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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矛盾糾紛化解報告大全(19篇)篇一
(一)擴大調解網絡覆蓋面。縣上設有1個縣級多元化解協調中心,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三大調解中心,28個縣級部門調解室,;鄉鎮(街道)建立73個多元化解協調中心,1115個村(社區)調委會,16個企業調委會。完善了土地征用、房屋拆遷、勞動爭議、環境污染、教育醫療、交通事故等15個行業性、專業性、區域性調解組織,在全縣61所千人以上學校建立了矛盾糾紛調解室。在城鎮小區、農村院落、市場(商場)、車站(碼頭)、工業園區(景區)建立面向群眾的一線調解“窗口”117個。做到了“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調解組織”。
(二)強化組織保障,配齊配強調解員。73個鄉鎮、街道黨委(黨工委)書記為多元化解協調中心主任,副書記為專職副主任;28個縣級部門一把手為部門調解室主任,分管領導為調解室副主任;同時選撥熟悉法律、政策,知曉社情民意、德高望重的同志擔任各級調解組織調解人員;與綜治辦聯合發文《網格員做好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和協助人民法院開展執行工作的實施意見》、《關于組織網格員協助開展矛盾糾紛錄入的通知》,將全縣網格員納入調解員隊伍。完善調解員選聘、培訓、考評和“調解能手”命名等激勵機制。推行分級分類培訓制度,重點培訓調解人員的法律政策水平和調解技能技巧,每年對全縣3382名調解員輪訓一次,不斷提高全縣調解員化解矛盾糾紛的能力和水平。
農村矛盾糾紛化解報告大全(19篇)篇二
為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我縣要在2020年全面建立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的決策部署,今年1月15日,縣委辦、政府辦聯合下發《關于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的實施意見》;1月22日,縣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領導小組印發《深化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體系分工方案》(南多解〔2020〕2號)。這兩個綱領性文件,構建了我縣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總體框架,一個以矛盾糾紛化解主體多元、矛盾糾紛化解方式多元、矛盾糾紛處理手段多元的良好局面正式形成。
(一)調解工作取得新成績。半年來全縣沒有發生全國、全省、全市有重大影響的群體性事件;進京赴省到市信訪越級上訪明顯下降;涉法涉訴進京非正常訪、重復訪明顯下降;全縣共排查各類矛盾糾紛2215余件,成功調處2104件,成功率達95%。防止群體性上訪8件130人,防止群體性械斗8件125人,無民間糾紛引起自殺,特別是無民間糾紛引起死亡1—3人的刑事案件。
(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取得新進展??h仲裁院受理案件101件,調解結案75件,進入訴訟渠道18件;勞動監察大隊調解處理勞動爭議156件,主要涉及農民工工資;企業、工會等調解人事爭議52件。
(三)行政復議工作獲得新突破。凡是縣委政府出臺規范性文件,都必須要法制辦從法律上去把關,法制辦審查通過的才能頒發,避免侵害群眾利益引起矛盾糾紛。全縣行政復議受理案件6件,辦結5件。
(四)訴非銜接工作有新經驗。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訴非銜接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全縣約72名調解員進駐各法庭調解室,協助法官調解矛盾糾紛。縣法院以縣大調解中心名義,向各鄉鎮、街道、縣級部門及企事業單位委托、委派調解案件325件。上半年,縣法院直接調解成功561件,委托、委派調解案件245件,調解成功201件,成功率82%,其中司法效力確認15件。縣人民法院派出2名法官,在縣交警大隊設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公示賠償法律依據、賠償標準、處理程序等,讓當事人明算帳,大多數交通事故通過調解得到處理,極少數調處不成功的由當事人起訴到巡回法庭立案判處,大大提高了交通事故處理效率,方便群眾辦事。
(五)服務縣委政府中心工作取得新實效。制定《“調解跟著項目走”活動實施方案》,全縣148個重點項目都建有矛盾糾紛調解機構,每個項目都落實一名縣領導擔任首席調解員,建設、國土、環保等部門和所在地鄉鎮(街道)、村(社區)相關同志擔任調解員。對30個省市重點項目矛盾糾紛,縣委政法委派出工作人員擔任每個項目調解聯絡員,協助收集矛盾糾紛信息,參與協調處理重大疑難矛盾糾紛,協助采取穩控措施,做好穩控工作。縣委政法委將會同縣紀委、縣目督辦等部門加強對項目矛盾糾紛調處工作的督查,對工作滯后的單位予以通報并相應扣減目標考核分值,對職責不落實引發矛盾糾紛事態擴大、激化,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將嚴肅追究責任單位、責任領導、責任人的責任。共排查調處項目矛盾糾紛139件,保證了重大項目正常推進。如天津億聯五金建材城前兩年,拆遷農戶阻工擋工,數百名業主集體上訪,租金拖欠嚴重,資金兌付困難,嚴重影響該省重點項目建設。xx縣深入開展調解跟著項目走活動,匯集公安、司法、市管、經信、城管等多方面力量,多管齊下,多元處理,規范市場秩序,規劃停車帶、垃圾場,打擊不正當競爭,清收租金500余萬元,指導、協調、推進市場穩定、發展、繁榮,四川長安網、南充新聞網刊載了我縣調解工作服務項目建設工作經驗。
農村矛盾糾紛化解報告大全(19篇)篇三
關于基層矛盾糾紛化解的調研報告為深入了解濟源基層矛盾)糾紛特點、化解成效、存在問題,我們通過實地走訪、座談交流等多種形式進行了專題調研。
(一)宏觀政策導向變化,使調解在矛盾化解中作用更加突出。一是越來越多原信訪案件轉向了更徹底的調解范疇。二是群眾對黨員干部、調解員的信任度不斷提升。三是一些原來只能靠法律訴訟途徑強制解決的矛盾糾紛有了依靠政策去調解的更大空間。
(二)經濟社會加快速變遷,導致矛盾糾紛更加復雜化、化解的難度加大。一是矛盾糾紛的類型更加多樣化、性質更加專業化。二是矛盾糾紛的主體更加多元化。三是矛盾糾紛的化解難度持續加大。
(三)矛盾糾紛的區域性差異加大、行業性特色突出,促使化解更要因地制宜、分類施策。山區鎮矛盾糾紛的高發期多集中在農忙時節、上級檢查等人員相對集中的時段。平原鎮以勞資糾紛,宅基地糾紛,鄰里糾紛等為主,矛盾糾紛的突發性、隨時性、群體性特征明顯。街道辦事處矛盾專業性、行業性特征更為明顯。
(一)“三調聯動”,讓三種類型的調解實現了各展所長、優勢互補。探索建立了“三調聯動”工作機制,充分發揮人民調解能把法、理、情有機融合優勢,有效破解了矛盾化解過程中“法律約束剛性但沒有彈性空間”“政策側重利益平衡但缺乏硬約束”的不足,將三者有機結合成一個常態化實體、固定化平臺、專業化團隊。
(二)“警調對接”,讓更多矛盾糾紛在發生現場得到了及時、有效化解。整合社區民警、社區輔警等村居警務力量,將全市232名社區民警納入基層人民調解委員會兼職調解員隊伍進行管理,同等享受案宗補貼待遇,提升了基層民警參與矛盾糾紛化解的積極性。一年來,共化解矛盾糾紛4000余起,今年前8個月警調對接化解矛盾糾紛占總量的46.2%,成功率達100%。
(三)“訴調對接”,有效緩解了司法訴訟的壓力。探索建立了人民調解參與訴前調解的工作機制,在訴訟服務中心設立了人民調解工作室。一年來,共參與訴前糾紛調解3000余件,同期民事訴訟立案數量下降達9%,有效緩解了司法訴訟壓力。
(四)“專業性行業性調委會”的組建,實現了矛盾糾紛化解中“專業的事讓專業的人去干”。組建了醫療糾紛、交通事故、物業糾紛、環境保護糾紛、土地承包糾紛等12個市級專業性行業性調委會。去年以來,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組織共調解矛盾糾紛1700余件,極大提升了疑難類矛盾糾紛的化解成功率。
(五)流動著的“老崔調解車”實現了“變上訪為下訪”。司法局和大峪鎮以“老崔調解車”為載體,打造出了流動服務平臺。目前,“老崔調解車”年處理矛盾糾紛200余起,濟源年信訪量下降近30%。
(六)居(社)“和事佬”、街道“矛調庭”北海品牌,壓實了矛盾就地化解責任制。北海街道創新設立“一庭三組”,即矛盾診斷調解庭、矛盾調解專業組、觀察員組、檔案文書組,以模擬法庭形式運行,使疑難問題能夠藥到病除。
(七)“道德積分管理”制度,讓德治的軟約束有了可考量的硬標準。軹城鎮以“道德積分儲蓄站”為載體,以“孝、善、信、勤、儉、美”為積分內容,以戶為單位積分,群眾根據積分可到合作商戶(銀行)兌換禮品逐步建立起了較為系統的道德激勵約束機制。坡頭鎮白道河村將每個道德積分兌換成0.5元,極大地提升了德治在矛盾化解中的作用。
三、
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調研發現,一方面,調解在基層矛盾糾紛化解中的作用越來越重要,另一方面,矛盾糾紛出現的新特點對調解工作的專業性、規范性要求越來越高,而我們當前的調解工作在隊伍建設、機制規范等方面都存在很多不足,亟待加強。
“一村一法律顧問”制度,受經費、責任心、知曉度等因素影響,發揮的作用受到了限制。因此,在預防環節,需進一步建立“督導機制落到實處”的有效手段,確保最大程度把矛盾糾紛消除在萌芽狀態。
二是充分發揮基層調解力量的作用。調研發現,化解矛盾糾紛的重點在基層,難點也在基層。但村(居)級調委會存在作用發揮不夠的問題。維護社會穩定,必須把矛盾糾紛化解的重心落實到鎮(街道)、村(居、社區),抓好新形勢下的社會矛盾糾紛化解調處,必須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
三是加強人民調解隊伍專業化建設。盡快推動人民調解員隊伍的專業化、職業化建設,通過政府購買社會服務等方式,建立社會化招聘、職業化運作、專業化服務、契約化管理的機制,使人民調解工作盡快作為一種職業出現。
四是規范機制建強“市級矛調中樞”。一些被上交到市級層面的矛盾糾紛,往往通過聯席會、研判會等進行處理,實踐中,這種聯調聯動機制往往變成了情況通報會、責任分解會。因此,建議在市級層面,要逐步建立健全疑難類矛盾糾紛調處的“常設平臺”“專業團隊”“規范機制”,變“通報、轉辦”為“研判、拍板”。
農村矛盾糾紛化解報告大全(19篇)篇四
關于基層矛盾糾紛化解的調研報告為深入了解基層矛盾糾紛特點、化解成效、存在問題,我們通過實地走訪、座談交流等多種形式進行了專題調研。
(一)宏觀政策導向變化,使調解在矛盾化解中作用更加突出。一是越來越多原信訪案件轉向了更徹底的調解范疇。二是群眾對黨員干部、調解員的信任度不斷提升。三是一些原來只能靠法律訴訟途徑強制解決的矛盾糾紛有了依靠政策去調解的更大空間。
