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的制定需要考慮社會價值觀以及法律法規的約束,保證其合法性和公正性。10.在以下范文中,我們可以看到規章制度的發展變化和趨勢,了解到規章制度的更新和創新。
財務成本管理制度(專業18篇)篇一
1.餐飲服務中心實行財務集中管理,部門獨立核算的財務管理體制。
2.餐飲服務中心所屬各部門應嚴格執行國家,學校和后勤發展集團有關財務的,法律,法令,法規及管理制度,自覺接受財務和上級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3.餐飲中心財務室負責日常的報帳,算帳,記帳等財務會計管理工作;同時也要為中心主任提供會計信息和經濟分析數據,參與中心的規劃和決策。
4.財務室協助中心主任作好中心的各項財務管理工作,實行主任"一支筆"的財務審批制度。
5.會計人員應盡職盡責作好會計工作,嚴格實行會計監督,遵守成本開支范圍,降低伙食成本費用。會計人員應根據《會計法》和《會計人員工作制度》行使自己的權力和義務。
1.嚴格執行國務院《現金管理暫行條例》。
2.遵守"現金收、支兩條線"的原則,嚴禁私自坐支、挪用。
3.不準用任何方式給其它單位或個人套取現金。
4.現金發生差錯,要及時查明原因,作好記錄,按有關規定處理。
5.各部門當天收入的現金要及時上繳中心財務室,財務室要及時送存銀行,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限額規定。
6.每天營業收入的現金要由保管員,核算員負責收回,三人以上共同清點,核對無誤后及時入帳,并由部門負責人、當事人簽字。
7.任何人不得將收入的現金私自挪用或存放。
8.采購人員使用現金,必須由二人負責,持市場購貨報銷單經中心主任審批后,到中心財務室報帳。
9.因工作責任心不強,疏忽、馬虎,造成現金丟失、被盜,應追究當事人責任,并賠償損失。
1.財會人員必須嚴格執行財會管理有關規定,不得出借,出租銀行帳號,不準簽發空頭支票。
2.填寫結算憑證,必須認真,準確,清楚,不準涂改,大小寫金額要一致。
3.出納人員從銀行購回支票,首先要按號碼順序在支票登記薄中登記,然后啟用,未用的空白支票要妥善保管。
4.出納員要認真核對銀行往來帳目,做到日清月結,對未達帳款要及時催要清理。
5.中心會計要不定期檢查庫存現金和銀行存款。
6.支票與印鑒要分開存放。
7.采購員領取支票前,必須填寫《餐飲服務中心空白轉帳支票領請單》,經主任批準后,由出納員填好日期,用途,限額,方可領取。
8.采購員使用支票結帳后,要及時報帳,如遇特殊情況,經主任批準后,也必須在月底前結清。
1.任何借款都必須嚴格遵守審批程序。
2.任何人借款都必須填寫借款單,由中心主任審批后方可支付。
3.采購人員周轉金到年底必須歸還,次年重新辦理借款。
4.一般借款必須在任務完成一周內報帳。
1.建立收據信用登記薄,由專人負責管理。
2.開錯的收據,必須全套留存在本收據本內,不準撕下廢棄。
3.購買伙食原材料商品報帳時,必須填寫市場購貨單及發貨票方可報帳,否則,財務不予辦理。
4.報帳時,市場購貨單,發貨票,必須有保管員,經手人,食堂主任,主管副主任和主任簽字后方可報銷。同時,發貨票為一票多樣商品時,必須列出購物名細及單價,保管員,經手人簽字后附在發貨票后。
5.旅差費按學校財務規定執行。
1.會計憑證要不定期進行抽查,并在裝訂前要進行復核。
2.對于復核出有錯誤的會計憑證,要按規定的程序改正。
3.會計檔案要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方便查找。
4.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要整理成卷,裝訂成冊,并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隨意堆放,毀損散失和泄密。
5.會計檔案保管期滿,要銷毀時,必須報集團財務科批準后方可銷毀。
6.會計檔案銷毀時,應在后勤集團財務科派人監督下,經中心會計出納核對準確后進行,銷毀后在銷毀清冊上簽字,蓋章并將銷毀情況報告中心主任。
財務成本管理制度(專業18篇)篇二
第一條為了規范本院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保障各項工作正常開展,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財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三條行政裝備科是履行全院經費管理的唯一職能部門,各項收入和支出必須納入行政裝備科預算統一管理,統籌安排使用。任何科室和個人辦理收支業務必須在科財務預算的規范下進行,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嚴禁各科室設置“小金庫”。
第四條院財務的年度預算,由院行政裝備科根據實際情況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編制,經主管領導審定后按程序上報。
第五條正常公務需要追加的專項經費,由業務科室提出預算報告,院行政裝備科匯總后,經檢察長同意報財政部門。
第六條經批準變價處理的固定資產及其它收入等納入院財務統一管理。
第七條堅持請示報告制度,財務人員每月向辦公室負責人和檢察長報告當月經費收支的準確數字和有關情況。每季度向院務會報告一次經費收支情況,自覺接受院領導和全院干警監督指導。
(一)納入財政統發的個人工資、津貼、補貼等由院行政裝備科按規定核定后報有關部門。
(二)人員增減、職務調整引起的工資、津貼等變動由院行政裝備科按規定核定后報有關部門。
(一)院工作人員差旅費按照縣財政局的有關規定執行。各種費用開支應嚴格遵守財務管理制度和開支標準,不能隨意擴大開支范圍和提高開支標準。
(二)因公出差借款,應由部門提交借款報告,經部門負責人簽字蓋章后,按審批層級審批后方能借款,借款在借款在公差返回后及時到院行政裝備科報銷。
(三)差旅費報銷單下面只能附車船票、飛機票、住宿費發票,自帶車的可附過路費票據,其他票據不得附帶報銷。
(四)出差人員乘坐交通工具必須符合有關規定,住宿房間也必須按等級標準,否則超標部分由本人負責。因公出差或者進行公務活動時,應當使用公務卡。使用公務卡提取現金屬于個人消費行為,手續費由持卡人承擔。
(五)出差人員要本著勤儉節約的精神節約各項開支。不得借出差、外出學習等名義游山玩水。旅游公司開出的票據及其他臨時收據,不得作為報銷憑據。
(六)司機因公出長途,也應當在返回后及時報賬,報銷單所附過路費票據應和出差的時間、地點一致。
(一)屬院公務接待的客人,由院行政裝備科統一安排并按規定標準統一結算。
(二)接待工作要認真貫徹建設節約型院的要求,嚴禁鋪張浪費,嚴格控制陪餐人員。嚴禁私客公請。
(三)因特殊原因或在外地無法由院行政裝備科安排的,應提前說明情況并經領導批準,事先未經批準發生的接待費用不予報銷。
第十一條會議費、教育培訓費支出管理制度。
(一)以院名義召開并由院行政裝備科結賬的會議,主辦科室應提前將會議的時間、人數、地點、規格告知院行政裝備科,由院行政裝備科編制會議經費預算,報主管財務領導同意后方可實施。
(二)會議費的各項開支應當嚴格按照會議經費預算標準執行。未經領導批準,不得任意擴大規模,提高會議標準,增加會議開支項目。
(三)會議所需辦公用品,由會務人員根據實際需要提出購買計劃,經院行政裝備科科長同意審定后,由院行政裝備科派人統一購買,其他人不得擅自購買會議辦公用品。
(四)院統一安排的學習、培訓、進修等所發生的培訓費、資料費以及國內參觀考察費用報銷,應由院主管財務的領導簽字審核。
(五)沒有取得檢察官資格的院正式工作人員,參加司法考試,并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院里獎勵20xx元。
(一)各科室需要購置辦公設備的,必須事先提出計劃,由院行政裝備科編制經費預算,報請檢察長批準。采購時須兩人在場,采購的物品要建立驗收、出入庫等級制度,要有經手人、驗收人和使用單位或個人的簽名蓋章,做到來由物品,去有著落。
(二)屬于需通過政府采購批準購置的物品,要按照規定向財政部門申報,經財政部門批準后進行購置。
(三)屬于專項款購置的設備,必須按使用范圍和限額從嚴掌握,專款專用。購置手續和其它物品相同。
(四)設備購回后,必須先辦理固定資產登記入庫手續。如屬更新的設備,須先辦理固定資產報廢審批手續。
(一)公務車輛維修,原則上實行定點維修。如確需要點外維修需事先向行政科報告,行政裝備科要對車輛維修進行監督。維修費用結算必須項目清楚、手續完備,杜絕支出漏洞。
(二)院領導專用的車輛年檢、保險費由院統一負責,各部門的車輛一切費用,由各部門負責。
(三)車輛的變價出售、報廢或因其它原因發生的產權變更,須經院領導同意。院行政裝備科要及時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沖減固定資產。
財務成本管理制度(專業18篇)篇三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財務工作管理,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企業財務通則》和《工業企業財務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克萊斯公司,公司各部門和員工在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財會機構設置。
及財會人員崗位職責。
第三條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執行情況。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四條公司財務部由總會計師、會計、出納和審計工作人員組成組成。在沒有專職總會計師之前,總會計師職責可由會計兼任。在沒有專職審計人員之前,審計員可由總經理兼任。
第五條總會計師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四)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復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公司領導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七)完成公司領導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審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二)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三)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四)審閱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五)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范公司的經濟行為。
(六)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七)完成公司領導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九條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條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一條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并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會計簽名或蓋章。
第十四條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
第十七條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及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八條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
并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九條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二十條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監交。
第四章支票管理。
第二十一條支票由出納員或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經總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十二條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第二十三條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第五章現金管理。
