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協議是商業合作中的重要保護措施,防范了不法行為的發生。接下來是一些合同協議的模板和示例,希望能對大家寫作合同協議時提供一些靈感。
國際企業合同(匯總20篇)篇一
第四十二條合作公司按中國的法律和有關條例規定繳納各項稅金。
第四十三條合作公司外籍員工按《_個人所得稅法》繳納個人所得稅。中國員工按《_個人收入調節稅暫行條例》繳納個人收入調節稅。
第四十四條合作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應根據《_會計法》的規定,按照《_外商投資企業會計制度》,結合本企業的具體情況加以制定,并報當地財政部門和稅務機關備案。
第四十六條合作公司的會計年度采用日歷年制,從公歷每年___月___日起至___月____日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用中文書寫。
第四十七條合作公司應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對合作公司財務審查,并將結果報董事會和總經理。
如一方認為需要聘請其他會計師對年度財務進行審查,另一方應予以同意。其所需要的一切費用由聘請方負擔。
第四十八條每一會計年度的頭四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一會計年度的年度自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審查通過。
國際企業合同(匯總20篇)篇二
1.乙方人員的工作時候為每個月____天,每周____天,每天8小時。
2.每周休假____天,詳細休假日期可由兩邊在現場安排。
3.因為材料欠缺、氣候前提等感化不能平常施工時,經兩邊會商可以臨時調整工作內容。如因上述及其他因甲方因為造成罷工時,甲方贊成付出乙方人員的工錢。
4.如工作必要并經兩邊贊成,乙方人員可以加班。甲方按以下標準付出加班工錢。
(1)平常加班工錢為根本工錢的125%;
(3)節日加班工錢為根本工錢的200%;
(4)加班工錢謀劃方法以下:
(月根本工錢/200小時)×加班小時數×加班工錢的百分率。
(5)上述加班工錢和根本工錢同時付出。
國際企業合同(匯總20篇)篇三
美國______大學。
本著友誼和國際友好的理念,______廣播電視大學、*______市*和美國______大學簽署此協議。
雙方對以下五個方面達成共識:
1________年____月*______代表團的來訪對于推進國際教育、友誼和友好有著積極的影響。
2、_____代表團在______大學目睹了大學層次教育的多個方面,______市民將從中受益。
3、______大學的領導和全體教職工在與______代表團交流教育和文化知識方面非常感興趣,希望在不遠的將來能夠派代表團去______繼續進行合作辦學方面的討論。
4、______大學和______廣播電視大學對于將來在教授、學生和課程方面進行交流非常感興趣。
在舊金山地區的加里福尼亞州弗里蒙特市同*______市有著許多共同之處,雙方將在經濟、文化和教育交流方面獲益。
5、本次*______代表團的來訪,受到了______大學和加里福尼亞州弗里蒙特市盛情款待,開始了兩校之間相互交流并建立了友誼關系,為了繼續交流和保持友誼,雙方有關人員簽署以上合作協議。
簽署: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大學副校長。
_____教育局____副局長。
______廣播電視大學______校長。
國際企業合同(匯總20篇)篇四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根據《xxx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乙雙方美甲項目合作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合作期限。
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兩方合作經營本店,直至結束到期。
第二條:合作方式。
甲方:出資_____元人民幣持有本店百分之五十的股份。
乙方:負責美甲技術支持同時出資_____元人民幣持有本店百分之五十的股份。
第三條:盈利分配及形式。
1、甲方享有經營毛利的50%,乙方享有經營毛利的50%。
2、經營毛利是指:按照雙方協定的項目售價所售出的金額減去客戶刷卡消費2%的手續費,再減去營業稅%,以及員工銷售該項目的固定提成后的余額。
3、固定提成是指:員工銷售該項目的任何單項單次提成,經雙方協商暫定為單項單次最低不低于_____元(暫定)。
4、所有收入均由甲乙雙方共同保管,甲乙雙方各自每月可從營業額中取出______元人民幣為各自本月生活費。
5、合作雙方每年年終必須進行一次清算分紅,具體分紅為本年全年的營業毛利潤的50%(分紅金額包含全年甲乙雙方各自的生活費支出)。
6店內后期補貨,做活動經費,員工獎金,器材修理等一切店內費用均按照甲7:乙3的比例出資。
第四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兩份,訂立合同各方各執一份。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訂立合同各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或按國家相關規定處理。
甲方簽字:日期:
乙方簽字:日期:
美甲店合作協議書范本二。
1、甲方授權乙方為甲方______型美甲加盟店,______級代理商,在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區經營產品。
協議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署起有效,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若協議期內無違反協議的情況發生,且協議雙方均無異議,則協議自動順延一年。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給乙方開業配送市場價人民幣______元的產品,價值______元的設備,價值______元的開業禮品,乙方按送貨單簽收。
甲方按商品統一零售價的______向乙方供貨(甲方保留因國際市場材料價格導致相應調整供貨價的權利)。
甲方確保提供的產品的質量,產品保質期內如出現質量問題,概由甲方負責。
甲方有新的產品推出應優先由乙方在該區域代理。
乙方開業期間甲方可派員上門培訓,差旅費和工資由甲方承擔,住宿則由乙方提供。
乙方按月銷售回款額達______元時,甲方給予______元的獎勵。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獲得區域經營甲方指定產品的權利。
乙方提供在當地工商部門核準經營的相關文件和本人身份證明。
乙方于簽約后一次性支付配貨押金的_____%、實際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作為加盟訂金(如乙方違約此訂金不退還),余額_______元人民幣在簽約后10天內一次性付清,合同才正式生效。
如屬代理商,乙方首批進貨額(以實際回款計算,下同)為人民幣______元,月進貨額最低為人民幣______元。合同簽訂半年內,乙方區域招商不足3家;或連續2個月無進貨時,甲方將有權取消乙方代理資格。
乙方發展的下屬美甲加盟店如由甲方簽訂合同,統一安排開業,每發展一家,甲方獎給乙方獎金人民幣_____元,其產品由乙方按規定的價格供應。
乙方銷售上述產品時僅限于第一項約定的地區范圍內。若乙方有跨區銷售行為,一經證實,甲方將會把產品收回,并處以罰款。
乙方在銷售上述產品時其零售價上下浮動不得超過甲方零售價格的15%,批發價不得低于甲方給乙方的供貨價。
乙方對甲方的定期或不定期對賬工作,必須積極配合,并將每月營業情況傳回甲方以備研討及宣傳。
四、乙方銷售獎勵。
1、基本月獎:
甲方按乙方月銷售額可支付:(1)直接人員提成5%;(2)店長提成3%。
2、月附加獎:乙方月訂貨金額(按回款計算)達萬元,可附加返利5%;乙方月訂貨金額(按回款計算)達萬元,可附加返利10%。
3、年終獎:乙方年訂貨金額(按回款計算)達萬元,返利3%;達萬元,返利4%;達萬元或以上的,返利5%。
五、產品收發貨及費用。
甲方發貨實行款到發貨,按訂貨單和匯款單發貨。
乙方在收貨后3天內對產品進行驗收,驗收以甲方發貨單為準,如有少發或錯*況,附在發貨單上傳回甲方核查補發:如無誤,乙方需簽單收貨,并將單據傳回甲方。如甲方在貨到乙方10天后仍未收到乙方驗收單據,則視為該批貨品乙方全部驗收入庫。
六、退換貨制度。
1、因產品在保質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經卓智*司同意確認后,給予無條件退貨,運費由卓智*司承擔。
2、因代理商、經銷商訂貨計劃性不夠,未按先進先出的原則出貨或銷售不力造成產品積壓需要退換貨的,按以下規定執行:
1)、退貨比例不得超過上季度進貨金額的10%;。
3)、退貨的產品必須內外包裝完好,已開啟或殘缺致影響二次銷售的不予退換;。
4個月以內的,按原價折調換;。
5個月以內的,按原價折調換;。
6個月以內的,按原價折調換;。
超過一年的,不予退換;。
6)、收取退貨運費由經銷商承擔;。
7)、由于外彩盒殘舊影響銷售,需要更換的,經卓智*司審核同意后統一按成本價換發。
七、違約及其責任。
任何違反以上條款的行為均視為違約:在合作方沒有違約的情況下單方面終止合同的一方也視為違約,在合作單方違約的情況下,守約方可即時終止合同,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合同標的20%的違約金。出現不可抗力因素可另行協商處理。
八、特別約定。
九、其它。
2、本協議的訂立、效力、修改及終止均接受xxx公布的法律管轄;。
3、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4、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地址:
乙方:地址:法人代表:營業證號:簽約日期:法人代表:營業證號:簽約日期:
國際企業合同(匯總20篇)篇五
協議編號:
托運人:(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承運人:(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甲、乙雙方根據《_合同法》、《國內水路貨物運輸規則》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運輸代理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并且嚴格按照營業執照中的營業范圍開展業務;。
二、甲方同意將其攬取的或其生產經營的貨物委托乙方安排運輸。
三、訂艙時甲方應正確填寫由乙方提供的規定格式的訂艙委托書并加蓋公章或訂艙專用章(樣本見附件)以書面形式傳真或派人送交乙方。
訂艙委托書中應注明所托運貨物的正確品名、件數、重量、體積、包裝形式、裝船日期、目的港及收貨人的名稱、地址以及聯系方式。
甲方對于貨物儲存、防護或運輸有特殊要求的應在訂艙委托書中注明,并隨附相關文件。如果托運單內容未注明由此引起的損失、責任以及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四、甲方若要求更改訂艙委托書之內容或取消訂艙要求時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與乙方經辦操作人員書面確認。同時必須承擔由此產生的額外費用。若是貨物已進港或離港,甲方要求更改此貨箱對應之訂艙單條款,甲方應書面形式告知乙方,并承擔由此產生的額外費用。
五、甲方必須保證所委托貨物的品名的真實性,并承擔因偽報、瞞報所引起的一切責任與損失(注:危險的貨物必須在委托書上特別注明“危險品”字樣,如隱瞞不報所造成的一切船、貨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將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對于集裝箱運輸貨物甲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對集裝箱限重的相關規定,否則甲方必須承擔因超重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相關的法律責任。甲、乙雙方約定甲方必須按以下重量裝貨,超過重量產生的費用及法律責任由甲方負責。傳真:聯系人:聯系人:
1、20’gp集裝箱貨物限重;。
2、40’gp集裝箱貨物限重;。
3、40’hq集裝箱貨物限重。
七、甲方必須為托運的貨物購買運輸保險或委托乙方為其托運的貨物購買運輸保險。如由于甲方不投保貨物險,又不委托乙方代為投保的,一旦出險由此產生的損失則由甲方自行負責,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八、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貨物裝箱的,甲方必須提前兩天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并應當及時送貨至指定地點或明確提貨地點交乙方委托的裝箱人裝箱,并應率先告知有關貨物的基本狀況;甲方自行監裝的,在因裝箱不當所產生的風險和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九、甲方應當保證收貨人在卸貨港及時提貨。由于提貨不及時而造成的額外堆存費和滯箱費(按照公布的費率計收),應由甲方承擔。上述費用必須在提貨前直接支付給碼頭和船公司。甲方必須保證在其使用集裝箱期間箱體的完好,如在裝箱前未向乙方反映箱體異常則在其返箱時箱體的狀況必須和提箱時的eip記錄相同。如果有任何損壞或滅失,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如果任何一方因地震、臺風、暴風雪、火災、戰爭、罷工、政府命令或其他不可預見且不可避免的事件,造成不能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履行本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該方應立即以傳真方式通知另一方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詳細情況,并提供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的有效證明。雙方應進行協商并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情況,決定是否終止本合同或部分免除本合同的義務或延期履行本合同。
十一、對確認屬于貨物延期交付的索賠應以該部分貨物所涉及的海上運輸費用為限。對延期交付而產生的間接損失責任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十二、對確認屬于貨物滅失、部分損壞的索賠,索賠方應提供相關的法定證據。如當地權威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等。否則另一方有權拒絕賠償。屬于保險責任范圍的,則向保險機構進行索賠。
十三、雙方的任何索賠應作為個案以書面形式解決,任何一方不得采取扣留或拒付運輸費等行動。
其他費用:在業務發生過程中發生的額外費用,雙方按照逐一確認的方式進行。
十五、費用結算。
經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第__2_種方式結算運費:
1、費用按航次結算,只用在甲方付清所有費用后乙方才交付運單或貨物;。
2、運費按月結算,每月5日前雙方核對并確認上月的運費,并在當月15日前付清上月應付給乙方的運費。
十六、如果甲方遲延支付或者不支付前款費用或報酬,乙方有權留置甲方的單證、貨物或中止有關合同的履行。
十七、如甲方委托乙方承運箱量未能達到60箱/月(單海港出口量),乙方有權取消月結協議。
十八、因本協議項下委托所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無法協商或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海事法院審理。
十九、本協議自雙方蓋章或雙方授權的如下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正本,具有同等效力。
國際企業合同(匯總20篇)篇六
甲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身份證號碼:
丙方:身份證號碼:
為了規范合伙企業的行為,保護合伙企業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據《_合伙企業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丙各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合伙宗旨。
甲、乙、兩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同發展的原則,共同經營事務。
第二條合伙企業概況。
名稱:)農業綜合經濟開發有限公司。
經營場所:(詳林權證所示山地范圍內)。
經營范圍:經濟林(含速生林、果樹林)、種植/養殖、觀光休閑經濟。
第三條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林權證有效期內,自20xx年----月---日起,至2050年---月---日止。
第四條出資方式。
1、甲方:出資額為元,以現金方式出資,占出資資本的%;。
2、乙方:出資額為元,以現金方式出資,占出資資本的%;。
本合伙出資(現金)共計人民幣------元(大寫:叁拾萬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合伙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伙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伙企業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五條出資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資,于20xx年---月---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出資評估。
用實物(或者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出資,應當經有企業法人資格的評估機構評估作價,在公司注冊資本驗證后天內,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并在申請公司設立登記時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有關證明。
第七條合伙企業登記。
全體合伙人同意指定作為申請代理人,向登記機關申請企業名稱預先核準登記和設立登記。
第八條財務、會計。
合伙企業依據《_會計法》和財政部頒布的《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建立本合伙企業的財產、會計制度。
第九條盈余分配。
1、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提取法定公積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3)剩余利潤(虧損)按合伙人出資比例分配(分擔)。
3、合伙企業的利益分配、虧損,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伙人協商決定。
第十條債務承擔。
1、合伙企業債務由合伙企業財產償還。
2、合伙企業財產不夠償還時,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資的比例承擔債務。
3、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伙人協商決定。
第十二條執行人的職責。
企業事務的執行人對全體合伙人負責,并行使下列職責: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主持合伙企業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3、擬定合伙企業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
4、制定合伙企業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方案;。
5、制定合伙企業具體管理制度或者規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制定增加合伙企業出資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合伙人報告合伙企業事務執行情況以及經營狀況、財務狀況;。
9、除《合伙企業法》另有規定外,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決通過,表決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方法,但在爭議雙方票數相等時,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有裁決權。
第十三條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1、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檢查其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情況;。
2、為了解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賬簿;。
4、合伙人分別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其他合伙人有權對合伙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
第十四條企業事務的決定。
企業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1、處分合伙企業不動產;。
2、改變合伙企業名稱;。
3、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4、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5、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合伙人與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9、合伙人增加對合伙企業的出資,用于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10、依照合伙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
第十五條禁止行為。
合伙人在合伙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2、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業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3、除全體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伙企業,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十六條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依法訂立入伙協議;。
4、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七條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合伙協議約定合伙企業的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3、發生合伙人難于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二)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八條當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第十九條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第二十條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經全體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簽訂書面協議;。
3、退伙人有未了結的合伙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后進行結算;。
5、退伙人對其退伙前已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與其他合伙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十一條出資的轉讓。
合伙人出資轉讓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合伙人轉讓出資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轉讓出資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轉讓本企業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對待;。
5、轉讓出資后的企業合伙人必須符合《合伙企業法》規定的法定人數。
第二十二條企業的解散。
