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后感是一種通過閱讀書籍、文章等之后,對所得到的感受、思考和體會進行總結的文字,它能夠幫助我們深化對作品內容的理解。小編為大家準備了一些經典的讀后感范文,希望可以給大家提供一些寫作的靈感。
牛虻的讀后感(專業23篇)篇一
真正意義的行動不應考慮生命危險。我被神派到這座城市來,好比是馬身上的一直牛虻,其職責就是刺激它盡快前行—這是蘇格拉底《對話錄》里的一句。這是對《牛虻》這本書的評價。
無論我仍然活著。
還是我依然死去。
我都是一只牛虻。
愉快地飛來飛去。
--牛虻。
這本書是受“保爾”所薦,我才開始讀的。它的作者是——艾捷爾·麗蓮·伏尼契,這著作影響著千萬人的一生,包括我。他的主人公是亞瑟——也就是牛虻。
這本書寫的是亞瑟在經歷重重困難后仍不忘革命,堅持革命,在他被抓入獄后,許多人認為他已死,但他又重現江湖,不顧家人反對,在勞倫佐·蒙太尼里的幫助下堅持革命。他把自己命名為牛虻,因為他有牛虻的優秀品質。
我記得他在被槍決的時候的一個段落,因為他堅強的品質令我記憶猶新:“一顆子彈打歪了,擦破了他的臉。另外一顆子彈打在膝蓋的上部。牛虻站在那,沖他們笑。他們驚恐萬分的瞅著已經被他們槍決,可是沒有被殺死的人‘上校,你帶來一只蹩腳的行刑隊!我來瞧瞧能不能把他們調教好。行了,伙計們!把你的武器抬高一點!你們都準備好了嗎?那么來吧!預備——舉槍——’‘射擊!’上校跑上前搶先叫喊道。又一陣亂七八糟的射擊。煙霧漸漸散開,隨后冉冉升起,匯合到晨曦之中。他們見牛虻已然倒下,發現他竟然還沒有死。他搖晃著站了起來,接著便向一邊躺在了草地上。‘他是不是死了?’上校輕聲問。獄醫低聲答道,‘我想是吧······感謝上帝!’‘感謝上帝!’上校又說了一遍,‘總算結束了!’蒙太尼里來到院內,木然看看前方。‘主教閣下!請你一定要原諒······槍決剛結束,尸體還沒······’‘哦,我的上帝!’一個士兵忽然喊叫起來,軍事長官及時回頭去看。是的······草地上那具血淋淋的、模糊不清的身軀又一次開始掙扎,而且開始呻吟。牛虻倚著醫生的膝頭直起身體,瞪大眼睛直瞅著十字架······”
牛虻這種堅強的毅力,讓我佩服得五體投地,也只有具有牛虻這樣的品質,才能在無數子彈穿過身體的情況下,鮮血將要流盡的情況下仍然頑強不屈的站立起來,無所畏懼,更是不怕死神的威脅。
讀過這本書后,我才知道,我們所有的困難加起來,在牛虻眼里都是那么微不足道,我們只有學習牛虻那種剛毅不屈的精神,不屈不撓,從不認輸······才能在接下來的生活中有所表現。
牛虻的讀后感(專業23篇)篇二
不管我活著還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樂地飛來飛去這首小詩,是牛虻最后的字跡,寫完它,他就上了行刑場,然后他死了。他死得很艱難,因為給他行刑的士兵,都是那么愛戴他,他們拿槍的手在顫抖,他們的淚在臉上淌,可他們還是必須殺死他,那是工作。在無數發子彈聲后,牛虻還是死了,全身都中了彈,可是死得那么堅強,那么燦爛。蒙泰尼里看著自己的兒子死去,是他親手殺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兒子之間,毅然選擇了虛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棄了自己那么可憐又那么需要愛的兒子。他注定為自己的選擇而后悔,他注定被自己逼瘋,最后,偉大的紅衣主教還是瘋了,還是死了,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沒有因為他的忠誠而對他忠誠。亞瑟是可憐的,瓊瑪的一個巴掌把他從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難,他全忍了下來,終于,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見到了瓊瑪,他們相愛,卻得不到永遠。
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時間,她也痛苦著。而正當她知道他還活著,她可以釋然,她可以漸漸忘記自己曾經的錯誤時,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亞瑟在17歲時,明白了上帝只不過是一尊用榔頭就可以敲爛的泥塑,他最親愛的padre騙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只有自己。亞瑟在苦難中成了一個徹底的無神論者,他憎恨那些虛偽的禱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知道,無論如何,他還是愛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夠在余生好好愛他,他就會滿足,他就會得到幸福。可是蒙泰尼里沒有這樣做,他哭了,哭得很傷心,可是他的選擇依然是上帝,只有上帝??作為偉大的紅衣主教,選擇上帝是理所當然的,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可以接受所有人的懺悔,而他能做的,也僅僅是接受懺悔而已。他并不能為人們做什么,他不能,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亞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直都不懂,他這樣對待自己的兒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卻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只有那個空洞的上帝。而當蒙泰尼里終于醒悟,而真的必須面對天堂抑或地獄里的那個上帝時,他又會說什么。
牛虻的讀后感(專業23篇)篇三
讀了《牛虻》這部名著時,我全然投入其中,久久難于自拔,仿佛看到牛虻無助而又悲痛欲絕的神情,聽到他那急促的呼吸和的吶喊,感受到他那惟有犧牲自我的無奈!小說主人公亞瑟的成長是通過各種矛盾沖突來表現的。
這種矛盾沖突主要包括父子關系、宗教信仰兩個方面,集中體現在亞瑟同神甫蒙太尼里的關系上。開始時,亞瑟并不知道蒙太尼里是自己的父親,而只是把他當作慈愛可親、堪予信任的神甫。當時的亞瑟受到了爭取民族解放獨立思想的影響,在跟神甫的討論中堅持認為:做一個虔誠的基督教徒與一個為意大利獨立而奮斗的人并不矛盾。他不知道兩者在當時的意大利是水火不相容的。神甫對這種天真的想法十分擔心,他寄希望于將來能偷偷消除導致亞瑟反教會統治的危險思想。然而亞瑟對神甫因父子私情而產生的寬容卻作了錯誤的理解,認為宗教與革命是可以統一的,并且不恰當地把神甫看作是教會統治的代表。
由于這一錯覺,當新神甫到來時,他立即遭受懲罰:他和所有的革命黨人遭到逮捕。直到他兒時女友瓊瑪給他一記耳光,人家告訴他新神甫告密,以及蒙太尼里就是他父親時,他那天真的幻覺才痛苦地消散。他開始認識到民族獨立與教會統治是勢不兩立的。這次挫折對亞瑟來說是一場毀滅性的災難,同時又是火中鳳凰的新生。因此,亞瑟自殺這一情節安排有良好的藝術效果,是小說的精華所在。
從此之后,亞瑟再也不是舊“亞瑟”了,他變成了“牛虻”。牛虻歷盡人間肉體與精神的羞辱打擊,在那拼命的靈魂中,把理想栓牢在彎曲的軀殼里,他拼命的忍耐著,等待著。他積攢著力量再次和蒙太尼里神甫——宗教的代表——牛虻的親生父親的那個上帝作戰。把這作為捍衛他心靈的盾牌,為了這個終極目標的實現,他給自己選擇了自我犧牲的道路,以求得蒙太尼里能放棄他的上帝。誠如他所說“除了跟教士們戰斗之外,生命對我毫無意義,我不是一個人而是一把刀,如果你讓我活下去,那你就得承認我這把短刀”,面對強大的敵人,在當時無論是物質、思想,還是組織等條件都不具備情況下,他冷眼看這世界,把自己變成一把短刀。而這由人變成短刀的轉變,卻僅僅是希望蒙太尼里能跟他走。當衷心愿望幻滅時,好像金色晚霞幻化成的仙境,都將隨黑暗到來而消逝。面對無奈的結局,為了喚起最愛人的醒悟,他選擇了死,惟有死才能在蒙太尼里那頑固心底防線上撕開一個裂口,催醒他那迷蒙而遲疑的惺眼。牛虻死了,死在朋友與親人的意外中,死在他明知不可為而又為之的莽撞中,更死在注定的歷史悲劇中。“親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死去何所道?托體同山阿”,我甚感這是對他最適合不過的評語了。劉統勛曾說“做人,就得做出自己的模樣來,做出一個在這世上找不出第二個的人來!那怕把人做的很癡,很狂,甚至把自己的影子當成自己的朋友,可他畢竟是做人了!做了一回屬于他自己的人!”牛虻自謂一生“沒有一個朋友”,率性而為,敢作敢當,倔強不屈,不達目的絕不罷休。
他的確做了這世間“找不出的第二個人”,他活出了自己的模樣!“如果自由但不平安,如果平安卻不自由,就讓往日保存一個美麗的位子吧,不要苛求重逢,不要獨鐘實現,不要怨甚至不要說……那美麗的位置也許只好放在心里,在想象里,在夢里,只好在永遠不能完成的你的長待中……”
牛虻說。自由唯有放棄平安,平安就要放棄自由,他選擇著為自由。但對生命“美麗位置”的追求,是讓人心酸的,這里面有對瓊瑪深深的愛,又有對親生父親的恨——愛的極致就剩下恨。在愛恨纏綿的情感世界里,為了追求世間純真而公平的愛,他用死向蒙太尼里挑戰,向整個世俗挑戰,向統治蒙太尼里那個上帝挑戰。于是,他死了,為了一個人,一個他最愛的人,死了!“于禁忌之處見風骨,與高天之外見春秋”,他死的偉大而又脆弱,死的留戀,死的無奈,更死的讓人揪心!
