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的執行是保障其有效性的重要環節,應有相應的監督和考核機制。規章制度范文的制定和實施需要注重與相關政策和法規的一致性。
校學生安全管理制度(實用22篇)篇一
加強教育,責任管理,防患于未然。
1、學校安全工作總負責:馬國智(校長)。
2、具體落實工作,既全校性的宣傳教育,學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落實情況的檢查:海世虎(副校長)。
(一)加強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
1、學校每學期將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列入學校工作計劃,做出具體安排,各班定期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并由主管領導負責檢查落實情況。
2、進一步做好路隊護送工作,由值周領導負總責,各班主任各負其責,值周教師負責檢查登記。
3、活動時間學生不能隨意出校門。
4、嚴禁教師指派學生到校外替老師買東西和干其他事情。
5、學生早、中午上學要及時進學校,不準在校門周圍逗留,玩耍等。
6、學生一律不準騎自行車上學。
(二)嚴格預防傳染病。
1、大力宣傳疾病預防知識。
2、在預防傳染病的非常時期和傳染病的高發季節,學校主管領導要指定相應措施。積極做好各項預防工作。各班主任老師要以高度的責任感,全力配合學校做好預防工作。
3、各班要建立晨檢制度,發現問題,及時向校領導匯報,并采取相應措施。
4、學校領導和老師要根據分工,始終做好室內、廁所、飲用水源等有可能產生傳染病源處的清潔衛生工作,堅決杜絕學校內出現傳染源的可能性。
5、值周教師和主管領導繼續加強學生個人衛生的檢查和通報工作。
(三)嚴防食物中毒。
1、各班要從原則上杜絕學生外出買零食吃。
2、各班主任要因地制宜,對學生進行基本的預防食物中毒方面的教育。如閱讀食品說明書、辨別保質期、不食霉爛食品等。
3、學校要與校園周圍的商鋪進行食品管理衛生方面的協議、商討、檢督等工作,有必要時還要進行交涉、舉報等。
(四)做好樓層、樓梯和樓道出口的安全疏通工作。
1、學校要以《教學樓管理“十不準”》嚴格要求各班,各班主任要以此為標準,大力加強宣傳,以百倍的警惕性嚴防各種意外事故的發生。
2、在學校學生集中上下樓時各班一定要按學校規定各走其道。值勤教師要認真值勤,各相應的授課教師管理好本班學生,嚴防擁擠、推搡、滑倒、學生逆行等現象。
3、堅決杜絕學生在護欄上滑行的現象,一經發現要嚴肅處理。
4、冬季時間樓梯、樓道要盡量少灑水,教師不能隨意從辦公室向外潑水,以防結冰。
(五)防火、防漏水、防煤氣中毒。
1、各班要及時對學生進行防火,防溺水、防煤氣中毒方面的教育,一是讓學生提高思想認識,加強自我保護意識;二是讓學生具備最基本的防范和自救意識;搶救常識加強自我保護能力。
2、不經校領導同意,教師不準帶學生外出,如果有特殊情況必需外出,帶隊教師要負起一切責任。
3、“三防”內容要成學校每次家長會宣傳的重要內容。
全面,學校主管領導一定要將檢查落實工作做好,解決不了的,還要及時上報,并做好隱患排除前的安全預防工作。
校學生安全管理制度(實用22篇)篇二
為切實加強安全管理,把學校安全工作落實到實處,根治安全隱患,杜絕一切安全事故的發生。經學校黨支部、校長室研究決定,對學校安全工作作如下補充規定:
1、嚴格執行作息時間制度,按時放學,實行“清校制”。在規定的放學時間后,不得有學生留校,每天下午放學值周教師必須加強巡視檢查,確保學生全部離校。
2、嚴禁引導學生提前到校,晚上放學后,不得留學生補課或安排學生做其它事務。造成意外事故,一切責任由當事人負責。
3、學生在規定時間到校后,任何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讓學生離開校園。
4、加強課間安全巡護工作。值周教師按照值周領導分工安排,分樓層管護學生課間活動安全,嚴禁追逐打鬧,滑樓梯扶手等現象發生。
5、中午所有帶班同志必須全程負責該班學生中午在校期間的安全紀律,負責夜班值宿的同志必須嚴格執行值宿紀律,負責在校就宿學生安全。
6、任何班級未經班主任批準,不得隨意由家長或其親戚將學生帶出校園,學生在校期間出校門,須由班主任出具手續,經保安確認后,方可離校。
7、任何教師在課上無論什么原因均不得將學生拒之教室門外。
8、嚴禁私自調課,隨意改變課堂教學的組織形式。
9、任課教師須按作息時間上、下課,不得遲進課堂、下課拖堂。
10、重點關注身體有異質的學生,合理安排他們的活動方式、活動時間,發現異常及時處置,保證其在校安全,并通知監護人,同時向分管領導匯報。
11、班主任必須掌握本班學生當日上、下午到校情況,對遲到學生要查明原因,對缺席學生要與其監護人取得聯系。值周教師必須了解各班出勤情況,做好記載。
12、所有班級學生早自習時間一律不得進行室外打掃,必須在班參加自習。確因環境整治需要,可由值周教師安排值周班級少數學生進行短時間整理。
13、值周班級學生的值周工作必須在全校放學之前完成。學校集隊放學時,該班學生必須按時到隊,準時離校。
14、嚴格執行路隊護送制度。在規定的區域內,任何人不得無故缺送或擅自改變護送方式或路線,否則責任自負。以年級為單位放學,任何班級不得拖延時間。
15、嚴禁以布置超量作業作為懲罰手段。家庭作業時間不得超過有關規定。
校學生安全管理制度(實用22篇)篇三
為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給同學們創造一個安全、文明、衛生、舒適的休息環境,特制定本安全制度。
1、嚴格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按時回宿舍,按時休息,在宿舍休息期間不得擅自離校,有事必須請假,否則發生意外,一切責任自負。
2、離開宿舍要關好窗戶鎖好門,并將鑰匙及時送到值班室,放到指定位置。要協助學校搞好防火、防毒、防盜、防壞人等治安保衛工作,發現情況要及時向老師報告。
3、住宿生不得將貴重物品帶入宿舍,如有現金要及時存好或鎖在自己的櫥柜里,要保管好自己的物品,否則若有損失,后果自負。
4、宿舍內不得使用火柴、蠟燭、打火機等。
5、上課期間、課間活動、晚自習時間,除因病經班任簽條帶班領導簽字同意外,一律不能留在宿舍。
6、不帶非住宿生進入宿舍,不在寢室中接待客人和留宿外人。
7、不能在校住宿時必須向班任老師請假,由班任開假條,舍務主任簽字,否則擅自離校者,按漏宿處理。
8、住宿生不得攀越學校圍墻、各種防護欄等安全防護設施。嚴禁從宿舍或樓道窗戶跳出或進入宿舍。
9、男生不得進入女生宿舍,女生不得進入男生宿舍。嚴禁替宿、串宿和漏宿。如有違犯,一律勸退。
10、住宿生不得在宿舍內使用電爐、電熱壺、電熱棒、各種充電器等電器產品。
11、不準在宿舍內打撲克、賭博;不得帶各種含有酒精的物品(如啤酒等)入宿舍;凡在宿舍飲酒、吸煙的,一律勸退。
12、除住宿生、老師、舍管人員外,其他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生宿舍。學生家長進入學生宿舍必須登記簽名。對學生及家長帶出宿舍樓的包裹,值班老師可要求檢查。
13、不得在宿舍樓里使用一切烹調設備,如酒精爐等自制或熱飯菜或燒開水,一經發現,學校將嚴肅處理。
14、住宿生要愛護宿舍樓內的排風扇、電源開關、門窗及窗簾、櫥柜、各種水龍頭、消防器材、掃除工具等公共物品,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將由有關責任人給予賠償。