第二十四條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結算起點定為1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二十五條除本制度第二十四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
第二十六條公司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須采取轉帳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二十七條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2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八條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總經理批準。
第二十九條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領用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總經理批準后提取。
第三十條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三十一條符合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憑發票、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三十二條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后,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帳憑證。
第三十三條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總經理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放工資,填制記帳憑證,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四條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門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時間、天數無誤并報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三十五條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第六章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六條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七條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帳、主管),由總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三十八條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
第三十九條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準。
第七章處罰辦法。
第四十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扣發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三)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帳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準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六)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七)違反本制度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第四十一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文件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二條本制度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四十三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財務成本管理制度(專業18篇)篇四
為了進一步規范本衛生院財務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醫院財務管理制度》、《醫院會計制度》以及相關財經法規,制定本財務管理制度。
1、衛生院年初要根據事業計劃和工作任務,結合以往年度預算執行情況,詳實編制年度收支計劃,提交全院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2、編制收支計劃必須堅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統籌兼顧、保證重點的原則,不得編制赤字預算。
3、衛生院必須嚴格執行年度收支計劃,不得隨意調整,如有較大調整,要提交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1、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的收費政策、收費范圍、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堅持不超收、不漏收、不亂收的原則。
2、各項收入必須堅持由衛生院財務收取,必須堅持統一管理,統一核算,統一分配,統一使用,任何個人和科室都不得代收費和截留,更不得私設小金庫及帳外帳。
3、加強收費票據的管理。收費必須使用財政部門或稅務部門統一印制的票據,嚴禁使用自制票據或白紙條收費,嚴禁收費不開票。票據必須專人保管,要嚴格進行票據登記、繳銷制度。各種票據不得轉借,不準虛開、多開或套開金額,一經發現以上行為,按黨紀政紀及法律法規相關條款進行處理。
4、收費處要當日繳存各項收入,單位及個人不得坐支和挪用。
5、健全收入管理監督機制,收費處所報的各項收入,財務部門必須與各科室進行認真核對,杜絕收入不報、瞞報或少報的現象發生。
1、衛生院的支出及成本費用要嚴格執行國家方針政策、財政規章制度、財務制度、開支標準和開支范圍等財經法規、紀律以及衛生院年度收支計劃。
2、各項支出必須憑合法的原始憑證報銷,原始憑證必須具備經濟業務發生的時間、經濟業務的內容、單價、數量、金額、出示憑證單位公章、填制憑證人員姓名、經濟業務的用途、經辦人員簽名、實物類驗收人簽名等必備要素,并且必須堅持一支筆簽字審批制度,原始憑證要做到內容真實合法、數字準確、手續完備。
3、在支出核算中,要嚴格劃分收益性支出和資本性支出,確保成本核算準確,真實反映衛生院的經營成果。
4、本衛生院要按月足額提取社會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費用,并及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金,使職工老有所養,病有所醫,解除職工的后顧之憂。
各單位要建立健全各項應收款項的管理制度,對“應收醫療款”、“其他應收款”的管理。首先嚴格控制“應收醫療款”、“其他應收款”的產生;再次就是對已產生的“應收醫療款”、“其他應收款”要及時催收,并經常核對余額;對“應收醫療款”、“其他應收款”應實行擔保人負責制,做到誰擔保誰負責,有效控制壞帳的產生。
1、本衛生院設置會計機構和專職會計人員,為會計人員安排合適的辦公場所,添置必備的辦公設備和用具。報賬員必須經過培訓合格,并要按時參加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
2、會計工作要實行回避制度。單位領導人的直系親屬不得擔任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出納等工作;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直系親屬不得在本單位會計機構中擔任出納、實物保管、收費等工作。
3、建立會計機構內部監督機制。會計、出納、實物保管崗位要嚴格分設,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實物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會計主管不得經管現金、有價證券及實物保管。
3、本衛生院保正會計人員工作的穩定性,會計主管調動要嚴格按規定辦理移交手續。
4、會計人員必須依法進行會計核算,不得造假帳,提供虛假的會計信息,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性。本單位按月核算,每月及時報送會計資料至縣衛生局。
5、會計人員要及時將會計資料進行收集、整理歸檔,要妥善保管好會計檔案,不得任意毀損會計檔案;借閱會計檔案,必須嚴格辦理借閱手續;銷毀巳到保管期限的會計檔案,應由本單位會計機構提出銷毀意見,并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列明銷毀會計檔案的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的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銷毀時間等內容。
xxxxxx衛生院。
20xx年12月31日。
財務成本管理制度(專業18篇)篇五
為切實加強財務管理,規范經費收支行為,充分發揮資金使用效益,更好地為財政工作服務,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嚴格財務審批制度,堅持“一支筆”審批的原則。
2、報銷憑證必須真實合法、事由清楚,有經手人、證明人簽字,經股長審核后交由分管財務的局長審批。
3、對先掛帳后結算,數額較大的或“定向”的開支,原則上經手的不結帳,結帳必須是兩人以上。
4、會議費開支在20xx元以上的必須先預算,再按程序審批。
5、固定資產購置,必須按有關集中采購辦法進行。
6、對大額資金的使用審批,1000元以內由使用部門出具報告或預算,由分管此項工作的領導簽署意見后再由分管財務的局長審批;1000元以上,憑書面預算報告由黨組集體研究討論審定。
7、嚴禁本局干職工因私借支公款。因公務須借支公款的,要注明借款用途及歸還日期,報經分管財務局長,還款時限原則上不得跨月。
1、為加強對全局經費使用管理情況的監督,本局成立經費內審小組。
2、經費內審小組每半年對全局的行政經費,進行一次審理。發現有違反財經紀律和經費管理制度的,應及時予以糾正。
3、經費內審小組對審理結果要寫出審理結論書,并通過適當方式向全局干部公開。
4、經費內審小組要加強對全局各項經費日常管理使用情況的監督。
為有效保護國家財產安全,規范內部管理,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財產登記。
1、辦公室負責全局財產物資購、領、用、存的登記,實行統一調度、統一管理。
2、辦公室設立財產物資明細帳,發生的各項財產變動情況要及時、完整入帳,做到帳實。
不錯的相符,不得出現帳外財產。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的財產應與會計的固定資產帳相符;低值易耗品要分大類,分領用部門進行登記;各種貴重物品應單獨立帳管理。
二)財產購置。
1、凡需添置辦公用品或其他財產的,應由使用單位填寫《財產購置申報單》,交辦公室審查,報經局領導審批后,由辦公室負責購買、保管,并按規定程序發放。
2、特殊情況,未經辦公室統一購置的,購置部門須在發票上簽明經辦人、證明人、用途等情況,由辦公室對所購財產進行驗收、登記、造冊并簽字后,方能報局領導審批報銷。
1、辦公用品等物資領發時,必須由使用單位負責人簽字。損壞報廢時要有原殘件,否則由股室負責人承擔賠償責任。
2、堅持艱苦樸素,勤儉節約的原則,嚴格控制財產物資的領發數量,規范領發程序,不多發,不濫發,不造成浪費。
3、各領用單位和個人對領用財產應節約使用,妥善保管,不得公物私用。
4、辦公用品、設備需維修的,且維修費用在500元以下的,由股室負責人報辦公室檢查后進行;維修費用在500元以上的,由辦公室檢查,報經局領導審批后進行。
5、辦公室和辦公室要定期組織財產清查,一年組織一次全面清查,對貴重財產物資每月進行一次盤點,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做到帳實、帳帳相符。
6、個人使用的公物,如辦公桌椅、電話機、文件柜等財產,使用人應愛惜保管,調離時應將所領物品移交辦公室,財產關系未澄清、未移交清楚的,辦公室不開出調令。
財務成本管理制度(專業18篇)篇六
一、總原則。