牛虻的讀后感(專業23篇)篇四
牛虻讀后感,成長是什么,需要很多的努力,很多的勇氣,下面是小編帶來的牛虻讀后感,歡迎閱讀!
此書的亮點固然是有的,牛虻的諷刺話語令人印象十分深刻,蒙坦里尼主教和亞瑟之前的情感表達也十分感人,但是,情節似乎有些過于牽強了,主教并沒有出賣亞瑟,亞瑟從一個虔誠的神學院學生轉變為一個歇斯底里的反基督徒,他的本意其實是為了報復他的父親--那個愛他但又擔負社會責任的父親,這不能不讓人覺得這出發點有點孩子氣,不是嗎?那個父親又犯了多么不可原諒的錯誤值得他那么的恨呢?愛恨交加是牛虻的精神支柱,為了心愛女人的一個耳光就自暴自棄,這是不是很有些“維特式”的沖動呢?我覺得作者在刻畫牛虻的內心方面缺少筆墨,刻畫的不夠生動,骨有余而肉不足啊。
作者顯然是反基督的,但是并沒有給我們勾勒出教會的罪惡面,即便是那個把懺悔當作工具出賣亞瑟的神父也僅僅是一個特例而已,除此之外,這部作品再也沒有一個正當的理由來抨擊教會的罪惡了,這讓人感覺似乎有些證據不足,更何況蒙坦里尼這個角色是極其善良的,他把絕大多數的薪水捐獻給了窮人,把自己的住處也大部分當作了醫院,作者這樣描述他,然后又借用牛虻的話語猛烈的抨擊教會,感覺有點自相矛盾了。
如果作者把蒙坦里尼主教當作一個特例的話興許說得過去,但是作者沒有這樣表達。
在文章的結尾,作者安排主教在公眾面前公然攻擊信眾,這點也不是很恰當的,因為并不是人民把亞瑟推上斷頭臺的,真正把亞瑟推上斷頭臺的正是他自己,而這出發點恰恰是為了人民,看似很巧妙,但是不盡然,他為了不背叛“自己的信仰”而犧牲了自己的兒子,但是最后的發言卻起到了極其負面的效果,挑戰的卻是“大眾的信仰”,這是很不恰當并不合情理的。
我實在是懷疑這部小說應該不應該屬于經典文學范疇,在我看來,這部小說倒應該成為一部內容蒼白的反基督的工具而已,一部并不怎么高明的宣揚“革命”的工具書---應該這么形容。
思緒混亂中,他猛地拿錘子砸向房間墻壁上的十字架泥像,隨著轟隆一聲巨響,破碎的雕像落在他腳邊。
他放下錘子,似乎突然清醒了,說:“這么簡單,我真是一個白癡。”
這是《牛虻》中的一個片段,也是另我印象最深的一個。
讀完這本書,發現此書有很鮮明的時代背景,很可惜我們的歷史課只能一筆帶過,我也一知半解,不過總算讀懂了一些東西。
當時,年少氣盛的牛虻正受到一次強烈的打擊,這甚至使他試圖自殺。
他的心里非常矛盾,甚至沒有顏面也不想再面對任何一個親人朋友,還有他的信仰,束縛了他、出賣了他……他似乎就被宗教、被上帝這個無形的網網住,沒有方向。
在我看來,此舉則是他的轉折點,使他從一個腦子不拐彎的少年,成長為一個機智無畏的領袖人物。
這是推翻過去的一錘。
當時的狀況,似乎是教皇為最高統治,也就是說,宗教是最為權威的力量,只是那是個已經腐朽了的政體。
牛虻此舉,挑戰權威,挑戰落后,就好象我泱泱大中國推翻無能清政府統治的那一刻一樣。
這一錘,表現了一個年輕人對真理的執著追求,也表現了腐化的東西終將被淘汰的規律。
這是找回自我的一錘。
在極度的混亂中,牛虻這狠命的一垂把自己給震醒了。
他終于明白上帝只是個泥塑的雕像,只是自己的死腦筋才使得自己被框了起來。
其實世上本沒有這么些的規定,只是一個人的思維定式讓自己動彈不得,鉆進了牛角尖。
也許有些看似困難的事,換一個角度去思考,可以輕而易舉的得到答案。
既是歷史規律,又已跳出牛角尖,找到光明還難嗎?自然是很簡單了!那么最應當注意的,就是保持宏觀的看待問題,不被教條禁錮。
我想,試著從事物的根本入手,就能做到這點,就能把問題變得容易,就好象法律條文都是源于法理一樣。
找到根本,找到路。
人類曾渴望能想鳥兒一樣飛翔。
于是有人張開雙臂,直接飛上西天;也有人從其原理入手,出現了空氣動力學,誕生了飛機。
中國中小學生學業負擔很重。
有人提出了減負——不得辦業校、作業量限定、不公布成績,結果越減越負;現今逐漸針對其根本——應試制度進行改革,相信會有成效。
從根本入手解決問題。
對于牛虻來說,他所面臨問題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對權貴如饑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應該破除這層羊皮,直刺狼的心臟。
對我來說,分析語文語段,就應該從文章主旨入手考慮。
當我們這么做了以后,我們會發現,原來這么容易。
在看完《牛虻》一書后,我深刻體會到成長,是需要努力,是需要堅持,是需要驚人的毅力的。
正如《牛虻》的主人公,亞瑟,在這么坎坷的一生中,依然找到自己生命的價值,為堅守自己心中的信念而努力堅持,雖然為此付出了很大的代價。
故事的主人公牛虻(亞瑟)出生在意大利的一個英國富商勃爾頓家中,曾經天真地認為這個世界是多么地美好。
名義上他是勃爾頓與后妻所生,但實則是后妻與蒙太尼里的私生子。
牛虻從小在家里受異母兄嫂的歧視,精神上很不愉快,卻始終不知道事情的真相。
牛虻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淵博學識,把他當作良師慈父,以一片赤誠之心回報蒙太尼里對自己的關懷。
但是,當他接觸了青年意大利黨人,看到了自己懺悔神父的間諜行經、認清了教會和反動當局狼狽為奸、鎮壓革命的殘酷現實之后,他大徹大悟,從而走上了與他們進行義無反顧、不屈不撓的斗爭的道路。
她,瓊瑪——牛虻在亞瑟時代就對她心生愛慕,只可惜由于無意中泄露了組織秘密,被視為叛徒。
瓊瑪的一記耳光打碎了亞瑟的心,他的愛情也從此暗淡下來。
13年后,當亞瑟化作牛虻歸來,身心俱已大變。
他記恨瓊瑪對他的傷害,即使在她面前內心再次強烈地翻滾著愛情,也不承認自己就是曾經的亞瑟,這種殘酷的折磨讓瓊瑪一直生活在悔恨和內疚中。
直到死前,他才給瓊瑪留下一封告別信“不管我活著,還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
快樂的飛虻!”承認了自己的身份,那種撕心裂肺的愛情讓瓊瑪悲痛欲絕。
“在你還是一個難看的小姑娘時,瓊瑪,我就愛你。
那時你穿著方格花布連衣裙,系著一塊皺巴巴的圍圍脖,扎著一根辮子拖在身后。
我仍舊愛你”。
牛虻的死也是非常的凄慘。
被自己親生父親處決!在一次偷運武器的行動中被敵人突然包圍,牛虻掩護其他人突圍,自己卻因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現而垂下了手中的槍,不幸被捕。
牛虻的戰友們設法營救他,但牛虻身負重傷,暈倒在越獄途中。
敵人決定迅速將他處死。
前來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圖以父子之情和放棄主教的條件勸他歸降;而牛虻卻企圖打動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與兒子革命之間做出抉擇,但他們誰都不能放棄自己的信仰。
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決書上簽了字,自己也痛苦地發瘋致死。
可憐的'牛虻!被自己最信任的人出賣,被自己最愛的人誤解,被自己親生父親判死!對于一個天真的,認為世界時美好的人來說是多么殘酷!他做過苦力,做過小丑,還四處流浪。
這一切的坎坷,都鍛煉了他的冷酷,堅強,無情。
在經歷過這么多風風雨雨后他終于心力交瘁了,不再相信任何人,不再對愛情抱有希望,只專心于革命事業。
因為只有他的追求,能安慰他,能給予他精神上的支持。
讀完這本書,我深感自己的幸福。
有和睦的家庭,舒適的環境,知心的朋友。
但自己卻常因為些小事埋怨。
相對于坎坷的人生我更是滿足與平靜的對世界充滿希望的現狀。
當第一眼進入此書開始閱讀時,雖不懂文字串聯所表達的意思,但是語言的優美已深深吸引了我。
牛虻,這個理想與追求的化身,沒有人可以否認你的傳奇。
故事一開始是發生在比薩神學院。
