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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經濟仲裁申請書范文(14篇)篇一
法定代表人:a。
職務:經理。
_____代理人:b,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申請人:_________省_________縣___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縣_________路_________號。
法定代表人:c。
職務:經理。
案由:貨物買賣糾紛。
請求事項:
1.終止合同。
2.賠償因被申請人所交貨物的低質給申請人造成的'損失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事實和理由:
(應詳述,此略。)。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地址: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訂的貨物買賣合同;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食品研究所的質檢報告。
此致
_________市_____委員會。
申請人:_________縣_________經貿公司。
法定代表人:a。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附:1.貨物買賣合同1份;。
2.質檢報告1份;。
3.本申請書副本_________份。
版經濟仲裁申請書范文(14篇)篇二
申請人深圳市某實業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龍崗區布吉街道辦z號,聯系電話xxxxxxxx。
法定代表人周a,總經理。
申請人與洪某某勞動爭議糾紛一案業經深圳市龍崗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審理并作出深龍勞仲案終字[20xx]第a008718號仲裁裁決。申請人于年月日簽收該裁決,申請人認為該裁決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的情形,請求貴院依法撤銷該裁決書。
理由如下:
三、申請人與洪某某的勞動爭議于20xx年11月25日經布吉街道訴求中心調解,同月27日,申請人向洪某某給付了所有工資并終結勞動關系,洪某某在《勞動爭議調解通知書》中出具“與單位結清所有工資無任何異議”并簽字確認,依據該事實,申請人與洪某某經調解,申請人給付了工資,洪某某也由其本人簽名確認無任何異議,雙方已終結勞動關系,而洪某某卻于20xx年12月25日申訴仲裁,因雙方勞動關系終結,申請人不應當再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賠償金。
以上事實及理由,敬請貴院查明,依法撤銷龍崗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的深龍勞仲案終字[20xx]第a008718號仲裁裁決書。
此致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深圳某公司實業有公司。
(蓋章)。
二oxx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勞動爭議裁決書一份及相關資料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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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要件。
申請撤案是當事人的程序權利,但申請人撤案申請權的行使將會對對方當事人乃至仲裁程序產生影響,因而當事人的撤回申請須經仲裁機構或仲裁庭的程序性審查,符合以下條件的,才應予準許。
1、主體條件:撤回仲裁申請必須由有權的人員提出。所謂有權提出的人員,是指仲裁申請人或被申請人(限于反請求部分)、申請人的法定代理人,以及經其特別授權的委托代理人。
2、形式要件:撤回仲裁申請須采取書面形式。雖然仲裁法對撤回仲裁申請的形式未做出明確的規定,但從仲裁實踐的情況看,一般應當采取書面形式。這樣有利于仲裁庭審查仲裁申請人提出的撤回仲裁申請是否符合相應的條件。如果申請人以口頭方式向仲裁庭提出,則應由仲裁庭記錄在案,并由申請人簽名。
3、時間條件:允許撤回仲裁申請的時間為仲裁機構受理爭議案件后,仲裁庭尚未做出仲裁裁決或調解書之前,并以被告實際答辯為界限劃分為前后兩個階段,前一階段為依法可以當然撤案階段,因為此時被申請人尚未實際答辯,仲裁庭尚未實際審理,所以申請人申請撤案,原則上都應該準許;后一階段為仲裁庭審查核準階段,被申請人可以提出異議,確保程序的公正。
4、撤回申請應當出自當事人自愿,目的必須正當、合法。法律應當明確地作出規定:撤回仲裁申請不能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的合法權益,也不得規避法律責任。同時規定在以下情況下撤案申請不得準許:(1)撤回仲裁申請的結果事實上使國家、集體的利益得不到及時或有效的保護。(2)法定代理人撤回仲裁申請的結果使被代理人的利益得不到及時或有效的保護。(2)撤回仲裁申請的后果導致當事人規避法律責任,包括兩種情形:一是因違反實體強行法所致;二是在無正當理由的情況下規避仲裁員。(4)申請人一方為多人,對于未申請撤案的當事人除非其明確表示放棄實體權利外,撤案申請效力不及于他們。
二、法律后果。
