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制定規章制度,可以更好地管理和運作組織,確保工作的順利進行。請注意,這些規章制度范本僅供參考,具體制定和執行還需根據組織的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感染控制管理制度(匯總13篇)篇一
1、消防控制室必須實行每日24小時專人值班制度,每班不應少于2人。
2、消防控制室的日常管理應符合《建筑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ga587―20xx)的有關要求。
3、消防控制室應確保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滅火系統處于正常工作狀態。
4、消防控制室應確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氣壓水罐等消防儲水設施水量充足;確保消防泵出水管閥門、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管道上的閥門常開;確保消防水泵、防排煙風機、防火卷簾等消防用電設備的'配電柜開關處于自動(接通)位置。
5、接到火災警報后,消防控制室必須立即以最快方式確認。
6、火災確認后,消防控制室必須立即將火災報警聯動控制開關轉入自動狀態(處于自動狀態的除外),同時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
7、火災確認后,消防控制室必須立即啟動單位內部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應同時報告單位負責人。
感染控制管理制度(匯總13篇)篇二
為了加強工序質量管理,有效控制生產現場影響質量特性的諸項因素,以得到穩定的制造過程,保證產品質量生產效率的穩定提高,特制訂本制度。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應設立質控點:。
2.1.1按《質量特性重要度分級》中屬關鍵(a級〉特性的工序。
2.1.2加工工藝有特殊要求或對下道工序有影響的關鍵的工序或工序的關鍵部位。
2.1.3經常出現不良品或質量長期不穩定狀態工序。
2.1.4用戶比較集中反映不良環節。
2.2工序質量控制點設置。
工序質量控制點的設置由技術科根據質控點設置原則確定。車間不得擅自取消或更改質控點。車間增減質控點必須向技術科申報,按工序質量控制點的管理程序辦理審批手續。
2.3工序質量控制的程序(見工序質量控制程序圖〉。
3.1對技術科的要求。
3.1.1按建立質控點的.原則確定質控點,編制下達《工序質量控制點明細表》,同時,組織質檢科、供應部、生產車間等部門進行工序分析。根據《工序質量控制點明細表》制訂《工序質量分析表》、《作業指導書》、《工裝周期檢驗卡》等,并根據車間生產過程中實際情況和工序質量控制原則,及時調整質控點,完善質保文件。
3.1.2進行工序能力分析,把影響工序質量特性的主要因素和相關管理標準編入《工序質量分析表》。
3.1.3根據車間質控點反饋表情況及時進行分析、處理,并現場具體指導,每月對質控點質量保證文件執行情況進行檢查一次,并做好記錄。
3.1.4對質控點長期不穩定因素應采取措施解決。
3.1.5考查由技術科抽查。
3.1.6認真參加工序分析活動,制訂檢驗規程,編制“檢驗指導書”
3.1.7檢驗員要熟悉本耳職只范圍內的工序質量控制點及某控制方法,嚴格按檢驗指導書規定進行檢驗,協助操作者及時發現影響質量特性的不穩定因素,并協助解決。
3.1.9考核自查,技術科抽查,納入質量考核。
3.1.10對不穩因素加強分析,及時采取有效措施解決。
3.2對生產科的要求。
3.2.1質控點計量器具抽、送檢率達100%,合格率達98%以上,當抽查低于這一指標時,及時調整檢定周期。
3.2.2加強對質控點計量器具的巡回檢查工作,及時發現非正常使用計量器具情況,并督促糾正。
3.2.3督促車間做好三級保養、設備三檢和預防性維修。保證質控點的設備完好率達100%。
3.2.4考查由生產科抽查。
3.3對車間的要求。
3.3.1車間要積極配合各職能科室不斷完善工序質量保證文件,并由車間技術主任負責車間質控點管理工作,負責日常檢查、督促、指導操作者。嚴格執行《工藝守則》、《作業指導書》等有關質量保證文件并做好記錄,填好反饋表。
3.3.2車間設一名質控點負責人,負責做好質控點的檢查驗證和進行提高工序能力的分析。根據質量保證文件的要求,對質控點的原始數據資料進行審核、歸檔。每月將檢查分析情況匯總上報技術科。
3.3.3操作者必須嚴格按工藝守則或作業指導書操作。正確使用圖表,認真填寫各種記錄,準確記錄有關數據,不得弄虛作假。因故中斷應在圖表上說明停歇日期、原因等以便備查。
3.3.5考查由車間自查,技術科抽查。
由于工序質量提高,已經能按工藝文件正常操作和管理,或由于質量要求改變,不需要特別控制的質控點可撤消,但必須由車間填寫'質控點撤消審核表'報技術科,經技術科驗審后在'審核表'上簽字,辦理撤消手續。車間不得自行取消或更改。
5.1質控點的標志牌。
5.1.1技術科負責制作、發放、更改和撤消標志牌。
5.1.2各質控點所在班班長負責妥善保管標志牌。
5.2質控點的記錄。
5.2.1質控點活動記錄各相關部門應認真填寫,并報技術科。
5.2.2技到這科負責記錄的收集、匯總、考核和管理。
感染控制管理制度(匯總13篇)篇三
1、認真參加學校、部門組織的各類學習,提倡專業業務學習,不斷提高政治與業務素質,增強為實現學校整體目標而努力工作的`責任意識。
2、遵守校紀校規,敬業愛崗,熱情主動地服務師生、服務學校、服務社會。
3、為保證學校網絡安全,未經許可,任何人不得進入控制室,接觸交換器、服務器及外部設備。
4、維護交換器、服務器及外部設備,確保正常使用。做好設備的清潔和保養工作,能對小故障進行維修。發現損壞,及時報修或報損。
5、積累各種資料,提供自制軟件,加以存檔保管。
6、主動配合教師搞好日常計算機教學、管理、科研等工作。協助有需要的教師做好公開課準備工作。
7、管理好控制室內一切財產,根據教學及管理需要及時做好所需用品的請購工作。每年年末進行一次實物清點,同時造冊向學校財物保管員校核,做到帳物相符。
8、做好控制室清潔衛生工作,每日下班前,應檢查各室門窗和用電設備,做好防盜工作。
9、合理使用一切用電設備,節約用電,安全用電。
10熟悉校園網基本情況,做好網絡維護,保證信息正確輸入和調用。
11.控制室內各種設備統一集中管理,能及時地提供教學使用。
感染控制管理制度(匯總13篇)篇四
1、學校要按照《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和有關法規性文件的規定,依法管理學校衛生及學生常見病、傳染病群體性防治工作。
2、對學生實施群體性防治措施(國家規定的計劃免疫接種除外)必須經市衛生局、教育局批準,并由市衛生防疫站統一組織實施。
3、為杜絕意外發生,我市學生疾病防治用藥統一由市衛生防疫站學校衛生科提供,任何人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徑藥物。
4、傳染病防治實施預防接種時,預防接種專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一人一針一筒',加強無菌觀念,并確保醫療器械的衛生及操作的規范,學校衛生分管領導及校醫有責任對接種全過程進行監督。
