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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合同意思合同(模板16篇)篇一
本合同由------工會------運輸公司委員會(以下簡稱為工會)代表------運輸公司全體職工與------運輸公司(以下簡稱為公司)簽訂。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建立穩定和諧的勞動關系,依法保障企業和職工的合法權益,構建和諧企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集體合同規定》等法律法規,本著合作共事、共謀企業發展的宗旨,經過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本合同對公司及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全體職工均有法律約束力。第三條公司所屬各單位(指公司全資及控股企業)參照本合同的有關規定商定集體合同。
第四條公司在制訂或修改涉及職工重大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時,應以國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為基準,廣泛征求職工意見,并提交職代會審議通過。
職代會閉會期間,由職代會職工代表團團長聯席會履行職代會職責。
全與衛生、女職工特殊保護、保險福利、職工教育與培訓、爭議處理等事項,進行集體協商并簽訂集體合同。
第六條集體協商任何一方均可就簽訂集體合同或專項集體合同以及相關事宜,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進行集體協商的要求,另一方應當在收到集體協商要求之日起二十日內以書面形式給以回應,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進行集體協商。
第七條集體協商采取協商會議形式。協商會議由雙方輪流主持,協商前,主持方應提前五天將協商內容、時間、地點、人員等有關事項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八條集體協商會議由雙方首席代表輪流主持,并按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集體合同規定》的程序進行。
第九條集體協商未達成一致意見或因故無法繼續時,經雙方協商,可以中止協商。中止期限及下次協商時間、地點、內容由雙方商定。
第十條為體現平等合作、協商一致的原則,企業方和職工方協商代表人數不少于三人,雙方協商代表人數對等。雙方協商選定一名非協商代表擔任集體協商記錄員。記錄員應保持中立、公正,并為集體協商雙方保密。
第十一條企業方協商代表由公司法人代表指定,首席代表由公司法人代表擔任或由其書面委托的其他管理人員擔任職工方協商代表由工會選派,首席代表由工會主席擔任或由其書面委托職工方其他協商代表擔任。
第十二條職工方協商代表在其履行協商代表職責期間,除個人嚴重違反法律法規、公司規章制度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其解除勞動合同,無正當理由不得調整其工作崗位。
第三章勞動合同和勞動管理。
第十三條公司在錄用職工三十天內應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確立勞動關系。
第十四條勞動合同的標準文本應當在充分聽取職工意見的基礎上制定,并于簽訂前三日內交給職工,允許職工進行充分的咨詢和討論,并與職工協商一致后簽訂。
第十五條各級工會應當依法幫助、指導職工與所在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公司在制訂和修改勞動合同標準文本時,應當征求本單位工會意見,工會認為不妥的,可以提出意見和建議。
公司及工會有責任幫助職工了解在履行合同中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及其處理的有關規定。
職工在勞動合同期限內,應當遵守所在單位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條款。未經本單位同意,不得從事與本單位業務相關的其他單位的業務,不得擅自離開本單位到外單位工作。
第十六條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期滿,雙方愿意續簽合同,應在合同期滿前三十日內續簽勞動合同。
第十七條公司經濟性裁員時,應當提前三十日征求本單位工會意見,職工安置方案應提交職代會審議通過,并按《勞動法》等相關法規給予相應的經濟補償。裁減人員后,又在六個月內錄用新職工時,在同等條件下應當優先錄用本單位裁減人員。
第十八條公司不得依據勞動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對有下列情形的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并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為該職工提供醫療和其他待遇:。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經鑒定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職工在孕期、產假期、哺乳期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條公司可以依法制定勞動紀律與獎懲制度,依據勞動紀律與獎懲制度的規定,對職工進行獎勵或懲罰,但在制訂重大的勞動紀律和獎懲規定時,應經職代會審議通過。
第二十條工會應當教育職工自覺遵守公司的管理規定。公司懲處職工不適當時,工會可以提出意見;公司懲處職工違反有關規定時,工會可以提出重新處理的要求。職工申請仲裁或提出訴訟時,工會應依法給予必要的幫助。
第四章工作時間。
第二十一條陸地單位安排職工工作時間按國務院的規定執行。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的職工,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遠洋船員執行經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批準的以年為周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的工作制。
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作時間制的單位,其工作時間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二十二條公司應當嚴格限制延長工作時間(《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特殊情況除外)。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的職工,由于特殊原因確需延長工作時間,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和標準,并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的條件下,經與工會和職工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但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船員在船延長工作時間應優先適用中國已締結并生效的相關國際公約。對于有損職工身體健康、人身安全和制度性的加班加點,工會有權代表和支持職工拒絕。
第五章休息休假。
第二十三條公司應當保證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的職工每周休息兩天。遠洋船員按公休假辦法執行。
第二十四條除法律法規規定或不可抗力的因素外,每逢法定節假日,應當放假。
第二十五條職工可以按照國家和中遠集團的有關規定,相應享受探親假、婚喪假、公假(職工無償獻血、職工子女服兵役等情況下享受)、產假、傷病假等假期,并享受相應的工資待遇。
第二十六條公司依法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
第六章勞動報酬。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所稱勞動報酬系指職工按勞動合同規定提供勞動后,職工所在單位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和勞動合同約定支付給職工的基本工資、各類獎金、津貼和補貼等收入。
職工的勞動報酬由所在單位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上級部門的有關規定,征求本單位工會意見并提交職代會審議通過。也可以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發的《工資集體協商試行辦法》的規定,由工會和用人單位通過平等協商確定。
第二十八條公司在崗職工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職工最低月工資收入不得低于公司所在地地方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二十九條公司應當按月足額以法定貨幣形式支付職工工資,并在每月月底前發放。除按國家有關規定應由企業代扣繳部分外,企業不得克扣或拖欠職工工資。
第三十條公司因工作需要安排職工在休息日加班,應給予職工同等時間的補休。無法補休、安排延長工作時間及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應按下列標準向職工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報酬(公司管理崗位人員按公司現行規定執行):安排職工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150%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職工工作而無法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200%的工資報酬。
法定節假日安排職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300%的工資報酬。第三十一條因職工過錯造成企業直接經濟損失,依法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企業可以從其工資中扣除賠償費,但應當提前書面告知扣除原因及數額;未書面告知的不得扣除。扣除賠償費后的月工資余額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三十二條工會召開會議或者組織職工活動,需要占用生產時間的,應事先征得企業的同意。
工會非專職委員占用生產或工作時間參加會議或者從事工會工作,在法律規定的時間內工資照發,其他待遇不受影響。
第七章勞動安全與衛生。
改善勞動安全衛生、工業衛生、環境保護以及特殊工種的特殊保護,確保將危害職工身體健康的有毒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衛生標準以內。
第三十四條公司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制定勞動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工會應支持公司勞動保護管理,參與勞動安全衛生和操作規程的制定,配合公司檢查、監督勞動保護措施的落實。
第三十五條嚴禁讓女職工或無操作經驗及不具備相應技能的職工從事危險或者有害健康的工作。職工對管理人員違法、違章指揮,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制止、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三十六條公司對生產崗位的新進職工和轉崗職工應當進行勞動安全衛生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工作。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
公司在引進、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時,必須同時引進或采取可靠的勞動保護設施和措施,并對上崗職工進行必要的培訓,經考核合格后上崗操作。
第三十七條各級工會應當圍繞本單位生產經營,開展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各項活動,公司應當支持工會小組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員的專職專項工作。
第三十八條公司根據工作需要,定期為職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防護用品。每年組織在職職工進行一次體格檢查和組織女職工進行婦科檢查,并安排好船員上船前體檢。對從事餐飲服務和接觸有毒有害物質的特殊崗位的在崗職工每年進行一次以上的健康檢查,費用由企業支付。
第三十九條公司在每年夏、冬兩季要采取相應的勞動保護措施,保證防暑降溫和防寒保暖設備完好、清涼飲料和御寒防護用品發放及時。
第四十條企業發生工傷事故或其他危及職工安全的重大事故,應及時處理和通知本單位工會。工會組織應當參加人身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提出意見和建議。企業工會組織可代職工提出工傷申請。
第八章女職工特殊保護。
第四十一條公司尊重并依法保護女職工的特殊權益,嚴格執行國家關于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的規定和勞動部頒發的《女職工禁忌勞動范圍的規定》,實行男女職工同工同酬。
第四十二條公司重視并積極做好女職工經、孕、產、哺“四期”安全衛生保護工作。女職工在懷孕、生產和哺乳期間,按照規定的標準享受休假,所在單位應按照國家和公司的有關規定足額按時支付其工資和補貼,產假期間的工資標準不得低于公司所在地地方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并不得與其解除勞動關系。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勞動合同期限應自動延續至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為止。女職工懷孕三個月后的檢查時間視為正常勞動時間,檢查費用和生產(含流產)費用按國家和公司的有關規定報銷。
第四十三條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權益受到侵害時,有權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訴,工會應當給予支持。對侵害女職工勞動保護權益的責任人員,公司及所在單位應給予批評教育或處分,并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被侵害女職工經濟賠償。
第九章保險和福利。
國家和中遠集團相關規定為職工建立企業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職工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時,應當及時為其辦理退休手續。
第四十五條職工及其供養的直系親屬的醫療費用,按國家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有關規定及中遠(集團)總公司、公司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六條公司和工會均可以對職工集體福利、文化設施的立項、標準和實施方法提出方案。有關職工福利的重大方案必須經職代會審議決定。
工會應當協助和監督公司合理使用福利費用。公司應每年一次向工會提供福利費用使用情況報表,并向職代會報告。
第四十七條公司應當支持工會加強“職工之家”建設,對工會安排的職工文化生活給予必要的支持。
第四十八條公司按國家和所在地方政府有關規定,對職工、職工供養親屬死亡實行撫恤待遇制度。具體標準和實施辦法由公司根據實際情況研究確定。
第十章職工教育和培訓。
第四十九條公司應對職工提供思想政治、職業道德、專業技術、勞動安全衛生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訓,并根據國家和上級有關部門的規定及自身發展的需要,每年按本單位計稅工資總額1.5%的范圍內安排使用職工培訓經費,其使用情況按年度向工會和職代會通報。
第十一章爭議處理。
第五十條因簽訂和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的爭議,應按《勞動法》和《集體合同規定》的規定執行。
第五十一條公司成立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預防和調解公司與職工因簽訂、履行勞動合同時發生的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主任由工會主席擔任,接受上級工會的指導。
第五十二條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成員因調解勞動爭議而占用工作時間,應視為正常上班,其工資福利待遇不受影響。
第五十三條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雙方應就修訂或續簽集體合同進行協商,并重新簽訂集體合同。
