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是一種用來管理組織內部行為的制度,它對員工的行為和責任做出明確規定。規章制度的編寫需要有一定的經驗和方法,以下是一些寫作技巧和注意事項,供您參考。
學生會管理規章制度范文(16篇)篇一
第一條學生會例會定于每周一晚19:30,在學生會辦召開。若工作需要可隨時召開。
第二條原則上學生會例會參加的人員范圍是學生會副部長以上成員,特殊情況除外,部門會議由部長組織召開每周至少一次。
第三條參加會議人員應做好會議記錄,以便結合本部門的實際情況作好工作安排(期末上交存檔及作為考評依據)。
第四條聽取各部門的工作匯報。匯報的內容主要包括:
(1)部門上周的工作總結和后期的工作設想和工作安排;
(2)廣大學生的思想動態、建設及要求;
第五條討論各部對學生會的整體工作提出的建議和意見,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并妥善解決。
第六條與會者不得無故缺勤、遲到、早退,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到會者,需在會議前至少半天向辦公室請假,遲到15分鐘記曠會一次。
第七條無故不參加會議2次以上(含2次)者,必須提交書面材料做出解釋說明,并取消年終評優評先的依據,并記入學生會干部資格。
第八條出勤情況將作為年終評優評先的依據,并記入學生會干部檔案表。
第九條在會議期間應將所有通訊設備設置為無聲狀態,并保持會場秩序,不得隨意交頭接耳。
第十條會議成員參加會議時,一律不得穿拖鞋,須佩帶胸卡。
學生會管理規章制度范文(16篇)篇二
1、為進一步加強學生會內部管理,規范學生會成員行為,明確各部責任,高效,合理的提高學生會干部素質,特制定本規定。
2、學生會干部應樹立高度的主人翁責任心,努力工作保證質量,按期完成上級交給的各項任務。
3、全體學生會成員應當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按照有關準則規范約束自己的言行。
4、學生會內部各成員之間地位一律平等,一視同仁。但學生會成員在工作上必須服從組織,服從學生會管理體系結構。
學生會宗旨:全心全意為同學們服務。
(1)學生會定期召開學生會例會,匯報和交流各部的工作,會議由學生會主席主持。學生會例會每周召開一次。
(2)學生會各部定期召開會議。
(3)學生會主席團、學生會各部召開會議,將具體時間提前一天報學生會辦公室,由辦公室安排人員作會議記錄、備案。
2、學生會各種各級會議一律實行考勤制度,并將其作為會議記錄的一部分上報學生會辦公室。
3、學生會各級會議原則上不得缺席,若有特殊情況,須向主管領導請假。無故不參加者,學生會內部將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者,上報學院,給予懲罰。
4、遇到特殊情況,學生會主席有權組織學生會各級會議就重大問題作出決定。
1、為了使學生會保持活力,每年對新生舉行一次招干活動,納新時,由各部部長負責本部的納新具體事宜。
2、自然換屆時,把本部所有工作資料交給新任部長,不得拖延隱瞞,敷衍塞責。
3、如有學生會干部提前退出學生會,必須寫申請報告,說明理由。對擅自離職的學生會干部,學生會將在征求院里意見的基礎上,給予處理。
4、各部干事的任免由副部長決定,但必須報請部長和主席團批準。
1、各職能部門的具體工作制度、工作計劃、工作總結由各部長負責制定并實施。
2、各職能部門在開展活動中所遇到的問題,由分管其工作的主席團成員負責解決,解決不了須報請主席團解決,問題嚴重須上報學院。
3、各職能部門因開展活動需要所寫的海報,要由部長起草,交由宣傳部抄寫完后,底稿交由辦公室統一存檔。
4、每學期初學生會各部結合自身特點,制定相應工作計劃,其中,大中型活動須附詳細計劃書,計劃應本著周密、有效的方針,各部計劃須報學生會主席團核準。
5、對工作進展情況主席團組織檢查、考究工作。
6、中大型活動結束后,負責部門需進行民意調查,收集反饋信息,并做書面總結。
7、每學期末,學生會各部應向主席團提交工作總結,核準后,應總結學期工作。
8、以上所有書面材料由辦公室,分類收集,整理存檔,備案。
1、各部門在舉辦活動之前須向系里遞交申請書。申請書的內容應包括名稱、時間、地點、人數、活動開展的經過、目的及意義,同時申請還必須寫明各項費用及預期費用。
2、申請沒被通過的須無條件服從;申請一旦通過必須嚴格按照申請書的內容執行,如果需要其他部門協助,各部部長不能推諉責任,盡一切努力協助開展好活動。
3、活動結束后各部部長要進行活動總結,是否達到預期的目的,有哪些不足的地方,防止以后再犯同樣的錯誤。
4、大型活動開始前,由學生會主席主持召開會議,統一思想,分配任務,確保活動順利進行。
1、各部門和各活動項目的工作計劃和總結是本會文檔的重要組成部分。各部門應在每學期開學兩個星期內把學期(學年)工作計劃送檔,應在每學期最后兩個星期前把學期(學年)工作總結送檔。我會主辦的各活動項目的承辦單位應在活動項目結束后一個星期內把活動項目的計劃和總結一并送檔,送檔的資料須由辦公室主任認可。
2、送檔的資料應做到格式規范、內容完備、條理清楚,手寫的應用碳素墨水工整謄寫。
3、主席團成員可直接查閱文檔,其他人員在上述干部在場時可以查閱文檔。
4、因工作需要外借文檔的,時間最長不超過15天,要求繼續使用的,應辦理續借手續。經辦人應作出借出登記,歸還時撤銷登記。借用人在日用過程中應保證文檔完好無缺,到期歸還或續借。
5、每學期末,文檔管理部門應清點文檔,保證各文擋完整齊全。
學生會管理規章制度范文(16篇)篇三
1、例會每周將召開一次,與會成員應提前5分鐘到場。會議由副主席主持,并負責點名;另外,綜合部應專人負責會議記錄。
2、例會內容為及時匯報近期工作情況、總結近期工作中的得失、點評內部成員近期工作表現,并制定下一步工作安排。
3、每次例會由綜合部制定簽到表,登記到會成員,與會者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或缺席。
4、會議期間,將所有所有通訊工具設置為無聲,并保持會場秩序;每次會議由紀檢部部長、副部長做紀律觀察員,監督紀律。
5、例會時,與會成員應做好會前準備工作,并做好會議記錄,有不明之處及時指出。
6、著裝整潔,精神飽滿,須佩戴工作證件。
7、保持會議室的安靜和衛生,并于會后予以打掃。
1、建檔:
對于每一個加入校學生會的成員,均建立一份工作檔案,對其工作履歷加以登記,以確認其工作。
2、活動監督:
為了進一步強化校學生會各職能部門工作的嚴謹性、系統性,主席團成員將對各部門開展的各項活動進行監督和考評,具體考評由主席團負責實施。
(1)學校的每次活動,綜合部將派出至少兩名成員分別做出客觀詳盡的活動記錄,其相關部門負責人必須將每次活動或任務安排情況詳細記錄,活動和任務結束后,負責人必須將完成情況加以記錄,并及時向主席團上交總結并撰寫寫一份校園快訊。
(2)綜合部將設專人對每次的活動記錄統一存檔。
(3)活動記錄將作為學期考評時評價各部門工作情況的重要參考。
3、校學生會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工作標準。
1、校學生會的.負責關系是:成員——部長、副部長—主席、副主席—主席團。
2、校學生會的各項事務的解釋權在主席團。
3、各部部長要負責統籌規劃部內的各項工作與活動,各部部長在每學期開學第一周內,必須將學期計劃、制度完善交到綜合部。部內的每個成員有責任督促部長完成。在每項具體的工作和活動正式開始之前,都必須擬定詳細的計劃,工作和活動結束后,必須有詳細的總結,及時寫出校園快訊。
1、請假制度:
(1)事前填寫請假條,事后不得補寫假條。
(2)所有成員請假條均由副主席審批。
(3)因公事請假需由副主席簽名,不記入考勤。
(4)遲到、早退、請假累計達三次者,記一次曠勤。
(5)成員每曠勤3次者給予一次處分。
2、考勤制度:
(1)校學生會的各項會議與活動,全體成員必須按時準時參加,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或缺席,有特殊情況必須向部長遞交請假條,以待批準,未經批準,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記1次曠勤。
(2)在校學生會的工作與活動中,成員必須自覺佩戴工作證件,以代表成員身份,不佩戴者記一次曠勤。
1、主席、副主席有權任免副部長以及副部長以下級成員。
2、主席團全體成員有權任免部長及部長以下級人員,有權給予不合格成員予以解聘。
3、校學生會成員禁止做的事項:
(1)工作不認真,搞形式主義,敷衍了事;。
(2)不遵守校學生會制度、行為散漫、無組織性、無紀律性;。
(3)不服從校學生會安排,搞個人主義;。
