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的存在可以為解決勞動爭議提供法律依據,使雙方在遇到問題時有明確的衡量標準。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經典的勞動合同樣本,可能會對大家的勞動合同書寫提供一些啟示。
員工勞動合同集錦(精選16篇)篇一
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達成的建立勞動關系的協議。
用人單位包括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
勞動者。
1主體地位的不完全平等性。
2部分內容的法定性。
1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2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a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的;
b連續訂立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續訂勞動合同的;
c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
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
(一)用人單位的義務。
用人單位的如實告知義務。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i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二)勞動者的義務。
勞動者的如實說明義務。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1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2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3勞動合同期限;
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5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6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貨幣工資,實物報酬,用人單位支付的保險費用)。
7社會保險;
8勞動保護;
9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上述必備條款外,雙方還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二)試用期:是指用人單位對新招收的職工進行思想品德,勞動態度,實際工作能力,身體情況等進行進一步考察的時間期限。關于試用期,主要有下列規定:
1試用期是約定條款,不是必備條款;
2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3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不能僅約定試用期,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5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三)服務期:指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為其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條件下,依照與用人單位達成的協議,為用人單位提供一定期限的服務。關于服務期,主要有下列內容:
1約定服務期的條件是用人單位對勞動者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為其提供專項培訓費用;
2可以約定勞動者違反服務期應向用人單位支付的違約金;
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為其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的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3對服務期的年限未作出具體規定,應由雙方在公平合理的原則下協商確定。
(四)保密和競業限制。
保密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合同中約定,勞動者對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負有保密義務,不得使用或泄露。
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競業限制,是指用人單位與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一定期限內,用人單位給勞動者一定的經濟補償,勞動者不得從事與用人單位生產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的工作。關于競業限制,主要有下列規定:
動者經濟補償;
5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五)加班: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約定的或國家規定的勞動時間之外為用人單位提供勞動。
用人單位應當嚴格遵守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1如何確定是加班?
2支付加班費的具體標準:在標準工作日內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2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3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強制性規定和任意性規定)勞動合同無效,但勞動者已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參照本單位相同或者相近崗位的勞動報酬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
員工勞動合同集錦(精選16篇)篇二
(一)甲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二)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違法經營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員工勞動合同集錦(精選16篇)篇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條項之規定和勞動合同第十八條項之約定,雙方于xx年x月x日簽訂的xx年x月x日起至xx年x月x日止或的勞動合同于xx年x月x日(終止)。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前的工作崗位為,在甲方工作年限為。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甲方按月支付乙方,計人民幣元。
甲方(用人單位)乙方(勞動者)。
蓋章簽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章。
勞動用工登記機關蓋章。
勞動用工登記日期
xx年x月x日本協議書一式三份。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云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印制存入乙方檔案一份。
員工勞動合同集錦(精選16篇)篇四
答:根據《勞動合同法》第23條的規定,其應該受競業禁止條款限制,但限于高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且勞動合同中應明示告知,勞動合同問題。
2、項目性或季節性等非全日工作者或自由職業者是否受競業禁止條款限制?
答:根據《勞動合同法》第23條的規定,其應該受競業禁止條款限制,但限于高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且勞動合同中應明示告知。
3、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比例可否單獨在《員工手冊》上體現?
答:可以,但同時也要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否則勞動合同無效。
4、外資企業必須成立工會組織或設立工會代表嗎?
答:《工會法》規定,外資企業必須成立。
5、工資條例與勞動合同法不一致時,怎么辦?
答:勞動合同法是工資條例的上位法,所以應以《勞動合同法》為準。
6.試用期實習學生在企業實習是否為勞動關系,簽訂合同后可否設定?
答:不是,簽訂勞動合同后可以設定試用期。
7、被派遣員工在無工作期間,企業或派遣公司是否要承擔社保住房義務?
答:勞動合同法未明確規定,但是依勞動法法理,可要求承擔社保,住房則不承擔。
8、培訓期的工資如何定?
答:應以正常工資支付。
答:不應超過培訓費用本金。
答: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七條規定,以:在20xx年1月1日后連續訂立二次為準,合同范本《勞動合同問題》。20xx年1月1日以前的不算。
答:可以,但不得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
答: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應在20xx年1月31日前簽訂勞動合同。新法無溯及力。
13、各地合同法細則出臺前,如何執行新法?
答:以《勞動合同法》為準即可。
14、勞動法受益范圍是否包括在校學習,對學生實習是否有約束?
答:勞動合同法未明確規定,但依法理應包括。
15、勞動合同法實施前,勞動合同約定的解約補償高于法定標準,如何計算?
答:依約定。
16、無固定期限合同內,雇主可不可以根據雇員的表現降薪?
