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預案是在面臨突發事件或意外情況時,為了迅速有效地采取措施而提前規劃制定的一種手段。應急預案范文中的事例和經驗可以為我們提供思考和借鑒的方向。
鄉鎮供水安全應急預案(實用15篇)篇一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供水安全一直是一個重要的話題。無論是居民小區、商業建筑還是工業企業,都需要安全可靠的供水系統。然而,由于各種各樣的原因,水源受到污染或供水管道損壞等情況時有發生,這時就需要及時采取應急措施來保障供水安全。因此,制定一套完善的供水安全應急預案顯得至關重要。
第一,應急預案的編制。在編制應急預案時,應該充分考慮不同復雜情況下的應急措施及實施流程。預案必須要經過充分地討論和演練,以確保在實際應急情況中能夠得到有效的應用。
第二,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應急救援隊伍是應急預案的執行者,其素質和實力直接關系到應急行動的成敗。因此,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是非常重要的,應該對隊員進行專業培訓和定期演練,以提高隊員們的實戰能力。
第三,應急設備和物資的儲備和更新。應急設備和物資是應急行動中的重要保障。在應急預案中,應當對必要的應急設備和物資進行明確的列出,并要制定合理的儲備計劃和更新計劃,以確保應急設備和物資的及時供給。
第四,應急演練的開展。應急預案的實際應用需要經過實戰演練。通過定期的應急演練,可以檢驗應急預案的可行性和完善性,糾正漏洞和不足,以保證應急預案的有效性。
在應急行動中,需要實現快速響應和精準決策。其中重要的一環就是實時監測和分析水質。因此,應急預案還需要考慮水質監測分析系統的建設。這個系統需要能夠快速地檢測到水源的污染物,并且能夠對污染物進行分析,提供精準可靠的信息,以便及時地做出決策和采取措施。
總之,制定應急預案是保障供水安全的一個重要步驟。一個完善的應急預案應該包括預案的編制、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應急設備和物資的儲備和更新、應急演練的開展以及水質監測分析系統的建設等方面。只有經過充分的討論和演練,才能夠實現在應急情況下的快速響應和精準決策,確保供水安全。
鄉鎮供水安全應急預案(實用15篇)篇二
隨著城市化進程的不斷推進和人口的快速增長,水資源的供給和管理問題越來越突出。尤其是在突發事件發生時,如地震、洪水、水質污染等,水的供應問題往往是應急響應工作中的重要難點。因此,建立完善的供水安全應急預案勢在必行。
一、預案制定的背景及必要性。
由于水資源的無限承載能力和穩態運行的適應性,在人類的歷史上被視為近乎神圣的自然資源,但在今天的環境中,水資源的可持續發展存在許多問題,例如:地表水面積的縮小、水質的污染、水資源的流失和儲存等,這些問題為供水安全帶來了嚴重的威脅。為此,市政府和水利局應該建立和完善一套完整的供水安全應急預案,以更好的保障公眾的安全與生命權。
在制定一套供水安全應急預案時應考慮到兩個方面:第一,恢復和維護供水系統正常運行的方式和方法;第二,滿足公眾在緊急情況下的飲用需求。因此,該預案應包括一下關鍵內容:
1.人力物力儲備:人力物力儲備是應急預案中關鍵的一環,包括飲用水源的資源儲備、儲備的消毒劑和消毒設備等。
2.應急響應中心的設立:為了更好的擔當應急響應的職能,應急響應中心應該設立,并且具備協調、指揮救援隊伍的能力。
3.管網、水庫和水廠的安全保障:應該將各類設備進行細節檢查,如水泵、水管、水壓、水泄漏等都要考慮到在應急情況下保障設備的可靠性和安全。
4.應急響應流程及標準研究:當緊急情況發生時,應急響應流程是關鍵的一環。合適的流程和標準將能有效減少人力物力資源的浪費。因此在預案中應明確應急響應流程及相關標準。
應急預案應時常進行更新和評估,以確保預案在實踐中的可行性。首先,可以定期的演練檢驗預案的完善度和實效性;其次,可以通過問題反饋的形式將發現的問題沉淀為改進準則;最后,應該將發布的標準及時加以更新,并加強對應急響應能力的提升和人員培訓。
總之,建立完善的供水安全應急預案有助于規避突發事件發生,減少物質財產損失與人員傷害,并且在應急情況下更有效地恢復供水系統的正常運行和保障公眾的生命與財產安全。
鄉鎮供水安全應急預案(實用15篇)篇三
五一勞動節假日將至,在節假日為了加強幼兒的安全自我保護意識,讓幼兒健康的成長,特定計劃如下:
一、培養幼兒的交通安全意識。
1、教育幼兒認識交通安全標志,乘車時不要把手和頭伸出窗外,坐時要坐穩,坐好。
2、教育幼兒不要在馬路上亂跑、打鬧。不要在鐵路和公路旁玩耍。不要隨便坐別人的車輛。不跟陌生的人走。
二、培養幼兒防火、防電、防地震等安全意識。
1、防火安全。教育幼兒不玩火,不燃放煙花爆竹,學會打火警電話(119)。掌握火災發生時正確的自救方法。
2、用電安全,教育幼兒不要亂動電器設備,不到變壓器下玩。如果電器冒煙不要亂動,趕快請大人來切斷電源。打雷時不在電線下和大樹下玩。
3、防地震安全。教育幼兒學會看地震前的預兆,發生地震時,不要慌,不要急,找最安全的地方躲藏。
三、加強自我保護能力,增強安全意識。
如獨自在家,要求孩子不要獨自出門,不輕信陌生人的話,不玩火,不玩電,不爬窗戶、不玩弄小刀、剪子,不胡亂吃藥……等等。
四、其它安全方面。
1、幼兒知道不跟陌生人走,不吃陌生人的東西,懂得不能隨便離開大人或集體。
2、讓幼兒知道110、120、119緊急呼叫電話的號碼和用途,遇到緊急情況,能呼叫求救,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安全因素。
鄉鎮供水安全應急預案(實用15篇)篇四
供水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身體健康,是構建和諧社會和全面實現小康目標的一項重要任務,為加強“3+1”保障和規范供水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有效預防和妥善處置各類供水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保持社會穩定,確保供水安全,結合各村(居)實際,對12個村(居)應急備用水源供水措施,制定如下應急安全供水預案。
(一)五官屯村。
1.基本情況:五官屯村總人口2694人,下轄大五官、小五官、肖沖、紙廠4個自然村組。人飲工程共有1個,取用水源為泉水。
2.確定應急備用水源:五官屯村的應急備用水源為肖沖組自流水水源點。
(二)大鼎寨村。
1.基本情況:大鼎寨村總人口4230人,下轄大鼎寨、洋海2個自然村組。大鼎寨村人飲工程共有洋海人飲工程和大鼎寨人飲工程2個,人飲工程取用水源均為機井。
2.應急備用水源:大鼎寨村的洋海組應急備用水源為洋海水庫;大鼎寨組備用水源為寧谷集鎮供水工程。
(三)天落灣村。
1.基本情況:天落灣村總人口4720人,下轄白泥、棉寨、新苑、潘孟、龍潭、羅家大壩、對門寨、甘沖8個自然村組,人飲工程共有4個。其中:潘孟、羅家大壩、對門寨3個組分別使用的是各自的機井,白泥、棉寨、新苑、甘沖、龍潭5個自然村組人飲工程共用龍潭取水點。
2.應急備用水源:天落灣村的白泥、棉寨、新苑、甘沖、龍潭、羅家大壩6個自然村組應急備用水源為龍潭;潘孟、對門寨2個自然村組備用水源為潘孟取水點供水工程。
(四)木山堡村。
1.基本情況:木山堡村總人口6557人,下轄小呈、新房、鄧家堡、木山、新寨、上河頭、下河頭、梅家院,灣子園9個自然村組,人飲工程共有6個。其中:木山、小呈、鄧家堡、新寨、下河頭、上河頭使用的是各自的機井,梅家院和灣子園與木山組共用一個機井。
2.應急備用水源:木山堡村的小呈、新房、鄧家堡3個自然村組使用的備用水源為小呈的露天井水;木山、新寨、上河頭、下河頭、上河頭5個自然村組應急備用水源為新寨的自流泉水;梅家院自然組備用水源為本組原從山上接的自流泉水。
(五)林哨村。
1.基本情況:林哨村總人口4480人,下轄林哨、下哨、新苑、雷打巖、白巖坡、梅子菁,河壩田、石板蕩、長沖、龍消土10個自然村組,人飲工程共有10個。其中:長沖自然組使用的是機井,新苑、下哨2個自然組使用的是自流水,梅子菁和林哨2個自然組使用的是同一水源,其余自然村組使用的是各自的泉水。
2.應急備用水源:林哨村的梅子菁、林哨2個自然村組使用的備用水源為林哨的水井;下哨、新苑、雷打巖、白巖坡4個自然村組使用的備用水源為下哨自流泉水水源;石板蕩、長沖、龍消土3個自然村組使用的備用水源為新寨的自流泉水水源;河壩田自然村組使用的備用水源為河壩田水庫水源。
(六)上苑村。
1.基本情況:上苑村總人口4072人,下轄上苑、油魚井、龍泉寺、老虎寨、老鴉寨5個自然村組。油魚井人飲工程取用水源為泉水,人口471人;其余自然村組使用的是寧谷集鎮的供水。
2.應急備用水源:上苑村應急備用水源為上苑村龍泉寺路口的水井的水。
(七)下洋場村。
1.基本情況:下洋場村總人口3915人,下轄下洋、老塘河2個自然村組。老塘河人飲工程取用水源為機井,下洋自然組使用的龍潭水。
2.應急備用水源:下洋場村的應急備用水源為下洋組龍潭水。
(八)龍潭坡村。
1.基本情況:龍潭坡村總人口2426人,下轄龍潭坡、跑馬地、偏坡寨、銀莊、涼廠坡5個自然村組,共有4個飲水工程。
2.應急備用水源:龍潭坡村的跑馬地、龍潭坡2個自然村組應急備用水源為寧谷集鎮供水的備用水源;偏坡寨自然村組應急備用水源為寧青園的供水水源;跑馬地自然村備用水源為本組的井水水源。
(九)胡軍堡村。
1.基本情況:胡軍堡村總人口2985人,下轄水洞、大巖底、小巖底、關山、石門樓、胡軍、上苑、下苑、文書田9個自然村組,共有7個飲水工程。
2.應急備用水源:胡軍堡村的水洞、大巖底、石門樓3個自然村組應急備用水源為水洞組的泉水水源;胡軍、小巖底、關山、上苑、下苑5個自然村組應急備用水源為小巖底的泉水水源;文書田自然組應急備用水源為林哨的水井。
(十)干河村。
1.基本情況:干河村總人口1961人,下轄干河、母豬籠、農場、小盤、沖頭5個自然村組,共有4個飲水工程。
2.應急備用水源:干河村的干河、母豬籠、農場、小盤3個自然村組應急備用水源為小盤組的泉水水源;沖頭自然組應急備用水源為沖頭組的水井。
(十一)張家井村。
