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合同是雙方在技術交流和合作中約定各自權益和義務的文件,能夠促進合作的順利進行。接下來是小編為大家準備的一些技術合同案例,供大家參考。
技術設備轉讓合同(匯總13篇)篇一
第一章定義。
第二章合同范圍。
第三章合同價格。
第四章付款條件。
第五章合同文件、設備和材料的交付方式。
第六章包裝和嘜頭。
第七章技術支持服務和技術培訓。
第八章預檢和預驗。
第九章最終驗收、檢驗和測試。
第十章擔保和保證。
第十一章專利、商標和保密。
第十二章質量標準。
第十三章稅收。
第十四章不可抗力。
第十五章爭議的解決。
第十六章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十七章聯絡會議。
第十八章法定地址。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方為中國___________公司,主要辦公地址在中國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被轉讓方),另一方為_______________公司,主要辦公地址在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轉讓方)。
鑒于被轉讓方應不斷履行以購買訂單為形式的不同協議,以向轉讓方購買合同材料;
鑒于該購買訂單應服從于本合同有關合同材料的條件和條款;
因此,雙方授權的代表通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特此為證。
第一章定義。
1.1“輔配件”指大量商用可購買到的材料,包括易耗品和其它與__________系統安裝和系統配套有關的元部件,可由________廠或轉讓方提供。
1.2“合同設備”指附件十二中規定的由轉讓方售給被轉讓方的測試生產設備。
1.3“合同工廠”指被轉讓方用轉讓方提供的技術文件和專有技術制造合同產品的唯一地點,即中國__________廠。
1.4“合同材料”指固定網絡設備、轉讓方軟件和輔配件。
1.5“合同產品”指合同材料制成整機,經測試可銷售給最終用戶。“合同產品”的進一步定義見附件一a。
1.6“最終用戶”指合同產品的購買者。
1.7“固定網絡設備”指附件一b中規定的材料,為___________系統的一部分。
1.8“模塊”指本合同附件一b中的規定的___________設備子機及由轉讓方售給被轉讓方用于制成合同產品的元部件。
1.9“專有模塊”指用于制造合同產品的元部件和組件。
1.10“專有資料”指本合同條款規定的資料,包括軟件、目標代碼、源碼、測試設備的計算機程序、技術支持、轉讓方_______專有技術和其它與之相關的文件、數據、材料、及指可向被轉讓方公開的業務、商業、金融、計劃資料。任何專有資料均由轉讓方標明________“注冊秘密專有”,證明其屬“最高級機密類”或標明__________“保密專有”證明其屬“初級機密類”。
1.11“專有權利”指專利、版權、專有技術、商業秘密、商標和其它知識產權或指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前產生的專有權利、軟件或其它著作,不論轉讓方是否獲得專利、享有版權或已注冊。
1.12“軟件”指與合同產品配用的目標碼計算機程序,以及與合同設備配套使用的測試源碼計算機程序,以人們認可的形式提供,需要中間處理過后,由處理機編制。所有軟件均按附件十一a與十一b中規定的軟件許可證,由轉讓方許可給______廠。
1.13“技術支持服務”指本合同附件三和四中規定的在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和合同產品的制造、檢驗、調試、操作和其它有關職能方面由轉讓方向合同工廠人員提供的技術咨詢和技術指導。
1.14“技術文件”指本合同附件二中規定的與合同設備的操作、維護、調試和檢驗有關,以及與合同產品的制造有關的所有技術指標、圖紙、說明、數據和其它文件。
1.15“技術培訓”指轉讓方在轉讓方工廠和合同工廠為合同產品的制造、檢驗、調試和操作以及為“合同設備”的安裝、調試、操作和維護,對“合同工廠”人員所進行的培訓。具體的培訓內容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1.16“專有技術”或“技術訣竅”指與合同材料和合同設備有關的相應的知識和經驗,該知識和經驗是轉讓當時生產中所使用的。“專有技術”由轉讓方以技術文件、技術支持和技術培訓的形式向合同工廠提供。
1.17“驗收標準”指技術文件中規定的用以限定合同設備性能的標準。
1.18“合同”指本許可證合同及其所有附件。
第二章合同范圍。
2.1。
1)轉讓方同意向被轉讓方轉讓制造合同產品的專有技術和技術文件。
2)合同產品的制造按本合同附件十一中的說明,分一、二、三、四、五階段實施。
3)轉讓方同意為合同工廠確認并向其銷售按當時的技術合作階段在技術合作等級下制造合同產品所需的合同設備。合同工廠所需的合同設備目錄見本合同附件一c。
2.2轉讓方給予被轉讓方許可證和權利,使用轉讓方的技術文件和專有技術,制造合同產品,使用和/或銷售形成的合同產品。合同產品的銷售限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其它____________制式國家,下列國家和地區除外: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所有許可證均是含提成的(除了附件九中規定的軟件許可證是免提成的以外)、非獨占的、不可轉讓的、不可轉售的。
2.3轉讓方負責按本合同規定向被轉讓方提供與合同材料和合同設備有關的技術文件和專有技術。
2.4轉讓方負責派遣其技術人員來華提供技術支持服務,并對合同設備進行驗收。
2.5轉讓方應盡最大努力滿足合同工廠技術人員的要求,使上述技術人員能掌握1.15條中確定的技術培訓。
2.6除非經轉讓方書面同意另增場所,否則被轉讓方只能在合同工廠進行許可的合同產品制造工作。
技術設備轉讓合同(匯總13篇)篇二
合同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方為中國___________公司,主要辦公地址在中國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被轉讓方),另一方為_______________公司,主要辦公地址在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轉讓方)。
鑒于被轉讓方應不斷履行以購買訂單為形式的不同協議,以向轉讓方購買合同材料;。
鑒于該購買訂單應服從于本合同有關合同材料的條件和條款;。
因此,雙方授權的代表通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特此為證。
第一章 定義。
1.1 “輔配件”指大量商用可購買到的材料,包括易耗品和其它與__________系統安裝和系統配套有關的元部件,可由________廠或轉讓方提供。
1.2 “合同設備”指附件十二中規定的由轉讓方售給被轉讓方的測試生產設備。
1.3 “合同工廠”指被轉讓方用轉讓方提供的技術文件和專有技術制造合同產品的唯一地點,即中國__________廠。
1.4 “合同材料”指固定網絡設備、轉讓方軟件和輔配件。
1.5 “合同產品”指合同材料制成整機,經測試可銷售給最終用戶。“合同產品”的進一步定義見附件一a。
1.6 “最終用戶”指合同產品的購買者。
1.7 “固定網絡設備”指附件一b中規定的材料,為___________系統的一部分。
1.8 “模塊”指本合同附件一b中的規定的___________設備子機及由轉讓方售給被轉讓方用于制成合同產品的元部件。
1.9 “專有模塊”指用于制造合同產品的元部件和組件。
1.10 “專有資料”指本合同條款規定的資料,包括軟件、目標代碼、源碼、測試設備的計算機程序、技術支持、轉讓方_______專有技術和其它與之相關的文件、數據、材料、及指可向被轉讓方公開的業務、商業、金融、計劃資料。任何專有資料均由轉讓方標明________“注冊秘密專有”,證明其屬“最高級機密類”或標明__________“保密專有”證明其屬“初級機密類”。
1.11 “專有權利”指專利、版權、專有技術、商業秘密、商標和其它知識產權或指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前產生的專有權利、軟件或其它著作,不論轉讓方是否獲得專利、享有版權或已注冊。
1.12 “軟件”指與合同產品配用的目標碼計算機程序,以及與合同設備配套使用的測試源碼計算機程序,以人們認可的形式提供,需要中間處理過后,由處理機編制。所有軟件均按附件十一a與十一b中規定的軟件許可證,由轉讓方許可給______廠。
1.13 “技術支持服務”指本合同附件三和四中規定的在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和合同產品的制造、檢驗、調試、操作和其它有關職能方面由轉讓方向合同工廠人員提供的技術咨詢和技術指導。
1.14 “技術文件”指本合同附件二中規定的與合同設備的操作、維護、調試和檢驗有關,以及與合同產品的制造有關的所有技術指標、圖紙、說明、數據和其它文件。
1.15 “技術培訓”指轉讓方在轉讓方工廠和合同工廠為合同產品的制造、檢驗、調試和操作以及為“合同設備”的安裝、調試、操作和維護,對“合同工廠”人員所進行的培訓。具體的培訓內容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1.16 “專有技術”或“技術訣竅”指與合同材料和合同設備有關的相應的知識和經驗,該知識和經驗是轉讓當時生產中所使用的。“專有技術”由轉讓方以技術文件、技術支持和技術培訓的形式向合同工廠提供。
1.17 “驗收標準”指技術文件中規定的用以限定合同設備性能的標準。
1.18 “合同”指本許可證合同及其所有附件。
第二章 合同范圍。
2.1。
1)轉讓方同意向被轉讓方轉讓制造合同產品的專有技術和技術文件。
2)合同產品的制造按本合同附件十一中的說明,分一、二、三、四、五階段實施。
3)轉讓方同意為合同工廠確認并向其銷售按當時的技術合作階段在技術合作等級下制造合同產品所需的合同設備。合同工廠所需的合同設備目錄見本合同附件一c。
2.2 轉讓方給予被轉讓方許可證和權利,使用轉讓方的技術文件和專有技術,制造合同產品,使用和/或銷售形成的合同產品。合同產品的銷售限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其它____________制式國家,下列國家和地區除外: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所有許可證均是含提成的(除了附件九中規定的軟件許可證是免提成的以外)、非獨占的、不可轉讓的、不可轉售的。
2.3 轉讓方負責按本合同規定向被轉讓方提供與合同材料和合同設備有關的技術文件和專有技術。
2.4 轉讓方負責派遣其技術人員來華提供技術支持服務,并對合同設備進行驗收。
2.5 轉讓方應盡最大努力滿足合同工廠技術人員的要求,使上述技術人員能掌握1.15條中確定的技術培訓。
2.6 除非經轉讓方書面同意另增場所,否則被轉讓方只能在合同工廠進行許可的合同產品制造工作。
2.7 轉讓方同意向被轉讓方出售其專有模塊,被轉讓方按轉讓方授權,僅旨于制造完整的合同產品。被轉讓方同意使用上述專有模塊進行上述制造工作。除了被轉讓方經本合同特許生產的模塊外,被轉讓方應向轉讓方購買所有被轉讓方要求的專有模塊。
2.8 只有事先得到轉讓方的書面同意,才能修改或改變轉讓方許可的用于合同材料或合同產品的專用資料。這有利于專有資料的質量保證、控制和標準化。被轉讓方同意向轉讓方支付工程費用,用以審批此改變或改進的內容。被轉讓方同意給予轉讓方許可證,用以制造、委托他人制造、使用和銷售應用被轉讓方改變或改進合同材料后生產的產品。被轉讓方同意向轉讓方提供關于改變或改進的足夠文件,以使轉讓方能將此改變或改進同樣包括在轉讓方產品中,費用由轉讓方支付。
2.9 事先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應讓渡本合同或本合同中給予的任何權利。然而,為履行轉讓方在本合同中的義務,轉讓方可使用其任何分公司、聯營公司和/或附屬公司的服務。
第三章 本合同的價格。
3.1 被轉讓方根據本合同第二章的規定的內容和范圍,向轉讓方支付合同總價和提成費,以美元計價。第3.2條款中所列的價格方第一、二、三、四、五階段的費用。合同設備價格詳見附件十二。輔配件的預算性報價見附件一b,僅供參考。實際價格調整應在每次訂貨前由雙方討論。
3.2 費用如下:
合同總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轉讓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設備價格。
測試設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工設備和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培訓設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設備軟件許可證費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文件費。
設備手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工資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培訓費。
設備操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系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支持服務費。
設備操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a 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價格為c.f.r.(按1990年《國際商會貿易術語解釋通則》定義)_____________機場。
b 技術文件費為c.i.f(按1990年《國際商會貿易術語解釋通則》定義)_____________機場。
c 合同材料價格不包括在合同總價中。
3.3 提成費。
在本合同各階段的所有合同材料(輔配件除外)價格上提取提成費。五個階段的提成費分別為:階段一___________________;階段二____________________;階段三____________________;階段四_____________;階段五______________。
3.4 模塊價格。
轉讓方同意銷售模塊,使合同工廠能制造固定網格設備。模塊價格可修改。新的模塊價格應由本合同雙方共同商定。
第四章 付款條件。
4.1 本合同中規定的一切費用均以美元計價。本合同中每個階段均在該階段開始日付款。各階段開始日定義見本合同第17.2條。
4.2 本合同第三章中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下列條款由被轉讓方付給轉讓方:
4.2.1 合同設備。
被轉讓方收到轉讓方的合同設備的貨物發運通知后,應在預計發運日期前30天內,以全電開的形式通過中國________________銀行及____________________開具不可撤銷的、不可轉讓的信用證。
本合同第9.1條的規定簽署驗收合格證后30天。
被轉讓方收到貨運單據后用信用證付款:
a)轉讓方發運貨物后,被轉讓方銀行收到轉讓方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30天,支付金額的90%。
2)金額為合同設備價格總價的形式發票六份;。
3)金額為合同設備價格90%的商業發票正本六份;。
4)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5)詳細包裝清單一式六份;。
6)原產地證明一式兩份。
b)被轉讓方銀行收到轉讓方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三十天,支付金額的10%。
1)商業發票正本一式六份。
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第9.1條規定簽署的驗收證明正本一份。
3)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4.2.2 一至五階段的技術轉讓費、技術文件費、技術培訓費和技術支持服務費。
a.合同生效后30天內,被轉讓方收到下列單據后,被轉讓方以全電開的方式向轉讓方支付15%的技術轉讓費、技術文件費、技術培訓費和技術支持服務費。另外,轉讓方應提供以被轉讓方為受益人的保函正、副本各一份,格式見附件十四,金額為上述費用的15%。階段一預定的技術培訓課程結束后,本保函即失效。
2)金額為上述費用15%的商業發票六份。
b.階段2開始后30天內,收到金額為上述費用25%的商業發票六份及全套標有“運費預付”
和合同號、運輸嘜頭,僅用于支付技術文件費的空運提單后,被轉讓方以全電開的方式向轉讓方支付25%的技術轉讓費、技術文件費、技術培訓費和技術支持服務費。
c.階段3開始后30天內,收到金額為上述費用25%的商業發票六份,及全套標有“運費預付”和合同號、運輸嘜頭,僅用于支付技術文件費的空運提單后,被轉讓方以全電開的方式向轉讓方支付25%的技術文件費、技術培訓費和技術支持費。
25%的技術轉讓費、技術文件費、技術培訓費和技術支持服務費。
e.階段5開始后30天內,收到金額為上述費用10%的商業發票六份,以及全套標有“運費預付”和合同號、運輸嘜頭,僅用于支付技術文件費的空運提單后,被轉讓方以全電開方式向轉讓方支付20%的技術轉讓費、技術文件費、技術培訓費和技術支持服務費。另外,轉讓方應提供以被轉讓方為受益人,金額為上述費用的10%的不可撤銷的保函正副本各一份,格式見附件十四。階段五合同產品的最終驗收合格后,本保函即失效。
4.2.3 合同設備軟件許可證費。
合同設備軟件許可證費用總額應不遲于合同設備第一次預計裝運前30天,電匯支付。
4.3 提成費由被轉讓方在一至五階段簽訂合同材料購買訂單后,不遲于30天向轉讓方電匯支付。但是,提成費和合同材料費發票單獨開具。
4.4 對轉讓方以c.i.f條件發運的任何貨物,被轉讓方同意,由外國保險公司出具的金額為貨運值110%,投保了一切險的自行保險證明應為足夠的保險憑證。保險期截止至貨物運抵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機場。
4.5 被轉讓方應不斷履行購買訂單,向轉讓方購買合同材料。被轉讓方向轉讓方購買合同材料,其付款條件同本合同第4.2.1規定。但有關合同材料的驗收合格證規定見本合同第9.2條。而按第4.2.1.b.2所述,驗收合格證參見第9.1條,在此則應參見第9.2條。
第五章 交付方式。
5.1 技術文件。
5.1.1 轉讓方以cif中國__________機場向被轉讓方交付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所有技術文件。
5.1.2 當技術文件到達中國__________機場后,該技術文件的所有權和損失風險即由轉讓方轉移至被轉讓方。
5.1.3 __________機場在技術文件空運提單上所蓋的日期戳為技術資料實際交付的日期。
5.1.4 每批技術文件發運前一星期,轉讓方應將本合同號、預計啟運日期、大概包數、大概重量用電傳或傳真通知被轉讓方。每批技術文件發運后48小時內,轉讓方應將本合同號、發運日期、空運提單號、包(件)數量和重量用電傳或傳真通知被轉讓方及被轉讓方指定的中國境內內陸貨運公司,并在每批技術文件發運后兩個工作日內將下列單據用dhl或快件寄給被轉讓方及合同工廠:
a.兩份技術文件空運提單。
b.兩份技術文件裝箱單。
5.1.5 轉讓方提供給被轉讓方的技術文件用英文寫就。
5.1.6 轉讓方提供給被轉讓方的技術文件按照本合同附件二檢驗。
5.1.7 如轉讓方提供給被轉讓方的文件有丟失、損壞和/或不完整,轉讓方在收到被轉讓方書面通知后30天內,免費將技術文件重寄或補發給被轉讓方。
5.1.8 轉讓方提供給被轉讓方的技術文件應裝在適于長途運輸、多次轉運,具防潮、防雨保護措施的包裝箱內。
5.1.9 每包技術文件的包裝封面上,應以醒目的英文印刷體標明以下內容:
a、目的地。
b、合同號。
c、收貨人代號。
d、嘜頭。
e、重量(公斤)。
f、箱號/件號。
5.1.10 每包技術文件中,應有兩份裝箱單。
5.1.11 附件二中規定的合同材料的技術文件和合同設備的技術文件由轉讓方分別交付給被轉讓方。
5.1.12 每階段預定培訓日期前30天,轉讓方向被轉讓方發運該階段的技術文件,一式兩份。
5.2 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
5.2.1 本合同附件十二中規定的所有合同設備和附件一b中規定的所有合同材料由轉讓方交付。交付條件為c.f.r機場目的地為中國__________機場。
5.2.2。
a)本合同生效日起兩個月內,轉讓方應將初步的裝運計劃,包括合同號、項號、貨物名稱、種類、規格、數量、單價、總價、大概總體積,裝運日期、批次和裝運港(機場)等以及尺寸(長、寬、高、體積)一式六份寄給被轉讓方。如果有超寬或超重的合同設備或易燃、危險的合同設備,那么還應將超重合同設備的大概重量,易燃、危險合同設備在運輸和存放中的特殊要求和應采取的預防措施也一式六份寄給被轉讓方。
b)不可分割的成套合同設備每套最大重量為__________公噸,最大尺寸為__________立方米。不遲于首批設備裝運前3個月,轉讓方應將更改后合同設備的裝運計劃一式七份提交給被轉讓方,包括合同號、發運號、項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單價、總價、每件大概毛重、凈重、每件的大概尺寸(長×寬×高)、體積、每批貨物的裝運港(或機場)、裝運預計日期以及重量超過__________公噸和尺寸超過__________立方米的超大超重合同設備的包裝草圖和裝運危險合同設備時應采取的預防措施,各一式七份。
5.2.3 海運(空運)提單上的日期為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的實際交付日期。
5.2.4 根據合同第5.2.1款,轉讓方在被轉讓方指定的港口(或機場)將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裝上被轉讓方指定的運輸工具。轉讓方將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轉交給被轉讓方指定的承運人后,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的損失風險、所有權立即由轉讓方轉移至被轉讓方。
