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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婦女權益工作調研報告(精選15篇)篇一
婦女不僅占農村社會人口的一半,而且已成為**市農業生產的主要從事者和構建和諧社會的主力軍。維護農村婦女權益不僅是貫徹黨的農村政策,推進農村改革、發展、穩定的重要內容,而且關系到調動她們投入建設美好鄉村、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積極性,關系到社會的穩定、平安與和諧。從7月12日-8月30日,**市村規民約修訂工作調研組在全面普查的基礎上,通過走訪、座談、問卷、查閱資料等多種形式開展以維護婦女權益為重點的村規民約修訂工作的專題調研,全面了解**市以維護婦女權益為重點的村規民約修訂情況以及存在的問題,積極探索解決問題的有效途徑,形成尊重婦女、保護婦女、維護婦女權益的良好社會氛圍,為**市重返第一方陣凝聚人心、匯聚力量。
**市下轄924個行政村,其中制訂村規民約的占74.3%。在所有制訂村規民約的村中,以后制訂的占93.2%,其中以后制訂村規民約的占49%。制訂村規民約的部分村根據形勢需要進行了修改,最近一次修改是在以來結合美好鄉村建設而進行,增添內容主要為環境衛生方面。93.8%的村近年來沒有對村規民約中婦女權益相關條款和內容進行修訂。未制訂村規民約的村包括在很多年前制定了村規民約,但因村委會換屆、保管不當等原因,現在失去了村規民約。
通過調查了解,各村所制定的村規民約涉及的內容和條款多寡不一,最少的只有6條,多的幾十條。少數村內容簡單,只是針對某一個方面,比如針對消防而制定的村規民約,大部分村規民約內容覆蓋社會治安、鄉風民俗、鄰里關系、婚姻家庭、土地管理、文明衛生、計劃生育等方面,其內容體現了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精神,無侵犯婦女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合法財產權利的內容。有的還細化為夫妻共同承擔家務、共同承擔計劃生育、共同管理家庭財產、禁止性別歧視、反對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遺棄女嬰等條款。有文字可查的村規民約中沒有歧視婦女的條款。
調查中,91.2%的人覺得現有的《村規民約》執行得挺好。村規民約作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約束的行為規范,是村民自身的創造物,是村民共同利益的表達機制,體現了本村村民的意志和利益。村規民約還在美好鄉村建設中發揮了規范傳統倫理道德、促進鄰里和睦、推進移風易俗、加快科技生產、解決農村一般性糾紛等積極作用。調研中,大多數接受調查的村干部表示隨著年輕一代村民學歷和文化素質的提升及生活水平的改善,大家普遍都能夠看懂并較好的執行村規民約了,婆媳和家庭矛盾明顯減少了、崇尚科學的多了、晚婚晚育的多了。村規民約在潛移默化中規范了村民的行為,改變了他們的生活觀念。村規民約中倡導的行為逐漸成為村民的行為規范,村規民約中禁止的事項成為村民逐漸摒棄的行為。在制定和執行村規民約過程中,政府有關部門及村委會都非常重視利用村規民約解決家庭問題。例如:某村的一女其夫大男子主義嚴重,且對其有暴力傾向,村規民約制定后,通過對其進行宣傳和教育,其夫逐步意識自己以前的做法欠妥并不再施暴,因為村規民約中有規定,夫妻地位平等,反對男尊女卑。
二、以維護農村婦女權益為重點的村規民約修訂工作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一)存在的問題。
調查中,100%的村干部認為村里的村規民約沒有違反男女平等原則的條款,96.5%的人認為本村男村民和女村民享受完全一樣的福利待遇,并且完全平等。村規民約在維護婦女權益問題上能夠堅持男女平等原則,保證婦女享有與其他村民同等的待遇,較好地維護了農村婦女的合法權益。但從調查結果綜合來看,村干部理解的男女平等局限在見諸文字的部分,有文字可查的村規民約和文件資料上都沒有明顯性別歧視的內容,實踐卻并非完全如此。
從各村制訂村規民約的具體內容上看,涉及維護婦女權益的'內容相對單薄,僅體現在婚姻家庭領域男女平等和計劃生育方面,相當一部分村沒有在村規民約里對婦女權益做出保障。比如蚌山區下轄21個行政村,制訂村規民約的有19個村,其中15個村(占比71%)的村規民約對婚姻家庭方面做出規定: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擔家務勞動、共同管理家庭財產、反對家庭暴力,禁止歧視、虐待、遺棄女嬰。還有一個村村規民約內容共18條,在第六條提及“保護婦女的合法權益”。另有6村(占比29%)無任何關于婦女維權方面的內容。禹會區有行政村63個,制訂村規民約的有50個村。其中23個村(占比46%)的村規民約都在第七條提到“樹立生男生女都一樣、女兒也是傳后人的婚育新概念”,5個村(占比10%)提到“男女平等”,4個村(占比8%)規定: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擔家務勞動、共同管理家庭財產、反對家庭暴力,禁止歧視、虐待、遺棄女嬰。1個村除規定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擔家務勞動、共同管理家庭財產、反對家庭暴力,禁止歧視、虐待、遺棄女嬰外,還對外嫁女戶口管理做出規定。17個村(占比34%)的村規民約在6-10條左右,無涉及婦女權益的內容。在有文字可查的村規民約中很少有體現婦女婚嫁落戶、宅基地分配、土地承包、拆遷補償、繼承、村集體經濟收益分配等權益保護的內容,這些缺失內容恰恰是農村婦女權益最容易受到侵害的部分。
農村女性出生后,按照土地承包政策,由其戶籍所在地分給土地,一般都能享受與男子平等的土地承包權利,而在結婚后戶口遷移到男方家庭才能享受嫁入村的村民待遇,不遷出戶口也不一定能享受原村的福利待遇。調查中70%村都實行外村女嫁到本村后,必須將戶口遷到本村才能獲得本村村民資格并享受村民待遇;8.2%的村不考慮戶口是否遷出,本村婦女嫁到外村后,在原村的福利待遇(土地承包經營權、征地補償款分配、村集體經濟福利分配、宅基地分配等)將被收回;17.5%的村實行沒有遷出戶口的外嫁女,在征地拆遷時,不享受本村拆遷補償款分配。由于農村實行“三十年不變”和“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土地承包政策,加之絕大多數村都不用預留機動地給新增人口分地,村里也沒有新開墾地或村民自愿交回的承包地,農村婦女結婚后在新居住地就很難取得承包地,同時也無法帶走在娘家時分得的承包地,從而喪失了土地承包權。即使娘家所在村集體不收回其承包地,由于土地承包系以家庭為單位,無法對其進行分割等原因,也只能由娘家人繼續耕種。同樣,農村婦女一旦離婚便將戶口遷至娘家或再嫁的夫家,其在婆家村分的承包地便由婆家村收回作為村機動地,或由離異的丈夫家庭繼續承包和使用,一旦前夫再婚后,其前夫所在村集體便會以前妻和后妻只能一人享受村民待遇為由,收回離婚女的承包地或直接由前夫新娶的妻子承包、使用。土地不同于一般財物,無法遷移轉走。農村婦女在離婚過程中,很少有人對土地權益進行爭取,法院判決離婚時一般也不把土地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即使對土地進行了分割,也很難執行。有些喪偶婦女平常與婆家及其家庭摩擦不斷,喪偶后即失去了在婆家繼續生活和居住的條件,土地權益也因失去家庭而流失。因婦女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得不到落實,一方面直接影響到子女,一方面導致與之相關的財產權益包括土地入股分紅、征用土地補償、宅基地分配、集體經濟組織經營收入的分配權等無法實現。出嫁女、離異婦女、喪偶婦女等幾類群體往往因婚姻的變化而喪失土地承包權及相應其他權益,是土地權益最容易受到侵害的群體。這部分內容在村規民約中很少提及到,這說明文字公示的村規民約沒有明顯違背男女平等精神,但違背男女平等精神和損害婦女基本權益的村規民約不一定有文字記錄,卻在實踐中長期沿襲執行。
3.婦女生殖健康權利易被忽視。
盡管法律規定實行計劃生育是男女雙方的事,男女雙方都有采取避孕節育措施的義務,但農村地區卻普遍缺乏相關的科學知識,同時受男尊女卑思想的影響,對男扎存在誤解,認為男扎對男人身體傷害大,一旦男扎以后就無法做重活;如果采取結扎的措施來避孕節育,無論男女身體一定會受影響,首先應作犧牲的是女人,避孕節育首先應該是“女人們的事”,導致許多農村婦女不顧身體狀況被迫采取輸卵管結扎、上環等避孕節育措施,嚴重損害了女性的生殖健康權利。調查中了解到因女同志身體原因不宜采取避孕節育措施而被動男扎比例不足10%,很少發現有主動男扎現象,其實男扎比女扎要方便和簡單,對于身體的影響較小,以后要想再生,復通機率比女的大。
4.留守婦女婚姻家庭問題隱患多。
隨著農民工大量涌入城市,農村“留守婦女”群體逐漸壯大,她們忍受著與丈夫長年兩地分居的孤寂,守著家中的一畝三分地,贍養老人,照顧孩子,一肩挑起全家的重擔。首先出于農村實際生活的需要,在農業生產的種、收、管理等環節中產生的繁重的體力勞動在男人外出打工的情況下都需要她們自己來承擔。其次由于自己男人不在家,缺乏心理安全保障,即使受到其他人的欺凌,或者被騙色劫財以后也不敢伸張,部分婦女即使在受侵犯的情況下不敢主張自己的權益。再次由于丈夫外出務工夫妻長期兩地分居,缺乏思想溝通以及性交流,造成感情疏遠。尤其對于年輕婦女來說,性壓抑已經成了她們感情生活的一大痛楚。她們的丈夫在外打工同樣面臨兩地分居帶來的一系列情感問題,久而久之婚姻容易出現問題。一些婦女在遭受婚姻危機后,往往得不到公正適當的處理,致使無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二)原因。
1.對村規民約的重視程度不夠。
調查中從村規民約的具體內容上看,多村內容完全相同,脫離本村實際,缺乏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由于**市村級集體經濟相對薄弱,社會、經濟、文化發展滯后,村民利益沖突少,部分村民對于村規民約漠不關心。加之,村里大部分青壯年長期或不定期外出打工,在家村民很少等客觀原因,造成了關注村規民約的村民很少。除了村委會制定(占比1.7%),無論是全體村民參與制定(占比10.7%),或是全體村民代表參與制定(占比40.8%),或是部分村民代表參與制定(占比17.2%),還是村委會制定后征求村民意見后通過的(占比29.6%),調查顯示村規民約的制訂有一定的代表性,但是村委會和村民由于缺乏足夠的重視和經驗,在上級要求之下,可能草草照搬照套了事。比如蚌山區下轄21個行政村,制訂村規民約的有20個村,大部分村規民約內容與格式雷同,其中19個村(占比95%)的村規民約互相照搬照套;禹會區轄區有行政村共63個,制訂村規民約的有50個村,其中32個村(占比64%)的村規民約互相照搬照套。
2.部分基層干群觀念滯后,法律意識不強。
通過統計顯示,接受問卷調查的村干部高中以下學歷占85%。農村基層干部大多學歷低,法律知識缺乏,依法治村、依法行政意識淡薄。村干部和村民遇事,喜歡用傳統習慣的方法解決問題,很少用法律手段解決。在制訂村規民約時往往以“合理”代替“合法”。一方面,在農村開展《婦女權益保障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不夠廣泛深入,對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的宣傳教育力度不夠,采取的宣傳手段單一,沒有有效利用報紙、廣播、墻報和文藝巡演等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來開展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宣傳,廣大人民群眾思想沒有達成共識,沒有徹底清除男尊女卑、重男輕女的傳統觀念對人們思想的束縛,男女平等寫在紙上,貼在墻上,但是沒有入腦入心。無論是真正由村民決議的還是由領導包辦的“村規民約”中的傳統文化糟粕往往揮之不去。“男尊女卑”、“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等傳統封建思想在農村具有深厚的影響,并成為利用村規民約損害弱勢婦女合法土地權益的思想基礎,導致侵犯婦女合法權益的現象時有發生。另一方面,農村婦女法律意識和依法維權觀念淡薄,法律知識匱乏,往往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還認為是合理合法的,而不積極爭取,很少運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爭取男女平等權利。
3.農村婦女參政議政能力有待提高。
當前農村,女性參政的比例偏低,參政議政意識差,婦女進入村民委員會、村民代表會議等農村權力機構的意識不強。**市目前現任村委會主任中,女性正職比例偏低,只有2.4%。女性參政的比例低,參政意識弱,導致在農村事務的決定過程中,婦女的利益要求和意見難以得到充分的表達,婦女利益訴求的渠道不夠暢通,保證不了農村婦女在農村事項決策中的參與權,弱勢婦女的權益更難以得到維護。相對于其他村民,出嫁女、離異婦女、喪偶婦女等幾類群體處于弱勢,村里的男性和媳婦是一個更大的利益集團,如果要給弱勢婦女群體分配土地權益,就必然會影響到他們的既得利益,于是在召開村民代表大會制定相關村規民約時,女性代表比例低,弱勢婦女代表更低。由于村民代表大會代表的局限性,村規民約往往反映的不是全體村民,而是一個利益集團的利益,婦女特別是弱勢婦女的呼聲難以得到反映,導致弱勢婦女不能平等享受權利。
4.相關法律可操作性欠缺。
對于農村婦女的土地權益的保護,各類法律法規均有明確規定。《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三十條規定:“農村劃分責任田、口糧田等,以及批準宅基地,婦女與男子享有平等權利,不得侵害婦女的合法權益。婦女結婚、離婚后,其責任田、口糧田、宅基地等,應當受到保障”。第三十二條規定:“婦女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集體經濟組織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補償費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與男子平等的權利”。第三十三條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婦女未婚、結婚、離婚、喪偶等為由,侵害婦女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中的各項權益。因結婚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戶的,男方和子女享有與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平等的權益”。而《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六條也明確規定:“農村土地承包,婦女與男子享有平等的權利,承包中應當保護婦女的合法權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侵害婦女應當享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第三十條規定:“承包期內,婦女結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發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婦女離婚或者喪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發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這些規定,對結婚、離婚和喪偶的女性而言,無疑具有保障意義。從調查的情況看,現行的《農村土地承包法》內容還比較籠統,在實施過程中可操作性仍有欠缺。許多法律政策尊重男女平等,沒有歧視婦女權利,但因沒有充分考慮現實的社會性別利益關系和婚姻關系的流動性,使法律政策在實施過程中給農村婦女帶來不利。在實際生活中,這些法律規范并未得到充分貫徹實施。當女性婚姻狀態發生變化時,原居住地的發包方就以女性在新居住地可獲得承包地為由收回原承包地,而新居住地也以女性在原居住地應有承包地為由拒絕為女性提供承包土地,這就致使女性在原居住地和新居住地都無法承包土地。
5.對違法行為缺乏必要的制約和監督。
從收集上來的村規民約看,除了少數幾個明確規定了違約責任外,絕大多數村規民約沒有明確違約責任。遇到村民不執行或違反“村規民約”時,村級組織用教育、規勸和道德譴責多,用其他手段少或沒有手段,對村民作用有限。
根據我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規定,征地補償費的使用、分配方案應通過村民會議討論決定,而村民會議的表決原則是“多數決”原則。調查中71.3%的村取消出嫁、離婚、喪偶等婦女群體有關權益的決定,是通過村民代表會研究決定的,在村民代表共同利益的驅使和地少人多的情況下,少數人的權益難以得到保證。
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規定,村規民約需報鎮人民政府備案。這本身就是一個監督機制,而實際中,有些村目前還沒有對村規民約進行備案,鄉鎮干部對村規民約制定實施情況還不完全掌握,無法對其進行監督。有些村對村規民約的宣傳不到位,村規民約只不過是應付檢查或做給人看的花架子,村民不了解其內容,根本就沒有發揮作用,致使有些地方的村規民約流于形式,成為擺設。
