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行為可以促進資源的合理配置和優化,實現經濟效益的最大化。以下是一些買賣案例的分析和總結,希望能夠幫助大家更好地理解買賣活動。
木方買賣合同(優質17篇)篇一
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有償轉移標的物所有權是買賣合同最基本的法律特征。買賣合同是雙務有償的有名合同,一般為諾成合同、非要式合同。買賣合同中的當事人是出賣人和買受人。出賣人、買受人的權利義務是相對應的,所以說買賣合同是雙務合同。有:
1、交付標的物。
出賣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交付標的物。標的物在合同訂立之前已為買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時間為交付時間。
出 賣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地點交付標的物。如依有關規定不能確定交付地點的,應分別適用下列規定:(1)標的物需要運輸的,出賣人將標的物交付第一承運人以 運交買受人;(2)標的物不需要運輸的,如訂立合同時雙方知道標的物所在地點的,該地點為交付地;如不知道的,則出賣人訂立合同時的營業地為交付地。
標 的物的所有權自交付時起轉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后由買受人承擔。但因買受人違約未能交 付標的物的除外。出賣人出賣交由承運人運輸的在途標的物,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毀損、滅失的風險自合同成立時起由買受人承擔。
2、交付的標的物要符合質量要求。
如標的物質量不符合質量要求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買受人可以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解除合同。
3、保證第三人不得向買受人主張權利。
出賣人就交付的標的物負有權利保證義務,如保證標的物非他人所有或與他人共有,未設有抵押權、租賃權,未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等。
1、支付價款。
買受人應按約定的數額、時間、地點支付價款。
2、檢驗和接受標的物。
買受人收到標的物時應當在約定的檢驗期內檢驗,并在檢驗期內將標的物不符情形通知出賣人。買受人怠于通知的,視為符合約定。沒有約定檢驗期的,應當及時檢 驗,并將不符合約定的情況在合理期間內通知出賣人。如在合理期間或自標的物收到后兩年內未通知出賣人的,視為符合約定。但標的物有質量保證期的、出賣人知 道或應當知道標的物不符合約定的除外。
總之,買賣合同訂立雙方的義務與責任是一個復雜的過程,實踐證明,由具備一定法律知識和工作經驗的律師來處理,既可以防范法律糾紛,也可以更好地解決法律糾紛,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經濟損失,有效地保障您的合法權益。為了更好地幫您解決買賣合同訂立雙方的義務與責任問題,防止陷入法律誤區,您可以通過委托當地有經驗的律師為您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使您的合法權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護。
1)招標圖紙中設計了此內容,承包單位投標預算書中有相應子項,實際施工圖紙減少此內容或取消此內容。
業主在結算時希望根據實際情況結算,將減少或取消的內容在結算中全部扣減掉。而承包單位很可能不同意,尤其是減少或取消內容較多,價格數目較大,承包單位利潤空間多的子項。承包單位認為業主雖然有權利提出設計變更,修改設計圖紙,但是不能夠在招標投標后有意將招標圖紙內容分解取消,從而有意降低工程造價。另外,在投標預算書中由于承包單位作為當時的投標單位,使用不平衡報價等投標技巧,可能會出現工程量上偏差,即與招標圖紙工程量不相符。那么對于減少或取消的內容是按招標圖紙實際工程量扣減還是按承包單位投標預算書中工程量扣減,也成為雙方關注的焦點。
2)招標圖紙設計了此內容,承包單位投標預算書中無相應子項,實際施工圖紙減少此內容或取消此內容。
由于承包單位在投標預算時采用不平衡報價等投標技巧,在有些子項上有意漏報,而這部分內容業主恰巧在后來施工階段作了修改,在工程量上減少或取消該子項。那么在結算時業主會按實際情況進行工程量上扣減。而承包單位可能會認為這些內容當初是作為投標時一種優惠條件,而在工程量上少報,或沒有計取,在結算時不能夠將投標預算書中少計取或未計取的內容再扣減。同時,在扣減時如何取用單價也使雙方不可避免的產生爭議。
3)招標圖紙設計中沒有的內容,實際施工圖紙增加內容。
此情況對業主與承包單位來說爭議較少,一般業主也能夠同意在結算中將招標圖紙中沒有而施工圖紙中增加的內容給予增加。可能會存在爭議性問題就是在單價的計取上。
4)招標圖紙設計了此內容,承包單位投標預算書有相應子項,實際施工圖紙增加此部分內容。
此種情況一般業主都能夠根據實際情況將新增加的內容在結算中予以認可。但是承包單位在投標時使用不平衡報價等投標技巧,使得投標預算書中這部分內容工程量不準確。若投標預算書中工程量比招標圖紙實際工程量過多,則業主可能不同意在結算中再給予增加,若投標預算書中工程量招標圖紙實際工程量相比過少,則承包單位可能利用設計變更,要求按施工圖紙工程量與投標預算書差值增加。另外,在取用單價時候,是否延續承包單位投標預算書報價,還是重新取用新單價也成為不可避免的爭議,雙方都會力爭采用此內容。
5)招標圖紙設計了此內容,承包單位投標預算書無相應子項,實際施工圖紙增加此內容。
承包單位認為投標預算書中未計取的這些內容是投標階段作為一種優惠條件,現在業主在實際施工中增加了這些內容的工程量,承包單位不能夠再承受,要求在結算中增加這些內容的工程量。而業主可能認為既然承包單位投標預算中未計取這些內容,屬于承包單位為了中標作為優惠主動放棄這些項內容,因此不能在結算中增加計取。其次對于單價取用上也會存在爭議。
遵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并根據工程實際經驗,應站在比較客觀公平的角度,采取積極解決問題的態度提出建設性意見。結算方式應采取下面的公式:投標預算書造價+招標圖紙與施工圖紙的差異,其優點是充分遵照合同約定,與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倡導思想相吻合,結算內容相對明確。采用這種方式結算,要建立在投標預算書、招標圖紙與施工圖紙之間的圖差上,應該本著“交易習慣,雙方協商”的思想由業主與承包單位來解決問題。對上述五種爭議應采取以下相對應的五種具體解決措施:
1)對于第1種減少或取消的內容,首先確定施工圖紙與招標圖紙工程量量差。量差找到后采用承包單位投標預算中單價進行扣減量差。對于投標預算書中比招標圖紙實際工程量多或少均不予考慮,因為為了使投標在總體上有競爭力,并且贏得合同,投標人對某些分項的工程量計取高于正常水平,必然對其他的分項中工程量的計取偏低。投標預算書中的單價問題也是同樣道理。
2)對于第2種漏項錯誤,承包單位無法證明其漏項錯誤究竟是工作疏忽、讓利行為還是故意留有余地。此處的漏項錯誤損失有可能被別處的重項錯誤所彌補;漏項錯誤使承包商在投標競爭中處于有利地位,乃至獲得了成功。因此仍然用招標圖紙工程量與施工圖紙工程量量差進行扣減。單價的取用可以參照類似價格取,既可參考標底,也可參考當地標準定額及市場造價信息,雙方協商確定。這種解決方式符合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規定 “因設計變更導致建設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質量標準發生變化,當事人對該部分工程價款不能協商一致的,可以參照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時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布的計價方法或者計價標準結算工程價款。”
對于第1種和第2種情況所涉及內容均為取消或減少的內容,在這里要做特殊說明。如果減小或取消的子項較多,價格數目較大,直接對工程價款產生巨大影響,筆者建議不能完全采用以上兩點方式。我們可參考國家水利部《水利水電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條件》工程價款結算的約定中第39條中相關規定。對于減少或取消內容所涉及工程價款與所增加內容相比超過合同價格的15%時,筆者建議只扣減主材費用,或雙方協商解決。
3)第3種情況,屬于新增的工程變更范疇,可以根據施工圖紙增加的工程量,采用現行定額和當地造價管理部門造價信息調整單價,雙方協商確定。
4)第4種情況與第1種情況相對應,屬于如何扣減即如何增加的問題。
5)第5種情況應與第2種情況相對應,亦是如何扣減即如何增加的問題。
總之,對于施工圖紙預算模式下的固定總價合同發生變化時,在結算工作中應遵照國家相關法規,本著“交易習慣,協商解決”的方式去解決問題。
近年來大多數的固定總價合同是以工程量清單形式產生。一般情況招標人委托社會有資質的專業代理公司編制工程量清單,因此招標文件中的工程量應該是準確的,投標人在投標前也可以復核,有重大錯誤時可以向招標人提出。這種形式的固定總價合同因上述情況發生施工圖紙變化時,在量差上一般不存在爭議,可以采用以實際發生為基礎進行增加或減少。雙方可以根據上述分析的“交易習慣,協商解決”的五種情況對應實施。
房屋所有權證是權利人依法擁有房屋所有權并對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的惟一合法憑證。租賃沒有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屋,承租人的權益得不到很好保障。因為,沒有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屋,若出現產權糾紛,承租人隨時都可能會因為出租人沒有擁有合法的房屋權屬證書,受到糾紛影響而不能得到權益的保障。
依法裁定、查封的房屋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權利的房屋,原所有權人的房屋其他權利如占有權、使用權、收益權等權利在一定程度將受到限制。租賃該類房屋,承租人會因為房屋權利的瑕疵,使得承租權利得不到合法保護。
屬于共有產權的房屋,在未征得共有人一致同意出租的情況下是不能出租的。即使是大多數共有的人同意也不能出租,因為,租賃這種房屋,會侵犯對未同意出租的共有人的權益。
房屋的產權處于不明狀態時即權屬有爭議的,這時,租賃房屋的合法性將難以得到保障。
