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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員紀律處分條例體會(優(yōu)質18篇)篇一
,供大家參考。《條例》,我體會頗多。黨的紀律深深地刻印在我的心上,讓我更加明確要始終把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永遠排在首要位置,要通過嚴肅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帶動其他紀律嚴起來。作為黨員領導干部要以身作則,帶頭增強黨章黨規(guī)黨紀意識,敢于擔當、敢于較真、敢于斗爭,確保把黨章黨規(guī)黨紀落實到位,牢固樹立黨章黨規(guī)黨紀意識,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守住紀律底線,自覺做守紀律、講規(guī)矩的模范。如果說《準則》如同燈塔,為我們指明方向;《條例》則好比警報,提醒我們避開風險。不僅為我們指出了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還明確了應該做什么、怎么做。
新《條例》較之原《條例》有很多修訂之處,令人警醒深思。比如:新《條例》的一個重要特色是紀法分開、紀法各表,紀律的歸紀律,法律的歸法律,一方面使得紀律挺在了法律前面,比法律規(guī)定更加嚴格,對黨員提出比老百姓更高的要求,有利于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避免黨員干部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階下囚的情況;另一方面也使得紀委和司法部門的工作更加涇渭分明,避免了工作上的重復交叉、紀委成了黨內的公檢法。新《條例》政治紀律列六大紀律之首,搞團團伙伙、結黨營私、拉幫結派等情形被明令禁止,這些都是黨的以來,在全面從嚴治黨的過程中,結合打虎拍蠅的實踐所豐富的內容。新《條例》將八項規(guī)定寫進《條例》,將落實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反對四風等方面的問題增加到了廉潔紀律一章中,充分體現(xiàn)了以來實踐成果的有效固化,使得執(zhí)行八項規(guī)定、反對四風上升到了黨內法規(guī)保障的層面上,對下一步繼續(xù)遏制四風問題蔓延起到了有規(guī)可依的作用。新《條例》首次提出了黨組織不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或者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這個說法。這些內容和語言的改變體現(xiàn)了黨中央全面從嚴治黨的理論創(chuàng)新成果和實踐經驗成果,是黨內法規(guī)建設與時俱進的體現(xiàn)。
檢查、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時時刻刻不忘記自己的身份,給自己敲警鐘,自重自勵,摒棄關起門來無人知曉的僥幸思想,自覺接受組織和人民群眾監(jiān)督。同時,要堅持出于公心干事、客觀公正待人,勇于揭露和糾正工作中的缺點、錯誤,出現(xiàn)傾向性、苗頭性問題時及時咬咬耳朵、提提領子、扯扯袖子甚至大喝一聲、猛擊一拳,對違反《準則》和《條例》規(guī)定的認真負責地向黨揭發(fā)、檢舉違法亂紀的事實,要求處分違法亂紀的黨員,要求罷免或撤換不稱職的干部,做敢于擔當、責任過頂?shù)暮酶刹俊?/p>
近日,按照農業(yè)產業(yè)園區(qū)總體工作安排,我認真學習了《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通過學習,有以下幾點體會:
一、深刻領會,廉政建設要義。
歷史和現(xiàn)實都表明,一個政黨,如果不堅決反對和有效預防腐敗,聽任腐敗現(xiàn)象在黨內滋長蔓延,就不能取得政權,即使取得政權后也不可能保持政權穩(wěn)定。如果不能堅持不懈地做好反腐倡廉、拒腐防變工作,黨的執(zhí)政地位就有喪失的危險,黨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毀滅。黨的以來對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提出了明確的要求,頒布了一系列的法規(guī)、條例,這是我們黨對執(zhí)政規(guī)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規(guī)律認識的進一步深化,是在發(fā)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對外開放條件下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新要求,是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根本舉措,對于提高黨的執(zhí)政能力、鞏固黨的執(zhí)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加強學習,增強拒防意識。
工作的重點。作為一名黨員要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實質,深入系統(tǒng)地學習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和基本經驗,主動接受從政道德教育、黨的優(yōu)良傳統(tǒng)和作風教育、黨紀條規(guī)和國家法律法規(guī)教育,堅定共產主義的遠大理想,堅定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信念,不斷提高學習的自覺性、主動性,打牢思想基礎,筑嚴思想防線,常修為政之德、常思貪欲之害、常懷律己之心,切實做到勤政為民、廉潔從政。
三、嚴守黨紀,提高拒防能力。
干部的基本原則,心存僥幸,降低了標準,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對國家、社會、人民無法彌補的巨大損失。古人云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作為黨員就要警鐘長鳴,時刻用黨員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嚴格遵守黨的紀律,牢記兩個務必,做到八個堅持、八個反對,防微杜漸,從我做起,從現(xiàn)在做起,從一切能夠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產黨員的先進性,不斷提高拒腐防變的能力。
四、接受監(jiān)督,保持黨員先進性。
以創(chuàng)新的意識、創(chuàng)新的精神、創(chuàng)新的思路去工作做一名廉潔自律、認真務實的黨員干部。
一、充分認識廉政建設的重要意義。
歷史和現(xiàn)實都表明,一個政黨,如果不堅決反對和有效預防腐敗,聽任腐敗現(xiàn)象在黨內滋長蔓延,就不能取得政權,即使取得政權后也不可能保持政權穩(wěn)定。如果不能堅持不懈地做好反腐倡廉、拒腐防變工作,黨的執(zhí)政地位就有喪失的危險,黨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毀滅。黨的以來對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提出了明確的要求,頒布了一系列的法規(guī)、條例,這是我們黨對執(zhí)政規(guī)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規(guī)律認識的進一步深化,是在發(fā)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對外開放條件下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新要求,是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根本舉措,對于提高黨的執(zhí)政能力、鞏固黨的執(zhí)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要加強政治理論學習,增強拒腐防變意識。
搞好政治理論學習,是堅定理想信念、增強拒腐防變意識的基礎和前提。黨員干部是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重點。作為一名黨員要認真學習領會會議的精神實質,深入、系統(tǒng)地學習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和基本經驗,主動接受從政道德教育、黨的優(yōu)良傳統(tǒng)和作風教育、黨紀條規(guī)和國家法律法規(guī)教育,堅定共產主義的遠大理想,堅定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信念,不斷提高學習的自覺性、主動性,打牢思想基礎,筑嚴思想防線,常修為政之德、常思貪欲之害、常懷律己之心,切實做到勤政為民、廉潔從政。
三、要嚴格遵守黨的紀律,提高拒腐防變的能力。
許多鑄成大錯的黨員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墮落罪惡的過程時,普遍反映出一點,就是從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動作、小利益開始,誘發(fā)他們私欲膨脹,不顧黨員領導干部的基本原則,心存僥幸,降低了標準,放松了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對國家、對社會、對人民無法彌補的巨大損失。古人云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作為黨員就要警鐘長鳴,時刻用黨員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嚴格遵守黨的紀律,防微杜漸,從我做起,從現(xiàn)在做起,從一切能夠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產黨員的先進性,不斷提高拒腐防變的能力。
作為一名煤礦。
安全。
監(jiān)察員、作為一名黨員,我要以更高的標準、更嚴的要求抓好《條例》的學習貫徹,要把學習貫徹與監(jiān)察執(zhí)法實際結合起來,與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結合起來,守住規(guī)定的高線和底線,自覺檢點自己的言行,努力克服日常。
工作。
生活不良的細枝末節(jié),守好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這個根本前提,以嚴格的紀律和優(yōu)良的作風凝心聚力,促進煤礦安全監(jiān)察工作的落實,樹立黨員干部和煤監(jiān)隊伍的良好形象。
中國共產黨員紀律處分條例體會(優(yōu)質18篇)篇二
按照學校黨支部要求,我認真學習了《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通過學習《條例》,使我們充分地認識到,《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依據黨章和憲法、法律,結合黨的建設與實踐,以黨內法規(guī)的形式明確回答了黨的紀委和紀律處分方面等一系列重大問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頒布和實施,將會保證我們黨始終堅持做到立黨為公、執(zhí)政為民和實現(xiàn)好、維護好、發(fā)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對維護黨的章程、嚴肅黨的紀律,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執(zhí)行發(fā)揮重要作用。同時,也將保證黨的紀律的嚴肅性,通過將法律機制引入到黨的隊伍建設中,使我們執(zhí)政黨的地位得到進一步鞏固和加強。
通過學習,我們深刻在感受到,《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是關于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黨內法規(guī),它是維護黨的團結統(tǒng)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的重要條件,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得以實現(xiàn)的重要保證,對于增強黨的凝聚力和戰(zhàn)斗力,密切黨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lián)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黨從其誕生之日起,對黨的紀律建設一直非常重視,歷次黨章都對黨的紀律作出了明確規(guī)定。我們黨作為一個有著六千六百多萬黨員的大黨,沒有嚴明的紀律作保證,就會失去戰(zhàn)斗力,成為一盤散沙;全黨紀律嚴明,朝氣蓬勃,就能無往而不勝。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的新的發(fā)展階段,黨面臨著長期執(zhí)政和改革開放的雙重考驗,需要認真解決好提高黨的執(zhí)政能力和領導水平、提高拒腐防變和抵御風險能力兩大歷史性課題,在這樣的形勢下,加強黨的紀律建設顯得更為重要。
學習《條例》,關鍵在于正確理解和把握《條例》精神實質,重點在于規(guī)范和約束我們的行為,目的在于帶領廣大黨員干部抓好各項工作。因此,我們要進一步增強組織紀律觀念,自覺做到遵守黨的紀律不動搖,執(zhí)行黨的紀律不走樣,時刻用黨的紀律嚴格要求和約束自己,規(guī)范我們的一言一行。在學習上要用正確的理論武裝我們的頭腦,樹立正確的理想信念和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自覺提高拒腐防變的能力;在工作上要精精業(yè)業(yè),積極向上,不求名利,堅持一切為學校和學生的發(fā)展為核心的思想;在生活上要甘為清貧,自覺拼棄貪圖享受、唯金錢至上論,自覺抵制腐敗歪風邪氣,管住自己的嘴和手,管住自己、管住家人和身邊的人。要始終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保持黨的優(yōu)良傳統(tǒng)和優(yōu)良作風,學習先鋒模范典型事跡,自覺維護黨的良好形象和威性,自覺遵守黨紀法規(guī),絕不能把自己混為普通老百姓。自覺做到在困難面前勇往直前,勇挑重擔,在榮譽面前不搶不追,謙讓包容。要自覺增強黨性觀念,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堅持講政治、講學習、講大局、講貢獻、講風格、講原則、講團結、講正派,踏踏實實做事,平平淡淡做人。堅決克服只要組織照顧,不要組織紀律,不思進取,投機取巧,生活怕苦,工作怕實,管理怕嚴、作風怕硬,遇到困難和矛盾繞道走,看到名利爭著上的不良思想和行為。要進一步解放思想,大膽教育創(chuàng)新,認真貫徹落實黨在新時期的系列路線、政策和方針,特別是對教育的新要求,以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努力為我們黨的教育事業(yè)貢獻力量。
隨著新版《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修訂與頒布,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條例》精神的熱潮在全國各地掀起。在新《條例》學習過程中,通過將修訂前后的《條例》進行細致的比對,加深了對新修訂《條例》的認識,也為在下一步的工作中用好新《條例》打下了基礎。
一是內容上適應新形勢。修訂前的《條例》存在完全適應從嚴治黨新需要。最大問題是紀法不分,不能完全適應從嚴治黨新需要。新修訂的《條例》按照紀法分開的原則,刪去了與法律規(guī)定重復的條款和內容。具體內容看也真正做好了黨紀嚴于國法。同時從原來的3編、15章、178條、24000余字縮減為3編、11章、133條、17000余字,內容上更加精煉。
二是違紀分類更科學。修訂前的《條例》內容上與法律大量重復,而且也存在相互交叉沖突的可能。內容大而全,龐雜繁瑣,黨紀特色不明顯。新《條例》根據在xx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結合黨的紀律建設的理論和實踐,將違紀行為分為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行為六類。其中群眾紀律、生活紀律都是原條例沒有的分類方式。邏輯更加清晰、重點更為明確。
三是違紀行為更具體,定性量刑更準確。修訂前的《條例》部分是按照黨紀種類進行分類,如違反政治紀律、違反組織人事紀律的行為分類,而其余多數(shù)按照刑法中犯罪行為類型分類,分類標準較為混亂。新修訂的《條例》明確列出“負面清單”,將一些抽象的要求規(guī)定具體化、形象化,避免了對同一違紀行為量紀標準不一致的情況。同時“清單”更清楚包含了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四風”問題等群眾身邊一系列的“新型”腐敗問題,例如:新修訂的《條例》中明確規(guī)定了黨員干部“經批準兼職但獲取薪酬、獎金、津貼等額外利益的”等同于經商辦企業(yè),為紀律審查工作提供了更為明確的法規(guī)依據,真正實現(xiàn)了黨組織和黨員有紀可依,紀檢監(jiān)察機關執(zhí)紀有據。
指出:“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在黨的xx屆五中全會召開前夕,中共中央又印發(fā)《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這是黨中央在新形勢下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治本之舉,對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永葆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通過近期的學習,我充分認識到兩項法規(guī)的頒布實施,是黨內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貫徹落實好這兩項法規(guī),對于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發(fā)展黨內民主、嚴明黨的紀律,進一步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zhí)政水平,提高拒腐防變和抵御風險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兩項法規(guī)一正一反、相互配套,《廉潔自律準則》共8條、281字,堅持正面倡導、重在立德,是黨員和黨員領導干部能夠看得見、夠得著的高標準;《黨紀處分條例》共3編11章133條17000余字,圍繞黨紀戒尺要求,開列“負面清單”、重在立規(guī),劃出了黨組織和黨員不可觸碰的“底線”。現(xiàn)就學習兩項法規(guī)談談自己的幾點體會:
第一,要認真學習,增強紀律觀念。共產黨員增強紀律觀念,是加強黨的紀律建設的基本環(huán)節(jié),而關鍵的問題是要正確認識黨的紀律的重要性。10月27日,鎮(zhèn)黨委專門組織國家干部全文學習兩項法規(guī),要求全鎮(zhèn)黨員干部認真學習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切實把思想統(tǒng)一到中央文件精神上來。全鎮(zhèn)每一個黨員都應懂得,是否遵守黨的紀律,是檢驗黨員黨性強弱的重要標志之一。一個沒有黨的紀律觀念,一個不把黨的紀律放在眼里的人,不可能是合格的黨員,也不可能是合格的領導干部。在新的歷史條件下,黨的紀律觀念在一部分黨員、干部包括某些領導干部中有所淡漠,甚至陷入誤區(qū)。有的認為,把改革開放與嚴肅黨紀對立起來,認為黨的紀律是束縛生產力發(fā)展的“條條框框”,應當“沖破”,可以“變通”,提出經濟要搞活、紀律要“松綁”;有的只要一講嚴肅紀律,就被別人說是“左”的表現(xiàn),是“整人”,等等。這些模糊認識和錯誤思想,正是近些年來紀律松弛的根源所在,也是加強黨員紀律修養(yǎng)的思想障礙,必須堅決予以清除。全鎮(zhèn)廣大共產黨員要做遵守黨的紀律的模范,必須從加強紀律觀念、樹立紀律觀念做起,為自覺維護和遵守黨的紀律打下堅實的思想基礎。
第二,要從我做起,模范遵守黨紀。共產黨員要做遵守紀律的模范,僅僅具有覺悟是不夠的,更重要的是要身體力行,體現(xiàn)在日常言行中,養(yǎng)成自覺遵紀守法的習慣。全鎮(zhèn)黨員干部要率先垂范,特別是要有“怕”的意識。這里所說的“怕”,不是膽小怕事,而是要求共產黨員特別是黨員干部,對黨的紀律、對國家法律法規(guī)要從心底里敬畏,并用這種“怕”約束自己,在遇到可能違犯黨紀政紀的時候,要有如履薄冰、如臨深淵的警惕。由此可見,這種“怕”,不是謹小慎微,而是政治上堅定和成熟的表現(xiàn)。現(xiàn)實生活中,一些黨員特別是一些黨員干部,頗有些“天老大,我老二”的架勢,什么黨紀、國法、制度等,全不放在眼里,任憑自己的欲望惡性膨脹,最終跌進了深淵,其教訓不可謂不深。在改革開放新的歷史條件下,我們共產黨人時常要面對金錢、名利、美色等種種誘惑,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成為誘惑的俘虜。因此,我們必須警鐘長鳴,時時做到慎獨、慎微、慎欲,在紀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只有在日常生活中,經常用黨的紀律作為鏡子來正視自己,才能防微杜漸,真正成為一個遵守紀律的好黨員。
第三,要嚴格執(zhí)紀,發(fā)揮黨紀作用。凡事重視黨員干部的表率作用是我們黨的一個優(yōu)良傳統(tǒng)。在遵守黨的紀律方面,同樣如此。我們黨的紀律有個鮮明的特征,就是它的平等性。所有黨員不論職務高低,都應平等地接受黨紀國法的約束和監(jiān)督,黨內絕不允許有不受紀律約束的“個體戶”。嚴格地遵守黨的紀律是每一個共產黨員的義務,黨員領導干部也不例外,誰違犯了,就會受到黨紀制裁。現(xiàn)實生活中,確有少數(shù)黨員領導干部無視黨的紀律,要求別人做的,他自己偏偏不做;要求別人不要做的,他自己做得挺來勁兒。這樣的行徑,對黨的紀律建設具有極大的殺傷力。近幾個月,省紀委作出對少數(shù)領導干部黨紀處分的決定,充分體現(xiàn)了省委全面從嚴治黨、依規(guī)管黨治黨的堅定決心。所以,黨員干部一定要嚴格要求自己,在遵守紀律、執(zhí)行紀律中以身作則,做好表率,以自己的實際行動帶頭維護黨的紀律。
第四,既敢于負責,強化主體意識。在現(xiàn)實生活中我們看到,有些黨員雖然對黨內不良現(xiàn)象心存不滿,但缺乏堅持原則和敢于斗爭的勇氣。有些黨員滿足于潔身自好,覺得只要自己遵紀守法就行了,別人的行為好壞與己無關;個別黨員干部對違紀現(xiàn)象麻木不仁,甚至包著、護著......這些現(xiàn)象,不僅影響了黨的紀律的嚴肅性,而且容易給不正之風以滋生蔓延的機會。如果對違法亂紀的行為不能大聲說“不”,那黨紀的尊嚴和權威就無法得到保證。因此,每一個黨員都要站在黨性立場上對待這個問題,不僅自己要做遵紀守法的模范,而且還要堅決同形形色色的違法亂紀現(xiàn)象作斗爭,同時還要敢于和善于支持那些同違法亂紀行為作斗爭的同志。作為鄉(xiāng)鎮(zhèn)黨委書記,要切實負起主體責任和直接責任,對黨內同志要敢抓、真抓、真管。
《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頒布實施,是黨中央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黨的紀律建設的重大舉措,對于樹立黨章權威、扎緊制度籠子,改進黨的作風、嚴明黨的紀律,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協(xié)調推進“四個全面”戰(zhàn)略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作為新時期的基層黨員干部,要堅持高線、守住底線,不觸底線、不越紅線,以“粉身碎骨渾不怕”的精神來恪守“廉潔”二字,常懷律己之心、常思貪欲之害,時刻牢記黨的紀律,做黨領導偉大事業(yè)的堅定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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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員紀律處分條例體會(優(yōu)質18篇)篇三
