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的內容應當明確和具體,避免模糊和含糊不清的表述。下面是一些規章制度的執行與監督措施,希望對大家有所啟示。
幼兒園校車日常的管理制度(優質21篇)篇一
為確保校車的行車安全,切實保障學生的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2、建立校警隨車制度。學校每天有一名值日校警隨車,負責學生上下車、過馬路和行車過程中學生的秩序與安全。隨車校警必須認真填寫隨車記錄。
3、駕駛員的安全行車規定。
(1)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須攜帶有效駕駛證、行駛證及有關證件。
(2)不疲勞駕車。
(3)遵守交通規則,不違章駕車。
(4)駕駛員工作期間不得飲酒。
(5)經常學習交通法規。
(6)保持車況良好,經常檢查車輛運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7)駕駛員在校內行駛車速不能超于每小時5公里。
(8)載送教職工和學生的車輛,行駛車速不準超過每小時50公里。
幼兒園校車日常的管理制度(優質21篇)篇二
1、嚴格遵守學校《教師行為規范》和各項規章制度。
2、全面負責本班教育和保育工作,根據《幼兒園工作規程》提出的要求,結合本班實際,制定教育工作計劃(包括觀察、分析、記錄幼兒發展情況),并認真執行。
3、對幼兒態度要和藹和親,做到耐心、關心、細心、熱心,與本班教師、保育員團結協作,搞好所在班級教育、衛生、保健及生活護理等工作。
4、認真執行幼兒的.作息制度,認真安排好幼兒一日生活內容,做到動靜交替,手腦并用,確保幼兒身心健康成長。
5、主持召開班務會議,共同確定下周工作重點,與本班其他教師和保育員共同搞好班內的工作。
6、堅持教育原則,尊重幼兒,積極啟發誘導,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
7、努力鉆研業務,積極參加教研活動及業務學習。積極創編教材,制作教具,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及水平。
8、做好家長工作,向家長宣傳正確的教養方法,向家長公布教育內容,以便家長心中有數,積極配合。
9、經常與家長保持聯系,及時交換意見。
幼兒園校車日常的管理制度(優質21篇)篇三
組長:
組員:
二、防控措施:
一餐二點餐前準備。
1.餐前合理開啟部分外窗,使其具有良好的自然風效果,加強室內空氣流通。
2.餐前擦拭消毒餐桌(清水—消毒液—清水)。幼兒餐具、餐巾用完后及時清洗消毒。
3.教師分工明確,引導幼兒分組如廁、盥洗(一米以外等候),做好個人防護。
4.關注洗手、如廁等環節,指導幼兒用正確的方式勤洗手,洗手時采用流動水,按照七步洗手法洗手。
5.幼兒洗手后用干凈的抽紙擦拭,擦拭完扔垃圾桶里。
6.指導幼兒安靜入座、準備就餐。
幼兒園校車日常的管理制度(優質21篇)篇四
幼兒的安全一直是牽掛在萬千父母心中的問題,近年來幼兒園校車安全問題頻發,下面就來看看幼兒園校車管理制度吧。
為規范校車接送過程的管理,保障幼兒的人身安全,避免錯接、漏接情況的發生,特制訂該制度:
一、每次車輛出發前,駕駛員需全面檢查車輛狀況正常后方可出發。校車定時參加年檢和交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駕駛員需帶齊所有證照,保證良好的身體狀況,不酒后駕駛和疲勞駕駛。
二、跟車老師必須在乘車前仔細對照乘車名單,與領隊老師確認核實當日乘車名單及人數無誤后,方可上車。
三、如有幼兒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點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家長須于下午3點前通知幼兒園,跟車老師必須在當日記錄中做特別說明,以免遺漏。
四、跟車老師在跟車過程中,必須對照乘車清單,確認每個站點上、落車的幼兒,并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后打勾確認。
五、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前,必須對整個車廂進行檢查,確認沒有一個幼兒被遺留在車上。
六、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后,必須再次檢查乘車記錄,并在乘車表上簽名確認后,再請園長簽名每月底交辦公室備案。
七、督促校車司機必須保持車輛勻速行駛,遵守交通規則,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駕駛的行為。
八、檢查校車司機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確在各站點停靠,無論該站點是否有人上落。
九、提醒校車司機必須在幼兒上車坐穩后,跟車老師示意可以開車后,方可啟動車輛前行。
十、校車站點及乘車幼兒名單需變更時,由每條線路組織教師提前通知到該車所有跟車人員及司機。
十一、家長接送幼兒必須出示接送卡。
2.河北省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實施辦法。
3.新交規駕照使用規定。
4.黑龍江省道路運輸條例最新版。
5.北京車輛限行新規定。
6.20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