解釋:勞動合同法未明確規定,依法理可以,但是應在合同中在勞動報酬的部分約定,雇員表現如不符合一些崗位要求規定可以降薪;但應在合同或規章中對表現細化。也即,無約定則視為不得降薪。
答:不是。企業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第40條解除與員工的勞動合同。
18、代表處能有人事權嗎?即能否與員工直接簽訂勞動合同?
答:《勞動合同法》規定模糊,依法理可以。
答: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有效。
答:必須,如果勞動者一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合同,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合同。
答:是本人月工資。
答:支付幾年的雙倍報酬。
23、必備條款不足會造成什么后果?(沒有約定工作內容,條件,地點,崗位)。
答:合同無效。
答:應該屬于。
答:可以網上公告,但應做一個閱讀表,有員工簽字已在網上閱讀,什么內容等.如與《勞動合同法》有抵觸就需修改,否則可不修改。由用人單位修改,具體按《勞動合同法》第四規定的辦理。
答:其語義并未提及必須書面,即可以口頭告知。
答:是員工責任,但最好有書面證據。
員工勞動合同集錦(精選16篇)篇五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為________期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本合同________終止。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四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六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七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八條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________元。
第九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規定的,按《勞動法》。
第十條由于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________元。
第十一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二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員工勞動合同集錦(精選16篇)篇六
四川某餐飲公司的廚師長林某,在沒有征得公司批準的情況下突然離職,公司追究他的違約責任,為此他與公司“鬧”上法庭,勞動合同違約金問題。經過法庭審理,法院判令林某支付餐飲公司違約金250萬元。
有人把法院這次作出的賠償判決稱為“中國餐飲界第一賠償案”:其一,賠付金額之高在我國餐飲業還從未有過;其二,國內勞動者承擔違約金數額之大也是第一人。
該餐飲公司已有上百年歷史。1999年,某集團公司將其從北京引入四川成都,成立四川某餐飲有限公司,開始在成都開店。幾年時間,在成都,該餐飲公司的名聲就到了幾乎無人不曉的地步。
20xx年初,從河北到四川打工的廚師林某得知自己的師傅升任餐飲公司的行政總廚后,找到師傅幫忙,并在師傅的幫助下,進入餐飲公司,當上了一名初級廚師,月薪20xx多元。
林某在事業上是個有心人,勤奮好學,很快從眾多廚師中脫穎而出。20xx年,林某獲準進入餐飲公司研發團隊從事餐飲公司菜品的學習、研究和開發,他的月薪也因此而翻番。
其后,隨著林某廚藝不斷提高,他不僅躋身高級廚師之列,還當上了廚師長,成了餐飲公司的中堅力量,月工資也由原來的5000多元上漲至1萬多元。
20xx年,該餐飲公司進行連鎖擴張。為了留住人才,同年7月,公司與林某簽訂了勞動合同(即《聘用協議》),約定公司聘用林某為該公司顧問及集團公司副總經理;林某負責餐飲公司菜品的開發研究、菜品創新、廚藝人員的培訓及各分店餐飲公司大廚人員的擔保。聘用期限從20xx年7月10日至20xx年7月9日,為期10年。協議還約定,在聘用期內林某年薪30萬元,公司還向林某提供一套面積達230平方米、價值上百萬元的住房和一輛20l的雅閣轎車。除此之外,公司還許諾根據經濟效益將給林某以豐厚的年終獎金和提成。預計林某10年的總收入可達近500萬元。
餐飲公司與林某在《聘用協議》中特別約定:“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林某不得在聘用期內無故離職,否則承擔500萬元違約金。”
隨后,餐飲公司為了讓林某更安心地工作,還把協議中約定提供的雅閣轎車換成了檔次更高的寶馬轎車。
然而,不到一年時間,林某與餐飲公司在用人問題上發生了沖突。公司要求對全國各分店廚師進行統一管理和調配,而林某卻希望他負責的分店的廚師都是他自己的徒弟,因為他認為自己的人更便于管理。并且,林某還認為公司在這個問題上對他不信任,進行“牽制”管理,他無法接受公司的做法。20xx年7月,林某離開了餐飲公司,到外地一家高檔餐飲公司做高層管理人員。
公司遂于當年8月30日以林某無故離職為由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要求林某償付違約金250萬元。
同年12月30日,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下達了裁決書,認為林某違反協議約定,在未得到餐飲公司允許的情況下,未辦理任何離職手續就單方面離職,其行為已違反《勞動法》的規定和協議約定,嚴重損害了餐飲公司的利益,對其造成了經濟損失。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在確定林某違約后,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仲裁委裁決林某以現金形式一次性支付餐飲公司違約金250萬元。
20xx年1月10日,林某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仲裁不服,向當地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撤銷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的裁決,不予支付違約金250萬元和不再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隨后不久,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經過審理,法院最后認為,林某與餐飲公司是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情況下簽訂《聘用協議》的,其內容沒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是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的表現,協議合法、有效。20xx年4月19日,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林某于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5日內到餐飲公司辦理離職交接手續,并在三十日內以現金形式一次性支付餐飲公司違約金250萬元。案件受理費由林某負擔。
20xx年5月20日,林某收到了一審判決書。拿到判決書,他的心里很不平靜,盡管他曾在餐飲公司中擔任高層管理人員,但時間不到一年,自己所掙的錢遠不夠支付違約金,250萬元對他來說,如同天文數字。為此,6月3日,林某向當地中級法院提起了上訴。20xx年9月,中級法院經審理后作出了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
事后,法院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我國的勞動法中,沒有對勞動合同違約金作出規定,林某無故離職的行為不僅違反協議約定,且必將對公司的正常經營活動產生不利影響。而聘用協議中約定的違約金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不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應當受到尊重。因此,公司要求林某支付違約金250萬元的訴訟請求,應當予以支持。本案中的這個廚師所獲得的工資待遇,遠遠高于一個普通勞動者的工資待遇。同時他擔任的職務,涉及比較重要的技術領域,那么與這個高報酬相適應的,當然就應該是高風險。承擔250萬元的違約金不違背法律的禁止性規定,同時也不違反公平的原則。