15、住宿生要經常檢查自己的床鋪有無損壞,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向舍務老師匯報。
16、宿舍里嚴禁高聲喊叫、喧嘩、打鬧等。
17、共同維護宿舍衛生,注意飲食安全衛生,不隨便在校外吃沒有衛生保障的飯菜、食品,不準在宿舍用餐。
18、住宿生必須服從學校舍務老師的管理和指導。遇有緊急情況應沉著冷靜、靈活有序,保護現場,及時匯報。
校學生安全管理制度(實用22篇)篇四
安全管理工作在民辦學校同教學質量一樣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為了把我校小學部的安全工作做得更好,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防患于未然,特制定本管理制度,請全體小學部師生共同遵守,保證安全。
1.按時到校,嚴禁搭乘非客運車輛、非客運船只。
2.上下樓梯不得擁擠、推拉打鬧,有序上下,靠右前行。
3.學生來到學校進教室,不得在校園內追逐打鬧,做危險游戲。
4.不準在教室和走廊追逐打鬧,不得亂扔東西,不準從樓上往下扔棄東西,不準亂拋石頭、雜物,不準在樓梯扶手、斜坡上溜滑,桌凳壞了及時告訴老師。
5.實驗課、活動課、體育課按課堂紀律要求上課,不得做危險性動作,正確使用實驗儀器和體育器械。
6.搞勞動衛生時,注意方式方法,正確使用勞動工具,必須注意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
7.學校舉行集會、升旗時必須有序排隊進場,按指定地點坐好或站好。
8.不準攀爬圍墻、窗戶、護欄、高坎等高物建筑。經常要注意校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消除安全隱患。
9.不準在宿舍里打鬧,嚴禁在床上跳來跳去,床位壞了及時報告老師。
10.嚴禁玩火、玩電,嚴禁亂動各種電器設備設施,不準到危險地方玩耍,不準進入建筑工地,不準圍觀施工、維修。
11.不準逞強,嚴禁打架傷人、結伙斗毆,嚴禁彈弓、鞭炮、刀棍等兇器、危險物品上學。
12.上學、回家要注意交通安全。排隊上下車,遵守乘車紀律,遵守交通規則和交通法規;不準在路上追打玩鬧,橫過馬路要左右看看來往車輛,不滿十二周歲的學生嚴禁騎單車,不滿十八歲嚴禁騎摩托車。
13.遇到惡劣天氣提高自身保護意識,暴雨或河水暴漲不得到江河邊玩耍,嚴禁到水庫、山塘、河川邊玩?;蛴斡?。
14.學生有事、有病要向老師請假。
15.注意飲食衛生,禁止吃零食,嚴禁吃霉爛、變質食品。如有食物中毒現象在校及時上報老師,在家及時告訴家長。
16.保護好財產。較多現金,存放到老師處,貴重物品不要帶到學校來。
17.學生要記住家長與班主任老師電話;學生的看護人(監護人)電話號碼必須告訴班主任以便及時聯系。
校學生安全管理制度(實用22篇)篇五
(一)遵守交通規則,實行路隊制放學。
1、須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須靠邊行走;
2、不穿越、攀爬、倚坐道口護攔。
3、不在路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4、不在馬路上踢球、跳皮筋、打鬧、玩耍。
5、學生放學可實行"小黃帽"路隊制,要戴好"小黃帽",手持"讓"字牌列隊行走,每橫列不超過二人。
6、上學放學途經山間小路時應盡量結伴而行,不做危險活動,避免意外傷害。橫過馬路(街)或通過十字街道時,要走交通部門設置的專門穿越道,如斑馬線、人行過街(公路)天橋和地下通道。并注意紅綠燈信號標志:紅燈停,綠燈行。
(二)騎自行車須遵守以下規定。
1、自行車的車型大小要合適,不要騎兒童玩具車和人小騎大型車。騎車轉彎前須減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拐彎。
2、不雙手離把,攀扶其它車輛或手中持物。
3、不牽引車輛或被其它車輛牽引。
4、經常性檢查車鈴、車閘能否正常使用。
5、未滿12周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自行車、三輪車。
6、年滿12周歲的學生確需騎自行車,須經家長同意,并不準騎車搭人和在快車道上行駛。
7、經過交叉路口,要減速慢行,注意來往行人、車輛;不闖紅燈。
(三)水上交通安全。
1、不乘坐無牌無證船舶。
2、不乘坐客船、客渡船以外的船舶。
3、不乘坐超載船舶或人貨混裝的船舶。
4、不乘坐冒險航行的船舶。
5、集體乘船應注意:要有老師帶隊,指揮,上下船要排成隊,不得打鬧、走動;要服從船上工作人員指揮,維護好船上秩序。
校學生安全管理制度(實用22篇)篇六
為加強學生上學放學途中安全教育和管理,落實各項工作措施,強化責任機制,積極預防和減少學生上學放學途中安全事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認真落實學校領導、教師值勤制度。學校領導、值班教師要堅持到學校門前維持交通秩序,以防止出現擁擠現象,確保學生安全通行,防范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大力推行放學路上互相照顧,減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
(三)學生上下學必須靠右走人行道,禁止在公路上追逐打鬧、并排騎車,橫穿馬路要停車觀察左右車輛行駛情況,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才可通過。建立學生考勤制度,對缺勤學生要及時查清原因;必須嚴格遵守文教局規定的作息時間上學、放學,禁止延長學生在校時間,如需個別學生留校晚走,必須提前與學生家長聯系,并確保學生安全。
(四)引導學生不乘坐非客運車輛,不乘坐“黑車”、“病車”和超載車。要定期對本校學生乘車情況進行檢查,發現無證無牌、報廢車輛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接送學生的違規現象,要積極與公安、交通等部門溝通聯系。乘車安全:乘公共汽車要停穩后上下車,在車上要抓好扶手,頭、手等身體部位不能伸出窗外,管好身邊物品,防止扒竊。
(五)騎自行車(電動車、摩托車)安全:不滿16周歲不能在道路上騎電動車、摩托車;不打傘騎車;不脫手騎車;不騎車帶人;不騎“病”車;不騎快車;不與機動車搶道;不平行騎車;不在惡劣天氣騎車。
(六)建立惡劣天氣教師護送制度和停課、復課告知制度。遇到臺風、暴雨、大霧等惡劣天氣,教師要護送學生安全回家;因特殊天氣造成學校停課的,學校要盡早通知學生家長,并及時告知復課時間。
(七)大力加強上學放學途中安全宣傳教育工作,要認真貫徹落實各級關于做好中小學、幼兒園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安排必要課時,采取多種形式,組織開展途中安全教育,要運用主題班會、黑板報、宣傳欄等手段,廣泛向學生宣傳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要主動與公安交警部門加強聯系,結合具體案例,開展上學放學途中安全知識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
校學生安全管理制度(實用22篇)篇七