(4)有意破壞校園公共設施;。
(5)在公共場所打架、滋生是非;。
4、校學生會內部處分形式:
批評——警告——記過——除名。
5、校學生會成員均有權監督、建議其他成員。
學生會管理規章制度范文(16篇)篇四
1、學生會例會需本著短小精悍,講求效率的原則,對學生會重大問題進行討論,總結上周工作,布置近期主要工作,交流思想、集思廣益,以及安排其他事務。
2、無特殊情況,不得取消例會;有特殊情況,可臨時召開會議。
3、例會定于每周一日晚上7;00召開,學生會主席,副主席,各部門部長,參加例會。不得遲到、早退,不得無故缺席。
4、全體例會由秘書處通知臨時召開,全體學生會成員均需參加,不得遲到、早退。學生會各成員不能參加的需向秘書長請假,不得無故缺席。
5、每次例會以前由秘書處負責簽到作為考核內容,連續三次無故不到者按自動退出學生會處理。
6、學生會秘書處需認真做好會議紀錄并及時總結。
7、如個人有意見或建議,可形成提案每次例會前交至秘書處,會上或會后進行討論,會議中需保持良好的秩序。
8、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學生會管理規章制度范文(16篇)篇五
3、防火防爆。
施工現場要明確劃分用火作業區;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場、倉庫處;易燃廢品集中點和生活區等。各區域之間間距要符合防火規定。配備足夠數量的防火、滅火設施和器材,如,防火工具(消防桶、消防梯、鐵鍬、安全鉤等)、砂箱地、消防水池(缸)、消防栓和滅火器。
施工現場特別需重視并做好防爆方面的工作,一是爆破及引爆物品的儲存、保管、領用都必須嚴格按規定執行;二是各種氣瓶的正確運輸、存放、使用。氣瓶放置地點應距明火作業點10m以外,要防曝曬,氣瓶防振圈、瓶帽等保護裝置必須齊全。瓶閥嘴禁止沾染油脂,手或手套和工具上有油脂時,不準開啟瓶閥;三是對各種可燃性液體、油漆涂料等都必須熟悉其運輸、保存、使用要求,并根據其性能特點采取相應的防爆措施,在運輸、保存、使用時都要做好安全交底。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教育一、對新入的職工、調動工作及臨時工、合同工、培訓和實習人員都應進行嚴格的三級教育。
1、在學習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定。了解安全生產的一般狀況,學習一般電氣安全知識和預防事故的基本知識。發生事故后,如何自報、搶報等,經考試合格后,才能上崗。
2、在工區或項目部進行第二級安全教育,學習安全生產情況、勞動紀律、生產規則、安全注意事項、了解工作地的危險部位、危險機電設施、塵毒作業情況等。必須遵守安全生產規程,緊急情況下安全處置及疏散車。
3、在班組進行上崗前安全教育,了解工段、班組安全生產概況,工作性質和職責范圍,學習機具設備安全操作方法,各種安全防護設施的性能和作用,個人防護用具的使用方法,危險機件,危險物的控制方法,以及發生事故的緊急防護措施等。
特種作業教育。
1、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年滿18周歲,身體健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相應工種的安全技術知識。
2、經國家規定的有關部門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并經理論和實際考核,成績合格,并取得操作證后,方準錢庫鎮獨立作業。
3、無證上崗,按國家有關規定對項目部和作業人員進行處罰。
4、取得操作證,必須每兩年進行一次復審。
三、變換工作崗位的工人教育。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勞動用工制度的改革,企業通過減員,以達到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要求職工一人多崗,一專多能,工人換崗后應進行從新教育。
1、新崗位的操作規程。
2、新崗位的安全操作方法和安全技術知識。
3、新崗位的設備常見的故障及其排除方法。
4、該崗位事故案例及應吸取的教訓。
經教育后,方準上崗操作。
四、外來務工人員教育。
隨著經濟建設快速發展,大量外來務工人員走上了生產崗位,他們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識,安全意識差,生產技能不熟練,在工作時,有章不循,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疲勞作業,從而引起較多的傷亡事故,因此必須進行安全生產教育。
1、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法律、法璺、政策,作業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
2、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基本知識、危險崗位及通用工種的安全生產知識及個人勞動防護用品使用。
3、一般職業危害的預防,常見職業傷害的現場急報。
4、交通、用電、消防及日常生活安全常識。
經教育取得《安全教育合格證》后方可從事企業的生產勞動,但學仍需參加企業組織的三級安全教育。
學生會管理規章制度范文(16篇)篇六
1.1目的:為了完善企業軍訓內容,建設軍訓文化,歷練員工體質與心智,培育企業核心競爭力,特制定本制度。
1.2適用范圍:公司全體員工。
1.3職責部門:行政人事部為企業軍訓管理部門,對公司企業軍訓負責。
二、參加軍訓人員。
2.1原則上公司員工每人至少參加1次完整軍訓;
2.2新員工過了試用期后即可享有參與軍訓的權力;
2.3企業各部門表現突出的員工優先享有軍訓的權力;
2.4軍訓人員名單由行政人事部與各部門負責人協商確定,并報行政人事部經理批準。
三、軍訓時間安排。
3.2新員工軍訓時間為3天,其他員工參加軍訓時間為5天。為了保證軍訓效果及減少軍訓次數,新老員工可以在一起參加軍訓。新員工3天軍訓結束后,老員工繼續參加余下2天的軍訓,軍訓具體內容對新員工要求遵循全面、基礎、夠用原則,對老員工要求遵循出新、重點、提升原則,行政人事部會根據每批員工所達到的目的而要求軍訓供應商合理編排軍訓內容。
3.3為保證軍訓連貫性,如遇雙休期間軍訓正常進行,并且不計入加班時間;
四、公司人員免訓。
4.3對于不能參加軍訓的人員,須參加公司安排的替換培訓,以彌補缺失軍訓帶來的技能和心智損失。
五、軍訓紀律、補訓及其他規定。
5.1軍訓紀律:須遵守軍訓紀律,不遲到、不早退,不缺席,服從教官指揮,彼此團結互助。軍訓期間原則上不受理請假,特殊原因的,事先調整;缺乏學習、紀律和團隊意識而不參加的,將依據《員工手冊》考勤紀律處理并承擔由此帶來的培訓損失費用。
5.3行政人事部有權要求軍訓供應商事先充分備課,準備書面材料,并且發給公司行政人事部作為人事培訓資料。
5.4行政人事部負責軍訓供應商的選擇、溝通、并且與軍訓供應商一起擬定軍訓計劃、實訓日程,并報公司行政人事部經理批準。
學生會管理規章制度范文(16篇)篇七
為了規范工地財務管理制度,節約成本、創造更大的經濟效益,現制定以下管理辦法:
一、項目工地主要材料管理制度。
建立和健全材料收發及保管制度,嚴格控制材料成本。
材料購買。
在購料時務必索取票據,票據內容應有日期、發貨單位、材料名稱、規格、單價、數量、金額、收款人簽字并加蓋收款專用章。
3直撥現場。
4材料入庫。
在購回材料后,由施工方和甲方(工程質檢員)檢驗質量后入庫,由保管員清點數量并開入庫單。入庫單一式三聯分別由保管員、財務部、材料部門(供應部門)留存。5入庫單據內容:名稱、規格、單價、數量、金額、發貨單位、日期,并由工程總監、保管員、采購員分別簽字。3材料入庫后,保管員根據入庫單準確及時的登記入帳。財務部門與倉庫要定期盤點,以達到帳實相符的要求。
4采購員拿著附有入庫單的票據到經理處簽字,然后到財務部報帳。材料出庫1材料領用時,領料部門首先填寫領料申請單,由項目經理審批。申請單應寫明材料名稱、規格、型號、數量、經手人。領料部門持簽字申請到保管處領料。2實際發生的材料用量不得超過預算用量,如有超過現象應查明原因。
學生會管理規章制度范文(16篇)篇八
1.按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請假一定要寫請假條,捎假、電話請假無效。上班遲到十分鐘內罰款5元、十分鐘外三十分鐘內罰款10元,遲到1小時以上按曠工處理。一月內遲到三次以上者扣發工資100元。曠工一天罰款100元并扣發三天工資,曠工三天扣發本月工資,曠工三天以上的公司給予除名處理。{被公司除名的一率扣發工資}。