5、開展學生常見病、傳染病群體防治工作,應遵循學校管理的有關規定,妥善安排好預防接種及其他群體防治措施的時間,以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6、未經市教育局、衛生局、衛生防疫站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組織學生實施群體性防治措施。違者要對當事人予以嚴肅處理,并追究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感染控制管理制度(匯總13篇)篇五
1.在中控室負責當班必須集中精神,監視及觀察小區內的情況,不得閑談、脫崗,打瞌睡等一切不當行為。
2.必須熟悉和掌握各種系統及器材之操作,保證其運轉正常,如發生出現故障,應立即報告有關部門。
3.非值班人員或其他無關人士不得隨便進入中控室。
4.中控室電話只用于工作,不得作私人用途。
5.保持中控室內清潔衛生,嚴禁吸煙。做好工作記錄,交接班要把事情交代清楚。接班時要主動檢查各系統確定其是否正常,上一班有否發生情況。
6.熟悉小區地形環境、消防設施的分布、滅火器材的擺放點、防盜、報警裝置的位置,閉路電視鏡頭的`位置。
7.使用各種滅火器材,熟悉掌握消防中心控制系統的操作程序。
8.愛護本崗位上的各種設備和器材。
9.靈活、果斷地處理當值期間發生的問題。遇有個別處理不了的問題,即報告保安領班及主管。
感染控制管理制度(匯總13篇)篇六
為了保證消毒隔離能順利進行,符合質量管理要求,在隔離區域應劃分為清潔區、半污染區和污染區,各區的物品必須嚴格分開,未經消毒處理者,不得混用。人們在此區域內活動應遵循一定規則。
2、隔離室
設置隔離室的目的是將感染源和易感者從空間上分開,減少病原體經任何途徑的傳播機會,也提醒醫務人員注意執行隔離常規。有單人隔離室和同室隔離兩種。
隔離室要有衛生設施,室外要有緩沖區,有必需的隔離用物。
3、探視者的管理
探視者進入隔離的病人房間之前要報告護士站,醫務人員要指導其正確使用口罩、手套及隔離衣,并督促執行其他預防隔離措施。
4、口罩、帽子、面罩和護目鏡的使用
各種類型的口罩、帽子、面罩和護目鏡可單獨使用或組合使用,以提供屏蔽保護。戴口罩可以防護口、鼻吸入氣溶膠。口罩、面罩和護目鏡可阻止感染性血液和體液濺到醫護人員眼睛、口腔及鼻腔黏膜。口罩應蓋住口鼻部,用過的口罩應及時處理,脫口罩后應立即洗手。不可將口罩存放在口袋內或掛在頸上、胸前反復使用。
5、衛生洗手
洗手目的 去除手上污垢和暫居微生物
洗手指征 (1)接觸病人前后,尤其是在接觸有破損的排放、黏膜和侵入性操作前后。(2)接觸血液、體液和被污染的物品后。(3)處理清潔或無菌物品之前。(4)進入和離開隔離病房、母嬰室、新生兒病房、感染性疾病病房等重點部門戴口罩和穿脫隔離衣前后。(5)在同一病人身上,當從污染操作轉為清潔操作之間。(6)戴手套之前,摘手套之后。
洗手程序 (1)雙手掌心相互搓擦;(2)手指掌面與手掌搓擦;(3)一手手掌覆蓋于另一手的手背,雙手手指、手指兩側及指蹼交叉摩擦,同時一手手掌搓擦另一手手背,然后交換;(4)雙手互握,一手手掌搓擦另一手指背,然后交換;(5)一手的拇指放于握拳狀的另一手掌中轉動搓擦,然后交換;(6)一手的指尖放于另一手的手掌搓擦,然后交換;(7)一手手指掌面及手掌包繞另一手的腕部轉動搓擦,然后交換。
6、手的消毒
目的 去除暫居微生物及破壞或抑制部分常居微生物。
指征 (1)進入和離開隔離病房穿脫隔離衣前后。(2)診查、護理、治療免疫功能低下病人之前。(3)接觸每例傳染病人和多重耐藥菌株定植或感染者之后。(4)接觸感染的傷口和血液、體液之后。(5)接觸致病微生物污染物品之后。(6)雙手需保持較長時間抗菌活性時。
7、穿、脫隔離衣:
凡進入隔離單位,接觸隔離病人時,或有可能被血液、體液、分泌物及排泄物污染工作服時,需穿特定規格式樣的外衣,即隔離衣。隔離衣有大中小之分,長應過膝,遮住工作服,領高3~4cm,質稍硬以便吊掛,前身正中的腰帶長約150cm。提倡使用一次性隔離衣或橡膠圍裙。
8、避污紙的使用:避污紙即為備用的清潔紙片。病室門口備避污紙,病室內備污物桶。
(1)、目的:用避污紙墊著拿取物品或作簡單操作,保持雙手或物品不被污染,以省略消毒手續,如用清潔的手拿取污染物品(病人用過的體溫計、藥杯等)或用污染的手拿清潔物品(開、關水龍頭,開電燈等),均可用避污紙。
9、戴手套
手套在感染控制中也起重要的作用。在大多數情況下,手皮膚表面上的暫居菌可以通過洗手而去除,所以只要洗手保潔,可不必戴手套。應用一次性清潔或無菌手套為好,用過后放入污物袋。戴手套并不能替代洗手。
10、血壓計和聽診器
如果裝置污染或可能污染有傳染性物質,應用適當方法消毒,如消毒劑擦拭和清洗。否則不要求特殊預防處理。傳染病病人使用過的,可置于甲醛熏蒸箱消毒。
11、體溫計
體溫計以專人專用為原則,用后須高水平消毒。被隔離的病人使用過的體溫計,需低溫高效滅菌后才能用于下一個病人。
12、敷料
盡量少接觸污染的敷料,也不要攪動,以免污染空氣和環境。應放入污物袋內,標記,送出病房。洗消之前不要清點分類。廢棄的敷料,送焚燒爐焚燒。
13、被服
《醫院感染管理制度及預防控制措施》全文內容當前網頁未完全顯示,剩余內容請訪問下一頁查看。
感染控制管理制度(匯總13篇)篇七
第二條廚房成本的控制應做好以下幾個方面:
(1)嚴格控制菜品出品率,確保投料準確,廚房要有專人負責,投料后的邊腳廢料并驗明斤兩后,投到員工餐,以改善員工伙食。
(2)采購員采購的直撥到廚房的菜品要由廚師長、保管員驗明斤兩簽字后方可辦理入庫,入庫的菜品廚房要有專人負責管理,并且要對菜品進行分級管理,對價值高、保存期限要求嚴格的物品要單獨保管。
(3)對廚房的水、電、燃油的'使用要本著節約光榮、浪費可恥的原則。
(4)對調料的使用也要嚴格按著投料標準,在確保菜品風味的同時,節約一分就為酒店多創造一分效益。
(5)對廚房月末盤點時要做到斤兩準確、價格合理,以確保本期營業成本的準確。
(6)廚師長要對廚房每日剩余的菜品做到心中有數,又要確保營業需要,又要使廚房庫存成本壓縮到最低限度,減少流動資金占有量,達到降低本酒店經營總成本的目的。
(7)財務人員每天要對廚房出品率進行抽查,以監督廚師長的各項工作。
(8)每個營業期終了,要對菜品收入和菜品成本的比率與同行業的利率水平進行比較分析,找出差距和不足,以便進一步提高酒店自身的利率水平。
(9)梅園商務酒店的菜品成本和菜品收入的比率為35%(水+電+燃油+購入菜品成本+調料成本=菜品成本;其中水電、燃油占成本的12%,購入菜品成本占80%,調料占8%)。
感染控制管理制度(匯總13篇)篇八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加強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健全財務制度,杜絕違紀違法行為,從源頭上預防腐敗,促進黨風廉政建設和我市經濟有序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財政部《行政單位財務規則》、《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并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是單位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規范單位經濟活動和社會經濟秩序的重要手段。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行政事業單位應建立健全單位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完善內部監控制度,防止財產、資金流失、浪費或被貪污、挪用。