當女性土地權益受到侵害時,《農村土地承包法》明確規定了“應當停止侵害、返還原物、恢復原狀、排除妨害、消除危險、賠償損失”,侵權方應承擔民事責任。然而,由于農村女性不善于甚至不習慣用法律武器來維權,加之女性對男性主導地位的習慣和認同,致使侵犯女性土地合法權益的行為得不到及時制止與遏制,使侵犯女性土地權益的違法行為成為習慣。
(一)加大宣傳和培訓力度,增強男女平等意識。
加大對全社會、特別是對各級領導干部宣傳男女平等的基本國策和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力度,要在各級各類干部培訓中增加對馬克思主義婦女觀及男女平基本國策等課程的培訓,有效提高領導決策層、執法者、基層干部的男女平等意識,使之一方面能依法行政,另一方面,在制定政策時增強性別意識,能自覺依法維護婦女的合法權益,同時,要組織基層干部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使之知法、懂法、帶頭用法。各級鄉鎮政府應充分認識村規民約在村民實現自治過程中的重要作用,運用法律知識指導和管理村務。正確認識村規民約的性質和效力,克服過分強調村民自治的偏見,保證村民在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范圍內實行自治。
宣傳、文化、司法、婦聯等部門要密切配合,通過報紙、廣播、墻報、“送法進村(家)”、普法培訓班、文藝演出等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大張旗鼓地在各基層組織廣泛深入地開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婦女權益保障法》、《土地承包法》、《村規民約》和其他與婦女權益密切相關的相關法律法規宣傳活動,要大力宣傳“維持人口與資源平衡不能以犧牲婦女利益為代價”的觀點。把高層意識逐步轉化為廣大人民群眾的共識,增強廣大干部群眾的法律意識、男女平等意識和依法建章立約的自覺性,形成全社會共同保障婦女權益的良好環境氛圍。逐漸改變“重男輕女”、“男尊女卑”、“從夫居”等傳統思想觀念,改變以村規代替法規的現象,貫徹落實男女平等原則,提高婦女在農村的政治地位和經濟地位。農村基層婦女組織更要發動婦女積極參與學習和宣傳活動,提高婦女的法律意識,使她們了解國家法律賦予自己的權利,學會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遇到依靠自身力量不能解決的問題時,能懂得向有關組織求助,懂得借助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媒體手段來維權,以制止和減少侵害婦女土地權益現象的發生,從而根本上維護農村婦女的權益。在美好建設系列培訓中增加男女平等、婦女發展等相關內容,使男女平等成為村民的自覺觀念,使保護婦女權益、促進婦女發展成為農村新時尚。把宣傳、落實“村規民約”與加強農民社會公德教育緊密結合起來,融入農村日常生活。通過定期宣傳、創建評比等系列活動和措施,增強村規民約的權威性和約束力,促使村民信守村規民約,實現村民自主共建。
(二)提高婦女在村務管理中的參政水平。
當前村級事務往往是由村干部和村民代表決定,婦女在利益分配中處于不利地位。各基層組織要高度重視農村婦女自身綜合素質的培養與提高,給予婦女更多的經濟、政治、社會參與機會。**市《-婦女發展綱要》中,明確要求到,村委會主任中女性正職達到7%比例,以增強女性在決策層的話語權。進一步完善《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相關法律,在《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中對村民代表大會女代表的比例做出明確規定。建議女村民代表占村民代表組成人員的1/3以上,增強維護婦女權益的可操作性。在村務管理和決策中,要采取有利于促進女性參政的性別保障措施和民主競爭機制,保證婦女在村務重大事項管理中的參與決策權,特別是與弱勢婦女切身權益相關的土地承包權調整與分配等事項,一定要有足夠數量的弱勢婦女參與方案的討論和決策,讓婦女有充分的參與權和表決權,暢通婦女利益訴求的渠道。
(三)建立并完善保護婦女土地權益的法律體系。
為了增強該法在實施過程中的可操作性,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盡快完善相關立法,使保障婦女土地權利的法律具體化。各有關部門應出臺有關農村婦女土地權益保障的規范性文件,對農村婦女特別是外嫁女、離婚婦女、大齡女青年、“農嫁居”婦女及其子女、居嫁農婦女等在土地承包、集體經濟收益分配、福利保障、宅基地分配等方面的權益進行明確規定,使農村婦女不論結婚與否或婚姻狀況改變后享有應有的戶籍、居住地選擇權及相應的土地權益。詳細規定農村婦女(含入贅女婿)結婚后或婚姻狀況改變后戶籍、居住地選擇權利以及不同情況下享有權利的原則。對男到女方落戶和女到男家落戶的,戶籍所在地的集體經濟組織應給其承包土地的權利;如果戶籍尚未遷移的,應動員其將戶籍關系遷入現居住地。對婦女出嫁后與男方共同生活在女方居住地,而戶籍又未遷的,應保留其承包地。其所生子女隨父母申報登記農業戶口的,應享受同村村民的同等待遇。對于離婚或喪偶婦女及其所領養子女,戶籍關系未遷移出的,應保留其承包土地的權利。離婚或喪偶婦女返回娘家或再婚,均戶隨人走,應享受與當地村民同等的承包土地的權利。對于純女戶或獨生女戶,有男方到女方落戶,贍養父母的,應給予土地承包權。法律政策要正視性別差異,在制定和實施過程中盡可能偏向農村弱勢婦女。例如,農戶土地承包合同登記可以實行夫妻雙名制,夫妻各持一份,雙方有同等的權利和義務,在轉讓、租賃土地時要出具雙方所持有的兩份土地承包書,并由雙方簽名才能生效,保障婦女在分居、離婚和喪偶情況下土地承包權的安全。盡快確立出臺“出嫁女”、喪偶婦女、“農嫁非”、離婚婦女等在原村組織的村民資格,加大執法力度,切實保護農村婦女的合法權益。
(四)加強對村規民約的修訂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制定和修改村規民約,要充分發揚民主,從實際出發。村規民約是每個村民在日常生產生活中必須遵守和執行的行為規范。只有充分發揚民主,從村民中來,到村民中去,才能廣泛征求群眾意見,真正反映全體村民的共同利益和愿望,調動村民參加自治的積極性,自覺自愿地遵守執行,使其成為名符其實的“民約”。建議村規民約的制定和修改,一般應該經過五個步驟。第一,村民委員會根據本村的實際情況,針對需要解決的實際問題和村民群眾普遍關心的事項以及與本村發展和建設密切相關的問題,通過調查研究,廣泛征求意見,提出村民自治章程需要規定的內容,確定在哪些方面制定村規民約。第二,就提出的問題和事項,發動村民廣泛討論提出意見,并集中上報村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根據村民意見,擬定出本村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規民約草稿,再發給村民征求意見。第三,提交村民大會審議通過。在審議討論過程中,要根據村民的討論意見,作進一步的修改完善,然后交付表決,以到會人數的過半數通過。對一些分歧比較大的問題,可以暫不規定,待成熟之后再補充完善。第四,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規民約通過后,應當以適當的形式公布,可以印發各家各戶;也可以張貼公布。第五,按照規定報鄉鎮政府備案,接受監督。
加強國家法律對村規民約等的指導和規范,建立“村規民約”審查制度。在尊重村民自治的同時,出臺相關法律條文,規范政府監督、管理村規民約的具體權限和程序,對涉及集體經濟收益分配的規定、土地權益處置的決定進行徹底清理,對未付諸文字部分的村規民約中侵害婦女合法財產權利的條款堅決予以清除,堅決制止村委會、村民小組制定的土政策大于法律的做法,完善對村規民約的審查和監督,確保村民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行使自治權。針對“村規民約”實施中部分弱勢婦女權益受到侵害的問題,由婦聯、民政等相關部門組織開展維護農村土地婦女權益的專項檢查,廢除侵害婦女土地權益的隱形的“村規民約”,指導村民增加保護婦女權益的條款和內容,落實男女平等、家庭和睦、婚嫁落戶、宅基地分配、土地承包、拆遷補償、繼承、村集體經濟收益分配等各項權益。禁止任何組織和個人以任何借口剝奪婦女的合法土地權益。針對“村規民約”執行難的問題,除在“村規民約”中明確提出違約責任,如批評教育、賠禮道歉、違約責任通報、責令恢復原狀、賠償損失、取消享受或者暫緩享受集體經濟收益分配和優惠待遇等外,還要建立和完善執行的組織協調機制,在村委會的領導下由村民代表組成執行機構,對違約責任人執行違約處罰,并張榜公布,以強化“村規民約”的執行力。
維護婦女權益工作調研報告(精選15篇)篇二
婦女不僅占農村社會人口的一半,而且已成為**市農業生產的主要從事者和構建和諧社會的主力軍。維護農村婦女權益不僅是貫徹黨的農村政策,推進農村改革、發展、穩定的重要內容,而且關系到調動她們投入建設美好鄉村、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積極性,關系到社會的穩定、平安與和諧。從2019年7月12日-8月30日,**市村規民約修訂工作調研組在全面普查的基礎上,通過走訪、座談、問卷、查閱資料等多種形式開展以維護婦女權益為重點的村規民約修訂工作的專題調研,全面了解**市以維護婦女權益為重點的村規民約修訂情況以及存在的問題,積極探索解決問題的有效途徑,形成尊重婦女、保護婦女、維護婦女權益的良好社會氛圍,為**市重返第一方陣凝聚人心、匯聚力量。
**市下轄924個行政村,其中制訂村規民約的占74.3%。在所有制訂村規民約的村中,2019年以后制訂的占93.2%,其中2019年以后制訂村規民約的占49%。制訂村規民約的部分村根據形勢需要進行了修改,最近一次修改是在2019年以來結合美好鄉村建設而進行,增添內容主要為環境衛生方面。93.8%的村近年來沒有對村規民約中婦女權益相關條款和內容進行修訂。未制訂村規民約的村包括在很多年前制定了村規民約,但因村委會換屆、保管不當等原因,現在失去了村規民約。
通過調查了解,各村所制定的村規民約涉及的內容和條款多寡不一,最少的只有6條,多的幾十條。少數村內容簡單,只是針對某一個方面,比如針對消防而制定的村規民約,大部分村規民約內容覆蓋社會治安、鄉風民俗、鄰里關系、婚姻家庭、土地管理、文明衛生、計劃生育等方面,其內容體現了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精神,無侵犯婦女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合法財產權利的內容。有的還細化為夫妻共同承擔家務、共同承擔計劃生育、共同管理家庭財產、禁止性別歧視、反對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遺棄女嬰等條款。有文字可查的村規民約中沒有歧視婦女的條款。
調查中,91.2%的人覺得現有的《村規民約》執行得挺好。村規民約作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約束的行為規范,是村民自身的創造物,是村民共同利益的表達機制,體現了本村村民的意志和利益。村規民約還在美好鄉村建設中發揮了規范傳統倫理道德、促進鄰里和睦、推進移風易俗、加快科技生產、解決農村一般性糾紛等積極作用。調研中,大多數接受調查的村干部表示隨著年輕一代村民學歷和文化素質的提升及生活水平的改善,大家普遍都能夠看懂并較好的執行村規民約了,婆媳和家庭矛盾明顯減少了、崇尚科學的多了、晚婚晚育的多了。村規民約在潛移默化中規范了村民的行為,改變了他們的生活觀念。村規民約中倡導的行為逐漸成為村民的行為規范,村規民約中禁止的事項成為村民逐漸摒棄的行為。在制定和執行村規民約過程中,政府有關部門及村委會都非常重視利用村規民約解決家庭問題。例如:某村的一女其夫大男子主義嚴重,且對其有暴力傾向,村規民約制定后,通過對其進行宣傳和教育,其夫逐步意識自己以前的做法欠妥并不再施暴,因為村規民約中有規定,夫妻地位平等,反對男尊女卑。
(一)存在的問題。
調查中,100%的村干部認為村里的村規民約沒有違反男女平等原則的條款,96.5%的人認為本村男村民和女村民享受完全一樣的福利待遇,并且完全平等。村規民約在維護婦女權益問題上能夠堅持男女平等原則,保證婦女享有與其他村民同等的待遇,較好地維護了農村婦女的合法權益。但從調查結果綜合來看,村干部理解的男女平等局限在見諸文字的部分,有文字可查的村規民約和文件資料上都沒有明顯性別歧視的內容,實踐卻并非完全如此。
從各村制訂村規民約的具體內容上看,涉及維護婦女權益的內容相對單薄,僅體現在婚姻家庭領域男女平等和計劃生育方面,相當一部分村沒有在村規民約里對婦女權益做出保障。比如蚌山區下轄21個行政村,制訂村規民約的有19個村,其中15個村(占比71%)的村規民約對婚姻家庭方面做出規定: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擔家務勞動、共同管理家庭財產、反對家庭暴力,禁止歧視、虐待、遺棄女嬰。還有一個村村規民約內容共18條,在第六條提及“保護婦女的合法權益”。另有6村(占比29%)無任何關于婦女維權方面的內容。禹會區有行政村63個,制訂村規民約的有50個村。其中23個村(占比46%)的村規民約都在第七條提到“樹立生男生女都一樣、女兒也是傳后人的婚育新概念”,5個村(占比10%)提到“男女平等”,4個村(占比8%)規定: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擔家務勞動、共同管理家庭財產、反對家庭暴力,禁止歧視、虐待、遺棄女嬰。1個村除規定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擔家務勞動、共同管理家庭財產、反對家庭暴力,禁止歧視、虐待、遺棄女嬰外,還對外嫁女戶口管理做出規定。17個村(占比34%)的村規民約在6-10條左右,無涉及婦女權益的內容。在有文字可查的村規民約中很少有體現婦女婚嫁落戶、宅基地分配、土地承包、拆遷補償、繼承、村集體經濟收益分配等權益保護的內容,這些缺失的內容恰恰是農村婦女權益最容易受到侵害的部分。
2.婦女土地權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農村女性出生后,按照土地承包政策,由其戶籍所在地分給土地,一般都能享受與男子平等的土地承包權利,而在結婚后戶口遷移到男方家庭才能享受嫁入村的村民待遇,不遷出戶口也不一定能享受原村的福利待遇。調查中70%村都實行外村女嫁到本村后,必須將戶口遷到本村才能獲得本村村民資格并享受村民待遇;8.2%的村不考慮戶口是否遷出,本村婦女嫁到外村后,在原村的福利待遇(土地承包經營權、征地補償款分配、村集體經濟福利分配、宅基地分配等)將被收回;17.5%的村實行沒有遷出戶口的外嫁女,在征地拆遷時,不享受本村拆遷補償款分配。由于農村實行“三十年不變”和“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土地承包政策,加之絕大多數村都不用預留機動地給新增人口分地,村里也沒有新開墾地或村民自愿交回的承包地,農村婦女結婚后在新居住地就很難取得承包地,同時也無法帶走在娘家時分得的承包地,從而喪失了土地承包權。即使娘家所在村集體不收回其承包地,由于土地承包系以家庭為單位,無法對其進行分割等原因,也只能由娘家人繼續耕種。同樣,農村婦女一旦離婚便將戶口遷至娘家或再嫁的夫家,其在婆家村分的承包地便由婆家村收回作為村機動地,或由離異的丈夫家庭繼續承包和使用,一旦前夫再婚后,其前夫所在村集體便會以前妻和后妻只能一人享受村民待遇為由,收回離婚女的承包地或直接由前夫新娶的妻子承包、使用。土地不同于一般財物,無法遷移轉走。農村婦女在離婚過程中,很少有人對土地權益進行爭取,法院判決離婚時一般也不把土地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即使對土地進行了分割,也很難執行。有些喪偶婦女平常與婆家及其家庭摩擦不斷,喪偶后即失去了在婆家繼續生活和居住的條件,土地權益也因失去家庭而流失。因婦女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得不到落實,一方面直接影響到子女,一方面導致與之相關的財產權益包括土地入股分紅、征用土地補償、宅基地分配、集體經濟組織經營收入的分配權等無法實現。出嫁女、離異婦女、喪偶婦女等幾類群體往往因婚姻的變化而喪失土地承包權及相應其他權益,是土地權益最容易受到侵害的群體。這部分內容在村規民約中很少提及到,這說明文字公示的村規民約沒有明顯違背男女平等精神,但違背男女平等精神和損害婦女基本權益的村規民約不一定有文字記錄,卻在實踐中長期沿襲執行。
3.婦女生殖健康權利易被忽視。
盡管法律規定實行計劃生育是男女雙方的事,男女雙方都有采取避孕節育措施的義務,但農村地區卻普遍缺乏相關的科學知識,同時受男尊女卑思想的影響,對男扎存在誤解,認為男扎對男人身體傷害大,一旦男扎以后就無法做重活;如果采取結扎的措施來避孕節育,無論男女身體一定會受影響,首先應作犧牲的是女人,避孕節育首先應該是“女人們的事”,導致許多農村婦女不顧身體狀況被迫采取輸卵管結扎、上環等避孕節育措施,嚴重損害了女性的生殖健康權利。調查中了解到因女同志身體原因不宜采取避孕節育措施而被動男扎比例不足10%,很少發現有主動男扎現象,其實男扎比女扎要方便和簡單,對于身體的影響較小,以后要想再生,復通機率比女的大。
4.留守婦女婚姻家庭問題隱患多。
隨著農民工大量涌入城市,農村“留守婦女”群體逐漸壯大,她們忍受著與丈夫長年兩地分居的孤寂,守著家中的一畝三分地,贍養老人,照顧孩子,一肩挑起全家的重擔。首先出于農村實際生活的需要,在農業生產的種、收、管理等環節中產生的繁重的體力勞動在男人外出打工的情況下都需要她們自己來承擔。其次由于自己男人不在家,缺乏心理安全保障,即使受到其他人的欺凌,或者被騙色劫財以后也不敢伸張,部分婦女即使在受侵犯的情況下不敢主張自己的權益。再次由于丈夫外出務工夫妻長期兩地分居,缺乏思想溝通以及性交流,造成感情疏遠。尤其對于年輕婦女來說,性壓抑已經成了她們感情生活的一大痛楚。她們的丈夫在外打工同樣面臨兩地分居帶來的一系列情感問題,久而久之婚姻容易出現問題。一些婦女在遭受婚姻危機后,往往得不到公正適當的處理,致使無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二)原因。