此案發生在《勞動合同法》出臺之前。在當時,調整勞動關系的法律依據只有《勞動法》,而我國的《勞動法》中沒有對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對勞動者的違約行為設定違約金作出禁止性規定。因此,長期以來受民法觀念的影響,在司法實踐中,我國一些地區認可違約金作為承擔違約責任的一種方式。但也有些地區認為,在勞動合同關系中,一般的勞動者屬于弱勢群體,所以法律應當側重于保護,關于普通勞動者的違約行為的違約金約定,應當考慮勞動者具體的收入,不宜規定得過高,如果規定得過高,勞動者一方有權利要求予以減少或者是予以免除。比如,20xx年2月1日實施的《北京市勞動合同規定》,對勞動合同違約金問題的規定是:“訂立勞動合同可以約定勞動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支付的違約金最多不得超過本人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工資總額。”而《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的規定則完全不同:勞動合同對勞動者的違約行為設定違約金的,僅限于下列情況:(1)違反服務期約定的。(2)違反保守商業秘密約定的。違約金數額應當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約定。
也就是說,上述關于違約金爭議的案件,如果發生在北京的企業中,則仲裁機構或法院很可能依據《北京市勞動合同規定》的條款,支持的違約金金額,最多不得超過林某本人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工資總額,即30萬元,而不是250萬元;而如果本案發生在上海的企業中,則仲裁機構或法院很可能依據《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的條款,認定該協議無效,進而根本不支持企業要求林某承擔違約金的請求。
根據勞動合同的特點,我們認為,勞動合同法律責任的承擔方式最好是由法律規定,如果允許違約金成為勞動合同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就會對勞動者很不利,其理由如下:
如果由當事人自行約定違約金,就等于忽視了勞動合同與其他合同的本質不同,忽略了勞動關系中勞動者的弱者地位。特別是在我國,勞動力長期供大于求,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法律上的平等地位很難真正實現,這就容易使雙方在約定違約金時,更多地體現用人單位意志,用高額違約金來限制勞動者的自由流動。
員工勞動合同集錦(精選16篇)篇七
1、乙方承諾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保守企業秘密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保守甲方各類經營、交易、管理、技術等秘密;在合同期內及終止或解除合同后,未經甲方同意,均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甲方商業技術秘密,亦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以及協助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行業及產品的各項業務。
競業限制的期限為解除合同或者合同終止后兩年,自解除或者終止合同之日起。
2、乙方所在崗位涉及甲方商業秘密的,需簽訂涉密人員保守公司商業秘密協議書,并作為本合同附件。
員工勞動合同集錦(精選16篇)篇八
甲方(供貨方):乙方(購貨方):
甲乙雙方本著共同發展,誠實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則,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1、甲方所供酒產品,必須符合產品質量標準,如出現產品質量問題,或者達不到標準,乙方無條件退貨或換貨。
2、甲方需按乙方所需產品規格、數量及時送貨,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絕或推遲送貨時間。
3、在本合作協議書有效期內,如甲方調整產品價格,應及時通知乙方,經雙方協商按市場價格定價,在同等條件下以優先、優質、優惠的原則。
4、按照甲方的實際情況,配送贈品。配送贈品以送貨單為準。
5、甲方負責送貨到乙方指定的地點,由甲方承擔運輸費用。乙方:
1、乙方應配合把甲方所有的產品送到。
2、按照雙方協商的結算方式為貨到付款。
以送貨單為準,每月10號前結清上月貨款。
本協議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協議期滿壹個月內,甲乙雙方協商是否續約,本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有特殊情況不能履約,須提前壹周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
未經甲乙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無權中途終止協議,如有違約,履約方有權向違約方索賠損失。
本協議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本協議壹式兩份,經雙方代表簽字生效,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員工勞動合同集錦(精選16篇)篇九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為業務的需要,現特聘用乙方為甲方的勞動合同制職工,甲、乙雙方根據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合同期限為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1、接聽、轉接電話。
2、負責辦公室的文秘、信息、機要和保密工作,做好辦公室檔案收集、整理工作。
3、負責傳真的收發,資料送遞工作。
4、管理好員工的人事檔案材料,建立完善的員工人事檔案。
5、管理好辦公各種財產,合理使用并提高財產的使用率。
在乙方被聘用期間,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在必要的情況下,可以安排乙方外出學習和培訓(培訓費由甲方提供)。
1、甲方實行每周工作6日。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3、甲方根據一方的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1、根據國家、市政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的工作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為元人民幣(每月十五日甲方應準時發放薪金)。績效工資為200元,遲到一次扣5元,請假一次扣30元,二次100元,三次全無。
2、甲方根據國家、市政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調整乙方的工資。