第五十四條合同期內一方認為有必要修改時,必須提出書面修改建議,經雙方協商同意后方能修改。修改后的條款經雙方簽字后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執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并報有關部門備案。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
第五十五條本合同有效期內,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經雙方協商一致并經職代會討論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五十六條具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本合同即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
2、公司破產時;。
3、公司依法終止。
第十三章附則。
第五十七條本合同由公司和工會共同起草,征求公司職工意見,經企業方和職工方集體協商后提交公司職代會審議通過。
第五十八條本合同經雙方首席代表簽字后送廣東省社會保障廳審查登記,并自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審查批準予以登記之日起或送達勞動和社會保障廳之日后十五日內,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未提出異議,即行生效。
第五十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不因雙方協商代表變更而影響合同效力。第六十條本合同生效后,由企業方代表、職工方代表按人數對等的原則組成集體合同聯合檢查監督小組,定期對本合同履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檢查結果以書面形式提交公司和工會,并向職代會報告。
第六十一條本合同條款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第六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或由雙方協商后確定。
第六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八份,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由企業方報廣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三份,由職工方報------工會中國遠洋運輸集團委員會、------工會廣東省委員會各一份。
第六十四條本合同有效期為三年,自2007年1月22日至2010年1月21日止。
集體合同意思合同(模板16篇)篇二
(注:本合同系參考文本,可根據單位實際調整、補充)。
甲
方
乙
方
單位名稱:
工會名稱:
經濟類型:
員工總數:協商首席代表:
協商首席代表:
首席代表職務:法定代表人。
首席代表職務:工會主席其他代表:
其他代表: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浙江省集體合同條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集體合同規定》等法律、法規,為建立協調穩定的勞動關系,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維護職工(員工,下同)的合法權益,維護企業正常的生產、工作程序,促進企業發展和三個文明建設,經平等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本集體合同是規范雙方當事人的行為準則,受法律保護,對企業和企業全體職工具有約束力,企業與職工個人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的勞動標準不得低于本合同規定的標準,企業的規章制度與本合同不一致的,按照本合同執行。
第三條。
工會代表和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依法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工會依法支持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發動和組織職工努力完成生產和工作任務,教育職工不斷提高思想道德、技術業務和科學文化素質。
第四條。
企業尊重并支持工會依法代表和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的權利和地位,支持工會依法開展工作,按月(季)如數轉撥工會經費。企業制定和修改各項規章制度,討論或研究有關職工切身利益的事項,應當有工會代表參加,聽取工會意見,經提交職工(代表)大會通過后方可實施。
第五條。
依法參加簽訂生效的集體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和履行。
第二章勞動合同的簽訂。
第六條。
甲方根據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有權依法招聘員工。招聘員工應按照“先企業內調劑、后企業外招聘”和“條件公開、平等競爭、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辦理。甲方向社會招工的計劃、條件與實施情況應及時向乙方通報。
第七條。
甲方與員工遵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在簽訂勞動合同前,甲、乙方都有責任指導員工明確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及違約責任的處理。
第八條。
甲方與員工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終止及違反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有關2規定執行。甲方解除與職工的勞動合同,應提前征求工會意見。
第九條。
甲方經濟性裁員須依據《勞動法》第二十七條、《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和勞動部《企業經濟性裁減人員規定》執行,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和勞動部頒發的《關于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中第九條的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第十條。
員工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所規定的情形的,員工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員工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甲方應當與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
因履行勞動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按勞動爭議有關程序處理。
第十二條。
乙方協商代表的勞動(聘用)合同期限短于協商代表任期的,自動延長至任期屆滿(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協商代表在任期內,甲方不得無故調動其工作崗位和免除職務、降低職級。工會主席、副主席任職期未滿的,本人到期的勞動合同應延續至任期滿時為止,當事人雙方已續簽勞動合同的除外。
第三章勞動報酬。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按照“企業確保工資總額增長率低于經濟增長率,員工平均工資增長率低于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的原則,在年初根據國家有關工資增長指導意見和上工資水平和企業生產經營狀況、居民生活消費價格指數及其他相關因素,通3過工資集體協商簽訂工資專項集體合同。
第十四條。
企業本著效益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實行分配制度上的同工同酬。甲方在討論勞動報酬標準及其分配方式時,應有乙方代表參加。
第十五條。
甲方每月()日以貨幣形式向員工本人支付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員工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第十六條。
企業的最低工資標準為。
元。
實行計件工資或提成工資等工資形式的企業,在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基礎上,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嘉興市最低工資標準。職工在試用期的勞動報酬:。
第四章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十七條。
甲方執行。
的工時制度。
第十八條。
因工作性質或者生產特點的限制,不能實行第十八條、第十九條規定的,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第十九條。
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確需延長工作時間的,須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經與乙方和員工本人同意后進行,4并應按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之規定向員工支付加班工資。
第二十條。
由于加班加點有可能損害員工身體健康的,或者無視職工正當理由、違背職工意愿、強令職工延長勞動時間的,乙方應當代表或支持員工予以交涉或抵制。
第二十一條。
以下部門和崗位(工種)根據其工作特點,經乙方同意并報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后,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第五章保險、福利。
第二十二條。
甲、乙方必須依照國家和地方政府的規定,參加基本社會保險,職工有依法享受保險待遇的權利。
(1)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員工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甲方應依照政府規定終止與其的勞動關系,辦理退休手續。
(2)參加失業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
(3)參加醫療保險,按時、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法定的醫療期內,甲方不得無故解除與其的勞動關系。
(4)參加工傷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工傷醫療期間,甲方不得與其解除勞動關系。工傷職工醫療期終結,被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退出勞動崗位,保留勞動關系,工傷職工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被鑒定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甲5方不得無故解除或終止與其的勞動關系。
(5)參加生育保險,按時、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甲方不得無故解除與其的勞動關系。
第二十三條。
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醫療期滿或醫療終結,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勞動能力經鑒定為一至四級的,應該退出勞動崗位,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享受退休退職待遇;經鑒定為五至十級的,醫療期內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四條。
甲方除參加法定的社會保險外,根據生產經營特點等情況,在財力許可得情況下,對職工實行下列補充保險:
第二十五條。
乙方應協助甲方做好社會保險的有關工作,有權對甲方依照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實施監督。
第二十六條。
甲方依照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執行。
(休假)制度。職工病假、工傷治療期間和女職工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有關待遇,依照政府規定執行。乙方有權實施監督。
第六章勞動安全衛生。
第二十七條。
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標準,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6生環境、設施、條件及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制定各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并對崗位員工進行培訓、考核、持證上崗;自覺接受上級機關和乙方的監督檢查。
第二十八條。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工會法》要求,乙方應建立健全勞動保護監督檢查機構,監督和支持行政的安全管理工作;教育員工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參與因工傷亡事故的調查和提出處理意見;企業發生職工因工傷亡事故,應及時按有關規定上報。
第二十九條。
甲方在酷暑和嚴寒季節應分別采取降溫和保暖措施,保證員工在良好環境下工作。
第三十條。
甲方按照《勞動法》、《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執行對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的規定。
第七章職業培訓。
第三十一條。
各類技術工種的職工,上崗前必須培訓并遵循“先培訓,后上崗”的原則。甲方應建立各類職業培訓制度,按國家規定提取職工教育經費,提高員工科學文化水平及專業技術素質。全體員工必須接受甲方有計劃的職業技術培訓,努力提高勞動技能。
第三十二條。
甲方與脫產培訓員工應當在培訓前簽訂《脫產培訓合同》,明確培訓時間、專業、費用支出、為企業服務最低7年限、違約責任等事項。
第三十三條。
不脫產經過甲方職業培訓的員工,當依法提出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時,甲方不得以此為由要求當事人賠償培訓費。
第三十四條。
甲方與員工約定違反服務期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甲方提供的培訓費用,員工違約所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第八章集體合同的期限、變更、解除與終止。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有效期從。
****年**月**日止,合同期滿即終止。合同期滿前90日內雙方可協商續訂新合同。
第三十六條。
對本合同未予明文規定的事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辦理,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無規定的,須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三十七條。
簽訂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就合同執行情況和變更提出協商要求時,雙方應在7日內進行商談。協商一致進行變更或修訂的合同應在修訂后的10日內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查。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合同。
第三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變更或者解除集體合同:
(一)訂立集體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被修改或者廢止的;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集體合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全部不能履行的;
(三)企業發生破產、兼并、解散等重大變化,致使集體合同無法履行的;
(四)集體合同約定的變更或者解除條件出現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可以變更或者解除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九條。