7.9月15日哈爾濱限行規定。
8.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度。
9.2016交規新規定。
10.交通法規新規定2016全文。
幼兒園校車日常的管理制度(優質21篇)篇五
1、學校使用和配備的師生接送車輛必須是縣教育行政主管理部門、縣交通管理部門和縣人民政府簽批備案的專用校車,駕駛人必須具有校車準駕資質,即要具備國務院令第617號《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和公安部3號令124號令規定的校車使用標準和駕駛人資質。
2、使用專用校車的學校(幼兒園)要建立以校(園)長為組長的校車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并明確專人具體負責學校校車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和檔案。
3、學校要科學嚴密地制訂本校(園)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學生乘車定車、定座安排表,落實班主任老師、值班值勤老師、跟車護送老師和駕駛員在校車運行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崗位職責,簽訂責任書,做到職責明確、分工到人。
4、學校每月要召開一次校車安全例會,認真研究做好校車師生接送管理和確保安全運行的對策。對單位無法解決的問題,要及時報告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有關職能管理部門,會議有具體詳實的文字記錄。
5、要根據校車法定核載人數以及學生居住地分布等情況,認真確定每輛接送車的學生乘載數。認真填寫具體的車次乘車學生名冊,做到定人、定車、定座、定線路。校車接送師生線路及停靠點需經縣交管部門審批,禁止在批復以外的線路和站點運行及停靠。
6、學校校車應按規定時限參加機動車驗審、交足保險并依法交納規費,凡證照不全或有效期滿后不及時補辦的,校車必須停止營運。
7、學校應對班主任、跟車護送老師、駕駛員每學期組織進行不少于二次校車安全培訓教育,教育培訓應有圖文資料記載。
8、校車出行前必須對車輛性能進行認真的安全檢查,做好檢查記錄,及時排除安全隱患。因發生故障一時無法排除時,校車必須停運并及時將信息告知學生家長,同時,作好學生護送工作,確保學生上(放)學安全。嚴禁校車帶病運行。
9、學校要提前合理編排好學生接送車輛老師跟車護送值班表,確保每天學生上(放)學乘車途中都有一名責任心強的老師負責維護上下車秩序,并跟車全程護送。跟車護送記錄必須在本人完成接送任務親筆簽字后方可交接,要做到前后銜接,一張不缺。
10、學校要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臺帳,尤其要完善校車車況安全檢查、行駛、學生乘車、接送管理制度等臺帳資料,保證學生、駕駛員、跟車教師、接送車等每天都有詳實的乘駕記錄。
11、學校應設有場地開闊、路面平坦堅固、進出方便、標志鮮明、安全穩靠的校車專用停放場所,并明確每一輛校車相對固定的停放地。
12、學校一旦發現外有拼裝車、報廢車、農用車、電瓶車、摩托車、小面的等不合法或不具備接送學生資質的車輛運載學生,要勸誡學生拒乘并立即報告當地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依法查處取締。
13、認真制定突發事故應急預案。學校要針對接送學生校車途中可能發生的情況提前制訂應急處置預案,確保一旦發生事故,能在最短的時間里最有效地組織搶救并進行善后處理。在第一時間內向當地政府、上級主管部門和職能部門上報事故情況,以便各級形成合力,共同應對突發事件,降低事故損害,保持社會穩定。
14、突遇惡劣天氣,學校應采取停課、調整上課時間等措施,確保安全,并告知學生家長,校車停運。
15、嚴禁租用、租借校車。嚴禁將校車用作其他用途。學校(幼兒園)放假期間,校車要停運保養,禁止將校車用于其他用途。
16、按照“一人一車一檔”要求健全校車檔案,并按時整理更新上報鄉鎮中心學校、縣教育局和縣交警部門備案。
17、自覺接受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的檢查指導,并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整改。
18、學校每期末將校車安全運行總結情況上報轄區中心學校備案。
幼兒園校車日常的管理制度(優質21篇)篇六
為規范校車接送過程的管理,保障幼兒的人身安全,避免錯接、漏接狀況的發生,特制訂該制度:
一、跟車老師務必在乘車前仔細對照乘車名單,與領隊當班老師確認核實當日乘車名單及人數無誤后,方可上車。
二、如有幼兒因特殊原因更改上、下站點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家長須于下午3點前通知幼兒園,跟車老師務必在當日記錄中做個性說明,以免遺漏。
三、跟車老師在跟車過程中,務必對照乘車清單,確認每個站點上、落車的幼兒,并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后打勾確認。
四、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前,務必對整個車廂進行檢查,確認沒有一個幼兒被遺留在車上。
五、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后,務必再次檢查乘車記錄,并在乘車表上簽名確認后,再請園長簽名每月底交辦公室備案。
