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是中國東部的一個省份,地處長江下游,轄區內擁有許多美麗的城市和景點。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江蘇美食推薦,快來一起品嘗吧。
江蘇鹽城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熱門19篇)篇一
根據江蘇省規定,這次調整采取普遍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其中,普遍調整與本人繳費情況等因素掛鉤,體現多繳多得的參保繳費激勵機制。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對高齡企退人員適當提高調整水平。
增發總額不高于240元。
按照江蘇省規定,今年普調包括三項:一是按定額增加,每人每月增加40元;二是按本人繳費年限增加,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不足45元的按45元發給;三是按本人本次調整前的月基本養老金的4%增加。
據江蘇省統一要求,無錫對上列三項普調增加總額低于240元的人員,再按本人本次調整前基本養老金(生活費)的3%計算增加額,增加額不低于40元,增加后按照省的規定不得高于240元。
合理控制增發額差距。
國家規定今年企退人員的養老金總體水平上調10%,也就是人均養老金上調10%。并明確要求,普調注重公平,并與本人繳費情況等因素掛鉤,體現多繳多得。
目前企退人員的養老金水平懸殊,如果繼續按照往年的辦法增加養老金,差距會越來越大。按照今年江蘇省規定的調整辦法,養老金水平較低人員的增幅確保達到10%以上,養老金水平較高人員的增幅會低于10%,但其增加的絕對額總體上仍然較高。通過這樣的完善,不同水平人員增發額的差距不至于拉得過大。
由于高齡退休人員看病、陪護等方面需求明顯增多,個人負擔也相對增加,但養老金總體水平偏低,按照國家統一要求,今年江蘇省繼續對70歲以上的退休人員適當增發養老金。對于年滿70、75及80周歲以上的高齡企退人員,除了參加普調,每人每月分別增發40元、60元和80元。上述年齡段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30元、50元和70元。根據江蘇省規定,無錫市區企業退休(職)人員人均每月增加養老金(生活費)約247元。
江蘇鹽城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熱門19篇)篇二
從的1月1日起,全市40多萬企退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并確保在4月15日前發放到位。根據江蘇省規定,這次調整采取普遍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其中,普遍調整與本人繳費情況等因素掛鉤,體現多繳多得的參保繳費激勵機制。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對高齡企退人員適當提高調整水平。
增發總額不高于240元。
根據江蘇省規定,今年普調包括三項:一是按定額增加,每人每月增加40元;二是按本人繳費年限增加,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不足45元的按45元發給;三是按本人本次調整前的月基本養老金的4%增加。
近年來,每年在制定養老金調整政策時,都會在普調的基礎上向養老金水平較低人員適當傾斜。今年按照省統一要求,無錫對上列三項普調增加總額低于240元的人員,再按本人本次調整前基本養老金(生活費)的3%計算增加額,增加額不低于40元,增加后按照省的規定不得高于240元。
合理控制增發額差距。
根據國家規定,今年企退人員的養老金總體水平上調10%,也就是人均養老金上調10%。并明確要求,普調注重公平,并與本人繳費情況等因素掛鉤,體現多繳多得。
目前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懸殊,如果繼續按照往年的辦法增加養老金,差距會越來越大。按照今年江蘇省規定的調整辦法,養老金水平較低人員的增幅確保達到10%以上,養老金水平較高人員的增幅會低于10%,但其增加的絕對額總體上仍然較高。通過這樣的完善,不同水平人員增發額的差距不至于拉得過大。
由于高齡退休人員看病、陪護等方面需求明顯增多,個人負擔也相對增加,但養老金總體水平偏低,按照國家統一要求,今年江蘇省繼續對70歲以上的退休人員適當增發養老金。對于年滿70、75及80周歲以上的高齡企退人員,除了參加普調,每人每月分別增發40元、60元和80元。上述年齡段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30元、50元和70元。根據江蘇省規定,20無錫市區企業退休(職)人員人均每月增加養老金(生活費)約247元。
由于今年企退人員養老金調整辦法與往年不同,計算過程較復雜,為了幫助企退(職)人員理解相關政策,市民可以通過登錄“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或撥打12333咨詢。另外,從4月15日起,本人還可攜帶“無錫市社會保障?市民卡”到各街道(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所、社區工作站“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自助服務一體機”查詢養老金調整項目和標準。
其他人員如何調整。
12月31日前到齡領取養老待遇的下列人員,參照退休(職)人員養老金調整項目增加養老待遇。
1.市區街道集體企業退養人員;2.原郊區和新區征地計劃內長期臨時工;3.6月底前退休的原郊區養老統籌小集體人員;4.5月1日前領取養老待遇的市區街道福利企業二、三類勞動能力殘疾人員。
江蘇鹽城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熱門19篇)篇三
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2016〕37號)精神,經市政府批準,現將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自2016年1月1日起,對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簡稱“退休人員”),以及按照《關于頒發國務院關于安置老弱病殘干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于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1978〕104號)辦理退職的人員(簡稱“退職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辦法。
(一)定額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5元。
(二)掛鉤調整。
1.繳費年限滿以上的企業退休人員(含15年),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不滿1年按1年計算);企業退職人員和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企業退休人員,每月增加45元。
3.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按照同類人員的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4%增加養老金。
(三)適當傾斜。
1.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中,截至2015年12月31日,男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女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的,每月增加40元;男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女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每月增加60元;男年滿80周歲、女年滿75周歲的,每月增加80元。
2.按照本通知前述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后,企業退休軍轉干部月基本養老金不足2702元的,補齊到2702元。