《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頒布實施,是黨中央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黨的紀律建設的重大舉措,對于樹立黨章權威、扎緊制度籠子,改進黨的作風、嚴明黨的紀律,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協(xié)調推進“四個全面”戰(zhàn)略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作為新時期的基層黨員干部,要堅持高線、守住底線,不觸底線、不越紅線,以“粉身碎骨渾不怕”的精神來恪守“廉潔”二字,常懷律己之心、常思貪欲之害,時刻牢記黨的紀律,做黨領導偉大事業(yè)的堅定基石。
指出:“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在黨的xx屆五中全會召開前夕,中共中央又印發(fā)《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這是黨中央在新形勢下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治本之舉,對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永葆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心得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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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員紀律處分條例體會(優(yōu)質18篇)篇四
隨著新版《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修訂與頒布,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條例》精神的熱潮在全國各地掀起。在新《條例》學習過程中,通過將修訂前后的《條例》進行細致的比對,加深了對新修訂《條例》的認識,也為在下一步的工作中用好新《條例》打下了基礎。
一是內容上適應新形勢。修訂前的《條例》存在完全適應從嚴治黨新需要。最大問題是紀法不分,不能完全適應從嚴治黨新需要。新修訂的《條例》按照紀法分開的原則,刪去了與法律規(guī)定重復的條款和內容。具體內容看也真正做好了黨紀嚴于國法。同時從原來的3編、15章、178條、24000余字縮減為3編、11章、133條、17000余字,內容上更加精煉。
二是違紀分類更科學。修訂前的《條例》內容上與法律大量重復,而且也存在相互交叉沖突的可能。內容大而全,龐雜繁瑣,黨紀特色不明顯。新《條例》根據在xx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結合黨的紀律建設的理論和實踐,將違紀行為分為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行為六類。其中群眾紀律、生活紀律都是原條例沒有的分類方式。邏輯更加清晰、重點更為明確。
三是違紀行為更具體,定性量刑更準確。修訂前的《條例》部分是按照黨紀種類進行分類,如違反政治紀律、違反組織人事紀律的行為分類,而其余多數(shù)按照刑法中犯罪行為類型分類,分類標準較為混亂。新修訂的《條例》明確列出“負面清單”,將一些抽象的要求規(guī)定具體化、形象化,避免了對同一違紀行為量紀標準不一致的情況。同時“清單”更清楚包含了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四風”問題等群眾身邊一系列的“新型”腐敗問題,例如:新修訂的《條例》中明確規(guī)定了黨員干部“經批準兼職但獲取薪酬、獎金、津貼等額外利益的”等同于經商辦企業(yè),為紀律審查工作提供了更為明確的法規(guī)依據,真正實現(xiàn)了黨組織和黨員有紀可依,紀檢監(jiān)察機關執(zhí)紀有據。
最近一段時間,通過認真閱讀、學習、理解、領會《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我深刻感受到《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是關于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黨內法規(guī),她是維護黨的團結統(tǒng)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的重要條件,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得以實現(xiàn)的重要保證,她對于增強黨的凝聚力和戰(zhàn)斗力,密切黨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lián)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她是全黨紀律嚴明,朝氣蓬勃,無往而不勝的重要基石。通過這一段的學習,我有以下體會,不當之處,敬請領導和同志們批評指正。
中共中央頒布實施《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是從嚴治黨的重大舉措,是黨內政治生活的大事。目前,我們黨和國家正處在非常重要的歷史時期,全國各族人民都在為實現(xiàn)兩個一百年,為實現(xiàn)中國夢,為實現(xiàn)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而努力奮斗,《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黨內法規(guī)的形式明確回答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一系列重大的理論和實踐問題,體現(xiàn)了時代性,具有科學性,標志著我們黨的紀律建設更加規(guī)范化、制度化。《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頒布實施,對于維護黨的章程,純潔黨的組織,貫徹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教育黨員遵紀守法,保證我們黨始終做到立黨為公、執(zhí)政為民和切實實現(xiàn)好、維護好、發(fā)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起著重要作用,對于為我們共同實現(xiàn)中國夢保駕護航具有重要的價值和意義。我們每個黨員都要自覺學習并嚴格遵守條例的各項規(guī)定和要求,一絲不茍,分毫不差。
第二,通過學習,增強拒腐防變意識。
加強《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政治理論學習,就是要并能堅定理想信念、增強拒腐防變意識;她是提高各級領導領導水平和教育教學水平、優(yōu)化知識結構、提升能力素質的重要途徑。作為一名高校老師,因為你面對的是重塑自我說為當代大學生,他們心存虔誠地來學習,有著純潔而又單純的知識渴求,他們舉止恭敬于你的修養(yǎng)、學識,所以,面對學生,我認為我們更要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科學發(fā)展觀,踐行“三嚴三實”,深入、系統(tǒng)地學習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和基本經驗,主動接受師風師德教育、黨的優(yōu)良傳統(tǒng)和作風教育、黨紀條規(guī)和國家法律法規(guī)教育,堅定共產主義的遠大理想,堅定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信念,不斷提高學習的自覺性、主動性,打牢思想基礎,筑嚴思想防線,勤教為生,廉潔從教,不能以學生送禮不送禮為尺度衡量學生的進退高低,要常修為教之德,常思貪欲之害,常懷律己之心。
第三,通過學習,嚴格遵守黨的紀律,提高拒腐防變的能力。
以來,我們看到許多鑄成大錯的黨員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墮落罪惡的過程時,普遍反映的一點,就是他們往往從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動作、小利益開始,誘發(fā)出他們私欲膨脹,不顧黨員領導干部的基本原則,心存僥幸,降低了標準,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追悔莫及的境地,造成對國家、對社會、對人民、對家庭無法彌補的巨大損失。古人云“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作為黨員干部就要警鐘長鳴,時刻用黨員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嚴格遵守黨的紀律,牢記“兩個務必”,做到“八個堅持、八個反對”,防微杜漸,從我做起,從現(xiàn)在做起,從一切能夠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產黨員的先進性,不斷提高拒腐防變的能力。當前,市場經濟的趨利性逐步滲透到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形形色色的價值觀不斷充斥人們的思想,越是在這種形勢下,我認為,越要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越要保持艱苦奮斗的作風,越要從方方面面嚴格要求自己,稍有不慎,就可能犯錯誤、栽跟頭。“常在河邊走,難得不濕鞋”,就是要時時刻刻謹小慎微。要正確行使手中的權力,在大事上一定要涇渭分明,小節(jié)上時刻從嚴把握,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腦子里要有明確的界限。要自覺增強黨性觀念,吃苦在前,享受在后,進一步解放思想,大膽開拓創(chuàng)新,認真學習黨紀、條規(guī),認真貫徹落實黨在新時期的系列路線、政策和方針,以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努力為黨的事業(yè)發(fā)展貢獻力量。
以上這些,是我學習《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一些體會,也是對自己的要求,不當之處,不到之處,敬請領導和同志們批評指正。
中共中央新頒布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黨紀處分條例》),是關于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黨內法規(guī)。它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依據黨章和憲法、法律,結合黨的建設的實踐,以黨內法規(guī)的形式明確回答了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一系列重大問題。它的頒布實施是黨內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貫徹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方針,進一步加強黨的紀律建設的重大舉措,對于全面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通過學習,使我充分地認識到,《條例》是依據黨章和憲法、法律,結合黨的建設與實踐,以黨內法規(guī)的形式明確回答了黨的紀委和紀律處分方面等一系列重大問題;使我深刻在感受到,《條例》是關于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黨內法規(guī),是維護黨的團結統(tǒng)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的重要條件,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得以實現(xiàn)的重要保證,對于增強黨的凝聚力和戰(zhàn)斗力,密切黨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lián)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學習《條例》,關鍵在于正確理解和把握《條例》精神實質,重點在于規(guī)范和約束我們的行為,目的在于帶領廣大黨員干部抓好各項工作。
因此,我們要進一步增強組織紀律觀念,自覺做到遵守黨的紀律不動搖,執(zhí)行黨的紀律不走樣,時刻用黨的紀律嚴格要求和約束自己,規(guī)范我們的一言一行。在學習上要用正確的理論武裝我們的頭腦,樹立正確的理想信念和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自覺提高拒腐防變的能力;在工作上要精精業(yè)業(yè),積極向上,不求名利,堅持一切為人民謀利益的思想;在生活上要甘為清貧,自覺拼棄貪圖享受、唯金錢至上論,自覺抵制腐敗歪風邪氣,管住自己的嘴和手,管住自己、管住家人和身邊的人。要自覺增強黨性觀念,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堅持講政治、講學習、講大局、講貢獻、講風格、講原則、講團結、講正派,踏踏實實做事,清清白白做官,平平淡淡做人。同時要認真貫徹落實黨在新時期的系列路線、政策和方針,以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努力為我們黨的各項事業(yè)實現(xiàn)突破發(fā)展貢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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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員紀律處分條例體會(優(yōu)質18篇)篇五
近日,按照農業(yè)產業(yè)園區(qū)總體工作安排,我認真學習了《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通過學習,有以下幾點體會:
一、深刻領會,廉政建設要義。
歷史和現(xiàn)實都表明,一個政黨,如果不堅決反對和有效預防腐敗,聽任腐敗現(xiàn)象在黨內滋長蔓延,就不能取得政權,即使取得政權后也不可能保持政權穩(wěn)定。如果不能堅持不懈地做好反腐倡廉、拒腐防變工作,黨的執(zhí)政地位就有喪失的危險,黨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毀滅。黨的以來對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提出了明確的要求,頒布了一系列的法規(guī)、條例,這是我們黨對執(zhí)政規(guī)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規(guī)律認識的進一步深化,是在發(fā)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對外開放條件下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新要求,是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根本舉措,對于提高黨的執(zhí)政能力、鞏固黨的執(zhí)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加強學習,增強拒防意識。
加強政治理論學習,是堅定理想信念、增強拒腐防變意識的基礎和前提。黨員干部是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重點。作為一名黨員要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實質,深入系統(tǒng)地學習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和基本經驗,主動接受從政道德教育、黨的優(yōu)良傳統(tǒng)和作風教育、黨紀條規(guī)和國家法律法規(guī)教育,堅定共產主義的遠大理想,堅定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信念,不斷提高學習的自覺性、主動性,打牢思想基礎,筑嚴思想防線,常修為政之德、常思貪欲之害、常懷律己之心,切實做到勤政為民、廉潔從政。
三、嚴守黨紀,提高拒防能力。
許多鑄成大錯的黨員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墮落深淵的過程時,普遍反映出一點,就是從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動作、小利益開始,誘發(fā)他們私欲膨脹,不顧黨員領導干部的基本原則,心存僥幸,降低了標準,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對國家、社會、人民無法彌補的巨大損失。古人云“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作為黨員就要警鐘長鳴,時刻用黨員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嚴格遵守黨的紀律,牢記“兩個務必”,做到“八個堅持、八個反對”,防微杜漸,從我做起,從現(xiàn)在做起,從一切能夠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產黨員的先進性,不斷提高拒腐防變的能力。
四、接受監(jiān)督,保持黨員先進性。
作為黨員要嚴格執(zhí)行黨章,全面貫徹黨內處分條例和黨內監(jiān)督條例,自覺接受來自各方面的監(jiān)督,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針對存在的突出問題和黨員、群眾提出的意見進行認真整改,進一步在工作中不斷完善,不斷創(chuàng)新,不斷進步,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樹立正確權力觀、地位觀和利益觀,堅持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做人民的公仆,始終保持共產黨員的先進性。堅持服務群眾、服務企業(yè),以創(chuàng)新的意識、創(chuàng)新的精神、創(chuàng)新的思路去工作,做一名廉潔自律、認真務實的黨員干部。
中國共產黨員紀律處分條例體會(優(yōu)質18篇)篇六
一、充分認識廉政建設的重要意義。
歷史和現(xiàn)實都表明,一個政黨,如果不堅決反對和有效預防腐敗,聽任腐敗現(xiàn)象在黨內滋長蔓延,就不能取得政權,即使取得政權后也不可能保持政權穩(wěn)定。如果不能堅持不懈地做好反腐倡廉、拒腐防變工作,黨的執(zhí)政地位就有喪失的危險,黨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毀滅。黨的以來對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提出了明確的要求,頒布了一系列的法規(guī)、條例,這是我們黨對執(zhí)政規(guī)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規(guī)律認識的進一步深化,是在發(fā)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對外開放條件下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新要求,是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根本舉措,對于提高黨的執(zhí)政能力、鞏固黨的執(zhí)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要加強政治理論學習,增強拒腐防變意識。
搞好政治理論學習,是堅定理想信念、增強拒腐防變意識的基礎和前提。黨員干部是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重點。作為一名黨員要認真學習領會會議的精神實質,深入、系統(tǒng)地學習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和基本經驗,主動接受從政道德教育、黨的優(yōu)良傳統(tǒng)和作風教育、黨紀條規(guī)和國家法律法規(guī)教育,堅定共產主義的遠大理想,堅定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信念,不斷提高學習的自覺性、主動性,打牢思想基礎,筑嚴思想防線,常修為政之德、常思貪欲之害、常懷律己之心,切實做到勤政為民、廉潔從政。
三、要嚴格遵守黨的紀律,提高拒腐防變的能力。
許多鑄成大錯的黨員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墮落罪惡的過程時,普遍反映出一點,就是從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動作、小利益開始,誘發(fā)他們私欲膨脹,不顧黨員領導干部的基本原則,心存僥幸,降低了標準,放松了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對國家、對社會、對人民無法彌補的巨大損失。古人云“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作為黨員就要警鐘長鳴,時刻用黨員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嚴格遵守黨的紀律,防微杜漸,從我做起,從現(xiàn)在做起,從一切能夠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產黨員的先進性,不斷提高拒腐防變的能力。
作為一名煤礦安全監(jiān)察員、作為一名黨員,我要以更高的標準、更嚴的要求抓好《條例》的學習貫徹,要把學習貫徹與監(jiān)察執(zhí)法實際結合起來,與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結合起來,守住規(guī)定的高線和底線,自覺檢點自己的言行,努力克服日常工作生活不良的細枝末節(jié),守好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這個根本前提,以嚴格的紀律和優(yōu)良的作風凝心聚力,促進煤礦安全監(jiān)察工作的落實,樹立黨員干部和煤監(jiān)隊伍的良好形象。
中國共產黨員紀律處分條例體會(優(yōu)質18篇)篇七
中共中央近日印發(fā)《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為全面從嚴治黨樹立了道德高線和紀律底線,備受各界關注。下文是小編收集的關于中國共產黨員的紀律處分條例學習。
心得體會。
僅供參考。
近期,通過學習《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及紀律處分條例》,感到自己思想上又有了更高的認識。如果說,法律的生命在于執(zhí)行,那么紀律的生命就在于遵守。指出:“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在黨的xx屆五中全會召開前夕,中共中央又印發(fā)《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這是黨中央在新形勢下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治本之舉,對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永葆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遠的意義。現(xiàn)就學習兩項法規(guī)談談自己的幾點體會:
一是要認真學習,增強紀律觀念。共產黨員增強紀律觀念,是加強黨的紀律建設的基本環(huán)節(jié),而關鍵的問題是要正確認識黨的紀律的重要性。我們要以一個優(yōu)秀黨員的身份來嚴格要求自己。全體共產黨員要做遵守黨的紀律的模范,必須從加強紀律觀念、樹立紀律觀念做起,為自覺維護和遵守黨的紀律打下堅實的思想基礎。