六、督促校車司機務必持續車輛勻速行駛,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駕駛的行為。
七、檢查校車司機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確在各站點停靠,無論該站點是否有人上下車。
八、提醒校車司機務必在幼兒上車坐穩后,跟車老師示意能夠開車后,方可啟動車輛前行。
九、校車購置。
(1)購置校車以堅固耐用、省油、價格合理為原則。
(2)校車超過規定的使用年限,由校長提出報廢,并提出專案購置申請。
十、校車使用。
(1)校車使用校長指定專門的司機負責駕駛,非本校司機不得駕駛學校車輛。
(2)校車使用前校車駕駛員應對校車作基本核查,如有故障、失竊或損壞等,應立即報園長處理。
(3)校車每一天應回到學校,將車停放于指定位置,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未按規定失職所造成的損失,應由校車駕駛員賠償。
(4)公務校車不得擅自借給他人使用。
十一、校車保養。
(1)校車駕駛員每周最少擦洗校車一次,如遇雨天,則須每日清洗,以防生銹。
(2)校車各項零件設備的保養,由該校車駕駛員負責,須持續完整并注意是否被損。
十二、校車保養。
(1)校車如需維修,應事先向園長申報核準,經批準后送學校指定維修廠維修。
(2)校車行駛途中,發生故障需緊急送修的,應先報備主管人員核準。
(3)由于駕駛員使用不當或疏忽保養導致的校車或機件故障所需的修理費,由駕駛員負擔。
十三、油料。
(1)油料油票由主管部門統一購買,由駕駛司機填寫領油申請表獲準后領用。
(2)每月主管部門應將耗油量及行駛路程抽查一次,以防浪費。
十四、事故處理。
(1)學校校車因公務行駛違反交通規則時,如屬個人過失,其罰款由當事人自行負擔;如屬校車本身不可抗力造成的罰款由學校負責。
(2)未經學校許可擅自使用公車,其事故職責概與學校無關,一切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十五、駕駛員管理條例。
1、“十不準,一牢記”的紀律原則。
(1)“十不準”:
不準超速行駛、不準強行超車、不準闖燈越線、不準只躲不停、不準酒后開車、不準吸煙開車、不準接打手機、不準疲勞駕駛、不準超載行駛、不準開帶病車。
(2)“一牢記”:
連續行車不超過四小時,注意休息,杜絕疲勞駕駛。
2、駕駛員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開展日常政治學習和車輛運行保養工作,要開正點車、安全車、衛生車、舒心車、低耗車。
3、駕駛員務必服從調配,堅守崗位,聽從指揮,隨傳隨到,按時出車,服務周到。
4、駕駛員務必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和安全防范規定,確保行車安全。
5、駕駛員務必對隨車工具、附件如數清理保管,丟失或損壞要追究職責并負責賠償。
6、駕駛員負責車輛的年報審檢和養路費、安全管理費、保險費的按時清繳及各種行車證件的及時更換辦理。若造成工作失誤或損失,駕駛員應負全部職責。
7、駕駛員不得以車謀私,未經領導同意不得私自出車,為自己或他人辦事,一經發現,除按規定收費外,經濟損失全部自負,并視其情節輕重,給予適當行政處分。
8、節約燃料,節省修理費,一般故障和小修自己排除解決。油料單應一月審核一次。
幼兒園校車日常的管理制度(優質21篇)篇七
為確保校車的行車安全,切實保障學生的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特制定校車駕駛員、看護人員管理制度:
1、學校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
2、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須攜帶有效駕駛證、行駛證及有關證件。
3、遵守交通規則,不違章駕車,不疲勞駕車。
4、保持車況良好,經常檢查車輛運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5、按規定行車路線和停靠站點行車。
6、接送完幼兒后,在教師檢查車輛后再一次檢查車輛有沒有遺漏幼兒及門窗。
7、接車教師提前10分鐘做好接送幼兒準備工作,認真清點接送幼兒數量。
8、接送教師認真填寫乘車幼兒花名冊(上下車一一點名需家長確認簽字)九、接送教師定期對幼兒進行乘車安全教育,杜絕在車內玩耍嬉戲。
9、家長未在接送地點等候、接回學生,可在附近打電話通知家長,或者將學生送回學校。絕不可以讓學生獨自回家。
10、應熟悉每位接送學生家長之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長接著學生,要提高警覺,并向學生證實接著者之身份,若在不肯定的情況下,不可以其接走學生。
11、接送完幼兒做好車內衛生,并仔細查看車內有無遺漏幼兒或物件。
12、嚴格執行幼兒園的各項規章制度,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幼兒園校車日常的管理制度(優質21篇)篇八
一、車輛接送老師必須清楚并遵守接受時間。
二、接送過程,老師不準坐車頭,鎖好前后車門。要組織好學生,不能讓學生打開窗口、門,或打架。
三、態度要和藹、熱情。家長交待事物必須做好詳細記錄。并及時向各班主任轉交接。
四、學生上下車時,老師必須親自下車。護送學生親自交到家長手中,并做好各班事物交接工作。
五、學校通知或資料單據,必須由接送老師親自轉交家長手里,不能由學生轉交。