2.上班(值班)期間不準脫崗、串崗,不準給他人起外號、罵人,不準吃零食,不準嬉戲打鬧,不準大聲喧嘩,不準吸煙喝酒,不準玩手機,不準接打電話,不準吃客人剩余菜品,會客不能超過10分鐘,以上違者一次罰款10元。
3.員工每月兩天帶薪休班,不休者發五十元全勤獎,休班超過兩天者取消帶薪休班。另外在店工作滿半年者,工資加20元,滿一年者工資加50元。
1.上崗后工裝要保持整潔衛生,若出現工作服不干凈、不整潔者一次罰款20元。穿便裝上班者罰款50元。
2.上班時間需穿工作鞋,不得穿拖鞋。
3.工作服應保持干凈,不得用其它飾物代替紐扣。
4.工作服只能在工作區域或相關地點穿戴,不得進入作業區域外的地點,禁止著工裝進入前廳。違者罰款50元。
1.廚房烹調加工食物用過的廢水必須及時排除。2地面、天花板、墻壁、門窗應清潔美觀。3定期清洗抽油煙設備。
4.工作廚臺、廚柜下內側及廚房死角,應特別注意清掃,防止殘留食物腐蝕。
5.食物應在工作臺上操作加工,并將生熟食物分開處理,刀、菜墩、抹布等必須保持清潔衛生。
6.食物應保持新鮮、清潔、衛生,并于清洗后分類用塑料袋包緊,或裝在有蓋容器內分別儲放冷藏區或冷凍區,勿將食物在生活常溫中暴露太久。
7.凡易腐敗的食物應儲藏在0度以下的冷藏容器內,生熟要分開存放,防止串味。
8.不得在工作場所吸煙,咳嗽、吐痰、打噴嚏時要避開食物。
9.廚房工作人員工作前、方便后應徹底洗手,保持雙手的清潔。
1.根據酒店廚房生產程序標準,實行烹飪原料先進先出原則,合理使用原料,避免先后程序不分,先入庫房原料擱置過久而變質。
2.高檔原料派專人管理,嚴格按量使用,其他原料同樣做到按量使用,物盡其用。
3.未經許可,不得私自制做本酒店供應菜品,杜絕任何原料浪費行為。
4.不得使用霉變、有異味等一切變質的烹飪原料。對原料做到先入先出,隨時檢查。
5.不許亂拿、亂吃、亂做廚房的一切食品。處理變質原料須經批準。
6.嚴格履行原料進入、原料烹飪和菜品供應程序,確保酒店菜品操作流程正常運轉,做到不見單,廚房不出菜的原則。
7.驗收人員必須嚴格按驗收標準完成原料驗收入庫工作。
8.驗收人員必須了解如何處理驗收下來的物品,并且知道在發現問題時如何處理,如果已驗收的原材料出現質量問題,驗收員應負主要責任。
1.各項內容的檢查可分別進行或同時進行:
衛生檢查:每日一次,包括儀器衛生、個人衛生、日常衛生、計劃衛生;。
紀律檢查:每月兩次,包括廚房紀律、考勤考核、店規店紀;。
設備安全檢查:每月一次,包括設備使用、維護安全工作;。
生產檢查:每周一次,包括儲藏職責、出品制度、質量及速度;。
每日例查:每日二次,包括餐前、后工作過程,個人及其他衛生。
2.檢查人員對檢查出工作中發現的不良現象,依據情節,做出適當的處理,并有權督促當事人立即改正或在規定時間內改正。
3.屬于個人包干范圍或崗位職責內的差錯,追究個人的責任;屬于部門、班組的差錯,則追究其負責人員的責任,采取相應的經濟處罰措施。
4.對于屢犯同類錯誤,或要求在限期內改進而未做到者,應加重處罰,直到辭退。
5.檢查人員應認真負責,一視同仁,公正辦事。每次參加檢查的人員,對時間、內容和結果應做到書面記錄備案,檢查結果要及時與部門和個人利益掛鉤。
學生會管理規章制度范文(16篇)篇九
一、學籍檔案是學生取得學籍的憑證,是學生在校期間,德、智、體、美、勞等情況的真實記錄。因此,新生入學,首先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學籍檔案。有關表冊填寫要認真、完整,不得缺項。小學學籍檔案照片加蓋上級主管部門印章。
二、學籍檔案按學生年度統一編號后立卷歸檔,做到排列合理有序,裝訂整齊規范。
三、每學期結束,班主任要如實把學生在校的思想表現,學習和獎懲情況及時填入學籍檔案。
四、學生退學、休學、復學、轉入時要及時按規定辦好有關手續,做好登記和有關材料的歸檔工作。
五、學生升學、轉出;需要提取檔案時,由學校統一辦理,學生個人和家長不得私自提取。
學生會管理規章制度范文(16篇)篇十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依照《宗教事務條例》和《宗教活動場所設立審批和登記辦法》設立的藏傳佛教活動場所(本辦法稱寺廟)。
第三條寺廟、藏傳佛教教職人員(以下簡稱教職人員)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四條寺廟、教職人員應當遵守憲法、法律、法規、規章,維護國家統一、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促進藏傳佛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
第五條寺廟不得恢復已被廢除的宗教封建特權和壓迫剝削制度,不得恢復寺廟之間的隸屬關系。
第六條藏傳佛教與其他宗教之間、藏傳佛教內部不同教派寺廟之間應當互相尊重、和睦相處。
第七條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利用藏傳佛教進行破壞社會秩序、損害公民身體健康、妨礙國家教育制度,以及其他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權益的活動。
寺廟事務不受境外任何組織和個人的干涉和支配。
第八條寺廟應當通過協商成立民主管理組織。管理組織的成員一般由本寺廟的教職人員組成,也可以吸收所在地信教公民代表和當地村委會(居委會)代表參加。
寺廟管理組織成員實行任期制,每屆任期3至5年,可連選連任。
第九條寺廟管理組織成員人選確定后,由寺廟管理組織報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備案。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在審核備案材料時,應當征求寺廟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意見。
寺廟管理組織成員在任期內如有變更,按前款規定的程序及時進行變更備案。
第十條寺廟管理組織成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二)品德良好,在信教公民中有一定威望;
(三)有較強的組織協調和管理能力,能熱心為信教公民服務。
第十一條寺廟管理組織履行以下職責:
(一)制定并組織實施本寺廟的管理制度;
(二)組織本寺廟教務活動,維護宗教活動正常秩序;
(四)教育引導信教公民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
(五)管理本寺廟財產和文物;
(六)組織開展寺廟自養產業和社會公益慈善事業;
(七)維護本寺廟治安秩序、消防安全和環境衛生;
(八)協調本寺廟與社會其他方面的關系,維護本寺廟和教職人員的合法權益;
(九)處理本寺廟的其他事務。
寺廟管理組織可以下設相關機構負責履行上述職能。
第十二條寺廟事務由寺廟管理組織民主管理。重大事項由寺廟管理組織成員集體討論、民主協商確定。
第十三條寺廟應當建立寺廟管理組織成員考核制度,對不稱職的成員應當及時進行調整。
第十四條寺廟應當加強內部管理,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藏傳佛教教義教規,建立健全教務活動、人員、財務、會計、治安、消防、文物、環境保護、衛生防疫等管理制度。
第十五條寺廟根據容納能力、自養能力、自我管理能力、當地信教公民的供養能力確定定員數額。
第十六條寺廟定員數額由該寺廟管理組織向所在地佛教協會提出申請,并提交該寺廟具備本辦法第十五條規定的相應能力的說明材料。所在地佛教協會審核同意后,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由縣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逐級報省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備案。
第十七條寺廟住寺教職人員人數不得超過該寺廟的定員數額。
寺廟管理組織應當將住寺教職人員登記造冊,分別于每年的1月底和7月底前報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備案。
第十八條寺廟接受住寺教職人員,須經該寺廟管理組織成員會議通過后,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備案。
寺廟住寺教職人員的戶籍實行集體管理。
第十九條住寺教職人員須符合《藏傳佛教教職人員資格認定辦法》的有關規定。
寺廟不得強迫未成年人住寺。