1.對村規民約的重視程度不夠。
調查中從村規民約的具體內容上看,多村內容完全相同,脫離本村實際,缺乏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由于**市村級集體經濟相對薄弱,社會、經濟、文化發展滯后,村民利益沖突少,部分村民對于村規民約漠不關心。加之,村里大部分青壯年長期或不定期外出打工,在家村民很少等客觀原因,造成了關注村規民約的村民很少。除了村委會制定(占比1.7%),無論是全體村民參與制定(占比10.7%),或是全體村民代表參與制定(占比40.8%),或是部分村民代表參與制定(占比17.2%),還是村委會制定后征求村民意見后通過的(占比29.6%),調查顯示村規民約的制訂有一定的代表性,但是村委會和村民由于缺乏足夠的重視和經驗,在上級要求之下,可能草草照搬照套了事。比如蚌山區下轄21個行政村,制訂村規民約的有20個村,大部分村規民約內容與格式雷同,其中19個村(占比95%)的村規民約互相照搬照套;禹會區轄區有行政村共63個,制訂村規民約的有50個村,其中32個村(占比64%)的村規民約互相照搬照套。
2.部分基層干群觀念滯后,法律意識不強。
通過統計顯示,接受問卷調查的村干部高中以下學歷占85%。農村基層干部大多學歷低,法律知識缺乏,依法治村、依法行政意識淡薄。村干部和村民遇事,喜歡用傳統習慣的方法解決問題,很少用法律手段解決。在制訂村規民約時往往以“合理”代替“合法”。一方面,在農村開展《婦女權益保障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不夠廣泛深入,對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的宣傳教育力度不夠,采取的宣傳手段單一,沒有有效利用報紙、廣播、墻報和文藝巡演等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來開展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宣傳,廣大人民群眾思想沒有達成共識,沒有徹底清除男尊女卑、重男輕女的傳統觀念對人們思想的束縛,男女平等寫在紙上,貼在墻上,但是沒有入腦入心。無論是真正由村民決議的還是由領導包辦的“村規民約”中的傳統文化糟粕往往揮之不去。“男尊女卑”、“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等傳統封建思想在農村具有深厚的影響,并成為利用村規民約損害弱勢婦女合法土地權益的思想基礎,導致侵犯婦女合法權益的現象時有發生。另一方面,農村婦女法律意識和依法維權觀念淡薄,法律知識匱乏,往往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還認為是合理合法的,而不積極爭取,很少運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爭取男女平等權利。
3.農村婦女參政議政能力有待提高?。
當前農村,女性參政的比例偏低,參政議政意識差,婦女進入村民委員會、村民代表會議等農村權力機構的意識不強。**市目前現任村委會主任中,女性正職比例偏低,只有2.4%。女性參政的比例低,參政意識弱,導致在農村事務的決定過程中,婦女的利益要求和意見難以得到充分的表達,婦女利益訴求的渠道不夠暢通,保證不了農村婦女在農村事項決策中的參與權,弱勢婦女的權益更難以得到維護。相對于其他村民,出嫁女、離異婦女、喪偶婦女等幾類群體處于弱勢,村里的男性和媳婦是一個更大的利益集團,如果要給弱勢婦女群體分配土地權益,就必然會影響到他們的既得利益,于是在召開村民代表大會制定相關村規民約時,女性代表比例低,弱勢婦女代表更低。由于村民代表大會代表的局限性,村規民約往往反映的不是全體村民,而是一個利益集團的利益,婦女特別是弱勢婦女的呼聲難以得到反映,導致弱勢婦女不能平等享受權利。
4.相關法律可操作性欠缺。
對于農村婦女的土地權益的保護,各類法律法規均有明確規定。《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三十條規定:“農村劃分責任田、口糧田等,以及批準宅基地,婦女與男子享有平等權利,不得侵害婦女的合法權益。婦女結婚、離婚后,其責任田、口糧田、宅基地等,應當受到保障”。第三十二條規定:“婦女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集體經濟組織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補償費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與男子平等的權利”。第三十三條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婦女未婚、結婚、離婚、喪偶等為由,侵害婦女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中的各項權益。因結婚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戶的,男方和子女享有與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平等的權益”。而《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六條也明確規定:“農村土地承包,婦女與男子享有平等的權利,承包中應當保護婦女的合法權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侵害婦女應當享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第三十條規定:“承包期內,婦女結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發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婦女離婚或者喪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發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這些規定,對結婚、離婚和喪偶的女性而言,無疑具有保障意義。從調查的情況看,現行的《農村土地承包法》內容還比較籠統,在實施過程中可操作性仍有欠缺。許多法律政策尊重男女平等,沒有歧視婦女權利,但因沒有充分考慮現實的社會性別利益關系和婚姻關系的流動性,使法律政策在實施過程中給農村婦女帶來不利。在實際生活中,這些法律規范并未得到充分貫徹實施。當女性婚姻狀態發生變化時,原居住地的發包方就以女性在新居住地可獲得承包地為由收回原承包地,而新居住地也以女性在原居住地應有承包地為由拒絕為女性提供承包土地,這就致使女性在原居住地和新居住地都無法承包土地。
5.對違法行為缺乏必要的制約和監督。
從收集上來的村規民約看,除了少數幾個明確規定了違約責任外,絕大多數村規民約沒有明確違約責任。遇到村民不執行或違反“村規民約”時,村級組織用教育、規勸和道德譴責多,用其他手段少或沒有手段,對村民作用有限。
根據我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規定,征地補償費的使用、分配方案應通過村民會議討論決定,而村民會議的表決原則是“多數決”原則。調查中71.3%的村取消出嫁、離婚、喪偶等婦女群體有關權益的決定,是通過村民代表會研究決定的,在村民代表共同利益的驅使和地少人多的情況下,少數人的權益難以得到保證。
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規定,村規民約需報鎮人民政府備案。這本身就是一個監督機制,而實際中,有些村目前還沒有對村規民約進行備案,鄉鎮干部對村規民約制定實施情況還不完全掌握,無法對其進行監督。有些村對村規民約的宣傳不到位,村規民約只不過是應付檢查或做給人看的花架子,村民不了解其內容,根本就沒有發揮作用,致使有些地方的村規民約流于形式,成為擺設。
當女性土地權益受到侵害時,《農村土地承包法》明確規定了“應當停止侵害、返還原物、恢復原狀、排除妨害、消除危險、賠償損失”,侵權方應承擔民事責任。然而,由于農村女性不善于甚至不習慣用法律武器來維權,加之女性對男性主導地位的習慣和認同,致使侵犯女性土地合法權益的行為得不到及時制止與遏制,使侵犯女性土地權益的違法行為成為習慣。
(一)加大宣傳和培訓力度,增強男女平等意識。
加大對全社會、特別是對各級領導干部宣傳男女平等的基本國策和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力度,要在各級各類干部培訓中增加對馬克思主義婦女觀及男女平基本國策等課程的培訓,有效提高領導決策層、執法者、基層干部的男女平等意識,使之一方面能依法行政,另一方面,在制定政策時增強性別意識,能自覺依法維護婦女的合法權益,同時,要組織基層干部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使之知法、懂法、帶頭用法。各級鄉鎮政府應充分認識村規民約在村民實現自治過程中的重要作用,運用法律知識指導和管理村務。正確認識村規民約的性質和效力,克服過分強調村民自治的偏見,保證村民在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范圍內實行自治。
宣傳、文化、司法、婦聯等部門要密切配合,通過報紙、廣播、墻報、“送法進村(家)”、普法培訓班、文藝演出等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大張旗鼓地在各基層組織廣泛深入地開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婦女權益保障法》、《土地承包法》、《村規民約》和其他與婦女權益密切相關的相關法律法規宣傳活動,要大力宣傳“維持人口與資源平衡不能以犧牲婦女利益為代價”的觀點。把高層意識逐步轉化為廣大人民群眾的共識,增強廣大干部群眾的法律意識、男女平等意識和依法建章立約的自覺性,形成全社會共同保障婦女權益的良好環境氛圍。逐漸改變“重男輕女”、“男尊女卑”、“從夫居”等傳統思想觀念,改變以村規代替法規的現象,貫徹落實男女平等原則,提高婦女在農村的政治地位和經濟地位。農村基層婦女組織更要發動婦女積極參與學習和宣傳活動,提高婦女的法律意識,使她們了解國家法律賦予自己的權利,學會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遇到依靠自身力量不能解決的問題時,能懂得向有關組織求助,懂得借助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媒體手段來維權,以制止和減少侵害婦女土地權益現象的發生,從而根本上維護農村婦女的權益。在美好建設系列培訓中增加男女平等、婦女發展等相關內容,使男女平等成為村民的自覺觀念,使保護婦女權益、促進婦女發展成為農村新時尚。把宣傳、落實“村規民約”與加強農民社會公德教育緊密結合起來,融入農村日常生活。通過定期宣傳、創建評比等系列活動和措施,增強村規民約的權威性和約束力,促使村民信守村規民約,實現村民自主共建。
(二)提高婦女在村務管理中的參政水平。
當前村級事務往往是由村干部和村民代表決定,婦女在利益分配中處于不利地位。各基層組織要高度重視農村婦女自身綜合素質的培養與提高,給予婦女更多的經濟、政治、社會參與機會。**市《2019-2020婦女發展綱要》中,明確要求到2019年,村委會主任中女性正職達到7%比例,以增強女性在決策層的話語權。進一步完善《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相關法律,在《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中對村民代表大會女代表的比例做出明確規定。建議女村民代表占村民代表組成人員的1/3以上,增強維護婦女權益的可操作性。在村務管理和決策中,要采取有利于促進女性參政的性別保障措施和民主競爭機制,保證婦女在村務重大事項管理中的參與決策權,特別是與弱勢婦女切身權益相關的土地承包權調整與分配等事項,一定要有足夠數量的弱勢婦女參與方案的討論和決策,讓婦女有充分的參與權和表決權,暢通婦女利益訴求的渠道。
(三)建立并完善保護婦女土地權益的法律體系。
為了增強該法在實施過程中的可操作性,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盡快完善相關立法,使保障婦女土地權利的法律具體化。各有關部門應出臺有關農村婦女土地權益保障的規范性文件,對農村婦女特別是外嫁女、離婚婦女、大齡女青年、“農嫁居”婦女及其子女、居嫁農婦女等在土地承包、集體經濟收益分配、福利保障、宅基地分配等方面的權益進行明確規定,使農村婦女不論結婚與否或婚姻狀況改變后享有應有的戶籍、居住地選擇權及相應的土地權益。詳細規定農村婦女(含入贅女婿)結婚后或婚姻狀況改變后戶籍、居住地選擇權利以及不同情況下享有權利的原則。對男到女方落戶和女到男家落戶的,戶籍所在地的集體經濟組織應給其承包土地的權利;如果戶籍尚未遷移的,應動員其將戶籍關系遷入現居住地。對婦女出嫁后與男方共同生活在女方居住地,而戶籍又未遷的,應保留其承包地。其所生子女隨父母申報登記農業戶口的,應享受同村村民的同等待遇。對于離婚或喪偶婦女及其所領養子女,戶籍關系未遷移出的,應保留其承包土地的權利。離婚或喪偶婦女返回娘家或再婚,均戶隨人走,應享受與當地村民同等的承包土地的權利。對于純女戶或獨生女戶,有男方到女方落戶,贍養父母的,應給予土地承包權。法律政策要正視性別差異,在制定和實施過程中盡可能偏向農村弱勢婦女。例如,農戶土地承包。
合同。
登記可以實行夫妻雙名制,夫妻各持一份,雙方有同等的權利和義務,在轉讓、租賃土地時要出具雙方所持有的兩份土地承包書,并由雙方簽名才能生效,保障婦女在分居、離婚和喪偶情況下土地承包權的安全。盡快確立出臺“出嫁女”、喪偶婦女、“農嫁非”、離婚婦女等在原村組織的村民資格,加大執法力度,切實保護農村婦女的合法權益。
制定和修改村規民約,要充分發揚民主,從實際出發。村規民約是每個村民在日常生產生活中必須遵守和執行的行為規范。只有充分發揚民主,從村民中來,到村民中去,才能廣泛征求群眾意見,真正反映全體村民的共同利益和愿望,調動村民參加自治的積極性,自覺自愿地遵守執行,使其成為名符其實的“民約”。建議村規民約的制定和修改,一般應該經過五個步驟。第一,村民委員會根據本村的實際情況,針對需要解決的實際問題和村民群眾普遍關心的事項以及與本村發展和建設密切相關的問題,通過調查研究,廣泛征求意見,提出村民自治章程需要規定的內容,確定在哪些方面制定村規民約。第二,就提出的問題和事項,發動村民廣泛討論提出意見,并集中上報村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根據村民意見,擬定出本村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規民約草稿,再發給村民征求意見。第三,提交村民大會審議通過。在審議討論過程中,要根據村民的討論意見,作進一步的修改完善,然后交付表決,以到會人數的過半數通過。對一些分歧比較大的問題,可以暫不規定,待成熟之后再補充完善。第四,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規民約通過后,應當以適當的形式公布,可以印發各家各戶;也可以張貼公布。第五,按照規定報鄉鎮政府備案,接受監督。
加強國家法律對村規民約等的指導和規范,建立“村規民約”審查制度。在尊重村民自治的同時,出臺相關法律條文,規范政府監督、管理村規民約的具體權限和程序,對涉及集體經濟收益分配的規定、土地權益處置的決定進行徹底清理,對未付諸文字部分的村規民約中侵害婦女合法財產權利的條款堅決予以清除,堅決制止村委會、村民小組制定的土政策大于法律的做法,完善對村規民約的審查和監督,確保村民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行使自治權。針對“村規民約”實施中部分弱勢婦女權益受到侵害的問題,由婦聯、民政等相關部門組織開展維護農村土地婦女權益的專項檢查,廢除侵害婦女土地權益的隱形的“村規民約”,指導村民增加保護婦女權益的條款和內容,落實男女平等、家庭和睦、婚嫁落戶、宅基地分配、土地承包、拆遷補償、繼承、村集體經濟收益分配等各項權益。禁止任何組織和個人以任何借口剝奪婦女的合法土地權益。針對“村規民約”執行難的問題,除在“村規民約”中明確提出違約責任,如批評教育、賠禮道歉、違約責任通報、責令恢復原狀、賠償損失、取消享受或者暫緩享受集體經濟收益分配和優惠待遇等外,還要建立和完善執行的組織協調機制,在村委會的領導下由村民代表組成執行機構,對違約責任人執行違約處罰,并張榜公布,以強化“村規民約”的執行力。
維護婦女權益工作調研報告(精選15篇)篇三
一、積極宣傳、認真實施《婦女權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護法》,依法維護婦女兒童權益。
1、結合社區實際情況,面向廣大育齡婦女,積極開展宣傳教育工作。
我們充分利用各種形式,向育齡群眾重點宣傳《婦女權益保障法》、《人口與計劃生育管理辦法》等與廣大婦女同志息息相關的黨的政策、法規以及婦女同志關心的、想了解的優生優育知識等。
**-**年共計出宣傳黑板報、流動板報17版,入戶發放宣傳資料兩千余份,發放避孕藥具600余盒。廣泛開展“婚育新風進萬家”、“關愛女孩”等宣傳活動,大力宣傳社區生育文化,樹立新型婚育觀念,倡導男女平等。此外,充分發揮人口學校優勢,開展“五期”教育,組織育齡婦女學習相關知識。積極開展避孕節育、優生優育、生殖健康等知識咨詢服務,開展避孕節育知情選擇,做到熱情周到、耐心細致。按時組織婦檢對象參加婦檢,指導育齡群眾選擇安全、有效、適宜的避孕措施,確保育齡群眾普遍享受較好的計生優質服務。為了讓我社區計生宣傳工作走向社會,我們捕捉計生工作的亮點,向《家庭時報》、《xx日報》、《xx晚報》等省、市級報刊投稿,共發表婦女工作宣傳稿件5篇,有效地擴大了宣傳面。
2、加大法制宣傳力度,加強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設。