六、校車接送回來,一定要清點人數,并保持回車干凈。
七、接送老師必須憑卡接送幼兒。如有食物及藥物必須聽家長交待清楚并做好登記,并要求家長簽名。
八、出現漏接情況,當接送老師和司機同負責任。
九、接送老師要保管好學校的財務。
十、司機要安全行車,不開快車、不疲勞駕駛。
十一、如發現特殊情況及家長意見,必須報告學校主管領導。
幼兒園校車日常的管理制度(優質21篇)篇九
為規范校車接送過程的管理,保障幼兒的人身安全,避免錯接、漏接狀況的發生,特制訂該制度:
1、每次車輛出發前,駕駛員需全面檢查車輛狀況正常后方可出發。校車定時參加年檢和交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駕駛員需帶齊所有證照,保證良好的身體狀況,不酒后駕駛和疲勞駕駛。
2、跟車老師務必在乘車前仔細對照乘車名單,與領隊老師確認核實當日乘車名單及人數無誤后,方可上車。
3、如有幼兒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點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家長須于下午3點前通知幼兒園,跟車老師務必在當日記錄中做個性說明,以免遺漏。
4、跟車老師在跟車過程中,務必對照乘車清單,確認每個站點上、落車的幼兒,并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后打勾確認。
5、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前,務必對整個車廂進行檢查,確認沒有一個幼兒被遺留在車上。
6、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后,務必再次檢查乘車記錄,并在乘車表上簽名確認后,再請園長簽名每月底交辦公室備案。
7、督促校車司機務必持續車輛勻速行駛,遵守交通規則,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駕駛的行為。
8、檢查校車司機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確在各站點停靠,無論該站點是否有人上落。
9、提醒校車司機務必在幼兒上車坐穩后,跟車老師示意能夠開車后,方可啟動車輛前行。
10、校車站點及乘車幼兒名單需變更時,由每條線路組織教師提前通知到該車所有跟車人員及司機。
11、家長接送幼兒務必出示接送卡。
幼兒園校車日常的管理制度(優質21篇)篇十
為規范我園校車管理,保障幼兒的人身安全,避免錯接、漏接情況的發生,特制訂該管理制度:
一、每次車輛出發前,駕駛員需全面檢查車輛狀況正常后方可出發。校車定時參加年檢和交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駕駛員需帶齊所有證照,保證良好的身體狀況,不酒后駕駛和疲勞駕駛,行駛過程中嚴禁超速超載。駕駛員需參加每月第一個星期六由教育主管部門組織開展的交通安全培訓。
二、跟車教師須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安全防范和急救知識。
三、跟車老師必須在乘車前仔細對照乘車幼兒名單,確認核實無誤后,方可上車。確保乘車幼兒安全落座,確認車門關閉后示意駕駛人啟動校車。如有幼兒因特殊原因更改接、送點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家長須提前通知幼兒園,跟車老師必須在當日跟車記錄中做特別說明,以免遺漏。
四、跟車老師在跟車過程中,應制止幼兒在校車行駛過程中離開座位等危險行為。門窗要關好,嚴禁幼兒把頭、手伸出窗外。幼兒上下車時在車下引導、指揮,維護上下車秩序。
五、行駛過程中,跟車教師應督促校車司機保持車輛勻速行駛,遵守交通規則,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駕駛的行為。檢查校車司機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確在各站點停靠。
六、家長應到站點接送幼兒,嚴禁讓幼兒獨自過公路,否則后果自負。跟車老師應將幼兒親自交到家長手中方可離開。
七、跟車老師必須對照乘車清單,確認每個站點上、下車的幼兒,并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后打勾確認。幼兒缺席要及時與家長聯系。
八、家長接送幼兒必須出示接送卡。
九、校車站點及乘車幼兒名單需變更時,由各班教師提前通知到跟車老師及司機。
十、跟車老師在在跟車結束前,必須對整個車廂進行檢查,確認幼兒已經全部離車后本人方可離車。并在乘車表上簽名確認后,再請行政后勤主管簽名,每月底交行政后勤處備案。
幼兒園校車日常的管理制度(優質21篇)篇十一
一、幼兒園在新生入園時給每個家庭發放接送卡,加蓋幼兒園公章為有效卡。
二、非指定接送人持卡須憑接送卡上注明的指定接送人的.。委托電話或囑托才能領走孩子。
三、幼兒園有權阻止未帶接送卡的人員入園,來訪者如欲強行進入校園,有責任予以阻攔,并視情況報警。如果幼兒園遇到未持卡的幼兒親戚(或離異父母)來接孩子,教師可以拒絕。
幼兒園校車日常的管理制度(優質21篇)篇十二
為了加強對幼兒園汽車的管理,合理使用,提高使用效益,特制定本規定。
1、本園小汽車由辦公室統一管理和調度,各部門需要用車必須提前一天申請,說明用車時間、地點,并填寫派車單,辦理。
2、所有人員因工作用車必須由辦公室根據輕、重、緩、急合理安排,不經辦公室批準,駕駛員不準私自出車,私自出車發生事故損失由用車人和駕駛員共同承擔。首次私自出車罰款100元,發現第二次停止其工作。