1、公司財務實行“計劃”為特征的總經理負責制:屬已經總經理審批的計劃內的支付,由相關事業部總經理的書面授權,財務負責人監核即可辦理;屬計劃外的,必須有公司總經理的書面授權。
2、嚴格執行《會計法》和相關的財務會計制度,接受財政、稅務、審計等部門的檢查、監督,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及時、準確、完整。
二、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1、對崗位設置、人員配備、核算組織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時負責選拔、培訓和考核財會人員。
2、貫徹國家財稅政策、法規,并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建立規范的財務模式,指導建立健全相關財務核算制度同時負責對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3、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監督各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4、其他相關工作。
1、負責管理公司的日常財務工作。
2、負責對本部門內部的機構設置、人員配備、選調聘用、晉升辭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見。
3、負責對本部門財務人員的管理、教育、培訓和考核。
4、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會計電算化管理方式等。
5、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各項制度,加強財務管理。
6、參與公司各項資本經營活動的預測、計劃、核算、分析決策和管理,做好對本部門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
7、組織指導編制財務收支計劃、財務預決算,并監督貫徹執行;協助財務經理對成本費用進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10、負責監管財務歷史資料、文件、憑證、報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工作,并按規定手續報請銷毀。
11、參與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會計職責。
3、會計業務的核算,財務制度的監督,會計檔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門主管或相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出納職責。
1、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冊,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2、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3、對每天發生的銀行和現金收支業務作到日清月結,及時核對,保證帳實相符。
1、所有現金收支由公司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現金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流水收支帳目,并每天結出余額核對庫存。作到日清月結,帳實相符。
3、庫存現金超過3000元時必須存入銀行。
4、出納收取現金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后,交繳款人、業務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5、任何現金支出必須按相關程序報批(詳見支出審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須預支現金的,須填寫借款單,經總經理簽字批準,方可支出現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來或借款后三天內向出納還款或報銷(詳見差旅費報銷規定)。
6、收支單據辦理完畢后出納須在審核無誤的收支憑單上簽章,并在原始單據上加蓋現金收、付訖章,防止重復報銷。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的購買、填寫和保存由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銀行存款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銀行流水收支帳目,并每天結出余額;每工作日結束后。
3、出納收取支票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后,交繳款人、繳款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4、支票的使用必須填寫“支票領用單”,由經辦人、部門經理、財務主管(經理)、總經理(計劃外部分)簽字后出納方可開出。
5、所開出支票必須封填收款單位名稱。
6、所開支票必須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頭上簽收或蓋章。
五、印鑒的保管。
1、銀行印鑒必須分人保管。
2、財務專用章和總經理印鑒分別由財務經理和出納負責保管。
六、現金、銀行存款的盤查。
1、出納人員在每周完成出納工作后,應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結存情況,編制“出納報告表”,并對由出納保管的庫存現金,由會計或總經理指定人員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終了進行定期對帳盤查,其他時間進行抽查。
2、出納應根據銀行存款日記帳的帳面余額與開戶銀行轉來的對帳單的余額進行核對,對未達帳項應由會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進行檢查核對。
3、其它依據相關會計制度及法規執行。
一、目的。
1、為簡化支出審批手續,提高工作效率。
2、防止因私占用公司財產。
二、適用原則。
(一)使用商業單位制,經營計劃和財政預算內,授權行使終審權。(經理/部門負責人對該單位之營業指標負全責)。
(二)部門經理可適當的將其權限或部份權限,以文字性形式,授權給其副經理或部門主管等。
(三)授權方式可分為兩類:
三、審批程序。
1、計劃內報銷:
經手人、證明人(持原始憑證)、分管經理(部門負責人)、財務部。
2、超計劃報銷:
經手人、證明人(持原始憑證和超支報告)、分管經理(部門負責人)、財務。
四、計劃審批內容。
1、購買日常辦公用品、計算機的外設配件和耗材之支出計劃,由運營中心收齊匯總,報公司總經理審批。原則上由運營管理中心統一購買并庫存,各部門登記領用,并進入各部門的費用。每月底由運營管理中心向財務部提供有關方面的明細表(經各部門簽字確認)。
2、固定資產與辦公家具(包括機房與oa設備):其購買由各部門報申請計劃,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公司總經理批準,公司技術部、運營管理中心統一協調核準后,對協調或購買情況寫出需求報告,報公司總經理批準統一購買,金額在1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購入必須報總經理審批。
3、參展/會費:由經辦人隨借款單附上邀請函與蓋章完全的參展申請表復印件,由部門經理審批,財務部審核付款。本地展會原則上不得支付會務費;外地展會如在參展費中包含會務費用的,必須注明人數與明細并履行上述審批手續。凡批準住會,予以報銷往返車票與會務費;不住會的,報銷車票與差旅補助。
3、凡是參加境外展覽會,必須至少提前一個月向公司總經理提交專項申請報告,注明參展必要性、參展人數、費用預算等。經批準后方可執行。
4、差旅費: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制定出差計劃,應注明出差地點、事由、時間、人數、由部門經理審核出差的必要性和借款的合理性、經理簽字后交財務付款。各部門經理憑出差報告先由公司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借款。(所有境外出差必須提前書面請示總經理經批準后方可執行)。
5、工資、獎金的支出:由公司人事部核準每月考勤,財務部編制發放表,經理簽字確認,并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財務發放。
6、業務費用:業務費用包括業務交通費(含油費、保養費、過路費、搬運費)、快遞費、禮品費及業務招待費。經總經理批準的計劃內業務費用由部門經理審批;計劃外業務費用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一、原則。
1、嚴格財務收支審批制度,公司發生的各項開支都必須由經手人填寫費用報銷單,注明支出事由、項目、發票張數、報銷金額、和經辦人簽名、部門經理簽字、財務經理審核(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分計劃內和計劃外相關程序審批后,出納方可付款。
2、加強報銷管理,當月帳,當月了,25日以后帳最遲不得超過下月3日。
3、為了分清責任,進行部門核算,不同人員支出的業務費用不得混淆在一張報銷單上。
二、支出相關部門審核。
對所有報銷內容,相關部門經理必須就其合理性及必要性進行審核。
三、財務部門審核。
財務部門對所有報銷票據,依據相關財經法規及內部財務制度對其合法性進行審核。
四、審核權限。
同審批權限。
五、費用報銷及借款時間一覽。
項目周一周二周三周四周五。
六、報銷手續。
嚴格執行財務報銷制度,款項支出時填寫支出憑單并將發票(所有票據須開明細發票,經手人須在票據背面簽字)交給財務。由客戶或分公司報銷的要向財務注明并留復印件,原件給客戶。計劃內報銷必須提供的原始憑證:
1、版面費、廣告代理費:由部門憑發票填寫費用(成本)報銷單,財務部對票具進行核實(附上媒體刊登的詳細清單),核對無誤后付款。
2、印刷費(出片費):部門憑發票,附印刷品結算單,進行核實無誤后,填寫費用(成本)報銷單,財務審核無誤后付款。
3、辦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由運營管理中心統一購買的,運營管理中心保管人員根據發票同實物核對無誤后,填寫驗收單后(低值易耗品還需有出庫單),憑發票(附上驗收單及分攤明細)填寫費用報銷單。各單位自行購買的憑發票填寫費用報銷單經相應級別的領導審批后報銷。
4、機房與oa設備:技術部保管人員根據發票同實物核對無誤后填寫驗收單和出庫單。憑發票(附上驗收單)填寫費用報銷單。
5、資料費:各單位購書及其它資料,首先將書、資料和發票拿到資料管理部門(運營管理中心)進行登記驗收,并在書、資料上蓋章、編號。經手人憑發票(附上驗收單)填寫費用報銷單。
6、差旅費:于返回3天內必須報銷,由部門經理審核票據的合理性并在報銷單上隨同差旅者簽字認證,后至財務核銷借款。各單位經理報差旅費憑報銷單經大區總裁審批后到財務核銷借款。對3天內無故不及時報銷的,財務部應催辦一次,仍不辦理者,財務部有責任從其當月工資和獎金中扣除。試用人員出差借款須由經理擔保,視同經理借款。
7、業務費用:所有業務費用票據須開明細發票,經手人須在票據背面簽字。各單位應本著勤儉節約的原則使用業務費用,任何人不得用于除業務需要以外的個人消費。業務招待費須有兩人以上簽字并注明時間及招待客戶名稱;加班用餐費須有全體用餐人簽字;交通費須注明起始、地點及原因;禮品費須注明所送人名及禮品名稱、數量;快遞費單據上請注明客戶名稱。所有費用均計入部門成本。未按規定填寫說明或簽字的,財務人員應將報銷憑證退回并說明原因。
為保證公司差旅費的合理使用,規范差旅費的開支標準,特制定此規定,具體如下:
1、出差人員是指經公司總經理批準離開本市一天以上進行各項公務活動的員工。
2、出差人員出差需持有經部門經理、運營中心、公司總經理簽字的《出差申請表》。申請表中需注明部門名稱、出差人姓名、出差時間、出差地點、出差事由、出差來回乘坐交通工具、預計差旅費金額,報總經理審批,憑申請單辦理借款和報銷手續后將申請單交運營管理中心存檔。
3)報批手續:
一般人員出差,在特殊情況下需乘飛機,必須有總經理審批同意,報公司總經理批準。
1、工出差到外地,可預借一定金額的差旅費。出差回來后憑單據在三日內報銷,逾期不報銷者,將從工資中扣除所借款項。
2、出差人員的住宿費、市內交通費、伙食補助費實行定額包干(詳見后附差旅費報銷標準),由出差人員調劑使用,節余歸己、超支不補。
3、出差乘坐火車,一般以硬臥為標準,如買不到硬臥票,按硬座票價的60%予以補助。
6、出差期間的交際應酬費,須事先請示總經理特批。
7、往返機場、車站的市內交通費準予單獨憑車票報銷(不含出租車費用)。
8、出差參加展示會的運雜費、門票等準予單獨憑票報銷;對于到外地參加會議、展覽、及其他活動的人員食宿及其他費用由對方負擔的,不得在公司報銷路費并領取補助.