5.2.5 每次裝運前,轉讓方應用電傳或傳真或電報盡快將下列內容通知被轉讓方:
a.合同號。
b.目的地。
c.貨物準備就緒日期
d.總體積。
e.總毛重。
f.總件數。
g.裝運港(或機場)。
h.每件重量超過__________公噸或尺寸超過__________立方米的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的總的毛重、體積、名稱。
同時,轉讓方用航空信、傳真、快件、電傳將下列票據交給被轉讓方,各一式六份。
a.每大件重量超過__________公噸或尺寸超過__________立方米后的裝運草圖。
b.危險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的說明,包括名稱、特性、特別保護措施和處置辦法。
c.在運輸過程中,對溫度、濕度、震動等有特殊要求的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采取特殊預防措施的說明。
轉讓方還應將以上所列單據副本提交目的港所在地的中國對外貿易運輸總公司。
5.2.6 轉讓方應在每批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完全裝上承運工具前四十八小時內,將合同號、商品名、數量、尺寸、毛重、發票以及預計到達日期,以電傳或電報通知被轉讓方。發運前,被轉讓方負責辦理貨物保險。如因轉讓方未及時通知,致使貨物未及時投保,由此產生的任何及所有損失均由轉讓方承擔。如系危險品(例如易爆材料),轉讓方應將其性質及搬運方法電告被轉讓方和目的港所在地的中國外貿運輸總公司。
第六章 包裝和嘜頭。
6.1 所有待運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都必須包裝堅固,適合所選的長途運輸方式及多次搬運裝卸。為了確保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在運輸過程中安全無損,需根據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中不同貨物的性能和要求,采取合理保護措施,防潮、防銹、防震、防腐蝕。被轉讓方與轉讓方承認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由精密電子組成,因此,將盡力保證這些貨物有防雨、防熱、防濕、防震保護。
如被轉讓方要求提供長途海運用包裝及無防護內陸運輸和存放用包裝,轉讓方應提供包裝,費用另加。轉讓方對包裝不當負有責任,并對因包裝不慎或不當導致的銹損負有責任。
6.2 轉讓方應在每包散裝附件上標上合同號、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主機名、附件名、安裝圖上附件的位置號及附件號。備件、工具和易損件部件在上述標識基礎上,應再標上“備用件”、“工具”和“易損件”字樣。
6.3 在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的包裝箱相鄰的四個面上,轉讓方應用印刷標簽,以醒目的印刷體英文字標出下列內容:
a.合同號。
b.嘜頭。
如目的地為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則嘜頭為:__________。
c.目的地。
d.收貨人代號。
e.裝箱單號。
f.毛重/凈重(公斤)。
g.箱號/件號。
h.尺寸(長×寬×高;英寸/厘米)。
i.合同設備名稱和項號。
如果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重量大于等于2公噸,其重心位置和起重位置應以英文標出,并采用國際貿易中通用的適當運輸標志和圖案標在包裝箱兩側,以便于裝卸和搬運。
根據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的特點及在裝卸、運輸過程中的不同要求,應在其包裝箱上醒目的用英文及國際貿易慣例中規定的適當符號和示意圖,標上“小心輕放”、“箭頭朝上”、“保持干燥”等字樣。
6.4 無包裝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應用金屬標牌標出上述內容。對裝在甲板上運輸的大件貨物,應提供充分的支撐和防震緩沖措施。
6.5 合同設備的每件包裝箱內,應裝有以下單據:
a.質量合格證書一式兩份。
質量證書樣本:
__________公司在此保證并證明:
此中所含的__________產品皆為新產品;且上述產品符合所公布的技術指標。
b.詳細裝箱單一式兩份。
c.對必須進行組裝的合同設備和部件,應有兩份詳細的組裝圖。
6.6 每件合同材料的包裝箱上應附詳細裝箱單兩份,質量證明兩份。
第七章 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
7.1 轉讓方應派遣熟練、健康和有能力的人員去合同工廠根據本合同規定提供現場技術支持服務。在中國提供技術支持服務的人數、專業、任務、內容和期限詳見本合同附件三。轉讓方聲明,技術支持服務和技術培訓足夠用來培訓被轉讓技術人員制造合同產品。
7.2 轉讓方技術支持服務人員提供出入境簽證的方便及在華的工作方便。轉讓方技術支持服務人員在華待遇見本合同附件三。
7.3 轉讓方技術支持服務人員在華支持服務期間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遵守合同工廠的規章制度。
7.4 被轉讓方有權派遣其技術人員或操作工人去轉讓方相關工廠培訓。培訓的人數、專業、內容、時間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7.5 轉讓方應為被轉讓方培訓人員提供出入境簽證方便和培訓條件。培訓人員在轉讓方國家待遇詳見合同附件四。
第八章 初步檢驗和初步驗收。
8.1 轉讓方將盡其最大努力,保證本合同中由轉讓方提供的合同設備和合同產品的制造和檢驗按以下規定實施。
8.2 對所有由轉讓方提供的合同設備,轉讓方應向被轉讓方提供保證聲明書。合同材料的保證見本合同第十章。
8.3 合同生效日起三個月內或相關階段開始后三個月內,轉讓方應通知被轉讓方相關階段檢驗和測試設備的初步計劃,并提前一個月通知被轉讓方檢驗和測試的確切日期。被轉讓方有權自費派遣__________,為期__________天,去轉讓方工廠觀看對主要合同材料的檢驗和測試,了解設備的包裝情況。但上述檢驗不應嚴重影響正常生產。
如發現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的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的標準,或發現包裝不當,被轉讓方人員有權表明意見。轉讓方應予以充分考慮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證設備質量。
被轉讓方人員不應會簽任何質量證書。被轉讓方人員參與質量檢驗,這既不免除本合同規定的轉讓方的擔任責任,也不能代替合同設備運抵中華人民共和國后,被轉讓方對其的檢驗工作。
8.4 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抵達目的港或合同工廠后,被轉讓方應委托中國進出口商品檢驗局對包裝、外觀、質量進行檢驗,并盡可能地對技術規格目測初檢。
檢驗后,由中國進出口商品檢驗局出具檢驗證明,該證明應作為檢驗證據。
轉讓方有權自費派遣其檢驗人員參加開箱檢驗。
被轉讓方應提前4周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通知轉讓方檢驗的預定日期和地點。轉讓方檢驗人員應在預定檢驗日期前到達上述地點。
如果因轉讓方自身原因,未能在上述規定時間內派遣其技術人員去上述地點,則由被轉讓方在轉讓方人員缺席情況下進行檢驗。在這種情況下,由中國進出口商品檢驗局出具的檢驗證書應作為檢驗證據。
8.5 在對合同設備或合同材料的初步檢驗中,若發現有任何損壞、數量短缺、規格錯誤,證實皆系轉讓方疏忽所致,則被轉讓方有權在檢驗后憑中國進出口商品檢驗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轉讓方提出索賠。轉讓方收到附證明的索賠書后,應立即免費維修或替換損壞或短缺的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
第九章 最終驗收檢驗測試。
9.1 技術文件和合同設備的最終驗收。
9.1.1 為證明根據本合同附件二提供的專有技術和技術文件是完整的、正確的,證明轉讓方許可的合同材料是能組裝、測試的,轉讓方應自費派遣其技術人員去合同工廠參加相應階段合同設備的驗收測試。被轉讓方的技術人員也應參加這些驗收測試。
9.1.2 雙方應盡其最大努力完成驗收測試。
9.1.3 驗收測試時,若合同設備達到了驗收標準,則雙方應簽署四份合同設備驗收合格證書,每方各執兩份。
9.1.4 若合同設備未達到驗收標準,雙方應共同分析驗收測試失敗的原因,澄清驗收測試失敗的責任。
a)若驗收測試失敗的責任在于轉讓方負責,則轉讓方應在第一次驗收測試后4周內,再派其技術人員進行第二次驗收測試,并承擔其在第二次驗收測試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b)若驗收測試失敗的責任在于被轉讓方負責,則被轉讓方應為轉讓方技術人員提供往返機票并承擔第二次驗收測試期間其在華的食宿費用和當地交通費。
第二次驗收測試時,若合同設備達到了驗收標準,則雙方應簽署四份合同設備驗收合格證書,每方各執兩份。
a)若因轉讓方的責任,第二次驗收測試時,合同設備未達到驗收標準,轉讓方應采取各種措施,并在第二次驗收測試后六周內,再派其技術人員進行第三次驗收測試,并承擔其在第三次驗收測試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b)若第二次驗收測試失敗的責任在被轉讓方,則被轉讓方應為轉讓方技術人員提供往返機票,并承擔第三次驗收測試期間他們在華的食宿費和當地交通費。
第三次驗收測試時,若合同設備達到了驗收標準,則雙方應簽署四份合同設備的驗收合格證,每方各執兩份。
9.1.5 第三次驗收測試時,若合同設備未達到驗收標準,雙方應共同分析原因并繼續驗收測試。若二個月后,還達不到驗收標準,轉讓方將對有缺陷的合同設備進行修理,或更換以符合本合同規定的技術指標、質量和性能標準的新設備。轉讓方與被轉讓方應在合同工廠座談討論解決此類問題的方法。
9.2 合同材料的最終驗收。
9.2.1 合同材料每次運抵合同工廠后,被轉讓方人員應立即對其進行檢驗。
9.2.2 轉讓方有權自費派其檢驗人員參加開箱檢驗。
9.2.3 被轉讓方應提前兩周用電報、電傳或傳真通知轉讓方檢驗的預定日期和現場。如到了檢驗日期轉讓方未能派其人員去現場,由被轉讓方在轉讓方人員缺席情況下進行檢驗。
9.2.4 檢驗后,如確定合同材料的數量或質量與訂單不符,轉讓方應在檢驗后20個工作日內接到數量短缺或不符貨運要求的書面通知。轉讓方在收到通知后的30天內或合理時間內盡快根據情況,發運短少部分的合同材料或符合要求的合同材料。
9.2.5 (i)檢驗順利完成后或(ii)缺陷部分改正后,雙方應簽署驗收合格證。
9.2.6 本第九章不包括運輸時及運輸后出現的損壞,其補救責任在被轉讓方。如被轉讓方要求,轉讓方應提供合理的幫助。
9.3 合同產品的最終驗收。
將每階段首批發運的合同材料組裝成首批合同產品,按照技術文件中提供的技術指標,用合同設備對該首批合同產品進行測試。如該首批合同產品測試工作圓滿完成,即意味著合同產品最終驗收合格。整機經測試符合全部技術指標,測試工作勝利完成,即可認為完成了合同產品的驗收測試義務。
第十章 擔保和保證。
10.1 轉讓方保證按本合同向被轉讓方提供的合同設備、合同設備用品測試軟件和技術文件為當時的技術,適于制造合同產品;保證在本合同期間將免費向被轉讓方提供與此相關的更新后的測試軟件和技術文件。
10.2 若被轉讓方發現轉讓方提供的本合同設備、測試軟件和技術文件驗收不合格,轉讓方應在收到被轉讓方的書面通知后30天內,向被轉讓方免費發送所要求的合格的合同設備、測試軟件和技術文件,轉讓方向被轉讓方提供改正了的合同設備、測試軟件和技術文件,這應為被轉讓方唯一的補救措施。
10.3 各階段合同設備驗收測試勝利完成后,今后成功制造合同產品責任即成為被轉讓方的責任。但是如雙方認為完全因為轉讓方提供的模塊有缺陷,或文件有缺陷致使合同設備不符質量標準,轉讓方應糾正完全由轉讓方導致的任何缺陷。轉讓方承認轉讓方向被轉讓方提供的所有專有模塊中,證實完全因轉讓方原因致使模塊有缺陷的故障率不超過5%。
10.4 如完全因轉讓方能控制的因素致使轉讓方未能按本合同附件二中規定的日期交付合同設備、軟件或技術文件,則轉讓方應為延期交付合同設備、軟件和技術文件,向被轉讓方繳付罰金,費率如下:
第一至第四周,每遲交付一周,付相應階段延期交付貨物價格的0.5%。
自第五周起,每遲交付一周,付相應階段延期交付貨物價格的1%。
上述總罰金不應超過相應階段延期交付貨物價格的5%。遲交天數不足一周,以一周計算。
10.5 轉讓方按本合同第10.4款的規定向被轉讓方繳付罰金,并不因此即免除轉讓方繼續交付合同設備、軟件和技術文件的義務。根據此條款繳付罰金是轉讓方遲交貨物,被轉讓方因而獲得的唯一補救措施。
10.6 如果一定階段用的轉讓方的合同設備、軟件或技術文件延期交付六個月肥上,完全是因轉讓方所能控制的原因所致,則被轉讓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在該情況下,轉讓方應向被轉讓方退回被轉讓方為該階段所付的全部費用,并加付5%的年息。在這種情況下,按本條款選擇賠償即為被轉讓方的唯一補救措施。
10.7 合同設備保證。
合同設備保證見本合同附件八。
10.8 軟件保證。
軟件保證和軟件維護向合同產品的最終用戶提供,轉讓方軟件許可證也一并提供。
被轉讓方同意向最終用戶銷售合同產品應以最終用戶執行上述軟件許可證為前提。
轉讓方將向被轉讓方提供必要和適當的測試軟件,用以制造符合本合同提供的技術指標的合同產品。轉讓方對合同設備軟件更改或更新,如雙方認為此更改或更新為被轉讓方生產合同產品所需,轉讓方將向被轉讓方提供。
10.9 轉讓方將全部非____________生產的合同設備和輔助設備的原制造商保證書轉給被轉讓方。該合同設備和輔助設備的保證期應由該合同設備和輔助設備的制造商確定。被轉讓方應從制造商或其在當地的維修辦事處獲得該合同設備和輔助設備的保證和/或維修服務。保證期過后,被轉讓方應負責與制造商或其在當地的辦事處取得聯系,獲得對該合同設備和輔助材料的服務和/或維護支持。
所有與合同設備和輔助設備一并提供的計算機軟件均以照“原樣”為基礎提供,無保證。
第十一章 專利、商標和保密。
11.1 轉讓方保證他對根據本合同提供給被轉讓方的全部專有技術和技術文件擁有合法的所有權,并有權許可被轉讓方。對向被轉讓方提出的任何索賠要求,聲稱:本合同中____________提供的設備侵犯了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認可,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專利,轉讓方應為被轉讓方辯護。如果(1)被轉讓方立即書面通知轉讓方索賠要求;(2)未經轉讓方同意,被轉讓方不派律師出庭;(3)由轉讓方完全控制辯護及與該索賠要求有關的全部談判;(4)被轉讓方為轉讓方辯護提供合理的資料和幫助,那么法庭最終裁決被轉讓方因此將償付的理賠費和/或損失清償費,由轉讓方付清。如果訴訟結果為禁止使用或銷售______提供的設備,不向被轉讓方另行收費,則由_______選擇,或者為被轉讓方獲取使用____________提供的設備的權利或銷售合同產品的權利;或者以相同的未侵犯專利的材料替換;或者接受對__________提供的設備的退貨,并對退回的設備,向被轉讓方退還原購貨款價。在任何情況下,對由于侵犯專利或有侵犯專利嫌疑而引起的意外或間接損失,被轉讓方不負有責任。
11.4 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后,被轉讓方無權使用附件七規定的轉讓方的商標或商品名稱(或任何易混淆的相似商標或商品名稱)。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后,雙方應真誠協談,從而決定轉讓方是否向被轉讓方銷售合同模塊及其組件或部件。
11.5。
a)被轉讓方承認“____________”及其相應的中文名稱是轉讓方及其使用“____________”或相應中文名稱的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商品名稱的主要特征;承認“____________”標志,“____________”和相應中文名或任何英語或漢語的派生詞都是轉讓方與被轉讓方制造的產品的重要商標,是與該產品配套服務的重要商標。
b)轉讓方給予被轉讓方權利使用本合同附件七(“轉讓方的商標”)所列的轉讓方的商標。轉讓方的商標只許可用于被轉讓方在合同工廠制造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銷售的合同產品。被轉讓方同意使用轉讓方發明的標志,這并不意味著將標志的擁有權或正當利潤轉讓給了被轉讓方。
c)除非由本合同授權或由轉讓方另行書面授權,否則被轉讓方無權在任何產品上、廣告上或在銷售或促銷中使用任何轉讓方發明的商標。
11.6 除非有關法律要求,否則在未征得對方書面同意前,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合同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11.7 轉讓方不將其專利或版權的許可證或權利授于被轉讓方。但是轉讓方同意在本合同期內就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任何專利或版權,不向被轉讓方提出質疑,這只限于該質疑會妨礙被轉讓方使用本合同予的權利。被轉讓方承認任何時候專有技術均系轉讓方財產。
11.8 如嚴重違反本合同保密條款,則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11.9 被轉讓方同意將許可的商標只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制造和銷售的合同產品上使用。(任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外國家銷售的合同產品不應含轉讓方的商標和/或商品名稱)。
第十二章 質量標準。
12.1 被轉讓方根據轉讓方所定,提供充分的場地、設施、人員和工藝規程,用以制造合同材料、存放模塊、備用件和其他元器件;用以測試合同材料成品、保證性能和提供其他服務。
12.2 被轉讓方同意由被轉讓方實施的任何所許可的活動和被轉讓方使用轉讓方商標銷售的合同產品,應與轉讓方實施的合同活動以及轉讓方制造的與合同產品相應的產品,質量相同、工藝相等。
所有許可活動的實施應按附件二所列文件中所述的標準及本合同中轉讓方提供的專有資料和技術支持。
活動的質量、工藝和性能標準應與轉讓方所進行的類似活動至少一樣。為判斷被轉讓方是否遵照并堅持本文要求,轉讓方有權在一切合理時間檢查合同工廠、合同材料以及所許可的活動開展的方法。經轉讓方要求,被轉讓方應及時將其有關工作具代表性的樣本提供給轉讓方,費用由轉讓方支付。
12.3 被轉讓方應在轉讓方的監督下制定并保持一質量保證常規計劃。該質量保證計劃應經雙方同意,不遲于合同鑒定后120天實施。被轉讓方應作缺損記錄,將每季度缺損記錄報送轉讓方。
12.4 任何時候,如轉讓方確定在被轉讓方銷售的合同產品上被轉讓方的工作未能達到轉讓方要求的質量、工藝和性能標準(見技術文件),轉讓方可將此認定書面通知被轉讓方,被轉讓方同意立即改正缺陷。如被轉讓方收到該書面通知后,30天內未能改正該缺陷,被轉讓方應暫停發運此有缺陷的合同產品,雙方共同真誠討論改正該缺陷的方法。如被轉讓方收到該書面通知后60天內未能改正缺陷,則轉讓方可暫停本合同給予的商標權,和/或可暫停所有許可的活動。
12.5 被轉讓方和轉讓方發現合同產品有缺陷,在該有缺陷的合同產品上,被轉讓方對轉讓方商標的使用權,應立即自動暫停。
12.6 被轉讓方對專用資料或合同材料作任何改變或改進,這只可在雙方同意下進行。
12.7 對被轉讓方提供的任何輔助設備,被轉讓方應提供轉讓方該設備手冊、技術文件并提供識別用于合同材料的該元件、材料清單,以便轉讓方與被轉讓方共同確定該元部件是否符合轉讓方的質量、性能技術指標。被轉讓方將向轉讓方提供合格的測試結果,證明該元部件符合質量和性能指標。如果轉讓方有書面要求,被轉讓方應自費提供給轉讓方該元部件樣品,供審批。轉讓方將盡其最大努力,在轉讓方收到合格測試結果后30個工作日內答復被轉讓方的報批報告;在逐項商討后決定的合理時間內,對被轉讓方報批的樣品給予答復。如收到轉讓方的書面通知,表示該元部件不符合轉讓方的質量和性能指標,則被轉讓方不能使用該元部件。
12.8 為保證合同材料具有滿意的質量和技術性能,被轉讓方應向轉讓方購買所有被轉讓方要求的模塊,本合同中被轉讓方特許生產的模塊除外,且被轉讓方無權以其它材料代替任何模塊。被轉讓方同意只將上述模塊用于合同材料,以及用于推進許可的活動。
第十三章 稅收。
13.1 凡與本合同有關或在執行本合同時,根據有效的稅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向被轉讓方征收的一切稅應由被轉讓方支付。
13.2 凡與本合同有關或在執行本合同時由中國政府根據“____________國政府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間就所得稅避免雙重課稅和防止偷稅漏稅的協議”,向轉讓方征收的一切稅應由轉讓方支付。
上述協議中包含的稅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外資企業所得稅法”向轉讓方征收的預扣稅款應從本合同第4.2條規定的每次付款中扣除,且應由被轉讓方代表轉讓方向中國有關稅務機構繳納。如果轉讓方向被轉讓方提交有關機構出具的減免全部或部分稅款的文件證明,則被轉讓應按有關稅務機構的要求,扣除調整后的金額。被轉讓方應在繳納上述稅后,向轉讓方提交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稅務機構出具的稅收收據原件一份。
13.3 凡與本合同有關或在執行本合同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外征收的一切稅費應由轉讓方支付。
第十四章 不可抗力。