3、正常工作期間杜絕個人私事用車,在節假日和特殊情況下,經園長批準,由辦公室合理安排車輛,否則出現事故由用車人員和駕駛員共同承擔。
4、車輛燃油及維修由辦公室請示園領導后按財政規定統一購置和定點維修,否則費用不予核銷。
5、未經批準,駕駛員不得轉借或私自存放車輛,否則出現任何事故責任自負。
6、幼兒園按有關規定報銷駕駛員的.差旅費,里程補助參照同類學校的標準發放。
7、駕駛員負責對車輛的保養,保證車輛的正常使用。車輛需中修、大修,司機要征得領導同意,合理安排,節約資金,保證修理質量。
8、駕駛員按照財政規定辦理車輛的年檢、保險、養路費交納等必辦手續。
幼兒園校車日常的管理制度(優質21篇)篇十三
幼兒園工作是幼兒園的生命,一切工作安全放在首位,為確保我園校車安全,確保每個乘車幼兒的安全,我園特定以下措施:。
一、定期進行車輛安全檢查,確保車輛安全運行。
二、校車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具有一定駕駛經驗,并且工作認真負責、細心穩重、熱愛幼兒。嚴禁非專職司機開校車。
三、要經常對司機進行安全教育,增強其安全行車意識,做到安全行駛、文明禮讓,不超速、不搶道,不開斗氣車,確保幼兒安全。
四、校車站點及乘車幼兒名單需變更時,由每條線路組長通知到該車所有跟車人員及司機。
五、提醒校車司機必須在幼兒上車坐穩后,跟車老師示意可以開車后,方可啟動車輛前行。
六、校車在接送幼兒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隨車工作人員應采取緊急救護措施,并積極配合交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園領導要及時將事故情況報所在區域教育主管部門。
七、跟車老師必須在乘車前仔細對照乘車名單,與領隊兩位老師確認核實當日乘車名單及人數無誤后,方可上車。
八、如有幼兒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點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家長須于下午3點前通知幼兒園,跟車老師必須在當日記錄中做特別說明,以免遺漏。
九、跟車老師在跟車過程中,必須對照乘車清單,確認每個站點上、落車的幼兒,并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后打勾確認。
十、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前,必須對整個車廂進行檢查,確認沒有一個幼兒被遺留在車上。
十一、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后,必須再次檢查乘車記錄,并在乘車表上簽名確認后,再請園長簽名每月底交辦公室備案。
十二、督促校車司機必須保持車輛勻速行駛,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駕駛的行為。
十三、檢查校車司機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確在各站點停靠,無論該站點是否有人上落。
十四、接受教育部門對配有校車的幼兒園的管理。各幼兒園主辦單位要同園長簽定校車安全責任書,并定期對其安全工作進行檢查。
十五、應選擇安全地點設置校車停靠站,中途不得隨意停車接送。每輛車應配備1~2名隨車工作人員,負責做好幼兒上、下車安全及與家長的交接工作。校車入園后統一組織幼兒進班,防止出現因幼兒自行活動引發的安全事故。
幼兒園校車日常的管理制度(優質21篇)篇十四
為規范校車接送過程的管理,保障幼兒的人身安全,避免錯接、漏接情況的發生,特制訂該制度。
一、跟車老師必須在乘車前仔細對照乘車名單,與當班老師確認核實當日乘車名單及人數無誤后,方可上車。
二、如有幼兒因特殊原因更改上、下站點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家長須提前通知幼兒園,跟車老師必須在當日記錄中做特別說明,以免遺漏。
三、跟車老師在跟車過程中,必須對照乘車清單,確認每個站點上、落車的'幼兒,并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后做記號確認。
四、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前,必須對整個車廂進行檢查,確認沒有一個幼兒被遺留在車上。
五、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后,必須再次檢查乘車記錄。
六、校車司機必須保持車輛勻速行駛,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駕駛的行為。
七、校車司機在接送的路程中須正確在各站點停靠,無論該站點是否有人上下車。
八、校車司機必須在幼兒上車坐穩、跟車老師示意可以開車后,方可啟動車輛前行。
九、校車站點及乘車幼兒名單需變更時,由相關老師通知到該車所有跟車人員及司機。
十、家長接送幼兒必須在各接送點提前候車。
幼兒園校車日常的管理制度(優質21篇)篇十五
一、跟車老師必須在乘車前仔細對照乘車名單,確認核實當日乘車名單及人數無誤后,方可上車。
二、如有幼兒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點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家長須提前通知幼兒園,跟車老師必須在當日記錄中做特別說明,以免遺漏。