(四)適當提高低收入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繳費年限滿15年以上的企業退休人員,按照本通知前述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后,月基本養老金不足2702元的,再按照繳費年限增加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15年不滿16年的,每月增加1.5元;滿16年及以上的,繳費每增加1年,每月再增加1.5元。調整后的月基本養老金最高增加到2702元。
三、資金來源。本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其他人員按原渠道列支。
四、發放時間。本次調整增加的養老金自9月起發放,今年1至8月份調整增加的養老金隨9月份養老金一并補發。
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
2016年9月7日。
江蘇鹽城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熱門19篇)篇四
(一)調整范圍:
1、12月底前辦理了退休手續的退休、退職人員和建國前老工人(以離退休日期為準)。
2、不含企業離休干部、按事業單位標準(事改企標識為1的)領取養老金的人員和退休類別為“64號文一次性補繳退休”人員。
(二)調整辦法:
(1)普遍調整。
a、按絕對額調整:每人每月提高170元。b、按比例調整:按當前月基本養老金的4.8%增加【(現月養老金發放標準-編號145-33(地方性補貼))*4.8%】(四舍五入保留到角)。
(2)適當調整。
a、年齡調整。月31日前滿70不滿75周歲的,增加30元;滿75不滿80周歲的,增加50元;滿80周歲及以上的,增加90元。其中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間剛達到70、75、80周歲的,再分別增加220元、130元、240元。
b、企業軍轉干部每人每月增加50元。
c、企業退休的獲省以上勞動模范(包括按規定享受省以上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待遇的),調整基本養老金后,其基本養老金低于調整后的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補足到平均水平。同時具備上述兩項以上(含兩項)條件的,可重復享受。
2、退職人員。
(1)普遍調整。
a、按絕對額調整:每人每月提高136元。b、按比例調整:按當前月基本養老金的4.8%增加【(現月養老金發放標準-編號145-33)*4.8%】(四舍五入保留到角)。
(2)適當調整2013年12月31日前滿70不滿75周歲的,增加30元;滿75不滿80周歲的,增加50元;滿80周歲及以上的,增加90元。其中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間剛達到70、75、80周歲的,再分別增加220元、130元、240元。3、建國前老工人。紅軍、抗日和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分別增加500元、400元和300元。此項不作為計發老工人1-3個月生活補貼的基數。
1、調整范圍。退休類別為:64號文一次性補繳退休。
2、調整方法。領取一檔待遇的(601元),月增加138元;領取二檔待遇的(492元),月增加123元;領取三檔待遇的(383元),月增加106元。
江蘇鹽城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熱門19篇)篇五
5月12日,市人社局養老保險科負責人介紹,荊州將嚴格按湖北20調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有關事項執行。此次調整對象是12月31日前已按國家政策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企業退休、退職人員。調整時間從今年1月1日起執行。
調整辦法:對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職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4元;對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退職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94元;對1月1日至月31日退休、退職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84元。在此基礎上,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換算的繳費年限)增加基本養老金,每滿一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
在普調基礎上,達到相關條件人員再增加基本養老金:比如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給制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30元;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5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0元;符合勞社部發〔〕9號文件規定的原工商業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同時符合兩個以上條件的,按照就高原則,只增加一項。
同時,荊州對高齡退休人員有傾斜,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2013年12月31日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
另外,對符合國家規定的艱苦邊遠地區范圍的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元;企業退休軍轉干部按上述辦法調整后,按照中辦發〔〕29號和鄂辦發〔2003〕53號文件規定,其基本養老金仍未達到所在市(州)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補齊到平均水平(不含財政支付的生活困難補助);按照相關文件,參加鄉鎮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統籌的退休人員,比照本辦法執行。
相信只要人們的心理有了保障,國家才能深的民意。
江蘇鹽城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熱門19篇)篇六
2014年企業退休人員增加養老金:從2014年1月1日起,將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再提高10%,并向其中有特殊困難的群體適當傾斜。全國7400多萬企業退休人員因此受益。下面是四川關于20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20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對象為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符合上述條件,但在2012月31日以前已死亡或終止養老保險關系的企業退休人員除外。增加基本養老金從2014年1月1日起執行。
調整基本養老金的標準和辦法。
(一)普遍調整辦法:每人每月增加120元,對繳費年限超過15年(不含15年)的人員再按每超過一年(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增加5元調整。
(二)屬下列情形的企業退休人員,先執行普遍調整辦法,再按以下標準和辦法調整基本養老金,同時符合本款下列兩類及以上情形的,可重復累加享受:
1.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老工人每月增加80元。
2.建國后至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人員,每月增加30元。
3.原個體工商業者,每月增加30元。
4.年滿70周歲以上人員,每月增加40元。
5.年年度內我省艱苦邊遠地區新增退休人員,適當增發養老金,其中,一、二類艱苦邊遠地區人員,每月增加40元;三、四類艱苦邊遠地區人員,每月增加50元;五、六類艱苦邊遠地區人員,每月增加60元。艱苦邊遠地區的范圍和類別,按國人部發〔〕61號及川人發〔〕8號文件規定執行。在此前調待中已經享受人員不重復享受。