14.1 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但不只限于戰爭、嚴重火災、臺風和地震及其他簽約方無法控制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本合同的執行期應相應延長,延長期限相當于事故所耽誤的時間。
14.2 責任方應盡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掛號通知對方,并于事故發生后14天內以航空掛號信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若有的話)遞交給另一方確認。不可抗力事故一旦排除或消失,責任方應盡快以電傳或電報掛號通知對方,并向對方發出航空掛號信,確認不可抗力事故的消除。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續120天以上,雙方應盡快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繼續執行合同所面臨的問題。
第十五章 爭議的解決。
15.1 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與解釋或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來解決。如果協商開始后90天內,雙方還不能解決此爭議,則任何一方均可將此爭議提交仲裁。
15.2 若通過上述友好協商雙方仍解決不了爭議,則應將該爭議提交____________商會仲裁院,由該仲裁院根據其仲裁程序,最終裁決。
15.3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
15.4 除非由仲裁小組裁決,否則,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15.5 在仲裁過程中,除了提交仲裁的那部分合同外,雙方應繼續履行合同。
第十六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16.1 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簽署,各方保證均有合法的權力產生并簽訂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合同。如必要,雙方應向本國政府申請批準本合同,以中國和____________政府中最后一方必需的批準日期為本合同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本合同簽字后90天內獲得所必需的批準,并用電傳或電掛通知對方,用信件確認已經獲得所有必須的批準。
16.2 如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6個月內仍不能生效,雙方有權取消本合同。
16.3 本合同自合同生效日起有效期10年,有效期滿后除非雙方同意續訂,否則本合同自動失效。
16.4 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發生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償付未了債務。
16.5 本合同為____________文本,一式四份,每方各執兩份。本合同的任何譯文無法律效力。
16.6 本合同由第一章至第十七章,附件一至附件十三組成,本合同附件內容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本合同條件和條款與附件的文字發生矛盾,應以本合同條款和條件的文字為準。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約束。被轉讓方保證本合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下有效。
16.7 對合同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和增減,須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本合同書面修正案后生效,該修正案應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8 執行本合同期間,雙方所有通訊應以____________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用航空掛號信郵寄,一式兩份。
16.9 任何情況下,轉讓方或被轉讓方均不對意外、或間接損失負有責任。責任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中另一方喪失利潤或收益、資本費用、替代產品費用、設施或服務費用、停工費用。
16.10 本合同雙方同意真誠執行合同,遵從一切適用的法律。任何一方若偏離此良好行為,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如本合同在合同期末前終止,所有技術文件應退還給轉讓方,且專有資料應自本合同生效日起保密10年。
第十七章 聯絡會議。
17.1 為順利實施合同,轉讓方與被轉讓方應召開聯絡會議。
17.2 聯絡會議期間確定的每個新階段的起始日期一到,如雙方同意,即開始合同的下一階段。被轉讓方和轉讓方對合同產品驗收后,且被轉讓方又達到了附件三中規定的階段實際生產產量,并能同時保持附件二所列文件中規定的質量標準,被轉讓方有資格進入下一階段。如到了聯絡會議期間確定的時間,被轉讓方沒有資格進入下一階段,應推遲該階段起始日期,并對照新的起始日期,重新安排付費時間。
17.3 聯絡會議的時間、地點、參加人員身份規定如下:
(1)第一次聯絡會議。
日期:合同生效日起____天內
期限:____個工作日。
地點:__________。
人數:轉讓方工程師__________名。
目的:a.項目范圍檢查。
b.考察場地。
(2)第二次聯絡會議。
日期:第二階段開始前30天
期限:__________個工作日。
地點:__________。
人數:被轉讓方人員__________名,合同工廠人員__________名。
目的:a.考察工廠。
b.深化項目。
c.檢查項目實施情況。
(3)第三次聯絡會議。
日期:第三階段開始前30天
期限:__________個工作日。
地點:__________。
人數:轉讓方工程師__________名。
目的:a.考察場地。
b.深化項目。
c.檢查項目實施情況。
(4)第四次聯絡會議。
日期:第四階段開始前30天
期限:__________個工作日。
地點:__________。
人數:被轉讓方人員__________名,合同工廠人員__________名。
目的:a.技術討論。
b.深化項目。
c.檢查項目實施情況。
(5)第五次聯絡會議。
日期:第五階段開始前30天
期限:__________個工作日。
地點:__________。
人數:轉讓方工程師__________名。
目的:a.考察場地。
b.檢查項目實施情況。
第十八章 法定地址。
18.1 轉讓方:
名稱: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18.2 被轉讓方:
名稱: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合同工廠: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18.3 雙方授權代表簽字:
本協議和附件構成了雙方就此合同內容的全部理解,取代了先前所有的討論、協議和陳述,不論是口頭的還是書面的,不論轉讓方與被轉讓方執行與否。
______________公司。
(簽名):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公司。
(簽名):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廠。
(簽名):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技術設備轉讓合同(匯總13篇)篇三
1.我們應向乙方要求,開具號以甲方為受益人的額度為(英鎊)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
2.如果甲方履行了合同規定的義務而乙方未能按本合同附件2向甲方交付資料,我們將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后15天內向甲方退還上述甲方已付的款項。
3.本保證函從開出之日起生效,至支付合同4.2.3的入門費之后失效,但最晚不超過開保證函后12個月。
附件7。
中國銀行出具的不可撤銷保證函(格式)。
受益人:國公司。
日期:
根據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和中國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年月。
技術設備轉讓合同(匯總13篇)篇四
通過甲乙雙方在項目層面上的深入溝通,及乙方人員對甲方技術專利、產品的訪談,雙方就目前項目存在資金需求的現狀達成共識。為了有效地推動工作,更快更好的實現甲方核心價值,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委任乙方為技術轉讓中介方,協助甲方結合項目投資、核心價值的實現開展工作;乙方同意擔任甲方之技術轉讓中介方,甲乙雙方就技術轉讓工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責任。
1.甲方將技術轉讓工作委托乙方;。
4.甲方將指派兩名專職人員,積極參與融資工作;。
5.在乙方于甲方工作期間,甲方承諾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6.甲方同意按本協議第三條所確定的時間和金額向乙方支付技術轉讓費。
第二條乙方責任(工作內容):
1.委派二名專職人員,與甲方共同組建項目團隊;。
2.對甲方新項目進行盡職調查,協助甲方完善新項目之財務測算;。
5.乙方在對甲方及客戶提供的各類文件和資料,有義務保密,不得泄露給其他任何第三方。
第三條費用及支付方式。
1.根據本協議第一條、第二條所明確的甲、乙方責任(工作內容),以及對應不同階段雙方在完成這些責任所需投入人力、物力、財務、時間的預算結果,乙方將按照一定比例收取技術轉讓費。
2.考慮到甲方當前的資金狀況,經甲乙雙方協商,本協議簽署后,在甲方與投資方(合作方)達成合作(投資)后,如甲方實現的收入低于____萬元人民幣,則甲方按所取得收入的____%向乙方支付技術轉讓費;如甲方實現的收入高于或等于____萬元人民幣,則甲方除按上述約定支付外,對于收入超出____萬元人民幣部分,超出部分作為獎金全部支付給乙方。乙方為甲方招資合作____元或以下的,則按____%提取中介費給乙方。超出____萬部分的,作為獎金全部支付給乙方。
6.雙方共同承諾:將共同對技術轉讓工作程序進行復核,確保技術轉讓來源符合有關法律規定。
第四條終止條款。
1.在以下情況下,甲乙雙方均有權終止本協議:
2.協議所規定的有效期屆滿,雙方未能就續簽協議達成一致。
3.任何一方嚴重違反本協議中的條款,另一方保留終止本協議之權利。
第五條通知、管轄與爭議解決。
1.本協議項下的所有通知均以書面形式,用當面遞交或郵寄方式送達,任何通知一經收到即為生效。
2.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條例、規則的管轄和保護。
3.因本協議而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協議雙方首先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功的,選擇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法律訴訟(如有)。
若甲方和投資方發生法律訴訟,需乙方協助調查,甲方支付乙方所發生的差旅費用及其他甲方認可的費用。但乙方需保證投資方及其資金的合法性,若因此發生法律訴訟,乙方應承擔所發生的費用和甲方所遭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七條協議效力及其他。
1.本協議一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即發生效力。
2.本協議之有效期限自雙方簽署之日起滿3個月終止。合同期滿后雙方如認為有繼續合作的必要,可以續簽合同。
3.本協議雙方聯絡方式,應書面通知對方。
4.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第八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
技術設備轉讓合同(匯總13篇)篇五
轉讓方(簡稱甲方):
承接方(簡稱乙方):
一、合同內容:
3、轉讓合同總金額為貳萬伍仟元整(25,000.00元)。
4、自合同簽定(訂)時,乙方先向甲方交納壹萬元作為保證金,待學會操作時辦全部轉讓,并將余款全部交清。
5、甲方在收到全部合同款時,將生產配方全部交給乙方(注:學習技術期間不交配方)。
6、此合同是甲乙雙方簽訂,與租房事宜無關。甲方現在同房東的租房協議到期后,自行終止。乙方如果繼續使用該房,自行與房東商議。
7、學習技術時間為30天(合同簽訂之日起),期間如果學會的時間短,可由乙方確定何時終止,并辦理全部轉讓事宜。如果在學習時間到期后仍需要繼續學習,甲方可再延長學習時間,但不能超10天。如果還需延長學習時間,雙方另行商議。
二、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自合同簽定后應執行合同約定。
2、如果乙方在合同簽定后不想執行合同了,甲方不退保證金。
3、如果甲方在合同簽定后不執行合同(不想轉讓給乙方),甲方退還乙方保證金,并付違約金壹萬元。
4、本合同自愿簽訂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如不執行即按違約辦理。
三、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及見證人各壹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見證人(簽字):
技術設備轉讓合同(匯總13篇)篇六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北京簽訂。
一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中國公司及廠(以下簡稱甲方)。
另一方為:國州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乙方擁有設計、制造、使用的專有技術和實際生產經驗。
鑒于乙方有權并愿意轉讓上述專有技術。
鑒于甲方希望利用乙方專有技術,以設計、制造和銷售合同產品。
國此,雙方通過協商按以下條款簽訂此合同。
第一章定義。
用于本合同的下列名詞應具有所規定的含義:
1.1“專有技術”指乙方對合同產品的制造、裝配、操作、服務、保養和維修所擁有的最新設計、技術知識和經驗(包括在附件2、3和4中寫的有關技術文件、培訓、技術協助和咨詢)。
1.2“合同產品”指甲方通過使用這種專有技術制造出的產品,合同產品為尺寸和規格為,詳細說明見附件1。
1.3“考核產品”指在乙方工程技術人員的指導下,甲方制造出的第一臺合同產品對該產品進行試驗,以便驗證專有技術和技術文件的正確性和可靠性。
1.4“技術文件”指在制造合同產品中使用的技術文獻、全套可供生產用的圖紙(包括總圖、部件圖、零件圖、電氣系統圖、控制原理圖)、有關設計計算資料、制造工藝文件、維修使用說明書以及合同產品的外購件明細表、配套件明細表等,所有技術文件都用英文并采用公制,技術文件的內容見附件2。
1.5“培訓”指就專有技術按附件3的規定,對技術文件的口頭解釋,現場指導制造、試驗、組裝、使用、保養和維修,按照學習和訓練的需要,培訓在乙方工程師的指導下,甲方受訓的人員親身操作,培訓在乙方工廠和其他場地進行,培訓設備由乙方選擇,所有培訓都用英語。
1.6“技術協助”指乙方按照附件4為了甲方的利益,用書面或口頭方式提供評述、觀察、指導、測量和現場驗證、解釋、建議及其他甲方工廠制造產品所需的協助,所有這些工作全部用英語。
第二章合同的內容和范圍。
2.1甲方同意從乙方購買,乙方同意向甲方轉讓設計、制造、應用、試驗、保養和維修合同產品的專有技術。合同產品的型號、規格和技術參數見本合同附件1。
2.2乙方承認甲方有設計、制造和在中國國內以及下列國家銷售合同產品的權利:印度、馬來西亞、泰國、菲律賓、新加坡、越南、緬旬、巴基斯坦、伊朗、孟加拉國、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南斯拉夫、羅馬尼亞、阿爾巴尼亞、澳大利亞、新西蘭、埃及、阿爾及利亞和喀麥隆等。
2.3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設計和制造的全部有關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其具體內容和交付時間見本合同附件2。
2.4乙方負責對甲方技術人員在乙方工廠及可能在乙方用戶工廠進行培訓,盡力使甲方人員能熟悉并掌握合同產品的專有技術,具體要求見本合同附件3。
2.5乙方負責派遣技術專家赴甲方進行技術協助,其具體要求見附件4。
2.6如甲方要求,乙方有義務在得到出口許可的條件下以優惠的價格條件向甲方提供生產合同產品需要的零部件或材料,屆時雙方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2.7在合同期間,乙方同意在甲方工廠生產的合同產品上采用甲方工廠和乙方工廠的聯合商標,并用英文寫明乙方工廠的全稱,還要用中、英文寫明產品是甲方在乙方許可證項下制造的。
第三章價格。
3.1按本合同第二章規定的合同內容和范圍,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全部合同費用分為兩部分:
3.1.1入門費為美元(大寫:美元)。上述價格為固定價。
3.1.2合同產品或者類似產品在考核并銷售后,開始提成,提成費以甲方合同產品凈銷售價格為基礎計算,提成率為3%(百分之叁)。
3.2上述全部合同價格包括全部技術文件交付到目的地之前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3.3本章所述的價格只是購買專有技術的,不包括購買或運輸任何硬件、設備或其部件的費用。
第四章支付和支付條件。
4.1本合同項下的一切費用,均以美元支付,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款項通過北京中國銀行支付給國銀行。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款項通過國銀行支付給北京中國銀行。
4.2所有在中國發生的銀行費用由甲方負擔,在中國以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乙方負擔。
4.3本合同3.1.1條所規定的入門費按下述辦法和比例由甲方付給乙方。
4.3.1合同入門費的30%(百分之叁拾)計美元(大寫美元),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單據之日起,不遲于__天,經核對無誤支付給乙方:
a.乙方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影印本一份,或同一當局出具的不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一份。
b.國銀行出具的金額為美元(大寫:美元),以甲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7。
c.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三份。
d.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甲方在支付上述款項的同時,向乙方提供由北京中國銀行出具的金額為美元(大寫:美元),以乙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9。
4.3.2入門費30%(百分之叁拾)計美元(大寫:美元),在甲方收到乙方按本合同附件2規定的全部技術資料后,不遲于甲方收到乙方提交下列單據之日起天內,經核對無誤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a.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b.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c.按本合同規定的全部資料交付的空運單影印件兩份,及甲方說明全部資料已按本合同附件2的規定收到的證明書。
上述證明書應在空運單印戳日期后天內寄交乙方。
4.3.3入門費的25%(百分之貳拾伍)計美元(大寫美元),按本合同附件3完成培訓工作,并在甲方收到下列單據天內,經核對無誤后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a.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b.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c.由雙主簽署的說明培訓已按本合同附件3要求完成的證明文件一份。
4.3.4入門費15%(百分之拾伍)計美元(大寫:美元),在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單據后天內,經核對無誤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a.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b.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c.由雙方按附件5規定簽署的考核產品考核、驗收證明書的影印件一份。
4.4根據第7章規定,在考核產品的檢驗和驗收以后,按3.1.2節規定的提成費按下列方法支付:
4.4.1每年12月31日以后15天內,甲方將上一年度的產品實際銷售量及凈銷售價通知乙方,乙方有權自費指派查帳人員校準總銷售情況報告。
