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是組織管理的重要方式,它通過規定和約束,促進了組織的協調和效率。下面是我們為您準備的一些規章制度范本,供您參考和借鑒。
員工宿舍長管理制度(實用14篇)篇一
一、住宿人員規定:1、入住人員必須遵守相關文明管理規定、治安消防管理規定,并按時從個人月度工資中扣除公司承擔之外的房租、電費。
2、住舍員工,必須服從公司對宿舍安排。
未經批準,嚴禁私自占用空置宿舍;嚴禁亂住、混住。
二、文明管理規定:1、員工宿舍必須保持內部整潔、干凈,不得隨地吐痰,亂扔煙頭和雜物。
自覺清掃和維護內部衛生及各種公共設施,對公共區域的環境衛生自覺主動清掃,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區域場地;2、不得在宿舍內大聲喧嘩,以免妨礙別人正常休息;3、私人物品妥善保管,物品擺放有序整齊,晾曬衣物不得亂掛、亂放;4、文明規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員工之間團結互助,遇有困難大家互相幫助,禮貌待人。
三、治安消防規定:1、不得在宿舍內聚眾賭博,不得在宿舍內吵架、謾罵、打架,更不得隨意將外來人員領入宿舍;2、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和大功率電器,更不得使用電爐,對符合安全要求的家用小電器必須在確保安全用電的情況下方可使用,嚴禁亂接亂拉電線、電源,夏季使用蚊香也要注意防火;四、員工住宿收費規定:因宿舍數量有限,同時公司每年需向集團支付宿舍使用費。
為更加合理利用宿舍,經研究,決定對超標居住的員工收取必要費用:1、每間房屋住宿標準為3-4人/間,不足3人的需補交宿舍費;兩人住一間補100元/間,一人住一間補150元/間;2、電費每人每月15度基本電費,超過部門由居住人員共同平均分攤,電費收費標準按供電部門對我公司收費標準執行;五、獎懲措施獎勵標準:一、評比優秀宿舍的依據:認真遵守宿舍管理各項規章制度,自覺保持公共區域和室內衛生,愛護公共設施設備。
二、獎勵標準:由人事部和各宿室長每月對宿室進行一次評優活動。
員工宿舍長管理制度(實用14篇)篇二
1.員工可以根據自身的情況選擇是否住在公司宿舍。
2.公司保留審查員工是否適合公司宿舍和管理公司宿舍的權利。3.公司宿舍只提供公司員工住宿,無權留宿客人。4.所有需要進入宿舍的人都在企業管理部登記。
5.宿舍床位由行政管理部門安排,未經批準,不得更換房間和床位。
6.集體宿舍的床位只供人員使用。住宿人員不得將床位轉租或借給他人使用。
7.宿舍租金由公司負擔,水電費由公司負擔,職工分攤宿舍其他部分。其他費用由雇員自身承擔。
8.公司宿舍不允許外人入內,如有特殊情況應先向行政部門報告,待行政部門備案后方可遷入。
9.認識到保護公共財產的需要,公司向宿舍提供各種物品,宿舍工作人員有義務維護自身的'條件,如發現惡意破壞者,維修費用完全由自身承擔,并采取嚴厲的懲戒行動。
10.自覺養成不錯的社會公德和生活習慣,維護宿舍內外清潔的環境。
11.宿舍工作人員必須與系主任合作,保持宿舍的整潔。
12.宿舍外的公共衛生設施由全體職工按照值班表進行衛生清潔。
13.出門時要鎖好門窗,當心小偷。
14.嚴禁破壞公共財產和公共設施。
員工宿舍長管理制度(實用14篇)篇三
為加強員工宿舍平安用電的管理,預防火災等事故發生,保障員工的生命和財產平安,同時提倡員工節約用電,保證員工擁有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環境,特制定本規定。
本規定適用于酒店全部住宿員工宿舍用電的管理。
3.1行政人事部負責宿舍的日常檢查和管理,工程部電工負責宿舍日常用電平安的監督檢查和用電設備、線路的維護保養工作。
3.2住宿員工要堅固樹立平安用電意識,自覺做到平安用電防止因用電不當引起觸電或火災等事故的發生。3.3宿舍發生用電線路故障必需剛好報酒店行政人事部更換或修理,嚴禁私自更換或修理。
3.4禁止在宿舍內存放和運用電爐、電熱取暖器、電熨斗等大功率電熱器具和電熱毯等危急性較大的電器。3.5用電設備必需安放在平安的地方,不得靠近蚊帳、被褥、衣服、書本、塑料等易燃物品。
3.6嚴禁在宿舍內運用“三無”產品、不合格產品、劣質產品和自制的用電設備。
3.7宿舍運用的插排必需帶有國家通行的平安標記且質量合格,不得同時接三個以上用電器。插排及用電器四周30厘米之內不得堆放紙張、書籍、衣物及其他易燃物品,電源線嚴禁穿越被褥、衣物或纏繞衣架。
3.8嚴禁擅自拆除、遷移、自增宿舍內的供電線路及設施,嚴禁破壞宿舍內的.供電線槽(盒)和供電電纜。3.9做到人離關燈、關電源,各種用電設備運用完畢后剛好關閉電源,不得長時間通電。
3.10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與財產平安,全部宿舍人員都應當高度重視用電平安,宿舍成員之間要相互監督和提示。
3.11宿舍實行用電計量管理,每月月底由電工負責抄表,交行政人事部建檔統計宿舍用電狀況。員工宿舍酒店每月擔當標準為300度,超出酒店擔當范圍部分按供電局收費標準由所在宿舍員工均攤,超出的電費費用在工資中扣除。3.12嚴禁員工在宿舍內有私接亂拉電源線或偷電的行為,一旦發覺,酒店將視情節輕重賜予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3.13違反以上規定者,所造成的事故均由本人擔當,要賠償損失,違反3.8條規定者,應擔當修復費用。并視情節和后果輕重賜予處分,對觸犯法律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員工宿舍長管理制度(實用14篇)篇四
