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專業申請書需要明確表達申請者對新專業的研究和了解,并展示自己的學習計劃和目標。通過隨機生成的結果:轉專業申請書是一種用于向學校申請轉換專業的書面材料,它可以展示申請者對目標專業的認知和熱情。那么我們該如何寫一份引人注意的轉專業申請書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轉專業申請書范文,僅供參考,希望能給大家提供一些靈感和參考。
解除強制措施申請書(專業21篇)篇一
尊敬的學校領導、各位老師:
我是xx學院會計電算化專業07-2班的學生,我叫董穎。我于200x年x月x日在學校組織的200x-200x學年第x學期《xxx》期末考試中,違反了考場管理規定,夾帶小抄企圖作弊,干擾了正常的考試秩序,并在同學中造成了惡劣影響。由于上述事實以及《浙江樹人大學學生紀律處分規定》,我被浙江樹人大學于二00x年x月x日被學校給與了x處分。
認真的考慮這次作弊事件中我所犯下的錯誤,第一個錯誤:我在那么多人的幫助下,沒有將老師所教授的課程學習好;第二個錯誤:在沒有學好專業課的情況下,我不是通過努力補習而是采取投機取巧的方法來應付考試,忽視學校的校規校紀。
在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后,我深深的譴責著自己的所做所為,反思了自己之前對待生活、對待學習的態度和觀念,潛心地從自己身上找缺點、查不足;事實上,這一年多以來,我也按老師同學們的希望在努力著,并在生活上和學習上向著那些優秀的學生看齊。我處處嚴格要求自己,在紀律和學習上都比以前更加努力認真的對待,堅持從認識上、從觀念上轉變,要求上進,關心集體、關愛他人,常和優秀的同學交流!主動參加校系的活動,以一種樂觀主動的態度進行著大學生涯的每一步。
現在的我已經在一家單位進行實習,更是深刻的感受到老師的良苦用心。要是沒有老師及時的發現,沒有老師的諄諄教誨,沒有同學們老師們的監督和幫助,我想此刻我的很難勝任這份工作,我的前途將一片黑暗!
再次感謝老師們對我的教誨,我會在即將來臨的人生新階段邁出自信的第一步。希望老師能根據平時的表現,懇請老師準予撤消處分。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年月日
解除強制措施申請書(專業21篇)篇二
尊敬的學校領導、各位老師:
您好,我是xxx級xxx班的xxx.本人在xxx年上半年社會主義法治理論考試中作弊,違反了學校的規章制度,破壞了考試的公平競爭原則,對班級對同學對自己都造成了嚴重的影響,學校對此給予了我相應的處分。我為自己所做的錯事深感內疚,至今后悔莫及,我深知唯有認識錯誤、改正錯誤才能彌補以往的過失。經過幾個月的深刻反思與努力學習,我不僅在思想上有了提高,學習上也有了巨大的進步?,F按照學校規定,特此向學校申請撤銷處分。
學校的處分不僅給我敲響了警鐘,而且使我幡然醒悟。讓我深刻體會到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犯了錯誤就要受到懲罰,就應該為自己的錯誤負責。所以處分下達以后,我沒有怨天尤人,而是潛心從自己身上查原因,抓不足,找錯誤。因此這幾個月以來,我處處嚴格要求自己,無論在學習上還是在生活中我都比以前更加努力。現在的我較之以前已經有了很大的改變,具備了較強的紀律觀念和道德觀念,也懂得了身為一名學生哪些事是可以做的,哪些是不可以做的。但人無完人,在學習和生活的細節中我仍然還存在很多的不足,不過我會努力把壞習慣一一改掉,力爭做一名優秀的大學生,一名對社會有用的人。
最后,再一次懇請學校領導準予撤銷處分。在余下的大學生活里,我一定會和老師、同學以及學校、社會加強溝通,逐步完善自己,保證不再讓類似違反校紀校規的錯誤再次發生。同時,我也非常感謝學校領導和老師對我所犯錯誤的及時指正。希望老師和同學們在今后的學習、生活中多多監督我、幫助我,讓我克服我的缺點,改正我的錯誤,使我早日成為一名合格的大學生,為學校為社會為祖國貢獻出一份屬于自己的力量!
特此申請,請求早日批準! 此致敬禮!