企業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給予解散:
1、合伙期屆滿,合伙人不愿繼續經營的;。
2、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項出現;。
3、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5、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6、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7、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三條清算的順序。
1、清算由全體合伙人擔任,并確定一名清算負責人或者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業清算時,應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3、清理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4、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伙企業未了結的事務;。
7、清算結束后,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第二十四條違約責任。
1、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4、合伙人違反本合同關于禁止行為規定的,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二十五條聲明和保證。
本協議簽署各方作出如下聲明和保證:
1、合伙人各方均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并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2、合伙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資金,均為各合伙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3、合伙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第二十六條保密。
合同各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年。
第二十七條通知。
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的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八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丙、丁、戊、己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30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各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九條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決:
1、向長壽區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30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各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各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各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三十一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各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三十二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合伙各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手印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際企業合同(匯總20篇)篇七
第十五條合作各方同意,由合作公司與乙方或第三者簽訂技術轉讓合同,以取得為達到本合同第一章規定的生產經營目的、規模所需的先進生產技術,包括產品設計、制造工藝、測試方法、材料配方、質量標準、質量控制、培訓人員等。
第十六條乙方對技術轉讓提供如下保證:
乙方保證對所轉讓的技術是合法的擁有者,否則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4.圖紙、技術條件和其他詳細資料是所轉讓技術的組成部分,保證如期提交;。
6.乙方保證在技術轉讓合同試產期內使合作公司技術人員和工人掌握所轉讓的技術。
第十七條如乙方未按合同及技術轉讓合同的規定提供設備和技術,或發現有欺騙或隱瞞之行為,乙方應負責賠償合作公司的損失。
第十八條技術轉讓費采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為產品出廠凈銷售額的_____%。提成交付期限按第十九條規定的技術轉讓合同期限為期限。
第十九條合作公司與乙方簽訂的技術轉讓合同期限為_____年。技術轉讓合同期滿后,合作公司有權繼續使用和研究發展該引進技術。
國際企業合同(匯總20篇)篇八
第一章總則。
《_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及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經營企業(簡稱合營公司)。
第二章定義。
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引用的技術名詞分別闡述,其意義明確如下:
“產品”系指合同附件所列的產品。
“專利”系指經登記獲有專利權的和經登記獲有實用新型專利權的及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須經申請的專利技術。
“技術”系指為滿足生產、使用、保養及銷售該產品所需的技術并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將來能獲得的并有權向第三者公開的技術數據、配方、生產程序、終紙、說明書、手冊目錄及信息等。
“商標”系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標。
“技術協助”____按合同規定乙方每年派出____名生產和發展該產品的技術專家至合營公司生產部門指導生產,逗留期限由合營公司與乙方商定。該專家的薪俸及往返差旅費由乙方承擔,在中國逗留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由合營公司負擔。
應合營公司的要求,乙方按雙方商定的適當時間內派____名技術專家至合營公司就有關生產、生產過程及銷售產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術協助。合營公司應支付專家從受雇地至合營公司的差旅費及在中國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等費用。
“技術信息互換”____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將已改進的技術通知合營公司。合營公司在使用技術中作改進時,應通知乙方。經改進的技術,其所有權屬改進的一方并受本合同載明的保密條款所約束。
乙方保證:按雙方議定時間提供的技術信息應是準確的、完整的和清晰的,由乙方提供的實用技術是最先進的;合營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確地應用其技術的狀況下,合營公司的產品應達到國際先進水平。
第三章專利和商標的使用。
不經乙方同意,合營公司在按合同的規定生產、使用和銷售該產品外,不得使用其專利、商標和技術。
事先未得到書面同意,合營公司不得對所生產的產品進行修改。合營公司生產的產品與乙方生產的產品質量應相同。乙方有權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確保合營公司的產品達到規定的質量水平。
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向合營公司提供的使用技術系在中國境內生產及銷售其產品,并按合同規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國際市場中銷售的產品。
合營公司應乙方的請求,在可能的情況下,于適當的時候在____________以乙方的名義申請、登記、注冊其提供的技術,使乙方獲得其技術專利及專利權。
合營公司按照雙方的議定,在銷售產品上須標志商標時,應標明該產品是按乙方的許可證制造。
合營公司出售的全部產品所使用的名稱和標志均載明于附件。經乙方同意后合營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稱和商標在中國市場銷售。
第四章第三方偽造及侵犯。
營公司的`名義作原告人或雙方聯合作原告人,合營公司對此不應無理由地予以拒絕,但須先取得合營公司的專題書面批準。
第五章提成費。
在合同期限內合營公司須向乙方為合營公司提供的技術及協助給予補償費。
根據合同及附件的生效日起180天內合營公司應支付售出該產品的總凈售額____%的提成費。其提成費應根據該產品的凈售價計算。
按合同附件規定的提成費應從得到該項技術之日起執行________年,以后,每年遞減____%。
合營公司根據合同及乙方書面指定。
的銀行將所得款額以美元按時匯至乙方。
第六章技術培訓。
按合營公司的合同,乙方應向公司提供技術培訓,以提高公司雇員的技術水平。
乙方同意向合營公司選拔的雇員按下述技術范圍提供培訓:____________產品的制造、發展、銷售和使用;____________加工生產及有關工廠實習;培訓其他有關的技術待合營公司與乙方協商而定。
乙方不提供與制造、銷售或維修保養該產品無直接關系的任何事宜的培訓,亦不提供乙方對第三方承擔有保密義務項目的培訓。
培訓人數和內容、地點、期限及其他有關培訓事宜由合營公司與乙方商定。
合營公司若需要求乙方派遣指導人員、技術專家及有關管理人員至中國對中方人員進行培訓,合營公司應支付聘請人員從受雇地至合營公司的全部差旅費及在中國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費用。
按本合同規定,合營公司屬下的雇員凡參加并完成由乙方提供的培訓計劃者,自培訓完結后1年內,不得向合營公司提出辭職。
第七章優先條款。
合營期間合營公司所需要的材料、設備、配件等在價格、供貨時間和質量同等的條件下,必須優先購買和使用_制造的產品。
合營期間合營公司所需的各項服務,在費用、時間和服務質量同等的條件下,必須優先同_有關單位簽訂承包和技術服務合同。
在費用、時間和質量方面同等的條件下,合營公司必須優先購買和采用由甲、乙任何一方直接簽訂承包合同的一方所提供的貨物和服務。
第八章保密。
合營公司承認并同意在合同期內由乙方提供的技術系屬秘密。合營公司及其全體雇員和工作人員應按合同列明的目的而使用其技術,在未得到乙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開或透露此技術,自簽署合同至終止合同,該項技術的保密期限為____年。
第九章合營期限。
合營公司的合作經營期限是以合營公司取得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為期________年。
當合作經營期限屆滿前6個月,除雙方同意終止外,合營公司的合作經營期限可按《_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登記管理辦法》規定繼續作為期2年的延長,但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批準并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在未得到乙方事先專項書面的同意,合營公司或甲方應保證將全部技術和其他權利退還給乙方,且在將來任何時候無權繼續使用與本合同有關的專利、商標或技術。
第十章仲裁。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發生的任何爭執應首先通過各方主管部門以互相信賴的精神予以解決。若于30天內雙方主管部門不能解決時,雙方可推薦第三方予以調解。
若于30天內調解不能解決時,甲方與乙方同意將爭執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仲裁程序予以仲裁。
若對本合同的有效性、解釋或強制執行等發生爭執時,仲裁員應根據合同條款及國際商業慣例予以有效的解決。
在發生爭執,并將爭執提交仲裁過程中,除所爭執并提交仲裁的爭執事項外,雙方都應按本合同的規定,繼續執行各自的權利和履行各自的義務。
仲裁的裁決是終局性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由敗訴方負擔或由仲裁機構裁決。
第十一章不可抗力。
雙方遇有無法控制的事件或情況應視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限于火災、風災、地震、爆炸、戰爭、叛亂、傳染病及瘟疫。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導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時,應將履行合同的時間延長,延長時間與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誤的時間相等。
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立即用電報或電傳將發生不可抗力的事件通知另一方,并于15天內用航空掛號信將政府或有關部門出具的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書寄給另一方。若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誤時間超過60天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進一步解決履行合同事宜。
第十二章合同文字和工作語言。
本合同及附件用中、英文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營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書就,兩種文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同意用英語和漢語為工作語言。
第十三章其他。
本合同書就的標題,僅為醒目參考用,不影響本合同的意義和解釋。
合同的中、英文本各一式四份,每種文本雙方各持二份。
甲、乙方及合營公司之間的通訊來往均以中、英文為準。
按本合同規定任何一方發出的通知或通訊,應以書面文字為準并按對方的地址寄出后7天,視為有效送達。
姓名: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際企業合同(匯總20篇)篇九
甲方:_____公司(以下簡稱供方),由_____代表。
乙方:_____公司(以下簡稱購方),由_____代表。
第一條合同標的。
第二條技術資料。
第三條供貨條件--包裝和標記。
第四條設備質量。
第五條合同價格和支付條件。
第六條保證。
第七條不可抗力。
第八條仲裁。
第九條通知。
第十條語言。
第十一條其他條件。
附件1設備技術說明書。
甲方___(供方)與乙方____(購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同標的。
供方同意出售,購方同意購買____。(詳見本合同附件1,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條技術資料。
供方應向購方提供設備使用及維修技術資料一份,購方負有對該技術資料保密之義務。
第三條供貨條件--包裝和標記。
供方應在設備全額信用證開立之后的__個月內用密封集裝箱或其他包皮包裝從____發運設備。供方有權從任何對其方便的港口發運設備。供方應把設備運至商定的獨聯體東海岸___港。
自設備從船舷運抵獨聯體遠東港口時起滅失和(或)損壞的風險由供方轉移到購方。供方承擔設備運輸的一切費用及運抵港口前的保險費。設備從獨聯體港口繼續運到安裝地的一切費用由購方承擔。發貨前__天內供方應向購方通知發運情況,明確交通工具的種類和名稱、計劃發運日期及其他有關信息。購方應支付履行海關手續的所有費用和一切與設備運入獨聯體境內有關的開支。設備和技術資料用密封集裝箱或其他包皮裝運并附具包裝清單,標記使用英語刷寫。
發貨單證包:
(1)發貨帳單(三份)。
(2)海運提單。
(3)裝箱單。
(4)保險單。
第四條設備質量。
按本合同所供設備的質量應符合生產廠家的技術條件。如生產廠家有保證書,應用保證書加以確認。
第五條合同價格和支付條件。
所供設備的總額為___美元(cif價)。購方應在合同簽訂后的__天內開立以供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兌信用證。該信用證在開立時起的__天內有效。
開證行應為獨聯體外經銀行或日本、南韓、西歐、美國、加拿大的某家銀行。
一切與在開證行開立信用證有關的費用由購方承擔,而一切與議付行收取信用證有關的費用由供方承擔。
支付在向議付行提交下列單據后進行:
(1)發貨帳單(3份)。
(2)海運提單。
(3)裝箱單。
(4)保險單。
第六條保證。
供方保證所供設備在投入使用日起的__個月內,但不超過發貨日起的__月內正常工作。
第七條不可抗力。
在發生不可抗力情況致使合同一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時,按此種不可抗力情況存在的時間推遲履行合同義務。
不可抗力情況是指雙方不能預見或預測的由于非常事件而出現的情況,即:影響履行所承擔義務的火災、風暴、地震和其他自然現象,以及戰爭、任何性質的軍事行動,各國政府的封鎖與制裁等。
加蓋的日期作為得悉該信息的日期。
一方都無權要求對方賠償可能發生的損失。
第八條仲裁。
所有可能由本合同而產生的糾紛或分歧均應由合同雙方友好解決。如果無法解決糾紛,則該糾紛應提交莫斯科市外貿仲裁委員會按其業務規章審理(提交一般法院審理者除外),該委員會的決定對于雙方均為終審,必須執行。
第九條通知。
一切通知等雙方均應按本合同條件以書面形式進行。
第十條語言。
本合同用俄語書就。供方提供英文的全部技術資料和供貨單證。
第十一條其他條件。
第三者。
本合同于____年____在俄羅斯___簽署。一式兩份,兩份具有同等效力。
供方:_____。
購方:_____。
國際企業合同(匯總20篇)篇十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地址:
身份證號碼: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考核,錄用乙方_____(姓名)為_____(工程名稱)工人,遵照國家有關勞務,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風險提示:工作崗位及工作時間。
雇員從事的工種和工作實踐。
工作時間包括聘用期限,應注明從何時起知何時止;。
每周工作多少天,每天工作多少小時;。
一般每周至少有一天的休息日;。
按國際慣例,在,雇員應享受所在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如所在國國慶、等。
建議雙方在簽勞務合同的時候最好明確約定相關工作崗位,工作時間以及勞務報酬等問題,避免之后因履行合同發生糾紛。
第一條、甲方錄用乙方從事_____(工作名稱)。
第二條、勞務合同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時止。
其中限為____________個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風險提示:雇主義務。
在所在國工作期間,如果發生疾病或工傷,雇主都應提供必要的醫療和購買必要的藥物。
另外,建議雇主應給雇員購買人生意外保險,使勞務人員在受到意外傷害時能得到及時合理的賠償,保險費由雇主負擔。
第三條、甲方的基本權利義務是。
一、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和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及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對乙方進行管理。
二、保護乙方的合法權益,按規定付給乙方工資、獎金、津貼以及保險福利和其他政策性補貼。
三、做好乙方上崗前的培訓工作并提供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勞務作業衛生條件。
四、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獎懲。
第四條、乙方的基本權利義務是。
一、享受__________待遇(寫明待遇的內容)。
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規章制度。
三、完成甲方分配的生產任務和經濟指標。
風險提示:勞務費用。
勞務關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獲得勞務費,雇主也不用像那樣為雇員繳納的義務,是否繳納可以雙方協商約定。
另外,如果是在工作時間以外加班或上夜班,雇主應付或夜班津貼等相應勞務費用,并據此作出詳細約定,以免給雇主一方造成不必要糾紛。
第五條、工資待遇:________元/月。
第六條、工作時間:________----________,每周不超過______小時,______休息日。
第七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且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都要承擔經濟責任。
具體額由非違約方和企業工會,根據違約者的責任大小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情況確定。
乙方違約,按甲方獎懲辦法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勞務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雙方規定,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
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提前______天通知對方,方能解除合同,并辦理有關手續。
第九條、糾紛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__________________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報鑒證機關存留一份。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國際企業合同(匯總20篇)篇十一
地址: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代理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出借行: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本借款合同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由借款人________公司(簡稱借款人),代理人________銀行(簡稱代理人),經理人____銀行和________銀行(簡稱出借行),以及貸款人若干銀行與在簽名頁上列明為銀行的金融機構(合稱各行,單稱一家為銀行)簽署。
鑒于借款人提出從銀行借款,各銀行分別地但不連帶地提出向借款人貸款,總額為____萬美元,當事人協議如下:
(1)銀行工作日指____同業銀行市場和各銀行在____進行美元存款交易的營業日。____銀行工作日指____銀行進行美元存款交易日。
(2)付款日具有第2.2條中該術語的含義。
(3)美元或$指美國的合法貨幣。
(5)違約事件具有第______________.條中該術語的含義。
(5)付息日:就利息期而言,指這種利息期的最后一天。
(6)利息期指在付款日開始(就首個利息期而言),或在前一個利息期的最后一天開始就任何后續利息期而言,并且在與付款日日數相應之日或其后第六個月最后一天終止的時期。
(7)貸款分行,就任何銀行而言,指附錄中指定的某銀行辦事處或為本合同目的,該銀行在任何時候通知代理行的借款人得指定作為其貸款分行和其他辦事處。
(8)____銀行同業拆放率:就任何利息期而言,指代理行所決定的任何利率(以年利率表示),以若干參考行(或者,如果該參考行不是一家銀行,則由該參考行的附屬銀行)通知代理行各自利率之后所計算的平均匡算。在某利息期開始前兩個____銀行工作日上午______________時整,各參考行按照各自利率向____銀行同業市場上的主要銀行提供期限與上述利息期相同的美元存款,數額與該利息期內預付貸借的、進位到____萬美元的完整倍數的貸款數額實際相等(不考慮任何權利或義務的讓與或轉讓)。但是,如果任何參考行沒有如此通知利率,____銀行同業拆放率必須以其余參考行通知代理行的利率為基礎,確定____銀行同業拆放率。
(9)貸款:就任何時間的任何銀行而言,指該銀行據此進行的貸款,或該銀行據此進行的本金數額尚未歸還的貸款,任何時間的各貸款指所有銀行在上述時間貸款的總和。
(10)貸款承諾:就任何銀行而言,指確定的數額并在借款合同的簽字頁該銀行名稱旁寫明。
(11)多數貸款權銀行:指在支付任何貸款前的任何時間,貸款承諾總額占全部貸款承諾50%以上的各行,以及在此后任何時間,擁有該時間內占貸款本金總和50%以上貸款的各行。
(12)利差:為______________%.