6.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干部,繼續按照中辦發〔〕29號文件予以傾斜,確保其基本養老金不低于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
(三)本次增加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對企業退休人員年齡周歲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3年12月31日。
江蘇鹽城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熱門19篇)篇七
從2010年1月1日起,新疆將第六次上調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準,調整幅度高于全國平均標準水平3個百分點,為2009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的13%。調整后,我區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幅度為月人均177元。
據悉,凡2009年12月31日前經人力資源和社會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正式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均在此次調資范圍內。企業離休人員及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退休后照發本人原標準工資的老工人,不列入此次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范圍之內;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的原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也不列入本次調整范圍之內。
此次調整采取普通調整和特殊調整相結合的辦法,與退休人員繳費年限、繳費水平等因素掛鉤,不同對象的調整水平有一定差別。對于既符合普通調整又符合特殊調整的企業退休人員,可享“雙重”調整。退休人員中,原軍隊專業干部基本養老金調整后,其基本養老金月水平達不到自治區基本養老金水平的,可按平均水平發放。
普調:每人增120元后再看繳費年限。
凡符合此次基本養老金調整范圍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在2009年末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增發120元。之后,對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從第16年起,每滿1年增發5元,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繳費年限是指按照國家和自治區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累計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但不含折算工齡。
特殊調整一:高級職稱再增80元。
在普調的基礎上,對2009年12月31日前已辦理退休手續、具有高級職稱的,或相當于副教授以上、含高級技師的人員,從2009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再增發80元。
特殊調整二:年滿70歲再增10元。
截止2009年12月31日,退休早、基本養老金相對偏低的退休人員年滿70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另再增發10元。對2010年1月1日以后年滿70周歲的,從年滿70周歲之月起每人每月改按70元的標準增加養老金,不再執行60元的標準;對2010年1月1日以后年滿80周歲的,從年滿80周歲之月起每人每月改按105元的標準增發養老金,不再執行95元的標準。這較2009年的增發標準各高出10元。
1953年前工作者增幅看繳費年限。
對1953年年底前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滿30年的,每人每月另增發75元;繳費年限不滿30年的,每人每月另增發55元。對1956年年底前參加工作的原工商業者,繳費年限滿30年的,每人每月另增發45元;繳費年限不滿30年的,每人每月另增發35元。
江蘇鹽城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熱門19篇)篇八
5月12日,市人社局養老保險科負責人介紹,荊州將嚴格按湖北20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有關事項執行。此次調整對象是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國家政策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企業退休、退職人員。調整時間從今年1月1日起執行。
調整辦法:對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職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4元;對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退休、退職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94元;對2006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退休、退職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84元。在此基礎上,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換算的繳費年限)增加基本養老金,每滿一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
在普調基礎上,達到相關條件人員再增加基本養老金:比如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給制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30元;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5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0元;符合勞社部發〔2002〕9號文件規定的原工商業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同時符合兩個以上條件的,按照就高原則,只增加一項。
同時,荊州對高齡退休人員有傾斜,2013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2013年12月31日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
另外,對符合國家規定的艱苦邊遠地區范圍的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元;企業退休軍轉干部按上述辦法調整后,按照中辦發〔2003〕29號和鄂辦發〔2003〕53號文件規定,其基本養老金仍未達到所在市(州)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補齊到平均水平(不含財政支付的生活困難補助);按照相關文件,參加鄉鎮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統籌的退休人員,比照本辦法執行。
相信只要人們的心理有了保障,國家才能深的民意。
江蘇鹽城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熱門19篇)篇九
遼寧省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最新消息:3月22日,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下發了“關于20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今年,遼寧省企業退休人員將迎來第十次基本養老金調整,增幅在10%左右。此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將從年1月1日起開始兌現。省人社廳表示,本次調整的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將在2014年4月底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不得發生新的拖欠。