第二十條活佛一般應當住寺,并服從所在寺廟管理組織的管理。
第二十一條寺廟中的赤巴、堪布、經師、翁則、格貴等傳統僧職人員,由寺廟管理組織成員會議提出人選,經所在地佛教協會同意后,報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備案。
第二十二條寺廟教職人員異地從事教務活動,須經本寺廟管理組織和所在地佛教協會同意,并征得目的地佛教協會和寺廟管理組織同意后,由本人所在地佛教協會和目的地佛教協會分別報當地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備案。其中,跨縣(市、區、旗)從事教務活動的`,分別報縣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備案后,由本人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報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備案。跨設區的市(地、州、盟)從事教務活動的,分別報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備案后,由本人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報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備案。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從事教務活動的,分別報省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備案。
第二十三條寺廟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舉行超過該寺廟容納規模的大型宗教活動,或者在該寺廟外舉行大型宗教活動,按照《宗教事務條例》等有關規定辦理。
寺廟跨設區的市(地、州、盟)、縣(市、區、旗)舉行大型宗教活動,其管理辦法由有關省、自治區制定。
第二十四條寺廟舉辦學經班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舉辦學經班的傳統和明確的辦學宗旨;
(二)有固定的學經場所和其他基礎設施;
(三)有具備資格的經師;
(四)有完備的學經管理制度及合法的經費來源。
第二十五條寺廟需要舉辦學經班的,由寺廟管理組織提出意見,經所在地佛教協會審核同意后,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縣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逐級報省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備案。
第二十六條學經班經師必須持有經師資格證,并由寺廟管理組織聘任。
經師資格認定和聘任辦法由中國佛教協會制定,報國家宗教事務局備案。
第二十七條寺廟學經班招收的學員,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年齡一般應當在18周歲以上;
(二)愛國愛教,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
(三)受過沙彌、沙彌尼以上戒。
第二十八條舉辦學經班的寺廟接受其他寺廟教職人員學習,應當履行以下程序:
(一)本人向所在寺廟管理組織提出書面申請;
(二)寺廟管理組織同意后報所在地佛教協會;
(五)舉辦學經班的寺廟管理組織組織統一考試,按照考試成績確定擬錄取人員名單;
(七)申請人所在寺廟管理組織與舉辦學經班的寺廟管理組織簽訂協議,明確相關事宜;
(八)學經班學員學習期滿后,及時返回本人所在寺廟。
第二十九條寺廟教職人員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學經,除符合本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的條件以及履行第二十八條規定的程序外,還須分別報本人所在地及學經班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備案。
第三十條寺廟印刷宗教內部資料性出版物,須遵守《宗教事務條例》和國家有關出版、印刷方面的規定。
寺廟設立印經院,須逐級報省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備案。
第三十一條寺廟的財務管理應當遵守《宗教事務條例》、《宗教活動場所財務監督管理辦法(試行)》。
寺廟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接受境內外組織和個人的捐贈,所接受的捐贈應當納入寺廟的財務管理,用于與該寺廟宗旨相符的活動。
寺廟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舉辦社會公益慈善等事業,所獲收益應當納入寺廟財務統一管理,用于與該寺廟宗旨相符的活動。
第三十二條寺廟應當建立安全責任制度,明確相關責任人,對寺廟的安全情況加強日常監督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解決,防止因寺廟安全問題危害人員生命財產。
第三十三條寺廟應當防范本寺廟內發生重大事故或者發生違犯宗教禁忌等傷害信教公民宗教感情、破壞民族團結和祖國統一、影響社會穩定的事件。
發生前款所列事故或者事件時,該寺廟管理組織應當立即報告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
第三十四條寺廟邀請境外人員來訪或者進行宗教學術交流、講經傳法,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未經允許,境外人員不得在寺廟授戒、灌頂、講經、傳法、主持宗教活動。
第三十五條寺廟應當接受人民政府宗教、公安、文物、建設、衛生等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
第三十六條寺廟所在地鄉鎮(街道)、村(社區)可根據實際情況設立寺廟評議委員會,對寺廟管理組織的工作進行評議。
第三十七條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工作人員在宗教事務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侵犯寺廟、教職人員合法權益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八條寺廟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登記管理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由登記管理機關責令該寺廟撤換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一)違反本辦法第八條、第九條有關成立寺廟管理組織規定的;
(二)寺廟管理組織未履行本辦法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規定的職責的;
(三)寺廟管理組織違反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未實行民主管理的;
(四)違反本辦法第十六條、第十七條有關寺廟定員的規定的;
(五)違反本辦法第十八條、第十九條規定接受住寺教職人員的;
(六)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四條至第二十八條規定舉辦學經班的;
(七)違反本辦法第五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四條規定的。
第三十九條寺廟教職人員違反《宗教事務條例》和本辦法第二十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九條規定的,依照《宗教事務條例》第四十五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寺廟教職人員被佛教協會取消教職人員身份的,所在寺廟應當將其除名。