書中描寫道:他身體十分單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纖細的手足,身上的沒一個地方都過于精細,過于弱不禁風,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國中產階級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紀肖像畫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讓他安靜地坐在那里別人一定誤會以為他是一個身著男裝的嫵媚動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但是就在他走動的時候,那輕盈敏捷的體態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馴服的,沒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大概沒有人會想到,那個曾經的俊美少年會變成最后這“丑陋”的模樣,然而我想,這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
《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動,就是因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許多方面的“沖突”之故。
這就應驗了文學評論家勃蘭兌斯說過一句名言:“沒有沖突,就沒有悲劇。”
這“沖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沖突,或者是愛情與理想的沖突,而由于這些不能調和的沖突,就爆發了驚心動魄的悲劇。
亞瑟從小在家里受異母兄嫂的歧視,當他進入比薩賓查大學以后,神父即比薩神學院長蒙泰尼里常常給他講解哲學,并且和他一起讀書、學習,他們相互信任、尊重,亞瑟非常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淵博學識,把他當作良師慈父,以一片赤誠之心回報蒙太尼里對自己的關懷。
然而當時的意大利正遭到奧地利的侵略,亞瑟決定獻身于爭取民族獨立這項事業。
當時蒙太尼里調到羅馬當了主教,警方的密探卡爾狄成了新的神甫。
在他的誘騙下,亞瑟在懺悔中透露了他們的行動和戰友們的名字,以致他連同戰友一起被捕入獄,出獄后,他得知蒙太尼里神甫不僅是出賣他的叛徒,更是他的生身父親!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騙了他!這一連串的打擊使他陷入極度痛苦之中。
他一錘打碎了心愛的耶穌蒙難像,以示與教會決裂。
然后偽裝了自殺的現場,只身流亡到南美洲,這大概是整本書中最大的沖突,牛虻與他父親蒙太尼里,這不僅僅是政治上的沖突,更是信仰上的不一。
亞瑟在17歲時,明白了上帝只不過是一尊用榔頭就可以敲爛的泥塑,他最親愛的padre騙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只有自己。
亞瑟在苦難中成了一個徹底的無神論者,他憎恨那些虛偽的禱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知道,無論如何,他還是愛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夠在余生好好愛他,他就會滿足,他就會幸福。
可是蒙泰尼里沒有這樣做,他的選擇依然是上帝。
蒙泰尼里是看著自己的兒子死去的,是他親手殺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兒子之間,毅然選擇了虛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棄了自己那么可憐又那么需要愛的兒子。
作為偉大的紅衣主教,選擇上帝是理所當然的,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可以接受所有人的懺悔,而他能做的,也僅僅是接受懺悔而已。
他并不能為人們做什么,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亞瑟。
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直都不懂,他這樣對待自己的兒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卻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只有那個空洞的上帝。
在牛虻死后,神甫也被這對與錯所糾纏,他痛苦,他無奈,最終,偉大的紅衣主教還是瘋了,還是死了,死在痛苦交加中。
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沒有因為他的忠誠而對他忠誠。
他是以這樣一個丑陋的姿態,結束了一生。
那么,蒙太尼里,你有醒悟嗎?當你必須面對天堂抑或地獄里的那個上帝時,他又會說什么,你還愛上帝嗎?還堅持自己的信仰嗎?你會后悔,一定會。
你用兒子換了上帝,所以你永遠也找不到自己心愛的兒子了……這是無可避免的沖突,無可奈何的宿命,父親與兒子,這對本來應該站在一起的至親,卻不得不刀槍相向,在生與死中選擇,但是無論選擇哪一邊,都是悲傷的結局,都是無可挽回的境地。
作品在圍繞這這個大沖突中,還穿插著很多小沖突,比如牛虻和他的愛人瓊瑪之間,那更是包含著錯綜復雜的矛盾,瓊瑪以為他是告密者,一個巴掌把他從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難,他全忍了下來,終于,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見到了瓊瑪,他們相愛,卻得不到永遠。
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時間,她也痛苦著。
而正當她知道他還活著,她可以釋然,她可以漸漸忘記自己曾經的錯誤時,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
除此之外,牛虻和瓊瑪之間還有政治的誤會,有愛情的妒忌,有吉普賽女郎的插入,有瓊瑪另一個追求者的失望等待等等。
但是,正是因為著重重的矛盾,這一波一波的沖突,全都在在牛虻的身上集中,所以這個悲劇就更加的悲愴,更加的易于產生共鳴,讓人感受的更加真切。
我想,最震撼的應該是最后牛虻留給愛人瓊瑪的遺言吧,那也是他一生的寫照——不管我是活著還是已化作亡靈回城,更覺自負。
牛虻的讀后感(專業23篇)篇五
《牛虻》是一本革命小說,《牛虻》一書的作者是愛爾蘭的女作家埃塞爾.莉蓮.伏尼鍥,埃塞爾.莉蓮.伏尼鍥是一位頗有傳奇特色的愛爾蘭女性。她生于愛爾蘭科克市。父親喬治.蒲爾是個數學家。她年幼喪父,隨母親由愛爾蘭遷居倫敦謀生。1882年,她得到親友的一筆遺贈,只身前往德國求學;1885年畢業于柏琳音樂學院;其間曾在柏林大學旁聽過斯拉夫學課程……直到1897年,埃塞爾.莉蓮.伏尼鍥的《牛虻》出版。
早年身為大學學生的亞瑟出于對瓊瑪的男友、同為革命同志的波拉的嫉妒,在向神父懺悔愛情時,泄露了革命黨人的秘密而鑄成了終生大錯。同樣,“牛虻”一喻也隱含著后來的革命者牛虻以一系列頗為極端的方式,猛烈地攻擊曾經對他隱瞞真實身份的生父蒙泰尼里神父、出賣過他的天主教會,以及因誤解而拋棄他的女友瓊瑪,以報復當初所遭受的蒙騙和侮辱,并重新找回早失去的個人尊嚴。
同時,“牛虻”的神話或多或少蘊含著一系列“變形”的母題,與此相呼應,在小說《牛虻》中,早先年輕英俊的亞瑟,十三年后變身為面目恐怖的神秘人物牛虻,無論是他的外表還是內心都發生了驚人的變化。另外,他在海外流亡的歲月里不斷改變職業和身份;在回到意大利以后,他不斷喬裝改扮自己,以投身于各種充滿風險的地下革命活動。這種化身和變形,不僅是敵人對他真假莫辨,而且他當年的愛人和親人有時也無從分辨。這一系列包含在小說中的富有神秘性和悲劇感的浪漫情節,不能說不是“牛虻”這一文學原型所賦予主題的應有之意。
通讀《牛虻》,人們不能不說,小說主人公其實就是一只蘇格拉底式的“牛虻”。在他身上,不僅體現出智慧、勇氣和飛蛾撲火般的執著,更體現出一種深沉的、甚至在普通人看來不少有點另類的愛國主義情懷。
牛虻的讀后感(專業23篇)篇六
每個人生命里都可能有這樣一本書,它令我們一讀再讀。而每一次閱讀,都會有新的感受。而這些內心感受卻未必可以訴諸文字,因為每次試圖這樣做時,內心都百轉千回。那么,讓我以這首小詩開篇吧!
