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寫心得體會,我們可以不斷反思自己的行為和選擇,從而更加明確自己的目標和方向。通過閱讀這些心得體會的范文,我們可以學到一些有效的寫作方法和思路。
宿舍管理規定心得(優秀19篇)篇一
為加強員工住房管理,使員工團體宿舍堅持良好、清潔、整齊的環境和安全和諧的秩序,并保證員工得到充分的休息,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對入住辦理、住宿期間、退宿等方面進行規范,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為員工供給的各類居所。
一、人力行政中心行政部(下述行政部)。
2、負責員工宿舍入住、分配、調整、退宿與統籌安排與辦理。
3、負責對宿舍衛生、安全、住宿紀律等情景進行監督檢查與管理。
4、負責安排宿舍物品的配備,做好宿舍公共設施維修、保養工作。
5、負責對宿舍水、電的管制。
6、負責宿舍長的確認指定。
7、負責房屋租賃合同的談判和簽定。
二、各部門。
1、負責部門內需入住人員(含臨時性暫住人員)信息收集統計和入住申請工作。
2、配合后勤管理部門做好本單位員工宿舍管理工作。
1、負責宿舍的具體管理工作,抓好各項宿舍管理要求的落實。
2、負責督促入住員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做好防火、防盜等工作的檢查。
3、負責督促入住員工做好衛生環境工作和檢查工作,每周至少進行一次清潔工作。
4、負責維護就寢紀律,督促入住員工按規定時間作息。
5、負責宿舍衛生值日表的制定并組織實施、嚴格執行。
6、負責宿舍異常情景的處理及匯報工作。
四、宿舍員(入住員工)。
1、遵守公司宿舍管理制度,服從后勤部及宿舍長的安排和管理。
2、負責做好個人安全、財產的防護工作,堅持個人的清潔衛生狀態。
3、負責做好當值日的清潔衛生和安全檢查工作。
五、財務中心職責。
1、負責對違規員工處罰的扣款處理。
2、負責房屋租賃合同費用的支付。
一、入住條件。
1、在職員工且需長期居住(至少3個月)。
2、臨時入住人員(業務實習者、駐外業務人員等)由部門負責人批準。
3、入住人員必須提交體檢合格證明,并且保證未患有任何不適宜共同居住的傳染性疾病或賭博、酗酒等不良嗜好。
二、入住辦理。
1、入住人員憑經批準的《住宿申請單》,交由行政部人員對床位進行統籌安排,并簽訂《宿舍入住協議書》。
2、簽訂入住協議后,行政部根據員工工作崗位情景進行宿舍、床位安排;
3、進住員工必須按指定的房間、床位住宿。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調換與轉讓,確有特殊情景需調換者,應經部門負責人書面同意后,經管理人員安排調換。
一、員工進住宿舍后,要節儉用水、用電和保證本人財產的安全,各位員工要養成“人走燈滅、關門、關水”的良好習慣,愛護供電和供排水設施,住在租住房的與房東堅持良好的溝通和關系。
二、宿舍晚間歸宿時間,原則上不晚于23:30。
三、按照值日表排程進行衛生值日。
四、不得大聲喧嘩,使用電視機,手機等的時候,聲音不得過大,以免妨礙他人休息。
五、宿舍區域所有器具設備(如電視機、玻璃鏡、門窗、床鋪等),住宿員工有職責維護其完好。
六、宿舍內應做到物品合理擺放,被子疊放整齊,堅持室內通風。
七、不得在公共走廊、樓道或其他公共場所堆放物品,不得在宿舍內飼養動物。
八、養成和堅持良好的禮貌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亂丟紙屑、果殼(皮)。
九、堅持室內清潔衛生,做到地面整潔,無污物、室內無異味,桌面、門窗、燈具等表面無積塵,屋頂、墻角、床架無蜘蛛網、掛絮。
十、堅持墻面干凈整潔,不得在地面、墻壁、陽臺上亂涂亂寫,不得在墻壁或食物柜上隨意張貼字畫、掛鉤、打鐵釘、拉繩子或打洞等。
十一、講究個人衛生,勤洗澡、勤換洗衣物,堅持被子、床單、枕頭等臥具的干凈,并適時進行晾曬;不串用個人生活用品。
十二、所有垃圾裝入垃圾袋并將口扎實后放在指定的垃圾回收桶內,嚴禁將雜物等倒入廁所及排水管道,禁止向窗外潑水、亂倒雜物。
十三、個人財物妥善保管,現金要隨身攜帶,貴重物品不得放在宿舍,違反規定發生遺失情景,職責自負。
十四、嚴禁攜帶管制刀具、有毒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違禁物品進入宿舍。
十五、嚴禁在宿舍內進行打架斗毆、賭博、吸毒,或從事其它不健康活動。
十六、禁止臥床吸煙和在宿舍內使用明火。
十七、室內禁止私自接配電線及裝接電器。
十八、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違禁物品。
一、宿舍的管理部門為行政部,員工所屬部門負責人協助進行管理。
二、行政部至少每月一次,對宿舍進行衛生與行為規范的檢查,并將檢查結果通報相關部門。
三、異常匯報。異常情景,宿舍長和宿舍員有職責和義務及時向行政部及部門負責人匯報。異常情景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盜竊、不法行為、影響周邊群眾的事件。
一、存在打架斗毆、賭博、吸毒,或從事其它不健康活動,取消其住宿資格。
二、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者,除照常賠償外,按公司規章制度處理。
三、連續三十天未入住宿舍,取消其入住資格。
四、在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他人者,取消其住宿資格。
五、經常破壞宿舍安寧,給予書面通報批評,屢教不改者,取消其住宿資格。
六、嚴重違反宿舍安全規定者,取消其住宿資格。
七、有偷竊行為者,參照《員工獎勵與處罰條例》處理,若涉案金額較大,交當地公安機關處理。
八、不聽從宿舍管理人員(宿舍長、管理負責人)的安排,視情節嚴重情景決定是否取消入住資格。
一、退宿原因。
1、因辭職、辭退、開除等原因退宿。
3、其他原因需要退宿。
二、退宿流程。
1、員工退宿一旦決定,應在七日內遷離宿舍。
2、退宿人員退宿時應將使用的床位、物品等清理干凈,退還借用的公用物品。
3、退宿人員退宿前一天,應提前通知管理人員,退宿時由宿舍長和行政部人員核查公用物品狀況,進行物品清點移交,簽名確認。
第八章:本制度由人力行政中心制定并解釋、補充,經董事長審批后生效!
宿舍管理規定心得(優秀19篇)篇二
第一條:為了維護學校正常的生活秩序,培養學生講禮貌、講禮貌、守紀律,樹立起熱愛團體,熱愛勞動,團結同學,勤儉節儉,愛護公物,遵守公共秩序的社會主義道德風尚,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學生在宿舍內的日常行為,應嚴格遵守《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遵守學校制定的有關宿舍管理規章制度,提倡團結友愛和團體主義,反對自私自利和個人主義,尊重宿舍管理人員的勞動,服從管理,配合工作,創造整治、優美、安靜、安全的學習和生活環境。
第三條:學生宿舍由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指導管理,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由校領導、學生處、后勤辦、團委、各二級學院(系)、公寓管理部門及自管會組成,理解學校黨委和行政的統一領導,指導自管會開展工作。
第五條:每層設層長一名,由樓長聘任,負責本樓層的衛生、治安、學風、文化建設等事宜,受樓長的直接領導。
第七條:每棟宿舍樓設保潔員若干名,負責督促學生衛生清潔及公共部位的保潔工作和垃圾的清運。
第八條:學生宿舍樓內的所有人員應當參加創立禮貌樓、層、室的活動。
第九條:學生宿舍衛生要求。
第一款共同堅持公用部位的衛生整潔。
1、不向窗外和公用部位吐痰、倒水及亂扔瓜皮果殼、紙屑、煙頭、酒瓶等雜物。
2、不得在墻上涂寫、刻畫和胡亂張貼。
第四款學生宿舍內務衛生整體要求(評分細則詳見附件一:評分標準):
1、門、窗地面整潔。
(1)、門上不得有腳印、球印和積灰。
(2)玻璃窗明亮干凈,窗框上沒有積灰。
(3)地面拖掃干凈,包括床底地面,不得有煙蒂、痰跡。
(4)房門口、樓道地面不得有垃圾、積水。
2、物品擺放整齊。
(1)桌子按規定擺放,凳子放在桌子下頭。
(2)桌面、書架和行李床上的物品要擺放整齊。
(3)洗漱用具放在統一位置。
(4)床下鞋子的擺放、室內衣物的掛放要整齊。
(5)被褥疊放整齊。