未取得規劃部門的合法建設手續建造房屋,之后也沒有補領規劃許可證。這類房屋,屬于建設規劃手續不齊的建筑,規劃部門隨時對其實施規劃執法監督。租賃這類房屋的承租人,其合法權益就得不到保護。
租賃建造質量、生活設施達不到安全標準的房屋,承租人的生活安全將會受到影響。
目前,有不少房屋是采取抵押方式取得貸款購買的。這類房屋的抵押權人對該類房屋具有他項權利。抵押人若要出租抵押的房屋,須征得抵押權人的同意。租賃沒有經過抵押權人同意出租的房屋,是對抵押權人權益的侵犯。
市民在租賃房屋,須謹慎對待,不要租賃上述九種情況的房屋。此外,市民在租賃合法房屋之后,應當向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這樣,有利于從法律角度保護承租人的權益,減少不必要的租房糾紛。
處理合同糾紛的方式有哪些
合同糾紛處理一般有和解、調解、仲裁、訴訟四種方式,本文就為大家介紹一下這四種方式的具體內容。下面我們就具體來了解下這些方式是如何解決合同糾紛的吧。
和解是指當事人因合同發生糾紛時可以再行協商,在尊重雙方利益的基礎上,就爭議的事項達成一致,從而解決糾紛的方式。和解是當事人自由選擇的在自愿原則下解決臺同糾紛的方式,而不是合同糾紛解決的必經程序。當事人也可以不經協商和解而直接選擇其他解決糾紛的途徑。
凋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過運用說服教育等方法來解決當事人之間的合同糾紛。調解有兩種方式一是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當事人發生合同糾紛,可以向糾紛當事人所在地或者糾紛發生地的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二是行政調解。主要特指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居中對合同當事人的糾紛進行調解。申請行政調解的糾紛必須具備以下條件:申請人必須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當事人,有明確的被申請人、具體的調解請求和事實根據;符合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受理案件范圍的規定。但已經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或者已經向仲裁機構申請裁的。從及一方要求調解另一方不同意調解的,調解申請不于受理。 雙方當事人接受調解達成協議的,應當制作調解協議書,當事人即應當按照調解協議書履行各自的義務。由于調解協議書不具有法律強制力,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不能就此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但可以采用其他方式來解決爭議。
仲裁是指發生合同爭議的雙方當事人,根據爭議發生前或發生后達成的仲裁協議,將糾紛提交仲裁機關進行裁決并解決糾紛的方式。仲裁具有“準司法”性質,仲裁機構作出的仲裁裁決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應當履行。
訴訟是指合同糾紛發生后,當事人如果沒有仲裁協議,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對合同糾紛依法予以處理。這是解決合同糾紛的最常見方式。合同糾紛經人民法院審理并作出判決后,當事人對人民法院作出的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書,調解書必須履行,拒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房屋租賃也應該納稅,房屋租賃要交納下列稅:
(1)要向國家交房產稅,出租方要按租金年收入的12%交納房產稅。
(2)印花稅,租賃雙方在辦理租賃登記時應按租賃合同所載租賃金額的千分之一貼花。
(3)個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免納營業稅。
(4)所得稅,如出租方為企業,應交納企業所得稅;如出租方為個人,應交納個人所得稅。
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慶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人轉讓權利的通知不得撤銷,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合同的變更是指合同成立后,當事人在原合同的基礎上對合同的內容進行修改或者補充。合同是雙方當事人通過要約、承諾的方式,經協商一致達成的。合同成立后,當事人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合同。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都不得改變合同的內容。但是,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有時不可能對涉及合同的所有問題都做出明確的規定;合同簽訂后,當事人在合同履行前或者履行過程中也會出現一些新的情況,需要對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重新進行調整和規定。因此,需要當事人對合同內容重新修改或者補充。由于合同是當事人協商一致的產物,所以,當事人在變更合同內容時,也應當本著協商的原則進行。當事人可以依據要約、承諾等有關合同成立的規定,確定是否就變更事項達成協議。如果雙方當事人就變更事項達成了一致意見,變更后的內容就取代了原合同的內容,當事人就應當按照變更后的內容履行合同。一方當事人未經對方當事人同意任意改變合同的內容,變更后的內容不僅對另一方沒有約束力,而且這種擅自改變合同的做法也是一種違約行為,當事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合同變更既可能是合同標的的變更,比如,買康佳牌彩電改為買長虹牌彩電,也可能是合同數量的增加或者減少,比如,本來計劃租賃十間辦公用房,后改為租五間。既可能是履行地點由北京改為上海,也可能是履行方式的改變,比如,原訂出賣人送貨后改為買受人自己提貨。既可能是合同履行期的提前或者延期,也可能是違約責任的重新約定。當事人給付價款或者報酬的調整更是合同變更的主要原因。此外,合同擔保條款以及解決爭議方式的變化也會導致合同的變更。
合同變更需要當事人協商一致,但有的情況下,僅有當事人協商一致是不夠的,當事人還應當履行法定的程序。比如,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第七條規定,中外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內協商同意對合作企業合同作重大變更的,應當報審查批準機關批準;變更內容涉及法定工商登記項目、稅務登記項目的,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稅務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外資企業法第十條規定,外資企業分立、合并或者其他重要事項變更,應當報審查批準機關批準,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登記變更手續。
根據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合同事項應當辦理批準、登記手續的,依照其規定。因此,法律、行政法規對變更合同事項有具體要求的,當事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相應的手續。如果沒有履行法定程序,即使當事人已協議變更了合同,變更的內容也不發生法律效力。
應當指出的是,本條規定的合同的變更的概念,不包括合同當事人的改變。雖然從廣義上講,合同主體的改變也是合同變更的一種原因,但是合同法對合同主體的變化,即債權人和債務人的改變,是通過本章債權轉讓和債務轉讓的制度調整的。所以,本條規定的合同變更僅指合同中權利和義務關系的變更,不包括合同主體的變更。
為了保證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防止和減少不必要的糾紛,我國經濟合同法和涉外經濟合同法對合同變更的形式做出過規定,明確當事人變更合同的協議及債權人發出的變更合同的通知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由于合同法的調整范圍已不局限于原有的經濟合同和涉外經濟合同的范圍,包括了一些基于自然人所發生的合同關系,所以,本條未對變更合同的形式作出明確的規定。但是,對當事人來說,變更合同主要內容的,還是以書面形式為宜,這樣有利于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保證在發生糾紛時找到解決爭議的依據。
第七十八條當事人對合同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未變更。
合同變更的過程,就是當事人協商一致的過程。因此。合同中關于要約、承諾的規定也適用于合同變更的情況。當事人在變更合同的過程中,可能出現對需要變更的內容達不成統一意見的情況。比如,甲方向乙方訂購100臺空調,交貨期為5月30日。由于當年暑期提前到來,甲方提出要求交貨期改為5月15日。但是乙方貨源很緊張,經過雙方反復協商,乙方僅答應根據當時的貨源情況,盡量提前交貨。由于雙方當事人對具體的交貨期沒有明確做出變更的.約定,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推定為合同未變更。乙方未在5月15日交貨,其行為不構成違約。為了減少在合同變更時可能發生的糾紛,本條明確規定,當事人對于合同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未變更。當事人只需按照原有合同的規定履行即可,任何一方不得要求對方履行變更中約定不明確的內容。
第七十九條債權人可以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
(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合同權利的轉讓是指不改變合同權利的內容,由債權人將權利轉讓給第三人。債權人既可以將合同權利的全部轉讓,也可以將合同權利部分轉讓。合同權利全部轉讓的,原合同關系消滅,產生一個新的合同關系,受讓人取代原債權人的地位,成為新的債權人。合同權利部分轉讓的,受讓人做為第三人加入到原合同關系中,與原債權人共同享有債權。
木方買賣合同(優質17篇)篇二
賣方(甲方):
聯系方式:
買方(乙方):
聯系方式:
賣方公證人(甲方公證人):