申請人:
**年**月**日
解除強制措施申請書(專業21篇)篇三
申請人:xx法煒律師事務所律師xx。
被申請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xx,男,1971年3月24日出生,漢族,初中文化,經商,住xx省石獅市錦尚鎮港前村中區34號。從20xx年3月6日至今,五易涉嫌罪名(聚眾擾亂公共場所、交通秩序罪,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阻止他人偷越邊[國]境罪,組織他人偷越邊[國]境罪)八變強制措施(治安拘留、刑事拘留、監視居住、再刑拘、逮捕、取保候審、監視居住、再逮捕),現羈押于石獅市看守所。
申請事項:對犯罪嫌疑人xx依法作出無罪判決,一時無法裁判,也應解除對其的強制措施。
事實和理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涉嫌組織他人偷越邊[國]境罪于20xx年8月26日再次被逮捕,貴院在20xx年10月28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至今押而不決,該案經延期后,又超法定審限。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五條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嚴格執行刑事訴訟法,切實糾防超期羈押的通知》[法(20xx)163號]的精神,特申請貴院依法作出無罪判決,若如一時無法裁判,也應依法解除對xx的強制措施。
此致
石獅市人民法院。
xx法煒律師事務所。
律師:xx。
20xx年xx月xx日。
解除強制措施申請書(專業21篇)篇四
尊敬的xxx:
xx年xx月,xx有限公司在我行貸款發生逾期,直至今日尚未能償還,對此本人作為調查人,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受到了警告處分。
此事給了我深刻的教訓,在過去辦理業務時,我往往憑經驗思考問題,沒能將理論學習與實際工作更好的聯系在一起,對辦理貸款的客戶調查不夠嚴謹細致,未能認真分析其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情況及行業發展情況,未對貸款存在的風險進行充分的考慮,導致貸款未能按時收回,使我行資金遭受損失。
為此,我進行了深刻的反思,從思想上嚴格要求自己,自覺加強政策理論和知識的學習,努力提高政治理論水平和管理能力,認真查找了自己在工作中的不足和薄弱環節,進行了積極有效的整改。
在從事個貸業務時,我認真考察企業,熟悉企業的經營情況、生產工藝、財務狀況,并通過其他途徑對企業進行了解,對企業發展狀況和資金需求做出正確的.判斷,并落實有效擔保,貸款發放后,按時進行貸后管理,確保我行資金安全。
后來本人調整到風險經理崗位,負責行內貸款發放、檔案移交、逾期催收等工作,這更加增強了本人的風險防范意識。本人按照行內相關規定,認真落實資料的完整性、有效性、真實性、合規性,對上級部門核準提出的問題認真落實整改,確保每一筆發放的貸款都依法合規。在催收工作中,本人針對“人難找、錢難收、時間長、扯皮多”的現狀,對轄內不良貸款和信用卡逾期進行了摸底調查,認真分析每筆不良貸款形成的原因,對癥下藥,使清收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療效”。
xx年x月,本人調往xx支行,擔任網點負責人職務,通過貫徹落實有關金融政策方針,立足本職、愛崗敬業、無私奉獻,嚴格遵守行內各項工作制度,確保安全運行,使網點員工樹立了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增強了員工的法制意識、風險意識及責任意識,使支行在防范風險的基礎上得到了穩固的發展,呈現出蓬勃向上的發展勢頭。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會盡心盡責地做好本職工作,勤奮務實,為我行發展貢獻自己的光和熱。
申請人:
xx年x月xx日。
解除強制措施申請書(專業21篇)篇五
申請人:__法煒律師事務所律師__。
被申請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__,男,1971年3月24日出生,漢族,初中文化,經商,住__省石獅市錦尚鎮港前村中區34號。從20__年3月6日至今,五易涉嫌罪名(聚眾擾亂公共場所、交通秩序罪,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阻止他人偷越邊[國]境罪,組織他人偷越邊[國]境罪)八變強制措施(治安拘留、刑事拘留、監視居住、再刑拘、逮捕、取保候審、監視居住、再逮捕),現羈押于石獅市看守所。
申請事項:對犯罪嫌疑人__依法作出無罪判決,一時無法裁判,也應解除對其的強制措施。
事實和理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涉嫌組織他人偷越邊[國]境罪于20__年8月26日再次被逮捕,貴院在20__年10月28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至今押而不決,該案經延期后,又超法定審限。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五條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嚴格執行刑事訴訟法,切實糾防超期羈押的通知》[法(20__)163號]的精神,特申請貴院依法作出無罪判決,若如一時無法裁判,也應依法解除對__的強制措施。
此致
石獅市人民法院
__法煒律師事務所
律師:__
__年__月__日
解除強制措施申請書(專業21篇)篇六
身份證:xxx。