(6)床上不亂扔雜物。
(7)蚊帳統一掛放。
3、無蛛網積灰。
(1)天花板、四周墻壁無蛛網積灰。
(2)日光燈、風扇上無蛛網積灰。
(3)各類家具上無蛛網積灰。
(4)床板下無蛛網積灰。
4、陽臺、衛生間。
(1)陽臺整潔,無雜物。
(2)衛生間整潔,無異味,垃圾入袋。
5、不違章用電和電器。
(1)不私拉電線,電線不繞床。
(2)床上無臺燈。
(3)不使用電爐、電飯鍋、熱得快等電熱器具。
(4)不使用蠟燭。
6、維持家具和其它設施完好,創立禮貌環境。
(1)不在門、家具和墻上涂寫刻畫。
(2)不張貼有損身心健康的文章和圖片。
第五款學生寢室衛生每周檢查一次,成績每周公布一次。
第六款成績突出者或違反以上規定者,依據《獎懲條例》獎優懲劣。
第十條:獎懲條例。
第一款宿舍衛生檢查周匯總成績評定連續五次為優的寢室獲“衛生先進”流動紅旗一面。
第二款衛生先進寢室和免檢寢室在“禮貌寢室”評比中給予加分。
第三款以學年為階段,凡宿舍衛生檢查周匯總成績評定為不合格達三次者,取消其評定各類獎學金、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資格。
第四款對于衛生成績一月不合格的宿舍,第一次發出整改通知,第二次張榜警告,張榜警告時把寢室長、班干部、黨員的名單一并公布,第三次取消住宿資格。
第十一條:住宿學生應節儉用水,安全用電。
第十二條:每個宿舍用水用電按每間宿舍的水表、電表實用數抄算,每月每人免費用水3立方米,每間房免費用電30度,超支部分的水電費由室長按時交到管理室。
第十三條:嚴禁私自拆動水電表,違者處以100—200元罰款,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第十四條:嚴禁燈具私拉到床上,若二次勸告不聽,除沒收燈具外,另外給予校紀處分,造成災害事故者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五條:學生宿舍使用電器除收放機、充電器、電腦、電視機外,其它電熱器具如電爐、電飯鍋、電吹風、電熱毯、電熱棒(杯)等不得使用,違者依本規定有關條例處理。
第三節鑰匙管理制度。
為了確保學生宿舍安全,宿舍每人發放門鎖鑰匙一把(或壁柜鑰匙一把),各樓宿舍管理室掌握一把,為嚴格管理,特制定以下辦法:
第十六條:新生進校時,交付押金,登記注冊,方可領取鑰匙,同時每把鉑匙收押金10元,并建立使用登記冊,學生離校交還鑰匙后退還押金。
第十七條:學生不準私自換門鎖和私自配鑰匙,由于管理不善,鑰匙丟失要速報宿舍管理室,鑰匙由管理室另配,并由遺失者付工本費,如不報而導致宿舍失竊,由遺失鑰匙者承擔全部損失。
第十八條:學生畢業時要交還全部鑰匙,如交的鑰匙和所用鎖不配套者每把鑰匙賠償工本費五元。
第十九條:無特殊情景,宿舍管理室不外借備用鑰匙,必須借用管理室鑰匙時,要憑本人證件登記,還鑰匙時,歸還證件。
第二十條:鑰匙只借給本居室的人,非本宿舍同學一律不借。
第二十一條:學生宿舍樓設立值班室,實行24小時值班。
第二十二條:為了學生的身體健康和堅持充沛的精力投入學習,學生宿舍樓6:30開門,24:00關門,學生24:00以后進入宿舍樓應出示有效證件,并登記說明原因,二次以上或拒不出示證件而強行進入者上報學校有關部門處理。
第二十三條:為了維護學生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嚴禁留宿外來人員,違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住宿資格等處罰。
第二十四條:住宿學生應妥善管理好自我的學習生活用品、貴重物品、現金及銀行卡,不準將房門鑰匙私借他人,不準私調門鎖。
第二十五條: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學生宿舍不準存放易燃、易爆和有害物品。
第二十六條:堅持走廊及樓梯通暢,不準停放自行車和堆放雜亂物品。
第二十七條:嚴禁燃放煙花爆竹,禁止亂扔玻璃瓶等雜物。
第二十八條:不準私拉電線,嚴禁使用電磁爐、電熱壺、電熱杯、酒精爐、煤油爐、取暖器、卡式爐,禁止使用蠟燭,焚燒廢紙,亂丟煙蒂。
第二十九條:宿舍樓內禁止買賣經商,嚴禁酗酒、斗毆、搓麻將。
第三十條:嚴禁復制、傳播、觀看色情、淫穢出版物。
第三十一條:宿舍內住宿學生應配合工作人員進行的安全衛生檢查。
第三十二條:禁止高聲播放收錄機、吹奏樂器和高聲喧嘩、起哄,擾亂周圍環境。
第三十三條:不得隨便動用設在宿舍樓里的消防設施,損壞應照價賠償。
第三十四條:攜帶大件貴重物品離樓,攜帶者必須出示有效證件并登記,經值班人員查驗后方可帶出。
第三十五條:校外人員來訪,須出示有效證件并登記由被訪者帶入會客。
第三十六條:違反上述規定,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行政處分和賠償。
第五節假期學生留校住宿規定。
第三十七條:寒暑假期間原則上不留學生住宿,確需留校住宿的外地同學,須經各二級學院、學生處批準,開出證明,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本宿舍樓的管理室登記,辦理出入證,并交納管理費。家住本市(含市郊)的同學寒暑假不安排住宿。
第三十八條:留校住宿的學生在規定的時間內,憑證出入指定宿舍。
第三十九條:為安全起見,留校學生采取相對集中原則住宿,不住宿的宿舍由學生宿舍管理部門封門,此后,不得隨便出入,遇有特殊情景,由本人書面申請,經學生宿舍管理部門核實簽字后由本宿舍樓的管理人員陪同入內。
第四十條:學生假期留校住宿,要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四十一條:住宿登記日期和其它事項詳見本宿舍樓通知。
第六節校“禮貌寢室”評比條例。
第四十二條:“禮貌寢室”評比制度。
1、校“禮貌寢室”的評比每學年進行一次,時間為11月份,畢業班學生不參加評選;。
2、評比小組:各樓樓長和物業管理學生會宿舍負責人;。
3、評比小組評選出“禮貌寢室”,學年末把名單遞交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審核批準。
第四十三條:“禮貌寢室”基本條件。
1、熱愛祖國,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認真學習,向上;。
2、寢室成員一學年每門課程均需及格(包括補考及格);。
3、寢室成員年度內無違反校紀校規而受警告者;。
4、寢室成員無嚴重違反學生宿舍各項管理制度;。
5、寢室無火災和重大傷亡事故;。
第四十四條:評比項目。
1、評比標準。
(2)床鋪,被褥4分:被褥疊放整齊,朝向一致,床單、枕巾干凈平整,無亂放雜物;。
(3)物品擺放4分:桌凳按標準擺放,洗漱用具、書籍、箱子等物品擺放整齊;。
(4)門窗玻璃、燈具3分:
(5)陽臺、衛生間4分:陽臺整潔,無亂堆放雜物,衛生間無異昧積垢;。
(6)文化氛圍,整體形象2分:
2、加分因素(上限10分)。
(1)一月全優寢室加1分,“衛生先進”寢室加2分;。
(3)工作出色的樓長、層長所在的寢室加1分。
3、扣分因素。
(2)寢室成員有不遵守宿舍作息制度晚歸者,有一個扣o.5分;。
(3)平時有使用違章電器、私拉電線者扣1——2分。
第四十五條:獎勵方式。
1、給予“禮貌寢室”物質獎勵,并貼上“禮貌寢室”標志;。
2、“禮貌寢室”成員在評獎學金時加分。
第七節學生辦理離校手續。
第四十六條:各宿舍凡有損壞的公共財產,要及時報告修理,須交維修費的要一次交清,否則不予修理或修理后從押金中扣除。
第四十七條:畢業班的學生要在學校規定離校日的前三天內全部辦理完手續并離校。
第四十八條:學生畢業或中途因故離校,有關部門應事先通知公寓服務中心,由管理員驗收宿舍及家具,學生應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離校手續。
第四十九條:學生離校前要清點好各自的物品,待有關人員按宿舍設備清單檢查驗收,清查無誤,完好無損后,方可發還押金。如有丟失損壞,按物品管理辦法,照價賠償。收還鑰匙后,退還押金。如家具用品的登記號與卡片不符,按丟失處理。
第五十條:辦完離校手續后,在三天內離校,如仍滯留在原宿舍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五十一條:室內人員有先后走的,查驗后的宿舍物品即由后走者保管。
第五十二條:宿舍內的公共財產如有損壞,應照價賠償。
第五十三條:在校期間,如有應繳款項而未繳清的,離校時必需全部交清,如拒不繳款或以任何理由拖延者,不予辦理離校手續。