為了使青少年能夠健康地成長,我社區成立了“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領導小組”,積極發動社區里的老干部、老黨員等一些關心少年兒童教育工作的熱心人參與到社區青少年教育工作中來。為了能做好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大家費了不少的心思。領導小組通過調研,認為書刊、影視、網絡等對青少年的影響很大,要讓正面的聲音、健康的信息成為強有力的引導力量,要積極營造有利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社會氛圍,凈化未成年人的成長環境,共同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因此我社區利用放電影、出黑板報、發放宣傳資料等青少年容易接受的形式,對轄區青少年進行法律、法規及禁毒和預防艾滋病的宣傳教育。
**-**年,我們制作禁毒橫幅2幅,張貼宣傳海報272張,黑板報3欄,發放宣傳資料1560份,放映禁毒電影1場,還對轄區內未成年人進入網吧和網吧超時經營等不利于青少年成長的行為進行了整治。社區還成立了志愿者隊伍及義務巡邏隊,隨時預防青少年犯罪,并利用節假日組織轄區青少年參加社區內公益性活動,義務清理轄區內非法張貼的小廣告,參加義務巡邏隊等,為社區的建設貢獻力量。社區一系列的宣傳教育工作收到了一定的效果,**年至今,我社區未出現未成年人犯罪的現象。
3、做好民間調解,依法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
在社區做了大量的法制宣傳工作之后,婦女兒童法制意識提高,如今遇到什么難以解決的事情,就不會義氣用事,魯莽解決,而是會首先想到通過社區幫助調解,因為社區就是她們的“娘家人”,會維護她們的合法權益。因此,依法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就成為社區民間調解工作的重點。
**年5月27日,xx區xx號的李某、曾某夫婦因為家庭矛盾發生爭執,吵鬧中李某將曾某的右眼打傷,我們了解情況后,即到其家中進行調解。首先對李某的打人行為給予了嚴厲的批評,要求他向曾某賠禮道歉,并帶她到醫院治療。在社區工作人員耐心地勸說下,李某夫婦愿意坐下來心平氣和地談一談。曾某表示要離婚,社區調解無效,最終起訴到法院。**年3月19日,曾某又來到社區反映,她與李某離婚訴訟還未結束,她已搬出李家半年多了,現在李家不允許她回去探望自己的小孩,請求社區幫助她爭取探望小孩的權利。我們接到曾某的投訴后立即聯系了李某,他說曾某以前對小孩不好,現在又要跟他離婚,所以他不想讓曾某來看小孩。我們對李某進行了一番法制教育,使他明白了不管他們是否離婚,曾某作為孩子的母親,擁有看望孩子的權利,他不能橫加阻攔。在我們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后,李某終于表示同意每半年帶孩子到居委會讓曾某看望。曾某對我們幫助她爭取到這來之不易的探視機會非常地感激,同時也表示不管今后是否會與李某離婚,她也一定會好好地對待孩子。我們對這樣的調解結果感到欣慰,因為我們的努力使一個母親沒有失去她的孩子,也讓一個孩子沒有失去母愛。
除了依法為婦女維權外,我們也很關心少年兒童,保障少年兒童合法權益,特別是受教育權不受侵害。為了做好這項工作,我社區工作人員深入轄區居民及流動人口家中,對未滿18歲的青少年受教育情況進行摸底調查。據統計,我社區共有未成年人618人,其中只有一人因智力殘疾現在失學在家,其余無因家庭貧困或重男輕女等原因輟學。
**年8月25日,一位老太太來到社區,通過她的敘述,我們了解到了一個情況:租住在xx區xx號的鄒某是她的兒子,原來大學畢業后在湖南教書,后因患有精神方面的疾病被學校解聘,由此流落到柳州來。他的女兒很聰明,但是眼睛近視,他就打算不再讓女兒上學,準備把她留在家里自學成才。現在老太太想把孫女接回老家讀書,他死活不讓。我們馬上趕到鄒某的住處做他的思想工作,勸他以女兒的前途為重,讓女兒到學校接受教育。但任憑我們說得口干舌燥,鄒某就是不改變立場。鑒于他患有精神方面的疾病,不得已我們只有報警。最后,鄒某的女兒跟著奶奶坐著警車一起離開了,她又可以重新回到學校,跟同學和老師一起,享受她花樣年華的快樂了,我們也為她恢復正常孩子的生活感到高興。
二、關心婦女兒童,幫助弱勢群體,為群眾排憂解難。
***同志曾經指出,維護婦女權益是實現男女平等、促進婦女解放的基礎性工作,也是社會文明進步的一個重要標志。而兒童是祖國的花朵,未成年人是民族的未來。面對新世紀,黨中央、國務院高瞻遠矚,把兒童工作提高到關乎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事關培養造就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的戰略高度加以重視。對于這些極為重要的指示精神,我社區堅決貫徹落實,以實際行動關心婦女兒童,幫助弱勢群體,為群眾排憂解難。
xx區3號的吳某是位殘疾婦女,丈夫早逝,只有一個兒子現在還在讀書,她長期以來跟妹妹一起生活,可是她的妹妹對她很差,經常欺負她。我們了解到她家的情況以后,多次到她家中進行調解,同時對她妹妹進行勸說和教育。我們看到她的生活條件很差,就主動關心她,經常到她家里對她噓寒問暖,照顧她的生活。時間長了,她妹妹被我們的行為所感化,對她的態度改善了許多,吳某很感謝我們,并出于對我們的信任,把自己的日常開支交由我們管理。
xx區7棟的蔣某是一名智障兒童,他的父親已去世,母親又失蹤多年,一直以來靠爺爺撫養。可是爺爺年紀也大了,要撫養教育他也有一定的困難。我們了解這個情況以后,幫他辦理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使他的生活有了保障。
**年7月10日,一名梧州來的打工妹蒙某來到社區哭訴,她曾在xx區胡某開的美容院里打工,現在胡某已結束美容院的生意,仍欠她890元的工資未付,這可是她的血汗錢啊!我們都很同情她的遭遇,幫助她向胡某追討被拖欠的工資,最后經協商,胡某每月付給她100元錢,直至付清所拖欠的工資為止。蒙某在得到這個結果后,放心地笑了。她說多虧得到了社區的幫助,不然的話她的血汗錢就很難要回來了。
**-**年,我社區共幫助介紹、安排下崗失業女工再就業115人,并幫助1人申請了小額貸款,對于生活困難的婦女還給予辦理城市居民生活最低保障,真正為婦女同志解決了實際困難。
……諸如這樣的例子還有很多,居民群眾對我們的工作也給予了很高的評價,對我們就像自家人一樣。我們知道,這是我們努力工作,真正關心、愛護婦女兒童,為群眾辦好事、辦實事所得到的回報。
三、加強綜合治理,積極掃除“黃、賭、毒”,營造良好的社區環境。
為了能讓轄區內廣大婦女兒童有一個文明、健康的生活環境,使青少年能在良好的社會環境中健康成長,我社區堅持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在轄區范圍內開展“黃、賭、毒”專項整治工作,力爭為婦女兒童創造一個良好的社區環境。
我社區成立了排查“黃、賭、毒”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確定了社區內每個工作人員的工作職責。不定期對社區內的經常聚眾賭博的地方進行突擊清理,在幾次清理的工作中,社區配合管街民警對xx區9號后的賭博點進行了多次清理,極大的糾正了賭博風氣。并發動群眾一起監督,只要發現情況就及時向派出所和居委會反映使我們能及時的掌握情況進行處理。在打擊“六合彩”的工作中,社區每天晚上都能堅持派人巡邏,對社區內的“六合彩”窩點進行摸底調查,并積極在居民中宣傳“六合彩”的危害,使部分居民脫離出“六合彩”的魔爪,重新面對生活。
我們積極和管街民警配合,對社區內的吸毒人員能詳細掌握。同時把禁毒工作做為一項重大工作來抓,大力宣傳進一步加大禁毒宣傳力度,提高全民禁毒意識,動員全社會積極參與禁毒斗爭。在青少年中普及毒品的常識,增強青少年抵制毒品侵襲的能力。目前我社區在冊吸毒人員24人,無新滋生吸毒人員,并和居民簽訂《不讓毒品進我家承諾書》1960戶,簽訂率達80%以上,為社區創建無毒小區做出了努力。在今年由于宣傳到位和專項整治的展開,社區內沒有發現賣淫嫖娼行為。
維護婦女權益工作調研報告(精選15篇)篇四
土地是農民的生存之源,是國民經濟的發展之基,土地承包經營權以及由此帶來的各項財產權益,是包括農村婦女在內的農民最為關切的經濟權益。**市婦聯與市農委聯合,針對農村婦女土地權益問題,通過交流座談、深入走訪、個案追蹤等方式,開展了調查研究。本文通過城鎮化背景下,農村婦女土地權益問題狀況及實踐的分析,對農村婦女土地權益問題的成因、表現及對策作些粗淺的探索,以期對農村婦女土地權益保障工作提供一些助益。
目前,**市總人口810萬,農業人口160萬。隨著轉型發展戰略的實施,園區經濟快速發展,城市化率達到80%以上,農村土地面積逼近紅線,農業人口逐年減少,我市農村婦女土地權益的環境大致如下:
1、在二輪土地承包中,農村婦女土地權益起點是公平的。無論是第一輪還是第二輪土地承包,基于“戶藉規則”和“人均分地”原則,農村婦女和男子土地分配權的起點是公平的。二輪土地承包剛開始時,農業稅較高,土地拋荒比較嚴重,土地承包證的農戶發放率為89%。
2、農村土地政策變化引起土地爭議增多。2019年,國家取消農業稅,農村土地上的負擔減輕,當初棄耕拋荒的農民包括許多農村婦女,紛紛返鄉要地,爭利奪地的矛盾糾紛不斷上升。僅農委每年要處理土地矛盾糾紛百十起,并且有日益增多之勢。
3、農村土地功能變化引發土地收益矛盾激增。隨著城鎮化進程的加快,大量的農村土地被征用,土地功能日益多元化,派生出來的收益、增值問題也日益突出。除了承包責任田、宅基地分配,又出現了土地入股分紅、征用土地補償、拆遷安置房等利益攸關的矛盾。
4、涉及農村婦女土地權益糾紛逐年上升。隨著經濟社會的迅猛發展,農村的婚姻關系不再象以前一樣穩定,農村婦女往往是隨著婚姻關系的變化而流動,但土地卻是不可移動的固定資產,因此,伴隨農村婦女婚姻關系的變化,婦女土地權益流失的情況也日益復雜。
一是外嫁他村婦女。按照“婦從夫居”婚俗,農村婦女一旦同外村人結婚,其承包地很可能會被娘家村收回,或是被娘家兄弟分割。而婆家村本著“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原則,也不會分給她土地。因此嫁到外村的婦女,多半會失去土地的實際使用權和受益權。
二是農嫁非婦女。農村婦女與非農業戶口家庭的男性結婚,在我國現行戶籍政策下,其戶籍很難轉成城鎮戶籍。這些婦女在娘家的田地,往往會由村民小組收回重新分配,并助喪失“村民資格”,一旦遇到土地征用,外嫁婦女很難取得補償。
三是離婚婦女。如果在婆家村沒有趕上二輪承包或2019年一次的土地調整,農村婦女一旦離婚就會失去擁有土地的可能性,而娘家村的土地往往又被收回。少數分得土地的婦女,如果離婚不離村,有可能保存土地權益。若離婚又離村,其土地或被前夫家庭繼續承包,或被村集體收回。
四是喪偶婦女。若婦女喪偶時較年輕,子女年齡尚小,其改嫁的意愿較大,其土地很可能被村集體收回,或被夫家的弟兄分割。若喪偶婦女與夫家家族有矛盾,喪偶后即失去在婆家繼續生活的條件,土地權益也會因失去家族庇護而流失。
五是招婿婦女。有人說,不給上門女婿分地表明土地分配并沒有歧視婦女,因為身為男性的上門女婿同樣分不到地。然而事實是,在“男尊女卑”思想深根蒂固的農村,家中有無成年男丁決定了其家庭在村中的地位,即使成年男丁做了上門女婿,原村集體也不敢貿然收回土地,而如果是出嫁女,村集體往往會毫不客氣地收回土地。
一是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婦女的土地承包權益,是指婦女作為具體經濟組織成員,依據承包。
合同。
對其所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經營和收益的權利。在現實中,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往往限制或剝奪上述五類婦女承包集體土地,損害其土地承包經營權。
二是征地補償款、拆遷安置房的分配權。隨著城鎮化的加快,大量農村集體土地被征用,農村集體組織在分配征地補償款過程中,往往對上述五類婦女群體少分甚至不分。在拆遷安置房分配上,由于牽涉利益更大,矛盾則更加突出,如果所在區經濟形勢好,往往還會顧及上述五類婦女群體利益。如果所在地區經濟水平欠發達,則會選擇剝奪和限制上述五類婦女群體的分配權。
三是宅基地及土地股份分紅。基本發放了農村宅基地的《農村集體土地證》,但由于“婦從夫居”婚俗,相當一部分農村婦女不能在婆家擁有相應的份額,而娘家也可能取消其份額。隨著農村土地流轉量的增加,土地股份分紅成為農民的重要經濟來源,而目前,上述五類婦女群體涉及土地的附加或增值收入不同程度都受到限制和剝奪。
1、落后的性別文化及政策強化與農村婦女地位從屬化的現象仍然普遍。在農村婦女地位總體得到較大提升的今天,農村的傳統習俗、宗派勢力對農村婦女土地權益的影響一時還難以消除。在農村社會體系里,婚姻、繼承、姓氏等習俗仍以男子為中心、以父系家庭為本位。農村婦女未出嫁前的土地權益從屬于娘家,出嫁則從屬于婆家。一些區、街道在拆遷安置、土地分紅的“土政策”中,對農村女性的土地權益存在有意或無意的限制和剝奪。《土地承包法》規定以“農戶”為承包經營權主體,婦女在土地承包中,沒有被當作一個有權利的“個人”來看待。在村集體的土地收益分配、家庭財產登記中,大多只登記男性戶主的名字,一旦家庭破裂,婦女就很難爭取到財產,也會失去土地的使用權和受益權。
2、土地承包關系穩定和婦女婚嫁流動的矛盾性仍然突出。《土地承包法》規定,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一般來說,農村以2019年為周期調整一次土地分配。而根據“婦從夫居”婚俗,農村婦女一生中至少要變動一次長期居住地,她們因婚姻而流動,往往在婚姻關系中失去土地的承包權和受益權。當前,農村人口的流動性已經大大增強,農村家庭的穩定性也在減弱,就更加加劇了這一矛盾。
3、村規民約“合法化”與農村土地政策相結合產生影響。在農村男權文化背景下,有權參與村規民約制定的基本為男性,思考問題、做出決定也往往從保護男性家族利益出發。《土地承包法》規定,對個別土地承包者之間的土地進行適當調整的,必須經過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農村婦女的土地權益,常常就在表面民主的村民大會、村民小組會議通過的村規民約中流失。
4、現行的法律和政策在調整社會性別利益關系上基本缺位。土地承包法中的“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以及土地承包三十年不變的政策,沒有考慮“婦從夫居”婚俗下,政策的實施對不同性別的影響。將“農戶”作為承包經營權的主體,沒有主體資格的婦女就不能單獨享有土地承包權。表面上看是中性的法律和政策,由于沒有考慮到社會性別利益關系的差別化,在實施過程中往往給農村婦女帶來不利。
5、農村婦女土地權益維護的救濟途徑基本缺失。一是政府救濟的缺失。《村民自治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規定,“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不得干預依法屬于村民自治范圍內的事項”。這樣,村民大會在處理婦女土地權益分配上的違法決定,就屬于村民自治范圍,政府很難為侵權婦女提供救濟。二是司法救濟的缺失。法院在處理涉及婦女土地權益案件時,一般都不愿受理這類訴訟。
1、農村婦女土地權益維護糾紛調處情況。市婦聯與市農委密切合作,發揮各自職能,在現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體制內,針對農村婦女婚入、婚出等原因產生的侵權現象,開展法律、政策、調解等方面的援助。2019年,市農委條口受理涉及農村婦女土地承包糾紛17件。**市婦聯婦女權益維護中心,2019年共接待婦女土地權益維護來信來電來訪2例。
2、全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體系健全。按照《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全市5個涉農區設立了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委員會,鎮街和村設立調解室,條件成熟的4個涉農區成立了仲裁庭,培訓了一批具有土地仲裁資格的專業人員隊伍。逐步形成“鎮村調解、區縣仲裁、司法保障”的農村土地承包糾紛調解仲裁工作體系。
3、加強對基層仲裁調解工作人員的性別意識培訓。市農委在開設仲裁員、調解員的業務培訓活動時,邀請市婦聯人員列席,并在培訓課程中,明晰涉及農村婦女土地權益糾紛調處的適用法律,主要是《婦女權益保障法》相關條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相關規定;中共中央、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切實維護農村婦女土地承包權益的通知》等相關內容,做到依法、合理地化解處理涉及婦女的土地糾紛。
4、法律與村規民約適用沖突的調解實踐。由于現行相關法律的適用性不強,一些地方的村規民約又缺乏有效監督,一些涉及上述五類婦女群體的土地權益糾紛,經常出現有法律支持但難以實施,村民認知上不能理解、感情上不能接受的情況。在實際的調解中,一方面對照法律條款,逐詞逐句分析講解,一方面又不能硬搬法律,要尊重農村和農戶的歷史和現狀,采取靈活的方式妥善處理。