第四十條佛教協會未履行本辦法規定的職責的,由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由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責令該佛教協會撤換相關負責人。
第四十一條寺廟、教職人員違反本辦法規定,《宗教事務條例》等法律法規有相關處罰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四十二條有關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可以依照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第四十三條本辦法自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
學生會管理規章制度范文(16篇)篇十一
第一條為了加強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管理細則。
第二條公司全體員工都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和各項決定、經律。
第三條禁止任何組織、個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壞公司財產。
第四條公司禁止任何所屬機構、個人損害公司的形象、聲譽的行為。
第五條公司禁止任何所屬機構、個人為小集體、個人利益而損害公司利益或破壞公司發展。
第六條公司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第七條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文化知識,公司為員工提供學習、深造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員工的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業務過硬的員工隊伍。
第八條公司鼓勵員工發揮才能,多作貢獻。對有突出貢獻者,公司予以獎勵、表彰。
第九條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鼓勵員工積極向上。
第十條公司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第十一條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歡迎員工就公司事務及發展提出合理化建議,對作出貢獻者公司予以獎勵、表彰。
第十二條公司尊重員工的辛勤勞動,為其創造良好的工作條件,提供應有的待遇,充分發揮其知識為公司多作貢獻。
第十三條公司為員工提供社會保險等福利保證,并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而提高員工各方面的待遇。
第十四條公司實行“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十五條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風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對辦事拖拉和不負責任的工作態度。
第十六條公司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第十七條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人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第一節總則。
第十八條為進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人呈法規、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十九條公司執行國家在關勞動保護法規,在勞動人呈部門規定的范圍內有權自行招收員工,全權實行勞動工資和人事管理制度。
第二十條公司對員工實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員工都必須與公司簽訂聘(雇)用合同。員工與公司的關系為合同關系,雙方都必須遵守合同。
第二十一條公司勞動人事部,負責公司的人事計劃、員工的培訓、獎懲、勞動工資的編制及執行、勞保福利等項工作的實施,并辦理員工的考試錄取、聘用、商調、解聘、辭職、辭退、除名、開除等各項手續。
第三節假期及待遇。
第二十二條員工按國家法定節假日休假。因工作生產需要不能休假的,節日按日工資200%、假日按日工資100%計算發給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第二十三條員工按國家規定享有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歲、女23周歲)假13天,假期內工資照發。
第二十四條產育假:
2.女24周歲以上生育第一胎的,產假120天;難產可增加30天;
3.產假期滿后至嬰兒1周歲,每工作日享有哺乳假1小時。
5.產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原有福利待遇。
第二十五條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喪假3天;異地奔喪的適當另給路程假。假期內工資和津貼照發。
第二十六條員工按國家規定享有年休假,年休假由勞動人事部會同各部門統籌安排員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每天增發100%的日工資。
第六節辭職、辭退、開除。
第二十七條公司有權辭退不合格的員工。員工有辭職的自由。但均須按本制度規定履行手續。
第二十八條試用人員在試用期內辭職的應向勞動人事部提出辭職報告,到勞動人事部辦理辭職手續。
用人部門辭退試用期人員,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經批準后到人事部辦理辭退手續。
第二十九條員工與公司簽訂聘(雇)用合同后,雙方都必須嚴格履行合同。員工不得隨便辭職,用人部門不準無故辭退員工。
第三十條合同期內員工辭職的,必須提前1個月向公司提出辭職報告,由用人單位簽署意見,批準后由勞動人事部辦理辭職手續。
第三十一條員工未經批準而自行離職的,公司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第三十二條員工必須服從部門安排,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凡有違反并經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第三十三條公司對辭退員工持慎重態度。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不得辭退合同期未滿的員工。確需辭退的,必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提出辭退理由,經勞動人事部核實,對符合聘用的領導批準后,通知被辭退的員工到勞動人事部辦理辭退手續。未經勞動人事部核實和領導批準的,不得辭退。
第三十四條辭退員工,必須提前1個月通知被辭退者。
第三十五條聘(雇)用期滿,合同即告終止。員工或公司不續簽聘(雇)用合同的,到勞動人事部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第三十六條員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后果嚴重或者違法犯罪的,公司有權予以開除。
第三十七條員工辭職、被辭退、被開除或終止聘(雇)用,在離開公司以前,必須交還公司的一切財物、文件及業務資料,并移交業務渠道。否則,勞動人事部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公司對被辭退及未獲公司續聘的員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齡計算每年發給其1個月工資。不滿1年的按1年計。
第一節總則。
第三十九條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機制,建立規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項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辦事,制定制度。