解除集體合同的,甲方應當自解除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報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主管部門備案。
第九章監督檢查和爭議處理。
第四十條。
1、甲、乙雙方通過平等協商,雙方各推薦。
名代表成立聯合監督小組,并訂立監督檢查制度,以監督檢查本合同的履行情況。
2、甲方應組織經營管理人員經常性地監督檢查本合同履行情況,督促各單位履行各自義務;各單位應將履行情況,不能履行義務的原因,及時向甲方領導匯報,甲方以適當的形式及時通知乙方,以及時協商處理。
3、乙方亦應定期組織有關人員對本合同的履行進行監督檢查,并將檢查情況和整改建議通知甲方。
4、職工代表大會對本合同的履行情況實行民主監督。甲方應定期向職工(代表)通報本合同的履行情況。
5、充分發揮企業黨組織在集體合同履行中的監督和協調作用。
6、接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和上級工會的監督檢查和指導。
第四十一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章違約責任。
第四十二條。
甲方違反集體合同規定,應承擔一定的經濟責任,給予必要的經濟補償以及賠償。
乙方違反集體合同規定,由有關責任的職工承擔一定的經濟和行政責任,工會按工會章程和工會內部規章制度承擔有關道義責任。
第十一章附則。
第四十三條。
為規范集體協商行為,企業應建立集體協商制度。甲乙雙方協商達成的本合同,必須提交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并由雙方首席代表簽字。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簽訂后應在10日內由甲方將本合同一式三份及說明等材料報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查,乙方應同時將本合同(包括附件)及說明報送上一級工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自收到本合同之日起15日內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即行生效。
第四十五條。
生效的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并應在5個工作日內向全體職工公布。副本報上級行政管理機關、工會各一份。
甲方首席代表。
(簽字蓋章)。
****年**月**日。
乙方首席代表。
(簽字蓋章)。
集體合同意思合同(模板16篇)篇三
第一條為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保障企業和職工的合法權益,規范雙方行為,加強雙方合作,共謀企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集體合同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經集體協商,簽定本合同。
第二條協商雙方的代表依法產生,協商雙方具有平等地位,協商活動依法組織進行。
第三條本合同不得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相抵觸;勞動者個人與企業簽定的勞動合同中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不得低于本合同規定的標準。
第四條本合同依法訂立,適用于本企業全體職工,對企業和工會雙方具有約束力,并要求實際履行。
第五條企業在生產經營管理上享有國家法律、法規及本合同規定的權利。企業尊重工會的合法權益,依照《工會法》每月按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撥交工會經費。
企業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第六條職工享有國家法律、法規及本合同規定的權利。工會有義務支持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教育和幫助職工服從合理的生產調度和工作安排,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執行安全衛生規程,提高勞動技能,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第二章勞動用工管理。
第七條企業招用職工,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以書面形式與之簽訂勞動合同。簽訂勞動合同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并貫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工會有權幫助和指導職工簽定勞動合同。
第八條企業與職工按規定可以簽定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九條企業可在勞動合同期內確定一段時間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十條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滿需延續勞動關系的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內,協商續簽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在勞動合同期內,企業或職工需變更勞動合同的,應事先征得對方同意,并書面達成協議。
第十二條企業或職工要解除勞動合同,一般應提前30日通知對方。
第十三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企業不得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條企業依法裁員時,應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
(二)提出裁員方案;。
(三)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
(四)向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裁員方案,聽取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意見;。
(五)公布裁員方案,與被裁人員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第十五條企業建立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勞動合同糾紛,工會主席依法承擔該委員會主任職務。
第十六條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辦理。
第三章職業培訓。
第十七條企業根據本企業特點和條件,建立職業培訓制度,按照國家規定提取和使用職業培訓經費,對職工組織有計劃的培訓。
企業應對職工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和培訓,并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檔案。認真落實“三級安全教育”制度,并建立健全職工轉崗教育制度和臺帳,結合企業實際對職工進行國家政策法規、條例教育;有毒有害化學物質信息卡及其防護教育;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教育;職業病防治和各種生產工傷事故案例教育;化學危險品應用等基礎知識教育;企業安全操作規程、崗位操作法及技能教育。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國家有關部門培訓后,取得相應資格操作證,方可安排其進行特殊作業。
第十八條企業安排職工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由企業負擔培訓經費,并于培訓前對職工培訓后回企業服務的最低年限和未達此年限的賠償責任等問題,與受訓職工協商簽約。
第十九條職工有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工會有權就職業培訓有關問題與企業協商。
第四章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二十條企業依法建立工時制度,職工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
特殊工種和崗位因生產工作需要,經企業申請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后,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第二十一條企業嚴格控制加班加點,保證職工充分休息的權利。但由于企業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職工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按第二十六條執行。(結合企業實際制定具體內容)。
第二十二條職工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法定節假日和帶薪年休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結合企業實際制定具體辦法)。
第五章勞動報酬。
第二十三條企業和工會雙方于每年初根據本企業上一年經濟效益、同行業同類企業平均工資水平、市場勞動力供求狀況、居民生活物價指數等因素,召開會議,在國家核定的工資總量內,協商決定企業年工資水平以及年度企業平均工資增長(+、-)幅度。在崗職工工資不低于省人民政府公布的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待崗職工生活費由企業自主確定(一般不低于當地失業金水平)。
第二十四條本企業工資制度,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并由企業和工會雙方協商確定。(工資集體協商)。
企業應在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職工的收入水平。
第二十五條本企業各類人員的工資,企業按國家有關規定擬定方案,提交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后執行。
第二十六條本企業工資調整,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企業向職工代表大會作調整工資方案說明;。
(二)企業提出調整工資的方案;。
(三)將調整工資方案提交職工代表大會審議;。
(四)調整工資方案經審議通過后,企業負責組織實施。
第二十七條本企業職工工資的支付。
(一)職工工資以貨幣形式支付;。
(二)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資,每月日為發薪日;。
(三)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
1、延長工作時間又不能耐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50%;。
2、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200%;。
3、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
4、婚、喪假期間的工資支付100%;。
5、探親假期間的工資支付100%;。
6、病假、事假、曠工的工資支付,按企業職代會審議通過的企業規章制度執行。
7、醫療期的工資支付: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六章社會保險和福利。
第二十八條企業依法為全體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并根據經濟效益情況,建立企業年金制度。
第二十九條職工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應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其直系供養親屬應享受國家規定的有關待遇。
第三十條因工傷殘的職工,按照按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患職業病的職工享受工傷待遇。
第七章勞動安全衛生。
第三十一條企業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管理制度,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和增強職工安全意識,防止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三十二條企業應有計劃地進行安全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每年年初制訂年度安全技術措施項目方案,及時提供資金保證,確保專款專用。
第三十三條企業根據各工種的崗位需要,為職工提供符合國家標準及行業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教育職工正確使用。對不按規定穿戴和不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的職工,行政有權拒絕其上崗操作。對違反操作規程的職工,行政有權查處。
第三十四條企業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建立健全危險品臺帳,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使用、運輸、經營的管理,建立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告知職工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應急措施。
第三十五條企業要嚴格執行《職業病防治法》,高度重視勞動保護工作,在接觸有毒有害化學物質崗位和較大危險工作場所,積極搞好在崗位操作中常用有毒有害化學物質信息卡的推廣應用、培訓工作,并列入企業現場管理檢查內容,做到每季對車間、班組定期檢查,嚴格考核。
企業對直接從事有毒有害工種的職工每月發放有毒有害津貼,對特殊崗位提供保健補助食品。
第三十六條在生產過程中發生工傷事故和嚴重職業危害時,企業按國家有關規定在及時向有關方面報告的同時報告工會。在事故調查、處理過程中,要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事故調查處理必須有企業工會和職工代表參加。
工會支持企業勞動保護管理,認真履行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委員會職責,每季定期檢查、監督勞動保護的執行。
第三十七條工會有權糾正違章指揮,對強令工人冒險作業行為或當發現明顯事故隱患和職業危害時,有權停止作業并提出解決的建議,采取防護措施,行政方應當及時研究答復;當發現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情況時,有權組織職工撤離危險場所,企業行政方面應及時做出處理決定。
職工在崗位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作業場所。企業不得因職工在緊急情況下停止作業或者采取緊急撤離措施而降低其工資、福利待遇或者解除其勞動合同。
第八章女職工特殊利益。
第三十八條女職工與男職工同工同酬,在提職、晉級、評定專業技術職稱和享受福利待遇方面應男女平等。
第三十九條對女職工每兩年(或每一年)進行一次婦科、乳腺病普查所需經費由行政方出資。
第四十條女職工在經期不得安排從事高處、低溫、冷水作業等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
不得安排懷孕七個月以上(含七個月,下同)的女職工從事夜班勞動,或延長其勞動時間。
懷孕七個月以上的女職工,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請假休息,休息期應發給其基本工資。
實行晚育的女職工,按照有關計劃生育法規的規定,可增加產假三十天。女職工在產假期間,不影響其福利待遇和參加晉級、評獎。
第四十一條女職工懷孕、分娩時所用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支付,沒有參加生育保險的,由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后,嬰兒一周歲以前,其所在單位應保證其哺乳時間。
女職工生育后滿法定假即上班的,原則上安排原崗位工作。如因特殊情況需要變動,應與女職工協商解決。
女職工生育后,因哺乳而上班有困難的,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在哺乳期請長假,直至嬰兒滿一周歲,由單位發給基本生活費。(生活費標準由企業自主確定)。
第四十二條按月發放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用品和女職工衛生用品,經費由行政方解決。
第四十三條企業在組織職工外出進修、業務學習、崗位培訓、出國考察、掛職鍛煉時應考慮有一定比例的女職工參加。
第九章紀律與獎懲。
第四十四條企業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本合同規定,制定企業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
第四十五條企業制定和修改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應經職工代表大會通過。