文書格式和內容應當符合規范要求。鑒定文書中應當有被害人正面免冠照片及其人體需要鑒定的所有損傷部位的細目照片。對用作證據的鑒定意見,公安機關辦案單位應當制作《鑒定意見通知書》,送達被害人和違法犯罪嫌疑人?!保暗谒氖畻l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應當嚴格按照辦理刑事案件或者治安案件的`要求,形成完整卷宗。卷宗內的材料應當包括傷情照片,檢驗、鑒定結論等證據材料”事實不清,頭部傷是否具有真實性!該男子頭部輕傷為申請人所為的鑒定結論明顯依據不足,無關聯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三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第一項和第四項規定,理應“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和《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168條“(二)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的?!焙汀吨腥A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于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綜上所述,故申請免予追究刑事責任解除取保候審強制措施,特提請審查批準。
解除強制措施申請書(專業21篇)篇七
申請人:xx律師事務所律師xx。
被申請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xx,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漢族,初中文化,經商,住xx省石獅市錦尚鎮港前村中區34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今,五易涉嫌罪名(聚眾擾亂公共場所、交通秩序罪,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阻止他人偷越邊[國]境罪,組織他人偷越邊[國]境罪)八變強制措施(治安拘留、刑事拘留、監視居住、再刑拘、逮捕、取保候審、監視居住、再逮捕),現羈押于石獅市看守所。
申請事項:對犯罪嫌疑人xx依法作出無罪判決,一時無法裁判,也應解除對其的強制措施。
事實和理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涉嫌組織他人偷越邊[國]境罪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再次被逮捕,貴院在________年____月2____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至今押而不決,該案經延期后,又超法定審限。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五條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嚴格執行刑事訴訟法,切實糾防超期羈押的通知》[法(20xx)163號]的精神,特申請貴院依法作出無罪判決,若如一時無法裁判,也應依法解除對xx的強制措施。
此致
石獅市人民法院。
xx律師事務所。
律師:xx。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強制措施申請書(專業21篇)篇八
申請人:________律師事務所_____________律師。
通訊地址或聯系方法:_________________。
請求事項:解除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_________采取的強制措施。
事實與理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_________因涉嫌__________一案,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時始被________采取________的強制措施,現已超過法定期限。作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__________委托的律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75條的規定,特提出申請。請予解除對其采取的強制措施。
此致
________公安局(或人民檢察院或人民法院)。
申請人:(簽名)。
律師事務所:(蓋章)。
解除強制措施申請書(專業21篇)篇九
海口市國土環境資源局:
————————————————————————在———————年————月————日向海南交行申請了———————萬元貸款,并用公司名下位于海口市——————————————————————————————平方米土地作為貸款抵押物,土地使用證書編號為“海口市國用(——————)第—————號”。現公司已將“瓊交銀—————年借字——————號”合同項下的所有貸款還清,現特向你局申請解除土地抵押登記。請予辦理為謝。
—————————————————————————————————。
xx年x月x日。
解除強制措施申請書(專業21篇)篇十
申請人:律師事務所律師。
通訊地址或聯系方法:
申請事項:解除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強制措施。
事實與理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涉嫌一案,于年月日時始被采取的強制措施,現已超過法定期限。作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75條的.規定,特擔出申請。請予解除對其采取的強制措施。
此致
公安局(或人民檢察院或人民法院)。
申請人:(簽名)。