1.基本情況:張家井村總人口5181人,下轄張家井、里板、冷水、銀盤、岔路口、頭關、大洞、水落坑、上老鴉石、下老鴉石、老貓地11個自然村組,共有5個飲水工程。
2.應急備用水源:張家井村的張家井、里板2個自然村組應急備用水源為里板的泉水水源;冷水、銀盤、岔路口、頭關、大洞、水落坑6個自然村組應急備用水源為岔路口的泉水水源;上老鴉石、下老鴉石、老貓地3個自然村組應急備用水源為下老鴉石的泉水水源。
(十二)大寨居委。
1.基本情況:大寨居委總人口4521人,下轄大寨、小寨、吳家小坡3個自然村組,共有1個飲水工程。
2.應急備用水源:大寨居委的大寨、小寨、吳家小坡3個自然村組應急備用水源為本自然組的水井水源。
(一)成立機構。村級及時成立應急工作處置領導小組,明確人員分工負責具體工作;
(二)強化值班。當出現供水安全問題時,村干部實行24小時輪流值班制度,及時收集信息、掌握情況。
(三)信息報送。存在的問題,各村(居)能解決的,應在當天內上報處理結果;各村(居)無法解決的,應在問題出現后半小時內上報鎮農村供水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處理。
(四)經費保障。鎮財政應保證應急措施所需的物資、工程建設等費用。
鄉鎮供水安全應急預案(實用15篇)篇五
供水安全是我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但由于種種原因,供水系統可能會出現意外故障或意外事故,給人們的生命財產安全帶來嚴重影響。因此,制定一份有效的供水安全應急預案顯得格外重要。本文將介紹供水安全應急預案制定的必要性、內容和重要注意事項。
首先,為什么要制定供水安全應急預案呢?因為災難和意外總是無法避免的。缺水、水質污染、火災等意外事件往往給人帶來重大損失,而供水系統的安全關系到千家萬戶的生活。制定一份完善的應急預案是預防意外事故、高效率處理突發事件、使得應對過程更加規范化。
其次,供水安全應急預案的具體內容包括:應急預案的起草單位、制定背景及必要性要求、應急預案的適用范圍、應急預案的組織機構、應急處置流程、應急處置措施、應急資源保障、應急預警與監測、應急演練及評估、后續處置工作等各種細節。
在制定背景及必要性要求的部分,必須提到每個區域的自然環境和區域性災害狀況。同時,應該明確應急預案的準備、保養和維護要求。在應急資源保障方面,應當評估本地區資源的充分性,并準備相應的物資、器材和人員以備不時之需。同時,制定應急演練及評估是非常關鍵的。每年定期組織演練,評估應急預案的實施效果和改進空間,是應急預案完善和優化調整的重要手段。
最后,供水安全應急預案制定時需要特別注意的細節在于:應急預案必須實際、科學、可行性,并能適應不同突發事件條件的變幻。因此,制定應急預案一定要全面考慮各種各樣的突發事件因素,由此起草出全面可行的應急預案。
綜上所述,制定供水安全應急預案是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不可或缺的一步。在制定應急預案時,必須全部考慮各種可能的意外事件,讓預案實用、可行且全面。同時,應該提高民眾應對突發事件的自我保護能力,增強民眾的應災防災意識,加強安全現代化建設,為社會穩定可持續發展保駕護航。
鄉鎮供水安全應急預案(實用15篇)篇六
在現代社會中,人們對于水的需求越來越高。因此,為了滿足人們對水的需求,各地供水企業的發展也日趨完善。而在供水企業發展的過程中,如何應對突發事件,采取有效應對措施,防止水的污染、泄漏,也成為了一大難題。因此,制定一份供水安全應急預案,成為了供水企業必須要做的一件事。
對于一份有效的供水安全應急預案,需要滿足以下幾個要求。首先,預案的制定必須要從實際情況出發。這就要求制定預案的人員,需要充分調查所在地的供水情況,包括其周邊環境、供水設施、污染源等等。其次,預案的制定者需要站在公共利益的角度考慮,制定全面、有效的應急響應措施。最后,預案的制定必須要與當地政府、相關部門進行緊密的配合與溝通,共同制定應急預案。
在制定供水安全應急預案時,需要注意一些關鍵點。首先是考慮應急預案的層級。在制定水安全應急預案時,應該根據事件的重要性和影響程度,制定不同層次的應急預案。其次是要明確事件的劃分等級和調度機制。據調查,常見的事件等級一般為四級。通過明確不同等級的事件所對應的處理流程和調度機制,可以有效提高處理事件的效率和準確度。最后是建立健全的信息收集和交流機制。在應急預案的實施過程中,信息的收集和交流十分重要。如果信息流轉不暢,將會給后續的處理工作帶來很大的困難。
供水安全是在保證人民共同利益和推進經濟發展之間平衡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因此,每個供水企業都應該認真制定自己的一份安全應急預案,以應對可能出現的各種突發事件。在制定預案時,需要從實際情況出發,充分考慮相關情況,制定全面、有效的預案。同時,還需要建立起信息收集、交流機制和調度機制,確保應急預案的順利實施。通過這些措施,我們將為保障供水安全、服務于公眾生活提供有力的保障。
鄉鎮供水安全應急預案(實用15篇)篇七
為加強和規范供水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有效預防和妥善處置各類供水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利益,保持社會穩定,確保農村供水安全,結合我鎮供水實際,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城市供水條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文件。
1.3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工作統一指揮、統一調度,以防為主、防抗結合,因地制宜、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堅持先生活、后生產、再生態原則,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各項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的減少或避免突發事件影響居民生產生活和產生其它危害。
1.4突發事件分類。
免渡河鎮水源地供水突發事件主要分為5類。
(1)供水主管道由于各種原因突然斷裂,造成局部或大面積停水。
(2)由于其他原因,造成農村大范圍或全部停水。
(3)飲用地下水位突然變化,造成水源緊缺,不能正常供水。
(4)水源遇到突發性污染,水質發生重大變化,不能正常使用。
(5)傳染病疫情。
2.1組織機構。
組織機構領導小組由鎮人民政府相關人員組成:
組長:劉宇慧(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副組長:王光魯(副鎮長)。
史俊峰(派出所所長)。
成員:曹源媛(鎮黨政綜合辦負責人)。
趙萌萌(鎮社會事務辦負責人)。
王奎(鎮衛生院院長)。
張通(鎮綜合執法局局長)。
王樹軍(鎮城市管理辦公室主任)。
徐維義(鎮綜合保障和技術推廣中心主任)。
馬玉英(鎮團結村書記、主任)。
陳雷(鎮豐收村書記、主任)。
郭啟偉(鎮勝利村書記、主任)。
李功坤(鎮先進村書記、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鎮綜合保障和技術推廣中心。
聯系電話:
2.2職責。
領導小組統一領導農村供水應急處置工作。制定供水應急具體措施;進行災區治安防范和保障社會穩定;組織搶險隊伍和人員;儲備必需的應急物資及救災款物分發;做好居民思想政治工作及組織災民開展生產自救;實施供水設施的安裝與防護,及時組織搶修遭受破壞的供水設施;及時恢復正常供水,維持正常生產、生活秩序,防止流行疾病發生等。
3.1自然地理。
免渡河鎮地理位置處于東徑120°42′—122°05′,北緯48°46′—49°27′之間,位于牙克石市中部,東接鄂倫春自治旗,南至烏奴爾鎮,西與鄂溫克族自治旗毗鄰,北抵牧原、煤田兩鎮。鎮域內地表水主河流為免渡河,發源于大興安嶺中段哈達嶺西側,河長194.2公里。地下水屬第四系松散沉積物孔隙潛水,水埋藏深度一般小于5米,易打井。
免渡河鎮所轄面積3969.85平方公里,下轄4個行政村,兩所學校(即免渡河中學、免渡河小學),總人口為13622人。
3.2供水概況。
免渡河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初建于2004年,位于鎮區東南部林業局貯木場西側,面積14000平方米,日供水量600立方米,供水人口1900人(約1000戶),2006年竣工并投入使用,2010年10月初停止運營,2017年11月新建深度142米水源井一座,于2018年5月28日正式運營。
4.1資金及物資保障。
鎮人民政府全力做好資金和有關物質的籌備工作,政府倉庫作為存放物資倉庫,保證農村供水應急救災需要。
4.2應急隊伍保障。
成立了由主要領導掛帥,有關站、所、辦工作人員組成搶險、搶修應急預備隊,做好應急機械、物資、設備儲備,負責整合人力、物力資源,采取抽水、運水、挑水等應對措施,確保農村居民能夠應急飲水。
4.3應急處置。
對于農村供水主管網突發性斷裂,造成局部不能正常供水,由應急領導機構迅速組織相關人力、物力連續搶修,停水時間不得超過3天。
地下水位突然變化,造成水源緊缺,不能正常供水,由鎮應急領導機構統一指揮,積極采取其他相應的辦法恢復供水。
水源遇到突發性污染,水質發生重大變化,造成不能供水的突發事件,由鎮應急領導機構動員全社會相關力量予以處置,并及時關閉受污染水源,在2天內恢復正常供水,或根據需要組織人力物力尋找其它水源。
為確保在發生傳染病疫情及大汛期間的供水安全,醫院的衛生防疫科要加強對水質的檢測,確保供水安全。在大汛期間,要加強對前池的保護,防治地表水進入前池,一旦地表水污染前池,應立即關閉該前池,并在水質檢測合格后方可重新啟用。
因我鎮水源地無應急備用水源,擬提議建一座備用井。
4.4宣傳保障。
采用廣播、有線電視、宣傳資料等多種方式對預案進行宣傳,讓廣大人們了解農村缺水的危害性,普及防災減災知識,提高應急救援能力和自救意識,并能積極主動配合預案的實施。在緊急情況下,用有線電視等傳媒告知廣大人民,避免發生恐慌情緒,確保社會穩定。