(13)票據:指證明任何銀行貸款的每一張本票,基本上按附錄2的格式。
(15)參考銀行:指____銀行、____銀行以及____銀行在____的總行。
(15)子公司:指任何時間的任何實體,該實體50%以上的公開發行的表決權股或其他通常有權選舉其董事或其他管理部門的股東權益,由借款人一個或更多的實體實際擁有或者直接或間接控制,或者借款人以及一個或更多的實體實際擁有或間接控制。
(16)終止日:指20xx年xx月xx日。
(17)全部貸款承諾指____萬美元。
2.1貸款承諾:每個銀行按照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分別地但不連帶地同意,通過其貸款分行,向借款人提供與該銀行的貸款承諾相等的本金數額貸款。
2.2通知與借款承諾:如果借款人希望借入與全部貸款承諾相等的數額,則應在不遲于它原意指定上述借款日之前5個銀行工作日____時間下午5時,基本上按照附錄3的格式,向代理行發出關于該日(付款日)的通知,該日應為終止日之前的一個銀行工作日,并告知其在____的帳戶,貸款的收入貸記入該帳戶,發送上述通知,構成借款人在付款日借入上述數額的不可撤銷的承諾。
2.3付款:代理行應立即以電傳或電報向各行通知付款日。各行應在付款日____時間上午____時,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條件,向代理行提供與該貸款承諾相等的資金金額,其方式或通過____銀行間清算系統結算的資金,或按照代理行其時決定的,為在____市用國際銀行交易慣用的以美元結算的其他資金,存入其在____帳號為____-____的帳戶,或通知各行已經因此指定的其他帳戶,代理行應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條件,在付款日將所收資金貸記入借款人根據第2.2條指定的帳戶。
3.1還款:除本合同另有明文規定外,借款人分____個半年期償還貸款。每期的數額相等于貸款的____分之一,但頭____期每期均應進位到美元的完整倍數,最后一期為全部清償尚未償還的貸款余額所必要的數額,每期貸款應在自第____個付息日開始的連續付息日支付。
3.2自愿提前還款:借款人得在付息日以____萬美元的完整倍數全部或部分提前還款。如果不遲于借款人愿意提前還款之日前5個銀行工作日____時間下午5時,借款人應向代理行發出有關上述日期和提前還款數額的不可撤銷的通知。所定數額連同到付息日利息應在該日對各行按對其提前償還數額0.5%支付。部分提前還款應按在貸款中的比例分攤,并按第3.條規定的分期,按倒序償還。提前償還的數額不得根據本合同重新借用。
3.3非法行為:如果任何銀行在任何時間確定,任何法律、條款或條約或其中的任何變動,或其解釋或適用的任何變動,使銀行進行貸款或繼續貸款或索取或收受任何應付數額的行為不合法時,該銀行應將上述決定通知借款人,如果在上述貸款支付之后發送,則借款人應在緊接著通知日之后的付息日提前償還全部貸款;或者,如果該銀行確定,在付息日之前需要提前償還貸款,則根據該銀行的要求,應連同支付該貸款提前償還之日應付的利息,以及借款人應付給該行的所有其他金額。
5.基本利率:
()除第5.2條或5.3條另有明確規定外,每筆貸款在第一利息期應付利息,自利息期的第一天起(包括第一天在內),到該利息期最后一天,(不包括最后一天在內),年利相當于該利息期利差加____銀行同業拆放利率的金額。
(2)除本合同另有明確規定外,貸款的應付利息應在每一付息日支付。
(3)代理行應在每次決定____銀行同業拆放率后,立即通知借款人和各行。
5.2延遲支付的利息:如果借款人應付的任何金額到期未付,上述金額在利息期內的利息應在適用的法律所允許的范圍內支付,自支付日(包括該日在內)到上述金額支付日(不包括該日在內),年利數額相當于該利息期內每天()利差,(2)%,以及(3)下述的最高額:(a)代理行在____銀行同業市場上述金額美元存款的當日報價(以年率表示);(b)利息期內到期日為付息日的________銀行同業拆放率(或者,如果到期日不是付息日,則為該利息日所在利息期內);(c)在該到期日(如果該到期日是利息期的首日)開始的利息期的________銀行同業拆放率。
5.3替代利率:如果代理行在與各行進行實際可行的協商之后,在任何時候確定()不可能確定下一利息期的________銀行同業拆放率,或(2)該利息期內的________銀行同業拆放率不能充分地反映利息期內多數貸款權銀行在________銀行同業市場獲得的美元存款的費用,代理行應立即將這一決定通知借款人和各行,如果通知是在支付貸款之前發出,則銀行在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義務應在通知發出之日終止。如果通知是在支付貸款之后發出,則每家銀行應盡快將利率通知借款人,該利率由上述銀行按給該行提供該利息期貸款的有效費用加%(以年率表示)確定。銀行貸款利息應在利息期內,以該行的通知所規定的利率計息。按照該行的請求,借款人應簽署并提交為充分有效地實施本款規定所需的單據,包括但不限于為交換該行持有的票據而應由該行簽署并交付的新票據。
6.1開辦費:借款人應以美元立即償還代理行代表借款人或經理行談判、準備、簽訂本合同和票據以及有關銀行貸款發生的一切合理費用。上述費用應包括但不限于:印刷和復制費用,旅行和通訊費用,本合同規定的交易所附加的任何廣告費以及代理行和各行特聘顧問和特聘的________律師的各項費用。
6.2修改和強制執行費用:借款人應即以美元補償代理行和各行由于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變更、談判、準備或履行;任何違約事件,或保持或執行本合同或票據項下任何權利及與之有關的所有合理費用,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用。
6.3其他費用:如果借款人在發出第2.2條所指的通知后沒有在規定執行各項條件之時或之前執行第8條規定的各項條件,或用其他方式不履行其根據第2.2條不可撤銷的承諾或到期應付而未付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應付金額;或者不是在支付利息日支付任何貸款的本金,借款人應以美元立即向各行支付所有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利差損失或清償的費用,或使用獲得的存款進行貸放的費用以撥付過期的金額或在作出支付的利息期內撥付該項貸款。
6.5增加的費用:借款人應以美元即期向每家銀行支付下述增加的費用:由上述銀行確定因該銀行的貸款或其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而發生的全部費用和已收或應收金額的減少部分,以及因法律、條例或條約的公布、變化或解釋,或由于該行遵守任何政府命令、要求或請求(不論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而發生的全部費用以及已收或應收金額的減少部分。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產生于()任何稅款的征收或變更,(但不是以該銀行或其貸款分行凈所得計算并由該行總行或貸款分行所在地征收的任何稅款,以及第6.條所指的任何稅款的征收或變更)(2)對該行準備金、專門存款的征稅或變更,或對該銀行資產、負債或其帳上存款或貸款的類似要求的任何上述費用或減少。
7.法律的選擇:本合同受________法律的管轄,并據此釋義和解釋。
7.2管轄權:
________信箱(該信箱在________設有辦事處,位于________街,)作為其收受任何上述訴訟或審理程序送達的傳票或其他法律傳喚的代理人。該信箱應根據本合同將傳票或傳喚按本合同通知規定的地址,用掛號郵件郵寄送達借款人。
(2)借款人并同意,可以在________地或可以找到借款人或其任何財產的任何其他管轄地的法院,提起上述訴訟或審理程序及執行,并不可撤銷地接受上述法院管轄。
(3)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放棄就本合同或票據有關的任何訴訟或審理程序不受在
________國________地法院或任何其他國家或管轄地法院的管轄,在判決前后不受扣押及執行的所有豁免權,并同意在有關任何上述訴訟或審理程序時不提起或不主張任何豁免權。
(4)借款人在法律允許的最大限度內,不可撤銷地放棄對現在或以后在________法院提起的、以任何方式與本合同或票據有關的訴訟或審理程序指定的審判地點提出異議,對在上述法院提起的訴訟,不可撤銷地放棄以出庭不便為理由而提出的請求。
雙方于合同開端所述日期在________正式簽署和交付本合同,以資證明。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銀行(代理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銀行(管理行):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各行貸款承諾: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承諾總額:__________________美元
國際企業合同(匯總20篇)篇十二
____(售方)為一方,與____(購方)為另一方,簽訂合同如下:
依據____年__月__日雙方簽訂的關于合作的協議,在售方國國境車上交貨條件下售方售出,購方購入貨物。其數量、種類、價格及交貨期均按第__號附件辦理,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總金額為_____。
第二條價格。
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價格以瑞士法郎計算,此項價格系賣方國國境車上交貨,包括包皮、包裝和標記費在內。
第三條品質。
按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品質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或原蘇聯國家標準,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規定的技術條件;憑樣交貨的商品品質應符合雙方確認的樣品。
商品質量應以售方國國家商品檢驗局出具的品質證明書證明之。
第四條供貨期。
售方應在本合同附件規定的期限內發貨。在征得購方同意的情況下,售方有權按雙方商妥的數量和金額提前交貨。
第五條標記。
每個貨箱均應用防水顏料在箱體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右)用英、俄兩種文字書寫以下標記:合同號,收貨人,箱號,毛重,凈重。
第六條支付。
本合同所供應的貨物之價款,由購方按照中國銀行和原蘇聯外經銀行關于邊境貿易支付協議書所規定的辦法及————年——月——日“由中國向蘇聯和由蘇聯向中國交貨的共同條件”以瑞士法郎憑下列單據向售方支付:
1.帳單4份;。
2.蓋有售方國發站印章的鐵路運單副本1份;。
3.明細單3份;。
4.品質證明書1份。
第七條保證和索賠。
賣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個月內保證商品質量,但不超過供貨之日起——個月。
對貨物品質的異議應在發現缺陷后——個月內提出,如在保證期發現缺陷,提賠日期不能遲于保證期結束——天。
如商品在保證期內出現缺陷,供貨一方應排除缺陷或更換有缺陷的部分并負擔費用。
當事人一方給對方造成人身傷害或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對方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進行賠償。
第八條發貨通知。
售方應在發貨后——天內以電傳向購方通知有關貨物自生產廠發運的情況,并注明發運日期,合同號,發動機號,件數,毛重和鐵路運單號。
第九條仲裁。
國際企業合同(匯總20篇)篇十三
_____(日期)由_____(下稱版權許可人)與_____(下稱出版者)訂于_____(地點)
第一條??版權許可人以第三條??所述報酬為代價,授予出版者下列專有許可和權利。
(選擇方案甲)以圖書形式復制出版由_____著,名為_____的作品(下稱作品),于_____發行。
(選擇方案乙)對由_____著、名為_____的作品(下稱作品)以_____文進行翻譯,并以圖書形式復制出版該譯本(下稱譯本),于_____(下稱合同地域發行)。
第二條??版權許可人向出版者擔保其確有全權訂立本合同并系作品的惟一作者和所授權利的權利人:擔保作品系獨立創作并絕無違反已有版權許可,或侵害他人或他方其他權利,或內容違反法律等情事。版權許可人違反上述擔保義務時,出版者因此涉入訴訟及交付訴訟費用(包括一切合理的法律費用支出),均由版權許可人負損害賠償責任。本條所定擔保義務和賠償責任存至本合同終止。
第三條??出版者于本合同訂立時向版權許可人一次總付(或作為版稅_____的一部分預付)金額_____(并于作品或譯本出版時再向版權許可人預付金額_____)。上述版稅依所出版的圖書的零售價計算并按已銷售的每冊圖書支付。
第四條??(選擇方案甲)出版者復制作品時不得進行任何更改和刪節。
(選擇方案乙)出版者應自擔費用聘人進行準確忠實的翻譯。對原作品的任何刪節均應事先經版權許可人書面許可。譯本的名稱應經版權許可人書面許可。經版權許可人要求,譯本的定稿也應交付其認可。
符號(c)(以括號代替表示圓圈)、作品的初版年份、作品的版權人姓名。
(選擇方案乙)出版者應保證于每冊譯本上適當顯著地標明原作品名稱和原作者姓名,并適當顯著地標明譯者以示其譯者身份。(出版者允諾于譯本扉頁背面印明原出版者名稱_____和原作品原有版本的出版年份。)出版者還應于譯本扉頁印明下列版權標記:
符號_____?(以括號代替表示圓圈),譯本的初版年份,譯本的版權人姓名。
第六條??出版者自本合同訂立之日起于_____個月以精裝版本出版該作品_____冊。
圖書售價可由出版者按國內同類圖書的售價確定。
圖書出版后,出版者應即時將出版期日、該版準確印數及圖書售價通知版權許可人。
第七條??出版者應自擔費用對作品進行有效推銷;保證圖書持續供應和適時重版,以滿足實際需求。
第八條??除雙方約定為銷售印刷的該版冊數外,出版者可加印標準貿易版本印量的_____%,不計版權報酬。上述加印圖書只能作于更換殘貨和為報刊評論贈送樣書。
