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行為的發生需要市場的存在,市場是各方面信息的匯集和交流平臺。以下是一些買賣經驗分享,希望對大家在買賣過程中有所幫助。
農村房屋買賣拆遷合同(模板13篇)篇一
賣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v^城市房地產管理法》、《^v^物權法》等相關規定,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該存量房買賣的有關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1、甲方將坐落在_____的房地產出售給乙方,該房屋建筑面積平方米,儲藏室(或車庫)平方米。乙方已對甲方所出售的房地產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購買該房地產。
2、甲乙雙方約定上述房地產的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大寫元,小寫:元,付款方式:。)。
3、甲乙雙方于年月日前向房屋登記機構申請辦理轉移登記。
4、甲方定于年月日前將上述房地產交付給乙方。
5、甲乙雙方約定上述房地產轉移登記中產生的費用由方承擔。
6、本合同一式份,經雙方簽字后即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農村房屋買賣拆遷合同(模板13篇)篇二
原告與妻子吳某于1988年在*村*組修建房屋150平米,吳某于1999年去世。現原告發現被告尼某某未經其允許于20xx年將該房屋作價3.5萬元售予被告王某某,且,王某某是安徽人,不符合在南京地區購買集體所有土地上房屋的資格。請求法院判令二被告簽訂的房屋買賣協議無效,并判王某某返還房產。
被告王某某辯稱:
尼某某出售房屋時已經與家人協商一致,且原告知情,房款已經付于尼某某。現被告王某某已經居住該房屋多年,原告主張超過訴訟時效,應駁回。
被告尼某某辯稱:
本人將父母房屋售予王某某時未經原告同意,請法院依法判決。
【法院判決】:
涉案房屋的村鎮房屋所有權證上產權人為吳某,吳某去世后未進行繼承析產,該房一直由尼某某居住。在尼某某以自己名義將房屋賣給王某某時,有證據證明原告尼某是明知的,但交易過程中沒有提出質疑。吳某除尼某、尼某某外無其他法定繼承人。
訴訟爭房屋土地使用權性質為集體所有性質,王某某系外省戶口,王某某與尼某某所簽協議違反了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該買賣協議應屬無效。
但,基于尼某某交付房屋多年,原告尼某未提出異議,王某某也在此居住多年,買賣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為保護交易安全與維護誠信原則,減少當事人損失,訟爭房屋已不適宜返還。據《合同法》第七條、第五十二條第(五)項、第五十八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一、確認王某某與尼某某簽訂的房屋買賣協議無效;
二、駁回原告尼某要求被告王某某退還房屋的訴訟請求。
吳延波律師提醒:買賣房屋是家庭日常生活中的大事,應當引起足夠的重視并謹慎處理,否則,后患無窮.首先,產權上不要有爭議;其次,房屋質量要做到心中有數;還有,合同一定要所有的權利人簽字;其他諸如有無空掛戶,違約責任有無明確約定等也不能大意.特別是對于國家法律的特殊規定,更要慎重.比如案中當事人集體土地上的房屋.