今年,遼寧省企業退休人員迎來了第十次基本養老金上調。與以往一樣,此次基本養老金調整采取普遍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原則。普遍調整體現了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體現了社會公平和待遇平衡原則,使不同時期退休人員待遇水平保持合理差距。同時,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的退休人員等群體再適當提高調整水平。
調整基本養老金的人員范圍。
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的企業退休(職)人員,(包括已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五七家屬工”,不含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范圍內的建國前參軍的退休老工人),從2014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調整辦法和標準。
(一)退休(職)人員符合國家、省規定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下同)每滿1年(不足1年按1年計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2元。其中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
(二)退休(職)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分別按以下標準增加基本養老金:
1.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前參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30元。
2.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25元。
3.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20元。
4.1954年1月1日后參加工作、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18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5.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95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80元。
6.20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5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0元。
(三)退休(職)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分別再按以下標準增加基本養老金:
1.符合原人事部、財政部《關于印發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國人部發61號)規定范圍內的艱苦邊遠地區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2.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含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25元;年滿80周歲(含80周歲)以上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四)企業退休軍轉干部增加基本養老金,在和其他條件相同的退休人員同辦法、同標準調整后,統籌項目內養老金總額低于省轄市統籌區域企業退休人員統籌項目內月人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省轄市統籌區域企業退休人員統籌項目內月人均養老金標準。
(一)“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增加養老金65元。
(二)“五七家屬工”符合下列條件的,分別再按以下標準增加養老金: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含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5元;年滿80周歲(含80周歲)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舉例:李女士是沈陽市一家企業的退休職工,1980年參加工作,退休,工齡一共30年。2013年沈陽調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后,她每月的養老金是1770元。
按照此次調整養老金的辦法計算,李女士此次每月增加的養老金額度是:
那么調整后,李女士的月養老金將達到:1770+170=1940元。
江蘇鹽城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熱門19篇)篇十
3月16日,記者從惠州市人社局了解到,日前廣東省關發布了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今年上調幅度在10%左右,同時,去年下半年廣東建立了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津貼,并將其計入基本養老金調整基數,所以今年的增長預計超過10%。
今年上調要考慮繳費年限津貼。
據了解,本次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調整時間為今年的`1月1日,調整比例按照去年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左右確定,與往年基本一致。此次上調涉及惠州的8萬多企業退休人員。
基本養老金今年依舊采取定額加定比的調整方式。定額部分,今年標準為平均每人每月定額增加97元。
定比方面,年前已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按照此前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的5%計算調整額;今年開始領取的人員,按照首次領取月標準的5%計算調整額。
但與往年不同,今年的調整還要考慮繳費年限津貼因素,兩者相加增幅較往年將增大。
惠州繳費年限津貼2月已發放。
繳費年限津貼從2013年10月起發放,按照要求也將在今年3月底發放到位。記者從惠州人社局養老科了解到,惠州在1月份收到了通知,2月份已經下發完畢。
繳費年限津貼將作為過渡性養老金的組成部分,列入基本養老金的年度調整基數。工作人員給記者算了一筆賬,退休職工最少繳納保險要15年,每月有60元的津貼;繳納二三十年的還不止這個數。以原有基本養老金加上津貼來計算定比部分,再加上津貼本身,預計增幅不止10%。
預計惠州3月底會將今年1—3月份的基本養老金增長部分補發到位。基本養老金增長所需資金等也都將在發放完畢后才能有數字出來。
此外,2014年6月30日前年滿75周歲及以上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加發80元,全年960,單列一次性發放。
去年以前對企業退休高工的歷年傾斜形成的累積額(高級職稱專項津貼)保留原標準繼續發放(即:副高800元/月,正高1000元/月)。
計算:假如一位惠州的企業退休職工,繳費年限為15年,去年每月養老金為2000元。繳費年限津貼為:15×4=60元;增加后實際到手的養老金為2060+2060×5%+97=226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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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鹽城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熱門19篇)篇十一