10、出差或外出學習、培訓、參加會議等,由集體統一安排食宿的,按其統一標準報銷,不享受任何補助。
11、出差補助天數的計算方法:
2)到達日補助計算:以有效報銷車票或飛機票的準確開車或起飛時間為準:上午12:00前返回的可享受半天補助;12:00后返回的可享受全天補助。
12、出差天數的計算方法:按照實有天數計算。
13、費用核算:公司所有人員出差費用均計入各部門成本。
14、其它。
1)報銷差旅費時,應提供出差期間相應票據(如住宿費、市內交通費、餐費等),以便財務部進行帳目財務處理。如無法提供相應票據,日補助超過30元以上的部分將由財務按國家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2)凡購買打折機票的(票面有不得簽轉更改字樣的),在報銷時必須按打折后的實際價格填寫,如有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后將加倍扣還。
附件:差旅費報銷標準。
職務一般地區費用標準(元/天)特殊地區費用標準(元/天)。
總經理280380。
事業部/職能部門總經理(主任)240320。
部門經理220280。
部門副經理/主管180230。
一般人員160200。
2、事業部副總經理/職能部門副總經理(副主任)與部門經理補助標準相同;。
3、經理助理、行政主管等享受主管待遇。
一、應收帳款管理。
(一)收款方針。
1、業務人員在公司為其客戶提供了相應的服務或勞務后,應及時把廣告認定單交由客戶確認,并及時催收款項。
2、收款時間:次月13日前。(注:數據入網要求一次收回合同所簽訂的金額)。
3、回款方式:轉帳支票,非遠期、空頭或錯誤支票;現金;抵實物,(所抵實物必須為公司需要或對方企業瀕臨破產無法收回所欠款項,并且要有公司總經理的批示)。嚴禁市場員墊付業務款,否則公司除追收客戶款,沒收市場員所墊款項,并通報批評。
份交財務、一份部門留存、移交人接受人各執一份),移交人、接受人、監交人及財務部相關統計人員均應簽字,并報財務備案。接受人應核對帳單金額及是否經過客戶確認。
(二)未回款考核辦法。
1、未回款處罰。
1)由于業務人員失職造成的未回款,扣全額;。
2)由于公司內部原因造成的未回款,分相關責任扣罰;。
3)由于外部不可抗力(如客戶倒閉、破產等)造成的未回款,持相關部門證明,只扣業務成本。
2、未回款從個人收入中按比例核減,待回款后按以下方法返還:
1)未回款額分三個月核扣,當月扣10%,次月扣30%,第三個月扣60%;。
2)未回款扣款每月隨工資補發,三個月內全部收回,補發全部扣款額,提成按5%;。
3)若第3個月仍未回收該款項,該市場員停止業務,專職收款.在3個月之后回款,待回款后只補發扣款額,不予提成。
3、未回款項不計入業績。
4、3個月(含3個月)以上的未回款如申請壞帳,則扣除該業務員該筆應收款30%的印刷成本,并處以30%的罰款,其直接主管或經理督帳不利,同時處以5%的罰款。
5、若市場員連續兩個月無未回款且業績均在部門任務額(任務額低于8000元的以8000元計)以上,則酌情給予獎勵。由市場員申報,部門經理審批,財務部審核后在工資中發放。
6、財務部對部門未回款進行監督。對3個月以上部門未回款財務部上報公司總裁。
7、對預收款,按1%的比例對市場員給予獎勵。
(三)可疑客戶及可疑帳款的處理。
1、業務員在接洽客戶時,如發現客戶有異常情況,應填寫“可疑客戶報告單”,并建議采取措施。
2、業務人員對在兩個月內催收無效且金額較大的票款,應填寫“可疑客戶報告書”,并收集有關證據、資料等,報請公司領導批準后移送法律部門依法追訴。
3、催收或經訴訟案件,有部分或全部款項未能收回的,業務人員應取得相關法律機關證明、債權證明、破產宣告裁定等中的任何一種憑證,送財務部作沖帳準備。
4、對收款不報或積壓收款的業務員,一旦發現,公司將從重處罰。
二、應付帳款管理。
(一)付款時間:
1、業務款項由部門申請,經過審批后執行;。
2、印刷費、版面費等次月20日左右支付(每月出刊后第二日報財務);。
3、購置固定資產款項于固定資產驗收入庫后支付。
(二)付款方式:
1、轉帳支票,非遠期、空頭或錯誤支票;。
2、現金;。
3、實物或廣告,要有公司總經理的批示。
(三)其他:非本公司人員領款時,必須由我公司相關人員帶領。票據管理制度。
一、發票管理。
(一)申領。
1、由申請人在《零星開票通知單》中詳細填寫部門名稱、申請日期、合同號(右上角填寫)、企業全稱、廣告刊登媒體或網刊全稱、業務發生具體日期、開票金額、業務性質(廣告或信息)、申請人姓名等,交部門經理審批、會計審核后開具。
2、若零星開票通知單中企業名稱與合同中的企業名稱不相符,業務員需持有雙方企業蓋章認可的證明(特殊情況可由部門經理簽字認可),財務方可開具發票。
3、杜絕開無企業名稱發票。
4、杜絕開企業名稱不全發票:任何人無權把企業名稱縮減至2-3個字。
5、若業務實際發生與合同不符,業務員需持有企業的附加合同或加蓋公章的證明方可開票。
6、丟失發票一切后果由業務人員自負,在對方企業提供相關證明文件(標明發票號及金額并加蓋公章)后,我公司可提供加蓋公司發票專用章的發票存根聯復印件,業務人員因丟失發票或其他原因需要借出發票時,需有書面申請并由各部門經理人員簽字,財務人員對于借出發票應進行登記,并及時取回。
7、發票復印件蓋章需由部門經理人員、公司總裁批準,財務人員應進行登記并由當事人簽字。
8、開發票時遇到的其他特殊情況,財務人員均應取得公司領導的批準后,才能開具發票。
(二)具體規定。
1、已提供勞務并簽訂合同的,業務員憑運營中心蓋章認可的合同及零星開票通知單或有企業蓋章認可的廣告認定單,以財務人員核對無誤后開具發票。
2、未提供勞務已簽訂合同但又未收款的,業務員根據部門經理認可的業務內容,填寫零星開票通知單,由部門經理或以上級管理人員簽字,方可開具發票。若此項合同終止又收不回原發票視同未回款處理。
3、未提供勞務,已簽訂合同且已收款的,業務員可憑零星開票通知單或廣告(信息)認定單開具發票。
4、已提供勞務,但未簽訂合同且已收回款的,業務員根據運營中心認可的業務內容,填寫零星開票通知單或廣告(信息)認定單開具發票。
5、未提供勞務且未簽訂合同的,禁止開發票。特殊情況如預收款項等,須部門經理專門說明。
(三)回收。
1、當天領出發票,已收款項的,當天必須將款項交到公司出納處,否則作挪用公款處理;當天未能收回款項的,當天必須將所領發票交還公司財務統一保管;客戶因特殊原因需先將發票留下后再結款項的,所開發票金額在20xx元以下的領票人必須要求客戶簽收條經本部門經理簽字后交回公司財務。所開發票金額在20xx元以上的領票人必須持客戶簽收并加蓋客戶公司公章的收條經部門經理簽字后交回公司財務。違反此項,每次扣款200元直至開除。
2、若是抵貨業務,當天領出發票,必須要求客戶開具同樣金額的銷售發票交還財務,否則必須將公司發票退回。違反此項,每次扣款100元。
3、凡將所開發票重新更改、退票(換名稱或換金額),必須寫明原因并經部門經理簽字確認后方可退換。
(四)填寫。
公司統計(或會計)應根據審核無誤的《零星開票申請單》按照發票順序認真填寫,保證真實、準確、完整,并加蓋公司發票專用章。不得涂改、挖補或撕毀,如有填錯,應整套(存根聯、發票聯、記帳聯)保存,并注明“作廢”字樣,以備查驗。
(五)監督。
會計(統計、業務部門)應根據當天的“支票回收單”核對每張發票(每筆業務發生額)的回款情況,對所開出發票(所發生業務)進行監督。
(六)內容不符時的處理。
支票回收的付款公司名稱與市場員所報客戶名稱或所申請發票名稱不符時,市場員必須同時上交由付款方加蓋財務章的付款說明交財務備案。如無說明,財務先扣留支票,要求業務人員補交說明,如到截止日期仍無說明,按未回款處理。
二、收據管理。
1、收據視同發票管理。
2、收據、發票不得重復開具,若已開出收據需換開發票,必須要求客戶先將收據退回后再補開發票。
3、以上規定財務部門應嚴格按規定執行,如不按規定執行出現問題由財務部負全責。
三、支票管理。
1、支票的購買、填寫和保存由出納負責;。
5、所開出支票必須封填收款單位名稱;。
6、所開支票必須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頭上簽收或蓋章。
1、加強票據管理,杜絕單據遺失現象。誰遺失誰負責,罰遺失者每張單據金額的10%,直接從報銷金額中扣除(即實報金額為應報金額的90%)。
2、財務有權拒絕持非正式票據報銷。
一、基本原則。
(一)一般程序。
1、以出勤日計算每月應發工資;。
3、自動離職人員工資待辦理完移交手續后于次月10日到財務部結算;。
4、每月2日前由人事部統一上報公司人員考勤、人員崗位及相應社保異動表、獎罰等情況到財務部,部門人員獎金由各部門經理上報。
財務成本管理制度(專業18篇)篇七
第一條?為了規范行政單位的財務行為,加強行政單位的財務管理,保障行政單位工作任務的完成,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行政單位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厲行節約,制止奢侈浪費;量入為出,保證重點,兼顧一般;注重資金使用效益。
第三條?行政單位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是:。
(二)定期編制財務報告,如實反映單位預算;對單位財務活動進行控制和監督;。
(四)加強單位國有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五)對單位所屬并歸口行政財務管理的單位的財務活動實施指導、監督;。
第四條?嚴格財務管理,各種工程款按工程進度由各科室負責人、分管領導、局長簽字后方可支付、經費支出實行一支筆審批,各項支出嚴格按標準使用,不得虛報冒領。
第五條?嚴禁公款私存或公私不分,不得挪用公款、罰沒款及其他資金,特殊情況必需借公款時由領導批準;借支范圍不得超過個人的月工資標準。
第六條?其他事業性收費和行政性收費,必須實行寧夏回族自治區財政統一收據、票據,不得使用普通收據;對統一票據要嚴格管理,不得隨便轉借外單位和個人。對所收各項費用,全額上交財政,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制度。
第七條干部出差期間的住宿費、差旅費等均按有關文件執行。
財務成本管理制度(專業18篇)篇八
第一條依據總公司集團化管理模式改革方案的原則和精神,結合總公司人事管理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總公司財務本部代表總公司對ee系統各所屬企業(以下簡稱所屬企業)行財務領導和管理權,為所屬企業財務部門業務歸口管理部門。同時對各專業公司(不括有獨立人事管理權的專業公司,下同)財務人員及外派的各級財務人員有直接調配權考核管理權,對其它公司各級財務負責人有建議任免權。
第三條各所屬企業必須設立獨立的財會部門,直屬該企業總經理領導,同時接受總司財務本部的業務領導和管理。
本企業的財會工作。專業公司財務人員的編制和配備由總公司財務本部負責。