農村房屋買賣拆遷合同(模板13篇)篇三
甲方(賣方):身份證號:住址:
乙方(買方):身份證號:住址:
根據《^v^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信等原則,就房屋轉讓相關事項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以期共同遵守。
一、轉讓標的。
甲方自愿將坐落在地段的房屋,建筑面積平方米,附屬房面積平方米,房產證號:,土地證號,連同房屋內的固定裝飾一并轉讓給乙方。
二、轉讓價款。
甲乙雙方對上述房屋議定成交價為人民幣萬元,乙方應在簽訂轉讓協議時向甲方支付人民幣萬元,作為履行本協議的定金,定金不計利息。
三、甲方權利和義務。
甲方應在收到乙方定金后日內備齊房屋過戶所需的一切資料,并移交給乙方;甲方保證該房屋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且無任何擔保;甲方還須協助乙方辦理好權屬過戶手續。
甲方同意于年月日之前將上述房屋騰空,并交付給乙方使用,同時負責結清水電費、有線電視費、電話費等相關費用。
四、乙方權利和義務。
乙方對甲方所轉讓的房屋狀況已做充分了解,愿意購買該房屋。乙方負責完成權屬過戶手續,并承擔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
乙方須在甲方交房時一次性付清余下房款萬元。待甲方交付房屋、乙方付清房款后,該房屋如遇征用拆遷,對于補償等事項,由乙方自行決定,甲方無權干涉,由此產生的一切收益歸乙方所有。
五、違約責任。
如因政策等非甲方原因造成無法辦理權屬過戶手續,甲方應將該房屋房產證、土地使用權證原件交給乙方;乙方在完成辦理過戶手續之前,不得對該房屋進行抵押擔保,否則對此產生的風險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本協議生效后,如一方不能按約定交付房屋或未足額支付相應房款的,每逾期一日,應向對方支付百元違約金。任何一方無權單方解除本協議。
六、其他。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農村房屋買賣拆遷合同(模板13篇)篇四
近年,農村的房地產市場逐漸活躍,農民往往將其在宅基地上所建房屋或者出租、或者售與他人。購買者中有的是本村或外村村民,有的是外來打工者,還有的則是城鎮非農業戶口居民,在類似的房屋買賣中產生的糾紛也較多。該類案件訴至法院后,涉及的首要問題即是:合同是否有效。一種意見認為,如果購房者能取得宅基地使用權,買賣合同不存在其他違法行為,則應認定合同有效。另一種意見認為,村民對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權,而無處分的權利,而出售住房的行為,實際上已處分了宅基地使用權,故合同應認定無效。
爭議產生的原因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下稱《土地法》)規定: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盡管該條是針對宅基地申請而規定的,但從該法及該條的規定來看,農村村民出租、出售宅基地上所建住宅,法律并未予禁止,也未對該出售行為設置任何限制。但農村宅基地屬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只有集體組織的成員才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權。而通過房屋的轉讓,也將與房屋不可分割的宅基地使用權一并轉讓,將宅基地使用權的主體擴大到非集體組織成員、甚至是城鎮戶口的居民。同樣,根據《土地法》的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如果房屋轉讓只在集體組織內部成員之間進行,也有可能使購房者通過房屋的受讓而使自己擁有的宅基地面積超過國家規定的標準。那么,農村的房屋到底能否轉讓,這類合同的效力應如何認定就非常值得關注和思考。
對農村房屋買賣合同持審慎的態度,緣于國家對農村土地的一貫政策規定。《土地法》明確: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是我國的基本國策。從八十年代以來,國務院多次行文,強調對耕地的保護。有關行政規章、文件對農村建房、宅基地的申請也規定了嚴格的審批程序。1993年11月1日實施的《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規定:農村村民建房的,應先向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提出建房申請,經村民會議討論通過后,如果是需要使用耕地的,經鄉級政府審核、縣級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再向縣級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用地,經縣級政府批準后,由縣級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劃撥土地;如果是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內空閑地和其他土地,也應由鄉級政府根據村莊、集鎮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批準。城鎮居民如需使用集體土地建房,還應經其所在單位或者居民委員會同意,再按上述兩種情況辦理審批手續。因此,有人認為,既然宅基地申請有嚴格的規定,村民轉讓房屋也涉及到宅基地使用問題,應從嚴掌握。只有在買受人按有關規定申請到所售房屋宅基地使用權后,才能認定購房合同有效。如果這種觀點成立,村民售房的權利將無從行使。
農村房屋買賣的出售方一般為農村集體組織的村民,而購買方存在兩種情況:一是集體組織內部成員,二是集體組織以外的成員。集體組織內部成員又有三種具體情況:一是本身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國家規定的宅基地標準。二是已有宅基地,但尚未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三是已在集體組織落戶,但尚沒有被分到宅基地。根據一戶村民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的規定,對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國家標準的村民,再申請宅基地是不可能得到批準的。對第二種情況的村民,盡管其已有一處宅基地,但如無法定理由,也很難再申請到第二處宅基地。對第三種情況,申請宅基地必須經過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因此,即使是售房行為發生在村民集體組織內部成員之間,也將難以進行。售房者首先要審查購房者的具體情況,這無疑是不現實的。如果是村民集體組織外部成員申請宅基地建房,條件將更為嚴格。如果將這些規定適用于售房行為,購房者的資格待定,村民出售房屋將難上加難。