經福建省政府研究決定,從20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月人均增長6.5%左右。此次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具體的增加標準:定額調整部分,企業退休人員按省級統籌范圍內12月人均養老金水平的1.66%調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各地月人均養老金水平的1.5%調整。在掛鉤調整部分中,與基本養老金掛鉤的部分,企業退休人員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都是按本人年12月發放基本養老金標準的4%調整增加;與繳費年限掛鉤的部分,月增加標準按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每滿一年發給1元。在適當傾斜部分中,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達到70周歲的企業退休人員,在本次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發40元;2015年12月31日以前達到或超過70周歲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同樣在本次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增發40元。
在2015年12月31日以前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軍轉干部,如果2015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低于2200元,則補齊至2200元后再參加本次基本養老金調整。
江蘇鹽城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熱門19篇)篇十二
今年,新疆將繼續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這是今天記者從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會議上獲悉的。
這將是連續第十三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與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同步調整的第二年。
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養老保險處副處長孫戰學說,具體調整事宜將按照國家安排部署進行。
年自治區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待遇后,人均月養老金提高到2723元,增加了189元,全區14個地州及自治區本級中央行業單位符合調整政策企業退休人員92.26萬人。
自治區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也在當年基本實施到位,完善了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政策,實現了86萬名在職人員在社保經辦機構參保繳費,36萬名退休人員在社保經辦機構發放待遇。
今年,自治區在繼續推進社會保險制度改革過程中,將盡快制定職業年金實施辦法,出臺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后原試點政策、試點人員新老制度、新老待遇銜接辦法等,完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政策。
一是機關事業、企業退休人員實行統一的調整政策,調整辦法,調整標準。
二是已連續9年對企業70周歲及以上高齡退休人員進行了調待傾斜,今年,在繼續對企業退休高齡人員傾斜的同時,同步對機關事業高齡退休人員進行傾斜,初步建立高齡補貼正常增長機制。
三是為企業退休人員繼續考慮艱邊因素適當增加養老金,逐步縮小各類退休人員待遇上的差距。
本次調整提高基本養老金的范圍為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
離休人員和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退休后照發本人原標準工資的老工人,不列入本次調整范圍。其調整辦法按國家有關規定另行制定。
江蘇鹽城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熱門19篇)篇十三
今年4月17日,我們的工作人員從市人社局獲悉,我市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正式出臺。參加我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并在12月31日前辦理了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手續的人員,從20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此次調整采取普遍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
普遍調整。
退休、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
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繳費年限。尾數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下同),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額不足45元的,按45元增加。
按本人本次調整前的月基本養老金(生活費)乘以4%計算增加額,計算額見分進角。
退休、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按上述3項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月增資不足210元的,在不超過210元范圍內,再按本人繳費年限,及以下的每月增加15元,15年以上部分的,每滿1年每月再增加1.5元,最高45元封頂。
部分退休人員按上述4項增加的基本養老保險金低于以下水平的,可予以補足: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3000元以下的,為本人本次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的10%;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3000元以上的,為3000元以下部分按10%、3001元至4000元部分按6%、4001元至5000元部分按4%、5001元以上部分按2%計算的數額。
適當傾斜。
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年齡以辦理退休手續時確定的出生年月為準,下同)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40元、60元和80元;上述年齡段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30元、50元和70元。
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干部,根據中央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統一部署,繼續按照中辦發[]29號文件和蘇辦發電[2003]144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所需資金由原渠道列支。
2014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從2014年7月1日起,參照該文件相關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或生活費。在此期間到達70、75、80周歲的高齡人員,比照該文件高齡人員增發養老金的相關規定,從2014年7月1日起補差。
江蘇鹽城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熱門19篇)篇十四