當事人撤回仲裁申請時,意味著雙方當事人原有的合意授權已被“取消”,仲裁機構自然也就不再對案件繼續進行審理和裁決。所以應當明確撤回仲裁申請的法律后果,以便當事人權衡得失,斟酌行使。當事人撤回仲裁申請將產生多個層面的法律后果:
1、本案仲裁程序終結。撤回仲裁申請的直接法律后果就是導致本案仲裁程序的終結。因此,對于仲裁庭而言,不能再享有對該案的仲裁權,不能繼續行使對該案的審理權和裁決權;對于當事人來講,亦不得要求仲裁庭繼續本案的其他仲裁程序。
在實踐中,仲裁反請求被受理后,由于反請求本身與本請求是基于同樣法律關系,并且當事人也相同,因此,為了節省時間、費用、有利于審理方便,仲裁庭往往將申請人提起的本請求與被申請人提起的反請求合并審理。如果出現提出仲裁申請的申請人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撤回仲裁申請的情況,并不影響反請求的繼續審理。
2、仲裁協議的重新利用。所謂仲裁協議的重新利用,是指有效的仲裁協議被當事人援用之后,由于某個事件的發生,當事人仍可依據該仲裁協議重新提請仲裁的情形。對當事人除和解撤回仲裁申請外,因其他原因而撤回仲裁申請的,同樣應當允許其依據該仲裁協議重新提請仲裁,理由有兩點:
第一,撤回仲裁申請只是申請人對其程序性權利所作的處分,并沒有處分自己的實體權利,仲裁庭也沒有對實體權利義務關系加以認定。撤回仲裁申請后,當事人之間的爭議存在。因此應當確認在撤回仲裁申請后,申請人可以重新仲裁。否則不利于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也不利于維護社會經濟秩序。
第二,無論是當事人主動撤回仲裁申請,還是由法院按撤回仲裁申請處理所造成的仲裁程序終結,都只能看作是仲裁庭行使仲裁權的結束而非仲裁權的消滅。仲裁權直接源于生效的仲裁協議,只要當事人未合意放棄仲裁協議,在仲裁協議不發生變化的情況下,仲裁庭所享有的仲裁權是客觀存在的,當事人當然有權請求仲裁庭重新行使仲裁權。
仲裁協議重新利用后,原仲裁庭仍然可以是重新行使仲裁權的主體。由于原仲裁庭了解案件的情況,由原仲裁庭恢復行使仲裁權有利于及時、迅速地解決糾紛,同時,可以有效地避免當事人以此為更換仲裁員、規避法律的手段。當然,如果雙方完全自愿地對糾紛解決方式、仲裁權內容或仲裁庭組成方式等重新達成協議,也應該尊重他們的新選擇。
3、排除法院主管的法律效力仍然存在。由于仲裁協議的重新利用并不影響當事人之間的仲裁協議的效力,因此,就仲裁機構與法院之間對民商事糾紛案件的主管權限而言,申請人撤回仲裁申請后,人民法院仍然無權受理當事人就同一糾紛提起的民事訴訟。不過,如果雙方當事人以書面形式解除仲裁協議的,人民法院則有權受理此項起訴。
4、限于未經部分裁決的仲裁請求。部分裁決(partialaward)是指仲裁庭在審理過程中為了及時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或有利于審理其他問題,對已審理清楚的部分實體爭議所作出的'裁決。由于部分裁決是對部分實體爭議進行的預先裁決,進行部分裁決的爭議在性質上必然具有可分性,所以對于部分裁決作出后的情形,申請人撤回仲裁請求則必然只能撤回未經先行裁決的部分請求,而且申請人對仲裁請求的撤回并不影響已作出的部分裁決的生效,可以視為申請人將仲裁請求變更為已作出的部分裁決的范圍。在該情形下,仲裁申請被撤回后的再次提起仲裁的范圍則受到了限制,已做出了部分裁決的爭議不能再次進行仲裁。嗣后雙方當事人又發生仲裁協議項下的其他爭議,當事人仍然可以利用原來仲裁協議就余下的爭議申請仲裁。
5、解除財產保全。在仲裁過程中,申請人撤回仲裁申請的,應當同時向仲裁委員會提出解除財產保全的申請,仲裁委員會應當在7日內將申請提交受理法院。對于申請人申請撤回仲裁,提出解除財產保全申請的,仲裁委員會應在作出準予撤回仲裁或者案撤回仲裁處理的決定之日起,七日內將決定書副本提交受理法院,受理法院根據仲裁委員會決定書作出解除財產保全的裁定。
三、被申請人合法權益的保護。
從雙方當事人權益的平衡角度來講,立法不能忽略被申請人的意思及其程序利益。為此,有必要規定在法定情形下撤回仲裁申請需征得被申請人的同意。在對被申請人撤案同意權設置的問題上,各主要立法例的處理方式并不完全一致。
1、申請人撤回仲裁申請,仲裁庭應撤銷該案件和撤銷申請人的請求。但如果被申請人反對,并要求仲裁庭作出裁決,則仲裁庭須仍按申請人的仲裁請求作出裁決。例如瑞典仲裁法第28條規定,“一方當事人撤回請求,仲裁庭應撤銷該部分的爭議,除非對方當事人要求仲裁庭就該項請求作出裁決”。19《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仲裁規則》第35條第1款也有類似的規定。雖然上述規定所處理的是就一方當事人撤回其某項請求時仲裁庭是否應撤銷該項請求的爭議的問題,但是從該規定不難推斷,如申請人撤銷其全部仲裁請求,而被申請人不反對的話,仲裁庭將撤銷整個案件,終止仲裁程序;但是,一旦被申請人反對申請人撤回請求,并要求就有關請求作出裁決的話,仲裁庭必須繼續審理直至作出裁決。
根據這種規定,仲裁申請的撤回是否會引起仲裁程序的終止,實質性的決定權在被申請人而非仲裁庭。這種做法過多地考慮被申請人的利益,而對于作為仲裁程序發起人的申請人的對自己程序權利的處分權,則未給予應有的重視。
2、申請人撤回仲裁申請,仲裁庭應當發出終止仲裁程序的決定,但如果被申請人表示反對且仲裁庭認為被申請人反對的理由正當或認為爭議的最終解決符合被申請人的正當利益,仲裁庭仍將就申請人的仲裁請求作出裁決。例如,根據《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國際商事仲裁示范法》第32條第(2)款,當事人撤回申請時,仲裁庭應發出終止仲裁程序的命令,“除非應訴人對此表示反對而且仲裁庭承認徹底解決爭議對他來說有正當的利益的”。1976年《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仲裁規則》第34條也有類似的規定。