(二)經濟社會加快速變遷,導致矛盾糾紛更加復雜化、化解的難度加大。一是矛盾糾紛的類型更加多樣化、性質更加專業化。二是矛盾糾紛的主體更加多元化。三是矛盾糾紛的化解難度持續加大。
(三)矛盾糾紛的區域性差異加大、行業性特色突出,促使化解更要因地制宜、分類施策。矛盾糾紛的高發期多集中在農忙時節、上級檢查等人員相對集中的時段。額敏縣以勞資糾紛,宅基地糾紛,鄰里糾紛等為主,矛盾糾紛的突發性、隨時性、群體性特征明顯。街道辦事處矛盾專業性、行業性特征更為明顯。
二、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調研發現,一方面,調解在基層矛盾糾紛化解中的作用越來越重要,另一方面,矛盾糾紛出現的新特點對調解工作的專業性、規范性要求越來越高,而我們當前的調解工作在隊伍建設、機制規范等方面都存在很多不足,有待加強。
“一村一法律顧問”制度,受經費、責任心、知曉度等因素影響,發揮的作用受到了限制。因此,在預防環節,需進一步建立“督導機制落到實處”的有效手段,確保最大程度把矛盾糾紛消除在萌芽狀態。
二是充分發揮基層調解力量的作用。調研發現,化解矛盾糾紛的重點在基層,難點也在基層。但社區(村)級調委會存在作用發揮不夠的問題。維護社會穩定,必須把矛盾糾紛化解的重心落實到鎮(街道)、村(居、社區),抓好新形勢下的社會矛盾糾紛化解調處,必須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
三是加強人民調解隊伍專業化建設。盡快推動人民調解員隊伍的專業化、職業化建設,通過政府購買社會服務等方式,建立社會化招聘、職業化運作、專業化服務、契約化管理的機制,使人民調解工作盡快作為一種職業出現。
四是規范機制建強“縣級矛調中樞”。一些被上交到縣級層面的矛盾糾紛,往往通過聯席會、研判會等進行處理,實踐中,這種聯調聯動機制往往變成了情況通報會、責任分解會。因此,建議在縣級層面,要逐步建立健全疑難類矛盾糾紛調處的“常設平臺專業團隊規范機制”,變“通報、轉辦”為“研判、拍板”。
三、
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社會矛盾中存在的問題。
(一)干部法治理念樹立得不牢。由于對法律知識掌握的少,部分干部在遇到問題時特別是在面臨多種問題或是棘手問題時不能首先研判處理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規定、法治精神,不能較好地合理合法地處理好問題,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現象仍然存在。
(二)轄區各站所在矛盾調處中協調配合不夠。轄區各站所由于體制的制約,在日常的矛盾調處工作中,缺乏相應的協調溝通機制,未形成工作合力,致使部分矛盾長期得不到解決,損害了群眾的利益。如何對轄區的維穩力量進行了有效整合,充分發揮綜治、司法、法庭、派出所等部門在矛盾化解中的作用,顯得尤為重要。
(三)調解隊伍參差不齊,年齡偏大,法律水平偏低。我鎮人民調解員除司法所人員外,多數是由村委會主任、委員兼任,沒有經過法律專業教育培訓,矛盾調解水平不高,制約了矛盾調處工作的開展。
四、對策及建議。
(一)加強干部人員配備和法律指導,切實提高法律素質與業務水平。綜治維穩工作應及時吸納一批具有一定法律知識、懂政策、懂法律、文化程度較高的干部,將新觀念、新思路融合到調解工作中,用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指導調解工作的進行,并適時組織相關培訓及訓練,以增強他們的調解業務素質,調動他們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工作中的積極性。
(二)加強聯系協調,形成工作合力。派出所、司法、法庭等部門應加強聯系,針對矛盾調處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應建立聯絡機制,通報工作情況,共同解決問題,形成齊抓共管的局面。
(三)加大投入,完善調解工作的經費保障。近年來,人民調解組織在綜治維穩工作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人民調解委員會開展各項工作,組織各項活動,落實各項任務,都離不開必要的物質保障和經費保障,但在實踐中,經費保障問題始終是制約人民調解工作改革發展的一個突出問題,只有解決了調解工作的經費保障問題,調解工作的作用才能得到更好發揮。
農村矛盾糾紛化解報告大全(19篇)篇五
今年以來,我縣司法行政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和上級業務部門的精心指導下,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維護社會穩定為中心,以強化法律宣傳、法律服務、法律保障為載體,把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和司法所規范化建設工作作為維護社會穩定和“平安政和”創建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不斷強化組織領導、夯實基層基礎、完善工作機制、提高工作實效,及時排查和化解不穩定因素,為全縣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做出了積極的貢獻?,F將我縣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和司法所規范化建設工作情況開展自查如下:
(一)主要成效。
1維護穩定“一把手”負責制,與平安建設和經濟建設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定期研究維穩對策和措施,及時將矛盾化解在基層,今年1—3月份,全縣共排查各類矛盾糾紛184件,調解率100%,調解成功180件,成功率97.8%,防止群體性上訪2件,涉及97人,防止群體性械斗1件,涉及人數80人,全縣無民轉刑案件,無群體性械斗事件,無糾紛積案引發惡性事件,無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社會治安持續穩定,群眾安全提高,基層基礎扎實,調解網絡健全,調解水平提升。有力地維護了全國全省“兩會”期間全縣社會穩定。
(二)主要做法:
2領導、部門齊抓共管,社會各界聯動的排查調處工作格局。
2、健全機制,促進矛排工作規范運作。
我們堅持“突出重點、分類指導、重心下移、聯動聯調”的工作思路,不斷完善機制建設,健全預防機制、分析機制、處臵機制。縣委政府出臺了《關于因事故或糾紛等問題引發集體上訪的處臵工作機制的通知》和《關于處臵信訪人在縣委、縣政府機關門口聚集上訪的工作預案》,對涉及人數較多的突發重大矛盾糾紛針對不同情況,不同類型,制定相應的應急方案,研究處臵方法,形成統一指揮,功能齊全,反應靈敏的應急處臵機制,確保依法果斷有效處臵。此外,我們還建立完善了預警、排查、聯調等機制,完善了信息報送,掛牌督辦,跟蹤反饋,建檔立冊等制度,逐步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機制。
3、突出重點,著力排查化解矛盾糾紛。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涉及面廣,我們采取多種形式。一方面突出排查涉及林改、征地拆遷、企業改革等方面的矛盾糾紛和可能引發“民轉刑”、異常訪和群體性事件的矛盾糾紛,做到早排查、早發現、早防范。另一方面在全國“兩會”期間,集中排查化解涉及三農問題,黨委政府的重大決策和改革問題、群眾的根本利益問題以及涉法涉訴上訪等問題進行,有力地維護了全國“兩會”期間社會和諧穩定;再一方面我們注重抓好重點問題的排查化解,對事關全局的重要問題,實行包人、包案、包時間、包措施、包責任的辦法解決。
3早、抓小、抓苗頭,及時掌握各類糾紛動態信息,目前我縣已建立各類調委會147個,其中村(居)調委會130個,行業性調委3個,企業調委會3個,區域性調委會1個,全縣已有90%的調委會達到規范化建設。二是推行駐村特派員制度,鞏固基層調解組織力量。把年富力強的干部派駐到行政村,與原單位脫鉤專抓政法綜治工作,協同抓好計劃、經濟、黨建等方面的工作,他們利用人熟、地熟優勢,及時化解各類矛盾糾紛,上報各種信息,提高了解決社會矛盾的實效性。三是構筑社會矛盾防范體系,我縣在創建區域性調委會活動取得成功經驗的基礎上,全面推進了鎮前與周寧、澄源與壽寧、楊源與屏南、石屯與建甌、東平與建陽等縣、市、省際邊界聯防聯調組織建設,構建了我縣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的社會矛盾防控體系。并形成了長效機制,有效地預防了邊界地區糾紛難調解而引發赴省進京上訪事件的發生,促進了邊界地區經濟、文化交流和居民和睦相處。
此外,我們還積極研究探索,努力在機制創新、方法創新上下功夫。去年以來,我縣在石屯鎮償試運用民主聽證方式解決當前農村因村務、林改、低保、水利水電開發、鄉村公路硬化引發的矛盾糾紛取得良好成效。目前,我縣正準備推廣運用民主聽證方式解決重大疑難矛盾糾紛的成功做法。
5、聯動聯調,構筑大調解工作新格局。
4責任、定單位、定領導、定人員、定時限的五定要求,制定出包括矛盾糾紛性質,類別、原因、責任單位及責任人等內容的工作明細表,將責任落實到部門、單位、落實到人、各負其責,通力協作,形成合力,有效化解了一批疑難糾紛。另外,我們還成立了交通事故、安全生產、醫療糾紛、意外傷亡、林業糾紛等處臵工作五個領導小組,專門處臵突發性、群體性事件。
6、梳理分類,準確掌握工作的主動權。
5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進一步掌握糾紛動態,模清矛盾糾紛發展規律,為更好解決各種矛盾提供決策依據;三是進一步加大有關林業、土地等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力度,加強基層調處力量,積極引導群眾通過協商或通過法律渠道解決問題,減少和預防集體上訪,防止矛盾糾紛激化,促進全縣的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四是夯實基層基礎,進一步健全人民調解工作長效機制。繼續鞏固完善全縣五級人民調解網絡,根據長期堅持,有所創新,注重實效的原則,著實抓好調解組織建設和人民調解員隊伍的建設,切實提高整體工作能力和調解水平。同時進一步發揮駐村特派員作用,精心構筑社會矛盾防控體系,促進人民調解工作向更高的層面邁進。
(三)當前存在的主要問題。
我縣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問題。一是涉及山林承包,山林權屬爭議等引發的矛盾糾紛仍然是影響農村社會穩定的主要因素;二是隨著我縣境內許多水利水電工程建設項目的陸續開工,涉及工程建設的征地、拆遷、工程轉包以及農田、山場補償等問題成為影響社會穩定的熱點問題。如我縣重點工程下溫洋電站庫區村民移民后遺留的系列問題,可能引發不穩定因素;三是基層基礎比較薄弱,有些地方基礎差,社會穩定的有效防控體系和運作機制還沒有完全建立起來,群防群治工作有不少薄弱環節,第一道防線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對于當前存在的不穩定因素和問題,我們將進一步作深入細致的研究分析,采取有利的措施,逐一進行調處,切實維護全縣社會和諧穩定。