從濟南市社會保險事業局獲悉,根據省、市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文件要求,濟南市養老金調整工作已基本完成,本次調待執行起始時間為201月1日,調增及補發的養老金已隨本月養老金發放到位。
月底前補發前八個月養老金。
據了解,本次是連續第12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惠及濟南市企業退(職)休人員38萬余人。凡在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均在本次調整范圍。
這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據悉,定額調整方面,每人每月增加70元。掛鉤調整,按以下兩部分計算增加養老金:第一,按月份本人月基本養老金的1.8%計算增加。第二,企業退休人員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調整。
值得注意的是,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但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增加的年限。繳費年限中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例如,某職工年11月退休,繳費年限為30年,2015年12月起領取養老待遇,養老金為每月3000元。本次調整:70+3000×1.8%+63=187(元)自年1月起該職工養老金調整為3187元。本月開始按調整后的養老金發放。月底前,將收到補發2016年1-8月養老金1496元。
高齡人員和軍轉干部傾斜調整。
適當傾斜是指,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對高齡人員和企業退休軍轉干部人員再給予適當傾斜調整。高齡人員是指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以辦理退休手續時按規定確定的出生年月計算,下同)、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和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提高20元、40元和80元。其中,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達到70周歲、75周歲和80周歲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含企業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每人每月再分別提高270元、170元和320元,企業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每人每月分別提高50元、40元和80元。
符合本次調整范圍的企業退休軍轉干部,每人每月再提高35元。
此外,按相關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新中國成立前老工人,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另行制定。企業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系指按魯政辦發64號等文件規定辦理一次性補繳參保手續的人員,以及按魯人社發【2015】29號等文件規定以個人身份補繳、補繳前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沒有可以認定的視同繳費年限、補繳時已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費后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一律計算到元,不足1元的按1元增加。
據社保局有關工作人員介紹,為便于退休人員了解增資情況,補發的養老金將在存折上分行打印,第一行為調整后的養老金,第二行為補發金額。
養老金上調最新消息:山東養老金上調最新消息,調整后月人均養老金達到2489元,增幅11.76%調整對象是參加濟南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并在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了退休、退職和領取定期生活費手續的人員。
山東省企業退休職工漲工資方案。退休養老金上調、企業退休職工漲工資一直都是大眾關注的重點,下面就跟小編一起來看看山東省的企業退休職工漲工資方案。
今年山東濟南就企業養老金做出了新的調整,山東濟南市68.15萬名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將上調。我們的工作人員從濟南市人社局獲悉,調整后的標準從2015年1月1日起執行,1―4月份補發的養老金將爭取在4月底前發放到位。調整后月人均養老金達到2489元,增幅11.76%調整對象是參加濟南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并在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了退休、退職和領取定期生活費手續的人員。此次調整,在上年末的基礎上人均增加262元,調整后濟南市月人均養老金水平達到2489元,增幅11.76%。每人至少增加85元,調控不同水平人員增發額差距。今年養老金調整方案有新變化,主要由普遍調整和高齡退休人員增發養老金兩部分組成,每人至少增加85元。
其中,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繳費年限。尾數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額不足45元的,按45元增加;按本人本次調整前的月基本養老金(定期生活費)乘以4%計算增加額,計算額見分進角;退休、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按上述3項增加的基本養老金低于240元的,再按照本人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3元,但增加總額不超過240元。
江蘇鹽城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熱門19篇)篇十五
從今年1月1日起,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崇川區、港閘區和市經濟開發區居民從每人每月140元上調為180元。
市區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漲了。記者昨天從市人社局獲悉,根據省人社廳、財政廳《關于提高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的通知》,我市結合市區實際,經市政府批準,決定從今年1月1日起,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崇川區、港閘區和市經濟開發區居民從每人每月140元上調為180元。
據了解,南通市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建立于12月,比國家和省級層面都要早。省級層面建立,2月,國務院下發《關于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標志著國家層面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的建立。
去年,市政府印發《關于進一步完善市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將“市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更名為“市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并整合基礎養老金標準,將市區基礎養老金統一調整為140元/月,同時考慮市區老居民的實際情況,對月15日(市區戶籍制度改革時點)前的市區城鎮老居民每月增發60元養老補貼。
根據《關于提高市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的通知》,崇川區、港閘區和市經濟開發區居民從每人每月140元上調為180元。其他縣(市)區按照省文件要求,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調整標準。