第二節辦公用品領用規定。
第四十條公司各部門所需的辦公用品,由辦公室統一購置,各部門按實際需要領用。
第四十一條所有員工對辦公用呂必須愛護,勤儉節約,杜絕浪費,禁止貪污,努力降低消耗、費用。
第四十二條購置日常辦公用品或報銷正常辦公費用,由辦公室主任審批,購置大宗、高級辦公用品,必須按財務管理規定報總經理批準后始得購置。
第四十三條為加強勞動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制訂本制度。第四十四條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上班時間不得擅自離開作崗位,外出辦事須經所屬部門負責人同意。
第四十五條勞動人事部負責考勤統計,每月將員工出勤情況匯總后按公司薪酬制度編制工資表,報財務部門審核。
第四十六條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3天以內的(含3天),由主。
管部門的領導批準,4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公司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病假必須持有醫院證明,并經領導批準,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第四十七條曠工1-2天的每天扣發2天工資和獎金,連續曠工3天至5天的,扣發半個月的工資和獎金,連續曠工6天至10天的,扣發1個月的工資和獎金,連續曠工11天至14天的,扣發1個月的工資和2個月的獎金。對曠工者并視情節輕重給予處分。
連續曠工15天經上或年累計曠工30天以上的,按規定予以除名等處分。
第四十八條上班時間禁止對外出私事、飲茶、或未經批準接待親友,違反者當天按曠工處理。
第四十九條遲到、早退按月累計,每達3次按曠工1天處理。
第五十條員工按國家規定享受公休假、婚假、產育假時,必須報主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
學生會管理規章制度范文(16篇)篇十二
2、社團部設副部長一名,負責協助部長工作并對各社團工作進行總結;。
3、每個社團社社長一名,負責本社團計劃的制定,活動的組織、實施和總結;。
5、每個社團有干事若干,在組織、宣傳、活動等方面協助社長工作。
(1)招募時間定于每學期的第一周、第二周;。
(2)由同學們自愿報名參加,報名者須在社團部進行統一登記;。
(4)招募工作完畢后,由社團將本社的新社員名單及基本情況等資料上交社團部。
社團成員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1)努力學習、踏實工作,掌握相應的本領,為本社團爭光;。
(2)自覺遵守本社團的章程;。
(3)維護本社團的榮譽。
社團成員擁有下列權利:
(1)本社團的有關會議和本社團組織的各類活動,接受本社團的教育和培訓;。
(2)在本社團內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3)享有轉會的權利。
需要轉會的成員到各自的社團領取“社團轉會申請單”,經原社長、指導員老師和新社長分別同意簽字后交至社團部,社團部批準后辦理轉會手續,予以轉會。
(1)每學期開學前兩周各社團需向社團部上交一份本學期工作計劃;。
(2)每次活動各社團必須有詳細的活動方案,并交社團部審批,活動后要有總結。
(1)活動時間或次數:
b、廣播站每天進行活動;。
c、“執雅”報社每學期出兩期《執雅》;。
d、“雅風”文學社每學期出兩期《雅風》文學雜志;。
e、英文雜志社每學期出一期《wings》雜志。
f、心理協會每學期出兩期《心島》。
(2)活動形式:活動形式要求新穎,能為每個成員提供參與和獲得成功的機會。
(4)社團活動的檢查:部長與副部長將對各社團活動不定期進行抽查(至少一周一次),主要檢查活動質量和紀律情況,并對檢查情況進行詳細記錄,作為五·四優秀團干評比的依據之一。
2、各社團例會管理:各社團也可根據自身需要召開例會,總結本社活動情況,討論本社的活動安排。
1、每年五·四青年節將進行優秀社團、優秀社團成員的評比;。
2、凡在社團活動過程中表現突出,為社團爭取的榮譽的成員可進行評比;。
3、不遵守社團章程,一期三次不參加社團活動的將給與除名處理。
學生會管理規章制度范文(16篇)篇十三
為貫徹實施《南華大學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學生學分制學籍管理規定》(校政發153號),切實保證教育教學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21號《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等文件之精神,特補充制訂以下實施細則。
第一條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每學期所選/修課程總學分不得高于40學分;一學年合計取得的學分低于15學分者,建議編入下一年級學習。
第二條學生應先取得公共基礎課、學科門類基礎課等先修課程的至少80%學分后,才能進入專業課程階段學習。在第三學年上學期(五年制學生第三學年下學期)開學補考后仍未取得應修學業學分的80%者,必須編入下一年級學習。
第三條理工、經管、文法、教育學等門類專業學生參加畢業設計(論文)之前必須先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未通過者,不得參加畢業設計(論文)。上述專業四年制學生第四學年開學初補考后(五年制學生第五學年開學初補考后)所取得的總學業學分,比應修學業學分少25學分及以上的,或應修課程中有10門及以上考核不及格的,或未達到所在學院規定的畢業設計(論文)資格審查其它要求的,不能獲得畢業設計(論文)資格,必須編入下一年級學習。
第四條醫學類專業學生參加臨床實習之前必須先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未通過者,不得參加臨床實習。醫學類學生在臨床實習下點前,經補考后所取得的總學業學分,比應修學業學分少25學分及以上的,或應修課程中有10門及以上考核不及格的,或未達到所在學院規定的臨床實習資格審查其它要求的,不能獲得臨床實習資格,必須編入下一年級學習。
第五條各學院應制定本學院的畢業設計(論文)、臨床實習資格審查合格標準,及時向學生公布,并報教務處備案。
第六條本實施細則自20xx級學生起執行。xx級和xx級學生留級到20xx級的,同20xx級依學分制進行管理。原學年制下的學籍處理視同學分制下的學業警告。
第七條本實施細則由教務處負責解釋,以往規定與上述相沖突的,以本細則為準。
學生會管理規章制度范文(16篇)篇十四
為加強教練員隊伍建設,提高全體教練員的素質,充分調動教練員的積極性,提高教學質量,根據交通部機動車駕駛培訓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1.學校聘用的教練員必須符合交通部頒布的《機動車駕駛培訓機構資格條件》有關教練員的要求。
2.學校聘用新教員采取社會招聘、民主推薦和定向培養等形式,由教務科理論負責人和實操負責人進行理論面試和實操測試。
3.聘用的教練員必須參加全省統一的教練員考試。
4.申請人合格后由辦公室負責辦理聘用勞動合同、安全責任書及填寫員工登記表。
5.聘用合同期限一般為六年。聘用合同期的前三個月為試用期。
6.在聘用期內對違反有關規定,無法遵守公司規章制度的,根據合同規定,終止聘用合同,解除聘用關系。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教練員,予以開除。
7.在聘用合同期內雙方不得無故終止聘用合同,因特種原因終止聘用合同,教員應以書面形式并提前40天通知對方。教員辭聘應按聘用合同規定承擔責任。
8.必須按訓練規程認真執行教學大綱教學。
9.考試前向學員說明考試目的、程序、內容、紀律及補考相關事宜。
10.認真協助駕管中心組織的結業或報考駕駛證考試工作。
11.及時通知和組織學員按時參加各種考試,保證到考率。
12.考試前檢驗學員身份證、學員證和學習駕駛證,說明注意事項并提前將學員帶到指定的考點列隊待考。
13.尊重考官,服從指揮,不以自我感覺背后議論,更不得當面頂撞考官。
14.學員補考由報考員向考試部門約考,約考后并將考試的具體日期及時通知教練員,由教練員通知學員。