第三條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包括:預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采購管理、資產管理、往來資金結算管理、現金及銀行存款管理、財務監督和財務機構等項管理。
第四條財政部門負責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工作。審計、稅務、物價、監察、人民銀行等有關部門應當依據各自職責做好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監督工作。
第五條行政事業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編制年度部門預算,報同級財政部門按法定程序審核、報批。部門預算由收入預算、支出預算組成。
第六條行政事業單位依法取得的各項收入,包括: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款和罰沒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捐贈、其他收入等必須列入收入預算,不得隱瞞或少列。
行政事業單位取得的各項收入(包括實物),要據實及時入賬,不得隱瞞,更不得另設賬戶或私設“小金庫”。
按規定納入財政專戶或財政預算內管理的預算外資金或罰沒款,要按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并及時繳入國庫或財政專戶,不得滯留在單位坐支、挪用。
第七條行政事業單位編制的支出預算,應當保證本部門履行基本職能所需要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對其他彈性支出和專項支出應當嚴格控制。
支出預算包括:人員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專項支出。人員支出預算的編制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和標準,逐項核定,沒有政策規定的項目,不得列入預算。日常公用支出預算的編制應本著節約、從儉的原則編報。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預算的編制應嚴格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和標準,逐項核定。專項支出預算的編制應緊密結合單位當年主要職責任務、工作目標及事業發展設想,并充分考慮財政的承受能力,本著實事求是:從嚴從緊、區別輕重緩急,急事優先的原則按序安排支出事項。
第八條對財政下達的預算,單位應結合工作實際制定用款計劃和項目支出計劃。預算一經確立和批復,原則上不予調整和追加。
第九條行政事業單位應加強對本級財政預算安排的項目資金和上級補助資金的管理,建立健全項目的申報、論證、實施、評審及驗收制度,保證項目的順利實施。專項資金應實行項目管理,專款專用,不得虛列項目辜出,不得截留、擠占、挪用、浪費、套取、轉移專項資金,不得進行二次分配。單位應建立專項資金績效考核評價制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第十條行政事業單位應建立健全支出內部控制制度和內部稽核、審批、審查制度,完善內部支出管理,強化內部約束,不斷降低行政事業單位運行成本。各項支出應當符合國家的現行規定,不得擅自提高補貼標準,不得巧立名目、變相擴大個人補貼范圍;不得隨意提高差旅費、會議費等報銷標準;不得追求奢華超財力購置或配備高檔交通工具、辦公設備和其他設施。
第十一條行政事業單位的貨物購置、工程(含維修)和服務項目,應當按照規定實行政府采購。
第十二條采購代理機構進行政府采購活動,應當符合采購價格低于市場平均價格、采購效率更高、采購質量優良和服務良好的要求。
第十三條行政事業單位、采購代理機構及其他工作人員在政府采購工作中不得有下列行為:
1、擅自提高政府采購標準:
2、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
3、在招標采購過程中與投標人進行協商談判;
4、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后不與中標、成交供應商簽訂采購合同:
5、與供應商惡意串通:
6、在采購過程中接受賄賂或者獲取其他不正當利益;
7、開標前泄露標底:
8、隱匿、銷毀應當保存的采購文件,或者偽造、變造采購文件;
9、其他違反政府采購規定的行為。
感染控制管理制度(匯總13篇)篇九
為加強單位的財務工作,提高財務工作效率,規范支票簽發業務流程,發揮財務管理作用和提高資經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簽發支票,應注意以下問題:
(1)不準更改簽發日期。
(2)不準更改收款人名。
(3)不準更改大小寫金額。按照《票據法》規定,支票的金額、日期、收款人名稱如若更改,即成為無效票據。
(4)不準簽發空白支票,即簽發超過銀行存款賬戶余額的支票。
(5)不準簽發遠期支票。
(6)不準簽發空白支票。簽發的'空白支票即指事先蓋好印章的支票。攜帶該種支票外出,遺失后將造成不應有的經濟損失。
(7)不準簽發有缺陷的支票。
(8)不準簽發用途弄虛作假的支票。簽發用途不真實的支票,系套取銀行信用行為,銀行一經發現,按違反結算制度給予經濟處罰。
(9)不準將蓋好印鑒的支票存放于他人處讓其代為簽發,以防形成空頭支票或經濟詐騙。
(1)支票要按順序編號連續簽發,不得跳號。
(2)日期中的年份要寫完整,不得簡寫。
(3)收款人必須寫全稱,不得寫簡稱,防止戶名不符,形成退票。
(4)簽發人對本單位賬號要正確寫。
(5)注意日期、收款人、大小寫金額的準確填寫,防止簽成無效支票。
(6)其他更改的地方要加蓋預留印鑒,使用印泥。
(7)必須使用預留在銀行的印鑒,印章一定要清楚。
(8)不得用藍墨水填寫。
(三)要由專人簽發。支票應由財務部門分派專人保管、簽發,不要多人插手,以便分清責任。支票打印機也要明確出納專人使用管理。
(四)支票金額及印鑒需有兩人以上復核,簽發人及復核人需對所簽發復核的支票承擔相應責任。
感染控制管理制度(匯總13篇)篇十
1、行政性收費、事業性收費應當依據《廣東省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條例》的規定和設定征收。
2、罰沒收入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征收。
3、其他非稅收入應當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國務院和省人民政府的規定和設定收取。
4、中心應當嚴格依照《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辦法》的第九條規定征收或收取非稅收入,不得多征、少征或者擅自減征、免征。
5、收取的各種非稅收入必須開具廣東省醫療收費票據,并及時足額繳存到指定的網點,做到票款同步,中心不得截留收入和私設小金庫,不得坐收坐支。