第四十六條企業對遵守勞動紀律、完成任務好的職工,給予物質和精神獎勵,具體辦法由企業自主確定。
第四十七條企業對違反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勞動合同規定的職工,可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處罰、依法追究賠償責任、違紀解除勞動合同等處理,按企業職代會審議通過的《企業規定制度》執行。
第十章本合同履行、變更和解除。
第四十八條本合同從依法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限一般為1—3年)。
第四十九條本合同期滿前30日,企業和工會協商簽定新的集體合同。
第五十條企業和工會雙方根據人數對等原則,聯合成立集體合同履行監督檢查小組。每年6月和12月對本合同的履行進行檢查,檢查結果以書面形式報告雙方簽約代表,企業和工會雙方應在7日內進行研究,并就本合同履行中存在的問題,協商提出處理意見。
第五十一條企業和工會雙方協議變更本合同,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一方提出建議,向對方說明變更本合同的條件、理由和條件。
(二)雙方在7日內組織協商,達成一致后,就變更本合同有關問題形成書面協議。
(三)將書面協議提交職工代表大會審議。
(四)自審議通過之日起7日內,將協議書面上報勞動行政部門合同管理機構審查、登記、備案。
(五)將經審查確認后生效的集體合同,在7日內公布實施。
第五十二條下列情況,企業和工會雙方應主動協商變更本合同:
(一)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的。
(二)因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致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三)其他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部分條款無法履行的。
第五十三條本合同解除,按本合同第五十一條規定的程序辦理。下列情形,本合同可以解除:
(一)企業被依法宣布破產、撤消的;。
(二)工會被依法解散的;。
(三)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經勞動仲裁機構裁決、法院判決,本合同必須解除的;。
(四)其他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全部條款無法履行的。
第十一章違約責任。
第五十四條企業和工會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應承擔有關責任。
(一)企業違反本合同規定,應依法承擔經濟責任及其他有關責任。
(二)工會違反本合同給企業利益帶來影響和損失的,可按工會章程承擔責任,應糾正違約行為,組織和教育職工,挽回損失和影響。
(三)對違約直接責任人,視其責任大小,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
第五十五條企業和工會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應積極采取補救措施,并應對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十二章本合同爭議處理。
第五十六條因本合同的內容、履行情況和不履行后果等問題發生爭議,企業和工會雙方應在7日內,召開協調會議,協商解決有關爭議問題,協商達成一致的,簽訂書面協議。
第五十七條雙方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五十八條在本合同范圍內,涉及單個職工權益被侵犯的,工會可代表職工個人參加調解、仲裁、訴訟活動。
第五十九條在解決本合同糾紛之協商、仲裁、訴訟期間,企業和工會雙方均不得采取怠工、罷工、停產、閉廠等過激行動。
第十三章附則。
第六十條本合同未予明文規定的事項,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辦理;國家法律、法規、規章也未明文規定的,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確定的原則,由企業和工會協商解決。
第六十一條本合同生效后,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對勞動條件標準有新的規定的,按新的規定執行。
第六十二條本合同依法訂立后,協商一方或雙方首席代表變更,不影響本合同的有效性。
第六十三條本合同由企業和工會負責解釋。解釋有歧義的,按本合同第十二章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六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四份,企業和工會各執一份,審查登記的勞動行政部門存檔一份,上級工會備案一份。
第六十五條本合同雙方簽章后,自報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之日起,15日內未提出異議的,即行生效。
企業(蓋章)企業工會(蓋章)。
企業方首席代表(簽字)工會方首席代表(簽字)。
(企業法定代表人)(企業工會主席)。
年月日年月日。
集體合同意思合同(模板16篇)篇四
本協議由_________機械制造公司在_________州_________市的工廠(以下稱公司),同代表本協議第一章承認并提及的談判單位工人的_________工人國際聯合會及其所屬的第_________號地方工會(以下稱工會),達成并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
本協議中出現的“他”或“她”或有關的人稱代詞,只是出于文字表達的需要,這樣使用,并不意味著有性別上的區別。
第一章承認。
第一條公司承認工會是公司全體全日制和正規非全日制生產和維修工人在集體談判中的唯一代表。這些工人包括:檢查員、班組長、儲運員和車間事務員,但不包括:實驗工程部雇員、制圖員、辦公室職員、推銷員、專職人員、保衛人員和工段長。
第二章一般條款。
第一條付薪日。
頭班工人的付薪日為每周的星期五,第一和第三班工人的付薪日為每周的星期四,如果這兩天剛好是法定公休日,公司則應提前一天支付工資。在特殊情況下,經雙方同意,可以更改付薪日。本協議所覆蓋的工人在前一個工作周所提供的服務應該得到報酬。所有的工資支票都應在正常付薪日期的正常工作時間內發放。如果公司縮減工作日,工人則可在星期四12:00(中午)之后領取工資支票,日期應按正常付薪日期落款。
第二條體檢。
公司指定的醫生在對已經雇傭的工人進行體格、精神/心理檢查或醫學化驗后,如果該雇員及其醫生提出書面請求,應將此檢查或眼睛檢查的報告提交給該雇員的私人醫生。
第三條公司薪給雇員。
管理人員不得從事本協議限定的工作,但下列情況例外:
a.教育和/或培訓工人和受訓的管理人員;。
b.從事遇到困難時期的必要工作;。
d.從事必要的試驗工作;。
e.受訓的管理人員不得取代談判單位工人,但談判單位的工人可以用來指導受訓的管理人員。
第四條維修工作的轉包。
a.只要有設備和合格的人員,公司就不得把分配給談判單位的工人所從事的維修工種的維修工作轉包出去,但下列臨時情況除外:
(a)有必要替換曠工的工人時;。
(b)有必要替換已獲準請假的工人時;。
(c)有必要替換休假的工人時;。
(d)有必要替換因受傷或確實生病而缺勤的工人時。
b.雙方理解并同意本條規定的公司義務不適用于下列情況,即在有資格從事該工作的維修工人處于裁員而缺乏維修工人從事所需要的工作時,并同意本協議包括的維修工人的補充人員每周安排5個工作日。
c.公司不得將工人在正常工作周內正常從事的一部分維修工作轉包在星期六或星期天進行,除非這些工人被安排或提供的是每周6天的工作。
第五條非全日制工和臨時工。
不得雇傭非全日制工人和臨時工來達到強行裁減正規全日制工人的目的。臨時工只能短時雇傭,時間不得超過3個月,只有度暑假的學生可達3個月。如果臨時工的雇傭期超過3個月(包括學生),就應視為享有年資的正式工人。
第三章紀律處分。
第一條理由。
除非有充分正當的理由,公司不得對享有年資的工人行使指責、停職或解雇的處分權。
第二條通知。
在因處理_________一事件而要求享有年資的工人離廠之前,公司經營。
者應將該工人的代表,如果他在廠里,或他不在廠里時的任何其他工會代表,召集到指定的辦公室或地點,目的在于通知他們該工人將被要求離廠,并聽取該工人對自己處境的陳述。當然,這種會議不構成聽證會,這時候工人代表的到場只是為了接受該工人將被要求離廠的通知,并聽取該工人的陳述。涉及欠債不還、遲到和曠工的案例,必須在聽證會后方可要求工人離廠;但雙方同意,在安排處分聽證會之前,應通知部門工會代表或其代表出席聽證會。
第三條處分聽證會。
在工人被送出廠后的48小時內,雇員關系部經理或其代表應在指定的辦公室舉行處分聽證會。該工人有權出席聽證會,其工人代表或工人代表的代表有權在聽證會上代表該工人,而且雙方應允許傳證人到場,以便證實案件的全部事實和情節。工廠工會委員會主席,如被要求,可以出席處分聽證會。
第四條聽證記錄。
公司應在聽證會之日起的5個工作日內,向工廠工會委員會主席提供上述第三條所規定的聽證會的書面記錄文本,包括公司的處分說明,如果有的話。對處分結果提出陳述,如有的話,其時限應從工會收到該記錄時算起。
集體合同意思合同(模板16篇)篇五
本合同由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與____________工會(以下簡稱工會)簽訂。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外商投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和有關法律、法規,雙方簽訂本合同,用以明確和調整雙方合作共事的權利和義務的關系。
第二條工會代表中方職工(以下簡稱職工)整體的利益,依據本合同的原則,指導職工正確處理和公司的勞動關系,并監督和協調這種關系。
公司用以和職工個人確定勞動關系的合同,不得與本合同相悖。
第三條本合同是雙方為促進公司發展,尊重和調動職工積極性應遵守的共同準則。
雙方在有關法律、法規范圍內,遵守不低于有關職工就業、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勞動保護、生活福利、?退休養老和各種節假日等方面的規定,并努力提供盡可能高的水平和標準。
第四條公司尊重工會維護和代表職工利益的權利。公司制定各項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均應符合本合同的原則并應有工會代表參加,聽取工會意見,取得工會合作。
工會有義務支持公司的生產、經營和管理,支持公司的合法權益,教育職工認真履行勞動合合同,遵守勞動紀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促進公司發展。工會主席或其代表依法列席公司董事會會議(包括預備會議)。
第二章職工聘用。
第五條公司根據生產經營情況,本著擇優錄用的原則,有權招聘職工。公司招工計劃及實施情況應向工會通報。
第六條公司分別與職工簽訂個人勞動合同。在簽訂個人勞動合同之前,工會和公司應指導職工明確履行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及違紀責任的處理。工會有權監督個人勞動合同執行情況。
第七條公司制定和修改個人勞動合同標準文本,應聽取工會意見。
第八條因履行個人勞動合同而發生的勞動爭議,按勞動爭議調解程序處理。
第三章工作日制度。
第九條公司根據生產經營情況,以不超過政府規定的標準,實行本公司工作日制度。
第十條公司有責任不斷改善生產管理,嚴格控制延長職工的工作時間,盡可能避免或減少加班加點。
平常加班加點以及在公休節假日大范圍加班時,應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并需征得同級工會同意,按法律規定給職工另發加班加點工資。
嚴重有損職工身體健康或人身安全的加班,工會有權支持職工拒絕執行。
第十一條在夏季高溫時期和其他特殊情況下,工會可以建議公司減少工作時間。
第十二條公司執行政府規定的各類節假日制度。
公司在制定本公司休假制度時,應聽取工會意見。
第四章工資和津貼。
第十三條公司根據按勞分配的原則和實際需要,確定本公司工資制度,并發放各類專項津貼。
第十四條工會在每年3月份根據生活物價指數和勞動力資源狀況變動等因素,向公司提出本年工資要求。
董事會在討論此類問題時,應有工會代表參加。
公司根據董事會的工資決議,提出分配方案。
第十五條公司工資分配制度(工資標準、工資分配形式、工資發放辦法)的制定和變更,由公司決定。
公司在作出上述決定時,應聽取工會意見,取得工會合作。
第五章職工福利。
第十六條公司按規定每月提取工資總額20%的福利費用和7.?5%的職工醫療費用,每年從稅后利潤中提取10%的福利獎勵基金,用于職工集體福利和獎勵,不得挪作他用。
其中用于福利的部分,由工會協助公司合理安排使用。
公司應定期向工會提供該項基金使用情況報表。
第十七條公司有責任改善職工文化設施和住戶、膳食、醫療、托兒、交通條件并提供其他與公司經濟相適應的福利。
工會支持公司為此所作的努力。
第十八條公司各項重大福利的設置、標準、實施辦法,或由公司提出方案,或由工會提出要求,均應需雙方同意后實施。
第六章杜會保險。
第十九條公司根據中國社會保險的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實行社會保險制度,支付職工社會保險費用,并努力擴大保險險種。
第二十條職工因工負傷、因工致殘、因工死亡,以及因患職業病,在治療、療養、殘廢、死亡時所發生的符合規定的費用由公司支付。公司制定此類費用細則。
第二十一條職工一般每年應進行體檢一次,女職工及有毒有害工種應按規定定期進行專項體檢。
第二十二條公司實行養老保險制度。
公司根據有關規定,按時提取和發放職工退休費用。
第二十三條工會協助公司做好各項社會保險工作。
第七章勞動保護。
第二十四條公司執行政府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條例。
公司負責加強和改善勞動技術和工業衛生、勞動防護以及特殊工種和女職工的特殊保護工作。
公司按規定向從事塵毒有害作業的職工提供療養機會與費用。
第二十五條工會支持公司勞動保護管理,配合公司檢查、監督勞動保護情況。
工會發現公司違章指揮、強令工人冒險作業或生產過程中發現明顯重大事故隱患和職業危害,有權提出解決的建議;當發現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情況時,有權向公司建議組織職工撤離危險現場,公司行政方面必須及時作出處理決定。
第二十六條公司依照國家規定在進行新建、擴建、改建及租賃廠房和技術改造工程時,對勞動條件和安全衛生設施實行“三同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工會有權對此提出意見并進行監督檢查。
公司在引進、推廣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時必須同時引進或采取可靠的勞動保護措施,并對工人進行培訓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八條公司根據工種崗位需要,保證供應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公司應制定勞動防護用品發放細則。
公司向從事特殊工種的職工發放營養補助費或提供營養補助食品。
第二十九條每年夏暑季節,公司負責采取防暑降溫措施,提供必需的清涼飲料。在冬季,公司負責采取防寒保暖措施。
第三十條公司優先保證用于改善職工生產安全和勞動條件的資金。每年由公司提出年度安全技術措施項目方案,落實資金,組織實施。
工會參與安全技術措施立項討論并監督實施情況。
第三十一條公司和工會有責任教育職工嚴格遵守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教育和組織職工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和管理。工會支持公司對危及企業和職工安全的行為進行懲處。
第三十二條公司發生職工因工傷亡事故或其他危及職工勞動安全的重大事故,應及時通知工會。工會有權參與調查和提出處理建議。
第八章教育與培訓。
第三十三條公司根據政府規定按期提取職工教育經費,幫助職工獲得和提高文化及專業知識。
公司教育管理機構負責職工崗前、崗中及轉崗的教育培訓。
公司按年度向工會通報教育基金使用情況。
第三十四條工會組織協助公司開展對職工的職業道德、科學、技術、業務知識教育,鼓勵職工自學成才,不斷提高職工隊伍素質。
第九章紀律與獎懲。
第三十五條公司有權制定勞動紀律與獎懲制度。
公司有權依據勞動紀律與獎懲制度決定對職工進行獎勵或懲罰。
第三十六條公司對于模范執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在完成生產、工作任務、產品開發、技術開始、技術改造、提高質量和提高勞動生產率、改善經營管理等方面作出優異成績的職工,有權分別給予榮譽獎勵和物質獎勵。
第三十七條公司對于違反企業各項規章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職工,可分別情況,給予批評教育、開具過失單或不同的行政處分;也可酌情處以一次性罰款或者經濟賠償;情節嚴重的,可以解除勞動關系。
對職工進行行政處分時,須征求工會意見,聽取被處分職工本人的申辯,由公司作出決定。
解除職工的勞動關系,事先應經工會參加處分文件會簽。
工會認為不合理的,有權提出異議,與公司協商解決。
因生產經營條件變化,公司大規模變更職工的工作或裁員時須征得工會同意。
第三十八條各類處分和一次性罰款項目、額度,由公司獎懲規章制度統一規定。公司各基層單位或部門制定的同類制度,需經公司承認并備案。
公司獎懲規章制度,應經工會同意后實施。
第十章合作與聯系。
第三十九條雙方為促進公司發展和維護公司與職工的利益,保證實行密切而有效的合作。
公司正、副總經理和工會正、副主席每月召開一次聯系會議,就重大事宜和有關職工整體利益間題進行通報和協商。必要時,可隨時約見對方。
雙方遵守聯系會議所作出的決定。
第四十條公司正、副總經理或其代表可以應邀出席工會會員代表大會,并向大會通報公司生產經營情況。