二、司法所規范化建設工作。
(一)基本情況。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我縣司法所于1998年全部掛牌建所,作為縣司法局的派出機構,實行縣司法局和鄉(鎮)雙重領導、以司法局為主的管理體制??h政府按現有司法助理員人數核拔人頭經費每年1500元;去年我縣相繼收到閩司(20xx)147號《關于加強基層司法所建設有關問題的通知》和閩財行(20xx)36號《關于基層司法所經費保障有關問題的通知》文件后,我局非常重視,立即行動,按照文件精神要求抓好落實。一方面,組織全局領導干部、職工學習領會文件精神并傳達貫徹到各司法所及司法助理員;另一方面,結合當前我縣基層司法所建設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主動向縣委、政府主要領導作專題匯報,及時與縣委組織部、政法委、機構編制委、人事局、財政局協調和溝通,進一步把思想認識統一到文件精神上來。結合實際,制定了《關于加強基層司法所建設有關問題的意見》,對我縣司法所組織建設、隊伍建設、基礎設施建設分年度進行規劃,報縣委政法委審定。縣委政府針對我縣司法助理員缺編問題同意給予解決。今年計劃招收公務員2名;從鄉鎮公務員中調劑3名充實到司法所,確保每個司法所有1至2名司法助理員來保證工作正常運作。
7長,與鄉鎮政府換屆時同步進行,但要嚴格把關、嚴格考核。我縣配備司法所副科級所長主要通過三種形式進行。一是從現任司法所所長中,按德、能、勤、績、廉表現突出的原則,推薦擔任副科級所長;二是從局機關股(室)中,把工作表現突出、有基層工作經驗的公務員推薦到司法所擔任副科級所長;三是從鄉鎮后備優秀干部中選拔擔任副科級所長。去年八月中旬,我縣縣委政法委已組織考核組對現任四個司法所長和五個股長進行考核,對表現出色的向組織部門推薦擔任副科級所長,同時對四個副所長進行考核,對能勝任工作的給予任命所長。
(二)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1、我縣屬省定經濟欠發達地區,享受省財政轉移支付縣,經濟非常薄弱,要將司法所業務經費列入同級財政年度預算,有一定難度。
2、司法助理員缺編,難以在較短時間內解決。由于我縣財政困難,全縣總編制數已滿,僅能分期分批解決;若從現有鄉鎮公務員隊伍中調劑解決,但鄉鎮中現有的公務員年齡偏大,年青的又屬事業編制,不符合相關規定,為此,一時難以進編充實,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司法所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
農村矛盾糾紛化解報告大全(19篇)篇六
(一)強化矛盾糾紛的排查工作。各鄉鎮、縣級各部門和各級調解組織廣泛開展“下訪尋問題、就近解難題”活動,進村入戶,聽取意見,了解訴求;組織排查本轄區本系統的矛盾糾紛,形成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全覆蓋、無疏漏的排查網絡。建立健全矛盾糾紛滾動排查長效機制并定期研判、動態分析??h、鄉鎮、街道、各部門每周定期排查,每月定期研判、動態分析;村(居)委會、村(居)民小組天天排查,隨時上報。率先創建“24365市民生活服務中心”平臺,依托該平臺收集、傳送、指派、反饋各類矛盾糾紛信息,做到矛盾糾紛早發現、早報告,早指派,早預防,早處理,早穩控。去年已收集、傳送、指派、反饋、處理各類矛盾糾紛133件。
在集中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專項活動中,共排查突出矛盾糾紛60件,主要涉及房地產兩證辦理、征地拆遷安置、農民工工資、聘用人員索要養老金待遇等,其中房地產領域突出矛盾糾紛14件最多,占23%。全國兩會前夕,認真摸排13種高風險矛盾糾紛,包括老上訪戶羅某、謝某等人及農村電影放映員、退伍復員軍人、94-97級未分配大中專生等利益群體,對每件高風險矛盾糾紛,定包案領導、定包案單位、定調解人員、定化解期限、定穩控措施,嚴防死守,防止因矛盾糾紛赴省進京上訪,確保十九大順利召開。
(二)加強矛盾糾紛的調處工作。各責任單位對排查受理的矛盾糾紛,及時進行匯總、梳理,明確辦理責任主體,提出調處建議,做好受理反饋,縣鄉兩級調解中心通過發出通知書等形式,將調處的責任落實到具體部門(單位)和責任人。就地解決一般矛盾糾紛;鄉鎮和部門主動調處鄉鎮和系統內部的矛盾糾紛;縣上領導包案化解重特大矛盾糾紛。認真分析矛盾糾紛原因、趨勢,對本轄區重大、疑難、復雜矛盾糾紛,按照“六個逐一”落實化解穩控責任(逐一分析研判、逐一找準癥結、逐一評估風險、逐一包案化解,逐一明確要求、逐一落實穩控),提高調處效率,減少信訪上訪,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三)做好群眾代表參與評議工作。下發了推廣群眾代表參與調解制度的文件,復雜糾紛邀請群眾代表評議調處;總結推廣不同類型矛盾糾紛依法調解的“案例工作法”,規范調解行為,強化依法調解,如背靠背調解法、親情化解法、三級聯調法、走訪調解法,總結出我縣調解工作“十二決”,法治網、四川法制新聞網等媒體刊載。
(四)健全多元化解銜接聯動機制。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堅持既相對獨立、各司其職,又相互銜接、整體聯動的原則,暢通“三大調解”之間的流程;建立大調解與司法裁判、行政裁決(仲裁)、信訪工作對接渠道,綜合運用各種手段化解矛盾糾紛;積極推行非訴調解司法確認制度,合理引導雙方當事人自愿申請對已達成的調解協議進行司法確認,增強基層非訴調解的法律權威;加強大調解的效力銜接,對調解組織主持達成的調解協議,依法確保其法律效力。
(五)充分發揮網格員職能。網格員是我縣服務社會治理、服務人民群眾最后一公里的一支重要力量。是縣委、縣政府的“千里眼”、“順風耳”。為整合利用各方資源,促進矛盾糾紛化解,有效破解“執行難”,縣綜治辦、縣多元化解辦、縣人民法院聯合下發《關于網格員做好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和協助人民法院開展執行工作的實施意見》。網格員接受人民調解委員會的指派參與本地民間糾紛的化解,也可主動排查介入先行調解網格內的簡易矛盾糾紛,受聘網格員調解的矛盾糾紛,納入當地人民調解員“以獎代補”個案補貼范圍。網格員接受人民法院委派,委托、邀請調解的案件,根據其調解工作量大小以及調解成果、按照人民法院特邀調解員調解案件補貼標準給子相應的經費補貼。縣網格化服務中心要形成工作臺帳,將網格員參與矛盾糾紛化解以及協助人民法院執行等工作納入對網格員的目標績效考核,對成績突出的予以表揚獎勵,對工作懈怠、責任心不強、履職不到位的予以通報批評、扣發績效獎金。
農村矛盾糾紛化解報告大全(19篇)篇七
一年來,鎮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在市政法委的正確領導下,在市矛盾糾紛股調的耐心指導下,我鎮以預防在先、化解在前為目標,以解決當前突出問題和矛盾為突破口,狠抓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化解工作,為全鎮經濟社會發展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現將一年來矛盾糾紛調處化解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工作開展情況。
(一)強化領導,精心部署。
鎮黨委、政府對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高度重視,一是及時組織全體鎮村干部認真學習上級文件及有關會議精神,明確了全鎮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的目標、任務。今年來,我鎮將“民轉刑”命案防范工作作為矛盾糾紛排查化解首要任務。二是堅定扛起屬地責任,堅持一把手親自部署、親自研究、親自推動,分管領導具體抓,相關部門一起抓,并建立矛盾糾紛劃片包干臺賬,壓實工作責任。三是對于突出問題和矛盾,鎮黨委、政府及時組織相關分管領導、部門負責人和矛盾雙方進行研究會商,最大限度調解矛盾糾紛。
(二)全面摸排,突出重點。
我鎮充分發揮網格員作用,通過走訪座談、調研等多方式深入開展糾紛“全覆蓋”排查,對房屋拆遷、土地征收、損害賠償、勞動社保、生產經營等重點領域實行“拉網式排查”,對精神障礙患者、社區矯正、刑滿釋放、吸毒、閑散青少年、留守婦女兒童、特定利益群體等重點人員做到“逐個排查”,全面收集各類苗頭性、趨向性、行動性信息,建立了矛盾糾紛臺賬,做到矛盾糾紛全面掌控。
(三)全面化解,有效調處。
根據矛盾糾紛的復雜難易程度,我鎮按上級要求全面推行四級調處制度,對群眾之間發生的吵架等小糾紛,由村(社區)和網格員進行調處;對一般糾紛,由村(社區)組織前期參與調解的工作人員進行處理;對婚煙家庭、鄰里關系、經濟爭議等易激化為“民轉刑”命案的重大糾紛和影響社會穩定的糾紛,由鎮組織協調相關部門進行;對突出的矛盾糾紛,建立包案調處機制,明確包案領導、調處工作組和工作期限,綜治辦、信訪辦、司法所及時組織人員到各重點矛盾糾紛產生地點開展調查、調處。截至目前,我鎮成功化解矛盾糾紛70起,其中婚姻家庭糾紛6起,鄰里糾紛48起,其它矛盾糾紛16起。實現了新矛盾糾紛“大事不出鎮,小事少出村”的目標,保障了全鎮社會和諧穩定。
(四)全面宣傳,營造氛圍。
利用鎮、村干部工作會,對干部進行矛盾糾紛預防化解工作進行培訓并宣傳相關法律知識;村(社區)利用黨員、社員代表開展矛盾糾紛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鎮、村兩級通過微信、qq、廣播、會議等形式對全鎮廣大群眾宣傳矛盾糾紛相關法律法規。并在全鎮范圍內積極開展“民轉刑”命案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用鮮活的事例引導群眾尊法守法學法用法。采取集中宣傳和張貼宣傳標語的形式,積極開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宣傳教育,倡導良好鄉風民俗,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積極向上的社會心態,在全鎮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氛圍。
二、存在的不足。
一年來,雖然我鎮在矛盾糾紛調解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還是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是陳年矛盾糾紛依然存在調解難度大、調解結果不理想的問題,在原有矛盾糾紛上易引起新的矛盾糾紛。二是個別村存在對小矛盾糾紛調解不及時,導致矛盾糾紛激化的情況。