為打造平安校園,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生安全,特制訂此安全管理實施辦法,望全體教師認真學習,嚴格執行。
1、學生來校上學,如有家長陪同,家長一律不準進入校園,班主任早上到校后應及時檢查本班學生到校情況,如發現有學生未到校又沒有請假的要立即與家長聯系,非正常原因,還應報告教導處、政教處。
2、學生到校后的安全管理均納入值周教師、紅領巾值日崗的檢查范疇以及學生一日常規考核內容。值周老師早上提前半小時到校,傍晚遲20分鐘離校。中午及課間時段值周老師必須在規定區域準時到崗,巡回檢查安全情況,嚴禁值周老師上崗時做與值周無關之事。
3、班主任、任課教師應密切關注所授班級學生的情緒、態度及動向,及時填寫每日學生管理信息卡。如發現不正?,F象應及時與有關老師、教導處、政教處或校長室取得聯系,以及時處理,以防不測。
4、學生在校時間一律不準擅自走出校門。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如實填寫報告單,經班主任、政教處核準,并將報告單交傳達室管理人員,方可離校。
5、嚴禁一切外來人員進校,外來人員確實有事來校聯系工作,必須辦理登記手續,并與相關人員取得聯系后方可進校。傳達室人員要嚴格把關,違反規定的學校將對傳達室人員嚴肅處理。
6、嚴禁其它人員將學生接出校外。確有特殊情況,由班主任親自與學生家長聯系得到確認并驗明來接人員的身份后,再辦理離校手續方可準許離校。必要時,應向學校領導匯報,以便及時、正確的處理。
7、加強中午放學時校門口的安全管理。凡外出學生必須佩帶中午回家吃飯學生出校證,未帶證者一律不得放行,相關人員應確定人、證核對,防止學生相互借用外出。對中午期間,外來人員入校仍要執行外來人員入校制度,辦理相關手續。
8、傍晚學生放學,班主任應教育學生放學后一定要及時回家,路上不去別的地方或做其他事情。放學時學生在班主任帶領下離開校園,對各類學生如:家長接送、學生步行回家、乘自備接送車、坐私家車、三輪車、坐學校接送車、騎自行車等,班主任都要做到心中有數,全面兼顧,精心指導。如遇家長未及時來校接孩子回家,班主任應與家長取得聯系,并采取適當措施,加強管理,防止不安全事故發生。
9、負責柯北校區車輛接送的值班教師,早上:必須對負責站點每一趟乘坐接送車的學生進行點名,及時聯系未準時到達的學生家長并做好記錄,在開車前5分鐘整隊,組織學生有秩序地上車;途中:維持車內秩序,教育學生文明有序坐車;傍晚:除做好坐車學生的點名工作以外,必須做好每一趟接送車學生家長的接送交接工作,認真核對人員,確保正確無誤,在每一個學生都接走后方能離開站點。
10、學校原則上不同意學生騎自行車上學。對年滿12周歲,確需自己騎自行車上學的學生,需由家長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并經班主任、政教處同意后方可騎車上學。
11、寄宿部生活老師24小時在崗,隨時觀察住校學生在校生活情況,特別關注學生身體、精神狀況,并加強與班主任、值周老師、行政值周老師的聯系。安全值班教師要嚴格執行工作職責,特別加強住校學生晚餐前、晚餐后、就寢之前三個時段的安全檢查。加強校園巡視。教學值班老師在晚自習要進行點名,晚自習結束要將學生送至宿舍與生活老師做好交接工作。各值班老師要加強聯系,發現特殊情況及時處理。
12、建立安全管理網絡。班主任必須掌握所有學生家庭的聯系電話,盡量了解學生的平時生活圈。學校逐級簽定安全責任狀,各處室應落實安全職責。全體教師應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意識教育,密切注意學生思想動態,如出現不安全情況應及時報教導處和政教處;教師病、事假或外出開會、教研都必須安排好課務和代班主任,落實安全責任;嚴禁教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由此而引起的學生安全事故將在崗位考核、評估、聘任、流動等方面實行一票否決。
校學生安全管理制度(實用22篇)篇八
1、學校要通過多種形式,定期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知識教育,每周不少于1次,增強師生安全意識,讓學生詳細了解交通規則。
2、嚴格落實學校路口安全值勤制度。學校要結合本校實際制定并嚴格執行學校門口及主要交通路口值班制度,要明確職責,安排好人員,實行無縫隙管理,在學生上學和放學的集中時間,必須有師生佩戴袖章值勤,疏導交通,監督學生按交通規則行走。
3、學校建立并落實學生上學、放學主要路段巡查制度。成立學校道路巡查小組,由分管領導帶隊,定崗、定人、定責任段,在學校門口至上車線路段內實行學校學校責任管理,安排專人在學生上學、放學高峰期,對學生在路上的交通規則遵守情況進行巡查,對違紀學生及時制止,盡心批評教育,做好相應記錄。
4、在學校門口和學生比較集中的交通路口設置醒目的警示牌,提醒機動車輛注意減速慢行,嚴禁機動車輛隨意出入校園。
5、教職工,學生騎自行車要做到九不準:不準在上車線路段內騎車、不準“飚車”、“飛車”;不準多車并行;不準勾肩搭背;不準撒把騎車;不準倒騎車;不準在公路上賽車;不準騎車帶人;不準在公路上停車玩耍。
6、夜自修結束后回家,路上盡可能保證兩人以上同行,騎自行車回家,注意力要高度集中,騎速不可太快。
7、本島住宿生星期六回家憑班主任簽名后的離校出入卡才能離校,星期天返校,離校出入卡需家長簽名。監督學生不乘坐不合格車輛和無合格手續車輛。
8、校外單位在學校舉行的所有集體活動,主辦單位要有專人維持秩序,學校負責監督檢查。在活動無安全保障的情況下,學校有權責令活動中止;校內工程施工人員,要求到學校辦理登記手續,并定期接受保衛處的安全教育。
9、學生發生交通安全事故的,應立即送醫院及時搶救,并責任落實到人。
1、學校出操集會鈴響后,各班按次序依次到指定地點集中,過樓梯須慢行,不統一踏步,班與班之間保持一定距離。
2、排隊行進中集中注意力,不開小差,不講空話,保持隊伍整齊。
3、出操集會結束后,各班應按規定次序進教室。
4、學校各部門舉行大型活動,須在活動三天前將《大型活動審批表》報校行政辦備案,經學校行政辦批準后方可舉行。
5、大型活動組織部門應根據活動的具體情況制定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明確安全工作負責人,向活動學生講清安全注意事項。
6、舉辦大型活動必須建立應急預警機制,出現突發事件立即采取措施,避免事故擴大。
1、學校集體外出活動必須報縣教育局比準,未經批準不得擅自組織。
2、動用車輛按公安局、交警隊規定進行報批。
3、組織集體外出活動事先應充分考慮安全因素,擬訂詳細活動方案,制定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和應急預案,配備學校領導和足夠教師帶隊。原則上多少學生出去,多少學生帶回學校。
4、外出前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告知學生在活動中應當注意的事項。
5、外出活動應當符合學生的心理、生理特征和身體健康狀況。
6、如發生意外事故,學校應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校學生安全管理制度(實用22篇)篇九