二是要從我做起,模范遵守黨紀。共產黨員要做遵守紀律的模范,作為一名黨校教師僅僅具有覺悟是不夠的,更重要的是要身體力行,體現(xiàn)在日常言行中,養(yǎng)成自覺遵紀守法的習慣。因此,我們必須警鐘長鳴,時時做到慎獨、慎微、慎欲,在紀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只有在日常生活中,經常用黨的紀律作為鏡子來正視自己,才能防微杜漸,真正成為一個遵守紀律的好黨員。
三是要嚴格執(zhí)紀,發(fā)揮黨紀作用。黨員干部一定要嚴格要求自己,在遵守紀律、執(zhí)行紀律中以身作則,做好表率,以自己的實際行動帶頭維護黨的紀律。我們要明白自己作為一名黨員,在實際工作中,堅持黨性鍛煉,增強事業(yè)心和責任心,增強熱愛本職工作的意識,時時刻刻以國家的法令、法規(guī)作為自己的行為準則,切實做到廉潔自律,履行好自己的職責。要加強政治理論學習,努力提高自己的業(yè)務工作水平,并且學會學以致用,不斷提高自己的綜合素質和工作能力,從思想上筑牢起一道拒腐防變的防線。
我們相信,新的《準則》和《條例》的實施,必將更加有效地規(guī)范黨員和干部的廉潔從政行為,更加有效地指導今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實踐,成為一部高質量、高層次的黨內法規(guī)。我們將堅定不移地貫徹執(zhí)行,不踏紅線,不越雷池,做遠離腐敗的模范黨員。
現(xiàn)行《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主要約束對象為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未能涵蓋8700多萬黨員,適用對象過窄。更名后的《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對象為中國共產黨,即所有共產黨員,充分體現(xiàn)了全面反腐的覆蓋程度之廣。不光是對象的變化,從字面看,以前是廉潔從政,現(xiàn)在是廉潔自律,延伸到“廉潔用權”“廉潔修身”“廉潔齊家”等方面,不僅彰顯了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決心,同時也釋放了越往后執(zhí)紀越嚴的信號。
現(xiàn)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存在著紀法不分的突出問題,許多條款與刑法等國家法律規(guī)定重復。新修訂的《處分條例》,增加了拉幫結派、對抗組織審查、搞無原則一團和氣,非組織活動、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不執(zhí)行請示報告制度、不如實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權權交易、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謀利,侵害群眾利益、漠視群眾訴求、強迫命令、辦事不公、侵害群眾民主權利,黨組織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工作失職,生活奢靡、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等違紀條款。白居易曾說:仁圣之本,在乎制度而已。培根也說:制度不執(zhí)行,比沒制度危害更大。制度的“籠子”已經扎緊,下一步關鍵在于落實。
一是各級黨組織要切實擔當和落實好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抓好《準則》、《條例》的學習宣傳、貫徹落實,把各項要求刻印在全體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心上。
二是黨員領導干部要發(fā)揮表率作用,以更高更嚴的要求,帶頭踐行廉潔自律規(guī)范掌握紀律處分條例。
三是廣大黨員要加強黨性修養(yǎng),保持和發(fā)揚黨的優(yōu)良傳統(tǒng)作風,使廉潔自律規(guī)范內化于心、外化于行,堅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線”,永葆共產黨人清正廉潔的政治本色。
12月15日,我校召開“學準則、學條例”專題集中教育活動動員會議。我通過認真參加單位集中學習和自學的方式,對《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進行了細致的學習,感受頗多。
一、學準則、學條例,使我進一步增強了廉潔從政的責任感和緊迫感。通過學習《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我進一步增強了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的責任感和緊迫感,決心對照《準則》嚴格要求,廉潔勤政,轉變作風,提升素質,服務群眾,推動各項工作。一是以《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為標桿,嚴于律己。通過認真研讀,我覺得《自律準則》對于黨員領導干部來說,是一個“安全網”,只要我們排除私心雜念,自覺遵守《自律準則》的各項規(guī)定,就一定能夠保證自己的“安全”。因此,每位黨員領導干部對《自律準則》應該心存敬畏,心懷虔誠,認真學習貫徹。要逐條學習,牢記在心;案頭常放,警鐘常鳴,真正使貫徹《自律準則》成為一種從教準則。
二是以《條例》為底線,防腐據變。黨員領導干部要防腐拒變,必須在日常行為中嚴于律己,守住底線。一要戒貪欲,二要重小節(jié),三要慎用權。
三是以廉建為契機,醒己律人常懷憂黨之心,恪盡興黨之責是我黨對每一名黨員的基本要求。作為一名高校教師,要模范遵守《自律準則》和《處分條例條例》,以身作則,認真履行職責,強化工作措施,創(chuàng)新工作方法,使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取得顯著成效。
四是以思想為動力,勤政為民,要自覺增強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在守住廉潔底線的同時,更應該在勤于工作、為為高校教育事業(yè)有所作為,做出成績。
三、通過學守則、學條例,努力使自己的工作和思想有進步和提高。
一是努力把干好工作和提升自身素質統(tǒng)一起來。在干好本職工作的過程中,努力通過深化認識,思考歸納,概括升華,使自己在工作中獲得的經驗思想,心得體會等成為自身業(yè)務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質的有機構成部分,從而推動自身素質不斷得到提高,為與時俱進。
二是努力把堅守宗旨信念和開拓創(chuàng)新統(tǒng)一起來。個人利益服從黨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貢獻。從中可以看出,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是我們黨的宗旨,也是每一個黨員所必須堅守的信念意識。但是我們?yōu)槿嗣穹盏氖侄危瑓s必須善于變化,根據形勢任務的發(fā)展需要做具體的改革,調整,變化和創(chuàng)新。我們必須把堅守宗旨信念和開拓創(chuàng)新統(tǒng)一起來,既要有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崇高思想,更要有聯(lián)系實際,開拓創(chuàng)新的具體行動。
三是加強學習,提高素質。進一步增強學習的自覺性,樹立良好的學風,以提高學習效果。做到理論聯(lián)系實際。要善于把所學科學理論運用于現(xiàn)代化建設的新實踐,要運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方法,緊密結合教學工作實際,深入分析新的實際情況。要把學習知識的提高作為競爭意識,自立意識增強的基礎。
作為教師黨員必須堅持從自身做起,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做出表率,才能把本單位的好風氣樹立起來。按照"自重、自省、自警、自勵"的要求,不斷加強自身人格的鍛煉和修養(yǎng),在改造主觀世界上下功夫,規(guī)范自己,把自己的一言一行同黨和人民的利益聯(lián)系起來,遵守單位的各項。
規(guī)章制度。
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踏踏實實干事不辜負黨和人民的要求和期望努力塑造黨員高校教師的良好形象。
中國共產黨員紀律處分條例體會(優(yōu)質18篇)篇八
指出:“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在黨的xx屆五中全會召開前夕,中共中央又印發(fā)《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這是黨中央在新形勢下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治本之舉,對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永葆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通過近期學習,我充分認識到兩項法規(guī)的頒布實施,是黨內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貫徹落實好這兩項法規(guī),對于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發(fā)展黨內民主、嚴明黨的紀律,進一步提高黨的領導和執(zhí)政水平,提高拒腐防變和抵御風險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兩項法規(guī)一正一反、相互配套,《廉潔自律準則》共8條、281字,堅持正面倡導、重在立德,是黨員和黨員領導干部能夠看得見、夠得著的高標準;《黨紀處分條例》共3編11章133條17000余字,圍繞黨紀戒尺要求,開列“負面清單”、重在立規(guī),劃出了黨組織和黨員不可觸碰的“底線”。現(xiàn)就學習兩項法規(guī)談談自己的幾點體會:
第一,要認真學習,增強紀律觀念。共產黨員增強紀律觀念,是加強黨的紀律建設的基本環(huán)節(jié),而關鍵的問題是要正確認識黨的紀律的重要性。1月13日,遠安縣國土局礦政支部專門組織黨員干部全文學習兩項法規(guī),要求全體黨員干部認真學習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切實把思想統(tǒng)一到中央文件精神上來。每一個黨員都應懂得,是否遵守黨的紀律,是檢驗黨員黨性強弱的重要標志之一。一個沒有黨的紀律觀念,一個不把黨的紀律放在眼里的人,不可能是合格的黨員,也不可能是合格的領導干部。在新的歷史條件下,黨的紀律觀念在一部分黨員、干部包括某些領導干部中有所淡漠,甚至陷入誤區(qū)。有的認為,把改革開放與嚴肅黨紀對立起來,認為黨的紀律是束縛生產力發(fā)展的“條條框框”,應當“沖破”,可以“變通”,提出經濟要搞活、紀律要“松綁”;有的只要一講嚴肅紀律,就被別人說是“左”的表現(xiàn),是“整人”,等等。這些模糊認識和錯誤思想,正是近些年來紀律松弛的根源所在,也是加強黨員紀律修養(yǎng)的思想障礙,必須堅決予以清除。廣大共產黨員要做遵守黨的紀律的模范,必須從加強紀律觀念、樹立紀律觀念做起,為自覺維護和遵守黨的紀律打下堅實的思想基礎。
第二,要從我做起,模范遵守黨紀。共產黨員要做遵守紀律的模范,僅僅具有覺悟是不夠的,更重要的是要身體力行,體現(xiàn)在日常言行中,養(yǎng)成自覺遵紀守法的習慣。全體礦政支部黨員干部要率先垂范,特別是要有“怕”的意識。這里所說的“怕”,不是膽小怕事,而是要求共產黨員特別是黨員干部,對黨的紀律、對國家法律法規(guī)要從心底里敬畏,并用這種“怕”約束自己,在遇到可能違犯黨紀政紀的時候,要有如履薄冰、如臨深淵的警惕。由此可見,這種“怕”,不是謹小慎微,而是政治上堅定和成熟的表現(xiàn)。現(xiàn)實生活中,一些黨員特別是一些黨員干部,頗有些“天老大,我老二”的架勢,什么黨紀、國法、制度等,全不放在眼里,任憑自己的欲望惡性膨脹,最終跌進了深淵,其教訓不可謂不深。在改革開放新的歷史條件下,我們共產黨人時常要面對金錢、名利、美色等種種誘惑,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成為誘惑的俘虜。因此,我們必須警鐘長鳴,時時做到慎獨、慎微、慎欲,在紀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只有在日常生活中,經常用黨的紀律作為鏡子來正視自己,才能防微杜漸,真正成為一個遵守紀律的好黨員。
第三,要嚴格執(zhí)紀,發(fā)揮黨紀作用。凡事重視黨員干部的表率作用是我們黨的一個優(yōu)良傳統(tǒng)。在遵守黨的紀律方面,同樣如此。我們黨的紀律有個鮮明的特征,就是它的平等性。所有黨員不論職務高低,都應平等地接受黨紀國法的約束和監(jiān)督,黨內絕不允許有不受紀律約束的“個體戶”。嚴格地遵守黨的紀律是每一個共產黨員的義務,黨員領導干部也不例外,誰違犯了,就會受到黨紀制裁。現(xiàn)實生活中,確有少數(shù)黨員領導干部無視黨的紀律,要求別人做的,他自己偏偏不做;要求別人不要做的,他自己做得挺來勁兒。這樣的行徑,對黨的紀律建設具有極大的殺傷力。近幾個月,省紀委作出對少數(shù)領導干部黨紀處分的決定,充分體現(xiàn)了省委全面從嚴治黨、依規(guī)管黨治黨的堅定決心。所以,黨員干部一定要嚴格要求自己,在遵守紀律、執(zhí)行紀律中以身作則,做好表率,以自己的實際行動帶頭維護黨的紀律。
第四,要敢于負責,強化主體意識。在現(xiàn)實生活中我們看到,有些黨員雖然對黨內不良現(xiàn)象心存不滿,但缺乏堅持原則和敢于斗爭的勇氣。有些黨員滿足于潔身自好,覺得只要自己遵紀守法就行了,別人的行為好壞與己無關;個別黨員干部對違紀現(xiàn)象麻木不仁,甚至包著、護著......這些現(xiàn)象,不僅影響了黨的紀律的嚴肅性,而且容易給不正之風以滋生蔓延的機會。如果對違法亂紀的行為不能大聲說“不”,那黨紀的尊嚴和權威就無法得到保證。因此,每一個黨員都要站在黨性立場上對待這個問題,不僅自己要做遵紀守法的模范,而且還要堅決同形形色色的違法亂紀現(xiàn)象作斗爭,同時還要敢于和善于支持那些同違法亂紀行為作斗爭的同志,要切實負起主體責任和直接責任,對黨內不良現(xiàn)象要敢抓、真抓、真管。
《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頒布實施,是黨中央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黨的紀律建設的重大舉措,對于樹立黨章權威、扎緊制度籠子,改進黨的作風、嚴明黨的紀律,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協(xié)調推進“四個全面”戰(zhàn)略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作為新時期的基層黨員干部,要堅持高線、守住底線,不觸底線、不越紅線,以“粉身碎骨渾不怕”的精神來恪守“廉潔”二字,常懷律己之心、常思貪欲之害,時刻牢記黨的紀律,做黨的偉大事業(yè)的堅定基石。
中國共產黨員紀律處分條例體會(優(yōu)質18篇)篇九
黨的紀律是維護黨的團結統(tǒng)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的重要條件,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得以實現(xiàn)的重要保證,對于增強黨的凝聚力和戰(zhàn)斗力,密切黨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lián)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我們黨從誕生之日起就非常重視紀律建設,歷次黨章都對黨的紀律作出了明確規(guī)定。作為一個有著6700多萬黨員的大黨,沒有嚴明的紀律作保證,就會失去戰(zhàn)斗力;成為一盤散沙;全黨紀律嚴明,朝氣蓬勃,就能無往而不勝。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的新的發(fā)展階段,我們黨面臨著長期執(zhí)政和改革開放的雙重考驗,需要認真解決好提高黨的執(zhí)政能力和領導水平、提高拒腐防變和抵御風險能力兩大歷史性課題,在這樣的形勢下,加強黨的紀律建設更為重要。
中共中央新頒布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黨紀處分條例》),是關于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黨內法規(guī)。它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依據黨章和憲法、法律,結合黨的建設的實踐,以黨內法規(guī)的形式明確回答了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一系列重大問題。它的頒布實施是黨內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貫徹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方針,進一步加強黨的紀律建設的重大舉措,對于全面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
首先,黨中央對加強黨的紀律建設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黨的xx屆六中全會對于加強和改進黨的作風建設,加強黨的政治紀律和組織人事紀律提出了許多新的明確、具體的要求。黨的xx大進一步提出要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全面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
其次,國家政治、經濟、文化建設和社會形勢有了新的變化。“試行條例”的主要精神和主要內容是我們在1995年以前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認識和研究成果。“試行條例”發(fā)布實施近七年來,我們國家的政治、經濟、文化建設和社會形勢發(fā)生了很大變化。在這種情況下,為了更好地貫徹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xx大精神,保證我們黨努力做到立黨為公、執(zhí)政為民和實現(xiàn)好、維護好、發(fā)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必要及時對“試行條例”進行修訂。
再次,新世紀新階段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有了新的進展。適應新形勢下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需要,既要從嚴治標,又要著力治本,逐步加大治本力度,形成用制度規(guī)范從政行為、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的機制,使廣大黨員干部真正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必須進一步健全和完善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的法規(guī)。
這次修訂在具體內容和條款的設計上,注意正確處理了三個方面的關系:。
一是注意處理繼承與創(chuàng)新的關系。《黨紀處分條例》保留了“試行條例”中應當繼續(xù)執(zhí)行的條款,對其中一些條款進行了調整、充實、完善和細化,對一些不適應當前需要的條文不再寫入,并結合新情況增加了一些新的條款。如鑒于目前我國證券交易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已逐漸健全完善,并且中央辦公廳發(fā)布的《關于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若干規(guī)定》已經有限制地放寬了對黨政機關工作人員買賣股票的禁令,在一定條件下允許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依法投資證券市場、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因此,《黨紀處分條例》對“試行條例”第九十一條關于違反廉潔自律規(guī)定買賣股票應受黨紀處分的規(guī)定不再寫入。
二是注意處理從嚴治黨與現(xiàn)實可行性的關系。《黨紀處分條例》堅持實事求是、寬嚴相濟,力求做到寬要寬得恰當、嚴要嚴得適度,使規(guī)定更具有現(xiàn)實可行性。如《黨紀處分條例》規(guī)定,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guī)定的主刑(含宣告緩刑)的,應當給予開除黨籍處分;《黨紀處分條例》規(guī)定的只有開除黨籍處分一個檔次的違紀行為,不適用減輕處分的規(guī)則。這些規(guī)定較“試行條例”更加嚴格。
意使其具有黨內法規(guī)的特點,使之符合從嚴治黨、加強黨的建設的需要。貫徹執(zhí)行《黨紀處分條例》,是黨的各級組織的一項重要任務。當前,首先要以求真務實的精神認真學習、深刻領會。要把學習《黨紀處分條例》與學習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黨的xx大和xx屆三中全會精神結合起來,與全面加強黨的建設、嚴肅黨的紀律的要求結合起來。
中國共產黨員紀律處分條例體會(優(yōu)質18篇)篇十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為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guī),下面是本站為大家?guī)淼膶W習中國共產黨員紀律處分條例。
心得體會。
希望可以幫助大家。
黨的紀律是維護黨的團結統(tǒng)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的重要條件,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得以實現(xiàn)的重要保證,對于增強黨的凝聚力和戰(zhàn)斗力,密切黨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lián)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我們黨從誕生之日起就非常重視紀律建設,歷次黨章都對黨的紀律作出了明確規(guī)定。作為一個有著6700多萬黨員的大黨,沒有嚴明的紀律作保證,就會失去戰(zhàn)斗力;成為一盤散沙;全黨紀律嚴明,朝氣蓬勃,就能無往而不勝。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的新的發(fā)展階段,我們黨面臨著長期執(zhí)政和改革開放的雙重考驗,需要認真解決好提高黨的執(zhí)政能力和領導水平、提高拒腐防變和抵御風險能力兩大歷史性課題,在這樣的形勢下,加強黨的紀律建設更為重要。
中共中央新頒布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黨紀處分條例》),是關于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黨內法規(guī)。它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依據黨章和憲法、法律,結合黨的建設的實踐,以黨內法規(guī)的形式明確回答了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一系列重大問題。它的頒布實施是黨內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貫徹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方針,進一步加強黨的紀律建設的重大舉措,對于全面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
首先,黨中央對加強黨的紀律建設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黨的xx屆六中全會對于加強和改進黨的作風建設,加強黨的政治紀律和組織人事紀律提出了許多新的明確、具體的要求。黨的xx大進一步提出要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全面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