3、乙方享受公司規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計劃生育等假期。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政府和單位有關規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4、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市政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后,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要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甲方單位被撤銷,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害;(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單位解除聘用合同。(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8、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立即離崗,即扣除當月工資作為違約金。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二份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員工勞動合同集錦(精選16篇)篇十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工作制。
執行標準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八條甲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章及國家關于休息休假的相關規定,保障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員工勞動合同集錦(精選16篇)篇十一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1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20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1年。
其中試用期為_____個月,即自__年_月_日起至__年_月_日止,試用期滿,甲方應及時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聘或延長試用期。
試用期滿,甲方認為乙方不符合該職位要求,經雙方同意可以調換職位的,甲方可以提供其他職位,試用期自新職位上崗當日起重新計算。
乙方應在__年_月_日前到崗。
員工勞動合同集錦(精選16篇)篇十二
第十八條甲方應根據國家和湖南省有關規定、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保障乙方的合法權益。
第十九條乙方應遵守國家及湖南省的各項法律、法規以及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定和業務操作流程;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指揮;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嚴守商業、技術秘密;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積極完成工作任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和本公司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合同。
員工勞動合同集錦(精選16篇)篇十三
甲方:乙方:
單位名稱:姓名:
法定代表人:性別:
拜托代辦人:誕生年代:
廠址:家庭住址:
所屬區:
根據《上海竟成印刷廠履行全員工作公約制暫行法則》(以下簡稱《暫行法則》)和上海市工作局《本市全民掃數制企業履行全員工作公約制試行方法》的有關法則:在劃一自愿、會商同等的原則下,兩邊訂立公約以下:
員工勞動合同集錦(精選16篇)篇十四
第四十六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員工勞動合同集錦(精選16篇)篇十五
第二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四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等進行經濟。
性裁員的,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的除外):
2、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九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雙方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1、本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條甲乙雙方應提前三十天協商本合同續訂事宜,協商一致的,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期滿后,雙方仍存在勞動關系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簽或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辦理解除或終止手續前,雙方應先按以下時間辦理工作交接,其中包括書面文件、物品、證件、電子文檔、欠(借)款、工資的辦結等:
1、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雙方應按協商的時間辦理交接;。
3、甲方或乙方依照法律規定,可以隨時提出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屬于試用期員工的,雙方需在三日內辦理交接;乙方已轉正的,雙方需在提出通知后的十日內辦理交接。
第三十四條甲乙雙方辦理完工作交接后,方能正式辦理合同解除或終止后續手續;甲方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等。在乙方未辦理完工作交接前,甲方不予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不予支付經濟補償金和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
甲方自乙方的離崗停止原工作之日起停發工資待遇。若乙方不按本合同第三十三條約定的時間進行交接、拒不交接或交接手續不齊備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保留進一步追究乙方相關經濟和法律責任的權利。
若甲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時間進行交接或者交接手續不齊備,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員工勞動合同集錦(精選16篇)篇十六
第十一條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元/月。(試用期間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同工種、同崗位職工工資的80%)。
第十二條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其標準分別為元/月、元/月、元/月、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為元。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可在本合同第四十五條中明確。
第十三條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日,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五條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于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十六條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到次日6時期間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為元。
第十七條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的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