對在應急管理工作中作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有下列行為之一的,鎮政府依法依紀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
(二)在應急事件調查、控制、救治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
(三)拒不履行應急處理職責的;
(四)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
鄉鎮供水安全應急預案(實用15篇)篇八
創建目的。
工作原則。
制作依據。
山陽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預案的制定主要基于《xxx水法》、《xxx水污染防治法》、《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意見》等法律、行業規章、文件等。
適用范圍。
山陽區農村飲用水安全應急預案用于指導全區農村飲用水安全工作,適用于本區農業相關兩個事務所,21個行政村內萬農村人口。
自然地理狀況。
山陽區位于焦作市區東部,西與解放區相鄰,東與馬村區相鄰,全區平方公里,區內以山門河、甕河、群英河為主要排水河。
山陽區屬暖帶大陸季風型氣候,四季分明,干旱頻繁,雨熱同季,全年平均氣溫攝氏度,多年平均降雨量600mm以上,雨量集中在7、8、93個月,約占70%。
指揮系統。
為了加大農村飲用水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科學指揮力度,我區成立了農村飲用水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政府區長任組長,常務副區長、主管農業副區長任副區長,區發展改革委員會、水利局、財政局、監察局、衛生局、山陽公安局、環境保護局、山陽國土資源分局和相關事務所成員,領導小組設立了事務所,事務所設立在區水利局。
的責任。
我區農村飲水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和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責任分別如下
區農村飲用水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對農村飲用水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思想認識到位,決定指揮到位,資金投入到位,及時組織不同等級警報響應的工作會員、工作配置,指揮部門聯動,協調指導和宣傳。
區農村飲水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農村飲水安全的日常工作。
區發展改革委員會與有關部門合作編制農村飲用水安全工程計劃,制定計劃發行、建設監督工作和應急經費計劃。
區財政局對該區飲水安全辦公室進行正常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和各種警報所需經費的及時安排、撥號和管理。
區衛生局負責農村飲用水安全水質定期監測和各種預案臨時水質監測工作及其監測資料整理分析報告。
區環境保護局負責水環境監測和各種警報狀況下的水環境保護工作。
山陽公安局負責農村飲用水安全突發事件區域內的治安管理。
山陽國土資源分局負責正常和各種警告狀況下飲用水工程建設用地的審查、批準。
各事務所負責上級警報等級和應對措施的貫徹,組織飲用水工程建設的施工安排。
預防。
信息監測和采集。
鄉鎮供水安全應急預案(實用15篇)篇九
為保障歷城區廣大農村居民的生活用水,在極端嚴寒天氣下,切實做好安全供水工作,按照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是平原水廠提前組織對供水設備和管線進行隱患排查,對可能受低溫影響的設備和管道及時采取防凍措施,確保設備和管道在寒潮來臨時能夠正常運行。
二是山區地質特殊,凍土層較厚,土體的凍脹可能會造成管道損壞,加強對供水設施的巡查維護,室外自來水立桿進行保溫處理,確保供水設施正常運轉。
由于冬季降水量減少,機井內水位可能會下降,針對部分山區村莊短時間水源不足情況,村民家中都備有水窖、蓄水池等儲水設施,提前將蓄水池儲滿水,保障日常用水。
增加水質檢測頻率,科學投加藥劑,調整水處理工藝,確保水質達標。對群眾反映的水質變化問題及時采樣檢測,對采樣不合格水源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對合格水樣第一時間公布檢測結果,消除群眾顧慮,全力做好供水保障各項工作。
加大了對所轄供水設備和管線的檢查力度,加密巡查頻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解決,避免出現管線冰凍現象;對于48小時內無法正常供水時利用車輛進行供水。各街道加強巡查維護、應急送水等措施,保障冬季安全供。
通過12345熱線、各街道水務干部及時了解、處理解決人民群眾反映的有關供水問題,做到及時處理,件件有落實。
鄉鎮供水安全應急預案(實用15篇)篇十
為了有效預防各類突發事件的發生,積極、穩妥、快速地處置已發事件,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推進依法治鎮進程,促進平安梅橋的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結合本地實際,特制定本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構建“集中領導、統一指揮、結構完整、功能全面、反應靈敏、運轉迅速”的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全面提高我鎮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發生在全鎮范圍內的緊急突發事件,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
(一)堅持“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的原則。
(二)堅持以人為本、依法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原則。
(三)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原則。把應對突發事件與日常各項管理工作相結合,加強基礎工作,完善網絡建設,增強預防分析,提高防范意識,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解決,將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
(四)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科學決策、加強合作的原則。
本預案所指突發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暴雨(雪)、洪水、高溫、地震、地質災害等。
(二)公共衛生災害:主要包括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動物疫情,10人以上發病、1人以上死亡的集體中毒事件發生時。
(三)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當生產企業、特殊行業經營部門發生嚴重安全生產事故,造成設備嚴重毀損、建筑物倒塌,危及供水、供電、供氣、供油正常秩序,或造成10人以上受傷、3人以上死亡時。
(四)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發生重大火災,造成財產和人員嚴重損失,因食品藥品和飲用水源遭受嚴重污染,危及群體健康,團伙性刑事作案危及公共安全等。
(一)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王成(梅橋鎮鎮長)。
副組長:孫書奇(梅橋鎮副鎮長、分管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
成員:崔海國(梅橋鎮農技站站長)。
陳和群(梅橋鎮派出所所長)。
王勇(梅橋鎮市場所所長)。
鄒玉(梅橋鎮司法所所長)。
韋道清(梅橋鎮衛生院院長)。
張明和(梅橋鎮食安辦主任)。
王駿(梅橋鎮應急辦主任)。
陳興賀(裔灣村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
李名(大崗村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
何紅華(苗臺村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
屈志新(華圩村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
陳莉(天宇村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
崔海倫(呂巷村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
高正地(朱海村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
劉傳前(淝南村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
張義成(胡口村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
梅后林(淝北村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