第五十四條:家具及物品驗收合格者,由管理人員在離校通知書上蓋章后,方可發給學生報到證或畢業證等。
第五十五條:提前辦理離校手續,按照學生公寓服務中心的通知進行。
第五十六條:學生公寓服務中心最終辦理離校手續,學生離校前經宿舍管理人員驗收蓋章后,在三天內持離校通知書到有關部門領取派遣證。
第五十七條:本規定由學生公寓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宿舍管理規定心得(優秀19篇)篇三
學生宿舍管理規定宿舍是學校的最基本單位,是學生學習生活的基本場所,創“潔、齊、美”的寢室是全面提高素質的需要,也是成才的需要。
學生宿舍實行規范化管理是為學生創造一個“潔、齊、美”安全、舒適的學習和生活環境,培養學生講文明,講禮貌,講衛生,守紀律,提高學生素質,促進學生成才的重要途徑之一,也是學校“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的重要措施之一。
學生寢室規范化管理共分三個規范,一個規定。
1、宿舍管理實行室長負責制。室長應做到:全面關心同學,如有室內同學生病或遺失錢物、鑰匙等應及時向舍務老師、班主任匯報;督促值日生認真負責做好工作,督促同學遵守紀律,衛生習慣養成等。
2、宿舍衛生實行值日制度,每天一位學生負責。值日生工作范圍包括:衛生打掃、清倒垃圾、物品擺放,離開宿舍檢查門窗,有權監督其他學生遵守規章制度情況。
3、要求門窗整潔明亮,物品放置整齊劃一,衣服涼曬整齊,地面干凈無雜物,過道無積水,大花板、墻角無蛛網,墻面、箱櫥、多用柜無污點。
4、養成良好衛生習慣,任何同學不得在室內外、公共場所亂扔雜物。禁止學生在宿舍內用膳、洗滌飯盆等。禁止學生隨地倒水。
5、自覺維護好公共場所衛生(樓道、走廊、盥洗室箏),實行樓長負責制。
1、同學之間團結互助,互敬互重,形成溫馨友愛氛圍。
2、講究文明禮貌,不說臟話、不打架斗毆。
3、不準打樸克、杜絕賭博。不堆酗酒、抽煙。
4、垃圾人箱,不準把垃圾、生活用水從窗口倒下。
5、晚上熄燈后,不準講話、敲墻壁等。禁止在寢室點蠟燭。
6、愛護公物,不準用腳踢門,開窗后用窗鉤鉤好。損壞公物按規定賠償。
7、學生應在學校規定的回家日回家,特殊情況回家,應向班主任請假,辦理好請假手續,并將請假條交給教導處及舍務老師。
8、按時起身就寢,認真參加旱鍛煉,早鍛煉不得缺席遲到、早退。
9、自行車要統一登記,辦理好停車證,并按指定地點有序停放。
1、離開寢室,關好門窗,不得將鑰匙隨意借給其他寢室同學。
2、寢室內如有失竊、丟失鑰匙等應及時向舍務老師報告。
3、每位同學應將貴重物品、錢、菜票、鑰匙等保管好,以免失竊而造成損失。
4、禁止在寢室內私拉電線、玩火(點蠟燭等)。
5、通學生不得進入宿舍,不得擅自留宿外人。男。女同學之間不得相互串宿舍。
1、個人內務不按規范要求整理擺放的,每項扣1一5分,勸導無效,可加倍扣分。
2、地面不掃。位權不倒、物品擺放不整齊的,扣當天值班人5一10分。
3、每次規定的大掃除項目,沒有做到的,全室每人扣5一10分,局部沒有做到的,扣分工負責人5一10分。
4、從窗口倒水或將水倒在室內、過道、樓梯口者,扣10一30分。勸導無效的可加倍扣分。
5、因使用明火(點蠟燭、焚燒廢紙等),扣當事人50分,造成嚴重后果者,除負責一定的賠償外,依情節輕重,由學校給予處分。
6、對寢室內用膳者扣20分,酗酒者扣50分。
7、熄燈后講話,聽收錄機影響他人休息者,扣10分,勸導無效者,加倍扣分。
8、寢室內打撲克者扣20分,賭博、抽煙者扣50分。
9、私配鑰匙者,扣20分。
10、回家不請假或私自在外住宿者扣20分,勸導無效的,加倍扣分。
11、不按時起身,早鍛煉遲到者,每次扣5分。缺席者扣10分。
12、不服從舍各老師,無理取鬧,妨礙正常工作者,每次可扣l0-50分。
13、每位同學的扣分情況每周向班主任匯報一次,每個學期內扣分累計滿50分者,作書面檢查。扣分滿200分者,移交學校教導處處理,扣滿400分者取消住宿資格。
14、每天上午或下午學校組織檢查宿舍,次日公布分數。
15、以“潔、齊、美”文明宿舍每月評選一次,并給予公開表揚。
16、學期結束,根據寢室內學生扣分及評選“潔。齊、美”文明寢室光榮稱號次數,評選出“模范宿舍”,并給予適當的獎勵。
17、各個班級宿舍得分情況。評選“潔。齊、美”文明寢室次數與評選優秀班集體等掛鉤。
18、每個學期學生扣分遞交班主任,與思想品德評語、操行等第、評選三好學生等掛鉤。
宿舍管理規定心得(優秀19篇)篇四
1、各種生活用品、衛生工具要擺放整齊,堅持地面、門窗、墻面、衛生間和走廊的清潔。
2、養成愛整潔、講衛生、勤儉節儉的良好習慣。不在寢室就餐、不亂丟雜物、不亂購零食、不浪費水電。
3、使用衛生間后,必須及時沖洗干凈;蹲坑內不留廢水、雜物。堅持寢室干燥、通風。
4、嚴格執行衛生值日制度,值日生必須每一天早晚打掃衛生,早晨必須清理紙簍、垃圾桶等。寢室長每一天督促、檢查值日工作和生活用品的擺放情景并協助教師做好點名和檢查工作。
1、住校生要嚴格執行學校制定的作息制度,按時起床、按時就寢,晚上點名以后不許外出,平時無急事不進出寢室。除節、假日及學校組織活動外住校生一律不準出校門,如確有急事需外出者事先應書面請假,并經班主任(或學校值班領導)以及生活指導教師簽字同意后方可外出。
2、嚴格按照安排的寢室、鋪位住宿,未經同意任何人不準隨意調換床鋪、寢室。
3、不把非住校人員帶入宿舍。非住校生及住校生的親屬不準在學生宿舍內留宿,在學生休息時嚴禁異性學生家長進入其子女寢室。
4、不追逐打鬧起哄、高聲喧嘩以及打架斗毆。
5、不私自外出去游泳或買東西等。
6、不吸煙、喝酒;不在宿舍里打牌、賭博及變相賭博。
7、未經生活指導教師和班主任許可,不換鋪、合鋪睡覺,不竄寢室,不在校外或其他寢室留宿。
8、不穿奇裝異服或衣冠不整以及染發進入學生宿舍。
9、不將不健康以及不利于正常學習的書籍、圖片、影碟或其他有危害性的器械帶入學生宿舍。
10、不在墻上隨意張貼宣傳畫,釘釘子,不在樓內外墻上亂涂、亂刻、亂畫。
11、不在床鋪上蹦跳、嬉戲,以免發生意外,不撥弄電風扇,電燈等設備。
12、不翻越欄桿、窗臺;不在就寢期間離開寢室,更不離開寢室樓。
13、不在宿舍里燒煮食物,不亂接電源。注意用火安全,不點蠟燭,正確使用蚊香。
14、不在寢室內亂丟雜物及向窗外拋、丟雜物和倒水。
15、未經許可不得翻、拿他人的物品;嚴禁住校生有小偷小摸的行為發生,對有偷竊行為的將嚴肅處理。
16、不在就餐時外出就餐及到校外購物。
17、加強自身安全意識,善于同壞人壞事作斗爭,發現違紀現象、突發事件應立即報告有關教師。
18、愛護公共財物,損壞公物時應照價賠償,有故意損壞的除照價賠償外,同時也按違紀處理。
1、團結友愛、互相幫忙,共創良好的生活環境。
2、尊重生活指導教師、值周教師、寢室長和他人。
3、爭創“禮貌寢室”,爭做“禮貌住校生”。
宿舍管理規定心得(優秀19篇)篇五
一、集體宿舍衛生是精神文明的窗口。保持宿舍整潔,創建“文明寢室”是寢室每個同學的責任。每個同學必須積極參加寢室衛生勞動,自覺遵守有關規章制度,養成講文明、講衛生的好習慣。
二、寢室內務管理實行寢室長責任制,寢室長由每個寢室民主選出,寢室人員在寢室長的統一管理下,處理好寢室內一切事務。
三、寢室衛生要求:
1.“八凈”:地板、墻壁、衣柜、門窗、玻璃、床、衛生間、洗手槽等每天擦洗干凈。
2.“六無”:無灰塵、無痰跡、無水跡、無紙屑、無果殼、無異味。
3.“三齊”:每天被褥疊放整齊,床單拉平整齊,枕頭擺放整齊。
4.保持墻壁清潔,做到“四無”,嚴禁“四亂”。即做到無蜘蛛網,無污跡,無手、腳印。嚴禁亂釘釘子,亂掛雜物,亂貼字畫,亂扯繩子。
5.毛巾、面盆、牙杯、肥皂、鞋子等物要嚴格按《交通運輸學院衛生檢查標準》統一要求排放整齊。不在寢室內拉繩晾衣服。
6.注意室內通風,每天根據天氣情況啟閉門。
7.室內清理的垃圾必須袋裝,每天及時送到樓道口垃圾桶內。不準將室內垃圾隨便掃在走廊公共區內堆放。
8.在寢室、走廊、樓梯等場合不能亂丟雜物,亂吐泡泡糖,亂畫墻壁。
9.便后要放水沖洗,養成良好清潔衛生習慣。下水道口如有堵塞現象要及時處理。
四、寢室風氣要求:
1.每位同學要定時作息,不賴床,保持良好精神風貌。
2.寢室內不吸煙、不酗酒、不打架。
3.不聚眾賭博、不觀看不良音像制品。
4.午休或學習時間,不在寢室內使用電腦上網、玩游戲。
5.在寢室內不使用違禁電器或明火。
五、各寢室建立由寢室長負責的衛生值日制度,做到每日清掃整理,每周一次大掃除,生活委員、宣傳委員每周不定期檢查三次,班長、團支書考評。
宿舍管理規定心得(優秀19篇)篇六
1、不準在宿舍內或走道生火、點蠟燭、洗漱,不得破壞公物和私接線路,公物損壞,由本宿舍或實施行為者照價賠償。