7、自動離職和被酒店辭退的員工,在次日搬離宿舍;。
8、寢室內要保持衛生、清潔;物品擺放整齊,共同營造一個舒適的環境;。
9、嚴禁偷竊他人財物,一但查獲給予嚴肅的行政處罰,情節嚴重者送交司法機關處理;。
10、寢室財物人為造成損失的照價賠償,物品自然老化報上級予以更換;。
11、宿舍不允許使用電器,一經發現沒收處理;。
12、值班人員不定期檢查寢室的衛生狀況及各項制度的執行情況;如果不按以上制度執行者按貳拾至壹佰元處罰。
員工宿舍長管理制度(實用14篇)篇五
6、未經公司領導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進入異性房間,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元;(因工作原因或保安檢查宿舍除外)。
11、住宿廠舍的員工,必須在晚上:時之前返回廠舍,超過:時未返回宿舍者,宿舍當值保安員有權拒絕公進入宿舍;針對無理取鬧者,上報人事部從重處理;(工作原因除外)。
12、住宿廠舍的員工,每人每月用水為方,用電為度,超過部分由同宿舍人員均分承擔;(每月底以保安人員抄表數計算)。
13、禁止員工將匪帶到宿舍就餐,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元;
15、要求全體員工必須認真遵守《員工宿舍管理條例》,攜手創文明宿舍;
16、此規定自頒布之日起正施實施。
員工宿舍長管理制度(實用14篇)篇六
為了加強和標準員工宿舍的管理,根據宿舍的實際情況,現制定出如下管理制度:
1、住宿員工應保護宿舍內一切公物設施,不準隨便移動拆卸,損壞須照價賠償,未經公司總經辦管理人員許可,任何人不得把東西搬離宿舍。
2、不準隨地吐痰、亂丟東西,保持室內整潔干凈,進入室內要穿拖鞋,不準往窗外丟雜物,衛生間要經常沖洗,垃圾要倒入指定垃圾桶。
3、入住宿舍的人員必須是本公司在職員工,離職員工和外來人員拒絕入住,未經總經辦允許擅自帶人入住,當事人罰款100元。
4、嚴禁在宿舍內賭博,酗酒、偷竊及有傷風化的其它行為。
5、注意節約水電,出門或離開宿舍務必關門、關水、關電,以免影響他人生活起居和財產平安,防止浪費水電。宿舍內禁止使用大功率用電器,不準私自接拉電線,預防火災事故,保證人身和財產不受損失。
6、每月水電費由住宿員工分攤,宿舍長繳納。
7、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嚴禁在宿舍內大聲喧嘩、吵鬧、大聲播放收(錄)音機、手機彩鈴和電視,所有娛樂活動應文明、小聲,以不影響他人休息為前提。
8、房間所住的員工必須負責衛生清掃,輪流值日。下水道因衛生不清潔造成的堵塞由責任人承當其維修費用,如無法明確責任那么由所住房間員工平均分攤。
9、嚴禁在宿舍內搞封建迷信和違法亂紀活動。團結一致、互諒互讓、互勉互助,防止吵架、打架、斗毆事件的發生。
10、員工宿舍的'水管、電燈壞了,必須及時報告總經辦管理人員請人維修,如不報告處理的維修費用由該房員工負責。
11、員工個人財物妥善保管,任何人未經主人同意不得擅自動用他人物品。
12、員工退出宿舍時,必須到總經辦辦理退出手續,由總經辦管理人員清點宿舍物品,遺失、損壞那么按價賠償。
13、總經辦管理人員有義務監督、執行本制度,對于違反本制度的員工,應主動進行勸止、批評、教育,對于不聽勸阻的員工,或明知故犯的行為有權視其情節輕重,作出行政處分的初步意見,其中罰款處理的幅度為10—200元,報公司總經辦審批后執行。
14、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凡住宿員工均應自覺遵守,不得違反。
員工宿舍長管理制度(實用14篇)篇七
1.員工入住需做好宿舍現有設備器具的狀態登記(如衛生間設施門窗床鋪地板等),如有需要,拍照留證,與遷出員工做好交接,方可入住。
2.遷出員工需將個人床鋪、抽屜、物品清理干凈,并做好宿舍衛生后與入住員工進行交接。
二.宿舍員工應講究衛生,保持室內、過道、樓梯的干凈整潔,保持床鋪以及個人物品的擺放整潔。
三.員工不得在宿舍內有聚餐、喝酒、賭博等不當行為。
四.宿舍內禁止做飯,且不得存在任何做飯器具(包括菜刀、砧板、電飯鍋、電磁爐等),也不得存在任何做飯食材(包括大米、蔬菜肉類、油、各類調味料等)。
五.宿舍未經允許,不得有外來人入住,如有特殊情況,需上級批準后,方可入住,且負責宿舍財產安全。
六.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電,嚴防火災事故的發生,不得出現酒精、妥善處理好煙頭。
七.水電管理
1.宿舍嚴禁自行改裝電源插座,更改線路電制。
2.未經公司允許,宿舍內不得存在電熱管、電爐、電暖器等大功率搞耗器具(電水壺除外)。
3.宿舍用水標準:5噸/人/月,超出部分員工自理,由物業審核代收。
4.宿舍用電標準:夏季用電標準40度/人/月(冬季用電標準60度/人/月),超出部分員工自理,由物業審核代收。
八.宿舍內設備器具需愛惜使用,如造成損壞,需照價賠償,根據宿舍交接登記清單溯源責任人.