根據這種規定,在雙方對于應否允許申請人撤回仲裁申請而引起終止仲裁程序發生爭議時,自然應由處于裁判者地位的仲裁庭在申請人的處分權和被申請人的正當利益之間尋找一個平衡點來作出決定。但是,關于“正當利益”或“正當理由”的規定過于寬泛,仲裁庭對正當利益或正當理由的理解會在較大程度上影響雙方當事人的權益。
所以,從當事人撤回仲裁申請在域外的運作情況看,多數仲裁機構的撤案制度是相對體系化的,規則的設定即考慮便于申請人自由地行使程序上的處分權,也要為申請人設定必要的制約;從另一方面講,被申請人在撤案中的程序利益應當被考慮進去,但又要防止他不合理地阻礙申請人撤案而形成惡意拖延仲裁程序的行為。從完善撤回仲裁申請條件的角度講,如能借鑒國外道德立法先例,建立被申請人同意的許可制度,既尊重了申請人的處分權,又保護了被申請人的利益。
法律條文層面的設計可以考慮對不同階段的撤回仲裁申請提出不同的要求。在被申請人尚未實質答辯之前,因被申請人尚無很大的仲裁程序支出,且事實尚未查清,是非尚未分明,故無須經過被告同意,仲裁委員會直接裁定即可;但若被告已進行實際答辯,申請人的撤訴就須征得被申請人的同意。當然,被申請人行使這一權利也不是完全任性的,即被申請人的不同意必須有正當的理由。這樣申請人借撤案來規避法律責任即成為不可能。當事人對仲裁委員會駁回撤案申請的裁定也會享有相應的救濟權,有權申請復議一次。
版經濟仲裁申請書范文(14篇)篇三
申訴人:
申訴人名稱: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性別:_____年齡: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職務: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被訴人:
被訴人名稱: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
案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請理由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此,特向你會申請仲裁。
此致
申訴人: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簽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本申請書副本____份。
合同副本______份。
仲裁協議書_____份。
其它有關文件____份。
經濟仲裁至少可以適用于以下兩個領域:
1、涉外經濟仲裁,主要處理國際貿易中帶有涉外因素的民商事爭議。1956年以來,我國政府也在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內設立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現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和海關仲裁委員會,負責解決對外貿易和遠洋運輸中產生的一切爭議。
2、國內經濟仲裁。專門解決業主與雇傭者,承包人與發包人、專職開業醫生與病人之間有勞資關系,權利、利益等的爭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規定采用仲裁的辦法解決國內經濟合同中產生的一切爭議。在我國一般只在直轄市和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設立仲裁委員會。
版經濟仲裁申請書范文(14篇)篇四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
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單位:____________。
仲裁請求: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實與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申請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深圳仲裁委員會。
版經濟仲裁申請書范文(14篇)篇五
被訴方:××縣××廠,地址:××縣城關鎮東方紅路13號。
法定代表人:南××,廠長。
案由:被訴方單方終止合同。
請求事項:
(一)繼續履行協議;。
(二)賠償申訴方經濟損失。
事實與理由:
20××年5月5日,申訴方與被訴方簽訂“聯辦淀粉廠協議書”,約定雙方共同投資建廠。申訴方投資為三分之一,被訴方投資為三分之二,投產后利潤也按投資比例分成。協議書第12條規定:“本協議簽訂后,雙方信守協議,不得以任何理由單方終止。任何一方終止協議,一切后果由提出終止協議方負責。”(見附件2)。
雙方于20××年5月籌建施工。申訴方與被訴方各投資10萬元,計劃20××年元月底建成投產。不料被訴方20××年8月突然提出:“經請示縣經計委,不再給淀粉廠投資”(見附件3),為此,申訴方數次找被訴方協商,同時主動向縣經計委申明情況,希望督促被訴方履約。但被訴方竟不予理會,公然單方終止協議,不但不承擔任何經濟損失,還無理要求申訴方承擔被訴方全部投資款項。不僅如此,被訴方還背著申訴方函告縣電力局,要求停止使用用電補貼,故意給籌建工作設置障礙。申訴方多次規勸其繼續履行協議,但被訴方卻根本聽不進去,置經濟合同法和雙方簽訂的協議書于不顧,一直奉行違法行為。申訴方在做出多方努力毫不見效的情況下,為了維護國家的法律尊嚴,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特向貴會提出仲裁申請,請求依法裁決。
此致
申訴方:××鎮××村民委員會(印)。
20××年4月1日。
附:1.本申請書副本一份。
