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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心得體會大全(19篇)篇一
指出:“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痹邳h的xx屆五中全會召開前夕,中共中央又印發(fā)《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這是黨中央在新形勢下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治本之舉,對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永葆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通過近期學習,我充分認識到兩項法規(guī)的頒布實施,是黨內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貫徹落實好這兩項法規(guī),對于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發(fā)展黨內民主、嚴明黨的紀律,進一步提高黨的領導和執(zhí)政水平,提高拒腐防變和抵御風險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兩項法規(guī)一正一反、相互配套,《廉潔自律準則》共8條、281字,堅持正面倡導、重在立德,是黨員和黨員領導干部能夠看得見、夠得著的高標準;《黨紀處分條例》共3編11章133條17000余字,圍繞黨紀戒尺要求,開列“負面清單”、重在立規(guī),劃出了黨組織和黨員不可觸碰的“底線”?,F就學習兩項法規(guī)談談自己的幾點體會:
第一,要認真學習,增強紀律觀念。共產黨員增強紀律觀念,是加強黨的紀律建設的基本環(huán)節(jié),而關鍵的問題是要正確認識黨的紀律的重要性。1月13日,遠安縣國土局礦政支部專門組織黨員干部全文學習兩項法規(guī),要求全體黨員干部認真學習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切實把思想統(tǒng)一到中央文件精神上來。每一個黨員都應懂得,是否遵守黨的紀律,是檢驗黨員黨性強弱的重要標志之一。一個沒有黨的紀律觀念,一個不把黨的紀律放在眼里的人,不可能是合格的黨員,也不可能是合格的領導干部。在新的歷史條件下,黨的紀律觀念在一部分黨員、干部包括某些領導干部中有所淡漠,甚至陷入誤區(qū)。有的認為,把改革開放與嚴肅黨紀對立起來,認為黨的紀律是束縛生產力發(fā)展的“條條框框”,應當“沖破”,可以“變通”,提出經濟要搞活、紀律要“松綁”;有的只要一講嚴肅紀律,就被別人說是“左”的表現,是“整人”,等等。這些模糊認識和錯誤思想,正是近些年來紀律松弛的根源所在,也是加強黨員紀律修養(yǎng)的思想障礙,必須堅決予以清除。廣大共產黨員要做遵守黨的紀律的模范,必須從加強紀律觀念、樹立紀律觀念做起,為自覺維護和遵守黨的紀律打下堅實的思想基礎。
第二,要從我做起,模范遵守黨紀。共產黨員要做遵守紀律的模范,僅僅具有覺悟是不夠的,更重要的是要身體力行,體現在日常言行中,養(yǎng)成自覺遵紀守法的習慣。全體礦政支部黨員干部要率先垂范,特別是要有“怕”的意識。這里所說的“怕”,不是膽小怕事,而是要求共產黨員特別是黨員干部,對黨的紀律、對國家法律法規(guī)要從心底里敬畏,并用這種“怕”約束自己,在遇到可能違犯黨紀政紀的時候,要有如履薄冰、如臨深淵的警惕。由此可見,這種“怕”,不是謹小慎微,而是政治上堅定和成熟的表現?,F實生活中,一些黨員特別是一些黨員干部,頗有些“天老大,我老二”的架勢,什么黨紀、國法、制度等,全不放在眼里,任憑自己的欲望惡性膨脹,最終跌進了深淵,其教訓不可謂不深。在改革開放新的歷史條件下,我們共產黨人時常要面對金錢、名利、美色等種種誘惑,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成為誘惑的俘虜。因此,我們必須警鐘長鳴,時時做到慎獨、慎微、慎欲,在紀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只有在日常生活中,經常用黨的紀律作為鏡子來正視自己,才能防微杜漸,真正成為一個遵守紀律的好黨員。
第三,要嚴格執(zhí)紀,發(fā)揮黨紀作用。凡事重視黨員干部的表率作用是我們黨的一個優(yōu)良傳統(tǒng)。在遵守黨的紀律方面,同樣如此。我們黨的紀律有個鮮明的特征,就是它的平等性。所有黨員不論職務高低,都應平等地接受黨紀國法的約束和監(jiān)督,黨內絕不允許有不受紀律約束的“個體戶”。嚴格地遵守黨的紀律是每一個共產黨員的義務,黨員領導干部也不例外,誰違犯了,就會受到黨紀制裁?,F實生活中,確有少數黨員領導干部無視黨的紀律,要求別人做的,他自己偏偏不做;要求別人不要做的,他自己做得挺來勁兒。這樣的行徑,對黨的紀律建設具有極大的殺傷力。近幾個月,省紀委作出對少數領導干部黨紀處分的決定,充分體現了省委全面從嚴治黨、依規(guī)管黨治黨的堅定決心。所以,黨員干部一定要嚴格要求自己,在遵守紀律、執(zhí)行紀律中以身作則,做好表率,以自己的實際行動帶頭維護黨的紀律。
第四,要敢于負責,強化主體意識。在現實生活中我們看到,有些黨員雖然對黨內不良現象心存不滿,但缺乏堅持原則和敢于斗爭的勇氣。有些黨員滿足于潔身自好,覺得只要自己遵紀守法就行了,別人的行為好壞與己無關;個別黨員干部對違紀現象麻木不仁,甚至包著、護著......這些現象,不僅影響了黨的紀律的嚴肅性,而且容易給不正之風以滋生蔓延的機會。如果對違法亂紀的行為不能大聲說“不”,那黨紀的尊嚴和權威就無法得到保證。因此,每一個黨員都要站在黨性立場上對待這個問題,不僅自己要做遵紀守法的模范,而且還要堅決同形形色色的違法亂紀現象作斗爭,同時還要敢于和善于支持那些同違法亂紀行為作斗爭的同志,要切實負起主體責任和直接責任,對黨內不良現象要敢抓、真抓、真管。
《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頒布實施,是黨中央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黨的紀律建設的重大舉措,對于樹立黨章權威、扎緊制度籠子,改進黨的作風、嚴明黨的紀律,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zhàn)略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作為新時期的基層黨員干部,要堅持高線、守住底線,不觸底線、不越紅線,以“粉身碎骨渾不怕”的精神來恪守“廉潔”二字,常懷律己之心、常思貪欲之害,時刻牢記黨的紀律,做黨的偉大事業(yè)的堅定基石。
讀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心得體會大全(19篇)篇二
本人一直堅持黨風廉政學習,抓好本職工作的同時,認真學習黨章黨史,并對黨中央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進行認真學習領悟。不斷加強自身政治素養(yǎng),時刻不忘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嚴格要求自己,遵紀守法,廉潔從政,嚴以用權?,F就學習和領會《準則》和《條例》精神實質的情況,談幾點自己的認識和體會。
《條例》重在立規(guī),《準則》重在立德,立規(guī)懲惡,立德向善。王岐山書記說,全面從嚴治黨,全體黨員都要廉潔自律,這是新時期黨執(zhí)政條件下,繼承發(fā)揚黨的優(yōu)良傳統(tǒng)的必然要求。全面從嚴治黨,既要把理想信念宗旨這個核心價值觀作為“高線”,又要守住黨的紀律這條“底線”。堅持在“道德”和“紀律”兩個層面雙管齊下、相輔相成,讓道德自覺為紀律約束減少阻力,讓執(zhí)紀監(jiān)督為道德涵養(yǎng)提供保障,二者各司其職而又辯證統(tǒng)一、相互配合,才能形成內外兼修、標本兼治的全面從嚴治黨新格局。
修訂后《條例》的突出特點是充分體現了紀法分開、紀在法前、紀嚴于法,落實了從嚴治黨、黨要管黨的要求,強化違紀查處,為黨紀“加碼”,在法律之前為黨員劃定紀律底線,使得紀律挺在了法律前面,比法律規(guī)定更加嚴格,對黨員提出比老百姓更高的要求,不讓黨紀嚴于國法淪為空話,釋放出全面從嚴治黨,越往后執(zhí)紀越嚴的信號。如黨員收到“嚴重警告處分一年半內不能在黨內提升職務和向黨組織推薦高于其原任職務的黨外職務。從原來的”一年內“變成”一年半“,黨員受到嚴重警告處分后果更嚴重了。
一方面,黨紀從嚴重在抓早抓小,能治愈在紀律問題上打擦邊球、鉆空子的沉疴。這也在警示廣大黨員干部要筑牢防線、守住底線,把紀律和規(guī)矩挺在前面。另一方面,及早發(fā)現問題,對于某個干部做出黨紀處分,并不是要將其一棍子打死,最本質的目在于治病救人,最根本的出發(fā)點在于對干部的愛護,也唯有抓早,更能彰顯黨紀的嚴厲、發(fā)揮黨紀的效力。
新《條例》將舊《條例》的10類違紀行為分類方式,整合為六類: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并明確列出每一類的”負面清單“,使《條例》內容真正回歸黨的紀律。各類違紀行為的”負面清單“中補充了以來新發(fā)現的問題,拉幫結派、搞老鄉(xiāng)會、妄議中央等,針對一些黨員干部在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組織紀律上思想麻木、意識淡漠問題,要把以來黨中央提出的要求細化、具體化,體現作風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最新成果。
這些”負面清單“也折射出當前的新型腐敗問題。河北省委原書記周本順、南寧市委原書記余遠輝等黨的領導干部都曾在重大問題上發(fā)表違背中央精神的言論,造成不良社會影響。中紀委在對他們的調查結果中都明確指出,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在重大問題上發(fā)表違背中央精神的言論。所以,修訂后的《紀律處分條例》新增一條對妄議中央大政方針的處分規(guī)定。
如在違反工作紀律”負面清單“新增黨組織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工作失職等。以來,一些黨委紀委負責人因落實”兩個責任“不力受到處分。新版條例對管黨治黨失職瀆職的違紀行為作出處分規(guī)定。
又如在違反生活紀律”負面清單“中新增生活奢靡、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等。黨的后,中央出臺八項規(guī)定,持之以恒反對”四風“,黨風政風為之一新。中央多次強調,落實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關乎人心向背,是最大的政治,是一場輸不起的斗爭。這次修訂條例,把享樂、奢靡等”四風“問題納入黨紀處分范圍,彰顯了中央正風反腐的決心,傳遞了越往后執(zhí)紀越嚴的信號。學習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心得體會心得體會,學習心得。
兩項法規(guī)的出臺為紀檢監(jiān)察部門監(jiān)督執(zhí)紀問責提供了有力依據,作為紀檢監(jiān)察干部要發(fā)揮表率作用,敢于擔當、敢于較真,帶頭學好《準則》和《條例》,把黨規(guī)黨紀刻印在心上,堅決不觸碰黨紀法規(guī)的”高壓線“,自覺避開”負面清單“,推進正風反腐新高潮。
沒有規(guī)矩,不成方圓;沒有紀律,不成政黨。修訂頒布《準則》《條例》,把制度的籠子越扎越緊,進一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構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長效機制,為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zhàn)略布局提供堅強制度保障。
讀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心得體會大全(19篇)篇三
8月18日,中共中央印發(fā)修訂后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月1日正式施行?!稐l例》作為規(guī)范黨組織和黨員行為的基礎性法規(guī),對嚴明黨的紀律,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tǒng)一領導發(fā)揮著重要作用。此次《條例》修訂,體現了黨中央堅持不懈、持之以恒將全面從嚴治黨推向縱深的堅定決心和擔當精神,向全黨釋放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的強烈信號。
新條例的一個顯著特點是強烈突出政治性: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自覺做到“兩個維護”,不斷增強“四個意識”,這是最根本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是條例修訂的出發(fā)點和落腳點,體現了全黨的共同意志,是加強黨的建設、鞏固黨的領導的必然要求和具體體現。
越往后執(zhí)紀越嚴,是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推進的重要標志,也是《條例》修訂的重要特點?!皬膰馈钡摹皣馈?,既代表了全面從嚴治黨的“嚴”,要嚴格管黨治黨,要嚴格執(zhí)行紀律,又代表了民心向背的“向”,要用紀律保證黨的宗旨,不允許黨員干部“揣著糊涂裝明白”,更不能容忍“揣著明白裝糊涂”。在《條例》中進一步充實“七個有之”的處分條款,豐富了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內容,進一步增強了紀律建設的實踐針對性,對于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凈化黨內政治生態(tài)具有重要的導向意義。
堅持使命引領和問題導向相結合,一方面充分吸納近年來管黨治黨實踐成果,一方面著力解決當前存在的突出問題和新型違法行為,筑牢不可觸碰的底線?!稐l例》對一些新發(fā)現的典型行為作出處分規(guī)定,細化了監(jiān)督執(zhí)紀依據,豐富了紀律審查的內容,讓紀律建設更加完善。這不僅強化了黨員的政治紀律意識,堅定政治信仰,確保黨中央重大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而且有利于遏制當前新的腐敗變種,切斷利益輸送渠道,壓縮權錢交易的腐敗空間。
而且為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提供了紀律依據,突破了反“四風”問題所遇到的制度瓶頸;為黨員領導干部家風建設提供紀律保證,拓展了紀律執(zhí)行的范圍。
作為基層黨員,必須認真學習《條例》,警鐘長鳴,時時做到慎獨、慎微、慎欲,在紀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只有在日常生活中,經常用黨的紀律作為鏡子來正視自己,才能防微杜漸,真正成為一個遵守紀律的好黨員。
讀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心得體會大全(19篇)篇四
通過學習《條例》,使我們充分地認識到,《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依據黨章和憲法、法律,結合黨的建設與實踐,以黨內法規(guī)的形式明確回答了黨的紀委和紀律處分方面等一系列重大問題?!吨袊伯a黨紀律處分條例》的頒布和實施,將會保證我們黨始終堅持做到立黨為公、執(zhí)政為民和實現好、維護好、發(fā)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對維護黨的章程、嚴肅黨的紀律,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執(zhí)行發(fā)揮重要作用。同時,也將保證黨的紀律的嚴肅性,通過將法律機制引入到黨的隊伍建設中,使我們執(zhí)政黨的地位得到進一步鞏固和加強。
通過學習,我們深刻在感受到,《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是關于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黨內法規(guī),它是維護黨的團結統(tǒng)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的重要條件,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得以實現的重要保證,對于增強黨的凝聚力和戰(zhàn)斗力,密切黨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實施是保持黨的先進性、戰(zhàn)略性的措施。黨的制度建設是根據實事求是、與時俱進的原則,隨時間發(fā)展而不斷發(fā)展的,在實施過程中驗證原有制度的前提下,新的《處分條例》增加了廉潔自律方面的規(guī)定、加強黨風建設的決定、黨政干部選拔任用的條例、黨的監(jiān)督條例以及民主制度的若干意見,這使黨的紀律處分條例內容得到了大大的豐富,增加了條例的可執(zhí)行性。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頒布實施,是黨內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是從嚴治黨,加強黨的建設的一項重大舉措。對于加強黨的監(jiān)督,防止權力失控、決策失誤和行為失范,維護黨的紀律,促進每個黨員干部干凈辦事、廉潔從政全面發(fā)展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推動作用。我們一定要認真學習,深刻領會,貫徹落實好條例,自覺遵守,以條例來規(guī)范和約束自己行為,把自己的言行舉止規(guī)范到兩個條例之中,為黨、為社會做好自己的工作,貢獻自己一份力量。
一個沒有黨的紀律觀念,一個不把黨的紀律放在眼里的人,不可能是合格的黨員,更不可能是合格的領導干部。在新的歷史條件下,黨的紀律觀念在一部分黨員干部包括某些領導干部中有所淡漠,甚至陷入誤區(qū)。有的認為,把改革開放與嚴肅黨紀對立起來,認為黨的紀律是束縛生產力發(fā)展的"條條框框",應當"沖破",可以"變通",提出經濟要搞活、紀律要"松綁";有的只要一講嚴肅紀律,就被別人說是"左"的表現,是"整人"等等。這些模糊認識和錯誤思想,正是近些年來紀律松弛的根源所在,也是加強黨員紀律修養(yǎng)的思想障礙,必須堅決予以清除。廣大共產黨員要做遵守黨的紀律模范,必須從加強紀律觀念、樹立紀律觀念做起,為自覺維護和遵守黨的紀律打下堅實的思想基礎。
當前,市場經濟的趨利性逐步滲透到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形形色色的價值觀不斷充斥人們的思想。十八大以來,我們看到許多鑄成大錯的黨員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墮落的過程時,普遍反映的一點,就是他們往往從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動作、小利益開始,誘發(fā)出他們私欲膨脹,不顧黨員領導干部的基本原則,心存僥幸,降低了標準,放松了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追悔莫及的境地,造成對國家、對社會、對人民、對家庭無法彌補的巨大損失。古人云“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作為黨員干部就要警鐘長鳴,時刻用黨員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嚴格遵守黨的紀律,牢記“兩個務必”,做到“八個堅持、八個反對”,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從一切能夠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產黨員的先進性,不斷提高拒腐防變的能力。
我們不僅要做一名合格的共產黨員,還要做一名合格的各行業(yè)工作者,不僅要遵紀守法,還要以身作則,做好表率,日常言行中,養(yǎng)成自覺遵紀守法的習慣。要率先垂范,特別是要有"怕"的意識。這里所說的"怕",不是膽小怕事,而是要求共產黨員特別是黨員干部,對黨的紀律、對國家法律法規(guī)要從心底里敬畏,并用這種"怕"約束自己,在遇到可能違反黨紀政紀的時候,要有如履薄冰、如臨深淵的謹慎之心。我們必須警鐘長鳴,時時做到慎獨、慎微、慎欲,在紀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只有在日常生活中,經常用黨的紀律作為鏡子來正視自己,才能防微杜漸,真正成為一個遵守紀律的好黨員。
近期,我按照鎮(zhèn)黨委的安排,認真閱讀了《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全文)》等法規(guī)、書籍,通過閱讀、學習,我有以下幾點體會:
歷史和現實都表明,一個政黨,如果不堅決反對和有效預防腐敗,聽任腐敗現象在黨內滋長蔓延,就不能取得政權,即使取得政權后也不可能保持政權穩(wěn)定。如果不能堅持不懈地做好反腐倡廉、拒腐防變工作,黨的執(zhí)政地位就有喪失的危險,黨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毀滅。黨的十六大以來對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提出了明確的要求,頒布了一系列的法規(guī)、條例,這是我們黨對執(zhí)政規(guī)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規(guī)律認識的進一步深化,是在發(fā)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對外開放條件下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新要求,是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根本舉措,對于提高黨的執(zhí)政能力、鞏固黨的執(zhí)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搞好政治理論學習,是堅定理想信念、增強拒腐防變意識的基礎和前提。黨員干部是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重點。作為一名黨員要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大會議的精神實質,深入、系統(tǒng)地學習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和基本經驗,主動接受從政道德教育、黨的優(yōu)良傳統(tǒng)和作風教育、黨紀條規(guī)和國家法律法規(guī)教育,堅定共產主義的遠大理想,堅定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信念,不斷提高學習的自覺性、主動性,打牢思想基礎,筑嚴思想防線,常修為政之德、常思貪欲之害、常懷律己之心,切實做到勤政為民、廉潔從政。
許多鑄成大錯的黨員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墮落罪惡的過程時,普遍反映出一點,就是從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動作、小利益開始,誘發(fā)他們私欲膨脹,不顧黨員領導干部的基本原則,心存僥幸,降低了標準,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對國家、對社會、對人民無法彌補的巨大損失。古人云“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作為黨員就要警鐘長鳴,時刻用黨員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嚴格遵守黨的紀律,牢記“兩個務必”,做到“八個堅持、八個反對”,防微杜漸,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從一切能夠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產黨員的先進性,不斷提高拒腐防變的能力。