九.運營部定期對宿舍進行檢查,每周1次抽查,每月全體宿舍的檢查。
十.處罰
1.宿舍存在衛生不合格,聚餐、喝酒、賭博等不當行為,未經允許,有外來人入住,未經允許的電器設備,第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書面警告,且對宿舍員工上級罰款100元/人;第三次,對違反規定的宿舍內員工不再提供宿舍。
2.宿舍內存在做飯行為,且存在做飯食材,器具等,沒收所有器具食材。第一次,口頭警告并扣除下月餐補;第二次,書面警告并扣除下月餐補;第三次,辭退違反規定員工。
3.因違反規定,未做好防火防電,造成電火損失,由該員工承擔所有損失,且報送公安局。
本制度由運營部執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員工宿舍長管理制度(實用14篇)篇八
1、員工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選擇是否住在公司宿舍。
2、公司保留審查員工是否適合公司宿舍和管理公司宿舍的權利。
3、公司宿舍只提供公司員工住宿,無權留宿客人。
4、所有需要進入宿舍的人都在企業管理部登記。
5、宿舍床位由行政管理部門安排,未經批準,不得更換房間和床位。
6、集體宿舍的床位只供人員使用。住宿人員不得將床位轉租或借給他人使用。
7、宿舍租金由公司負擔,水電費由公司負擔,職工分攤宿舍其他部分。其他費用由雇員自己承擔。
8、公司宿舍不允許外人入內,如有特殊情況應先向行政部門報告,待行政部門備案后方可遷入。
9、認識到保護公共財產的需要,公司向宿舍提供各種物品,宿舍工作人員有義務維護自己的條件,如發現惡意破壞者,維修費用完全由自己承擔,并采取嚴厲的懲戒行動。
10、自覺養成良好的社會公德和生活習慣,維護宿舍內外清潔的環境。
11、宿舍工作人員必須與系主任合作,保持宿舍的整潔。
12、宿舍外的公共衛生設施由全體職工按照值班表進行衛生清潔。
13、出門時要鎖好門窗,當心小偷。
14、嚴禁破壞公共財產和公共設施。
員工宿舍長管理制度(實用14篇)篇九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清潔、整齊的環境,以保證員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維護工作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一)住宿條件。
1、在市區無適當住所或交通不便的員工可申請住宿;。
2、凡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傳染病者;。
(2)有吸毒、賭博等不良嗜好者。
3、不得帶家屬住宿;。
4、保證遵守本制度。
(二)員工離職,包括:
自動辭職、被免職、解職等,應于離職日起3日內,搬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和搬家費。
1、監督管理一切內務,分配清掃,保護整潔,維護秩序,水、電、氣及門戶管理;。
2、保管住宿員工的緊急聯絡方式,以備急需。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通知主管或經理(店長):
2、留宿親友;。
3、宿舍內有不法行為;。
4、員工身體不適以致重病,應及時送醫院并通知其親友。
(五)對所住宿舍,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
(六)員工不得將宿舍轉租或借給他人使用,一經發現,立即停止其居住權利。
(七)公司主管和店長應經常視察宿舍,住宿員工不得拒絕;。
(九)住宿員工應遵守下列規定:
1、服從管理員管理、派遣與監督;。
2、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及裝接電器;。
3、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4、起床后棉被疊放整齊;。
5、室內嚴禁吸煙;。
6、換洗衣物不得堆積室內,暫不穿的衣服、鞋帽必須放入柜內;。
7、洗后的衣物,在指定位置晾曬;。
8、使用電視機、收音機不得妨礙他人休息;。
9、就寢后不得影響他人睡眠;。
10、宿舍不得留宿親友,外人拜訪應登記姓名、與員工關系及出入時間;。
11、最遲應于24時前返回宿舍,否則應向管理員報告;。
12、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帶,違反規定帶入室內而致丟失者責任自負:
13、不得在墻壁、櫥柜、門窗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掛物品;。
14、廢物、垃圾等集中傾倒于指定場所;。
15、宿舍衛生,住宿員工輪流負責清掃;。
16、節約用水,用電,人去燈滅;。
17、不得在宿舍內聚餐、喝酒、賭博、打牌或從事其他不健康活動。
(十)住宿員工輪流值班負責公共地區的清潔,公共設施的修繕,水、電、門、窗等的安全巡視,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并立即采取措施。
(十一)住宿員工發生下列行為之一,即應取消其住宿資格,并呈報店長處理;。
1、不服從管理員監督、指揮;。
2、在宿舍賭博、打麻將、斗毆、酗酒;。
3、蓄意毀壞公司物品或設施;。
4、擅自在宿舍內接待異性或留宿外人;。
5、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教不改;。
7、無正當理由經常外宿;。
8、有盜竊行為。
(十二)住宿員工遷出應將床位、物品、抽屜、衣柜等清理干凈,帶出物品應先交管理員或主管檢查。
(十三)管理人員應按規定及時向公安戶籍管理部門為住宿員工辦理暫住證,費用由員工承擔。
員工宿舍長管理制度(實用14篇)篇十
為了加強本司員工宿舍安全管理,確保公司財產及員工財產的安全,給員工創造一個安靜、整潔、衛生、舒適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條例:
1、公司為員工提供宿舍,由人事部統一規劃宿舍設施,員工本人有權選擇是否住宿廠舍;凡是住宿廠舍的員工,必須遵守《員工宿舍管理條例》之規定,若有違反者,人事部視情況給予處罰或取消其住宿資格。
2、住廠舍員工,必須服從宿舍保安安排,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私自調換房間或床位;嚴禁亂住、混住,若有違者,給予罰款50元。