去年,市政府印發《關于進一步完善市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將“市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更名為“市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并整合基礎養老金標準,將市區基礎養老金統一調整為140元/月,同時考慮市區老居民的實際情況,對年10月15日(市區戶籍制度改革時點)前的市區城鎮老居民每月增發60元養老補貼。
根據《關于提高市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的通知》,崇川區、港閘區和市經濟開發區居民從每人每月140元上調為180元。其他縣(市)區按照省文件要求,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調整標準。
市人社和財政部門要求,各區人社和財政部門要嚴格按照要求,迅速組織實施,加強資金籌集,確保近期將政策落實到位。
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將繼續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準。提交審查的預算報告寫明,自2016年1月1日起,按6.5%左右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標準,并向退休較早、養老金偏低的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適當傾斜。
這意味著在到2015年連續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基礎上,2016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將實現“十二連漲”。
根據預算報告,這一調整是基于統籌考慮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率和物價漲幅等因素。2016年我國將努力建立基本工資正常調整機制,促進在職和退休人員待遇水平協調增長;還將完善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堅持精算平衡,建立更加透明易懂的收付制度,進一步健全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約束機制。
預算報告提出,2016年,我國還將完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研究職工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方案。
馬上就訪。
南京預計人均增加172.84元。
截至去年底,江蘇企退人員月基本養老金人均水平達2460元,比“十一五”末增長68%。如按照約6.5%的漲幅測算,江蘇約600萬企業退休人員受益,人均月養老金的增額為159.9元,這意味著2016年江蘇企業退休人員的月人均養老金水平有望達到2619.9元。不過這只是測算,至于具體怎么調,如何與繳費年限掛鉤,江蘇將結合經濟發展、職工工資增長和物價變動等因素,研究具體的調整方案并報批。
省會城市南京的企業退休人員已超過75萬人,去年底南京市人均月養老金水平達2659元,位列全省第一,此次調整意味著南京預計人均增加172.84元。
與往年不同的是,今年是首次安排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與企業退休人員一起調整基本養老金。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去年下半年,江蘇啟動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建立與企業職工統一的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行同樣的繳費標準、待遇計發辦法和調整機制。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過渡”原則,10月1日前已退休的“老人”,按照原待遇標準發放基本養老金,并參加今后的待遇調整。本次調整,全省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涉及多少人以及平均養老金水平,目前人社部門正在摸底中。
江蘇鹽城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熱門19篇)篇十六
從2014年的1月1日起,全市40多萬企退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并確保在4月15日前發放到位。根據江蘇省規定,這次調整采取普遍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其中,普遍調整與本人繳費情況等因素掛鉤,體現多繳多得的參保繳費激勵機制。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對高齡企退人員適當提高調整水平。
增發總額不高于240元。
根據江蘇省規定,今年普調包括三項:一是按定額增加,每人每月增加40元;二是按本人繳費年限增加,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不足45元的按45元發給;三是按本人本次調整前的月基本養老金的4%增加。
近年來,每年在制定養老金調整政策時,都會在普調的基礎上向養老金水平較低人員適當傾斜。今年按照省統一要求,無錫對上列三項普調增加總額低于240元的人員,再按本人本次調整前基本養老金(生活費)的3%計算增加額,增加額不低于40元,增加后按照省的規定不得高于240元。
合理控制增發額差距。
根據國家規定,今年企退人員的養老金總體水平上調10%,也就是人均養老金上調10%。并明確要求,普調注重公平,并與本人繳費情況等因素掛鉤,體現多繳多得。
目前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懸殊,如果繼續按照往年的辦法增加養老金,差距會越來越大。按照今年江蘇省規定的調整辦法,養老金水平較低人員的增幅確保達到10%以上,養老金水平較高人員的增幅會低于10%,但其增加的絕對額總體上仍然較高。通過這樣的完善,不同水平人員增發額的差距不至于拉得過大。
70歲以上適當增發養老金。
由于高齡退休人員看病、陪護等方面需求明顯增多,個人負擔也相對增加,但養老金總體水平偏低,按照國家統一要求,今年江蘇省繼續對70歲以上的退休人員適當增發養老金。對于年滿70、75及80周歲以上的高齡企退人員,除了參加普調,每人每月分別增發40元、60元和80元。上述年齡段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30元、50元和70元。根據江蘇省規定,2014年無錫市區企業退休(職)人員人均每月增加養老金(生活費)約247元。
由于今年企退人員養老金調整辦法與往年不同,計算過程較復雜,為了幫助企退(職)人員理解相關政策,市民可以通過登錄“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或撥打12333咨詢。另外,從4月15日起,本人還可攜帶“無錫市社會保障?市民卡”到各街道(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所、社區工作站“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自助服務一體機”查詢養老金調整項目和標準。
其他人員如何調整。
年12月31日前到齡領取養老待遇的下列人員,參照退休(職)人員養老金調整項目增加養老待遇。
1.市區街道集體企業退養人員;2.原郊區和新區征地計劃內長期臨時工;3.6月底前退休的原郊區養老統籌小集體人員;4.5月1日前領取養老待遇的市區街道福利企業二、三類勞動能力殘疾人員。
江蘇鹽城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熱門19篇)篇十七