律師事務所:(蓋章)。
解除強制措施申請書(專業21篇)篇十一
申請人:律師事務所戴律師,執業證號:
聯系地址:xx市xx區人民貿中心xx室,電話:
申請事項:
申請理由:
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盜竊一案,于x年月日被貴局刑事拘留,后于月日經江東區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現羈押于寧波市看守所。受家屬的委托,律師事務所指派本人擔任公安偵查階段的辯護人。依照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六條、第七十二條、第九十五條之規定,本辯護人申請對變更強制措施,改為監視居住。具體事實理由如下:
一、犯罪嫌疑人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
(略)。
二、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
(略)。
綜上所述,申請人認為,對犯罪嫌疑人采取監視居住,既不會妨礙本案偵查程序的正常進行,不存在社會危害性,而又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身體健康的恢復,以保障后續的訴訟程序正常進行。根據《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特向貴局提出申請,望予以批準。
此致
寧波市公安局江東分局。
申請人:律師事務所。
戴律師。
解除強制措施申請書(專業21篇)篇十二
xx司法所:
本人名叫xxx,生于198x年x月,去年5月因在xx受朋友教唆“教訓”了一名不認識的人,以致讓其受到傷害,也讓自己被法院追究了責任,是一名因犯故意傷害罪而判一緩一的犯罪人員,“傷害別人的同時也傷害了自己”!這件事對于我來講是我人生中的一次重要的選擇和轉變。我也相信自己可以以一個較好的精神狀態來迎接我的另一段人生經歷。
在社區矯正期間,我能夠嚴格遵守社區矯正的各項制度,經過多次與社區矯正工作人員的談話及本人對國家法律法規的學習和理解,使我認識到法律的嚴謹,和遵守法律的重要性,這段時間里我能按時匯報自己的情況,參加公益勞動。今后我要做得更加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在接受社區矯正的風風雨雨時時在眼前隱現,但我卻必須面對現實,不僅僅要能工作時埋下頭去忘我地工作,還要能在回過頭的時候,對工作的每一個細節進行檢查核對,對工作的經驗進行總結分析。從怎樣節約時間,如何提高效率,盡量使工作程序化、系統化、條理化、流水化!從而在百尺桿頭,更進一步,達到新層次,進入新境界,開創新篇章為了更好地做好今后的工作,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在思想上,主要是得益于家人的不離不棄和司法所領導和村干部們的幫助;不拋棄、不放棄,讓我們相互信任,互相支持,共同維護我這個失足的人的自尊心,讓我自然接受改變,發揮積極努力,就這樣,我從無限悔恨中走進出心里黑暗,邁步向新的生活。
申請人:xxx。
日期:20xx年x月xx日
解除強制措施申請書(專業21篇)篇十三
先鋒鄉司法所:。
我于20xx年4月經阿旗人民法院判決有期徒刑一年,緩期一年執行到先鋒社區矯正站接受矯正.
通過一年的社區矯正,使我深深的認識到,社區矯正充分體現了對刑罰的尊重,是一個全新的刑罰制度,意義十分重大。在親人、鄰居身邊,我邊工作邊改造,能時刻體會到親人、鄰里對我的關懷,生活在社區中,我與其它居民打成一片,建立了比較良好的互助關系,同時有社會志愿者的幫助,矯正工作者的指導、教育,也使我格外珍惜這來之不易的自由,格外珍惜法律、社會給予我的改過自新機會,我自覺地接受矯正工作者的監督、管理、教育、幫助和疏導。矯正期間,認真學習法律知識,自覺參加公益勞動,現在矯正期已滿,我在以后一定好好生活,決不重新犯罪,請求解除矯正!
解除強制措施申請書(專業21篇)篇十四
住所:
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長。
住所:
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長。
請求事項:
申請解除對被申請人銀行賬戶的查封。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買賣合同糾紛一案,貴院受理后,對被申請人的`銀行賬戶進行了查封保全。
現在,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已達成了初步和解,因此,申請人提出解除對被申請人銀行賬戶的查封。
此致
xx人民法院。
x年x月x日。
解除強制措施申請書(專業21篇)篇十五
申請人:王,女,白族,1983年07月16日生,住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下關鎮路號11棟3單元2樓2號,身份證號碼532901,手機:139872。
委托代理人:馬,云南律師事務所律師。聯系電話135。
被申請人:張,男,白族,1971年12月07日生,云南省大理市人,住大理市經濟開發區職工宿舍3棟4單元202室,身份證號碼532901,聯系電話138872,0872—23。
申請撤銷()民保字第23號民事裁定書確認的.保全事項。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離婚糾紛一案,貴院受理后,接受申請人的財產保全申請,依法作出()。民保字第23號民事裁定書,對被申請人的下列財產進行保全:
1、定期存單:賬戶,存款xx00.00(二十萬),建行大理南詔分行開戶;
2、活期賬戶:建行大理南詔分行開戶,存款300000.00元(三十萬),卡號6227,賬號;現因申請人與被申請人自愿和好,經協商一致愿意繼續維持婚姻關系,申請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一條之規定,依法申請撤訴。特申請貴院解除對上述二項財產的查封凍結,請予準許,謝謝。