聯系方式:
買方公證人(乙方公證人):
聯系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狀況
甲方所售房屋位于(路 號),號樓,東單元六樓東戶,主房建筑面積 平方米,儲藏室 平方米,水電暖及通信設施均齊全。
1、甲方自愿將房屋出售給乙方;
2、乙方自愿購買上述房屋;
4、甲乙雙方公證人系與雙方無任何血緣關系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公民,且對該房屋買賣的有關事項清楚明確。
第二條:房屋價格
甲乙雙方約定房屋的成交總價格為(人民幣) 元整(大寫: 元整)。該價格包括附屬設施及其他配套設施的轉讓費用。
第三條:房屋付款及過戶等相關相應費用的繳納
4、截至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因使用該房屋產生的各項未結費用應有甲方承擔(各項費用包括:水、電、煤氣、天然氣、暖氣、有線電視、電話、寬帶以及物業管理等費用)。
6、待房產買賣手續辦理完后,水表、電表、煤氣表、天然氣表、有線電視等相關設施的更名手續應由甲方協助辦理。
第四條:甲乙雙方需充分認識的相關條款,甲乙雙方均不得以此為由提出變更和解除合同
6、本合同未進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違約責任:
5、甲乙雙方對本合同規定的第四條:甲乙雙方需充分認識的相關條款無異議,若甲乙其中一方由此產生異議視為該方違約,另一方有權追究該方的刑事責任,并要求該方賠償損失。
第六條:本合同履行如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在公證人的公正下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 xx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本合同自買賣雙方及雙方公證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及雙方公證人各執一份。
第八條:買賣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在雙方可以辦理房產過戶手續時,甲乙雙方應另行簽訂一份房屋買賣合同報房產管理部門。
第九條:甲乙雙方及雙方公證人簽章:
賣方(甲方)簽章:
賣方公證人(甲方公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買方(乙方)簽章:
買方公證人(乙方公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售房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購房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木方買賣合同(優質17篇)篇三
賣方(甲方):
買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立本合同。
第一條:質量標準與數量
1、甲方應提供引種證明和動物衛生監督部門出具的動物檢疫合格證。
2、種龜標準:健康無病,無殘次,符合相關行業標準。
3、種龜存活率:乙方嚴格按照甲方培養標準下,____月內死亡率不得高于。
第二條:數量與貨款
種龜品種:____月齡:
數量:
單價:
對總金額(大寫:)(小寫:)
第三條:結算方式
乙方預付定金
元(大寫)余款提貨時一次性結清。
第四條: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1、交貨地點:
2、交貨時間: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交貨方式:乙方自提,運費亦由乙方自己承擔。
第五條:驗收
驗收在交貨前進行,由甲乙雙方共同負責。
第六條:技術服務
1、應乙方要求,甲方給予提供技術培訓、并負責引種后的技術指導;
3、應乙方要求,甲方協助乙方購買養龜用具、藥品等。
第七條:違約責任
供需方誰違約,誰承擔違約責任,可由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其它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簽名):
法人代表(簽名):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木方買賣合同(優質17篇)篇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立本合同。
1、甲方應提供引種證明和動物衛生監督部門出具的動物檢疫合格證。
2、種龜標準:健康無病,無殘次,符合相關行業標準。
3、種龜存活率:乙方嚴格按照甲方培養標準下,____月內死亡率不得高于________ 。
種龜品種:____
月齡:________
數量:________
單價:________
對總金額(大寫:_______)(小寫:________)
乙方預付定金________元(大寫)余款提貨時一次性結清。
1、交貨地點:
2、交貨時間: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交貨方式:乙方自提,運費亦由乙方自己承擔。
驗收在交貨前進行,由甲乙雙方共同負責。
1、應乙方要求,甲方給予提供技術培訓、并負責引種后的技術指導;
3、應乙方要求,甲方協助乙方購買養龜用具、藥品等。
供需方誰違約,誰承擔違約責任,可由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地址: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名):________法人代表(簽名):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木方買賣合同(優質17篇)篇五
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有償轉移標的物所有權是買賣合同最基本的法律特征。買賣合同是雙務有償的有名合同,一般為諾成合同、非要式合同。買賣合同中的當事人是出賣人和買受人。出賣人、買受人的權利義務是相對應的,所以說買賣合同是雙務合同。有:
1、交付標的物。
出賣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交付標的物。標的物在合同訂立之前已為買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時間為交付時間。
出賣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地點交付標的物。如依有關規定不能確定交付地點的,應分別適用下列規定:(1)標的物需要運輸的,出賣人將標的物交付第一承運人以運交買受人;(2)標的物不需要運輸的,如訂立合同時雙方知道標的物所在地點的,該地點為交付地;如不知道的,則出賣人訂立合同時的營業地為交付地。
標的物的所有權自交付時起轉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后由買受人承擔。但因買受人違約未能交付標的物的除外。出賣人出賣交由承運人運輸的在途標的物,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毀損、滅失的風險自合同成立時起由買受人承擔。
2、交付的標的物要符合質量要求。
如標的物質量不符合質量要求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買受人可以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解除合同。
3、保證第三人不得向買受人主張權利。
出賣人就交付的標的物負有權利保證義務,如保證標的物非他人所有或與他人共有,未設有抵押權、租賃權,未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等。
1、支付價款。
買受人應按約定的數額、時間、地點支付價款。
2、檢驗和接受標的物。
買受人收到標的物時應當在約定的檢驗期內檢驗,并在檢驗期內將標的物不符情形通知出賣人。買受人怠于通知的,視為符合約定。沒有約定檢驗期的,應當及時檢驗,并將不符合約定的情況在合理期間內通知出賣人。如在合理期間或自標的物收到后兩年內未通知出賣人的,視為符合約定。但標的物有質量保證期的、出賣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標的物不符合約定的除外。
總之,買賣合同訂立雙方的義務與責任是一個復雜的過程,實踐證明,由具備一定法律知識和工作經驗的律師來處理,既可以防范法律糾紛,也可以更好地解決法律糾紛,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經濟損失,有效地保障您的合法權益。為了更好地幫您解決買賣合同訂立雙方的義務與責任問題,防止陷入法律誤區,您可以通過委托當地有經驗的律師為您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使您的合法權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護。
1)招標圖紙中設計了此內容,承包單位投標預算書中有相應子項,實際施工圖紙減少此內容或取消此內容。
業主在結算時希望根據實際情況結算,將減少或取消的內容在結算中全部扣減掉。而承包單位很可能不同意,尤其是減少或取消內容較多,價格數目較大,承包單位利潤空間多的子項。承包單位認為業主雖然有權利提出設計變更,修改設計圖紙,但是不能夠在招標投標后有意將招標圖紙內容分解取消,從而有意降低工程造價。另外,在投標預算書中由于承包單位作為當時的投標單位,使用不平衡報價等投標技巧,可能會出現工程量上偏差,即與招標圖紙工程量不相符。那么對于減少或取消的內容是按招標圖紙實際工程量扣減還是按承包單位投標預算書中工程量扣減,也成為雙方關注的焦點。
2)招標圖紙設計了此內容,承包單位投標預算書中無相應子項,實際施工圖紙減少此內容或取消此內容。
由于承包單位在投標預算時采用不平衡報價等投標技巧,在有些子項上有意漏報,而這部分內容業主恰巧在后來施工階段作了修改,在工程量上減少或取消該子項。那么在結算時業主會按實際情況進行工程量上扣減。而承包單位可能會認為這些內容當初是作為投標時一種優惠條件,而在工程量上少報,或沒有計取,在結算時不能夠將投標預算書中少計取或未計取的內容再扣減。同時,在扣減時如何取用單價也使雙方不可避免的產生爭議。
3)招標圖紙設計中沒有的內容,實際施工圖紙增加內容。
此情況對業主與承包單位來說爭議較少,一般業主也能夠同意在結算中將招標圖紙中沒有而施工圖紙中增加的內容給予增加。可能會存在爭議性問題就是在單價的計取上。