第一條:為了貫徹執行教育部頒發的《高等學校校園秩序管理若干規定》,加強校園治安管理,創造穩定良好的教學、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學院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內部管理規定,妥善處理涉及校園秩序管理的各種問題,維護師生員工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各職能部門要高度重視校園秩序管理工作,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組織好本部門人員,共同做好校園治安的管理工作。
第四條全體師生員工以及在校園活動的所有人員,都應當遵守本規定,維護學院正常的教學、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保證學院大局的穩定。
第五條:進入學院的人員,應當佩帶?;栈虺钟袑W院的學生證、工作證、聽課證及其他有效證件,否則,保衛部門有權拒絕其進入校內。
第六條國內新聞記者進入學院采訪,必須持有記者證和采訪介紹信,在通知學院黨委宣傳部后,方可進入學院采訪。
外國新聞記者和港澳臺新聞記者進入學院采訪,必須持有省人民政府外事部門或港澳臺辦的介紹信和記者證,并在進校采訪前與學院黨委宣傳部聯系,經許可后方可進入學院采訪。
第七條外國人、港澳臺人員進入學院進行正常公務、業務活動,應當經過上級有關部門同意并告知學院后,或按學術交流計劃經學院主管領導研究同意后,由學院辦公室安排活動。
自行要求進入學院的外國人、港澳臺人員,應當經過學院辦公室批準后,方可進入學院。
接受師生員工個人邀請進入學院探親訪友的外國人、港澳臺人員,應當履行門衛登記手續后進入學院。
第八條依照本規定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的規定,進入學院的人員,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院的規章制度,不得從事與其身份不符的活動,不得危害校園安全。
對違反本規定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和本條前款規定的人員,師生員工有權向學院保衛處報告,保衛處可以要求其說明情況或者責令其離開學院。
第九條學生宿舍的管理由學生工作處負責,各系配合管理,學生不得在學生宿舍內留宿校外人員,更不得在學生宿舍內留宿異性。違反此款規定的,學生宿舍管理人員有權責令留宿人離開學生宿舍。
第十條告示、通知、啟事、廣告等,應當張貼在學院指定或者許可的地點。未經學院有關部門批準,不準散發宣傳品、印刷品。
情節輕微的,學院保衛處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交由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在校園設置臨時或者永久建筑物以及安裝音響、廣播、電視設施,設置、安裝者應當報請學院相關部門審批,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設置、安裝。
除職能部門外,使用學院的廣播、電視設施必須報請學院黨委宣傳部批準,禁止任何組織或個人擅自使用學院廣播、電視設施。在校內舉行文化娛樂活動,不得干擾學院的教學、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
違反規定的,學院有關機構可以勸其停止設置、安裝或者停止活動,已經設置、安裝的,學院有關部門可以拆除,或者責令設置、安裝者拆除。
第十二條:在學院內舉行集會、演講等公共活動,組織者必須在舉辦3日前向學院保衛處提出申請,申請中應當說明活動目的、人數、時間、地點和負責人姓名,保衛處在舉行前24小時內將審批決定通知組織者。
集會、講演等應符合我國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不得反對我國法律確立的四項基本原則,不得干擾學院的教學、科研和生活秩序,不得損害國家財產和公民的權利。
第十三條:在校內組織講座、報告等室內活動,組織者應當在5日前分別向學院保衛處提出申請,申請中應當說明活動的內容、報告人和負責人姓名,保衛處在活動舉行3日前將審批決定通知組織者。
講座、報告內容不得違反四項基本原則,不得違背國家的法律法規,不得宣傳封建迷信,不得進行宗教活動,不得干擾學院的教學、科研和生活秩序。
第十四條校園內禁止賭博、酗酒、打架斗毆以及其它干擾學院的教學、科研和生活秩序的行為。
第十五條禁止無照人員在校園內經商,校園內的商業網點必須在指定地點經營。
違反前款規定的,學院相關管理部門可以責令其停止經商活動或離開校園。
第十六條對違反本規定,經勸告、制止仍不改正的師生員工或其他人員,學院可視情節給予行政處分;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保衛部門報請公安機關處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校學生安全管理制度(實用22篇)篇十
為確保每一位學生乘坐接送車的安全,避免出現安全事故,特制訂如下學生乘車安全管理制度。
一、學校專門成立接送車管理領導小組,由校長擔任領導小組組長,根據北鎮市學生接送車專項整治會議精神,嚴把“三關”:即學生接送車輛準入關,接送車駕駛員聘用關,學生接送車制度落實關;做好“四定”:即定人、定車、定時、定點。
二、定人:學校根據學生乘車人數,將乘車上下學的學生分成幾個路隊,排出《學生接送車分乘規劃表》、《教師接送車管理輪流表》,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三、定車:學校根據乘車學生的人數及分布情況規劃線路,落實車輛,張貼接送車標志,協同簽定學生上下學乘車責任合同,并由規定車輛具體安排接送。
四、定時:學校根據季節變化排出各個不同時間段的學生上下學時間表,保證接送車輛按計劃時間有序運作。
五、定點:
(1)、學生放學,統一在指定地點排隊,由值勤負責教師護送學生上車、放學,由接送車輛送到指定下車地點。
(2)、學生上學,根據學生乘車人數,將乘車學生分成幾個片,每個片確定一個乘車地點,乘車學生由車長負責排隊,有序上車。乘車學生不得隨意選擇乘車地點和其它車輛。
校學生安全管理制度(實用22篇)篇十一
1、學生必須接受學校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嚴格遵守學校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2、不準帶水果刀等利器、鈍器進入校園。同學之間不得玩尖利器具或有毒、有害的化學藥品。
3、不準攀爬圍墻、欄桿、陽臺、建筑物頂層等有危險性的地方。
4、教室、走廊等教學場所嚴禁追跑嬉鬧,不得向窗外拋扔任何雜物、防止砸傷他人和影響校園環境衛生。
5、上下樓梯靠右行,輕步上樓慢步下,不得擁擠,上下樓梯如遇突然停電,不得起哄、推搡、嚴防擠壓等事故發生。
6、新生入學后,均應接受學校統一安排的體檢,建立健康檔案,如有特殊病史,不得隱瞞。
7、患有不宜進行劇烈體育活動疾?。ㄈ缦忍煨孕呐K病)的學生,應事先向班主任提出書面申請,教育處備案并書面通知有關任課教師,該生可免于參加劇烈體育活動。
8、在校期間,如有身體不適,應及時向老師報告,防止延誤治療時機。
9、學生遭遇挫折或心情煩惱,而自身又無法排除時,應及時告訴家長或向班主任、學校心理咨詢室咨詢,調整好心態,防止意外發生。
10、學校組織集體外出,應遵守紀律、聽從指揮、有序步行,活動期間,嚴禁擅自離隊游玩。