第九條??出版者應將其初版的_____冊贈書及以后依本合同所出版每版的各_____冊贈書于出版后寄送版權許可人。除應得贈書外,版權許可人有權另外按零售價通行的最大批發折扣購買圖書供本人或其繼承人自用。
第十條??作品出版后,遇有三年滯銷而致年均銷售量為_____冊以下時,出版者可減價銷售余存圖書或送紙廠化漿,但應事先通知版權許可人,版權許可人可于30日內按能證實出版者接受過的最低售價購買全部或部分余存圖書。
減價銷售或化漿的圖書按實銷額計算版稅,但出版者已支付整版版權報酬者除外。
第十一條??版權許可人以下面約定的報酬為對價,于合同有效期間及合同地域內另授予出版者下列附屬權:
(一)作品(或譯本)的非專有報刊摘錄許可權。
版權許可人從凈收入中所得份額。
標準貿易版本出版前_____%。
標準貿易版本出版后_____%。
(二)作品(或譯本)的非專有報刊連載許可權。
標準貿易版本出版前_____%。
標準貿易版本出版后_____%。
(三)作品(或譯本)的非專有廣播電視節目等公開朗讀許可權_____%。
(四)作品(或譯本)的非專有圖書俱樂部版權許可權。
標準貿易版本同期出版_____%。
標準貿易版本出版后_____%。
(五)作品(或譯本)的袖珍版本許可權。
標準貿易版本出版后_____%。
(六)作品(或譯本)的非專有機械復制許可權_____%。
(七)作品(或譯本)的公共租賃報酬征收權_____%。
(八)?_____%。
第十二條??出版者應于每年__月__日前和__月__日前結算銷售額及依本合同所獲其他收入的帳目,并于_____日內將版權許可人應得款項匯至其帳戶_____上。
第十三條??對于依本合同所出版的作品(或譯本)的所有版本,出版者應收集剪報、介紹、評論等,并將一份副本寄送版權許可人。
第十四條??凡未于本合同中明確授予出版者的權利,均由版權許可人保留。
第十五條??凡于本合同中授予出版者的權利,僅由出版者本人行使,非經版權許可人事先書面授權,不得轉讓。
第十六條??遇有出版者停業清算情事,經本合同授予出版者的所有權利歸于消滅。
第十七條??如于第六條所定期間,出版者未能出版作品絕版或脫銷并未能于__個月內印行新版供應市場),版權許可人應再指定一合理期限使出版者履行其義務。該期限屆滿后,或標準貿易版本出版后遇有__年滯銷而致年均銷售量為_____冊以下時,版權許可人可撤銷經本合同授予出版者的所有權利,但不影響其依本合同已得或屆時應得報酬的請求權和損害賠償的請求權,亦不影響出版者依本合同獲權授予第三人許可的效力。經版權許可人要求,出版者未能出示庫存圖書_____冊以上者,推定圖書脫銷。
第十八條??有關本合同的任何爭議由_____(某國法院)管轄,本合同和履行適用_____?(某國)法律。
第十九條??雙方另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代理人(簽字):_______。
國際企業合同(匯總20篇)篇十四
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上,經協商達成本協議條款,以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須用堅固的木箱或紙箱包裝。以宜于長途海運/郵寄/空運及適應氣候的變化。并具備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2、由于包裝不良而引起的貨物損傷或由于防護措施不善而引起貨物銹蝕,賣方應賠償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費用。
3、包裝箱內應附有完整的維修保養、操作使用說明書。
裝運后由買方投保。
按下列( )項條件支付:
1、采用信用證:買方收到賣方交貨通知,應在交貨日前15—20天,由________ 銀行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與裝運全金額相同的不可撤銷信用證。賣方須向開證行出具100%發票金額即期匯票并附裝運單據。開證行收到上述匯票和裝運單據即予支付。信用證于裝運日期后15天內有效。
2、托收:
貨物裝運后,賣方出具即期匯票,連同裝運單據,通過賣方所在地銀行和買方________ 銀行交給買方進行托收。
3、直接付款:
買方收到賣方裝運單據后7天內,以電匯或航郵向賣方支付貨款。
1、海運:
全套潔凈海運提單,標明“運費付訖”/“運費預付”,作成空白背書并加注目的港________ 公司。
2、空運:
空運提單副本一份,標明“運費付訖”/“運費預付”,寄交買方。
3、航郵:
航郵收據副本一份,寄交買方。
4、發票一式五份,標明合同號和貨運嘜頭,發票根據有關合同詳細填寫。
5、由廠商出具的裝箱清單一式兩份。
6、由廠商出具的質量和數量保證書。
7、貨物裝運后立即用電報/信件通知買方。
此外,貨發10天內,賣方將上述單據航空郵寄兩份,一份直接寄買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________ 公司。
1、fob條款:
a、賣方于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前30天,用電報/信件將合同號、品名、數量、價值、箱號、毛重、裝箱尺碼和貨抵裝運港日期通知買方,以便買方租船訂艙。
b、賣方船運代理________ 公司________ ,(電報:________ ),負責辦理租船訂艙事宜。
c、________ 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輪代理),預計船達裝運港10天之前,即將船名、預計裝貨日期、合同號等通知賣方以便賣方安排裝運,要求賣方與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聯系。當需要更換運載船舶及船舶提前、推遲抵達時,買方或船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
若船在買方通知日后30天內尚未抵達,則第30天后倉儲費和保險費由買方承擔。
d、若載運船舶如期抵達裝運港,賣方因備貨未妥而影響裝船,則空艙費和滯期費均由賣方承擔。
e、貨物越過船舷并從吊鉤卸下之前,一切費用和風險由賣方承擔;貨物越過船舷并從吊鉤卸下,一切費用和風險屬買方。
2、cfr條款:
a、在裝運期內,賣方負責將貨物從裝運港運至目的港。不允許轉船。
b、貨物經航郵/空運時,賣方于本合同第5條規定的交貨日前30天,以電報/信件把交貨預定期、合同號、品名、發票金額等通知買方。貨物交辦發運,賣方即刻以電報/信件將合同號、品名、發票金額、交辦日期通知買方,以便買方及時投保。
貨物業經全部裝船,賣方應將合同號、品名、數量、發票金額、毛重、船名和啟航日期等立即以電報/信件通知買方。若因賣方通知不及時使買方不能及時投保,賣方則承擔全部損失。
賣方保證:所供貨物,系由最好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藝制成,商標為新的和未經使用的,其質量和規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說明。自貨到目的港起12個月為質量保證期。
自貨到目的港起90天內,經發現貨物質量、規格、數量與合同規定不符者,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承擔的部分外,買方可憑________ 出具的商檢證書,有權要求更換或索賠。
貨到目的港起12個月內,使用過程中由于材料質量低劣和工藝不佳而出現的損傷,買方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并出具________ 商檢局開列的檢驗證書,提出索賠。商檢驗書乃索賠之依據。按買方索賠要求,賣方有責任立即排除貨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換貨物或根據缺陷情況將貨物作降價處理。
在貨物制造和裝運過程中,由于發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貨或不能交貨,賣方概不負責。賣方于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即刻通知買方并在事發14天內,以航空郵件將事故發生所在地當局簽發的證書寄交賣方以作證據,即使在此情況下,賣方仍有責任采取必要措施促使盡快交貨。
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后超過10個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畢,買方有權撤銷合同。
除本合同15條所述不可抗力原因,賣方若不能按合同規定如期交貨,按照賣方確認的罰金支付,買方可同意延期交貨,付款銀行相應減少議定的支付金額,但罰款不得超過遲交貨物總額的5%,賣方若逾期10個星期仍不能交貨,買方有權撤銷合同,盡管合同已撤銷,但賣方仍應如期支付上述罰金。
涉及本合同或因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按( )項解決:
1、提交____方所在國仲裁機構根據該機構的仲裁法則和程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2、在雙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國進行仲裁。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國際企業合同(匯總20篇)篇十五
此雇用合同由__(以下簡稱雇主)和__(以下簡稱雇員)締結。根據本合同,雇主將聘用雇員且雇員同意受聘于雇主就以下所規定的工作提供服務和履行義務。
a.義務和責任:合同雙方同意雇員將受聘從事__工作,并履行以下職責。
b.期限:本合同有效期為__(年、月),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c.工作日和工時:雇員每周工作從星期__至星期__,每天從__點至__點,一周共__小時。
d.報酬:雇主同意就雇員的服務提供以下報酬:
1.每(小時)__美元;。
2.每加班(小時)__美元,每兩周結算一次,支票支付。
3.其他報酬(紅利、傭金等),數額及計算辦法如下:
e.扣除款:每次發薪時,除從雇員報酬中扣出應繳之(_)稅收和社會保險費外,雇主不得克扣雇員所得,本條例另有規定以及經工長或工長代理人同意的除外。其他扣除項目為(寫出扣款目的和數目):
f.主要工作地:雇員主要工作地為__。但根據雇主業務性質所需,在不違犯勞工政策和規定情況下,雇主也可要求雇員在__地以內其他選區履行職責。
差旅費:在本合同到期或中止(不論中止原因如何)時,雇主將負責雇員返回雇傭地的機票費用。
h.保險和醫療費:雇主應負責雇員的醫療保險或負擔雇員的全部醫療費用,包括__地以外的轉診和轉院費,如雇員因故死亡,雇主應承擔尸體保存及運回原地的費用。
j.食宿及其他:雇主必須保證提供以下方便:
1.(作記號以選擇或不選擇此項)雇主提供住宿,每月收費__美元。(同上)雇主提供住宿。(同上)雇員自備住宿(附聲明和房租協議)。
2.每日__餐,每月收費__元。
3.(同上)雇員自理伙食。
4.(同上)上下班在雇主指定地下車,免收車費。
5.(同上)津貼:
6.(同上)其他:
k.其他規定:下列附加規定適用于本合同:(制定或附加工作和膳宿規則,以及雇員行為規范。附加規定的每一頁都必須經雇主和雇員簽字。)。
l.終止合同:本合同可根據下列規定終止:
2.因故:在工長或其代理人力圖調解爭議失敗后,由一方當事人提前__天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當事人。
(a)因故解除合同時,雇主應支付雇員合同解除生效前的薪金,并為雇員購買他(她)返回雇傭地的單程機票。
(b)下列任何一條均構成合同終止理由:
a.雇員__次無故曠工和(或)__次無故上班遲到;。
b.雇員行為疏忽魯莽,或不完成任務;。
c.在__地犯下重罪或兩項或兩項以上輕罪;。
d.雇員放棄工作職責;。
f.在物質或其他方面受到特別虐待;。
g.無故拖延支付雇員的工資;。
h.違犯本合同任何一項規定;。
i.其他規定:
m.爭議的解決:
怨情和調解因本合同而產生的所有怨情與爭議均應按以下程序解決:
2.如管理員不能立即解決問題,管理員應將怨情或爭議寫成書面材料,同時寫明被觸犯的合同段落,法律或規章制度。管理人員應在五天內解決怨情或爭議,或寫出其認為沒有違犯規則的理由。
3.如上述第一、二步驟不能解決怨情或爭議,雇員可上書工長或工長代理人。在怨情或爭議解決期間,雇主和雇員的雇傭關系存在,經工長、工長代理人或政府特派調查員暫時準予的除外。
n.匯款及其他義務:雇員必須按原籍國政府的規定向其家人匯款和繳納所有稅收。o.不可分割協定:上述條款規定構成本合同雙方當事人之間唯一的,不可分割的協定,該協定將取代任何其他書面、口頭和其他形式的協定。合同雙方特此簽名。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雇主(打印的名字、稱號和簽名)和醫療費:雇主應負責雇員的醫療保險或負擔雇員的全部醫療費用,包括__地以外的轉診和轉院費,如雇員因故死亡,雇主應承擔尸體保存及運回原地的費用。
j.食宿及其他:雇主必須保證提供以下方便:
1.(作記號以選擇或不選擇此項)雇主提供住宿,每月收費__美元。(同上)雇主提供住宿。(同上)雇員自備住宿(附聲明和房租協議)。
2.每日__餐,每月收費__元。
3.(同上)雇員自理伙食。
4.(同上)上下班在雇主指定地下車,免收車費。
5.(同上)津貼:
6.(同上)其他:
k.其他規定:下列附加規定適用于本合同:(制定或附加工作和膳宿規則,以及雇員行為規范。附加規定的每一頁都必須經雇主和雇員簽字。)。
l.終止合同:本合同可根據下列規定終止:
2.因故:在工長或其代理人力圖調解爭議失敗后,由一方當事人提前__天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當事人。
(a)因故解除合同時,雇主應支付雇員合同解除生效前的薪金,并為雇員購買他(她)返回雇傭地的單程機票。
(b)下列任何一條均構成合同終止理由:
a.雇員__次無故曠工和(或)__次無故上班遲到;。
b.雇員行為疏忽魯莽,或不完成任務;。
c.在__地犯下重罪或兩項或兩項以上輕罪;。
d.雇員放棄工作職責.