經福建省政府研究決定,從2016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月人均增長6.5%左右。此次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具體的增加標準:定額調整部分,企業退休人員按省級統籌范圍內2015年12月人均養老金水平的1.66%調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各地2015年12月人均養老金水平的1.5%調整。在掛鉤調整部分中,與基本養老金掛鉤的部分,企業退休人員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都是按本人2015年12月發放基本養老金標準的4%調整增加;與繳費年限掛鉤的部分,月增加標準按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每滿一年發給1元。在適當傾斜部分中,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達到70周歲的企業退休人員,在本次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發40元;2015年12月31日以前達到或超過70周歲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同樣在本次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增發40元。
在2015年12月31日以前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軍轉干部,如果2015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低于2200元,則補齊至2200元后再參加本次基本養老金調整。
江蘇鹽城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熱門19篇)篇十八
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將“再上新臺階”。14日,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東省財政廳印發了《關于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從20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今年養老金的總體調整水平為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我省綜合考慮經濟社會發展狀況、養老保障水平、職工工資水平等因素,確定按照略高于國家調整標準執行。這將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我省廣大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也與我省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據了解,這是我省自以來連續第十二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也是機關事業單位建立養老保險制度后第一次與企業同步調整退休人員待遇。目前,我省今年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工作正穩步有序開展,增發的養老金將及時足額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
【調整范圍】。
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
【調整標準】。
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
1定額調整(體現社會公平和制度統一,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統一標準)每人每月增加70元養老金。
2掛鉤調整(主要體現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按以下兩部分計算增加養老金:
a、按年12月本人基本養老金的1.8%確定月增加額。
(1)企業退休人員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根據繳費年限長短劃分若干檔次,每個檔次按不同的繳費年限確定月增加額。(注: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等折算增加的年限;繳費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15年及以下25。
16年-41。
-25年52。
26年-30年63。
31年-35年74。
36年-40年85。
41年-45年96。
46年及以上107。
(2)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與本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掛鉤調整。根據職務層級不同劃分若干檔次,每個檔次以57元為基數乘以不同的調整系數確定月增加額。各職務層級的具體調整系數,遵循銜接平衡原則,另行確定。
3適當傾斜(主要考慮向高齡人員傾斜)。
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以辦理退休手續時按規定確認的出生年月計算,下同)、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和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0元、40元和80元養老金。
同時,綜合考慮不同年齡人員以往年度傾斜的累計標準,對達到相應年齡的有關人員,再分別按下述辦法增加養老金:
一、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達到70周歲、75周歲和80周歲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含企業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70元、170元和320元,企業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50元、40元和80元。
二、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間達到75周歲和80周歲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60元和40元。
【資金列支渠道】。
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原渠道解決。
江蘇鹽城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熱門19篇)篇十九
從市人勞社保局了解到,我市將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這是以來我市連續第11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此舉我市7.5萬退休(退職)人員將獲益。新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將在3月底前發放到位。
據了解,此次養老金調整繼續采取普遍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方法,普調第一部分按退休人員每人每月129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110元,普調第二部分按繳費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每月增加5元;對部分退休(退職)人員適當提高基本養老金,包括:(1)1953年底前參加革命工作或按國家和省規定計算連續工齡的起點在1953年底前的退休(退職)人員,繳費年限滿30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發70元;繳費年限滿不滿30年的,每人每月增發60元;繳費年限不滿20年的,每人每月增發50元;(2)月31日前,男年滿70周歲、女年滿65周歲及以上的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發30元。同時,對符合政策規定可增發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高工”,其待遇作同步調整。
根據這項政策,年底前已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我市7.5萬退休(退職)人員養老金待遇將得到提高。對于2014年12月31日前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并在2015年6月30日前辦妥轉軌“職保”手續的被征地農民,也列入此次退休金調整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