無論我活著,
還是我死去,
我都是一只,
快活的牛虻。
牛虻留給瓊瑪的絕筆信沒有署名,只有他們兒時一塊學過的這首小詩。
這首小詩如此輕松愉快,與小說悲劇性的結尾形成了強烈的對比。亞瑟給自己取外號為牛虻,就是欣賞牛虻每天快樂地忙碌著。我也希望自己像一只牛虻,哪怕是一只快樂的大馬蜂,所以,以這首小詩開篇。
亞瑟有了牛虻的堅韌和樂觀,卻始終無法快活。
亞瑟是一個聰慧、敏感、善良、純潔的青年,他自幼嬌生慣養,品德白玉無暇,他見不得丑陋,更忍受不了任何的欺騙。所以,當他猛然間發現他是蒙泰尼里的私生子的真相后,他的人生信仰受到了致命打擊,重創之下,他決定用假死來獲得新生。而所謂的“新生”又是什么呢?是他墮入了“真正的人間地獄”。亞瑟初到美洲時,為了糊口他先后做過搬運工、雜役以及在賭場里充當仆人,在一次奉命驅逐一名輸紅了眼的醉鬼賭徒時,被這名拉斯加水手用一條撥火棍打得渾身上下除了脖子沒被折斷外,幾乎所有的骨頭都斷了。在被潦草地胡亂拼接上后,落下了終身的殘疾。“瘸腿”、“殘手”和時時發作的疾病讓那么驕傲的亞瑟很難再找到工作,為了糊口亞瑟一度淪為了馬戲班子里一名出盡洋相被人嘲笑戲弄的小丑。整整兩年的時間,他被濃墨重彩地描畫裝扮成一個駝背怪物,扮演粗俗下流的小丑以博得觀眾的嘲笑。在這樣的自我作踐的過程中,他感到自己已經徹底失去了做人的尊嚴和勇氣,而他仍然選擇活下去。亞瑟嘗盡了世間百味,同時也改變了對很多問題的看法。他后來從馬戲班子里逃了出來,加入了杜普雷探險隊。在五年的探險過程中,他用自己的勇敢、智慧和善良獲得了作為人的尊嚴,以及羅尼等人的友誼。他終于活了過來,好不容易才重新活了過來。與他的生命一起復蘇的還有他做人的勇氣。回到歐洲后,他成為一名雜志的特約記者,他用犀利的筆對天主教的偽善進行了毫不留情的諷刺,他利用自己特有的敏銳捕捉到政治上風云變幻,他的生命重新被革命的火焰燃燒出激情。在一次又一次的冒險中,他重新得到了生命尊嚴的肯定,在與教會的較量過程中,他像匕首像投槍一樣直插敵人的心臟。另一方面,他從始至終都深愛著蒙泰尼里,他對蒙泰尼里的愛是如此深刻,以至于恨也成為表達眷戀的一種方式,他在報紙上毫不留情地嘲笑這位主教大人,同時,他又以匿名讀者的身份為他所崇拜的紅衣主教進行捍衛。很明顯,這是他身體里的兩個“我”矛盾沖突的結果吧?而那一次,他為了營救戰友,明知兇險卻毅然前往。果然,如他所料,他碰上了“一個跟他長得一模一樣的鬼魂”,于是他被逮捕了。在獄中,亞瑟不愿意再妥協,執拗地要蒙泰尼里在兒子和上帝之間作出選擇,蒙泰尼里選擇了上帝。牛虻被處決了,蒙泰尼里痛失愛子,悔恨交加,最終精神錯亂而死。
十九歲的亞瑟對于蒙泰尼里的愛勝過了一切,而蒙泰尼里的欺騙毀掉了他對于上帝的信仰。他尋求新生,想活在沒有欺騙的世間。而此后他所遭遇的一切,讓他不得不依靠謊言度日。他的痛苦來源于強烈的自尊,而真正的人間地獄又毀滅了他的自尊。咬牙切齒的恨后面都是刻骨銘心的愛啊,為了愛,亞瑟又一次選擇了慷慨赴死。蒙泰尼里呢,他用對上帝的信仰來拯救自己的靈魂,在第一次失去亞瑟后,他陷入了痛苦和絕望之中,那之后的十三年,他用對蕓蕓眾生的大愛來麻痹自己,支撐自己在苦海中泅渡。第二次,也就是最后一次,他在亞瑟和上帝面前作出了抉擇,他為了所謂蕓蕓眾生的平安和幸福,犧牲了自己的愛子,飽嘗上帝痛失愛子之悲慟。他后悔了,他在淹沒自己的巨大悲慟中體會到圣父之悲。進一步,他認識到上帝犧牲愛子之悲痛的虛偽,因為基督耶穌可以復活,而自己的亞瑟卻活生生地被自己獻給上帝以邀寵,獻給基督徒作為祭禮。蒙泰尼里無法承受這巨大的悲痛,亞瑟死后不久他也因“心臟動脈瘤破裂”而死。
一個人的愛有多深,怨恨就有多綿長。至親至愛的人對自己的傷害是最能置人于死地的。雖非己愿而事實是蒙泰尼里親手鑄就了亞瑟的悲劇。亞瑟不肯妥協的性格,也是他遭遇悲劇命運的原因。他把這個世界看得非黑即白,對待別人的錯誤不懂得寬容,除了尖刻的嘲諷就是玩世不恭地愚弄。對待自己也并不仁慈,于是,他沒有給自己留活路。他過于自尊,哪怕在他最摯愛的蒙泰尼里和瓊瑪面前,他也表現得那么驕傲那么目中無人。他對自己的痛苦難以忘懷,對于別人的痛苦也缺乏設身處地的深刻體會。因為自己遭遇了很多非人的待遇就理所應當去仇視人群嗎?智力平庸的人就活該被愚弄嗎?為了保護自己就該像個刺猬一樣對待朋友嗎?即使生命只是個臭皮囊,難道僅僅因為厭惡了人間的丑陋就對它不懂得愛惜了嗎?畢竟,還有那么多美好的事物、迷人的時刻。
我認為一個飽經苦難的人,更應該珍惜自己的生命,更值得擁有幸福的人生。我不贊同亞瑟像一個戰士、斗士那樣悲壯地死去,哪怕它的意義在于揭露宗教的虛偽,為了跟上帝爭寵,為了喚醒中宗教毒害頗深的蒙泰尼里。我希望他像一只快樂的牛虻,永遠地活著。
一本好書,展示的是另一個世界、另一種人生。它把讀者的愛恨悲歡的和書中人物的愛恨悲歡進行溝通交流,讓我們的心靈因為共鳴而得到滋養,變得更加豐盈。從這種意義上來說,《牛虻》當之無愧是一部不朽的作品。
牛虻的讀后感(專業23篇)篇七
《牛虻》的故事發生在幾百年前,意大利人為了推翻奧地利的殖民統治,成立了意大利青年黨,進行各種革命活動。十八歲的大學生亞瑟就是它的成員之一。因為理解懺悔神父的誘騙,單純幼稚的他無意中泄露了黨的機密,自我也被朋友誤解。于是假裝投海自盡,實則經過一艘輪船偷渡到南美。經過十三年的磨難,他由一個神父最愛的學生、虔誠的宗教徒變成了一個堅定的革命者。他以“牛虻”為筆名,在報刊上發表各種諷刺文章,來支持黨的運動。在一次起義行動中,牛虻被捕,經受住敵人的種.種折磨,最終英勇就義。
小說十分通暢,容易理解,不失為一部經典名著。讀完它后,我倒感覺有點像外國版的《紅巖》。可是寫作的風格是完全不一樣的。《牛虻》帶有意大利人濃郁的宗教氣息和女作家細膩、憂傷的敘事格調,和許多中國革命小說是不太一樣的。
書中最引人矚目的,就是亞瑟這個人物形象了。十八歲時,他還是一個單純天真的愛國青年,神父最喜愛的學生。因為宗教信仰,他無意中泄露了黨的秘密,導致自我和同志被捕。出獄后,因為朋友的誤解才無奈走上了出國歷練的道路。我們無法想象他在南美洲遭遇了怎樣樣的痛苦,僅憑書中的一些片段來看,那必須是極其難以忍受,不僅僅是肉體上,還有精神上的——他的尊嚴也在被人踐踏。這些無法想象的痛苦,被亞瑟一一隱忍了下來。痛苦,磨練出了他那堅韌、頑強的性格。他完全變了一個人兒。回國之后,他以像十三年前那樣不改的熱情投入到革命事業中去,卻少了一份青澀,多了一份隱忍。他的語言犀利、辛辣,猶如一把長劍刺入敵人胸膛。同志們形容他是一只牛虻,這再貼切可是了。他像一只牛虻,叮得敵人瘙癢難忍,不覺露出了丑陋的真實面孔,暴露在世人面前。怪不得敵人對他又恨又怕,語言啊,永遠是最具有威力的武器。
讀了《牛虻》,我們能夠學習到亞瑟那堅韌不拔的頑強性格,以及對國家、事業的滿腔熱情。這些優秀的品質,足夠我們受益終生。
牛虻的讀后感(專業23篇)篇八
我都是一只牛虻日記。
快樂地飛來飛去。