第五條專業公司的財務經理(主管)和財務人員均由總公司財務本部直接選派和調遣。經總公司財務本部同意,也可由專業公司自行推薦財務人員,但必須通過財務本部的業務考核并轉人事本部按總公司人員招聘程序辦理。
第六條專業公司下屬企業的財務人員由專業公司總經理聘任,報財務本部備案。
第七條各子公司及下屬企業、參股公司可以采取擇優錄用的方法自行在當地聘任財務負責人及財務人員。各子公司聘任的財務負責人報總公司財務本部備案。
第八條根據工作需要,總公司財務本部有權通過人事本部直接向各子公司派駐財務負責人。
第九條財務本部征求各用人單位意見后,有權調動所屬各級財務人員,所屬各級財務人員應服從財務本部的工作安排,聽從工作調動,不能以任何借口拒絕,兩次以上不服從工作安排者,財務本部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罰款或提請人事本部按公司制度進行處理。
第十條總公司財務本部對外派的各級財務人員采取定期輪換制,聘任期為1一2年(試用人員除外),以鍛煉財會專業隊伍、提高他們全面和多項的工作技能和適應能力。
第十一條決定派出的各級財務人員人選要經財務本部考核了解,并征求人事本部意見后,由財務本部總經理簽署派任決定,經總公司總經理批準后由財務本部和人事本部共同下達任職通知書。
第十二條總公司財務本部派駐各企業的各級財務人員,仍隸屬總公司財務本部管理和考評。
第十三條總公司財務本部人員和派出的各級財務人員的檔案及任聘手續,由總公司人事本部管理。
第十四條根據國家《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和分行業的會計制度、財務制度及本企業實際情況,建立本企業完善的財務核算體系,健全本企業內部財務管理辦法和核算制度,設置崗位,安排人員,明確分工,實施本企業的會計核算工作和財務管理、監督工作。
第十五條貫徹執行總公司下達的各項任務和計劃指標、利潤指標,并保證完成,一切圍繞經濟效益開展工作。
第十六條按照總公司財務本部要求,制定本企業財務制度和年度的財務計劃、預算(收人和支出),按規定做好各期報表的編制上報工作,真實、及時、準確地向總公司財務本部呈報財務報表和資料。
第十七條執行國家各項稅收政策,保證企業依法納稅。
第十八條對企業違反國家政策、法令、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的要堅決抵制,對違紀和不執行總公司規定的行為要及時向總公司財務本部匯報。
第十九條接受總公司財務本部的領導,做好財務分析,特別是所在企業項目的經濟可行性分析,加強財務管理,向財務本部和所在企業提供有價值的資料和信息。
第二十條加強對所在企業財務人員的業務培訓和鍛煉,努力提高他們的業務素質,并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切實履行當家理財的職責,做好領導的參謀和助手。
第二十一條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二十二條會計人員辦理移交手續前,應將經辦事項結清,并編制移交清冊,列明各項移交內容、交接日期等。交接雙方及監交人應簽章。移交清冊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
第二十三條一般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財務經理(主管)監交。財務經理(主管)辦理交接手續,屬總公司派譴的由總公司財務本部財務管理處派員監交;不屬總公司派譴的由該公司總經理監交。
第二十四條各級財務人員必須按照崗位職責的要求做好本職工作,對違反國家各項政策法令、財經紀律、財務制度和規定及本企業內部財務制度,利用職權、弄虛作假、玩忽職守、侵害企業權益,給企業造成損失者,財務本部將提請人事本部按總公司相關制度進行相應處理。
第二十五條為全面衡量各級財務人員的實際業績,總公司財務本部將根據總公司的考核辦法通過定期考核其日常工作和派專人檢查組對各級財務人員的德、才、勤、績實行全面考評。同時認真聽取用人部門經理的意見。
第二十六條考評結果,將決定各級財務人員的晉升、降職、獎罰和續聘。總公司財務本部將在用人方面建立一套科學嚴謹的激勵約束機制,表揚和鼓勵先進者,鞭策和幫助落后者,懲罰和辭退不稱職者,建立競爭機制,樹立競爭意識,為ee公司培養一支品行端正、技術熟練、作風過硬、善于管理的財會專業隊伍。
第二十七條本規定由總公司財務本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財務成本管理制度(專業18篇)篇九
1) 本局內財務實行集中管理,行政經費由區財政局結算中心統一核報。局內不準設立銀行賬戶;不準自行收費;不準違規私設“小金庫”;不準為其它單位或個人提供貸款擔保。
2)本局內一切經費開支和資金往來,必須嚴格執行財務開支審批制度,實行局長按有關財務規定“一支筆”審批。
3)日常辦公用品,由辦公室統購或政府采購。大宗物資采購應事先提出書面申請,報局長辦公會研究同意,由辦公室經辦進行政府采購。
4)各種報銷的原始憑證必須有領導簽字、經辦人簽字并注明開支事由,上述三項不全者不予報銷。所開支的原始票據,原則上必須使用由稅務部門或財政部門監制的票據。
5)出差或購物需借用公款,應填寫《借款單》,報局長審批后方可借款,事后及時歸還。未經批準,財務人員不得辦理借款手續。
6)財務人員必須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和會計制度,未經局長批準不得隨意調度資金。財務印章和有關票據管理要按規定分開保管,必要時歸入保險箱。
財務成本管理制度(專業18篇)篇十
為加強機關財務管理,規范財務行為,保障機關日常各項工作正常運轉,提高工作效率,根據《行政單位財務規則》,等有關財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鄉政府機關所有支出(包括報銷、發放津貼、撥轉經費和往來性支付),一律由鄉長一支筆審批,除特別授權外,財政所一概不予受理和入帳。
二、鄉機關各部門所取得的所有收入,必須按照“鄉財縣代管”的規定,統一使用從財政領用的正規收據,不得自行購用其它收據,所取得的資金直接繳入鄉財政結算專戶,不得邊收邊用,直接或變相坐支。
三、支出報銷實行以下程序。先由經辦人簽明具體事由,分管領導簽好證明,財政所長簽審核并加蓋鄉財縣代管公章,再交由鄉長審批。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還應經使用(或保管)人簽字,財會同時進行固定資產賬務核算、工資和對個人以外的支出憑證一般應為稅務發票,嚴格控制白條支出。招待發票,大額辦公用品及煙酒等大額發票須帶有附件,工程發票要有工和平結算單。所有的財務支出應于支出后盡早履行報批手續,最遲不能超過一個月,否則將不予報批。
四、生產性支出憑合同、會議決定、辦事通知單或文件,由鄉長審批,非生產性支出在2000元以下的由鄉長直接審批,2000——10000元經商請書記同意并審核簽字,由鄉長審批,10000元以上的須提交班了會聯席會議研究同意后,由鄉長審批,特殊情況下黨政負責人可以先行開支,然后向班了聯席會議通報。
五、機關在編,在冊,在崗財政供給人員的工資,離退休人員的離退休費,由縣財政統一發放,其他人員工資由班了聯席會議根據有關規定研究核定,并下發《辦事通知單》。
六、公務費支出管理:
(一)辦公費。一般辦公用品由辦公室編制計劃經分管領導審核,報鄉長審批后,會同財政所負責購買,由辦公室負責發放。辦公室要相應建立領用手續和分發記錄。未經批準,任何部門不得隨意購置,否則不予報銷。各種文件材料統一在機關打印室打印,確需在外打印的應事先報經鄉長同意,事后一個星期內辦理結算手續。
(二)會議費。鄉,人代會及其他有關會議要本著履行節約的原則,根據會前班子會決定的標準,辦理會務支出,不得超支。
(三)電訊費。黨政主要領導電訊費實行實報實銷,其他班子成員按規定標準予以補貼包干使用。
(四)差旅費。受上一級統一按排到縣外開會,參觀,學習或因工作需要到縣外開展工作需出差,須報經黨政主要領導同意后方可成行。費用單位自理的,根據上級財政部門的標準報銷車船票,住宿費,定額發給伙食補助。費用由組織單位支付的不再報銷差旅費,差旅費應于出差歸來五日內填寫〈〈差旅費報銷表〉〉,及時辦理報銷。縣內差旅費實行包干制度,班了成員每人每年1600元,一般人員每人每年800元。
(五)交通費。鄉兩主要領導的小車費用實行包干制度,每人每年15000元。鄉政府臨時需租車時,需經鄉主要領導同意,并簽發用車通知單,用車人憑用車通知單結算有關費用。
(六)招待費。上級黨委政府或業務部門領導或工作人員來鄉檢查指導工作,可安排工作餐。具體標準參照機關食堂的有關管理制度執行。在外發生招待的,一律由書記或鄉長安排,并由業務人員當時辦理現款結算,一般不得簽字掛賬。接待用煙由財政所統一采購備用,憑鄉主要領導簽發的用煙通知單領用,辦公室填寫發放記錄,分管領導簽字。因工作需要配送土特產的,需經鄉主要領導同意并簽發用物通知單,由辦工室采購。
七、根據工作需要由黨政主要領導安排購置辦公用品以外的其他物品,由財政所根據領導授意負責現款購買,辦公室負責管理和支配并填寫使用清單,使用清單原則上每月一次分別由書記鄉長審核簽字。
八、醫藥費支出管理。機關財政供給在職和退休人員實行醫療保險制度,機關除按醫療保險有關規定為職工繳納應由財政負擔部分的醫療保險外不另行報銷醫療費用。
九、鄉機關二級機關財政收支管理
(一)帳戶管理。所有二級機關的銀行帳戶納入財政統管,由財政統一建帳,部門只設臨時報帳員,報帳員負責保管和填寫支票,印鑒交由財政所統一管理。
(二)收支管理。
1、各二級機構必須依據有關法規,文件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收取各項費用,嚴格手續和程序,做到依法收取,嚴禁亂設收費項目和違規收費。
2、各二級機構一律從財政領用相應收入票據,嚴禁使用其他收據或白條收取。
3、各二級機構所收取的款項必須及時全額繳入財政指定的帳戶,與財政一月一結算,臘月15日前必須結清全年收入,嚴禁挪用或存入私人帳戶,嚴禁坐支分成和用支出收據抵庫。
4、各二級機構的工作經費支出必須憑原始支出憑征,按本規定第三、四、六款辦理。
十、嚴格控制個人借款和庫存現金規模,各部門報帳員手中現金額度不能超過5000元。
十一、各財務人員要及時辦理撥款和月度收支憑證結算業務,會計對出納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庫存盤點,財會人員在辦理財務收支過程中遇有重大疑難問題時向主要領導匯報,財會人員在下月五日前須將上月會計報表送黨政主要負責人。
十二、機關財產的一般購置、修繕、高度,由辦公室負責,財政所協助,各辦公室保管使用,辦公室和財政所要對所有財產造冊登記,式三份,各辦,辦公室,財政所各一份。
財務成本管理制度(專業18篇)篇十一
一、經費的支出由經手人(兩人以上)在報銷憑證簽經手后,交分管領導審核,再經鎮主要領導審批。
二、辦公用品的購買,原則上按需要向辦公室提出,經主要領導同意后安排辦公室人員統一購買。