4.4.2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單據天內,經核對無誤后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a.該期提成費計算書一式四份;。
b.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c.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4.5按本合同規定,如乙方按本合同第八章規定需向甲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甲方有權從上述任何次支付中扣除。
第五章技術文件的交付。
5.1乙方應按本合同附件2規定的交付內容和時間,在北京機場交付技術文件,經caac交給(中國公司,地址:中國北京大街號)。
5.2紐約機場空運單印戳日期為技術文件的實際交付日期的憑證,甲方將帶有到達日期印戳的空運提單影印件一份寄給乙方。
5.3在技術文件發運后48小時內,乙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項號、件數、重量、班機號和預計抵達日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甲方。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文件詳細清單一式兩份航寄給甲方。
5.4如技術文件在空運中丟失損壞,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后不超過30天內,補寄給甲方有關文件。
5.5交付技術文件應具有適合于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防潮的堅固包裝。
5.6每包技術文件的包裝封面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
a.合同號;。
b.收貨人;。
c.目的地;。
d.嘜頭;。
e.重量(公斤);。
f.箱號件號;。
g.收貨人代號。
5.7包裝箱內附有詳細技術文件清單兩份,標明下述內容:
a.項目編號;。
b.項目名稱;。
c.頁數和總頁數;。
d.所包括的圖號。
第六章改編修改和改進。
6.1改編。
6.1.1如果乙方提供的技術文件,不適用于甲方實際的生產條件(如設計標準、材料、設備的生產條件及其他條件等),乙方將協助甲方對技術文件進行改編,以適應甲方的生產條件,并由乙方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但這種改編必須從技術的角度是可以接受的,且又不降低合同產品的質量。
6.1.2為了協助甲方所需的改編,乙方提供最多為個工程師周的協助,在甲方工廠工作。
6.2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在合同規定范圍內的任何改進和發展,在兩個月內相互免費將改進和發展的技術文件提供給對方。另一方有免費使用這種改進和發展了的資料的權利。
6.3合同產品的改進和發展的技術所有權屬于改進和發展了這種技術的一方,對方如要求申請專利或轉讓給第三方,應征得所有權方的同意。
第七章考核和驗收。
7.1雙方同意在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技術文件制造出合同產品后,將對合同產品進行聯合驗證,其試驗方法見附件5。
7.2如合同產品的考核試驗表明其性能與附件1中所述的性能一致,考核試驗即為合格。雙方簽署驗收證明書一式四份,每方各持兩份。
7.3如合同產品在考核試驗中,其性能、技術參數與規定的不一致,雙方將通過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其原因,找出消除故障的方法,然后進行第二次考核試驗(如有必要再進行第三次),在試驗表明產品性能合格后,雙方將按7.2條款所述簽署驗收證明書。
7.4如產品在第一次和第二次考核中未能合格,其責任在乙方,則乙方第二、三次派出技術人員的一切費用全由乙方自理,如產品不合格的責任在甲方,則甲方提供上述全部費用。
7.5如產品在第三次考核時仍未通過,并且責任在乙方,處理方法按8.7.1節執行。如失敗責任在甲方,雙方將協商如何繼續執行合同。
7.6甲方在自己工廠內對考核產品進行試驗時,應自備必要的公用設施和材料。
第八章保證與索賠。
8.1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文件,是乙方實際使用的最新技術并保證在合同有效期內,向甲方提供有關合同產品所有改進了的技術資料。
8.2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文件是完整的、正確的和清晰的,并保證按時交付。
8.3如果乙方提供的技術文件不符合8.2條所規定的要求時,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的書面通知后,在天內免費將所缺的技術文件或清晰正確的技術文件寄給甲方。
8.4如乙方對技術文件不能按合同附件2和8.3條規定的時間交付,乙方應按每遲交一周罰款入門費的比例支付給甲方。以上罰款不超過合同入門費總價的。
8.5按8.4條規定,乙方支付罰款給甲方時,將不解除乙方繼續交付技術文件的義務。
8.6無論何時,除了不可抗力外,乙方如果遲交技術文件超過規定日期6個月,甲方有權按8.7.1條款處理。
8.7產品經3次試驗仍不合格時,則按以下辦法處理:
8.7.1若產品不合格以致甲方不能正常投產,只能終止合同時,乙方退還甲方已經付給乙方的全部金額并加年利率8%的利息。
第九章侵權與保密。
9.1乙方保證擁有本合同規定提供給甲方的專有技術的所有權,并在得到出口許可后,在法律上有權向甲方轉讓此專有技術,如果第三方指控侵權時,由乙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并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法律和經濟上的全部責任。
9.2本合同期滿后,甲方仍有權使用乙方提供的專有技術,也即甲方有權在中國境內和外國設計、制造、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
9.3甲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內,對乙方按本合同的規定提供給甲方的技術文件予以保密。如果上述技術文件的一部分或幾部分已被乙方或第三方公布,則甲方不再對公布部分承擔保密義務。
第十章稅費。
10.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在甲方國家以外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承擔。
10.2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甲方課征有關履行本合同的各項稅費,由甲方支付。
10.3中國政府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對乙方課征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稅費,由乙方負責支付。
上述所得稅將由甲方從本合同第四章規定的支付中予以扣除,并代向稅務當局繳納。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稅務當局出具的稅收單據一份。
第十一章仲裁。
11.1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11.2如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仲裁解決。仲裁地點在斯德哥爾摩,由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法庭根據仲裁規定進行。
11.3仲裁裁決是最終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1.4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11.5除了在仲裁過程中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其余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二章不可抗力。
12.1簽約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戰爭、嚴重火災、水災、臺風和地震或任何一方不能控制的經雙方同意的類似事件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合同期限,延長期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2.2責任方應盡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并于14天內以航空掛號信將有關當局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確認。
12.3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續120天以上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盡快解決本合同繼續執行的問題。
第十三章合同生效終止及其他。
13.1本合同由雙方代表于年月日簽字。由雙方分別向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準,以最后一方的批準日期為本合同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在天內獲得批準,用電傳通知對方,并用信件確認。
如果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6個月仍不能生效,任何一方有權取消合同。
13.2制造與銷售合同產品的合同有效期,從13.1條所述合同生效日算起共8年,有效期滿后本合同自動失效。
13.3不論合同在任何一種方式下終止,雙方之間存在的債務及有關的權利和義務不受任何影響。在合同終止后,欠債人應承擔義務,直到欠債人向債主付清全部欠款為止。
13.4本合同用中英文字寫三,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13.5本合同附件1至附件9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3.6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修改和補充,經雙方代表協商同意后簽署書面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13.7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通訊用英文進行,正式通訊應以書面形式,用掛號信郵寄一式兩份。
第十四章法定地址。
甲方:
1.中國公司。
地址:中國北京大街號。
電傳:
2.
地址:中國施市。
電傳:
3.聯系人:
乙方:
1.國公司。
地址:國州街號。
2.聯系人:
電傳: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
1.中國公司國公司。
(簽字)(簽字)。
2.廠。
(簽字)。
技術設備轉讓合同(匯總13篇)篇七
第三方)簽訂本合同,其條款如下:
(2)投資人應要求按本合同提供其擁有的制造產品所需的技術和資料。
(3)產品的名稱規格詳見附件一。
(5)投資人向提供的資料詳見附件二。
第二條 設備規劃。
(1)必須按照投資人的建議準備產品生產設施。
(3)生產線必須按照附于本合同的生產細目表,即附件三。
(4)應自行準備生產計劃,但必要時可要求投資人給予合作。
第三條 許可費的支付。
(2)一切付款應按照本合同及本條款的有關約定事項辦理。
(3)一切付款應通過中國xx辦理。
(4)支付方式采用不可撤銷的即期信用證,用美元支付。
(8)負責在中國發生的一切費用;投資人負責在國外發生的一切費用。
第四條 銷售。
(2)在開展廣告宣傳等活動中,如有需要可以使用投資人的廣告標識。但投資人既不參與盈虧,也不對此承擔責任。
第五條 質量控制。
(3)_________制造產品的質量檢驗必要時應進行兩次。如果。
(4)如果品質檢驗合格,雙方工程是由應簽署品質檢驗證明書一式_________份,每方各執_________份。
第六條 設備交貨。
(1)應向投資人購買生產產品所需的設備。
(2)生產產品所需設備的品名、規格詳見附件五。
(3)投資人購買設備的價格細節由雙方商定,并另簽設備購買合同。
(4)投資人運交的設備應該是新型的、未用過的。
(6)投資人應按本合同的交貨計劃表運交設備。
(7)投資人應按合同的規定,向提供與設備有關的技術資料。
(9)合同規定的設備和技術資料如有遺失,得要求投資人補交。
(10)投資人運交設備應使用堅固的包裝,能以經受長途運輸。(1。
2)投資人應將裝貨內容清單的副本放入包裝內。
第七條 接收設備。
(1)應準備設施和場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資人運來的設備。
(3)投資人的工程師應為安裝試車任務停留兩周。
(5)如果初次檢驗不合格,應進行。
第二次檢驗。如果。
(7)投資人派行往安裝調試的工程師的居留費用均由投資人負擔。
第八條 設備操作和保養的培訓。
(4)在進行設備操作保養培訓的工程師的居留費用均由投資人負擔。
第九條 對運交設備的保證。
(4)投資人應向提供與運交設備有關的最大限度的服務。
(5)保證期以后的設備保養需要向收取費用。但投資人應努力提供最大的合作和收取最低的費用。
第十條 物資的采購。
(1)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向投資人采購生產產品所需的材料。
(2)投資人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向運交所需的材料。
(3)投資人應力求以盡可能低的價格供應這些材料。
(4)采購材料的實際詳細品名,另以購買合同規定。
(5)投資人應該供應的材料,并保證質量。
(8)對投資人運交材料的付款,必須采用不可撤銷的信用證,以美元支付。
第十一條 材料的出口方法。
(2)投資人運交材料如有任何遺失或缺點,應由投資人自費辦妥。
(3)投資人運交材料應使用堅固的包裝,能以經受長途運輸。
(5)投資人應將裝貨內容清單的副本放入包裝內。
第十二條 接收材料。
(1)應準備設施和場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資人運交的材料。
(2)投資人應在材料經過品質檢驗之后發運。
(5)如果運交材料的壞遺失是由于存放或搬運不當所致,投資人應在收到通知后及時換貨;但是,有關費用應由負擔。
第十三條 培訓工程師。
(3)派出受訓的應懂得實用的英語,具有電子工程學的基礎知識。
(6)。
第三方應同時派遣一名工程師去照料上述培訓事宜。
第十四條 派遣投資人的工程師。
(1)投資人應兩次派遣多名工程師去,
第一次派_________名去_________個月,以實施這項轉讓計劃。
(5)要求投資人技術服務的細節,見附件八。
第十五條 將來的技術合作。
(1)投資人應為將來的發展與進行合作,包括高分辯能力顯示等在內。
(2)上述技術合的條款,包括它的費用,應由、投資人、
第三方三方面商定并另簽合同。
第十六條 。
第三方的作用。
(1)。
第三方負責和投資人之間的信息傳遞、交往媒介等,并對提供必要的援助。
(2)。
第三方應為此適當向收取報酬。
第十七條 。
第三方的責任。
(1)。
第三方應作為與投資人之間的橋梁。
(2)。
第三方應協助用展銷會、研討會、技術培訓等辦法在中國銷售產品。
(3)。
第三方應在產品品質合格時考慮把這些產品銷往歐洲和非洲(南除外)。
(4)。
第三方應在派遣工程師到歐洲進行產品開發時,向他們提供使用的設施和工具。但應負擔他們在歐洲的一切費用。
第十八條 仲裁。
(2)仲裁應在_________進行。
(3)和投資人都應受最終裁決的約束。
(4)仲裁費由敗訴方負擔。
(5)本合同如有某些問題仍在仲裁之中應該分開予以執行。
第十九條 稅款在合同有效期間,中國的稅款由負責;歐洲的稅款由投資人和。
第三方負責。
第二十條 合同的生效。
(1)不可預見的問題不應影響本合同的執行。
(2)、投資人、
第三方三方應向各自的政府申請允許有關商品的進口和出口。最后一方獲知得批準之日即為本合同生效之日。三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_________天內取得批準。
第二十一條 合同的撤銷。
(2)本合同從生效之日起有效________年,期滿后可以延長________年。
第二十二條 使用的文字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寫成,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條 合同附件。
返
技術設備轉讓合同(匯總13篇)篇八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將____________生產技術與甲方合作事宜達成一致,同意簽訂如下協議:
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前已詳細審閱過協議內容,并完全了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一、乙方將產品______生產技術轉讓與甲方,轉讓時間為20______年______—______月。
二、雙方確認乙方在轉讓期內,參與車間改造,設備調整,生產調試,至產品合格(具體標準:質量符合國標)
三、因乙方的技術不成熟而造成甲方不能正常生產或銷售的,乙方應承擔責任,損失賠償為轉讓款的全款。
四、乙方在技術轉讓三年內不得將該技術告訴傳授給第三方,如發現視為違約。
五、甲方支付乙方技術轉讓費如下:合同簽訂10天內付款壹拾萬元人民幣,余款產品合格三月內結清。
六、因乙方的違約行為侵犯了甲方的技術秘密或商業秘密權利的,甲方可以選擇根據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七、甲方應無條件為乙方保密技術轉讓的信息。
八、乙方應提供設計圖紙、環評、安評、資料、保證把技術無保留的傳授給甲方。
九、乙方需配合幫助甲方,銷售產品,資金回收,真正做好產品的良性循環。甲方給予乙方銷售的提成0.2%—1%或利潤的5%。
十、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糾紛,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共同委托雙方信任的第三方調解、協商,調解不成或一方不愿調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訴訟的權利。
十一、本協議雙方簽字后生產,有協議修改須經雙方書面同意,補充協議同樣有法律效力。
十二、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
技術設備轉讓合同(匯總13篇)篇九
第一章合同內容。
第一條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制造____合同產品的書面及非書面專有技術。用該項技術所生產的合同產品的品種、規格、技術性能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第二條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制造、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的專有技術和其他所有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資料的內容及有關事項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第三條乙方負責安排甲方技術人員在乙方工廠進行培訓,乙方應采取有效措施使甲方人員掌握制造合同產品的技術,具體內容見本合同附件三。
第四條乙方派稱職的技術人員赴甲方合同工廠進行技術服務。具體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第五條乙方同意在甲方需要時,以最優惠的價格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備件,屆時雙方另簽協議。
第六條乙方有責任對本合同項目甲方需要的關鍵設備提供有關咨詢。
第七條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樣機、鑄件和備件,具體內容詳見本合同的附件五。
第八條甲方銷售合同產品和使用乙方商標的規定,見本合同第八章。
第二章定義。
第九條合同產品,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全部產品。
第十條藍圖,指乙方制造合同產品目前所使用的總圖、制造圖樣、材料規范及零件目錄等的復制件。
第十一條技術資料,是指為生產合同產品所必須具有的乙方目前正用于生產合同產品的全部專有技術和其他有關設計圖紙、技術文件等。
第十二條標準,指為制造合同產品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中,由乙方采用制定的標準。
第十三條入門費,指由于乙方根據本合同第一章第二條、三條、四條、六條、七條規定的內容以技術資料轉讓的形式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設計和制造技術,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費用。
第十四條提成費,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由于乙方所給予甲方連續的技術咨詢和援助,以及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連續使用乙方的商標和專有技術,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費用。