張凌云(楊樓村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
姚啟持(梅橋村支部副書記、村委會主任)。
楊秀敏(淮豐村支部副書記)。
(二)日常工作機構:
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主管安全的孫書奇同志擔任,辦公地點設在鎮安監辦,由安監辦主任負責日常工作。
(三)設立應急值班室:
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電話:4987213。
(四)應急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建立和制定預防、處置全鎮突發事件工作方案,督察、指導、協調開展相關工作,收集報送有關信息,負責預防和配合事發地突發事件工作的檢查、指導、協調和調解,做到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統一協調,確保人員配齊、措施到位、密切配合、聯絡暢通、各司其職。
(一)報告制度。一經發生突發事件,應實行24小時值班和信息報告制度。要在突發事件發生后第一時間內向鎮黨委、鎮政府和相關部門報告,時間不得超過1小時,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事件的簡要過程、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采取的措施,同時,做好事件發展的續報工作。因瞞報、漏報、遲報而導致處置工作被動或造成嚴重后果的,要按照有關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領導小組在接到報告后,立即組織有關人員對報告事項進行核實,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及時向區委、區政府匯報。
(二)指揮和協調制度。全鎮突發事件協調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指揮、指導全鎮范圍內突發緊急事件的處置工作,各相關村,站所要積極主動參與指導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發生突發事件后,領導小組成員要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協調處理。
(三)獎懲制度。對在突發事件中依法執行公務并且事跡突出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表彰或報功。在突發事件中不作為、不負責任、推托應付,構成違紀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警告、記過等行政處分,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鎮領導或值班領導要在接報后第一時間親臨現場組織指揮,派出所、衛生院等有關單位負責人也應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
(二)成立現場指揮部,啟動預案,緊急研定現場處置措施。
(三)指定現場聯絡員,向上級政府值班室報告現場信息,并負責續報現場處置情況。
(四)快速組織當地先期處置隊伍,限時趕赴現場,控制事態,排除險情等。
(五)建立若干工作組,分頭開展應急處置,及時搶救傷員和物資財產,安全疏散轉移危險地帶人員,布置警戒,制定保護范圍等。
(六)當上級政府或主管部門到達現場后,及時向上級領導匯報現場情況,并協助開展應急處置,直至事件處置完畢。
(一)自然災害處置組:組長由主管副鎮長擔任,副組長由國土所所長擔任,成員由相關村及派出所、衛生院、電灌站、國土所、民政工作站負責人組成。
處置工作要求:
1、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依法采取措施。
2、根據需要在轄區組成救災搶險隊伍,參與應急工作。
3、果斷處置,嚴防事態進一步擴大,最大限度地降低事件造成的損失和危害。
4、組織善后處理和賑災等工作,安撫災民,保證社會穩定,恢復正常秩序。
(二)事故災難處置組:組長由主管副鎮長擔任,副組長由民政辦主任擔任,成員由相關村及派出所、衛生院、司法所、民政工作站負責人組成。
處置工作要求:
1、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依法采取措施。
2、以人為本,將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作為工作的出發點。
3、緊急啟動預案,組織開展應急工作。
(三)公共衛生事件處置組:組長由主管副鎮長擔任,副組長由衛生院院長擔任,成員由相關村及派出所、衛生院、民政工作站負責人組成。
處置工作要求:
1、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依法采取措施。
2、根據事故的特性和需要,嚴密組織實施疾病控制,盡最大可能減少傷亡。
3、認真排查,尋找事故引發源頭。
(四)社會安全事件處置組:組長由主管信訪的書記擔任,副組長由綜治辦主任擔任,成員由相關村及紀檢、派出所、民政工作站負責人組成。
處置工作要求:
1、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依法采取措施。
2、派出所和相關村、單位負責人要立即組織人員到救災現場維持秩序,必要時及時疏散受災群眾。
3、實行安全警戒和治安管制,加強對重點場所、重點人群的保護,嚴厲打擊各種破壞活動。
(一)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結束后,對突發事件參與者要實行跟蹤教育,密切監控,掌握動態,確保一旦發生延續問題或次生災害,能夠快速反應,及時有效處置。同時,將處理結果書面報告鎮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
(二)根據現場調查掌握的證據,對有關責任人依法進行處理。
(三)對因發生忽視安全、管理不善、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行為,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責令檢查、賠償損失、行政處分等處理。
(四)認真總結經驗教訓,針對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完善制度,加大宣傳教育力度,不斷提高對突發事件的處置水平,積極探索穩妥、快速、高效地做好突發事件處置的新途徑。
(一)預案管理。本預案由梅橋鎮人民政府制定,鎮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與實施,并上報區政府備案。鎮級有關部門和各村委會按照預案的規定履行各自職責,具體制定相應的預案。
(二)預案實施。本預案經鎮政府會議審議通過后實施。
(三)預案實施時間。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正式實施。
鄉鎮供水安全應急預案(實用15篇)篇十一
水是生命之源,供水安全至關重要。然而,在自然災害、人為破壞和技術故障等情況下,供水系統可能面臨嚴重威脅。為了應對緊急情況并保障供水安全,城市供水單位應制定應急預案。
應急預案是指在突發事件發生時,采取一系列緊急措施以應對事件的文件。供水安全應急預案是指旨在預防和應對供水系統在緊急情況下發生的事故或障礙,確保供水系統順暢運轉的緊急措施。制定供水安全應急預案需要考慮供水系統的復雜性和多重性,以及可能出現的各種應急情況和應急措施。
在制定供水安全應急預案時,必須明確職責,確定各工作崗位職責,建立健全應急機構,并制定應急預案。對應急設備、器材、材料和人員進行專題培訓,提高應急處置水平,做好應急演練,強化日常監測管理,提高應急響應能力,保障供水安全。
供水安全應急預案主要包括應急組織與指揮,應急響應程序,應急通信網絡、應急設施、救援力量、后勤保障等。應急組織與指揮需要指定負責人及成員,制定工作計劃、調度方案,確保應急工作有序推進。應急響應程序需要根據可能發生的各種應急情況,制定應急響應處理程序,如封閉、隔離、疏散、避險等。應急通信網絡需要建立通訊渠道,并及時報告應急信息。應急設施需要檢查配備應急設備和器具是否符合規定,以備不時之需。救援力量需要明確誰負責進行人員和物資救援,并進行合理的組織和安排。后勤保障需要制定好后勤保障方案,保障人員、設備、物資等基本生活、工作需求。
總之,供水安全應急預案是重要的保障措施,應該得到重視。制定縝密的計劃和具體的措施,增加應急響應能力,提高事故應對水平,可以為保障城市供水安全做出貢獻。所有相關單位應按照規定的程序,認真執行應急預案,確保水資源的安全和穩定供應。
鄉鎮供水安全應急預案(實用15篇)篇十二
做好全市城市供水系統突發事故應急工作,指導應急搶險,及時、有序、高效、妥善地處置事故、排除隱患,最大限度地減少供水事故造成的損失,保障公眾用水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城市供水條例》《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辦法》《浙江省城鎮燃氣、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預案》《金華市城鎮燃氣、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預案》《義烏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結合義烏實際,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義烏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城市供水突發事故。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是指因突然發生供水設施設備損壞、供水管網破損等原因,造成或可能造成群眾停止供水及相關事故,危及公共穩定的緊急事件。