此致
x人民法院。
xx年五月二十日。
解除強制措施申請書(專業21篇)篇十六
xx市xx區人民法院:
被告人因涉嫌故意傷害罪,于x年7月9日被xx市公安局分局刑事拘留,x年8月11日被逮捕,現羈押于xx市看守所,該案正在你院審理之中。
鑒于被告人犯罪時不滿18周歲,且系初次犯罪,犯罪后認罪、悔罪,態度端正,而且被告人系在校學生,其所在學校和老師、同學均愿意對其進行教育、幫助,具備監護、幫教條件?,F對其變更強制措施,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且有利于對進行挽救和矯正,為此,申請人特向你院申請對被告人變更強制措施,予以取保候審。
此致
申請人(被告人辯護人)。
x年十二月九日。
解除強制措施申請書(專業21篇)篇十七
請求事項:
恭請你院立即依法對被告人賴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
事由:
x年2月8日被告人賴被原平市公安局用不真實的理由“網上追逃”,之后被xx市某派出所公安人員“抓捕”。x年2月10日被原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x年3月19日被原平市檢察院在未有足夠清晰證據支持之下濫用權力非法逮捕。x年5月19日該案在“未結而結”的情形之中非法移送原平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x年5月28日非法移送xx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期間兩次退補。一次有不規范不完整的“手續”;一次程序根本違法,而且迄今沒有相應的能夠證明其程序合法性、正當性的證明材料。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六條之規定xx市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變更強制措施,因為,即便錯誤地認為賴行為確已構成犯罪,也應當嚴格依法保障賴健忠的程序性權利和人格尊嚴——依法變更強制措施,保障人權。《刑事訴訟法》第九十六條的規定清晰明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羈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規定的偵查羈押、審查起訴、一審、二審期限內辦結的,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予以釋放;需要繼續查證、審理的,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p>
本案明顯屬于不能在法定的審查起訴期限內辦結的案件,xx市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釋放賴健忠,最低限度應當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面臨以上所羅列的一個又一個”技術性問題“及其背后的”價值性問題“,該案確實不可能在《刑事訴訟法》第九十六條清晰明確地規定的法定的審判期限內辦結,一個又一個”技術性問題“及其背后的”價值性問題“不可能在《刑事訴訟法》第九十六條的規定清晰明確法定的審判期限內得到合法合理的解決。
有鑒于此而僅僅因此,本律師作為賴辯護人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七條正式提出此變更強制措施申請,恭請你院依法核準并立即交予相關公安機關執行。
此致
山西省xx市中級人民法院。
賴辯護人:龍。
聯絡電話:
x年2月7日。
解除強制措施申請書(專業21篇)篇十八
申請人:
請求事項:
一、解除被申請人名下位于上海市房屋查封凍結。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民間借貸糾紛一案,貴院受理后,接受申請人的財產保全申請,依法裁定查封。現因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在貴院調解下達成民事調解書【(20xx)閔民一(民)初字第x號】,特申請貴院解除被申請人財產的查封凍結,請予準許。
此致
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
日期
解除強制措施申請書(專業21篇)篇十九
申請人:李xx,xx市xx律師事務所律師。被告人王xx的一審辯護人。
聯系電話:xxxxxxxxxx。
通信地址:xx市xxx區xxx東路31號中裕世紀大酒店a512室;郵編:xxxx。
申請事項:對涉嫌挪用公款罪的被告人王xx依法變更強制措施。
事實及理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xx市xx律師事務所接受本案被告人王xx的委托,指派本律師(申請人,以下簡稱我)擔任他的辯護人。
身為辯護人,我的責任是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相關辯護意見,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
日前我審閱了案件材料,聽取了被告人對案件情況的陳述,進行了相關調查分析工作。
就本案實體方面,我發現:
從表面上粗看,似乎是符合挪用公款犯罪的形式特征。
其性質是“供銷社理事會主任副主任在盡心履行工作責任”確保及時圓滿完成“胖哥健民這一縣委縣政府已率先挪借出了350萬元巨額公款特別扶助的招商引資重點項目”工作任務。
從情理上來講,根本“不屬于挪用公款謀私利的行為”!
從法律上來說,絕對“不屬于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營利活動的犯罪行為”!