其次,國家政治、經濟、文化建設和社會形勢有了新的變化。“試行條例”的主要精神和主要內容是我們在1995年以前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認識和研究成果。“試行條例”發(fā)布實施近七年來,我們國家的政治、經濟、文化建設和社會形勢發(fā)生了很大變化。在這種情況下,為了更好地貫徹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xx大精神,保證我們黨努力做到立黨為公、執(zhí)政為民和實現(xiàn)好、維護好、發(fā)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必要及時對“試行條例”進行修訂。
再次,新世紀新階段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有了新的進展。適應新形勢下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需要,既要從嚴治標,又要著力治本,逐步加大治本力度,形成用制度規(guī)范從政行為、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的機制,使廣大黨員干部真正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必須進一步健全和完善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的法規(guī)。
這次修訂在具體內容和條款的設計上,注意正確處理了三個方面的關系:。
一是注意處理繼承與創(chuàng)新的關系。《黨紀處分條例》保留了“試行條例”中應當繼續(xù)執(zhí)行的條款,對其中一些條款進行了調整、充實、完善和細化,對一些不適應當前需要的條文不再寫入,并結合新情況增加了一些新的條款。如鑒于目前我國證券交易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已逐漸健全完善,并且中央辦公廳發(fā)布的《關于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若干規(guī)定》已經有限制地放寬了對黨政機關工作人員買賣股票的禁令,在一定條件下允許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依法投資證券市場、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因此,《黨紀處分條例》對“試行條例”第九十一條關于違反廉潔自律規(guī)定買賣股票應受黨紀處分的規(guī)定不再寫入。
二是注意處理從嚴治黨與現(xiàn)實可行性的關系。《黨紀處分條例》堅持實事求是、寬嚴相濟,力求做到寬要寬得恰當、嚴要嚴得適度,使規(guī)定更具有現(xiàn)實可行性。如《黨紀處分條例》規(guī)定,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guī)定的主刑(含宣告緩刑)的,應當給予開除黨籍處分;《黨紀處分條例》規(guī)定的只有開除黨籍處分一個檔次的違紀行為,不適用減輕處分的規(guī)則。這些規(guī)定較“試行條例”更加嚴格。
意使其具有黨內法規(guī)的特點,使之符合從嚴治黨、加強黨的建設的需要。貫徹執(zhí)行《黨紀處分條例》,是黨的各級組織的一項重要任務。當前,首先要以求真務實的精神認真學習、深刻領會。要把學習《黨紀處分條例》與學習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黨的xx大和xx屆三中全會精神結合起來,與全面加強黨的建設、嚴肅黨的紀律的要求結合起來。
11月13日,我校全體黨員在校黨委書記領導下集中學習了《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中國共產黨員廉潔自律準則》,使我更加深刻的了解了黨的章程,也清楚明白了自己該做什么,不該做什么。經過這段時間的政治學習,我給自己清楚定位,爭取讓自己的人生更加出彩。以下是我學習《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中國共產黨員廉潔自律準則》的一點心得。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為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guī),嚴肅黨的紀律,純潔黨的組織,保障黨員民主權利,教育黨員遵紀守法,維護黨的團結統(tǒng)一,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貫徹執(zhí)行,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制定的條例。《條例》分為總則、分則、附則3編、11章、133條,適用于違犯黨紀應當受到黨紀追究的黨組織和黨員,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條例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fā)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戰(zhàn)略部署。
《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是中國共產黨執(zhí)政以來第一部堅持正面倡導、面向全體黨員的規(guī)范全黨廉潔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礎性法規(guī),是對黨章規(guī)定的具體化,體現(xiàn)了全面從嚴治黨實踐成果,為黨員和黨員領導干部樹立了一個看得見、夠得著的高標準,展現(xiàn)了共產黨人的高尚道德追求。
作為黨員,我應該做到四個“必須”,那就是:必須堅定共產主義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信念,必須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根本宗旨,必須繼承發(fā)揚黨的優(yōu)良傳統(tǒng)和作風,必須自覺培養(yǎng)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揚中華民族傳統(tǒng)美德,廉潔自律,接受監(jiān)督,永葆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
按照上級要求,我認真學習了《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通過學習《條例》,使我充分地認識到,《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依據黨章和憲法、法律,結合黨的建設與實踐,以黨內法規(guī)的形式明確回答了黨的紀委和紀律處分方面等一系列重大問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頒布和實施,將會保證我們黨始終堅持做到立黨為公、執(zhí)政為民和實現(xiàn)好、維護好、發(fā)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對維護黨的章程、嚴肅黨的紀律,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執(zhí)行發(fā)揮重要作用。同時,也將保證黨的紀律的嚴肅性,通過將法律機制引入到黨的隊伍建設中,使我們執(zhí)政黨的地位得到進一步鞏固和加強。
通過學習,我們深刻感受到,《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是關于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黨內法規(guī),它是維護黨的團結統(tǒng)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的重要條件,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得以實現(xiàn)的重要保證,對于增強黨的凝聚力和戰(zhàn)斗力,密切黨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lián)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黨從其誕生之日起,對黨的紀律建設一直非常重視,歷次黨章都對黨的紀律作出了明確規(guī)定。我們黨如果沒有嚴明的紀律作保證,就會失去戰(zhàn)斗力,成為一盤散沙;全黨紀律嚴明,朝氣蓬勃,就能無往而不勝。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的新的發(fā)展階段,黨面臨著長期執(zhí)政和改革開放的雙重考驗,需要認真解決好提高黨的執(zhí)政能力和領導水平、提高拒腐防變和抵御風險能力兩大歷史性課題,在這樣的形勢下,加強黨的紀律建設顯得更為重要。
學習《條例》,關鍵在于正確理解和把握《條例》精神實質,重點在于規(guī)范和約束自身行為,目的在于以身作則,全心全意做好各項工作。因此,我們要進一步增強組織紀律觀念,自覺做到遵守黨的紀律不動搖,執(zhí)行黨的紀律不走樣,時刻用黨的紀律嚴格要求和約束自己,規(guī)范我們的一言一行。在學習上要用正確的理論武裝我們的頭腦,樹立正確的理想信念和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自覺提高拒腐防變的能力;在工作上要兢兢業(yè)業(yè),積極向上,不求名利,堅持一切以農業(yè)發(fā)展為核心、全心全意為“三農”服務的思想;在生活上要甘為清貧,自覺拼棄貪圖享受、唯金錢至上論,自覺抵制腐敗歪風邪氣,管住自己的嘴和手,管住自己和身邊的人。要始終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保持黨的優(yōu)良傳統(tǒng)和優(yōu)良作風,學習先鋒模范典型事跡,自覺維護黨的良好形象和威性,自覺遵守黨紀法規(guī)。
自覺做到在困難面前勇往直前,勇挑重擔,在榮譽面前不搶不追,謙讓包容。要自覺增強黨性觀念,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堅持講政治、講學習、講大局、講貢獻、講風格、講原則、講團結、講正派,踏踏實實做事,平平淡淡做人。堅決克服只要組織照顧,不要組織紀律,不思進取,投機取巧,生活怕苦,工作怕實,管理怕嚴、作風怕硬,遇到困難和矛盾繞道走,看到名利爭著上的不良思想和行為。要進一步解放思想,大膽教育創(chuàng)新,認真貫徹落實黨在新時期的系列路線、政策和方針,特別是對教育的新要求,以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努力為我們黨的教育事業(yè)貢獻力量。
中國共產黨員紀律處分條例體會(優(yōu)質18篇)篇十一
中共中央新頒布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是關于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黨內法規(guī)。下面是本站,為大家準備的中國共產黨員紀律處分條例學習筆記,希望大家喜歡!
黨中央公布了《中國共產黨黨內監(jiān)督條例試行》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并發(fā)出通知,要求黨的各級組織和黨員干部嚴格遵照執(zhí)行。在這里,我就學習和領會'兩個條例'精神實質的情況,談幾點自己的心得體會:
首先通過對'兩個條例'的學習,體會到'兩個條例'的頒布和實施,是我黨從嚴治黨的一項重要舉措,是黨內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黨內監(jiān)督條例》的頒布是中國共產黨建黨82年、執(zhí)政54年的第一部黨內監(jiān)督條例,甚至還是國際共運史上的第一部黨內監(jiān)督條例。這是我黨反腐倡廉、制度建黨的一件大事,是黨走向成熟的重要標志,也是開黨內制度監(jiān)督先河的重要里程碑,標志著我黨黨內監(jiān)督從此進入規(guī)范化、制度化的新階段。《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依據黨章和憲法,結合黨的建設的實踐,以黨內法規(guī)的形式明確回答了黨的紀律處分方面一系列重大問題,總是保證我們黨做到立黨為公、執(zhí)政為民和實現(xiàn)好、維護好、發(fā)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對維護黨的章程、嚴肅黨的紀律,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執(zhí)行發(fā)揮了重要作用。
'兩個條例'的頒布和實施一方面體現(xiàn)了我們黨以民主監(jiān)督的形式,保證黨的隊伍的純潔性,保證黨的紀律的嚴肅性,另一方面通過將法律機制引入到黨的隊伍建設中,使執(zhí)政黨的地位得到進一步鞏固和加強。其次通過學習使我們看到,《黨內監(jiān)督條例》是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它充分反映了全黨意愿,集中了全黨智慧,把立黨為公、執(zhí)政為民的本質要求和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轉化為具體規(guī)定。《黨內監(jiān)督條例》的頒布和實施對于發(fā)展黨內民主、加強黨內監(jiān)督、維護黨的團結統(tǒng)一;對于提高我們黨的領導水平和執(zhí)政水平,增強黨員和領導干部拒腐防變和抵御風險能力;對于保持黨的先進性、密切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lián)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因此我們要通過不斷的學習,全面、準確地理解和把握《條例》的精神實質,不斷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質,提升自己的判斷能力和思想覺悟,做一名廉潔自律的黨員。《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是關于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黨內法規(guī),它是維護黨的團結統(tǒng)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的重要條件,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得以實現(xiàn)的重要保證,對于增強黨的凝聚力和戰(zhàn)斗力,密切黨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lián)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黨從其誕生之日起,對黨的紀律建設一直非常重視,歷次黨章都對黨的紀律作出了明確規(guī)定。,沒有嚴明的紀律作保證,就會失去戰(zhàn)斗力,成為一盤散沙;全黨紀律嚴明,朝氣蓬勃,就能無往而不勝。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的新的發(fā)展階段,黨面臨著長期執(zhí)政和改革開放的雙重考驗,需要認真解決好提高黨的執(zhí)政能力和領導水平、提高拒腐防變和抵御風險能力兩大歷史性課題,在這樣的形勢下,加強黨的紀律建設顯得更為重要。堅定自己的立場,進一步增強組織紀律觀念,自覺做到遵守黨的紀律不動搖,執(zhí)行黨的紀律不走樣。作為一名普通共產黨員通過對'兩個條例'的學習,使我對'兩個條例'的認識有所提高,深刻感受到學習'兩個條例'是新時期黨員教育的重要內容,因此我要根據'兩個條例'的規(guī)定和要求加強自我約束,自學遵守'兩個條例',能夠正確運用'兩個條例'約束自己,把自己的言行舉止規(guī)范到'兩個條例'之中,為黨、為社會做好自己的工作,貢獻自己一份力量。
黨的紀律是維護黨的團結統(tǒng)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的重要條件,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得以實現(xiàn)的重要保證,對于增強黨的凝聚力和戰(zhàn)斗力,密切黨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lián)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我們黨從誕生之日起就非常重視紀律建設,歷次黨章都對黨的紀律作出了明確規(guī)定。作為一個有著6700多萬黨員的大黨,沒有嚴明的紀律作保證,就會失去戰(zhàn)斗力;成為一盤散沙;全黨紀律嚴明,朝氣蓬勃,就能無往而不勝。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的新的發(fā)展階段,我們黨面臨著長期執(zhí)政和改革開放的雙重考驗,需要認真解決好提高黨的執(zhí)政能力和領導水平、提高拒腐防變和抵御風險能力兩大歷史性課題,在這樣的形勢下,加強黨的紀律建設更為重要。
中共中央新頒布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黨紀處分條例》),是關于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黨內法規(guī)。它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依據黨章和憲法、法律,結合黨的建設的實踐,以黨內法規(guī)的形式明確回答了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一系列重大問題。它的頒布實施是黨內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貫徹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方針,進一步加強黨的紀律建設的重大舉措,對于全面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
首先,黨中央對加強黨的紀律建設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黨的xx屆六中全會對于加強和改進黨的作風建設,加強黨的政治紀律和組織人事紀律提出了許多新的明確、具體的要求。黨的xx大進一步提出要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全面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
其次,國家政治、經濟、文化建設和社會形勢有了新的變化。“試行條例”的主要精神和主要內容是我們在1995年以前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認識和研究成果。“試行條例”發(fā)布實施近七年來,我們國家的政治、經濟、文化建設和社會形勢發(fā)生了很大變化。在這種情況下,為了更好地貫徹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xx大精神,保證我們黨努力做到立黨為公、執(zhí)政為民和實現(xiàn)好、維護好、發(fā)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必要及時對“試行條例”進行修訂。
再次,新世紀新階段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有了新的進展。適應新形勢下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需要,既要從嚴治標,又要著力治本,逐步加大治本力度,形成用制度規(guī)范從政行為、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的機制,使廣大黨員干部真正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必須進一步健全和完善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的法規(guī)。
這次修訂在具體內容和條款的設計上,注意正確處理了三個方面的關系:。
一是注意處理繼承與創(chuàng)新的關系。《黨紀處分條例》保留了“試行條例”中應當繼續(xù)執(zhí)行的條款,對其中一些條款進行了調整、充實、完善和細化,對一些不適應當前需要的條文不再寫入,并結合新情況增加了一些新的條款。如鑒于目前我國證券交易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已逐漸健全完善,并且中央辦公廳發(fā)布的《關于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若干規(guī)定》已經有限制地放寬了對黨政機關工作人員買賣股票的禁令,在一定條件下允許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依法投資證券市場、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因此,《黨紀處分條例》對“試行條例”第九十一條關于違反廉潔自律規(guī)定買賣股票應受黨紀處分的規(guī)定不再寫入。
二是注意處理從嚴治黨與現(xiàn)實可行性的關系。《黨紀處分條例》堅持實事求是、寬嚴相濟,力求做到寬要寬得恰當、嚴要嚴得適度,使規(guī)定更具有現(xiàn)實可行性。如《黨紀處分條例》規(guī)定,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guī)定的主刑(含宣告緩刑)的,應當給予開除黨籍處分;《黨紀處分條例》規(guī)定的只有開除黨籍處分一個檔次的違紀行為,不適用減輕處分的規(guī)則。這些規(guī)定較“試行條例”更加嚴格。
意使其具有黨內法規(guī)的特點,使之符合從嚴治黨、加強黨的建設的需要。貫徹執(zhí)行《黨紀處分條例》,是黨的各級組織的一項重要任務。當前,首先要以求真務實的精神認真學習、深刻領會。要把學習《黨紀處分條例》與學習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黨的xx大和xx屆三中全會精神結合起來,與全面加強黨的建設、嚴肅黨的紀律的要求結合起來。
通過學習《條例》,使我們充分地認識到,《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依據黨章和憲法、法律,結合黨的建設與實踐,以黨內法規(guī)的形式明確回答了黨的紀委和紀律處分方面等一系列重大問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頒布和實施,將會保證我們黨始終堅持做到立黨為公、執(zhí)政為民和實現(xiàn)好、維護好、發(fā)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對維護黨的章程、嚴肅黨的紀律,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執(zhí)行發(fā)揮重要作用。同時,也將保證黨的紀律的嚴肅性,通過將法律機制引入到黨的隊伍建設中,使我們執(zhí)政黨的地位得到進一步鞏固和加強。
通過學習,我們深刻在感受到,《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是關于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黨內法規(guī),它是維護黨的團結統(tǒng)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的重要條件,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得以實現(xiàn)的重要保證,對于增強黨的凝聚力和戰(zhàn)斗力,密切黨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lián)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們黨作為一個有著六千八百多萬黨員的大黨,沒有嚴明的紀律作保證,就會失去戰(zhàn)斗力,成為一盤散沙;全黨紀律嚴明,朝氣蓬勃,就能無往而不勝。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的新的發(fā)展階段,黨面臨著長期執(zhí)政和改革開放的雙重考驗,需要認真解決好提高黨的執(zhí)政能力和領導水平、提高拒腐防變和抵御風險能力兩大歷史性課題,在這樣的形勢下,加強黨的紀律建設顯得更為重要。