11、提高食品衛生意識,不買“三無”(無生產廠家、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食品和路邊攤販不潔食品。
12、體育、實驗等課,應嚴格遵守課堂紀律和操作規則,聽從老師指揮,防止事故發生。
13、遵守用電、用火規則,注意用電、用火安全,不得觸碰校內任何交流電氣設備。學生不得抽煙、玩火。嚴禁學生攜帶打火機、火柴、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進校。
14、當與他人發生矛盾,應及時告訴家長或老師,防止矛盾激化、釀成事端。
15、不與社會上不法人員或其他閑散人員來往,不跟陌生人交往。在校期間不隨便走出校門,遇有急事應向班主任請假,不跟陌生人或其他不熟悉的人離開學校,不準私自外出游泳、洗澡。
16、當發現危及人身安全隱患或發生人身傷害事故,知情者應及時向老師或學校領導報告。
17、記住下列幾個重要電話:火警119、匪警110、急救120,緊急情況下打電話求救。
校學生安全管理制度(實用22篇)篇十二
為了加強學生乘車安全管理,根據上級要求,結合學校實際,特制訂我校學生乘車管理制度。
1、加強安全教育,增強師生安全意識,同時將學生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的情況納入操行評定。
2、嚴格落實學校門口、路口安全值勤制度。在學生放學的集中時間,安排師生值勤,疏導交通,監督學生按交通規則行走,并做好值班記錄,把路口值勤情況,路段巡查情況納入學校全員管理,列入對學生、班級及教師的目標考核。
3、凡用于學生接送的車輛,必須由教育和公安車管部門確認,并簽訂《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責任書》,方可接送我校學生。
4、認真統計乘車學生人數,科學規劃接送學生的路線,合理協調接送學生數額。
5、定期召開車主會議,組織車主學習道路交通法律法規,指導建立健全車主自律制度和獎懲辦法。
6、定期組織車主接受公安、教育、交通等部門的安全栓查。
1、車主及駕駛人須嚴格執行公安道路交通管理部門的各項法律法規,服從公安道路交通管理部門的管理的監督。
2、學生接送車必須強制購買第三者責任險和承運人責任險。
3、嚴禁聘用不具備駕駛客運車輛資格的駕駛人,駕駛員必須具有三年以上準駕車型的安全駕齡。
4、嚴禁私自拆除或增加車輛座位,嚴禁無牌無證或報廢車輛從事接送學生的服務活動。
5、車主及駕駛人在出車前,必須保持車況良好,專車專用,不得從事營業性運輸,要做好車輛安全技術狀況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排查、修復,配備、配齊車輛安全設備。車主及駕駛人保證不帶病行駛,不疲勞駕駛,不酒后駕駛,不無證駕駛;行車時,不違法上下客、不超載、不超速、不人貨混裝、不搭載違禁物品。
1、不乘坐無牌、無證車輛,要乘坐經學校審核,各項手續齊全的車輛;不乘坐超載車輛,不乘坐摩的、三輪出租車及其他不符合安全管理規定的機動車輛。
2、按指定班次和站點上車、下車,不遲到、不搶車,等車停穩后,按先低年級后高年級的秩序排隊上車、下車,上下車時,不擁擠、不推拉,自覺接受駕駛人員和隨車管理人員的調度。
3、注意乘車安全,坐穩并拉好扶手,不把頭、手伸出窗外。
4、保持車廂環境衛生,不吃零食,不亂扔垃圾。發揚互助友愛精神,主動照顧小同學和暈車同學。
5、自己保管好書包和隨身攜帶物品,做到不亂放,雨天帶傘須放在座位底下。
校學生安全管理制度(實用22篇)篇十三
學生宿舍是公共聚集場所,屬于重點要害部位,其安全直接關系到學院的穩定和學生的生命財產的安全,是學院安全工作的重點。為了確保學生宿舍的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1)學生宿舍內嚴禁焚燒紙張、雜物;嚴禁使用蠟燭、蚊香、酒精爐等明火設施;嚴禁使用電吹風、電飯鍋、熱得快、電熱褥、取暖器等大功率電器(功率在200w以上);禁止在公寓(宿舍)內自炊。
(2)在學生公寓(宿舍)內,學生禁止私拉亂接電源,禁止拆移照明、供電、通訊等設施。
(3)學生不準在公寓(宿舍)內吸煙,學生公寓(宿舍)內不準存放管制刀具、器械,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蝕、劇毒及放射性物質等有害、危險物品。
(4)學生十點半之前必須回到宿舍,不得在外過夜,如有特殊原因必必須向輔導員請假,將假條存放至宿管值班室。十一點半準時熄燈休息,不得影響他人休息。
(5)在晚上就寢、休息時間和寢室無人的情況下,養成鎖門關窗、切斷電源等良好習慣。學生的個人貴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寢室內不要存放過量現金(限額100元/人以下);對搬出公寓(宿舍)的一切物品要經值班室核對登記。
(7)學生需增強消防意識,熟知消防器具的使用方法,任何人不得破壞、擅自挪用消防器材(設施)。發生火警、火災等災害事故時應及時采取報警、撤離現嘗滅火等有效措施,將損失降到最低點;發生刑事、治安等案件時,在場學生應保護現場,配合調查,及時向宿管值班室、保衛處及宿管科匯報,必要時,及時拔打報警電話。
(8)學生進出公寓樓,必須刷卡進出,未帶一卡通的需登記姓名、班級、宿舍,進出時間等。
(9)學生不得引帶校外人員進入公寓(宿舍),禁止私自留宿他人,嚴禁留宿異性。學院原則上不準學生家長、親朋在學生公寓留宿,特殊情況確需留宿的須向系部申請,經宿管科批準后方可留宿。留宿造成的安全事故等問題由申請人和留宿者本人承擔,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10)來訪客人須在宿管值班室登記,交押有效證件領取會客單后方可進入宿舍,會客結束取回所押證件。無特殊原因女性不允許進入男生宿舍樓,男性不得進入女生宿舍樓(經宿管批準的工作人員除外)。無特殊原因,晚上熄燈就寢后,各宿舍禁止人員進出互訪。
(11)為保證學生安全,維護學生利益及公寓的秩序,未經學生處批準,任何人不得在學生公寓樓內向學生提供有償服務、從事經營活動或進行宣傳活動。學生和公寓管理人員有權制止、拒絕,一經發現應立即向學生處和保衛處匯報。
(1)學生在公寓(宿舍)內使用計算機,帶入帶出宿舍時,須到宿管處登記,并自覺遵守國家和我院相關管理規定,執行安全用電規范,因違規用電造成的損失,責任自負。
(2)學生的貴重物品和現金,本人必須妥善保管,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儲物柜及時上鎖,防止財物丟失。發現被盜時,要保護好現場,立即報告宿管、保衛部門。
(3)宿舍無人時,必須關窗鎖門;嚴禁踢門翻窗;不許隨便更換鎖,不得將宿舍鑰匙轉借他人。
(1)在室內,走廊無端大聲喧嘩,打球.高聲放音響或進行其他娛樂活動。
(2)在宿舍樓內亂張貼.亂刻畫,污損宿舍或走廊墻面。
(3)私自調換門鎖,拆搬床位.門窗。
(4)向窗外和樓道上亂倒污水.垃圾.剩飯剩菜;亂扔果殼,紙屑等雜物。
(5)在宿舍內從事租賃.修理,代售.代銷等經營活動及其他收費性服務活動。
(6)宿舍夜間關門后,爬窗.翻門等進出宿舍。
(7)私自調換宿舍或將自己的床位轉讓或出租給他人使用。
(8) 宿舍臟亂,衛生檢查不合格并未及時整改。
(9)未經批準留宿外來人員。
(10)在宿舍樓內吸煙。
(11)在宿舍內飼養寵物。
(12)擅自搬遷.拆換家具或其它公用設施。
(13)不按時熄燈休息,影響他人休息。
(14)無故遲歸三次,一次遲歸后拒不登記或以假名字登記。