為此,我今天向合議庭緊急提交了《律師補充辯護意見(之一)》及《律師補充辯護意見(之二)》。
同時,就本案程序方面,我也注意到了:
被告人王xx于xxxx年6月2日被方城縣人民檢察院決定拘留,同日由方城縣公安局執行拘留。同年6月9日,被方城縣人民檢察院決定逮捕,6月10日由方城縣公安局執行逮捕,并羈押于方城縣看守所。
xxxx年6月23日,方城縣人民檢察院反貪局將王xx涉嫌挪用公款案件移送審查起訴,xxxx年10月25日,方城縣人民檢察院向貴院就本案提起公訴,貴院于xxxx年11月9日開庭審理了本案,11月23日對本案進行了第二次開庭審理,其間方城縣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一次,截至申請之日即xxxx年4月23日本案仍未審結。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一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
據此,即使從xxxx年11月9日第一次審理本案計算,再加上檢察院補充偵查一次的一個月,貴院對本案的審限至xxxx年3月8日也已屆滿,但貴院一直沒有做出一審判決,被告人3月8日后即已處于超期羈押狀態。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指出:“超期羈押是一個法治社會不能容忍的現象”。
我認為:
1、為了嚴格執行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實現人民法院“公正與效率”的工作主題,牢固樹立司法為民的觀念,切實提高辦理刑事案件的質量和效率,嚴厲打擊犯罪,尊重和保障人權,必須“嚴格防止超期羈押”。
2、對已被羈押超過法定羈押期限的`被告人,應當依法予以釋放;如果被告人被羈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內審結,需要繼續審理的,必須“依法變更強制措施”。
3、必須“堅持依法辦案,有罪依法追究,無罪堅決放人”。
對于審理后,仍然證據不足,在法律規定的審限內無法收集充分的證據,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案件,應當堅決依法作出證據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無罪判決,絕不能搞懸案、疑案,拖延不決,遲遲不判。
4、必須嚴格執行超期羈押責任追究制度。凡故意違反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嚴格執行刑事訴訟法,切實糾防超期羈押通知》的規定,造成被告人超期羈押的,對于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必須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必須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目前,超期羈押現象在全國許多地方沒有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眾反映強烈。堅決糾正和預防超期羈押現象,是在“尊重和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權益”,更是在“維護人民法院的公正形象”。
6、必須進一步端正執法思想,牢固樹立實體法和程序法并重、打擊犯罪和保障人權并重的刑事訴訟觀念。
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必須保障在全社會實現公平和正義。
尊重和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權益是依法懲罰犯罪和依法保障人權的有機統一。
任何人,在人民法院依法判決之前,都不得被確定有罪。
必須堅決克服重實體、輕程序,重打擊、輕保障的錯誤觀念,避免因超期羈押而侵犯被告人合法權益現象的發生。
7、必須嚴格適用刑事訴訟法關于被告人羈押期限的規定,嚴禁隨意延長羈押期限。在審判階段,人民法院要嚴格遵守刑事訴訟法關于審理期限的規定;需要延長一個月審理期限的,應當屬于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而且應當經過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批準或者決定。
必須嚴禁濫用退回補充偵查、撤回起訴、改變管轄等方式變相超期羈押被告人。
8、對已被羈押的被告人,在其法定羈押期限已滿時必須立即釋放,如審判活動尚未完成,需要繼續審理的,要依法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做到追究犯罪與保障被告人合法權益的統一。
9、必須嚴格執行超期羈押責任追究制度。
超期羈押侵犯被告人的合法權益,損害司法公正,對此必須嚴肅查處。
凡違反刑事訴訟法的規定,造成被告人超期羈押的,對于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必須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行政或者紀律處分;造成被告人超期羈押,情節嚴重的,對于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必須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的規定,以玩忽職守罪或者濫用職權罪追究刑事責任。
綜上,我現特向貴院提交書面申請,要求對被告人王xx“依法變更強制措施”。望貴院及時予以決定。
此致
方城縣人民法院。
申請人(王xx的一審辯護人):
李xx律師。
xx市xx律師事務所。
xxxx年4月23日。
解除強制措施申請書(專業21篇)篇二十
申請人:李,xx市律師事務所律師。被告人王一審辯護人。
聯系電話:
通信地址:xx市x區東路31號中裕世紀大酒店a512室;郵編:
申請事項:對涉嫌挪用公款罪的被告人王依法變更強制措施。
事實及理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xx市律師事務所接受本案被告人王委托,指派本律師(申請人,以下簡稱我)擔任他的辯護人。
身為辯護人,我的責任是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相關辯護意見,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
日前我審閱了案件材料,聽取了被告人對案件情況的陳述,進行了相關調查分析工作。
就本案實體方面,我發現:
從表面上粗看,似乎是符合挪用公款犯罪的形式特征。
其性質是“供銷社理事會主任副主任在盡心履行工作責任”確保及時圓滿完成“胖哥健民這一縣委縣政府已率先挪借出了350萬元巨額公款特別扶助的招商引資重點項目”工作任務。
從情理上來講,根本“不屬于挪用公款謀私利的行為”!
從法律上來說,絕對“不屬于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營利活動的犯罪行為”!