2.協議書一份(復印件)。
3.被訴方擅自終止合同的函件一份。
延展閱讀:
相關具體程序。
一、仲裁員的確定程序及方式。
1、雙方當事人應當自收到仲裁通知之日起15日內分別選定或者委托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員。當事人未在上述期限內選定或者委托主任指定仲裁員的,由本會主任指定。
2、雙方當事人應當自被申請人收到仲裁通知之日起15日內共同選定或者共同委托主任指定首席仲裁員。雙方當事人也可以在上述期限內,各自推薦一至三名仲裁員作為首席仲裁員人選;經雙方當事人申請或者同意,本會也可以提供五至七名首席仲裁員候選名單,由雙方當事人在第(一)款規定的期限內從中選擇一至三名仲裁員作為首席仲裁員人選。推薦名單或者選擇名單中有一名相同的,為雙方當事人共同選定的'首席仲裁員;有一名以上相同的,由主任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在相同人選中確定,確定的仲裁員仍為雙方當事人共同選定的首席仲裁員;推薦名單或者選擇名單中沒有相同的人選,由主任在推薦名單或者選擇名單之外指定首席仲裁員。
3、雙方當事人未能依照上述規定共同選定首席仲裁員的,由主任指定。
4、案件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申請人或者被申請人時,申請人方或者被申請人方應當共同協商選定或者共同委托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員;未能自最后一名當事人收到仲裁通知之日起15日內就選定或者委托主任指定仲裁員達成一致意見的,由主任指定。
5、當事人選擇居住在北京以外地區的仲裁員的,應當承擔仲裁員因審理案件必需的差旅費。如果未在本會規定的期限內預交的,視為未選定仲裁員。主任可以根據本規則的規定代為指定仲裁員。
6、仲裁員拒絕接受當事人的選定或者因疾病以及其他可能影響正常履行仲裁員職責的原因不能參加案件審理的,當事人應當自收到重新選定仲裁員通知之日起5日內重新選定仲裁員。
二、仲裁員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第三十四條仲裁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須回避,當事人也有權提出回避申請:
(1)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代理人的近親屬;。
(2)與本案有利害關系;。
(3)與本案當事人、代理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仲裁的;。
(4)私自會見當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當事人、代理人的請客送禮的。
三、簡易仲裁程序。
一般來說,簡易仲裁程序是指仲裁機構審理簡單的仲裁案件所適用的一種簡便宜行的仲裁程序。
簡易仲裁程序是相對于普通仲裁程序而言的,是對普通仲裁程序某些程序的簡化。但應當明確,這種簡化主要表現在某些程序的靈活處理和有關期限上的縮短。而在仲裁程序的必經階段、仲裁庭的權利義務上則不能簡化。
簡易仲裁程序的適用范圍敢即哪些案件可以適用簡易仲裁程序審理。具體說,它適用于兩類案件:
1、爭議金額不超過人民幣五十萬元的案件;。
2、爭議金額雖超過人民幣五十萬元,但經一方當事人提出書面申請并由仲裁委員會征得另一方當事人書面同意的。
仲裁庭在作出裁決前,可以先行調解。爭議雙方當事人有權約定是否進行調解、當事人自愿調解的,仲裁庭應當調解。達成調解協議的,仲裁庭應當制作調解書或者根據調解協議的結果制作裁決書,調解書或裁決書經雙方當事人接收后。即發生法律效力。如果調解不成或者在調解書簽收前當事人反悔的,仲裁庭應當及時作出裁決。
版經濟仲裁申請書范文(14篇)篇六
申請單位:××市企業公司直屬建筑工程施工隊。
一、請求事項:履行合同。
二、事實、理由及證據:1985年10月30日,雙方簽訂一份基本建設承包合同。
主要內容:
1.接樓房538.08平方米,核算造價每平方米為人民幣210元,(包干)總計是111316.80元;2.原三樓的電器維修為4994.12元;3.土建工程維修為18800.18元;4.新建四樓增墻工程為3275.77元;這一項目是××市一商局設計室1985年11月15日“技術變更通知單”增加決定的。
5.木屋面改變為平屋頂水泥面,造價差為人民幣22608.83元。
此項改變工程是依據省建委標準化設計室(1986年1月15日文件)和省某工廠接樓技術鑒定決定的。
以上各項工程造價合計人民幣160995.70元。
證明文件:
(1)建設承發包合同復制件一份。
(2)市一商局設計室技術通知單復制件一份。
(3)省建委對某工廠接樓技術鑒定復制件一份。
上述雙方簽訂的承發包合同所有建筑工程造價,都是按實際工、料計算出來的。
但依×市建工局、市建行聯合文件×建工字(1986)第78號關于貫徹執行省建委、建行黑建經(1986)第18號文件的補充規定中:
(一)關于建筑材料預算價格的.調整——。
(二)調整辦法中“6”之規定執行。
“差”為材料調差金額18234.83元;人工費調差為2750.94元;管理費增調為2226.95元;增加現金5600.09元。
以上總記:189808.49元。
申請方除收到人民幣壹拾貳萬肆仟元外,被申請方尚欠陸萬伍仟捌百零捌元肆角玖分,拒不清償。
對此,我方認為:在建設承包合同中凡屬國家頒布的法令和有關機關下達的規定,一切被法律承認的經濟權利主體都有無條件遵照履行的責任和義務。
本案申請方的請求,均有文件規定,因此被申請方的拒付款額是無理的。
為此,提起仲裁申請,希望給予仲裁解決。
此致
版經濟仲裁申請書范文(14篇)篇七
申訴方:××縣××鎮××村村委會。
法定代表人:牛××,村長。
被訴方:××縣××廠,地址:××縣城關鎮東方紅路13號。
法定代表人:南××,廠長。