6、中心嚴格按照規定的非稅收入項目、征收范圍和征收標準進行征收,及時足額上繳非稅收入,并對欠繳、少繳收入實施催。
第一,中心應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規定制定本中心國有資產管理的具體辦法,明確職責,責任到人,過錯追究,同時自覺接受同級財政、審計部門的監督和指導。
第二,提高財務人員專業素質,增強風險意識。首先要提高財務人員的專業素質,積極學習有關的法律法規,參加國有資產管理方面的培訓和學習,同時要對本單位的財務工作進行定期的考核,把應收賬款作為一項重點項進行考核。其次領導應重視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增強國有資產利用行為的風險意識。
第三,加強財務管理,強化對應收賬款的監督。應該建立健全財務制度,每筆應收賬款在發生之前,要提前約定好還款時間與還款方式,以便及時催繳此筆應收賬款;應收賬款發生后,要及時登記入賬,本單位的領導和財務人員對往來款的事由、時間和金額等應該進行及時確認和核準,入賬的時候必須做到業務事項明確、科目運用準確以及賬務處理正確。明確職責,誰經辦的就應由誰負責收回。還要建立應收賬款的定期清理制度。如:定期和對方單位核對應收賬款的數額,定期進行函證,及時地組織催繳和清算,根據單位的具體情況,把一定范圍內的應收賬款的明細項在本單位公示欄中予以公示,增強財務核算的透明度,接受廣大干部職工的監督。
1、中心收取的行政性收費,罰沒收入和事業性收入應全額納入財政一般預算管理,其他非稅收入依照非稅收入有關條例規定納入財政專戶管理。
2、收取的非稅收入不得以任何形式將非稅收入資金直接繳付上級支收單位或者撥付下級支收單位。
3、非稅收入征收管理經費由財政預算統一安排,做到專款專用。
1、征收或收取的非稅收入應當向繳款人出具省人民政府統一印制的非稅收入票據。建立健全非稅收入票據領用制度,設有專柜,確定專人負責,保證票據安全。
2、禁止轉讓、出借、代開非稅收入票據,禁止私自印制、偽造非稅收入票據,禁止使用非法票據或者不按規定開具非稅收入票據。遺失非稅收入票據的應當及時報告本級人民政府部門,并公告作廢。
3、財政票據由中心到財政分局領購,并實行票據領購登記制度。首次領購票據時,應當向財政分局提出申請,同時提交按照國家和自治區規定批準收取的非稅收入的有關文件復印件,經財政分局審核后,發給《票據領購記錄簿》;再次領購票據時應出示《票據領購記錄簿》,經財政分局局審核后,方可繼續領購。
4、中心建立健全票據領購使用登記制度,建立臺賬進行登記票據,并定期向財政分局報送票據使用和結存情況。
5、票據存根應妥善保管,保管期一般為五年。對于個別使用量特別大的票據,經批準,可適當縮短保存期限。
6、保存期滿需要銷毀的票據,中心應認真清理,確保票據開出金額與財務入賬額一致,經本單位負責人同意,可報財政分局核準后按規定銷毀。
感染控制管理制度(匯總13篇)篇十一
為加強和規范學校財務管理,提高學校經費的使用效益,充分發揮會計的職能作用,保證會計工作依法有序地進行。特制訂學校財務管理制度如下:。
1、學校依據國家規定的要求設置會計機構,配備會計人員,會計人員任免應遵照國家有關法律的規定。
2、財務人員要熱愛本職工作,努力鉆研業務,熟悉國家財務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統一的中小學校會計制度,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嚴謹的工作作風,辦理會計事務遵守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
3、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規范地建立帳冊,及時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提供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會計信息。
4、財務人員應將會計憑證,會計賬薄、會計報表和其它會計資料定期整理,立卷歸檔,妥善保管,銷毀會計檔案中的有關資料要按《檔案法》的規定執行。
5、會計機構、會計人員應遵照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統一的會計制度,依法進行會計監督。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違反會計管理制度的經濟活動應當制止并糾正。
6、會計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調動或離職,應按規定辦理有關交接手續。
感染控制管理制度(匯總13篇)篇十二
為加強對分承包方的控制,并符合程序文件,提高本廠產品的實物質量,對承包方配套的產品應視同本廠產品加以控制,以保證本廠向用戶的質量承諾。
本辦法適用于所有向工廠提供原材料、外購(協〉件的合格分承包方。
2.1被本廠列為a、b兩類的原材料、外購(協)件應對分承包方進行質量保證能力的調查,對批量采購試用半年后未發現問題,隨本廣產品出廠后,最終在用戶處也無不良反映的,經廠評審小組討論后,可列入合格分承包方名單,實行定點采購。
2.2分承包方應嚴格按合同條款按質、按量、按期提供合格的外購(協〉件,對質量信息不積極整改或質量不穩定,經常出現問題或事故的.分承包方,可由廠評定小組決定取消其定點資格。
2.3工廠在與分承包方簽訂供貨合同時應明確物資進廣檢驗項目、執行的標準、檢驗的方法等,并簽訂質量賠償協議。
2.4質檢科將日常分承包方的實物質量狀況信息及時反饋給分承包方,督促其整改提高,必要時隨時派人對分承包方的質保能力進行復審。
2.5質檢部將對分承包方提供的產品質量狀況建立檔案,將其作為評定合格分承包方的依據之一。
2.6本廠根據定點變化情況,每年公布一次合格分承包方名單,供應部將嚴格按'采購控制程序'進行采購、外協。
3.l在進貨檢驗時發現屬于分承包方的質量問題由分承包方負責包修、包換、包退,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同時甲方從乙方貸款中扣去該批不合格物資總額的5%作為質量賠償金。
3.2甲方在生產過程中發現屬于乙方產品的質量問題,應由乙方負責包修、包換、包退,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3甲方的產品在用戶處安裝或投運過程中發生屬于乙方產品的質量問題,而造成'三包'賠償時,乙方應及時參與售后服務過程,并承擔全部服務費用,同時,對由此而造成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由甲方酌情對乙方提出賠償要求。
3.4甲方委托乙方運輸的產品,因運輸過程中的,由于乙方搬運或防護不當等原因而造成甲方產品出現質量問題時,乙方應承擔經濟損失,賠償要求由乙方酌情提出。
3.5當在處理質量問題雙方意見不一致時,可請仲裁機構進行仲裁,所需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感染控制管理制度(匯總13篇)篇十三
內部控制作為醫院管理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是科學與技術迅猛發展以及管理理論與管理水平不斷提高的產物。以下是“財務內部控制制度論文”希望能夠幫助的到您!