3、任何人不得帶非本廠人員進入宿舍或留宿廠舍;法定假日若有本廠員工親屬需留宿者,必須填寫書面申請,經人事部經理或工場長批準后,方可留宿,否則,一律不得留宿。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50元。
4、嚴禁在宿舍私拉電源線及電源插頭、電爐、煤油爐、使用電飯煲等,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100元,后果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5、禁止在員工宿舍內飲酒滋事、賭博,凡被查獲利用紙牌或麻將在員工宿舍賭博者,給予無經濟補償解雇;無理取鬧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6、未經公司領導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進入異性房間,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100元。(因工作原因或保安檢查宿舍除外)
7、愛護宿舍各類公用設施,保障設施的完好,對人為因素損壞公用設施的.,將嚴懲違紀人,并責令賠償公司經濟損失;針對個別房間不能舉報肇事人的,由其房間員工均分承擔賠償金。
8、各房間員工必須將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內,不得亂扔、亂放,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30 元。
9、為保障員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廠人員進入宿舍,請員工出入宿舍大門時,自覺出示廠證,配合當值保安人員的檢查;針對不自覺出示廠證或不接受當值保安人員檢查的,給予罰款50元。
10、宿舍當值保安員應加強宿舍檢查及管理,杜絕已辭工、解雇、自離等人員留宿廠舍,凡因當值保安員值班不嚴,造成留宿廠舍者,給予當值保安員從重處理。
11、住宿廠舍的員工,必須在晚上24:00時之前返回廠舍,超過24:00時未返回宿舍者,宿舍當值保安員有權拒絕公進入宿舍;針對無理取鬧者,上報人事部從重處理。(工作原因除外)
12、住宿廠舍的員工,每人每月用水為5方,用電為2度,超過部分由同宿舍人員均分承擔。(每月底以保安人員抄表數計算)
13、禁止員工將飯菜帶到宿舍就餐,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50元。
14、晚上24:00時,所有宿舍必須關燈休息,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因工作需要開燈時,離開后一定要將燈關掉,以免打擾他人休息。
員工宿舍長管理制度(實用14篇)篇十一
為解決異地工作員工的生活住宿問題,最大化利用公司現有的宿舍資源,更好的吸引異地人才流動到我公司工作,同時為鼓勵員工到異地基層鍛煉,解決其后顧之憂,特制定本制度。
本單位在職職工,凡本人及配偶戶口所在地與本人工作地均不在一地的,可以享受公司提供的宿舍住宿。
原則上,外單位人員不允許住宿公司提供的免費宿舍,特殊情況下,在完成相關審批手續的前提下,可以允許外單位人員住宿我公司免費宿舍,但同等條件下,應優先保障本單位職工的住宿需求。
本制度適用于泰合隆興集團總部及下屬分子公司全體員工。
凡符合公司住宿條件的員工,均可向集團辦公室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提出住宿申請。經本部門負責人、集團員工發展中心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確認、集團辦公室進行登記、集團行政總經理或分子公司總經理簽批后可由集團辦公室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安排進行住宿。
申請住宿時,已婚員工應同時提交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證復印件。
由集團辦公室統一對集團范圍內宿舍使用情況進行調配與管理,并不定期進行宿舍檢查,對違反公司住宿管理規定的員工,依照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1宿舍內部所有的公共財產,每個職工必須愛護,不得任意搬遷,更不準損壞和拆改,否則照價賠償,并視其情節輕重給予罰款。
2職工住宿舍必須服從集團辦公室及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的安排和調整,每個房間必須按規定住滿室內人數。不滿者,宿舍管理人員有權安排人員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絕。
3各員工應自覺養成良好的社會公德和衛生習慣,自覺維護宿舍安全,搞好室內外衛生,按值日表輪流打掃衛生,以保持宿舍衛生整潔的環境。
4注意節約用水、用電,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等浪費現象,室內嚴禁使用電爐、電熱器、電飯煲等高能器具。(從制度下發之日起,凡宿舍存放電爐、電熱器、電飯煲等高耗器具,視為使用處理,除沒收器具外,并處以50-200元的罰款)。
5禁止宿舍內進行賭博及其它違法活動,凡是賭博,除沒收賭*外,每人處以100-5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并予除名。
6嚴禁在宿舍內酗酒、打架、斗毆或侮辱他人,違者視其情節輕重處以10-1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并予除名。
7提高警惕,搞好防火、防盜工作,嚴防火警,火災事故的發生,宿舍內部發生被盜,除保護好現場外,應在24小時內報告集團辦公室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否則不予處理;對于人為造成的火警、火災事故,一經查實,給予責任者一次處以10-1000元的罰款。
8單身宿舍人員,在住宿期間,無故在外租賃房屋者或無特殊情況,當月累計不在宿舍住宿時間超過7天者,按自動放棄住宿權利,宿舍管理人員有權責令其將東西搬出,同時安排他人住入。
9原則上,公司為每名符合住宿條件的員工提供一個宿舍床位,特殊情況下,一人需經常在兩地辦公的,可向集團辦公室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提交申請,經集團行政總經理簽批后為其安排住宿。