(1)故意破壞家具、宣傳欄等公共設施或挪公歸私。
(2)浪費水電資源,情節嚴重。
(3)夜不歸宿或遲歸后拒不登記或以假名字登記。
(4)包庇責任人或隱瞞事實真相,影響工作人員調查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5)以上未列明事項參照學院學生手冊中相關規定。
(1)在室內存放劇毒易燃、易爆、易腐蝕、具有放射性等物品,擅自使用消防器材,使用明火。
(2)宿舍內存放、使用違章電器(如使用電爐、電鍋、電熱杯、電熱鍋、電吹風、熱得快、電熱褥、取暖器、電飯煲、飲水機、應急燈、電燙斗以及未經批準的,功率大于200瓦的其他電器設備等)。
(3)多次夜不歸宿或遲歸后拒不登記或以假名字登記。
(4)在宿舍內打麻將、賭博或變相賭博。
(5)其他未列事項參照學院學生手冊。
校學生安全管理制度(實用22篇)篇十四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校學生安全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為加強學校正規化管理,端正學風,防止發生各類安全事故,確保學生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家長必須在上課之前將學生送進教室大門,在下課之后于教室大門口將學生接走,防止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并做好人員交接手續。無故不得曠課,無特殊情況不得請假。由于學生較多,老師無法關注到學生的往返路途交通安全,因此,學生的往返路途交通安全由家長監護,教室內的學生安全由本校監護。
二、學生在校學習期間,老師不得安排學生獨自離開教室;學生必須嚴格遵守課堂紀律,未經老師同意不準私自離開教室。如遇特殊情況需離開學校,需經老師與家長聯系后,由家長或家長指定的親屬到校將學生接走,并做好人員交接手續。
三、對接學生的可疑人員,老師要嚴加盤詢,必要時查驗有關證件,與家長電話聯系,堅決杜絕學生隨同陌生人離開教室;一般情況下,家長應當在教室門口等候,防止可疑人員混進教室冒充家長以蒙騙手段將學生接走;學生應當提高警惕,堅決杜絕隨同陌生人離開教室。
四、放學時,如果家長因故未能按時來接,學生不準獨自離校;老師應當耐心等待家長;家長因故不能及時到校接學生,應事先安排成年親屬接送并通知老師;對因特殊情況造成學生當天確實無法被接走,且學生家庭住址在九江縣城和九江市主城區范圍內的,當班老師應當視情義務護送學生回家,并做好人員交接手續。
五、學生不準攜帶刀具、玩具、游戲機進入教室,一經發現即予收繳,不得攜帶貴重物品、食品進入教室。培訓期間,嚴禁推拉打斗,嚴禁觸摸電源,防止筆尖傷人,自覺守紀,愛護衛生,講文明,知禮儀,空閑時間可進行閱讀和練字。
六、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應當著裝整齊,不準穿暴走鞋,不得穿拖鞋和鞋底易滑的鞋子,應當服從老師和班干部的'管理;采風期間,必須聽從老師和班干部的指揮。
七、本校保留對屢次三番嚴重違紀、屢教不改的學生勸其退學的權力,同時退還家長相應的學費,以創建良好的學習環境,營造濃郁的學習氛圍。
八、為便于安全管理,非本校學生不準進入教室。
九、未盡事宜,敬請家長與本校商定。
校學生安全管理制度(實用22篇)篇十五
為了深入貫徹落實《中小學生安全須知》和《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進一步加強安全等方面的教育,保證學生健康安全地成長,全面推進學校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建設,盡快把我校辦成秩序井然,質量一流的高品位學校,特擬訂下列學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學生出操、集會管理制度
1、集合鈴聲響后,學生應立即在教室外排成路縱隊,在教師帶領下按指定樓道上、下樓。
2、同層學生一起下樓,做到安靜、整齊,勿前推后擠。走到操揚后,按指定地點站立,由班長或體育委員整好隊。
3、全體學生做操時必須按口令,動作規范準備。做操完畢,各班應按隊列順序回教室(上樓走法同下樓)。
4、若集會,在廣播操隊形的基礎上,向前向中間靠攏。散會時,按隊列順序依次出場,不得擁擠。
5、值日、值周教師在出操、集會過程中應監督、巡查,班主任應跟隨本班學生隊伍上下樓梯,對學生加強管理和服務。
二、學生上學、放學管理制度
1、每天早上值周教師必須提前30分到校,和監督崗的學生一起在校門口迎接學生的到來,并且負責檢查學生佩戴校牌,紅領巾等情況。
3、值日老師和監督崗學生要加強對就膳秩序的管理,對不按規定排隊依次取飯的學生要批評教育,認真記載;值周教師每天要準時檢查記錄排隊放學情況,并將違規情況及時反饋各班。
4、下午放學鈴響后,學生在任課教師帶領下排隊下樓(同上)并由教師送出校門。
三、學生課間活動管理制度
1、抓緊做好課前一切準備,自覺維護課間秩序,不講粗話,不玩教具,不打牌下棋,不在教室內外追逐,特別是拐彎處不急跑。
2、課間十分鐘全體學生(中午時間午膳生)一律不準出校門,應在指定的范圍內活動,嚴禁劇烈運動,不得擅自去打乒乓球,打籃球(中午除外),不做危險性游戲,違者輕則班主任批評教育,重則全校通報批評。
3、值日教師和監督崗學生應各盡其職,經常巡查,堅決杜絕攀爬走廊護墻,沿樓梯欄桿下滑等危險性行為的發生。
四、室外活動課管理制度
1、上體育課大多是全身性運動,活動量大,還要運用很多體育器械,因此,課前老師必須檢查學生的穿戴,要求學生穿運動鞋,不帶小刀、鉤針等容易傷害學生身體的物品。
2、體育老師必須按教材內容,認真備課,準備器材,備課中考慮到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開始部分組織學生做好準備活動。活動時,根據訓練內容,采用不同的安全保護方法,如進行單、雙杠和跳高訓練,器械下面必須備好海綿墊子;進行投擲訓練時,要求學生必須按老師的口令行動,不得有絲毫的馬虎,對于難度較大的動作,必須先示范,提醒學生注意安全。結束部分要做整理運動,整隊、點名,確保安全。
3、課外活動課,班主任應帶領學生到指定地點,根據學校安排有秩序地組織活動,并來回巡視,及時制止學生不安全的行為和動作。
校學生安全管理制度(實用22篇)篇十六
一。學生應按照規定時間在指定地點依次排隊上車,上車后服從班車長和司機的管理,按座位就座;車輛行駛時不準離開座位前后走動,車輛未停穩,學生禁止上下車。
二。學生上下車時要注意過往車輛,不準盲目奔跑或橫穿馬路,以免發生意外。
三。學生憑卡乘車,乘車卡是乘坐班車的唯一憑證,無卡不準乘坐;若乘車卡丟失請及時聯系所坐班車司機補辦,以免耽誤乘車。
四。學生要愛護車內設施,禁止損壞。如有損壞,照價賠償。損壞車內設施的學生移交學校政教處進行處理,并將其行為計入學生檔案。
五。嚴禁學生在車內寫作業,嚴禁使用小刀和筆,嚴禁食用帶扦子的小食品,如肉串等。上述存在尖銳棱角的物品,極易在行車中遇特殊情況采取緊急制動時對學生的身體造成嚴重傷害。如有發現違規者一律全校通報批評,拒不改正將取消其乘坐班車資格。
六。學生乘車時不許大聲喧嘩打鬧,更不允許搶占座位,以大欺小,威脅恐嚇年齡小的同學。學生乘車時要注意文明禮貌,互相關心照顧和幫助,發揚助人為樂的精神。
七。嚴禁將手、頭等身體部位伸出窗外,以免發生意外。禁止食用小食品,向車窗外拋物,不得在車上吐痰、亂扔垃圾。