15.停訓待班時要對車輛全面檢修和停駛維護,保證隨時參加訓。
16.訓練期間發現車輛故障,不準繼續使用,能排除的應排除,不能排除的應立即送修。
17.對提出調車、調教練的學員,要積極協助學校做好調整或調解工作,不得打擊報復。
18.服務要熱情,學員有呼必應,有問必答,有事必辦,有難必幫。努力實踐零缺點、零延遲、零煩惱。
19.學校建立教練員考核制度。對教練員實行年終考核。
(1)教練員任教能力。
(2)教學質量。
(3)職業道德。
(4)廉潔自律情況。
(1)教練員考核由學校考核小組負責。
(2)教練員考核實行逐人考核。
(3)考核采取三種形式,向學員發放教練員年終考核問卷、操作和筆試等。
(4)年終考核與平時考核相結合。
(5)考核成績作為年底評優依據,存入教練員檔案。
學生會管理規章制度范文(16篇)篇十五
1、全面管理電梯設備投入使用后的日常工作。
3、按照國家電梯技術規范,對電梯進行嚴格管理。
4、監督電梯管理人員和維保人員對電梯管理制度的實施。
5、組織電梯維修保養工程的施工方案。
6、定期組織作業人員的培訓工作。
7、嚴格執行電梯定期報檢制度。
第二條電梯管理人員職責。
1、協助主管領導管理電梯使用的日常工作。
2、組織落實電梯管理各項制度實施的方案。
3、嚴格按照國家電梯技術規范,對電梯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
4、負責組織電梯維修保養人員完成維保任務。
5、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及時糾正違規行為和不良隱患。
6、協助主管領導按時申請電梯定期年檢。
第三條維修保養人員職責。
1、維修保養人員必須經過維修、安全技術培訓并考試合格,取得有關部門核發的特種操作證后方可上崗。
2、嚴格執行電梯維修保養制度。
3、按照國家電梯技術規范,對電梯進行維修保養,確保電梯正常安全進行。
4、負責完成電梯的維修保養及急修、零修、大修、值班的任務。
5、嚴格執行正常檢查制度,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并能及時解決。
6、實事求是填寫好維修保養報表,做好記錄及時呈報歸檔。
第四條操作人員職責。
1、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并考試及格,取得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核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方可上崗。嚴禁擅自離崗、請無證人員頂崗駕駛。
2、操作人員必須熟知電梯的使用特性,嚴格按操作程序使用。維持電梯運行秩序,引導乘客遵守安全乘梯規定,有序上下電梯。
3、嚴禁超載運行,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強腐蝕等危險品乘坐電梯。
4、熟悉掌握和處理電梯緊急情況的技能。電梯如發生電源失控、停電等異常情況,應保持鎮靜,同時采取應急措施施救。
5、愛護設備、保持電梯的整潔,配合大廳層面清潔工做好保潔工作。防止人為造成設備損壞事故。
6、填寫電梯運行維修情況記錄,做好電梯運行的交接班工作及記錄。
第五條安全管理人員職責。
1、組織制定工作計劃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2、組織落實安全制度的實施方案,檢查實施情況。
3、負責對全體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管理體制、作業程序、安全操作規程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4、有計劃地進行巡回安全檢查,嚴格遵守安全規程進行電梯作業,杜絕不安全行為和消除不安全狀態;防止事故的發生;確保作業者和第三者的安全。
5、積極組織緊急求援演習。
第六條檔案管理人員職責。
收集電梯設備的有關資料,對電梯設備相關資料進行分類、整理、存檔。
第七條電梯維修保養人員安全操作規程。
1、電梯維修保養人員必須持有國家質量監督部門頒發的“電工操作證”和“電梯維修工操作證”。
2、電梯維修保養時,不得少于兩人;工作時必須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去做,嚴禁酒后操作;工作中不準閑談打鬧;不準用導線直接已壞的層門門鎖開關。
3、工作前,應先查自己勞保用品及攜帶工具有無問題,無問題后,才可穿戴及攜帶。
4、電梯維修保養時,一般不準帶電作業,若必須帶電作業時,應有監護人,并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5、電梯在維修保養時,絕不允許載客或裝貨。
6、熟練掌握正確安全使用本工種常用的機具,以及吊裝、拆卸安全規定。
7、必須熟練掌握觸電急救方法,掌握防火知識和滅火知識,掌握電梯發生故障而停梯時援救被困乘客的方法。
8、必須掌握事故發生后的處理程序。
第八條電梯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1、電梯司機須經安全技術培訓,并考試合格,持有國家質量監督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方可上崗。
2、對工作認真負責,熱情為乘客服務,上班前不喝酒,有充足睡眠。
3、熟悉所駕駛電梯的原理、性能、熟悉掌握駕駛電梯和處理緊急情況的技能。
4、做好轎廂、廳門門踏滑動槽和其它負責區域內的清潔工作。愛護電梯設備,防止人為造成設備損壞事故,當發生事故和故障時,不亂動設備,及時通知維修人員。
5、配合維修人員修理電梯時,精神集中,接受維修負責人的統一指揮,指揮人員下達的操作指令,必須應答并復述后再操縱電梯。
第九條乘客安全操作規程。
1、乘客每次開啟廳門進入轎廂之前,必須看清轎廂位置,然后才能進入轎廂,切勿一開廳門就進去,以防墜落事故。
2、當轎廂停站開門時,任何人都不能停留在轎廂與廳門之間,以免電梯突然起動而發生危險。
3、禁止在轎廂內吸煙、吐啖、亂丟雜物,保持轎廂清潔。
4、不準運載大件超重超高物品,嚴禁超載。
5、乘客在轎廂內嚴禁帶進易燃、易爆、潮濕和有毒危險物品。
6、電梯在使用過程中如發現異常響聲、不平層、不關門起動和其他故障時,應立即停止使用,通知檢修人員。
第十條電梯鎖匙管理。
1、電梯鎖匙須由電梯管理員或電梯司機持有和使用。
2、使用電梯鎖匙必須熟悉電梯的運行原理,確保電梯安全運行。
3、開啟電梯廳門必需使用專用鎖匙,不許強行打開廳門。
4、開啟電梯廳門前必須確認電梯已經停止運行,并且確保因轎廂不在該樓層時不墜落井道。
5、電梯機房必須上鎖,鎖匙由當班電梯司機或管理員管理,不許無關人員進入機房。
6、電梯司機在交接班是應做好鎖匙交接并書面記錄,防止電梯鎖匙遺失。
第十一條嚴格按照國家電梯技術規范,對電梯運行情況、維修保養情況、設備發生什么故障,處理過程,有無隱患故障,逐條填寫作業單,電梯維修管理人員實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
第十二條電梯日常檢查主要有巡檢、日檢、周檢、月檢、季檢、年檢。
1、巡檢:在電梯運行前后及交接班時,電梯維修工采用詢問、手摸、耳聽、目視等方法,檢查電梯運行情況,來判斷電梯工作狀態。制動器系統是否正常工作;曳引機工作溫度是否正常、有無異聲;控制柜上指示儀表是否正常;電氣線路及電器元件工作是否正常,有無脫線或電器件損壞問題;整個電梯在運行時,有無不正常的現象出現,將巡檢情況填入電梯維修工作日志內,同時也將情況記入交接班記錄本內,重大問題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領導。
2、日檢:由電梯維護人員查易損易松動的零件,查安全裝置運行情況,查電氣柜、層、轎門、開門機構等。發現問題能修理,理應及時停機修理,并將維修情況記入電梯維修日志中,并設法處理。檢查機械裝置各部分的連接件,有無松動,傷裂等問題;查曳引機工作情況,減速箱內蝸輪蝸桿嚙合情況,制動器工作情況,整個曳引機溫度、噪音情況,及有無漏油或油質、油量不合乎要求的問題;查曳引機工作的穩定性是否良好;查各種輪工作情況;查門機構部分工作情況;查曳引機繩有無斷股滑運情況;查各種安全裝置是否工作正常,有無隱患;轎層門聯鎖裝置是否工作正常。
3、周檢:由電梯維修工進行,每周半天停梯檢查(雙梯)。單梯依據具體情況制訂停梯檢修時間,目的是解決巡、日檢無法解決的問題,保證電梯正常運行。檢查制動器的主彈簧、制動臂有無裂紋;制動瓦與輪間隙不符合要求時,要調整;緊固電梯各緊固件,檢查各種安全裝置,不符合要求時,要更換,或修理調整;檢查曳引機繩在其槽內臥入情況,繩頭組合裝置是否牢固,平衡繩或鏈工作情況及安全情況;電氣線路更換或電氣元器件修理、更換、檢查電氣線路、接地裝置、緩沖器在無問題,限速器繩、極限開關繩連接及工作情況;轎廳門檢修,調整電梯平層準確度和舒適感。