三、跟車老師在跟車過程中,必須對照乘車清單,確認每個站點上、落車的'幼兒,并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后打勾確認。
四、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前,必須對整個車廂進行檢查,確認沒有一個幼兒被遺留在車上。
五、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后,必須再次檢查乘車記錄,并在乘車表上簽名確認后,再請園長簽名每月底交辦公室備案。
六、督促校車司機必須保持車輛勻速行駛,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駕駛的行為。
七、檢查校車司機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確在各站點停靠,無論該站點是否有人上落。
八、提醒校車司機必須在幼兒上車坐穩后,跟車老師示意可以開車后,方可啟動車輛前行。
九、校車站點及乘車幼兒名單需變更時,由每條線路組長通知到該車所有跟車人員及司機。
十、家長接送幼兒必須出示接送卡。
幼兒園校車日常的管理制度(優質21篇)篇十六
1、幼兒園是衛生防疫和食品衛生工作的責任主體,幼兒園的園長是責任人,具體負責對衛生防疫和食品衛生的監測、預警、報告、控制及衛生教育等工作。
2、幼兒園要主動地與地方衛生防疫部門加強溝通,接受指導,建立聯絡、檢查制度,做好衛生防疫的宣傳教育,并配合做好流行病調查,把衛生防疫和食品衛生工作落到實處。
3、加強對幼兒園、衛生防疫和食品衛生管理,指導開展形式多樣的衛生防疫和食品衛生知識的活動,并納入幼兒行為規范教育中,與幼兒園文明建設和社會公德教育相結合。
4、幼兒園要建立健全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負責做好食堂從業人員晨檢工作,定期組織對幼兒園食品衛生情況進行檢查。
5、幼兒園要加強內部自身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按照幼兒園制定的崗位責任制原則強化各崗位責任,并責任到人,幼兒園保健室應加強對幼兒園食堂衛生的業務指導和日常巡視。
6、建立和完善信息報告制度。
(1)園長是幼兒園信息傳報的責任人。
(2)明確報告的范圍、途徑及要求。
(3)明確對突法事件應急處理的程序。
7、完善幼兒園衛生防疫和食品衛生的應急預案,成立應急工作小組。
8、對違反上級有關規定、玩忽職守、疏于管理。造成幼兒事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責任人,以及造成事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后,隱瞞實情不上報的責任人,由教育行政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給予批評或行政處分。造成重大食物中毒時間,情節特別嚴重的,追究響應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幼兒園校車日常的管理制度(優質21篇)篇十七
1、車輛例行保養是各級保養的基礎,屬于預防性的日常維護工作,以清潔、檢查為中心內容,司機應單獨完成。要求:附件齊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輪胎氣壓正常制動可靠、轉向靈活,潤滑良好、燈光喇叭正常等。
2、車輛必須保證在不延誤解送幼兒的情況下,進廠修理(特殊情況例外)。
3、車輛需維修或保養時,應提前報告園長。
4、維修車輛出廠,司機必須仔細檢驗、確認修理完好,方可簽字提車。
司機接送幼兒規定。
1、家長未在接送地點等候,可打電話通知家長,無人接幼兒必須送回園里,絕不可以讓幼兒獨自回家。
2、若有家長要求司機在沿途增添停車點或更改線路。司機可示意家長寫申請信,在不違反交規情況下經園方同意后方可更改。
3、司機應按校車表的時間準時到達接送點,若提前到達應確定已上齊幼兒,否則需等候至預定時間方可開車。
1、跟車教師必須提前10分鐘上車,負責安排幼兒入座上車維持秩序,作好安全乘車的準備工作。上車時,跟車教師清點幼兒人數,讓幼兒站隊上車,沒有教師帶領的幼兒不能上車。接幼兒來園時跟車教師要下車接幼兒上車,安排好幼兒的`座位。車到園后,幼兒下車,跟車教師與本班教師交接,清點本趟車上各班幼兒人數。
2、跟車教師要加強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質量,始終和司機保持密切合作,協調一致,對家長、幼兒態度和藹、細心周到,服務熱情。
3、跟車教師在開車前后及時開關車窗,以保障車內空氣流通,并根據氣候變化為幼兒上下車做到及時增減衣服。押車教師要時刻提醒幼兒,幼兒不要將頭手等身體的部分伸出窗外,窗戶不要打開的過大。
4、跟車教師保證各班聯系單及幼兒園通知單,準時發給家長;并將幼兒服藥準確地帶回交到各班教師手中,保障幼兒及時服藥。
5、跟車教師要掌握幼兒尤其新入園幼兒的乘車起始、終點,對家長提出的線路更換和正確建議高度重視并及時反映,以便更好地解決而服務于家長。
6、老師根據各車接送名單,接送幼兒的往返乘車并不準有幼兒漏上或錯上車的事故出現。
7、送幼兒時車要靠邊停,跟車教師要先看一下前后是否有車輛,確認無車輛時,教師要先下車后再讓幼兒下車,同時教育幼兒下車后不要奔跑,等車走后再走。確保每個幼兒安全到家。