1.4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明確各相關部門、供水企業的職責及應急工作程序,有效處置突發事件。
統籌協調,快速反應。統籌安排各部門應急工作任務,加強各部門的協調與合作,確保發生供水事故時,能及時準確傳遞信息,快速處置事故。
長效管理,落實責任。以保障城市供水安全為首要目標,實行強化政府監管、企業規范經營相結合的長效管理原則。根據突發事件的影響人口、危害程度進行分級,確定不同級別的情況報告、預案啟動、相應應急程序,落實城市供水系統重大事故應急責任機制。
2.1風險識別。
可能造成供水突發事故主要風險:
(1)水源污染風險:生物、化學品、病毒、放射性物質等造成污染。
(2)水廠生產事故風險:電廠、變電站發生停電事故導致供水企業、泵站(閘站)停產;調度、自動控制等信息系統遭受入侵、攻擊和失控、毀壞;次氯酸鈉、液氯、液氧、高錳酸鉀等危化品泄漏、爆炸等。
(3)供水管網事故風險:室外主要輸配管(隧)設施爆管、損毀等;井下作業等高危作業發生多人傷亡等;管網水水質受到污染等。
(4)自然災害風險:因地震、滑坡、臺風、暴雨、大雪、低溫等自然災害,導致機電設備毀損、水源水無法取用等影響城市大面積及市域供水。
(5)公共衛生事件風險:爆發大規模傳染性疾病,生產運營人員嚴重減員等。
(6)人為損害風險:因誤操作、施工危害、戰爭和恐怖活動等因素造成生產與供應系統損壞和停產、減產。
2.2事故分級。
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按照其緊急程度、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分為四級: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一般事故。國家、省級相關應急預案有明確規定的,從其規定。
2.2.1特別重大事故。
特別重大事故,是指出現以下情形之一(下同):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100人以上重傷的;
(2)計劃外造成5萬戶以上居民用戶連續停水24小時以上的;
(3)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
2.2.2重大事故。
(2)計劃外造成3萬戶以上、5萬戶以下居民用戶連續停水24小時以上的;
(3)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
2.2.3較大事故。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的;
(2)計劃外造成1萬戶以上、3萬戶以下居民連續停水24小時以上的;
(3)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
2.2.4一般事故。
(1)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10人以下重傷的;
(2)計劃外造成5000戶以上、1萬戶以下居民連續停水24小時以上的;
(3)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下的。
上述劃分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按照《義烏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組織領導體系的要求,成立義烏市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
3.1指揮機構。
3.1.1市指揮部的組成。
總指揮:市政府分管領導。
副總指揮:市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市水務局局長、市應急管理局局長、市建設局局長。
成員: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局、市經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生態環境分局、市建設局、市水務局、市商務局、市衛健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行政執法局、消防救援支隊、市供電公司、市氣象局、市環境集團、市水務集團等單位有關負責人及各鎮(街道)有關負責人。
3.1.2市指揮部職責。
(1)實施本預案,決定啟動應急響應;
(4)組織事故應急技術研究和應急知識宣傳教育等工作;
(5)對事故發生地進行技術支持和支援;
(6)決定其他有關全市范圍內城市供水系統突發事故應急的重要事項。
3.1.3成員單位職責。
市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本預案實施過程中的重大事項的指導協調和實施保障工作。
(1)市委宣傳部:加強供水安全知識宣傳;負責組織協調新聞媒體及新媒體平臺,適時報道供水突發事故預警及相關信息,及時向社會通報搶險工作動態;指導召開供水突發事故新聞發布會;關注輿情動態,加強網絡輿情的管理和引導,防止謠言傳播。
(2)市發改局:負責城市供水設施、管網工程的項目立項,加強供水保障。
(3)市經信局、市商務局:負責協調做好供水突發事故期間,桶裝水的生產和市場(超市)供應工作。
(4)市公安局:做好事故現場安全保衛工作,維護應急處置現場秩序和社會公共秩序;組織指揮排爆、案件偵破等工作;加強網絡輿情監控,防止謠言傳播;負責事故現場市域內的道路交通管制和疏導工作,保障搶險救援人員、車輛的通行。
(5)市民政局:負責指導市內各級避災場所建設和管理,協同做好事故影響人員疏散安置,死亡人員的善后處理工作及遺體火化工作。
(6)市財政局:為供水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提供財政資金保障。
(7)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敷設應急管道的規劃設計審批,參與滑坡等地質災害引發的事故處置,負責地質災害應急救援技術支撐。
(8)生態環境分局:負責各供水水庫的環境保護和水質安全工作,做好預防、預警工作,及時上報影響水庫水質安全的相關信息。負責事故發生地及周邊區域環境監測和實時報告;負責事故產生的廢棄物等有害物的處置。
(9)市建設局:負責組織和協調城市的物業管理企業做好供水設施的維護、保養、清洗和善后工作,保證自來水能夠正常入戶;必要時,督促物業管理企業協同做好供水中斷市域緊急運水供水工作,配合支持應急搶修時市政道路、園林綠化的開挖與占用。
(10)市水務局:加強城市供水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各單位制定、完善和實施城市供水事故防控技術方案;加強水情、雨情監測和水文資料分析,及時消除水源水質安全隱患;負責渠道泄洪、控制閘、電廠負荷的調度工作,保障水庫供水;做好管轄水庫、水源的應急管理工作,加強水質監控,及時處置藍藻等危害水質安全的危害因素;負責事故發生時水源水供給保障和調度工作。
(11)市衛健局:負責組織協調事故中醫療救治、衛生監督、疾病控制和放射衛生防護工作;負責監測入戶自來水或緊急情況下其他臨時生活用水水源水質是否達到衛生標準。
(12)市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安全生產專家對本預案適用范圍內的事故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工作提出意見或建議,指導、協調現場救援工作,組織重大事故調查評估和處理等。
(13)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加強桶裝水質量檢測,維護正常市場秩序,參與事故中特種設備的應急處置、檢測檢驗,預防次生事故發生。
(14)市行政執法局:負責配合應急管道建設的開挖、綠化占用、泥土外運等現場執法。
(15)消防救援支隊:負責事故中的搶險救援和火災撲救工作;必要時,協同做好供水中斷地區的運水保障工作。
(16)市供電公司:負責事發區域電力供應和損壞的電力設施搶修,保障事故應急用電。
(17)市氣象局:加強事故時期的氣象預測預報工作,根據工作需要和實際氣象條件,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18)市環境集團:協同做好供水中斷地區的運水保障工作。
(20)各鎮(街道):落實屬地管理原則,配合做好轄區內供水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置;在自來水長時間無法正常供應的情況下,及時查勘、保護和利用轄區內的其他水源,保障群眾生活用水需求,維護當地社會秩序穩定。
(21)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做好相關應急搶修及救援工作。
3.2辦事機構。
市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水務局,市水務局局長任辦公室主任,市水務集團總經理和市水務局分管副局長任辦公室副主任。
市指揮部辦公室作為市指揮部辦事機構,履行全市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管理的綜合協調職能,承擔市指揮部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
(1)統籌城市供水應急管理,做好供水事故預防工作;
(3)督促指導供水企業單位制定相關預案,并做好預案備案工作;