通過前述提到的法律、法規規定,不難看出,國家對宅基地申請是嚴格控制的,而上述規定并不涉及村民已按規定申請到宅基地并按審批手續建造房屋,但關系到在出售房屋問題上發生爭議如何認定。看待這一問題,究其實質是如何認定宅基地的權利性質,以及宅基地上的權利與地上建筑物的權利關系。
我國土地所有權的主體分為國家和集體兩種。宅基地所有權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其使用權由集體組織按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劃撥給村民使用。作為宅基地使用權人,有權在取得的土地上享有占有、使用的權利,可以在該土地上建造住房以及其他附著物。作為使用權人無權單獨轉讓宅基地,但如果使用權人在宅基地上已建造了房屋,房屋的所有權的完整權能屬于宅基地使用權人。此時,房屋的所有權與土地的所有權分屬不同的權利主體,雙方在權利行使方面必然相互牽制。而房屋與土地緊密結合的特點決定了二者必有一方要妥協,或者房隨地走或者地隨房走。
如果只能允許房隨地走,那么村民因不享有土地的所有權將影響其房屋的所有權的行使。他只能對其建筑物或其他附著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權利,而無從行使最重要的處分的權能。如果宅基地使用權人欲走出農村、到處面的世界開創一番事業,其宅基地上的合法建筑只能通過出租來發揮物的效用。無疑,這使其權利的行使很不充分。如果允許地隨房走,即村民有權出售住房,村民對房屋所有權的行使將不存在任何障礙,那么此舉是否有礙集體經濟組織對土地享有的所有權呢?筆者認為,并不影響。宅基地一旦劃撥給村民使用,集體經濟組織對其所有的土地實際上并不能行使更多的權利。當村民出售房屋時,僅僅是宅基地的使用權人換了另外的主體,村民并不能通過出售房屋而從中獲得宅基地的收益,他只能獲得出售建筑物的利益。因此,對集體經濟組織的經濟利益并不存在侵犯的問題。且允許農村房屋自由轉讓,將使農村的房屋發揮最大的效用。
物權法草案第十五章規定了宅基地使用權,從草案規定可看出,草案允許農村房屋出售。該草案第272條:建造在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權轉讓的,宅基地使用權同時轉讓。第273條:建造在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權抵押的,在實現該抵押權時,宅基地使用權同時轉讓。由此可見,草案對房屋所有權與宅基地使用權的關系采地隨房走。
應該說草案的規定是積極、合理并可行的。我們可以比較一下城市居民的房屋所有權與農村村民的房屋所有權。城市居民出售擁有所有權的住房,法律并未設置特別的規定。城市的房改房與農村的房屋有一定的相似之處,房改房的售價中不含土地收益,因此建設部規定已售公房上市應當向國家或產權單位補交一部分土地收益。國家對城市房地產二級市場持積極的開放政策。農村村民享有的住房所有權與城市居民的住房在所有權的權屬方面并無二致,如果對村民售房采限制性政策,對村民來說是不公平的。為此,筆者建議,國家對村民售房也可考慮參照城市房改房上市的有關做法,由集體土地所有權人收取一定的土地收益。作為村民,其無償使用宅基地是基于其特定的社員身份,通過購房取得他人宅基地使用權的人如果不具有社員身份,完全可以通過向土地的所有權人交納一定的費用取得宅基地使用權。如果是具有社員身份的人,可分為兩種情況:其已有宅基地且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可以購買他人的住房,但必須繳納一定的土地費用。如果是沒有宅基地或達不到規定的標準,可以經過報批后,無須繳納一定的土地費用。如此考慮與國家的土地政策并不矛盾,國家對耕地的保護是采取嚴格的政策,而宅基地與耕地性質不同,經過合法報批,宅基地上已建造了建筑物或附著物,一般不會再恢復到耕地性質,允許農村村民出售房屋與國家對耕地的保護政策并無抵觸。因此,對宅基地上住房的出售應當采用放開的政策。關于宅基地的控制應當在宅基地的申請上從嚴把關。“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建議改為“一戶只能申請一處宅基地”。總之,筆者認為,村民出售住房的合同,如果沒有其他違法行為,以認定有效為宜。
農村房屋買賣拆遷合同(模板13篇)篇五
1、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房屋而訂立的房屋買賣合同,權利人不予追認的無效,只有財產的所有人和有權處分該財產的人才能處分該財產。
2、房屋過戶登記不是房屋買賣合同的有效要件。理由是:
(1)從登記制度的設定目的來看,登記的作用在于公示,即世人周知該權利的存在。登記是房屋所有權的變動,而非房屋買賣合同。
(2)從登記的法律性質來看,過戶登記是房屋買賣合同效力的內容之一,不可將其與房屋買賣合同的有效要件相混淆。總之,登記是土地使用權轉移的要件,而非房屋買賣合同的要件,沒有辦理過戶登記的效果是房屋所有權不變更,但是不影響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
3、農村的住宅出售給城市居民的房屋買賣合同有效。理由是:
(1)合同法將合同無效的標準限制在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而判決認定農村的住宅出售給城市居民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依據是《關于加強土地轉讓嚴禁炒賣土地的通知》,該通知的發文機關是國務院辦公廳,而非國務院,故此文件不是行政法規,不能作為認定合同無效的依據。
(2)土地管理法規定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用于非農建設其立法本意旨在維持農業用地的數量,保證農民的生存之本和糧食供應,而宅基地本來就是建設用地,其主體變更不會導致農業用地的減少,故將該條適用于宅基地是不妥的,作為認定農村的住宅出售給城市居民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依據也違反立法本意。