4)招標圖紙設計了此內容,承包單位投標預算書有相應子項,實際施工圖紙增加此部分內容。
此種情況一般業主都能夠根據實際情況將新增加的內容在結算中予以認可。但是承包單位在投標時使用不平衡報價等投標技巧,使得投標預算書中這部分內容工程量不準確。若投標預算書中工程量比招標圖紙實際工程量過多,則業主可能不同意在結算中再給予增加,若投標預算書中工程量招標圖紙實際工程量相比過少,則承包單位可能利用設計變更,要求按施工圖紙工程量與投標預算書差值增加。另外,在取用單價時候,是否延續承包單位投標預算書報價,還是重新取用新單價也成為不可避免的爭議,雙方都會力爭采用此內容。
5)招標圖紙設計了此內容,承包單位投標預算書無相應子項,實際施工圖紙增加此內容。
承包單位認為投標預算書中未計取的這些內容是投標階段作為一種優惠條件,現在業主在實際施工中增加了這些內容的工程量,承包單位不能夠再承受,要求在結算中增加這些內容的工程量。而業主可能認為既然承包單位投標預算中未計取這些內容,屬于承包單位為了中標作為優惠主動放棄這些項內容,因此不能在結算中增加計取。其次對于單價取用上也會存在爭議。
遵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并根據工程實際經驗,應站在比較客觀公平的角度,采取積極解決問題的態度提出建設性意見。結算方式應采取下面的公式:投標預算書造價+招標圖紙與施工圖紙的差異,其優點是充分遵照合同約定,與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倡導思想相吻合,結算內容相對明確。采用這種方式結算,要建立在投標預算書、招標圖紙與施工圖紙之間的圖差上,應該本著“交易習慣,雙方協商”的思想由業主與承包單位來解決問題。對上述五種爭議應采取以下相對應的五種具體解決措施:
1)對于第1種減少或取消的內容,首先確定施工圖紙與招標圖紙工程量量差。量差找到后采用承包單位投標預算中單價進行扣減量差。對于投標預算書中比招標圖紙實際工程量多或少均不予考慮,因為為了使投標在總體上有競爭力,并且贏得合同,投標人對某些分項的工程量計取高于正常水平,必然對其他的分項中工程量的計取偏低。投標預算書中的單價問題也是同樣道理。
2)對于第2種漏項錯誤,承包單位無法證明其漏項錯誤究竟是工作疏忽、讓利行為還是故意留有余地。此處的漏項錯誤損失有可能被別處的重項錯誤所彌補;漏項錯誤使承包商在投標競爭中處于有利地位,乃至獲得了成功。因此仍然用招標圖紙工程量與施工圖紙工程量量差進行扣減。單價的取用可以參照類似價格取,既可參考標底,也可參考當地標準定額及市場造價信息,雙方協商確定。這種解決方式符合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規定“因設計變更導致建設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質量標準發生變化,當事人對該部分工程價款不能協商一致的,可以參照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時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布的計價方法或者計價標準結算工程價款。”
對于第1種和第2種情況所涉及內容均為取消或減少的內容,在這里要做特殊說明。如果減小或取消的子項較多,價格數目較大,直接對工程價款產生巨大影響,筆者建議不能完全采用以上兩點方式。我們可參考國家水利部《水利水電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條件》工程價款結算的約定中第39條中相關規定。對于減少或取消內容所涉及工程價款與所增加內容相比超過合同價格的15%時,筆者建議只扣減主材費用,或雙方協商解決。
3)第3種情況,屬于新增的工程變更范疇,可以根據施工圖紙增加的工程量,采用現行定額和當地造價管理部門造價信息調整單價,雙方協商確定。
4)第4種情況與第1種情況相對應,屬于如何扣減即如何增加的問題。
5)第5種情況應與第2種情況相對應,亦是如何扣減即如何增加的問題。
總之,對于施工圖紙預算模式下的固定總價合同發生變化時,在結算工作中應遵照國家相關法規,本著“交易習慣,協商解決”的方式去解決問題。
近年來大多數的固定總價合同是以工程量清單形式產生。一般情況招標人委托社會有資質的專業代理公司編制工程量清單,因此招標文件中的工程量應該是準確的,投標人在投標前也可以復核,有重大錯誤時可以向招標人提出。這種形式的固定總價合同因上述情況發生施工圖紙變化時,在量差上一般不存在爭議,可以采用以實際發生為基礎進行增加或減少。雙方可以根據上述分析的“交易習慣,協商解決”的五種情況對應實施。
房屋所有權證是權利人依法擁有房屋所有權并對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的惟一合法憑證。租賃沒有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屋,承租人的權益得不到很好保障。因為,沒有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屋,若出現產權糾紛,承租人隨時都可能會因為出租人沒有擁有合法的房屋權屬證書,受到糾紛影響而不能得到權益的保障。
依法裁定、查封的房屋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權利的房屋,原所有權人的房屋其他權利如占有權、使用權、收益權等權利在一定程度將受到限制。租賃該類房屋,承租人會因為房屋權利的瑕疵,使得承租權利得不到合法保護。
屬于共有產權的房屋,在未征得共有人一致同意出租的情況下是不能出租的。即使是大多數共有的人同意也不能出租,因為,租賃這種房屋,會侵犯對未同意出租的共有人的權益。
房屋的產權處于不明狀態時即權屬有爭議的,這時,租賃房屋的合法性將難以得到保障。
未取得規劃部門的合法建設手續建造房屋,之后也沒有補領規劃許可證。這類房屋,屬于建設規劃手續不齊的建筑,規劃部門隨時對其實施規劃執法監督。租賃這類房屋的承租人,其合法權益就得不到保護。
租賃建造質量、生活設施達不到安全標準的房屋,承租人的生活安全將會受到影響。
目前,有不少房屋是采取抵押方式取得貸款購買的。這類房屋的抵押權人對該類房屋具有他項權利。抵押人若要出租抵押的房屋,須征得抵押權人的同意。租賃沒有經過抵押權人同意出租的房屋,是對抵押權人權益的侵犯。
市民在租賃房屋,須謹慎對待,不要租賃上述九種情況的房屋。此外,市民在租賃合法房屋之后,應當向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這樣,有利于從法律角度保護承租人的權益,減少不必要的租房糾紛。
處理合同糾紛的方式有哪些。
合同糾紛處理一般有和解、調解、仲裁、訴訟四種方式,本文就為大家介紹一下這四種方式的具體內容。下面我們就具體來了解下這些方式是如何解決合同糾紛的吧。
和解是指當事人因合同發生糾紛時可以再行協商,在尊重雙方利益的基礎上,就爭議的事項達成一致,從而解決糾紛的方式。和解是當事人自由選擇的在自愿原則下解決臺同糾紛的方式,而不是合同糾紛解決的必經程序。當事人也可以不經協商和解而直接選擇其他解決糾紛的途徑。
凋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過運用說服教育等方法來解決當事人之間的合同糾紛。調解有兩種方式一是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當事人發生合同糾紛,可以向糾紛當事人所在地或者糾紛發生地的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二是行政調解。主要特指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居中對合同當事人的糾紛進行調解。申請行政調解的糾紛必須具備以下條件:申請人必須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當事人,有明確的被申請人、具體的調解請求和事實根據;符合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受理案件范圍的規定。但已經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或者已經向仲裁機構申請裁的。從及一方要求調解另一方不同意調解的,調解申請不于受理。雙方當事人接受調解達成協議的,應當制作調解協議書,當事人即應當按照調解協議書履行各自的義務。由于調解協議書不具有法律強制力,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不能就此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但可以采用其他方式來解決爭議。
仲裁是指發生合同爭議的雙方當事人,根據爭議發生前或發生后達成的仲裁協議,將糾紛提交仲裁機關進行裁決并解決糾紛的方式。仲裁具有“準司法”性質,仲裁機構作出的仲裁裁決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應當履行。
訴訟是指合同糾紛發生后,當事人如果沒有仲裁協議,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對合同糾紛依法予以處理。這是解決合同糾紛的最常見方式。合同糾紛經人民法院審理并作出判決后,當事人對人民法院作出的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書,調解書必須履行,拒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房屋租賃也應該納稅,房屋租賃要交納下列稅:
(1)要向國家交房產稅,出租方要按租金年收入的12%交納房產稅。
(2)印花稅,租賃雙方在辦理租賃登記時應按租賃合同所載租賃金額的千分之一貼花。
(3)個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免納營業稅。
(4)所得稅,如出租方為企業,應交納企業所得稅;如出租方為個人,應交納個人所得稅。