案由:被訴方單方終止合同。
請求事項:
(一)繼續履行協議;。
(二)賠償申訴方經濟損失。
事實與理由:
20××年5月5日,申訴方與被訴方簽訂“聯辦淀粉廠協議書”,約定雙方共同投資建廠。
申訴方投資為三分之一,被訴方投資為三分之二,投產后利潤也按投資比例分成。
協議書第12條規定:“本協議簽訂后,雙方信守協議,不得以任何理由單方終止。
任何一方終止協議,一切后果由提出終止協議方負責。”(見附件2)。
雙方于20××年5月籌建施工。
申訴方與被訴方各投資10萬元,計劃20××年元月底建成投產。
不料被訴方20××年8月突然提出:“經請示縣經計委,不再給淀粉廠投資”(見附件3),為此,申訴方數次找被訴方協商,同時主動向縣經計委申明情況,希望督促被訴方履約。
但被訴方竟不予理會,公然單方終止協議,不但不承擔任何經濟損失,還無理要求申訴方承擔被訴方全部投資款項。
不僅如此,被訴方還背著申訴方函告縣電力局,要求停止使用用電補貼,故意給籌建工作設置障礙。
申訴方多次規勸其繼續履行協議,但被訴方卻根本聽不進去,置經濟合同法和雙方簽訂的協議書于不顧,一直奉行違法行為。
申訴方在做出多方努力毫不見效的情況下,為了維護國家的法律尊嚴,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特向貴會提出仲裁申請,請求依法裁決。
此致
申訴方:××鎮××村民委員會(印)。
20××年4月1日。
(一)標題。
(二)當事人基本情況。
內容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電話等。
(三)案由。
概括寫明因為何事申請仲裁。
寫明申請仲裁的具體事項、要求達到的最終目的。
(五)事實和理由。
要求概括敘述經濟糾紛的事實經過,說明請求仲裁的法律依據,指出有關證據、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等。
(六)尾部。
附件包括:(1)本仲裁申請書×份;(2)書證×份;(3)物證×份;(4)證人姓名、住址。
相關閱讀。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證公正、及時地仲裁經濟糾紛,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濟寧仲裁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以下簡稱仲裁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以下簡稱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依法向本委申請仲裁,本委不受理因下列糾紛和爭議提出的仲裁申請:
(一)婚姻、收養、監護、扶養、繼承糾紛;。
(二)依法應當由行政機關處理的行政爭議;。
(三)勞動爭議和農業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農業承包合同糾紛。
第三條當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應當雙方自愿,達成仲裁協議。
沒有仲裁協議,一方申請仲裁的,本委不予受理。
當事人協議向本委申請仲裁的,即視為同意按照本規則進行仲裁。
第四條仲裁協議包括合同中訂立的仲裁條款和以其他書面方式在糾紛發生前或者糾紛發生后達成的請求仲裁的協議及其補充協議。
仲裁協議應當具有下列內容:
(一)請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二)仲裁事項;。
(三)選定本委仲裁的意思表示。
第五條仲裁協議獨立存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無效,不影響仲裁協議的效力。
仲裁庭有權確認合同的效力。
第六條當事人可以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或仲裁案件的管轄權提出異議。
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或仲裁案件的'管轄權提出異議的,應當在仲裁庭首次開庭前以書面形式提出;當事人協議不開庭的,應當在首次提交答辯書前以書面形式提出。
當事人未依照上述規定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或仲裁案件的管轄權提出異議的,視為承認該仲裁協議的效力或仲裁案件管轄權。
第七條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異議的,可以請求本委作出決定或者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當事人對仲裁案件的管轄權提出異議的,由本委作出決定或者本委授權仲裁庭作出決定。
第八條當事人對爭議是否涉外有異議的,由仲裁庭作出決定。
第二章申請與受理。
第九條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仲裁協議;。
(二)有具體的仲裁請求和事實、理由;。
(三)屬于本委的受理范圍。
第十條申請人申請仲裁,應向本委遞交下列文件:
(一)仲裁協議;。
2、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3、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申請書應當由申請人或申請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名或蓋章。
(三)仲裁請求所依據的證據材料。
第十一條當事人提出仲裁申請時,應按照本委制定的收費標準,預交案件受理費和案件處理費。
當事人預交案件仲裁費用有困難的,由當事人提出申請,經本委批準,可以緩交。