f.在物質或其他方面受到特別虐待;。
g.無故拖延支付雇員的工資;。
h.違犯本合同任何一項規定;。
i.其他規定:
m.爭議的解決:怨情和調解因本合同而產生的所有怨情與爭議均應按以下程序解決:
2.如管理員不能立即解決問題,管理員應將怨情或爭議寫成書面材料,同時寫明被觸犯的合同段落,法律或規章制度。管理人員應在五天內解決怨情或爭議,或寫出其認為沒有違犯規則的理由。
3.如上述第一、二步驟不能解決怨情或爭議,雇員可上書工長或工長代理人。在怨情或爭議解決期間,雇主和雇員的雇傭關系存在,經工長、工長代理人或政府特派調查員暫時準予的除外。
n.匯款及其他義務:雇員必須按原籍國政府的規定向其家人匯款和繳納所有稅收。
o.不可分割協定:上述條款規定構成本合同雙方當事人之間唯一的,不可分割的協定,該協定將取代任何其他書面、口頭和其他形式的協定。合同雙方特此簽名。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雇主(打印的名字、稱號和簽名)
力圖調解爭議失敗后,由一方當事人提前__天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當事人。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雇主(打印的名字、稱號和簽名)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雇員(打印的名字和簽名)
(注:下面是合同上所附的公證書,供公證時填寫)。
馬里亞納群島(美國托管)公證書_____________茲證明__和__于__年__月__日,在我的面前,簽訂了以上雇用合同。經查,此行為是他(她)(他們)按合同精神自愿簽訂的。
公證員(簽名)日期:____經____批準工長(簽名)
國際企業合同(匯總20篇)篇十六
此協議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_________(“制造商”)和_________(“經銷商”)雙方簽訂。
制造商指定經銷商作為惟一獨家經銷商在其指定范圍內再銷售、租賃、出租其產品,經銷商接受這項指定。
合同于簽約方最后簽字日期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除非合同中另有其他時間規定提前終止。在合同到期時,如果經銷商在合同期內認真完成履行合同義務,合同雙方可協商更新或處長合同條款。
雙方承認并同意經銷商是分離且獨立于制造商的。這種經銷合同不應被視為建立了某種雇用、合伙、合資、委托或其他類似的關系。無論哪一方都不對另一方負有償還債務的責任,也無權約束另方去履行任何合同。經銷商可自主雇用或聘用任何人員或獨立合同人,而制造商則無權限制雇用或解雇這些人員。經銷商有責任保證在_________國從事商業行為時遵守當地法律要求。經銷商應負責支付在_________國銷售貨物所發生的所有稅費及費用。制造商不對經銷商從事再銷、租賃、出租貨物等有關經銷行為所引起的損失、索賠及其他負有賠償或保證的責任。
a.經銷商應在指定范圍內從制造商手中購買并銷到客戶手中的產品積極促銷、出售、租賃、出租及提供售后服務。
b.經銷商應經過慎重思考使用各種不同銷售方式,包括彩目錄、郵購、電話或電子方式在指定的范圍銷售產品。
c.經銷商在其選定的地點上至少要開辟一個店用做銷售、租賃或出租制造商產品。該零售店必須在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天內開張,在指定地點內的其他零售店的開業則由經銷商選擇。
d.經銷商不得銷售、租賃、出租其他任何非制造商制造的產品、商品、配件等,也不得從事經營與制造商產品相同、易混淆或其他帶有欺騙性的類似功能的產品。
e.經銷商不得銷售、租賃、出租制造方產品給其他公司用于銷售、租賃、出租或從事其他類似產品的行為。
f.經銷商應負責整個商業行為的全部費用,包括稅、勞工費及可能出現的罰款。
g.經銷商應負責獲取并持有為進口、運輸、倉儲及銷貨所需的各種進口許可、運輸證明、商業執照及其他類似文件。經銷商還應負責向制造商提供為將其產品運到目的地所需的進口和運輸的所有文件,如經銷商不能在制造商發貨的期限內將所需文件提交制造商,由此而引起的任何發貨方面的拖延將不被認為違約。
a.除非由經銷商失誤導致的拖延或因為合同中不可能提供的內容,否則制造商應在經銷商訂貨后_________天內將經銷商所訂的全部貨物送至經銷商處。
b.如果經銷商在進口方面履行其職責,制造商就應將經銷商訂購的貨物送到經銷商指定的地點。在發貨期內制造商應負責獲取各種出口所必須的許可證和檢查文件。
c.如果制造商出于某種原因中斷了產品的生產,應立即通知經銷商,然后在中斷以后的一段時間內完成更換已售出的中斷貨物所需的配件和服務。
d.制造商不得將產品售給經銷商以外的任何人或實體用以在現有范圍內銷售、再銷售、租賃、出租同一產品或與制造商產品類似的具有欺騙和混淆性的產品。
e.貨物運達后,制造商不得將其產品銷售給除經銷商以外的任何人或實體用于直接使用。
f.制造商應及時就獲得或收到有關潛在用戶的各種線索、希望等類似信息通報經銷商。
g.制造商可提供給經銷商一份關于產品的零售、租賃、出租的參考價,經銷商不受此價格的約束。
h.制造商還應向經銷商及其人員提供培、技術支持及產品使用、運行、維護修理等方面的援助。
i.制造商應堅持不斷地投入廣告宣傳,以便在其本行業及公眾面前樹立良好的質量信譽和產品形象。
j.如經銷商需要,制造商應給經銷商提供銷售材料和技術指標。
雙方同意經銷商按如下條款訂購:
a.首次訂購:在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天內,經銷假商應向制造商訂購第一筆總金額不少于_________(幣種及金額)的貨物。制造商按合同規定送貨,經銷商支付貨款。第一筆訂購價應為_________(幣種和單價金額或標明在附在合同后的現有產品的清單上)。
b.隨后的最少訂購。為保持在特定范圍同的獨家權,經銷商在其首筆訂購后必須至少按以下頻率和金額續訂:
(2)在合同生效后的第二個_________(數字)月內,至少應有一筆不少于總共_________(幣種和金額)的訂貨,直至合同終止。
(3)在合同生效后的第三個_________(數字)月內,至少應有一筆不少于總共_________(幣種和金額)的訂貨,直至合同終止。
(4)在
合同生效后的第四個_________(數字)月內,至少應有一筆不少于總共_________(幣種和金額)的訂貨,直至合同終止。
(5)在合同生效后的每_________(數字)月內,至少應有一筆不少于總共_________(幣種和金額)的訂貨,直至合同終止。
c.不可抗力。如指定范圍內的市場需求由于某種經銷商控制能力以外的原因下滑,以至于按合同規定的訂貨金額不再有商業上的可能性,只要情況一直持續,將不實行最少訂購的要求。
制造商應按現有產品清單上的價格向經銷商收取貨款,直至制造商決定更改其中的價格。制造商保有更改任何一項價格的權利,那時制造商應負責向經銷商提供一份新價格清單,價格中不包括運輸費、保險費或進口關稅,所有這些都應由經銷商承擔。制造商商應承擔出口許可費及雜費。如經銷商的訂購在制造商通知其價格變動前就已到達制造商手中,制造商應認可在價格變動生效前的原價格。送至經銷商的貨物應于_______天內以現金支付。經銷商有獲得在貨物發票日_______天之內支付而享有_______%折扣的權利。
如合同任何一方國家嚴格控制向另一國付匯,制造商應指示經銷商暫將待付賬款存入經銷商所在國銀行以制造商名義開立的帳戶上。存款銀行需由制造商指定,當經銷商向制造商出具該筆存款已辦妥的文件時,制造商應給經銷商開立收據。
制造商給予經銷商對售出商品的質量擔保與給予其他客戶的一樣。經銷商必須做到給予每一個購買者同樣的質量擔保。經銷商無權更改制造商擔保的任何條款。制造商應當及時修理、更換所有失靈的、無法操作的或有其他缺陷或擔保條款范圍內的貨物,無論該產品是由經銷商還是經銷商的客戶所擁有。
a.經銷商應保障或使制造商免于遭受各種因經銷商從事、經營或執行合同造成的人員傷害或死亡以及財產的損失或丟失而引起的索賠和傷害。
a.制造商在所有產品標識、名稱、設計、專利和與產品有關的商業秘密等方面擁有有價產權(稱知識產權)。以上這些權利全部屬于制造商而非經銷商。經銷商不得宣稱其擁有制造商的知識產權,也不允許經銷商將制造商的名稱作為其自身名字的一部分。知識產權由制造商所有。
b.經銷商被授權使用制造商知識產權技術從事有關制造商產品的經銷、再銷、租賃和出租事宜。經銷商無權使用制造商技術用于其他目的。
c.所有與制造商產品有關的廣告促銷材料、報價、發票、標簽、裝積容器和其他材料均要附上一張聲明:即“與產品有關的知識產權技術由制造商所有”。同時還須注明經銷商只是該產品的經銷商。
d.經銷商禁止以任何方式更改制造商用于產品的知識產權技術。所有產品細節、色彩和設計必須嚴格按照制造商提出的要求。
e.經銷商只能出售使用制造商知識產權技術的產品,禁止經銷商將制造商知識產權技術用于任何制造商生產的半成品上。
f.經銷商不得或試圖協助他人復制制造商產品,也不得生產制造或出售任何與制造商產品混淆或具欺騙性的類似產品。
g.經銷商不得從事任何會使制造商的注冊或權利無效的行為。經銷商不得試圖改變或終止制造商知識產權的注冊,也不得協助他人從事上述活動。
h.如違反本段文字所述行為將直接導致合同的終止。而且,雙方都認可違背本段所述行為將會損害并削弱制造商在名聲、信譽、知識產權等方面的有價權利且造成嚴重損失。因難以衡量這些界限模糊的權利,所以判定損失是不切實際且不可能實現的。鑒于此,雙方同意,如果經銷商違背了上述條款所述內容,制造商有權根據每次違約情況按照標在合同附件上的價格處以_____%的損失賠償。
合同任何一方在沒有另一方書面認可前不可隨意轉讓合同。任何一方不可隨意撤回其做出的認可。制造商可以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下撤回認可意見:經銷商未履行雙方認可的合同規定的責任;建議的受讓人因財務問題不能履行經銷商遺留的合同責任;受讓人拒絕執行合同規定的經銷商義務,或受讓人未能達到制造商擬定的對新經銷商的標準。
將取消獨家經銷權。如經銷商在通知日期內修正失誤,將不取消獨家權。獨家權的取消不會自行生效。無論經銷商是否擁有獨家經銷權,只要經銷商沒有另外違反合同規定,合同將僅做職下修訂且繼續有效:經銷商在指定區域內沒有獨家經銷權,制造商亦無義務禁止其銷售或其指定他人銷售產品及提供給經銷商潛在的用戶名單。
制造商終止合同并不影響其采取如下的補救措施:
a.如果出現以下情況應立即通知經銷商合同終止:
(1)經銷商被判定破產;
(3)經銷商無力償還債務,或有一個被指定的接收人處理經銷商的資產;
(4)經銷商因債權人的利益而轉讓其權利或產權;
(5)經銷商對重新組織或重新安排其財務和貿易事務提出訴訟,或者別人對經銷商提出對上述事項的訴訟。
b.在收到書面通知要求補救過失的_________天后,除了最小訂單要求,如經銷商仍不執行合同,合同終止通知將生效;而如果經銷商在通知期內補救過失,合同終止通知將不生效。
經銷商終止合同并不影響其采取如下補救措施:
a.如出現下列情況立即通知制造商合同終止:
(1)制造商被判定破產;
(2)制造商無力償還債務,或者有一個被指定的接收人處理制造商的資產;
(3)制造商因債權人的利益而轉讓其權利或產權;
(4)制造商對重新組織或重新安排其財務及貿易事務提出訴訟,或者別人對制造商提出對上述事項的訴訟。
b.在收到書面通知要求補救過失的_________天后,除了最小訂單要求,如制造商仍不執行合同,合同終止通知將生效;而如果制造商在通知期內補救過失,合同終止通知將不生效。
如果合同因任何原因終止,制造商可以但沒有必要回購經銷商尚未賣出的產品。如果產品牌新且可再轉賣的狀態,制造商將以經銷商購買的價格回購產品,不包括海運、空運、報關和倉儲費。如產品未被制造商回購,經銷商可自行處置。經銷商應保證產品保持不侵犯制造商知識產權或有損制造商名聲的狀態。經銷商應返還或銷毀制造商所有有關知識產權的資料。
合同雙方期望建立一種互惠互利的關系,最終,雙方會經過友好協商努力解決一切分歧。但當雙方發生爭議而又不能協商解決時,應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名稱)解決。除非雙方財政部在其他地點,否則仲裁應在__________________受理。一切仲裁裁決都將是最終的、不可再上訴的、結論性的。爭議也可以提交法院通過審判解決。本條款并不限制制造商在其知識產權獨有權受侵犯時尋求任何其他可能的補救措施。
僅憑合同雙方書面簽字認可才可對合同進行修改。
所有合同項下的通知必須以書面方式按合同標注的地址送交另一方。如合同一方地址有變化,必須在地址生效后_________天內通知另一方。通知送達日期以收到通知日計。
任何一方都不能因為另一方放棄了合同賦予它的權利而放棄合同賦予自己的違約賠償請求權和嚴格按合同履行的要求。
合同雙方履行合同條款表明雙方愿意受合同條款的約束。合同本身就是一個完整的協商結果。一旦形成合同,以前雙方所有談判、諒解、說明材料即告失效。合同雙方受合同鞭策、約束,各自有機會聽取獨立專家的建議,包括來自律師和會計師的。雙方對合同條款可做出獨立決策。如合同中某一條款未生效或失效,可對該條款進行修改并使之可行;如未做修改,則要刪除該條款,合同其他部分仍舊有效。
經銷商(蓋章):_________制造商(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國際企業合同(匯總20篇)篇十七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國際購買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上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各條款,共同履行:
第一條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產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商標: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付款條件:簽訂合同后買方于7個銀行日內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經確認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可轉讓的、不得分批裝運的、無追索權的.信用證。
第八條裝船: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45天內予以裝船,若發生買方所訂船舶未按時到達裝貨,按本合同規定,賣方有權向買方索賠損毀/耽擱費,按總金額____%計算為限。因此,買方需向賣方提供銀行保證。
第九條保證金: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的14個銀行日內,向買方寄出____%的保證金或銀行保函。若賣方不執行本合同,其保證金買方予以沒收。
第十條應附的單據:賣方向買方提供:
1.全套清潔提貨單;
2.一式四份經簽字的商業發票;
3.原產地證明書;
4.裝箱單;
5.為出口____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單據。
第十一條裝船通知:賣方在規定的裝貨時間至少14天前用電報方式將裝船條件告知買方,買方或其代理人將裝貨船估計到達裝貨港的時間告知賣方。
第十二條其他條款:質量、數量和重量的檢驗可于裝貨港一次進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證件,其辦理手續費、領事簽證費應由買方負擔。
第十三條裝船時間:
第十四條裝貨效率:每一個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節假日外,每艙口進貨為________立方(噸)。