為此,我今天向合議庭緊急提交了《律師補充辯護意見(之一)》及《律師補充辯護意見(之二)》。
同時,就本案程序方面,我也注意到了:
被告人王于x年6月2日被方城縣人民檢察院決定拘留,同日由方城縣公安局執行拘留。同年6月9日,被方城縣人民檢察院決定逮捕,6月10日由方城縣公安局執行逮捕,并羈押于方城縣看守所。
x年6月23日,方城縣人民檢察院反貪局將王涉嫌挪用公款案件移送審查起訴,x年10月25日,方城縣人民檢察院向貴院就本案提起公訴,貴院于x年11月9日開庭審理了本案,11月23日對本案進行了第二次開庭審理,其間方城縣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一次,截至申請之日即x年4月23日本案仍未審結。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一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
據此,即使從x年11月9日第一次審理本案計算,再加上檢察院補充偵查一次的一個月,貴院對本案的審限至x年3月8日也已屆滿,但貴院一直沒有做出一審判決,被告人3月8日后即已處于超期羈押狀態。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指出:“超期羈押是一個法治社會不能容忍的現象”。
我認為:
1、為了嚴格執行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實現人民法院“公正與效率”的工作主題,牢固樹立司法為民的觀念,切實提高辦理刑事案件的質量和效率,嚴厲打擊犯罪,尊重和保障人權,必須“嚴格防止超期羈押”。
2、對已被羈押超過法定羈押期限的被告人,應當依法予以釋放;如果被告人被羈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內審結,需要繼續審理的,必須“依法變更強制措施”。
3、必須“堅持依法辦案,有罪依法追究,無罪堅決放人”。
對于審理后,仍然證據不足,在法律規定的審限內無法收集充分的證據,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案件,應當堅決依法作出證據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無罪判決,絕不能搞懸案、疑案,拖延不決,遲遲不判。
4、必須嚴格執行超期羈押責任追究制度。凡故意違反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嚴格執行刑事訴訟法,切實糾防超期羈押通知》的規定,造成被告人超期羈押的,對于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必須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必須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目前,超期羈押現象在全國許多地方沒有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眾反映強烈。堅決糾正和預防超期羈押現象,是在“尊重和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權益”,更是在“維護人民法院的公正形象”。
6、必須進一步端正執法思想,牢固樹立實體法和程序法并重、打擊犯罪和保障人權并重的刑事訴訟觀念。
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必須保障在全社會實現公平和正義。
尊重和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權益是依法懲罰犯罪和依法保障人權的有機統一。
任何人,在人民法院依法判決之前,都不得被確定有罪。
必須堅決克服重實體、輕程序,重打擊、輕保障的錯誤觀念,避免因超期羈押而侵犯被告人合法權益現象的發生。
7、必須嚴格適用刑事訴訟法關于被告人羈押期限的規定,嚴禁隨意延長羈押期限。在審判階段,人民法院要嚴格遵守刑事訴訟法關于審理期限的規定;需要延長一個月審理期限的,應當屬于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而且應當經過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批準或者決定。
必須嚴禁濫用退回補充偵查、撤回起訴、改變管轄等方式變相超期羈押被告人。
8、對已被羈押的被告人,在其法定羈押期限已滿時必須立即釋放,如審判活動尚未完成,需要繼續審理的,要依法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做到追究犯罪與保障被告人合法權益的統一。
9、必須嚴格執行超期羈押責任追究制度。
超期羈押侵犯被告人的合法權益,損害司法公正,對此必須嚴肅查處。
凡違反刑事訴訟法的規定,造成被告人超期羈押的,對于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必須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行政或者紀律處分;造成被告人超期羈押,情節嚴重的,對于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必須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的規定,以玩忽職守罪或者濫用職權罪追究刑事責任。
綜上,我現特向貴院提交書面申請,要求對被告人王“依法變更強制措施”。望貴院及時予以決定。
此致
方城縣人民法院。
申請人(王一審辯護人):
李律師。
xx市律師事務所。
x年4月23日。
解除強制措施申請書(專業21篇)篇二十一
申請書。
申請人:律師事務所戴律師,執業證號:
聯系地址:xx市xx區人民貿中心xx室,電話:
申請事項:
申請理由:
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盜竊一案,于x年月日被貴局刑事拘留,后于月日經江東區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現羈押于寧波市看守所。受家屬的委托,律師事務所指派本人擔任公安偵查階段的辯護人。依照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六條、第七十二條、第九十五條之規定,本辯護人申請對變更強制措施,改為監視居住。具體事實理由如下:
一、犯罪嫌疑人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
(略)。
二、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
(略)。
綜上所述,申請人認為,對犯罪嫌疑人采取監視居住,既不會妨礙本案偵查程序的正常進行,不存在社會危害性,而又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身體健康的恢復,以保障后續的訴訟程序正常進行。根據《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特向貴局提出申請,望予以批準。
此致
寧波市公安局江東分局。
申請人:律師事務所。
戴律師。
申請人:李,xx市律師事務所律師。被告人王一審辯護人。
聯系電話:
通信地址:xx市x區東路31號中裕世紀大酒店a512室;郵編:
申請事項:對涉嫌挪用公款罪的被告人王依法變更強制措施。
事實及理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xx市律師事務所接受本案被告人王委托,指派本律師(申請人,以下簡稱我)擔任他的辯護人。
身為辯護人,我的責任是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相關辯護意見,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
日前我審閱了案件材料,聽取了被告人對案件情況的陳述,進行了相關調查分析工作。
就本案實體方面,我發現:
從表面上粗看,似乎是符合挪用公款犯罪的形式特征。
其性質是“供銷社理事會主任副主任在盡心履行工作責任”確保及時圓滿完成“胖哥健民這一縣委縣政府已率先挪借出了350萬元巨額公款特別扶助的招商引資重點項目”工作任務。
從情理上來講,根本“不屬于挪用公款謀私利的行為”!