對于農村房屋買賣合同,至今也沒有任何一條法律或行政法規禁止農村房屋的買賣,也沒有哪一條法律或行政法規對農村房屋買賣做出了禁止性規定。即使有地方法規或地方政府的規章,在認定買賣行為是否有效上,法院也不會適用地方法規或地方政府的規章而認定買賣行為無效。因此,農村房屋是可以買賣的。但農村房屋要買賣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如果農村房屋的受讓對象是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
2、受讓人沒有其他房產;
3、該轉讓房屋建造合法,是經過批準建造的,并且該受讓房屋必須符合當地規定的標準;
4、房屋買賣應當申請并經集體經濟組織批準同意。
除此之外的其他情況,農村房屋原則上是不可以買賣的,比如城鎮居民因為不是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是不允許購買農村房屋的。
農村房屋買賣拆遷合同(模板13篇)篇六
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
甲乙雙方就甲方所有的位于轉讓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該宗房屋位于宅基地。
該宗房屋及宅基地共計作價x元,乙方與xx年x月x日前交付轉讓款x元,余款x元于xx年x月x日付清。
甲方在xx年x月x日之前交付轉讓標的。
1、甲方保證對該房屋擁有全部的所有權,該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權無任何權利瑕疵。如果因權利瑕疵或者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不能購得該房屋,甲方應當支付違約金元并賠償乙方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經濟損失、房屋改造費用、應得利益損失、因糾紛而支付的律師費、公證費)。
2、甲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交付房屋,每拖延一日需承擔房屋總價款1%的違約金。
3、合同簽訂后,甲方不得為任何租賃、擔保、買賣等損害該房屋所有權的行為,否則承擔與房款等額的違約金。
4、在房屋交付之后,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辦理各項過戶手續,過戶費用由雙方另行協商。
5、該宗房屋的所有權于合同簽訂時轉移至乙方,該房屋上的一切權益全部歸乙方享有(包括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等),如果該處房屋因改造需要拆遷,因拆遷而產生的所有補償款及權利全部由乙方享有。
6、在房屋交付前所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費,電費等)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房屋交付之后所產生的水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甲方:
xx年x月x日
乙方:
xx年x月x日
農村房屋買賣拆遷合同(模板13篇)篇七
1、甲方自愿將坐落在__市__鎮__村__號(自建住宅)的房屋,東至南至西至北至建筑面積_平方米,出售給乙方。
2、甲、乙雙方議定的上述房屋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大寫)共_萬_仟_佰_元(小寫___元),乙方在__年__月__日前,一次付給甲方。
3、雙方同意于__年__月__日由甲方將上述房屋交付給乙方所有。
4、甲方保證上述房屋產權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由甲方責任。甲方應協助乙方辦好過戶手續。
5、辦理房屋過戶手續所繳納的稅費,由_方負擔。
6、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后,經房地產交易主管機關審核后,上述房屋產權歸乙方所有。
7、甲、乙雙方同意上述協議,各無異議,不得反悔。
8、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中證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
中證人(簽字):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農村房屋買賣拆遷合同(模板13篇)篇八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事宜,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和執行。
第1條甲方將位于(房屋地址)的自有拆遷房出售給乙方,建筑面積約_ _平方米。
第2條上述房產的總成交價為人民幣元整。實際建筑面積與房產證面積有誤差的,不影響總房價。
第4條甲方保證有權出售該房產。如有其他權利人主張該財產,給乙方造成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5條甲方應在該房屋可轉讓之日協助乙方辦理該房屋的轉讓手續。乙方有辦理產權證、土地證和過戶手續的需要,甲方應提供一切相關手續和資料。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延期辦理房產證,甲方應向乙方承擔額外賠償責任人民幣2萬元..
第6條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轉讓手續所需的稅費。房產過戶手續費由乙方承擔..
第7條在當地政策允許的情況下,如果在辦理房產證時,被拆遷房屋可以直接以乙方名義登記,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并盡可能協助乙方少交或免交轉讓費和稅費。因甲方故意不協助而增加的轉讓費和稅費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本協議簽訂后,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不得無故反悔。如因甲方違約導致該房產無法過戶至乙方名下,甲方除返還房價款外,還應按該房產實際增值部分賠償乙方損失。如需評估房產價值,評估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9條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雙方的分歧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乙方因甲方違約需要聘請律師起訴,律師費由甲方承擔..