4、月檢:由電梯維修工進行,目的是根據一月電梯運行、維修情況,針對性的解決巡、日、周檢無法處理的問題。周檢中無法解決的,而又不影響電梯正常運行的問題,如對曳引機、安全裝置、井道設施、自動門機構等全面檢查。
5、季檢:由專業技術人員與電梯維修工共同檢查,綜合一個季度電梯運行、維修情況,解決月檢中無法處理的問題。如重新擰緊全部緊固件;曳引機漏油,油量、油質不合格要求解決;對曳引機張力不均要解決;查或調整導靴間隔,發現靴襯磨損嚴重時,要更換;查曳引機的同心度;查電氣裝置工作情況、安全裝置工作情況等。
6、年檢:由專業技術人員、主管領導及電梯維修工共同檢查。一年來,電梯運行、維修情況,寫出對本電梯綜合評定意見,以確定電梯檢修日期及內容。對電梯整體做詳細檢查,特別對易損件要仔細檢查,根據檢查結果來判斷,電梯是否需更換主要零部件,是否要進行大修或專項修理或需停機進一步檢查。
第十三條定期檢查電梯各主要機件、部位潤滑及清潔換油情況。
1、機房內有關設備定期檢查、維修保養。
2、轎廂內有關設備定期檢查、維修保養。
3、轎廂頂部有關裝置定期檢查、維修保養。
4、層站有關裝置的定期檢查、維修保養。
5、井道底坑有關裝置的定期檢查、維修保養。
第十四條嚴格按照維修保養技術規范。
1、保養維修人員進行工作時,應通知使用單位或上級管理人員,不得載客或載貨,并在層門處懸掛檢修停用指示牌。
2、斷開相應的安全開關。
(1)在機房時,將電源總開關斷開。
(2)在轎頂時,將安全鉗聯運開關斷開。
(3)在底坑時,將檢修按鈕箱急停開關斷開或再將限速器漲緊裝置安全開關斷開。
3、使用移動燈具需用不高于36v低壓燈,并帶防護罩。
4、維修保養操作時需由兩人以上相互密切配合進行,如有司機配合,司機須按維修保養人員命令,進行操作。
5、嚴禁維修人員站在井道外或探身井道內地坎處做保養維護工作。
第十五條建立日常檢查與保養制度。
1、每月對各種安全裝置進行檢查。電氣控制系統中的各種接觸器、繼電器、保險器、電抗元件等進行檢查,各接線端接觸是否良好,各觸點工作是否正常。遇到故障及損件發生后,馬上加以調整和修理。
2、每年進行一次技術檢驗,詳細檢查機、電、安全設備和主要零件磨損程度,以及修理更換損壞或超過允許值的零部件。
3、做好保養和維修記錄,是保證電梯正常運行極為重要的基本資料。保養人員必須要有熟練排故障的技能,還必須要有有效的方法,但必須在準確判斷故障以后再進行維修。
第十六條建立電梯維修保養工作考核制度。
根據電梯日常運行狀態,零部件磨損程度、運行年限、頻率、特殊故障等,日常維修保養已無法解決時,為保證電梯繼續安全運行,把電梯存在問題及解決的辦法,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一般情況下,電梯運行2年后應中修,運行5年后應大修。
第十七條電梯設備事故處理方法。
根據電梯設備事故(損壞、損失)所造成的影響程度,劃分類別及處理方法,填寫事故報告單,內容主要有:填寫單位、設備編號、名稱、型號規格、事故發生時間、地點、責任者、工種、等級,以及損壞、損失程度,事故經過和原因。本單位處理意見,防止措施,事故分析人員和上級主管部門意見等。
第十八條定期報檢制度。
1、電梯交付使用前,工程部將全部安裝、調整資料文件整理歸檔,并報國家電梯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申請驗收,取得安全檢驗合格證后方可使用。
2、電梯投入使用后,維修保養部負責一年以上的保修工作,建立保養、維修檔案。
3、維修保養人員認真對電梯整體設備運行全面檢查,并做好運行記錄表,如在保養過程中發現問題,維保人員負責及時處理。
4、電梯使用一個月后,維保人員對電梯主要安全設施進行檢查。
5、電梯使用兩個月后,維保人員對機械、電氣設備進行認真檢查、調整和維修保養工作。
6、電梯使用一年后,維保部組織維保人員進行技術檢驗,詳細檢查機械、電氣部分,根據堆部件磨損程度,及時更換損壞的零部件,確保電梯安全正常運行。
7、維修保養人員必須堅持“工作單“回簽制度”。
8、若電梯停止使用后,要求恢復電梯使用,必須由維保人員進行仔細檢查、維護和試運行后,并報國家電梯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申請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若電梯發生事故,及時上報有關部門,經維修人員修復和做好記錄,報國家電梯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10、電梯使用單位對電梯進行大修、整改、升級改造的,經維修人員檢修、更換主要配件、試運行及做好檢修記錄后,報國家電梯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11、對電梯使用期限到期的電梯,經維修人員檢修后,報國家電梯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進行年檢。
第十九條電梯技術檔案管理。
1、檔案管理人員負責組織建立電梯技術檔案和原始記錄,并進行分類、整理、存檔。
2、電梯技術檔案資料應包括的內容:
(1)電梯制造廠提供的資料和技術文件;a、裝箱單;b、產品出產合格證;c、機房井道布置圖;d、使用維護說明書;e、動力電路和安全電路的電氣示意圖及符號說明;f、電氣敷線圖;g、門鎖裝置、限速器、安全鉗及緩沖器形式報告結論副本等。
(2)電梯安裝、調試、驗收資料和文件;
(3)電梯機房、井道的土建圖結構及建筑圖;
(4)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起重機械準用證;
(5)其它文件資料,包括工作記錄、往來文件、業務通知、信函、技術資料的分類、整理、存檔。
3、電梯原始記錄應包括。
(1)設備登記記錄;
(2)電梯運行情況記錄;
(3)保養記錄(保養報告書、定期保養作業計劃);
(4)維修記錄(維修材料消耗記錄);
(5)故障記錄(故障運行異常情況記錄);
(6)日、月、年檢記錄;
(7)日運行記錄;
(8)其它原始記錄(驗收記錄);
4、安裝、大修、急修、零修、改造的記錄保管。
5、電梯的技術資料是使用、維護電梯的依據,只能提供相關人員閱讀參考。
6、相關人員借閱有關電梯技術資料時,須進行登記簽名,不得損壞有關資料。
7、檔案管理人員必須收集齊全電梯技術資料,妥善保管,不外傳、不丟失。
第二十條意外事故應急處置。
1、當電梯在運行中,突然發生停駛或失控時,應立即撳按急停、警鈴按鈕,并嚴肅勸阻乘客切勿亂動,及時通知維修人員,設法使乘客安全撤出轎廂。
2、運行中的轎廂突然停在兩層樓之間,首先切斷轎廂內控制電源,通知維修人員找出原因,故障排除后方可再投入運行。
3、限速器、安全鉗動作,將轎廂夾持在導軌上時,應切斷控制電源,通知維修人員找出原因,故障排除后,方可再投入運行。
4、發生火災或地震時,應保持鎮靜,盡快將乘客送至安全層站離去。關閉廳門、轎門、切斷電源停止使用或交消防人員使用。
5、電梯的電氣設備發生燃燒時,應立即報告有關部門并及時切斷電源,使用干粉、1211、二氧化碳等滅火器滅火。
6、發生人身或設備事故時,應立即停梯并切斷電源,報告有關部門,協助搶救受傷人員,保護好現場。
第二十一條救援演習。
1、每年組織1至2次摸擬緊急救援演習。
2、演習人員必須熟知各種意外事件和事故的應急處置方法。
3、演習中嚴格按照有關電梯的意外事件和事故緊急救援方法進行。
4、演習結束后進行全面總結,作好下一次演習準備。
學生會管理規章制度范文(16篇)篇十六
綜合部作為公司一個職能部門,主要負責公司行政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及后勤事務管理。本制度詳細描述了綜合部的部門職能、組織結構、崗位職責、管理規范,用于規范與指導綜合部的業務工作,是綜合部的基礎管理文件。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屬綜合部人員。
2.1負責公司的行政管理工作,包括制度管理、環境建設、辦公用品、考勤紀律和對外接待等事宜。
2.2負責公司的人力資源管理工作,包括員工招聘、職位管理、人事調整、績效考評、薪酬計核、員工檔案管理、員工勞動合同管理、員工培訓、員工福利和職業發展規劃等事宜。
2.3負責公司的后勤事務管理,如食堂管理、車輛管理、保安管理、保潔管理等。
3.1綜合部經理崗位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