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慶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人轉讓權利的通知不得撤銷,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合同的變更是指合同成立后,當事人在原合同的基礎上對合同的內容進行修改或者補充。合同是雙方當事人通過要約、承諾的方式,經協商一致達成的。合同成立后,當事人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合同。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都不得改變合同的內容。但是,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有時不可能對涉及合同的所有問題都做出明確的規定;合同簽訂后,當事人在合同履行前或者履行過程中也會出現一些新的情況,需要對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重新進行調整和規定。因此,需要當事人對合同內容重新修改或者補充。由于合同是當事人協商一致的產物,所以,當事人在變更合同內容時,也應當本著協商的原則進行。當事人可以依據要約、承諾等有關合同成立的規定,確定是否就變更事項達成協議。如果雙方當事人就變更事項達成了一致意見,變更后的內容就取代了原合同的內容,當事人就應當按照變更后的內容履行合同。一方當事人未經對方當事人同意任意改變合同的內容,變更后的內容不僅對另一方沒有約束力,而且這種擅自改變合同的做法也是一種違約行為,當事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合同變更既可能是合同標的的變更,比如,買康佳牌彩電改為買長虹牌彩電,也可能是合同數量的增加或者減少,比如,本來計劃租賃十間辦公用房,后改為租五間。既可能是履行地點由北京改為上海,也可能是履行方式的改變,比如,原訂出賣人送貨后改為買受人自己提貨。既可能是合同履行期的提前或者延期,也可能是違約責任的重新約定。當事人給付價款或者報酬的調整更是合同變更的主要原因。此外,合同擔保條款以及解決爭議方式的變化也會導致合同的變更。
合同變更需要當事人協商一致,但有的情況下,僅有當事人協商一致是不夠的,當事人還應當履行法定的程序。比如,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第七條規定,中外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內協商同意對合作企業合同作重大變更的,應當報審查批準機關批準;變更內容涉及法定工商登記項目、稅務登記項目的,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稅務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外資企業法第十條規定,外資企業分立、合并或者其他重要事項變更,應當報審查批準機關批準,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登記變更手續。
根據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合同事項應當辦理批準、登記手續的,依照其規定。因此,法律、行政法規對變更合同事項有具體要求的,當事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相應的手續。如果沒有履行法定程序,即使當事人已協議變更了合同,變更的內容也不發生法律效力。
應當指出的是,本條規定的合同的變更的概念,不包括合同當事人的改變。雖然從廣義上講,合同主體的改變也是合同變更的一種原因,但是合同法對合同主體的變化,即債權人和債務人的改變,是通過本章債權轉讓和債務轉讓的制度調整的。所以,本條規定的合同變更僅指合同中權利和義務關系的變更,不包括合同主體的變更。
為了保證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防止和減少不必要的糾紛,我國經濟合同法和涉外經濟合同法對合同變更的形式做出過規定,明確當事人變更合同的協議及債權人發出的變更合同的通知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由于合同法的調整范圍已不局限于原有的經濟合同和涉外經濟合同的范圍,包括了一些基于自然人所發生的合同關系,所以,本條未對變更合同的形式作出明確的規定。但是,對當事人來說,變更合同主要內容的,還是以書面形式為宜,這樣有利于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保證在發生糾紛時找到解決爭議的依據。
第七十八條當事人對合同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未變更。
合同變更的過程,就是當事人協商一致的過程。因此。合同中關于要約、承諾的規定也適用于合同變更的情況。當事人在變更合同的過程中,可能出現對需要變更的內容達不成統一意見的情況。比如,甲方向乙方訂購100臺空調,交貨期為5月30日。由于當年暑期提前到來,甲方提出要求交貨期改為5月15日。但是乙方貨源很緊張,經過雙方反復協商,乙方僅答應根據當時的貨源情況,盡量提前交貨。由于雙方當事人對具體的交貨期沒有明確做出變更的約定,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推定為合同未變更。乙方未在5月15日交貨,其行為不構成違約。為了減少在合同變更時可能發生的糾紛,本條明確規定,當事人對于合同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未變更。當事人只需按照原有合同的規定履行即可,任何一方不得要求對方履行變更中約定不明確的內容。
第七十九條債權人可以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
(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合同權利的轉讓是指不改變合同權利的內容,由債權人將權利轉讓給第三人。債權人既可以將合同權利的全部轉讓,也可以將合同權利部分轉讓。合同權利全部轉讓的,原合同關系消滅,產生一個新的合同關系,受讓人取代原債權人的地位,成為新的債權人。合同權利部分轉讓的,受讓人做為第三人加入到原合同關系中,與原債權人共同享有債權。
委托開發合同雙方義務。
雙方婚宴答謝詞范文。
雙方父母婚禮答謝詞。
木方買賣合同(優質17篇)篇六
聯系方式:__________。
買方(乙方):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
賣方公證人(甲方公證人):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
買方公證人(乙方公證人):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狀況。
甲方所售房屋位于(路號),號樓,東單元六樓東戶,主房建筑面積平方米,儲藏室平方米,水電暖及通信設施均齊全。
1、甲方自愿將房屋出售給乙方;
2、乙方自愿購買上述房屋;
4、甲乙雙方公證人系與雙方無任何血緣關系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公民,且對該房屋買賣的有關事項清楚明確。
第二條:房屋價格。
甲乙雙方約定房屋的成交總價格為(人民幣)元整(大寫:元整)。該價格包括附屬設施及其他配套設施的轉讓費用。
第三條:房屋付款及過戶等相關相應費用的繳納。
4、截至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因使用該房屋產生的各項未結費用應有甲方承擔(各項費用包括:水、電、煤氣、天然氣、暖氣、有線電視、電話、寬帶以及物業管理等費用)。
6、待房產買賣手續辦理完后,水表、電表、煤氣表、天然氣表、有線電視等相關設施的更名手續應由甲方協助辦理。
6、本合同未進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違約責任:
5、甲乙雙方對本合同規定的第四條:甲乙雙方需充分認識的相關條款無異議,若甲乙其中一方由此產生異議視為該方違約,另一方有權追究該方的刑事責任,并要求該方賠償損失。
第六條:本合同履行如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在公證人的公正下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xx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本合同自買賣雙方及雙方公證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及雙方公證人各執一份。
第八條:買賣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在雙方可以辦理房產過戶手續時,甲乙雙方應另行簽訂一份房屋買賣合同報房產管理部門。
第九條:甲乙雙方及雙方公證人簽章:
賣方(甲方)簽章:__________。
賣方公證人(甲方公證人)簽章:__________。
買方(乙方)簽章:__________。
買方公證人(乙方公證人)簽章:__________。
售房方(甲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購房方(乙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木方買賣合同(優質17篇)篇七
甲方:
授權代理人: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先就幼兒園房屋銷售事宜達成如下意向:
一、甲方將位于運河區御河西路金鼎領域規劃中的幼兒園房屋出售給乙方,由乙方負責幼兒園的經營。建筑面積總計1700m2。其中14號樓純一層部分是674 m2,三層獨樓部分1026 m2。不含三樓監控室部分。(附平面圖)
注:此面積僅作為參考面積,最終決算面積依據產權處登記面積為準。
二、銷售總價款為人民幣萬元。交房標準以現存狀態交付,乙方自行按照使用需求進行后期改造、裝修,但不得改變房屋承重結構,且滿足消防要求。
三、幼兒園室外場地:室外活動場地必須和小區獨立分割。使用不得影響14號樓前車位的使用,且符合規劃和城管要求的前提下自行改造。
四、付款方式:雙方簽約后支付定金300萬元,余款在5月20日前一次性支付完畢。如乙方違約或不按照雙方約定進行付款則定金不退,甲方有權另行銷售。
五、房屋交付:乙方房款交清后,即可進場裝修。交房標準遵照現有裝修標準,由乙方自行組織后期改造、裝修,原則上不得破壞房屋主體結構,并且達到國家有關裝飾裝修驗收標準。
六、手續辦理:本房屋暫時不能辦理過戶手續,乙方享有唯一使用經營權,如果房管部門允許辦理,則甲方予以配合,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負責提供幼兒園建設手續,包括“建筑工程規劃證”、“建筑工程施工證”、“規劃驗收合格證”等等。
七、本房屋使用性質為幼兒園,此幼兒園作為金鼎領域配套服務設施,首先優先面向金鼎領域業主服務。整體開業時間不得晚于小區整體竣工交付時間即20__年12月31日。乙方不得改變此房屋使用性質挪作他用。否則,乙方自行承擔后果。