(一)根據《會計法》規定,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二)其他部門和人員應當積極配合財務部門、會計人員開展工作。在財務會計活動中做到:
1、嚴格遵守國家及上級的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
2、按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要求取得或填制原始憑證并及時送交財會部門。
3、提供真實完整的會計資料。
4、嚴格執行財務計劃或預算。
5、確保本部門所經管的財產物資安全、完整。
6、接受財務部門在財會工作上的指導和監督。
(三)財會部門內部應當建立牽制、互控制度。會計事項的處理不能由一人辦理全過程,必須由二人及以上人員處理。具體內容包括:
1、出納工作由出納人員負責,其他會計不得兼任出納。出納員以外的人員代收現金時,必須由財務主管人員指定。
2、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的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有價證券帳目的登記,不得編制記帳憑證、不得兼管總帳、電算系統維護員、管理員、不得從事除銀行存款日記帳、現金日記帳以外的明細帳登記和財務會計報告的編制工作。
3、出納人員、制證人員、稽核人員、審批人員、記帳人員不能由一人兼任。
4、會計人員不得兼任財產物資的采購、保管等工作。
(四)財會部門內部應當建立稽核、互控制度、設置稽核崗位,配備專職或兼職的稽核人員。稽核人員應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及其他會計資料進行審核。審核的主要內容包括:
1、審核經濟業務事項和財務收支是否符合國家及上級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財務收支是否在財務計劃或預算之內。
2、審核會計憑證、帳簿、財務會計報告及其他會計資料的內容是否真實、完整、計算是否正確、手續是否完備。
3、審核各項財產物資的增減變動和結存情況是否與財務會計帳簿記錄相符。
4、稽核人員應由財會主管人員提名,報單位負責人批準,并在財會崗位責任制中予以明確。
(五)財會主管人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堅持原則、廉潔奉公、具有較高的政策、業務水平和職業道德水準。
2、熟悉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掌握本單位業務管理的有關知識。
3、除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外,還應當具備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或者從事會計工作三年以上經歷。
4、熟悉會計工作各個崗位的技術操作規程和核算方法。
5、身體狀況能適應本職工作的要求。
財務主管人員的任免,必須報經上級人事、財會部門批準。
(六)會計人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備中專以上財會學歷和必要的專業知識,具備會計從業資格且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2、熟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
3、已聘任(用)技術職務的會計人員掌握計算機能力應達到鐵路初級標準。
4、堅持原則、廉潔奉公、遵守職業道德。
5、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
(七)任(聘)用會計人員應當實行回避制度。領導班子成員的直系親屬不得擔任財會主管人員。財會主管人員的直系親屬不得在財會部門中任職。有直系親屬關系的人員不得在同一財會部門中任職。
(八)財會主管人員、會計人員因工作調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在辦理調轉手續之前,全部移交接替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不得調動或離職。移交人員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親自辦理移交的,可由移交人員委托代辦移交。
(一)采用記帳憑證核算形式,并按以下流程進行會計處理:
經辦人員在經濟業務事項發生后,應當取得或填制原始憑證,及時送交財會部門----會計人員審核原始憑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或原始憑證匯總表編制收款、付款、轉帳憑證----稽核人員審核----財務主管審核----出納人員根據收款、付款憑證辦理收付業務,登記庫存現金日記帳----帳務人員根據記帳憑證登記明細分類帳、總帳,期末,將總帳與庫存現金日記帳和銀行日記帳和各明細分類帳的余額核對相符----根據帳簿記錄及其他有關資料編制財務會計報告。
(二)業務經辦人員必須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按國家統—會計制度和《鐵路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要求取得或填制原始憑證。
1、內容是否填寫齊全并符合規定,與經濟業務內容是否相符。
2、接收單位是否為正確。
3、收據、發票種類是否符合規定,是否在有效期內,大小寫金額是否相符。
4、裁剪發票的裁剪金額是否與小寫金額相符。限額發票的填寫余額是否超過最高限額。
5、發票是否有稅務局統一監制章、行政事業性收費收據是否有行政事業收費專用章;從外單位取得收據、發票是否加蓋單位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
6、收據、發票金額有否涂改、是否與發生的經濟業務金額相符。
7、購買圖書、藥品及其他實物時,發票中無明細項目的,是否附有與發票總金額相符且加蓋了對方公章或財務專用章的明細表。
經辦人應及時將手續完備的原始憑證送交會計機構。
(三)制證人員應根據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鐵路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規定以及財務收支計劃或預算、合同等,對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進行審核。