作為黨員要嚴格執(zhí)行黨章,全面貫徹黨內處分條例和黨內監(jiān)督條例,自覺接受來自各方面的監(jiān)督,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針對存在的突出問題和黨員、群眾提出的意見進行認真整改,進一步在工作中不斷完善,不斷創(chuàng)新,不斷進步,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樹立正確權力觀、地位觀和利益觀,堅持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做人民的公仆,始終保持共產黨員的先進性。堅持機關服務基層、黨員服務群眾,以創(chuàng)新的意識、創(chuàng)新的精神、創(chuàng)新的思路去工作,做一名廉潔自律、認真務實的大學生村干部。
2015年10月21日,中共中央印發(fā)了《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這是黨的后全面落實從嚴治黨的一大重要舉措,是在十八屆五中全會召開之前發(fā)出的黨要管黨的重要信號。
從嚴治黨是中國共產黨的先鋒隊性質的必然要求?!吨袊伯a黨章程》規(guī)定,中國共產黨不僅是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鋒隊,而且是中國人民的先鋒隊,同時還是中華民族的先鋒隊。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yè)的領導核心,中國共產黨應始終代表中國先進生產力的發(fā)展要求,代表中國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代表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這必然要求全體黨員必須充分體現其先鋒作用,一是堅定共產主義理想信念,在社會發(fā)展方向上發(fā)揮引領作用。二是堅持科學的指導思想,以先進的理論武裝頭腦,指導實踐。三是堅守積極向上的行為準則和規(guī)范,在行動中發(fā)揮帶動作用。
從嚴治黨是中國共產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宗旨的內在體現。人民群眾是歷史的創(chuàng)造者。長期以來,密切聯系群眾已成為中國共產黨最大的政治優(yōu)勢。中國共產黨以全體人民的根本利益為利益,而沒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從黨的歷史發(fā)展進程看,在全黨上下較好地反映人民群眾利益時,中國的革命、建設和改革就進行得順利而成效卓著。相反,則會遭遇挫折甚至失敗。而今,已全面執(zhí)政66年的中國共產黨的最大危險是脫離群眾,如果放松對自身的要求,就是嚴重脫離群眾的表現。共產黨員要把人民群眾的利益當作最高的準繩來要求自己,從而把人民群眾根本利益作為從嚴治黨的落腳點。
從嚴治黨也是改革開放新形勢下,根除各種腐敗現象,加強反腐倡廉建設的現實需要。中國共產黨自成立之日起,就不斷摸索懲治腐敗的方式方法,從第一代領導集體的權力反腐、運動反腐和教育反腐,到第二代、第三代領導集體的制度反腐,再到黨的十七大報告提出要把反腐倡廉建設放在一個突出的位置,即與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和制度建設同樣重要的位置。建立健全懲治與預防腐敗體系,標本兼治,將教育、監(jiān)督、改革、糾風、懲治、預防等多種方式綜合并用,促進科學發(fā)展和社會和諧。黨的后,在中紀委第二次全體會議上講話時指出,要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jiān)督,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懲戒機制、不能腐的防范機制、不易腐的保障機制,提出了新的歷史時期反腐倡廉的新思路,走出一條有中國特色的制度反腐倡廉之路。
《條例》前所未有地突出了紀嚴于法、紀在法前,實現紀法分開的原則,強調“把紀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將問題解決在萌芽階段。從約束主體而言,《條例》將紀律約束的對象從黨的領導干部延伸到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強調全員性、全覆蓋。從約束的時間而言,《條例》將紀律約束貫穿于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黨內生活的全過程。從約束空間而言,《條例》豐富并重構黨的紀律體系,從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等六個方面細化違紀行為,制定具體處分條款,強調進行全方位約束?!稐l例》特別規(guī)定懲治近些年新出現的違紀行為,如拉幫結派、對抗組織審查、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不執(zhí)行請示報告制度、不如實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侵害群眾利益、漠視群眾訴求、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等。這些規(guī)定充滿了現實針對性,對形形色色的違紀行為形成強大而嚴密的控制網。
與《條例》印發(fā)的同時,中共中央也印發(fā)了《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以下簡稱《準則》),加之原先印發(fā)的《中國共產黨黨內監(jiān)督條例》(試行)和《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為形成和完善黨內法規(guī)制度體系邁出了堅實的一步。《準則》和各《條例》內容相互照應,充分體現了懲戒機制、防范機制、保障機制三者的有機結合,形成了初步的黨內法規(guī)制度體系。這一體系反映了《準則》、各《條例》與國家憲法法律的關系,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在發(fā)生違紀行為時,首先要受到黨內法規(guī)體系相關規(guī)定的約束與懲治。如程度嚴重,觸犯法律,將同時受到法律的制裁。這一體系也體現了《中國共產黨章程》與《準則》、各《條例》之間的關系?!吨袊伯a黨章程》是最根本的黨內法規(guī),是管黨治黨的總規(guī)矩?!稖蕜t》和各《條例》是對《中國共產黨章程》的豐富和具體化,使其更具現實依據,更易于操作。
應該指出的是,制度的制定只是萬里長征的第一步,最關鍵的一步還在于制度的真正落實和執(zhí)行。這就要求各級黨組織必須迅速組織開展對《準則》與各《條例》多種形式的學習與宣講活動,探索紀律教育的有效方法和途徑,真正使每一位黨員熟悉并準確把握所有內容,印刻于心,并準備外化于行。在此基礎上,結合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個人的實際,配合黨的“三嚴三實”教育,對照和檢查六大紀律的規(guī)定,找出不嚴不實的差距和問題,確保每一位黨員權利得到保障,義務得以完成,責任充分到位。
《準則》與各《條例》的印發(fā),必將把黨的十八后開展的反腐倡廉推向一個新的階段,帶來新的氣象,從而從根本上改變黨員的形象,重塑中國共產黨的形象。
《條例》分則政治紀律部分共23條,新增5條,修改12條,新增和修改條款數在六項紀律中居于首位。例如,增加在重大原則問題上不同黨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實際言論、行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給予處分規(guī)定;加對搞山頭主義、拒不執(zhí)行黨中央確定的大政方針、落實中央決策部署不堅決,打折扣、搞變通的給予處分;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表里不一,陽奉陰違,欺上嘴下,搞兩面派給予處分,等等。
在黨的紀律中,政治紀律最重要、最根本、最關鍵。黨的十八大以來發(fā)現的管黨治黨的所有問題,從本質上看都是政治問題,都是“四個意識”不強的問題,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的問題。此次修訂《條例》,緊緊圍繞黨中央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把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將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tǒng)一領導突出出來,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始終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不斷鞏固黨執(zhí)政的政治基礎。
許多鑄成大錯的黨員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墮落罪惡的過程時,普遍反映出一點,就是從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動作、小利益開始,誘發(fā)他們私欲膨脹,不顧黨員領導干部的基本原則,心存僥幸,降低了標準,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對國家、對社會、對人民無法彌補的巨大損失。古人云“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作為黨員干部就要警鐘長鳴,時刻用黨員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嚴格遵守黨的紀律,防微杜漸,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從一切能夠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產黨員的先進性,不斷提高拒腐防變的能力。
作為一名基層黨員干部要嚴格執(zhí)行黨章,全面貫徹黨內處分條例和黨內監(jiān)督條例,自覺接受來自各方面的監(jiān)督,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樹立正確權力觀、地位觀和利益觀,始終保持共產黨員的先進性。
紀律是黨的生命,紀律嚴明是我們黨不斷從勝利走向勝利的重要保障。根據新的形勢、任務和要求,黨中央再次對《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進行修訂完善,將黨的紀律建設的理論、實踐和制度創(chuàng)新成果以黨規(guī)黨紀形式固定下來,體現了理論與實踐、繼承與創(chuàng)新、歷史與現實的有機統(tǒng)一,釋放了用鐵的紀律管黨、治黨的強烈信號,為新時代加強黨的紀律建設提供了新標尺。
本次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是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第二次對這一重要黨內法規(guī)進行修改。新《條例》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把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tǒng)一領導作為出發(fā)點和落腳點,把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guī)的要求細化具體化,體現了紀在法前、紀嚴于法的要求,實現制度的與時俱進,使全面從嚴治黨的思路舉措更加科學、更加嚴密、更加有效。
通過學習,我充分地認識到,《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是依據黨章和憲法、法律,結合黨的建設與實踐,以黨內法規(guī)的形式明確回答了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等一系列重大問題。在學習上要用正確的理論武裝頭腦,樹立正確的理想信念和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自覺提高拒腐防變的能力;在工作上要兢兢業(yè)業(yè),積極向上,不慕名利,堅持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在生活上要勤儉節(jié)約,自覺抵制貪圖享受和金錢至上論,自覺抵制歪風邪氣,管住自己、管住家人和身邊的人。要自覺增強黨性觀念,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踏踏實實做事、平平談淡做人,同時要認真貫徹落實黨在新時期的系列路線、方針和政策,以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努力為我黨的各項事業(yè)發(fā)展貢獻力量。
根據局新提升職務局管干部黨風黨紀培訓班要求,我認真學習了《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和《中共中央紀委關于嚴格禁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若干規(guī)定》等三份材料,通過學習,我對材料內容有了新的認識,對怎樣更好地體現一名黨員干部的規(guī)范行為有了新的理解,對如何將材料精神與今后的工作生活緊密地聯系起來有了新的感悟。下面我就此次學習談一些自己的心得和體會。
三是明確指出了在定性量紀上對黨員的處理要準確、證據充實,從事實出發(fā),強調在程序上保護受處分黨員的民主權利,不允許任何個人或者少數人決定和批準,對于擴大黨內民主生活具有深遠的意義。
《行政公務員處分條例》是為了嚴肅行政機關紀律,規(guī)范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依法履行職責,根據《憲法》和《行政監(jiān)督法》制定的一部行政機關內部的重要法規(guī),它以法規(guī)的高度對國家公務員的行為進行了全面細致的要求,為公務員認識到何謂依法行政,如何依法行政提供了強有力的行為范本,它是保障行政機關內團結統(tǒng)一的有力武器,是實現國家路線和方針政策的根本保證。對于增強黨和國家的凝聚力和戰(zhàn)斗力,廣泛形成公務員權為民所用,勤為民所積、利為民所謀健康權力觀,起著十分積極的作用。
《中共中央紀委關于嚴格禁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若干規(guī)定》是中紀委根據中央紀委第七次全會精神,為貫徹落實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反腐倡廉方針,針對當前查辦違紀案件工作中發(fā)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以國家工作人員中的共產黨員為行為主體而制定的。《規(guī)定》從十個方面闡明了嚴格禁止行為主體利用職務上便利謀取非法利益的行為,這對于保證黨和國家的形象以及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的行為廉潔扮演著十分重要的角色。
通過對以上三份材料的學習,我深刻認識到作為一名黨員干部,樹立正確的價值觀、權力觀和服務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但是在市場經濟飛速發(fā)展的今天,面對復雜多變的社會環(huán)境和隨之產生的不良風氣,如何正確使用手中的權力讓黨和群眾放心滿意,已成為每位黨員干部必須面對的問題。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三份材料就是以“立黨為公、執(zhí)政為民”為指導,分別從黨、政府、紀委三個層面對黨員、國家工作人員的行為進行了細致規(guī)范和明確規(guī)定,是十分具有指導性和警示性的行為規(guī)范和指南。因此要在此次學習活動開展的基礎上,結合自身和單位實際,繼續(xù)加強黨風廉政和反腐倡廉建設,將其作為修身、明德、養(yǎng)性、治家的法寶。
我是舜耕街道數舜和社區(qū)綜合黨委的一名普通黨員,10月1日新修訂《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正式施行,舜和社區(qū)綜合黨委及時組織我們學習。通過學習我深刻感受到新修訂《條例》是關于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黨內法規(guī),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得以實現的重要保證,對于增強黨的凝聚力和戰(zhàn)斗力,密切黨與人民群眾的聯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具體感悟如下:
一是要加強政治理論學習,增強拒腐防變意識。消極的腐敗現象損害黨和政府的形象,損害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對營造和諧黨群干群關系產生極大危害。作為一名社區(qū)黨員,我要認真學習黨紀、條規(guī),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和基本經驗,主動接受黨的優(yōu)良傳統(tǒng)、作風教育和黨紀黨規(guī)。以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努力為黨的事業(yè)發(fā)展貢獻力量。
二是要嚴格遵守黨的紀律,提高拒腐防變的能力。作為黨員就要警鐘長鳴,時刻用黨員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嚴格遵守黨的紀律,牢記“兩個務必”做到“八個堅持,八個反對”,防微杜漸,從一件件小事做起,從一切能做的事情做起,高度重視廉政建設,堅定不移開展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不斷提高拒腐防變和抵御風險的能力。
新修訂《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頒布實施,是黨內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是從嚴治黨,加強黨的建設的一項重大舉措。我們一定要時刻用黨的紀律嚴格要求自己的一言一行,明紀律,知敬畏,不碰“底線”,不越“紅線”,堅決做到對黨忠誠、個人干凈、敢于擔當。認真領會并準確把握《條例》的重點和主旨,不斷加強政治理論學習,嚴守紀律,干凈擔當,以高度的緊迫感和責任感把新修訂的《條例》的學習融入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中,牢記全心全意為群眾服務的宗旨,做一名清正廉潔的好黨員。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頒布和實施,將會保證我們黨始終堅持做到立黨為公、執(zhí)政為民和實現好、維護好、發(fā)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對維護黨的章程、嚴肅黨的紀律,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執(zhí)行發(fā)揮重要作用。同時,也將保證黨的紀律的嚴肅性,通過將法律機制引入到黨的隊伍建設中,使我們執(zhí)政黨的地位得到進一步鞏固和加強。
在學習《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后,我更加明白嚴守紀律底線的同時,也要把提升黨性修養(yǎng)作為一輩子的精神追求,把個人成長進步融入黨的事業(yè)發(fā)展,無論在任何崗位上,都牢記自己的黨員身份,以自己的實際行動作出表率。要始終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保持黨的優(yōu)良傳統(tǒng)和優(yōu)良作風,學習先鋒模范典型事跡,自覺維護黨的良好形象和威信,自覺遵守黨紀法規(guī),絕不能把自己混為普通老百姓。自覺做到在困難面前勇住直前,勇挑重擔,在榮譽面前不搶不追,謙讓包容。要自覺增強黨性觀念,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堅持講政治、講學習、講大局、講貢獻、講風格、講原則、講團結、講正派,踏踏實實做事,平平淡淡做人。堅決克服只要組織照顧,不要組織紀律,不思進取,投機取巧,生活怕苦,工作怕實,遇到困難和矛盾繞道走、看到名利爭著上的不良思想和行為。
學習貫徹《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需要關注的不僅僅是“紅線”在哪里、怎樣才能不踩“紅線”,更多思考的應該是如何向高標準看齊。從行為的被動,到思想的主動,這才是黨員應有的內心自覺和道德自律。
一要深入學習《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做到內化于心、外化于行,把黨規(guī)黨紀刻印在全體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的心上。
二要充分發(fā)揮表率作用,黨員干部要堅持以身作則,堅定理想信念,強化宗旨意識,突出問題導向,切實轉變作風。
三要強化責任擔當,堅決維護黨規(guī)黨紀的嚴肅性和權威性,敢于擔當、敢于較真、敢于斗爭,保證把紀律和各項黨內法規(guī)執(zhí)行到位。
四要認真落實“一崗雙責”,既抓好自身和分管系統(tǒng)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又抓好分管領域業(yè)務工作,實現兩促進、兩提高。
8月18日,中共中央印發(fā)了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并決定從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新修訂的《條例》共142條,與原《條例》相比新增11條,修改65條,整合了2條。這次新修訂的《條例》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以黨章為根本遵循,提高了紀律建設的政治性、時代性、針對性。把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寫入黨的紀律建設的指導思想,體現了修訂工作本身的與時俱進。這一條款的修訂是《條例》整體修訂的邏輯起點和思想脈絡,使修訂后的《條例》政治性更強,內容更科學,邏輯更嚴謹,指導性和可操作性更強。
《條例》對一些違紀行為作出了從重或者加重處分的規(guī)定,從嚴處分彰顯“越往后越嚴”的震優(yōu)作用。如第六十一條規(guī)定:組織、利用宗教活動反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破壞民族團結的,對策劃者、組織者和骨干分子,給予開除黨籍處分。而修訂前對此款的處分規(guī)定為“留黨家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钡谝话僖皇l規(guī)定,“在扶貧領域有侵害群眾利益行為的,從重或者加重處分?!蓖ㄟ^對條例六個從重加重的修訂,紀律的紅線劃得更為清晰。這些修訂的的內容更加體現了紀嚴于法、紀在法前的原則,對全體黨員的行為約束和法紀意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黨員任何違法犯罪行為都將受到相應的黨規(guī)黨紀追究。
通過學習,我深刻感受到,《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是關于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黨內法規(guī),它是維護黨的團結統(tǒng)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的重要條件,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得以實現的重要保證,對于增強黨的凝聚力和戰(zhàn)斗力,密切黨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曾幾何時,一部分黨員領導干部受享樂主義和金錢至上思想的影響,理想信念缺失,道德觀念弱化,置黨紀國法于不顧,為一己之私利肆意妄為,給黨和國家的事業(yè)造成了巨大的損失,在人民群眾中形成了惡劣的影響,給黨在人民群眾中的威信和形象抹了黑。以習近平總書記為核心的黨中央,十分重視黨的自身建設,深刻認識到黨員領導干部隊伍是否清正廉潔、是否務實干事,直接關乎黨的執(zhí)政地位、關乎兩個一百年宏偉目標的實現。