第十五條延期費/慢裝卸罰款:對于________載重噸船來說,每天________u.s.d.。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簽約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臺風、地震和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遲合同的期限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第十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十八條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市用____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買賣雙方簽字生效。
國際企業合同(匯總20篇)篇十八
借款方:
地址:
電話:
代理方:
地址:
電話:
出借行:
地址:
電話:
本借款合同于年月日由借款人公司(簡稱“借款人”),代理人銀行(簡稱“代理人”),經理人銀行和銀行(簡稱“出借行”),以及貸款人若干銀行與在簽名頁上列明為銀行的金融機構(合稱“各行”,單稱一家為“銀行”)簽署。
鑒于借款人提出從銀行借款,各銀行分別地但不連帶地提出向借款人貸款,總額為萬美元,當事人協議如下:
第一條定義下列術語具有所指明的含義:
(1)“銀行工作日”指同業銀行市場和各銀行在進行美元存款交易的營業日。銀行工作日指銀行進行美元存款交易日。
(2)“付款日”具有第"2.2"條中該術語的含義。
(3)“美元”或“$”指美國的合法貨幣。
(4)“違約事件”具有第11.1條中該術語的含義。
(5)“付息日”:就利息期而言,指這種利息期的最后一天。
(6)“利息期”指在付款日開始(就首個利息期而言),或在前一個利息期的最后一天開始就任何后續利息期而言,并且在與付款日日數相應之日或其后第六個月最后一天終止的時期。
(7)“貸款分行”,就任何銀行而言,指附錄1中指定的某銀行辦事處或為本合同目的,該銀行在任何時候通知代理行的借款人得指定作為其貸款分行和其他辦事處。
(8)“銀行同業拆放率”:就任何利息期而言,指代理行所決定的任何利率(以年利率表示),以若干參考行(或者,如果該參考行不是一家銀行,則由該參考行的附屬銀行)通知代理行各自利率之后所計算的平均匡算。在某利息期開始前兩個銀行工作日上午11時整,各參考行按照各自利率向銀行同業市場上的主要銀行提供期限與上述利息期相同的美元存款,數額與該利息期內預付貸借的、進位到萬美元的完整倍數的貸款數額實際相(不考慮任何權利或義務的讓與或轉讓)。但是,如果任何參考行沒有如此通知利率,銀行同業拆放率必須以其余參考行通知代理行的利率為基礎,確定銀行同業拆放率。
(9)“貸款”:就任何時間的任何銀行而言,指該銀行據此進行的貸款,或該銀行據此進行的本金數額尚未歸還的貸款,任何時間的“各貸款”指所有銀行在上述時間貸款的總和。
(10)“貸款承諾”:就任何銀行而言,指確定的數額并在借款合同的簽字頁該銀行名稱旁寫明。
(11)“多數貸款權銀行”:指在支付任何貸款前的任何時間,貸款承諾總額占全部貸款承諾"50%以上的各行,以及在此后任何時間,擁有該時間內占貸款本金總和"50%以上貸款的各行。
(12)“利差”:為1%。
(13)“票據”:指證明任何銀行貸款的每一張本票,基本上按附錄2的格式。
(14)“參考銀行”:指銀行、銀行以及銀行在的總行。
(15)“子公司”:指任何時間的任何實體,該實體"50%以上的公開發行的表決權股或其他通常有權選舉其董事或其他管理部門的股東權益,由借款人一個或更多的實體實際擁有或者直接或間接控制,或者借款人以及一個或更多的實體實際擁有或間接控制。
(16)“終止日”:指年月日。
(17)“全部貸款承諾”指萬美元。
第二條承諾與付款。
2.1貸款承諾:每個銀行按照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分別地但不連帶地同意,通過其貸款分行,向借款人提供與該銀行的貸款承諾相等的本金數額貸款。
2.2通知與借款承諾:如果借款人希望借入與全部貸款承諾相等的數額,則應在不遲于它原意指定上述借款日之前5個銀行工作日時間下午5時,基本上按照附錄3的格式,向代理行發出關于該日(“付款日”)的通知,該日應為終止日之前的一個銀行工作日,并告知其在的帳戶,貸款的收入貸記入該帳戶,發送上述通知,構成借款人在付款日借入上述數額的不可撤銷的承諾。
2.3付款:代理行應立即以電傳或電報向各行通知付款日。各行應在付款日時間上午時,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條件,向代理行提供與該貸款承諾相等的資金金額,其方式或通過銀行間清算系統結算的資金,或按照代理行其時決定的,為在市用國際銀行交易慣用的以美元結算的其他資金,存入其在帳號為—的帳戶,或通知各行已經因此指定的其他帳戶,代理行應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條件,在付款日將所收資金貸記入借款人根據第2.2條指定的帳戶。
第三條還款。
3.1還款:除本合同另有明文規定外,借款人分個半年期償還貸款。每期的數額相等于貸款的分之一,但頭期每期均應進位到1美元的完整倍數,最后一期為全部清償尚未償還的貸款余額所必要的數額,每期貸款應在自第個付息日開始的連續付息日支付。
3.2自愿提前還款:借款人得在付息日以萬美元的完整倍數全部或部分提前還款。如果不遲于借款人愿意提前還款之日前15個銀行工作日時間下午5時,借款人應向代理行發出有關上述日期和提前還款數額的不可撤銷的通知。所定數額連同到付息日利息應在該日對各行按對其提前償還數額0.5%支付。部分提前還款應按在貸款中的比例分攤,并按第3.1條規定的分期,按倒序償還。提前償還的數額不得根據本合同重新借用。
3.3非法行為:如果任何銀行在任何時間確定,任何法律、條款或條約或其中的任何變動,或其解釋或適用的任何變動,使銀行進行貸款或繼續貸款或索取或收受任何應付數額的行為不合法時,該銀行應將上述決定通知借款人,如果在上述貸款支付之后發送,則借款人應在緊接著通知日之后的付息日提前償還全部貸款;或者,如果該銀行確定,在付息日之前需要提前償還貸款,則根據該銀行的要求,應連同支付該貸款提前償還之日應付的利息,以及借款人應付給該行的所有其他金額。
第四條利息。
4.1基本利率:
(1)除第4.2條或4.3條另有明確規定外,每筆貸款在第一利息期應付利息,自利息期的第一天起(包括第一天在內),到該利息期最后一天,(不包括最后一天在內),年利相當于該利息期利差加銀行同業拆放利率的金額。
(2)除本合同另有明確規定外,貸款的應付利息應在每一付息日支付。
(3)代理行應在每次決定銀行同業拆放率后,立即通知借款人和各行。
4.2延遲支付的利息:如果借款人應付的任何金額到期未付,上述金額在利息期內的利息應在適用的法律所允許的范圍內支付,自支付日(包括該日在內)到上述金額支付日(不包括該日在內),年利數額相當于該利息期內每天(1)利差,(2)1%,以及(3)下述的最高額:(a)代理行在銀行同業市場上述金額美元存款的當日報價(以年率表示);(b)利息期內到期日為付息日的銀行同業拆放率(或者,如果到期日不是付息日,則為該利息日所在利息期內);(c)在該到期日(如果該到期日是利息期的首日)開始的利息期的銀行同業拆放率。
4.3替代利率:如果代理行在與各行進行實際可行的協商之后,在任何時候確定(1)不可能確定下一利息期的銀行同業拆放率,或(2)該利息期內的銀行同業拆放率不能充分地反映利息期內多數貸款權銀行在銀行同業市場獲得的美元存款的費用,代理行應立即將這一決定通知借款人和各行,如果通知是在支付貸款之前發出,則銀行在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義務應在通知發出之日終止。如果通知是在支付貸款之后發出,則每家銀行應盡快將利率通知借款人,該利率由上述銀行按給該行提供該利息期貸款的有效費用加1%(以年率表示)確定。銀行貸款利息應在利息期內,以該行的通知所規定的利率計息。按照該行的請求,借款人應簽署并提交為充分有效地實施本款規定所需的單據,包括但不限于為交換該行持有的票據而應由該行簽署并交付的新票據。
第五條費用。
5.1承諾費:借款人每年支付給銀行貸款總額0.5%的承諾費,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該日在內),到付款日和終止日中較早之日(但不包括該日在內)為止,從其后第3個月的該日起開始按季支付至付款日與終止日中較早之日。
5.2管理費:借款人應支付給管理行相等于貸款總額1%的管理費,在當日支付。
5.3代理費:借款人應支付給代理行代理費。(1)在付款日和終止日兩者之中較早之日后的,60天內,支付美元;(2)借款人在提款的周年日應付或應償還的任何金額未償還時,則按提款日一周年支付美元。
第六條稅款。
6.1不得抵銷、反索或扣交:根據本合同,借款人所應作出的每次付款或開出的票據,均不得抵銷或反索,并不得扣交由任何地點或其任何政治分支機構、或稅務當局征收的任何性質的、目前或將來的稅款,但是,如果法律規定從上述支付額中扣交稅款,則借款人應為銀行或代理行扣交,并按時支付給主管當局。其后付給各行和代理行另外一筆金額,以保證該行或代理行除去稅收的實際所得凈值與對該筆支付沒有扣交稅額時的所得相等。所有上述稅款均應由劃款人在支付罰金或付息之日前支付。但是,如果上述罰金或利息到期應付,借款人應向政府主管當局立即支付。如果代理行或任何銀行應支付上述稅款、罰金或利息的任何金額,則借款人一經要求,即應用美元如數補償代理行或銀行。如果借款人應交任何稅款,則應在交稅后30天之內,將上述的官方稅收收據或證明副本交付代理行。
6.2印花稅:借款人應支付與本合同或票據有關的任何管轄地征收的注冊稅或轉讓稅、印花稅或類似的稅款以及應付的罰金、利息。如果代理行或任何銀行支付了任何上述稅款、罰金和利息,則借款人一經要求即應如數補償代理行或該行。
第七條付款;計算。
7.1款項的支付。
(1)借款人按照本合同的應付款項或票據,應在上述應付之日時間上午11時為止,用美元,用銀行間清算系統清算的資金,或按照代理行其時決定的,為在市用國際銀行交易慣用的以美元結算的其他資金,支付給代理行在銀行開立的賬號為第號的帳戶,或代理行向借款人指定的其他帳戶。
(2)凡根據合同或根據票據寫明到期應付款項,或任何利息的終止日在某規定月份的特定日,如果沒有相應的日期,則應在該月最后一個銀行營業日付款或終止。
7.2計算根據本合同應付的利息與承諾費,應按1年360日和實際過去的天數計算。
第八條先決條件。
8.1付款日前應滿足的條件:各行貸款的義務須根據下列條件而定:即代理行應在不遲于付款日前5個銀行工作日的時間下午時收到經簽署的副本以及經確認的副本若干份,或另外經確認的副本若干份,足以使所有的銀行都持有下列文件,每份注明交送日期,其形式和內容均應為代理行所滿意:
(1)借款人證明書,以及其中所規定的附件,其格式基本按照附錄*的規定格式。
(2)借款人律師的意見書,基本上按照附錄5所規定的格式。
(3)當地法律事務所、代理行和銀行特聘的當地律師出具的意見書,基本上按照附錄6規定的格式。
(4)代理行和銀行特聘的律師出具的意見書,基本上按照附錄&規定的格式。
(5)信件作出的不可撤銷的書面承諾,接受指定作為借款人的代理人以接受傳票,基本上按照附錄8規定的格式。
8.2付款時或付款之前應滿足的額外條件:各行貸款的義務應根據下列額外條件而定:
(1)在付款日沒有發生或沒有繼續存在任何違約事件,或沒有由于發出通知或時間屆滿,或者由于兩者而可能構成違約事件。
(2)代理行在貸款付款時或付款之前已收到下述文件:(a)證明各該行貸款承諾的份票據,總額相當于該行貸款總額,而每張票據的金額與貸款的每期償還金額相等,這些票據基本上按照附錄2的格式,并根據第3.1條確定,經正式簽署和交付,而且注明支付日期;(b)一份經簽署的文本和經確認的文件副本若干份,或額外簽署的副本若干份,使所有銀行足以得到符合代理行和任何銀行合理要求的這種其他文件,其形式和內容應為代理行滿意。
第九條聲明與保證。
借款人向各行聲明與保證如下:
9.1借款人是根據地法律正式成立并有效存在的公司,有權擁有自己的財產,從事目前從事的營業,并完成本合同預定的交易。
9.2借款人已經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動,授權簽署和遞交本合同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文件,并履行其在本合同以及票據項下的義務,完成本合同預定的交易。
9.3本合同已經借款人正式簽署和提交,與經過借款人簽署和交付的票據均構成借款人合法的、有效的和有拘束力的義務,并按各該條款可對借款人執行。
9.4批準貸款或本合同或票據的有效或強制執行所必需的所有的政府許可和措施,已經取得或得到履行,并仍繼續有效。
9.5沒有發生和沒有繼續存在任何違約事件,沒有由于發出通知或時間屆滿,或由于上述兩者而可能構成違約事件,借款人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合同中包含有對所借款項的義務或提供信貸的義務時,沒有違約事件,而且在貸款時亦將不發生上述違約事件。
9.6借款人或作為借款人的任何子公司,作為一方當事人的任何合同的條款,不需要借款人的債權人或任何子公司的債權人同意或批準,也不需要向其通知本合同或票據的簽署、提交、本合同或票據項下的義務的履行,及本合同預定的交易的進行。上述簽署、提交、履行和進行,不會違反對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的公司章程、細則和任何合同文件,以及對借款人或子公司財產適用的判決、命令、法律法規或條例,也不會構成違約行為。
9.7借款人目前沒有尚未結案的或將提起的訴訟、審理程序或索賠要求。此項訴訟案件或索賠要求,一旦敗訴,可能對借款人以及子的公司的綜合財務狀況具有重大不利影響或損害借款人履行本合同或票據項下義務的能力,或影響本合同或票據的有效性或強制執行力。
9.8除第10.6條所指的留置權類型,借款人對其財產擁有完好的和可以出售的所有權,在其財產上,沒有一切留置權和其他抵押權。借款人在本合同和票據項下的義務,至少與借款人或所借款項或發放信貸的保證人的所有其他義務處于比例平等的排列次序。
9.9借款人和子公司在年月日及截至該日為止的會計年度綜合財務報表是完整和準確的,并且為獨立會計師事務所證明的公正地反映了該日借款人和子公司綜合財務狀況以及在該會計年度經營活動的綜合結果。
9.10借款人和子公司在年月日以來的綜合財務狀況和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據項下義務的能力沒有重大不利的變化。
9.11無論借款人或是其財產均不得根據主權或其他事由,就本合同有關的任何訴訟或審理程序享有不受管轄,在判決前后不受扣押或強制執行的豁免權。
9.12在此之前提交給代理行或任何銀行的有關借款人的與合同有關的所有情況,在一切重要方面是完整而準確的。
9.13重復聲明與保證:第九條所規定的每一項聲明與保證,視同在支付貸款之日當日和在每一利息支付日當日所作出聲明與保證一樣。
第十條約定事項。
10.1收入的利用:借款人應將貸款的收入用作。
10.2政府許可:借款人應獲得并充分有效地持有和實施與本合同或票據有關的所有政府許可和向政府部門進行的登記。
10.3財務報表:
(1)借款人應在不遲于每一會計年度的每一季度結束后45天內,向代理行提供,并向各行提供一份借款人和子公司每季末的綜合與統一的資產平衡表,該季度收入報表以及財務狀況變化表。上述報表由其財務負責官員證明為完整、正確、公正及準確地反映借款人和子公司在該季度終止時綜合財務狀況及其在該季度活動的效果。
(2)借款人應在不遲于其會計年度終止后90天給代理行并給各行一份關于借款人與子人公司按照為地普遍接受并一致使用的、良好會計慣例的原則制訂的綜合與統一的資產平衡表、收入報表和該會計年度財務狀況變化表,以及由借款人選任,并經代理行接受的獨立會計師事務所的證明書。該證明書應包括或連同一份說明書,說明在該事務所審查上述財務報表期間,沒有發現可構成違約的事件。
(3)借款人應經常向代理行提供符合代理行或任何銀行合理要求的上述其他報表和資料。
10.4檢查權:借款人應使代理行的代表或任何銀行能夠在任何合理時間審查其財產和記錄。
10.5違約通知:借款人應將每一構成違約的事件,或由于發生通知或時間屆滿,或由于二者而可能構成的違約事件,以及對其履行本合同或票據義務的能力具有重大不利影響的每一其他事件,立即通知代理行。