八。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易腐蝕等危險品及有損身體健康的物品上車(包括刀具等)。
九。如發生交通事故、火災等意外時,學生要服從駕駛員和班車長的指揮,不要擁擠,有序疏散。
校學生安全管理制度(實用22篇)篇十七
為加強學校正規化管理,端正學風,防止發生各類安全事故,確保學生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家長必須在上課之前將學生送進教室大門,在下課之后于教室大門口將學生接走,防止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并做好人員交接手續。無故不得曠課,無特殊情況不得請假。由于學生較多,老師無法關注到學生的往返路途交通安全,因此,學生的往返路途交通安全由家長監護,教室內的學生安全由本校監護。
二、學生在校學習期間,老師不得安排學生獨自離開教室;學生必須嚴格遵守課堂紀律,未經老師同意不準私自離開教室。如遇特殊情況需離開學校,需經老師與家長聯系后,由家長或家長指定的親屬到校將學生接走,并做好人員交接手續。
三、對接學生的可疑人員,老師要嚴加盤詢,必要時查驗有關證件,與家長電話聯系,堅決杜絕學生隨同陌生人離開教室;一般情況下,家長應當在教室門口等候,防止可疑人員混進教室冒充家長以蒙騙手段將學生接走;學生應當提高警惕,堅決杜絕隨同陌生人離開教室。
四、放學時,如果家長因故未能按時來接,學生不準獨自離校;老師應當耐心等待家長;家長因故不能及時到校接學生,應事先安排成年親屬接送并通知老師;對因特殊情況造成學生當天確實無法被接走,且學生家庭住址在九江縣城和九江市主城區范圍內的,當班老師應當視情義務護送學生回家,并做好人員交接手續。
五、學生不準攜帶刀具、玩具、游戲機進入教室,一經發現即予收繳,不得攜帶貴重物品、食品和。
作文。
參考書籍、作文范文進入教室。培訓期間,嚴禁推拉打斗,嚴禁觸摸電源,防止筆尖傷人,自覺守紀,愛護衛生,講文明,知禮儀,空閑時間可進行閱讀和練字。
六、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應當著裝整齊,不準穿暴走鞋,不得穿拖鞋和鞋底易滑的鞋子,應當服從老師和班干部的管理;采風期間,必須聽從老師和班干部的指揮。
七、本校保留對屢次三番嚴重違紀、屢教不改的學生勸其退學的權力,同時退還家長相應的學費,以創建良好的學習環境,營造濃郁的學習氛圍。
八、為便于安全管理,非本校學生不準進入教室。
九、未盡事宜,敬請家長與本校商定。
十、本制度于2019年1月1日制定,2019年1月1月、2019年9月1日相繼修改,適用范圍為九江市、瑞昌市、九江縣青苗作文奧數學校全體學生。
校學生安全管理制度(實用22篇)篇十八
為加強學校正規化管理,端正學風,防止發生各類安全事故,確保學生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家長必須在上課之前將學生送進教室大門,在下課之后于教室大門口將學生接走,防止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并做好人員交接手續。無故不得曠課,無特殊情況不得請假。由于學生較多,老師無法關注到學生的往返路途交通安全,因此,學生的往返路途交通安全由家長監護,教室內的學生安全由本校監護。
二、學生在校學習期間,老師不得安排學生獨自離開教室;學生必須嚴格遵守課堂紀律,未經老師同意不準私自離開教室。如遇特殊情況需離開學校,需經老師與家長聯系后,由家長或家長指定的親屬到校將學生接走,并做好人員交接手續。
三、對接學生的可疑人員,老師要嚴加盤詢,必要時查驗有關證件,與家長電話聯系,堅決杜絕學生隨同陌生人離開教室;一般情況下,家長應當在教室門口等候,防止可疑人員混進教室冒充家長以蒙騙手段將學生接走;學生應當提高警惕,堅決杜絕隨同陌生人離開教室。
四、放學時,如果家長因故未能按時來接,學生不準獨自離校;老師應當耐心等待家長;家長因故不能及時到校接學生,應事先安排成年親屬接送并通知老師;對因特殊情況造成學生當天確實無法被接走,且學生家庭住址在九江縣城和九江市主城區范圍內的,當班老師應當視情義務護送學生回家,并做好人員交接手續。
五、學生不準攜帶刀具、玩具、游戲機進入教室,一經發現即予收繳,不得攜帶貴重物品、食品進入教室。培訓期間,嚴禁推拉打斗,嚴禁觸摸電源,防止筆尖傷人,自覺守紀,愛護衛生,講文明,知禮儀,空閑時間可進行閱讀和練字。
六、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應當著裝整齊,不準穿暴走鞋,不得穿拖鞋和鞋底易滑的鞋子,應當服從老師和班干部的管理;采風期間,必須聽從老師和班干部的指揮。
七、本校保留對屢次三番嚴重違紀、屢教不改的學生勸其退學的權力,同時退還家長相應的學費,以創建良好的學習環境,營造濃郁的學習氛圍。
八、為便于安全管理,非本校學生不準進入教室。
九、未盡事宜,敬請家長與本校商定。
校學生安全管理制度(實用22篇)篇十九
二、學校每學期召開一次安全教育大會,平時經常進行安全教育。
三、堅持預防為主,學校要經常檢查房舍、電路、運動器械等使用情況,及時發現隱患,消滅不安全因素。
四、加強治安保衛工作,預防和打擊犯罪活動,維護好校園秩序,確保學生人身安全。
五、學校或部門組織大型活動,具體組織者必須對學生安全負責,搞好安全防范措施,進行安全教育。各班級組織活動,必須經主管校長批準,班主任必須在場。
六、體育教師必須確保體育課安全,嚴格執行《體育課細則》,必須做好準備活動,投擲訓練必須維護好秩序,單、雙杠活動必須有老師保護。
七、實驗課教學,學生必須在教師的指導下,嚴格按規程操作,防止灼傷、觸電、中毒等事故發生。
八、嚴格要求學生做到“十不準”:
1、不準在校內私自接電、使用電器、開閉電閘。
2、不準涉足陽臺、玻璃幕區和容易發生危險的處所。
3、不準擦二樓以上的外層窗玻璃或探身窗外。
4、不準攀越學校圍墻、跳窗戶。
5、出入樓門、樓道,不準擁擠。
6、放學時,校門口30米有坡路段不準騎自行車。
7、遵守交通規則,不準騎自行車帶人,或騎飛車。
8、上、下學時要結伴同行,不準單人走黑路。
9、不準野浴。
10、不準進入“三室”、“一廳”。
校學生安全管理制度(實用22篇)篇二十
一、班主任及科任老師必須向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嚴格遵守學校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二、師生不準帶水果刀等利器進入校園。同學之間不得玩尖利器具或有毒、有害的化學藥品。
三、學生不準攀爬圍墻、欄桿、陽臺、建筑物頂層等有危險性的地方。
四、教室、走廊等教學場所嚴禁追跑打鬧,不得向窗外拋扔雜物、防止砸傷他人和影響校園環境衛生。
五、上下樓梯靠右行,輕步上樓慢步下,不得擁擠,不準趴在扶手上往下滑。
六、在校生如有特殊病史,應向班主任報告,不得隱瞞?;加胁灰诉M行劇烈體育活動疾病(如先天性心臟病)的學生,應告知班主任,教導處備案并書面通知有關任課教師,該生可免于參加劇烈體育活動。
七、在校期間,如有身體不適,應立即向老師報告并通知家長及時檢查治療,以防延誤治療時機。
八、學生如遇自傷,應及時告訴家長或班主任及學校領導,及時治療;如遇他傷,首先應通知傷害他人者家長,及時治療,再通知被傷害人家長。
九、走讀生應按時到校、離校,不在路上玩耍、串門、逗留。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放學后自己回家者,應向班主任遞交由家長簽字同意該生放學后自己回家的條子。