從法律上來說,絕對“不屬于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營利活動的犯罪行為”!
為此,我今天向合議庭緊急提交了《律師補充辯護意見(之一)》及《律師補充辯護意見(之二)》。
同時,就本案程序方面,我也注意到了:
被告人王于x年6月2日被方城縣人民檢察院決定拘留,同日由方城縣公安局執行拘留。同年6月9日,被方城縣人民檢察院決定逮捕,6月10日由方城縣公安局執行逮捕,并羈押于方城縣看守所。
x年6月23日,方城縣人民檢察院反貪局將王涉嫌挪用公款案件移送審查起訴,x年10月25日,方城縣人民檢察院向貴院就本案提起公訴,貴院于x年11月9日開庭審理了本案,11月23日對本案進行了第二次開庭審理,其間方城縣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一次,截至申請之日即x年4月23日本案仍未審結。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一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
據此,即使從x年11月9日第一次審理本案計算,再加上檢察院補充偵查一次的一個月,貴院對本案的審限至x年3月8日也已屆滿,但貴院一直沒有做出一審判決,被告人3月8日后即已處于超期羈押狀態。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指出:“超期羈押是一個法治社會不能容忍的現象”。
我認為:
1、為了嚴格執行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實現人民法院“公正與效率”的工作主題,牢固樹立司法為民的觀念,切實提高辦理刑事案件的質量和效率,嚴厲打擊犯罪,尊重和保障人權,必須“嚴格防止超期羈押”。
2、對已被羈押超過法定羈押期限的被告人,應當依法予以釋放;如果被告人被羈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內審結,需要繼續審理的,必須“依法變更強制措施”。
3、必須“堅持依法辦案,有罪依法追究,無罪堅決放人”。
對于審理后,仍然證據不足,在法律規定的審限內無法收集充分的證據,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案件,應當堅決依法作出證據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無罪判決,絕不能搞懸案、疑案,拖延不決,遲遲不判。
4、必須嚴格執行超期羈押責任追究制度。凡故意違反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嚴格執行刑事訴訟法,切實糾防超期羈押通知》的規定,造成被告人超期羈押的,對于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必須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必須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目前,超期羈押現象在全國許多地方沒有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眾反映強烈。堅決糾正和預防超期羈押現象,是在“尊重和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權益”,更是在“維護人民法院的公正形象”。
6、必須進一步端正執法思想,牢固樹立實體法和程序法并重、打擊犯罪和保障人權并重的刑事訴訟觀念。
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必須保障在全社會實現公平和正義。
尊重和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權益是依法懲罰犯罪和依法保障人權的有機統一。
任何人,在人民法院依法判決之前,都不得被確定有罪。
必須堅決克服重實體、輕程序,重打擊、輕保障的錯誤觀念,避免因超期羈押而侵犯被告人合法權益現象的發生。
7、必須嚴格適用刑事訴訟法關于被告人羈押期限的規定,嚴禁隨意延長羈押期限。在審判階段,人民法院要嚴格遵守刑事訴訟法關于審理期限的規定;需要延長一個月審理期限的,應當屬于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而且應當經過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批準或者決定。
必須嚴禁濫用退回補充偵查、撤回起訴、改變管轄等方式變相超期羈押被告人。
8、對已被羈押的被告人,在其法定羈押期限已滿時必須立即釋放,如審判活動尚未完成,需要繼續審理的,要依法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做到追究犯罪與保障被告人合法權益的統一。
9、必須嚴格執行超期羈押責任追究制度。
超期羈押侵犯被告人的合法權益,損害司法公正,對此必須嚴肅查處。
凡違反刑事訴訟法的規定,造成被告人超期羈押的,對于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必須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行政或者紀律處分;造成被告人超期羈押,情節嚴重的,對于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必須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的規定,以玩忽職守罪或者濫用職權罪追究刑事責任。
綜上,我現特向貴院提交書面申請,要求對被告人王“依法變更強制措施”。望貴院及時予以決定。
此致
方城縣人民法院。
申請人(王一審辯護人):
李律師。
xx市律師事務所。
x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