三、大宗物品的采購須兩人以上經手,要在確保品質的前提下,盡量降低成本,并向經銷商索要正式發票。
四、工作人員因公臨時借款須填寫借款單,經主要領導批準后到財會室支取。所借款項須在10天內報帳結清。
五、因公出差產生的車費、住宿費,經主要領導審批后,按標準報銷。
六、財務人員應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認真把好財務關,為主要領導當好參謀助手。
財務成本管理制度(專業18篇)篇十二
一、辦公室在每年的財政經費下達后,將經費措施及支出項目、支出數額計劃向領導辦公會報告,提交領導辦公會討論審議通過。
二、半年時由
財務負責同志(來源:)及報賬員將半年的收支情況、計劃執行情況、存在問題及建議向領導辦公會報告,以便討論修訂支出計劃,調整支出項目,增加開支的透明度。
三、所有支出必須按局領導要求,由辦公室統一安排掌握,其他人員未經辦公室領導交待安排不得擅自開支。需購置辦公用品或其他公務開支的,由辦公室負責人統籌安排,以便整體掌握經費支出情況。
四、所有報銷票據需經辦公室負責同志簽注審核意見,提交單位領導審批后方可報銷。票據上臺照、內容(事項)、品名、規格、數量、單價、價款、經辦人、審核人、審批人等相應內容應齊全,否則,不予報銷。
五、因應急或出差需要借取費用時,由借款人填寫票據,經單位領導簽注意見和辦公室負責人審核簽字后,按照審簽數額借款。事后,須在十個工作日內履行報銷手續,抽調借據。否則,借款期限超出一個月后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記收利息,并予以批評處罰。
六、堅持民主理財,增強收支透明度。辦公室應厲行節約、儉樸辦事。年初制定出當年的大致開支項目和支出計劃,嚴格按照計劃控制執行。
七、未盡事宜嚴格按照《會計法》和相關財務管理制度執行。
財務成本管理制度(專業18篇)篇十三
一、認真遵守《會計法》等法律、法規和企業財務會計制度。
二、嚴格執行重大會計事項報告制。如需改變核算方法、加速折舊、一次性數額較大的財務開支等,應事前報請主管局及有關部門審查批準后方可組織實施。
三、財務會計實行日清、月結、季報制度。每天清理收支情況,月終進行結算,每季度結束后10日內將會計報表上報主管局。
四、財務管理實行集體決策,分管廠領導審核、廠長一支筆審批的財務管理制度。
(一)單項生產性開支伍仟元以上,非生產性開支壹仟元以上,必須經廠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單項生產性開支伍萬元以上,非生產性開支壹萬元以上,須經廠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后報主管局批準。
(二)基建項目單項工程造價拾萬元以上,經廠職代會審議后報主管局批準;伍萬元以上拾萬元以下由廠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后報主管局批準;伍萬元以下由廠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
五、實行成本費用核算管理制度。年初編制成本費用計劃,以收定支,收支平衡。
六、完善借款報帳手續。職工某內出差一般不借款(采購物資除外),某外出差需借款的,由出差人員填寫借款報告單,經廠長批準后方可借款。出差回來后應在5天內報帳并結清借支,否則通知財務科從工資中扣還。
七、嚴格控制招待費開支。來客接待原則上在單位食堂用餐,特殊情況需在酒家接待的須經廠領導批準。報帳時須憑來客接待通知單和菜單,由辦公室負責人和分管廠領導審核后報廠長審批。
八、建立財務報表報送制度。每月財務人員要向廠長、黨委書記及紀檢、工會組織報送財務報表;年末向廠長辦公會報告全年生產經營情況和財務收支情況。廠工會根據財務報表每季度以廠務公開的形式通告全廠職工。
九、建立內部審計和職代會財務報告制度。廠黨委要加強對財務管理的有效監督,每年年中組織廠紀委、工會進行一次內部審計;年末配合主管局進行財務審計。并在職代會上以財務報告形式向職工代表報告財務開支及經費使用情況。
財務成本管理制度(專業18篇)篇十四
:“十四五”規劃開局之年,“全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是社會保險事業的基本方針,隨著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發生變化,以及城鎮化、人口老齡化、就業方式多樣化的與時俱進,我國的社會保險體系仍存在不足。本文通過對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制度的深入研究,提出提高基金預算體系的管理能力、完善保障制度、促進社會保險基金保值增值、完善基金監督體系等突出問題,并在文中探討了相應的解決措施及方法,給社會保障事業的統籌謀劃提供些許方向,推動社會保險事業的法治化建設和精細化管理。
社會保險基金是指在國家法律法規的要求下,為使財務資金更好的支撐社會保險,所建立的一種用于支付社會大眾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的固有資金。主要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含生育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和失業保險基金。隨著國家對社會保險基金重視程度的上升,相應的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應運而生,保證各項基金足額發放、確保社會群體保險基金應收盡收已成為社會保險事業的主旋律。新會計制度下,合理編制基金預算,強化收支預算執行也是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的重要任務,為確保基金保值增值,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加強基金核算分析,穩妥開展基金投資運營在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制度中占領一席之地。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大背景下,社會保險事業尤為注重全面降低基金運行風險,通過制定內部監督制度、優化基金管理內容、提升基金建設水平,進而推動社會保險事業高質量、可持續發展。
(一)基金預算體系管理力度不夠
雖然各地政府及各級人社部門為加強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制度制定了一系列相關政策,但在實際落實過程中,基金預算體系的管理力度遠遠不夠,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預算編制方法較為落后,仍在使用以上年決算為基數,結合本年度增長率,從而確定預算指標的方式,一定程度上影響預算編制的系統性和科學性;(2)社會保險繳費周期過長,拖欠繳費現象嚴重,難以保證基金預算的平衡性;(3)基金預算收入來源模糊,基金結余資金的投資收益未在基金預算中反映,收入列示不完整,可能存在腐敗現象,不利于對基金預算收入的管理,進而對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制度產生不良影響[1]。
(二)保障制度尚未完善
在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的背景下,社會保障制度是促進社會和諧的重要基礎,具有“內在穩定器”的作用,目前,我國社會保障制度還處于成長時期,現有制度仍需完善。其一,生育保險制度的保障范圍狹窄。在就業過程中,許多職業女性因生育的問題,就業成為職業女性的難題。同時,不同地區的生育保險待遇不同,沒有統一的生育保險制度,生育保險呈現不均衡性。其二,工傷保險注重物質保障,對因工傷而不能繼續工作員工的康復保障不夠。此外,工傷認定標準不清、內容不全,隨著勞動力市場的興起,高危行業的工傷頻發,由于工傷認定標準不清,導致工傷保險的運營管理不規范,職工得不到充分保障。我國目前對工傷的認定內容有十項,然而在實際情況中,工傷的表現形式遠遠超出這十項內容,因此,工傷認定的內容需要完善。
(三)基金存在貶值風險
隨著社會保險基金覆蓋面積擴大,民眾參與社會保障的人數逐年增加,規范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刻不容緩。社會保險基金具有長期性,屬其他應收款會計科目,部分地方政府和人社部門未意識到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簡單的進行基金收付管理,降低了社會保險基金的收益回報率[2]。同時,社會保險基金數量龐大,經常被用于應急事件,存在亂用、挪用現象,使財務風險程度上升,難以實現基金保值增值。由于基金數量巨大,銀行為提高自身競爭力,通過各種優惠政策吸引民眾存儲保險基金,這類基金存儲周期較短,同時受到通貨膨脹和利率浮動的影響,社會保障基金存在貶值風險。
(四)基金財務制度監管有待加強
從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制度現狀來看,監督體系的作用被弱化,監督過程相繼出現問題。第一,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監管不到位,內部監管人員崗位職責不明晰,不能保證預算編制和決算的完整性,預算執行階段監督力度不夠,不能及時發現預算方案在落實過程中的具體問題,阻礙社會保險基金預算體系的完善。第二,基金支付管理缺乏有效監管。隨著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普遍落實,基金支付面臨著被惡意欺詐的風險。以基本養老保險為例,部分退休人員多次跨省繳納養老基金,過多領取養老基金;有些未到退休年齡的人員提前申領養老基金;甚至有些人員死亡后,其親屬不報停,繼續申領退休基金等。以上問題發生的主要因素是在基金支付管理過程中缺乏嚴格的監督管控,導致基金支付的欺詐現象頻發。第三,對會計核算體系監管力度不強,不能及時監督財務人員處理基金欠繳費問題,使財務風險程度加深,制約著財務管理制度的日趨完善。
(一)提高基金預算體系的管理能力
基金預算體系是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制度的重要保障,完善的基金預算體系不僅可以滿足當下社會整體要求,還能為未來預算體系的創新奠定堅實基礎。首先,轉變傳統基金預算編制方法,綜合應用預測法、增長法等,根據零基預算原則,將保險繳費人數、繳費率、繳費基數等數據按照科學方法進行計算,從而得出本年度預算指標,增加預算指標的系統性和科學性。其次,地方政府和人社部門應加強征繳力度,應用強制力和約束力加快社會保險繳費進程,縮短繳費周期。同時,人社部門需提高對社保征繳情況的關注程度,承擔收支平衡責任。最后,將基金預算的收入全部納入基金預算體系,不僅要將新增的預算收入及時納入,還要重點關注社保結余資金投資收益的納入,不僅可以保障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收入的完整性,還能有效避免不當行為,完善社會保障基金預算體系。