這首小詩,是牛虻最后的字跡,寫完它,他就上了行刑場,然后他死了。
他死得很艱難,因為給他行刑的士兵,都是那么愛戴他,他們拿槍的手在顫抖,他們的淚在臉上淌,可他們還是必須殺死他,那是工作。在無數發子彈聲后,牛虻還是死了,全身都中了彈,可是死得那么堅強,那么燦爛。
蒙泰尼里看著自己的兒子死去,是他親手殺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兒子之間,毅然選擇了虛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棄了自己那么可憐又那么需要愛的兒子。他注定為自己的選擇而后悔,他注定被自己逼瘋,最后,偉大的紅衣主教還是瘋了,還是死了,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沒有因為他的忠誠而對他忠誠。
亞瑟是可憐的,瓊瑪的一個巴掌把他從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難,他全忍了下來,終于,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見到了瓊瑪,他們相愛,卻得不到永遠。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時間,她也痛苦著。而正當她知道他還活著,她可以釋然,她可以漸漸忘記自己曾經的錯誤時,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
作為偉大的紅衣主教,選擇上帝是理所當然的,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可以接受所有人的懺悔,而他能做的,也僅僅是接受懺悔而已。他并不能為人們做什么,他不能,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亞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直都不懂,他這樣對待自己的兒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卻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只有那個空洞的上帝。
再次懺悔嗎?
于是無補……。
牛虻的讀后感(專業23篇)篇九
說起讀后,讓我記憶猶新的還有《牛虻》這本書。它是我在初二上學期讀到的。
主人公亞瑟甚是讓我欽佩。十八歲的亞瑟自小缺乏父母的關愛,與哥哥生活在一起。但是一次事件徹底顛覆了他平凡的生活,他被一個偽君子——共產黨人的一個敗類,所誣蔑,又因神父的調職而痛苦地偷渡到南美洲,在外地到處游蕩,磨煉自己頑強不屈的意志,滿身的傷疾成為了他經歷的見證,唯獨他那雙眼睛所綻放出的光芒,在他隕落時都不曾暗淡!
亞瑟,他身上頑強不屈的精神;遇事沉著冷靜的態度;無私奉獻的英雄氣概深深的吸引了我!十八歲的他,一個陽光,開朗的少年,經歷了非人般的困難,但他都一個一個克服了,他改名為“里瓦雷士”成為了一名諷刺現實的小說家——牛虻。左臂扭曲,傷痛都沒使他放棄倒下,反而愈戰愈勇。
看看他,又想了想現在的我,我紅了臉,自愧不如。主人公亞瑟經歷那些挫折,都沒使他放棄。而我,一個小小的挫折——一次小月考。都把自己弄得萎靡不振,甚至有想要放棄的想法,我為何不學學他那遇事沉著冷靜的態度呢?為何不學學他那頑強不屈的精神呢?自己為何會考試失利,那還不是和自己上課不認真聽講,回家不認真學習有直接關系嗎?一定奧改掉這臭毛病!
這又讓我想起那句“無論我活著,還是死了,我都是一只快樂的牛虻”。
牛虻的讀后感(專業23篇)篇十
成績固然重要,但健康的人格、良好的品質,更是不可缺少的。如果亞瑟從小成績優秀,但其他素質都差,那么他長大后,絕不可能成為一個堅定的、頑強的革命戰士,成為一個擁有大無畏精神的人。
一個人,只要活得有意義,有價值,而不是平淡無味的,我想,這就是人生最大的樂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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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虻的讀后感(專業23篇)篇十一
昨日看《牛虻》正到關鍵時刻……可是沒有之后看下去。因為這個時刻,對于看一個故事來說是最美的,所以我期望它能更長久些。
第一卷,年少的亞瑟是虔誠而完美的基督徒。相信同志,相信意大利的民主,更相信上帝,以及它忠實的奴仆蒙太里尼神父。
第二卷,發生了一個變故,這個變故改變的,不僅僅是亞瑟的人生,還有他那顆原本潔凈無塵的靈魂。他有了臉上的疤痕和身體的殘疾,有了神經質的口吃和尖酸刻薄的言辭,有了一個形象的新名字——牛虻。他企圖忘記過去又絕難擺脫過去,他愛的人也是他憎恨的人。他就是如此矛盾而痛苦的活著,讓人不解。
第三卷。
開始寫“第三卷”的時候已經距離那個“昨日”半個月了,因這個故事而開始的幽暗心境已經漸漸明朗,看到雨夾雪之后的燦爛陽光,心境清明。
已經有些忘記第三卷講的是什么了,或者說,整個故事都已經被我漸漸淡忘了。可是能夠用一句話概括第三卷,就是牛虻死了。
這個結局讓人悲痛,我為此足足消沉了一個星期。可是兩個星期以后,我已經回到了自我的生活,就像從來不明白這個故事一樣。我不能再說什么,關于信仰,關于死亡。也許就像海明威說的,有些故事進行到之后,你會發現,死是唯一的結局。
我的這個“讀后感”寫得很沒樣貌,沒有中心,也沒說出個所以然來,有點對不住小學時代的語文教師。可是真是……兩個星期,就已經時過境遷了。新近看完的一本書是毛姆的《刀鋒》,四天以后的今日,已然也是時過境遷。
唉,不明白看書為了什么。
牛虻的讀后感(專業23篇)篇十二
當我看完《牛虻》的最后一行字時,我怔住了。這個黯然銷魂的故事,使我深深觸動。主人公亞瑟和蒙泰里尼最后都喪生了,原因不同,但都讓我受益匪淺,也有不同的見解。
亞瑟,當我剛翻開這本書時,他給人一種弱小怕事的印象。他是依賴他的老師---蒙泰里尼而生活的。讀到第三章時,突然出現了牛虻,一開始我還不知道這個人是誰,因為他身上有很多傷,他是個堅強,勇敢的人。沒想到他就是亞瑟。在他的身上,我們能看出一個革命者為了自己堅定的信念,而不屈不撓,勇敢奮斗的精神。他在一次行動中,掩護其他人,但最后不幸被捕。牛虻被敵人打了六槍,但他被擊中每一槍時,都沒有屈服,還在諷刺他們,牛虻對于犧牲表現出從容不迫,永遠堅持意大利能獨立的思想態度,使我油然而生一種敬佩的感受。
牛虻這種執著、勇敢、頑強和不屈不撓的意志值得我們贊嘆與學習。讓“牛虻精神”永遠成為我們的目標吧!