幼兒園校車日常的管理制度(優質21篇)篇十八
為了保證幼兒乘車的人生安全,切實落實幼兒園安全工作,根據《湖北省校車管理辦法》,以及幼兒園其他相關規定,特制訂本制度,校車駕駛員必須嚴格按制度要求,創建平安、和諧幼兒園。
1、駕駛員必須持有交管部門統一核發的機動車駕駛證、防疫部門頒發的健康證等合法證件。
2、校車駕駛員應有3年以上安全行車的經歷,并在3年內任一記分周期內沒有累計記滿12分的記錄。
3、駕駛員必須身心健康,言行文明,無嗜酒等不良習好,無重大、傳染性疾病或可能危及行車安全的病史。駕駛員在行車期間嚴禁在車內吸煙、接打電話、與他人閑談等危害幼兒身體及生命安全的行為。
4、每天行車前,駕駛員應認真檢查車輛,如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確保行車安全。如有安全隱患不能出車的`,駕駛員應提前通知幼兒園相關部門,以便幼兒園及時調換其他車輛,以免影響正常工作。
5、行車時駕駛員應文明行車、遵守交通規則,服從交管人員管理,做到不違章、無事故。行車按指定時間、指定路線行駛,不隨意改變行車路線。行駛中安全禮讓,不超速、不搶道、以保障乘車安全為首要責任。
6、駕駛員熟悉必要的安全救護知識,對可能發生的行車中會出現的問題,事先做好應急預案。如遇突發事件,應沉著冷靜處理,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并及時向幼兒園領導及相關部門匯報情況,協商處理方案。
7、有幼兒上、下車時,必須車停穩后方可打開車門。停車點如有積水、或道路施工等情況,應選擇其他安全停車點停車。幼兒安全上、下車后,駕駛員確認無誤,方可關門、起步。
8、如遇市政道路施工封閉道路的,駕駛員應及時通知幼兒園領導及相關部門,以便及時調整行車路線。
幼兒園校車日常的管理制度(優質21篇)篇十九
為保證幼兒的安全,教師、家長必須嚴格遵守幼兒園的接送制度,家長須憑接送卡進入幼兒園接孩子。
一、每天早晨9:00——9:30送孩子,每天下午4:00接孩子,幼兒園不準家長讓孩子自己來園,不準未成年人(中小學生)來接孩子。
二、家長有事需早送或晚接孩子須先跟班級老師打招呼予以告知。
三、遇幼兒親朋來接孩子,教師必須詢問清楚,如果是孩子認識的`,教師也必須與家長取得聯系,查驗來人證件。未得到家長許可不得把孩子交給他人。憑接送卡接孩子。
四、靜園時間后,由值班人員帶孩子,值班人員一定要照看好孩子,嚴格按上述第四條執行。
一、幼兒園在新生入園時給每個家庭發放接送卡,加蓋幼兒園公章為有效卡。
二、非指定接送人持卡須憑接送卡上注明的指定接送人的委托電話或囑托才能領走孩子。
三、幼兒園有權阻止未帶接送卡的人員入園,來訪者如欲強行進入校園,有責任予以阻攔,并視情況報警。如果幼兒園遇到未持卡的幼兒親戚(或離異父母)來接孩子,教師可以拒絕。
“幼兒接送卡”是家長指定接送人在接送孩子時的憑證。家長要善保管,若遺失,請在第一時間通知幼兒園。
幼兒園校車日常的管理制度(優質21篇)篇二十
在現實社會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幼兒園校車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為規范校車接送過程的管理,保障幼兒的人身安全,避免錯接、漏接情況的發生,特制訂該制度:
一、每次車輛出發前,駕駛員需全面檢查車輛狀況正常后方可出發。校車定時參加年檢和交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駕駛員需帶齊所有證照,保證良好的身體狀況,不酒后駕駛和疲勞駕駛。
二、跟車老師必須在乘車前仔細對照乘車名單,與領隊老師確認核實當日乘車名單及人數無誤后,方可上車。
三、如有幼兒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點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家長須于下午3點前通知幼兒園,跟車老師必須在當日記錄中做特別說明,以免遺漏。
四、跟車老師在跟車過程中,必須對照乘車清單,確認每個站點上、落車的幼兒,并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后打勾確認。
五、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前,必須對整個車廂進行檢查,確認沒有一個幼兒被遺留在車上。
六、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后,必須再次檢查乘車記錄,并在乘車表上簽名確認后,再請園長簽名每月底交辦公室備案。
七、督促校車司機必須保持車輛勻速行駛,遵守交通規則,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駕駛的行為。
八、檢查校車司機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確在各站點停靠,無論該站點是否有人上落。
九、提醒校車司機必須在幼兒上車坐穩后,跟車老師示意可以開車后,方可啟動車輛前行。
十、校車站點及乘車幼兒名單需變更時,由每條線路組織教師提前通知到該車所有跟車人員及司機。
十一、家長接送幼兒必須出示接送卡。
為保證幼兒的安全,教師、家長必須嚴格遵守幼兒園的接送制度,家長須憑接送卡進入幼兒園接孩子。
一、每天早晨9:00——9:30送孩子,每天下午4:00接孩子,幼兒園不準家長讓孩子自己來園,不準未成年人(中小學生)來接孩子。
二、家長有事需早送或晚接孩子須先跟班級老師打招呼予以告知。
