市燃氣事故,應當在城市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盡快做好善后工作,由城建、公安、勞動部門組成事故調查組,查清事故原因,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并向上報告。
第七章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六條 對于維護城市燃氣安全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城市人民政府城建行政主管部門或城市燃氣生產、儲存、輸配、經營單位應當予以表彰和獎勵。
第三十七條 對于破壞、盜竊、哄搶燃氣設施,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三十八條 對于違反本規定第二十條,城市燃氣生產、儲存、輸配、經營單位有權加以制止,并限期拆除違章設施和要求違章者賠償經濟損失。
第三十九條 對于違反本規定第二十一條、二十四條、二十六條、二十七條的,城市燃氣生產、儲存、輸配、經營單位有權加以制止,責令恢復原狀,對于屢教不改或者危及燃氣使用安全的,城市燃氣生產、儲存、輸配、經營單位可以報經城市人民政府城建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后,采取暫停供氣的措施,以確保安全。
第四十條 當事人對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申請復議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申請復議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做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或者依法強制執行。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一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會同勞動、公安部門根據本規定制訂實施細則,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執行。
第四十二條 本規定由建設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