三、下一步工作計劃。
1.加大矛盾糾紛調解能力建設力度。進一步完善調解組織網絡、健全糾紛排查、信息分析、快速反應機制,確保發現在早,處置在小。
2.加大部門協調配合力度,形成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的整體合力。注重和加強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積極推動信息聯通、工作聯動和矛盾糾紛的聯排、聯防、聯調,形成推進社會矛盾糾紛化解工作的強大合力。
3.加大調解工作宣傳力度,持續營造矛盾糾紛的良好氛圍。加大對矛盾糾紛調解工作的宣傳力度,不斷提升大調解工作的社會影響力,使廣大老百姓信任調解、選擇調解、使用調解,使廣大人民群眾關心支持大調解工作。
農村矛盾糾紛化解報告大全(19篇)篇八
根據縣綜治委安排,我區全部開展對經營性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現把工作開展情況總結如下:
一、成立組織:組長(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副組長(黨委委員、派出所所長)。
二、召開會議。
各單位、各村要做到每周一報告排查化解情況。
每年800元付給群眾。低由廠方租種。并對廠方污染源進行整治,矛盾得到很好化解。自此一項工作開展以來通過認真細致摸排口頭調出經營性矛盾4起,目前園區范圍內經營戶和睦相處,沒有發生群體上訪越級上訪,各項事業穩步推進。
農村矛盾糾紛化解報告大全(19篇)篇九
根據《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推動第二批教育實踐活動順利開展的通知》要求,結合實際工作,現將我行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的具體情況報告如下:
我行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以“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目標的實現。緊緊圍繞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堅持從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出發,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和“依法、及時、就地解決問題與疏導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全面深入地排查化解各類矛盾糾紛和不穩定因素,認真負責地解決人民群眾反映的問題和實際困難,為我行實現全面發展。
一、落實責任,完成各項任務。
我行主要領導重視“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推動第二批教育實踐活動,動員部署,召開全鎮動員大會;制定方案,因時﹑因事制定方法步驟并合理安排時間;成立開展攻堅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活動的領導小組,以確?;顒佑行У拈_展,隨時掌握容易引發矛盾糾紛事件的一些突出矛盾的發展動態,對群眾的投訴,做到件件有登記、有答復,均在要求的時間內辦理完畢,并將處理結果反饋給上級領導或有關部門,做好有關人員的政策解釋、說服教育工作,對當時不能解決的,事后認真查處,給當事人做好答復,并及時向上級匯報事件處理情況。做到有問題及時處理,發現矛盾及時解決。把問題和矛盾解決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避免出現集體投訴等事件。
我行每半個月開展一次矛盾糾紛預測分析,重點對易發生矛盾糾紛的重點地區進行分析預測。加強對矛盾糾紛的調查研究,預測矛盾糾紛的發生、發展、變化的特點及規律,做好提前防范。
對排查的矛盾糾紛,逐一進行調處化解,能夠解決的,抓緊予以解決;不能馬上解決的,都制定解決方案,明確了解決時限,落實解決辦法;不能解決的,都能落實教育和穩控措施,報告一級支行協調解決。
二、制定具體工作步驟。
我行動員部署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活動的開展。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并及時上報,明確任務要求,進行動員部署,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
在排查化解階段。一是摸清底數,建立臺帳。對排查出的各種矛盾糾紛進行全面梳理、登記造冊,建立臺帳,摸清底數、確定重點。當即調處的,立即調處。二是全面排查,突出重點。建立矛盾糾紛每星期排查逐級上報制度,同時結合本地實際,開展共性問題的聯合排查,突出問題的專項排查等。對排查出的問題,及時匯總上報,任務層層分解,落實責任到人,明確解決時限。工作中要做到:對重點群體、重點人員排查到位;對重點部位防范到位,以重點突破,推動全面工作的開展。三是全力化解,加強防控。對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要分類組織人員進行化解。不斷提高化解質量,努力實現小事化了,大事化小,做到矛盾不上交,從而把矛盾糾紛消除在萌芽狀態。
興隆臺支行2014年3月26日。
農村矛盾糾紛化解報告大全(19篇)篇十
--區司法局任冰。
當前,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和經濟結構的調整,各類矛盾糾紛呈現出多樣化、復雜化,尤其是群眾性事件、涉法信訪、上訪問題越來越突出,集體組織化傾向越發明顯,涉及到一些群眾自身利益的糾紛越來越多,特別是農村民間糾紛問題日漸增多,農民對自身利益看得更為重要。往往使一些不及耳目的事都會發生不同程度的矛盾糾紛。如不能正確及時地加以調處化解,可能會激化發展成大的矛盾,甚至引發群眾性械斗乃至轉化為刑事案件等,影響農村的社會穩定和各項經濟的正常發展。
當前,社會治安形勢、社會穩定形勢總體良好,但是,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各項改革制度的深入,利益格局不斷調整,維護社會穩定的任務依然繁重,社會各方面的矛盾糾紛還大量存在。今年1-6月共發生各類矛盾糾紛688件,調解成功657件,成功率95.5%,防止民間糾紛引起自殺2起2人,防止民間糾紛轉化為刑事案件3起12人,制止群體性械斗6起90余人,防止群體性上訪11起410余人。
從今年農村各類矛盾糾紛情況看,比往年更為復雜化、多樣化、頻繁化。以往主要表現在公民個體與個體之間的糾紛,而現在則表現為公民與集體、經濟組織、與基層人民政府之間、企業職工與企業之間、企業與政府之間的糾紛。這些矛盾糾紛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社會形勢的不斷變化,又呈現出不同的特點。
(一)矛盾糾紛的廣泛性。矛盾糾紛普遍存在,涉及面廣,遍及到農村的各個場所,并以不同程度不同形式存在。
(二)矛盾糾紛的群體性。尤其是上訪事件時有發生,特別是今年以來國家對企業的改制以后引發的集體上訪增多,一部分被企業改制下來的職工集體上訪給社會造成不安定因素。
不夠、有的是自身觀念或者對現行法律法規不清楚、有的是自身理念信念不堅定,甚至受人之驅使,是非不明,從而引發各種矛盾糾紛,致使調處難度增大。
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和黨的十六大召開以來,人民群眾的物質和文化生活水平不斷豐富,矛盾糾紛具體體現在:
一是婚姻關系引發的糾紛逐年增多,給農村老人的贍養和孩子的撫養問題帶來許多不利因素,使得農村一些家庭遭到破壞,甚至引發家庭暴力、虐待婦女兒童、老人犯罪,乃至出現夫妻之間離異,不珍惜夫妻感情等引發出來的各種矛盾糾紛。
二是修建公路、鐵路、移民遷宅等。特別是農村涉及到土地征用補償和拆遷引發的糾紛問題更為復雜,甚至修建公路使農村耕地受損,致使個人或集體與建設有關單位和部門之間發生的矛盾糾紛也不少見。
三是農村中的生產經營性所引發的矛盾糾紛。個別人員憑借人員廣,自身有一定的權力,搞小集團勢力,欺壓百姓,插手一些非法利益格局,使個別既無權又不懂法的村民合法權益受損所引發的矛盾糾紛。
四是民工討工錢,向政府求援或直接要求政府解決一些問題未落實到位的矛盾糾紛。致使一些上訪群眾圍堵政府機關和有關部門,阻塞交通,直接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形象,影響社會秩序和工作秩序,影響了社會穩定和改革發展的大局。
二、民間糾紛增多的原因。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經濟結構、產業結構等方面調整步伐加快,農民內部的利益關系的調整也隨之加快,各種各樣的社會矛盾就會逐漸呈現出來,其主要原因:
一是農村村民法制觀念淡薄。農村基層,特別是邊遠山區,一些村民法制觀念淡薄現象仍有不同程度的存在,具體表現在,農村實行聯產承包后,私人承包范圍擴大,為爭田、爭水、爭農具以及爭承包權發生矛盾后,不能自覺運用法律武器,不能及時通過調解組織化解矛盾糾紛引發鄰里不和。
立人人都要為發展經濟創造和諧社會的認識,沒有作為社會綜合治理的重要內容來認識,致使工作不及時、不主動、不到位、不落實,對存在的矛盾糾紛苗頭不夠重視,有的甚至視而不見,任其發展。
三是一些基層單位調解組織和調解人員工作方法簡單粗暴,有的濫用職權,以權謀私,以情代法,處事不公,亂作決策,不得人心,影響干群關系,致使矛盾糾紛的發生越來越多,越來越大,甚至無法處理乃至訴至法院最終解決。
三、調處矛盾糾紛的方法。
(一)充分發揮基層組織的作用,進一步建立健全矛盾糾紛調整機制。首先要進一步發揮村級人民調解組織化解矛盾糾紛的作用。針對農村“三爭”問題和婚姻家庭等易發生的且容易激化的特點,經常深入村、戶進行摸底,做到有準備,有糾紛隨時調處,盡量將矛盾糾紛解決在萌芽狀態;其次要加強司法所、基層人民政府處理民間糾紛的力度。充分發揮其職能和主觀能動性,積極參與、主動介入。在調處矛盾糾紛時要做到嚴格依法辦事,公平公正,依法處理。
(二)提高隊伍素質,適應新時期新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要采取培訓和傳幫帶等形式,盡快提高現有人員的素質。今年對全區村黨支部書記進行了人民調解工作的培訓,從而提高各級特別是基層調解人員的素質,增強他們對新形勢下加強法制建設和人民調解工作的認識,增強他們調處基層矛盾糾紛維護“第一道防線”的能力。
位(部門)和人頭上,從而加強調處矛盾糾紛的督辦力度,真正為群眾解決實實在在的問題,通過發揮群眾的活力,共同營造一個安定、團結、穩定的社會環境。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
農村矛盾糾紛化解報告大全(19篇)篇十一
尊敬的各位領導:
我代表××鎮黨委、政府,及全鎮3.1萬父老鄉親,熱烈的歡迎各位領導蒞臨我鎮檢查指導工作!