第十五條合同有效期,指本合同開始生效的時間到本合同第64條規定的本合同終止時間的時日。
第三章價格。
第十六條按本合同第一章規定的內容,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費用規定如下:
第十七條入門費為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這是指本合同產品有關的資料轉讓費和技術培訓費,包括技術資料在交付前的一切費用,入門費為固定價格。
第十八條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后,甲方每銷售一臺合同產品的提成費為基價的________%。甲方向乙方購的零件不計入提成費。
第十九條計算提成費的基價應是甲方生產合同產品當年12月31日有效的,乙方在________國________市公布和使用的每臺目錄價格的________%。
第二十條乙方同意返銷甲方生產的合同產品。返銷產品的金額為甲方支付乙方全部提成費的________%。返銷的產品應達到乙方提供的技術性能標準。每次返銷的產品品種、規格、數量、交貨期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確定。
第四章支付和支付條件。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項下的一切費用,甲方和乙方均以美元支付。
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款項應通過______國________銀行和______國________銀行辦理。
如果乙方和甲方償還金額,則此款項應通過________銀行和________銀行辦理。
所有發生在甲方國的銀行費用,由甲方負擔。發生在甲方國以外的銀行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第三章規定的合同費用,甲方按下列辦法和時間向乙方支付:
1.甲方收到下列單據,并審查無誤后____天內向乙方支付入門費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
(a)由乙方出具的保證函。在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規定交付技術資料時,保證償還金額________美元。
(b)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c)應支付金額為入門費總價的形式發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________國政府當局出具的許可證影印件一份。若乙方認為不需要出口許可證,則乙方應提出有關不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證明信一份。
2.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第一階段產品的下列單據并審查無誤后________天內向乙方支付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
(a)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空運提單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乙方出具的第二階段產品的技術資料、樣機、鑄件和備件交付完畢的證明信正、副本各一份。
3.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第二階段產品的下列單據并審查無誤后________天內向乙方支付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
(a)即期匯票正、副本一份。
(b)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空運提單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乙方出具的第二階段產品的技術資料、樣機、附件五規定的________已交付完畢的證明信正副本各一份。
4.合同產品第一批樣機驗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單據并審查無誤________天內,向乙方支付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
(a)即期匯票正、副本一份。
(b)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雙方簽署的“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影印本一份。
注:如果驗收試驗延遲并是甲方的責任,將不遲于合同生效之日支付。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第三章規定的提成費,甲方將在抽樣產品考核驗收合格后按下述辦法和條件向乙方支付:
1.甲方在每日歷年度結束后________天內,向乙方提交一份甲方在上一日歷年度的每種型號的產品實際銷售量的報告。
2.乙方每年可派代表到合同工廠檢查和核實甲方合同產品實際銷售量的報告,甲方將給予協助。乙方來華費用由乙方負擔。如果匯總和/或報告中所列的合同產品數量在檢查時發現出入很大,則甲乙雙方應討論此差距并洽商采取正確的措施。
3.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單據并審查無誤后的________天內向乙方支付提成費:
(a)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該年提成費計算書一式四份。
4.在合同期滿年度內,甲方在合同終止后________天內將提交一份最后銷售合同產品數量的報告,以便乙方計算提成費。
第五章技術資料交付。
第二十五條乙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向甲方提供技術資料。
第二十六條乙方應在________機場或車站交付技術資料,________機場或車站的印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有效日期。甲方應在收到資料兩周內,確認資料收悉。
第二十七條第一階段產品的技術資料、樣機、鑄件和備件:
1.在合同生效后的________周內,乙方必須發出一套藍圖、一套二底圖和一套標準。可以分批交貨。
2.在合同生效后的____周內,乙方必須發出與第一階段合同產品有關的全部技術資料、樣機、鑄件和備件。
第二十八條第二階段產品的技術資料和樣機:
1.第二階段開始日期后的____周內,乙方必須發出與第二階段產品有關的一套藍圖、一套二底圖和一套標準。可以分期交貨。
2.第二階段開始后的____周內,乙方必須盡快發出與第二階段合同產品有關的全部技術資料和樣機、鑄件和備件。
第二十九條在每批技術資料或樣機、鑄件和備件發運后的______小時內,乙方應將空運提單號、空運提單日期、資料編號、合同號、件數和重量電告甲方。同時乙方應以航空信將下列單據寄給甲方:
(a)空運提單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b)所發運技術資料、樣機、鑄件和備件的詳細清單五式二份。
第三十條若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或樣機、鑄件和備件在運輸途中,遺失或損壞,乙方在收到甲方關于遺失或損壞的書面通知后,應盡快不遲于____個月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甲方。
第三十一條交付技術資料應具有適用于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防潮的堅固包裝。
在每件包裝箱的內部和外表,都應以英文標明下列內容:
(a)合同號。
(b)運輸標記。
(c)收貨人。
(d)技術資料目的地。
(e)重量(公斤)。
(f)樣機、鑄件和備件目的地。
第六章技術資料的改進和修改。
第三十二條為了適應甲方的設計標準、材料、工藝裝備和其他生產條件,在不改變乙方基本設計的條件下,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技術資料進行修改和變動。甲方必須將這些修改和變動通知乙方。乙方有責任在培訓或技術指導時協助甲方修改技術資料,詳見附件三、附件四。
第三十三條甲方必須在型號后加注尾標,以示區別那些影響形狀、配合或功能的修改,并通知乙方。
第三十四條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在合同規定的范圍內的任何改進和發展,都應相互免費將改進、發展的技術資料提交給對方。
第三十五條改進和發展的技術,所有權屬改進、發展的一方。
第七章質量驗收試驗。
第三十六條為了驗證按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制造的合同產品可靠性,由甲、乙雙方共同在合同工廠對考核的合同產品的技術性能和要求進行考核驗收。如果需要,也可以在乙方工廠進行試驗或重做。甲方可派指定的人員驗證重復試驗,乙方負責重復試驗和乙方人員的費用,甲方負責甲方參加重復試驗的人員和翻譯的費用。具體辦法見本合同附件七。
第三十七條考核試驗產品的技術性能應符合乙方提供的本合同中的標準規定,即通過鑒定。甲、乙雙方簽署“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明”一式四份,每方各執二份。
第三十八條如考核試驗產品的技術性能達不到附件規定的技術參數,雙方應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進行第二次考核驗收。
第三十九條如考核試驗產品不合格是乙方的責任,則乙方派人參加第二次考核驗收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如系甲方責任,該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四十條若考核試驗產品第二次試驗仍不合格時,如系乙方的責任,乙方應賠償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并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參加第三次考核,費用由乙方負擔。如系甲方責任,該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四十一條若考核試驗產品第三次考核試驗不合格時,雙方應討論執行合同的問題,如系乙方責任,則按合同第五十三條規定,甲方有權修正合同。如系甲方責任,則由雙方共同協商進一步的執行問題。乙方將根據甲方的要求,為改進不合格的樣機提供技術咨詢。
第八章“合同產品”的出口和商標。
第四十二條甲方生產的“合同產品”可在國內銷售/可根據下列條件出口到其他國家:
1.甲方應首先與乙方協商,要求在乙方的銷售/分配網所在地區安排銷售(銷售,分配網包括乙方子公司和代理商)。
出口銷售的數量和項目將通過友好協商決定,若無法安排,則甲方可以自由出口,但是,甲方必須在完成交易后一周內,將項目、數量和購買商名稱通知乙方。
2.在乙方銷售/分配網不包括的地區,甲方可以自由銷售。
第四十三條對于甲方把“合同產品”裝在甲方國的主機上出售到任何國家(包括在乙方銷售/分配網所在地國家)的權利,乙方不得干涉。為維修甲方國出口的主機,甲方可以自由銷售作為配件的“合同產品”。
第四十四條在合同期間,甲方可以在“合同產品”上使用乙方使用的商標和標上甲方的商標,并注上“____國________制造”。商標許可證應由甲方和________公司單獨簽訂。
第四十五條當使用商標時,甲方生產的“合同產品”必須符合本合同項下由乙方提供的標準。在必要的時候,每年乙方可進行一次抽樣試驗,在抽樣試驗結果不符合乙方提供的標準時,乙方應建議甲方改進不合格的“合同產品”并在____個月內再次進行試驗。若結果仍不符合,則乙方就可中止甲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甲方可以再次提交另外的樣品給乙方進行試驗。再次抽樣試驗,結果符合乙方提供的標準時,乙方將再次給予甲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
第九章保證。
第四十六條乙方保證其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在合同生效時乙方使用的最新技術資料,并與乙方擁有的技術資料完全一致。在合同期間,“合同產品”設計變化的技術通知書和技術改進、發展資料,乙方將及時地送至甲方。
第四十七條乙方保證其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清晰的、可靠的,并按第五章的規定按時交付。有關定義如下:
1.“完整”系指乙方提供的資料是本合同附件中規定的全部資料,并與乙方自己工廠目前使用的資料完全一致。
2.“可靠”系指甲方按技術資料制造的合同產品應符合乙方按合同提供的合同產品技術規范。
3.“清晰”系指資料中的圖樣、曲線、術語符號等容易看清。
第四十八條如果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不符合第四十六、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時,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書后____天內免費將所缺的資料,或清晰、可靠的資料寄給甲方。
第四十九條當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五章規定的時間交付資料,則乙方應按下列比例向甲方支付罰款:
遲交____至____周,每整周罰款為入門費總價的____%。
遲交____至____周,每整周罰款為入門費總價的____%。
遲交超過____周以上,每整周罰款為入門費總價的____%。
第五十條若發生第四十九條事項,乙方支付給甲方的罰款總數不超過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
第五十一條乙方支付給甲方的第四十九條中規定的罰款,應以遲交的整周數進行計算。
第五十三條按第七章的規定,由于乙方的責任,產品考核經三次不合格時,則按以下辦法處理:
1.若考核產品不合格以致甲方不能投產,則必須修改合同,采取有效措施將不合格的產品從合同中刪除。乙方應退還甲方已經支付的那部分金額。這部分退還金額僅限于合同產品總的范圍中不合格產品所占部分。并加年利____%的利息。
2.如果根據第四十一條修改合同,則甲方放棄只涉及不合格的那部分產品和零件的制造權,甲方將退回有助于制造這些不合格產品的全部文件,不可復制或銷毀。
第十章許可證和專有技術。
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權的控訴,則乙方應與第三方處理此控訴并負責法律和經濟責任。
第五十五條與合同有關的完整的____國專利清單列入附件二,本合同生效一個月內,乙方將向甲方提供專利影印本一式二份。但不給予____國專利許可證或不應包括此許可證。
第五十六條本合同終止后,甲方仍有權使用乙方提供的許可證和專有技術,而不承擔任何義務和責任。合同終止后,使用____商標的權利也將終止。
第五十七條雙方都應履行本合同,不應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和公布雙方提供的任何技術資料或商業情報。
第十一章稅費。
第五十八條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稅費,發生在甲方國以外的應由乙方承擔。
第五十九條在執行合同期間,乙方在甲方國境內取得的收入應按甲方國稅法繳稅。此稅費由甲方在每次支付時扣交,并將稅務局的收據副本一份交乙方。
第十二章仲裁。
第六十條。
1.凡因執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來解決。在不能解決時,則提交仲裁解決。
2.仲裁地點。
(1)由____國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2)仲裁在瑞典的斯德哥爾摩進行,并由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按仲裁院的程序進行仲裁。
3仲裁裁決應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雙方都應遵照執行。
4仲裁費應由敗訴一方負擔。
5在仲裁過程中,本合同中除了接受仲裁的部分外,仍應由雙方繼續執行。
第十三章不可抗力。
第六十一條若簽約的任何一方,由于戰爭及嚴重的火災、水災、臺風和地震所引起的事件,影響了合同的執行時,則應延遲合同期限,延遲時間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第六十二條責任方應盡快地將發生的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電告另一方,并在____天內以航空掛號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確認。
第六十三條若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延續到____天以上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盡快解決合同繼續執行問題。
第十四章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四條合同在甲方和乙方代表簽字之后,雙方需向各自政府申請批準,并以最后批準一方的日期作為生效日。雙方應盡最大的努力在____天期限內獲得批準。并用電報通知對方,隨之以信件予以確認,若合同簽字后____個月內不能生效,則本合同對甲方和乙方都無約束力,經雙方同意,申請批準的期限可以延長。
第六十五條本合同用____、____文和____文書寫各四份,____文文本和____文文本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執,____、____文文本各二份。
第六十六條本合同從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年內有效。有效期滿后,本合同即自動失效,除非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另有協議,第二階段合同產品開始日期將由乙方來甲方指導時,雙方簽訂備忘錄予以確認。
1.合同期滿前____個月之前的任何時候,甲方或乙方均可提出要求進行合同延期的談判,屆時簽訂合同延期的專門條款。
2.合同第一階段在合同生效之日開始,合同第二階段的開始日期預期為合同生效后的第____個月。
3.合同終止前,任何合同項下發生的未清理的賒欠和債務將不受合同終止的影響,合同的終止并不能解除債務賒欠一方對另一方的債務。
4.本合同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5.合同簽字前雙方之間的所有來往通訊文電,從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動失效。
6.只有根據雙方授權代表簽字的書面文件才能對本合同進行更改和補充。這些文件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7.雙方為履行本合同而進行的通訊應以____國文字書寫一式二份。
8.在對方預先沒有同意前,雙方不應將本合同的任何權利或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9.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并不影響____國和任何其他國家之間貿易。
第六十七條甲方同意從乙方購買一批(原材料或半成品),以便甲方生產“合同產品”,金額為____美元(大寫:____美元)。特殊零件的訂貨和計劃由考察小組在____國確定,如價格和條件優惠,甲方將從乙方再訂一批(原材料和零件)。
第十五章法定地址。
第六十八條。
甲方:中國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電話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電話: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技術設備轉讓合同(匯總13篇)篇十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自愿互利的原則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果蔬糕加工技術轉讓給乙方,乙方使用該項技術生產果蔬糕產品.
二、甲方轉讓技術應達到的主要技術指標。
該項技術的參數:所生產產品的質量指標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產品質量標準,適合市場銷售。
三、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將果蔬糕加工技術和生產規劃、設備布置等資料交付乙方.
2.甲方負責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派出技術人員________名到乙方單位,指導乙方安裝設備和產品試制工作,并保證在20x年9月30日以前生產出乙方指定的8種以上的果蔬糕產品。
3.甲方在合同執行期間對轉讓給乙方的技術如有后續改進,應及時轉讓給乙方4.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技術,應對第三方保密,不得擴散或轉讓.
5.甲方人員在離開乙方工廠前必須負責把乙方安排的人員進行生產技術培訓,并保證他們能獨立進行操作,生產出合格產品后。甲方人員才可離廠。
四、乙方的義務。
1.雙方協商議定,乙方向甲方交付技術轉讓費共_日貳萬陸千元整,在合同簽訂后支付五千元,剩余款項在生產出全部合格產品后,一次付清。
2.在設備安裝和產品試制過程中,乙方應服從甲方技術人員的指導.