第10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全體業主簽字):
乙方:
年 月 日
農村房屋買賣拆遷合同(模板13篇)篇九
賣方(甲方):
買房(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住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并自愿買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甲方所售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占地面積約為______平方米,院子占地面積約為______平方米,房屋為___屋樓,一樓為___個門面,___樓為套房,中間有樓梯間,房屋總面積約為______平方米,一樓門面為_________結構,_________樓住房為磚混凝結構。
第二條房屋價格及其他費用:
第三條付款方式:
簽訂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特別約定:
1、因乙方所購房屋為農村集體土地上建筑。該房屋買賣過程中所發生的交易或過戶需要本村村民委員會同意或有關部門審批的手續問題,甲方應當積極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決妥善。若因此引發相應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
2、如乙方所購房屋以后可以辦理房產證時,甲方應予以積極配合,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第五條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七條本合同簽訂之后,房價漲落,買賣雙方不得反悔;
第九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
甲方:
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_______年___月___日。
農村房屋買賣拆遷合同(模板13篇)篇十
姓名: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姓名: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甲方四個產權人自愿將其具有完全所有權的房屋一套轉讓給乙方,為了更好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民法典》、《物權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合同,供雙方當事人遵守。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位于第____層___室,共___(間),房屋戶型為_______,建筑面積88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積___平方米(另贈送約6平方米的閣樓,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普通住宅用房;該房屋平面圖及原房屋買賣合同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著設施見附件二,本房屋目前尚未取得房產證。
第二條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
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甲方自述建筑面積。如甲方自述建筑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為準。
該房屋房產證辦下來時,房屋實際面積與甲方自述建筑面積的差別不超過甲方自述建筑面積的2%(包括2%)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自述面積差別低于自述面積的2%時,則甲方違約,乙方有以下權利選擇:(低于和不超過是不是同一個意思,按照標準商品房買賣合同計算誤差不好嗎)。
1.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天內依據定金法則雙倍返還定金。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第三條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必須是出讓,不能是劃撥;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價格。
應共同辦理。
第五條付款方式。
采取分批付款的方式,
第三次:在銀行貸款足額打入乙方賬戶后三天內支付剩余的人民幣:伍拾捌萬壹仟元整(小寫:581000.00元)。
第六條交付期限。
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將該房屋鑰匙交給乙方,乙方可進行裝修。甲方應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3個月內辦下房產證,并在房產證下來之日起3天內過戶給乙方,乙方辦理銀行貸款過程中需要甲方協助的,甲方必須協助辦理。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如未按本合同。
第六條規定的期限內辦下房產證和辦好過戶手續,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甲方應按照定金法則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若乙方已經裝修等,則甲方還必須賠償給乙方造成的所有損失,并不限于因此導致發生的律師費等額外費用。
2、甲方在簽訂本合同后存在一房二賣、一房多賣、產權糾紛、房屋抵押等任何有礙于此合同實現的情形出現,導致該房屋有任何的權利瑕疵和質量瑕疵,都屬甲方違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同時甲方應在乙方口頭或書面提出解除合同之日起____日內應返還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并另需賠償本房屋總價款20%的違約金給乙方,因此導致的律師費等額外費用均有甲方承擔。