(7)承辦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3現場指揮部。
事故發生后,市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設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作為現場應急指揮機構,在市指揮部領導下,具體負責指揮協調事故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3.3.1現場指揮部組成。
現場指揮部指揮長由市指揮部總指揮指定。現場指揮部成員由市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有關人員組成。
3.3.2現場指揮部主要職責。
(1)劃定事故現場警戒范圍,實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及其他強制性措施;
(3)向市指揮部報告現場應急處置進展情況;
(4)向市指揮部提出現場應急結束建議,經市指揮部同意后宣布現場應急結束。
3.4咨詢機構。
建立義烏市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管理專家組(以下簡稱“專家組”),作為市指揮部的決策咨詢機構。
3.4.1專家組組成。
由供水行業的設計、施工、運營和建筑、消防救援、市場監管、應急管理、生態環境、衛生健康等方面的專家組成。
3.4.2專家組職責。
對應急準備中的重大問題進行分析會商,開展專題研究;為應急處置提供決策建議和技術支持;參與事故調查。
4.1預防監測。
有關責任部門做好自然災害的監測、預警工作。供水企業負責城市供水系統運行的監測、預警工作,對城市供水系統運行狀況進行評估并向市政府及供水行業主管部門報告。
4.2預警分級。
按照突發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等因素,預警級別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四級4個等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
一級預警(紅色):預計將要發生特別重大事故。事故隨時可能發生,事態正在趨于嚴重。
二級預警(橙色):預計將要發生重大以上事故。事故即將發生,事態正在逐步擴大。
三級預警(黃色):預計將要發生較大以上事故。事故已經臨近,事態有擴大的趨勢。
四級預警(藍色):預計將要發生一般以上事故。事故即將來臨,事態可能會擴大。
4.3預警發布。
市指揮部負責預警信息發布工作,依托現有預警信息發布平臺,通過廣播、電視、互聯網、政務微博、微信、手機短信、智能終端、電子顯示屏等,在一定范圍內及時滾動發布預警信息,預警級別可根據需要作出調整。重要的預警信息發布后,及時報上級政府備案,同時通報有關單位。
4.4預警響應。
進入預警期后,相關部門和單位視情采取以下預防性措施:
1.準備或直接啟動相應的應急處置預案,降低突發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5.根據需要,對城市供水管道及附屬設施采取臨時性工程措施;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預防性措施。
4.5預警解除。
預警信息發布后,根據研判不可能發生突發事故或者危險已經解除的,市指揮部應當及時宣布解除預警,終止預警期。
5應急響應。
5.1事故報告。
5.1.1報告程序。
(1)供水突發事故發生后,現場人(目擊者、單位或個人)有責任、有義務立即報告。有關應急組織接到報告后,立即指令相關部門派員前往現場初步確認是否屬于供水突發事故。
(2)市水務局接到事故報告后,按照“迅速、準確”的原則,立即核實并報告市指揮部和上級部門。各應急組織之間必須保證24小時通信暢通。
(3)若系安全生產、水源、水質、傳染性疾病引起的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同時報應急、生態環境、衛健等部門。
5.1.2報告內容。
報告應盡可能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單位的詳細名稱、單位負責人、聯系電話及地址;
(2)事故單位的經濟類型、生產規模、水廠座數、水源地處數;
(3)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類別;
(4)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5)事故的簡要經過;
(6)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斷;
(7)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8)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有關事宜;
(9)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10)其他需要上報的有關事項。
5.2先期處置。
5.2.1接到突發事故報告后,市指揮部根據事故等級按規定上報。
(2)市指揮部指揮長(或副指揮長)及成員趕赴現場,統一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3)研究決定現場指揮部和有關部門提出的請求事項;
(4)協調全市專業應急隊伍及物資裝備參與搶險救援;
(5)統一組織信息發布,協調新聞媒體開展突發事故報道,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6)組織開展損害評估;
(7)根據需要,向毗鄰縣市或者上級請求支援。
5.2.2突發事故發生后,市水務局、市建設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水務集團等部門和消防救援機構應當立即趕赴現場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在判定突發事故性質、特點、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的基礎上,立即報告市指揮部,同時組織有關應急力量實施即時處置,開展自救互救,防止事態擴大。相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分工和處置要求,快速、高效開展聯動處置。事故發生所在地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或村委會要服從現場指揮部調度,第一時間實施人員疏散、現場事故救援等工作。
5.3應急處置。
(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險救援,防止事態擴大;
(2)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3)迅速派人趕赴事故現場,負責維護現場秩序和證據收集工作;
(5)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態擴大、恢復生產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好標記,采取拍照、攝像、繪圖等方法詳細記錄事故現場原貌,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5.4應急結束。
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處置結束后,經現場檢測、評估、鑒定和專家論證,確定突發事件已經得到控制的,報上級應急指揮部通過后宣布應急響應結束;一般事故的應急響應終止由市指揮部負責。
5.5信息發布。
(1)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故的信息發布由省指揮部統一管理,或授權事發地政府按照突發事故新聞發布要求向社會公布。
(2)較大事故的信息發布由金華市政府負責。
(3)一般事故的信息發布由市指揮部辦公室協調發布,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確保及時、準確、公開、適度向社會公布。所有對外發布的信息均須經市指揮部審核,并報新聞主管部門,統一口徑對外發布。所有與突發事件處置有關的部門和個人,不得通過非正常渠道外泄相關事故信息。重大情況發布報市政府決定。
6.1善后處理。
市指揮部及其辦公室,督促、協調有關單位依法積極穩妥地做好善后工作,對緊急調集、征用的物資按規定給予補償;妥善做好事故傷亡人員的善后工作,按規定給予賠償、撫恤或補助;做好后續的修復重建工作,消除供水安全隱患。加強社會面穩控,確保社會穩定。
6.2調查評估。
(1)市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牽頭,對有關部門和單位進行事故調查,認真吸取教訓,及時整改,并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評估。在事故調查過程中,要認真分析城市供水事故原因,從城市供水的規劃、設計、運行、管理各方面提出改進建議。
(2)城市供水應急終止后的1個月內,市水務局應向市政府提交書面總結報告。總結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發生事故的供水系統基本情況,事故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估,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有效性,事故結論,調查中尚未解決的問題,主要經驗教訓,事故責任人及其處理意見,各種必要的附件等。