為此,從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以刮骨療毒的勇氣,以“黨紀國法面前沒有鐵帽子王”的魄力,在全黨范圍內大力反腐,做到老虎、蒼蠅一起打,反腐面前無禁區(qū),隨著以周永康、徐オ厚、令計劃等為代表的黨內腐敗分子落馬,我們黨員領導干部隊伍得到純潔凈化,黨內的政治生態(tài)也逐漸朝風清氣正的方向轉變,反腐重新凝聚了黨心、贏得了民心。十九大以后,黨反腐力度不斷加大,“打虎”、“拍蒼”、“獵狐”行動持續(xù)進行,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將會從根本上全面推進從嚴治黨。
通過學習新修訂的《條例》,我深刻感受到,貫徹好《條例》,關鍵在于正確理解和把握《條例》精神實質,重點在于規(guī)范和約束我們的行為。
因此,我們要進一步增強組織紀律觀念,自覺做到遵守黨的紀律不動搖,執(zhí)行黨的紀律不走樣,時刻用黨的紀律嚴格要求和約束自己,規(guī)范我們的一言一行。在學習上要用正確的理論武裝我們的頭腦,樹立正確的理想信念和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自覺提高拒腐防變的能力;在工作上要精精業(yè)業(yè),積極向上,不求名利,堅持以身作則、秉公辦案;在生活上要甘為清貧,自覺拼棄貪圖享受、唯金錢至上論,自覺抵制腐敗歪風邪氣,管住自己的嘴和手,管住自己、管住家人和身邊的人。
要始終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保持黨的優(yōu)良傳統(tǒng)和優(yōu)良作風,學習先鋒模范典型事跡,自覺維護黨的良好形象和威信,自覺遵守黨紀法規(guī),絕不能把自己混為普通老百姓。自覺做到在困難面前勇住直前,勇挑重擔,在榮譽面前不搶不追,謙讓包容。要自覺增強黨性觀念,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堅持講政治、講學習、講大局、講貢獻、講風格、講原則、講團結、講正派,踏踏實實做事,平平淡淡做人。
堅決克服只要組織照顧,不要組織紀律,不思進取,投機取巧,生活怕苦,工作怕實,遇到困難和矛盾繞道走、看到名利爭著上的不良思想和行為。
通過學習,我深刻感受到,作為法院干部要始終堅定理想信念、增強四種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始終牢記為民司法、公正司法的宗旨,確立正確的人生觀、地位觀和利益觀,做一名廉潔自律、愛崗敬業(yè)的合格共產黨員,以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積極進取的精神,努力為黨和人民的司法事業(yè)做出應有的貢獻。
近日,中共中央印發(fā)了修訂后的《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并發(fā)出通知,要求各地區(qū)各部門認真遵照執(zhí)行。
本次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是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第二次對這一重要黨內法規(guī)進行修改。新《條例》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把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和集中統(tǒng)一領導作為出發(fā)點和落腳點,把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guī)的要求細化具體化,體現了紀在法前、紀嚴于法的要求,實現制度的與時俱進,使全面從嚴治黨的思路舉措更加科學、更加嚴密、更加有效。
對于一些違法行為作出從重或加重處分的規(guī)定···新《條例》的修訂,增強我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嚴明了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為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fā)展提供堅強紀律保證。
在生活中保持潔身自好的作風,自覺抵制腐敗歪風邪氣,管住自己、管住家人,做一名合格的共產黨員。
2017年7月12日,工程處支部下發(fā)了《關于安排部署廉政文化建設工作的通知》,根據通知要求,我在網上下載了《黨章》、《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全文,并認真學習。作為一名黨員,我們不僅要學好,更要在工作及生活中做好表率,學以致用,自覺地履行職責。
一、作為一名組工干部,要認真學習黨章、遵守黨章、貫徹黨章、維護黨章。堅持用黨章黨規(guī)黨紀規(guī)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并對照檢查,學以致用,將學習《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作為自己的一種行為規(guī)范,自覺做到廉潔自律、謹言慎行,不斷提高自身素質,保持良好的心態(tài),與時俱進,創(chuàng)新發(fā)展。時刻不忘廉潔自律、勤勉工作,更好地服務群眾。
二、提高認真學習,使我更加認識到,做為一名黨員、一位組工干部,要緊跟時代步伐,積極響應中央的號召,時刻不忘廉潔自律,牢固樹立正確的價值觀,從本身實際出發(fā),認真貫徹落實《條例》、《準則》,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責任感作好每一項工作。
三、2016年4月手抄《黨章》100天,本人深刻領會了黨章的內涵,做為一名黨員干部,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堅持學習,要把學習《黨章》與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相結合,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最要講話精神相結合,把握黨的十八大精神,從而更好的遵守和維護《黨章》。組織人事部門是重要職能部門,要學習貫徹好《準則》、《條例》,要以嚴和實的精神把黨紀黨規(guī)學習好執(zhí)行好,自覺做守紀律、講規(guī)矩的模范,永葆共產黨人清正廉潔的政治本色。
四、作為一名組工干部要以身作則,率先學習,帶頭貫徹落實《準則》、《條件》,嚴格按照兩項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言行舉止,自覺接受監(jiān)督,做模范踐行者,牢固樹立忠誠、干凈、擔當的良好形象。要做講黨性、講原則的組工干部。要老老實實做人、踏踏實實干事,兢兢業(yè)業(yè)工作,把困難和危險留給自己,把方便與安全留給群眾。人事工作本身任務繁忙,經常加班加點工作,所以組工干部要有吃苦的精神。
五、2017年8月30日上午9:30分,工程處召開了辦公會議,會上就單位今后的保密制度、保密工作、文件得處理作出了相關的處理、布置。成立了保密工作小組,明確了專人、專機、專柜管理的原則。做為人事部門,要加強保密工作的管理,不該說的不說,不該看的不看,不該聽的不聽。對涉密計算機不能讓人隨便亂用,要有保密意識,確保不發(fā)生泄密事件,要做講黨性、講原則的組工干部。
六、為進一步強化職業(yè)道德建設,切實提高單位職工職業(yè)修養(yǎng),2017年9月22日上午9:30分,興義公路管理局工程處在頂效辦公室五樓會議室,開展了以“弘揚傳統(tǒng)文化,傳承中華文明精髓”為主題的道德講堂活動。
通過此次道德講堂的學習,讓我們感觸到:道德是發(fā)展先進文化、構成人類禮貌、個性精神禮貌的重要資料。今后要從自己做起,“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每個人的舉手投足之間都傳遞著豐富的信息,讓我們從此刻做起,從自己做起,從點點滴滴的小事做起,養(yǎng)成良好的道德習慣。
作為一名黨員干部,在今后的生活、工作中,要進一步加強組織紀律觀念,遵守黨的紀律不動搖,時刻用黨的紀律嚴格要求自己、約束自己,規(guī)范自己的一言一行。
近期,我按照鎮(zhèn)黨委的安排,認真閱讀了《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全文)》等法規(guī)、書籍,通過閱讀、學習,我有以下幾點體會:
歷史和現實都表明,一個政黨,如果不堅決反對和有效預防腐敗,聽任腐敗現象在黨內滋長蔓延,就不能取得政權,即使取得政權后也不可能保持政權穩(wěn)定。如果不能堅持不懈地做好反腐倡廉、拒腐防變工作,黨的執(zhí)政地位就有喪失的危險,黨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毀滅。黨的十六大以來對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提出了明確的要求,頒布了一系列的法規(guī)、條例,這是我們黨對執(zhí)政規(guī)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規(guī)律認識的進一步深化,是在發(fā)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對外開放條件下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新要求,是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根本舉措,對于提高黨的執(zhí)政能力、鞏固黨的執(zhí)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搞好政治理論學習,是堅定理想信念、增強拒腐防變意識的基礎和前提。黨員干部是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重點。作為一名黨員要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大會議的精神實質,深入、系統(tǒng)地學習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和基本經驗,主動接受從政道德教育、黨的優(yōu)良傳統(tǒng)和作風教育、黨紀條規(guī)和國家法律法規(guī)教育,堅定共產主義的遠大理想,堅定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信念,不斷提高學習的自覺性、主動性,打牢思想基礎,筑嚴思想防線,常修為政之德、常思貪欲之害、常懷律己之心,切實做到勤政為民、廉潔從政。
許多鑄成大錯的黨員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墮落罪惡的過程時,普遍反映出一點,就是從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動作、小利益開始,誘發(fā)他們私欲膨脹,不顧黨員領導干部的基本原則,心存僥幸,降低了標準,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對國家、對社會、對人民無法彌補的巨大損失。古人云“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作為黨員就要警鐘長鳴,時刻用黨員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嚴格遵守黨的紀律,牢記“兩個務必”,做到“八個堅持、八個反對”,防微杜漸,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從一切能夠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產黨員的先進性,不斷提高拒腐防變的能力。
作為黨員要嚴格執(zhí)行黨章,全面貫徹黨內處分條例和黨內監(jiān)督條例,自覺接受來自各方面的監(jiān)督,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針對存在的突出問題和黨員、群眾提出的意見進行認真整改,進一步在工作中不斷完善,不斷創(chuàng)新,不斷進步,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樹立正確權力觀、地位觀和利益觀,堅持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做人民的公仆,始終保持共產黨員的先進性。堅持機關服務基層、黨員服務群眾,以創(chuàng)新的意識、創(chuàng)新的精神、創(chuàng)新的思路去工作,做一名廉潔自律、認真務實的大學生村干部。
11月3日,參加了由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法規(guī)室主任馬森述主講,針對《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修訂的重大意義及重點內容進行了深度解讀。通過觀看講座直播,對新修訂的《條例》有了更深入的認識。這是黨的十八大之后,黨中央對《條例》的第二次修訂。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把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tǒng)一領導作為出發(fā)點和落腳點,作為根本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推動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干部始終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確保全黨令行禁止。
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為廣大人民群眾謀福祉的新的發(fā)展階段,中國共產黨面臨著長期執(zhí)政和改革開放的雙重考驗,從黨內來講,需要認真解決好提高黨的執(zhí)政能力和領導水平、提高拒腐防變和抵御風險能力兩大歷史性課題,在這樣的形勢下,加強黨的紀律建設更為重要。在黨的紀律中,政治紀律最重要、最根本、最關鍵。黨的十八大以來發(fā)現的管黨治黨的所有問題,從本質上看都是政治問題,都是“四個意識”不強的問題,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的問題。此次修訂《條例》,緊緊圍繞黨中央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把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將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tǒng)一領導突出出來,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始終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不斷鞏固黨執(zhí)政的政治基礎。
作為一名普通黨員,我認為學習和遵守《條例》,就是要堅持實事求是、寬嚴相濟,力求做到寬要寬得恰當、嚴要嚴得適度,使規(guī)定更具有現實可行性。也要明白哪些可以做,哪些不能做,哪些是堅決不做的。始終保持“法無授權不可為、法有授權必須為”的信條,把自己置身于群眾的監(jiān)督之中,把自己的一言一行進行規(guī)范,為黨的事業(yè)和群眾的利益維護好。工作中要牢固樹立黨章黨規(guī)黨紀意識,自覺在廉潔自律上追求高標準,做《條例》的模范遵守者、堅定維護者和有力實踐者。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對維護黨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guī),嚴肅黨的紀律,純潔黨的組織,保障黨員民主權利,教育黨員遵紀守法,維護黨的團結統(tǒng)一,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貫徹執(zhí)行發(fā)揮著重要作用,是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制定而成的。
黨的十八大以來,隨著形勢發(fā)展,《條例》于2015年進行了一次修訂。黨的十九大召開,把紀律建設納入黨的建設總體布局,提出了“全面推進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把制度建設貫穿其中”的新要求,并在黨章中充實完善了紀律建設相關內容。因此,在這樣的背景下,新版《條例》通過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審議,將在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一是堅持政治性。新版《條例》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tǒng)一領導。通過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引導全黨增強“四個意識”,推動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干部始終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確保全黨令行禁止,確保黨中央的路線、方針、政策落實到位。
二是堅持人民性。新版《條例》順應時代要求,與時俱進。扶貧脫貧、掃黑除惡等行動彰顯了黨始終把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作為根本宗旨和嚴肅查處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的決心,致力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與安全感。
三是堅持保證性。新版《條例》對管黨治黨中的突出問題和新型違紀行為作出了紀律處分規(guī)定,整合明晰了黨員的“負面清單”,寫入了家教家風內容,為全面從嚴治黨提供堅強紀律保證。
最近一段時間,通過認真閱讀、學習、理解、領會《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我深刻感受到《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是關于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黨內法規(guī),她是維護黨的團結統(tǒng)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的重要條件,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得以實現的重要保證,她對于增強黨的凝聚力和戰(zhàn)斗力,密切黨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她是全黨紀律嚴明,朝氣蓬勃,無往而不勝的重要基石。通過這一段的學習,我有以下體會,不當之處,敬請領導和同志們批評指正。
中共中央頒布實施《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是從嚴治黨的重大舉措,是黨內政治生活的大事。目前,我們黨和國家正處在非常重要的歷史時期,全國各族人民都在為實現兩個一百年,為實現中國夢,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而努力奮斗,《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黨內法規(guī)的形式明確回答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一系列重大的理論和實踐問題,體現了時代性,具有科學性,標志著我們黨的紀律建設更加規(guī)范化、制度化。《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頒布實施,對于維護黨的章程,純潔黨的組織,貫徹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教育黨員遵紀守法,保證我們黨始終做到立黨為公、執(zhí)政為民和切實實現好、維護好、發(fā)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起著重要作用,對于為我們共同實現中國夢保駕護航具有重要的價值和意義。我們每個黨員都要自覺學習并嚴格遵守條例的各項規(guī)定和要求,一絲不茍,分毫不差。
第二,通過學習,增強拒腐防變意識。
加強《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政治理論學習,就是要能堅定理想信念、增強拒腐防變意識;它是提高各級領導領導水平和教育教學水平、優(yōu)化知識結構、提升能力素質的重要途徑。作為一名組工干部,我認為我們更要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科學發(fā)展觀,踐行“xx”,深入、系統(tǒng)地學習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和基本經驗,主動接受師風師德教育、黨的優(yōu)良傳統(tǒng)和作風教育、黨紀條規(guī)和國家法律法規(guī)教育,堅定共產主義的遠大理想,堅定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信念,不斷提高學習的自覺性、主動性,打牢思想基礎,筑嚴思想防線,要常思貪欲之害,常懷律己之心。
第三,通過學習,嚴格遵守黨的紀律,提高拒腐防變的能力。
十八大以來,我們看到許多鑄成大錯的黨員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墮落罪惡的過程時,普遍反映的一點,就是他們往往從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動作、小利益開始,誘發(fā)出他們私欲膨脹,不顧黨員領導干部的基本原則,心存僥幸,降低了標準,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追悔莫及的境地,造成對國家、對社會、對人民、對家庭無法彌補的巨大損失。古人云“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作為黨員干部就要警鐘長鳴,時刻用黨員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嚴格遵守黨的紀律,牢記“兩個務必”,做到“八個堅持、八個反對”,防微杜漸,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從一切能夠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產黨員的先進性,不斷提高拒腐防變的能力。
當前,市場經濟的趨利性逐步滲透到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形形色色的價值觀不斷充斥人們的思想,越是在這種形勢下,我認為,越要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越要保持艱苦奮斗的作風,越要從方方面面嚴格要求自己,稍有不慎,就可能犯錯誤、栽跟頭?!俺T诤舆呑?,難得不濕鞋”,就是要時時刻刻謹小慎微。要正確行使手中的權力,在大事上一定要涇渭分明,小節(jié)上時刻從嚴把握,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腦子里要有明確的界限。要自覺增強黨性觀念,吃苦在前,享受在后,進一步解放思想,大膽開拓創(chuàng)新,認真學習黨紀、條規(guī),認真貫徹落實黨在新時期的系列路線、政策和方針,以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努力為黨的事業(yè)發(fā)展貢獻力量。
近日,中共中央印發(fā)了修訂后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并發(fā)出通知,要求各地區(qū)各部門認真遵照執(zhí)行。此次新修訂的《條例》共142條,與原《條例》相比新增11條,修改65條,融合了2條。修訂后的《條例》,政治性更強,內容更科學,邏輯更嚴謹,指導性和可操作性更強,再次給我們黨員干部劃出了紀律警戒線、高壓線,同時把黨員干部在工作生活中的“負面清單”清晰列出。