案例一:某區某村的妯娌二人在村土地征收補償款分配中,未得分文。該戶在二輪承包前,兩妯娌的公公去世,婆婆改嫁,丟下兩個未成年的兒子(即兩妯娌后來的丈夫)。村里通過村規民約收回了該戶的承包地。兩兄弟成年后,村里只將少量邊角地分給兩兄弟,兩妯娌嫁過來后,也沒有分得土地。后來,兄弟中一人病故,妻子改嫁到外村。村里在分配征地補償款時,再一次通過村規民約剝奪了該戶的分配權。理由是該戶的公公早已去世,婆婆早已改嫁,土地早已收回,邊角地不能算承包地。經過調解,村集體還要剝奪改嫁到外村的妻子和孩子的分配權,基層調解員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明之以法,經過近半年的調解,村集體終于意識到做法的不妥,為該戶補發了補償款五萬元。
5、法律與地方政策適用沖突的調解實踐。人多地少是農村長期存在的現實矛盾,地方經濟發展中任務重資金少也是現實困境。一些地方性政策在出臺時,在權衡利益上,往往會選擇犧牲前述五類婦女群體的合法利益。面對這種情況,基層調解工作人員很為難,一方面要維護受害婦女的合法利益,另一方面還要維護政策制定者的權威。
案例二:某區某鄉姓外嫁女,婚后戶口未遷出,該女在娘家村還有房子,現該村拆遷,該鄉拆遷辦告知她,凡是結過婚的姑娘不管戶口在不在娘家村都不能享受拆遷安置房。這位婦女即投訴到街道,街道答復如下:根據《**省某某經濟開發區征地拆遷補償安置辦法》,“經討論不予安置類型:對農嫁居的,有戶口、無房產,無論有無責任田”之規定,您不符合安置房的安置條件,不予安置。這是一個明顯違反《拆遷征地補償條例》、《婦女權益保障法》的地方性政策,卻能堂而皇之地將外嫁女的合法利益排除在外。在面對這樣的問題時,只能采取私下悄悄調解,個別給予經濟補償的方式。
6、復雜農村家庭關系的調解實踐。因婚姻關系變化而流動,依然是農村婦女土地權益流失的主要因素。現在農村家庭穩定性漸失,家庭關系日益復雜,如何與時俱進地厘清婚姻關系中的土地財產關系,是一個越來越普遍的問題。
案例三:某區某村一農戶女兒外嫁,在婆家村未分地,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娘家村明確該女子有土地承包經營權。但其父親第二輪承包后娶了從外村嫁過來的后媽,其父去世后,該承包地塊被征用,女兒與后媽對土地征用補償產生爭議,基層調解很難令雙方滿意。現在上訴至法院,法院也很糾結,女兒認為其該得全部征用補償,后媽認為自已也有份。按照征地習慣做法,后媽嫁過來成為家庭成員就自動有份獲得補償。但是后媽又不是二輪土地承包共有人,而后媽在原來村的土地還沒有被收回,目前此案正在關注中。
7、基層調解仲裁機構面臨的困難和問題。農村土地糾紛面廣量大,錯綜復雜,需要較高的政策水平和專業水平。目前,基層農村土地承包調解仲裁工作,在專業人才培養、經費保障方面還不夠。因為不具備執法權,使得調解仲裁機構的地位很尷尬,調解仲裁的執行落實也有較大難度。
案例四:某區某村一戶村民父女四人在二輪承包時分得了土地,后其中一女某外嫁,戶口遷出,在婆家村并未分得土地,后其父去世,村民小組決定收回土地。基層調解仲裁機構明確要求村民小組,不得收回其承包經營權。村民小組于是在實際耕種時故意破壞某承包地的水系,導致土地無法正常耕種,目前,該案例已訴至法院,但執行多半還是問題,此案正在關注中。
1、在法律的制定和執行中進一步增強社會性別意識。現有的法律對農村婦女的土地承包權規定較全面,但因沒有充分考慮現實的社會性別利益關系,以及“婦從夫居”婚俗,一些條文顯得有些滯后。建議借鑒廣西維護農村婦女土地權益的相關做法,針對前述五類婦女群體的土地權益問題,全省出臺相關實施方案。農戶承包合同登記實行夫妻雙名制,夫妻各執一份,在轉讓、租賃土地時,要由雙方簽名才能生效,保障婦女在分居、離婚和喪偶情況土地承包權的安全。
2、政府要加強對村規民約的監督制約力度。尊重村民自治權利要以法律為底線,建立對村規民約合法性的審查機制和糾錯機制。建議鄉鎮司法員列席村民代表大會,對制定村規民約進行指導。民政部門牽頭成立由司法、婦聯等部門組成的,針對村規民約合法性審核的聯合機構,并組織有關部門定期開展村規民約的清理工作,對村規民約中侵害婦女、未成年人等群體合法權益的條款予以清除。如某區某街道,在拆遷安置中規定,凡農村獨女戶,拆遷按照1.5倍面積給予鼓勵性安置。有的農戶因超生有三個兒子,但也只按照一個人的標準給予安置。此項規定充分體現了科學、合理的社會性別意識。由政府的監督制約,該區農村“男尊女卑”的現象大大改觀。
3、要進一步明確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標準。無論在村集體土地征用還是土地流轉糾紛中,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認定是獲得補償款的關鍵因素。從實踐來看,一種主張以戶籍為依據,一種主張以居住地為依據。但是,這兩種主張過于原則,特別是前述五類婦女群體,由于傳統的“婦從夫居”習俗,使她們在征用和流轉中的適用標準相對模糊,上述任何一種認定對她們都可能有失公允。建議相關部門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認定做出一個合理的規定。
4、進一步發揮婦聯組織作用加強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和法制宣傳。大力開展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的宣傳教育,提升全社會尤其是基層組織的國策意識,充分認識到保護婦女土地權益不是對婦女的施舍,而是責任和義務。廣泛深入地做好《村民組織法》、《婦女權益保障法》、《土地承包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提升廣大農村婦女依法維權的意識和能力。
5、對農村土地確權工作進行社會性別影響調研。當前,正在**區開展農村土地確權的試點工作。建議婦聯與農委合作,就此開展社會性別影響調研,對確權工作可能對婦女產生的正負面影響,進行系統分析,為進一步的決策提供依據。此次確權仍然是確到“農戶”頭上的,婦女依然不具有確權的主體資格,這對于以“婦從夫居”為婚俗、以男性為本位的農村來說,農村婦女的個體利益是否會再次埋沒在婚姻家庭關系中,甚至有部分農村婦女是否會永久地失去土地權益,是個值得關注、研究的問題。
美國法哲學家德沃金教授在《認真對待權利》中明確指出,對待每一個人的平等關懷和平等尊重,應當成為政府的首要政治道德責任。農村婦女土地權益是一個社會進步和文明的重要尺度,需要從法律、政策、習俗、社會結構等多方面進行循序漸進的變革,中國農村婦女尤其是前述五類婦女群體的土地權益才能真正得以保護。
維護婦女權益工作調研報告(精選15篇)篇五
在社會結構和利益格局深刻變化中,準確把握婦女群眾多元利益需求,切實保障婦女群眾合法權益,是婦聯組織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重大任務。今年來,灌南縣婦聯聯合縣公、檢、法、司等部門就廣大婦女群眾反映的“婦女權益保障訴求難”的問題進行了調研。現將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當前灌南縣婦女權益保障訴求機制現狀。
一直以來,灌南縣婦女權益保障工作以“普法推動維權,維權提升素質,素質彰顯服務,服務促進和諧”工作理念,努力解決婦女各項權益訴求。
1、訴求網絡不斷健全,維權機制較為完善。縣綜治委成立了維權工作領導工作小組;縣公、檢、法、司、民政等部門與縣婦聯聯合成立婦女兒童維權合議庭、“110”家庭暴力接警中心、家庭暴力傷情鑒定中心、家庭暴力庇護所,建立“女人民陪審員”制度,開辟了婦女兒童維權綠色通道;縣婦聯在縣信訪局接待矛盾調處中心設立了婦女兒童維權窗口,建立主席信訪接待日,與上訪婦女零距離接觸,聆聽她們的維權訴求;縣信訪局專門配備女干部在接待中心負責婦女上訪工作,對婦女反映的問題優先接訪,優先協調,優先督辦。
2、基層基礎不斷夯實,訴求渠道比較暢通。縣婦聯加強信訪窗口建設,對來信來電來訪專人負責,認真處理,并以“婦女之家”為依托,搭建維權網絡--村(社區)婦女兒童維權站,實行婦女保障訴求來信來訪聯接、家庭矛盾糾紛聯排、婦女維權服務聯動;縣司法局在縣、鄉兩級成立法律援助中心(站);縣法院系統在基層法院建立維權互動機制,處理涉及婦女兒童權益案件,相互通報信息,統一答復咨詢意見;縣公安機關積極探索與社區婦聯等有關部門的協調聯動機制,加強社會治安管理和對流動人口中婦女兒童的管理與保護;信訪部門執行“大接訪制度”,將矛盾化解在基層。
3、方式方法不斷創新,婦女權益較好維護。縣婦聯在全縣開通12338婦女維權熱線,為婦女兒童提供法律咨詢、心理指導和維權服務;縣司法局為權益受到侵害的婦女免費提供司法援助;縣法院主動邀請女人民陪審員參加合議庭審理涉及婦女兒童的案件,并充分聽取意見;縣公安機關加大對侵害婦女兒童權益案件的打擊力度,成功破獲多起拐婦女兒童案件;縣檢察院對侵害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刑事案件實行“專人辦理,優先批捕,優先起訴”;縣信訪局強化信訪事項跟蹤督辦力度,做好信訪預測和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
二、當前灌南縣婦女權益保障訴求中存在的問題。
婦女權益是一個內容豐富的完整體系,包括政治權利、文化教育權利、勞動權利、財產權益、人身權利、婚姻家庭權益等六個方面。在尋求婦女利益保護中,因訴求主體、內容及形式多樣性,婦女權益保障訴求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1、訴求渠道較為單一。大部分婦女在婚姻家庭權益受到侵害或者遭受家庭暴力后,第一時間想到的是到婦聯上訪反映問題,尋求解決。其他權益或者集體性利益受到侵害時,則直接到信訪部門進行上訪。通過法院起訴、請示法律援助或者通過勞動爭議仲裁的比例不大。
2、訴求內容形式多元化。隨著現在社會矛盾的多元化和日益凸顯,婦女利益的訴求內容由婚姻家庭糾紛,財產權益保護和家庭暴力訴求,逐步擴大到婦女社會保障福利、交通事故責任賠償、農村土地征占、房屋征遷補償和涉法訴訟權益保護等其他方方面面。其中不乏訴求心態復雜,訴求期望較高的婦女群眾,集體上訪居高不下,纏訪、鬧訪和越級上訪現象較為嚴重,上訪人員思想偏激,情緒波動較大。
3、訴求保障法律支撐不強。我國《刑法》、《民法》、《婚姻法》和《婦女權益保障法》中對婦女權益相關訴求侵害有相關規定,存在規定不明確、立法較分散、原則性強、可操作性不夠的缺陷,一定程度上制約了維權工作的開展。同時,對于婚姻家庭權益的保護,在司法審判中調查取證難度較大。例如家庭暴力案件,往往發生在家里等私密性較強的地方,沒有第三人在場;在婦女性侵犯案件中,受害婦女“羞于啟齒”,錯過取證最佳時機;離婚訴訟中,認定過錯方證據比較困難;涉及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的,法院判決后,執行較為困難。
三、當前灌南縣婦女權益保障訴求問題造成的原因。
1、社會保護和公共政策設計有待進一步完善。近年來,婦女反映的婚姻家庭問題,最為突出的是因“婚外戀”、“第三者”插足等引發夫妻矛盾、導致家庭破裂。但引起這些問題的過錯方受到譴責的越來越少,這些現象甚至日漸成為司空見慣的社會現象,致使很多婦女受到家庭婚姻方面的侵害時,得不到應有的同情和保護。另一方面,由于傳統的觀念影響,“丈夫打妻子”被認為是正常現象,還有很多婦女存在“家丑不外揚”的心理或是沒有經濟來源,婚姻家庭權益受到侵害后,不愿意或是不敢離婚,使得訴求的保障和實現存在困難。而訴訟時間長,成本高,取證難等現實原因也導致很多婦女,特別是弱勢婦女群眾放棄了法律的途徑。
2、維權機構的整體合力有待進一步提高。當前,婦女兒童維權的機制和網絡都比較健全,成立了專門的機構,配備了專門的人員,硬件設施都比較完善,但大多各自為陣,在發揮作用、部門之間整體聯動的速度和力度上還需進一步加強。特別是個別具體從事工作的同志對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工作的認識還不夠高,不夠重視,還有“婚姻家庭糾紛甚至家庭暴力都只是家務事”或者“對婦女的保護是婦聯的事情”的觀念和思想存在。由于婦聯職能和手段有限,很多時候只能從提供心理安慰、疏導以及法律、政策咨詢,引導其尋求其他法律途徑來解決訴求,在一定程度地削弱了婦女更好地表達訴求的耐心和信心。
3、維權工作宣傳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強。在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相關法律法規的普法教育上,形式上缺乏靈活和具體性;對象還不夠全面,特別是農村居民、外來務工人員、流動人員等群體對相關法律知識了解不多。在對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機構的宣傳中,力度還不夠。很多婦女只知道有婦聯,還不知道有其他的維權機構,不知道維權機構的功能和作用,甚至有部分婦女群眾不知如何表達訴求,更不知道通過法律去維權。
4、婦女群體的素質有待進一步提升。在接訪過程中,我們了解到,一方面,不少女性婚姻家庭出現矛盾或者其他權益沒有得到保障,很大程度上由于自身素質不高和人生觀、價值觀出現偏差造成的;另一方面,也有不少婦女自身維權意識不強,法律法規知識了解不多,不知道如何運用法律和政策的武器去保護和實現自己的權益。
四、解決婦女訴求問題的方式方法及路徑探索。
婦女權益保障訴求解決機制,最行之有效的是提升婦女整體素質,提高婦女維權意識,加大整體聯動力度,創新工作方式方法,多渠道地解決婦女訴求。
1、借資源,加大宣傳力度。一是借助報刊、電視、廣播和網絡等各類新聞媒體資源,發揮輿論導向作用。特別是利用微博、微信等新興媒體,拓寬婦情民意收集渠道,創新輿論監督形式,快捷準確地了解、分析、傳遞婦女的思想變化和利益訴求,把握輿情主動權;二是借助女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力量,發揮她們聯系廣泛的優勢和參政議政的作用。組織她們更多地走進婦女群眾,幫助宣傳法律政策知識,幫助反映婦女群眾所想所求,推動制定、完善有關政策法規,促進婦女權益問題得到重視;三是大力宣傳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宣傳《婦女權益保障法》、《勞動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規,引導廣大婦女“學法、知法、用法、守法”,提高婦女群眾的維權意識和能力。大力宣傳維權機構和維權工作,提高知曉率,讓廣大婦女有地方表達訴求,有渠道反映呼聲;大力宣傳女性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的“四自”精神,引導女性提高自身素質,加強自身能力,以自身的進步真正做到男女平等,在全社會營造尊重婦女、關心婦女、保護婦女的良好社會氛圍。
2、強基礎,加大聯動力度。一是發揮各維權機構和工作網絡的作用,暢通渠道,整體聯動,提高維權工作效率;發揮現有維權陣地作用,整合資源,建立“社區(村)家暴接警站”、“婦女兒童權益糾紛調解中心”等新陣地,為婦女兒童提供更方便快捷的維權服務;組織婦女工作者積極探索專業社會工作者發展路徑,積極推薦、培訓基層婦女骨干擔任人民陪審員、人民調解員等,提高履職能力;二是發展壯大維權志愿者隊伍,發揮女檢察官協會、女律師服務團的作用,加強與專業社會工作者的合作聯動,共同維護婦女兒童權益;三是發揮維權領導小組作用,定期研究商討工作,督辦落實工作;發揮文明單位、績效考核、綜合治理等各種綜合性考評工作的作用,把不同行業婦女的滿意度、婦女訴求反映的問題處理效能作為對部門、干部考核的主要內容,獎優罰劣,真正形成黨政領導、婦聯推動、各方參與、群眾實踐、社會關注的工作格局。
3、建制度,加大創新力度。一是建立民情交流制度。建立婦聯干部民情交流制度,將婦聯工作的重心下到基層,認真傾聽婦女群眾心聲,廣泛了解婦女維權訴求,切實做到婦情民意掌握在基層,婦女群眾利益訴求解決在基層;二是建立代表聯系制度。借助婦女代表的作用,采取分級聯系的形式,即縣婦聯聯系執委,執委聯系婦女代表,婦女代表聯系婦女群眾的網絡體系,暢通上情下傳、下情上報的渠道;三是建立“意見書”制度。婦聯及其他群團部門可以充分發揮協調、督辦作用,對涉及家庭暴力等婚姻家庭糾紛問題或勞動糾紛問題,以及涉及侵害婦女權益的重案要案,通過“意見書”的形式,實行與有關單位和相關行政執法部門的有效銜接,幫助婦女降低維權成本,提高維權效力;四是建立婦女議事制度。充分依托村(社區)“婦女之家”,將婦女骨干組織起來定期議事,探索創新靈活多樣的議事形式,豐富拓展有特色的議事內容,使廣大婦女都有地方表達訴求,都有渠道反映呼聲,使婦女群眾在議事中提升,在議事中受益。
黨的xx大強調,“堅持男女平等基本國策,保障婦女兒童合法權益”。我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法律的保障是真正實現婦女地位平等和公平的不可或缺的手段。在法制健全,法治水平發展越來越高的今天,加強對婦女訴求保護的研究對進一步完善婦女平等權益法律制度,增強婦女權益侵害救濟力度,體現社會公平正義具有十分緊迫而又現實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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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婦女權益工作調研報告(精選15篇)篇六
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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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兒童作為社會的弱勢群體,一直備受社會關注。改革開放以來,由于國家與社會的共同推進,相關法律法規的出臺,婦女兒童的各項權利得到進一步實現和落實。但是,從整體上看,我國婦女兒童的權利保護意識、維權意識仍然十分薄弱,婦女兒童權利受侵害事件時有發生,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工作任重而道遠。本文以**區基層****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相關工作為切入點,淺談對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工作的幾點思考。