2、保持宿舍的清潔衛生,不準亂丟果皮、紙屑,不準亂倒飯菜、剩湯,果皮、紙屑、衛生紙巾放進垃圾桶內。每天由舍長派值日生負責當天的值日工作。本層洗漱間、廁所下水道堵塞,由本層宿舍或實施行為者負責,學校請施工隊維修疏通。
3、按時作息,午休鈴聲、晚睡眠鈴聲響后,全體學生務必回到宿舍休息(中考班有特殊要求除外)。休息時間不準高聲喧嘩或從事娛樂活動,更不得以娛樂形式進行變相賭博;不準在宿舍區打撲克、大字牌或從事體育活動,違者除沒收器具外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
4、不準留宿外來人員,男、女生不得相互到宿舍串門,貴重物品、人民幣自行保管好,避免丟失造成損失。人離開宿舍要隨時關好窗,鎖好門,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1、床鋪。
被子、床單、毛毯折成四方形靠墻放,枕頭放在被子上。床面不準有散亂的東西,如有一兩本書或一兩件折好的衣服或小包,可以放在被子的一側,但外沿線要與被子外沿線平齊。
2、鞋子、木箱。
鞋尖向內擺放于床下,鞋跟線大致與床的外沿線平齊。木箱、背包統一放到儲物框內。
3、桶、用品。
提桶口朝上靠墻放,口盅、牙刷、牙膏整齊放在桌子上(牙刷、牙膏放在口盅內),口盅把的方向一致,牙刷毛在上且往同一方向倒,牙膏口朝上與牙刷的方向一致,毛巾統一掛于毛巾鉤上。其它日用品整齊排列于桌子內。
4、宿舍內和窗戶上不準晾掛衣服,洗的衣服一律掛在陽臺的鐵線上。不準在宿舍走道、陽臺、樓梯打地鋪。
宿舍管理規定心得(優秀19篇)篇七
為了加強學生宿舍管理,保證學生有良好的住宿環境,結合我院學生宿舍管理中的具體情景,特制定本條例。
凡住校學生每年須按照規定向學院繳納住宿費后,由學生處、系統一安排住宿,并于新學年第1--2周內進行住宿注冊登記。
住宿學生應遵守宿舍作息時間:早上6:00開門,晚上10:00熄燈閉門。夜間晚歸必須事先向值班人員說明事由,入樓時須出示有效證件,待驗明身份并登記后方可入樓。
凡住宿學生不得隨意留宿他人及在校外住宿。確需外出者,應向寢室長講明情景并履行請假手續后,方可外出并及時返校和銷假。住宿學生不得在校外租房。
非住宿學生不得隨意進入宿舍樓。
男女生不得互串宿舍。需進入對方宿舍找人時,應向值班人員說明情景。在值班室外等候叫人,不得擅自入樓。
住宿學生應服從值班人員管理,不得將自行車搬進樓內。
住宿學生應自覺遵守生活秩序。嚴禁在宿舍樓內大聲喧嘩,打鬧或進行劇烈的體育運動;嚴禁猜拳行令,酗酒鬧事和賭博。
住宿學生應堅持室內外衛生。室內物品應擺放整齊。不許隨地吐痰;不許抽煙;不許在室內及走廊內潑水,嚴禁從窗口向外潑水、倒垃圾、亂拋果皮、紙屑等雜物;不許在墻壁上涂寫刻畫或隨意張貼;嚴禁隨地大小便。
建立衛生值日制度,由寢室長督促檢查。
住宿學生應自覺愛護公共財物,不得擅自搬挪拆卸宿舍樓內的各種公共設施。
節儉水電,室內嚴禁亂拉、亂接電源;嚴禁使用電爐、電熱器等。
住宿學生應注意消防安全,做好防火、防盜、防事故的應急處理準備,發現問題及時向值班室和院保衛處報告。
嚴禁在室內、走廊里燃燒物品;個人要妥善保管好自我的現金、物品等。宿舍無人時應鎖門關窗。
住宿學生應妥善保管好自我的鑰匙和寢室的鑰匙,如有丟失應及時向值班員說明情景后,方可自行配制,同時寢室鑰匙上交值班員一把,并做好相應的防范措施。
住宿學生應主動配合學院保衛處、學生處、后勤管理處等部門所安排的衛生、紀律、消防等檢查工作。
住宿學生不得私自調換宿舍。如確需調換,須經各系及舍管中心批準后,方可辦理調換手續。
放假期間,宿舍樓實行封閉管理,所有住宿學生未經許可不得私自進入宿舍樓。
學生宿舍實施以系為主責,舍管中心督查評比的管理模式,所有住宿學生應嚴格遵守宿舍管理制度,服從管理,進取主動配合工作。
凡取得我院學籍的新生,可在第一學年入校時辦理住校手續,并向學校繳納住宿費。
新住校學生憑備品費收據由學生處發放一套生活用品(床單,被罩,蚊帳,臉盆及餐具等)。
新生應在舍管中心、系調配的房間、床位住宿,不得擅自調換。
學生宿舍內的公共設施及配發物品由宿舍管理人員與新生寢室長核準無誤后,雙方登記并簽字,存檔備查。
在規定時間內由各寢室長將鑰匙收齊,并將室內公共物品清點完畢后,通知舍管中心審驗,經驗收無誤,學生方可離校。
畢業生必須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將個人所有物品帶走,騰空房間、柜櫥。否則,舍管中心將統一組織清理,并按有關規定處理遺留物品。
畢業生辦理完離校手續后,如需返校進入宿舍樓,必須向門衛值班人員報告并辦理有關手續。
有下列情景之一者,不予辦理離校手續:
1.凡不按時交宿舍房間鑰匙者;
2.宿舍內公共物品有損壞,不按規定照價賠償者。
凡有下列情景之一者的學生,給予通報批評:
1.不聽從管理人員的正常管理;
2.向窗外潑水或向窗外拋棄垃圾雜物;
3.擅自調換房間、床位者;
4.在宿舍樓內抽煙者;
5.在宿舍樓內大聲喧嘩不聽勸告者;
6.在宿舍樓內打球,或做劇烈體育活動者;
7.不遵守作息時間或晚歸、外宿者;
8.不按照內務衛生檢查標準執行,經說服教育不改者;
9.不配合宿舍管理工作人員、舍務干部的工作,經說服教育不改者;
10.熄燈后點蠟燭者。
凡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警告處分:
1.兩次違犯第二十八條之規定;
2.不理解管理人員的管理,并有不禮貌行為;
3.在宿舍內私自接電源,使用電爐、電熱器及酒精爐者;
4.在宿舍內飲酒、焚燒、摔砸物品以及破壞公共水電、衛生設施者;
5.上課時間(包括復習,自習)在宿舍內打牌,下棋或搞其它娛樂活動,影響他人學習或公共秩序者,加重處理。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1.兩次違犯第二十九條之規定;
2.未經許可留宿外人,經批評教育不改者;
3.有意破壞公共設施。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記過處分:
1.兩次違犯第二十九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
2.在宿舍樓道大小便者;
3.破壞消防設施。
述所列條目以外的其它違紀行為參照《學生違紀處分條例》中的有關條款處理。
第三十三條本條例由學生處負責解釋。
宿舍管理規定心得(優秀19篇)篇八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潔衛生,整齊的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訂本規定。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所有集體宿舍員工。
1、行政人事部負責員工宿舍統一管理;。
2、各部門、各單位負責所屬員工的住宿申請及有關配合工作;。
4、宿舍只提供單身員工個人住宿。
1、入住人員一律憑《員工宿舍入住申請單》按照行政人事部的統一安排入住;。
2、入住人員必須遵守宿舍管理人員的要求,在規定房間、床位入住;。
3、男員工不準在女生宿舍留住,女員工不準在男生宿舍留住;。
4、入住員工不許帶非公司人員入內,更不準留宿;。
6、員工中午禁止在宿舍外從事活動,影響他人休息;。
7、員工晚間23:30后禁止嬉鬧、開音響、看電視、大聲喧嘩、影響他人休息;。
9、嚴禁翻弄他人的行李及衣物等,違者視為偷竊行為。
11、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12、煙灰、煙蒂不得丟棄地上;。
13、換洗衣物和鞋不得堆積地上;。
14、污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于指定場所傾倒;。
15、每間宿舍公開、民主推選寢室長一名,負責本宿舍的值日安排及衛生紀律的監督;。
16、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對宿舍衛生進行不定期檢查,并選出最佳寢室與最差寢室,對最佳寢室給予適當獎勵,對最差寢室給予一定處罰。
17、有下列條件者不得入住:。
17.1、犯有傳染病者、
17.2、有不良奢好者;。
18、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其住宿資格,情節特別嚴重的,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18.1、不服從宿舍長的監督、指揮者;。
18.2、在宿舍內賭博(打麻將)、斗毆、吸毒、行騙及酗酒;。