10已確定離職的員工,應至少在正式離職之日前三天到集團辦公室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辦理退舍手續,經集團辦公室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簽批后,員工發展中心再辦理其他離職手續。
11集體宿舍床位僅限符合住宿條件的員工本人使用,住宿人員不得將宿舍轉租或出借給他人使用,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住宿資格,由宿舍管理人員勒令其辦理退舍手續。
12貴重物品應存放妥當,盡量不要存放于宿舍,否則出現丟失等情況后果自負。
集團中五級(含)以上管理人員,按集團租房補貼管理辦法執行;
集團及分子公司部門副經理(含)以上管理人員,每個房間4人住宿;
集團基層員工,每個房間6人住宿;
員工宿舍長管理制度(實用14篇)篇十二
員工宿舍是公司根據工作需要為員工配備的,公司視需要安排員工統一入住,為保證良好的宿舍秩序,使員工擁有一個安全、詳和、舒適、寧靜的生活、休息環境,根據我處的實際情況及宿舍所處的特殊周邊環境,制定本規定,各部門及入住員工必須遵守。
宿舍的調配由管理處統一負責,員工入住需先到辦公室辦理物品領用及入住手續。入住具體規定如下:
1.宿舍內床位位置不可隨意搬動。
2.每間房每月的水、電費、煤氣費由員工自付,房租、管理費由管理處負責。
3.實行宿舍長負責制,由宿舍長安排房間內衛生的清理,房間設施的檢查,日常維修的申報,入職人員床位安排,離職人員物品清點等。原則上,宿舍長由安保領班兼任。
4.宿舍長有變動時,部門需與管理處辦理交接及繼任宿舍長的確認手續。
5.公司配備的設施,由宿舍長進行監管。入住后由管理處進行清點后與宿舍長進行確認,并一式兩份,管理處存檔一份,宿舍張貼一份。
6.公司配備的設施設備,屬于公司財產,未經管理處主任批準,不準私自搬離宿舍,否則以偷竊論處。
7.宿舍內的所有設施設備,故意破壞的按照《獎懲規定》處理,非故意損壞的責任人照價賠償,自然損壞及時報工程部維修。
為樹立公司形象,規范全體員工之行為,全體員工須互相尊重、互相愛護、遵守社會公德,嚴禁檢點自己的行為,樹立主人翁精神,創造一個良好的生活秩序及環境。對全體員工在宿舍內的行為作出以下規定:
1.嚴禁在宿舍內大聲喧嘩、練習樂器、播放大功率音響,影響他人休息。
2.嚴禁在宿舍公共場合坦胸露懷、穿短褲衩等有損公司形象之不雅行為。
3.嚴禁在宿舍內聚眾賭博和從事一切違法行為。
4.嚴禁在宿舍酗酒、打架鬧事和其他影響團結的行為。
5.未經批準,不得私自更換床位、房間。
6.嚴禁未經請示,私自留宿外來人員(尤其是異性)。
管理處指定宿舍長,負責安排宿舍衛生值日,監督值日員的日常工作,按規定分類擺放物品,自覺打掃宿舍衛生,做好室內保潔,并得以保持。各班領班具體實施本班宿舍管理事宜。宿舍長具體工作如下:
1.將每周值日的工作情況及需要解決的實際問題向主管匯報。
2.將本宿舍成員的合理化建議及需報修的內容匯報主管(宿舍內報修所需費用,由宿舍成員支付或確定當事人承擔)。
3.及時將留宿人員和離職人員上報。
4.檢查安全隱患,防患于未然,做好預防工作。
5.負責各宿舍有關維修、協調處理事項的登記、上報;
6.負責監督各員工的日常行為規范,保障宿舍的清潔衛生。
7.負責公司宿舍的安全,不定時地對宿舍進行檢查,及時發現不假外出、超時不歸等情況,采取及時有效的措施。
8.定期組織舍員進行衛生大掃除,做好宿舍除“四害”(蚊子、蒼蠅、老鼠、蟑螂)工作。
宿舍值班員由管理處、部門安排當日休息人員擔任,一般由各班領班、副領班輪流擔任,各班在休息日明確宿舍值班員,值班員當日值班時間為清晨6:30-次日06:30,值班員不可以請假外出,如確需外出需安排好接替人,交接好相關工作。主要負責以下工作:
2.負責監督各員工的日常行為規范,保障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
3.負責公司宿舍的安全,不定時地對各房間進行檢查,檢查有無異常氣味及聲響、門鎖是否有損,有無未經批準之留宿人員,及時發現情況,及時向上級匯報,根據上級指示,采取有效的措施。
4.如須緊急集合,由安保主管以上人員發出指令,宿舍值班員負責實施。
5.如發現宿舍內的不假外出、衛生較差、未辦理留宿手續留宿等違機違規情況將追究當日宿舍值班員責任。
全體隊員輪流值日,當日休息的領班負責安排,衛生值日員負責當天的宿舍衛生打掃和保潔,按宿舍內統一標準擺放物品,及時清理,打掃室內衛生,提醒各員工按要求整理個人床鋪、物品,力求達到整齊劃一。
公司配發的物品由宿舍長負責保管,員工不得私自拆換、占用、損壞,如有丟失、損壞,須照價賠償,故意損壞物品的,根據情節的輕重,視其認識態度,給予相應處理。
個人物品須按規定擺設,不許亂掛、亂放,貴重物品和證件等(如現金、貴重飾品及其他物品)自己妥善保管,如有丟失,責任自負。
關于物品的管理,關鍵要做到定人、定位、定物、分類管理體制,確保公私財物無損壞、無丟失。
離職人員搬出宿舍時,全體人員必須在場,確認均系個人物品,給予放行,匯報主管,將情況反饋辦公室,予以結算工資。
公司內部員工須嚴格按照宿舍管理規定及要求執行,其他人員管理如下:
員工的親朋好友來訪,需注意場合,把握好時間,不要影響他人正常休息。
宿舍內不允許留宿外來人員,如員工直系親屬來訪或其他特殊情況下,需提前書面申請,呈報主管,待批示后方可按要求時限留宿,此期間該宿舍的安全由該員工全權負責。
員工外出必須請假,不假外出、超時不歸將視情況按照制度做相關處理,請假人數每班控制在40%以內,病假需出具正規醫院病歷及收費發票、醫生建議休息單等憑證。
辭職或解聘人員在辦理離職手續后,一日之內必須離開宿舍(辭職或解聘人員宣布后,應張貼于告示欄,知會全體員工)。
員工宿舍長管理制度(實用14篇)篇十三
1、員工住宿必須憑人力資源部填寫的住宿申請單及押金收據辦理住宿手續,并服從宿舍管-理-員統一安排,按照規定的房間和床位對號入住,不得隨意更換房間和床位。
2、員工住宿按規定標準領取清洗干凈的床上用品,不得代領和超標準多領,管理人員要規定嚴格把關登記。
3、對酒店配備的床上用品、電器、家俱及日用品必須愛護,不得損壞和丟失,損壞者照價賠償,有意破壞者除加倍賠償外,要按《員工手冊》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并進行處理。
4、保持室內物品擺設美觀,不得亂擺,亂放。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大聲喧嘩或超音量播放收錄機。
5、同事之間應團結、友愛、互諒互助,不允許打架、斗毆,違者通報批評并罰款50--100元。不聽勸阻,情節嚴重的按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6、嚴禁在宿舍內進行酗酒、打麻將等賭博活動,違者沒收賭具,通報批評并處當事人200元罰款。嚴禁傳閱淫穢書刊及音像制品。