工會正、副主席或其代表可以應公司要求向公司通報工會開展的與公司有關的重大活動情況。
雙方應經常共同或分別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第四十一條雙方同意采取具有凝聚力的精神或物質手段,以及通過各種公關聯誼活動,聯絡和密切公司領導與職工的感情。雙方同意繼承和發展自公司開業以來為實現上述目的所采取的方法。
第十一章監督檢查和仲裁。
第四十二條為保證全面執行本合同,雙方聯合成立集體合同監督小組,其成員由工會代表、公司代表根據人數對等的原則組成。
本合同每年檢查1次,檢查結果以書面報告形式提交雙方簽約代表。簽約代表應認真研究和處理檢查結果。
第四十三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首先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按有關規定的仲裁程序辦理。
第十二章期限和變更。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有效期為3年。
合同期滿前6個月經雙方協商簽訂新合同。新合同未簽訂生效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特殊情況時,雙方都有權提出修改本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后,進行修改。修改后的條款,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
第四十六條公司支持工會開展的活動,并提供必要的條件。工會開展活動應在生產、工作時間以外進行,如有必須占用生產、工作時間活動的,應事先征得公司同意。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公司應給予支持。
第四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國法律和政府規定執行,或由雙方協商后確定。
第四十八條?本合同中、英文本各兩份,雙方各持中、英文本一份。
本合同中、英文本均具有同等效力。兩種文本如出現矛盾,以中文文本為準。
本合同副本兩份,分別呈報市勞動局和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第四十九條?本合同自報送勞動部門后十五日內,如勞動部門無意見,則自行生效。
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總經理:_________________。
副總經理?: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工會。
主席:___________________。
副主席: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集體合同意思合同(模板16篇)篇六
為維護用人單位和職工的合法權益,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單位)與___有限公司工會(以下簡稱工會)代表全體職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集體合同規定》、《遼寧省集體協商和集體合同規定》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單位和全體職工雙方共同努力的目標是建立健全企業誠信體系,積極履行社會責任,依法保障用人單位和職工的合法權益,構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勞動制度,實現“共謀企業發展、共享發展成果、共建和諧社會的目標”。
第二條本合同對單位和單位全體職工均具有約束力。單位與職工個人簽訂的勞動合同中所涉及的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等標準不能低于本合同的規定。
第三條本合同的主體是單位和職工。單位由法定代表人代表,職工由工會主席代表,簽訂本合同。在合同有效期間,單位法定代表人的更換和工會組織的換屆,不影響本合同的執行。
第四條單位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認證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尊重并支持單位工會依法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五條工會應組織和教育職工依法正確行使民主權利,遵守公司的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和本合同的各項規定,不斷提高專業技能和科學文化素質,努力完成單位的生產和工作任務,協調勞動關系,妥善處理勞動爭議。
第二章勞動報酬。
第六條單位按照按勞分配原則,建立工資分配制度和工資協商機制。
單位應通過對各工種和崗位的勞動條件,實際勞動消耗量以及對職工的技術業務等諸因素進行勞動評價,分別確定單位的工資標準和職工的工資報酬。職工個人工資的確定,以職工本人勞動數量和質量為主要依據。
對于計件工資報酬,企業根據工作物等級、勞動定額等因素,合理地確定計件單價和分配辦法,并定期根據生產經營變化予以修改和完善。
第七條單位實行_________工資制(周薪、月薪、年薪)。
第八條單位以___幣形式每月___日前向職工支付工資,不得無故克扣和拖欠。公司隨工資發放各類津貼、補貼。公司發放獎金(發放時間、發放標準、人員范圍)按公司職工(代表)大會通過的分配方案執行。
第九條單位和工會在每年___月份,應根據本單位生產經營狀況、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和平均工資、大連市年度工資指導線、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在崗職工社會平均工資、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本地區、本行業、本單位的人工成本水平、本地區、本行業的經濟增長水平和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等情況,經充分征求職工意見后,開展本年度工資集體協商工作,并于___月___日前完成工資集體協商工作并向全體職工公示協商結果。
第十條單位可根據大連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與工會(或職工代表)經過協商,確定本年度單位實際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一條單位不得隨意扣除勞動者工資。除法律、法規規定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的事項外,用人單位扣除勞動者應當符合《遼寧省工資支付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
第三章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十二條單位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的工時制度。部分工種因生產和工作特點,不能適應以上工時制度的,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并充分聽取職工(工會)意見的基礎上,允許實行相對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以保證生產的正常進行和勞動者的休息休假權利,報新區勞動部門批準后,可以實行___工時制度,并將具體工種崗位及工時制度張榜公布。
第十三條單位應按《勞動法》規定嚴格控制延長職工工作時間和節假日加班。確因生產經營需要加班加點的,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并支付相應的工資報酬或進行補休。有《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的,可以不受延長工作時間的限制。
第十四條對于有損職工身體健康和人身安全或者制度性的加班加點,工會有權代表或支持職工予以抵制。
第十五條單位依法保障職工的各類休息和休假。職工病假工資為正常工資的___%。職工的婚喪假、產假等休假制度,嚴格按國家和大連市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六條單位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
第四章勞動安全衛士。
第十七條單位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和勞動保護制度,努力改善職工的勞動條件,做好特殊工種和女職工特殊保護工作,對從事有毒有害工種的職工按國家規定發放特殊勞保用品及每月___元___費,并于每年___月組織次體檢。
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未經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勞動者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對在職業健康檢查中發現有與所從事的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勞動者,應當調離原工作崗位,并妥善安置;對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不得解除或者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第十八條單位按規定分別對在崗職工、新進職工、轉崗職工進行勞動安全方面的培訓,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培訓取得國家有關部門頒發的安全操作證才能上崗。
第十九條單位在新建、擴建、改建及實施技改工程時,應該同時建設勞動安全衛生、環境保護措施;單位引進推廣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時必須同時引進或采取可靠的勞動保護措施;單位工作場所、機械設備、電力設備、危險物品的管理,必須符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
第二十條工會應協助做好職工勞動保護工作和安全技術培訓的管理工作,教育職工嚴格遵守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每年組織___次勞動變更監督檢查。
第二十一條發生職工因工傷亡事故或出現危害職工身體健康問題時,單位應及時采取措施通知工會、并在規定時間向安全監察部門及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工會向上一級工會報告。單位應依法對因工傷亡人員申請工傷等級鑒定,公司工會應依法監督公司落實對工傷人員的賠償和補助。
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從事《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勞部發[1994]498號)禁止從事的作業。
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職工從事對本人和胎兒、嬰兒有危害的作業。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依法享受特殊保護。
第五章勞動保險和福利。
第二十三條單位和職工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享受社會保險待遇。單位應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按時為在冊職工辦理參加社會保險的必要手續。
第二十四條職工出現因工造成職業病、負傷、傷殘死亡,或者患病、非因工負傷、致殘、死亡或者退職退休以及女職工在孕期、產期等情況,凡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單位應當協助該職工獲得物質幫助,并按規定為該職工提供相應待遇。
第二十五條單位應根據經濟效益情況,逐步發展并改善員工的文娛設施、膳食、交通、住宿等條件。
第二十六條單位可委托工會制訂和實施職工生活困難補助制度。補助的條件、標準、程序由單位與工會協商確定。單位制定或修改有關職工生活福利方面的規定,應提交職代會審議通過。
第六章職業技能培訓。
第二十七條單位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的___%的標準提取職工教育經費,制定和實施年度職工教育計劃,職工教育經費提取使用及教育計劃制訂實施應聽取工會意見并提交職代會審議。
第二十八條單位可采取內外結合的方式,對職工進行崗位、技能等培訓,也可與大專院校簽訂培訓協議,選送符合條件的職工進行學習深造,具體人選由單位與工會協商并形成專項制度后公布執行。
第二十九條單位鼓勵和支持職工學習文化和專業技能,對通過自學考試取得相關學歷證書或通過培訓取得技能等級證書的職工給予相應的獎勵,獎勵辦法由單位與工會協商并形成專項制度后公布執行。
第七章勞動合同管理。
第三十條單位根據生產經營需要招聘職工時,應本著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按規定辦理錄用手續。
第三十一條單位與職工建立勞動關系應簽訂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單位自行制訂勞動合同文本時,應當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備案。單位制定和修改勞動合同文本時,應當聽取工會的意見。
第三十二條勞動合同到期,屬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延續:
1、在任職期間個人無嚴重過失或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專職工會主席、副主席、委員(以新區總工會批復為準)勞動合同自動延長期限為任職期限;兼職工會主席、副主席、委員勞動合同自動延長期限至任期屆滿。
2、參與平等協商的職工方代表在履行代表職責期間,個人無嚴重過失的,勞動合同期限自動延長至協商代表職責完成之時。
3、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女職工,單位不得以孕期、產期、哺乳期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延長至哺乳期滿。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條單位因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情形時,應提前30天向工會或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職工意見。職工裁員方案、程序、辦法、經濟補償標準等須經向勞動部門報告后方可實施。
第八章獎懲。
第三十四條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第三十五條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單位應對遵守紀律、完成生產和工作任務成績顯著的職工予以獎勵;對違反勞動紀律、經批評教育后仍不改正的職工予以懲處。
第三十六條對職工的獎勵包括晉級、獎金和授予先進生產者榮譽稱號等,由單位負責制訂評選和獎勵方案,并會同工會研究確定獎勵名單。評選和獎勵工作一般在每年___-月進行。
第三十七條單位對職工違紀違規進行處分時,應查清事實、取得證據;對職工嚴重違紀違規作出解除勞動會同等懲處時,應事先征求工會意見。單位應認真研究工會的意見,并將處理結果書面告知工會。
第九章合同期限和變更。
第三十八條本集體合同有___項附件,分別為___集體合同和___集體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九條本集體合同及附件經單位___屆___次職代會審議通過,協商雙方首席代表簽字后,由單位報送勞動保障部門備案后生效,并于___天內采取___形式向全體職工公布。
本合同有效期___年,從___年月日至___年月日止。本合同期滿前___天,雙方應就訂立新的或續訂集體合同進行平等協商。
第四十條本合同有效期內凡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協商變更或解除合同:
1、本合同條款內容與現行法律法規相沖突;。
2、因不可抗力致使集體合同條款不能履行或部分無法履行的;。
3、公司因改制、兼并、解散、破產等原因致使集體合同無法履行;。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都有權提出臨時召開協商會,就集體合同及附件的有關條款進行協商和修改,并按原程序通過和備案。修改條款與本合同及附件具有同等效力。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無權單方變更。
第十章合同監督檢查與爭議處理。
第四十二條為保證本合同及附件的全面履行,在合同有效期限內單位與工會聯合組成集體合同監督檢查小組,其成員由___名職工代表和___名行政代表組成,召集人由雙方輪流擔任。
本合同每年檢查___次。檢查結果以書面形式報告簽約雙方,集體合同及附件的履行情況每年應向職代會報告。
第四十三條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任何一方都可向勞動保障部門申請協調處理,也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在此期間,雙方不能激化矛盾,應遵守《遼寧省集體協商和集體合同規定》第十七條規定的義務,以有利于爭議的解決。