制證(報銷)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接受,并向財會主管人員報告;財會主管人員應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對重大的不真實、不合法的經濟業務事項,財會主管人員還應當向上級財會主管部門報告。
制證(報銷)人員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應予以退回,并要求經辦人員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更正、補充。
根據《會計法》的規定:原始憑證記載的各項內容均不得涂改;原始憑證有錯誤的,應當由出具單位重開,不得在原始憑證上更正。
(一)貨幣資金必須集中由財會部門統—管理,所有貨。
幣資金收文都必須納入財會部門統—核算。其他任何部門未經財會部門授權或委托,不得擅自辦理收付業務和開具各種收款憑據和發票,不得設立“小金庫”。
(二)銀行帳戶的開立,必須符合中國人民銀行《銀行帳戶管理辦法》以及上級財會主管部門關于銀行帳戶管理的規定。未經上級財會主管部門批準,不得開設銀行帳戶,不得公款私存,不得出租借銀行帳戶。
(三)會計人員必須嚴格按《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支付結算辦法》、《票據法》等有關規定進行貨幣收付業務的管理和核算。
(四)從銀行提取現金。必須如實寫明用途、不得超限額提取備用金。財務部門必須配備帶有報警裝置的防搶劫安全箱(包)、取送現金時必須使用。到銀行存取款時,各單位必須嚴格執行派員護送或專車接送規定。即:一萬元及以下的現金取送必須兩人同行,一萬元及以上的現金取送必須派專車接送,十萬元及以上的現金取送必須專車接送并派保衛人員護送。
(五)交款人向財務交納現金,必須填制現金繳款單,注明繳款事由。會計人員必須根據現金繳款單開具收款收據。出納人員根據收款收據清點現金入庫;收妥現金入庫后,應在收款收據及所附的原始憑證的空白處加蓋“收訖”戳記。
財會主管人員根據出納入員簽章并加蓋“收訖”戳記的收款收據,在收款收據上加蓋財務專用章、并簽章。
制證人員必須根據審核無誤的收款收據的記帳聯和現金繳款單及其他有關資料及時編制現金收款憑證并簽章。
(六)工資、獎金應委托金融機構代發、必須由金融機構出具加蓋銀行結算章的代發清單,作為支付工資獎金的付款憑證的附件。
(七)各部門應將領取的工資獎金及時發放到個人,于次月底前將簽收單上交到財會部門,到時不交或遲交的要對經辦人進行考核,上交財會部門的簽收單不得使用復印件或復寫件。
(八)銀行對帳單必須由開戶銀行提供并加蓋開戶銀行結算章,不得以復印件代替。銀行存款帳戶余額必須與銀行對帳單核對相符。如不一致、應查明原因:屬于記帳錯誤的,應及時調整;屬于未達帳項造成的、應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調節相符。
(九)財會主管人員應當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帳和銀行對帳單進行抽查,每月不得少于二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將抽查結果記入《庫存現金抽查簿》、《銀行存款抽查簿》。
(一)本制度所稱存貨.是指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為耗用或銷售而儲存的各種有形資產,包括各種原材料、燃料、包裝物、生產工具、低值耗品、委托加工物資、在產品、產成品和商品等。
(二)物資采購業務一律由部門歸口辦理。生產材料、工具由材料室采購、收發、登記,辦公用品、除生產工具以外的生產、生活低值易耗品由總務采購、收發、登記。并實行分級、分權管理。材料物資的采購、驗收、保管、核算、批準人員必須相互分開.不得由一人兼任。材料物資采購必須貫徹“誰采購,誰負責”的原則,采購人員對采購材料物資的價格、質量、數量、交貨期及使用安全全過程負責。
材料物資采購過程中所產生的回扣必須及時上交單位財部門入帳。
(三)物資采購業務按以下流程辦理:
編制采購計劃——主任審核批準——簽訂采購合同或協議---供貨---物資驗收---貨款結算。
(四)物資儲備實行定量、定額管理,根據情況適時調整庫存結構,及時修改儲備定量、定額、達到合理儲備,有效利用資金。
(五)按計劃采購:各部門應根據生產計劃和消耗定額確定物資需用量,編制計劃上報,采購計劃經財會、技術等有關部門審核后報主主任批準。
(六)選定供應商。應建立選定供應商的集體決策機制或招標制度,堅持比質比價采購原則。對屬于路局規定的招標采購范圍和達到批量標準的物資,必須實行招標采購。對不具備招標采購條件的物資采購,應組成有關生產、技術、物資、財會等部門人員參與的決策集體,對供應商的選擇進行決策。對專用物資,必須到鐵道部規定的定點生產廠家采購,不得采購、使用非定點廠產品。
(七)簽訂采購合同或協議應由主任、財會及其他部門會同簽訂。會簽部門應檢查合同是否嚴格按照《合同法》和路局有關合同管理的規定,明確雙方的權力和義務;是否有授權批準人簽字所購物資品種、數量、規格、金額是否與訂購單相符;是否符合路局規定的采購權限;供貨單位資質是否符合規定。
(八)供貨:物資采購人員應督促供應商按照合同或協議要求及時供貨。
(九)驗收:采購物資到達后,采購部門應及時通知驗收員或有關人員對所購物資進行驗收。一切物資未經驗收合格不得入庫,不得進帳,不得使用。驗收人員應嚴格按照規定標準和程序對物資的數量和質量進行驗收和檢測,并對檢驗結果承擔責任。驗收完畢,驗收入員應根據檢驗結果出具驗收記錄,驗收人員、交料人在驗收記錄上簽章。管庫員接收材料物資,應根據驗收記錄和實際收到數量填寫收料單,收料人、交料人。
(十)貨款結算。購貨發票或帳單到達后,采購部門應審核簽字。并交財會部門辦理付款。會計人員辦理付款前、必須審核以下內容:
1、審核物資采購是否按照經批準的物資采購計劃,合同或協議進行。
2、審核購物發票是否真實、合法、完整。
3、審核入庫物資收料憑證,檢查是否有采購員、交料人、驗收人、收料人的簽章,內容填制是否完整,并與采購計劃、合同或協議及原始憑證相核對。
會計人員對不符合規定的物資采購業務、不得辦理采購結算,并報告財會主管。財會主管對嚴重違反規定采購物資的,應及時報告單位負責人。
(十一)庫存物資管理:
1、一切材料物資的收、發、保管和實物核算,必須由管庫員及時統一辦理。管庫人員應對材料的質量的數量的完整性負責。