學習《條例》,關鍵在于正確理解和把握《條例》精神實質,重點在于規(guī)范和約束我們的行為,目的在于帶領廣大黨員干部抓好各項工作。因此,我們要進一步增強組織紀律觀念,自覺做到遵守黨的紀律不動搖,執(zhí)行黨的紀律不走樣,時刻用黨的紀律嚴格要求和約束自己,規(guī)范我們的一言一行。在學習上要用正確的理論武裝我們的頭腦,樹立正確的理想信念和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自覺提高拒腐防變的能力;在工作上要精精業(yè)業(yè),積極向上,不求名利,堅持一切為人民謀利益的思想;在生活上要甘為清貧,自覺拼棄貪圖享受、唯金錢至上論,自覺抵制腐敗歪風邪氣,管住自己的嘴和手,管住自己、管住家人和身邊的人。要始終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保持黨的優(yōu)良傳統(tǒng)和優(yōu)良作風,學習先鋒模范典型事跡,自覺維護黨的良好形象和威性,自覺遵守黨紀法規(guī),絕不能把自己混為普通老百姓。自覺做到在困難面前勇往直前,勇挑重擔,在榮譽面前不搶不追,謙讓包容。要自覺增強黨性觀念,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堅持講政治、講學習、講大局、講貢獻、講風格、講原則、講團結、講正派,踏踏實實做事,清清白白做官,平平淡淡做人。堅決克服只要組織照顧,不要組織紀律,不思進取,投機取巧,生活怕苦,工作怕實,管理怕嚴、作風怕硬,遇到困難和矛盾繞道走,看到名利爭著上的不良思想和行為。要進一步解放思想,大膽開拓創(chuàng)新,認真貫徹落實黨在新時期的系列路線、政策和方針,以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努力為我們黨的各項事業(yè)實現(xiàn)突破發(fā)展貢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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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員紀律處分條例體會(優(yōu)質18篇)篇十二
通過認真學習《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使我充分地認識到,《條例》是關于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黨內法規(guī),是維護黨的團結統(tǒng)一的有力武器,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得以實現(xiàn)的重要保證。作為一名組工干部,如何更好的貫徹執(zhí)行《條例》,使之成為新時期下全面從嚴治黨地有力武器,我覺得要做到“三個強化”:。
一、強化學習教育。作為組工干部,我們要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fā)展觀和一系列講話精神,全面系統(tǒng)地學習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和基本經驗,主動接受黨的優(yōu)良傳統(tǒng)和作風教育、黨紀條規(guī)和國家法律法規(guī)教育,不斷提高學習的自覺性、主動性,打牢思想基礎,筑嚴思想防線。
二、強化責任擔當。作為組工干部,我們要進一步增強組織紀律觀念,自覺做到遵守黨的紀律不動搖,執(zhí)行黨的紀律不走樣,時刻用黨的紀律嚴格要求和約束自己,規(guī)范我們的一言一行。我們要切實承擔起執(zhí)行《條例》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做到嚴格對照、大力落實,對違反《條例》的行為要敢于開罰單、唱黑臉,維護紀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三、強化率先垂范。組織部門作為管黨治黨的重要職能部門,我們應帶頭遵守《條例》、落實《條例》,時刻用黨員標準嚴格要求自己,牢記“兩個務必”,做到“八個堅持、八個反對”,防微杜漸,永葆共產黨員的先進性。自覺增強黨性觀念,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堅持講政治、講學習、講大局、講貢獻、講風格、講原則、講團結、講正派,踏踏實實做事,平平淡淡做人。
中國共產黨員紀律處分條例體會(優(yōu)質18篇)篇十三
近日,中共中央印修訂并印發(fā)了《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這是貫徹落實黨的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的實踐成果,彰顯了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決心。新的《準則》和《條例》的出臺,體現(xiàn)了新形勢下全面從嚴治黨的新認識,是把從嚴治黨成果轉化為紀律和道德要求的現(xiàn)實體現(xiàn),實現(xiàn)了黨內法規(guī)建設與時俱進。
指出:”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在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召開前夕,中共中央又印發(fā)了《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這是黨中央在新形勢下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治本之舉,對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永葆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一個沒有黨的紀律觀念,一個不把黨的紀律放在眼里的人,不可能是合格的黨員,更不可能是合格的領導干部。在新的歷史條件下,黨的紀律觀念在一部分黨員、干部包括某些領導干部中有所淡漠,甚至陷入誤區(qū)。有的認為,把改革開放與嚴肅黨紀對立起來,認為黨的紀律是束縛生產力發(fā)展的”條條框框“,應當”沖破“,可以”變通“,提出經濟要搞活、紀律要”松綁“;有的只要一講嚴肅紀律,就被別人說是”左“的表現(xiàn),是”整人“等等。這些模糊認識和錯誤思想,正是近些年來紀律松弛的根源所在,也是加強黨員紀律修養(yǎng)的思想障礙,必須堅決予以清除。全局廣大共產黨員要做遵守黨的紀律模范,必須從加強紀律觀念、樹立紀律觀念做起,為自覺維護和遵守黨的紀律打下堅實的思想基礎。
不僅要做一名合格的共產黨員,還要做一名合格的國土工作者,不僅要遵紀守法,還要以身作則,做好表率,日常言行中,養(yǎng)成自覺遵紀守法的習慣。要率先垂范,特別是要有”怕“的意識。這里所說的”怕“,不是膽小怕事,而是要求共產黨員特別是黨員干部,對黨的紀律、對國家法律法規(guī)要從心底里敬畏,并用這種”怕"約束自己,在遇到可能違反黨紀政紀的時候,要有如履薄冰、如臨深淵的警惕。因此,我們必須警鐘長鳴,時時做到慎獨、慎微、慎欲,在紀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只有在日常生活中,經常用黨的紀律作為鏡子來正視自己,才能防微杜漸,真正成為一個遵守紀律的好黨員。
中國共產黨員紀律處分條例體會(優(yōu)質18篇)篇十四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依據黨章和憲法、法律,結合黨的建設的實踐制定的。下文是最新中國共產黨員紀律處分條例全文,歡迎閱讀!
第一編總則。
第一章指導思想、原則和適用范圍。
第一條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依據黨章和憲法、法律,結合黨的建設的實踐制定。
第二條本條例的任務,是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guī),嚴肅黨的紀律,純潔黨的組織,保障黨員民主權利,教育黨員遵紀守法,維護黨的團結統(tǒng)一,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貫徹執(zhí)行。
第三條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原則。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應當遵守和維護黨的紀律。對于違犯黨紀的黨組織和黨員,必須嚴肅處理。
第四條堅持黨員在黨紀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黨內不允許有任何不受紀律約束的黨組織和黨員。凡是違犯黨紀的行為,都必須受到追究;應當受到黨紀處分的,必須給予相應的處分。
第五條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對黨組織和黨員違犯黨紀的行為,應當以事實為依據,以黨章、其他黨內法規(guī)和國家法律、法規(guī)為準繩,準確地認定違紀性質,區(qū)別不同情況,恰當?shù)赜枰蕴幚怼?/p>
第六條堅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實施黨紀處分,應當按照規(guī)定程序經黨組織集體討論決定,不允許任何個人或者少數(shù)人決定和批準。上級黨組織對違犯黨紀的黨組織和黨員作出的處理決定,下級黨組織必須執(zhí)行。
第七條堅持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則。處理違犯黨紀的黨組織和黨員,應當實行懲戒與教育相結合,做到寬嚴相濟。
第八條本條例適用于違犯黨紀應當受到黨紀追究的黨組織和黨員。
第二章違紀與紀律處分。
第九條黨的紀律是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遵守的行為規(guī)則。黨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guī),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違反黨和國家政策、社會主義道德,危害黨、國家和人民利益的行為,依照規(guī)定應當給予黨紀處分的,都必須受到追究。
(一)警告;。
(二)嚴重警告;。
(三)撤銷黨內職務;。
(四)留黨察看;。
(五)開除黨籍。
第十一條對嚴重違犯黨紀的黨組織的紀律處理措施:
(一)改組;。
(二)解散。
第十二條黨員受到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一年內不得在黨內提升職務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高于其原任職務的黨外職務。
第十三條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是指撤銷受處分黨員由黨內選舉或者組織任命的黨內各種職務。對于在黨內擔任兩個以上職務的,黨組織在作處分決定時,應當明確是撤銷其一切職務還是某個職務。如果決定撤銷其某個職務,則必須從其擔任的最高職務開始依次撤銷。對于在黨外組織擔任職務的,應當建議黨外組織依照規(guī)定作相應處理。
對于應當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但是本人沒有擔任黨內職務的,應當給予其嚴重警告處分。其中,在黨外組織擔任職務的,應當建議黨外組織撤銷其黨外職務。
黨員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二年內不得在黨內擔任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或者高于其原任職務的職務。
第十四條留黨察看處分,分為留黨察看一年、留黨察看二年。對于受到留黨察看處分一年的黨員,期滿后仍不符合恢復黨員權利條件的,再延長一年留黨察看期限。留黨察看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二年。
黨員受留黨察看處分期間,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留黨察看期間,確有悔改表現(xiàn)的,期滿后恢復其黨員權利;堅持不改或者又發(fā)現(xiàn)其他應受黨紀處分的違紀行為的,應當開除黨籍。
黨員受到留黨察看處分,其黨內職務自然撤銷。對于擔任黨外職務的,應當建議黨外組織撤銷其黨外職務。受到留黨察看處分的黨員,恢復黨員權利后二年內,不得在黨內擔任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或者高于其原任職務的職務。
第十五條黨員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五年內不得重新入黨。另有規(guī)定不準重新入黨的,依照規(guī)定。
第十六條對于嚴重違犯黨紀、本身又不能糾正的黨組織領導機構,應當予以改組。受到改組處理的黨組織領導機構成員,除應當受到撤銷黨內職務以上(含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的外,均自然免職。
第十七條對于全體或者多數(shù)黨員嚴重違犯黨紀的黨組織,應當予以解散。對于受到解散處理的黨組織中的黨員,應當逐個審查。其中,符合黨員條件的,應當重新登記,并參加新的組織過黨的生活;不符合黨員條件的,宣布除名;有違紀行為的,依照規(guī)定予以追究。
第三章紀律處分運用規(guī)則。
第十八條故意違紀受處分后又因故意違紀應當受到黨紀處分的,應當從重處分。
第十九條從輕、從重處分,是指在本條例分則中規(guī)定的違紀行為應當受到的處分幅度以內,給予較輕或者較重的處分。
第二十條減輕、加重處分,是指在本條例分則中規(guī)定的違紀行為應當受到的處分幅度以外,減輕或者加重一檔給予處分。
本條例規(guī)定的只有開除黨籍處分一個檔次的違紀行為,不適用前款減輕處分的規(guī)則。
第二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規(guī)定從輕或者減輕處分:
(一)主動交代本人應當受到黨紀處分的問題的;。
(二)主動檢舉同案人或者其他人應當受到黨紀處分的問題,經查證屬實的;。
(三)主動挽回損失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結果發(fā)生的;。
(四)主動退出違紀違法所得的;。
(五)有其他立功表現(xiàn)的;。
(六)本條例分則中另有規(guī)定的。
第二十二條根據案件的特殊情況,由中央紀委決定或者經省(部)級紀委(不含副省級市紀委)決定并呈報中央紀委批準,對違紀黨員也可以在本條例規(guī)定的量紀幅度以外減輕處分。
第二十三條對于黨員違犯黨紀應當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但是具有本條例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的情形之一或者本條例分則中另有規(guī)定的,可以給予批評教育或者組織處理,免予黨紀處分。對違紀黨員免予處分,應當作出書面結論。
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規(guī)定從重或者加重處分:
(一)強迫、唆使他人違紀違法的;。
(二)串供或者偽造、銷毀、隱匿證據的;。
(三)阻止他人揭發(fā)檢舉、提供證據材料的;。
(四)包庇同案人員或者打擊報復批評人、檢舉人、控告人、證人及其他人員的;。
(五)有其他干擾、妨礙組織審查行為的;。
(六)本條例分則中另有規(guī)定的。
第二十五條一人有本條例分則中規(guī)定的兩種以上(含兩種)應當受到黨紀處分的違紀行為,應當合并處理,按其數(shù)種違紀行為中應當受到的最高處分加重一檔給予處分;如果其中一種違紀行為應當受到開除黨籍處分的,即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第二十六條基于一個違紀故意或者過失,其行為觸犯本條例分則中兩個以上(含兩個)條款,依照處分較重的條款定性處理。
一個條款規(guī)定的違紀構成要件全部包含在另一個條款規(guī)定的違紀構成要件中,特別規(guī)定與一般規(guī)定不一致的,適用特別規(guī)定。
第二十七條二人以上(含二人)共同故意違紀的,對為首者,除本條例分則中另有規(guī)定的外,從重處分;對其他成員,按照其在共同違紀中所起的作用和應負的責任,分別給予黨紀處分。
對于經濟方面共同違紀的,按照個人所得數(shù)額及其所起作用,分別處分。對違紀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違紀的總數(shù)額處分;對其他共同違紀的為首者,情節(jié)嚴重的,按照共同違紀的總數(shù)額處分。
教唆他人違紀違法的,應當按照其在共同違紀中所起的作用追究黨紀責任。
第二十八條黨組織領導機構集體作出違犯黨紀的決定或者實施其他違犯黨紀的行為,對具有共同故意的成員,按共同違紀處理;對過失違紀的成員,按照各自在集體違紀中所起的作用和應負的責任分別處分。
第二十九條對于本條例沒有規(guī)定但危害黨、國家和人民利益,確需追究黨紀責任的違紀行為,比照分則中最相類似的條款處理。需要比照處理的案件,按照處分黨員批準權限的規(guī)定,應當由省(部)級黨委、紀委批準處理的案件,報請中央紀委批準;應當由省(部)級以下黨委、紀委批準處理的案件,由省(部)級紀委(不含副省級市紀委)批準并報中央紀委備案。
第三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guī)定的主刑(含宣告緩刑)的;。
(二)單處或者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
(三)因過失犯罪,被依法判處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因過失犯罪被判處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處管制、拘役的,一般應當開除黨籍。對于個別可以不開除黨籍的,應當對照處分黨員批準權限的規(guī)定,報請再上一級黨組織批準。
第三十一條依法被勞動教養(yǎng)的,應當給予開除黨籍處分,但是中共中央和中央紀委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第三十二條黨員受到黨紀追究,需要給予行政處分或者其他紀律處分的,作出或者批準作出處理決定的黨組織應當向有關機關或者組織提出建議;涉嫌犯罪的,應當移送司法機關。
第三十三條黨員依法受到刑事追究的,黨組織應當根據司法機關的生效判決、裁定和決定及其認定的事實、性質和情節(jié),依照本條例規(guī)定給予黨紀處分或者組織處理。
黨員依法受到行政處罰、行政處分,應當追究黨紀責任的,黨組織可以根據生效的行政處罰、行政處分決定認定的事實、性質和情節(jié),經核實后依照本條例規(guī)定給予黨紀處分或者組織處理。
黨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企事業(yè)單位或者其他社會組織的。
規(guī)章制度。
受到其他紀律處分,應當追究黨紀責任的,黨組織在對有關方面認定的事實、性質和情節(jié)進行核實后,依照本條例規(guī)定給予黨紀處分或者組織處理。
第五章其他規(guī)定。
第三十四條本條例所稱黨和國家工作人員,包括黨的工作人員和國家工作人員。
黨的工作人員,是指黨的各級機關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和黨的基層組織中專職、兼職從事黨內事務的黨員。
對國家工作人員和以國家工作人員論的人員的認定,依照法律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法律解釋以及司法解釋執(zhí)行。
本條例所稱非國家工作人員,是指企業(yè)(公司)或者其他單位中除國家工作人員和以國家工作人員論的人員之外的人員。
第三十五條預備黨員違犯黨紀,情節(jié)較輕,尚可保留預備黨員資格的,應當對其批評教育或者延長預備期;情節(jié)較重的,應當取消其預備黨員資格。
第三十六條對違紀后下落不明的黨員,應當區(qū)別情況作出處理:
(一)對有嚴重違紀行為,應當給予開除黨籍處分的,黨組織應當作出決定,開除其黨籍;。
(二)除前項規(guī)定的情況外,下落不明時間超過六個月的,黨組織應當按照黨章規(guī)定對其予以除名。
第三十七條違紀黨員在黨組織作出處分決定前死亡,或者在死亡之后發(fā)現(xiàn)其曾有嚴重違紀行為,對于應當給予開除黨籍處分的,開除其黨籍;對于應當給予留黨察看以下(含留黨察看)處分的,作出書面結論,不再給予黨紀處分。
第三十八條失職、瀆職行為有關責任人員的區(qū)分:
(一)直接責任者,是指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自己的職責,對造成的損失或者后果起決定性作用的黨員或者黨員領導干部。
(二)主要領導責任者,是指在其職責范圍內,對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對造成的損失或者后果負直接領導責任的黨員領導干部。
(三)重要領導責任者,是指在其職責范圍內,對應管的工作或者參與決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對造成的損失或者后果負次要領導責任的黨員領導干部。
第三十九條本條例所稱主動交代,是指涉嫌違紀的黨員在組織初核前向有關組織交代自己的問題,或者在初核和立案調查其問題期間交代組織未掌握的問題。
在案件的初核、立案調查過程中,涉嫌違紀的黨員能夠配合調查工作,如實坦白組織已掌握的其本人主要違紀事實的,可以從輕處分。
第四十條直接經濟損失,是指與違紀行為有直接因果關系而造成財產損毀的實際價值。計算經濟損失主要計算直接經濟損失。
第四十一條對于違紀行為所獲得的經濟利益,應當收繳或者責令退賠。
對于違紀行為所獲得的職務、職稱、學歷、學位、獎勵、資格等其他利益,應當由承辦案件的紀檢機關或者由其上級紀檢機關建議有關組織、部門、單位按規(guī)定予以糾正。
對于依照本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規(guī)定處理的黨員,經調查確屬其實施違紀行為獲得的利益,依照本條規(guī)定處理。
第四十二條黨紀處分決定作出后,應當在一個月內向受處分黨員所在黨的基層組織中的全體黨員及其本人宣布,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組織關系將處分決定材料歸入受處分者檔案;對于受到撤銷黨內職務以上(含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的,還應當在一個月內辦理職務、工資等相應變更手續(xù);涉及撤銷或者調整其黨外職務的,應當建議黨外組織及時撤銷或者調整其黨外職務。特殊情況下,經作出或者批準作出處分決定的組織批準,可以適當延長辦理期限。
第四十三條執(zhí)行黨紀處分決定的機關或者受處分黨員所在單位,應當在六個月內將處分決定的執(zhí)行情況向作出或者批準處分決定的機關報告。
不按照規(guī)定落實黨紀處分決定和其他相關處理手續(xù)的,應當追究主要責任者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其中情節(jié)較重應當給予黨紀處分的,依照本條例規(guī)定處理。
第四十四條本條例總則適用于有黨紀處分規(guī)定的其他黨內法規(guī),但是中共中央發(fā)布或者批準發(fā)布的其他黨內法規(guī)有特別規(guī)定的除外。
第二編分則。
第六章違反政治紀律的行為。
第四十五條組織、參加反對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或者重大方針政策的集會、游行、示威等活動的,對策劃者、組織者和骨干分子,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對其他參加人員或者以提供信息、資料、財物、場地等方式支持上述活動者,情節(jié)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對不明真相被裹挾參加,經批評教育后確有悔改表現(xiàn)的,可以免予處分或者不予處分。