八、本協議簽訂后,雙方應嚴格遵守,非國家政策原因雙方無理由違約。如遇特殊情況導致合同無法履行,乙方須按按照當時市場租賃價格支付實際使用期限的使用費。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木方買賣合同(優質17篇)篇八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木橫板木板買賣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所購木模板木方基礎情況。
材料名稱:______________。
規格型號:______________。
廠家: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_____。
第二條質量標準:不起皮、不開膠。
第三條交付方式、時間、地點、運輸方式及費用的承擔。
1、由乙方負責送貨到甲方倉庫,運費由乙方負責。
2、甲方指定收貨人為_____________。
3、交貨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條驗收。
對于木模板的規格型號、數量、材質等與約定不符或有其他質量問題的,甲方應立即當面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異議經核實,乙方應無條件補足或換貨,如在3天內買方未提出書面異議,視同甲方認可。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如乙方提供的產品尺寸誤差超過合同約定誤差,甲方可按實際尺寸結算。如因其他質量不合格給甲方造成了相關損失,均由乙方予以賠償。
2、甲方需用木材時應提前兩天向乙方提報書面計劃,乙方應確保供應,不能按時送達現場的,乙方承擔____元/次的賠償金。
3、乙方必須保證所提供的發票真實,如因提供發票不真實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如甲方未能按時結算貨款,乙方可以停止供貨,但必須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甲方。
5、如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比例按時支付已結算的貨款,乙方可向甲方要求支付未按時支付貨款的違約金,甲方每延期一天付款,應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部分的_____%作為違約金,違約金最高不超過合同總額的_____%(5%為上限)。
第六條付款方式及時間:貨到倉庫之后,甲方以現金或轉賬方式付給乙方。
第七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木方買賣合同(優質17篇)篇九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鑒于:_______________。
2、丙方具有可靠的信譽。
為保證甲乙雙方買賣合同的履行,保障甲乙雙方權益和經濟安全,甲乙丙三方經過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交易流程。
1、甲方于合同簽訂當日向丙方支付服務費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
2、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將貨款交給丙方;。
3、丙方收到乙方貨款后三日內通知甲方給乙方供貨;。
4、甲方收到丙方供貨通知后日內向乙方供貨;。
5、乙方收到甲方貨物后日內通知丙方給甲方付款;。
6、丙方收到乙方付款通知后三日內將貨款交給甲方。
第二條: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2、根據丙方通知及時給乙方供貨;。
3、支付丙方服務費人民幣________元;。
4、有權要求乙方給丙方發付款通知;。
5、有權要求丙方根據乙方付款通知給付貨款。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2、及時將買賣合同貨款交付給丙方;。
3、有權根據買賣合同驗收甲方貨物,如甲方貨物不合格有權通知丙方不給甲方付款。
(三)丙方的權利與義務。
1、收到乙方貨款后三日內向甲方發出供貨通知;。
2、收到乙方付款通知后三日內向甲方給付貨款;。
4、有權要求甲方及時支付服務費;。
第三條:違約責任。
1、甲方與乙方沒有及時履行買賣合同義務的按照雙方買賣合同約定處理;。
3.因甲方未及時支付服務費致使丙方不履行義務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5、丙方收到乙方付款通知后沒有及時給付甲方貨款的,每遲延一天向甲方支付買賣合同貨款萬分之二的滯納金。丙方在支付貨款之前收到乙方撤回付款通知的,丙方不對甲方承擔遲延履行的責任。
第四條:免責條款。
2、丙方不對其他任何事項承擔任何責任,丙方也不對買賣合同的真實性、甲乙雙方的資質提供任何擔保,與買賣合同有關的一切責任由甲乙雙方承擔。
第五條:其他條款。
1、本協議一式三分,甲乙丙各執一份,三方簽字蓋章且甲方向丙方支付服務費后生效;。
2、協議履行中產生的爭議由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三方有權向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依法解決。
木方買賣合同(優質17篇)篇十
供方(甲方):
需方(乙方):
根據《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1、交貨時間:甲方在接受乙方訂單后個工作日內發貨。
2、交貨地點:
3、交貨方式:貨到乙方指定交貨地點后乙方應組織人員進行驗收,乙方指定工作人員身份證號:,負責貨物的簽收,上述任意人員在甲方送貨單上簽字確認的貨物數量及金額視為代表甲方。
4、產品裝運:貨物裝車費和運費由甲方負責,卸車由乙方負責,甲方送貨的車輛和人員在工地的行動必須服從乙方的指揮。
甲方交付產品應符合乙方訂單對尺寸的具體要求,質量按相關國家標準執行。
1、貨到乙方指定的`地點后,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標準和要求進行外在質量驗收。外在質量驗收合格的辦理簽收和入庫手續,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規格、材質等外在質量不合格規定的,應即時提出異議,否則,乙方工作人員在送貨單上簽字即視為初檢合格。
2、乙方在使用中發現產品質量問題(不能在驗貨中發現的問題),乙方最遲不得自產品收到之日起內書面提出異議,甲方在接收到乙方異議后,應在4天內負責處理完畢。乙方未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產品符合規定。
乙方未按時支付貨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以欠付款項為基數支付日率為3‰的違約金。
1、如在甲方供應材料的同時,乙方不得從事其它供貨渠道購進木方、模板、材料如下不能按時付款給甲方,都視為違約。甲方不能按時交貨給乙方,同視為違約,如違約方給雙方造成損失,應付對方總貨款10%的違約金。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或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后終止本合同。
3、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盡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供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鑒定費、律師費等相關費用均由敗訴方承擔。
4、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名、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木方買賣合同(優質17篇)篇十一
石方其工作對象是石頭,那么石方。
又是怎么一回事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石方買賣合同范文,感謝您的閱讀。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買、賣雙方權利、責任關系,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并結合本合同的實際情況,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龍橋高級旅游服務區西區爆破的石方買賣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地點:龍橋加油站旁。
二、范圍:
1、本合同石方工程量約為噸。
2、賣方在高級旅游服務區西區爆破后現場指定區域內石頭,買方購置至所需場地。
3、勞動力及技術裝備的組織,土石方的爆破后開挖,裝車、石方外運,現場運輸的臨時道路平整,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同政府單位包括村、鎮、環衛、城建、公安、交通的協調等任何問題,均由買方負責,如需賣方協調,費用由買方負責。
四、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20xx年月日;竣工日期:20xx年月日完成石方運輸的90%,20xx年月日竣工。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120天。
五、合同價款:。
本合同采用單價包干合同,即賣方承包范圍內龍橋高級旅游服務區西區爆破后現場指定區域內石頭和所需要的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以及環衛費、工程周邊社會關系協調等全部費用組成,買方付給賣方購置單價為:元/噸。
六:雙方責任。
(一)賣方責任。
1、賣方負責石方爆破工作,并協調爆破與買方關系,共同配合做好履行合同工作。
2、賣方派代表在工地進行石方運輸的計量有關手續等工作.。
3、由于賣方原因造成乙方施工機械,運輸車輛誤工或停工應相應順延工期。
4、合同一旦簽訂,未經買方允許,賣方不得將石方處理給任何一方(除甲方預留自用外)。
(二)買方責任。
1、買方應制定安全措施,應負責施工時的人身安全責任及民事責任。如發生事故應由買方全權負責。
2、買方應合理組織施工和機械車輛調配,保證工程按期完成。
3、買方應服從賣方工地代表的統一指揮。
4、買方應負責辦理有關手續及協調與周邊村民及政府管理部門的關系,費用由買方負責;買方因處理與周邊村民及政府管理部門的關系不當造成工期延誤不予順延工期,且造成的一切后果與損失責任自負。