7.1指揮技術系統保障。
市指揮部辦公室要建立應急指揮技術系統,滿足指揮決策、應急協調和對外聯絡的需要,主要包括:
(1)接受、顯示和傳遞城市供水事故信息,為專家咨詢和應急決策提供依據;
(2)傳遞應急響應的有關信息;
(3)為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指揮和與有關部門的信息傳輸提供條件。
7.2通信保障。
市指揮部辦公室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市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響應網絡系統,并建立相應的網絡能力保障制度,以保證應急響應期間指揮部同市政府、市應急響應部門、有關單位和應急專家工作組專家通信聯絡的需要。
7.3隊伍保障。
(1)工程設施搶險力量:市水務集團應根據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預案,成立應急管理機構和搶險隊伍,完善搶險應急預案,配備必要的儀器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開展城市供水設施搶險排險、應急加固、恢復重建工作。
(2)專家咨詢和技術力量:市水務局邀請從事科研、勘察、設計、施工、質檢、安檢等工作的技術專家組成專家組,平時加強對供水安全工程的工作指導,遇有突發事故時,負責事發現場的工程設施、運行安全性鑒定,研究應急方案,提出搶險對策和恢復重建意見等。
(3)應急管理力量:由各部門有關工作人員組成,對各類城市供水企業安全事故進行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由市水務局牽頭不定期召開供水安全聯席會議,及時溝通協調供水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消除安全隱患。
7.4裝備保障。
市水務局制定緊急情況下供水設施搶險設備、物資的儲備和調配方案,報市指揮部備案。供水企業儲備的常規搶險機械、設備、物資應滿足搶險急需。
8.1宣傳。
有計劃、有目的、有針對性地開展預防城市供水突發事故及事故應急處理知識的宣傳,提高防范意識和應急反應能力。宣傳的主要內容包括城市供水安全飲用及應急的基本常識等。
8.2培訓。
加強預案培訓工作,結合實際情況,采取定期與不定期多種組織方式,合理設置課程,分類指導,嚴格考核,保證培訓工作的質量。
8.3演練。
定期組織演練,原則上每三年至少開展一次演練,以檢驗預案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提高應急響應能力。
對在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工作中有下列行為的,予以追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未依照規定履行報告職責,遲報、瞞報、漏報和謊報供水突發事故重要情況的;
(2)未按照職責規定,完成供水突發事故應急處置所需設施、設備的儲備、維護的;
(3)在事故處置中玩忽職守、不服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臨陣脫逃、擅離職守的;
(4)在對供水突發事件的調查中不配合,或采取其他方式阻礙、干涉調查的;
(5)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
10.1制定與管理。
本預案由市水務局負責管理與更新,定期召集各成員單位和專家進行評審,并視評審情況對預案作出相應修訂,報市政府批準后實施。
10.2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鄉鎮供水安全應急預案(實用15篇)篇十三
供水安全是人們生活中重要的一環,一旦出現水安全問題,生命和健康都可能受到威脅。因此,建立完善的供水安全應急預案顯得尤為重要。
一份好的供水安全應急預案可以有效應對各種突發事件。首先需要考慮的是災害情況,供水系統可能面臨的災害包括自然災害如地震、洪水、臺風等以及人為事件如恐怖襲擊等。應急預案需要制定不同的應對措施,確保在不同情況下能夠迅速行動。
其次,應急預案也需要考慮不同層級的應對措施。一旦發生緊急事件,需要明確不同層級的決策員,各自的職責和權力。重要決策需要由高級領導層商討決定,而現場應急工作則由現場責任人負責。各個層級的決策人員需要定期進行應急演練,以便在實際事件中能夠熟練應對,提高反應速度。
此外,應急預案還需要考慮與相關機構的協作。供水系統與其他機構有緊密關聯,如消防部門、警察部門、醫院等,應急預案需要協調與這些機構的聯系,以實現合作、配合。這需要規劃好每個環節的職責與協調方案、加強跨機構溝通訓練。
最后,應急預案還需要注重人員的培訓。所有相關人員,包括現場負責人、決策人員和其他員工等都應培訓應急技能,以達到保障供水安全的目的。應急預案需要包含一系列培訓和應急演練措施,以確保員工能夠迅速并有效地應對緊急事件。
綜上所述,一份完善的供水安全應急預案需要考慮災害情況、不同層級的協作、與相關機構協作及人員培訓等多方面內容。只有制定出全面可行的應急預案,并通過不斷演練,提高工作人員應對突發事件的素質,才能保障供水安全,確保人民身體健康。
鄉鎮供水安全應急預案(實用15篇)篇十四
為應對農村飲水突發事件,建立健全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機制,正確應對和高效處置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最大限度減少損失,保障人民群眾飲水安全,維護人民的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縣供水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1、編制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飲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加強培訓、演練,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鼓勵群眾報告突發性供水安全事件及其隱患,及時處置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按照縣級水利局職責,明確內部各相關部門的職責及應急工作程序,同時明確各級政府部門相應職責,有效地處置突發事件。
(3)統籌安排,分工合作。以縣級政府為主體,整合資源,統籌安排各部門應急工作任務,加強協調配合和分工合作,處理好日常業務和應急工作的關系。縣政府各有關部門視情況給予協調、指導、技術支持并組織力量全力支援。
(4)長效管理,落實責任。農村飲水以保障飲水安全為首要目標,實行強化政府監管、規范經營相結合的長效管理原則。根據突發事件的影響人口、危害程度進行分級,確定不同級別的情況報告、預案啟動、相應應急程序,落實農村飲水安全應急責任機制。
2、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縣各水廠在供水中出現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事件包括:
(1)發生特大旱情,導致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4)因人為破壞導致供水安全突發事件。
根據停水時間長短,將水廠供水故障分為四級,其中一級的級別為最高。
1.1四級:短時故障停水,時間在二小時以內。
1.1.1故障種類。
(1)專用供電線路故障:引起突發短時停水,能在二小時內恢復供電的。
(2)電氣控制或機泵設備故障:引起突發短時停水,能在二小時內修復的。
(3)加氯加藥系統故障:可能導致出廠水水質超過3ntu,能在二小時內修復的。
1.1.2信息通知。
運行人員發現故障后,根據操作規程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擴大,并立即報告水廠負責人。水廠負責人及技術人員及時判斷故障種類,迅速報告所在鎮、村主要負責人,并及時與縣農村飲水管理站聯系,及時提供技術支持。
1.1.3搶修措施。
技術人員到達現場后,查明故障原因,及時組織人員維修。搶修工作完成,撤離安全防護措施,恢復供水。恢復正常供水后,應及時將正常供水信息通知鎮、村負責人。
搶修責任人:水廠技術負責人。
1.2三級:突發故障停水,時間在四小時以內。
1.2.1故障種類。
(1)專用供電線路或公共供電設施故障:引起突發停水,能在四小時內恢復供電的。
(2)電氣控制或機泵設備故障:引起突發停水,能在四小時內修復的。
(3)加氯加藥系統故障:可能導致出廠水濁度超過5ntu或出廠水無余氯,能在四小時內修復的。
1.2.2信息通知:
運行人員發現故障后,根據操作規程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擴大,并立即報告水廠廠長。廠長到達現場后,判斷事故等級,將發生故障情況報告鎮、村負責人和縣水利局負責人。
1.2.3修措施。
廠長負責組織技術人員分析故障原因,制定搶修方案,組織人員搶修。搶修工作完成,安全防護措施,恢復供水。恢復正常供水后,及時將正常供水信息通知鎮負責人和縣水利局負責人。
搶修責任人:水廠廠長和村主要負責人。
1.3二級:突發故障停水,時間在十二小時以內。
1.3.1故障種類。
(1)專用供電線路或公共供電設施故障:引起突發停水,能在十二小時內修復的。
(2)電氣控制或機泵設備故障:引起突發停水,能在十二小時內修復的。
(3)加氯加藥系統故障:可能導致出廠水濁度超過10ntu或出廠水無余氯,能在十二小時內修復的。
1.3.2信息通知。
運行人員發現故障后,根據操作規程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擴大,并立即報告水廠廠長。廠長到達現場,判斷事故等級,并將發生故障情況及時報告鎮、村負責人和縣水利局負責人,鎮、村負責人接報告后,立即到達現場。