3、是否要寫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爭議解決途徑。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解決。
第九條其他。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雙方在完全知曉和理解的基礎上自愿簽訂本合同,本合同共計4頁。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見證人一份,具有同等的效力。自雙方簽字日起生效,不得違約。
甲方(簽字、手印):(不得代為簽字)。
簽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手印):
簽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房屋買賣拆遷合同(模板13篇)篇十一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
一、甲方自愿將坐落在______市______鎮______村______號的房屋,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出售給乙方。
二、甲、乙雙方議定的上述房屋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大寫)共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元),乙方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一次付給甲方。
三、雙方同意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由甲方將上述房屋交付給乙方所有。
四、甲方保證上述房屋產權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權糾紛,由甲方責任。甲方應協助乙方辦好過戶手續。
五、辦理房屋過戶手續所繳納的稅費,由方負擔。
六、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后,經房地產交易主管機關審核后,上述房屋產權歸乙方所有。
七、甲、乙雙方同意上述協議,各無異議,不得反悔。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中證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中證人(簽字):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農村房屋買賣拆遷合同(模板13篇)篇十二
4、本合同項下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及,《土地使用權證》尚未辦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屋簽訂合同,雙方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甲方保證對所出賣的拆遷安置房房屋享有完全的處分權,并保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而且沒有產權糾紛和債務糾紛。
第二條房屋的坐落、面積情況。
1本合同所稱標的拆遷安置房房屋位于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房屋的交易計價方式:每平米________元,合計人民幣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
第四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付款:
1、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款。
第五條、房屋交付及產權登記的約定。
2甲方將房地產過戶至乙方名下所產生的交易稅費、產權登記費、交易手續費等一切稅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方法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特別約定:合同簽訂后,如發生房屋征收或拆遷等對房屋及相應土地的補償,由乙方所有。
第八條、陳述和承諾條款
1、甲方承諾:甲方擁有對本合同項拆遷安置房房屋完全的處分權。
2、乙方承諾:真實地愿意購買本合同拆遷安置房的房屋。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生效。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人(甲方):________
其他權利人書面同意聲明: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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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房屋買賣拆遷合同(模板13篇)篇十三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互讓、互諒、公平、自愿的`原則,達成宅基地買賣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一、甲方愿將座落張樓鄉茶庵村豐李組北邊建設用地,路西側,門面兩間宅基地面積寬_______,南鄰以人民幣給乙方。
二、乙方先支付作為預付款,在甲方付款________元(大寫元(大寫)個月做好建房準備后,開始在該)。
西鄰,元(大寫米,長東鄰米,北鄰,)的價格出售處建房時,無四鄰權屬糾紛,順利做完地梁后一次性付清余三、甲方保證宅基無任何四鄰糾紛,無與宅基相關的債權糾紛,若有糾紛,甲方有權全力協助乙方調解。
四、本合同甲乙雙方簽訂后不得違約,一方若違約,將支付對方該宅基款50%作為違約金。
五、本合同受《合同法》保護。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六、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及公證人各持一份。
甲方:
公證人: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