《條例》對嚴明黨的紀律、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tǒng)一領導、全黨步調一致發(fā)揮著重要任用。紀檢監(jiān)察機關是政治機關,是“紀律部隊”,一定要用好這一規(guī)范黨組織和黨員行為的基礎性法規(guī),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上當示范、作表率,做《條例》的虔誠學習者、合格的宣講者、積極的踐行者,始終把“兩個維護”作為紀檢監(jiān)察工作的“綱”和“魂”,把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作為立身之本、履職之要,堅決貫徹穩(wěn)中求進基本工作方針,在接續(xù)奮斗、實踐錘煉中擔當盡責。
修訂《條例》本身就再次宣示了中央反腐敗斗爭不會變風轉向的頑強意志和堅定決心,營造出不斷加強紀律建設的濃厚氛圍,體現了下大氣力建制度、立規(guī)矩、抓落實、重執(zhí)行的鮮明導向,是對全黨一次生動的紀律教育,警醒我們黨員干部要心懷畏懼,行有所止。作為紀檢監(jiān)察戰(zhàn)線上的黨員干部,通過學習新《條例》,一定要有強烈的底線思維,旗幟鮮明地激濁揚清、帶頭嚴格執(zhí)行制度規(guī)定,守住不可逾越的紅線,決不能在紀律規(guī)矩上放縱自己。一是立“基線”,把自律意識樹起來。
“小事小節(jié)是一面鏡子,小事小節(jié)中有黨性、有原則、有人格。”要嚴格約束自己的操守和行為,戒貪止欲、克己奉公。要慎獨慎初慎微慎欲,管好生活圈、交往圈、娛樂圈,做到“心不動于微利之誘,目不眩于五色之惑”。要培養(yǎng)高尚情操,培育良好家風,管好家人、處好家事,讓家庭成為拒腐防變、永葆本色的堅強陣地。二是明“底線”,把紀律挺起來。紀律教育是紀律建設的前提和基礎。要開展經常性紀律教育,讓黨員干部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習慣在受監(jiān)督和約束的環(huán)境中工作生活。加強警示教育,以身邊事教育身邊人,把“未病”當作“有病”防,使鐵的紀律轉化為黨員干部的日常習慣和自覺遵循。三是亮“紅線”,把紀律執(zhí)行起來。堅持懲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針,堅持嚴管和厚愛結合,深化運用監(jiān)督執(zhí)紀“四種形態(tài)”,做到紀律面前人人平等、執(zhí)行紀律沒有例外。在早發(fā)現上深化,提高發(fā)現違紀問題能力,抓早抓小、防微杜漸。在分類處置上深化,提高精準把握執(zhí)紀標準和運用政策能力。在用好第一種形態(tài)上深化,加強日常管理和監(jiān)督,使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tài)。在談話函詢上深化,防止敷衍塞責、欺騙組織,對邊談邊犯、邊詢邊犯的從嚴從重處理。只有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長管長嚴,使紀律始終成為“帶電的高壓線”,才能有效保護黨員干部不犯錯或少犯錯。
一是通過學習《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我進一步深刻體會到用科學理論武裝頭腦的重要性。圖書館是公共文化服務單位,其中心工作之一就是為讀者服好務,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文化需求,這就要求自己作為圖書工作者,要提高政治站位,堅守根本宗旨,認真學習黨的科學理論、掌握黨的科學理論、運用黨的科學理論,這個科學理論就是始終堅持馬克思主義指導地位,堅持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二是通過學習《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進一步增強了做好工作的責任感。通過學習,我對共產黨人的初心和使命有了更深入的理解,自己作為一名共產黨員,應該更加自覺、主動地做好各項工作。三是通過學習《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進一步樹牢了服務意識。圖書館館員的工作就是服務,既為各項中心工作的開展提供運行保障,又通過各項工作的推進服務于讀者。為此,自己把服務意識根植于內心,服從領導安排,認真做好上傳下達、協調左右的各項工作。
通過學習《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我體會到作為一名基層黨員干部要嚴格執(zhí)行黨章,全面貫徹黨內處分條例和黨內監(jiān)督條例,自覺接受來自各方面的監(jiān)督,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針對存在的自身不足進行認真整改,進一步在工作中不斷完善,不斷創(chuàng)新,不斷進步,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樹立正確權力觀、地位觀和利益觀,始終保持共產黨員的先進性。堅持為讀者服務,以創(chuàng)新的意識、創(chuàng)新的精神、創(chuàng)新的思路去工作,做一名廉潔自律、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的圖書館工作人員。
8月18日,中共中央印發(fā)了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并決定從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新修訂的《條例》共142條,與原《條例》相比新增11條,修改65條,整合了2條。這次新修訂的《條例》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以黨章為根本遵循,提高了紀律建設的政治性、時代性、針對性。把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寫入黨的紀律建設的指導思想,體現了修訂工作本身的與時俱進。這一條款的修訂是《條例》整體修訂的邏輯起點和思想脈絡,使修訂后的《條例》政治性更強,內容更科學,邏輯更嚴謹,指導性和可操作性更強。
《條例》對一些違紀行為作出了從重或者加重處分的規(guī)定,從嚴處分彰顯“越往后越嚴”的震優(yōu)作用。如第六十一條規(guī)定:組織、利用宗教活動反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破壞民族團結的,對策劃者、組織者和骨干分子,給予開除黨籍處分。而修訂前對此款的處分規(guī)定為“留黨家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钡谝话僖皇l規(guī)定,“在扶貧領域有侵害群眾利益行為的,從重或者加重處分?!蓖ㄟ^對條例六個從重加重的修訂,紀律的紅線劃得更為清晰。這些修訂的的內容更加體現了紀嚴于法、紀在法前的原則,對全體黨員的行為約束和法紀意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黨員任何違法犯罪行為都將受到相應的黨規(guī)黨紀追究。
通過學習,我深刻感受到,《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是關于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黨內法規(guī),它是維護黨的團結統(tǒng)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的重要條件,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得以實現的重要保證,對于增強黨的凝聚力和戰(zhàn)斗力,密切黨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曾幾何時,一部分黨員領導干部受享樂主義和金錢至上思想的影響,理想信念缺失,道德觀念弱化,置黨紀國法于不顧,為一己之私利肆意妄為,給黨和國家的事業(yè)造成了巨大的損失,在人民群眾中形成了惡劣的影響,給黨在人民群眾中的威信和形象抹了黑。以習近平總書記為核心的黨中央,十分重視黨的自身建設,深刻認識到黨員領導干部隊伍是否清正廉潔、是否務實干事,直接關乎黨的執(zhí)政地位、關乎兩個一百年宏偉目標的實現。
為此,從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以刮骨療毒的勇氣,以“黨紀國法面前沒有鐵帽子王”的魄力,在全黨范圍內大力反腐,做到老虎、蒼蠅一起打,反腐面前無禁區(qū),隨著以周永康、徐オ厚、令計劃等為代表的黨內腐敗分子落馬,我們黨員領導干部隊伍得到純潔凈化,黨內的政治生態(tài)也逐漸朝風清氣正的方向轉變,反腐重新凝聚了黨心、贏得了民心。十九大以后,黨反腐力度不斷加大,“打虎”、“拍蒼”、“獵狐”行動持續(xù)進行,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將會從根本上全面推進從嚴治黨。
通過學習新修訂的《條例》,我深刻感受到,貫徹好《條例》,關鍵在于正確理解和把握《條例》精神實質,重點在于規(guī)范和約束我們的行為。
因此,我們要進一步增強組織紀律觀念,自覺做到遵守黨的紀律不動搖,執(zhí)行黨的紀律不走樣,時刻用黨的紀律嚴格要求和約束自己,規(guī)范我們的一言一行。在學習上要用正確的理論武裝我們的頭腦,樹立正確的理想信念和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自覺提高拒腐防變的能力;在工作上要精精業(yè)業(yè),積極向上,不求名利,堅持以身作則、秉公辦案;在生活上要甘為清貧,自覺拼棄貪圖享受、唯金錢至上論,自覺抵制腐敗歪風邪氣,管住自己的嘴和手,管住自己、管住家人和身邊的人。
要始終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保持黨的優(yōu)良傳統(tǒng)和優(yōu)良作風,學習先鋒模范典型事跡,自覺維護黨的良好形象和威信,自覺遵守黨紀法規(guī),絕不能把自己混為普通老百姓。自覺做到在困難面前勇住直前,勇挑重擔,在榮譽面前不搶不追,謙讓包容。要自覺增強黨性觀念,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堅持講政治、講學習、講大局、講貢獻、講風格、講原則、講團結、講正派,踏踏實實做事,平平淡淡做人。
堅決克服只要組織照顧,不要組織紀律,不思進取,投機取巧,生活怕苦,工作怕實,遇到困難和矛盾繞道走、看到名利爭著上的不良思想和行為。
通過學習,我深刻感受到,作為法院干部要始終堅定理想信念、增強四種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始終牢記為民司法、公正司法的宗旨,確立正確的人生觀、地位觀和利益觀,做一名廉潔自律、愛崗敬業(yè)的合格共產黨員,以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積極進取的精神,努力為黨和人民的司法事業(yè)做出應有的貢獻。
讀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心得體會大全(19篇)篇五
根據黨中央有關要求和重要講話精神,修訂兩部黨內法規(guī)主要把握了以下原則。
堅持以黨章為根本遵循,用嚴明的紀律維護黨章權威。黨章規(guī)定了黨的理想信念宗旨、路線方針政策、體制機制制度、紀律規(guī)則約束,是全黨必須遵守的根本行為規(guī)范。修訂《準則》和《條例》,都是從研讀黨章入手,既追溯黨內規(guī)則的理論源頭,又聯系實際立足當下,將黨章對黨員干部的廉潔自律要求和紀律要求具體化。比如,黨章規(guī)定黨員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貢獻”,《準則》明確提出“堅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堅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獻”的要求。又比如,黨章規(guī)定黨員要“維護黨的團結和統(tǒng)一”“堅決反對一切派別組織和小集團活動”,《條例》在對違反政治紀律行為的處分中專門增加了“在黨內搞團團伙伙、結黨營私、拉幫結派”等紀律處分條款。
堅持問題導向,把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擺在首位。近年來,黨內出現不少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的現象。有的政治野心膨脹,大搞團團伙伙;有的妄議中央,制造政治謠言;有的不信馬列信鬼神,參與封建迷信活動。這些問題關系黨和國家政治安全,決不能等閑視之,必須通過嚴肅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加以解決。政治紀律是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場、政治言論和政治行為方面必須遵守的行為準則,是最重要、最根本、最關鍵的紀律,遵守政治紀律是遵守黨的全部紀律的重要基礎。加強黨的紀律,就要抓住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這個“綱”。遵守政治紀律,最核心的就是堅持黨的領導,同以同志為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覺維護中央權威。
堅持紀嚴于法、紀在法前,實現紀法分開。黨的xx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黨規(guī)黨紀嚴于國家法律。強調,要堅持紀嚴于法、紀在法前,實現紀法分開。紀律是黨的生命。黨的紀律保證理想信念宗旨,體現優(yōu)良傳統(tǒng)作風,保障路線方針政策。大量案例證明,黨員“破法”無不始于“破紀”。黨員守住了紀律,就不至于滑向違法犯罪的深淵。實現紀法分開,把紀律和規(guī)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動輒則咎,可以防止“違紀只是小節(jié)、違法才去處理”,避免“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階下囚”的現象。
堅持高標準和守底線相結合。全面從嚴治黨,要求以德治黨與依規(guī)治黨緊密結合。道德是紀律的必要前提和基礎,紀律是道德的堅強后盾和保障。以德治黨的“德”,主要指黨的理想信念宗旨、優(yōu)良傳統(tǒng)作風。修訂后的《準則》,緊扣“廉潔自律”主題,重申黨的理想信念宗旨、優(yōu)良傳統(tǒng)作風,堅持正面倡導,重在立德,樹立了黨員和黨員領導干部看得見、夠得著的高標準。修訂后的《條例》,聚焦黨紀戒尺定位,圍繞“六項紀律”開列負面清單,重在立規(guī),劃出了黨組織和黨員不可觸碰的底線?!稖蕜t》和《條例》一正一反、相得益彰,自律與他律互補、高標準與守底線兼顧,對于提高黨員干部拒腐防變能力具有重要意義。
讀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心得體會大全(19篇)篇六
對照新舊條例,新條例更明確、更清晰、更細化。通過學習,我深刻地感受到,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是的一部重要的黨內法規(guī),它是維護黨的團結統(tǒng)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的重要條件,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得以實現的重要保證,對于增強黨的凝聚力和戰(zhàn)斗力,密切黨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我也充分認識到《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頒布實施的重要意義,是對于維護黨的章程,純潔黨的組織,貫徹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的方針,教育黨員遵紀守法,是保證我們黨始終做到立黨為公、執(zhí)政為民和切實實現好、維護好、發(fā)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我作為一名基層的普通黨員,更要深入學習《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進行自我的剖析,進行自我批評,與領導、同事交心、談心,廣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見,認真審視自己,加強理論學習、黨性教育、端正工作和生活作風、廉潔自律等方面。新條例是一面新的旗幟,為我劃分了生活、工作、學習的底線,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有了明確的方向。黨員本身是一面旗幟,是為人民群眾指路的風向標。不但要以身作則,更要模范帶頭,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凝心聚力,砥礪前行。
作為廣富林街道治安服務管理站的一員,我們要切實做好“兩個實有”工作,群租整治工作,有耐心、高質量地完成人員、房屋信息采集登記,有方法、高成效地完成違規(guī)租賃房屋整改事宜。面對居民不配合、有異議,要耐心細致,親切誠懇地宣傳實有人口登記的權利義務、利弊得失。起早貪黑,犧牲雙休日,是我們工作的常態(tài),為的是更好地配合居民的時間,便利群眾的需求。面對誘惑,經受考驗,堅持原則,堅守底線,忠于自己的工作,忠于自己的信仰。
我也知道自己還存在不足的地方,以后一定認真改正。這段時間,我發(fā)現自身學習缺乏主動,自覺性還不夠高,緊迫感仍需加強。我今后在實際工作中要督促自己加強學習,逐步改正自己的缺點,提升自己各方面的素養(y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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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心得體會大全(19篇)篇七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在年8月26日進行了重新修訂,此次修訂體現了在習近平新時代中紀律的政治性、針對性和與時俱進的時代性。此次紀律處分條例的修訂,在保證中國共產黨的主導地位的同時,維護了中國共產黨黨內團結的強有力的武器。我們黨員同志要嚴于律己,紀嚴于法。
首先,黨員干部要加強自身的政治學習。黨員干部時刻以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fā)展觀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來武裝黨員干部自身的政治思想,帶頭發(fā)揚黨內先輩們的優(yōu)良傳統(tǒng)、主動學習黨員的黨紀條例、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努力筑牢黨員干部自身的思想防線,嚴于律己,不被外界因素所誘導。
其次,黨員干部要加強自身的紀律學習。天下志德,莫大于忠。貪官猛如虎,庸官害如狼。黨員干部要加強自身的紀律建設,從各方面嚴格要求自身,自重,自省,自激,自勵,用黨紀黨規(guī)來衡量自身。在政治上講究忠誠,在組織上講究服從,在行動上講究紀律。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實實做事。
最后,黨員干部要加強樹立黨員的自身信念。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指導下,做到在黨為黨,時時刻刻牢記自己是一名中國共產黨,自身的言行要有利于黨,對于不利于黨的行為要堅決抵制。在任何時候,黨員干部都要堅定一個黨員的立場,維護黨內的團結,對于有利于黨團結的話要多說,有利于團結的事要多做,時時處處堅決維護中國共產黨的利益。對于那些身在黨內、心在黨外、對黨不忠的人,進行堅決的斗爭。
讀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心得體會大全(19篇)篇八
中共中央頒布實施《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是從嚴治黨的重大舉措,是黨內政治生活的大事。目前,我們黨和國家正處在非常重要的歷史時期,全國各族人民都在為實現兩個一百年,為實現中國夢,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而努力奮斗,《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黨內法規(guī)的形式明確回答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一系列重大的理論和實踐問題,體現了時代性,具有科學性,標志著我們黨的紀律建設更加規(guī)范化、制度化?!吨袊伯a黨紀律處分條例》的頒布實施,對于維護黨的章程,純潔黨的組織,貫徹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教育黨員遵紀守法,保證我們黨始終做到立黨為公、執(zhí)政為民和切實實現好、維護好、發(fā)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起著重要作用,對于為我們共同實現中國夢保駕護航具有重要的價值和意義。
讀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心得體會大全(19篇)篇九
通過學習《條例》,使我們充分地認識到,《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依據黨章和憲法、法律,結合黨的建設與實踐,以黨內法規(guī)的形式明確回答了黨的紀委和紀律處分方面等一系列重大問題?!吨袊伯a黨紀律處分條例》的頒布和實施,將會保證我們黨始終堅持做到立黨為公、執(zhí)政為民和實現好、維護好、發(fā)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對維護黨的章程、嚴肅黨的紀律,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執(zhí)行發(fā)揮重要作用。同時,也將保證黨的紀律的嚴肅性,通過將法律機制引入到黨的隊伍建設中,使我們執(zhí)政黨的地位得到進一步鞏固和加強。
通過學習,我們深刻在感受到,《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是關于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黨內法規(guī),它是維護黨的團結統(tǒng)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的重要條件,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得以實現的重要保證,對于增強黨的凝聚力和戰(zhàn)斗力,密切黨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們黨作為一個有著六千八百多萬黨員的大黨,沒有嚴明的紀律作保證,就會失去戰(zhàn)斗力,成為一盤散沙;全黨紀律嚴明,朝氣蓬勃,就能無往而不勝。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的新的發(fā)展階段,黨面臨著長期執(zhí)政和改革開放的雙重考驗,需要認真解決好提高黨的執(zhí)政能力和領導水平、提高拒腐防變和抵御風險能力兩大歷史性課題,在這樣的形勢下,加強黨的紀律建設顯得更為重要。