當事人不預交案件仲裁費用,又不提出緩交申請的,視為撤回仲裁申請。
第十二條本委收到仲裁申請書之日起5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并通知當事人,也可以當即受理,并通知當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當事人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
版經濟仲裁申請書范文(14篇)篇八
(二)當事人基本情況。
內容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電話等。
(三)案由。
概括寫明因為何事申請仲裁。
寫明申請仲裁的具體事項、要求達到的.最終目的。
(五)事實和理由。
要求概括敘述經濟糾紛的事實經過,說明請求仲裁的法律依據,指出有關證據、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等。
(六)尾部。
附件包括:(1)本仲裁申請書×份;(2)書證×份;(3)物證×份;(4)證人姓名、住址。
經濟仲裁是一種和平解決經濟糾紛的方法,指經濟合同的當事人雙方發生爭議時,如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當事人一方或雙方自愿將爭議的事項或問題提交給雙方同意的第三者依照專門的仲裁規則進行裁決,由其作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的裁決。
經濟仲裁第三者成為雙方選定的仲裁人(亦稱公斷人),或為仲裁機構。
經濟仲裁至少可以適用于以下兩個領域:
1、涉外經濟仲裁,主要處理國際貿易中帶有涉外因素的民商事爭議。1956年以來,我國政府也在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內設立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現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和海關仲裁委員會,負責解決對外貿易和遠洋運輸中產生的一切爭議。
2、國內經濟仲裁。專門解決業主與雇傭者,承包人與發包人、專職開業醫生與病人之間有勞資關系,權利、利益等的爭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規定采用仲裁的辦法解決國內經濟合同中產生的一切爭議。在我國一般只在直轄市和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設立仲裁委員會。
版經濟仲裁申請書范文(14篇)篇九
引導語:經濟仲裁申請書,是經濟糾紛當事人的一方(即申請人或申訴人)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向仲裁機構提交的請求仲裁與他方當事人(即被申請人或被申訴人)的經濟糾紛的申請文書。今天,小編給大家整理了兩篇關于經濟糾紛仲裁申請書的精選范文。希望能給你帶來幫助。
必備知識:
經濟仲裁機構,為各級工商行政管理局設立的經濟仲裁委員會。仲裁機構不行使經濟審判權,不按司法程序解決爭議,而主要采用協商、調解的方式處理經濟合同糾紛。
在當今的經濟活動中,當經濟合同出現當事人無法解決的糾紛時,當事人一般都會選擇仲裁方式解決糾紛。仲裁申請書是帶有法律特質的文書,是仲裁機構進行仲裁的主要依據之一。
1.申述性。即經濟仲裁申請書具有陳述經濟糾紛事實、申述理由的特性。2.參證性。經濟仲裁申請書提供的事實和理由,能為仲裁機構開展協商、調解,提供參考依據。
范文一。
申訴方:縣鎮村村委會。
法定代表人:牛,村長。
被訴方:縣廠,地址:縣城關鎮東方紅路13號。
法定代表人:南,廠長。
案由:被訴方單方終止合同。
請求事項:
(一)繼續履行協議;。
(二)賠償申訴方經濟損失。
事實與理由:
20年5月5日,申訴方與被訴方簽訂聯辦淀粉廠協議書,約定雙方共同投資建廠。申訴方投資為三分之一,被訴方投資為三分之二,投產后利潤也按投資比例分成。協議書第12條規定:本協議簽訂后,雙方信守協議,不得以任何理由單方終止。任何一方終止協議,一切后果由提出終止協議方負責。(見附件2)。
雙方于20年5月籌建施工。申訴方與被訴方各投資10萬元,計劃20年元月底建成投產。不料被訴方20年8月突然提出:經請示縣經計委,不再給淀粉廠投資(見附件3),為此,申訴方數次找被訴方協商,同時主動向縣經計委申明情況,希望督促被訴方履約。但被訴方竟不予理會,公然單方終止協議,不但不承擔任何經濟損失,還無理要求申訴方承擔被訴方全部投資款項。不僅如此,被訴方還背著申訴方函告縣電力局,要求停止使用用電補貼,故意給籌建工作設置障礙。申訴方多次規勸其繼續履行協議,但被訴方卻根本聽不進去,置經濟合同法和雙方簽訂的協議書于不顧,一直奉行違法行為。申訴方在做出多方努力毫不見效的情況下,為了維護國家的法律尊嚴,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特向貴會提出仲裁申請,請求依法裁決。
此致
申訴方:鎮村民委員會(印)。
20年4月1日。
附:1.本申請書副本一份。
2.協議書一份(復印件)。
3.被訴方擅自終止合同的函件一份。
范文二:
申請人:市鋼窗廠。住所地:市區大街號。
法定代表人:張,廠長,電話:
委托代理人:王,市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申請人:省市房地產開發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經理。
案由:購銷合同糾紛。
仲裁要求:
一、立即支付貨款元。
二、賠償損失費元。
事實與理由:
20年13月2日,被申請人省市房地產開發公司與我廠在市簽訂銷合同一份,采購我廠生產的鋼窗副。合同對鋼窗的質料、規格、數量和單價都作了明確約定,交貨日期為19年6月份。我廠按期向被申請人交付了鋼窗并經過合格驗收,但對方卻遲遲不支付貨款,后又稱有部分鋼窗不符合合市場變化的影響,公司資金緊張,一時難于支付貨款。由于房地產開發公司違約拒不支付貨款,我廠幾次到省市往返交涉,給我廠造成了很大的經濟損失。
由于上述情況,根據原合同中約定的仲裁條款,特申請仲裁機構予以仲裁。
此致
申訴人:市鋼窗廠。
20年11月18日。
2、證據目錄和主要證據復印件2份。
版經濟仲裁申請書范文(14篇)篇十
申請人:____,男,____族,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____。
請求事項:撤回對被申請人____有限公司的仲裁申請。
事實與理由:申請人____在____有限公司勞動爭議糾紛一案。現因申請人已與被申請人達成和解協議。故申請人根據我國法律有關規定,特向貴院申請撤訴,望貴院予以支持為感!
此致
龍灣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日期:
版經濟仲裁申請書范文(14篇)篇十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申請事由:
我是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被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錄用為員工(經雙方協商約定試用期間工資為3000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轉正后工資為3500元,),但工資一直不按時發放,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公司領導通知我在家休息(因公司經濟效益不太好),公司會及時將欠的工資發放給我,并隨時等公司通知上班,在休息期間,公司也沒有發最低生活保障費和繳納養老_____等,可至今拖欠的工資也沒有發放,工資一托再托,也沒有通知我去上班,對此,我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出了辭職。根據《_____》第38、46、47條等相關條款的規定:現申請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給予我以下工資補發和經濟補償:
二、經濟補償金_________元;。
三、養老_____金是:_________元(20_________年度是_________月至1_________月是_________.5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月是_________.5元)。
以上共計:_________元。
申請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版經濟仲裁申請書范文(14篇)篇十二
經濟仲裁申請書是經濟糾紛當事人的一方(即申請人或申訴人)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向仲裁機構提交的請求仲裁與他方當事人(即被申請人或被申訴人)的經濟糾紛的申請文書。
經濟仲裁機構為各級工商行政管理局設立的經濟仲裁委員會。仲裁機構不行使經濟審判權,不按司法程序解決爭議,而主要采用協商、調解的方式處理經濟。
合同。
糾紛。
在當今的經濟活動中,當經濟合同出現當事人無法解決的糾紛時,當事人一般都會選擇仲裁方式解決糾紛。仲裁申請書是帶有法律特質的文書,是仲裁機構進行仲裁的主要依據之一。
1.申述性。即經濟仲裁申請書具有陳述經濟糾紛事實、申述理由的特性。
2.參證性。經濟仲裁申請書提供的事實和理由,能為仲裁機構開展協商、調解,提供參考依據。
3.啟動仲裁程序性。遞交仲裁申請書本身就是對仲裁程序的啟動,是產生仲裁程序的條件。
申訴人:
申訴人名稱: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性別:_____年齡: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職務: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被訴人:
被訴人名稱: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
案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請理由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此,特向你會申請仲裁。
此致
申訴人: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簽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本申請書副本____份。
合同副本______份。
仲裁。
協議書。
_____份。
其它有關文件____份。
版經濟仲裁申請書范文(14篇)篇十三
申訴人名稱: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被訴人名稱: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
案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請理由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此,特向你會申請仲裁。
此致