××鎮地處××市××區城南,總面積76平方公里,耕地面積8.5萬畝,轄20個行政村、171個合作社,8050戶、3.1萬人。20*年被××省發改委確定為全省第一批發展改革試點鎮,2007年被××市委市政府命名為平安鄉鎮,20*年被國家環境保護部命名為××省唯一的國家級環境優美鄉鎮。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和利益格局的逐步調整,不同群體和階層間的矛盾集中高發,呈現多樣化、復雜化趨勢,維穩工作任務也隨之加大。在這種狀況下,實現社會的良好治理,保持社會的持久穩定,就需要政府與社會、公眾之間的良性互動。然而,當群眾的問題在第一環節不能解決時,信訪就成為他們的唯一選擇。因此,及時化解矛盾糾紛、解決信訪問題,就顯得尤為重要。
鄉鎮作為國家行政架構中的基層組織,直接面對廣大群眾,化解矛盾糾紛處在前沿陣地。但是在現實工作中,鄉鎮職能存在與形勢發展不相適應的諸多問題。主要體現在:職責范圍上大包大攬,管理對象上以直抓經濟為主,在職能行使上以行政手段為主;鄉鎮政府職責體系不完善,公共服務體制不健全,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缺失,部門間存在辦事機構多、行政層次多、行政成本高的“兩多一高”現象。我鎮原有48個內設機構,66名在編人員,每個部門平均1.38個干部,有的干部同時為幾個部門的負責人,容易出現“干部下村、部門關門、群眾辦事無人”的現象。在崗位配置上,存在著職能交叉、協調困難、苦樂不均、業務工作與包村工作矛盾、干部疲于奔波等問題,往往工作辛苦一年,結果是領導不滿意、干部有意見、群眾有怨言。加之辦事程序、制度公開不到位,群眾有什么訴求、問題是否解決、辦理是否滿意等長期缺乏監督,造成部門間推諉扯皮、責任不清、情況不明,群眾辦事經常多頭跑、多次跑,甚至“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使本來通過正常渠道能夠解決的問題上升為信訪問題,影響了黨和政府的形象,也損害了群眾利益。鑒于此,我鎮以打造服務型政府為目標,把積極化解矛盾糾紛放在經濟社會發展的大局,緊密結合實際,從整合資源、創新工作運行機制入手,不斷改進作風,積極轉變職能,著力加強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努力為群眾提供方便、快捷、優質、高效的服務,有效化解了矛盾糾紛,維護了社會穩定,促進了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1、整合資源,轉變職能,從源頭上化解矛盾糾紛。20*年2月,根據區委區政府安排部署,我鎮在保持干部分片包村不變、站所職能職責不變的前提下,先行試點,將原有的48個站所整合為“三辦三中心”6個職能部門,即黨政辦公室、發展辦公室、綜治辦公室和便民服務中心、農科教服務中心、民生保障服務中心。按照職權與責權相統一、財權與事權相一致的思路,把“三辦三中心”的主要職能定位在服務“三農”發展,落實國家政策,加強社會管理,解決民生問題,維護社會穩定上。為確保整合后權力正確行使,我們全面推行陽光政務,把“三辦三中心”的業務范圍、辦事程序、聯系方式歸納整理后,以《致全鎮父老鄉親一封信》的形式,發放到了全鎮每個農戶手中,讓全鎮群眾清楚了解和掌握整合后各部門的主要職責和辦事程序,提高工作運行透明度,著力解決以往群眾辦事多頭跑的問題。為了方便群眾辦事,在鎮便民服務中心安排專職人員,鎮政府辦公樓一樓設立便民服務大廳,實行開放式辦公,全天候負責來鎮辦事群眾的接待、引領、承辦、轉辦、反饋等服務工作,在各村設立便民服務代辦點,幫助群眾協調辦理一些申辦事項。接待大廳按照便民服務中心運行辦法,對群眾來訪實行“窗口集中接待、書面分項轉辦、承諾服務事項、限期反饋結果、跟蹤問效督辦”的“一條龍服務、一單式辦結”工作新模式。本著手續齊全立刻辦、事情緊迫加班辦、行動不便上門辦、情況不熟幫助辦、有利發展變通辦的原則,對能現場辦理的事項,及時進行辦結;對不能當場辦結的事項,填寫《服務承諾書》,載明辦事群眾基本情況、申請事由、承諾服務時間、承辦部門等內容,轉交各部門辦理。各承辦部門辦結后,填寫兩份《服務結果反饋單》,一份由村便民服務代辦員送達農戶家中,一份交便民服務中心備案,從而徹底解決了群眾來訪重視程度不夠、回應不及時、解決問題推諉扯皮等問題。推行干部統一著裝、掛牌上崗制度,實行“審批服務零距離、服務質量零差錯、服務流程零障礙、服務對象零投訴”的“四零”服務舉措,促使干部在服務過程中忙時和閑時一樣耐心,生人與熟人一樣和氣,干部與群眾一樣尊重,本地人和外地人一樣接待,受理與咨詢一樣熱心,做到來有迎聲、問有答聲、走有送聲,盡最大努力為群眾提供方便,切實解決了群眾辦事多頭跑、多次跑的問題。用來訪群眾的話說:“現在的政府有了人氣,我們來辦事首先敲的門少了”?!氨忝穹罩行慕o我一個單子,鎮上村上的干部都能上門給我們解決問題”。通過半年的運行,便民服務中心上聯區政務大廳,下聯村便民服務代辦點,真正搭建起了政府與群眾之間的連心橋。中心平均每天接待來訪群眾21人,沒有接到一起群眾投訴,滿意率達到100%。同時,政府對各項工作、群眾意愿和社會動態也做到了心中有數、有的放矢,有效預防了矛盾糾紛的發生,樹立了黨和政府的公信力。
2、改進服務方式,轉變工作作風,從感情上化解矛盾糾紛。在群眾表達利益訴求的眾多渠道中,信訪可謂是寄托希望的“底線”。倘若這一渠道不暢,就容易使上訪群眾在失望或絕望中做出傷害自己甚至社會的極端行為,危及社會和諧穩定。為了暢通這條渠道,我鎮依托“三辦三中心”,進一步改進服務方式,變群眾上訪為干部下訪。延伸服務鏈條,組建了政策宣傳、法律服務、科技服務、勞務信息、計劃生育五個便民服務隊,深入村社每月開展不少于五次的便民服務活動,并由便民服務中心負責公示服務內容。結合黨性鍛煉,在鎮機關黨員干部中開展每位黨員幫扶一個農民專業合作社、召開一場新型農民培訓會、培育一戶科技示范大戶、聯系一戶留守子女或老人、至少為困難家庭辦一件實事的“五個一”黨性實踐活動。黨委確定每季度開展一次環境衛生集中整治、舉辦一次黨員集中培訓、最后一個月15日為全鎮“便民服務日”、對工作進行一次集中督查的“每季四個一”服務活動。每到“便民服務日”,五個便民服務隊帶上花名冊、印章、現金或存折,分片深入村社,將農業直補資金、五保老人生活補助、優撫金、農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合作醫療住院補助、大病救助金、計劃生育特別獎勵扶助金送到廣大群眾尤其是困難群眾家中,最大限度地體現了黨和政府的溫暖。一位困難群眾說:“現在的黨和政府好、干部好啊,不但給我們發錢解決困難,還不用我們去鄉上、村上領了”。
》,反饋民情信息,將組織的溫暖、惠民政策送到群眾手中,切實解決群眾的困難和問題。
3、深化法制教育,創新宣傳載體,從思想上引導群眾依法辦事。鄉鎮政府承擔著宣傳、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各項方針政策的職能,肩負著組織帶領廣大群眾發展生產、改善生活、維護穩定、保障平安的使命。如果宣傳教育不到位,很可能造成部分群眾訴求不當,置國家政策法規于不顧,進而形成不穩定因素。針對出現的苗頭性問題和信訪問題發生的規律,狠抓預防性教育,加大涉農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著力提高群眾的法制意識,引導群眾合理信訪、依法解決矛盾糾紛。我們把法制宣傳教育與便民服務活動有機結合起來,通過召開法制培訓會、綜治例會、三級干部會及利用農民趕集等有利時機,以張掛圖片、散發傳單等形式,宣傳涉及糧食農資直補、農村低保、合作醫療、大病救助、計劃生育、教育“兩免一補”等惠農政策,普及政策法規、村規民約,教給群眾維權辦法和解決問題的渠道,有效化解了矛盾糾紛。由鎮綜治辦公室創辦《道德與法制》月刊,以案釋法,對與農業、農村、農民息息相關的各種法律法規進行廣泛宣傳,教育和引導廣大群眾重視道德修養,主動學法、知法、懂法、守法。將月刊發至村社,用身邊的事教育身邊的人,將抽象的法律知識用生動、活潑的形式潛移默化地滲透到各個層面,收到了很好的宣傳教育效果。
4、加強社會管理,營造發展環境,從機制上防范矛盾糾紛。我鎮把加強社會管理、營造發展環境作為防止矛盾糾紛發生的有效途徑。著眼于維護市場經濟秩序,把生產經營交給市場和社會,政府重點協調服務企業上項目、爭項目、建項目;圍繞蔬菜、畜牧、制種三大優勢特色產業,抓好訂單農業落實和畜禽防疫工作,嚴格執行制種公司準入制度,做好勞務輸出培訓,積極組建專業協會、中介服務組織、運銷大戶等農民合作經濟組織,促進農產品流通,確保農民增收措施落到實處,切實維護農民利益不受損害,預防了經濟矛盾糾紛的發生。著眼于營造良好的治安環境,以平安鄉鎮、平安村社、平安家庭創建為載體,在教育群眾增強防范意識、配套技防設施的同時,鎮上成立治安巡邏大隊,各村成立巡邏中隊,各社建立治安崗亭,開展夜間值班巡邏,構建完善的治安防范網絡,防止了治安矛盾糾紛的發生。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大隱患排查整改力度,深入開展燃爆物品、道路交通、農村危房等專項整治行動,切實消除隱患,防止了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著眼于加強村民自治,不斷強化村民組織自治功能,全面推行黨務、政務、村務公開,接受群眾監督;大力推行村財鄉管制度,村級財務運行在村民理財小組的監督之下公開實施;嚴格落實“一事一議”程序,公益事業建設由村民集體表決,村務活動做到了“陽光”作業,有效防止了干群矛盾糾紛的發生。
5、發展社會事業,提供公共服務,從根本上減少矛盾糾紛??倳浽邳h的十七大報告中強調,全黨同志要“著力解決影響和制約科學發展的突出問題,把全社會的積極性引導到科學發展上來”。我鎮把大力發展社會各項事業作為提供公共服務的重要舉措,讓廣大群眾共享成果,共用資源,把群眾的注意力轉移到發展致富上來,有力地減少了矛盾糾紛,呈現出和諧發展的良好局面。全面落實農村中小學“兩免一補”政策,積極爭取項目資金,將有限的財力向教育傾斜,大力新建、改建中小學校,改善辦學條件,解決了農村子女上學難、上學貴的問題。以推廣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制度、提升農村公共衛生服務水平為契機,加大鎮衛生院標準化建設力度,村衛生所全面達到“四室分設”標準,醫療條件得到全面改善。20*年,全鎮農村新型合作醫療村社覆蓋率、農民參合率達分別達到了100%和95%,有效解決了群眾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把農村文化事業發展作為促進和諧的重要抓手,深入實施廣播電視“村村通”、鄉鎮綜合文化站建設和“萬村書庫”工程,文化網絡日益完善,文化生活促進了鎮風民風的持續好轉。認真落實農村特困救助、五保戶供養、最低生活保障、計劃生育困難家庭補助等保障政策,農村困難群體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不斷加強交通、水利、住房等基礎設施建設,100%的村級道路得到了硬化,75%的渠系得到了襯砌,68%的農戶建起了小康住宅。以建設生態家園為目標,積極動員群眾植樹造林,改善生態環境,廣泛開展環境衛生整治和衛生評選活動,強化群眾環境衛生意識,使群眾養成了良好的衛生習慣。不斷完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為群眾開展產前、產中、產后服務,圍繞玉米制種、脫水蔬菜、草畜等優勢特色產業,大力推廣先進實用新技術、新品種,探索農業科技成果進村入戶的有效機制和辦法,多形式、多渠道、多途徑開展農業科技培訓,提高了農民對科技的接受能力和運用水平。加強農業信息網絡建設,拓寬信息渠道,為農民提供及時有效的生產信息、價格信息、科技信息、供求信息,讓農民準確把握市場行情,減少了生產的盲目性。