18.3、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等;。
18.4、宿舍內接待異性人員或留宿外人親友者;。
18.5、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教不改者;。
18.7、無正當理由經常在外住宿者。
1、進出隨手關門,保證宿舍內人員、財產安全;。
2、保護自己的個人物品,禁止他人取用;。
3、自覺愛護公司財物,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5、對于緊急事件,宿舍長電話通知公司行政人事部,同時電話請求相關特殊服務機關實行救助(如119、110、120等)。
1、入住人員自覺遵守宿舍衛生要求,愛護環境,嚴禁亂扔垃圾,隨處大小便;。
2、宿舍及走道內嚴禁開伙做飯,不得亂拉亂接電線、使用電具;。
3、自覺清理宿舍內及宿舍門口衛生,保持室內衛生;。
5、不得在走廊、宿舍門口、樓梯間堆放垃圾和從陽臺、窗口向下拋物;。
1、入住人員不收取住宿費;。
2、水電費按實際支出情況由入住人員共同分攤;。
3、宿舍長每人每月補助50元。
本規定從xxxx年8月4日開始實施。
造價職責郵政職責部長職責。
部門職責部隊職責配件職責。
宿舍管理規定心得(優秀19篇)篇九
(一)愛護宿舍區的花草樹木,自覺維護宿舍區的綠化,請勿踐踏、挖掘、刻劃、攀折花草樹木或在樹枝上晾曬物品。
(二)宿舍樓內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由專職清潔員負責打掃,每一天清掃2次。學生應將宿舍垃圾投放到指定垃圾桶內,請勿在走廊、樓道堆放垃圾。
(三)學生按照要求,搞好寢室內衛生。堅持每日清掃,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住宿學生必須堅持每一天做好宿舍內部個人衛生,自覺疊好被褥,堅持床鋪、桌面及書架等的整齊潔凈。值日生應當每一天清掃客廳、廁所、浴室、陽臺的地面,清潔水池門窗及墻面等公用部位,將垃圾送到指定地點。
(四)遵守宿舍公德,堅持樓道暢通、整潔。禁止隨地吐痰、亂拋雜物、亂倒污水、污損墻面、高空拋物、或在走廊、樓道堆放雜物和垃圾。禁止在家具、門窗、墻壁上亂涂寫、亂刻劃、亂張貼。一經發現,當事人必須承擔恢復原樣的費用。禁止將飯菜或外賣帶入宿舍食用。禁止將家具任意挪位或搬出室外。
(五)為避免影響他人的學習和休息,請堅持宿舍安靜,嚴禁在樓道內進行打球、踢球、溜冰、跳舞、播放高分貝音響、大聲喧嘩或高聲唱歌等喧鬧行為。
(六)嚴禁在宿舍內飼養各種動物和種植有害植物,違者將予以沒收處理。
(七)未經學校允許,嚴禁在宿舍區集會、游行、示威或從事宗教活動。
(八)為維護宿舍區內的秩序與安全,未經學校有關部門批準,不允許任何個人、單位、團體在宿舍區內從事經營性活動、收費服務活動或者中介代理活動。
(九)嚴禁在宿舍區內隨意張貼廣告。在宿舍區內信息欄張貼海報,應經學管辦批準。
(十)禁止在宿舍區停放自行車;未經批準,不得將家用電器搬入宿舍。嚴禁將自購的家具及磚石、木板等雜物帶入宿舍。未經許可,學生不得進入異性學生居住的宿舍。
(十一)吸煙危害健康,嚴禁在宿舍內吸煙或在宿舍區內亂扔煙蒂。
(十二)嚴禁在宿舍內酗酒、打麻將、賭博或觀看、傳播反動、迷信、黃、賭、毒的書刊、影帶、影碟。
第四章:獎懲制度。
第十七條:為了更好地培養學生良好的禮貌生活習慣,樹立完美的精神風貌,建立學生宿舍個人積分評估制度,作為學生宿舍表現的獎懲依據,每學年進行一次“示范宿舍”、“禮貌宿舍”、“百佳小寢”、“宿舍禮貌標兵”評審獎勵,評選出“示范宿舍”、“禮貌宿舍”的宿舍長可參評優秀學生干部。
第十八條:參照《xx大學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考評辦法》,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學生,給予通報表揚,頒發榮譽證書并酌情給予物質獎勵。有異常貢獻者將上報上級有關部門表彰、獎勵。
(一)預防和制止案(事)件或事故的發生成績突出的;
(二)檢舉、揭發違法犯罪人員,保護國家、團體利益和公民合法權益有功的;
(三)疏導、調解民間糾紛,防止矛盾糾紛激化,避免重大惡性事件發生的;
(四)對學校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提出提議,被采納后社會效果顯著的;
(五)其他為學校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
第十九條:參照《xx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規定》,在學生宿舍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情節給予警告以上紀律處分,其中受到警告處分(含警告處分)以上的學生不得參評“宿舍禮貌標兵”等個人獎項,所在宿舍不得參評“示范宿舍”、“禮貌宿舍”、“百佳小寢”。
(一)經商,違章派發或粘貼傳單、廣告;
(二)損壞公物;
(三)焚燒雜物和燃放鞭炮;
(四)在宿舍內飼養各種動物和種植有害植物;
(五)盜竊他人財物,敲詐勒索錢財等違紀違法行為;
(六)高空拋物等危險行為;
(七)酗酒;
(八)阻礙工作人員執行工作,侮辱、辱罵工作人員;
(九)賭博;
(十)觀看、傳播反動、淫穢書刊、圖片、畫報、音像碟帶,傳播迷信思想及偽科學;
(十一)打架斗毆,尋釁滋事,危害他人人身安全,或者侮辱、誹謗他人;
(十二)其他違反校紀校規和國家有關法規的行為。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規定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條:本規定由學生工作處負責解釋。
宿舍管理規定心得(優秀19篇)篇十
15、夜晚不能開燈睡覺,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燈、風扇、空調等電器人走關掉。
18、嚴禁偷盜公司和他人財物并維護好公共財物。
1.堅持門內外的清潔,干凈,不得有灰塵和蜘蛛網;
2.窗臺、窗戶框、玻璃干凈,無灰塵,無雜物堆放的現象;
4.寫桌面上要時常堅持清潔,干凈,物品擺放整齊有序;
7.衛生間、洗衣臺要堅持地面、臺面的清潔,無污水,無臟物,無異味。
8.鞋子必須分類擺放于鞋架上,整齊有序,鞋內不得放有襪子,除了晚上睡覺休息時可將一雙拖鞋放于床邊以外,其它時間不得將鞋子放于床邊,更不能放在過道上。
9.整個室內環境應當堅持干凈,注意室內的通風換氣,空氣新鮮,無異味,無堆放臟衣物的現象,衣物擺放整齊,及時清洗。
宿舍管理規定心得(優秀19篇)篇十一
為加強員工宿舍空調管理,愛惜和保護公共財產不受損壞,延長其全用壽命,確保人身及設備的安全,更好地為員工休息、業余自學、住宿提供舒適的場所,特制定本規定。
(一)宿舍是員工業余休息和自學的場所,宿舍空調裝置屬公司財產,凡入住宿舍的員工必須服從安排,自覺遵守本規定的所有條款。
(三)宿舍員工必須愛護公司財物,不得在空調機裝置上鉆孔、挖洞、釘釘子或切割、雕刻等,如因上述原因造成損壞,按原價的2倍賠償。
(四)宿舍員工必須自覺增強安全意識,特別是防觸電、防雷擊,嚴禁挪動、更改空調裝置位置,嚴禁在雷雨天氣開啟空調。
(五)宿舍空調遙控器由空調管理員管理,并負責把控宿舍空調的開啟。空調開啟后,設置的溫度要適中:制熱溫度應設置在20℃以下,制冷溫度應設置在25℃以上,以免空調機長時間工作,壓縮機發熱、發燙,影響正常使用。
(六)空調的'啟動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開啟,嚴禁在冬天開啟制冷或在夏天開啟制熱,否則,將對壓縮機造成嚴重損壞,影響其正常使用。
(七)員工離開宿舍必須關閉空調,長時間不用空調,應將空調電源插頭拔出。嚴禁宿舍內無人空調機照常開機,自覺保護、延長空調的使用壽命。
(八)當空調出現故障時,宿舍空調管理員必須及時關閉電源,并盡快通知,及時安排維修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再次開啟。
(九)凡因空調使用不當或違規操作,造成人身傷害或設備損壞,由違規操作者負責一切經濟損失。
(十)凡違反以上條例的員工,由辦公室酌情給予處理。
為保護空調裝置不受損害及危及人身、財產安全,全用空調應注意:
(一)適當設置溫度,以得到舒適的環境,應避免過熱或過冷;
(二)在制冷或制熱運行中,應關閉門窗,如果門窗打開,室內空氣形成對流,使制冷或制熱的效果降低。