第十一章附則。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所稱的職代會和職工大會,代表產生及履行職責應符合《遼寧省職工代表大會規定》的要求。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依照法律法規和單位的有關規章制度協商解決。
第四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四份,單位、工會、人力資源和勞動保障部門、總工會各執一份。
集體合同意思合同(模板16篇)篇七
企業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企業工會主席:__________。
企業方首席代表:__________。
職工方首席代表:__________。
第一條為建立穩定和諧的勞動關系,依法維護職工和企業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集體合同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本合同生效后,對企業和企業職工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三條職工與企業應簽訂勞動合同,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工資支付的內容,約定的工資支付標準不得低于本合同或者工資集體協議的規定。
第四條企業實行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的工時制度。企業有責任不斷改進生產管理,控制延長工作時間。確需延長工作時間的,企業應說明情況,與工會或職工協商同意后,可適當延長時間,并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五條企業每月以貨幣形式發放月工資給職工本人,最低工資不低于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水平。
第六條職工代表與企業代表可依法就企業內部工資分配制度、工資分配形式、工資收入水平等事項進行平等協商,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工資集體協議。工資協議作為集體合同的附件,與集體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企業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對職工進行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職工代表與企業代表可就職業安全衛生事項進行平等協商,簽訂專項協議。職業安全衛生協議可作為集體合同的附件,與集體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企業應改善勞動條件,保障女職工的特殊權益。職工代表與企業代表可就女職工權益保護事項進行平等協商,簽訂專項協議。女職工權益保護協議可作為集體合同的附件,與集體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企業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的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對職工實行社會保險,提高職工的福利待遇。
第十條企業應當建立職業培訓制度,有計劃地對職工進行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衛生培訓。
第十一條職工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十二條企業建立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處理本企業的勞動爭議。
第十三條本合同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
第十四條為全面有效地履行本合同,企業代表與職工代表組成監督檢查小組,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定期監督檢查,及時協商解決檢查中存在的問題。
第十五條本合同有效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或通過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總工會各一份。
甲方:_____。
企業方首席代表: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
職工方首席代表: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集體合同意思合同(模板16篇)篇八
集體合同的簽訂如果所在地區基層勞動部門沒有發過什么正式的文件的話是不強制簽署的,職工和單位發生沖突了也不強制要簽署集體合同,這之間沒有什么聯系;集體合同在目前我們國家就我個人觀點也就是個勞動關系開放、和諧的標志而已,內容都是職員工的最低、基本保障和工會的一些權利的明確而已。
如果要簽訂勞動合同:
如果企業小沒有工會可召開員工大會,程序是一樣的。
集體合同意思合同(模板16篇)篇九
甲 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公證方: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自愿簽訂以下工廠轉讓合同。具體如下:
甲方將位于_________(工廠具體地址) 的工廠(面積 m2,合同租賃期自___年___月___日 至______年_____ 月_______日)轉讓給乙方,工廠的經營權及房屋租賃合同、機器設備、生產物料、人員客戶、經營權益等隨之轉讓給乙方,甲方書面附相關合同書、交貨合同、稅、費、單據、營業證照、注意事項等清單。
乙方同意支付甲方工廠轉讓費用人民幣_____元。 (大寫_____圓整)。甲方收款后,經甲方開收據簽章后給乙方。
(1)甲方需詳細告知乙方因工廠相關需要繳交的所有費用(如水電費用、房租費用、管理費用、衛生費用、人員薪資費用、進貨、出貨費用、其它費用等)、所需要的手續合同、所經手的人員和聯系人等,并知會房東等相關人員。
(2)甲方向乙方移交與工廠相關的房屋租賃合同書、訂貨/出貨合同樣本、訂貨電話、客戶電話、員工電話及緊急聯系人電話等。并與乙方一起與房東協商,在乙方經營期間,甲方與房東協助乙方的證照辦理、生產經營、與村委、工商、治安、稅務等相關的關系協調、突發事件處理、其它相關事宜等。若廠房租賃合同到期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的權益。以上與甲方及房東等的相關事宜可與之達成口頭或書面協議。
(3)甲方詳細交接工廠相關人員的勞動合同、技能特長、健康狀況、薪資標準、注意事項等相關資料。
(4)甲方繳交清楚以前與甲方簽約的相關合同,結清以前所有與甲方相關的債權債務。
(5)甲方詳細交接各客戶、供應商的信用度、周邊環境、近期市場行情、相關競爭對手、注意事項、工廠安全、工廠的優勢、劣勢等相關情況,不能刻意隱瞞對乙方不利的信息。
(6)甲方應切實履行以上相關義務,當乙方經營過程中遇到困難時,甲方有義務提供必要的協助。對此,乙方表示感謝。
(1)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乙方按時付款給甲方,甲方收款后應寫收據經甲方簽章后給乙方。
造成甲方的困擾。
(3)乙方不可向第三方透露有損甲方利益的商業信息,不可做有損甲方利益的事情。
(1)以上甲、乙雙方應盡的責任,自甲乙雙方及公證方簽約后生效,若任一方有未盡責任的情況出現時,視為違約,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2)出現違約時,甲乙雙方可通過協商溝通來解決相關責任,若協商不成時,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相關法律訴訟。
(3)公證方對本合同及相關內容有保密責任。
(4)不可抗力情況下,甲乙雙方可回避相關責任。
;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公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共同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三份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附:其它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與公證方一起,三方均同意的情況下簽訂的附件,視同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
公證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集體合同意思合同(模板16篇)篇十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根據國家和省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下列房產買賣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愿將坐落于____的房產出售給乙方,乙方對甲方所出售的房產已作了充分了解,愿意購買該房產。甲方出售的上述房產基本情況為:
(1)混凝土基礎結構辦公室三層,總建筑面積為400平方米;。
(2)星棚結構5個:生產車間、宿舍總面積5200平方米。
甲、乙雙方擬訂交易上述房產的.全部,建筑面積5600平方米。
上述房產若有設立住房專項維修資金賬戶,則該賬戶房產的轉移而轉移給乙方,如沒設立該賬戶的,則所設立責任隨房產的轉移而轉移給乙方。
二、甲、乙雙方議定上述房產的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壹佰肆拾柒萬元整(1470000元),按混凝土結構每平方米360元計算,星棚結構每平方米255元計算。甲方已于簽訂合同當日收到乙方以現金形式給付人民幣壹佰肆拾柒萬元整(1470000元)。
三、甲方同意于____年___月___日將該房產交付給乙方使用。
四、甲方保證上述房產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或其他權利限制,若發生買賣前即已存在任何糾紛或權利障礙的,概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
五、甲方決定中途不賣或逾期10天仍未交付房產時,作甲方中途悔約處理,本合同即告解除,賠償人民幣伍萬元整的違約金給乙方。
六、辦理上述房產所需繳納的稅費,均由甲方繳納。
七、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約定后作為補充合同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
十、本合同于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簽訂。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體合同意思合同(模板16篇)篇十一
甲方(企業)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乙方(企業工會)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四川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印制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勞動合同
第六條甲方與職工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七條甲方與職工訂立,解除,變更,終止勞動合同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第九條甲方新招用職工,其試用期限應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
第三章勞動報酬
第十條甲方以貨幣形式及時足額支付職工工資,不得拖欠、
第十一條甲方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四條甲方在經濟效益增長的同時,保證職工收入的相應增長、
第四章休息休假
第十七條職工在勞動合同期內享有國家規定以及甲方安排的各項休息,休假權利、
第五章勞動安全衛生
第十九條甲方必須為職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二十一條甲方在生產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技術規范、
第六章社會保險和福利
第二十四條甲方根據經濟效益狀況為職工建立補充保險、
第二十五條甲方按有關規定提取和使用福利費,每年向職代會報告當年福利費使用情況、
第二十六條甲方應當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職工的福利待遇、
第七章職業技能培訓
第八章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
第二十八條甲方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甲方禁止安排女職工從事礦山井下,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
第三十條甲方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國家規定的禁忌勞動、
第九章裁員
第十章獎懲
第十一章集體合同期限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十二章變更,解除集體合同的程序
第三十六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一)因甲方被兼并,解散,破產等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二)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部分無法履行的;
(三)本合同約定的變更或解除條件出現的;
(四)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爭議時的協商處理辦法
第十四章違反集體合同的責任
第十五章附則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四川省有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簽名)
年月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簽名)
年月日
集體合同意思合同(模板16篇)篇十二
甲方(企業)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乙方(企業工會)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四川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印制。
四川省總工會本合同由企業工會(以下簡稱乙方)代表全體職工與企業(以下簡稱甲方)簽訂.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依法維護職工和甲方的合法權益,促進甲方持續穩定協調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四川省集體合同條例》,《集體合同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本合同是甲,乙雙方代表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在平等協商一致基礎上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三條本合同對甲,乙雙方和全體職工具有約束力.甲方與職工個人簽訂的勞動合同中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不得低于本合同規定的標準.
第四條甲方尊重并支持乙方依法開展工作,聽取乙方對生產經營和涉及職工切身利益問題的意見及建議,與乙方協商處理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五條乙方尊重并支持甲方依法進行生產經營和管理,依法代表和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教育職工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愛崗敬業,努力工作,圓滿完成甲方各項工作任務.
第六條甲方與職工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七條甲方與職工訂立,解除,變更,終止勞動合同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第八條乙方幫助和指導職工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并監督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九條甲方新招用職工,其試用期限應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
第三章勞動報酬。
第十條甲方以貨幣形式及時足額支付職工工資,不得拖欠.