五。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及規格派出技術員,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2.甲方如擅自將向乙方轉讓的技術又擴散,轉讓給第三方,應按技術轉讓費的200%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3.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技術如有疵漏,應及時更正和完善;如仍達不到合同規定的國家產品質量技術標準,甲方應退回全額技術轉讓費,并應賠償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六。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向甲方支付技術轉讓費,應按銀行關于延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本合同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生效,合同期為________年零________個月.甲乙雙方在合同期間不得隨意更改或廢除合同.在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技術設備轉讓合同(匯總13篇)篇十一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轉讓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合同內容。
第一條??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制造____合同產品的書面及非書面專有技術。用該項技術所生產的合同產品的品種、規格、技術性能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第二條??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制造、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的專有技術和其他所有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資料的內容及有關事項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第三條??乙方負責安排甲方技術人員在乙方工廠進行培訓,乙方應采取有效措施使甲方人員掌握制造合同產品的技術,具體內容見本合同附件三。
第四條??乙方派稱職的技術人員赴甲方合同工廠進行技術服務。具體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第五條??乙方同意在甲方需要時,以最優惠的價格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備件,屆時雙方另簽協議。
第六條??乙方有責任對本合同項目甲方需要的關鍵設備提供有關咨詢。
第七條??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樣機、鑄件和備件,具體內容詳見本合同的附件五。
第八條??甲方銷售合同產品和使用乙方商標的規定,見本合同第八章。
第二章??定義。
第九條??合同產品,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全部產品。
第十條??藍圖,指乙方制造合同產品目前所使用的總圖、制造圖樣、材料規范及零件目錄等的復制件。
第十一條??技術資料,是指為生產合同產品所必須具有的乙方目前正用于生產合同產品的全部專有技術和其他有關設計圖紙、技術文件等。
第十二條??標準,指為制造合同產品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中,由乙方采用制定的標準。
第十三條?入門費,指由于乙方根據本合同第一章第二條、三條、四條、六條、七條規定的內容以技術資料轉讓的形式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設計和制造技術,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費用。
第十四條??提成費,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由于乙方所給予甲方連續的技術咨詢和援助,以及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連續使用乙方的商標和專有技術,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費用。
第十五條??合同有效期,指本合同開始生效的時間到本合同第64條規定的本合同終止時間的時日。
第三章??價格。
第十六條??按本合同第一章規定的內容,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費用規定如下:
第十七條??入門費為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這是指本合同產品有關的資料轉讓費和技術培訓費,包括技術資料在交付前的一切費用,入門費為固定價格。
第十八條??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后,甲方每銷售一臺合同產品的提成費為基價的________%。甲方向乙方購的零件不計入提成費。
第十九條計算提成費的基價應是甲方生產合同產品當年12月31日有效的,乙方在________國________市公布和使用的每臺目錄價格的________%。
第二十條??乙方同意返銷甲方生產的合同產品。返銷產品的金額為甲方支付乙方全部提成費的________%。返銷的產品應達到乙方提供的技術性能標準。每次返銷的產品品種、規格、數量、交貨期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確定。
第四章??支付和支付條件。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項下的一切費用,甲方和乙方均以美元支付。
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款項應通過______國________銀行和______國________銀行辦理。
如果乙方和甲方償還金額,則此款項應通過________銀行和________銀行辦理。
所有發生在甲方國的銀行費用,由甲方負擔。發生在甲方國以外的銀行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第三章規定的合同費用,甲方按下列辦法和時間向乙方支付:
1.甲方收到下列單據,并審查無誤后____天內向乙方支付入門費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
(a)由乙方出具的保證函。在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規定交付技術資料時,保證償還金額________美元。
(b)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c)應支付金額為入門費總價的形式發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________國政府當局出具的許可證影印件一份。若乙方認為不需要出口許可證,則乙方應提出有關不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證明信一份。
2.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第一階段產品的下列單據并審查無誤后________天內向乙方支付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
(a)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空運提單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乙方出具的第二階段產品的技術資料、樣機、鑄件和備件交付完畢的證明信正、副本各一份。
3.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第二階段產品的下列單據并審查無誤后________天內向乙方支付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
(a)即期匯票正、副本一份。
(b)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空運提單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乙方出具的第二階段產品的技術資料、樣機、附件五規定的________已交付完畢的證明信正副本各一份。
4.合同產品第一批樣機驗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單據并審查無誤________天內,向乙方支付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
(a)即期匯票正、副本一份。
(b)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雙方簽署的“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影印本一份。
注:如果驗收試驗延遲并是甲方的責任,將不遲于合同生效之日支付。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第三章規定的提成費,甲方將在抽樣產品考核驗收合格后按下述辦法和條件向乙方支付:
1.甲方在每日歷年度結束后________天內,向乙方提交一份甲方在上一日歷年度的每種型號的產品實際銷售量的報告。
技術設備轉讓合同(匯總13篇)篇十二
乙方(受讓單位):_________。
一、甲方將_________技術轉讓給乙方,乙方使用該項技術生產_________產品。
二、國內外運用該項技術的狀況和經濟效益。
_________。
三、甲方轉讓技術應到達的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和經濟效益。
1.該項技術的參數,所生產產品的數量、質量指標,最低或正常的生產潛力,單項規格、公差等_________。
2.經濟效益_________。
四、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將_________技術的資料和設備、配件等(可用表格列出)交付乙方。
2.甲方負責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派出技術人員_________名到乙方單位,指導乙方安裝設備和產品試制工作,并派員參與產品的鑒定工作。
3.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技術,應對第三方保密,不得擴散或轉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另行轉讓者除外)。
4.甲方在合同執行期間對轉讓給乙方的技術如有后續改善,應及時轉讓給乙方(雙方協商互不相告技術后續改善資料者除外)。
五、乙方的義務。
1.雙方協商議定,技術轉讓費按下列第_________項辦法支付:
(1)乙方向甲方交付技術轉讓費共_________元,一次總算支付。
(2)雙方按商定的其它辦法計算和支付技術轉讓費用。(如雙方商定有預交定金條款,應專條規定定金的金額和交付時間。)。
(3)乙方向甲方支付技術轉讓費,按甲方轉讓技術實施后新增銷售額或利潤的_________%提成。
2.乙方對甲方轉讓的_________技術不得向第三方擴散和轉讓(雙方商定同意乙方轉讓者除外)。乙方對甲方轉讓的技術如有后續改善,應告之甲方改善資料(雙方協商互不相告者除外)。(如雙方商定乙方向甲方支付必須入門費,則應在合同中立專條規定入門費的金額,交付時間等。)。
3.在設備安裝和產品試制過程中,乙方應服從甲方技術人員的指導。乙方應為甲方派出的技術人員帶給工作和生活方便。
六、轉讓技術的驗收標準與驗收方式。
1.驗收標準_________。
2.驗收方式_________。
七、甲方的違約職責。
1.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及質量向乙方交付技術資料、設備和配件,應向乙方償付相當于技術轉讓費_________%的違約金。如甲方遲延交付技術資料、設備及配件,致使乙方理解甲方轉讓的_________技術已成為不必要時,乙方能夠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如擅自將向乙方轉讓的技術又擴散,轉讓給第三方,應按技術轉讓費的___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3.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及規格派出技術員,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4.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技術如有紕漏,應及時更正和完善;如仍達不到合同規定的經濟技術指標,應按技術轉讓費的___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并應賠償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八、乙方的違約職責。
1.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向甲方支付技術轉讓費,應按銀行關于延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2.乙方如果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未將甲方轉讓的技術付諸生產,除應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外,不得干預甲方另將技術轉讓給第三方。
3.乙方如擅自將甲方轉讓的技術擴散或轉讓給第三方,應按技術轉讓費的_____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九、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經有關部門證實后,不以違約論,但務必及時告知對方有關狀況。
十、其它。
1.本合同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合同期為_________年零_________個月。甲乙雙方在合同期間不得隨意更改或廢除合同。
2.在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屬于同一系統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解決,不屬同一系統的,或經主管部門調解不成的,任一方當事人能夠提請合同仲裁機關仲裁或法院審理。
4.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付本一式_________份,交_________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5.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技術負責人(簽字):_________技術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詳細地址:_________詳細地址:_________。
技術設備轉讓合同(匯總13篇)篇十三
第二章 合同范圍。
第三章 合同價格。
第四章 付款條件。
第五章 合同文件、設備和材料的交付方式。
第六章 包裝和嘜頭。
第七章 技術支持服務和技術培訓。
第八章 預檢和預驗。
第九章 最終驗收、檢驗和測試。
第十章 擔保和保證。
第十一章 專利、商標和保密。
第十二章 質量標準。
第十三章 稅收。
第十四章 不可抗力。
第十五章 爭議的解決。
第十六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十七章 聯絡會議。
第十八章 法定地址。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方為中國___________公司,主要辦公地址在中國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被轉讓方),另一方為_______________公司,主要辦公地址在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轉讓方)。
鑒于被轉讓方應不斷履行以購買訂單為形式的不同協議,以向轉讓方購買合同材料;。
鑒于該購買訂單應服從于本合同有關合同材料的條件和條款;。
因此,雙方授權的代表通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特此為證。
1.1 “輔配件”指大量商用可購買到的材料,包括易耗品和其它與__________系統安裝和系統配套有關的元部件,可由________廠或轉讓方提供。
1.2 “合同設備”指附件十二中規定的由轉讓方售給被轉讓方的測試生產設備。
1.3 “合同工廠”指被轉讓方用轉讓方提供的技術文件和專有技術制造合同產品的唯一地點,即中國__________廠。
1.4 “合同材料”指固定網絡設備、轉讓方軟件和輔配件。
1.5 “合同產品”指合同材料制成整機,經測試可銷售給最終用戶。“合同產品”的進一步定義見附件一a。
1.6 “最終用戶”指合同產品的購買者。
1.7 “固定網絡設備”指附件一b中規定的材料,為___________系統的一部分。
1.8 “模塊”指本合同附件一b中的規定的___________設備子機及由轉讓方售給被轉讓方用于制成合同產品的元部件。
1.9 “專有模塊”指用于制造合同產品的元部件和組件。
1.10 “專有資料”指本合同條款規定的資料,包括軟件、目標代碼、源碼、測試設備的計算機程序、技術支持、轉讓方_______專有技術和其它與之相關的文件、數據、材料、及指可向被轉讓方公開的業務、商業、金融、計劃資料。任何專有資料均由轉讓方標明________“注冊秘密專有”,證明其屬“最高級機密類”或標明__________“保密專有”證明其屬“初級機密類”。
1.11 “專有權利”指專利、版權、專有技術、商業秘密、商標和其它知識產權或指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前產生的專有權利、軟件或其它著作,不論轉讓方是否獲得專利、享有版權或已注冊。
1.12 “軟件”指與合同產品配用的目標碼計算機程序,以及與合同設備配套使用的測試源碼計算機程序,以人們認可的形式提供,需要中間處理過后,由處理機編制。所有軟件均按附件十一a與十一b中規定的軟件許可證,由轉讓方許可給______廠。
1.13 “技術支持服務”指本合同附件三和四中規定的在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和合同產品的制造、檢驗、調試、操作和其它有關職能方面由轉讓方向合同工廠人員提供的技術咨詢和技術指導。
1.14 “技術文件”指本合同附件二中規定的與合同設備的操作、維護、調試和檢驗有關,以及與合同產品的制造有關的所有技術指標、圖紙、說明、數據和其它文件。
1.15 “技術培訓”指轉讓方在轉讓方工廠和合同工廠為合同產品的制造、檢驗、調試和操作以及為“合同設備”的安裝、調試、操作和維護,對“合同工廠”人員所進行的培訓。具體的培訓內容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1.16 “專有技術”或“技術訣竅”指與合同材料和合同設備有關的相應的知識和經驗,該知識和經驗是轉讓當時生產中所使用的。“專有技術”由轉讓方以技術文件、技術支持和技術培訓的形式向合同工廠提供。
1.17 “驗收標準”指技術文件中規定的用以限定合同設備性能的標準。
1.18 “合同”指本許可證合同及其所有附件。
第二章 合同范圍。
2.1。
1)轉讓方同意向被轉讓方轉讓制造合同產品的專有技術和技術文件。
2)合同產品的制造按本合同附件十一中的說明,分一、二、三、四、五階段實施。
3)轉讓方同意為合同工廠確認并向其銷售按當時的技術合作階段在技術合作等級下制造合同產品所需的合同設備。合同工廠所需的合同設備目錄見本合同附件一c。
2.2 轉讓方給予被轉讓方許可證和權利,使用轉讓方的技術文件和專有技術,制造合同產品,使用和/或銷售形成的合同產品。合同產品的銷售限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其它____________制式國家,下列國家和地區除外: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所有許可證均是含提成的(除了附件九中規定的軟件許可證是免提成的以外)、非獨占的、不可轉讓的、不可轉售的。
2.3 轉讓方負責按本合同規定向被轉讓方提供與合同材料和合同設備有關的技術文件和專有技術。
2.4 轉讓方負責派遣其技術人員來華提供技術支持服務,并對合同設備進行驗收。
2.5 轉讓方應盡最大努力滿足合同工廠技術人員的要求,使上述技術人員能掌握1.15條中確定的技術培訓。
2.6 除非經轉讓方書面同意另增場所,否則被轉讓方只能在合同工廠進行許可的合同產品制造工作。
2.7 轉讓方同意向被轉讓方出售其專有模塊,被轉讓方按轉讓方授權,僅旨于制造完整的合同產品。被轉讓方同意使用上述專有模塊進行上述制造工作。除了被轉讓方經本合同特許生產的模塊外,被轉讓方應向轉讓方購買所有被轉讓方要求的專有模塊。
2.8 只有事先得到轉讓方的書面同意,才能修改或改變轉讓方許可的用于合同材料或合同產品的專用資料。這有利于專有資料的質量保證、控制和標準化。被轉讓方同意向轉讓方支付工程費用,用以審批此改變或改進的內容。被轉讓方同意給予轉讓方許可證,用以制造、委托他人制造、使用和銷售應用被轉讓方改變或改進合同材料后生產的產品。被轉讓方同意向轉讓方提供關于改變或改進的足夠文件,以使轉讓方能將此改變或改進同樣包括在轉讓方產品中,費用由轉讓方支付。
2.9 事先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應讓渡本合同或本合同中給予的任何權利。然而,為履行轉讓方在本合同中的義務,轉讓方可使用其任何分公司、聯營公司和/或附屬公司的服務。
第三章 本合同的價格。
3.1 被轉讓方根據本合同第二章的規定的內容和范圍,向轉讓方支付合同總價和提成費,以美元計價。第3.2條款中所列的價格方第一、二、三、四、五階段的費用。合同設備價格詳見附件十二。輔配件的預算性報價見附件一b,僅供參考。實際價格調整應在每次訂貨前由雙方討論。
3.2 費用如下:
合同總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轉讓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設備價格。
測試設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工設備和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培訓設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設備軟件許可證費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文件費。
設備手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工資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培訓費。
設備操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系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支持服務費。