(三)請將預定的運行時間用遙控器定時鈕設定好。
(四)請勿在靠近進口或出口處放置阻擋氣流的物體,否則降低空調器的效率,甚至使系統停止運行。
(五)在雷雨天氣,請斷開主電源開關,否則閃電可能使本機受損。
(六)清潔本機或進行保養時之前,請斷開主電源開關,否則可能會發生意外。
(七)切勿使室內機和遙控器受潮,否則可能會發生短路、甚至火災。
宿舍管理規定心得(優秀19篇)篇十二
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精神,為維護學生宿舍正常的學習生活秩序,創造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特制定學生。
一、學生須按時繳納住宿費,由學校統籌安排宿舍。
二、學生宿舍內空房間、空床位由學校統一計劃管理,不準擅自占用床位。學校有權進行宿舍調換,學生應服從。
三、住校學生應按指定的房間、床位號住宿,不得私自調換。嚴格禁止出租床位或以他人名義入住學生公寓,一經發現,學校有權收回床位并按有關規定處理。為保障安全,不得將宿舍鑰匙轉借他人,不得私配鑰匙,鑰匙丟失應及時到學生公寓管理處申請換鎖,費用自理。進出宿舍忘帶鑰匙,憑學生證或身份證到宿舍管理員處借用。
四、住校學生未經學校學生公寓管理處批準,不得私換門鎖。
五、住校學生如辦理休學、退學、出國等離校手續的,須先搬離并清空宿舍物品,并按照學生公寓管理處要求退還宿舍鑰匙等物品,由學生公寓管理處簽字確認后方能完成各項離校手續。住校學生因宿舍搬遷、調整等調換學生宿舍時,須先歸還原宿舍鑰匙后才能領取新鑰匙,延期不歸還者,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六、住校學生需妥善保護學生公寓內的.各項設施、設備,不得損壞各類設施,污損物品,違者除按照學生公寓管理處有關物品損壞標準照價賠償外,并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七、宿舍應實行衛生值日制度,每天輪流值日,做好室內衛生工作。要求被褥折疊整齊,物品放置有序,垃圾入簍,地面桌面整潔。宿舍衛生檢查中屢次不合格者,責令其搬離宿舍。
八、住校學生應自覺遵守文明行為規范,嚴禁在宿舍內大聲喧嘩以及做其他各種有礙他人學習休息的活動;嚴禁在宿舍范圍內酗酒、抽煙、起哄、打架斗毆;嚴禁觀看、傳播淫穢書刊和音像制品;嚴禁在宿舍和走廊打球、跳舞、溜冰等;嚴禁在宿舍內打牌、打麻將或變相賭博;嚴禁飼養小動物;嚴禁各種形式的經營活動;嚴禁在學校公共區域如樓道晾曬衣物,擺放個人物品。違者將予以批評教育外,并按相關規定處理。
九、住校學生要加強安全防范和自我保護意識,注意防火、防盜。在學生宿舍范圍內嚴禁存放各種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嚴禁燃放煙花爆竹;嚴禁焚燒物品;嚴格執行消防法規,宿舍內除正常使用空調、熱水器、飲水機、電腦、手機、臺燈外,其它電器須經社區管理中心批準方可使用,未經允許禁止使用。嚴禁私拉、私接電線,不得自行安裝插座、燈頭;嚴禁使用與治安防范要求相違背的器具,違反規定對他人和公共財產造成損失的必須照價賠償,并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十、住校學生須遵守學校作息制度,準時熄燈,不得無故晚歸或夜不歸宿。
十一、學生宿舍實行封閉式管理,來訪人員要辦理登記手續,未經許可,外來人員不得進入學生宿舍。未經批準,學生不得進入異性宿舍樓(層),嚴禁留宿非本宿舍人員。違者按相關規定處理。
十二、所有退宿的同學在辦理完離校手續時必須清理并帶走屬于自己的物品,學校對學生離校后遺留物品在3個工作日后將作無主處理。對于換宿舍的同學須在規定時間內清理并帶走屬于自己的物品,學校對換宿舍截止時間后遺留物品在3個工作日后將作無主處理。
十三、學生社區管理中心不定期組織學院、輔導員、學生代表開展學生宿舍抽查,住宿學生須予以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抽查。
十四、在宿舍內發布不當言論或做出不當行為,造成恐慌,且有悖社會公序良俗或擾亂宿舍、校園秩序,經學校警告制止后仍不改正的,學校有權收回床位,不再安排宿舍。
十五、經上海市精神衛生中心總院(上海市心理咨詢和治療中心)診斷后,確認患有心理或精神疾病,且經學校評估后認為在治療(尚未治愈)期間不宜住在學生宿舍中的學生,必須在家長監護下自行安排住宿。當上述學生經治療痊愈后,且經學校認可可以恢復居住在學生宿舍的。
十六、對違反以上規定的學生,按照《學生違紀處分條例》(上外賢達學〔20xx〕64號)、《學生違紀計分實施辦法》(上外賢達學〔20xx〕62號)給予處理。
十七、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解釋權歸屬學生工作處。
--end--。
宿舍管理規定心得(優秀19篇)篇十三
第1條、遵守學校作息規定。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按時起床、歸宿、就寢、熄燈、按時出入公寓(宿舍)樓;公寓(宿舍)樓夜間21∶30熄燈及關門(節假日、周末22∶30熄燈);嚴禁遲歸、夜不歸宿和校外租房;對于遲歸者,須憑本人證件登記并說明原因方可進入公寓(宿舍)。
第2條、宿舍布置規范化是為了保證宿舍的文明、整潔、美觀、有序。學校根據各公寓(宿舍)樓的住宿條件,制定相應的宿舍布置規范,要求如下:
1.家具和生活用具按規范化要求定點擺放。宿舍布置力求美觀大方,格調健康高雅。
2.墻面清潔,無蜘蛛網吊灰,布置要統一、美觀、健康,允許根據個人需要和愛好進行一些不破壞墻體、不影響整潔的`裝飾設計。
3.床面不堆放雜物,起床后須疊被并放在床鋪的一側;各床上蚊帳及帳桿須齊高。
4.除學習時間外,桌上只能放置茶杯、裝飾用品、計算機和少量常用書籍,且應整齊擺放;書架內書本、物品須放置整齊;書桌下鞋子及其他物品放置整齊。
5.保持地面干凈無塵、無水、無紙屑、無痰跡,果殼廢紙等應放在紙簍里,不隨手亂扔。地面上不亂堆放臉盆、酒瓶、衣物及其它雜物;嚴禁將室內垃圾掃至走廊。
6.毛巾等生活用品要統一掛放;室內不得拉繩晾曬衣物。
第3條、愛護公物(如電開水器、洗衣機等),保持宿舍內公用區域的整潔,桌椅、水龍頭、電開關、水箱等公用設施須妥善使用,保持清潔完好。節約用水,隨用隨關,杜絕長流水。
第4條、講究文明禮貌,自覺保持宿舍區的安靜。公寓(宿舍)內嚴禁打球、踢球、溜冰等。熄燈后,不大聲喧嘩、吵鬧、高聲播放音響,在不影響他人學習和休息的情況下,進行娛樂性的(如打牌、下棋等)。團結友愛,文明交往,不在宿舍區內酗酒、賭博、聚眾鬧事。
第5條、嚴禁擅自在宿舍區從事租賃、修理、代銷、直銷、促銷等經營、宣傳活動及收費性服務活動。嚴禁旅游票、影視票等代售及校外勤工儉學等中介代理活動和傳銷活動。不得在宿舍區內成立非法組織,舉行非法集會,書寫張貼危害國家安全或擾亂學校教學、管理、生活秩序的標語、大小字報。宿舍區內組織的任何集體活動須經學工部門批準。嚴禁在宿舍內觀看、收藏、傳播危害國家安全、擾亂社會生活秩序的不健康書刊、影碟、網上信息等。
第6條、學生須按指定房間、床位住宿,不得私自調換宿舍及床位。
第7條、嚴禁進入異性公寓。如確需進入者,須憑有關部門證明經宿管中心同意后方可進入。
第8條、自行車應按規定地點停放整齊,禁止將自行車帶入公寓(宿舍)樓內。
第9條、遵守計算機的使用規定,個人負責計算機的安全防盜工作。
第10條、不得在宿舍內飼養寵物。
第11條、積極參加達標寢室(樓幢)、文明宿舍以及黨員、團員示范宿舍的評比。
宿舍管理規定心得(優秀19篇)篇十四
1、各種生活用品、衛生工具要擺放整齊,堅持地面、門窗、墻面、衛生間和走廊的清潔。
2、養成愛整潔、講衛生、勤儉節儉的良好習慣。不在寢室就餐、不亂丟雜物、不亂購零食、不浪費水電。
3、使用衛生間后,必須及時沖洗干凈;蹲坑內不留廢水、雜物。堅持寢室干燥、通風。
4、嚴格執行衛生值日制度,值日生必須每一天早晚打掃衛生,早晨必須清理紙簍、垃圾桶等。寢室長每一天督促、檢查值日工作和生活用品的擺放情景并協助教師做好點名和檢查工作。
二、寢室紀律、安全。
1、住校生要嚴格執行學校制定的作息制度,按時起床、按時就寢,晚上點名以后不許外出,平時無急事不進出寢室。除節、假日及學校組織活動外住校生一律不準出校門,如確有急事需外出者事先應書面請假,并經班主任(或學校值班領導)以及生活指導教師簽字同意后方可外出。
2、嚴格按照安排的寢室、鋪位住宿,未經同意任何人不準隨意調換床鋪、寢室。
3、不把非住校人員帶入宿舍。非住校生及住校生的親屬不準在學生宿舍內留宿,在學生休息時嚴禁異性學生家長進入其子女寢室。