第四十六條堅持資產階級自由化立場,公開發(fā)表反對四項基本原則,或者反對改革開放的文章、演說、宣言、聲明等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公開發(fā)表違背四項基本原則、違背改革開放或者其他有嚴重政治問題的文章、演說、宣言、聲明等的,給予批評教育;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違反黨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播出、刊登、出版第一款、第二款所列文章、演說、宣言、聲明等的,對主要責任者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第四十七條從國(境)外攜帶反動書刊、音像制品、電子讀物等入境的,給予批評教育;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第四十八條組織、領導旨在反對黨的領導、反對社會主義制度、敵視政府或者危害國家安全的非法組織的,對策劃者、組織者和骨干分子,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對其他參加人員,情節(jié)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第四十九條組織、領導會道門或者邪教組織的,對策劃者、組織者和骨干分子,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對其他參加人員,情節(jié)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對不明真相的參加人員,經批評教育后確有悔改表現(xiàn)的,可以免予處分或者不予處分。
第五十條拒不執(zhí)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決定,或者故意作出與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決定相違背決定的,對直接責任者,給予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第五十一條在黨內以組織秘密集團等方式進行分裂黨的活動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參加秘密集團或者其他分裂黨的活動的,給予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第五十二條參加國(境)外情報組織或者向國(境)外機構、組織、人員非法提供情報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第五十三條投敵叛變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向敵人自首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第五十四條在國(境)外、外國駐華使(領)館申請政治避難,或者違紀違法后逃往國(境)外、外國駐華使(領)館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在國(境)外公開發(fā)表反對黨和政府的言論的,依照前款規(guī)定處理。
故意為上述行為提供方便條件的,給予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第五十五條挑撥民族關系制造事端或者參加民族分裂活動的,對策劃者、組織者和骨干分子,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對其他參加人員,情節(jié)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對不明真相被裹挾參加,經批評教育后確有悔改表現(xiàn)的,可以免予處分或者不予處分。
有其他違反黨和國家民族政策的行為,情節(jié)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第五十六條組織、利用宗教活動反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煽動騷亂鬧事,破壞國家統(tǒng)一和民族團結的,對策劃者、組織者和骨干分子,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對其他參加人員,情節(jié)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對不明真相被裹挾參加,經批評教育后確有悔改表現(xiàn)的,可以免予處分或者不予處分。
有其他違反黨和國家宗教政策的行為,情節(jié)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第五十七條組織、利用宗族勢力對抗黨和政府,妨礙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以及法律、法規(guī)的貫徹實施,或者制造宗族矛盾破壞社會穩(wěn)定的,對策劃者、組織者和骨干分子,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開除黨籍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jié)較輕,能夠認真檢討并有悔改表現(xiàn)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嚴重警告處分。
第五十八條編造謠言丑化黨和國家形象,情節(jié)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傳播謠言丑化黨和國家形象,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第五十九條在涉外活動中,其行為在政治上造成惡劣影響,損害黨和國家尊嚴、利益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第七章違反組織、人事紀律的行為。
第六十條違反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guī)的規(guī)定,采取弄虛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黨員條件的人發(fā)展為黨員,或者為非黨員出具黨員身份證明的,對主要責任者,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違反有關規(guī)定程序發(fā)展黨員的,對主要責任者,依照前款規(guī)定處理。
第六十一條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拒不執(zhí)行或者擅自改變黨組織作出的重大決定,或者違反議事規(guī)則,個人或者少數(shù)人決定重大事項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第六十二條下級黨組織拒不執(zhí)行上級黨組織決定的,對主要責任者,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第六十三條在黨內搞非組織活動,破壞黨的團結統(tǒng)一的,給予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第六十四條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違反干部選拔任用規(guī)定的,追究主要責任者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情節(jié)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在選舉中,進行違反黨章、其他黨內法規(guī)和國家法律、法規(guī)以及其他有關章程活動的,對主要責任者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規(guī)定處理。
用人失察失誤造成嚴重后果的,對主要責任者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規(guī)定處理。
第六十五條拒不執(zhí)行組織的分配、調動、交流決定的,給予警告、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第六十六條在干部、職工的錄用、考核、職務晉升、職稱評定和征兵、安置復轉軍人等工作中,隱瞞、歪曲事實真相或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違反規(guī)定為本人或者其他人謀取利益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第六十七條在考試、錄取工作中,有泄露試題、考場舞弊、涂改考卷等違反有關規(guī)定行為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第六十八條以不正當方式謀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國(境),情節(jié)較輕的,給予警告處分;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第六十九條臨時出國(境)團(組)或者人員中的黨員,擅自延長在國(境)外期限,或者擅自變更路線,造成不良影響或者經濟損失的,對主要責任者,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第七十條駐外機構或者臨時出國(境)團(組)中的黨員擅自脫離組織,或者從事外事、機要、軍事等工作的黨員違反有關規(guī)定同國(境)外機構、人員聯(lián)系和交往的,給予警告、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第七十一條駐外機構或者臨時出國(境)團(組)中的黨員,脫離組織出走時間不滿六個月又自動回歸的,給予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脫離組織出走時間超過六個月的,按照自行脫黨處理,黨內予以除名。
故意為他人脫離組織出走提供方便條件的,給予警告、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情節(jié)較輕并認真檢討的,可以免予處分。
第八章違反廉潔自律規(guī)定的行為。
第七十二條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占有非本人經管的國家、集體和個人財物,或者以購買物品時象征性地支付錢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國家、集體和個人財物,或者無償、象征性地支付報酬接受服務、使用勞務,情節(jié)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人或者親屬應當由個人支付的費用,由下屬單位或者其他單位支付、報銷的,依照前款規(guī)定處理。
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應當由個人支付的出國(境)留學費用,由他人支付、報銷的,依照第一款規(guī)定處理。
第七十三條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占用公物歸個人使用,時間超過六個月,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占用公物進行營利活動或者非法活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第七十四條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其他從事公務的人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zhí)行公務的禮品饋贈,不登記交公,情節(jié)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前款所列人員接受其他禮品,按照規(guī)定應當?shù)怯浗还坏怯浗还楣?jié)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在國內公務活動或者對外交往中接受禮品,按照規(guī)定應當交公而不交公的,依照本條例第八十三條規(guī)定處理。
第七十五條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其他從事公務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收受對方財物的,應當追究該人員的責任,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前款所列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指定其他第三人從中收受財物的,依照前款規(guī)定從重或者加重處分。
有第一款規(guī)定情形,查實本人知道的,依照本條例第八十五條規(guī)定處理。
第七十六條黨員領導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違反有關規(guī)定在該黨員領導干部管轄的區(qū)域或者業(yè)務范圍內從事可能影響其公正執(zhí)行公務的經營活動,或者在該黨員領導干部管轄的區(qū)域或者業(yè)務范圍內的外商獨資企業(yè)、中外合資企業(yè)中擔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級職務的,該黨員領導干部應當按照規(guī)定予以糾正;拒不糾正的,其本人應當辭去現(xiàn)任職務或者由組織予以調整職務;不辭去現(xiàn)任職務或者不服從組織調整職務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第七十七條違反有關規(guī)定從事營利活動,有下列行為之一,情節(jié)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一)經商辦企業(yè)的;。
(二)個人違反規(guī)定買賣股票或者進行其他證券投資的;。
(三)從事有償中介活動的;。
(四)在國(境)外注冊公司或者投資入股的;。
(五)有其他違反有關規(guī)定從事營利活動行為的。
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其親友的經營活動謀取利益的,依照前款規(guī)定處理。
違反有關規(guī)定兼職或者兼職取酬的,依照第一款規(guī)定處理。
第七十八條揮霍浪費公共財產,有下列行為之一,情節(jié)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二)違反規(guī)定參與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的;。
(三)購買、更換超過規(guī)定標準的小轎車或者對所乘坐的小轎車進行豪華裝修的;。
(四)有其他揮霍浪費公共財產行為的。
第七十九條在分配、購買住房中侵犯國家、集體利益,情節(jié)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用公款購買住房歸個人所有的,依照本條例第八十三條規(guī)定處理。
第八十條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zhí)行公務的宴請,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第八十一條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中,借機斂財或者有其他侵犯國家、集體和人民利益行為的,依照前款規(guī)定從重或者加重處分,直至開除黨籍。
第八十二條有其他違反廉潔自律規(guī)定的行為,情節(jié)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第九章貪污賄賂行為。
第八十三條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受委托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財物,情節(jié)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貪污黨費、社保基金和救災、搶險、防汛、優(yōu)撫、扶貧、移民、救濟、防疫款物的,依照前款規(guī)定從重或者加重處分,直至開除黨籍。
第八十四條黨和國家機關、國有企業(yè)(公司)、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違反有關規(guī)定以單位名義將國有資產集體私分給個人的,追究主要責任者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情節(jié)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執(zhí)紀機關、行政執(zhí)法機關、司法機關違反有關規(guī)定將應當上繳國家的罰沒財物以單位名義集體私分給個人的,對主要責任者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規(guī)定處理。
第八十五條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其他從事公務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情節(jié)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前款所列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變相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因受賄給國家、集體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從重或者加重處分,直至開除黨籍。
因索取財物未遂而刁難報復對方,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第八十六條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其他從事公務的人員,在經濟往來中違反有關規(guī)定收受財物或者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xù)費,歸個人所有的,以受賄論,依照本條例第八十五條規(guī)定處理。
第八十七條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其他從事公務的人員,利用本人職務上的便利,通過其他黨和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請托人財物,或者收受、變相非法收受請托人財物的,依照本條例第八十五條規(guī)定處理。
第八十八條黨和國家工作人員退(離)休后,利用本人原有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在職黨和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托人謀取利益,而本人索取或者非法收受、變相非法收受請托人財物的,依照本條例第八十五條規(guī)定處理。
第八十九條黨和國家機關、國有企業(yè)(公司)、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索取或者非法收受、變相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追究主要責任者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警告、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前款所列單位,在經濟往來中,在賬外暗中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xù)費的,以受賄論,對主要責任者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規(guī)定處理。
因索取財物未遂而對下屬單位、客戶刁難報復,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對主要責任者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造成較大損失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造成重大損失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將索取或者非法收受、變相非法收受的財物合伙私分的,以受賄論,根據個人所得數(shù)額和所起作用,依照本條例第八十五條規(guī)定處理。
第九十條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其他從事公務的人員以財物,情節(jié)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在經濟往來中違反有關規(guī)定,給予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其他從事公務的人員以財物或者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xù)費的,依照前款規(guī)定處理。
因行賄給國家、集體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依照本條規(guī)定從重或者加重處分,直至開除黨籍。
第九十一條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黨和國家機關、國有企業(yè)(公司)、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以財物,或者在經濟往來中違反有關規(guī)定給予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xù)費,情節(jié)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單位有前款所列行為的,對主要責任者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規(guī)定處理。
第九十二條向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其他從事公務的人員介紹賄賂,情節(jié)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第九十三條單位為謀取不正當利益而行賄,或者違反有關規(guī)定給予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其他從事公務的人員以財物或者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xù)費的,追究主要責任者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警告、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因行賄取得的違紀違法所得歸個人所有的,依照本條例第九十條規(guī)定處理。
第九十四條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受委托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或者進行營利活動,或者超過三個月未還,情節(jié)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挪用黨費、社保基金和救災、搶險、防汛、優(yōu)撫、扶貧、移民、救濟、防疫款物的,依照前款規(guī)定從重或者加重處分,直至開除黨籍。
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時間不足三個月,但數(shù)額較大的,依照本條規(guī)定處理。
第九十五條農村黨組織、社區(qū)黨組織和村民委員會、社區(qū)居民委員會等基層組織中的黨員從事下列公務,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挪用公款,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變相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分別依照本條例第八十三條、第九十四條、第八十五條規(guī)定處理:
(一)黨費、社保基金和救災、搶險、防汛、優(yōu)撫、扶貧、移民、救濟、防疫款物的管理;。
(二)社會捐助公益事業(yè)款物的管理;。
(三)國有土地的經營和管理;。
(四)土地征用補償費的管理;。
(五)代征、代繳稅款;。
(六)有關計劃生育、戶籍、征兵工作;。
(七)協(xié)助人民政府從事的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八)依照黨內法規(guī)從事黨的紀檢、組織(人事)、宣傳等工作。
第九十六條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其他從事公務的人員,其財產或者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較大的,可以責令其說明來源,本人不能說明其來源是合法的,差額部分以非法所得論,給予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黨和國家工作人員違反有關規(guī)定隱瞞境外存款的,依照前款規(guī)定處理。
第十章破壞社會主義經濟秩序的行為。
第九十七條進行走私,情節(jié)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進行走私的,從重處分。
單位走私的,對主要責任者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規(guī)定處理。
第九十八條企業(yè)(公司)或者其他單位中的非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情節(jié)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第九十九條企業(yè)(公司)或者其他單位中的非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超過三個月未還,或者進行營利活動,或者進行非法活動,情節(jié)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挪用本單位資金不退還的,依照前款規(guī)定從重或者加重處分。
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時間不足三個月,但數(shù)額較大的,依照本條規(guī)定處理。
第一百條國家機關、國家撥給經費的團體和事業(yè)單位,挪用財政資金或者科研、教育、衛(wèi)生、軍工等專項資金的,追究主要責任者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情節(jié)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挪用黨費、社保基金和救災、搶險、防汛、優(yōu)撫、扶貧、移民、救濟、防疫款物的,依照前款規(guī)定從重或者加重處分,直至開除黨籍。
第一百零一條企業(yè)(公司)或者其他單位中的非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變相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情節(jié)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前款所列人員,在經濟往來中違反有關規(guī)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xù)費,歸個人所有的,依照前款規(guī)定處理。
第一百零二條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企業(yè)(公司)中的非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情節(jié)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中國共產黨員紀律處分條例體會(優(yōu)質18篇)篇十五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是關于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黨內法規(guī),下面是本站為大家?guī)淼膶W習共產黨員紀律處分條例。
心得體會。
希望可以幫助大家。
以來,我們看到許多鑄成大錯的黨員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墮落罪惡的過程時,普遍反映的一點,就是他們往往從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動作、小利益開始,誘發(fā)出他們私欲膨脹,不顧黨員領導干部的基本原則,心存僥幸,降低了標準,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追悔莫及的境地,造成對國家、對社會、對人民、對家庭無法彌補的巨大損失。古人云“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作為黨員干部就要警鐘長鳴,時刻用黨員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嚴格遵守黨的紀律,牢記“兩個務必”,做到“八個堅持、八個反對”,防微杜漸,從我做起,從現(xiàn)在做起,從一切能夠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產黨員的先進性,不斷提高拒腐防變的能力。
當前,市場經濟的趨利性逐步滲透到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形形色色的價值觀不斷充斥人們的思想,越是在這種形勢下,我認為,越要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越要保持艱苦奮斗的作風,越要從方方面面嚴格要求自己,稍有不慎,就可能犯錯誤、栽跟頭。“常在河邊走,難得不濕鞋”,就是要時時刻刻謹小慎微。要正確行使手中的權力,在大事上一定要涇渭分明,小節(jié)上時刻從嚴把握,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腦子里要有明確的界限。要自覺增強黨性觀念,吃苦在前,享受在后,進一步解放思想,大膽開拓創(chuàng)新,認真學習黨紀、條規(guī),認真貫徹落實黨在新時期的系列路線、政策和方針,以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努力為黨的事業(yè)發(fā)展貢獻力量。
以上這些,是我學習《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一些體會,也是對自己的要求,不當之處,不到之處,敬請領導和同志們批評指正。
今年2月,黨中央發(fā)出通知,要求黨的各級組織和黨員干部嚴格遵照執(zhí)行。就我通過媒體介紹、閱讀報刊、自學條例等形式學習和領會“兩個條例”精神實質情況,結合工作實際,談幾點自己的認識和體會。
首先通過對“兩個條例”的學習,體會到“兩個條例”的頒布和實施,是我黨從嚴治黨的一項重要舉措,是黨內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黨內監(jiān)督條例》的頒布是中國共產黨建黨82年、執(zhí)政54年的第一部黨內監(jiān)督條例,甚至還是國際共運史上的第一部黨內監(jiān)督條例。這是我黨反腐倡廉、制度建黨的一件大事,是黨走向成熟的重要標志,也是開黨內制度監(jiān)督先河的重要里程碑,標志著我黨黨內監(jiān)督從此進入規(guī)范化、制度化的新階段。《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它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依據黨章和憲法,結合黨的建設的實踐,以黨內法規(guī)的形式明確回答了黨的紀律處分方面一系列重大問題,總是保證我們黨做到立黨為公、執(zhí)政為民和實現(xiàn)好、維護好、發(fā)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對維護黨的章程、嚴肅黨的紀律,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執(zhí)行發(fā)揮了重要作用。“兩個條例”的頒布和實施一方面體現(xiàn)了我們黨以民主監(jiān)督的形式,保證黨的隊伍的純潔性,保證黨的紀律的嚴肅性,另一方面通過將法律機制引入到黨的隊伍建設中,使執(zhí)政黨的地位得到進一步鞏固和加強。
其次通過學習使我們看到,《黨內監(jiān)督條例》是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它充分反映了全黨意愿,集中了全黨智慧,把立黨為公、執(zhí)政為民的本質要求和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轉化為具體規(guī)定。《黨內監(jiān)督條例》的頒布和實施對于發(fā)展黨內民主、加強黨內監(jiān)督、維護黨的團結統(tǒng)一;對于提高我們黨的領導水平和執(zhí)政水平,增強黨員和領導干部拒腐防變和抵御風險能力;對于保持黨的先進性、密切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lián)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因此我們要通過不斷的學習,全面、準確地理解和把握《條例》的精神實質,不斷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質,提升自己的判斷能力和思想覺悟,做一名廉潔自律的黨員。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是關于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黨內法規(guī),它是維護黨的團結統(tǒng)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的重要條件,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得以實現(xiàn)的重要保證,對于增強黨的凝聚力和戰(zhàn)斗力,密切黨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lián)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黨從其誕生之日起,對黨的紀律建設一直非常重視,歷次黨章都對黨的紀律作出了明確規(guī)定。我們黨作為一個有著6600多萬黨員的大黨,沒有嚴明的紀律作保證,就會失去戰(zhàn)斗力,成為一盤散沙;全黨紀律嚴明,朝氣蓬勃,就能無往而不勝。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的新的發(fā)展階段,黨面臨著長期執(zhí)政和改革開放的雙重考驗,需要認真解決好提高黨的執(zhí)政能力和領導水平、提高拒腐防變和抵御風險能力兩大歷史性課題,在這樣的形勢下,加強黨的紀律建設顯得更為重要。堅定自己的立場,進一步增強組織紀律觀念,自覺做到遵守黨的紀律不動搖,執(zhí)行黨的紀律不走樣。
作為一名普通共產黨員通過對“兩個條例”的學習,使我對“兩個條例”的認識有所提高,深刻感受到學習“兩個條例”是新時期黨員教育的重要內容,也是學習xx大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繼續(xù),因此我要根據“兩個條例”的規(guī)定和要求加強自我約束,自學遵守“兩個條例”,能夠正確運用“兩個條例”約束自己,把自己的言行舉止規(guī)范到“兩個條例”之中,為黨、為社會做好自己的工作,貢獻自己一份力量。
按照學校黨支部要求,我認真學習了《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通過學習《條例》,使我們充分地認識到,《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依據黨章和憲法、法律,結合黨的建設與實踐,以黨內法規(guī)的形式明確回答了黨的紀委和紀律處分方面等一系列重大問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頒布和實施,將會保證我們黨始終堅持做到立黨為公、執(zhí)政為民和實現(xiàn)好、維護好、發(fā)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對維護黨的章程、嚴肅黨的紀律,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執(zhí)行發(fā)揮重要作用。同時,也將保證黨的紀律的嚴肅性,通過將法律機制引入到黨的隊伍建設中,使我們執(zhí)政黨的地位得到進一步鞏固和加強。
通過學習,我們深刻在感受到,《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是關于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黨內法規(guī),它是維護黨的團結統(tǒng)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的重要條件,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得以實現(xiàn)的重要保證,對于增強黨的凝聚力和戰(zhàn)斗力,密切黨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lián)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黨從其誕生之日起,對黨的紀律建設一直非常重視,歷次黨章都對黨的紀律作出了明確規(guī)定。我們黨作為一個有著六千六百多萬黨員的大黨,沒有嚴明的紀律作保證,就會失去戰(zhàn)斗力,成為一盤散沙;全黨紀律嚴明,朝氣蓬勃,就能無往而不勝。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的新的發(fā)展階段,黨面臨著長期執(zhí)政和改革開放的雙重考驗,需要認真解決好提高黨的執(zhí)政能力和領導水平、提高拒腐防變和抵御風險能力兩大歷史性課題,在這樣的形勢下,加強黨的紀律建設顯得更為重要。
學習《條例》,關鍵在于正確理解和把握《條例》精神實質,重點在于規(guī)范和約束我們的行為,目的在于帶領廣大黨員干部抓好各項工作。因此,我們要進一步增強組織紀律觀念,自覺做到遵守黨的紀律不動搖,執(zhí)行黨的紀律不走樣,時刻用黨的紀律嚴格要求和約束自己,規(guī)范我們的一言一行。在學習上要用正確的理論武裝我們的頭腦,樹立正確的理想信念和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自覺提高拒腐防變的能力;在工作上要精精業(yè)業(yè),積極向上,不求名利,堅持一切為學校和學生的發(fā)展為核心的思想;在生活上要甘為清貧,自覺拼棄貪圖享受、唯金錢至上論,自覺抵制腐敗歪風邪氣,管住自己的嘴和手,管住自己、管住家人和身邊的人。要始終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保持黨的優(yōu)良傳統(tǒng)和優(yōu)良作風,學習先鋒模范典型事跡,自覺維護黨的良好形象和威性,自覺遵守黨紀法規(guī),絕不能把自己混為普通老百姓。自覺做到在困難面前勇往直前,勇挑重擔,在榮譽面前不搶不追,謙讓包容。要自覺增強黨性觀念,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堅持講政治、講學習、講大局、講貢獻、講風格、講原則、講團結、講正派,踏踏實實做事,平平淡淡做人。堅決克服只要組織照顧,不要組織紀律,不思進取,投機取巧,生活怕苦,工作怕實,管理怕嚴、作風怕硬,遇到困難和矛盾繞道走,看到名利爭著上的不良思想和行為。要進一步解放思想,大膽教育創(chuàng)新,認真貫徹落實黨在新時期的系列路線、政策和方針,特別是對教育的新要求,以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努力為我們黨的教育事業(yè)貢獻力量。
中國共產黨員紀律處分條例體會(優(yōu)質18篇)篇十六
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公布以后,引起了學術界的廣泛關注。下面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中國共產黨員紀律處分條例體會,供你參考!
最近一段時間,通過認真閱讀、學習、理解、領會《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我深刻感受到《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是關于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黨內法規(guī),她是維護黨的團結統(tǒng)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的重要條件,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得以實現(xiàn)的重要保證,她對于增強黨的凝聚力和戰(zhàn)斗力,密切黨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lián)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她是全黨紀律嚴明,朝氣蓬勃,無往而不勝的重要基石。通過這一段的學習,我有以下體會,不當之處,敬請領導和同志們批評指正。
中共中央頒布實施《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是從嚴治黨的重大舉措,是黨內政治生活的大事。目前,我們黨和國家正處在非常重要的歷史時期,全國各族人民都在為實現(xiàn)兩個一百年,為實現(xiàn)中國夢,為實現(xiàn)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而努力奮斗,《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黨內法規(guī)的形式明確回答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一系列重大的理論和實踐問題,體現(xiàn)了時代性,具有科學性,標志著我們黨的紀律建設更加規(guī)范化、制度化。《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頒布實施,對于維護黨的章程,純潔黨的組織,貫徹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教育黨員遵紀守法,保證我們黨始終做到立黨為公、執(zhí)政為民和切實實現(xiàn)好、維護好、發(fā)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起著重要作用,對于為我們共同實現(xiàn)中國夢保駕護航具有重要的價值和意義。我們每個黨員都要自覺學習并嚴格遵守條例的各項規(guī)定和要求,一絲不茍,分毫不差。
第二,通過學習,增強拒腐防變意識。
加強《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政治理論學習,就是要并能堅定理想信念、增強拒腐防變意識;她是提高各級領導領導水平和教育教學水平、優(yōu)化知識結構、提升能力素質的重要途徑。作為一名高校老師,因為你面對的是重塑自我說為當代大學生,他們心存虔誠地來學習,有著純潔而又單純的知識渴求,他們舉止恭敬于你的修養(yǎng)、學識,所以,面對學生,我認為我們更要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科學發(fā)展觀,踐行“三嚴三實”,深入、系統(tǒng)地學習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和基本經驗,主動接受師風師德教育、黨的優(yōu)良傳統(tǒng)和作風教育、黨紀條規(guī)和國家法律法規(guī)教育,堅定共產主義的遠大理想,堅定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信念,不斷提高學習的自覺性、主動性,打牢思想基礎,筑嚴思想防線,勤教為生,廉潔從教,不能以學生送禮不送禮為尺度衡量學生的進退高低,要常修為教之德,常思貪欲之害,常懷律己之心。
第三,通過學習,嚴格遵守黨的紀律,提高拒腐防變的能力。
以來,我們看到許多鑄成大錯的黨員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墮落罪惡的過程時,普遍反映的一點,就是他們往往從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動作、小利益開始,誘發(fā)出他們私欲膨脹,不顧黨員領導干部的基本原則,心存僥幸,降低了標準,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追悔莫及的境地,造成對國家、對社會、對人民、對家庭無法彌補的巨大損失。古人云“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作為黨員干部就要警鐘長鳴,時刻用黨員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嚴格遵守黨的紀律,牢記“兩個務必”,做到“八個堅持、八個反對”,防微杜漸,從我做起,從現(xiàn)在做起,從一切能夠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產黨員的先進性,不斷提高拒腐防變的能力。當前,市場經濟的趨利性逐步滲透到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形形色色的價值觀不斷充斥人們的思想,越是在這種形勢下,我認為,越要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越要保持艱苦奮斗的作風,越要從方方面面嚴格要求自己,稍有不慎,就可能犯錯誤、栽跟頭。“常在河邊走,難得不濕鞋”,就是要時時刻刻謹小慎微。要正確行使手中的權力,在大事上一定要涇渭分明,小節(jié)上時刻從嚴把握,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腦子里要有明確的界限。要自覺增強黨性觀念,吃苦在前,享受在后,進一步解放思想,大膽開拓創(chuàng)新,認真學習黨紀、條規(guī),認真貫徹落實黨在新時期的系列路線、政策和方針,以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努力為黨的事業(yè)發(fā)展貢獻力量。
以上這些,是我學習《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一些體會,也是對自己的要求,不當之處,不到之處,敬請領導和同志們批評指正。
重修后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突出重點、針砭時弊,實現(xiàn)黨規(guī)黨紀和法律法規(guī)的有機銜接,凸顯“黨紀嚴于國法”的高標準。重修后的《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對原有的黨員領導干部,擴展到黨員干部,體現(xiàn)從嚴治黨的方方面面。中央對黨內兩大法規(guī)采取“一攬子”修訂的方式,分別確立黨員應當遵循的道德“高線”和不能觸碰的紀律“底線”,德法相依,相輔而行,將有助于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機制,為協(xié)調推進“四個全面”戰(zhàn)略布局提供堅強紀律保證。