蒙泰里尼,他是個盡責的老師,也是個忠實的神甫。我并不是十分認同他,因為他的行為與決擇無法使我覺得他是個慈愛的父親。
蒙泰里尼面臨牛虻給他的決擇,孩子與上帝之間,他無情地選擇了上帝。他的選擇給亞瑟帶來了多大的傷害啊!我想,他的選擇我不認同。雖然紅衣主教選擇上帝理所應當,上帝在教徒眼里注定是慈悲的,任何人都能在他面前懺悔。但要知道上帝并不真的存在,他無法改變蒙泰里尼兒子牛虻的命運,他無法改變這一切。蒙泰里尼的忠心耿耿是好,但是這也說明了在他眼里只有上帝。最后,牛虻死了這本不應該是他的結局。神甫不該這么對待兒子,他選擇上帝,但上帝沒有給他好的回報。他就這么痛苦地離開了人世。我想,我也希望,這個結局,使蒙泰里尼醒悟:上帝永遠代替不了他最寶貴的親人。
“一只小牛虻,不管生與死,終日飛上天,時時樂悠悠”希望牛虻能快樂,也感謝他使我感受到了人生中的“真、善、美”。
牛虻的讀后感(專業23篇)篇十三
作者伏尼契寫作的初衷,是想寫一部革命者的贊歌,這從書名便可以看出來。但實際上給我的感受,卻不只是一本關于革命的書。那些讓人念念不忘,甚至潸然淚下的動人情節,不是來自斗爭和犧牲,而是來自牛虻和蒙泰尼里神父,以及與瓊瑪之間的愛和救贖的故事。
先說說亞瑟和瓊瑪。
“瓊瑪,過去我是愛你的。記得你小時候還是個很難看的小丫頭,那時候我就愛你,現在我仍然愛你。”
愛情的種子早在年少的時候就已播下。可卻因為卡爾狄神父的泄密,讓這兩個原本可以成為戀人的伙伴產生了誤會。瓊瑪在沒有聽完亞瑟的解釋就打了亞瑟的一記耳光。而且一直以為是自己的一耳光,讓亞瑟自殺。此后一直活在深深的內疚里不能自拔,三十出頭的人烏黑的.頭發下已經有了縷縷白發。這個見到河流就要想起亞瑟的姑娘,將自己的心狠狠地釘在了耶穌的十字架上,一釘就是十三年。
牛虻是在事后才知道瓊瑪這些年是怎么過來的。正如在某個夜晚看到蒙泰尼里神父跪在神壇前思念懺悔一樣。可是,如果在這個時候告訴瓊瑪自己就是亞瑟,那無疑會讓她更加難受。因此牛虻一直沒有承認。直至死前,給瓊瑪的信中才寫道:
那時候我就愛你,現在仍然愛你。這封信里,在寫道你名字的地方,我也在紙上吻過。我已經吻了兩次,兩次都沒有得到你的同意。
瓊瑪和亞瑟的愛情是個悲劇,亞瑟和神父之間也是一個悲劇。
亞瑟原本以為一生的依靠就是蒙泰尼里神父。替神父找文稿的那個17歲的傍晚,以及和神父一起旅游的那次短暫時光,似乎是全書中最為溫暖的場景。然而,當得知生父就是蒙泰尼里神父的時候,亞瑟的生活崩塌了。帶著對神父的仇恨,他遠走美洲,經歷常人所不能經歷的苦痛。而盡管這樣,他依舊在夢中渴望拉父親的手,渴望得到神父的愛。與其說是為了革命回到故鄉,其實何嘗不是想要神父永久地待在自己身邊,才參加的革命。可就像夢中的舉動一樣,蒙泰尼里神父再一次選擇了上帝,犧牲了自己的兒子。好在作者是善良的,為了不使讀者過分絕望,在結尾處讓蒙泰尼里神父當眾吐露內心的悔恨。他終于選擇了亞瑟,拋棄了上帝。雖然有點遲,但畢竟能給讀者一點心靈的慰藉。一如《唐山大地震》中,做出選擇的母親一樣。
說是紅色年代的產物,但感動人心的卻不只是革命的熱情與犧牲。我看到的,更多的是關于愛和救贖。那個深夜跪在神壇日日懺悔的父親,那個使自己的生活過得如同修女般單調乏味的瓊瑪,他們都深深印在腦海里,一想起來就隱隱作痛。
當然,雖過著非人生活的牛虻,卻能憑著敏感又堅強的內心,走過人生所有的低沉與灰暗。比起保爾,更令人振奮。生活總是在不經意間給我們一棒子,那時候多想想牛虻,似乎就會多一些勇氣和力量。是的,我們需要牛虻這股勁。
牛虻的讀后感(專業23篇)篇十四
前兩天和朋友一起爬完山吃飯的時候不知道怎么就聊到書了,然后大力說他最喜歡的書就是《牛虻》,對他影響很大,讓我不由得肅然起敬。這書倒是知道的,大概了解一些梗概,但是并沒有拜讀過。當年在《鋼鐵是怎樣煉成的》里面有提到過保爾·柯察金曾經受過牛虻的影響。
因為清明時節雨紛紛,所以就沒有怎么出門。我覺得下雨天和小說更配,于是便尋了《牛虻》來讀。
作者是位女性,難怪筆觸能那么的細膩與優美了。對場景描寫簡直就是浪漫又多情。在她的筆下“一只微微抖動著白色翅膀的小船在潤濕的微風中飄蕩,就像是投在水面上的一簇銀色蒲公英”,薔薇花在閑靜的白云底下垂著頭做著好夢,湖水在靠岸的鵝卵石中間喃喃低語。
這本小說很多人都從中感受到了革命的力量,可我卻感覺它更像是一個兒子為了奪回父親的愛的故事。
故事是這樣的,男主人公是神父的私生子,從小生活在一個富裕但是卻知道他母親不光彩過去的家庭,導致很凄涼很敏感。最后在母親死后不久知道了真相,制造跳河假死之后偷渡到南美,過了5年非人生活之后被探險家帶回歐洲,從此投入革命反對教皇的統治。
很多人認為他是因為被神父欺騙而選擇報復。可我覺得他應該是感覺自己的父親在還沒見到自己降臨這個世界的時候就已經拋棄自己了。為了自己的信仰、地位。
而后一系列的活動都是為了奪回父親的愛,因為橫在他們之間的就是虛空的上帝。所以他恨它,在18歲離開家時一錘一錘砸碎釘著耶穌的十字像時,就已經不可饒恕了。
當然,一千個讀者就有一千個哈姆雷特。
牛虻的讀后感(專業23篇)篇十五
《牛虻》一書,作者是——艾捷爾·麗蓮·伏尼契,這著作影響著千萬人的一生,包括我。他的主人公是亞瑟——也就是牛虻。
這本書寫的是亞瑟在經歷重重困難后仍不忘革命,堅持革命。在他被抓入獄后,許多人都認為他已死,但他不顧家人的反對,又重新出現在眾人的面前,在勞倫佐·蒙太尼里的幫助下堅持革命。他自己命名為牛虻,因為他有牛虻的優秀品質。
這驚心動魄的故事把我深深地震撼住了。牛虻被最信賴的人欺騙過,被最愛的人傷害過,淪落到拖著殘廢的`身軀在甘蔗園賣苦力,甚至當一名雜耍戲團的小丑。一個活生生,苦苦掙扎的人的靈魂,束縛在那個扭曲的身軀里,被迫為它所奴役。在一次次的困難中,牛虻都選擇了勇敢地去面對,不曾退縮。在經歷種種磨難后,他變得成熟,換言之,那叫成長。
牛虻的讀后感(專業23篇)篇十六
說起讀后感,讓我記憶猶新的還有《牛虻》這本書。它是我在初二上學期讀到的。
主人公亞瑟甚是讓我欽佩。十八歲的亞瑟自小缺乏父母的關愛,與哥哥生活在一起。但是一次事件徹底顛覆了他平凡的生活,他被一個偽君子——共產黨人的一個敗類,所誣蔑,又因神父的調職而痛苦地偷渡到南美洲,在外地到處游蕩,磨煉自己頑強不屈的意志,滿身的傷疾成為了他經歷的見證,唯獨他那雙眼睛所綻放出的光芒,在他隕落時都不曾暗淡!
亞瑟,他身上頑強不屈的精神;遇事沉著冷靜的態度;無私奉獻的英雄氣概深深的吸引了我!十八歲的他,一個陽光,開朗的少年,經歷了非人般的困難,但他都一個一個克服了,他改名為“里瓦雷士”成為了一名諷刺現實的小說家——牛虻。左臂扭曲,傷痛都沒使他放棄倒下,反而愈戰愈勇。
看看他,又想了想現在的我,我紅了臉,自愧不如。主人公亞瑟經歷那些挫折,都沒使他放棄。而我,一個小小的挫折——一次小月考。都把自己弄得萎靡不振,甚至有想要放棄的想法,我為何不學學他那遇事沉著冷靜的態度呢?為何不學學他那頑強不屈的精神呢?自己為何會考試失利,那還不是和自己上課不認真聽講,回家不認真學習有直接關系嗎?一定奧改掉這臭毛病!