學習《條例》,關鍵在于正確理解和把握《條例》精神實質,重點在于規(guī)范和約束我們的行為,目的在于帶領廣大黨員干部抓好各項工作。因此,我們要進一步增強組織紀律觀念,自覺做到遵守黨的紀律不動搖,執(zhí)行黨的紀律不走樣,時刻用黨的紀律嚴格要求和約束自己,規(guī)范我們的一言一行。在學習上要用正確的理論武裝我們的頭腦,樹立正確的理想信念和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自覺提高拒腐防變的能力;在工作上要精精業(yè)業(yè),積極向上,不求名利,堅持一切為人民謀利益的思想;在生活上要甘為清貧,自覺拼棄貪圖享受、唯金錢至上論,自覺抵制腐敗歪風邪氣,管住自己的嘴和手,管住自己、管住家人和身邊的人。要始終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保持黨的優(yōu)良傳統(tǒng)和優(yōu)良作風,學習先鋒模范典型事跡,自覺維護黨的良好形象和威性,自覺遵守黨紀法規(guī),絕不能把自己混為普通老百姓。自覺做到在困難面前勇往直前,勇挑重擔,在榮譽面前不搶不追,謙讓包容。要自覺增強黨性觀念,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堅持講政治、講學習、講大局、講貢獻、講風格、講原則、講團結、講正派,踏踏實實做事,清清白白做官,平平淡淡做人。堅決克服只要組織照顧,不要組織紀律,不思進取,投機取巧,生活怕苦,工作怕實,管理怕嚴、作風怕硬,遇到困難和矛盾繞道走,看到名利爭著上的不良思想和行為。要進一步解放思想,大膽開拓創(chuàng)新,認真貫徹落實黨在新時期的系列路線、政策和方針,以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努力為我們黨的各項事業(yè)實現突破發(fā)展貢獻力量。
讀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心得體會大全(19篇)篇十
一個政黨,如果不堅決反對和有效預防腐敗,聽任腐敗現象在黨內滋長蔓延,就不能取得政權,如果不能堅持不懈的做好反腐倡廉,黨的執(zhí)政地位就有喪失的危險。黨的十六大以來對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提出了明確的要求,頒布了一系列的法規(guī)、條例,這是對我們黨對執(zhí)政規(guī)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規(guī)律認識的進一步深化,是在發(fā)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對外開放條件下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新要求,是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根本舉措、鞏固黨的執(zhí)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要自覺接受監(jiān)督,保持共產黨員的先進性。
做為入黨積極分子的我,也要按照黨員的規(guī)章來認真執(zhí)行,全面貫徹黨內處分條例和黨內監(jiān)督條例,自覺接受來自各方面的監(jiān)督,樹立正確人生觀、地位觀和價值觀,以創(chuàng)新的思路去工作,做一名廉潔自律、愛崗敬業(yè)的好員工。
讀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心得體會大全(19篇)篇十一
修訂后的《準則》共8條、281字,包括導語、黨員廉潔自律規(guī)范、黨員領導干部廉潔自律規(guī)范三個部分,可概括為“四個必須、八條規(guī)范”。
《準則》重申了黨性修養(yǎng)的“四個必須”?!稖蕜t》在概括黨章總綱的基礎上,開篇就對全體黨員和各級黨員領導干部提出“四個必須”。我們黨是用革命理想和鐵的紀律組織起來的馬克思主義政黨。共產黨人的根本,就是對馬克思主義的信仰,對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的信念,對黨和人民的忠誠?!八膫€必須”是黨員和黨員領導干部黨性修養(yǎng)的核心內容和根本要求。堅持“四個必須”,就能明確政治方向、保持政治定力、堅守廉潔準則;違背“四個必須”,就會迷失方向、放松警惕、違反紀律甚至違法犯罪。
《準則》堅持面向全體黨員和抓住“關鍵少數”相結合。修訂后的《準則》,將適用對象擴大到全體黨員。在“黨員廉潔自律規(guī)范”部分,圍繞全體黨員如何正確對待和處理公與私、廉與腐、儉與奢、苦與樂的關系提出“四個堅持”;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自律規(guī)范”部分,圍繞從政、用權、修身、齊家提出“四個自覺”?!八膫€堅持”和“四個自覺”相互貫通、渾然一體。比如,《準則》要求普通黨員“堅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凈做事”,要求黨員領導干部“廉潔用權,自覺維護人民根本利益”,兩者具有密切的內在聯系。普通黨員也是黨的一員,必須保持先進性和純潔性。同時,黨員領導干部是從普通黨員中成長起來的,黨員堅持“崇廉拒腐”,就為黨員領導干部“廉潔用權”打好了基礎。
《準則》堅持實事求是、求真務實,讓黨員干部能夠自覺踐行。制度要兼具必要性和可行性,才能得到有效執(zhí)行。《準則》第一條是“堅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要求全體黨員舍棄自己的合法利益是不現實的,但要求黨員把個人利益與黨和國家的利益統(tǒng)一起來,做到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卻是必要且可行的。堅持實事求是、求真務實,并不是降低標準。從目前情況看,“八條規(guī)范”標準已經不低,需要跳一跳才能夠得著。黨員干部要努力做到,在廉潔自律方面取得人民群眾滿意的效果。
《準則》是我們黨的道德宣示和向人民群眾的莊嚴承諾。立黨為公、執(zhí)政為民,必然要求廣大黨員清正廉潔、嚴格自律?!稖蕜t》是黨執(zhí)政以來第一部完全堅持正面倡導的黨內法規(guī),體現了共產黨人的公仆本色,反映了人民群眾的殷切期望。法規(guī)制度的執(zhí)行,一靠自覺,二靠監(jiān)督?!稖蕜t》沒有罰則,要靠全體黨員自覺遵照執(zhí)行;但《準則》的每一條規(guī)定背后,都有懲戒機制提供剛性約束。比如,嚴重違反《準則》中公私分明、廉潔從政、廉潔用權等規(guī)定,都能在《條例》中找到處分依據。另外,《準則》的頒布,意味著把監(jiān)督黨員和黨員領導干部的尺子交給了廣大群眾,這也是強有力的監(jiān)督和約束。
讀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心得體會大全(19篇)篇十二
《條例》共3編,11章,133條,分為“總則”“分則”和“附則”三個部分,規(guī)定了六大類違紀行為。修訂后的《條例》有4個鮮明特點。
《條例》尊崇黨章、細化了紀律?!稐l例》強調黨組織和黨員必須自覺遵守黨章,明確規(guī)定違反黨章要受到紀律追究。全面梳理黨章和其他主要黨內法規(guī)對黨組織和黨員的紀律要求,整合修訂為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六項紀律。凡是國家法律已有的內容,都不再重復規(guī)定,只在分則中設置銜接條款,使《條例》的內容真正回歸黨的紀律。
《條例》突出了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稐l例》針對現階段違紀問題的突出表現,強調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組織紀律,對反對黨的領導和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基本要求行為作出處分規(guī)定。新增妄議中央大政方針、破壞黨的集中統(tǒng)一,搞團團伙伙、結黨營私、拉幫結派、培植私人勢力,對抗組織審查等違紀條款,內容更為豐富,“籠子”更為嚴密。《條例》對違反政治紀律的行為規(guī)定了較重的處分檔次,以發(fā)揮黨紀處分的威懾作用,真正把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立起來、嚴起來。
《條例》體現了作風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最新成果。一是將黨的以來落實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糾正“四風”方面的部署和要求轉化為紀律規(guī)定。比如,《條例》第19條關于頂風違紀、不收斂不收手要從重、加重處分的規(guī)定;第126條關于生活奢靡、貪圖享樂、追求低級趣味,造成不良影響的要給予黨紀處分的規(guī)定,體現了中央關于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的要求。二是針對反腐敗斗爭中出現的新問題,對廉潔紀律進行了歸納梳理,提高了現實針對性。比如,《條例》第83條、第84條關于黨員領導干部收受禮品、禮金必須給予黨紀處分的規(guī)定。三是突出群眾紀律,將違反群眾紀律的行為單設為一類,新增了侵害群眾利益、漠視群眾訴求等違紀條款,對破壞黨和人民群眾血肉聯系的行為作出處分規(guī)定。
《條例》提出了黨紀處分工作五項原則。《條例》在總則第4條明確提出了黨紀處分工作五項原則,即“黨要管黨、從嚴治黨”“黨紀面前一律平等”“實事求是”“民主集中制”和“懲前毖后、治病救人”。其中,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是黨的建設的根本方針,也是黨紀處分工作的首要原則?!稐l例》第114條規(guī)定,黨組織不履行或者不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造成嚴重損害或者嚴重不良影響的,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要受到黨紀處分,充分體現了“權力就是責任、責任必須擔當”的要求。五項原則不僅規(guī)定了各級黨組織嚴肅執(zhí)紀的責任,也充分體現了黨組織對黨員的嚴格要求和關心愛護。在執(zhí)紀實踐中,應“區(qū)別不同情況,恰當予以處理”,“實行懲戒與教育相結合,做到寬嚴相濟”。黨的以來,中央紀委回歸黨章要求,強調紀律檢查是做思想政治工作,要用黨章黨規(guī)黨紀教育喚醒違紀黨員干部。在執(zhí)紀工作中,注重抓早抓小,綜合運用監(jiān)督執(zhí)紀“四種形態(tài)”,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tài);黨紀輕處分、組織調整成為大多數;重處分、重大職務調整的是少數;而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只是極極少數。這些都體現了“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則。
讀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心得體會大全(19篇)篇十三
一是著力在正風反腐上下功夫。圍繞《條例》,重點查處和糾正全面深化改革、培育壯大新動能、生態(tài)環(huán)保和糧食生產及扶貧領域、民生領域、住建領域等方面存在的問題,精準發(fā)力。通過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加大執(zhí)紀審查、監(jiān)察調查力度,深化運用“四種形態(tài)”,持續(xù)加壓,不斷形成震懾。在受賄行賄一起查上持續(xù)用力。二是著力推進“三不”機制。要堅持系統(tǒng)謀劃、系統(tǒng)研究反腐敗工作,找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結合點,搞好科學統(tǒng)籌,推動不敢、不能、不想同向、同步、同進。做好查辦案件后半篇文章。突出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用足“一案六書兩報告兩建議”,督促發(fā)案單位黨組織自查自糾。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從接受紀律審查和監(jiān)察調查,到移送司法、作出審判,全程通報曝光,形成有力震懾,鞏固不敢腐氛圍。三是著力推進專項治理。緊盯“關鍵少數”。堅持從“一把手”抓起,層層壓實責任,通過嚴厲問責,倒逼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自覺擔當作為,敢于斗爭、敢于碰硬、敢于揭丑,管好班子、帶好隊伍。突出持續(xù)深化。糾正不作為不擔當不能止步,我們要將“破壞生態(tài)環(huán)境的行為”納入監(jiān)督視野,補齊監(jiān)督“空白”,重點圍繞全市“安邦河治理”“秸稈焚燒防控”等當前環(huán)保領域重點工作,開展監(jiān)督執(zhí)紀問責,持續(xù)發(fā)力,堅決為打好、打贏青山、碧水、凈土、藍天保衛(wèi)戰(zhàn)提供紀律保障。拓寬渠道,及時發(fā)現問題線索,發(fā)現一起,查處一起。同時,強化輿論引導,加強反面典型警示教育,讓廣大干部群眾切身感受到治庸治懶治無為的堅定決心和實際成效。嚴格追責問責。充分運用通報、誡勉談話、組織處理和組織調整、黨紀政務處分等多種問責方式,對失職失責、造成嚴重損失或不良影響的,堅決給予問責處理;對愛惜羽毛、回避問題、庸碌無為的,該免職的免職、該調整的調整,堅決作出“下”或“轉”的處理,讓不干事、不作為的人沒有立足之地、容身之位。
讀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心得體會大全(19篇)篇十四
黨的紀律是維護黨的團結統(tǒng)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的重要條件,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得以實現的重要保證,對于增強黨的凝聚力和戰(zhàn)斗力,密切黨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我們黨從誕生之日起就非常重視紀律建設,歷次黨章都對黨的紀律作出了明確規(guī)定。作為一個有著6700多萬黨員的大黨,沒有嚴明的紀律作保證,就會失去戰(zhàn)斗力;成為一盤散沙;全黨紀律嚴明,朝氣蓬勃,就能無往而不勝。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的新的發(fā)展階段,我們黨面臨著長期執(zhí)政和改革開放的雙重考驗,需要認真解決好提高黨的執(zhí)政能力和領導水平、提高拒腐防變和抵御風險能力兩大歷史性課題,在這樣的形勢下,加強黨的紀律建設更為重要。
中共中央新頒布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黨紀處分條例》),是關于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黨內法規(guī)。它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依據黨章和憲法、法律,結合黨的建設的實踐,以黨內法規(guī)的形式明確回答了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一系列重大問題。它的頒布實施是黨內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貫徹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方針,進一步加強黨的紀律建設的重大舉措,對于全面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
首先,黨中央對加強黨的紀律建設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黨的xx屆六中全會對于加強和改進黨的作風建設,加強黨的政治紀律和組織人事紀律提出了許多新的明確、具體的要求。黨的xx大進一步提出要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全面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
其次,國家政治、經濟、文化建設和社會形勢有了新的變化?!霸囆袟l例”的主要精神和主要內容是我們在1995年以前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認識和研究成果?!霸囆袟l例”發(fā)布實施近七年來,我們國家的政治、經濟、文化建設和社會形勢發(fā)生了很大變化。在這種情況下,為了更好地貫徹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xx大精神,保證我們黨努力做到立黨為公、執(zhí)政為民和實現好、維護好、發(fā)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必要及時對“試行條例”進行修訂。
再次,新世紀新階段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有了新的進展。適應新形勢下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需要,既要從嚴治標,又要著力治本,逐步加大治本力度,形成用制度規(guī)范從政行為、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的機制,使廣大黨員干部真正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必須進一步健全和完善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的法規(guī)。
這次修訂在具體內容和條款的設計上,注意正確處理了三個方面的關系:。
一是注意處理繼承與創(chuàng)新的關系?!饵h紀處分條例》保留了“試行條例”中應當繼續(xù)執(zhí)行的條款,對其中一些條款進行了調整、充實、完善和細化,對一些不適應當前需要的條文不再寫入,并結合新情況增加了一些新的條款。如鑒于目前我國證券交易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已逐漸健全完善,并且中央辦公廳發(fā)布的《關于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若干規(guī)定》已經有限制地放寬了對黨政機關工作人員買賣股票的禁令,在一定條件下允許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依法投資證券市場、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因此,《黨紀處分條例》對“試行條例”第九十一條關于違反廉潔自律規(guī)定買賣股票應受黨紀處分的規(guī)定不再寫入。
二是注意處理從嚴治黨與現實可行性的關系?!饵h紀處分條例》堅持實事求是、寬嚴相濟,力求做到寬要寬得恰當、嚴要嚴得適度,使規(guī)定更具有現實可行性。如《黨紀處分條例》規(guī)定,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guī)定的主刑(含宣告緩刑)的,應當給予開除黨籍處分;《黨紀處分條例》規(guī)定的只有開除黨籍處分一個檔次的違紀行為,不適用減輕處分的規(guī)則。這些規(guī)定較“試行條例”更加嚴格。
意使其具有黨內法規(guī)的特點,使之符合從嚴治黨、加強黨的建設的需要。貫徹執(zhí)行《黨紀處分條例》,是黨的各級組織的一項重要任務。當前,首先要以求真務實的精神認真學習、深刻領會。要把學習《黨紀處分條例》與學習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黨的xx大和xx屆三中全會精神結合起來,與全面加強黨的建設、嚴肅黨的紀律的要求結合起來。
讀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心得體會大全(19篇)篇十五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踐行“兩個維護”。《條例》的修訂緊緊圍繞黨中央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把政治建設擺在首位。紀檢監(jiān)察機關必須準確把握政治機關定位,牢固樹立“四個意識”,把“兩個維護”作為監(jiān)督執(zhí)紀的綱和魂。二是突出重點內容,找準監(jiān)督“靶心”?!稐l例》總結了黨的十八大以來我黨在管黨治黨過程中發(fā)現的突出問題和新型違紀行為,凝練為紀律規(guī)定,指明了紀檢監(jiān)察機關履行職責的方向。我們在履行職責過程中,要貫徹落實新發(fā)展理念,堅持問題導向,體現以人民為中心的鮮明立場,聚焦《條例》規(guī)定,深化專項治理,拓展問題線索渠道,精準發(fā)現、精準監(jiān)督、精準查處。三是運用“四種形態(tài)”,凈化政治生態(tài)?!稐l例》增加了運用監(jiān)督執(zhí)紀“四種形態(tài)”的規(guī)定,是“把紀律挺在前面”的具體化,體現了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貫方針。實踐中,我們要充分運用監(jiān)督執(zhí)紀“四種形態(tài)”,不斷提升黨內監(jiān)督質量。四是推進“紀法貫通”,釋放制度活力?!稐l例》對黨員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犯罪的情形作出了明確規(guī)定,體現了黨中央堅持紀嚴于法、紀在法前,實現紀法貫通的戰(zhàn)略考量。我們要發(fā)揮好紀委監(jiān)委合署辦公優(yōu)勢,精準把握監(jiān)督全覆蓋的內涵和外延。實現執(zhí)紀審查和監(jiān)察調查相互貫通,監(jiān)察調查與審查起訴無縫對接,把制度優(yōu)勢轉化為治理效能。
讀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心得體會大全(19篇)篇十六
各級黨委(黨組)要擔當和落實好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以對黨的事業(yè)和黨員、干部高度負責的精神,切實抓好《條例》的學習宣傳、貫徹落實,使黨的紀律刻印在全體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的心上。要把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永遠排在首要位置,通過嚴肅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帶動其他紀律嚴起來。各級紀委(紀檢組)要認真履行監(jiān)督執(zhí)紀問責職責,加大查處違反《條例》行為的力度,進一步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機制。黨員領導干部要以身作則,帶頭增強黨章黨規(guī)黨紀意識,敢于擔當、敢于較真、敢于斗爭,確保把黨章黨規(guī)黨紀落實到位。廣大黨員要牢固樹立黨章黨規(guī)黨紀意識,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守住紀律“底線”,自覺做守紀律、講規(guī)矩的模范。
一、對“兩個條例”的內容及其實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理解和認識。
兩個《條例》的頒布實施,是我們黨具有深遠現實意義和歷史意義的重大舉措,也是加強黨的建設的重要成果。堅持了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體現了黨內民主,加強了黨內監(jiān)督,保障了黨的權益和先進性。兩個條例作為黨內的配套措施,內容上是互相補充、互相配合的,總的共同點就是要貫徹從嚴治黨的方針,加強我們黨的法規(guī)和制度建設,又各有特點、各有側重。中國共產黨是執(zhí)政黨,治國必先治黨,黨能否治好,關系到國家民族的興衰。兩個《條例》的頒布實施,對于堅持從嚴治黨,維護黨的團結統(tǒng)一,保持黨的先進性和戰(zhàn)斗力,始終做到立黨為公、執(zhí)政為民,必將起到重要作用;對于嚴肅黨的紀律,純潔黨的組織,保障黨員的民主權利,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貫徹執(zhí)行,推動反腐倡廉工作深入開展,鞏固黨的執(zhí)政地位,具有重要意義。
1、對《黨內監(jiān)督條例》的認識。
黨內監(jiān)督不是一個新問題,黨內制定一個黨內監(jiān)督的規(guī)范性文件,是黨的建設的迫切需要,也是黨內外強烈的呼聲。首先,制定這個條例是全面推進黨建工作的需要。xx大精神指出,要把我們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有機結合起來,把制度建設貫穿其中。這個條例的制定,表明我們黨在制度建設上有了新的進展和新的成果。其次,制定這個條例是我們嚴肅黨的紀律、強化監(jiān)督制約體制的需要。在我們黨的建設中,要提高全黨的整體素質,要規(guī)范黨組織和黨員干部的領導行為,要保持黨的先進性,最重要的一條就是要實現黨的自覺性和組織的監(jiān)督制約相統(tǒng)一,要在全黨提高自身自覺性的基礎上,依法治黨。第三,制定黨內監(jiān)督條例是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倡廉的迫切需要。目前,我們黨內黨風建設和廉政建設的形勢還很嚴峻,黨風不正和腐敗現象的蔓延,原因不外乎體制上的弊端、監(jiān)督不力和紀律松弛這些方面。這個文件的出臺,是我們黨風建設的需要,是制度建設的需要,是反腐倡廉的需要。