6、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工作責任,從制度上保障矛盾糾紛的解決。我鎮從健全機制入手,研究制定配套措施,建立矛盾糾紛化解長效機制,使工作步入了制度化、規范化軌道。一是強化領導聚合力。建立鎮黨委書記為第一責任人,分管副書記、副鎮長為主要責任人,相關干部為直接責任人的責任機制,把目標任務分解到每一位領導和干部頭上。整合綜治、信訪等方面力量,成立鎮民調中心,配備2名分管領導和7名工作人員,充實了村調委會,建立了以老干部、老黨員、老長輩為輔的“三老”義務調解員隊伍,形成了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部門各負其責的領導和工作機制。二是完善制度建機制。修訂完善信訪責任追究、值周領導坐班、信訪問題掛牌銷號等制度,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的信訪工作長效機制。實行“三辦三中心”聯系指導村、村干部包社、社干部包戶的“三級三包”信訪矛盾排查機制,將每月8日定為全鎮黨員學習議事日,由村委會對不穩定因素進行摸排匯總,制定調解方案,并迅速付諸實施;每月20日鎮上召開綜治調解干部例會,對各類糾紛動態進行全面了解和掌握。對重大問題進行討論分析、掛牌交辦,實行“四定三包”責任制,對因工作推諉、問題久拖不決,或引起重信重訪的單位及相關責任人,追究責任,嚴格獎懲,使各項制度落到了實處。三是靠實責任抓落實。將矛盾糾紛化解工作與鎮領導干部的評先樹優、績效獎罰掛鉤,納入村級考核目標體系,實行重大事件“一票否決”,建立了目標具體、職責明確、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責任體系,形成了上下聯動、左右協調的工作格局。四是加強預防早化解。在預防和處理矛盾糾紛時,切實筑牢“四道防線”,將矛盾化解在基層,消除在萌芽狀態。第一道防線由社長負責,組織發動群眾自覺落實治安巡邏、鄰里糾紛調解等治安防控措施,社社有矛盾糾紛調解員和信息員;第二道防線由村支部、村委會負責,及時調處涉及本村群眾利益之爭的矛盾糾紛,保證問題及時解決、不激化、不上交;第三道防線由鎮政府聯系指導村領導負責,各辦公室、派出所、綜治辦配合,處理村社解決不了的矛盾糾紛,保證了矛盾不出鎮;第四道防線由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負責,分管領導配合,相關責任單位共同參與,集中精力、集中時間全力以赴解決熱點、難點問題,使熱點問題不升溫、難點問題不積壓,做到了矛盾糾紛就地化解。至目前,全鎮有村級調委會20個,村級調委會主任20人,村級調解員114人,綜治信息員513人。今年元至八月,全鎮發生矛盾糾紛59起,已成功調處解決58起,調處率達到98%;全鎮有14個村實現“零信訪”,3個村沒有發生治安案件,3個村沒有發生刑事案件。
通過積極大膽的探索和嘗試,促進了矛盾糾紛的有效化解,取得了明顯成效。主要表現為:一是信訪案件得到有效控制。通過扎實細致的基礎性工作,及時了解掌握群眾的思想動態,強化矛盾糾紛源頭預防,逐級解決疑難問題,使信訪問題明顯減少。今年以來,全鎮未發生進京赴省上訪和集體到市區越級上訪,越級個人上訪減少11起、下降58%,民事糾紛減少17起、下降22%。隨著矛盾糾紛的有效控制,社會治安狀況也發生了明顯好轉,與去年同期相比,治安案件發案數減少24起、下降38%,刑事案件發案數減少14起、下降67%。二是群眾利益得到切實維護。通過轉變職能,強化服務,開門接訪,干部下訪,最大限度方便了群眾,妥善解決了群眾關心關注的突出問題,有效解決了群眾的實際困難,切實維護了群眾的合法權益。通過走訪和調查群眾,滿意率達到100%。三是政府公信力得到大幅提高。鎮便民服務中心上聯區政務大廳,下聯村便民服務代辦點,以實際行動便民利民,使群眾問題在第一環節得到有效解決,最大限度地降低了信訪,有效樹立了政府形象,提升了政府公信力。四是發展步伐進一步加快。矛盾糾紛的有效解決,密切了干群關系,增強了各級干部和全鎮人民加快發展的信心和決心,激發了工作熱情,形成了凝心聚力促發展的良好局面,經濟社會發展呈現出良好態勢。至7月底,我鎮共引進、實施建設項目21項,總投資2.16億元,較2007年增長12.44%;爭取到資金1290萬元,其中,中央級資金353萬元,省級資金495萬元,市區新農村建設資金442萬元,同比增長85%。招商引資項目4個,引進資金7500萬元,全鎮經濟社會各項事業呈現出良好發展勢頭。
農村矛盾糾紛化解報告大全(19篇)篇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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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宣傳發動支部書記主持召開組長以上的干部會議,廣泛宣傳201x年元月為化解矛盾糾紛月,各組組長為信息員,要求下戶認真排查,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二、組織領導按照排查出來的兩大矛盾糾紛,分別落實責任,一是涉及到四、六、七組56戶居民要求二化試炮補損,由丁平任組長,楊冬生為副組長,老支書鄧珍計和人大代表李平國以及七組組長張自欣為組員,負責調處落實;二是三組居民17戶20多人要求處理二化施工放炮損壞居民房屋賠償問題,由支部書記占萬欣任組長,楊冬生為副組長,負責調處落實。
三、強化落實。
才讓步,如果再不處理,將會直接影響二化的生產、社區的穩定和上訪。根據這一情況,社區多次召開居支兩委會,拿出了可行性方案,書面報告鎮黨委、政府、聯點領導、綜治辦和優化辦同意后,采取居民自治的方法,于201x年元月18日召開四、五、六、七組組長、居民代表會議,支部書記親自主持,社區干部參加,討論制訂出實施方案。一是要求組長、代表以及社區干部要有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因為這項工作涉及到二天門的大局穩定;二是補損時間界限201x年至201x年上半年;三是確定重點受損區域和一般受損區域;四是成立班子,李平國牽頭,鄧真計為顧問,四、六、七組組長參加;五是時間要求從明天開始到元月底結束;六是補損金額在20000元以內。
2、實施步驟:
一是下戶廣泛宣傳發動,調查登記受損具體情況;二是居支兩委圍繞該項工作分別下戶做工作;三是25日召開組長、代表會議,將調查登記的受損情況進行通報,并研究出補損標準;四是將補損情況張榜公示,聽取意見后再張榜公示,直至無異議;五是及時兌現。
附送:
情況匯報社區化解矛盾糾紛月活動情況匯報,范文情況匯報范文活動糾紛化解矛盾社區。
一、宣傳發動支部書記主持召開組長以上的干部會議,廣泛宣傳201x年元月為化解矛盾糾紛月,各組組長為信息員,要求下戶認真排查,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二、組織領導按照排查出來的兩大矛盾糾紛,分別落實責任,一是涉及到四、六、七組56戶居民要求二化試炮補損,由丁平任組長,楊冬生為副組長,老支書鄧珍計和人大代表李平國以及七組組長張自欣為組員,負責調處落實;二是三組居民17戶20多人要求處理二化施工放炮損壞居民房屋賠償問題,由支部書記占萬欣任組長,楊冬生為副組長,負責調處落實。
三、強化落實。
1、二化試炮補損問題。涉及到四、六、七組56戶居民,社區多次和二化公司聯系協調處理,長達一年之久沒有得到解決,居民怨氣沖天,幾次攔路,在居委會的勸說下才讓步,如果再不處理,將會直接影響二化的生產、社區的穩定和上訪。根據這一情況,社區多次召開居支兩委會,拿出了可行性方案,書面報告鎮黨委、政府、聯點領導、綜治辦和優化辦同意后,采取居民自治的方法,于201x年元月18日召開四、五、六、七組組長、居民代表會議,支部書記親自主持,社區干部參加,討論制訂出實施方案。一是要求組長、代表以及社區干部要有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因為這項工作涉及到二天門的大局穩定;二是補損時間界限201x年至201x年上半年;三是確定重點受損區域和一般受損區域;四是成立班子,李平國牽頭,鄧真計為顧問,四、六、七組組長參加;五是時間要求從明天開始到元月底結束;六是補損金額在20000元以內。
2、實施步驟:
一是下戶廣泛宣傳發動,調查登記受損具體情況;二是居支兩委圍繞該項工作分別下戶做工作;三是25日召開組長、代表會議,將調查登記的受損情況進行通報,并研究出補損標準;四是將補損情況張榜公示,聽取意見后再張榜公示,直至無異議;五是及時兌現。
農村矛盾糾紛化解報告大全(19篇)篇十三
農村社會矛盾糾紛是影響社會穩定的重要方面。積極預防和有效化解矛盾糾紛對于為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具有重要意義。針對上述農村社會矛盾存在的問題和產生原因,我認為,要預防和解決農村社會矛盾,必須在黨委、人大、政府的領導下,各有關部門積極參與,齊抓共管、綜合治理、形成合力,才能取得明顯的效果。
一、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提高-干部執政水平
1、加強執政為民的宗旨意識,切實為群眾解決實際困難。緊緊圍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真心實意為群眾排憂解難。一方面,對待群眾的意見,做到認真負責,不推諉、不失職,對侵害群眾利益的問題要堅決糾正。對出臺的政策和改革措施,要通過召開聽證會等形式充分聽取群眾意見。另一方面要提高依法行政的執法水平,改善工作作風,增強工作的主動性和創造性,嚴格按照法律程序和政策法規處理行政事務,形成濃厚的依法辦事氛圍。
堅持組織建設走在工作前,預測工作走在預防前,預防工作走在調解前,調解工作走在激化前。職能部門要注意工作方法,改進工作作風,加強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的能力,從加強基層調解入手,把民間調解、信訪調解、行政調解、治安調解和訴訟調解有機結合,建立社會矛盾糾紛“大調解”機制,以社會穩定促進經濟大發展。