第十一條甲方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二條甲方依法安排職工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職工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職工工資;安排職工在休息日工作且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職工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職工工資;安排職工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職工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職工工資.
第十三條職工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期間,甲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工資.職工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甲方應視同其提供了正常勞動而支付工資.
第十四條甲方在經濟效益增長的同時,保證職工收入的相應增長.
第四章休息休假。
第十五條甲方依法實行每日工作時間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因生產特點,工作性質不能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的工種和崗位,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可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和不定時工作制.
第十六條甲方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乙方和職工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最長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十七條職工在勞動合同期內享有國家規定以及甲方安排的各項休息,休假權利.
第五章勞動安全衛生。
第十八條甲方嚴格執行國家,四川省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法律,法規,建立完善的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第十九條甲方必須為職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二十條甲方應對職工進行安全衛生教育,保證職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掌握本崗位安全生產操作技能.
第二十一條甲方在生產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技術規范.
第二十二條職工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六章社會保險和福利。
第二十三條甲方按照國家和四川省有關規定為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
第二十四條甲方根據經濟效益狀況為職工建立補充保險.
第二十五條甲方按有關規定提取和使用福利費,每年向職代會報告當年福利費使用情況.
第二十六條甲方應當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職工的福利待遇.
第七章職業技能培訓。
第二十七條甲方應按照有關規定,根據甲方實際情況,建立健全職業培訓規章制度,規范對職工的職業技能培訓工作.
第八章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
第二十八條甲方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甲方禁止安排女職工從事礦山井下,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
第三十條甲方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國家規定的禁忌勞動.
第九章裁員。
第三十一條甲方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情形,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乙方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乙方或者職工的意見,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第三十二條甲方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人員,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被裁減人員.
第十章獎懲。
第三十三條甲方按照國家,四川省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規定,對職工進行精神和物質獎勵.
第三十四條甲方對職工進行處分時,應事先征求乙方意見,乙方認為不適當的,有權提出意見.
集體合同意思合同(模板16篇)篇十三
第一條為了建立企業內部協調、穩定的勞動關系,規范企業與職工行為,維護雙方合法權益,增加相互合作和企業凝聚力,共同促進我廠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國家鐵路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若干規定的通知》和有關法規,由xxx廠(以下簡稱廠)與xxx廠工會(以下簡稱工會),雙方代表平等協商達成協議而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本合同遵循:合法的原則,平等的原則,權利義務相對等的原則,兼顧國家、企業、職工利益的原則,維護正常生產、工作秩序的原則。
第三條本合同有關勞動用工、勞動報酬、勞動工時、勞動保險、勞動保護、職工培訓、職工福利、退休養老和各種節假日等方面的待遇的條款,應不低于國家和地方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第四條本合同是雙方在企業發展、科學管理、民主管理,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等方面應遵守的行為規范和共同準則。
第五條廠、工會及全體職工應共同實現20xx年各項目標:
一、完成工業總產值980萬元。
二、實現銷售收入1000萬元。
三、實現綜合經濟效益15萬元。
四、產品出廠合格率達到100%。
五、在崗職工收入比上年增長5%。
六、完成固定資產增值10%。
七、消滅人身重傷以上事故,消滅責任火災重大事故和設備事故,實現安全年。
八、搞好治安綜合治理,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維護大局穩定,確保工廠經濟持續穩定增長。
第六條廠根據生產需要,可以適當調整勞動力分布結構,改善勞動組織,采取多種形式的用工制度。待崗的職工需要培訓,使其盡快達到上崗條件。
第七條因履行個人勞動合同而發生的勞動爭議,按勞動爭議調解程序處理。
第八條本廠職工的工作時間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實現每周不超過40小時工作制度。
第九條廠、分廠原則應不提倡加班,確實因滿負荷生產工作狀態下仍不能完成生產、工作任務,而需要加班,應經主管領導同意,并向同級工會組織通報認可后方可適當延長工作時間,原則加班每次不得超過3小時。特殊情況延長工作時間(如出現天災人禍,組織搶救工作等《勞動法》第四章第四十二條規定情況)不在本規定范圍之內。其中實行換班工作制的職工休假日、法定假日工作制的職工休假日、法定節日工作視為正常工作,其中法定節日按照加班處理。
第十條國家法律規定的休息日,應當安排職工休假,婚假、產假、探親假等應按國家法規執行。年休假可以根據生產和工作情況有組織的安排休假。
第十一條廠制定關于職工病事假的有關規定時,必須依據《勞動法》及鐵道部、路局、分局的相關規定,應與同級工會協商,同級職代會共同審議通過。
第十二條廠及分廠對生產崗位上的分廠兼職工會主席應提供每年不少于30天的工會工作日,工資及其它待遇不受影響。
第十三條在勞動生產率和經濟效益增長的前提下,職工收入的增長原則不低于分局公布的平均職工工資指數。
第十四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廠應按《勞動法》規定標準支付勞動報酬。
1、安排職工延長勞動時間,累計時間滿8小時為一個工作日,依次類推,原則安排調休。在本年度內不能安排調休者按工資150%支付工資報酬。
2、休息日加班不能調休的,應支付不低于200%的工資。
3、法定節假日加班,工作一天,調休兩天,不能調休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4、廠支付職工超過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的計算基數為職工個人崗位工資、技能工資。
第十五條廠根據國家和地方法律規定,參加養老、待業等社會保險。廠行政應給職工互助補充保險基金組織提供資助,金額視經濟效益協商確定。
第十六條對因工負傷、殘、死亡的,應按有關勞動保險政策規定,為其支付費用并給其予應享受的待遇。
第十七條廠負責加強和改善勞動安全技術工作和勞動保護條件,特殊工種及女職工的特殊保護工作,防止人身事故發生,預防并減少職業病危害。
第十八條廠根據工種崗位需要,按期給職工配發勞動保護用品,冬夏季節采取防寒保暖,防暑降溫措施。
第十九條廠發生職工因工傷亡事故,應及時通過工會備案,工會應參加調查并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第二十條工會支持并監督廠行政加強勞動保護管理。當發生嚴重有損職工身體健康或人身安全的情況時,工會有權采取措施維護職工的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
第二十一條廠負責制定職工教育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搞好職業培訓工作,并納入廠發展規劃中,同時布置,同時實施,同時檢查評比。教育發展規劃應提交職代會討論審議,接受監督。
第二十二條實行“先培訓、后上崗”制度,職工必須參加廠安排的各類教育培訓,遵守廠制定的各項教育制度。廠對關鍵崗位實行崗位合格證制度,凡考試不合格的按有關規定實行試崗、待崗。
第二十三條廠應依據上級有關規定為職工提供集體福利設施。
第二十四條廠要加強對離退休職工的管理水平,按規定每年提取離退休人員專項管理費,幫助離退休職工解決實際困難。
第二十五條廠每年應將福利基金提取的總數及安排、使用情況向工會通報,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審議。
第二十六條廠2004年為職工辦兩件實事:
1、返還50%職工個人風險抵押金。
2、美化廠區,逐步建成花園式工廠。
第二十七條廠按照國務院《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等有關文件和分局有關獎懲規定,制定本廠勞動紀律與獎懲制度,并以此為依據決定對職工進行獎懲。廠獎懲制度的制定有工會參加并經廠職代會審議通過后實施。
第二十八條對于違反企業規章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職工,廠可分別不同情節給予批評教育或經濟賠償,情節嚴重的可以辭退、除名、直至追究法律責任。對職工進行行政處分時,須事先征求同級工會組織意見,聽取被處分人申辯,然后由行政作出決定,工會認為處理不適當的可以提出異議,與行政協商解決。
第二十九條當事人雙方依據合同的原則和內容,履行各自的權利和義務:
廠行政:
1、深化改革,強化企業管理,堅持科學管理,民主管理,正確行使生產指揮權。建立自負盈虧機制。降低成本、挖潛提效,提高經濟效益。
2、積極推進干部制度改革,按照德才兼備原則,聘用干部,德能勤績考核干部,強化干部管理制度,不斷提高干部的政治、業務技術素質。
3、制定切實可行的有效措施,保質保量地負責完成全年安全生產經營銷售任務。
4、堅持“科技興廠、教育為本”的方針,大力發展科技教育事業,搞好職工教育和職工崗位培訓,提高教育質量,為我廠發展提供合格人才。
5、關心職工生活,為職工多辦實事、好事,逐步為職工提供良好生產和生活環境。
6、根據廠生產任務情況,確定職工息工、待崗、下崗有關辦法規定,交職工代表大會審議討論通過實施。
職工:
1、學習黨的各項方針政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樹立“廠興我榮,廠衰我恥”的觀念,積極支持、參與各項改革,參加民主管理工作,參政議政,當好企業主人。
2、參加群眾性合理化建議、發明創造,小改小革及崗位練兵、技術比武活動,鉆研業務,提高職業技能。
3、堅持安全生產,認真執行規章制度,落實崗位責任制,嚴格按照操作規程辦事,保證人身安全。
4、在廠、分廠領導下,保質保量地完成本職工作任務,發生人為責任問題,自覺接受有關規定處理,不得無理取鬧。
5、貫徹《勞動法》,維護和服從行政領導對廠生產和經營活動的統一指揮權,嚴格按照勞動合同辦事。
第三十條廠在重大決策的制定、研究各項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生活福利等重大問題,應與廠工會組織及時溝通、磋商,并提請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有效期為一年。合同期滿前一個月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新合同,新合同簽訂生效前,本合同繼續有效。新合同的生效日期與前合同的終止日期吻合。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有特殊情況時,雙方都有權提出修改本合同的條款。修改后的條款為合同的附件執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無權變更。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可以解除:
1、廠與工會協商一致;
2、因不可抗拒情況出現,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3、企業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和重大變化。
解除合同須經職工代表大會通過,并在五日內向原合同審查的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分局行政和分局工會提交書面說明。
第三十四條雙方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向上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裁決。
第三十五條在次年廠召開職工代表大會時,由廠行政報告上年廠集體合同的履行情況,并由職工代表按照“全面履行、較好履行、基本履行、未履行”做出評議,并由干部評議組根據評議的實際數據做出集體合同履行情況的書面報告,由大會審查并做出決議。
第三十六條企業違反規定的、或合同約定的條款,應依法承擔法律責任;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法律法規以外的損失,向上級主管領導、部門報告,請求上級處理。
第三十七條工會不是集體合同的主體,不承擔集體合同規定的經濟、物資責任。工會違反本合同應承擔道義上的責任,職工違反本合同應承擔一定范圍內的責任。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經廠九屆四次職代會審議通過并經雙方法人代表簽字。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簽字后,雙方各持一份,并于七日內將合同文本及全部附件一式三份報送勞動主管部門、分局行政和分局工會。
第四十條本合同自上報上級勞動主管部門、分局行政、分局工會的十五天內如未提出異議,即行生效。
生效后雙方應及時向全體職工公布并認真履行,任何一方不得違約,保證合同的權威性、法規性、嚴肅性。
廠法人代表:(簽字)。
工會法人代表:(簽字)。
集體合同意思合同(模板16篇)篇十四
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
勞動保障證號:___________。
企業登記注冊地: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
企業實際經營地: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
經濟類型:___________。
職工總數:___________。
甲方(企業行政方)乙方(工會職工方)。
首席協商代表:___________首席協商代表:___________。
首席代表職務:___________首席代表職務:___________。
代表人數:___________代表人數: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
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制。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江蘇省集體合同條例》、《江蘇省工資支付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為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保障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參照《集體合同(格式文本)》,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本合同約定的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分別不得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和法定標準。
甲方與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中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不得低于本合同規定的標準。
甲方規章制度有關條款與本合同不一致的,按照本合同執行。
第三條按照國家工資分配政策,根據本單位生產和經濟效益實際情況,參考本地區、本行業相關經濟因素,經雙方平等協商,確定工資增長、工資分配、工資支付方案。