黨內監(jiān)督不是一個新問題,黨內監(jiān)督條例是在新的歷史條件下,黨的建設、領導機制和執(zhí)政方式有了新的進展的情況下,加強黨的執(zhí)政能力和深化黨的執(zhí)政效率的歷史性和必然性的產物。從我黨來講,特別是執(zhí)政以后,重視黨內監(jiān)督問題是我們黨一貫的思想,各代黨的領導人十分重視這個問題,指出要加強黨內思想教育,從國家制度和黨的制度上做出適當規(guī)定,便于對黨組織和黨員進行嚴格的監(jiān)督。黨的十屆四中全會做出了加強黨的建設的重大問題、提高完善黨內監(jiān)督和制定黨內監(jiān)督條例的決定。監(jiān)督條例的出臺,順應新時期下黨的建設的新形勢和新情況,對加強黨的建設和執(zhí)政能力起到不可忽視的作用。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經過修訂以后,內容更加全面和具體,本著“三個代表”思想與時俱進的精神,結合了新的形勢,堅決貫徹“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把我們黨以往紀律處分方面的一些規(guī)定進一步條例化、規(guī)范化、具體化。
新的條例經過實踐并修改以后,對違紀的界限更加清晰,違紀的定性更加準確。明確指出了作為一個黨員,一個黨員領導干部,應該知道什么是可做的,什么是不能做的,如果做了不該做的,將會受到什么樣的處罰。新條例中,很多條款注意了和法律法規(guī)的銜接,避免在操作中出現矛盾和抵觸。如涉及到“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對失職、瀆職人員的認定,都考慮到國家法律的規(guī)定,并具體明確了違反黨紀后接受處分的流程以及紀律處分和法律制裁之間的界限和操作規(guī)程,使紀律處分條例條例在實踐中有很強的可操作性。
讀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心得體會大全(19篇)篇十七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為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guī),嚴肅黨的紀律,純潔黨的組織,保障黨員民主權利,教育黨員遵紀守法,維護黨的團結統(tǒng)一,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貫徹執(zhí)行,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制定的條例。下文是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歡迎閱讀!
第一編總則。
第一章指導思想、原則和適用范圍。
第二條本條例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fā)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戰(zhàn)略部署。
第三條黨章是最根本的黨內法規(guī),是管黨治黨的總規(guī)矩。黨的紀律是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遵守的行為規(guī)則。黨組織和黨員必須自覺遵守黨章,嚴格執(zhí)行和維護黨的紀律,自覺接受黨的紀律約束,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
(一)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加強對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監(jiān)督,把紀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
(二)黨紀面前一律平等。對違犯黨紀的黨組織和黨員必須嚴肅、公正執(zhí)行紀律,黨內不允許有任何不受紀律約束的黨組織和黨員。
(三)實事求是。對黨組織和黨員違犯黨紀的行為,應當以事實為依據,以黨章、其他黨內法規(guī)和國家法律法規(guī)為準繩,準確認定違紀性質,區(qū)別不同情況,恰當予以處理。
(四)民主集中制。實施黨紀處分,應當按照規(guī)定程序經黨組織集體討論決定,不允許任何個人或者少數人擅自決定和批準。上級黨組織對違犯黨紀的黨組織和黨員作出的處理決定,下級黨組織必須執(zhí)行。
(五)懲前毖后、治病救人。處理違犯黨紀的黨組織和黨員,應當實行懲戒與教育相結合,做到寬嚴相濟。
第五條本條例適用于違犯黨紀應當受到黨紀追究的黨組織和黨員。
第六條黨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guī),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違反黨和國家政策,違反社會主義道德,危害黨、國家和人民利益的行為,依照規(guī)定應當給予紀律處理或者處分的,都必須受到追究。
(一)警告;。
(二)嚴重警告;。
(三)撤銷黨內職務;。
(四)留黨察看;。
(五)開除黨籍。
第八條對嚴重違犯黨紀的黨組織的紀律處理措施:
(一)改組;。
(二)解散。
第九條黨員受到警告處分一年內、受到嚴重警告處分一年半內,不得在黨內提升職務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高于其原任職務的黨外職務。
第十條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是指撤銷受處分黨員由黨內選舉或者組織任命的黨內職務。對于在黨內擔任兩個以上職務的,黨組織在作處分決定時,應當明確是撤銷其一切職務還是某個職務。如果決定撤銷其某個職務,必須撤銷其擔任的最高職務。如果決定撤銷其兩個以上職務,則必須從其擔任的最高職務開始依次撤銷。對于在黨外組織擔任職務的,應當建議黨外組織依照規(guī)定作出相應處理。
對于應當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但是本人沒有擔任黨內職務的,應當給予其嚴重警告處分。其中,在黨外組織擔任職務的,應當建議黨外組織撤銷其黨外職務。
黨員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或者依照前款規(guī)定受到嚴重警告處分的,二年內不得在黨內擔任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或者高于其原任職務的職務。
第十一條留黨察看處分,分為留黨察看一年、留黨察看二年。對于受到留黨察看處分一年的黨員,期滿后仍不符合恢復黨員權利條件的,應當延長一年留黨察看期限。留黨察看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二年。
黨員受留黨察看處分期間,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留黨察看期間,確有悔改表現的,期滿后恢復其黨員權利;堅持不改或者又發(fā)現其他應當受到黨紀處分的違紀行為的,應當開除黨籍。
黨員受到留黨察看處分,其黨內職務自然撤銷。對于擔任黨外職務的,應當建議黨外組織撤銷其黨外職務。受到留黨察看處分的黨員,恢復黨員權利后二年內,不得在黨內擔任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或者高于其原任職務的職務。
第十二條黨員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五年內不得重新入黨。另有規(guī)定不準重新入黨的,依照規(guī)定。
第十三條黨的各級代表大會的代表受到留黨察看以上(含留黨察看)處分的,黨組織應當終止其代表資格。
第十四條對于嚴重違犯黨紀、本身又不能糾正的黨組織領導機構,應當予以改組。受到改組處理的黨組織領導機構成員,除應當受到撤銷黨內職務以上(含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的外,均自然免職。
第十五條對于全體或者多數黨員嚴重違犯黨紀的黨組織,應當予以解散。對于受到解散處理的黨組織中的黨員,應當逐個審查。其中,符合黨員條件的,應當重新登記,并參加新的組織過黨的生活;不符合黨員條件的,應當對其進行教育、限期改正,經教育仍無轉變的,予以勸退或者除名;有違紀行為的,依照規(guī)定予以追究。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分:
(一)主動交代本人應當受到黨紀處分的問題的;。
(二)檢舉同案人或者其他人應當受到黨紀處分或者法律追究的問題,經查證屬實的;。
(三)主動挽回損失、消除不良影響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結果發(fā)生的;。
(四)主動上交違紀所得的;。
(五)有其他立功表現的。
第十七條根據案件的特殊情況,由中央紀委決定或者經省(部)級紀委(不含副省級市紀委)決定并呈報中央紀委批準,對違紀黨員也可以在本條例規(guī)定的處分幅度以外減輕處分。
第十八條對于黨員違犯黨紀應當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但是具有本條例第十六條規(guī)定的情形之一或者本條例分則中另有規(guī)定的,可以給予批評教育或者組織處理,免予黨紀處分。對違紀黨員免予處分,應當作出書面結論。
第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從重或者加重處分:
(一)在紀律集中整飭過程中,不收斂、不收手的;。
(二)強迫、唆使他人違紀的;。
(三)本條例另有規(guī)定的。
第二十條故意違紀受處分后又因故意違紀應當受到黨紀處分的,應當從重處分。
黨員違紀受到黨紀處分后,又被發(fā)現其受處分前的違紀行為應當受到黨紀處分的,應當從重處分。
第二十一條從輕處分,是指在本條例規(guī)定的違紀行為應當受到的處分幅度以內,給予較輕的處分。
從重處分,是指在本條例規(guī)定的違紀行為應當受到的處分幅度以內,給予較重的處分。
第二十二條減輕處分,是指在本條例規(guī)定的違紀行為應當受到的處分幅度以外,減輕一檔給予處分。
加重處分,是指在本條例規(guī)定的違紀行為應當受到的處分幅度以外,加重一檔給予處分。
本條例規(guī)定的只有開除黨籍處分一個檔次的違紀行為,不適用第一款減輕處分的規(guī)定。
第二十三條一人有本條例規(guī)定的兩種以上(含兩種)應當受到黨紀處分的違紀行為,應當合并處理,按其數種違紀行為中應當受到的最高處分加重一檔給予處分;其中一種違紀行為應當受到開除黨籍處分的,應當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第二十四條一個違紀行為同時觸犯本條例兩個以上(含兩個)條款的,依照處分較重的條款定性處理。
一個條款規(guī)定的違紀構成要件全部包含在另一個條款規(guī)定的違紀構成要件中,特別規(guī)定與一般規(guī)定不一致的,適用特別規(guī)定。
第二十五條二人以上(含二人)共同故意違紀的,對為首者,從重處分,本條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對其他成員,按照其在共同違紀中所起的作用和應負的責任,分別給予處分。
對于經濟方面共同違紀的,按照個人所得數額及其所起作用,分別給予處分。對違紀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違紀的總數額處分;對其他共同違紀的為首者,情節(jié)嚴重的,按照共同違紀的總數額處分。
教唆他人違紀的,應當按照其在共同違紀中所起的作用追究黨紀責任。
第二十六條黨組織領導機構集體作出違犯黨紀的決定或者實施其他違犯黨紀的行為,對具有共同故意的成員,按共同違紀處理;對過失違紀的成員,按照各自在集體違紀中所起的作用和應負的責任分別給予處分。
第二十七條黨組織在紀律審查中發(fā)現黨員有貪污賄賂、失職瀆職等刑法規(guī)定的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第二十八條黨組織在紀律審查中發(fā)現黨員有刑法規(guī)定的行為,雖不涉及犯罪但須追究黨紀責任的,應當視具體情節(jié)給予警告直至開除黨籍處分。
第二十九條黨組織在紀律審查中發(fā)現黨員有其他違法行為,影響黨的形象,損害黨、國家和人民利益的,應當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黨紀處分。
對有喪失黨員條件,嚴重敗壞黨的形象行為的,應當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第三十條黨員受到黨紀追究,涉嫌違法犯罪的,應當及時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需要給予行政處分或者其他紀律處分的,應當向有關機關或者組織提出建議。
第三十一條黨員被依法逮捕的,黨組織應當按照管理權限中止其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等黨員權利。根據司法機關處理結果,可以恢復其黨員權利的,應當及時予以恢復。
第三十二條黨員犯罪情節(jié)輕微,人民檢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決并免予刑事處罰的,應當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黨員犯罪,被單處罰金的,依照前款規(guī)定處理。
第三十三條黨員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處刑法規(guī)定的主刑(含宣告緩刑)的;。
(二)被單處或者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
(三)因過失犯罪,被依法判處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因過失犯罪被判處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處管制、拘役的,一般應當開除黨籍。對于個別可以不開除黨籍的,應當對照處分黨員批準權限的規(guī)定,報請再上一級黨組織批準。
第三十四條黨員依法受到刑事責任追究的,黨組織應當根據司法機關的生效判決、裁定、決定及其認定的事實、性質和情節(jié),依照本條例規(guī)定給予黨紀處分或者組織處理。
黨員依法受到行政處罰、行政處分,應當追究黨紀責任的,黨組織可以根據生效的行政處罰、行政處分決定認定的事實、性質和情節(jié),經核實后依照本條例規(guī)定給予黨紀處分或者組織處理。
黨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違反企事業(yè)單位或者其他社會組織的。
規(guī)章制度。
受到其他紀律處分,應當追究黨紀責任的,黨組織在對有關方面認定的事實、性質和情節(jié)進行核實后,依照本條例規(guī)定給予黨紀處分或者組織處理。
黨組織作出黨紀處分或者組織處理決定后,司法機關、行政機關等依法改變原生效判決、裁定、決定等,對原黨紀處分或者組織處理決定產生影響的,黨組織應當根據改變后的生效判決、裁定、決定等重新作出相應處理。
第五章其他規(guī)定。
第三十五條預備黨員違犯黨紀,情節(jié)較輕,可以保留預備黨員資格的,黨組織應當對其批評教育或者延長預備期;情節(jié)較重的,應當取消其預備黨員資格。
第三十六條對違紀后下落不明的黨員,應當區(qū)別情況作出處理:
(一)對有嚴重違紀行為,應當給予開除黨籍處分的,黨組織應當作出決定,開除其黨籍;。
(二)除前項規(guī)定的情況外,下落不明時間超過六個月的,黨組織應當按照黨章規(guī)定對其予以除名。
第三十七條違紀黨員在黨組織作出處分決定前死亡,或者在死亡之后發(fā)現其曾有嚴重違紀行為,對于應當給予開除黨籍處分的,開除其黨籍;對于應當給予留黨察看以下(含留黨察看)處分的,作出書面結論,不再給予黨紀處分。
第三十八條違紀行為有關責任人員的區(qū)分:
(一)直接責任者,是指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自己的職責,對造成的損失或者后果起決定性作用的黨員或者黨員領導干部。
(二)主要領導責任者,是指在其職責范圍內,對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對造成的損失或者后果負直接領導責任的黨員領導干部。
(三)重要領導責任者,是指在其職責范圍內,對應管的工作或者參與決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對造成的損失或者后果負次要領導責任的黨員領導干部。
本條例所稱領導責任者,包括主要領導責任者和重要領導責任者。
第三十九條本條例所稱主動交代,是指涉嫌違紀的黨員在組織初核前向有關組織交代自己的問題,或者在初核和立案調查其問題期間交代組織未掌握的問題。
在初核、立案調查過程中,涉嫌違紀的黨員能夠配合調查工作,如實坦白組織已掌握的其本人主要違紀事實的,可以從輕處分。
第四十條計算經濟損失主要計算直接經濟損失。直接經濟損失,是指與違紀行為有直接因果關系而造成財產損毀的實際價值。
第四十一條對于違紀行為所獲得的經濟利益,應當收繳或者責令退賠。
對于違紀行為所獲得的職務、職稱、學歷、學位、獎勵、資格等其他利益,應當由承辦案件的紀檢機關或者由其上級紀檢機關建議有關組織、部門、單位按照規(guī)定予以糾正。
對于依照本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規(guī)定處理的黨員,經調查確屬其實施違紀行為獲得的利益,依照本條規(guī)定處理。
第四十二條黨紀處分決定作出后,應當在一個月內向受處分黨員所在黨的基層組織中的全體黨員及其本人宣布,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組織關系將處分決定材料歸入受處分者檔案;對于受到撤銷黨內職務以上(含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的,還應當在一個月內辦理職務、工資等相應變更手續(xù);涉及撤銷或者調整其黨外職務的,應當建議黨外組織及時撤銷或者調整其黨外職務。特殊情況下,經作出或者批準作出處分決定的組織批準,可以適當延長辦理期限。辦理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四十三條執(zhí)行黨紀處分決定的機關或者受處分黨員所在單位,應當在六個月內將處分決定的執(zhí)行情況向作出或者批準處分決定的機關報告。
第四十四條本條例總則適用于有黨紀處分規(guī)定的其他黨內法規(guī),但是中共中央發(fā)布或者批準發(fā)布的其他黨內法規(guī)有特別規(guī)定的除外。
第二編分則。
第六章對違反政治紀律行為的處分。
第四十五條通過信息網絡、廣播、電視、報刊、書籍、講座、論壇、報告會、座談會等方式,公開發(fā)表堅持資產階級自由化立場、反對四項基本原則,反對黨的改革開放決策的文章、演說、宣言、聲明等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發(fā)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文章、演說、宣言、聲明等或者為上述行為提供方便條件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給予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第四十六條通過信息網絡、廣播、電視、報刊、書籍、講座、論壇、報告會、座談會等方式,有下列行為之一,情節(jié)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二)妄議中央大政方針,破壞黨的集中統(tǒng)一的;。
(三)丑化黨和國家形象,或者詆毀、誣蔑黨和國家領導人,或者歪曲黨史、軍史的。
發(fā)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內容或者為上述行為提供方便條件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給予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第四十七條制作、販賣、傳播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所列內容之一的書刊、音像制品、電子讀物、網絡音視頻資料等,情節(jié)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私自攜帶、寄遞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所列內容之一的書刊、音像制品、電子讀物等入出境,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第四十八條組織、參加反對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針政策的集會、游行、示威等活動的,或者以組織講座、論壇、報告會、座談會等方式,反對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針政策,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對策劃者、組織者和骨干分子,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對其他參加人員或者以提供信息、資料、財物、場地等方式支持上述活動者,情節(jié)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對不明真相被裹挾參加,經批評教育后確有悔改表現的,可以免予處分或者不予處分。
未經組織批準參加其他集會、游行、示威等活動,情節(jié)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第四十九條組織、參加旨在反對黨的領導、反對社會主義制度或者敵視政府等組織的,對策劃者、組織者和骨干分子,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對其他參加人員,情節(jié)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第五十條組織、參加會道門或者邪教組織的,對策劃者、組織者和骨干分子,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對其他參加人員,情節(jié)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對不明真相的參加人員,經批評教育后確有悔改表現的,可以免予處分或者不予處分。
第五十一條在黨內組織秘密集團或者組織其他分裂黨的活動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參加秘密集團或者參加其他分裂黨的活動的,給予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第五十二條在黨內搞團團伙伙、結黨營私、拉幫結派、培植私人勢力或者通過搞利益交換、為自己營造聲勢等活動撈取政治資本的,給予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第五十三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給予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一)拒不執(zhí)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以及決策部署的;。
(二)故意作出與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以及決策部署相違背的決定的;。
(三)擅自對應當由中央決定的重大政策問題作出決定和對外發(fā)表主張的。
第五十四條挑撥民族關系制造事端或者參加民族分裂活動的,對策劃者、組織者和骨干分子,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對其他參加人員,情節(jié)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對不明真相被裹挾參加,經批評教育后確有悔改表現的,可以免予處分或者不予處分。