申訴人: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簽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本申請書副本____份。
合同副本______份。
其它有關文件____份。
經濟糾紛仲裁的法定程序有哪些步驟?當雙方當事人在收到受理通知書或仲裁通知書后,應當做什么?以下就由法幫網小編為您一一詳解,并詳細介紹經濟仲裁中的仲裁員確定程序、簡易仲裁程序。
仲裁程序是以當事人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為起始。仲裁委員會收到當事人提交的仲裁申請書后,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在收到仲裁申請書之日起五日內向申請人發出受理通知書,同時向被申請人發出仲裁通知書及附件。雙方當事人在收到受理通知書或仲裁通知書后,應當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1、申請人須在規定的期限內預交仲裁費用,否則將視為申請人撤回仲裁申請;。
2、被申請人可在仲裁通知書規定的期限內向仲裁委員會提交書面答辯書;。
3、分別做好證據材料的核對及整理工作,必要時可提交補充證據;。
6、被申請人若要提出仲裁反請求,則必須在仲裁規則規定的期限內提出。
此外,雙方當事人均有權向仲裁委員會申請財產保全和證據保全,有權委托律師和其他代理人進行仲裁活動。
雙方當事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約定仲裁庭的組成方式和選定仲裁員。若當事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未能約定仲裁庭的組成方式或者選定仲裁員的,由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仲裁庭組成后,仲裁委員會向雙方當事人發出組庭通知書。當事人在收到組庭通知書后,對仲裁員的公正性有懷疑時,可以在首次開庭前提出回避申請,同時應當說明理由。若回避事由在首次開庭后知道的,可以在最后一次開庭終結前提出。因回避而重新選定或指定仲裁員后,當事人可以請求已進行的仲裁程序重新進行,是否準許,由仲裁庭決定。
仲裁委員會應當在仲裁規則規定的期限內將開庭日期通知雙方當事人。當事人在收到開庭通知書后,應當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2、在庭審過程中,當事人享有進行辯論和表述最后意見的權利;。
3、雙方當事人應當嚴格遵守開庭紀律。
當事人申請仲裁后,有自行和解的權利。達成和解協議的,可以請求仲裁庭根據和解協議作出裁決書,也可撤回仲裁申請。在庭審過程中,若雙方當事人自愿調解的,可在仲裁庭主持下先行調解。調解成功的,仲裁庭依據已達成的調解協議書制作調解書,當事人可以要求仲裁庭根據調解協議制作裁決書。調解不成的,則由仲裁庭及時作出裁決。仲裁庭對專門性問題認為需要鑒定的,可以交由當事人共同約定的鑒定部門鑒定,也可以由仲裁庭指定的鑒定部門鑒定,鑒定費用由當事人預交。
仲裁庭在將爭議事實調查清楚、宣布閉庭后,應進行仲裁庭評議,并按照評議中的多數仲裁員的意見作出裁決。若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數意見時,則按照首席仲裁員的意見作出裁決。在裁決階段,雙方當事人享有以下幾項權利:
1、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要求仲裁庭就事實已經清楚的部分先行裁決;。
2、在收到裁決書后的三十日內,當事人有權對裁決書中的文字、計算錯誤或者遺漏的事項申請仲裁庭補正。
雙方當事人在收到裁決書后,應當自覺履行仲裁裁決。
版經濟仲裁申請書范文(14篇)篇十四
當事人申請_____遞交的_____申請書內容包括:申請人和被申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申請人的要求和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的.姓名和住所。
申請人:_________省_________縣_________經貿公司。
法定代表人:a。
職務:經理。
_____代理人:b,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申請人:_________省_________縣___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縣_________路_________號。
法定代表人:c。
職務:經理。
案由:貨物買賣糾紛。
請求事項:
1、終止合同。
2、賠償因被申請人所交貨物的低質給申請人造成的損失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事實和理由:
(應詳述,此略。)。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地址: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訂的貨物買賣合同;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食品研究所的質檢報告。
此致
_________市_____委員會。
申請人:_________縣_________經貿公司。
法定代表人:a。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附:
1、貨物買賣合同1份;
2、質檢報告1份;
3、本申請書副本_________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