強奸**情中受理刑事案件**起,證據不足不立案**起,刑事拘留**人;
猥褻**情中受理治安案件**起,轉刑事案件*起,終止調查*起,行政拘留*人。
在日常工作中,筆者發現一類新型侵犯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種類——家庭冷暴力。所謂“家庭冷暴力”,是指夫妻雙方產生矛盾時,態度冷漠、漠不關心對方,將語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性生活,懶于做一切家務工作等非正式暴力行為。家庭冷暴力實際上是一種精神虐待,夫妻雙方都是冷暴力的受害者。處于家庭冷暴力中的女性大多有委屈感、被控制感,感情變得脆弱易激動,心理上常常處于孤獨狀態,此類家庭冷暴力還會不經意地蔓延至家中的小孩,對下一代造成無法預估的傷害。
家庭冷暴力的最大特點在于其非肉體性、長期性。傷害強烈的或者持續相當時間的,受害者在心理、情感和精神層面乃至社會生活功能程度都會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害。此外,家庭冷暴力不僅體現在婚姻生活中,也體現在家庭生活中,換句話說,不僅姻親關系中有冷暴力,血親關系中也有冷暴力。婚姻和家庭成員的任何一方都可能是施害者也可能是受害者。發生家庭冷暴力后,很多人意識不到自己的權益受到了侵犯,****接到報**后,因為雙方沒有言語或者肢體沖突,只能以勸說為主,難以采取有效性的措施進行處理,導致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值得我們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關注。
一是婦女兒童維權意識薄弱。女性天性比較感性,容易被情感左右,比如在面對家庭暴力、性侵等情況時,常常對施暴者的轉變存在僥幸心理,或者受到傳統思想的影響,不愿報**求助,甘于默默忍受,部分女性逆來順受、忍氣吞聲、委曲求全,不僅葬送了自身的幸福,也助長了侵權群體的囂張氣焰,使得侵犯婦女兒童權益案事件呈高發趨勢。二是婦女兒童維權方式不當。基層實踐中發現許多婦女兒童并不知道自身權益受到侵犯時可以尋求法律援助機構或人員的幫助,部分婦女兒童在遭受性侵、家暴后沒能及時保存證據導致證據滅失、取證困難,最終致使案件難以辦理。這些都影響了侵犯婦女兒童合法權益案件的辦理,導致侵權人員逍遙法外。
在開展家庭暴力、性侵犯罪類的宣傳時,部分群眾受傳統思想影響表現出抵觸情緒,或者對宣傳漠不關心。此外在對相關法律進行宣傳時,群眾往往一知半解,這種簡單粗暴的宣傳教育方式,不能達到預期的效果,在提高婦女兒童維權意識方面意義不大。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強治理意識。
一是轉變思想意識。領導干部在開展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工作時應樹立大局意識,將該項工作作為重點工作加以推進,同時要協調好各方力量,切實形成維護婦女兒童權益的工作合力,避免出現各部門單打獨斗或者推諉塞責的現象。要認清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工作形勢,避免緊盯短期成績、工作績效而忽略社會的長遠發展,要立足新起點、適應新常態、推動新發展,把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工作切實有力推進,避免厚此薄彼,影響社會和諧發展。二是強化組織部署。各級****要緊緊圍繞**部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專項行動和《全省****進一步全面排查侵害婦女兒童權益違法犯罪線索的工作意見》通知要求,建立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領導小組,細化具體任務職責,認真部署宣傳、摸排和打擊工作,有效形成“分工明確、層層落實”的“一盤棋”格局,力爭嚴懲一批違法犯罪分子,解救一批婦女兒童,堅決鏟除拐賣犯罪滋生土壤,建立完善預防、打擊、救助、安置一體化工作機制。
(二)突出工作重點,強化打擊力度。
侵犯婦女兒童合法權益違法犯罪活動的存在,既有客觀上社會自身免疫力的問題,也有主觀上認識偏差和工作開展不到位的問題。各級部門特別是****要始終堅持問題導向,全**動員,全**行動,全面打好排查、打擊、整治“組合拳”,從源頭上清創除瘤,肅清社會治安環境。一要開展地毯式排查。各級****要以社區實有人口攻堅行動為契機,充分發揮機制優勢,由社區民**采集網格內的外來婦女情況和本地婦女兒童生活現狀,開展一次全方位、無死角的地毯式排查。同時,要充分利用群眾舉報、**情案件梳理、網上信息篩查等手段,對本地侵犯婦女兒童合法權益情況開展調查摸底,梳理排查一批違法犯罪線索,為后續打擊整治工作奠定基礎。二要開展飽和式打擊。要重拳打擊轄區發生的侵犯婦女兒童合法權益案件,形成強大打擊攻勢。對獲取的案件線索,基層****要及時依法受理案件、固定證據,并與業務部門加強溝通聯系,及時會商案件辦理方案,依法追究違法犯罪人員法律責任。業務部門要針對侵害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相關違法犯罪形態變化,主動研究、主動經營,爭取在打擊方式和偵查方向有新突破,從而全力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
(三)提高維權能力,筑牢防范屏障。
要用好“開學第一課”“法制大講堂”等重要載體,在**.*國家憲法日、開學首日、*.*學雷鋒日等關鍵時間節點,以通俗易懂的方式開展普法宣傳。同時要充分利用平安創建**網融合行動、“關工進網格”資源和各村社區網格群、兩微一抖平臺等,定期發布普法小視頻、身邊**情預**、法律條款、維權方式等信息,以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開展**示教育、提供法律援助,引導婦女兒童合法維權。二是開展結對幫扶。由社區民**對前期采集的網格內重點婦女兒童基礎數據和**情案件信息逐一登記造冊,按時回訪、跟蹤了解,幫助婦女兒童保障自身權益。同時以“**法融合”為契機,以各派出所關愛工作站為依托,充分發揮“五老資源”作用,努力構建“司法+民政+**+普法志愿者”的“四包一”法律援助體系,涉及婦女、兒童的**情、案件,由“四包一”成員及時提供法律咨詢和志愿服務,切實筑牢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法律屏障。
維護婦女權益工作調研報告(精選15篇)篇七
郭紅,吉林省遼源市龍山區婦聯主席,中共黨員,1986年從事婦女工作。十七年來,她把全部的精力和滿腔的熱情都投入到她所鐘愛的婦聯事業上,用青春之筆,蘸滿濃濃的情愫,無怨無悔地譜寫著人生理想的篇章。她曾多次受到市、區的表彰和獎勵,連續六年被評為龍山區優秀干部,兩屆連任區人大、市人大代表。20xx年,被評為省級優秀婦女干部,她領導的龍山區婦聯也多次被評為省、市先進婦聯組織。
一、心系事業,務實創新,全力開創婦聯工作新局面。
她熱愛婦女事業,從走進婦聯的那一天起,她就下定決心,要把自己的青春,自己的生命,緊緊地和婦女工作聯系在一起,全身心地推進婦女事業。她是這樣想的,更是這樣做的。在工作中,她勤于思考,勇于奉獻,求真務實,形成了獨特的工作思路和創新的工作能力。
她在認真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結合區情,提出了以“三大主體”活動(雙學雙比活動、巾幗建功活動、文明家庭活動)為主線,貫穿于全區婦女工作的始終,使之成為龍山區兩個文明建設的主要內容。她認真總結了十年來“雙學雙比”活動的成果,結合龍山區地處近郊的現實,創造性地豐富和發展了“雙學雙比”活動的內容,把工作的切入點和落腳點放在幫助廣大婦女增收致富上來。她注重針對不同的對象,開展了多種多樣的培訓活動,全面提高了全區婦女,特別是農村婦女和城市下崗女工增收致富、創造經濟效益的能力。幾年來,全區受訓的婦女達5000余人,有2730名婦女擺脫貧困,走上了致富奔小康的道路。她著眼全區企業改制的實際,豐富了“巾幗建功”活動的內涵,使巾幗崗位名星和巾幗文明崗創建活動向全區各行各業,特別是向民營企業廣泛鋪開,涌現出了一大批先進典型。
她緊扣龍山區精神文明建設的主題,領導區婦聯以“美化家庭,愛我龍山”為題,在城市開展了創建文明家庭活動,在農村開展了創建十星級文明戶活動,積極倡導文明新風,廣泛動員全社會的力量向孤寡老人、失學兒童、貧困家庭獻愛心。僅兩年來,就為16個孤寡老人解決了生活問題,為268個失學兒童解決了就學問題,幫助187戶貧困家庭解決了生活問題。目前,全區共創建城市文明家庭2860戶,農村十星級文明戶200戶。
二、情牽姐妹,伸張正義,極力維護婦女兒童的權益。
郭紅同志懷著對事業的執著,對婦聯工作的一腔熱血,對婦女兒童的滿腔熱情,廣泛聯系社會各界,積極溝通協調,奔走呼喚,憑借忘我的工作影響人、憑借人格的力量感召人,全力維護婦女兒童的權益。
她堅持從抓根本入手,廣泛宣傳,不斷提高維權工作的能力。她把學習、宣傳、貫徹實施《婦女權益保障法》和《吉林省實施婦女權益保障法辦法》及各種法律知識,當作工作的重中之重,每年都要舉辦兩期婦女干部學習法律知識培訓班,三次法律知識問題答卷。堅持兩年舉辦一次法律知識競賽活動,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宣傳單、板報、標語等各種宣傳活動,不斷提高全區廣大婦女的維權意識和各種法律知識,增強了全區各級婦女組織、婦女干部和廣大婦女學法、用法、運用法律維護權益的自覺性。
她堅持從抓案件入手,運用法律,維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她以對婦女群眾高度負責的赤誠之心,忠實地履行婦聯干部的職責,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積極協調公、檢、法等部門為受害婦女申張正義,解救了無數個受害婦女。這些年來,共接待處理來信來訪2600余件,接待婦女上訪10000多人次,處理重大殘害婦女案件59件。做到了維權案件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處理有結果。,龍山區婦聯接到群眾舉報,山東籍男子李某長期毆打長春籍婦女張淑蘭,造成張淑蘭身心受到嚴重傷害。郭紅同志得知此事,迅速趕到現場,經查了解到,李某用欺騙的手段,騙娶了張淑蘭的信任,并把張淑蘭騙回山東老家,在張沒有同意的情況下,私自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回到遼源后,因張某不同意與李某共同生活,李某采用暴力手段長期毆打張淑蘭,把張打成重傷。當時,郭紅用自行車推著張淑蘭到醫院就醫,親自護理,直到張淑蘭病愈出院。出院后,在郭紅同志的積極協調下,張淑蘭起訴到區法院,依法解除了與李某的婚姻關系,獲得了經濟賠償,使這一案件得到了圓滿解決。20xx年,有一雙目失明的老婦人到婦聯反映無人贍養。經調查了解到,該老人有三個女兒。郭紅帶領婦聯干部,找到了老人的三個女兒,連續奮戰幾天幾夜,苦口婆心地做她們的思想工作,最終通過法律渠道,使老人的贍養問題得到了合理的解決。郭紅同志常常為受害婦女買衣送藥,問寒問暖,解決問題。象這樣的例子,不勝枚舉。
三、內外兼修,與時俱進,不斷提高維權工作的水平。
婦聯工作特別是維權工作,能否取得成績的關鍵在于領導者的水平和能力是否與時俱進。多年來,郭紅同志始終把內強素質、外塑形象作為抓好本職工作的前提保證。
對內,強化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她堅持認真學習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具有較高的政治敏銳性和政治鑒別力,能夠始終和黨保持高度一致。先后多次參加中華女子學院、省婦干校、省市委黨校培訓班學習,特別是重點學習了各種法律法規,理論水平和工作能力不斷提高。她政治堅定、胸懷全局、業務熟練,在各項工作中沖在第一線,走在最前沿,在全區廣大干部中享有較高的威望。
對外,求真務實,注重樹立良好形象。郭紅同志帶領婦聯干部把扶持貧困婦女兒童工作納入到總體規劃之中,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幫助貧困婦女兒童解決生活和學習上的困難,先后組織開展了以春蕾計劃為主題的《情系下崗女工、愛心獻給春蕾》、《一幫一結對子》、《手拉手獻愛心》、“認代理媽媽”等活動,幫助貧困學生1000多人,為下崗女工聯系協調單位,解決實際困難,得到了群眾的認可和領導的好評,樹立了婦聯組織真干事、干實事的良好形象。
維護婦女權益工作調研報告(精選15篇)篇八
鎮婦聯緊緊圍繞鎮黨委、政府的“工業興鎮,經濟強鎮”這個長遠目標,在“黨政所需,婦女所急”上下功夫,把服務大局與履行職能結合起來,積極為婦女同胞爭取就業崗位、小額貸款、項目培訓,幫助婦女創業就業。
(一)強化服務,促進婦女就業。20*年起鎮婦聯就采取送政策、送資金、送信息等服務形式,為婦女創造相宜的工作和生活環境,幫助婦女創業。在鎮婦聯的幫助下,做大做強了以女性勞動力為主的'*香菇、*時鮮蔬菜種植項目,幫助她們成立了消費協會,選舉產生了協會會長、副會長和理事,及時為菇農、菜農提供資金和技術服務。五年來,鎮婦聯共幫助她們從農村信用社獲得小額貸款累計達35萬元之多,為菇農和菜農增收達150萬元以上。
(二)拓寬領域,廣辟就業渠道。鎮婦聯認真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就業再就業工作的通知》,廣辟就業渠道,幫助婦女開發就業崗位,擴大就業。一是依托勞務站,大力發展勞務輸出。五年來,共向廣東沿海等地輸送女性勞動力達3萬余人次,向衡陽市家政服務公司輸送女性勞動力達300余人次,極大地幫助當地富余勞動力的就業和再就業,工作總結《鄉鎮婦女工作半年總結》。二是架起民營企業與下崗失業婦女之間的橋梁,向非公有制經濟要崗位。五年來,鎮婦聯共幫助女性朋友100余人進入*、*公司、*等民營企業就業。20*年*月鎮婦聯牽頭引進長沙幸福(本文來自范文家,請保留此標記。)工藝繡品公司的手工刺繡項目落戶x鎮,讓富余的婦女勞動力不出家門也能增收致富,每年解決了300名女性富余勞動力就業。
二、婦女、兒童社會地位不斷提高,生活環境明顯得到改善。
(一)積極開展扶貧幫困活動。鎮婦聯通過開展“巾幗建功”、“關愛貧困母親健康”、“春蕾計劃”等活動,爭取積極開展結對扶貧奉獻愛心活動。五年來爭取資助女性健康普查和貧困母親醫療救助項目和瀕臨失學兒童救助資金達20萬元左右,受益婦女、兒童達300余人。
(二)切實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一是以婦代會為依托,以開展“巾幗建功”、“五好文明家庭”“美德在農家”等活動為截體,以黑板報、橫幅、鎮有線電視等媒體廣泛宣傳典型事跡,在全鎮范圍內樹立了一面艱苦創業、開拓創新、與時俱進的光輝旗幟,婦女在消費中的作用日益加強。在村兩委換屆選舉中,成功選舉出一批年輕有為、學歷較高的女性同志進入村兩委班子中,配齊配強了農村婦代會組織,充分發揮了女性參政、議政的能力。二是以關懷弱勢群體為主題,切實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鎮婦聯為方便婦女群眾的來信來訪,將每星期一至星期五定為信訪接待日,及時解決婦女兒童生活中的實際問題。特別是在制止***老人、女孩等家庭***問題上,更是不遺余力。五年來共接待婦女來信來訪、處理婆媳糾紛、做好夫妻之間的調和勸解工作80余起。
維護婦女權益工作調研報告(精選15篇)篇九
把無煙衛健機關建設作為我街深入開展愛國衛生運動、踐行“健康天心”理念的具體行動,以提高廣大干部職工身體健康為目的,以文明城市建設和文明單位建設等為載體,以推進“健康天心”為目標,創造無煙潔凈環境,提高機關綜合治理水平,提升街道良好形象。下面是星星閱讀網小編為您推薦2022年全面落實無煙黨政機關建設工作實施方案。
為提高環境衛生質量,控制和減少吸煙造成的危害,保障公民身體健康,提高廣大機關干部職工控煙意識,全面落實無煙黨政機關的管理考核機制,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提高廣大干部職工的身體健康為目標,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以文明城市建設為載體,積極開展全鎮黨政機關控制吸煙活動。切實加強黨政機關內各場所禁止吸煙工作的管理,推動無煙黨政機關的建設,促進文明健康生活方式養成,逐步降低吸煙率和吸煙量,提高機關干部職工隊伍素質,優化城市文明形象。
二、工作目標。
無煙黨政機關建設不僅有利于營造清新的工作環境,保護機關工作人員的身體健康,而且是向社會展示黨政機關良好形象的重要內容之一。通過開展無煙黨政機關建設,帶動下屬單位管轄場所無煙環境的建設,進而形成全民控煙、戒煙的良好氛圍,倡導健康生活方式,促進人民群眾身心健康。
三、建設標準。
依照《無煙黨政機關建設指南》、《無煙黨政機關建設標準和評分標準》,逐一對照,全力開展鞏固建設工作。
四、組織機構。
為全面推進無煙黨政機關建設,切實維護干部職工身體健康,特成立無煙黨政機關領導小組。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xxx?鎮副鎮長。
成員:xxx鎮綜合辦公室主任。
?????xxx鎮黨建工作辦公室主任。
??????xxx?鎮經濟發展辦公室主任。
??????xxx鎮社會事務管理辦公室主任。
??????xxx鎮綜合執法(應急管理)辦公室主任。