1.3.3搶修措施。
水廠廠長和村主要負責人現場組織指揮,分析故障原因,制定搶修方案,組織搶修;協調相關部門和外援人員參與搶修;作出事故是否升級的判斷。搶修工作完成后,撤銷安全防護措施,恢復供水。恢復正常供水后,通知供水,并向縣水利局報告。
搶修責任人:鎮(辦)分管責任人。
1.4一級:突發故障停水,時間在十二小時以上。
1.4.1故障種類。
(1)專用供電線路或公共供電設施故障:引起突發停水,不能在十二小時內修復的。
(2)電氣控制或機泵設備故障:引起突發停水,不能在十二小時內修復的。
(3)加氯加藥系統故障:可能導致出廠水濁度超過10ntu或出廠水無余氯,不能在十二小時內修復的。
1.4.2信息通知:
運行人員發現故障后,根據操作規程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擴大,并立即報告水廠廠長。廠長到達現場,判斷事故等級,并將故障情況及時報告鎮、村主要負責人和縣水利局負責人。鎮、村主要負責人接報告后立即到達現場,組織搶修。
1.4.3搶修措施。
水廠廠長、鎮分管負責人現場組織指揮,分析故障原因,制定搶修方案組織搶修;協調相關部門和外援人員參與搶修;搶修工作完成后,撤銷安全防護措施,恢復供水。恢復正常供水后,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
搶修責任人:鎮主要負責人。
根據縣實際情況,將供水管網突發事故分為三級,其中一級的級別最高。
2.1.1三級:指管道口徑在dn50以下的爆管,關閥后影響50戶以內正常供水的。
(1)信息通知:接到報漏,水廠技術人員應立即到達現場,確定影響供水范圍。
(2)搶修負責人:水廠技術人員。
(3)搶修措施:搶修人員應根據現場情況,確定要關閉的閥門,迅速止水,組織搶修。
(4)開閥送水:搶修完成后,應立即開閥送水。
2.1.2二級:指管道口徑在dn75~110之間的爆管,關閥后影響整個村莊或影響100戶以內正常供水,且漏水點在重點地區、重要道路的。
(1)信息通知:接到報漏,水廠廠長應迅速到達現場,確定事故等級。
(2)搶修負責人:水廠廠長。
(3)搶修措施:由水廠廠長現場指揮,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搶修。搶修人員應根據現場情況,確定要關閉的閥門,迅速止水,組織搶修。對搶修現場采取安全防護措施。
(4)開閥送水:搶修完成后,應及時開閥送水,并報村主要負責人。
2.1.3一級:指管徑dn110的爆管,停水影響200戶以內正常供水,且漏點在重點地區、重點道路的。
(1)信息通知:接到報漏,水廠廠長應迅速到達現場,確定事故等級,并及時向鎮分管領導匯報。
(2)搶修負責人:鎮分管負責人。
(3)搶修措施:由水廠廠長現場指揮,組織人員參與搶修,搶修人員應根據現場情況,確定要關閉的閥門,迅速關閥止水,組織搶修。對搶修現場采取安全防護措施。
(4)開閥送水:搶修完成后,應及時開閥送水。
2.1.4應急響應。
(2)搶修指揮部的設定。
搶修指揮部設在水廠。
(3)事故升級。
在搶修工作中,搶修負責人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認定事故等級,需要三級升二級、或二級升一級時,應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同意升級后,及時根據相應的級別,增加搶修人力、物力。
(4)要做到“三要三隨”
要備足備品備件,做到隨用隨取;
要保障搶修設備正常完好,做到隨到隨用;
要搶維修人員保持通訊暢通,做到隨喊隨到。
(5)備品備件及責任人。
pe100管材:dn200、dn160、dn110、dn75、dn50、dn25、dn20各儲存不少于300m,各類管件各儲存不少于30件。
3.1水源水質事故的分級和應急處理措施。
3.1.1三級:一般水質事件。
原水含有大量泥沙和懸浮物質,造成原水濁度增高時。可通過合理調整凈水劑投加量的方法來達到滿意的凈水效果。
原水水質出現異常,污染物質超過有關標準,但經過水廠正常處理,出廠水水質可以達標時。縣疾控中心和農村飲水管理站要加強水質檢測的頻率。
3.1.2二級:較大水質事件。
當發生不明原因的水質惡化、污染物嚴重超標及水源性疾病爆發時,接到報告或發現原水水質問題的第一負責人,應立即向水廠廠長報告,同時向縣衛生監督部門和縣水利局報告,縣疾控中心化驗室要加強對水源水水質的監測,增加檢測頻率和檢測項目,并協同縣衛生監督部門、縣水利局盡快查明原因。同時水廠要提高液氯投加量,增加殺毒效果,采取必要的特殊處理措施,確保出廠水水質達標,如果水質不達標,確需停止供水的,應通知用水單位和個人,直到水質達標后恢復供水。
3.1.3一級:重大水質事件。
源水水體發生突發投毒性化學污染事故時,接到報告的第一負責人,應立即向水廠廠長報告,同時向縣衛生監督部門和縣水利局報告。縣疾控中心化驗室要協同縣衛生監督部門、縣水利局迅速了解清楚污染物的種類、包裝、數量及出事地點等有關情況,并立即對水質進行監測,若監測出現異常情況或化學檢測超出允許濃度時,應立即停止供水,直至水質達標后恢復供水。
3.2應急響應。
進入應急狀態時,各部門要立即到位,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防止事態擴大。發生一般水質事件,水廠第一負責人向水廠廠長、鎮分管負責人報告,由水廠廠長現場指揮,保證正常供水。發生較大水質事件,立即報告鎮主要負責人,由鎮主要負責人現場指揮,并會同縣水利局和縣衛生監督部門盡快查明原因,研究對策,采取措施,并將事故的發生和處置情況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發生重大水質事件,鎮主要負責人接報告后立即到達現現場,了解情況,迅速向縣應急管理局、水利局、衛生監督部門報告,啟動更高級別的應急預案,在上級領導的指揮下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
4.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鄉鎮供水安全應急預案(實用15篇)篇十五
金沙灣水廠10kv供電系統采用雙回路供電,瑯琊線為水廠的主供電源,沙畈線為備供電源。為保證正常供水,減少因停電造成對生產的影響,避免停水事故,特制定本預案。
1、指揮。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2、職責。
指揮部:
(1)負責全廠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和指揮。
(2)負責應急處理預案的制訂和修改。
(3)組建應急救援專業隊伍,并組織實施演練。
(4)檢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準備工作。
(5)發生事故時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
(6)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
(7)向上級匯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
(8)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應急救援工作的經驗教訓。
3、指揮部人員分工:
總指揮:組織指揮全廠的.應急救援工作。
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總指揮不在時,副總指揮為臨時總指揮全權負責應急救援工作。
廠長助理:協助總指揮負責,負責應急啟動生產、運行和人員調度以及對外調度聯系工作。
技術管理:協助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工作。
供水值班長:負責事故處置運行調度工作。
綜合管理:負責救援物資的供應和運輸工作。
化驗班長:負責把關水質質量。
1、生產調度組:由廠長助理負責(名單見附表)。擔負本廠恢復生產、運行和人員調度工作。
2、設備檢修組:由技術管理負責(名單見附表)。負責生產設備的搶險工作。
3、水質化驗組:由化驗班長負責(名單見附表)。負責恢復生產后水質質量控制。
1、單回路電源停電。
原因:運行中的線路突然停電、水廠高配間開關柜跳閘、運行中變壓器發生故障、低壓總柜跳閘。
2、雙回路電源同時停電。
原因:供電部門設備檢修、供電線路發生故障。
1、當發生停電情況時值班電工首先應查明停電原因并報告值班長。
2、值班長及時向總指揮及公司領導報告停電情況,啟動應急預案并根據不同情況進行應急處理。
3、當發生單回路電源停電。
3.1當運行中的線路停電或高壓開關柜跳閘時,值班電工和值班長按照《倒閘操作規程》將停電線路切換到備供電源,恢復生產并做好停電記錄。
3.2當運行中變壓器發生故障時值班電工和值班長按照操作規程將故障變壓器切換到備用變壓器,恢復生產并做好停電記錄。
3.3當低壓總柜跳閘時,值班電工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方可重新合閘或切換備用低壓總柜,恢復生產并做好停電記錄。
3.4搶修小組根據不同情況對故障設備及時維修,盡快恢復設備正常。
4、當發生雙回路電源同時停電。
4.1值班長應馬上報告總指揮和公司相關部門領導并和供電部門取得聯系查明停電原因,盡快要求供電部門恢復供電。
4.2值班電工應堅守崗位,密切觀察來電指示燈,隨時準備恢復供電。
4.3各崗位人員做好本職工作,隨時準備恢復正常生產。
4.4機修班組協助供水班組做好工作。
4.5化驗班組加強水質監測并報告總指揮。
1、按規定對電器設備進行巡查、檢修,特別是對ups電源進行檢查,使其在停電時能投入正常運行。
2、科學配置防護用具和搶修用具,并定期對電氣類作業工具進行試驗,檢查。
3、提高職工業務水平,加強安全技術知識的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