二、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社會矛盾的化解
1、既要注意快速發展,又要注意環境保護,走可持續發展之路。我國人口眾多,資源相對不足,生態環境承載能力弱,這是基本國情。特別是隨著經濟快速增長和人口的不斷增加,能源、水、土地、礦產等資源不足的矛盾越來越尖銳,生態環境的形勢十分嚴峻。由于開發征地和城鎮改造、環境污染等涉及到的補償、搬遷等問題,群眾要求條件較高,如解決的結果達不到群眾的要求及條件,最終勢必引起群眾集體上訪。因而,我們在經濟社會快速發展講求經濟效益的同時,也要注意環境保護,重視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堅持資源開發與節約并舉,在保護中開發,在開發中保護;堅持統籌規劃,加大投入,標本兼治,有步驟地進行環境治理,依法嚴格保護生態環境;實行政府調控與市場機制相結合,從體制和機制上促進可持續發展,這是解決和預防群眾集體上訪事件發生的長久之計。
2、統籌發展,夯實化解矛盾的基礎。統籌城鄉發展,統
籌經濟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縮小城鄉差異和貧富差距,讓最廣大的群眾分享到科學發展的成果,營造化解矛盾的良好社會氛圍。雖然農村近年來發展較快,基礎設施不斷完善,但教育、醫療、水電、通信、交通等社會事業和公用事業,無論是數量還是質量都與城市居民存在巨大差別,造成農民心理不平衡,不滿情緒日增,遇到適當的機會就會爆發,形成集體上訪。因此,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統籌協調發展,加快工農業、城鄉一體化發展的進程,縮小城鄉差異和貧富差距,促進農民收入穩步增長,是解決和預防群眾集體上訪發生的基礎。
三、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強化公民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
紛。當調解手段無法解決矛盾時,應積極引導群眾通過訴訟程序解決矛盾,通過訴訟代理、非訴訟代理和提供法律援助等方式,認真解決好群眾的問題,防止因久拖不決而釀成群體性事件發生。
四、發揮基層組織作用,建立健全矛盾糾紛調控預防機制
1、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提高農村干部的政治素質和工作能力。要把開展依法治村同健全基層組織結合起來,加強以黨支部為核心的村級配套組織建設,實行村務、財務公開,民主管理,強化監督機制,讓群眾充分享有知事權、議事權、決事權和監督權。要切實抓好農村干部的法律知識學習,充分利用各種成人教育陣地進行有計劃有目的的法律理論培訓,不斷提高農村干部依法行政、依法辦事水平。
《預防和化解農村社會矛盾糾紛的對策和措施》全文內容當前網頁未完全顯示,剩余內容請訪問下一頁查看。
農村矛盾糾紛化解報告大全(19篇)篇十四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的安全穩定工作,保障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有效防范和遏制校園暴力和嚴重危害學校安全事件的發生,確保學校和諧穩定,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依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標本兼治”工作方針,從辦好讓人民滿意教育的高度,把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活動作為維護教育安全穩定的一項重要工作,切實做到全員動員、全面排查、全力化解,努力把各類矛盾糾紛解決在萌芽狀態,為我鎮基礎教育發展營造良好的內部環境。
二、工作目標。
(二)化解矛盾糾紛,切實消除容易引發矛盾糾紛的源頭性、根本性、基礎性問題;
(四)防止發生有重大影響的群體性事件、個人極端事件。
三、排查范圍。
學校與社會之間、學校與學生家長之間、教師與學生之間、學生與學生之間的各類矛盾糾紛。
四、方法步驟。
(一)組織動員階段(即日起至15日)。學校建立相應組織機構,結合實際制定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活動具體工作方案,層層分解落實目標任務和工作責任,確保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深入、徹底、全面。
(二)全面排查階段(3月16日至4月30日)。在全校范圍內廣泛發動,整合各方力量和資源,對學校內存在的各類矛盾糾紛進行深入全面排查,做到排查工作全方位、全覆蓋,確保不留盲點和死角;重點排查各種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的涉眾型矛盾糾紛、特殊學生群體情況以及個人極端事件的矛盾糾紛;對每位學生進行心理篩查,提前排查有嚴重心理問題學生,及時掌握其心理變化,密切注意情緒變化,發現問題及時進行心理干預,強化心理健康教育和疏導;要關注校園周邊的矛盾糾紛隱患,依靠群防群治力量,發揮各方積極性,及時、全面、動態地掌握各類矛盾糾紛信息,全面掌握并合力解決熱點、難點問題,著力提高發展、控制、處臵矛盾糾紛的能力。
(三)化解矛盾、完善機制階段(5月1日至6月30日)。中心學校對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認真進行梳理和分析,按照糾紛性質、對學校穩定的影響程度、激化的可能性,分門別類地逐一登記、建檔,逐件調查處理,明確專人負責,規定化解時限。
五、工作要求。
學校要扎扎實實抓好排查化解活動的落實,確保取得實效。
(一)加強組織領導。把開展學校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活動作為確保學校安定穩定的重要措施來抓。主要領導親自謀劃、精心組織,分管領導集中精力、全力以赴,確保排查化解活動順利進行。
(二)落實各項制度。一是要進一步落實情況報告制度,重大矛盾糾紛信息要及時報告。二是要進一步落實責任制度。對重大矛盾糾紛和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的重大問題要實行首問負責、受理分流制度;實行掛鉤領導包干制,落實責任領導、責任人;明確調處時限,防止反復。在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活動過程中,要堅持邊排查、邊化解、邊建立健全各項工作制度,實現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化、經?;?、常態化,充分發揮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在維護學校安全穩定中的作用。
(三)切實加強學生法制教育。學校根據實際情況,針對學生特點,認真組織學生開展法制教育,切實增強學生遵紀守法、依法律己、依法辦事的意識,預防和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行為。要采取多種形式,多層面、多渠道的法制宣傳教育,充分運用校園網、宣傳欄、黑板報、文藝演出、國旗下講話、專題講座、報告會、演講會、主題班會、致家長(同學)一封信及組織競賽、測驗等形式進行法制宣傳教育,提高學生學法、知法、用法、守法的能力,增強法制觀念。
(四)堅持統籌推進。一是將排查化解工作與建立健全矛盾糾紛源頭預防機制結合起來,推動穩定風險評估機制、矛盾糾紛分析研判機制、矛盾糾紛排查“零”報告和責任追究機制的建立和完善。二是要將排查化解工作與完善群體性事件應急處臵機制結合起來,推動制定完善各類群體性事件應急預案,有效構建統一指揮、協調有序、職責明晰、功能齊全、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應急機制。
衙口中心學校2014年3月10日。
農村矛盾糾紛化解報告大全(19篇)篇十五
12月9日,全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座談會召開。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劉冬生主持會議,副主任張志偉、俞四興、周楚興、邵建華、沈利農,秘書長王立仁及市人大常委會專職委員、各縣(市、區)人大常委會主任、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和研究室負責人等出席會議。
會議學習貫徹黨的xx屆四中全會精神、省委人大工作會議精神,市、縣兩級人大常委會重點交流了20xx年主要工作和20xx年工作思路,并就新形勢下做好人大工作遇到的困難和問題進行座談交流,達到了市、縣兩級人大思想統一、工作對接、上下齊進的目的。
劉冬生充分肯定了縣(市、區)人大常委會20xx年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他指出,今年初以來,各縣(市、區)人大常委會緊緊圍繞工作大局,認真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職責,充分發揮代表主體作用,亮點紛呈、成效明顯,為各地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建設做出了應有貢獻。
劉冬生要求,做好明年人大工作,要圍繞抓基層、打基礎、強履職、促發展主題,切實為履行立法職能做好思想、組織、工作準備,為履行監督職能創良好的輿論、社會、工作環境,為履行決定職能建規程、運行、工作機制,為履行任免職能定政治、程序、工作規矩。要突出水環境整治、創新驅動戰略實施、“”規劃執行和“十三五”規劃編制、重污染高耗能行業整治以及公檢法司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履職公正執法司法工作等重點,加強人大監督工作,提高人大監督實效。
劉冬生強調,要進一步貫徹落實黨的xx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6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精神以及省委、市委有關重要會議精神,始終堅持黨的領導,堅持依法履職,堅持民主集中制,堅持群眾路線,依法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各項職責,充分發揮代表主體作用,注重加強自身建設,著力推動全市人大工作再上新臺階。