設備操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a 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價格為c.f.r.(按1990年《國際商會貿易術語解釋通則》定義)_____________機場。
b 技術文件費為c.i.f(按1990年《國際商會貿易術語解釋通則》定義)_____________機場。
c 合同材料價格不包括在合同總價中。
3.3 提成費。
在本合同各階段的所有合同材料(輔配件除外)價格上提取提成費。五個階段的提成費分別為:階段一___________________;階段二____________________;階段三____________________;階段四_____________;階段五______________。
3.4 模塊價格。
轉讓方同意銷售模塊,使合同工廠能制造固定網格設備。模塊價格可修改。新的模塊價格應由本合同雙方共同商定。
第四章 付款條件。
4.1 本合同中規定的一切費用均以美元計價。本合同中每個階段均在該階段開始日付款。各階段開始日定義見本合同第17.2條。
4.2 本合同第三章中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下列條款由被轉讓方付給轉讓方:
4.2.1 合同設備。
被轉讓方收到轉讓方的合同設備的貨物發運通知后,應在預計發運日期前30天內,以全電開的形式通過中國________________銀行及____________________開具不可撤銷的、不可轉讓的信用證。
本合同第9.1條的規定簽署驗收合格證后30天。
被轉讓方收到貨運單據后用信用證付款:
a)轉讓方發運貨物后,被轉讓方銀行收到轉讓方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30天,支付金額的90%。
2)金額為合同設備價格總價的形式發票六份;。
3)金額為合同設備價格90%的商業發票正本六份;。
4)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5)詳細包裝清單一式六份;。
6)原產地證明一式兩份。
b)被轉讓方銀行收到轉讓方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三十天,支付金額的10%。
1)商業發票正本一式六份。
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第9.1條規定簽署的驗收證明正本一份。
3)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4.2.2 一至五階段的技術轉讓費、技術文件費、技術培訓費和技術支持服務費。
a.合同生效后30天內,被轉讓方收到下列單據后,被轉讓方以全電開的方式向轉讓方支付15%的技術轉讓費、技術文件費、技術培訓費和技術支持服務費。另外,轉讓方應提供以被轉讓方為受益人的保函正、副本各一份,格式見附件十四,金額為上述費用的15%。階段一預定的技術培訓課程結束后,本保函即失效。
2)金額為上述費用15%的商業發票六份。
b.階段2開始后30天內,收到金額為上述費用25%的商業發票六份及全套標有“運費預付”
和合同號、運輸嘜頭,僅用于支付技術文件費的空運提單后,被轉讓方以全電開的方式向轉讓方支付25%的技術轉讓費、技術文件費、技術培訓費和技術支持服務費。
c.階段3開始后30天內,收到金額為上述費用25%的商業發票六份,及全套標有“運費預付”和合同號、運輸嘜頭,僅用于支付技術文件費的空運提單后,被轉讓方以全電開的方式向轉讓方支付25%的技術文件費、技術培訓費和技術支持費。
25%的技術轉讓費、技術文件費、技術培訓費和技術支持服務費。
e.階段5開始后30天內,收到金額為上述費用10%的商業發票六份,以及全套標有“運費預付”和合同號、運輸嘜頭,僅用于支付技術文件費的空運提單后,被轉讓方以全電開方式向轉讓方支付20%的技術轉讓費、技術文件費、技術培訓費和技術支持服務費。另外,轉讓方應提供以被轉讓方為受益人,金額為上述費用的10%的不可撤銷的保函正副本各一份,格式見附件十四。階段五合同產品的最終驗收合格后,本保函即失效。
4.2.3 合同設備軟件許可證費。
合同設備軟件許可證費用總額應不遲于合同設備第一次預計裝運前30天,電匯支付。
4.3 提成費由被轉讓方在一至五階段簽訂合同材料購買訂單后,不遲于30天向轉讓方電匯支付。但是,提成費和合同材料費發票單獨開具。
4.4 對轉讓方以c.i.f條件發運的任何貨物,被轉讓方同意,由外國保險公司出具的金額為貨運值110%,投保了一切險的自行保險證明應為足夠的保險憑證。保險期截止至貨物運抵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機場。
4.5 被轉讓方應不斷履行購買訂單,向轉讓方購買合同材料。被轉讓方向轉讓方購買合同材料,其付款條件同本合同第4.2.1規定。但有關合同材料的驗收合格證規定見本合同第9.2條。而按第4.2.1.b.2所述,驗收合格證參見第9.1條,在此則應參見第9.2條。
第五章 交付方式。
5.1 技術文件。
5.1.1 轉讓方以cif中國__________機場向被轉讓方交付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所有技術文件。
5.1.2 當技術文件到達中國__________機場后,該技術文件的所有權和損失風險即由轉讓方轉移至被轉讓方。
5.1.3 __________機場在技術文件空運提單上所蓋的日期戳為技術資料實際交付的日期。
5.1.4 每批技術文件發運前一星期,轉讓方應將本合同號、預計啟運日期、大概包數、大概重量用電傳或傳真通知被轉讓方。每批技術文件發運后48小時內,轉讓方應將本合同號、發運日期、空運提單號、包(件)數量和重量用電傳或傳真通知被轉讓方及被轉讓方指定的中國境內內陸貨運公司,并在每批技術文件發運后兩個工作日內將下列單據用dhl或快件寄給被轉讓方及合同工廠:
a.兩份技術文件空運提單。
b.兩份技術文件裝箱單。
5.1.5 轉讓方提供給被轉讓方的技術文件用英文寫就。
5.1.6 轉讓方提供給被轉讓方的技術文件按照本合同附件二檢驗。
5.1.7 如轉讓方提供給被轉讓方的文件有丟失、損壞和/或不完整,轉讓方在收到被轉讓方書面通知后30天內,免費將技術文件重寄或補發給被轉讓方。
5.1.8 轉讓方提供給被轉讓方的技術文件應裝在適于長途運輸、多次轉運,具防潮、防雨保護措施的包裝箱內。
5.1.9 每包技術文件的包裝封面上,應以醒目的英文印刷體標明以下內容:
a、目的地。
b、合同號。
c、收貨人代號。
d、嘜頭。
e、重量(公斤)。
f、箱號/件號。
5.1.10 每包技術文件中,應有兩份裝箱單。
5.1.11 附件二中規定的合同材料的技術文件和合同設備的技術文件由轉讓方分別交付給被轉讓方。
5.1.12 每階段預定培訓日期前30天,轉讓方向被轉讓方發運該階段的技術文件,一式兩份。
5.2 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
5.2.1 本合同附件十二中規定的所有合同設備和附件一b中規定的所有合同材料由轉讓方交付。交付條件為c.f.r機場目的地為中國__________機場。
5.2.2。
a)本合同生效日起兩個月內,轉讓方應將初步的裝運計劃,包括合同號、項號、貨物名稱、種類、規格、數量、單價、總價、大概總體積,裝運日期、批次和裝運港(機場)等以及尺寸(長、寬、高、體積)一式六份寄給被轉讓方。如果有超寬或超重的合同設備或易燃、危險的合同設備,那么還應將超重合同設備的大概重量,易燃、危險合同設備在運輸和存放中的特殊要求和應采取的預防措施也一式六份寄給被轉讓方。
b)不可分割的成套合同設備每套最大重量為__________公噸,最大尺寸為__________立方米。不遲于首批設備裝運前3個月,轉讓方應將更改后合同設備的裝運計劃一式七份提交給被轉讓方,包括合同號、發運號、項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單價、總價、每件大概毛重、凈重、每件的大概尺寸(長×寬×高)、體積、每批貨物的裝運港(或機場)、裝運預計日期以及重量超過__________公噸和尺寸超過__________立方米的超大超重合同設備的包裝草圖和裝運危險合同設備時應采取的預防措施,各一式七份。
5.2.3 海運(空運)提單上的日期為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的實際交付日期。
5.2.4 根據合同第5.2.1款,轉讓方在被轉讓方指定的港口(或機場)將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裝上被轉讓方指定的運輸工具。轉讓方將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轉交給被轉讓方指定的承運人后,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的損失風險、所有權立即由轉讓方轉移至被轉讓方。
5.2.5 每次裝運前,轉讓方應用電傳或傳真或電報盡快將下列內容通知被轉讓方:
a.合同號。
b.目的地。
c.貨物準備就緒日期
d.總體積。
e.總毛重。
f.總件數。
g.裝運港(或機場)。
h.每件重量超過__________公噸或尺寸超過__________立方米的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的總的毛重、體積、名稱。
同時,轉讓方用航空信、傳真、快件、電傳將下列票據交給被轉讓方,各一式六份。
a.每大件重量超過__________公噸或尺寸超過__________立方米后的裝運草圖。
b.危險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的說明,包括名稱、特性、特別保護措施和處置辦法。
c.在運輸過程中,對溫度、濕度、震動等有特殊要求的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采取特殊預防措施的說明。
轉讓方還應將以上所列單據副本提交目的港所在地的中國對外貿易運輸總公司。
5.2.6 轉讓方應在每批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完全裝上承運工具前四十八小時內,將合同號、商品名、數量、尺寸、毛重、發票以及預計到達日期,以電傳或電報通知被轉讓方。發運前,被轉讓方負責辦理貨物保險。如因轉讓方未及時通知,致使貨物未及時投保,由此產生的任何及所有損失均由轉讓方承擔。如系危險品(例如易爆材料),轉讓方應將其性質及搬運方法電告被轉讓方和目的港所在地的中國外貿運輸總公司。
第六章 包裝和嘜頭。
6.1 所有待運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都必須包裝堅固,適合所選的長途運輸方式及多次搬運裝卸。為了確保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在運輸過程中安全無損,需根據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中不同貨物的性能和要求,采取合理保護措施,防潮、防銹、防震、防腐蝕。被轉讓方與轉讓方承認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由精密電子組成,因此,將盡力保證這些貨物有防雨、防熱、防濕、防震保護。
如被轉讓方要求提供長途海運用包裝及無防護內陸運輸和存放用包裝,轉讓方應提供包裝,費用另加。轉讓方對包裝不當負有責任,并對因包裝不慎或不當導致的銹損負有責任。
6.2 轉讓方應在每包散裝附件上標上合同號、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主機名、附件名、安裝圖上附件的位置號及附件號。備件、工具和易損件部件在上述標識基礎上,應再標上“備用件”、“工具”和“易損件”字樣。
6.3 在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的包裝箱相鄰的四個面上,轉讓方應用印刷標簽,以醒目的印刷體英文字標出下列內容:
a.合同號。
b.嘜頭。
如目的地為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則嘜頭為:__________。
c.目的地。
d.收貨人代號。
e.裝箱單號。
f.毛重/凈重(公斤)。
g.箱號/件號。
h.尺寸(長×寬×高;英寸/厘米)。
i.合同設備名稱和項號。
如果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重量大于等于2公噸,其重心位置和起重位置應以英文標出,并采用國際貿易中通用的適當運輸標志和圖案標在包裝箱兩側,以便于裝卸和搬運。
根據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的特點及在裝卸、運輸過程中的不同要求,應在其包裝箱上醒目的用英文及國際貿易慣例中規定的適當符號和示意圖,標上“小心輕放”、“箭頭朝上”、“保持干燥”等字樣。
6.4 無包裝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應用金屬標牌標出上述內容。對裝在甲板上運輸的大件貨物,應提供充分的支撐和防震緩沖措施。
6.5 合同設備的每件包裝箱內,應裝有以下單據:
a.質量合格證書一式兩份。
質量證書樣本:
__________公司在此保證并證明:
此中所含的__________產品皆為新產品;且上述產品符合所公布的技術指標。
b.詳細裝箱單一式兩份。
c.對必須進行組裝的合同設備和部件,應有兩份詳細的組裝圖。
6.6 每件合同材料的包裝箱上應附詳細裝箱單兩份,質量證明兩份。
第七章 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
7.1 轉讓方應派遣熟練、健康和有能力的人員去合同工廠根據本合同規定提供現場技術支持服務。在中國提供技術支持服務的人數、專業、任務、內容和期限詳見本合同附件三。轉讓方聲明,技術支持服務和技術培訓足夠用來培訓被轉讓技術人員制造合同產品。
7.2 轉讓方技術支持服務人員提供出入境簽證的方便及在華的工作方便。轉讓方技術支持服務人員在華待遇見本合同附件三。
7.3 轉讓方技術支持服務人員在華支持服務期間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遵守合同工廠的規章制度。
7.4 被轉讓方有權派遣其技術人員或操作工人去轉讓方相關工廠培訓。培訓的人數、專業、內容、時間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7.5 轉讓方應為被轉讓方培訓人員提供出入境簽證方便和培訓條件。培訓人員在轉讓方國家待遇詳見合同附件四。
第八章 初步檢驗和初步驗收。
8.1 轉讓方將盡其最大努力,保證本合同中由轉讓方提供的合同設備和合同產品的制造和檢驗按以下規定實施。
8.2 對所有由轉讓方提供的合同設備,轉讓方應向被轉讓方提供保證聲明書。合同材料的保證見本合同第十章。
8.3 合同生效日起三個月內或相關階段開始后三個月內,轉讓方應通知被轉讓方相關階段檢驗和測試設備的初步計劃,并提前一個月通知被轉讓方檢驗和測試的確切日期。被轉讓方有權自費派遣__________,為期__________天,去轉讓方工廠觀看對主要合同材料的檢驗和測試,了解設備的包裝情況。但上述檢驗不應嚴重影響正常生產。
如發現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的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的標準,或發現包裝不當,被轉讓方人員有權表明意見。轉讓方應予以充分考慮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證設備質量。
被轉讓方人員不應會簽任何質量證書。被轉讓方人員參與質量檢驗,這既不免除本合同規定的轉讓方的擔任責任,也不能代替合同設備運抵中華人民共和國后,被轉讓方對其的檢驗工作。
8.4 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抵達目的港或合同工廠后,被轉讓方應委托中國進出口商品檢驗局對包裝、外觀、質量進行檢驗,并盡可能地對技術規格目測初檢。
檢驗后,由中國進出口商品檢驗局出具檢驗證明,該證明應作為檢驗證據。
轉讓方有權自費派遣其檢驗人員參加開箱檢驗。
被轉讓方應提前4周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通知轉讓方檢驗的預定日期和地點。轉讓方檢驗人員應在預定檢驗日期前到達上述地點。
如果因轉讓方自身原因,未能在上述規定時間內派遣其技術人員去上述地點,則由被轉讓方在轉讓方人員缺席情況下進行檢驗。在這種情況下,由中國進出口商品檢驗局出具的檢驗證書應作為檢驗證據。
8.5 在對合同設備或合同材料的初步檢驗中,若發現有任何損壞、數量短缺、規格錯誤,證實皆系轉讓方疏忽所致,則被轉讓方有權在檢驗后憑中國進出口商品檢驗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轉讓方提出索賠。轉讓方收到附證明的索賠書后,應立即免費維修或替換損壞或短缺的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
第九章 最終驗收檢驗測試。
9.1 技術文件和合同設備的最終驗收。
9.1.1 為證明根據本合同附件二提供的專有技術和技術文件是完整的、正確的,證明轉讓方許可的合同材料是能組裝、測試的,轉讓方應自費派遣其技術人員去合同工廠參加相應階段合同設備的驗收測試。被轉讓方的技術人員也應參加這些驗收測試。
9.1.2 雙方應盡其最大努力完成驗收測試。
9.1.3 驗收測試時,若合同設備達到了驗收標準,則雙方應簽署四份合同設備驗收合格證書,每方各執兩份。
9.1.4 若合同設備未達到驗收標準,雙方應共同分析驗收測試失敗的原因,澄清驗收測試失敗的責任。
a)若驗收測試失敗的責任在于轉讓方負責,則轉讓方應在第一次驗收測試后4周內,再派其技術人員進行第二次驗收測試,并承擔其在第二次驗收測試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b)若驗收測試失敗的責任在于被轉讓方負責,則被轉讓方應為轉讓方技術人員提供往返機票并承擔第二次驗收測試期間其在華的食宿費用和當地交通費。
第二次驗收測試時,若合同設備達到了驗收標準,則雙方應簽署四份合同設備驗收合格證書,每方各執兩份。
a)若因轉讓方的責任,第二次驗收測試時,合同設備未達到驗收標準,轉讓方應采取各種措施,并在第二次驗收測試后六周內,再派其技術人員進行第三次驗收測試,并承擔其在第三次驗收測試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b)若第二次驗收測試失敗的責任在被轉讓方,則被轉讓方應為轉讓方技術人員提供往返機票,并承擔第三次驗收測試期間他們在華的食宿費和當地交通費。
第三次驗收測試時,若合同設備達到了驗收標準,則雙方應簽署四份合同設備的驗收合格證,每方各執兩份。
9.1.5 第三次驗收測試時,若合同設備未達到驗收標準,雙方應共同分析原因并繼續驗收測試。若二個月后,還達不到驗收標準,轉讓方將對有缺陷的合同設備進行修理,或更換以符合本合同規定的技術指標、質量和性能標準的新設備。轉讓方與被轉讓方應在合同工廠座談討論解決此類問題的方法。
9.2 合同材料的最終驗收。
9.2.1 合同材料每次運抵合同工廠后,被轉讓方人員應立即對其進行檢驗。
9.2.2 轉讓方有權自費派其檢驗人員參加開箱檢驗。
9.2.3 被轉讓方應提前兩周用電報、電傳或傳真通知轉讓方檢驗的預定日期和現場。如到了檢驗日期轉讓方未能派其人員去現場,由被轉讓方在轉讓方人員缺席情況下進行檢驗。
9.2.4 檢驗后,如確定合同材料的數量或質量與訂單不符,轉讓方應在檢驗后20個工作日內接到數量短缺或不符貨運要求的書面通知。轉讓方在收到通知后的30天內或合理時間內盡快根據情況,發運短少部分的合同材料或符合要求的合同材料。
9.2.5 (i)檢驗順利完成后或(ii)缺陷部分改正后,雙方應簽署驗收合格證。
9.2.6 本第九章不包括運輸時及運輸后出現的損壞,其補救責任在被轉讓方。如被轉讓方要求,轉讓方應提供合理的幫助。
9.3 合同產品的最終驗收。
將每階段首批發運的合同材料組裝成首批合同產品,按照技術文件中提供的技術指標,用合同設備對該首批合同產品進行測試。如該首批合同產品測試工作圓滿完成,即意味著合同產品最終驗收合格。整機經測試符合全部技術指標,測試工作勝利完成,即可認為完成了合同產品的驗收測試義務。
第十章 擔保和保證。
10.1 轉讓方保證按本合同向被轉讓方提供的合同設備、合同設備用品測試軟件和技術文件為當時的技術,適于制造合同產品;保證在本合同期間將免費向被轉讓方提供與此相關的更新后的測試軟件和技術文件。
10.2 若被轉讓方發現轉讓方提供的本合同設備、測試軟件和技術文件驗收不合格,轉讓方應在收到被轉讓方的書面通知后30天內,向被轉讓方免費發送所要求的合格的合同設備、測試軟件和技術文件,轉讓方向被轉讓方提供改正了的合同設備、測試軟件和技術文件,這應為被轉讓方唯一的補救措施。
10.3 各階段合同設備驗收測試勝利完成后,今后成功制造合同產品責任即成為被轉讓方的責任。但是如雙方認為完全因為轉讓方提供的模塊有缺陷,或文件有缺陷致使合同設備不符質量標準,轉讓方應糾正完全由轉讓方導致的任何缺陷。轉讓方承認轉讓方向被轉讓方提供的所有專有模塊中,證實完全因轉讓方原因致使模塊有缺陷的故障率不超過5%。
10.4 如完全因轉讓方能控制的因素致使轉讓方未能按本合同附件二中規定的日期交付合同設備、軟件或技術文件,則轉讓方應為延期交付合同設備、軟件和技術文件,向被轉讓方繳付罰金,費率如下:
第一至第四周,每遲交付一周,付相應階段延期交付貨物價格的0.5%。
自第五周起,每遲交付一周,付相應階段延期交付貨物價格的1%。
上述總罰金不應超過相應階段延期交付貨物價格的5%。遲交天數不足一周,以一周計算。
10.5 轉讓方按本合同第10.4款的規定向被轉讓方繳付罰金,并不因此即免除轉讓方繼續交付合同設備、軟件和技術文件的義務。根據此條款繳付罰金是轉讓方遲交貨物,被轉讓方因而獲得的唯一補救措施。
10.6 如果一定階段用的轉讓方的合同設備、軟件或技術文件延期交付六個月肥上,完全是因轉讓方所能控制的原因所致,則被轉讓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在該情況下,轉讓方應向被轉讓方退回被轉讓方為該階段所付的全部費用,并加付5%的年息。在這種情況下,按本條款選擇賠償即為被轉讓方的唯一補救措施。
10.7 合同設備保證。
合同設備保證見本合同附件八。
10.8 軟件保證。
軟件保證和軟件維護向合同產品的最終用戶提供,轉讓方軟件許可證也一并提供。
被轉讓方同意向最終用戶銷售合同產品應以最終用戶執行上述軟件許可證為前提。
轉讓方將向被轉讓方提供必要和適當的測試軟件,用以制造符合本合同提供的技術指標的合同產品。轉讓方對合同設備軟件更改或更新,如雙方認為此更改或更新為被轉讓方生產合同產品所需,轉讓方將向被轉讓方提供。
10.9 轉讓方將全部非____________生產的合同設備和輔助設備的原制造商保證書轉給被轉讓方。該合同設備和輔助設備的保證期應由該合同設備和輔助設備的制造商確定。被轉讓方應從制造商或其在當地的維修辦事處獲得該合同設備和輔助設備的保證和/或維修服務。保證期過后,被轉讓方應負責與制造商或其在當地的辦事處取得聯系,獲得對該合同設備和輔助材料的服務和/或維護支持。
所有與合同設備和輔助設備一并提供的計算機軟件均以照“原樣”為基礎提供,無保證。
第十一章 專利、商標和保密。
11.1 轉讓方保證他對根據本合同提供給被轉讓方的全部專有技術和技術文件擁有合法的所有權,并有權許可被轉讓方。對向被轉讓方提出的任何索賠要求,聲稱:本合同中____________提供的設備侵犯了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認可,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專利,轉讓方應為被轉讓方辯護。如果(1)被轉讓方立即書面通知轉讓方索賠要求;(2)未經轉讓方同意,被轉讓方不派律師出庭;(3)由轉讓方完全控制辯護及與該索賠要求有關的全部談判;(4)被轉讓方為轉讓方辯護提供合理的資料和幫助,那么法庭最終裁決被轉讓方因此將償付的理賠費和/或損失清償費,由轉讓方付清。如果訴訟結果為禁止使用或銷售______提供的設備,不向被轉讓方另行收費,則由_______選擇,或者為被轉讓方獲取使用____________提供的設備的權利或銷售合同產品的權利;或者以相同的未侵犯專利的材料替換;或者接受對__________提供的設備的退貨,并對退回的設備,向被轉讓方退還原購貨款價。在任何情況下,對由于侵犯專利或有侵犯專利嫌疑而引起的意外或間接損失,被轉讓方不負有責任。