??????xxx?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主任。
??????xxx?鎮民生服務中心主任。
???xxx?鎮財經服務中心主任。
??????xxx?鎮綜治中心負責人。
領導小組統籌協調解決無煙黨政機關建設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審定有關規定并推動實施,組織無煙黨政機關建設自評驗收等。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鎮社會事務管理辦公室,xxx、xxx任控煙監督員及勸導員,負責開展控煙監督巡查、控煙宣傳、勸阻吸煙、戒煙技能培訓等工作。
五、工作任務。
(一)領導干部帶頭禁煙。各級領導干部要帶頭在公共場所和各級黨政機關公務活動中禁煙控煙,及時勸阻和制止他人在公共場所吸煙。公務活動參加人員不得吸煙、敬煙、勸煙。
(二)單位內部全面禁煙。各辦公室(中心)、會議室等室內全面禁煙,室外不設吸煙區。禁煙區域內要張貼醒目的禁煙標識,禁止擺放煙缸、煙具,禁止發放各種形式的煙草廣告。每位干部職工都有義務對控煙工作進行宣傳和監督,不向來客敬煙,對吸煙者耐心勸阻,堅決制止。
(三)帶頭鞏固創建無煙單位成果。各辦公室(中心)以身作則,優化政府機關環境,樹立窗口良好形象,鞏固開展“無煙黨政機關”建設活動,大力倡導和開展戒煙、禁煙、勸誡抽煙行動,形成倡導主動戒煙禁煙、不接煙不敬煙、訪客無人吸煙的無煙環境,教育廣大干部職工不吸煙、不備煙、不接煙、不敬煙。勸導員要對外來辦事人員吸煙行為及時進行勸阻,監督員要對內部干部職工公共場所禁煙執行情況進行督查。
(四)廣泛開展禁止吸煙宣傳活動。結合“世界無煙日”、世界衛生日等主題活動,深入開展形式多樣的控煙宣傳活動,發放控煙漫畫吸煙有害宣傳資料、張貼禁煙標識、禁煙標志、舉辦控煙知識講座、公益性廣告等宣傳控煙知識。利用電子顯示屏滾動播出吸煙對人體危害的宣傳內容。通過控煙宣傳、普及控煙知識,提高群眾對煙草危害的認識,形成全民控煙、戒煙的良好氛圍。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辦公室(中心)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認真組織學習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領導干部帶頭在公共場所禁煙有關事項的通知》和《條例》,充分認識控煙工作的重要意義,領導干部要帶頭在辦公場所禁煙,會客接待不接煙、不敬煙,以實際行動作出表率。
(二)強化宣傳,營造氛圍。積極宣傳實施全面禁煙的重要意義,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加大控煙宣傳力度,營造控煙輿論氛圍,使全鎮公民自覺遵守控煙規定。
(三)監督檢查,鞏固成效。加大無煙環境的監督和勸導,控煙監督員加強對控煙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控煙勸導員加強勸阻吸煙。領導小組辦公室認真做好建設日常工作,組織監督與檢查,做好相關記錄,及時通報結果。
附件:無煙黨政機關管理規定。
附件:
無煙黨政機關管理規定。
一、xx鎮人民政府室內全面無煙,即無人吸煙、無煙味、無煙頭。室內不得擺放任何煙缸煙具。
二、xx鎮人民政府所有干部職工應當樹立從我做起的意識,爭當控煙表率,自覺做到不在禁煙區域吸煙、不敬煙。
三、不在xx鎮人民政府辦公大樓外設立室外吸煙區,室內院內全面禁煙。
四、會議室、傳達室、機關大樓入ロ處、一樓大廳、食堂、樓梯、電梯、洗手間等重點區域張貼醒目的禁煙標識。
五、機關轄區內禁止銷售煙草制品以及各種形式的煙草廣告。
六、機關各部門不得接受煙草贊助。
七、鼓勵和幫助吸煙職工戒煙,對主動戒煙并成功戒煙的職工給予表揚。
八、發現干部職工在室內區域吸煙或擺放煙缸煙具,1次通報批評所在部門,年內累計發現3次及以上,取消干部職工本人和所在部門當年評優資格,并在一定范圍內通報。
九、來訪者在室內吸煙的,被訪者有義務阻止。
十、干部職工都有義務對控煙工作進行宣傳和監督,對吸煙者耐心勸阻。
十一、各部門設立控煙監督員,負責本部門控煙工作。
十二、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季度進行控煙工作巡查或抽查,不定期組織開展聯合檢查,并通報結果。
本規定自2022年2月14日起施行。
維護婦女權益工作調研報告(精選15篇)篇十
為了深入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及縣農業農村局相關農藥減量化工作精神,開展農藥減量化工作專項治理行動,特制定鎮農藥減量化工作實施方案。下面是星星閱讀網小編為您推薦農業農村局農藥減量化工作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保護優先、綠色循環、可持續發展為原則,以前期源頭減少、中期監測調控、后期循環利用為抓手,政府主導、科技助力、多方統籌,開展農藥減量化工作專項治理行動。
二、工作目標。
主要農作物農藥使用量比2020年減少20%;農作物優良抗病蟲品種應用率達100%、蔬菜病蟲害綠色防控面積達到40%、統防統治覆蓋率達40%以上、農藥轉化利用率均達到40%,農藥面源污染防治模式和運行機制基本建立。
三、規模和重點區域。
全鎮全覆蓋,實施規模15000萬畝,以村、文明社區、村、村為重點實施區域。
四、主要工作。
(一)病蟲害監測預警。
鎮村兩級要加強對重點農作物病蟲害的監測、預警。鎮農業服務中心在全鎮分作物建立病蟲害監測點3—5個,各村分作物建立病蟲害監測點1-2個。健全病蟲監測預警體系,完善農作物有害生物信息監控系統和病蟲害預測預報系統,做到鎮村兩級病蟲害監測預警信息共享,保障農作物病蟲害發生趨勢長期預報準確率達到85%以上,短期預報準確率達到90%以上,為新型經營主體和農戶精準施藥提供科學依據,防止盲目打藥、亂使亂用農藥。自4月——9月實施,10月完成自驗,12月接受縣農業農村局考核驗收。
責任領導:
責任領導:
責任人:各村委會(社區)書記。
責任單位:鄉村振興服務中心、各村委會(社區)。
(二)病蟲害綠色防控。
優良抗病蟲品種應用面積達0.5萬畝、應用率達100%;輪作倒茬面積3.7萬畝。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防治面積1.5萬畝、應用率100%;農藥減量增效助劑使用面積3.3萬畝、應用率100%。自4月一—9月實施,10月完成自驗,12月接受市政府考核驗收。
責任領導:
責任人:各村委會(社區)書記。
責任單位:鄉村振興服務中心、各村委會(社區)。
(三)保證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
鎮上成立農藥減量化工作專項治理行動領導小組,組長由主管農業副鎮長擔任,辦公室設在鎮鄉村振興服務中心,負責全鎮農藥使用量零增長工作。
2.爭取資金支持。
爭取農藥減量化工作專項治理行動資金,健全經費保障和激勵機制,進一步加強農藥減量化工作專項治理行動力度。
3.加強宣傳引導。
利用微信群、展板、標語等途徑,加強農藥減量化工作的科學普及、輿論宣傳和技術推廣,讓農民群眾理解、支持、參與到農藥減量化工作中來。
4.加強技術培訓和指導服務。
一是采取進村入戶駐點等多種形式,開展農藥減量化工作等國家有關政策和技術宣傳培訓;二是開展零距離技術指導服務,嚴格控制農藥使用量,嚴禁高毒、高殘留農藥的使用。
維護婦女權益工作調研報告(精選15篇)篇十一
沒有崇高信仰的人就如同一潭死水,永遠蕩不起壯闊的波瀾。下面是眾鑫文檔網小編為您推薦公安機關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工作督導檢查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以及十九屆中央紀委四次全會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以及公安部廳黨委、市局黨委關于開展政法隊伍教育整頓的決策部署要求,加強督導檢查和聯絡指導,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決策部署上來,確保高質量完成“規定動作”、高品質完成“自選動作”,提升工作方式方法,打造更多可推廣可復制的“xx經驗”。
二、督導內容。
本次督導工作是比照市局黨委制定下發的《全市公安隊伍教育整頓實施方案》,按照方案中目標任務開展督導檢查,并與各單位教育整頓工作的開展聯絡指導工作,對發現存在的問題提出具體意見建議。
(一)堅持政治建警方面。堅持落實“第一議題”制度,以思想自覺引領行動自覺,教育整頓與開展黨史學習教育有機結合工作開展監督,通過“四個狠抓”實現“一個確保,三個提升”,真正做到學史明理、學史增信、學史崇德、學史力行。對各單位不斷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黨對公安工作的絕對領導開展督導檢查,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堅定不移地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
(二)整治頑瘴痼疾方面。圍繞干預司法“三個規定”開展督導檢查;圍繞違規經商辦企業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違規從事經營活動開展督導檢查;圍繞違規參股借貸開展督導檢查;圍繞違規違法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開展督導檢查;圍繞有案不立、壓案不查、有罪不究開展督導檢查;圍繞辦“金錢案”“關系案”“人情案”,執法不嚴開展督導檢查。
(三)堅持自查自糾方面。圍繞具體負責民警個人自查開展督導檢查;圍繞召開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查糾開展督導檢查;圍繞重點案件交叉評查開展督導檢查;圍繞法律監督專項檢查開展督導檢查;圍繞智能化數據排查開展督導檢查;圍繞隊伍建設巡查開展督導檢查;圍繞“八小時”外報備報告制度開展督導檢查。
(四)濃厚輿論氛圍方面。圍繞教育整頓宣傳工作方案及落實情況開展督導檢查;圍繞教育整頓營造良好輿論氛圍開展督導檢查。
三、組織領導。
在市局教育整頓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成立全市公安機關教育整頓督導檢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市局黨委委員xxx。
副組長:市局黨委委員xxx。
成員:xxx、xxx、xxx。
四、督導方式。
對各單位教育整頓工作開展督導檢查,及時監督和掌握教育整頓工作進展情況,并向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匯報;加強督促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能就地整改的當即整改不留隱患,對發現的嚴重違規違紀問題提出具體意見建議,并及時移交有關部門查辦。
(一)聽取匯報。聽取主要領導口頭工作匯報,主要看教育整頓工作開展以來掌握情況,是否心中有數、腦中有譜。
(二)查閱臺賬。查看文件資料、通知、計劃、方案、筆記等工作臺賬,看記錄是否翔實,有無作假,假大空現象。
(三)實地檢查。明察暗訪全市公安機關各級領導和民警履職盡責、遵章守紀等情況。
(四)責任倒查。對工作組織開展不力,或者存在重大風險隱患的,及時開展重點監督和責任倒查,督促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依紀依法處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認真籌劃部署。全市公安隊伍教育整頓工作,是當前十分重要的政治工作,各級公安機關必須高度重視,立即部署落實,統籌推進。要成立由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xxx為組長的督察工作領導小組,科學安排,周密組織,進一步細化責任分工、落實工作措施,好每次督導檢查的問題梳理、原因分析,意見建議提交等工作,為黨委領導提供決策依據。
(二)明確督查目標,逐項制定措施。各單位要把黨中央、省委和市委的目標任務貫通到教育整頓工作中,要按照專項督察工作方案的要求,開展督察,確保工作不走過場。要加強對專項督察工作進展情況的督導,對不認真、不落實、走過場、弄虛作假、搞形式主義的單位和個人通報批評并督促整改,確保每項工作有部署、每項工作能落實,列明任務清單、掛圖銷號作戰,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開展貼近需求的各類活動。
(三)堅持跟蹤問效,強化責任擔當。要靈活運用督察方式,認真負責,實事求是,敢于較真碰硬,通過專項督察、重點督察與隨機檢查等多種手段,圍繞重點督查內容,深入一線,真督實查。對不作為,失職、瀆職的,教育整頓走過場的要依照有關規定嚴肅查處,同時要對有關單位領導啟動問責機制,督促全市各級公安機關和廣大公安民、輔警進一步強化責任擔當意識,不斷把教育整頓工作引向深入,扎實完成各項任務,以公安隊伍的新面貌和維護國家安全、人民安寧的新業績慶祝建黨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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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婦女權益工作調研報告(精選15篇)篇十二
[摘要]《婦女權益保障法》在我國法律體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它是一部促進男女平等、保障婦女合法權益的基本法;它是一部保障婦女人權的法律;它是我國有史以來第一部全面保護婦女權益的法律。婦女權益包括婦女的人身權、財產權、勞動權、政治權、文化教育權、婚姻家庭權利。維護婦女權益是衡量一個社會文明進步程度的重要尺度,是人權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隨著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婦女合法權益維護在新時期表現出了一些新的特點和問題。
[關鍵詞]婦女權益;合法維護;新問題。
我國提倡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一個民主法制、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婦女是改造社會,創造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重要主體之一,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偉大力量。因而,婦女權益的有效保護,直接關系到我國社會主義的四化建設,同時也是衡量社會文明與和諧的天然砝碼。
一、婦女權益保護的現有問題。
1.傳統的“男尊女卑”思想的侵蝕和影響。
2.相關法律法規尚不完善、可操作性還不強,一旦發生損害,缺乏相應的救濟機制。
3.相當一部分婦女自身法律意識、維權意識淡薄。我國還有相當一部分婦女生活在農村,所受教育不足以使其采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一)不斷完善立法、司法,建立健全司法救濟機制。
(二)營造有益于婦女權益保護的社會文化。
法律的運行不僅是國家意志的實現,從更大的環境來說,也是文化的實現。婦女權益保障法在現實生活中能否得到實現,其關鍵要看它所體現的價值取向是否與社會的價值取向一致,是否為社會文化所接受。先進性別文化對婦女權益保障法的實施和對社會發展所具有強大的.助推作用必須得到社會共識。否則,在一個男女不平等、女性被性符號化、女性形象被商品化、兩性關系被庸俗化、女性的身體價值觀被扭曲的文化氛圍里,婦女權益保障法的規定就會在這種落后的文化中被實際上的“廢止”,從而絕難落到實處。所以充分認識到建設和倡導平等、和諧、文明的先進性別文化的重要意義,可以使社會主流的性別文化成為促進性別平等的強大助力。
(三)提高婦女自身法律素養。
我國婦女目前仍處于弱勢地位,婚姻家庭、工資報酬、勞動就業、個人隱私等方面都受到不平等待遇。要使法律上的男女平等成為事實上的男女平等,提高婦女自身的法律素養必不可少。尤其是加強農村、基層的薄弱地區婦女的普法教育,切實提高當地婦女的法律知識,幫助他們提高依法維護自身權益的意識和能力,使婦女敢于同侵權行為作斗爭。
參考文獻:
[2]全國干部培訓教材編審委員會組織編寫.人權只是干部讀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維護婦女權益工作調研報告(精選15篇)篇十三
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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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課后服務,是增強教育服務能力、提高教育質量、優化教育生態、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的重要途徑,也是解決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的重要舉措。但課后服務要顧及學校和教師的權益,不能有損學校和教師的正當權益。
一、存在的隱患問題。
(一)課后服務擠占工作時間,隱形成本驟增,教師的勞動權益受損。