有其他違反黨和國家民族政策的行為,情節(jié)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第五十五條組織、利用宗教活動反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破壞民族團結的,對策劃者、組織者和骨干分子,給予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對其他參加人員,情節(jié)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對不明真相被裹挾參加,經批評教育后確有悔改表現的,可以免予處分或者不予處分。
有其他違反黨和國家宗教政策的行為,情節(jié)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第五十六條組織、利用宗族勢力對抗黨和政府,妨礙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以及決策部署的實施,或者破壞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的,對策劃者、組織者和骨干分子,給予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對其他參加人員,情節(jié)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對不明真相被裹挾參加,經批評教育后確有悔改表現的,可以免予處分或者不予處分。
第五十七條對抗組織審查,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一)串供或者偽造、銷毀、轉移、隱匿證據的;。
(二)阻止他人揭發(fā)檢舉、提供證據材料的;。
(三)包庇同案人員的;。
(四)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掩蓋事實的;。
(五)有其他對抗組織審查行為的。
第五十八條組織迷信活動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參加迷信活動,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對不明真相的參加人員,經批評教育后確有悔改表現的,可以免予處分或者不予處分。
第五十九條在國(境)外、外國駐華使(領)館申請政治避難,或者違紀后逃往國(境)外、外國駐華使(領)館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在國(境)外公開發(fā)表反對黨和政府的文章、演說、宣言、聲明等的,依照前款規(guī)定處理。
故意為上述行為提供方便條件的,給予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第六十條在涉外活動中,其言行在政治上造成惡劣影響,損害黨和國家尊嚴、利益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第六十一條黨員領導干部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等錯誤思想和行為放任不管,搞無原則一團和氣,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第六十二條違反黨的優(yōu)良傳統(tǒng)和工作慣例等黨的規(guī)矩,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第六十三條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拒不執(zhí)行或者擅自改變黨組織作出的重大決定,或者違反議事規(guī)則,個人或者少數人決定重大問題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第六十四條下級黨組織拒不執(zhí)行或者擅自改變上級黨組織決定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第六十五條拒不執(zhí)行黨組織的分配、調動、交流等決定的,給予警告、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在特殊時期或者緊急狀況下,拒不執(zhí)行黨組織決定的,給予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第六十六條不按照有關規(guī)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組織請示報告重大問題、重要事項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不按要求報告或者不如實報告?zhèn)€人去向,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
第六十七條有下列行為之一,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
(一)違反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規(guī)定,不報告、不如實報告的;。
(二)在組織進行談話、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的;。
(三)不如實填報個人檔案資料的。
篡改、偽造個人檔案資料的,給予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隱瞞入黨前嚴重錯誤的,一般應當予以除名;對入黨后表現尚好的,給予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第六十八條黨員領導干部違反有關規(guī)定組織、參加自發(fā)成立的老鄉(xiāng)會、校友會、戰(zhàn)友會等,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警告、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第六十九條誣告陷害他人意在使他人受紀律追究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第七十條侵犯黨員的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以強迫、威脅、欺騙、拉攏等手段,妨害黨員自主行使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第七十一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二)對黨員的申辯、辯護、作證等進行壓制,造成不良后果的;。
(三)壓制黨員申訴,造成不良后果的,或者不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黨員申訴的;。
(四)有其他侵犯黨員權利行為,造成不良后果的。
對批評人、檢舉人、控告人、證人及其他人員打擊報復的,依照前款規(guī)定從重或者加重處分。
黨組織有上述行為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依照第一款規(guī)定處理。
第七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一)在民主推薦、民主測評、組織考察和黨內選舉中搞拉票、助選等非組織活動的;。
(三)在選舉中進行其他違反黨章、其他黨內法規(guī)和有關章程活動的。
第七十三條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違反干部選拔任用規(guī)定,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jié)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用人失察失誤造成嚴重后果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依照前款規(guī)定處理。
第七十四條在干部、職工的錄用、考核、職務晉升、職稱評定和征兵、安置復轉軍人等工作中,隱瞞、歪曲事實真相,或者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違反有關規(guī)定為本人或者其他人謀取利益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弄虛作假,騙取職務、職級、職稱、待遇、資格、學歷、學位、榮譽或者其他利益的,依照前款規(guī)定處理。
第七十五條違反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guī)的規(guī)定,采取弄虛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黨員條件的人發(fā)展為黨員,或者為非黨員出具黨員身份證明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違反有關規(guī)定程序發(fā)展黨員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依照前款規(guī)定處理。
第七十六條違反有關規(guī)定取得外國國籍或者獲取國(境)外永久居留資格、長期居留許可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第七十七條違反有關規(guī)定辦理因私出國(境)證件、前往港澳通行證,或者未經批準出入國(邊)境,情節(jié)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留黨察看處分。
第七十八條駐外機構或者臨時出國(境)團(組)中的黨員擅自脫離組織,或者從事外事、機要、軍事等工作的黨員違反有關規(guī)定同國(境)外機構、人員聯系和交往的,給予警告、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第七十九條駐外機構或者臨時出國(境)團(組)中的黨員,脫離組織出走時間不滿六個月又自動回歸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脫離組織出走時間超過六個月的,按照自行脫黨處理,黨內予以除名。
故意為他人脫離組織出走提供方便條件的,給予警告、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第八章對違反廉潔紀律行為的處分。
第八十條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收受對方財物,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第八十一條相互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對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身邊工作人員和其他特定關系人謀取利益搞權權交易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第八十二條縱容、默許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利用黨員干部本人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謀取私利,情節(jié)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黨員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實際工作而獲取薪酬或者雖實際工作但領取明顯超出同職級標準薪酬,黨員干部知情未予糾正的,依照前款規(guī)定處理。
第八十三條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zhí)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等,情節(jié)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收受其他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品、禮金、消費卡等的,依照前款規(guī)定處理。
第八十四條向從事公務的人員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贈送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品、禮金、消費卡等,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第八十五條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中,借機斂財或者有其他侵犯國家、集體和人民利益行為的,依照前款規(guī)定從重或者加重處分,直至開除黨籍。
第八十六條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zhí)行公務的宴請或者旅游、健身、娛樂等活動安排,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第八十七條違反有關規(guī)定取得、持有、實際使用運動健身卡、會所和俱樂部會員卡、高爾夫球卡等各種消費卡,或者違反有關規(guī)定出入私人會所,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第八十八條違反有關規(guī)定從事營利活動,有下列行為之一,情節(jié)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一)經商辦企業(yè)的;。
(二)擁有非上市公司(企業(yè))的股份或者證券的;。
(三)買賣股票或者進行其他證券投資的;。
(四)從事有償中介活動的;。
(五)在國(境)外注冊公司或者投資入股的;。
(六)有其他違反有關規(guī)定從事營利活動的。
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的經營活動謀取利益的,依照前款規(guī)定處理。
違反有關規(guī)定在經濟實體、社會團體等單位中兼職,或者經批準兼職但獲取薪酬、獎金、津貼等額外利益的,依照第一款規(guī)定處理。
第八十九條黨員領導干部離職或者退(離)休后違反有關規(guī)定接受原任職務管轄的地區(qū)和業(yè)務范圍內的企業(yè)和中介機構的聘任,或者個人從事與原任職務管轄業(yè)務相關的營利活動,情節(jié)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留黨察看處分。
黨員領導干部離職或者退(離)休后違反有關規(guī)定擔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獨立董事、獨立監(jiān)事等職務,情節(jié)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留黨察看處分。
第九十條黨員領導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違反有關規(guī)定在該黨員領導干部管轄的區(qū)域或者業(yè)務范圍內從事可能影響其公正執(zhí)行公務的經營活動,或者在該黨員領導干部管轄的區(qū)域或者業(yè)務范圍內的外商獨資企業(yè)、中外合資企業(yè)中擔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級職務的,該黨員領導干部應當按照規(guī)定予以糾正;拒不糾正的,其本人應當辭去現任職務或者由組織予以調整職務;不辭去現任職務或者不服從組織調整職務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第九十一條黨和國家機關違反有關規(guī)定經商辦企業(yè)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第九十二條黨員領導干部違反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在交通、醫(yī)療、警衛(wèi)等方面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謀求特殊待遇,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第九十三條在分配、購買住房中侵犯國家、集體利益,情節(jié)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第九十四條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侵占非本人經管的公私財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錢款等方式侵占公私財物,或者無償、象征性地支付報酬接受服務、使用勞務,情節(jié)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將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應當由個人支付的費用,由下屬單位、其他單位或者他人支付、報銷的,依照前款規(guī)定處理。
第九十五條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違反有關規(guī)定占用公物歸個人使用,時間超過六個月,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占用公物進行營利活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將公物借給他人進行營利活動的,依照前款規(guī)定處理。
第九十六條違反有關規(guī)定組織、參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請、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或者用公款購買贈送、發(fā)放禮品,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jié)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第九十七條違反有關規(guī)定自定薪酬或者濫發(fā)津貼、補貼、獎金等,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jié)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第九十八條有下列行為之一,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jié)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一)用公款旅游、借公務差旅之機旅游或者以公務差旅為名變相旅游的;。
(二)以考察、學習、培訓、研討、招商、參展等名義變相用公款出國(境)旅游的。
第九十九條違反公務接待管理規(guī)定,超標準、超范圍接待或者借機大吃大喝,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第一百條違反有關規(guī)定配備、購買、更換、裝飾、使用公務用車或者有其他違反公務用車管理規(guī)定的行為,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第一百零一條違反會議活動管理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一)到禁止召開會議的風景名勝區(qū)開會的;。
(二)決定或者批準舉辦各類節(jié)會、慶典活動的。
擅自舉辦評比達標表彰活動或者借評比達標表彰活動收取費用的,依照前款規(guī)定處理。
第一百零二條違反辦公用房管理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二)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或者其他場所供個人使用的。
第一百零三條搞權色交易或者給予財物搞錢色交易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第一百零四條有其他違反廉潔紀律規(guī)定行為的,應當視具體情節(jié)給予警告直至開除黨籍處分。
第一百零五條有下列行為之一,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jié)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一)超標準、超范圍向群眾籌資籌勞、攤派費用,加重群眾負擔的;。
(二)違反有關規(guī)定扣留、收繳群眾款物或者處罰群眾的;。
(三)克扣群眾財物,或者違反有關規(guī)定拖欠群眾錢款的;。
(四)在管理、服務活動中違反有關規(guī)定收取費用的;。
(五)在辦理涉及群眾事務時刁難群眾、吃拿卡要的;。
(六)有其他侵害群眾利益行為的。
第一百零六條干涉群眾生產經營自主權,致使群眾財產遭受較大損失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第一百零七條在社會保障、政策扶持、救災救濟款物分配等事項中優(yōu)親厚友、明顯有失公平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第一百零八條有下列行為之一,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二)對符合政策的群眾訴求消極應付、推諉扯皮,損害黨群、干群關系的;。
(三)對待群眾態(tài)度惡劣、簡單粗暴,造成不良影響的;。
(四)弄虛作假,欺上瞞下,損害群眾利益的。
第一百零九條不顧群眾意愿,盲目鋪攤子、上項目,致使國家、集體或者群眾財產和利益遭受較大損失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第一百一十條遇到國家財產和群眾生命財產受到嚴重威脅時,能救而不救,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警告、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第一百一十一條不按照規(guī)定公開黨務、政務、廠務、村(居)務等,侵犯群眾知情權,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第一百一十二條有其他違反群眾紀律規(guī)定行為的,應當視具體情節(jié)給予警告直至開除黨籍處分。
第十章對違反工作紀律行為的處分。
第一百一十三條黨組織負責人在工作中不負責任或者疏于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給黨、國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財產造成較大損失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造成重大損失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二)本地區(qū)、本部門、本系統(tǒng)和本單位發(fā)生公開反對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基本要求或者黨和國家方針政策以及決策部署行為的。
第一百一十四條黨組織不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或者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造成嚴重損害或者嚴重不良影響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第一百一十五條黨組織有下列行為之一,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三)黨員受到黨紀處分后,不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組織關系對受處分黨員開展日常教育、管理和監(jiān)督工作的。