這又讓我想起那句“無論我活著,還是死了,我都是一只快樂的牛虻”。
牛虻的讀后感(專業23篇)篇十七
當我看完《牛虻》的最終一行字時,我怔住了。這個黯然銷魂的故事,使我深深觸動。主人公亞瑟和蒙泰里尼最終都喪生了,原因不一樣,但都讓我受益匪淺,也有不一樣的'見解。
亞瑟,當我剛翻開這本書時,他給人一種弱小怕事的印象。他是依靠他的教師---蒙泰里尼而生活的。讀到第三章時,突然出現了牛虻,一開始我還不明白這個人是誰,因為他身上有很多傷,他是個堅強,勇敢的人。沒想到他就是亞瑟。在他的身上,我們能看出一個革命者為了自我堅定的信念,而不屈不撓,勇敢奮斗的精神。他在一次行動中,掩護其他人,但最終不幸被捕。牛虻被敵人打了六槍,但他被擊中每一槍時,都沒有屈服,還在諷刺他們,牛虻對于犧牲表現出從容不迫,永遠堅持意大利能獨立的思想態度,使我油然而生一種敬佩的感受。
牛虻這種執著、勇敢、頑強和不屈不撓的意志值得我們贊嘆與學習。讓“牛虻精神”永遠成為我們的目標吧!
蒙泰里尼,他是個盡責的教師,也是個忠實的神甫。我并不是十分認同他,因為他的行為與決擇無法使我覺得他是個慈愛的父親。
蒙泰里尼面臨牛虻給他的決擇,孩子與上帝之間,他無情地選擇了上帝。他的選擇給亞瑟帶來了多大的傷害啊!我想,他的選擇我不認同。雖然紅衣主教選擇上帝理所應當,上帝在教徒眼里注定是慈悲的,任何人都能在他面前懺悔。但要明白上帝并不真的存在,他無法改變蒙泰里尼兒子牛虻的命運,他無法改變這一切。蒙泰里尼的忠心耿耿是好,可是這也說明了在他眼里僅有上帝。最終,牛虻死了這本不應當是他的結局。神甫不該這么對待兒子,他選擇上帝,但上帝沒有給他好的回報。他就這么痛苦地離開了人世。我想,我也期望,這個結局,使蒙泰里尼醒悟:上帝永遠代替不了他最寶貴的親人。
“一只小牛虻,不管生與死,終日飛上天,時時樂悠悠”期望牛虻能歡樂,也感激他使我感受到了人生中的“真、善、美”。
牛虻的讀后感(專業23篇)篇十八
我經常犯一些小錯誤,總是覺得這些小錯誤微不足道,做錯就做錯吧!沒什么大不了的,小錯誤犯多了往往卻成了大問題。當我讀了《牛虻與老虎》這篇文章后,讓我有了新的感想和認識。
故事是這樣的:
有一天,老虎遇到一只牛虻,老虎驕傲地說:“不要在我眼皮下飛來飛去,否則你小命難保!”牛虻生氣地爬在老虎身上吸血,老虎奮力掙扎,牛虻越鉆越深,最后老虎便奄奄一息了。
是呀,比起老虎,牛虻是那樣的微不足道,但卻能將老虎置于死地。千里之堤,潰于蟻穴的道理人人皆知。然而當我們面對一個個小事,總是毫無顧忌地去做,不想想小事所帶來的后果,會因小失大。一個小缺點,不及時糾正就會養成一個壞習慣,而這個壞習慣有可能會危害終生。
這篇文章也給我很大的教育,它告訴我不要小看一件小事,不要小看一個小缺點,不要小看生活中的點點滴滴。我也想告訴大家:不要小看每一件事。正所謂“莫以善小而不為,莫以惡小而為之”。
牛虻的讀后感(專業23篇)篇十九
牛虻被愛與恨的枷鎖捆縛一生,無論是他又愛又恨的神父,還是想愛又不敢靠近的詹瑪,亦或是他一直堅持有時卻不被組織支持的信仰......
這本書實在太震撼我了,已沒有余力一一敘清,以下略撿一二,算是對自己也對這場頭腦風暴的交代啦!
亞瑟對教父蒙太尼里的愛之深,蒙太尼里二十年的陪伴讓亞瑟感覺到了真實的父愛,他淵博的學識,高尚的品格,對信仰的虔誠,發自內心的關心,無疑給了亞瑟很好的教導。亞瑟有什么理由不去敬愛蒙太尼里呢???亞瑟和蒙太尼里的愛是相同的',可是他們的信仰背道而馳。亞瑟對蒙太尼里的愛深切又矛盾,所以后來他會冷酷的評判蒙太尼里,也會換一個名字為蒙太尼里洗白。可能這樣做對他們當時的活動也是有些好處的,但是也也從側面反映了牛虻愛的矛盾和痛苦。牛虻的信仰堅定虔誠,但是最后一次越獄逃跑,面對神父他依然不忍下手。牛虻之前所有冷酷的偽裝在這時候都土崩瓦解,他深愛著蒙太尼里。蒙太尼里的信仰虔誠又堅定,他覺得犧牲亞瑟就可以拯救很多人,可是痛失最愛后他發現這群殘忍的人根本不值得去拯救,他們飲著別人兒子的血肉,卻一點同情也沒有。心情悲痛的神父在亞瑟死掉之后很快也死去了。這真是一場悲劇。
牛虻的讀后感(專業23篇)篇二十
不管我活著,還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歡樂地飛來飛去。
——題記。
小說的主人公亞瑟出生在一個富商家庭中,由于經常受到異母兄嫂的歧視,精神上很不愉快,但他卻把神父蒙太尼里看成是自我的良師慈父,并且他認為一個虔誠的教徒和一個為意大利獨立而獻身的人是不獨立的。當遭遇最親愛的神父那痛徹心扉的欺騙與背叛時,當受到最心愛的瓊瑪那沉重的誤解后,當周圍的所有都將他孤立時,亞瑟痛恨自我的幼稚無知。這一連串的打擊使他陷入極度痛苦之中,幾乎要發狂。從此,“亞瑟”死了,他的“靈魂”漂泊到南美洲十三年,成為了一只“牛虻”。
在這十三年里,痛苦和艱辛如地獄里的魔鬼一向在折磨著他,令他遍體鱗傷。誰能想象,一個流浪到南美洲的孤獨無依的人會怎樣樣在寂寞的世界里,或許僅有勞累才能讓他忘記心中的痛。可是或許生命又給他開了一個玩笑,白熱病席卷了美洲大陸,此時的他已經是被死神拽著腳了,但苦痛并沒有帶給他軟弱,帶給他的反而是堅強!十三年過去了,此時呈此刻我們眼前的是一個飽經風霜,意志堅強,機智勇敢的牛虻。他回到了意大利,重回了這個以往讓他無比悲痛的地方,在此進取投身于自由民主運動,但結果還是讓人心碎,為了營救那些為人民自由而戰的人,他和政府的人展開了槍戰,救了戰友們,自我卻因為沒有子彈而被捕。
在我們的生活中,我們僅有堅持著我們的信仰,才能在所有苦難的都集中到身上時,勇往直前。在我們有限的生命中,能夠激發靈魂的高貴與偉大的,僅有虔誠的信仰。在最危險的情形下,最虔誠的信仰支撐著我們;在最嚴重的困難面前,也是虔誠的信仰幫忙我們獲得勝利。亞瑟有自我的信仰,他能在經受無數艱難險阻后,仍然笑對未來。我們又何嘗不能做到呢我們應當學學亞瑟。無論有什么困難時,總會有信仰支撐著他,讓他毫不退縮。
身為一名醫學生,“健康所系,性命相托”的醫學生誓言仍然響徹耳邊。選擇了醫學,選擇了成為一名醫學生,就已經選擇了和其他人走一條不一樣的道路!大一時的懵懂已過,我們正在經歷著大二的成長。但我明白當我穿上白大褂的那一刻,一份圣潔在心里,而一份職責已悄然落在肩頭!只因為選擇醫學,只因為我們是醫學生。以往在我們手里死去了多少只青蛙,多少只兔子,多少只小白鼠,以往的我們摸著油油的尸體,挑著微小卻致命的病毒……但那些為以后臨床做準備的一切都過去了!此刻的我也在慢慢尋找方向,尋找未來的路,也許還在迷惑著,但我會堅信自我內心的聲音,堅信自我的信仰!在很多人看來我們是勤奮的,只因為我們應對的是活生生的人,應對的是獨一無二的生命,應對信任和依靠,我們別無選擇!未來不明白會有什么在等待我們,而此刻我們能做的唯有好好學習知識,有一天能夠救死扶傷,不枉費我們的努力……不管前路怎樣艱險,有了信仰,我們就會有支撐自我走下去的勇氣和信心!