曾有調查顯示,***中小學教師平均每周工作時間為50多小時,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加班。根據《勞動法》中“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規定,教師的工作時間遠遠超過法定勞動時間。學生家庭的安排絕大多數是先將孩子送往學校再去工作,為了對孩子的安全負責,教師不得不提前到校。如果課后服務結束時間再晚于家長正常下班半小時,教師的勞動權益進一步受損。
“課后服務”只是一種輔助手段,若管理不完善,不小心這部分時間教師或布置、輔導作業,或講解課堂教學中遺留的難點問題,偶爾也有講授新課,“課后服務”就會變成課堂,只會增加學生和老師的負擔。這樣,教師付出了額外勞動,家長酌情支付一定的費用,容易混淆課后服務和常態教學的關系,成了變相的“集體補課”,甚至還易出現借機亂收費等問題。
(二)課后服務加重工作任務,職業倦怠加劇,教師工作內容顯著增加。
教師不僅要進行教學工作、科學研究和學術交流,還要參加課改培訓、學校各種行政性事務,工作內容已經十分龐雜。課后和暑假服務時間的延長,其包含的工作內容更多,除課業輔導、安全問題外,有早餐、午餐供應和午休服務的學校教師需要進行午間看護等,與之前的教學工作相比,工作量大幅度增加。
延長課后服務是方便了家長,家長的孩子接送問題得到了改善,但是給老師的任務就大大增加了,增加了這一項工作,使得老師不得不加班,而且老師的孩子不用接送不用放學回家嗎?老師沒有拒絕的權利,只能服從,對于很多老師都是不小的一個挑戰,教師角色長時間難以轉換,極易產生角色疲勞,影響教師的職業認同,極易產生倦怠感。
(三)課后服務分散工作精力,教學質量下降,教師家庭工作沖突凸顯。
目前的學生多為獨生子女,個性較強,所以管理較為困難,除此以外,教師課后服務時間延長意味著與家長溝通時間的合理化,教師與學生家長溝通還需要付出更多的情感勞動,工作壓力和負擔也在不斷上升。工作內容的增加擠占了教師備課、批改作業乃至自我提升的時間,影響正常的課堂教學質量。
教師也是雙職工家庭的組成部分之一,在不同的社會情境中,他們也是父母子女、丈夫、妻子等家庭角色,教師在課后服務延長的半小時中,教師角色與家庭角色不相容,干擾甚至是擠占其他角色的實現,而且工作干擾家庭的程度更高,極易造成教師家庭的沖突和矛盾。
二、對策及建議。
(一)經濟激勵和待遇提升。
課后服務和暑期服務并非是義務教育,教師的課后服務時間應該與課堂教學相區別。教師付出相應的勞動,應該獲得相應的報酬,單純的道德綁架并不能使教師提升工作效率。學校可對教師在課后服務中的工作量和工作時長、工作質量進行績效考核,按照階梯式薪酬制度,對參加課后服務的教師給予一定的薪酬補貼,同時在職稱評聘、表彰獎勵中給予激勵,例如可采用北京市的做法,利用積分制作為考核和補貼發放的依據。
(二)教師工作時間輪換。
1.采用輪休制、錯休制。針對課后服務和暑期服務工作時間,采用輪流休息的排班方式,針對家里有特殊情況(如老人照料、子女接送)的教師進行靈活處理,例如暫不排班或者教師自行申報服務時間。教師可根據教學科目進行分類,如語文、英語類學科教師可提早上班時間,相應科目排課可放到第一二節,下班時間也相應提前。數學等其他學科老師可延后上班時間,下班時間也相應推后,錯休制的方式不僅能夠緩解教師課后服務工作時間長的問題,還能帶來交通錯峰等社會效益。
2.采用彈性工作制的方式。采用核心工作時間和前后兩頭的彈性工作時間相結合的方式。教師的核心工作時間是每天上課必須的坐班時間,彈性時間是教師可以自由選定上下班的時間,教師的子女接送問題也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解決。
(三)通過替代方式擴充師資來源。
1.引入專職班主任、帶班老師。教師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指導學生早讀、上課、備課、課外學習輔導、批改作業、校內教研會議、校外學習培訓、讀書、聽課、同事交流、家校交流、開會、校內臨時事務等工作,由此可見教師工作具有密度大、類型多樣、變換頻率高和同時工作的多重性。其中上課、備課、批改作業等教學活動時間只占工作總時長的三分之一,近60%用于學生管理、家校溝通和臨時性行政事務的處理上。實際上,由于小學生年齡小,小學教師還要在一定程度上培養其行為習慣,甚至還要看管低年級小學生用餐,因此建議將非教學工作任務分離出去,建立更加精細的職業分工體系,引入專職班主任或者帶班老師,提升教師的專業性要求,如課后服務和暑期服務這類不需要課堂教學的任務,可由專職班主任或帶班老師負責。
2.鼓勵師范類學生實習、志愿者和長者參與。一是實行“雙培養制度”,鼓勵師范類的學生實習,增加教師儲備,師范類學生也可以將此作為實習機會。二是鼓勵社區、家長、社會組織內的志愿者參與,還可以通過適當補貼的形式邀請剪紙等民間藝人、能工巧匠擔任課后服務老師。三是鼓勵長者參與,包括退休老干部、退休教師參與,彰顯長者風范,同時形成長者提供前喻文化、學生提供后喻文化的良好氛圍。
(四)學校要切實擔當起“育人主陣地”使命職責。
高質量的課后服務是激發學生潛能、個性成長的活舞臺。多地經驗表明,服務內容與學校特色相結合、與校本課程相結合,創設多元時空,釋放天性,培養興趣,發展特長,是增強課后服務吸引力的一大法寶。教育部提出,“小學階段作業不出校門”,調研也發現,大多數家長希望學生能夠在校完成課后書面作業,保質保量。課后服務,學校老師在作業管理上大有作為,指導學生完成作業,引導學生質疑,幫助學生釋疑,真正做到“作業不回家”“知識盲點不累積”,幫助不同層次學生學足學好。課后服務讓孩子動起來,足球、籃球、乒乓球、武術等學生普遍歡迎的體育活動,助力學生成為終生的運動者。課后活動的斑斕多彩,也吸引著學生興趣從電子產品轉移到充滿意義的現實生活。
維護婦女權益工作調研報告(精選15篇)篇十四
(一)、舉辦慶“三八”“恒安杯”婦女運動會。市婦聯、市體育局、與西和恒安工礦貿易有限公司聯合,隆重舉行了為期三天的慶“三八”“恒安杯”運動會,來自市直機關48個單位的1600多名女職工參加了運動會,為團體前8名頒發了獎杯,32個代表隊頒發了獎牌。同時,還組織了一場精彩的文藝演出。節日期間,與市老齡委一道走訪慰問了武都區城關鎮、城郊鄉、東江鎮7名貧困老年婦女,送慰問金2100元。
(二)、開展“優秀婦女事跡宣傳周”活動。在隴南電視臺、《隴南報》推出巾幗風采系列報道,大張旗鼓地宣傳奮斗在各條戰線的婦女典型事跡,展示婦女的作為和才干;廣泛宣傳女***員在平凡工作崗位上開拓創新,勇創佳績的先進事跡,激勵更多婦女為構建***社會做貢獻。
(三)、各縣區婦聯采取多種形式慶祝“三八”婦女節。如文縣、兩當縣召開表彰會、開展婦科病普查;徽縣、成縣、武都區開展健身活動,豐富女職工的節日生活。
二、抓勞務,創品牌,促增收。
我們把強化勞務輸轉作為增加農村婦女收入,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主要任務來抓,采取有效措施突出抓勞務,取得明顯成效。截止6月底,為省婦聯家政公司、北京富平技能學校、天津、廣東、深圳、青島等公司輸轉務工人員2328名,收入達42萬元,配合其他部門輸轉14258名。其中,西和縣輸送560名,禮縣輸送482名,康縣婦聯配合政府向深圳富康電腦公司輸送務工人員280名,其他縣區婦聯不斷加大勞務輸出工作力度。
(一)、加大宣傳、培訓工作力度。
一是利用春節農閑時機,市、區婦聯與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聯合,深入武都區馬街、兩水、漢王等鄉鎮,開展“農民工春風行動”宣傳咨詢活動,接待群眾6200人次,其中婦女3600多人,提供就業崗位2700個,發放各類宣傳資料8700份,用工信息200條,務工必讀讀本5200份,婦女權益保障法小冊子200份,深受群眾歡迎。
二是又與市勞動保障局、勞務辦聯合開展“全市勞務經濟宣講暨勞務洽談”活動,由10人組成的宣講團歷時十天巡回禮縣、西和、康縣、成縣、徽縣五縣縣城及石橋、小川等鄉鎮舉行現場宣講10場(次),102個鄉(鎮)、村負責人、農民代表和初、高中畢業生共4500多人現場聆聽了十位宣講人員的演講。同時,舉行了勞務洽談活動,共與外地10戶用工單位簽訂了2萬多人的用工協議。
三是在組織勞務輸轉過程中,我們注重發揮本地人力資源優勢,通過“訂單”、“定向”培訓,引導婦女掌握技能,增強就業的針對性。宕昌縣婦聯會同勞務移民局、扶貧辦等部門,在25個鄉鎮,舉辦勞務技能培訓班6期,培訓人員2718名,并播放了在京的家政服務員的實況錄像,取得良好的宣傳效果。
(二)、健全組織網絡。為了加強對勞務輸出的管理,提高有組織輸出水平。各縣區婦聯建立健全縣、鄉、村三級勞務輸出組織網絡50個,聘用52名勞務輸出代辦員。武都區婦聯掛牌成立了婦女就業指導服務中心,爭取工作人員編制3個,副科級職數1個。目前,禮縣、西和、武都、文縣已成立婦女就業指導中心。
(三)、打造勞務品牌。各級婦聯不斷積累經驗,創新工作模式,全市勞務輸出的規模和質量實現突破性進展,形成了家政服務員走俏全國、高薪就業的新局面。禮縣婦聯在政府的引導下,努力打造“婦字號”勞務品牌,在省工商局和國家工商局成功注冊“禮賢妹”、“禮賢大嫂”、“禮賢架子工”和“禮賢油漆匠”等4個勞務品牌,在全國勞務市場首次樹起了自己的招牌,有力推動了禮縣勞務產業的發展。
三、抓素質培訓,推動婦女參政議政工作。
(一)、爭取黨委和組織部門的重視。我們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努力做到“三多”(多請示、多匯報、多推薦)、“四勤”(嘴勤、腿勤、眼勤、手勤),爭取工作的主動性,黨委和組織部門把培養選拔女干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通過培訓、考試等形式,加強對婦女干部的培養選拔,使女領導干部的比例有所提高。四月,配合組織部門對全市女干部進行分類統計,掌握女領導干部的配備情況,為縣鄉換屆提供決策依據。
(三)、抓后備干部的推薦。市、縣區婦聯不斷補充更新婦女人才庫。目前,我市按照20%、25%和30%的比例儲備了市、縣、鄉三級后備女干部。共儲備各級各類優秀婦女人才661名,其中,地級女干部3名,縣處級女干部67名、科級女干部591名,基本形成了一支門類齊全、素質高、后勁足的干部隊伍。為了確保優秀女干部進入后備干部隊伍,我們有針對性地向黨委和組織部推薦了一批后備女干部,參加理論考試,入選縣處級后備干部41名。四月份,市委組織部,舉辦婦女干部、少數民族干部、非黨干部市管副縣級后備干部理論水平任職資格考試,擬確定50名女干部進入人才庫。
四、抓項目,努力為婦女兒童辦好事、辦實事。
(一)、開展“關愛女童、奉獻真情”救助貧困學生活動。“六一”前夕,市、縣區婦聯以不同的形式開展慶“六一”捐資助學慰問活動。截止目前,為688名貧困學生捐款13.4萬元,其中,申請省兒基會資金1.3萬元,救助貧困學生93名;大學生33名、高中生47名、初中生26名,小學生582名;市婦聯與關工委辦等單位深入武都區坪埡藏族鄉小學送溫暖、獻愛心,捐贈現金2500元、價值3000元的圖書、衣服等;禮縣婦聯關注留守兒童,全體干部深入務工婦女比較集中的城關、石橋2鄉9村,看望慰問了留守兒童40名,為她們贈送慰問品、慰問金xx元;文縣婦聯召開捐資助學表彰大會,隆重表彰捐資助學先進單位文縣國稅局和5名先進個人,為80名貧困女童發放1萬元的助學金;成縣婦聯捐款10000元,救助100名貧困女童;武都區婦聯為甘泉鎮小學捐資4000元,救助30名女童。
(二)、爭取實施婦女發展項目,增強婦聯扶貧能力。我們從省婦聯、扶貧辦爭取到西和縣洛峪鎮曹莊村整村推進項目資金50萬元,目前項目正在實施中;爭取市扶貧培訓資金5萬元,下半年擬舉辦婦女技能培訓班;為幫扶點宕昌縣阿塢鄉葉扎村協調發展資金2萬元;為縣區婦聯申報“母親健康快車”項目7個,為成縣婦聯申報“大地之愛,母親水窖”項目1個,資金50多萬元。
五、抓“五型”機關活動,強化自身建設。
維護婦女權益工作調研報告(精選15篇)篇十五
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參考。
開展課后服務,是增強教育服務能力、提高教育質量、優化教育生態、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的重要途徑,也是解決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的重要舉措。但課后服務要顧及學校和教師的權益,不能有損學校和教師的正當權益。
一、存在的隱患問題。
(一)課后服務擠占工作時間,隱形成本驟增,教師的勞動權益受損。
曾有調查顯示,***中小學教師平均每周工作時間為50多小時,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加班。根據《勞動法》中“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規定,教師的工作時間遠遠超過法定勞動時間。學生家庭的安排絕大多數是先將孩子送往學校再去工作,為了對孩子的安全負責,教師不得不提前到校。如果課后服務結束時間再晚于家長正常下班半小時,教師的勞動權益進一步受損。
“課后服務”只是一種輔助手段,若管理不完善,不小心這部分時間教師或布置、輔導作業,或講解課堂教學中遺留的難點問題,偶爾也有講授新課,“課后服務”就會變成課堂,只會增加學生和老師的負擔。這樣,教師付出了額外勞動,家長酌情支付一定的費用,容易混淆課后服務和常態教學的關系,成了變相的“集體補課”,甚至還易出現借機亂收費等問題。
(二)課后服務加重工作任務,職業倦怠加劇,教師工作內容顯著增加。
教師不僅要進行教學工作、科學研究和學術交流,還要參加課改培訓、學校各種行政性事務,工作內容已經十分龐雜。課后和暑假服務時間的延長,其包含的工作內容更多,除課業輔導、安全問題外,有早餐、午餐供應和午休服務的學校教師需要進行午間看護等,與之前的教學工作相比,工作量大幅度增加。
延長課后服務是方便了家長,家長的孩子接送問題得到了改善,但是給老師的任務就大大增加了,增加了這一項工作,使得老師不得不加班,而且老師的孩子不用接送不用放學回家嗎?老師沒有拒絕的權利,只能服從,對于很多老師都是不小的一個挑戰,教師角色長時間難以轉換,極易產生角色疲勞,影響教師的職業認同,極易產生倦怠感。
(三)課后服務分散工作精力,教學質量下降,教師家庭工作沖突凸顯。
目前的學生多為獨生子女,個性較強,所以管理較為困難,除此以外,教師課后服務時間延長意味著與家長溝通時間的合理化,教師與學生家長溝通還需要付出更多的情感勞動,工作壓力和負擔也在不斷上升。工作內容的增加擠占了教師備課、批改作業乃至自我提升的時間,影響正常的課堂教學質量。
教師也是雙職工家庭的組成部分之一,在不同的社會情境中,他們也是父母子女、丈夫、妻子等家庭角色,教師在課后服務延長的半小時中,教師角色與家庭角色不相容,干擾甚至是擠占其他角色的實現,而且工作干擾家庭的程度更高,極易造成教師家庭的沖突和矛盾。
二、對策及建議。
(一)經濟激勵和待遇提升。
課后服務和暑期服務并非是義務教育,教師的課后服務時間應該與課堂教學相區別。教師付出相應的勞動,應該獲得相應的報酬,單純的道德綁架并不能使教師提升工作效率。學校可對教師在課后服務中的工作量和工作時長、工作質量進行績效考核,按照階梯式薪酬制度,對參加課后服務的教師給予一定的薪酬補貼,同時在職稱評聘、表彰獎勵中給予激勵,例如可采用北京市的做法,利用積分制作為考核和補貼發放的依據。
(二)教師工作時間輪換。
1.采用輪休制、錯休制。針對課后服務和暑期服務工作時間,采用輪流休息的排班方式,針對家里有特殊情況(如老人照料、子女接送)的教師進行靈活處理,例如暫不排班或者教師自行申報服務時間。教師可根據教學科目進行分類,如語文、英語類學科教師可提早上班時間,相應科目排課可放到第一二節,下班時間也相應提前。數學等其他學科老師可延后上班時間,下班時間也相應推后,錯休制的方式不僅能夠緩解教師課后服務工作時間長的問題,還能帶來交通錯峰等社會效益。
2.采用彈性工作制的方式。采用核心工作時間和前后兩頭的彈性工作時間相結合的方式。教師的核心工作時間是每天上課必須的坐班時間,彈性時間是教師可以自由選定上下班的時間,教師的子女接送問題也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解決。
(三)通過替代方式擴充師資來源。
1.引入專職班主任、帶班老師。教師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指導學生早讀、上課、備課、課外學習輔導、批改作業、校內教研會議、校外學習培訓、讀書、聽課、同事交流、家校交流、開會、校內臨時事務等工作,由此可見教師工作具有密度大、類型多樣、變換頻率高和同時工作的多重性。其中上課、備課、批改作業等教學活動時間只占工作總時長的三分之一,近60%用于學生管理、家校溝通和臨時性行政事務的處理上。實際上,由于小學生年齡小,小學教師還要在一定程度上培養其行為習慣,甚至還要看管低年級小學生用餐,因此建議將非教學工作任務分離出去,建立更加精細的職業分工體系,引入專職班主任或者帶班老師,提升教師的專業性要求,如課后服務和暑期服務這類不需要課堂教學的任務,可由專職班主任或帶班老師負責。
2.鼓勵師范類學生實習、志愿者和長者參與。一是實行“雙培養制度”,鼓勵師范類的學生實習,增加教師儲備,師范類學生也可以將此作為實習機會。二是鼓勵社區、家長、社會組織內的志愿者參與,還可以通過適當補貼的形式邀請剪紙等民間藝人、能工巧匠擔任課后服務老師。三是鼓勵長者參與,包括退休老干部、退休教師參與,彰顯長者風范,同時形成長者提供前喻文化、學生提供后喻文化的良好氛圍。
(四)學校要切實擔當起“育人主陣地”使命職責。
高質量的課后服務是激發學生潛能、個性成長的活舞臺。多地經驗表明,服務內容與學校特色相結合、與校本課程相結合,創設多元時空,釋放天性,培養興趣,發展特長,是增強課后服務吸引力的一大法寶。教育部提出,“小學階段作業不出校門”,調研也發現,大多數家長希望學生能夠在校完成課后書面作業,保質保量。課后服務,學校老師在作業管理上大有作為,指導學生完成作業,引導學生質疑,幫助學生釋疑,真正做到“作業不回家”“知識盲點不累積”,幫助不同層次學生學足學好。課后服務讓孩子動起來,足球、籃球、乒乓球、武術等學生普遍歡迎的體育活動,助力學生成為終生的運動者。課后活動的斑斕多彩,也吸引著學生興趣從電子產品轉移到充滿意義的現實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