十、已滿十二周歲,離校20分鐘以上路程的學生,經家長和班主任同意后,允許騎車上學,但不得騎“三無”(無車閘、無車鈴、無車鎖)自行車,要自我保護好車輛,自覺遵守交通法規,防止交通事故發生。
十一、提高食品衛生意識,不買“三無”(無生產廠家、生產日期、保質期)食品和路邊攤販不潔食品。
十二、體育、實驗等課,應嚴格遵守課堂紀律和操作規則,聽從老師指揮,防止事故發生。
十三、在計算機房上網時,要遵守青少年網絡公約,不瀏覽不良信息。學生不得上營業性網吧,違者嚴格處分。
十四、不得站在高處或爬上窗臺擦教室、樓道的窗戶玻璃等。
十五、遵守用電、用火規則,注意用電、用火安全,不得觸碰校內任何電氣設備。學生不得抽煙、玩火。嚴禁學生攜帶打火機、火柴、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進校。
十六、當與他人發生矛盾,而自身又無法解決的時候,應及時告訴家長或老師,防止矛盾激化、釀成事端。學生家長來校要講文明,不得大聲喧嘩,影響正常的教學秩序。
十七、學校組織集體外出,應遵守紀律、聽從指揮、有序步行,活動期間,嚴禁擅自離隊游玩。
十八、在校期間不隨便走出校門,遇有急事應向班主任請假,并報校長批準。不跟陌生人或似曾相識人離開學校。禁止帶社會人員來校,造成不良后果,當事者要負全部責任。
十九、當發現危及人身安全隱患或發生人身傷害事故,知情者應及時向老師或學校領導報告。當發生應急事故時不得造謠,夸大事實造成恐慌,要自覺維護公共秩序,保證校園正常秩序。
二十、記住下列幾個重要電話:火警119、匪警110、急救120,緊急情況下打電話求救。平時不得隨意撥打,否則要負全部法律責任。
二十一、加強思想教育,提高管理方法,嚴禁體罰辱罵、諷刺、挖苦學生,避免出現因體罰而使學生發生意外,否則后果由責任人自負。罰站一次罰款5元,超過30分鐘者,罰款50元。教師打學生一掌,踢一腳,擰耳朵等,一次罰款50元。
二十二、住校生的安全管理依照《住宿生管理制度》執行。
二十三、課間安全管理依照《課間監護制度》執行。
校學生安全管理制度(實用22篇)篇二十一
為加強學生公寓安全管理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學生公寓安全管理工作納入系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安全制度。
1、學生宿舍是學生集體居住的場所,全體同學必須自覺做好集體安全工作,發現不安全的情況應及時報告,積極主動采取防范措施,杜絕一切案件和事故的發生。
2、在宿舍區內發現可疑的人和事,學生都有義務報告公寓管理人員或學校有關部門,并要機智地控制可疑人員。
3、男女生不準串訪宿舍,任何學生不準將外人留住本宿舍內。
4、學生除父母外,一律不準在宿舍內接待外來客人。
5、上課時間學生宿舍實行封閉式管理,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一律不準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學生公寓實行房間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須按時關鎖門窗保管好鑰匙不得亂借亂丟,負責安全檢查。
7、學生公寓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及時收好晾曬衣物,夜間不得將衣物晾掛室外。
8、公寓內的消防設施、器材,任何人不準亂動,損壞嚴加處理。
校學生安全管理制度(實用22篇)篇二十二
為優化育人環境,建設文明校園,維護校園治安秩序,消除安全隱患,現對我院學生進出校門作如下規定:
一、全院學生出入校門時必須出示本人學生證或一卡通,服從值班人員的檢查和監督。對于著裝不符合學院管理規范要求、未出示本人學生證或一卡通、未按時到校或提前離校的學生,值班人員將詳細情況登記好并將登記結果及時通報給相關部門。
二、學生在如下時間嚴禁外出:1、周一至周四8:00—11:40,13:40—15:25,18:00以后。2、周五8:40—11:40,21:00以后。3、周六、周日21:00以后。確因特殊情況外出者,需出具由輔導員簽署的放行條,并攜帶本人學生證或一卡通方可外出。
三、每天23:00以后回校的學生不準回宿舍就寢,可到學院招待所免費住宿,但每學期超過三次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四、學生需要攜帶貴重物品離校,必須由輔導員檢查并開具物品放行條,由宿管員簽字才可放行。
五、嚴禁學生攜帶煙、酒、盒飯、生食(肉、米、菜)、違禁電器、管制刀具、煙花爆竹等違禁物品進入校園。值班人員有權要求進校學生對自己的書包、行李箱、行李袋、電腦箱等進行有側重的自查,學生應主動配合,對不配合者交由學部處理。一經發現違禁物品,一律沒收并登記在案。
六、對違反上述規定進出校門者,由值班人員登記,并按《廣州華立科技職業學院學生手冊》有關規定,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理。
一、根據教育部等十部委《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管理規定。
二、學生在校期間,應遵守學校的紀律和規章制度,接受學校的安全教育和服從學校的安全管理。家長應給予大力支持和積極配合。
三、學生出入校門必須出示有效證件,不得擅自離校。
有效證件是指學校制作的紅、黃、藍《學生出入證》和《學生出門條》。
四、每日上、下學時,接送家長不得入校,學生自行到校門口(小學部委派值班教師護導)。晚自習課后回家的,小學低年級學生由老師送到校門口。持紅色出入證的走讀生自行進出(須經家長簽字同意)。
五、周末和節假日,家長可持證進入校區接送。持藍色出入證的學生可自行離校,持黃色出入證的,須由家長接送。小學生離校必須由家長憑黃色接送證接出校門。所有委托代接的,一律由班主任確認后開具出門條。
六、學生在非正常離校時間出校門的,須持有班主任或年級組長在與家長聯系后開具的《學生出門條》,報學生處或學部的值班領導批準。學生擅自涂改和自己填寫和/或未加蓋批準人名章的出門條視為無效。
七、周末和節假日留校的學生如需外出,由公寓部值班老師在征得家長同意后開具《學生出門條》并蓋章。外出學生的走向和返校時間均應明確并登記。
八、學生生病或發生意外時,由醫務室開具出門證,必要時陪同就診。(風險管理世界網-安全員之家)。
九、嚴禁學生在任何時候無證強行闖出校門或翻越圍墻離校,違者依規處罰。
十、證件遺失的,須憑出門條出門并及時補辦。
1、學生應嚴格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詳見《作息表》)。
3、進校時,學生應按照路隊先后,有序進入;。
4、進校時,學生應主動向護導老師和值勤同學問早;。
5、進校時,學生應保持服飾整潔,形象端莊大方;。
6、離校時,學生應在路隊長和帶班老師的指揮下排隊集體離校。如遇雨天,應在家長帶領下及時離校,不得在校內逗留,玩耍。
8、離校后,學生應及時回家,不得在校門周邊長時間逗留,以免發生意外;。
9、在校期間,學生不得中途離校;。
10、如遇病事假,學生應主動持班主任老師開具的出門條,在門衛。
處做好登記,由家長將孩子領回家。
備注:以上條款,請全校學生遵照執行,并督促家長共同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