5、賣方給予買方的石料,經買方加工后,優先供應賣方(數量約為2-3萬立方碎石和2萬立方石粉),價格按照雙方認可的價格為準(即碎石:元/m3,石粉為元/m3)現金付款。
七、結算:。
1、買方運輸石方應按照購置單價,每天雙方共同計量,最終以雙方認可的實際石料噸位,每天下午18.00進行結算當天購置數量,并以現金的方式給予賣方支付。
2、計量方式以雙方確認的廠家或第三方計量為準。
八、違約責任:。
1、合同已經簽訂,買方應在兩天內付賣方20萬元保證金。本合同工期不允許拖延,如有違約,應付賣方10萬元違約金。
2、合同已經簽訂,賣方如有違約,應付買方10萬元違約金。
3、合同已經簽訂,買方應按照合同要求每天結算,如有違約,賣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應付賣方10萬元違約金。
4、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等,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買方貳份,賣方貳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出賣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奇石事宜簽訂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商品的數量、名稱和規格。
本合同所涉商品為甲方自有的雞血石1塊。
二、商品的價格。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本合同第一條所述雞血石以280000.00元(人民幣大寫貳拾捌萬元整)的價格出售給乙方。
三、交(提)貨方式及期限。
乙方需在合同簽訂后7日內到甲方處自提貨物。
四、定金和付款方式。
在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先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20xx0元(人民幣大寫貳萬元整)。乙方取到雞血石后,乙方應向甲方支付260000.00元(人民幣大寫貳拾陸萬元整)。
五、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六、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履行期內,當事人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因甲方承建符合公路技術要求的碎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碎石規格:0-1cm、1-2cm、2-4cm。
二、碎石數量:8000m3。
三、碎石單價:/m3(或元/噸)。此單價已含資源費、江河管理費、加工費、便道便橋費、上下車費、運輸費、管理利潤、損耗、各項稅金和其它損失費用及風險費用等一切費用。
四、交貨地點及驗收方式:碎石交貨地點為。由甲方專職材料人員在收料場驗收,通過收車方或過磅稱確定數量,出具由甲乙雙方現場簽字的“實物收料單”(三聯單)。此收料單是雙方結算數量和貨款支付的唯一依據,涂改無效。對乙方供應的碎石檢測驗收不合格的,甲方工作人員有權拒絕收購并責令出場,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概由乙方承擔。
五、交貨時間:從方停止供貨時止。
六、結算和付款方式:每月末最后一天,乙方憑有效收料單進行當月結算。甲方根據工程計量支付情況,遞次支付80%,通過轉帳支付到乙方指定銀行及帳戶,余額部份待甲方終期計量支付完畢后15天內付清。若乙方委托代理人辦理結算或辦理現金支付,必須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
委托書。
手續。否則,甲方有權拒絕辦理結算和支付。
七、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原因,影響乙方供貨、甲方收貨、造成工程進度滯后、導致支付延緩,均不屬違約。
八、乙方應對其所屬碎石加工人員和運輸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凡乙方人員發生的一切事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概由乙方全部承擔。
九、如一方違約,違約方應承擔另一方經濟損失。
十、在履行本合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雙流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木方買賣合同(優質17篇)篇十二
賣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買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第三人(丙方):
鑒于甲方與乙方已簽訂買賣合同,丙方具有可靠的信譽。為保證甲乙雙方買賣合同的履行,保障甲乙雙方權益和經濟安全,甲乙丙三方經過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交易流程。
1、甲方于合同簽訂當日向丙方支付服務費人民幣__________元。
2、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將貨款交給丙方,貨款:__________元。
3、丙方收到乙方貨款后________日內通知甲方給乙方供貨。
4、甲方收到丙方供貨通知后________日內向乙方供貨。
5、乙方收到甲方貨物后________日內通知丙方給甲方付款。
6、丙方收到乙方付款通知后________日內將貨款交給甲方。
二、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2)根據丙方通知及時給乙方供貨。
(3)支付丙方服務費人民幣________元。
(4)有權要求乙方給丙方發付款通知。
(5)有權要求丙方根據乙方付款通知給付貨款。
2、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2)及時將買賣合同貨款交付給丙方。
(3)有權根據買賣合同驗收甲方貨物,如甲方貨物不合格有權通知丙方不給甲方付款。
3、丙方的權利與義務。
(1)收到乙方貨款后________日內向甲方發出供貨通知。
(2)收到乙方付款通知后________日內向甲方給付貨款。
(3)乙方收到貨物后拒絕給丙方發付款通知的,在甲乙雙方爭議最終解決前,丙方不得向任何一方給付貨款。
(4)有權要求甲方及時支付服務費。
三、違約責任。
1、甲方與乙方沒有及時履行買賣合同義務的按照雙方買賣合同約定處理。
2、甲方未及時支付丙方服務費的,甲方除應支付服務費外,須另支付丙方服務費數額________%的違約金。
3、因甲方未及時支付服務費致使丙方不履行義務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4、丙方收到乙方貨款后沒有及時通知甲方供貨的,每遲延一天向乙方支付買賣合同貨款的________%滯納金。
5、丙方收到乙方付款通知后沒有及時給付甲方貨款的,每遲延一天向甲方支付買賣合同貨款________%的滯納金。丙方在支付貨款之前收到乙方撤回付款通知的,丙方不對甲方承擔遲延履行的責任。
四、免責條款。
1、丙方僅僅根據乙方給付貨款的情況向甲方發出供貨通知并根據乙方的付款通知向甲方支付貨款,丙方不對甲乙雙方買賣合同的實質進行審核。
2、丙方不對其他任何事項承擔任何責任,丙方也不對買賣合同的真實性、甲乙雙方的資質提供任何擔保,與買賣合同有關的一切責任由甲乙雙方承擔。
五、其他條款。
1、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甲乙丙各執________份,三方簽字蓋章且甲方向丙方支付服務費后生效。
2、協議履行中產生的爭議由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三方有權向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
地址:
代表人: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合同簽訂地:
合同履行地: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地址:
代表人: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合同簽訂地:
合同履行地: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
地址: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合同簽訂地:
合同履行地: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木方買賣合同(優質17篇)篇十三
甲方(出賣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奇石事宜簽訂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商品的數量、名稱和規格。
本合同所涉商品為甲方自有的雞血石1塊。
二、商品的價格。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本合同第一條所述雞血石以280000.00元(人民幣大寫貳拾捌萬元整)的價格出售給乙方。
三、交(提)貨方式及期限。
乙方需在合同簽訂后7日內到甲方處自提貨物。
四、定金和付款方式。
在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先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20xx0元(人民幣大寫貳萬元整)。乙方取到雞血石后,乙方應向甲方支付260000.00元(人民幣大寫貳拾陸萬元整)。
五、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六、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履行期內,當事人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木方買賣合同(優質17篇)篇十四
合同編號:
出賣人:
買受人: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年月日。
農藥名稱。