2、管庫員應經常檢查和循環盤點庫存材料,每月不得少于物資管理辦法規定的自點率(不得低于15%)。但對貴重物品和生活資料,應每月清點一次,以保證帳、物相符。管庫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性。如遇工作變動。必須對其保管的材料物資進行清點、不得離職。
3、庫管員、財務部門應每季不少于一次聯合對庫存物資進行抽查核對,并做好抽查記錄。
4、倉庫管理除按一般物資核算,還要針對各使用部門或人員人登記工具領用本或低值易耗品領用本。
第13條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應做到:
在用低值易耗品必須建立臺帳,制定目錄、進行實物管理,其領用、退回、調撥、修理與報廢等動態嚴格辦理手續,按規定程序進行登記。納入管理的低值易耗品上應統一編號,一物一號,以便確認。
1、在用低值易耗品應責成專人負責管理。班組和個人使用的物品,應指定專人或使用人負保管責任。未經同意,他人不得動用;其他部門或個人要借用時,應辦理借用手續。
2、物品交接、必須由雙方在交接憑證上簽章。
3、物品保管人離職時、必須將所保管的物品進行清點,帳、卡、物核對相符,辦理交接手續,否則,不得離職。
第14條低值易耗品的報廢注銷時應做到:
1、對在用低值易耗品的報廢,應組成鑒定小組進行鑒定并編制物品注銷記錄,經領導批準后方可注銷,注銷補充要重新辦理備品用料手續,登記管理手冊。
2、對于丟失、損壞和其他原因短少的物品,應分析原因和責任,按列銷批準權限規定辦理。屬于個人責任的,由過失人賠償,賠償金額按使用年限折算。
3、報廢的物品應有標記。及時處理,防止重復注銷。
4、報廢物品必須記入總務帳目及領用部門的。
第15條存貨清查:由主任組織清查小組,每年對各種物資至少進行一次清查盤點。清查方法:應先清點實物,同時填列物資盤點清單,并與帳面數核對,發現浮多、短少的應填制物資清點記錄;自然減量的應填制自然減量計算表;毀損報廢的應進行技術鑒定,填制材質鑒定書。
物資清查應根據實物的性質認真進行計數、檢斤過稱或丈量,逐項在規定表格上加以記錄,不允許以借條報數。在進行帳物核對時,首先應將尚未登帳的收、發憑證在明細帳上登記齊全,并結算出正確的庫存量。使實物存量和帳記存量處于同—時日。
(一)固定資產新建、擴建、改建、購置:
1、加強固定資產購建的計劃管理,凡屬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不論何種資金來源,都應納入計劃管理,沒有路局或授權單位計劃,不得進行購建。對部、局下達的投資計劃,應嚴格按指定的建設規模和批準的概算等內容組織實施;未經批準,不得自行在項目間調整投資,不得冒名頂替、變更計劃內容、嚴禁將投資挪作他用。
2、購建程序:
(1)建設項目的程序是:項目申請----可行性研究----審核批準立項---下達計劃---設計并編制概預算---審批概預算---組織實施---驗工計價---竣工決算---轉產進固。
(2)購置項目的程序是:上報建議計劃----審核批準下達計劃----編制預算---審批預算----組織實施----驗工計價----竣工決算----轉產進固。
(3)每年根據生產、生活需要,編制固定資產購、建計劃,報路局計劃部門審批。
(4)根據上級批準下達的計劃,編制預算,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
(5)預算經批準后,與供貨單位或施工單位簽訂合同)國家和上級部門規定購建的固定資產應實行招投標方式的,必須按規定進行招投標,與中標單位簽訂合同;國家和上級部門規定購建固定資產可以不實行招投標方式的,各單位應當召開領導會議決定供貨單位或施工單位、并與供貨單位或施工單位簽訂合同。
(6)對固定資產的建造項目、根據工程進度組織驗收,編制驗工計價表,財會部門根據驗工計價表支付工程進度款。預付工程和備料款應控制在合同價(或工程造價)的25%以內,工程開工后,工程進度預付款最多不能超過工程造價的'95%,注意扣取質保金,除質保金,其余款項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時全部一次結清。
(7)固定資產購置或工程完工,應按合同、預算進行驗收,驗收合格。驗收小組編制決算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
(8)固定資產購建完畢后,應在一個月內辦理組固手續。單位自行發包或自行施工、自行購建的項目,完工后,由業務部門填寫組固單,交財務室建卡;局施工企業所承建的工程,建設、施工單位雙方簽認后,由財務處向建設單位下轉投資。尚未正式辦理移交但已投入使用的固定資產,應暫估入帳,并計提折舊,正式移交后,調整原暫估價值和已提折舊。
(9)財會部門根據計劃、合同、發票、決算等憑據辦理結算。
(二)固定資產的動態管理:
1、指定專人保管固定資產,對造成非正常損失的,要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擅自挪用、外借、贈送、削價、報廢固定資產。
2、固定資產的增減和使用等審批權限必須按《南昌鐵路局鐵路運輸企業固定資產管理辦法,補充規定(試行)》(南鐵財字[2000]55號)執行,在具體辦理過程中要嚴格履行審批手續。
3、固定資產的增減動態和使用狀態的變更,必須由各單位的技術、設備等管理部門根據有關動態變更文件或命令填制動態憑證,調整技術履歷簿和檔案,并及時通知財會部門按規定進行帳務處理,確保固定資產帳、卡、物相符。
4、應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盤點清查、要結合業務部門的設備檢查和秋季鑒定,對固定資產現狀進行清點、核實,如有出入,應認真修改和調整固定資產卡片、設備技術檔案(臺帳、履歷薄、圖紙)。
5、年度終了前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單位長應組織財會部門、歸口管理部門和保管使用部門組成清查小組,按以下程序進行清查:
(1)清查小組清查盤點單位所有的固定資產,并登記造冊。
(2)財會部門核對固定資產帳冊和卡片,做到報表與總帳分類帳—致,總分類帳余額與明細分類帳余額之和一致、明細分類帳余額與固定資產卡片金額之和一致。
(3)財會部門、歸口管理部門、保管部門、使用部門核對固定資產臺帳(履歷簿)和卡片、保證相互一致。
(4)財會部門、歸口管理部門、保管部門、使用部門將各自的帳、卡與固定資產盤點灣單進行核對,核對后編制清查報告。
(5)清查盤點中發現盤盈、盤虧的固定資產、應填制“固定資產盤盈、盤虧報告表”單項原值在5萬元以下(不含機械動力設備)的資產,由單位自行辦理列帳手續;單項原值在5萬元及以上的資產,由產權督理單位提出申請,經路局業務主管部門審核后,報路局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審批。