第一百一十六條因工作不負責任致使所管理的人員叛逃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因工作不負責任致使所管理的人員出走,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第一百一十七條在上級單位檢查、視察工作或者向上級單位匯報、報告工作時對應當報告的事項不報告或者不如實報告,造成嚴重損害或者嚴重不良影響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第一百一十八條黨員領導干部違反有關規(guī)定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有下列行為之一,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三)干預和插手批辦各類行政許可和資金借貸等事項的;。
(四)干預和插手經濟糾紛的;。
(五)干預和插手集體資金、資產和資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賃等事項的。
第一百一十九條黨員領導干部違反有關規(guī)定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執(zhí)紀執(zhí)法活動,向有關地方或者部門打招呼、說情,或者以其他方式對司法活動、執(zhí)紀執(zhí)法活動施加影響,情節(jié)較輕的,給予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黨員領導干部違反有關規(guī)定干預和插手公共財政資金分配、項目立項評審、政府獎勵表彰等活動,造成重大損失或者不良影響的,依照前款規(guī)定處理。
第一百二十條泄露、擴散或者竊取黨組織關于干部選拔任用、紀律審查等尚未公開事項或者其他應當保密的內容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私自留存涉及黨組織關于干部選拔任用、紀律審查等方面資料,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第一百二十一條在考試、錄取工作中,有泄露試題、考場舞弊、涂改考卷、違規(guī)錄取等違反有關規(guī)定行為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第一百二十二條以不正當方式謀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國(境),情節(jié)較輕的,給予警告處分;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第一百二十三條臨時出國(境)團(組)或者人員中的黨員,擅自延長在國(境)外期限,或者擅自變更路線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第一百二十四條駐外機構或者臨時出國(境)團(組)中的黨員,觸犯駐在國家、地區(qū)的法律、法令或者不尊重駐在國家、地區(qū)的宗教習俗,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第一百二十五條在黨的紀律檢查、組織、宣傳、統(tǒng)一戰(zhàn)線工作以及機關工作等其他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損失或者不良影響的,應當視具體情節(jié)給予警告直至開除黨籍處分。
第十一章對違反生活紀律行為的處分。
第一百二十六條生活奢靡、貪圖享樂、追求低級趣味,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第一百二十七條與他人發(fā)生不正當性關系,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利用職權、教養(yǎng)關系、從屬關系或者其他相類似關系與他人發(fā)生性關系的,依照前款規(guī)定從重處分。
第一百二十八條違背社會公序良俗,在公共場所有不當行為,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第一百二十九條有其他嚴重違反社會公德、家庭美德行為的,應當視具體情節(jié)給予警告直至開除黨籍處分。
第三編附則。
第一百三十條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黨委可以根據本條例,結合各自工作的實際情況,制定單項實施規(guī)定。
第一百三十一條中央軍事委員會可以根據本條例,結合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實際情況,制定補充規(guī)定或者單項規(guī)定。
第一百三十二條本條例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一百三十三條本條例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條例施行前,已結案的案件如需進行復查復議,適用當時的規(guī)定或者政策。尚未結案的案件,如果行為發(fā)生時的規(guī)定或者政策不認為是違紀,而本條例認為是違紀的,依照當時的規(guī)定或者政策處理;如果行為發(fā)生時的規(guī)定或者政策認為是違紀的,依照當時的規(guī)定或者政策處理,但是如果本條例不認為是違紀或者處理較輕的,依照本條例規(guī)定處理。
20xx年1月25日,中國紀檢監(jiān)察報刊登了一則問答,問答中指出,黨員干部開淘寶店屬于“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是違紀行為,情節(jié)輕的嚴重警告,情節(jié)重則會被開除黨籍。
答:《黨紀處分條例》第八十八條規(guī)定,“違反有關規(guī)定從事營利活動,有下列行為之一,情節(jié)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并列出了“經商辦企業(yè)”等6種具體違紀情形。第八十八條中的“有關規(guī)定”主要包括《關于進一步制止黨政機關和黨政干部經商、辦企業(yè)的規(guī)定》和《關于黨政機關興辦經濟實體和黨政機關干部從事經營活動問題的通知》等。這些規(guī)定中不得經商、辦企業(yè)的主體,主要是指黨政機關干部。其實,對公務員,《公務員法》也有類似的明確規(guī)定:公務員不得“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
讀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心得體會大全(19篇)篇十八
重新認真研讀《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我對《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了新的認識,感慨良多。以下是自己的一點讀后體會。
首先我們都知道,《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是關于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黨內法規(guī)。它的頒布是對中國共產黨反腐倡廉工作成果的一次升華和提煉。對于維護黨的章程,純潔黨的組織,貫徹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教育黨員遵紀守法,保證我們黨始終做到立黨為公、執(zhí)政為民和切實實現好、維護好、發(fā)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起著重要作用,對于為我們共同實現中國夢保駕護航,具有重要的價值和意義。
我們每個黨員都要自覺學習并嚴格遵守條例的各項規(guī)定和要求,一絲不茍,分毫不差。眾所周知,從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總書記為總書記的黨中央高瞻遠矚,充分認識到執(zhí)政黨的廉潔自律關乎國家的長治久安和生死存亡,所以大力開展黨建工作,推出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全面從嚴治黨,而2003年實行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存在著紀法不分的突出問題,許多條款與刑法等國家法律規(guī)定重復。新的《處分條例》,增加了拉幫結派、對抗組織審查、搞無原則一團和氣,非組織活動、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不執(zhí)行請示報告制度、不如實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權權交易、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謀利,侵害群眾利益、漠視群眾訴求、強迫命令、辦事不公、侵害群眾民主權利,黨組織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工作失職,生活奢靡、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等違紀條款。新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全面囊括了這些。所以我覺得這部條例承前啟后,即是對前期反腐工作的一次提煉,又為以后黨建工作指明了方向。白居易曾說:仁圣之本,在乎制度而已。培根也說:制度不執(zhí)行,比沒制度危害更大。制度的“籠子”已經扎緊,下一步關鍵在于落實。
所以,加強黨的紀律建設落實顯得更為重要。因此,要進一步增強組織紀律觀念,自覺做到遵守黨的紀律不動搖,規(guī)范我們的一言一行。在學習上,要用正確的理論武裝我們的頭腦,樹立正確的理想信念和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自覺提高拒腐防變的能力;在工作上要兢兢業(yè)業(yè),積極向上,不求名利,堅持一切以群眾利益為核心的思想;在生活上要甘為清貧,自覺拼棄貪圖享受、唯金錢至上論,自覺抵制腐敗歪風邪氣,管住自己的嘴和手,管住自己、管住家人和身邊的人。
作為一名紀檢監(jiān)察工作人員,我一定要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入腦入心,常懷敬畏之心、常思進取之心,以條例規(guī)定的內容嚴格要求自己,在工作中求真務實,腳踏實地干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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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心得體會大全(19篇)篇十九
中共中央新頒布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黨紀處分條例》),是關于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黨內法規(guī)。下面是本站為大家?guī)淼淖x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心得體會。
希望可以幫助大家。
按照學校黨支部要求,我認真學習了《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通過學習《條例》,使我們充分地認識到,《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依據黨章和憲法、法律,結合黨的建設與實踐,以黨內法規(guī)的形式明確回答了黨的紀委和紀律處分方面等一系列重大問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頒布和實施,將會保證我們黨始終堅持做到立黨為公、執(zhí)政為民和實現好、維護好、發(fā)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對維護黨的章程、嚴肅黨的紀律,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執(zhí)行發(fā)揮重要作用。同時,也將保證黨的紀律的嚴肅性,通過將法律機制引入到黨的隊伍建設中,使我們執(zhí)政黨的地位得到進一步鞏固和加強。
通過學習,我們深刻在感受到,《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是關于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黨內法規(guī),它是維護黨的團結統(tǒng)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的重要條件,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得以實現的重要保證,對于增強黨的凝聚力和戰(zhàn)斗力,密切黨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黨從其誕生之日起,對黨的紀律建設一直非常重視,歷次黨章都對黨的紀律作出了明確規(guī)定。我們黨作為一個有著六千六百多萬黨員的大黨,沒有嚴明的紀律作保證,就會失去戰(zhàn)斗力,成為一盤散沙;全黨紀律嚴明,朝氣蓬勃,就能無往而不勝。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的新的發(fā)展階段,黨面臨著長期執(zhí)政和改革開放的雙重考驗,需要認真解決好提高黨的執(zhí)政能力和領導水平、提高拒腐防變和抵御風險能力兩大歷史性課題,在這樣的形勢下,加強黨的紀律建設顯得更為重要。
學習《條例》,關鍵在于正確理解和把握《條例》精神實質,重點在于規(guī)范和約束我們的行為,目的在于帶領廣大黨員干部抓好各項工作。因此,我們要進一步增強組織紀律觀念,自覺做到遵守黨的紀律不動搖,執(zhí)行黨的紀律不走樣,時刻用黨的紀律嚴格要求和約束自己,規(guī)范我們的一言一行。在學習上要用正確的理論武裝我們的頭腦,樹立正確的理想信念和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自覺提高拒腐防變的能力;在工作上要精精業(yè)業(yè),積極向上,不求名利,堅持一切為學校和學生的發(fā)展為核心的思想;在生活上要甘為清貧,自覺拼棄貪圖享受、唯金錢至上論,自覺抵制腐敗歪風邪氣,管住自己的嘴和手,管住自己、管住家人和身邊的人。
要始終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保持黨的優(yōu)良傳統(tǒng)和優(yōu)良作風,學習先鋒模范典型事跡,自覺維護黨的良好形象和威性,自覺遵守黨紀法規(guī),絕不能把自己混為普通老百姓。自覺做到在困難面前勇往直前,勇挑重擔,在榮譽面前不搶不追,謙讓包容。要自覺增強黨性觀念,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堅持講政治、講學習、講大局、講貢獻、講風格、講原則、講團結、講正派,踏踏實實做事,平平淡淡做人。堅決克服只要組織照顧,不要組織紀律,不思進取,投機取巧,生活怕苦,工作怕實,管理怕嚴、作風怕硬,遇到困難和矛盾繞道走,看到名利爭著上的不良思想和行為。要進一步解放思想,大膽教育創(chuàng)新,認真貫徹落實黨在新時期的系列路線、政策和方針,特別是對教育的新要求,以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努力為我們黨的教育事業(yè)貢獻力量。
黨的紀律是維護黨的團結統(tǒng)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的重要條件,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得以實現的重要保證,對于增強黨的凝聚力和戰(zhàn)斗力,密切黨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我們黨從誕生之日起就非常重視紀律建設,歷次黨章都對黨的紀律作出了明確規(guī)定。作為一個有著6700多萬黨員的大黨,沒有嚴明的紀律作保證,就會失去戰(zhàn)斗力;成為一盤散沙;全黨紀律嚴明,朝氣蓬勃,就能無往而不勝。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的新的發(fā)展階段,我們黨面臨著長期執(zhí)政和改革開放的雙重考驗,需要認真解決好提高黨的執(zhí)政能力和領導水平、提高拒腐防變和抵御風險能力兩大歷史性課題,在這樣的形勢下,加強黨的紀律建設更為重要。
中共中央新頒布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黨紀處分條例》),是關于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黨內法規(guī)。它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依據黨章和憲法、法律,結合黨的建設的實踐,以黨內法規(guī)的形式明確回答了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一系列重大問題。它的頒布實施是黨內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貫徹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方針,進一步加強黨的紀律建設的重大舉措,對于全面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
首先,黨中央對加強黨的紀律建設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黨的xx屆六中全會對于加強和改進黨的作風建設,加強黨的政治紀律和組織人事紀律提出了許多新的明確、具體的要求。黨的xx大進一步提出要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全面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
其次,國家政治、經濟、文化建設和社會形勢有了新的變化?!霸囆袟l例”的主要精神和主要內容是我們在1995年以前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認識和研究成果。“試行條例”發(fā)布實施近七年來,我們國家的政治、經濟、文化建設和社會形勢發(fā)生了很大變化。在這種情況下,為了更好地貫徹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xx大精神,保證我們黨努力做到立黨為公、執(zhí)政為民和實現好、維護好、發(fā)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必要及時對“試行條例”進行修訂。
再次,新世紀新階段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有了新的進展。適應新形勢下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需要,既要從嚴治標,又要著力治本,逐步加大治本力度,形成用制度規(guī)范從政行為、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的機制,使廣大黨員干部真正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必須進一步健全和完善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的法規(guī)。
這次修訂在具體內容和條款的設計上,注意正確處理了三個方面的關系:。
一是注意處理繼承與創(chuàng)新的關系?!饵h紀處分條例》保留了“試行條例”中應當繼續(xù)執(zhí)行的條款,對其中一些條款進行了調整、充實、完善和細化,對一些不適應當前需要的條文不再寫入,并結合新情況增加了一些新的條款。如鑒于目前我國證券交易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已逐漸健全完善,并且中央辦公廳發(fā)布的《關于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若干規(guī)定》已經有限制地放寬了對黨政機關工作人員買賣股票的禁令,在一定條件下允許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依法投資證券市場、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因此,《黨紀處分條例》對“試行條例”第九十一條關于違反廉潔自律規(guī)定買賣股票應受黨紀處分的規(guī)定不再寫入。
二是注意處理從嚴治黨與現實可行性的關系?!饵h紀處分條例》堅持實事求是、寬嚴相濟,力求做到寬要寬得恰當、嚴要嚴得適度,使規(guī)定更具有現實可行性。如《黨紀處分條例》規(guī)定,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guī)定的主刑(含宣告緩刑)的,應當給予開除黨籍處分;《黨紀處分條例》規(guī)定的只有開除黨籍處分一個檔次的違紀行為,不適用減輕處分的規(guī)則。這些規(guī)定較“試行條例”更加嚴格。
意使其具有黨內法規(guī)的特點,使之符合從嚴治黨、加強黨的建設的需要。貫徹執(zhí)行《黨紀處分條例》,是黨的各級組織的一項重要任務。當前,首先要以求真務實的精神認真學習、深刻領會。要把學習《黨紀處分條例》與學習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黨的xx大和xx屆三中全會精神結合起來,與全面加強黨的建設、嚴肅黨的紀律的要求結合起來。
通過學習《條例》,使我們充分地認識到,《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依據黨章和憲法、法律,結合黨的建設與實踐,以黨內法規(guī)的形式明確回答了黨的紀委和紀律處分方面等一系列重大問題?!吨袊伯a黨紀律處分條例》的頒布和實施,將會保證我們黨始終堅持做到立黨為公、執(zhí)政為民和實現好、維護好、發(fā)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對維護黨的章程、嚴肅黨的紀律,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執(zhí)行發(fā)揮重要作用。同時,也將保證黨的紀律的嚴肅性,通過將法律機制引入到黨的隊伍建設中,使我們執(zhí)政黨的地位得到進一步鞏固和加強。
通過學習,我們深刻在感受到,《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是關于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黨內法規(guī),它是維護黨的團結統(tǒng)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的重要條件,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得以實現的重要保證,對于增強黨的凝聚力和戰(zhàn)斗力,密切黨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實施是保持黨的先進性、戰(zhàn)略性的措施。黨的制度建設是根據實事求是、與時俱進的原則,隨時間發(fā)展而不斷發(fā)展的,在實施過程中驗證原有制度的前提下,新的《處分條例》增加了廉潔自律方面的規(guī)定、加強黨風建設的決定、黨政干部選拔任用的條例、黨的監(jiān)督條例以及民主制度的若干意見,這使黨的紀律處分條例內容得到了大大的豐富,增加了條例的可執(zhí)行性。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頒布實施,是黨內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是從嚴治黨,加強黨的建設的一項重大舉措。對于加強黨的監(jiān)督,防止權力失控、決策失誤和行為失范,維護黨的紀律,促進每個黨員干部干凈辦事、廉潔從政全面發(fā)展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推動作用。我們一定要認真學習,深刻領會,貫徹落實好條例,自覺遵守,以條例來規(guī)范和約束自己行為,把自己的言行舉止規(guī)范到兩個條例之中,為黨、為社會做好自己的工作,貢獻自己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