商標。
規格型號。
生廠家產。
農藥登記證號。
生產許可證號。
計量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
交(提)貨時間及數量合計。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出賣人。
買受人。
出賣人(章):
出賣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章或簽字)。
法定代表人:(章或簽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鑒(公)證意見:
鑒(公)證機關(章)經辦人:
監制部門:印制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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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方買賣合同(優質17篇)篇十五
甲方:
乙方:
因甲方承建符合公路技術要求的碎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碎石規格:0-1cm、1-2cm、2-4cm。
二、碎石數量:8000m3。
三、碎石單價:/m3(或元/噸)。此單價已含資源費、江河管理費、加工費、便道便橋費、上下車費、運輸費、管理利潤、損耗、各項稅金和其它損失費用及風險費用等一切費用。
四、交貨地點及驗收方式:碎石交貨地點為。由甲方專職材料人員在收料場驗收,通過收車方或過磅稱確定數量,出具由甲乙雙方現場簽字的“實物收料單”(三聯單)。此收料單是雙方結算數量和貨款支付的唯一依據,涂改無效。對乙方供應的碎石檢測驗收不合格的,甲方工作人員有權拒絕收購并責令出場,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概由乙方承擔。
五、交貨時間:從方停止供貨時止。
六、結算和付款方式:每月末最后一天,乙方憑有效收料單進行當月結算。甲方根據工程計量支付情況,遞次支付80%,通過轉帳支付到乙方指定銀行及帳戶,余額部份待甲方終期計量支付完畢后15天內付清。若乙方委托代理人辦理結算或辦理現金支付,必須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委托書手續。否則,甲方有權拒絕辦理結算和支付。
七、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原因,影響乙方供貨、甲方收貨、造成工程進度滯后、導致支付延緩,均不屬違約。
八、乙方應對其所屬碎石加工人員和運輸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凡乙方人員發生的一切事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概由乙方全部承擔。
九、如一方違約,違約方應承擔另一方經濟損失。
十、在履行本合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雙流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木方買賣合同(優質17篇)篇十六
經供方:
需方:
充分在執行中,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應承擔違約責任。
1.商品品名規格單位數量單價金額備注貨款共計人民幣(大寫):
2.商品質量:
3.作價辦法:
4.交貨時間:
5.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6.質量檢驗及驗收方式:
7.結算方式:
8.運輸辦法:
9.供方違約責任:
(1)產品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規定,需方同意收貨的,按質論價;需方不同意收貨的,由供方負責處理,并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
(2)未按合同規定的數量交貨,而需方仍有需要的,應照數補交,按延期交貨處理。完不成合同任務,不能交貨的,應償付需方應交貨總值%的違約金。
(3)包裝不符合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應承擔支付的費用和損失;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要求賠償損失的應予賠償損失。
(4)未按合同規定時間交貨,每延期交貨一個月,應償付需方以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額的違約金。
(5)不符合同規定的產品,在需方代保管期內,應償付需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達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外,并承擔因而多付的運雜費和造成延期交貨的責任。
10.需方違約責任:
(1)變更產品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規格給供方造成損失時,應賠償供方實際損失。
(2)中途無故退貨,應償付供方以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違約金。
(3)自提產品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按照銀行延期付款規定,償付供方違約金。
(4)未按合同規定的驗收辦法和時間驗收,應償付供方因延期驗收造成的損失;無故延期驗收超過三個月即按中途退貨處理。
(5)未按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按照銀行延期付款規定償付供方違約金。
(6)實行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無故拒絕接貨,應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金。
11.風險的承擔。
12.爭議解決的辦法。
13.供需雙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和非企業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當立即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或合同管理機關查實證明,可免予承擔經濟責任。
14.上述條款如有未盡事宜,應以書面補充,作為附件。有效日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供方:代表:地址:電話:開戶銀行:
帳號:需方:代表:地址:電話:開戶銀行:帳號:
木方買賣合同(優質17篇)篇十七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買、賣雙方權利、責任關系,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并結合本合同的實際情況,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龍橋高級旅游服務區西區爆破的石方買賣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地點:龍橋加油站旁。
二、范圍:
1、本合同石方工程量約為噸。
2、賣方在高級旅游服務區西區爆破后現場指定區域內石頭,買方購置至所需場地。
3、勞動力及技術裝備的組織,土石方的爆破后開挖,裝車、石方外運,現場運輸的臨時道路平整,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同政府單位包括村、鎮、環衛、城建、公安、交通的協調等任何問題,均由買方負責,如需賣方協調,費用由買方負責。
四、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20xx年月日;竣工日期:20xx年月日完成石方運輸的90%,20xx年月日竣工。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120天。
五、合同價款:。
本合同采用單價包干合同,即賣方承包范圍內龍橋高級旅游服務區西區爆破后現場指定區域內石頭和所需要的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以及環衛費、工程周邊社會關系協調等全部費用組成,買方付給賣方購置單價為:元/噸。
六:雙方責任。
(一)賣方責任。
1、賣方負責石方爆破工作,并協調爆破與買方關系,共同配合做好履行合同工作。
2、賣方派代表在工地進行石方運輸的計量有關手續等工作.。
3、由于賣方原因造成乙方施工機械,運輸車輛誤工或停工應相應順延工期。
4、合同一旦簽訂,未經買方允許,賣方不得將石方處理給任何一方(除甲方預留自用外)。
(二)買方責任。
1、買方應制定安全措施,應負責施工時的人身安全責任及民事責任。如發生事故應由買方全權負責。
2、買方應合理組織施工和機械車輛調配,保證工程按期完成。
3、買方應服從賣方工地代表的統一指揮。
4、買方應負責辦理有關手續及協調與周邊村民及政府管理部門的關系,費用由買方負責;買方因處理與周邊村民及政府管理部門的關系不當造成工期延誤不予順延工期,且造成的一切后果與損失責任自負。
5、賣方給予買方的石料,經買方加工后,優先供應賣方(數量約為2-3萬立方碎石和2萬立方石粉),價格按照雙方認可的價格為準(即碎石:元/m3,石粉為元/m3)現金付款。
七、結算:。
1、買方運輸石方應按照購置單價,每天雙方共同計量,最終以雙方認可的實際石料噸位,每天下午18.00進行結算當天購置數量,并以現金的方式給予賣方支付。
2、計量方式以雙方確認的廠家或第三方計量為準。
八、違約責任:。
1、合同已經簽訂,買方應在兩天內付賣方20萬元保證金。本合同工期不允許拖延,如有違約,應付賣方10萬元違約金。
2、合同已經簽訂,賣方如有違約,應付買方10萬元違約金。
3、合同已經簽訂,買方應按照合同要求每天結算,如有違約,賣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應付賣方10萬元違約金。
4、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等,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買方貳份,賣方貳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