(二)完善保障制度
人社部門需根據社會保障制度現狀,對制度的不足之處加以完善。針對生育保險制度問題,人社部門需適當擴大生育保險的保障范圍,給予職業女性更多就業權利,同時,需加強對育兒假期的待遇關注,適當延長男性帶薪假日,減少家庭壓力;建立統一的生育保險待遇及制度,降低各地區間差異,進一步促進社會和諧。針對工傷保險制度問題,人社部門需先建立工傷防范措施體系,提高職工對工傷風險的認識,減少工傷發生的概率;對于因工傷而不能繼續工作的職工,人社部門需將物質保障與康復保障并重,適當承擔員工的部分康復訓練費用;針對不同行業的工傷風險進行評價和認定,明確工傷認定標準,規范工傷保險金的運營管理,對不同行業的工傷風險進行評定,也能增加工傷的認定內容,保障職工的基本權益。社會保障制度的完善,可以進一步促進就業市場的穩定,提升民生的幸福指數,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條件。
(三)促進社會保險基金保值增值
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其核心在于基金的收支管理,要提高基金保值增值能力,就需要不斷優化基金管理水平。各地政府及人社部門需充分認識到基金保值增值的重要性,結合社會保險基金當前情況,加強對財務人員綜合素養的培養力度,精準制定收繳實施細則,強化社會保險基金信息化建設,改善基金收支管理能力,提高社會保險基金的投資回報率,進一步促進社會基金保值增值。此外,在社會保險基金中引入商業化機制,適當利用商業保險為參保人員的社會保險提供更多保障,拓寬社會保險基金投資渠道,將基金投資于資本市場,持續擴大社會保險基金范圍,在確保投資渠道安全的同時,降低基金財務風險,增加社會保險基金價值。同時,將基金投資于資本市場,在一定程度上減少國家宏觀調控對其影響,充分利用市場機制效用,實現社會保險基金的保值增值,降低基金財務風險[3]。
(四)建立健全基金監督體系
完善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的監管體系,不僅為基金政策貫徹落實提供有力的保證,而且為日后社會保險基金創新打下堅實基礎,各地政府及人社部門需從各個方面完善基金財務制度監督體系。一方面,需加強對社保基金預算的監管,結合基金政策實施情況,落實監督管理工作。根據權責一致原則,明晰內部監管人員職責范圍,積極參與基金預算的編制和決算,協助決策中心制定合理的預算方案。另外,強化對預算方案執行的監督,應用現代化信息技術實時動態監控,切實改進預算方案的不足之處,推動監督體系的建立健全。另一方面,嚴格監督控制基金支付管理體系,維護個人基金信息管理系統,對申請發放各項基金人員的參保信息依次核實,確保其醫療狀況、退休年齡、失業證明、工傷認定、生育情況等信息真實有效,各省聯動,避免騙領、冒領、多領保險基金現象發生。同時,強化對會計核算體系的監管,建立內部審計小組,定期檢查基金財務制度落實情況,及時督促財務人員處理欠繳費現象,保證基金收支平衡,降低財務風險,進一步促進基金財務制度監管體系的完善[4]。
綜上所述,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制度的健全與社會保障事業的穩步前進息息相關。社會保險體系應堅持實事求是,既盡力而為,又量力而行,不斷探索實現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制度目標藍圖。在積極完善社保基金財務管理制度過程中,社會保險事業仍然存在基金預算體系管理力度不夠、保障制度尚未完善、基金貶值風險、基金財務制度監管有待加強等重點問題。各地政府及人社部門需嚴肅對待上述問題,結合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制度實際情況,切實解決以上問題,為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制度的創新添磚加瓦,也為社會保險事業的穩步前進保駕護航。
[3]董延濤.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制度及風險控制辦法探究[j].知識經濟,20xx(15):42,44.
[4]徐銘徽.論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制度及風險控制[j].現代經濟信息,20xx(06):238.
財務成本管理制度(專業18篇)篇十五
一、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經法律法規,嚴格遵照市政府資金結算中心的規定,本著“精打細算、統籌安排、量入為出、從嚴控制”的原則,合理、規范使用資金,保障經委各項工作的有效、正常開展。
二、發揮財務的監督、管理職能,做好各項經費的預算控制和核算管理、資金收支計劃、年度決算,定期分析經費支出情況,考核資金的使用效果,挖掘增收節支的潛力,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證委機關工作的正常運轉。
三、加強辦公經費和專項資金管理,按照批準的預算和用款計劃,合理安排使用資金。用款部門支用款項時,需提出用款申請,經委主要領導批準后,由辦公室按批復意見予以支付。凡是財政撥入的專項資金,應按有關財務規定實行統一核算,不能以撥列支。
四、委機關經費支出嚴格實行“一支筆”制度。日常經費報銷由經辦人、部門負責人或分管領導簽字后,報經委主要領導簽批后方可報銷。
五、報銷出差費用,須同時粘貼會議通知(上級行政會議)等有關證明。原則上只報銷住宿費、在外公共交通費(不含出租車費)、伙食補助費。住宿標準:副局級以上領導每人每天150元以下,其他人員每人每天100元以下。生活補助費標準:市外省內每人每天12元,省外國內每人每天15元,特區每人每天20元。非正式在編人員不得領取伙食補助。凡是會議統一安排食宿、單據中含餐費和委托旅行社承辦外出活動的,不得領取伙食補助。
六、凡是公共交通能夠到達的城市出差,原則上不準自帶車輛。工作人員出差期間,因游覽或非工作需要的參觀活動、餐飲等開支的一切費用,均由個人自理。
七、委機關承辦的大型會議,由辦公室統一安排。本著精打細算,厲行節約的原則,提出預算,報委主要領導批準。各部門承辦的會議,也應本著節約的原則提出預算,經分管領導審查后,報委主要領導批準。會議報銷單據應列清會議室租金、伙食費、住宿費等明細;會議表彰獎勵支出須有人事部門的批準文件。會議不準發放各種禮品、紀念品。
八、對低值易耗辦公用品的購進和發放從嚴管理。辦公用品由辦公室統一購買并列帳,領用或發放需登記簽字。
九、大額辦公用品和固定資產購置,需報委主要領導批準后,嚴格按照政府集中采購目錄所確定的采購范圍,編制政府采購預算,實行政府集中采購。
十、報銷的各種費用必須出具真實合法的原始票據,原始票據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必備的要素:
(一)必須具有稅務部門或財政部門監制字樣的專用章;收據原則上不予報銷,特殊情況需由兩位經辦人簽字。
(二)必須具有出據單位加蓋的行政或財務專用章。
(三)必須具有填制日期、付款單位或付款人、費用項目及名稱、相等的大小寫金額、開票人等,票據上的商品名稱必須詳實,內容籠統的單據,不予報銷。
(四)原始票據有錯誤的,應當由出具單位重開,不得在原始票據上涂改、挖補。
(五)對未按規定取得的原始票據,不予報銷。
十一、嚴格遵守國家銀行的各項結算制度和現金管理制度,費用在1000元以內的支出可用現金結賬,凡是超過1000元的經費支出業務,均應使用支票結算。支出金額較大的會議費、車輛維修費、加油費結算時,需兩人以上同行辦理。報銷會議費時須附有構成會議費的明細清單和到會人員名單;報銷車輛維修費、加油費時須附有每筆業務清單。
十二、機關工作人員各種支出的報銷,要當月開支當月報銷;凡有借款,但未報帳,不得再次借支款項,做到“前賬不清,后賬不借”。避免跨年度報銷。
十三、財務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財務制度、財經紀律,堅持原則,不得以權謀私、挪用公款,做到收有憑支有據,并按月填制、報送收支情況表。
十四、委機關現金報銷日為每周二、周四上午。
財務成本管理制度(專業18篇)篇十六
1.1、各管理處必須按照規定收付現金。
1.2、現金的使用范圍:
1.2.1職工個人的工資、獎金、津貼。
1.2.2個人勞動報酬,包括勞務費、稿費、講課費等。
1.2.3各種社會保險費、福利費。
1.2.4出差人員的差旅費。
1.2.5預收押金的退付。
1.2.6結算起點(人民幣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1.2.7確定需要現金支付的其它支出。
1.3、現金管理規定:
1.3.1不準白條抵庫或白條抵帳。
1.3.2不準保留帳外公款。
1.3.3不準從收入款中座支現金。
1.3.4單位之間、部門之間不準互借現金。
1.3.5不準假造用途或用轉帳憑證套取現金。
1.3.6不準利用帳戶代其他單位或私人存入或支取現金。
1.3.7不準把管理處收入的現金以個人名義存入儲蓄戶。
1.3.8收入的現金必須當日(最晚于次日)送交銀行。
1.3.9庫存現金不得超過批準的限額。
1.3.10現金必須當日清查盤點,月末編制'現金盤點表'。
1.4、現金預支規定:
1.1現金預支,必須填寫'現金預支單',寫明借款的部門、借款人、借款日期、用途、預計歸還日期。
1.2'現金預支單'經由各管理處物業經理批準后上報物業公司總部,總部將根據各項付款申請的款項性質,由總部各相關經理審批,再由總部財務經理審批后上報物業公司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借出。
1.3由物業公司出納將款項預支給借款人,雙方必須當面點清款項并簽字。
1.4借款人的借款必須按規定用途使用,按期歸還,不得挪用。
1.5預支期限一般不得超過三日(差旅費除外),由出納員負責督促歸還。
1.6現金的預支必須為緊急采購支出或公司安排的員工出差、培訓學習等支出,其余開支一律不予借款。
1.7'現金預支單'在借款人歸還借款后作為報銷的附件,不得撕毀或退還給借款人。
1.8借款人在上次借款尚未歸還時,財務人員有權拒絕再次予以預支。
1.1.9濟南市項目可申請3000元備用金,外地項目可申請5000元用金,以便各管理處運營使用。該筆款項應設專人保管。
1.5、現金報銷規定:
1.5.1現金報銷,必須由申請報銷人填寫'支出憑單',金額必須與所附原始憑證相符。若所附原始憑證較多(如市內交通費)還必須填寫'報銷明細表',寫明具體的時間、地點、事由及詳情、金額、附件單據張數,以供財務人員審核。
1.5.2報銷人將填寫完整的支出憑單'、'報銷明細表'報管理處物業經理審核。
1.5.3報銷人將經物業經理審批后的支出憑單'、'報銷明細表'報總部各相關經理后報總部財務經理審核。
1.5.4財務經理審批'支出憑單'并簽字后交物業公司總經理審批。
1.5.5物業公司總經理審批后退回總部財務出納。
1.5.6財務出納將各管理處需報銷的支出憑單'金額再次審核無誤、審批手續齊全后方可據以付款報銷并入帳。
1.5.7濟南市項目可三天報送總部一次,外地項目可一周報送總部一次。緊急情況可隨時報送。
1.6、現金管理其它規定:
1.6.1大額現金的存取業務必須由總經理安排專人(如內保)及專車(或乘座出租車)護送。
1.6.2管理處所有現金必須存入專人負責的保險柜保管并由專人負責保管保險柜鑰匙。如遇財務出納休假期間,應由總部財務經理負責保管保險柜鑰匙。
1.6.3收取的各項押金、預收管理費等款項必須存入開設的押金、預收款'專戶。
1.6.4退付的各項押金必須從專戶提取,按照《退還押金流程》經審批后退付。
1.6.5各管理處應在日常備用金使用到庫存限額的一半時向總部申報、審批,請求提取備用金。
1.6.6所有現金的收、付必須由財務部門設專人(如出納)進行處理。其他人在未得到有關授權的情況下,不得擅自收付現金。
1.6.7在管理處現金的收付各項工作中,如根據工作需要必須辦理移交或轉移的情況下,必須要對所移交或轉移的現金加封,并加蓋經受人簽章,方可辦理有關手續。
財務成本管理制度(專業18篇)篇十七
第二條 合作社財務管理工作要按照“民辦、民管、民受益”原則,堅持自主經營、自我服務、民主管理辦社方針,真實、完整提供會計信息,加強經濟核算,提高經營效益,增加社員收入。
第三條 合作社填制會計憑證、登計會計賬簿、管理會計檔案等要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和《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第四條 合作社會計核算辦法參照《企業會計制度》、《小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執行。
第五條 合作社是股份合作的經濟組織,依法獨立享有經濟、社會活動的自主權,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準侵占、平調、截留和私分合作社的財產。
第六條 合作社的財務工作要接受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定期向主管部門報送財務和會計報表。
第七條 合作社的資產按流動性分為流動資產、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
第八條 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1年或者超過1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變現或耗用的資產,主要包括現金、銀行存款、短期投資、應收及預付款項等。
第九條 合作社在銀行開設現金結算戶應嚴格執行國家《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用于日常零星支付和備用的庫存現金不準超過規定限額。
第十條 合作社建立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按照業務發生順序逐日逐筆登記,準確及時反映現金的收付、提存和結余情況,做到賬款相符。
第十一條 固定資產,是指合作社使用期限超過1年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
第十二條 合作社采用年限平均法進行固定資產折舊。
第十三條 合作社建立固定資產登記、保管和使用制度,對固定資產的存量及增減變動情況及時、準確、如實登記,建立固定資產明細賬,定期清查盤點,做到帳物相符。
第十四條 合作社接受捐贈、補助的資產列入資本公積金。
第十五條 合作社固定資產需要處置時,原值在1萬元以下由理事會決定,1萬元(含1萬元)以上由社員大會審議決定。
第十六條 合作社不得以任何形式為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經濟擔保。
第十七條 合作社按照帳、錢、物相互獨立分管原則,配置專職會計員、出納員和財產物資保管員,凡涉及款項和財物收付、結算及登記的任何一項工作,由兩人或兩人以上分工辦理。
第十八條 合作社會計核算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采用借貸記帳法。會計年度自公歷1月1日至1 2月3 1日止。
第十九條 財務負責人具體領導合作社的財務工作,負責制訂各項內部財務制度、編制財務收支計劃和財務支出的限額審批。
第二十條 會計員負責按規定設置賬簿,開設賬戶,實行總分類和明細核算。正確運用會計科目,真實編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按期編制會計報表。做好參謀作用,并依法實行會計監督。
第二十一條 出納員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設置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做到序時登記,日清月結;不得“白條”抵庫現金,不得挪用和坐支現金,嚴格控制簽發空白支票。
第二十二條 財產物資保管員負責合作社固定資產日常核算,根據會計憑證登記固定資產帳卡,定期進行盤點核對,做到賬、卡、物相符。
第二十三條 合作社財會人員調動或離職時,必須辦理交接手續,編制交接清單,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簽字蓋章后存檔。在未辦清交接手續以前,財會人員不得離職。
第二十四條 合作社開展生產經營,依法取得營業收入時,要手續完備,使用統一的收款憑證和必要的內部憑證,并及時入帳。
第二十五條 合作社開展生產經營,需要支付費用時,必須取得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二十六條 合作社財務支出執行“一支筆審批”原則,實行分檔逐級審核,限額授權,由合作社財務負責人審批。
第二十七條 生產經營性開支。金額在20xx元以下(不含的,由合作社財務負責人審批;金額在20xx元以上10000元以下(不含10000元)的,由合作社理事會集體研究決定后,由合作社財務負責人審批;金額在l0000元以上的,由社員代表會議表決通過后,由合作社財務負責人審批。
第二十八條 非生產經營性開支。凡金額在1000元以下(不含1000元)的,由合作社財務負責人審批;金額在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不含10000元的,由合作社理事會集體研究決定后,由合作社財務負責人審批;金額在10000元以上的,由社員代表會議表決通過后,由合作社財務負責人審批。
第二十九條 合作社財務支出按下列程序進行:
1、經辦人出具合法的開支原始憑證,并注明事由、時間、經辦人和證明人姓名。
2、出納員和會計員審核原始憑證的真實性、規范性和合法性。
3、合作社財務負責人根據審批權限負責審批。超出審批權限的,應簽署審查意見后,由合作社理。事會集體研究決定或社員代表會議通過。
4、對不規范且金額大于300元的支出原始憑證,必須到稅務部審核辦理補稅手續,
方可審批、支付。
第三十條 合作社建立民主理財制度,保證社員對合作社財務的知情權、決策權和監督權。
第三十一條 合作社年初財務收支計劃和重大財務事項必須通過社員會議的形式,征得社員同意并記錄在案。
第三十二條 合作社社員對財務有下列民主管理的權利:
(一)有權對所公布的財務帳目提出質疑;
(二)有權委托監事會查閱審核有關財務帳目;
(三)有權要求有關當事人對有關問題進行解釋或解答;
(四)有權逐級反映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三十三條 監事會行使下列監督權:
(一)有權對財務收支情況檢查和監督;
(二)有權代表社員查閱審核有關帳目,反映有關財務問題;
(三)有權對財務管理中發現的問題提出處理建議;
(四)有權向上一級部門反映有關財務管理中的問題。
第三十四條 利潤,是指合作社在一個會計年度期間的經營成果,包括營業利潤、利潤總額和凈利潤。
(一)營業利潤,是指主營業務收入減去主營業務成本和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加上其他業務利潤,減去營業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后的金額。
(二)利潤總額,是指營業利潤加上投資收益,減去發生的投資損失和計提的投資減值準備金的凈額。
(三)凈利潤,是指利潤總額減去所得稅后的余額。
第三十五條 合作社按月計算利潤。
第三十六條 合作社當年實現的凈利潤按以下順序分配:
(一)按10%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
(二)剩余部分:
(1)60%按成員及有關方面與本社產品的交易量(額)比例返還。
(2)其余40%按社員投資股和身份股及量化后的公積金份額和其它屬于量化給社員的份額分紅。
第三十七條 合作社聘用職員計劃及其工資標準,需經理事會批準,所付工資計入服務成本。
第三十八條 對社員和職員的物質獎勵,其金額計入服務成本。
第三十九條 合作社如有虧損,以公積金、股金依次彌補;因補彌虧損所減小的資金,社員大會應酌情規定恢復補充的辦法和期限。
第四十條 本制度由合作社負責組織實施。
第四十一條 本制度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有關規定相抵觸時,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四十二條 本制度自合作社章程通過之日起實施。
財務成本管理制度(專業18篇)篇十八
三、出納在付款前必須先審查原始憑證的合法性:
1、必須有接受憑證單位名稱;
2、憑證日期必須是近期;
3、有實物的數量、單價、金額且必須吻合;
4、必須加蓋簽發憑證單位的公章和經辦簽字;
5、購買實物必須有經辦人或實物驗收人簽字;
七、出納取現金后,應開給對方合法的收款憑證,項目必須填寫完整;
十、出納員應按時把教師工資或補助發到教師手中,做到熱情服務,公正服務;
十一、學校預算內外經費帳由教辦會計管理,出納每月要按時上報報表和單據,做好月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