(6)每根據設備實際使用狀況,上報設備大修、中修計劃。
(三)固定資產報廢:
1、定期或不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盤點清查、要結合業務部門的設備檢查和秋季鑒定,對固定資產現狀進行清點、核實。
2、清查盤點中發現盤盈、盤虧的固定資產、應填制“固定資產盤盈、盤虧報告表”,固定資產發生盤盈、盤虧,應查明原因,分清任責任。在未經批準列入“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待查清原因、分清責任后,編制“固定資產盤盈、盤虧(毀損)理由書”(財固—10),待批準后列帳。
3、固資損失審批權限:單位成立資產損失核銷審批領導小組,對固定資產進行鑒定,經單位長審查,“編制固定資產拆除、報廢申請單”(財固—8),報路局財務處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交按照以下管理權限辦理審批手續:主業原值在5萬元以下的固定資產(不含機械動力設備,下同)毀損、盤虧、報廢,2萬元以下的機械動力設備,由單位資產損失核銷審批領導小組審核,單位長審批,損失自行列銷,報國資辦備案。主業原值在5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不含機械動力設備,下同)毀損、盤虧報廢,及時萬元以上的機械動力設備,報業務主管部門、國資辦審批。
4、清理結束后,應認真修改和調整固定資產卡片、設備技術檔案(臺帳、履歷薄、圖紙)。
(一)為了確保債權的及時收回和債務的按時償還,避免壞帳損失的發生。維護資金的正常運轉,必須加強對債權債務的管理、核算及清理。建立債權債務清理責任制度,實行債權債務追究制度。
(二)明確責任:財務室是債權債務的核算部門,債權債務清理的責任部門為主辦該項經濟往來事項的部門,主要是指直接與對方聯系、洽談、簽約等、并向財會部門辦理收、付款業務的部門。責任部門的直接經辦人為主要責任人,是清理債權債務的直接責任人員。
第3條相互配合:在債權債務的清理中,各相關部要相互配合,對債權債務管理進行職責分工,財會部門、物資采購部門、有關業務部門、合同督理部門應各司其責、相互協調。
1、財會部門的職責:必須專負責債權債務審核、核算、清理、簽認,財會主管人員負責控制、審查債權債務發生的合理性,監督債權債務的清理情況。
2、物資采購部門職責:根據生產計劃編制物資采購計劃,采購物資必須簽訂購貨合同,并將購銷合同送達財會部門,對采購物資約價格、質量、交貨期、相關服務全過程負責、嚴禁盲目采購。加強對物資采購環節的管理與監督。
3、有關業務部門職責:對本部門涉及的相關工程、勞務項目要確保技術.質量符合要求,又要確保工程項目按期完成。在業務發生前必須簽訂相應的合同并抄財會部門。
4、合同管理部門職責:對每個所簽合同文本進行嚴格審核,確保購銷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避免引起經濟糾紛。
(四)在簽訂合同同時必須向財會、計劃、內部審計、法律等有關部門咨詢,對所簽訂合同的各項條款要認真審查,尤其在確定付款方式、付款期限及違約條約時,應當考慮縮短債權期限、促進債權快速收回。
(五)任何部門和人員不能以單位名義對外提供擔保。
(六)任何部門或人員不能將本單位資金拆借給其他單位或個人。
(七)個人借款只限于因公事項、其他事項不得借款。財會部門應堅持前帳不清、后帳不借的原則,嚴禁公款私存、公款公用。堅持單位長一支筆審批制度。對個人借支、預支等款項,經辦人在借支、預支項目完成后,必須及時辦理報銷,同時將余款全額繳清。經辦人在借支、預支項目完成后三個月內仍未辦理相關報銷手續的,財會部門必須將其名單書面報告單位長,并從工資或資金中扣還。
(八)對跨年度的債權、財會部門在每年年底前開具對帳單或簽認單,與欠債人員或單位對帳。
第1條。
(一)實行科目負責制:
1、運輸成本含維修成本(含中修)、大修成本。
2、外委工作指以本單位名義承攬完成的外單位委托的工作,外委工作可按勞資處審批的工費比例計提工資,必須承擔外委工資的工資附加費、除內部供應外,外委工作必須按外委收入交納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必須承擔路局規定的招待費、間管費,并完成外季利潤。
3、財會部門負責成本費用的全面管理和控制.合理編制維修成本費用計劃(不含大修、外委),并將成本費用計劃分解、落實到科目負責人。大修項目誰施工誰負責,外委工程誰承攬誰負責。
4、各科目負責人要在分管范圍內編制成本計劃、建立成本費用臺帳,加強成本費用的動態管理與控制,及時分析成本費用計劃的執行情況,按期提供成本費用考核依據。為保證各科目負責人有效控制成本,有的費用要層層分解、層層落實。
5、科目負責人對所分管的成本費用的真實性、合理性、有效性負責。
(二)明確費用審批權限。
費用的發生必須經有權批準人批準。屬于科目負責人費用計劃及費用項目之內的費用,由科目負責人批準。屬于超出科目負責人審批權限的費用,費用發生之前,必須報經單位主任審批,并讓科目負責人知情。
(三)建立成本分析制度:財務室要每季度完成決算后,牽頭召開成本分析會,各科目負責人書面分析工作完成進度、費用支出情況、成本費用計劃的執行情況,及節超原因。降低成本費用的途徑和措施,分析中應提出進一步改善經營、加強管理的對策和措施、并落實到有關部門或人員。財務室分析運輸成本總體支出情況、投資項目總體支出情況、外委總體支出情況,同主任對全單位費用進行余缺平衡,有效完成全單位年度經濟指標。
(一)有關部門領用收據、發票,必須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并指定專人管理。票據專管人員填寫票證內部領取單、向票證保管人員票證。票證保管人員應建立票證領用登記簿.詳細記錄票證的領用人、時間、種類、領用數量、起止號碼、收回時間。領用票證應在票證登記簿上簽字或蓋章。
(二)票證領用人應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x內容開具票據時,應按照票證內容逐次、逐攔、全部聯次一次填寫,必須填寫齊全,字跡必須清晰,不得涂改。對金額填寫有差錯的,應當重開,開出的票證應加蓋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
(三)票據領用人員必須做到:
1、不得轉借、轉讓和代其他單位或個人開具收據、發票。
2、不得涂改收據、發票。
3、不得單聯填開或開具上下(正副)聯金額、內容不一致的收據、發票。
4、不得擴大專用收據、發票的開具范圍。
5、不得未經批準拆本使用收據、發票。
6、不得虛構經營業務活動、虛開收據、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