4、不追逐打鬧起哄、高聲喧嘩以及打架斗毆。
5、不私自外出去游泳或買東西等。
6、不吸煙、喝酒;不在宿舍里打牌、賭博及變相賭博。
7、未經生活指導教師和班主任許可,不換鋪、合鋪睡覺,不竄寢室,不在校外或其他寢室留宿。
8、不穿奇裝異服或衣冠不整以及染發進入學生宿舍。
9、不將不健康以及不利于正常學習的書籍、圖片、影碟或其他有危害性的器械帶入學生宿舍。
10、不在墻上隨意張貼宣傳畫,釘釘子,不在樓內外墻上亂涂、亂刻、亂畫。
11、不在床鋪上蹦跳、嬉戲,以免發生意外,不撥弄電風扇,電燈等設備。
12、不翻越欄桿、窗臺;不在就寢期間離開寢室,更不離開寢室樓。
13、不在宿舍里燒煮食物,不亂接電源。注意用火安全,不點蠟燭,正確使用蚊香。
14、不在寢室內亂丟雜物及向窗外拋、丟雜物和倒水。
15、未經許可不得翻、拿他人的物品;嚴禁住校生有小偷小摸的行為發生,對有偷竊行為的將嚴肅處理。
16、不在就餐時外出就餐及到校外購物。
17、加強自身安全意識,善于同壞人壞事作斗爭,發現違紀現象、突發事件應立即報告有關教師。
18、保管好自我財物。不攜帶很多現金及貴重物品進入學生宿舍。
19、愛護公共財物,損壞公物時應照價賠償,有故意損壞的除照價賠償外,同時也按違紀處理。
三、
寢室禮貌。
1、團結友愛、互相幫忙,共創良好的生活環境。
2、尊重生活指導教師、值周教師、寢室長和他人。[網友投稿]。
3、爭創“禮貌寢室”,爭做“禮貌住校生”。
宿舍管理規定心得(優秀19篇)篇十五
一、宿舍住宿人員及工作人員不得擅自改、加裝、拆卸室內供電設施。
二、寢室內或寢室之間禁止私拉、亂接電源和寬帶網線。
三、宿舍內除允許使用的電腦、電視、收錄機、手機充電器、臺燈、空調外,禁止其它一切使用大功率電器的行為,凡宿舍存放電磁爐、熱得快、電飯煲等器具,視為使用處理,除沒收器具外,并處以50—200元的'罰款。
四、當宿舍內的燈具、插座等用電設施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報告宿舍管理員,由維修人員及時修理,其他人員不得自行拆修,否則發生故障后果自負。
五、為充分并合理使用資源,真正做到需求者使用,使用者付費,特擬訂電費收取方法如下:
1、計費方式:
計費公式:
2、收取辦法:
超支電費每月將在員工薪資中扣除。
宿舍管理規定心得(優秀19篇)篇十六
本著正確使用,安全管理,節約能耗的原則,根據季節氣溫的變化,特對空調的管理和開啟做如下規定:
考慮盆地內氣候特點,春秋兩季氣候適宜,夏冬兩季氣候主要受溫度、濕度、氣壓的影響。空調開啟符合下述情形即可使用:夏冬兩季,環境溫度高于攝氏30°c時和低于8°c時。
盛夏使用空調時,空調溫度不可調得過低。室內外溫差不超過8℃為宜,開冷風時不要直吹人體,滿頭大汗進入空調室前,應把汗擦干,換掉濕衣。
1、每間宿舍指定由寢室長負責宿舍空調裝置的管理,負責人必須對空調裝置的運行情況進行監督,每天進行安全檢查。
2、宿舍員工必須愛護酒店財物,不得在空調機裝置上鉆孔、挖洞、釘釘子或切割、雕刻等,如因上述原因造成損壞,按原價的2倍賠償。
3、宿舍員工必須自覺增強安全意識,特別是防觸電、防雷擊,嚴禁挪動、更改空調裝置位置,嚴禁在雷雨天氣開啟空調。
4、空調遙控器由宿舍管理員處統一保存管理。各寢室需使用空調時,由寢室長作為責任人到宿舍管理員處領取并簽字,并簽定《空調使用管理責任書》;如果寢室長本人離職或退宿,須將遙控器退還到宿舍管理員處。
5、各寢室室長負責把控各寢室空調的開啟和溫度設定,杜絕夏季將溫度設定在26攝氏度以下。
6、宿舍員工要節約用電,安全用電。不得隨意開啟空調外殼,不得私自拆裝空調及空調開關,也不得隨意在空調線路上亂接線,如造成損失由當事人承擔,并進行嚴肅處理。
7、每間寢室安裝獨立電表,每月空調運行所發生的費用按住宿人員平均分攤的方式進行收取。
8、要注意對空調的合理使用和維護,宿舍空調一旦出現故障,各寢室應及時報告宿舍管理員,宿舍管理員按酒店程序及時給予報修處理。
9、因人為因素造成空調器、遙控器損壞或丟失,所發生的維修費用由責任人承擔和賠償。
10、禁止空房間開空調。一經發現,按《質量管理獎、罰條例》進行雙倍處理。
1、適當設置溫度,以得到舒適的環境,應避免過熱或過冷。
2、在制冷或制熱運行中,應關閉門窗,如果門窗打開,室內空氣形成對流,使制冷或制熱的效果降低。
3、請勿在靠近進口或出口處放置主擋氣流的物體,否則將低空調器的效率,甚至使系統停止運行。
4、雷雨天氣時應關閉空調,切斷電源,以免遭受雷擊損壞。
5、清潔本機或進行保養時之前,請斷開主電源開關,否則可能會發生意外。
6、切勿使室內機和遙控器受潮,否則可能會發生短路、甚至火災。
7、酒店負責聯系供應商定期對空調濾網進行清洗。
宿舍管理規定心得(優秀19篇)篇十七
為了加強學生宿舍管理,保證學生有良好的住宿環境,結合我院學生宿舍管理中的具體情景,特制定本條例。
凡住校學生每年須按照規定向學院繳納住宿費后,由學生處、系統一安排住宿,并于新學年第1--2周內進行住宿注冊登記。
住宿學生應遵守宿舍作息時間:早上6:00開門,晚上10:00熄燈閉門。夜間晚歸必須事先向值班人員說明事由,入樓時須出示有效證件,待驗明身份并登記后方可入樓。
凡住宿學生不得隨意留宿他人及在校外住宿。確需外出者,應向寢室長講明情景并履行請假手續后,方可外出并及時返校和銷假。住宿學生不得在校外租房。
非住宿學生不得隨意進入宿舍樓。學生家長進樓時,須憑證件辦理登記手續后方可入樓,離開時注銷。
男女生不得互串宿舍。需進入對方宿舍找人時,應向值班人員說明情景。在值班室外等候叫人,不得擅自入樓。
住宿學生應服從值班人員管理,不得將自行車搬進樓內。
住宿學生應自覺遵守生活秩序。嚴禁在宿舍樓內大聲喧嘩,打鬧或進行劇烈的體育運動;嚴禁猜拳行令,酗酒鬧事和賭博。
住宿學生應堅持室內外衛生。室內物品應擺放整齊。不許隨地吐痰;不許抽煙;不許在室內及走廊內潑水,嚴禁從窗口向外潑水、倒垃圾、亂拋果皮、紙屑等雜物;不許在墻壁上涂寫刻畫或隨意張貼;嚴禁隨地大小便。
建立衛生值日制度,由寢室長督促檢查。
住宿學生應自覺愛護公共財物,不得擅自搬挪拆卸宿舍樓內的各種公共設施。
節儉水電,室內嚴禁亂拉、亂接電源;嚴禁使用電爐、電熱器等。
住宿學生應注意消防安全,做好防火、防盜、防事故的應急處理準備,發現問題及時向值班室和院保衛處報告。
嚴禁在室內、走廊里燃燒物品;個人要妥善保管好自我的現金、物品等。宿舍無人時應鎖門關窗。
住宿學生應妥善保管好自我的鑰匙和寢室的鑰匙,如有丟失應及時向值班員說明情景后,方可自行配制,同時寢室鑰匙上交值班員一把,并做好相應的防范措施。
住宿學生應主動配合學院保衛處、學生處、后勤管理處等部門所安排的衛生、紀律、消防等檢查工作。
住宿學生不得私自調換宿舍。如確需調換,須經各系及舍管中心批準后,方可辦理調換手續。
放假期間,宿舍樓實行封閉管理,所有住宿學生未經許可不得私自進入宿舍樓。
學生宿舍實施以系為主責,舍管中心督查評比的管理模式,所有住宿學生應嚴格遵守宿舍管理制度,服從管理,進取主動配合工作。
第三節:新生住校。
凡取得我院學籍的新生,可在第一學年入校時辦理住校手續,并向學校繳納住宿費。
新住校學生憑備品費收據由學生處發放一套生活用品(床單,被罩,蚊帳,臉盆及餐具等)。
新生應在舍管中心、系調配的房間、床位住宿,不得擅自調換。
學生宿舍內的公共設施及配發物品由宿舍管理人員與新生寢室長核準無誤后,雙方登記并簽字,存檔備查。
第四節:畢業生離校。
在規定時間內由各寢室長將鑰匙收齊,并將室內公共物品清點完畢后,通知舍管中心審驗,經驗收無誤,學生方可離校。
畢業生必須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將個人所有物品帶走,騰空房間、柜櫥。否則,舍管中心將統一組織清理,并按有關規定處理遺留物品。
畢業生辦理完離校手續后,如需返校進入宿舍樓,必須向門衛值班人員報告并辦理有關手續。
有下列情景之一者,不予辦理離校手續:
1.凡不按時交宿舍房間鑰匙者;
2.宿舍內公共物品有損壞,不按規定照價賠償者。
第五節: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
凡有下列情景之一者的學生,給予通報批評:
1.不聽從管理人員的正常管理;
2.向窗外潑水或向窗外拋棄垃圾雜物;
3.擅自調換房間、床位者;
4.在宿舍樓內抽煙者;
5.在宿舍樓內大聲喧嘩不聽勸告者;
6.在宿舍樓內打球,或做劇烈體育活動者;
7.不遵守作息時間或晚歸、外宿者;
8.不按照內務衛生檢查標準執行,經說服教育不改者;
9.不配合宿舍管理工作人員、舍務干部的工作,經說服教育不改者;
10.熄燈后點蠟燭者。
凡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警告處分:
1.兩次違犯第二十八條之規定;