牛虻的讀后感(專業23篇)篇二十一
昨天看《牛虻》正到關鍵時刻……可是沒有接著看下去。因為這個時刻,對于看一個故事來說是最美的,所以我希望它能更長久些。
第一卷,年少的亞瑟是虔誠而完美的基督徒。相信同志,相信意大利的民主,更相信上帝,以及它忠實的奴仆蒙太里尼神父。
第二卷,發生了一個變故,這個變故改變的,不僅僅是亞瑟的人生,還有他那顆原本潔凈無塵的靈魂。他有了臉上的疤痕和身體的殘疾,有了神經質的口吃和尖酸刻薄的言辭,有了一個形象的新名字——牛虻。他企圖忘記過去又絕難擺脫過去,他愛的人也是他憎恨的人。他就是如此矛盾而痛苦的活著,讓人不解。
第三卷。
開始寫“第三卷”的時候已經距離那個“昨天”半個月了,因這個故事而開始的幽暗心情已經漸漸明朗,看到雨夾雪之后的燦爛陽光,心境清明。
已經有些忘記第三卷講的是什么了,或者說,整個故事都已經被我漸漸淡忘了。但是可以用一句話概括第三卷,就是牛虻死了。
這個結局讓人悲痛,我為此足足消沉了一個星期。可是兩個星期以后,我已經回到了自己的生活,就像從來不知道這個故事一樣。我不能再說什么,關于信仰,關于死亡。也許就像海明威說的,有些故事進行到后來,你會發現,死是唯一的結局。
我的這個“讀后感”寫得很沒樣子,沒有中心,也沒說出個所以然來,有點對不住小學時代的語文老師。不過真是……兩個星期,就已經時過境遷了。新近看完的一本書是毛姆的《刀鋒》,四天以后的今天,已然也是時過境遷。
唉,不知道看書為了什么。
牛虻的讀后感(專業23篇)篇二十二
“不管我活著,還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樂地飛來飛去。”
合上小說《牛虻》,我已是淚水漣漣。我被這本外國名著深深打動了。回顧牛虻的一生,我的眼前仿佛出現了一條波濤洶涌的大江,它闖過淺灘和激流,浪花撞擊在礁石上,奔騰著,跳躍著,又義無反顧地向大海奔去。
從打開小說的第一頁起,我就不由自主地被這浪潮所席卷,欲罷不能。我深深震撼于這驚心動魄的故事。即使淪落到拖著殘廢的身軀在甘蔗園賣苦力,甚至當一名雜耍戲團的小丑,牛虻始終沒有放棄追求,我的耳邊回響起亞瑟堅定的話語:“獻身于意大利,幫她從奴役和苦難中解放出來!”
正是這崇高的信念,支持著他重新站起來,用殘廢的手握起筆,對準一切虛偽外表下的丑惡靈魂,毫不留情地抨擊和鞭撻;也正是這崇高的信念,支持他“懷著輕松的心情,就像是一個放假回家的學童”一樣走進刑場,昂首面對烏黑的槍口。牛虻,是真正的勇士。
使人以更加超脫的態度看待生與死。
小說的封面上寫著:影響三代中國人的外國名著。今天,我以第四代人的眼光來讀這本小說,依然有強烈的共鳴:任何人,任何社會,任何時代都需要這股精神力量。如今,站在新世紀的門檻上,迎接我們的是一個機遇與挑戰并存的時代,只有擁有堅強意志和獨立精神的人,才能走在時代的最前端。精神的.浩氣長存,即使相隔百年,依然可以感受到那深深的震撼力。小說《牛虻》留給后人的精神財富是永恒的,它將繼續影響一代又一代人。
二十一世紀是一個呼喚英雄的時代。《牛虻》的故事告訴我們:逃避現實,與世無爭是懦夫的表現;直面人生,義無反顧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牛虻的讀后感(專業23篇)篇二十三
初中的時候最早接觸的外國名著是奧斯特洛夫斯基的《鋼鐵是怎樣煉成的》,小仲馬的《茶花女》,丹尼爾·笛福的《魯濱遜漂流記》,喬納森·斯威夫特的《格列夫游記》,還有一些現在已經記不清了。唯有《牛虻》這本書是我很遲才接觸的,初中課本上有關于牛虻就義的一篇文章,起初是聽到這本書的名字,揣測它展現的應該是一個平凡的人,以剛強的心去戰勝所遭受的艱難困苦,最后取得偉大成就的故事。但是,這本書冠以悲劇之名還差不多。
《平凡的世界》里面的講孫少平的時候,也有提到這本書,總之我已經不是第一次在中國的讀物當中看過它的身影,以至于一直對它抱有很好奇的心態。想著,如果尋到這本書,一定會經歷一次精神上的'洗禮,就像吃了仙丹一樣,飄飄欲仙。但實際,我想多了。
這本書,可以說,我看過之后,心里是拔涼拔涼的。它里面傳達的可以說是一個很悲壯的人物,他甚至沒有任何一篇小說里的英雄人物一樣,受到哪怕一刻時間上帝的眷顧。從頭到尾,他都在遭受著苦難,掙扎著,向命運和現實抵抗。
故事的主人公叫亞瑟,是母親和教父蒙泰尼的私生子,而他最初對自己的身世毫不知情,他是以勃爾頓和其后妻之子的身份居住在這個家庭,以至于常常受到排擠。其親生父親蒙泰尼以亞瑟的懺悔教父的身份來關心他,亞瑟也一片赤誠之心尊崇他,他們之間的感情很深厚,亞瑟向他透露了自己的一個夢,他覺得這是上帝的指示,他要根據夢的指引去幫助意大利贏得戰爭,贏得解放。蒙泰尼對他的想法感覺很恐慌,幾次都想要勸亞瑟放棄,卻正趕上蒙泰尼不得被調去羅馬擔任主教。
在蒙泰尼離開后,亞瑟在新的神父卡爾狄的誘使下,透露了自己的這一個想法,緊接著就遭到了逮捕。悲劇就從這里開始上演,亞瑟和他的戰友都遭到了逮捕,連他最心愛的瓊瑪也以為是他告的秘,打了他一記耳光。在這種情況之下,他又得知了自己的真實身份,感覺蒙泰尼欺騙了他,最后他偽裝自殺,逃到了南美洲。
就這樣亞瑟在那遭受了許多的苦難,變得面目丑陋,肢體扭曲,最終化名為牛虻,堅持與教會抗爭。后來,他在受命于意大利黨起義軍時,又重新遇到了瓊瑪,可是瓊瑪已經認不出亞瑟了。此時的亞瑟,應該叫牛虻,性格剛毅,不羈于世事,做事情歷雷風行,完全變了一個人,在他身上,你所能體會到的,是赤裸裸的堅韌。
小說最后的結局是在偷運的過程中,牛虻被捕入獄,與蒙泰尼相認,他要蒙泰尼要么選擇教會,要么選擇自己的親生兒子。在蒙泰尼做出了放不下教會的選擇之后,牛虻仰天大笑,親生兒子還比不上一個虛假的信奉,于是他毅然地簽下了死刑判決書。偉大的親情,在宗教面前,卻顯得如此的不堪一擊,到底是悲劇。
牛虻的堅強,在他慷慨就義的最后情節顯示的淋漓盡致,也是小說中,最升華,最感人的一部分。情緒一下上到了最高點,牛虻的死是那么的悲壯,我總是在期待著奇跡會發生,可是結局就是這樣,他已經飽經滄桑,看透了這個世界,也許,死亡,對他來說是最好的解脫。
最后,蒙泰尼也悲劇死去,小說還算是以一種相對平和的方式收尾。牛虻給心愛的瓊瑪留下了一首詩,那是他們小的時候讀過的一首詩:
無論我活著、還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活的牛虻。
一個人精神的超脫之處,就在于開始溫柔的對待這個世界。牛虻一輩子只愛瓊瑪一個人,一輩子只堅定一個信念,他開始的時候是那么的善良天真,到后來又是那么地勇敢堅強。讀這本書,給我最大的領悟是,不管生活的鞭子如何打在你身上,都永遠不要放棄活下去,更不要,忘了最初的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