7、員工宿舍是酒店為住宿員工提供的休息場所,住宿員工不得隨意將親友私自留宿,如果親屬探親,確因路途遙遠需留宿,本人必須填寫《臨時住宿申請單》,經主管領導批準后辦理住宿手續。
8、必須實行定時查房,晚上外出22時須回宿舍,發現不打招呼而隨意徹夜不歸或遲歸者給予10--20元處罰并通報有關部門。住宿手續不健全者,限期健全手續,否則取消住宿資格。
9、員工退宿或離職,必須親自到管理處辦理退宿,注消床位,嚴禁轉交或不交。凡離職人員逾期不辦理退宿手續,宿舍管理區在接到人力資源部通知后將強制當事人退宿并禁止其進出宿舍區。
1、每單元指定一名宿舍長負責本單元住宿人員衛生輪值工作,執行衛生管理制度,全體住宿員工必須配合清潔工保持宿舍及公共區域環境衛生。
2、由宿舍長編排本單元輪值表并張貼在浴室門上面。
3、各單元值日員工負責當天內宿舍的清潔衛生,要做到房間地面、床面無煙頭,毛發、紙屑等雜物,保持衛生間無異味。
4、住宿員工每周自己清洗床上用品一次,若被管-理-員檢查出污漬過多有異味者將在酒店通報并罰款5元。
5、嚴禁隨地吐痰、丟果皮,嚴禁將鼻涕揩在墻上、地板或床上或將手印打在墻上等不文明行為,如發現在酒店通報并給予20元罰款處理。
6、禁止在宿舍區喂養寵物及家禽、家畜。
1、保持高度的防火意識,熟悉使用消防器材,做到安全用電、用火。
2、宿舍內不得抽煙,不得隨便亂拉、亂接電線,插座或燒電爐并用煙火燒煮東西,人離熄燈,切斷電源,發現火災隱患及時報告管理處。
3、水、電維修和宿舍維修,請填寫維修申請單并與管理處電工聯系,不得私自亂拆、亂修。
4、出入宿舍隨手關門,不得門戶敞開,空無一人。嚴防盜竊,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5、住宿員工不得隨意翻弄和挪用別人的物品,要注意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貴重物品,如發現自已的錢、物在宿舍丟失要及時報告管-理-員便于保衛人員追查,對那些有偷盜行為的人員,一經發現送執法部門進行處理。
1、每月對照宿舍管理的各項規定進行二至三次全面檢查,評出文明宿舍四間,不文明宿舍兩間。
2、文明宿舍舍長及全體成員將通報表揚,并記入個人檔案作為評優、升職、升級的參考依據之一,文明宿舍贈予流動紅旗。
3、不文明宿舍舍長及全體成員給予通報批評。兩次者除通報之外另記入個人檔案,宿舍長罰款30元,舍員罰款20元,三次者取消有關人員住宿資格。
4、違反本宿舍管理制度有關規定的個人,除按本制度有關處罰條款執行外,還將參照《員工手冊》各項規定予以處理。
一、目的:
為了加強本司員工宿舍安全管理,確保公司財產及員工財產的安全,給員工創造一個安靜、整潔、衛生、舒適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條例:
二、相關權責:
1、本制度由行政部編制,總經理助理審核,常務副總經理批準執行。
2、本制度由公司全體住宿員工遵照執行。
3、由人事行政部安排每周一進行檢查、責令期限整改,未整改的給予警告處分(處罰不重復,若不確定責任人,則整間宿舍所有人員將承擔連帶責任),財務部配合完成。
三、宿舍管理制度:
1、 入職員工由人事部統一安排房間、床位,憑人事部簽發的住宿單到員工宿舍入住.
2、 離職人員必須在離職當天之內搬離宿舍,由宿舍管理人員收回鑰匙并開退宿證明后,再到人事部辦理手續.
3、 已入住員工退宿須提前3天到人事部注銷,否則按在住員工一樣交納各種雜費(水電).
反者,人事部視情況給予處罰或取消其住宿資格。
5、住廠舍員工,必須服從宿舍保安安排,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私自調換房間或床位;嚴禁亂住、混住,若有違者,給予罰款50元/人/次。
6、任何人不得帶非本廠人員進入宿舍或留宿廠舍,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50元/人/次。
9、 嚴禁將垃圾等雜物投入下水道、廁所內和拋出窗外或者陽臺外.
10、 自覺愛護宿舍的一切設施及房屋結構布局,不準擅自改動或拆卸,若有損壞照價賠償,并追究責任.
11、 員工物品擺放整齊,不亂擺亂放,不占用人行道.
12、 愛護公物、節約能源,不在墻壁上亂寫亂畫、不浪費水電,注意白色污染和環境保護.
13、 嚴禁將公司物品帶回宿舍使用,公司將隨時抽查員工床鋪、衣箱等物件,若出現公司物品,罰款100元處理.嚴重者將無嘗辭退.
14、嚴禁在宿舍私拉電源線及電源插頭、電爐、煤油爐、使用電飯煲等,若有違反者,一律沒收,并給予罰款100元,后果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16、禁止在員工宿舍內飲酒滋事、賭博,凡被查獲利用紙牌或麻將在員工宿舍賭博者,給予無經濟補償解雇;無理取鬧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17、未經公司領導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進入異性房間,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100元。(因工作原因或保安檢查宿舍除外)
18、愛護宿舍各類公用設施,保障設施的完好,對人為因素損壞公用設施的,將嚴懲違紀人,并責令賠償公(司經濟損失;針對個別房間不能舉報肇事人的,由其房間員工均分承擔賠償金。
19、各房間員工必須將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內,不得亂扔、亂放,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30 元。
20、為保障員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廠人員進入宿舍,請員工出入宿舍大門時,自覺出示廠證,配合當值保安人員的檢查;針對不自覺出示廠證或不接受當值保安人員檢查的,給予罰款50元。
21、宿舍當值保安員應加強宿舍檢查及管理,杜絕已辭工、解雇、自離等人員留宿廠舍,凡因當值保安員值班不嚴,造成留宿廠舍者,給予當值保安員罰款30元。
22、住宿廠舍的員工,必須在晚上24:00時之前返回廠舍,超過24:00時未返回宿舍者,宿舍當值保安員有權拒絕公進入宿舍;針對無理取鬧者,上報人事部從重處理。(工作原因除外)
23、 未經同意不得私用別人物品、以免造成誤會,引起不必要的糾紛.偷盜他人財務之行為,將受到無償辭退并交公安機關.