三、遇幼兒親朋來接孩子,教師必須詢問清楚,如果是孩子認識的,教師也必須與家長取得聯系,查驗來人證件。未得到家長許可不得把孩子交給他人。憑接送卡接孩子。
四、靜園時間后,由值班人員帶孩子,值班人員一定要照看好孩子,嚴格按上述第四條執行。
附:“幼兒接送卡”管理細則
一、幼兒園在新生入園時給每個家庭發放接送卡,加蓋幼兒園公章為有效卡。
二、非指定接送人持卡須憑接送卡上注明的指定接送人的委托電話或囑托才能領走孩子。
三、幼兒園有權阻止未帶接送卡的人員入園,來訪者如欲強行進入校園,有責任予以阻攔,并視情況報警。如果幼兒園遇到未持卡的幼兒親戚(或離異父母)來接孩子,教師可以拒絕。
“幼兒接送卡”是家長指定接送人在接送孩子時的憑證。家長要善保管,若遺失,請在第一時間通知幼兒園。
二、各班設立“家園聯系本”(或聯系卡),及時與家長交換意見,同步教育好幼兒;
三、園內和各班設立“家長園地”,宣傳科學育兒的知識;
五、園長定期在幼兒園門口接送幼兒來園和離園,及時聽取家長意見和要求;
幼兒園校車日常的管理制度(優質21篇)篇二十一
為規范校車接送過程的管理,保障幼兒的人身安全,避免錯接、漏接情況的發生,特制訂該制度:。
一、跟車老師必須在乘車前仔細對照乘車名單,與領隊當班老師確認核實當日乘車名單及人數無誤后,方可上車。
二、如有幼兒因特殊原因更改上、下站點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家長須于下午3點前通知幼兒園,跟車老師必須在當日記錄中做特別說明,以免遺漏。
三、跟車老師在跟車過程中,必須對照乘車清單,確認每個站點上、落車的幼兒,并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后打勾確認。
四、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前,必須對整個車廂進行檢查,確認沒有一個幼兒被遺留在車上。
五、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后,必須再次檢查乘車記錄,并在乘車表上簽名確認后,再請園長簽名每月底交辦公室備案。
六、督促校車司機必須保持車輛勻速行駛,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駕駛的行為。
七、檢查校車司機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確在各站點停靠,無論該站點是否有人上下車。
八、提醒校車司機必須在幼兒上車坐穩后,跟車老師示意可以開車后,方可啟動車輛前行。
九、校車購置。
(1)購置校車以堅固耐用、省油、價格合理為原則。
(2)校車超過規定的使用年限,由校長提出報廢,并提出專案購置申請。
十、校車使用。
(1)校車使用校長指定專門的司機負責駕駛,非本校司機不得駕駛學校車輛。
(2)校車使用前校車駕駛員應對校車作基本核查,如有故障、失竊或損壞等,應立即報園長處理。
(3)校車每天應返回學校,將車停放于指定位置,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未按規定失職所造成的損失,應由校車駕駛員賠償。
(4)公務校車不得擅自借給他人使用。
十一、校車保養。
(1)校車駕駛員每周最少擦洗校車一次,如遇雨天,則須每日清洗,以防生銹。
(2)校車各項零件設備的保養,由該校車駕駛員負責,須保持完整并注意是否被損。
十二、校車保養。
(1)校車如需維修,應事先向園長申報核準,經批準后送學校指定維修廠維修。
(2)校車行駛途中,發生故障需緊急送修的,應先報備主管人員核準。
(3)由于駕駛員使用不當或疏忽保養導致的校車或機件故障所需的'修理費,由駕駛員負擔。
十一、油料。
(1)油料油票由主管部門統一購買,由駕駛司機填寫領油申請表獲準后領用。
(2)每月主管部門應將耗油量及行駛路程抽查一次,以防浪費。
十二、事故處理。
(1)學校校車因公務行駛違反交通規則時,如屬個人過失,其罰款由當事人自行負擔;如屬校車本身不可抗力造成的罰款由學校負責。
(2)未經學校許可擅自使用公車,其事故責任概與學校無關,一切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十三、駕駛員管理條例。
1.“十不準,一牢記”的紀律原則。
“十不準”:。
不準超速行駛不準強行超車不準闖燈越線不準只躲不停。
不準酒后開車不準吸煙開車不準接打手機不準疲勞駕駛。
不準超載行駛不準開帶病車。
“一牢記”:。
連續行車不超過四小時,注意休息,杜絕疲勞駕駛。
2.駕駛員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開展日常政治學習和車輛運行保養工作,要開正點車、安全車、衛生車、舒心車、低耗車。
3、駕駛員必須服從調配,堅守崗位,聽從指揮,隨傳隨到,按時出車,服務周到。
4、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和安全防范規定,確保行車安全。
5、駕駛員必須對隨車工具、附件如數清理保管,丟失或損壞要追究責任并負責賠償。
6、駕駛員負責車輛的年報審檢和養路費、安全管理費、保險費的按時清繳及各種行車證件的及時更換辦理。若造成工作失誤或損失,駕駛員應負全部責任。
7、駕駛員不得以車謀私,未經領導同意不得私自出車,為自己或他人辦事,一經發現,除按規定收費外,經濟損失全部自負,并視其情節輕重,給予適當行政處分。
8、節約燃料,節省修理費,一般故障和小修自己排除解決。油料單應一月審核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