2.不理解管理人員的管理,并有不禮貌行為;
3.在宿舍內私自接電源,使用電爐、電熱器及酒精爐者;
4.在宿舍內飲酒、焚燒、摔砸物品以及破壞公共水電、衛生設施者;
5.上課時間(包括復習,自習)在宿舍內打牌,下棋或搞其它娛樂活動,影響他人學習或公共秩序者,加重處理。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1.兩次違犯第二十九條之規定;
2.未經許可留宿外人,經批評教育不改者;
3.有意破壞公共設施。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記過處分:
1.兩次違犯第二十九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
2.在宿舍樓道大小便者;
3.破壞消防設施。
述所列條目以外的其它違紀行為參照《學生違紀處分條例》中的有關條款處理。
第六節:附則。
第三十三條本條例由學生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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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管理規定心得(優秀19篇)篇十八
宿舍是保安員集體休息的公共場所,為了使宿舍管理規范化,統一化,要求住宿保安員共同遵守以下規定:
1、按時起床,將個人被褥按部隊要求疊放整齊,被子疊成方形,見棱見角,枕頭放在被子內側。不能以任何理由不疊被子。床單,被套、枕巾要經常清洗,保持干凈。
2、不得私自在宿舍墻上釘掛衣物等雜物,衣物應放置衣柜內,杜絕衣物和其他物品亂扔亂掛。保管好個人物品,不得放在公共設施上。
3、室內公共物品不能外借或帶出宿舍,個人與宿舍無關物品(包括私自臨時存放物品)禁止帶入宿舍。
4、嚴禁在宿舍內以打撲克、下棋、玩麻將等娛樂方式進行賭博。為照顧倒班保安員的休息,平時禁止在宿舍內搞娛樂活動(公司組織允許的活動除外)。
5、宿舍內任何時候都不能大聲喧嘩、唱歌、放大電視音量影響其他人員休息。
6、宿舍人員要互敬互愛,友好相處,互相幫助,搞好團結。不利團結的話不講,不利團結的事不做,堅決禁止在宿舍內搞幫派、拉幫結伙,尋釁滋事,打架鬧事。
7、宿舍內任何人不能私自留宿外人(包括親戚、朋友、不論男女)。
8、愛護宿舍公共財物(包括門窗電視等)任何人不能私拆私卸室內設施,更不得損壞或占為己有。
9、宿舍要嚴格執行作息制度,熄燈后關電視休息,不能大聲說話,保持宿舍安靜。
10、未經允許不能在宿舍內使用電器(包括電爐子等)私拉電線或亂安開關。
11、建立宿舍衛生值日制度,落實責任。值日保安員要負責清掃宿舍,督促檢查宿舍內的物品擺放,被褥是否疊放整齊。要確保宿舍通風良好,空氣新鮮,衛生合格。
12、每周要進行一次衛生大清掃,開展自檢自查。
13、住宿舍的保安員,若每晚上不在宿舍住,應向中隊帶班領導報告說明原因,得到允許方可,否則視為違犯紀律。
14、休息或請假期間,遇有緊急情況一經接到中隊通知立即歸隊待命。
15、私人現金、有價證券用其他貴重物品要自己保管好,如有丟失或損壞后果自負。
以上各條款希望全體住宿人員認真學習領會,并遵照執行。如有違犯以上規定任何一款,中隊將根據具體情況或情節,對造成損失、影響及后果的,中隊研究后予以處罰。
宿舍管理規定心得(優秀19篇)篇十九
一、目的:。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一個良好、清潔、整齊的環境,以保證員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維護宿舍安全和提高環境品質,特制訂本辦法。
二、范圍:。
公司所有住宿員工。
三、內容:。
1、住宿人員在申請住宿之前應填寫《員工住宿申請表》,經總經理批準后,由行政部統一安排備案。
2、公司宿舍,原則上主管以上人員2人一間,員工6人一間。住宿房間及床位由行政部統一安排,住宿員工不得擅自更換房間及床位。特殊情況需由行政部批準后方可給予調整房間或床位。
3、住宿員工使用宿舍內的公司財物,須羅列清單,經員工個人與行政部清點確認后簽字。入住人員只限員工本人。
4、住宿員工不得將宿舍轉借他人使用或擅自留宿非公司人員。特殊情況下,需留宿外人時須提前填寫書面申請,由經理批準后,方可留宿。
6、住宿員工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房內設施,不得損壞宿舍財產及公共設施,如造成損壞,須折算賠償。
7、公司宿舍水、電不得浪費,請隨手關燈及水龍頭。
8、住宿員工退房時須辦理移接手續,清點財物。凡居住期間,財物有損壞的,須折算賠償。
9、宿舍現有的器具設備(如桌椅、衛浴設備、管道、門窗、衣柜、風扇、床鋪等)公司以完好狀態交與員工使用,如疏于管理或惡意破壞,酌情由住宿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并視情節輕重處罰。
10、公司領導或行政部如在合適時間檢查宿舍,員工不得拒絕,并聽從相關整改建議。
(二)、紀律管理。
1、住宿員工必須按時就寢,晚上23:00后不得大聲喧鬧或發出大的噪聲或在異性宿舍逗留。
2、宿舍區不能成為犯罪窩點,嚴禁酗酒、打架、偷盜、賭博等不良活動。發現一次處50~100元罰款。情節嚴重送往公安機關處理,并予除名。
3、電視、音響的使用,聲音不得過大,以不妨礙他人安寧為原則。經投訴三次以上口頭警告,再有投訴處50~100元罰款。
4、住宿員工不得于宿舍區室外或室內墻壁、櫥柜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掛物品。發現20~50元罰款。
5、住宿員工不得破壞宿舍區任何公共設施或公物,不得在宿舍私藏任何公司物品。發現20~50元罰款。
6、未在公司內住宿員工在宿舍區活動時亦須遵守所有規定。
1、宿舍內不得擅自加裝使用1500w以上的電器,禁止使用電爐或明火器具,不私自接電線,不使用漏電電器。發現一次處20~50元罰款。
2、注意宿舍安全,嚴禁攜入易燃易爆物品,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發現一次處100~300元罰款。
3、住宿員工不得于床上抽煙,煙灰、煙蒂不得丟棄地上,煙灰缸應妥善放置。發現一次處20~50元罰款。
1、住宿員工不得在公共走廊、樓梯及其他公共場所堆放物品,不得隨地吐痰、亂倒垃圾,不得在室內飼養動物,嚴禁將雜物剩飯等倒入廁所及排水管道,嚴禁向門口、窗外潑水、亂扔雜物。發現一次處50~100元罰款。
2、住宿員工個人床上用品起床后須擺放整齊,其它私人物品、衣物須擺放整齊或收入箱柜。
3、住宿員工洗曬衣物須在指定區域或宿舍晾曬,不得隨意在走廊、過道及其它公共區域晾掛。
4、污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于指定場所(走廊垃圾桶內)傾倒。?
5、住宿員工房間內衛生自行清潔整理,由各個住宿員工輪流打掃,做好輪值表張貼在房門背面以便上級領導檢查監督。
6、住宿員工房間門口個人物品應擺在架子(自行購置)上,不得直接擺在地上。
7、在住宿期間,無故在外租賃房屋者或無特殊情況,當月累計不在宿舍住宿時間超過7天者,按自動放棄住宿權力,宿舍管理人員有權責令其將東西搬出,同時安排他人住入。
8、提高警惕,搞好防火、防盜工作,嚴防火警,火災事故的發生,宿舍內部發生被盜,除保護好現場外,應在24小時內報告保安部及行政部,否則不予處理,對于人為造成的火警、火災事故,一經查實,給予責任者一次處以100~1000元的罰款。
1、夜間外人探訪時應在行政部門衛處登記探訪人姓名、與被探訪人關系及進出時間,由被探訪人簽字確認,否則不準探訪。
2、外人探訪需借宿須出示經理簽準的借宿單,不需借宿的須在22:00前離開。
3、探訪人活動區域僅限宿舍區,不得在其它區域擅自逗留。
4、探訪人須遵守公司所有相關規定,如有違紀行為由被探訪人承擔相應責任。
1、住宿員工遷出時須將使用的床位、物品、衣柜等清理干凈,所攜出的物品,須先經行政部人員檢查。
2、住宿員工離職(包括自離、辭職、免職等),須于離職當日內搬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
四、對違反以上任何規定的住宿員工,行政人事部可酌情予以處罰,乃至取消住宿資格。
五、附則。
本辦法經理核準后頒布實施,由行政部負責解釋并執行,未盡事宜,另行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