24、 員工宿舍嚴禁留宿外來人員,嚴禁非婚男女混居,違者取消住宿資格。
25、 為保證員工的正常休息,晚24:00后,宿舍謝絕會客.特殊情況,經宿舍管-理-員同意后,在宿舍外接待.
26、 為保證員工正常休息,夜24:00以后,嚴禁在宿舍進行任何形式的娛樂活動;杜絕色情活動及吸毒品的'違法行為,違者扭送公安機關處理.
27、宿舍里不準大放收錄機,出門關門應輕聲,上下樓梯不準大聲喧嘩.若有同樓的人員投訴,將取消其住宿資格,嚴重者將無償辭退.
28、住宿廠舍的員工,每人每月45元住宿費,水電費宿舍人員平分(每月底以保安人員抄表數計算)。
29、禁止員工將飯菜帶到宿舍就餐,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50元。
(來自http:// 在 點 網)30、晚上24:00時,所有宿舍必須關燈休息,因工作需要開燈時,離開后一定要將燈關掉,以免打擾他人休息。
31、要求全體員工必須認真遵守《員工宿舍管理條例》,攜手共創文明宿舍。
32、發現火災隱患及時通知管理人員:
火警: 119 匪警電話: 110 急救電話: 120
六. 員工宿舍消防管理制度.
1、 嚴禁在宿舍通道堆放雜物,保障通道暢通.
2、 人人知道消防滅火器的位置,嚴禁隨意挪放.
3、 嚴禁宿舍員工做飯,并使用明火照明.
4、 電工定期維修、保養宿舍電源開關設備.
5、嚴禁私拉私接電源。
七、本制度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編制/日期:主管/年 月 日 審核/日期:
批準/日期:
一、目的:
為加強員工宿舍管理,給大家營造一個整潔、舒適、安全、有序的住宿環境。
二、社長職責:
1、每間宿舍設立社長一名,全面負責本宿舍的衛生、紀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每月制定本宿舍的衛生值日表。
3、社長有義務向公司綜合辦公室及時匯報宿舍內發生的異常情況,否則視情節輕重,對社長進行過失處理。
三、作息時間:
1、員工晚上外出必須在24:00之前歸宿,如不能按時回宿舍者,應以請假條的形式報宿舍管-理-員請假,每月每人不能超過3次。如超過3次,宿舍管-理-員有權對違紀者處以50元/次的扣款。
2、22:00以后禁止在宿舍內接待外來人員,禁止留宿外來人員,凡私自留宿外來人員者,每次罰款100元,連續三次則取消住宿資格。如宿舍長未對其明確指出或勸阻,則予以過失處理。如外來人員留宿期間發現公物損壞、財物丟失等,將由當事人負責賠償。
四、衛生制度:
1、員工必須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共同維護宿舍良好的衛生環境。
2、每位員工必須按照社長安排的衛生值日表按時打掃宿舍衛生,包括倒垃圾。
3、值日員工不按規定打掃衛生或不按規定投放垃圾,經社長提醒后仍不執行者,由綜合部視情節輕重予以違紀處理。
4、宿舍所有垃圾必須用垃圾袋裝好,由各宿舍當日輪值人員提到指定地點放好,如檢查時發現不按要求放置者,罰款10元/次。凡住宿員工將垃圾亂丟亂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五、水、電管理:
1、入住員工必須注意節電、節水,做到人離燈熄、電斷、水關;
2、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上報綜合部。
3、由于本人私接電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災,未造成后果給予責任者以違紀處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視損失程度給予按價賠償,并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六、物品擺放規定:
1、必須保持物品擺放整潔、美觀,嚴禁亂堆、亂放、亂扔,禁止在宿舍內墻面亂刻、亂畫、亂釘,違者對責任人予以50元/次的處罰。
2、床上用品必須擺放整潔,被褥疊放整齊,統一放置于靠窗戶的方向,枕頭置于床的另一頭,床單平整,其它床上用品擺放有序。
3、被套、床單須經常清洗,保證干凈無異味。
4、鞋子有序擺放于床下,鞋內勿放置襪子,并保證其干凈無異味。
5、面盆、水桶置于各自床下,并置面盆于桶上。
6、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書籍等雜物擺放整齊,桌面干凈無水跡。
7、衣物、毛巾掛放在兩床間的橫桿上,燈架上嚴禁懸掛任何衣服、襪子等雜物。
8、垃圾置于桶(袋)內,并由當值人員每天處理一次。
9、公用物品除按規定擺放外,每位員工都必須愛護,如屬自然損壞,社長要及時上報綜合部,如屬人為破壞,除照價賠償外,每次罰款20元。
七、管理規定:
1、宿舍管-理-員具有監督員工宿舍衛生及紀律的責任和權利,發現違規現象應及時匯報至行政人事部,如知情不報或管理不力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至少20元/次的罰款。
2、宿舍管-理-員須加強員工宿舍巡視工作,行政人事部不定期組織保安及宿舍管-理-員對員工宿舍進行衛生、安全、紀律檢查。
3、23:00以后禁止放音響和大聲喧嘩,以免影響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內放音響、大聲喊叫、酗酒鬧-事等,影響他人及鄰居休息,使酒樓聲譽受到損壞者,除后果由本人自負外,酒樓將對當事人給予違紀處罰,如宿舍長沒提出或勸阻,則負連帶責任。
4、對凡有公物損壞的宿舍,有明確責任者的除負責賠償損失外,還要追究其責任。本宿舍員工視而不見、知情不報、相互包庇而導致責任不明者,除全體宿舍員工賠償損失外,并將給予重罰。
5、出入宿舍要隨手關門,注意防盜,對因故離開酒樓者,宿舍長負責督促將宿舍物品柜鑰匙回收,并上交宿管員。嚴禁私自配制鑰匙和調換門鎖,如發現此類情況,將處以宿管員100元/次的罰款。