農村矛盾糾紛化解報告大全(19篇)篇十六
近期,按照市、縣綜治辦通知要求,我鎮抽調精干力量,結合農村實際,對多元化矛盾糾紛解決機制進行專題調研,對歷年典型的矛盾糾紛進行分類剖析,研究處置方式和解決方法,探討多元化矛盾糾紛解決機制。形成報告如下:。
一、加強多元化矛盾糾紛解決的意義。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農村社會結構也發生了變化,各種矛盾糾紛日益增多,矛盾糾紛的主體、類型、訴求變得多元化,化解的思路、方法、途徑也變得多元化起來。在矛盾糾紛越來越復雜化的今天,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對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具有重要意義。
一是打造平安穩定的生活氛圍,提升公眾安全感。鄰里之間產生糾紛是正常的,而且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利益訴求的多樣化,矛盾糾紛也會隨之增多,但不能以此否定創建和諧社會的成就。只要我們在工作和生活中,及時發現矛盾糾紛,做到急群眾之所急、想群眾之所想、解群眾之所難,公正客觀地幫助群眾解決糾紛,使群眾的矛盾化于無形,安居樂業,不斷提升公眾安全感和幸福指數。
致、凝心聚力,共同投入到經濟建設的大潮中,不斷實現經濟社會快速發展。
三是促進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不斷深入。解決群眾矛盾糾紛,也是當下政府由管理轉向服務的重要內容,在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過程中,各級政府部門,自上而下,結合實際,制定了各類行之有效,利于矛盾化解的制度和措施,促進了創建平安社會進程。在新的形勢下,探索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能夠促進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在政法領域不斷深入。
二、結合實際,矛盾糾紛的表現形式及解決機制在農村地區,矛盾糾紛的表現形式多種多樣,從內容上簡單來說,主要是民事、行政、刑事三大類。民事糾紛如鄰里糾紛、債務糾紛、婚姻糾紛、宅基地糾紛等,也包括如勞資糾紛、合同糾紛、財產受損而產生的經濟糾紛,以及對他人造成人身傷害、交通事故等產生的一般性民事糾紛;行政糾紛主要是由于行政機關不作為、越權行政、執法不公等違法行政行為或行政行為不合理所引發的,這類糾紛往往容易造成大量信訪案件;刑事糾紛指觸犯法律禁止性規定且由司法機關解決的糾紛,如侵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的糾紛情形。
行政、刑事糾紛不是此次調研的重點,姑且不談。針對日益繁雜的民事糾紛,鎮村、政法部門都是廣泛參與處置,但由于人員缺乏、經費難以保障,難以做到矛盾糾紛全覆蓋。
然選擇。
三、在推進多元化解決矛盾糾紛的經驗教訓。
在推進多元化矛盾糾紛解決機制過程中,也積累了一些經驗教訓。比如鎮村干部同時參與調解,現場辦公,效率更高;在符合法理的情況下,調解盡量貼近雙方訴求,可以較好地解決矛盾糾紛,避免后遺癥。
在推進矛盾糾紛解決過程中,教訓也有。比如,各部門各自為政,很難形成合力;缺少人員和經費保障;參與調解的干部培訓不夠,專業化程度不高,難以應付復雜的局面。還有法律判決執行難的問題,不服判決或執行不到位,造成一方反復上訪,就又產生了新的矛盾糾紛。
四、建立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若干建議一是確立多元化糾紛解決的理性思維。雖然我們已經初步形成了以協商和解、調解、行政處理、仲裁、訴訟等多元化的糾紛解決方式,但并沒有形成各種糾紛解決方式之間統一協調、功能和程序互補銜接的有效機制。作為一種機制,必須要靠制度來保障,要在實踐中逐步完善。同時,圍繞司法搭建一個平臺,發揮社會化的力量,利用民間組織、群眾團體來參與調解,促進矛盾糾紛更好更快解決,又分擔了基層干部維穩壓力,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也是一種多元化解決的方式。
二是積極推動立法,使各類糾紛解決有路徑可走、有規。
則可循?,F在有不少人、甚至是相當的干部把“調解”理解為一般的協調解決的意思,認為人民調解可以統攬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調解可以包醫社會矛盾糾紛的百病。實際上,矛盾糾紛解決方式是多元化的,一般就有司法、仲裁、溝通、協調、協商、調解等,而且這些解決方式在社會上都有所實踐并積累了經驗?,F在的關鍵是,要認真總結以往的經驗,并把這些經驗以規則的形式固定下來,使各類矛盾糾紛的解決有路徑可走,有規則可循,科學有效地處理矛盾糾紛,切實維護社會穩定。因此,對構建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進行立法就十分有必要了,能夠進一步突出司法體系在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建設中的核心地位和功能,突出民本思想和社會自治精神,強調各種非訴訟糾紛解決方式與司法的銜接。
三是建立實踐平臺探索糾紛解決新模式。一要加強領導,進一步強化綜治部門對政法口各部門的指導作用,負責協調和督辦,力求做到矛盾糾紛件件有著落。二要健全服務網絡,建議整合現有的綜治、信訪、司法、法庭、公安等資源,在鎮一級設立“社會矛盾糾紛調解服務中心”,在村一級設立分支機構,力求在第一時間掌握社會矛盾糾紛動態,給群眾提供一個固定的服務窗口。三要對矛盾糾紛進行集中梳理,按照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要求,由“中心”確定適合的糾紛解決方式和相關的責任主體,實現歸口管理。
農村矛盾糾紛化解報告大全(19篇)篇十七
近期,為及時有效的化解社會矛盾,切實維護社會穩定,四川省合江矛盾糾紛研判報告縣大橋鎮召開第三季度矛盾糾紛分析研判工作會,鎮班子成員、綜治辦全體成員、各村委支書、各駐村工作組組長參加會議。
各村委支書在會上就村級日常工作中排查出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會議紀要矛盾糾紛向政府矛盾糾紛分析研判情況做匯總報告,駐村工作組組長圍繞矛盾糾紛排查情況說明近期調解工作進展,明確矛盾爭議重點穩控對象,強調可能引發的后果,匯報工作進展中發現的新問題、新形勢。
會上統計了這個季度主要的案件類型,分析了問題誘因,深入研判當前維穩形勢,并提出矛盾糾紛隱患分析了化解鄉鎮矛盾糾紛分析矛盾的意見建議。
鎮分管領導對本次矛盾糾紛分析研判會,提出了以下幾點對策:一是對排查發街道矛盾糾紛調處情況分析現的以及還沒發現的事件一定要做到信息靈通、心中有數、掌握動態;二是發現問題要處理及時。要處理的早、處理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分析小、處理的了,不能處理的一定要及時上報鄉鎮道路交通矛盾糾紛分析例會,確?;獯胧┽槍τ行?三落實責任,做到“一事一案,一人一案”,依法依規,果斷處理;四是密切關注事件動態,完善矛盾糾紛上報制度,保證件件有落實。五是實行歸口管理、屬地管理原則,實行“誰主管誰負責,誰誘發誰負責”。
鎮黨委書記強調,要切實保障每季度矛盾糾紛分析研判會常態化,并將此項工作作為一項長效工作機制來抓;嚴格實行矛盾糾紛調解三三制原則,就地化解排查發現的矛盾糾紛,做到依理依法、及時果斷;進一步鄉鎮矛盾糾紛研判完善預防和處置突發性群體性事件的工作預案,確保工作有力有效的開展,形成綜合處置新常態。
農村矛盾糾紛化解報告大全(19篇)篇十八
為維護本轄區內社會和諧穩定,弋江鎮進一步采取有效措施,為群眾營造一個舒適、安全的社會環境。
10月10日上午,弋江鎮綜治辦召開矛盾糾紛排查工作例會,綜治辦、派出所、司法所、各村(居)兩委、綜治專干等參加此次會議。
會上,各村(居)綜治專干先后匯報國慶期間矛盾糾紛排查的情況,并提出遇到的難題和建議。派出所通報國慶期間的治安形式。鎮黨委委員李昌春指出,國慶剛過,矛盾糾紛問題還將存在,要以化解矛盾糾紛為主線,高度關注重點人群、重點問題的動向,對本轄區內存在的各種不安定因素做到底數清、情況明,最大限度地預防各類不和諧、不穩定因素。努力做到不漏一個家庭、不漏一個人,要時刻保持警惕,盡量做到小糾紛不出組、大糾紛不出村、重大疑難糾紛不出鎮,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和調動性,最大限度地有效防止矛盾糾紛轉化為刑事案件的可能性。并提出一下要求:1、加強領導,精心組織。2、全面排查,依法調處。3、維護穩定,加強防范。
農村矛盾糾紛化解報告大全(19篇)篇十九
1月4日,政和縣鐵山鎮召開兩委擴大會議,專題研究部署節前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及安全隱患排查工作,鐵山鎮兩委、各村主干、駐村工作隊長及相關站所負責人參加了會議,會議由葛文清鎮長主持。
會上,鎮黨委書記顏隆波對今年的矛排工作提出四點要求,一是要摸清底子,加強排查。會后,各行政村、駐村干部要對轄區安全隱患進行全面徹底的排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堅決防止有重大影響的群體性事件和其他影響社會穩定問題的發生;二是要暢通信息渠道,確保信息對等。要高度重視排查化解矛盾糾紛的信息反饋工作,對排查調處的重大矛盾糾紛要做到隨發隨報,特別是對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重大矛盾隱患,一經發現要立即全面、準確、快速上報黨委、政府,及時采取果斷措施進行處置;三是要加強穩控,有效化解。進一步加大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四是強化責任,跟蹤督查。各村掛點領導、村主干作為第一責任人,要把開展好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放在首位,對矛盾糾紛集中排查調處工作進行認真研究和部署,確保不出現影響社會穩定的問題。對思想不重視,排查不到位,解決問題不力,發生重大矛盾糾紛造成惡劣影響的,要實行責任倒查,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會議排查出涉及林業土地、房屋拆遷、農保社保、涉訪涉訴等五大類影響全鎮不穩定的熱點難點問題12件,大家紛紛建言獻策,逐一梳理,研究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