一是《準則》中對黨員干部的要求突出注重家風。把黨員領導干部修身齊家擺在重要的位置,重點要做好“四個必須”。即,中國共產黨全體黨員和各級黨員領導干部必須堅定共產主義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信念,必須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根本宗旨,必須繼承發(fā)揚黨的優(yōu)良傳統(tǒng)和作風,必須自覺培養(yǎng)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揚中華民族傳統(tǒng)美德,廉潔自律,接受監(jiān)督,永葆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這些要求與在今年黨中央、國務院舉行的春節(jié)團拜會上,對家庭建設問題的生動論述中提出的“不論時代發(fā)生多大變化,不論生活格局發(fā)生多大變化,我們都要重視家庭建設,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風。”是一致的。每一位黨員領導干部都應認識到自己的家風不是小事,不是家庭私事,而是干部作風的重要體現(xiàn),帶頭重視家庭建設,注重家教家風,帶動“千千萬萬個家庭成為國家發(fā)展、民族進步、社會和諧的重要基點”。黨員干部“四個必須”與對家風建設“三個注重”的思想是一脈相承的,更好地詮釋了黨員干部修身齊家的重要性。
二是《準則》覆蓋所有中共黨員,普通黨員納入管理不留死角。此前,《準則》的全名是《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很明顯,主要針對的是黨員領導干部。此次修訂后,名稱變?yōu)椤吨袊伯a黨廉潔自律準則》,所針對的對象覆蓋了全體黨員,也就是說,普通黨員也被納入到了《準則》的覆蓋范圍。從近年查處的案件來看,小官巨貪的案例很是普遍,“小官”身份與巨額貪污數(shù)字之間的強烈反差,為百姓痛恨。“小官大貪”貪腐行為多發(fā)生在群眾身邊,是近年來打擊腐敗的重點之一。
三是突出政治紀律,嚴懲拉幫結派等違反政治規(guī)矩行為。對于《條例》來說,突出政治規(guī)矩是又一亮點。把政治紀律、政治規(guī)矩和組織紀律列在突出位置,明確增加了拉幫結派、對抗組織審查、搞無原則一團和氣等違反政治紀律條款,把非組織活動、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不執(zhí)行請示報告制度、不如實報告?zhèn)€人事項等列入違反組織紀律要求。把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放在新修訂的《條例》中,有它的特殊歷史背景。以后,以為的黨中央高舉反腐大旗幟,堅持“老虎”和“蒼蠅”一起,反腐無禁區(qū),一批大“老虎”紛紛落馬。“系統(tǒng)性、塌方式”的嚴重腐敗震驚全國。拉幫結派、搞圈子文化,教訓十分深刻。“對抗組織審查”的案例,也不鮮見。所以在新版條例增加了“拉幫結派”等“負面清單”,有利于解決黨員對組織忠誠這個根本問題。對于違反組織紀律,也有教訓。即非組織活動、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不執(zhí)行請示報告制度,不如實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等。新版《條例》突出了“非組織活動”“不如實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等新問題,強調要忠誠于組織,要向組織講真話、報實情。從以案件中,我們可以得出中央修改《條例》,有它的原因和歷史教訓,并且從這些教訓深刻的案件中,得出的新紀律約束與規(guī)定,切實把紀律挺在前面。
四是史上最嚴黨紀。新修訂的《條例》突出更嚴更精更細。突出重點、針砭時弊,實現(xiàn)黨規(guī)黨紀和法律法規(guī)的有機銜接,凸顯“黨紀嚴于國法”的高標準。國家治理需要依靠法律,黨員管理則要強調紀律。黨員遵守國家法律是分內之事,而由于角色身份特殊,還需遵守紀律和規(guī)矩,黨紀嚴于國法,標準更高,要求也更高。黨紀與國法重復,黨紀抓小抓早的作用就難以體現(xiàn),容易出現(xiàn)“沒查都是好同志,一查就成階下囚”的現(xiàn)象。此次修訂落實從嚴治黨、黨要管黨的要求,強化違紀查處,為黨紀“加碼”,在法律之前為黨員劃定紀律底線,從小錯抓起,不讓黨紀嚴于國法淪為空話。
指出:“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在黨的xx屆五中全會召開前夕,中共中央又印發(fā)《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這是黨中央在新形勢下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治本之舉,對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永葆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通過近期的學習,我充分認識到兩項法規(guī)的頒布實施,是黨內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貫徹落實好這兩項法規(guī),對于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發(fā)展黨內民主、嚴明黨的紀律,進一步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zhí)政水平,提高拒腐防變和抵御風險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兩項法規(guī)一正一反、相互配套,《廉潔自律準則》共8條、281字,堅持正面倡導、重在立德,是黨員和黨員領導干部能夠看得見、夠得著的高標準;《黨紀處分條例》共3編11章133條17000余字,圍繞黨紀戒尺要求,開列“負面清單”、重在立規(guī),劃出了黨組織和黨員不可觸碰的“底線”。現(xiàn)就學習兩項法規(guī)談談自己的幾點體會:
第一,要認真學習,增強紀律觀念。共產黨員增強紀律觀念,是加強黨的紀律建設的基本環(huán)節(jié),而關鍵的問題是要正確認識黨的紀律的重要性。10月27日,鎮(zhèn)黨委專門組織國家干部全文學習兩項法規(guī),要求全鎮(zhèn)黨員干部認真學習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切實把思想統(tǒng)一到中央文件精神上來。全鎮(zhèn)每一個黨員都應懂得,是否遵守黨的紀律,是檢驗黨員黨性強弱的重要標志之一。一個沒有黨的紀律觀念,一個不把黨的紀律放在眼里的人,不可能是合格的黨員,也不可能是合格的領導干部。在新的歷史條件下,黨的紀律觀念在一部分黨員、干部包括某些領導干部中有所淡漠,甚至陷入誤區(qū)。有的認為,把改革開放與嚴肅黨紀對立起來,認為黨的紀律是束縛生產力發(fā)展的“條條框框”,應當“沖破”,可以“變通”,提出經濟要搞活、紀律要“松綁”;有的只要一講嚴肅紀律,就被別人說是“左”的表現(xiàn),是“整人”,等等。這些模糊認識和錯誤思想,正是近些年來紀律松弛的根源所在,也是加強黨員紀律修養(yǎng)的思想障礙,必須堅決予以清除。全鎮(zhèn)廣大共產黨員要做遵守黨的紀律的模范,必須從加強紀律觀念、樹立紀律觀念做起,為自覺維護和遵守黨的紀律打下堅實的思想基礎。
第二,要從我做起,模范遵守黨紀。共產黨員要做遵守紀律的模范,僅僅具有覺悟是不夠的,更重要的是要身體力行,體現(xiàn)在日常言行中,養(yǎng)成自覺遵紀守法的習慣。全鎮(zhèn)黨員干部要率先垂范,特別是要有“怕”的意識。這里所說的“怕”,不是膽小怕事,而是要求共產黨員特別是黨員干部,對黨的紀律、對國家法律法規(guī)要從心底里敬畏,并用這種“怕”約束自己,在遇到可能違犯黨紀政紀的時候,要有如履薄冰、如臨深淵的警惕。由此可見,這種“怕”,不是謹小慎微,而是政治上堅定和成熟的表現(xiàn)。現(xiàn)實生活中,一些黨員特別是一些黨員干部,頗有些“天老大,我老二”的架勢,什么黨紀、國法、制度等,全不放在眼里,任憑自己的欲望惡性膨脹,最終跌進了深淵,其教訓不可謂不深。在改革開放新的歷史條件下,我們共產黨人時常要面對金錢、名利、美色等種種誘惑,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成為誘惑的俘虜。因此,我們必須警鐘長鳴,時時做到慎獨、慎微、慎欲,在紀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只有在日常生活中,經常用黨的紀律作為鏡子來正視自己,才能防微杜漸,真正成為一個遵守紀律的好黨員。
第三,要嚴格執(zhí)紀,發(fā)揮黨紀作用。凡事重視黨員干部的表率作用是我們黨的一個優(yōu)良傳統(tǒng)。在遵守黨的紀律方面,同樣如此。我們黨的紀律有個鮮明的特征,就是它的平等性。所有黨員不論職務高低,都應平等地接受黨紀國法的約束和監(jiān)督,黨內絕不允許有不受紀律約束的“個體戶”。嚴格地遵守黨的紀律是每一個共產黨員的義務,黨員領導干部也不例外,誰違犯了,就會受到黨紀制裁。現(xiàn)實生活中,確有少數(shù)黨員領導干部無視黨的紀律,要求別人做的,他自己偏偏不做;要求別人不要做的,他自己做得挺來勁兒。這樣的行徑,對黨的紀律建設具有極大的殺傷力。近幾個月,省紀委作出對少數(shù)領導干部黨紀處分的決定,充分體現(xiàn)了省委全面從嚴治黨、依規(guī)管黨治黨的堅定決心。所以,黨員干部一定要嚴格要求自己,在遵守紀律、執(zhí)行紀律中以身作則,做好表率,以自己的實際行動帶頭維護黨的紀律。
第四,既敢于負責,強化主體意識。在現(xiàn)實生活中我們看到,有些黨員雖然對黨內不良現(xiàn)象心存不滿,但缺乏堅持原則和敢于斗爭的勇氣。有些黨員滿足于潔身自好,覺得只要自己遵紀守法就行了,別人的行為好壞與己無關;個別黨員干部對違紀現(xiàn)象麻木不仁,甚至包著、護著......這些現(xiàn)象,不僅影響了黨的紀律的嚴肅性,而且容易給不正之風以滋生蔓延的機會。如果對違法亂紀的行為不能大聲說“不”,那黨紀的尊嚴和權威就無法得到保證。因此,每一個黨員都要站在黨性立場上對待這個問題,不僅自己要做遵紀守法的模范,而且還要堅決同形形色色的違法亂紀現(xiàn)象作斗爭,同時還要敢于和善于支持那些同違法亂紀行為作斗爭的同志。作為鄉(xiāng)鎮(zhèn)黨委書記,要切實負起主體責任和直接責任,對黨內同志要敢抓、真抓、真管。
《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頒布實施,是黨中央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黨的紀律建設的重大舉措,對于樹立黨章權威、扎緊制度籠子,改進黨的作風、嚴明黨的紀律,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協(xié)調推進“四個全面”戰(zhàn)略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作為新時期的基層黨員干部,要堅持高線、守住底線,不觸底線、不越紅線,以“粉身碎骨渾不怕”的精神來恪守“廉潔”二字,常懷律己之心、常思貪欲之害,時刻牢記黨的紀律,做黨領導偉大事業(yè)的堅定基石。
中國共產黨員紀律處分條例體會(優(yōu)質18篇)篇十七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踐行“兩個維護”。《條例》的修訂緊緊圍繞黨中央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把政治建設擺在首位。紀檢監(jiān)察機關必須準確把握政治機關定位,牢固樹立“四個意識”,把“兩個維護”作為監(jiān)督執(zhí)紀的綱和魂。二是突出重點內容,找準監(jiān)督“靶心”。《條例》總結了黨的十八大以來我黨在管黨治黨過程中發(fā)現(xiàn)的突出問題和新型違紀行為,凝練為紀律規(guī)定,指明了紀檢監(jiān)察機關履行職責的方向。我們在履行職責過程中,要貫徹落實新發(fā)展理念,堅持問題導向,體現(xiàn)以人民為中心的鮮明立場,聚焦《條例》規(guī)定,深化專項治理,拓展問題線索渠道,精準發(fā)現(xiàn)、精準監(jiān)督、精準查處。三是運用“四種形態(tài)”,凈化政治生態(tài)。《條例》增加了運用監(jiān)督執(zhí)紀“四種形態(tài)”的規(guī)定,是“把紀律挺在前面”的具體化,體現(xiàn)了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貫方針。實踐中,我們要充分運用監(jiān)督執(zhí)紀“四種形態(tài)”,不斷提升黨內監(jiān)督質量。四是推進“紀法貫通”,釋放制度活力。《條例》對黨員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犯罪的情形作出了明確規(guī)定,體現(xiàn)了黨中央堅持紀嚴于法、紀在法前,實現(xiàn)紀法貫通的戰(zhàn)略考量。我們要發(fā)揮好紀委監(jiān)委合署辦公優(yōu)勢,精準把握監(jiān)督全覆蓋的內涵和外延。實現(xiàn)執(zhí)紀審查和監(jiān)察調查相互貫通,監(jiān)察調查與審查起訴無縫對接,把制度優(yōu)勢轉化為治理效能。
中國共產黨員紀律處分條例體會(優(yōu)質18篇)篇十八
近段時間,通過學習,我們深刻在感受到,《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是關于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黨內法規(guī),它是維護黨的團結統(tǒng)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的重要條件,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得以實現(xiàn)的重要保證,對于增強黨的凝聚力和戰(zhàn)斗力,密切黨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lián)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黨從其誕生之日起,對黨的紀律建設一直非常重視,歷次黨章都對黨的紀律作出了明確規(guī)定。我們黨作為一個有著八千兩百多萬黨員的大黨,沒有嚴明的紀律作保證,就會失去戰(zhàn)斗力,成為一盤散沙。全黨紀律嚴明,朝氣蓬勃,就能無往而不勝。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的新的發(fā)展階段,黨面臨著長期執(zhí)政和改革開放的雙重考驗,需要認真解決好提高黨的執(zhí)政能力和領導水平、提高拒腐防變和抵御風險能力兩大歷史性課題,在這樣的形勢下,加強黨的紀律建設顯得更為重要。
今年,按照局和院的統(tǒng)一的安排,我們認真學習和閱讀了《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jiān)督條例》和《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等法規(guī)、書籍,通過閱讀、學習,有以下幾點體會:
一.牢記入黨誓詞,對黨忠誠。
入黨誓詞是黨組織對黨員的基本要求,也是一名黨員對黨和人民做出的莊嚴承諾和保證。當前,我們黨已經是一個擁有八千多萬名黨員的世界上第一大執(zhí)政黨,在一個幅員遼闊,人口眾多的發(fā)展中國家長期執(zhí)政,面對復雜多變的國際環(huán)境,面對艱巨復雜的國內改革發(fā)展穩(wěn)定任務,面對黨所面臨的各種考驗和危險,如果沒有統(tǒng)一的意志和嚴明的紀律來維護,只能一事無成。
二、嚴守黨的紀律,拒腐防變。
許多鑄成大錯的黨員干部,在自己一步步走向罪惡的過程中,普遍反映出一點,就是從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動作、小利益開始,誘發(fā)他們私欲膨脹,不顧黨員干部的基本原則,降低標準,放松要求,心存僥幸,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對國家、對社會、對人民無法彌補的巨大損失。古人云“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作為黨員就要警鐘長鳴,時刻用黨員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嚴格遵守黨的紀律,牢記“兩個務必”做到“八個堅持,八個反對”,防微杜漸,從我做起,從現(xiàn)在做起,從一切能夠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產黨員的先進性,不斷提高拒腐防變的能力。
三、加強政治學習,堅定信念。
搞好政治理論學習,是堅定理想信念,增強拒腐防變意識的基礎和前提。黨員干部是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重點對象。作為一名黨員要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xx大會議的精神實質,深入系統(tǒng)的學習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和基本經驗,主動接受道德教育,黨的優(yōu)良傳統(tǒng)和作風教育,黨紀條例和國家法律法規(guī)教育,堅定共產主義的遠大理想,堅定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信念,不斷提高學習的自覺性、主動性,打牢思想基礎,筑牢思想防線,常修為政之德,常思貪欲之害,律己之心,切實做到廉潔自律。
自覺接受監(jiān)督,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作為黨員要嚴格執(zhí)行黨章,全面貫徹黨內處分條例,自覺接受來自各方面的監(jiān)督,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針對存在的突出問題和黨員、群眾提出的意見進行認真整改。抓好安全生產,遵守規(guī)章,杜絕事故和問題發(fā)生,在工作中嚴格做到“看一條,做一條,簽一條”。不斷完善,不斷創(chuàng)新,不斷進步,牢記全心全意為旅客服務的宗旨,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地位觀和利益觀。堅持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親,利為民所謀,做人民的公仆,始終保持共產黨的先進性。堅持黨員服務群眾,以創(chuàng)新的意識,創(chuàng)新的精神,創(chuàng)新的思想去工作。
中共中央頒布實施《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是從嚴治黨的重大舉措,是黨內政治生活的大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是在《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試行)》的基礎上修訂實施的,科學總結了我們黨長期以來特別是《試行條例》試行7年來的實踐經驗,認真貫徹了黨的中央領導集體關于黨的紀律建設的科學論斷。《條例》依據黨章和憲法、法律,結合黨的建設的實踐,以黨內法規(guī)的形式明確回答了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一系列重大的理論和實踐問題,體現(xiàn)了時代性,更具有科學性,標志著我們黨的紀律建設更加規(guī)范化、制度化。《條例》的頒布實施,對于維護黨的章程,純潔黨的組織,貫徹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教育黨員遵紀守法,保證我們黨始終做到立黨為公、執(zhí)政為民和切實實現(xiàn)好、維護好、發(fā)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必將起到重要作用。
二、要加強政治理論學習,增強拒腐防變意識。
加強《條例》和政治理論學習,是堅定理想信念、增強拒腐防變意識的基礎和前提;是提高紀檢監(jiān)察業(yè)務水平、優(yōu)化知識結構、提升能力素質的具體表現(xiàn)。作為一名紀檢監(jiān)察干部要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fā)展觀,深入、系統(tǒng)地學習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和基本經驗,主動接受從政道德教育、黨的優(yōu)良傳統(tǒng)和作風教育、黨紀條規(guī)和國家法律法規(guī)教育,堅定共產主義的遠大理想,堅定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信念,不斷提高學習的自覺性、主動性,打牢思想基礎,筑嚴思想防線,常修為政之德、常思貪欲之害、常懷律己之心,切實做到勤政為民、廉潔從政。
三、要嚴格遵守黨的紀律,提高拒腐防變的能力。
許多鑄成大錯的黨員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墮落罪惡的過程時,普遍反映出一點,就是從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動作、小利益開始,誘發(fā)他們私欲膨脹,不顧黨員領導干部的基本原則,心存僥幸,降低了標準,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對國家、對社會、對人民無法彌補的巨大損失。古人云“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作為黨員干部就要警鐘長鳴,時刻用黨員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嚴格遵守黨的紀律,牢記“兩個務必”,做到“八個堅持、八個反對”,防微杜漸,從我做起,從現(xiàn)在做起,從一切能夠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產黨員的先進性,不斷提高拒腐防變的能力。
四、要自覺接受監(jiān)督,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
作為一名基層黨員干部要嚴格執(zhí)行黨章,全面貫徹黨內處分條例和黨內監(jiān)督條例,自覺接受來自各方面的監(jiān)督,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針對存在的突出問題和黨員、群眾提出的意見進行認真整改,進一步在工作中不斷完善,不斷創(chuàng)新,不斷進步,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樹立正確權力觀、地位觀和利益觀,始終保持共產黨員的先進性。堅持為生產一線服務、為職工群眾服務,以創(chuàng)新的意識、創(chuàng)新的精神、創(chuàng)新的思路去工作,做一名廉潔自律、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的紀檢監(jiān)察干部。
學習《條例》,關鍵在于正確理解和把握《條例》精神實質,重點在于規(guī)范和約束我們的行為。因此,我們要進一步增強組織紀律觀念,自覺做到遵守黨的紀律不動搖,執(zhí)行黨的紀律不走樣,時刻用黨的紀律嚴格要求和約束自己,規(guī)范我們的一言一行。在學習上要用正確的理論武裝我們的頭腦,樹立正確的理想信念和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自覺提高拒腐防變的能力;在工作上要兢兢業(yè)業(yè),積極向上,不求名利,堅持一切為人民謀利益的思想;在生活上要甘為清貧,自覺拼棄貪圖享受、唯金錢至上論,自覺抵制腐敗歪風邪氣。要始終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保持黨的優(yōu)良傳統(tǒng)和優(yōu)良作風,學習先鋒模范典型事跡,自覺維護黨的良好形象和威信,自覺遵守黨紀法規(guī),絕不能把自己混為普通老百姓。要認識到權力是一把雙刃劍,用好了能為民造福,用不好也能為自己造“罪”。要從嚴自律,管住自己,當前市場經濟的趨利性逐步滲透到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形形色色的價值觀不斷充斥人們的思想,越是在這種形勢下,越要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越要保持艱苦奮斗的作風,越要從方方面面嚴格要求自己,稍有不慎,就可能犯錯誤、栽跟頭。“常在河邊走,難得不濕鞋”,就是要時時刻刻謹小慎微。要正確行使手中的權力,在大事上一定要涇渭分明,小節(jié)上時刻從嚴把握,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腦子里要有明確的界限。要自覺增強黨性觀念,吃苦在前,享受在后,進一步解放思想,大膽開拓創(chuàng)新,認真學習黨紀、條規(guī),認真貫徹落實黨在新時期的系列路線、政策和方針,以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努力為黨的事業(yè)發(fā)展貢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