6、在宿舍內禁止打架斗毆,因打架斗毆造成公物損壞者,除照價賠償外,視情況給予當事人警告、罰款、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7、宿舍區域內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8、宿舍區域內嚴禁使用明火,宿舍門口及通道不準堵塞,要保持暢通無阻。
9、每位員工必須按時辦理好暫住證,并將復印件交行政人事部備案。
10、員工離職時,必須在辦好離職手續后及時搬出宿舍,否則予以罰款。
員工宿舍長管理制度(實用14篇)篇十四
為保證本公司員工宿舍的安全、整潔、衛生,為員工創造一個良好、安全的生活、休息場所,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華東分公司所有宿舍。
三、
具體內容:
3.1所有住宿人員住進或遷出之前,向華東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請,待審核同意后,辦理相關手續,并到華東行政人事部登記備案,辦好鑰匙、用具等領取、交接手續。
3.2各宿舍選宿舍負責人一名,負責本室相關事務并安排宿舍人員輪流值日衛生。除特殊情況外,員工的生活、住宿方面的事情一律向負責人匯報,后由宿舍負責人向行政部人員反映。
3.3宿舍負責人每天自查宿舍安全、樓道及洗手間等衛生狀況,不符合標準的令當事人整改,華東行政人事部及華東技安部每月不定期進行宿舍大檢查,檢查結果按實際情況予以公布并實施獎懲制度。
3.4宿舍禁止留宿外來人員。
3.5宿舍內禁止抽煙、焚燒等出現明火、明煙行為。
3.6宿舍內鋪位、桌子按公司規定統一擺放,任何人不得隨意變動。
3.7自覺愛護公物,損壞公物照價賠償;
不得在地面、墻壁、陽臺上亂寫亂涂,未經允許不得在墻壁上打鐵釘、拉繩子等,違反者進行相應的處罰。
3.8禁止將電源插座放在床鋪上,以免發生電源過熱起火,自覺節約用電,注意用電安全,不得私拉電線,插座,不得在宿舍內使用熱得快、電爐、電暖器、電熱毯等超過1000瓦的大功率電器。違反者進行相應的處罰,并給予警告處分。若三次發現宿舍內存在大功率用電器,屢次不改者,公司將取消其入住宿舍資格。
3.9住宿人員不得將宿舍轉租或出借給他人使用,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居住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3.10節約用水,用水后及時關閉水龍頭。不得隨意把水倒在宿舍內、樓道上、墻壁上、窗門外,違反者進行相應的處罰。
3.11維護環境衛生,不把食物殘渣、包裝物、雜物等各類垃圾丟在宿舍地面、樓道、衛生間、洗手間及窗門外,一律按規定帶往樓下放在垃圾桶內(指定位置),違反者進行相應的處罰。
3.12自覺維護宿舍秩序,不得在宿舍、樓道內大聲喧嘩、追逐嬉鬧,電視或收音機及唱歌等聲音不得影響他人休息,違反者進行相應的處罰。
3.13未經允許,不得將公司產品等公物帶入宿舍。違反者進行相應的處罰,情節嚴重的予以開除并追究刑事責任。
3.14住宿人員發生以下行為之一者,立即取消其住宿資格,視情節嚴重者將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1、不服從公司安排,監督和管理者。
2、在宿舍內賭博,斗毆,酗酒者。
3、蓄意破壞宿舍物品及設施者。
4、有偷盜行為者。
3.15所有入住員工必須樹立安全責任意識,做好防火防盜工作。人走時要切斷一切正在使用中的電器設備,關閉燈具,禁止使用功率超過1000w的大功率電器,違反者處以相應的處罰。
3.16嚴禁員工在宿舍內燒煮、烹飪食品,禁止私自拉接電線及裝接電器、插排,不得使用或存危險及違禁物品,違者將取消其住宿,造成事故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3.17嚴禁在宿含內酗酒鬧事、賭博、偷東西、打架及做有傷風化之事,違者視情節嚴重給予過失處分直至終止勞動關系。
3.18宿舍屬公共場所,應保持整潔,個人用品疊放整齊;請保管好現金、證件等貴重物品,如有物品丟失,公司可視情況協助調查,但不負擔賠償責任。
3.19為延長電器設備的使用壽命,正確操作使用公司配備的空調、及其他電氣設備,達到節能效果,同時為了您的安全,嚴禁隨意拆卸電氣設備。
3.20室內所配置的電器上方及表面,嚴禁放置物品,禁止用手和身體接觸電器,防止水及其它液體進入電氣設備內,以免發生短路,電器起火等安全事故,使用空調等電氣設備中,注意觀察設備運轉情況,如發現設備異常應及時處理,對不能處置的請及時報告相關領導。
3.21禁止空調全天連續運轉。
3.22設備因人為因素造成的空調、等電器損壞,經專業人員認定后,由責任人按設備價格進行賠償,造成安全事故視情況情節輕重另行處理。在責任不清的情況下,由同室人員共同承擔。
分數較低的宿舍,下發《整改通知單》,并進行處罰。宿舍存在安全隱患,且嚴重違反公司宿舍管理規定的員工,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取消住宿資格。
如發現損壞宿舍物品者,要照價賠償。
3.25所有因宿舍違規而產生的處罰,將納入宿舍管理處罰基金,用于表彰先進宿舍,每月公布。
2宿舍內抽煙、使用明火、存在煙頭、煙灰處罰責任人1000元,未提供責任人或無法確定責任人的罰款由宿舍內住宿人員均攤,并記通報處分一次。
5故意損壞宿舍內設施設備損壞的設備照原價賠償,并處罰責任人200-500元罰款6私自改動宿舍內消防設施設備(如感煙探測器、噴淋頭等),不規范行為引發火警報警處罰責任人2000元,未提供責任人或無法確定責任人的罰款由宿舍內住宿人員均攤,并記通報處分一次。
7宿含內酗酒鬧事、賭博、偷東西、打架及做有傷風化之事處罰責任人2000元,并記通報處分一次。
8宿舍衛生差,物品擺放亂通報批評一次注:1、沒收的電器、物品等,搬離宿舍后可至行政部門領取。
2、通報處分累計三次的一律搬離宿舍。
五、執行4.1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員工手冊執行。
4.2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正式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