10.6留置權和抵押權:如果借款人就其作為借款人的義務,或對所借款項和提供的信貸作為擔保人的義務,在其財產上設有或允許產生任何留置權或其他抵押權,上述留置權或抵押權應平等地、按比例地保證本合同和票據項下全部應付的金額得到支付;并且在設立任何上述留置權或抵押權時,應作出明文規定,任何銀行對此不負擔任何費用。但是,本條不適用于:(1)購買時在財產上設立的任何留置權僅僅作為支付財產購買價格的保證;(2)在銀行交易的一般過程中產生的留置權,用以保證在最初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到期的債務;(3)對于庫存設立的留置權,用以保證在最初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到期的債務由出售庫存所得中付還。
10.7保險:借款人應向財務狀況良好和有聲譽的保險人險對其財產投保。
10.8免稅通知:如果任何時候由地或其任何政治分支機構或稅收當局對于合同項下任何支付應予征收的任何性質的稅款可以免征,則借款人應及時向代理行遞交一份上述免稅文件的副本。
第十一條違約事件。
11.1違約事件:如果發生下列一種或一種以上違約事件,或該違約事件正在繼續,代理行以及各行應行使第11.2條規定的補救方法。
(1)借款人未能支付本合同項下的應付款項;。
(6)借款人履行本合同或票據項下任何義務所必需的任何政府許可不再有效和繼續有效;。
(8)借款人應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處置其全部或絕大部分的財產,或不再經營其目前經營的全部或絕大部分的營業。
11.2違約補救:如果發生任何違約事件并且違約事件正在進行,代理行根據多數貸款權銀行要求,可以采取以下補救措施并應通知借款人:a.宣布各行根據本合同應履行的義務終止;b.宣布在終止日之后到期的借款人應付的全部金額立即到期和應付。
11.3抵銷權:如果本合同項下任何應付金額到期未付,借款人授權各行不需事先通知即可根據抵銷權、銀行留置權或反索權,對于任何時間在該行或其任何附屬銀行、分支機構或辦事處所占有的借款人任何幣值的資產提起訴訟,以全部償付其應支付給各行的金額,提起訴訟的任何銀行應立即就該行根據本條提起的訴訟通知代理行。
11.4非排他性權利:本合同規定的各項權利是累加的,并不排除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權力、特權或補救方法。
第十二條適用、分配以及支付額分攤。
12.1適用及支付額的分配:代理行根據本合同或票據收到借款人的全部支付額,按第14條(而不是按第14.4條)應付的各該金額和按第5條應付的各項費用、到期未付的保險費、利息或本金按比例在代理行和各行間分配。
12.2支付額的分攤:如果任何銀行在任何時候得到按照本合同應付的全部或部分金額,該行應立即將所得金額付給代理行,代理行應根據第12.2條款分配上述金額視同該款為借款人所付還。但是,如果任何銀行在任何時候通知行使抵銷權、銀行留置權或反索得到本合同項下應付金額的全部或分部款項,該行應立即向其他銀行購買這些銀行的貸款參與權,使購買貸款參與權的該行能按比例與其他銀行分攤上述金額。再者,如果此后從購買銀行得到上述金額的全部或部分,則購買應予以撤銷,而購買價格應按補償程序恢復,但對利息所作的調整應當是公平合理的。借款人同意,根據本條從另一銀行購買參與權的任何銀行可以在法律允許的最大限度內,充分實行其所有有關該參與權的支付權利,該銀行視同借款人上述金額的直接債權人。上述規定不會以任何方式影響各該銀行保有本合同或票據項下以外的債權所得的金額。
第十三條代理行。
13.1代理行。
(1)各行授權代理行代表該行實施本合同專門委托給委托行的權力及其他所有合理的附加權力。代理行和各行之間的關系僅為代理人和本人的關系,而決不能將代理行視為任何銀行的信托受托人,或對代理行規定本合同明示條款規定以外的任何義務。
(2)無論代理行或其任何董事、職員、雇員或其他代理人,都不對下列事項承擔任何責任:a.借款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據項下的義務;b.在本合同中所作聲明與保證或提供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其他文件的真實性;c.本合同或票據的有效性或強制執行性。
(3)無論代理行或其董事、職員、雇員或其他代理人對與本合同或票據有關的作為或不作為,除重大過失或故意的不良行為外,不負任何責任。代理行有權善意信賴經認為是真實的,并由適當的人遞交或簽署的任何文件,信賴由它選擇的任何獨立的法律顧問或其他專業顧問的意見,并對任何其他當事人由于上述信賴的結果不負責任。
(4)各行已對借款人進行了有關貸款和資信情況的調查和評估,并確定作出這項貸款是適當和謹慎的。除本合同明確規定以外,代理行沒有責任向任何銀行提供與借款人有關的信用或其他情報,不論這些情報是在撥付貸款之前或之后得到的。
(5)代理行應立即a.向各行傳送其收到借款人給各行或要求各行采取某項行動的每份通知或其他文件;b.在收到第7.1條的所有文件時,通知各銀行;c.在收到第7.2條的所有文件時通知各銀行;d.將收到的各銀行的全部票據轉交該行;e.將根據第6.1條遞交代理行的任何文件副本轉交各銀行。代理行應盡快將根據第8.1條和8.2條收到的文件副本轉交各行。
(6)代理行沒有責任詢問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據項下的義務。但是,代理行應立即向各銀行通知收到的有關違約事件的通知,或由于通知或時間屆滿,或由于兩者而構成違約的事件。
(7)除本合同另有明確規定外,代理行沒義務向任何銀行說明由于它或它的附屬機構貸款而收到的金額或其利潤,代理行及其附屬機構得向借款人貸款,接受借款人存款,并與借款人進行各種一般的經營活動。
(8)根據本合同,代理行可將各行任何票據持有人的任何請求、許可或同意視為是決定性的,并對任何后手持有人有拘束力,除非或直到向代理行通知轉讓或讓與。
(9)代理行在任何時候都可以辭職,以書面通知各行和借款人,多數貸款權銀行也可以說明理由或不說明理由地通知代理行予以撤換。在作出上述任何一種通知時,多數貸款權銀行有權指定一個接替的代理行。如果在作了上述通知的30天內接替的代理行沒有被指定或沒有接受這種指定,則已卸任的代理行可以指定一接替的代理行。這種指定的代理行其綜合資本和盈余至少有萬美元或與其相等的其他外幣,或者是這種銀行的一個附屬機構。接替的代理行一經接受指定為代理行,應接替并被賦予卸任的代理行的一切權利、權力、特權和責任。卸任代理行應被解除本合同項下的義務。盡管卸任的代理行辭職或被撤換,本條的各項規定,對在它根據本合同作為代理行時的作為或不作為應繼續有效。
13.2償付的約定事項。
各行應按其各自決定的份額按比例補償代理行在執行代理職責時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如果代理行需要在支付貸款之前支付上述費用,則按該行各自的貸款承若確定;如在此之后,則按其在這個時候保持的貸款金額確定。
13.3代理人未收到的資金。
(1)除非在本合同的付款到期日之前代理行已經收到借款人的書面通知,借款人在該日不打算全部支付,否則代理行可以推定借款人在到期日已經支付,并據此推定,代理行可以在該支付日向各行提供與該行推定應支付部分相等的金額。如果借款人事實上并未支付代理行,一經各行要求,應立即償付代理行提供的金額,連同從支付之日起(包括該日在內)到償付之日(不包括該日在內)的利息。由代理行確定的年利率是代理行提供的同業銀行市場的該日美元存款的隔日利率。
(2)代理行在支付之日應有權推定各行(但已經向代理行發出相反通知,代理行在支付前已收到該通知的銀行除外)已經按照第2.3條向代理行提供資金,根據上述推定,代理行可以把相當于所有銀行各自貸款承諾總額的資金貸記入借款人。如果未發出上述通知的任何銀行沒根據第2.5條提供資金,,并且代理行已經將相當于該行貸款承諾的金額貸記入借款人按照第2.2條開立的帳戶,代理行應有權根據其選擇,立即向該行或借款人索還上述金額,以及從支付日起(包括支付日在內)到索還之日(不包括該日在內)上述金額的利息,代理行確定的年利率為代理行提供的銀行同業市場的該日美元存存款的隔日利率。
第十四條補償。
14.1開辦費:借款人應以美元立即償還代理行代表借款人或經理行談判、準備、簽訂本合同和票據以及有關銀行貸款發生的一切合理費用。上述費用應包括但不限于:印刷和復制費用,旅行和通訊費用,本合同規定的交易所附加的任何廣告費以及代理行和各行特聘顧問和特聘的律師的各項費用。
14.2修改和強制執行費用:借款人應即以美元補償代理行和各行由于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變更、談判、準備或履行;任何違約事件,或保持或執行本合同或票據項下任何權利及與之有關的所有合理費用,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用。
14.3其他費用:如果借款人在發出第2.2條所指的通知后沒有在規定執行各項條件之時或之前執行第8條規定的各項條件,或用其他方式不履行其根據第2.2%條不可撤銷的承諾或到期應付而未付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應付金額;或者不是在支付利息日支付任何貸款的本金,借款人應以美元立即向各行支付所有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利差損失或清償的費用,或使用獲得的存款進行貸放的費用以撥付過期的金額或在作出支付的利息期內撥付該項貸款。
14.4增加的費用:借款人應以美元即期向每家銀行支付下述增加的費用:由上述銀行確定因該銀行的貸款或其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而發生的全部費用和已收或應收金額的減少部分,以及因法律、條例或條約的公布、變化或解釋,或由于該行遵守任何政府當局命令、要求或請求(不論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而發生的全部費用以及已收或應收金額的減少部分。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產生于(1)任何稅款的征收或變更,(但不是以該銀行或其貸款分行凈所得計算并由該行總行或貸款分行所在地征收的任何稅款,以及第6.1條所指的任何稅款的征收或變更)(2)對該行準備金、專門存款的征稅或變更,或對該銀行資產、負債或其帳上存款或貸款的類似要求的任何上述費用或減少。
第十五條一般條款。
15.1法律的選擇:本合同受法律的管轄,并據此釋義和解釋。
15.2管轄權:(1)借款人同意凡與本合同或任何票據有關的訴訟或審理程序都可以在法院提起并執行;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接受各該法院管轄,不可撤銷地指定信箱(該信箱在設有辦事處,位于街,)作為其收受任何上述訴訟或審理程序送達的傳票或其他法律傳喚的代理人。該信箱應根據本合同將傳票或傳喚按本合同通知規定的地址,用掛號郵件郵寄送達借款人。
(2)借款人并同意,可以在地或可以找到借款人或其任何財產的任何其他管轄地的法院,提起上述訴訟或審理程序及執行,并不可撤銷地接受上述法院管轄。
(3)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放棄就本合同或票據有關的任何訴訟或審理程序不受在國地法院或任何其他國家或管轄地法院的管轄,在判決前后不受扣押及執行的所有豁免權,并同意在有關任何上述訴訟或審理程序時不提起或不主張任何豁免權。
(4)借款人在法律允許的最大限度內,不可撤銷地放棄對現在或以后在法院提起的、以任何方式與本合同或票據有關的訴訟或審理程序指定的審判地點提出異議,對在上述法院提起的訴訟,不可撤銷地放棄以出庭不便為理由而提出的請求。
15.3貸款貨幣:
(1)根據第14條規定需要償付的費用,如果原來是以美元以外的貨幣支付時,借款人同意應以相當于美元的金額償還,即發生上述費用的人,根據正常的銀行程序,在原費用支出之日以上述其他貨幣購買美元所應支付的金額(在升水和兌換費用之后)。借款人并同意,根據第4.2條,上述金額應付的利息應根據其金額以美元計算。
(2)根據本合同或票據,借款人對于任何到期金額的義務,盡管以任何其他貨幣支付,應僅以美元計算的金額履行,即在代理行或上述銀行根據正常的銀行手續,于收到上述支付款項之后的銀行工作日立即以其他貨幣購買的金額(在升水和兌換費用之后)履行。如果,購買的以美元計的金額不足原來到期日的金額,借款人同意以美元支付為賠償上述不足金額所必需的上述附加金額。借款人沒有因這種支付而解除的債務應作為單獨和獨立的債務到期,并在本合同規定解除之前應繼續充分有效。
15.4票據的替換:在票據丟失、被竊或被毀,借款人收到合理的可以滿意的補償或擔保的情況下;或者在票據殘缺不全,票據持有人在向借款人出示該殘損票據時,借款人應自付費用簽署并遞交一份新的票據,注明支付日期和相同的本金金額以代替丟失、被竊、被毀或殘損票據。
15.5通知:除本合同另有明確規定外,所有通知應按照本合同,采用電傳、電報或派人送交的書面通知。用傳真發送或航空郵遞,先付郵資。上述所有通知應遞送到附錄1指定的收受人的電傳號或號或地址,或上述收受人通知的其他當事人的號碼或地址,所有上述通知應在收到時有效。
15.6補救和棄權:代理行或任何銀行沒有或遲延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不應視為放棄或損害上述權利。單一地或部分地行使上述權利應不排除以任何其他方式行使或進一步行使上述權利或其他權利。除非以書面形式表示,否則上述權利的放棄應屬無效。上述任何權利的放棄不能視為本合同任何其他它權利的放棄。
15.7變更:本合同只能由當事人書面簽字文件變更。
15.6轉讓:(1)本合同對借款人、代理行和各行及其各自繼承者和受讓人的利益有約束力。但是,如果代理行以及所有銀行沒有事先書面同意,借款人不能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或義務。
(2)各行得在任何時候讓與或轉讓其在任何票據或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或義務。但是,任何銀行都不得以根據任何管轄地的公司法或票據法需要登記的形式或方式作出上述讓與或轉讓。借款人應根據任何銀行的請求,簽署并遞交為讓與或轉讓發生充分效力所必需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該銀行應簽署和遞交的以換取該銀行持有的票據的新票據。如果任何銀行讓與或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或義務,則本合同中所指各行,就其各自利益而言,應指各被轉讓權利和義務的銀行和個人。
15.9代理行或任何銀行的每一決定,在沒有明顯錯誤時,應是最終的,對當事人有約束力。
15.10借款人在第6.1條、6.2條和14條項下的義務,在償還貸款、取消票據及終止銀行和代理行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時仍然有效。
15.11語言有關本合同提交的每份文件均應為英文,或應附有英文譯本,由必須提交上文件述的當事人確認為完整和準確。
15.12條款的可分割性:本合同中任何管轄區禁止或不能執行的任何條款就該管轄區而言,在上述禁止或不能執行限度內無效,并不使合同的其他條款無效,或者影響該條款在任何其他管轄區內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
15.13副本:本合同可以簽署任何數量的副本,所有上述副本合起來應視為構成同一合同。
15.14術語的統一性:本合同包括關于標的事項的當事人之間的全部合同,并取代所有口頭陳述和以前的書面文件。
雙方于合同開端所述日期在正式簽署和交付本合同,以資證明。
借款人:
代表人:
職務:
銀行(代理行):
代表人:
職務:
銀行(管理行):
代表人:
職務:
各行貸款承諾:
銀行美元。
代表人:
職務:
銀行美元。
代表人:
職務:
銀行美元。
貸款承諾總額:美元。
國際企業合同(匯總20篇)篇十九
1.1這些一般條款旨在與icc國際貨物銷售同(僅用于旨在轉售的制成品)的具體條款(a部分)結合使用。但亦可單獨并入任何銷售合同。在一般條款(b部分)獨立于具體條款(a部分)而單獨使用的情況下,b部分中任何對a部分之援引都將被解釋為是對雙方約定的任何相關的具體條款之援引。一旦一般條款與雙方約定的具體條款相抵觸,則以具體條款為準。
1.2本合同本身所包含的條款(即一般條款和雙方約定的任何具體條款)沒有有明示或默示解決的任何與合同有關的問題,應由:
a.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1980年維也納公約。以下稱gigs)管轄;及。