一、工資增長幅度:根據政府發布的本年度最低工資標準、工資指導線、人力資源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及勞動生產率、單位經營狀況等,合理增長職工工資,努力實現本企業職工工資增長不低于本企業經濟效益增長,一線職工工資增幅不低于本企業職工平均工資增幅。上年度本企業利潤總額增幅為%,協商確定本年度職工平均工資不低于元,比上年增長%。其中,一線職工平均工資比上年增長%。
前款所涉一線職工是指本企業___________等崗位的職工。
如一線職工工資增幅低于本企業職工平均工資增幅。理由:___________。
二、工資分配辦法修訂內容:
三、工資支付辦法修訂內容:
第五條甲方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職工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職工工資。發放時,要有工資清單。
第六條本合同及附件未盡事宜,或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無規定的,應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每年協商簽訂一次。
第七條雙方協商達成的本合同草案,___年___月___日經職工大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
第八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十日內由甲方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合法性審查,自通過合法性審查之日起生效。送達十五日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即行生效。
第九條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全體職工公布。
第十條本合同有效期一年,從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內,雙方均可向對方提出重新簽訂或續訂的要求。
第十一條合同有效期內,變更或解除合同須經雙方協商一致。提議一方,應以書面形式說明理由,并提供相關依據。
第十二條有下列情況之一,雙方均可提出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一、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經修改或廢止;
二、不可抗力;
三、本合同約定的變更或解除條件出現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條簽訂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就合同執行情況和變更提出協商要求時,雙方應在七日內進行協商。
協商一致進行變更或解除的合同應在變更或解除后的十日內由甲方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合法性審查。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本合同。
第十四條為保證全面執行本合同,雙方聯合成立合同監督檢查小組,在合同期內至少檢查一次,檢查結果以書面形式提交雙方首席協商代表。雙方首席協商代表對檢查發現的問題應共同研究,采取妥善方式、協商處理。每年向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至少報告一次工資集體合同履行情況。
第十五條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或集體協商規定的,應根據《江蘇省集體合同條例》有關規定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提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協調處理。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一份,報上級工會一份。
第十八條本合同附件包括:協商代表名單、協商代表的產生、平等協商過程、職工大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通過情況及其它。
甲方首席協商代表乙方首席協商代表。
(簽字蓋章)(簽字蓋章)。
集體合同意思合同(模板16篇)篇十五
咀方(出讓人):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 乙方(受讓人):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
經各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地上建筑物及附屬設施和樹木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于 。土地面積為 平方米(折約 畝)。
2.現該地塊的用途為 。
第二條、轉讓方式
咀方將該地塊轉讓給乙方。土地使用權出永久轉讓,無年期限制。
第三條、轉讓價格
土地的轉讓價為 萬元/畝[包括級差地租、市政配套費、開發補償費、土地出讓金、青苗補償費、空中或地下的管線(水、電、通訊等)遷移費和土地管理費],轉讓總價為人民幣 萬元。
第四條、付款方式
乙方同意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所有土地價款。
第六條、其他約定
1.在出讓過程中,甲方僅承擔所有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轉讓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土地契稅和交易費用,其他有關營業稅等)。
2.乙方的開發建設應依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并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第九條、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
鈞證人(簽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集體合同意思合同(模板16篇)篇十六
協商代表人數:________________協商代表人數:__________。
代表產生方式: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
第一條為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維護企業和員工的合法權益,增強合作共事,促進企業發展,根據《勞動法》、《工會法》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布的《集體合同規定》及深圳經濟特區有關法規、規章,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工會是公司員工合法權益的代表,依法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本合同由工會(員工代表)代表員工與公司簽訂。
第三條甲乙雙方依法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培訓、保險福利等事項,通過集體協商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四條進行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一)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及國家有關規定;
(二)相互尊重,平等合作;
(三)兼顧雙方合法權益;
(四)不得采取過激行為。
第五條本合同依法生效后,對企業和企業全體員工具有約束力。企業制定的規章制度不得與本合同相抵觸。
第六條企業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應當采取書面形式簽訂勞動合同,并應在員工上崗工作之前訂立。
第七條企業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可以采用勞動部門制定的文本,也可以采用企業依法制定的勞動合同文本。
勞動合同中的勞動條件和標準,不得低于或劣于本集體合同的規定。
第八條企業與員工訂立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勞務工_______年,深圳戶籍員工_______年。
第九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員工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企業應當與該員工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一)員工在本企業連續工作滿10年,雙方同意續延勞動合同;
(二)深圳戶籍員工,男性連續工齡滿25年,女性連續工齡滿20年,且本單位連續工齡滿5年。
第十條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當事人雙方同意在履行期滿后延續勞動關系的,應當在履行期滿前30日內續訂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變更已生效的勞動合同(如改變崗位、工種等),應遵循下列程序解決:
(一)一方向對方提出變更要求;
(二)雙方協商;
(三)協商一致,修改勞動合同內容;
(四)協商不成發生爭議的,任何一方可申請企業調解委員會調解,調解不成,可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企業確需經濟性裁員時,應按有關規定的條件、程序、經濟補償辦法執行。
第十三條企業對勞動合同期內的員工,無正當理由不得隨意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工會主席、副主席、工會委員任職期未滿或者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本人到期的勞動合同應當延續至任職期滿或者哺乳期滿時為止。當事人雙方已續簽勞動合同的除外。
第十五條企業或者員工違反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害或損失的,依《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給予賠償。
第十六條本企業依法建立工時制度按下列條件、標準處理相關事宜:
(二)根據本企業生產經營特點,特殊工種特殊情況的安排:
第十七條本企業因生產經營需要安排加班加點,嚴格執行《勞動法》規定的標準,并依下列要求處理相關事宜:
(一)乙方事先提出加班加點理由,確定工作量和投人人數;
(二)與甲方或當事員工協商;
(三)乙方不違背《勞動法》規定的加班加點標準,甲方應當支持和參與。
第十九條本企業實行工資制度。
第二十條本企業實行_______工資支付形式。
第二十一條本企業員工月工資不得低于深圳市政府公布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第二十二條本企業以人民幣發放員工工資,每月至少發放一次。工資發放約定日為每月_______日(上月工資必須在下月七日前發放)。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工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發放。
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員工工資。
第二十三條員工加班工資計算標準以為基數。
按平時、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分別支付150%、200%、300%工資報酬。
第二十四條員工病假、事假工資支付辦法_______。
第二十六條根據政府公布的年度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和本企業員工工資水平及企業經濟效益,經協商,確定本年度員工工資增(減)_______%。員工增(減)工資具體辦法是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七條企業和員工依法參加各項社會保險,交納社會保險費。員工依法享受各種社會保險待遇。
第二十八條企業根據經濟效益情況,建立企業年金制度。
企業年金所需費用由企業和個人共同繳納。企業繳費每年不超過本企業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1/12,企業和職工個人繳費合計一般不超過本企業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1/6。
員工在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時,可以從本人企業年金個人賬戶中一次或定期領取企業年金。職工未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的,不得從個人賬戶中提前提取資金。
第二十九條企業依法每月提取工資總額_%作為福利基金,用于員工集體福利,工會協助合理安排使用。
第三十條企業根據實際情況,逐步改善并發展員工的文娛設施、膳食、幼托、交通、住房等條件。
第三十一條企業依照法律、法規及規章,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責任制。
第三十二條企業應當為員工創造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員工獲得職業衛生保護。
第三十三條企業必須采用有效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并為員工提供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第三十四條企業對在_______工種(崗位)的員工定期作專項體檢。
第三十五條員工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各項勞動安全衛生規程。
第三十六條對于危害員工身體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工作,工會有權代表或支持員工予以抵制。
第三十七條發生員工傷亡事故,或出現危及員工身體健康和勞動安全的重大事故,企業應當及時處理,并在24小時以內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三十八條企業禁止安排女員工從事礦山井下、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
第三十九條企業不得安排女員工在經期從事高處、低溫、冷水作業和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
第四十條企業不得安排女員工在懷孕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對懷孕七個月以上的女員工,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
第四十一條企業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
第四十二條企業應當對未成年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第四十三條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和完善職業培訓制度,制訂培訓計劃。員工必須接受職業培訓,提高勞動技能。
第四十四條企業應當按照員工工資總額的_______%提取員工培訓經費,列人成本開支。員工培訓經費應當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十五條企業對員工進行的職業培訓,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第四十六條根據實際情況,需要脫產培訓的員工,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脫產培訓合同》,訂明培訓時間、地點、專業、費用、培訓后的服務期、違約責任等事宜。
第四十七條企業應依法制定本企業規章制度,明確獎懲條件和標準。企業規章制度須經員工代表大會或全體員工大會討論通過,并向全體員工公布。
第四十八條企業對員工給予懲罰,應符合下列程序:
(一)弄清事實,取得證據。
(二)企業負責人提出處理意見。
(三)征求工會意見。
(四)慎重作出決定,書面通知當事人。
第四十九條本合同從依法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十條本合同一經生效,雙方應嚴格遵守,認真履行。履行期間雙方同意變更修改條款內容的,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程序重新協商,并將變更修改后的內容報勞動行政部門審核登記。
第五十一條員工一方協商代表,在其履行協商代表職責期間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期限自動延長至完成履行協商代表職責之時,非因法定事由或本人嚴重過失,企業不得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第五十二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以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五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規章有規定的,依規定執行;無規定的,雙方應進行協商,簽訂補充條款,并送勞動行政部門審核登記。
第五十四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前3個月,雙方應舉行協商,重新簽訂集體合同。
第五十五條本合同送勞動行政部門審核登記,自登記完成之日起生效。送達15日內審核登記機構未提出異議的,本集體合同即行生效。
第五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一份由勞動行政部門存檔。
甲方首席代表:_______乙方首席代表: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簽字蓋章):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