11.4 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后,被轉讓方無權使用附件七規定的轉讓方的商標或商品名稱(或任何易混淆的相似商標或商品名稱)。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后,雙方應真誠協談,從而決定轉讓方是否向被轉讓方銷售合同模塊及其組件或部件。
11.5。
a)被轉讓方承認“____________”及其相應的中文名稱是轉讓方及其使用“____________”或相應中文名稱的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商品名稱的主要特征;承認“____________”標志,“____________”和相應中文名或任何英語或漢語的派生詞都是轉讓方與被轉讓方制造的產品的重要商標,是與該產品配套服務的重要商標。
b)轉讓方給予被轉讓方權利使用本合同附件七(“轉讓方的商標”)所列的轉讓方的商標。轉讓方的商標只許可用于被轉讓方在合同工廠制造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銷售的合同產品。被轉讓方同意使用轉讓方發明的標志,這并不意味著將標志的擁有權或正當利潤轉讓給了被轉讓方。
c)除非由本合同授權或由轉讓方另行書面授權,否則被轉讓方無權在任何產品上、廣告上或在銷售或促銷中使用任何轉讓方發明的商標。
11.6 除非有關法律要求,否則在未征得對方書面同意前,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合同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11.7 轉讓方不將其專利或版權的許可證或權利授于被轉讓方。但是轉讓方同意在本合同期內就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任何專利或版權,不向被轉讓方提出質疑,這只限于該質疑會妨礙被轉讓方使用本合同予的權利。被轉讓方承認任何時候專有技術均系轉讓方財產。
11.8 如嚴重違反本合同保密條款,則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11.9 被轉讓方同意將許可的商標只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制造和銷售的合同產品上使用。(任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外國家銷售的合同產品不應含轉讓方的商標和/或商品名稱)。
第十二章 質量標準。
12.1 被轉讓方根據轉讓方所定,提供充分的場地、設施、人員和工藝規程,用以制造合同材料、存放模塊、備用件和其他元器件;用以測試合同材料成品、保證性能和提供其他服務。
12.2 被轉讓方同意由被轉讓方實施的任何所許可的活動和被轉讓方使用轉讓方商標銷售的合同產品,應與轉讓方實施的合同活動以及轉讓方制造的與合同產品相應的產品,質量相同、工藝相等。
所有許可活動的實施應按附件二所列文件中所述的標準及本合同中轉讓方提供的專有資料和技術支持。
活動的質量、工藝和性能標準應與轉讓方所進行的類似活動至少一樣。為判斷被轉讓方是否遵照并堅持本文要求,轉讓方有權在一切合理時間檢查合同工廠、合同材料以及所許可的活動開展的方法。經轉讓方要求,被轉讓方應及時將其有關工作具代表性的樣本提供給轉讓方,費用由轉讓方支付。
12.3 被轉讓方應在轉讓方的監督下制定并保持一質量保證常規計劃。該質量保證計劃應經雙方同意,不遲于合同鑒定后120天實施。被轉讓方應作缺損記錄,將每季度缺損記錄報送轉讓方。
12.4 任何時候,如轉讓方確定在被轉讓方銷售的合同產品上被轉讓方的工作未能達到轉讓方要求的質量、工藝和性能標準(見技術文件),轉讓方可將此認定書面通知被轉讓方,被轉讓方同意立即改正缺陷。如被轉讓方收到該書面通知后,30天內未能改正該缺陷,被轉讓方應暫停發運此有缺陷的合同產品,雙方共同真誠討論改正該缺陷的方法。如被轉讓方收到該書面通知后60天內未能改正缺陷,則轉讓方可暫停本合同給予的商標權,和/或可暫停所有許可的活動。
12.5 被轉讓方和轉讓方發現合同產品有缺陷,在該有缺陷的合同產品上,被轉讓方對轉讓方商標的使用權,應立即自動暫停。
12.6 被轉讓方對專用資料或合同材料作任何改變或改進,這只可在雙方同意下進行。
12.7 對被轉讓方提供的任何輔助設備,被轉讓方應提供轉讓方該設備手冊、技術文件并提供識別用于合同材料的該元件、材料清單,以便轉讓方與被轉讓方共同確定該元部件是否符合轉讓方的質量、性能技術指標。被轉讓方將向轉讓方提供合格的測試結果,證明該元部件符合質量和性能指標。如果轉讓方有書面要求,被轉讓方應自費提供給轉讓方該元部件樣品,供審批。轉讓方將盡其最大努力,在轉讓方收到合格測試結果后30個工作日內答復被轉讓方的報批報告;在逐項商討后決定的合理時間內,對被轉讓方報批的樣品給予答復。如收到轉讓方的書面通知,表示該元部件不符合轉讓方的質量和性能指標,則被轉讓方不能使用該元部件。
12.8 為保證合同材料具有滿意的質量和技術性能,被轉讓方應向轉讓方購買所有被轉讓方要求的模塊,本合同中被轉讓方特許生產的模塊除外,且被轉讓方無權以其它材料代替任何模塊。被轉讓方同意只將上述模塊用于合同材料,以及用于推進許可的活動。
第十三章 稅收。
13.1 凡與本合同有關或在執行本合同時,根據有效的稅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向被轉讓方征收的一切稅應由被轉讓方支付。
13.2 凡與本合同有關或在執行本合同時由中國政府根據“____________國政府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間就所得稅避免雙重課稅和防止偷稅漏稅的協議”,向轉讓方征收的一切稅應由轉讓方支付。
上述協議中包含的稅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外資企業所得稅法”向轉讓方征收的預扣稅款應從本合同第4.2條規定的每次付款中扣除,且應由被轉讓方代表轉讓方向中國有關稅務機構繳納。如果轉讓方向被轉讓方提交有關機構出具的減免全部或部分稅款的文件證明,則被轉讓應按有關稅務機構的要求,扣除調整后的金額。被轉讓方應在繳納上述稅后,向轉讓方提交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稅務機構出具的稅收收據原件一份。
13.3 凡與本合同有關或在執行本合同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外征收的一切稅費應由轉讓方支付。
第十四章 不可抗力。
14.1 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但不只限于戰爭、嚴重火災、臺風和地震及其他簽約方無法控制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本合同的執行期應相應延長,延長期限相當于事故所耽誤的時間。
14.2 責任方應盡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掛號通知對方,并于事故發生后14天內以航空掛號信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若有的話)遞交給另一方確認。不可抗力事故一旦排除或消失,責任方應盡快以電傳或電報掛號通知對方,并向對方發出航空掛號信,確認不可抗力事故的消除。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續120天以上,雙方應盡快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繼續執行合同所面臨的問題。
第十五章 爭議的解決。
15.1 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與解釋或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來解決。如果協商開始后90天內,雙方還不能解決此爭議,則任何一方均可將此爭議提交仲裁。
15.2 若通過上述友好協商雙方仍解決不了爭議,則應將該爭議提交____________商會仲裁院,由該仲裁院根據其仲裁程序,最終裁決。
15.3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
15.4 除非由仲裁小組裁決,否則,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15.5 在仲裁過程中,除了提交仲裁的那部分合同外,雙方應繼續履行合同。
第十六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16.1 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簽署,各方保證均有合法的權力產生并簽訂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合同。如必要,雙方應向本國政府申請批準本合同,以中國和____________政府中最后一方必需的批準日期為本合同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本合同簽字后90天內獲得所必需的批準,并用電傳或電掛通知對方,用信件確認已經獲得所有必須的批準。
16.2 如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6個月內仍不能生效,雙方有權取消本合同。
16.3 本合同自合同生效日起有效期10年,有效期滿后除非雙方同意續訂,否則本合同自動失效。
16.4 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發生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償付未了債務。
16.5 本合同為____________文本,一式四份,每方各執兩份。本合同的任何譯文無法律效力。
16.6 本合同由第一章至第十七章,附件一至附件十三組成,本合同附件內容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本合同條件和條款與附件的文字發生矛盾,應以本合同條款和條件的文字為準。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約束。被轉讓方保證本合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下有效。
16.7 對合同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和增減,須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本合同書面修正案后生效,該修正案應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8 執行本合同期間,雙方所有通訊應以____________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用航空掛號信郵寄,一式兩份。
16.9 任何情況下,轉讓方或被轉讓方均不對意外、或間接損失負有責任。責任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中另一方喪失利潤或收益、資本費用、替代產品費用、設施或服務費用、停工費用。
16.10 本合同雙方同意真誠執行合同,遵從一切適用的法律。任何一方若偏離此良好行為,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如本合同在合同期末前終止,所有技術文件應退還給轉讓方,且專有資料應自本合同生效日起保密10年。
第十七章 聯絡會議。
17.1 為順利實施合同,轉讓方與被轉讓方應召開聯絡會議。
17.2 聯絡會議期間確定的每個新階段的起始日期一到,如雙方同意,即開始合同的下一階段。被轉讓方和轉讓方對合同產品驗收后,且被轉讓方又達到了附件三中規定的階段實際生產產量,并能同時保持附件二所列文件中規定的質量標準,被轉讓方有資格進入下一階段。如到了聯絡會議期間確定的時間,被轉讓方沒有資格進入下一階段,應推遲該階段起始日期,并對照新的起始日期,重新安排付費時間。
17.3 聯絡會議的時間、地點、參加人員身份規定如下:
(1)第一次聯絡會議。
日期:合同生效日起____天內
期限:____個工作日。
地點:__________。
人數:轉讓方工程師__________名。
目的:a.項目范圍檢查。
b.考察場地。
(2)第二次聯絡會議。
日期:第二階段開始前30天
期限:__________個工作日。
地點:__________。
人數:被轉讓方人員__________名,合同工廠人員__________名。
目的:a.考察工廠。
b.深化項目。
c.檢查項目實施情況。
(3)第三次聯絡會議。
日期:第三階段開始前30天
期限:__________個工作日。
地點:__________。
人數:轉讓方工程師__________名。
目的:a.考察場地。
b.深化項目。
c.檢查項目實施情況。
(4)第四次聯絡會議。
日期:第四階段開始前30天
期限:__________個工作日。
地點:__________。
人數:被轉讓方人員__________名,合同工廠人員__________名。
目的:a.技術討論。
b.深化項目。
c.檢查項目實施情況。
(5)第五次聯絡會議。
日期:第五階段開始前30天
期限:__________個工作日。
地點:__________。
人數:轉讓方工程師__________名。
目的:a.考察場地。
b.檢查項目實施情況。
第十八章 法定地址。
18.1 轉讓方:
名稱: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18.2 被轉讓方:
名稱: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合同工廠: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18.3 雙方授權代表簽字:
本協議和附件構成了雙方就此合同內容的全部理解,取代了先前所有的討論、協議和陳述,不論是口頭的還是書面的,不論轉讓方與被轉讓方執行與否。
______________公司。
(簽名):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公司。
(簽名):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廠。
(簽名):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a 合同產品目錄(略)。
附件一b 合同材料目錄(略)。
附件一c 合同設備目錄(略)。
附件二 資料目錄(略)。
附件三 技術支持。
轉讓方根據被轉讓方的要求可以派遣各類技術人員進行生產人員管理,促使整個工廠運轉正常,并在該組織內監察全部產品的質量。擔任該項工作的人員在該領域將完全勝利且富有經驗,他們會幫助并全力負責有關方面的工作。下列技術人員也將同樣提供服務:工程技術生產助理、制造工程師、質量工程師、管理人員(經理)、電子工程師和銷售人員,下面就上述人員的責任進行說明。
工程技術生產助理應完全掌握產品組裝和測試方法,他將全權負責有關從最初到最高級______________技術方面的事務,并在生產過程中對具體工序進行測試、校準。任何有關產品安裝和測試的問題應提交工程技術生產助理評議解決。
制造工程師應熟知組裝過程的各個方面,他將決定編碼顏色的可用性和使用,便于掌握的生產輔助工具及有助于提高組裝效率的標準化工序。任何有關組裝生產工序的問題應盡快提交制造工程師評議解決,不讓產生的任何問題導致停產。質量工程師應精通與產品質量保證、質量控制及產品工藝檢查有關的所有領域,他將制定并實施具體的質量計劃,并對工藝方面的問題進行量化,與關鍵工藝和產品人員就這些問題商議解決辦法。銷售人員素質問題應提交質量工程師并采取措施保證他們的素質,總之,他將負責全部產品的質量和故障消除。
管理人員(經理)應負責全部的組裝操作及上述各人員的工作,協助他們盡力支持工廠生產出所能實現的最好產品。
如果純粹由于轉讓方錯誤的技術指導引起合同產品及合同設備損壞,轉讓方將負責維修,更換及發運損壞的合同設備或合同產品。
下列幾項內容將包括在轉讓方提供的技術支持中:
1.為實施合同,轉讓方將派遣熟練、健康及勝任的技術人員到合同工廠提供技術支持。他們到達及離開合同工廠的確切日期應由雙方根據合同材料組裝和測試的實際進度商議確定。
2.轉讓方的技術人員應向被轉讓方的技術人員就合同材料的組裝、測試、檢查及操作原則進行技術指導。
3.轉讓方的技術人員應幫助被轉讓方的技術人員在技術支持期間在合同工廠培訓被轉讓方的技術人員。
4.轉讓方技術人員的技術支持費用見合同第三章,轉讓方應對其技術人員展開第三章規定的技術支持活動提供交通,及食宿費。被轉讓方將支付轉讓方技術人員附加技術服務的來回交通費。
5.轉讓方技術人員前往中國的一個半月前,轉讓方應用電傳、傳真或電掛把轉讓方技術人員的資料包括姓名、性別、生日、國籍、專業及公司名通知被轉讓方,以使被轉讓方幫助辦理簽證。
6.轉讓方技術人員前往中國的7天以前,應以電傳、傳真或電掛把轉讓方技術人員的姓名,到達時間及飛機航班通知被轉讓方。
7.轉讓方的技術人員前往合同工廠以前,雙方應共同商討并確定一個技術服務的工作日程,而轉讓方的技術人員應該根據合同工廠的安排和雙方確定的工作日程展開技術支持。
8.在合同工廠期間,技術人員的工作期限應該從他們到達合同工廠的那天算起直到他們離開合同工廠那天為止。
9.被轉讓方應免費向轉讓方的技術人員提供技術支持所必需的工具及合適的辦公室。
10.被轉讓方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規章、條例和習俗幫助轉讓方的技術人員安排辦理技術支持所必須的工具及儀器的進出口手續。
11.被轉讓方應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轉讓方的技術人員在合同工廠逗留期間的人身安全。
12.被轉讓方應為轉讓方技術人員在合同工廠提供必要的通信設施,諸如電話、電傳及傳真,費用由轉讓方支付。
13.轉讓方應對管理和組織提出建議。雙方必要及重要的聯絡渠道將建立起來。
轉讓方應提供下列技術支持:
1.制造工程師各階段______________天。
2.質量工程師各階段______________天。
3.管理人員各階段至少每月______________天。
4.電子工程師總共______________天。
附件四 合同技術培訓的內容和要求。
1.轉讓方在培訓開始前3個月應向被轉讓方提交一份初步培訓計劃。雙方應在被轉讓方技術人員前往培訓地點之前商討并制定一個最終的培訓計劃。由轉讓方主持的技術培訓應根據雙方制定的培訓計劃展開。
2.轉讓方應免費向被轉讓方的技術人員提供所需的工具,技術資料及合適的辦公室。住宿由轉讓方安排。
3.轉讓方應采取必要的措施在被轉讓方逗留期間保障他們的人身安全。
4.培訓費用見合同正文第三章。
5.培訓開始前一個半月,被轉讓方應以電傳、傳真或電報通知轉讓方關于被轉讓方技術人員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和專業,以使轉讓方協助辦理他們的簽證。
6.被轉讓方技術人員遵守轉讓方國家的法律和法令,遵守培訓所在地工廠的規章制度。
7.培訓應根據合同的實施分階段進行。具體的培訓時間由雙方協商確定。
8.培訓語言為英語,所有技術資料為英語。
9.各階段培訓中,被轉讓方人員不變(不能在培訓期間更換人員)。
10.培訓將按照預定時間表完成。
11.任何附加培訓將在第一輪培訓結束后決定,并應單獨談判。
12.所有培訓都將由轉讓方的______________人員在轉讓方生產工廠進行。
13.被轉讓方受訓人員應至少有兩年生產和測試產品的經驗,英語流利,技術熟練。
14.被轉讓方人員在轉讓方工廠受訓后,將負責培訓被轉讓方工廠的人員。
15.被轉讓方工廠的生產人員應至少有兩年生產和測試產品的經驗。
16.被轉讓方將支付其培訓人員的交通及食宿費,轉讓方將負責被轉讓方培訓人員在培訓地的交通。(人員要求、培訓項目及時間表略。)。
附件五 補充商務條款。
a 檢查。
轉讓方應有權派遣其有資格的人員或指定的代表訪問合同工廠或其他存有關于被轉讓方、合同工廠或其他相關公司、代理商或組織的書籍和記錄的場所,并有權審閱、查核這類記錄中關于合同工廠組裝的各種合同產品每臺整機的質量、可靠性及符合驗收標準的程度的信息。
b 技術服務費率。
如果被轉讓方要求進行額外的技術培訓,對技術文件、合同設備、合同材料和軟件進行補充咨詢或在合同工廠為被轉讓方組裝工作提供其他支持等額外的技術服務,轉讓方應對所要求的專門的技術服務提供報價或提供一段合理期限的現場技術服務。從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___年內,對此種支持的費率將是:轉讓方提供的技術服務人員每人每天______________美元,外加技術服務人員從其常規辦事地點到合同工廠的商務級來往旅行費用。對于來自中國境外的技術服務人員,被轉讓方將支付該技術服務人員到合同工廠的一天旅行費及回到其常規辦事地點的一天旅行費。______________年期限以后,合同合作方將根據類似產業的技術服務費協商出一個附加技術服務的費率。
附件六合同產品的轉讓方商標和被轉讓方商標。
只有經轉讓方預先書面批準,被轉讓方才能在合同產品中使用下列轉讓方商標之一。
轉方商標在中國的登記號類別在中國的生效日期
被轉讓方還應在其全部合同產品上標出如下“附注”
附件七 合同材料價格(略)。
附件八 合同設備的保證。
1.________________保證其__________材料和工藝完好無損,保證期為從裝運日算起______個月,或最終驗收通過后______月。
2.________________生產的合同設備應有________________個月的保證期,從最終驗收完成那天算起。
3.被轉讓方負責指出初步的故障線索,負責硬件、固件及軟件的搬動、更換及把出現故障的機器用防損包裝運到轉讓方指定的維修地。
4.在轉讓方維修地維修或更換出故障的________________合同設備在整個保證期內是免費的。
5.把________________合同設備郵寄、空運或以其它運輸方式發運到指定的轉讓方維修地,所化費用由被轉讓方承擔;維修件或更換件運回被轉讓方的費用由轉讓方承擔。
6.在保證期內發生故障,轉讓方應免費在保證期內或維修或更換該________合同設備。所維修或所更換的項目保證期順延相同一段時間,轉讓方通過更換所獲得的故障件將是轉讓方的財產。被轉讓方唯一的補償及義務是不再索回送去維修或更換的______合同設備。
7.本保證不包括:
7.1 故障、損壞或失靈源自________________。
7.1.1 ________________合同設備使用不當。
7.1.2 使用失誤、故事、疏忽,環境或現場條件下不符________________合同設備指標。
7.1.3 不經認可任意維修、改造或在________________合同設備內換用未經認可的部件。
7.1.4 不可抗力事故。
7.1.5 不經轉讓方認可,擅自安裝、優化或把________________合同設備從原安裝位置移開。
7.1.6 天線、線路或互連設施任何部分的失靈。
7.1.7 被轉讓方不依據轉讓方的設備及軟件維修協議維護__________;或沒有按照一位或數位有關培訓完成人員的指導,及技術資料的要求進行其他維修。
7.1.8 把__________合同設備從被轉讓方送給轉讓方途中所遭的損壞。
8.本書面保證由轉讓方提出,只限于最初購買方,并只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效。經轉讓方書面認可,本保證的有效條款可以提供給用戶。
9.本保證將取代所有其他具體排除的保證,無論是明確的還是暗示的,包括但不限于,為一個特殊目的所暗含的商用性和適用性保證。轉讓方不對間接的,事故性的,特殊的重大損失負責;但是,如果任何適用于本協議的司法法律不允許這類損壞完全不受指控,那么本條款應如此理解,即有必要給予轉讓方任何指控的全部有利方面或者這類法律所允許的對上述損壞指控的限制。另外,轉讓方只對本合同規定的保證負責,并明確表示不對__________承擔責任。(合同產品保證由被轉讓方提供給用戶。)。
附件九 目標代碼計算機程序許可證。
為保持合同簡潔與一致,關于合同與附件是指本許可證合同及其附件。
本合同所有定義均適用于此。
1.范圍。
根據上述確定的合同,除了交換測試軟件之外,用于其他轉讓方交付的設備中的目標代碼計算機程序,將在許可證基礎上由轉讓方向被轉讓方提供,用打印或其他可能的機器可讀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磁帶、磁盤、紙帶或只讀存儲器裝置。被轉讓方將因此成為關于這些計算機程序的被轉讓方。轉讓方提供這些程序及被轉讓方的接受都將在下面的條件下進行,否則應依據轉讓方書面同意的其它條件。
2.計算機程序為轉讓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