b.在cisg對這些問題未作規定的情況下,則參照賣方營業地所在國的法律來處理。
1.3任問對貿易術語(如exw、fca等)之援引都視為是對國際商會出版的incoterms的相關術語之援引。
1.4任何對國際商會出版物之援引都視為是對合同成立時的現行版本之援引。
1.5除非書面約定或證明,任何對合同的修改都是無效的。但,若一方當人的行為已為另一萬當事人信賴,那么,就此而言,該方當事人就不得主張此項規定。
第2條貨物特征。
2.1雙方約定,除非合同明確提及,賣方所提供的商品目錄、說明書、傳單、廣告、圖示、價目表中包含的任何有關貨物及其用途的信息,如重量、大小、容量、價格、顏色以及其他數據,都不得作為合同條款而生效。
2.2除非另有約定,盡管買方有可能得到軟件、圖紙等、但他并未因此而獲得它們的產權。賣方仍是與貨物有關的知識產權或工業產權的唯一所有者。
第3條貨物在裝運前的檢驗。
若雙方已約定買方有權在裝運前檢驗貨物,則賣方必須在裝。
運前一個合理時間內通知買方貨物已在約定地點備妥待驗。
第4條價格。
4.1如果沒有約定價格,則應采用合同成立時賣方現行價目表上所列價格。若無此價格,則應采用合同成立時此類貨物的一般定價。
4.2除非另有書面約定,此價格不包括增值稅,并且不能進行價格調整。
4.3a-2表格所示價格(合同價格),包括賣方根據合同所負的任何費用。但,如果賣方負擔了按合同規定應由買力承擔的任何費用(例則exw和fca術語下的運費或保險費),那么,此數額不應認為已包括在a-2表格所示的價格中,而應由買方償還賣方。
第5條支付條件。
5.1除非另有書面的,或可從雙方間先前交易做法推知的其他約定價款和任何其他買方欠賣方的金額,應以賒帳方式支付,并且支付時間為自發票日起30天。到期金額,除非另有約定,應以電傳方式劃撥至賣方所在國的賣方銀行。記入賣方帳戶;并且當各別擁金額以即可動用之資金形式由賣方銀行收訖時,就認為買方已履行了其付款義務。
5.2若雙方約定貸款預付且再無其他表示,則除非另有約定,應認為該預付款是對全部價款的預付,已必須在約定的交貨日期必約定交貨期間的第一天前至少30天,以即可動用的資金形式由賣方銀行收訖。如果雙方約定僅預付一部分合同價款,則余額的付款條件按本條所述規則辦理。
5.3如果雙方約定以跟單信用證方式付款,那么,除非另有約定,根據國際商會出版的《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買方必須安排一家信譽良好的銀行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跟單信用證,并且必須在約定的交貨日期或約定的交貨期的第一天前至少30天通知賣方。除非另有約定,跟單信用證的兌現方式應為即期付款,并允許分批裝運和轉運。
5.4若雙方約定以限單托收方式付款,則除非另有約定,應為付款交單(d/p)。在任何情況下,交單都應按國際商會出版的托收統一規則辦理。
5.5在雙方已約定貨款支付由銀行保函作擔保的措況下,買方應在約定的交貨日期前至少30天或在約定的交貨期間第一天前至少30天,通過一家信譽良好的銀行,根據國際商會出版的見索即付保函統一規則,提供見索即付的銀行保函,或,根據此規則或國際商會出版的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開立備用信用證。
第6條延遲付款的利息。
6.1如果一方有一定金額的款項到期未付,則另一方有權取得該款項自到期日至付款日的利息。
6.2除非另有約定,利率應比付款地支付貨幣現行的對信譽良好借款者計收的銀行平均短期貸款利率高2%。若在該地沒有這樣一個利率,則以付款貨幣國的同一利率為準。如果兩地都沒有這樣的利率,則應以付款貨幣國法律所確定的適當利率為準。
第7條所有權的估留。
若雙方已經有效地同意保留所有權,則在付款完畢前,貨物所有權仍屬賣方。或按其他約定。
第8條合同交貨術語。
除非另有約定,應以“工廠交貨”(exw)為交貨術語。
第9來單據。
除非另有約定,賣方應提供適用的國際商會貿易術語所指明的單據(如果有的話);若無國際商會貿易術語可適用,剛按先前交易做法辦理。
第10條遲延交貨、不交貨及其相應的救濟措施。
10.1如果發生任何貨物的遲延交付,則買方有權要求預定損害賠償。每遲延一整周,其金額為該些貨物價款的0.5%,或約定其他比率,但以買方通知賣方交貨遲延為前提。
買方在約定的交貨日期后15天內照此通知賣方,則損害賠償金應從約定的交貨日或約定的交貨期間的最后一天起草,如果買方在約定的交貨日期后超過15天才通知賣方,剛損害賠償金應從通知日起算。延遲交貨的預定損害賠償金不應超過遲交貨物價款的5%,或其他可能約定的最高數額。
10.2如果雙方在a-9表內約有一個解約日期,對于至解約日尚示交付的貨物理學,不論由于何種原因(包犄不可抗力事件),買方可通知賣方解除合同。
10.3若第10.2不適用,且在買方有權取得第10.1條規定的預定最高損害賠償金額時,賣方仍示交貨,則買方可書面通知對遲延交付之部分的貨物終止合同,但以賣方在收到該通知后5天內仍未交貨為前提條件。
10.4在按第10.2條或第10.3條終止合同的情況下,除了在第10.1條下已付的或可付的任何金額外,買方還有權請求不超過未交貨物價款10%的額外損失賠償。
10.5本條的救濟措施不包括對延遲交貨或不交貨的任何其他救濟措施。
第11條形碼貨物不符。
11.1買方在貨到目的地后應盡快驗貨,買方就緒當在其發現或應當發現貨物不符之日起15天內將不符之處書面通知賣方。
另外,如果買方在貨到目的地之日起12個月內未通知賣方貨物不符,則他無論如何不能因貨物不符請求任何救濟。
11.2盡管存在特定的貿易或雙方的交易過程中常風的輕微不符,貨物仍被認為是符合合同規定,但買方有權對此不符,要求特定要求特定貿易中或雙方交易做法中通常的價格減讓。
11.3如果貨物不符(只要買方已經第11.2條通知了貨物的不符,但未在該通知中決定留存這些不符貨物),賣方可選擇:
a)在不給買方增加額外費用的情況下,用符合合同的貨物替代不符貨物;或。
b)在不給買方增加額外費用的情況下,修復不符貨物;或。
c)償還買方不答貨物支付的價款,并因此終止這些貨物的合同。
對按照以上第11.1條通知貨物不符之日起至按第11.3(a)條提供替代品或按11.3(b)條修復貨物之間的延遲期,每延遲一周,買方有權請求第10.1條所規定的預定損害賠償金額;這些賠償金額可與第10.1條下應支付損害賠償金額(如果有的話)合并計算,但在任何情況下,總計不得超過這些貨物價款的5%。
11.4如果直到買方根據第11.3條已有權獲得最高預定損害賠償金額之日,賣方仍未履行其在第11.3條下的義務,買方有權書面通知終止不符貨物那部分合同,除非賣方在收到此通知5天內進行修復或提供替代貨物。
11.5如果按第11.3(c)條或11.4條規定終止合同,那么,除了按第11.3條作為返還價款和延遲損害賠償所支付或應支付的數額外。買方可請求不超過不符貨物價款10%的任何額外損害賠償。
11.6若買方選擇保留不符貨物,則買方有權取得等產符合合同時此貨物在約定目的地的價值與所交不符貨物在同一地點的價值的差額,但最多不應超過該貨物價款的15%。
11.7除非另有書面約定,本條(第11條)項下的繳濟方法不包括貨物不符的任何其他救濟方法。
11.8除非另有書面協議,在貨物到達之日起2年后,買方不得對貨物不符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仲裁庭申請仲裁。雙方明確約定在此期限屆滿之后,買方將不以貨物不符為由或作出反訴以對抗賣方因買方不履行本合同而提出的任何訴訟。
第12條當事人間的合作。
12.1買方應及時將其客戶或第三者就所交付的貨物或與貨物有關的知識產權向其提出的任何權利請求,通知賣方。
12.2賣方應及時將可能涉及買方的有關產品責任的任何訴訟,通知買方。
第13條不可抗力。
13.1一方當事人對其未履行義務可不負責任,如果他能證明:
a)不能履行義務是由非他所能控制的障礙所致,及。
c)他不能合理地避免或克服該障礙或其影響。
13.2請求免責的一方當事人,在他知道了此項障礙及其對他履約能力的影響之后,應以實際可能的速度盡快通知另一方當事人此項障礙及其對他履約能力的影響允責的原因消除時也應發出通知。
如果未能發出任一通知,則該當事人應承擔其原可避免的損失賠償責任。
13.3在不影響第10.2條效力的前提下,本款下的免責理由,只要且僅在此限度內該免責事由繼續存在,可使未履約方得以免除損害賠償之責任,免除處罰及其他約定的罰金,免除所欠款項利息支付之責任。
13.4若免費的原因持續存在6個月以上,任何一方均有權不經過通知對方即可終止合同。
第14條爭議的解決。
14.1除非另有書面協議,有關本合同的任何爭議最終應由按照國際商會的仲裁規則所指定的一個或多個仲裁員,根據此規則進行仲裁。
14.2以上的仲裁條款并不妨礙任何一方要求法院采取臨時或保全措施。
國際企業合同(匯總20篇)篇二十
內容提要 付款條件在國際工程epc合同條款中占據著舉足輕重的地位,同時也是合同管理的一大難題。本文對管道工程項目進度款支付的合同條件進行了深入的探討,為國際工程管理提供借鑒與參考。
關鍵詞 期中付款 最終付款 付款方式 幣種和匯率 預付款
國際epc工程合同的支付,一般是分為期中付款和最終付款。
(一)期中付款的申請
承包商應在每月月末,按業主批準的格式,向業主提交期中付款的申請報告,詳細說明承包商自己認為有權得到的款額。期中付款以月完成實際工程進度量為依據,按照業主批準的費用和進度分解表的權重和進度測量程序,計算月進度款支付額。支付文件包括:epc百分比權重分解表、epc進度測量程序、發票程序和形式發票格式、監理簽字的完成進度報表及其他進度證明支持文件。
在收到并認可履約保函后,業主應在收到承包商的期中付款的申請報告后28天內,頒發期中付款證書,包括應付款給承包商的已經批準的發票票面上無異議的款額,并減去已批準的發票票面款額的5%作為保留金;業主應將發票上由任何款額而發生爭議的特殊原因書面通知給承包商,并在頒發期中付款證書后28天內支付進度款。
當已頒發臨時驗收證書,且工程已通過所有規定的試驗(包括竣工后試驗)時,應將保留金的50%付給承包商。在頒發最終驗收證書后,應立即將保留金未付的余額付給承包商。
(二)最終付款的申請
在收到最終驗收證書后56天內,承包商應按照業主批準的格式,向業主遞交最終付款的申請,向業主提交其最后的進度付款發票,及由業主扣留的保留金余額的單獨發票和任何其他應付的或補償的但還未付的款額的單獨發票,并附結清證明和其他證明文件。業主在收到所提交的最后發票的28天之內,經過審核下列條件后,應支付這項款額給承包商。
最終付款只有等到:承包商已經向業主提交了承包商授權代表簽字后的放棄留置權和放棄索賠的棄權聲明書;業主證實承包商已經全額支付了各類款項給分包商、供貨商和雇員。
(一)付款方式
1 月進度付款方式
月進度付款即以實際完成的實物工程量、進度測量程序為計算依據,按月申請期中付款,是付款的主要方式。按月進度付款方式,付款與實際完成工作量相匹配,付款及時,承包商的資金壓力較小,但付款程序和計算比較復雜,適合大型國際工程epc項目。采用月進度付款方式,需及時報業主批準費用和進度分解權重表、epc進度測量程序、項目發票程序和形式發票格式。因為,上述程序文件是期中付款的申請報告的基礎文件,是按時進行期中付款申請工作的基礎。
2 里程碑付款方式
里程碑付款方式是在進度計劃的關鍵路徑上設一定數量的完整里程碑,以完成完整的里程碑為依據,作為合同分段計劃目標和期中付款的時間控制點。采用里程碑付款方式,能準確地知道什么里程碑點付多少款,有利于資金籌措和簡化付款程序。但如果里程碑制訂不清晰或不合理,則進度款的支付不匹配和不及時,承包商的資金壓力較大。適合在單項工程項目中使用。采用里程碑付款方式,需特別注意進度計劃的關鍵路徑上設定的完整里程碑點,每一個完整里程碑的費用和進度分解權重。例如,某國際工程項目,招標文件規定的進度付款完整里程碑如下:
對于上述里程碑付款權重表,我們在合同談判時提出的修改意見是提高前部分的比例。如1#項的預付款提高到10%;另一方面。細化每一項完整里程碑,使承包商獲得較快的付款和好的現金流。形成比較合理的進度付款完整里程碑。如下表(其中2#、3#、4#、5#項未將細化后的完整里程碑列出)。
(二)付款時間
按照一般付款條件,承包商應在每個月末后,按業主代表的批準格式向業主提交進度款申請書。業主代表應在收到進度款申請書和證明文件后28天內頒發期中付款證書,之后28天內付款。因此,通常情況下,承包商最長可以在56天內,從業主處獲得期中付款。在實踐中,應關注的問題:
1 審批的時間
如,在某國際工程項目的原合同條款中。關于支付的條款為:“承包商應在每個月末后,按業主代表的批準格式向業主提交進度款申請書,業主代表應在收到進度款申請書和證明文件后進行審批,在審批同意后42天內付款”,該條款沒有規定審批的時間,業主可以無限推遲付款時間。所以應該修改為,業主代表應在收到進度款申請書和證明文件后28天內審批并頒發期中付款證書,之后42天內付款。
2 什款的時間
上述付款條件中審批同意后的付款時間原為42天,比一般的付款時間長,實際我們最終改為:業主代表應在收到進度款申請書和證明文件后28天內審批并頒發期中付款證書,之后28天內付款。
(三)貨幣和匯率
國際工程中貨幣匯率的風險極大。例如,近幾年,美元兌哈薩克斯坦堅戈的匯率基本保持在120-121之間,相當穩定。但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世界油價急劇下跌,導致以石油出口為主的哈薩克外匯儲備急劇下降(從300億美元下降到150億美元),為保護其外匯和黃金儲備,增強該國制造業的競爭力,哈央行決定貨幣貶值,以緩解央行耗費外匯儲備維護堅戈匯率的壓力,并改善該國出口企業的財務狀況。20xx年2月4日,哈國中央銀行突然宣布允許該國貨幣貶值25%左右,并在+3%區間浮動。對外國公司采用當地貨幣堅戈簽訂的合同,造成重大的損失。因此,在實踐中,應關注的問題:
1 幣種的選擇
幣種的選擇原則首先是考慮通過對影響匯率變化的經濟面因素、政治面因素、市場面因素進行分析,預測匯率變化趨勢,選擇貨幣種類。當匯率變化趨勢難以判斷時,應盡可能考慮采用硬通幣。有些國家對于合同簽訂的貨幣有法律規定,如,哈薩克斯坦法律規定,外國公司在當地注冊的子公司簽訂的合同,必須用當地貨幣簽訂合同,而外國公司在當地注冊的分公司簽訂的合同,可以采用美元合同,這是就應根據風險分析,選擇簽訂合同的主體。
2 不同幣種的百分比
在有些國際項目中,業主允許承包商采用多幣種簽訂合同,這是我們考慮項目實施期間貨幣使用的實際需求,確定不同幣種的百分比,通常的經驗是,分別計算出需要在當地支出的成本及費用(當地幣),以及需要在中國和第三國支出的成本費用(外匯),再考慮當地貨幣的匯率變動,以確定當地幣和外匯的比例。通常,在外匯管制國家可以把當地幣比例確定得相對低一些。當合同規定有價格調整條款時,適當提高當地貨幣的比例,能夠獲得相當豐厚的價格上漲的補償。如果沒有價格調整條款,則應把外匯比例確定得相對高一些。
3 貨幣匯率的計算
國際工程中規避貨幣匯率風險有幾個方面的措施:一是當項目實施期間貨幣匯率波動大時,爭取采用非固定匯率計算進度付款,如,某合同中,我們規定的貨幣匯率計算是,月支付進度款采用兌換匯率為付款前三天,london的national west-minister銀行電匯當天10:30報出的兌換率中間價;二是簽訂多幣種合同,減少貨幣兌換,降低貨幣匯率風險;三是使用硬通幣,規避貨幣的大幅貶值;四是在合同中爭取調價條款,規定匯率變化的補償方法。
(四)預付款
通常,如果該國際工程項目有預付款,則當承包商按照要求,提交一份預付款保函后,業主應支付一筆預付款作為承包商用于動員的款項。預付款的數量和預付款的適用貨幣及比例,應按合同價格支付的貨幣比例支付,預付款應通過在期中付款中按比例減少的方式付還,直到預付款還清為止。
在還清預付款前,承包商應確保預付款保函一直有效并可執行,但其總額可根據承包商付還的金額逐漸減少。如果該保函條款中規定了期滿日期,而在期滿日期前28天預付款尚未還清時,承包商應將該保函有效期延至預付款還清為止。
在實踐中,應關注的問題一是預付款支付的前提條件,通常國際工程項目在支付預付款前,業主要求承包商提供履約保函或預付款保函、工程保險的保單。如,承包商依照合同條款向業主提交不可撤換的預付款保函和工程保險保單后30個日歷日之內,業主向承包商支付金額為合同總價10%的預付款。如果承包商不能及時辦理這些手續,就會延誤預付款的支付。二是預付款的扣還的方式,一般是依照項目執行計劃在承包商獲得進度款的月份開始,逐月扣除預付款。每月扣除額等于總預付款除以從扣款月開始到機械完工日止的月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