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強調的是規范和公正,旨在確保員工在工作中能夠獲得公平的機會和待遇。規章制度范文的選擇需要根據實際需求和情境進行合理調整。
街道環境衛生的管理制度(專業16篇)篇一
第一條 為加強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創造整潔、優美、文明的工作和生活環境,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于本市市轄區(含合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合肥經濟技術開發區、合肥新火車站綜合試驗開發區)。
第三條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以塊為主、條塊結合、專業人員管理與群眾管理相結合的原則。
第四條 合肥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委員會是市人民政府城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依法主管城市的市容環境衛生工作。
區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工作。市屬開發區、街道辦事處負責本區域內的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規劃、城建、公安、工商、衛生、園林等部門按各自的職責做好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以及經營門點必須做好各自范圍內的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認真履行門前包衛生、包綠化、包市容秩序(以下簡稱"門前三包")的職責,并接受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監督、檢查。
第五條 城市人民政府應把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事業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并組織實施。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事業發展規劃,由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城市總體規劃編制,并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執行。
城市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重視環衛設施建設,將環衛設施建設資金納入財政預算。
第六條 城市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加強有關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增強公民的法制觀念和市容環境衛生意識。
學校應當對學生進行社會公德教育,維護城市市容及環境衛生。
第七條 一切單位和個人都享有良好的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的權利,有維護市容環境衛生和愛護公共環境衛生設施的義務,有權對違反本條例的行為進行勸阻和舉報。
一切單位和個人都應當尊重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人員的勞動,不得歧視、妨礙、阻撓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人員履行職責。
市容環境衛生工作人員應當遵守職業道德,文明作業,為群眾提供方便。
第八條 在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由城市人民政府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章 城市市容管理
第九條 城市主要道路兩側各類建筑物和設施應保持完好、美觀、整潔,符合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城市容貌標準。影響市容和危及安全的,產權所有人或使用人應當及時整修、改造或拆除。
第十條 城市主要道路兩側臨街建筑物的陽臺、窗外屋頂和外走廊,不得違法搭建及堆放、吊掛有礙市容的物品。
禁止在市區主要道路兩側臨街墻體2米以下設置空調壓縮機和排氣扇?;以?、廢水以及廢氣的排放口不得朝向道路。
第十一條 經批準設置的戶外廣告、標語牌、畫廊、牌匾、指路牌、閱報欄、宣傳欄、亭棚、雕塑等,應做到整潔、美觀。
戶外廣告應當內容健康、用字規范,使用期滿發布單位應當立即清除。
第十二條 城市主要道路兩側建筑物,應選用透景、半透景的圍墻、柵欄或花壇、草坪等作為分界,不得新建實體圍墻。
臨街的樹木、綠籬、花壇、草坪等,應保持整潔、美觀。
第十三條 城市中的各項市政公用設施應當與周圍環境相協調,管理部門應維護和保持設施的完好、整潔。
第十四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在道路兩側和公共場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構筑物或其它設施。確因建設等特殊需要臨時堆放和搭建的,須征得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按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第十五條 工程施工必須在批準的范圍內作業;臨街工地必須設置護欄或者圍布遮擋;施工材料應堆放整齊;施工場地內的污水不得外流。工程竣工后,必須拆除臨時設施,清除物料并平整場地。
破挖城市道路必須管理好現場,保持清潔,并及時恢復原狀。清掏窨井的渣土、淤泥,應當及時清運。
第十六條 在市區道路兩側和公共場地舉辦社會、文化活動,應征得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并按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第十七條 在市區運行的各種交通運輸工具,應當保持外形完好、整潔,車況嚴重破損、車容明顯不潔的,不得在市區行駛。
第十八條 禁止在建筑物、設施和樹木上涂寫、刻畫。有關管理部門和單位應負責整治、清除,保持其清潔完好。
第十九條 禁止在城市道路和公共場地借助護欄、電線桿、樹木等晾曬衣物。臨街商店不得倚門設攤、亂掛亂吊商品、亂豎亂掛牌匾。
第三章 城市環境衛生管理
第二十條 城市環境衛生清掃保潔質量,必須達到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規定的'要求。城市生活垃圾應當及時收集清運,日產日清。
第二十一條 環境衛生清掃保潔實行專業人員和群眾管理相結合,并按下列規定分工負責:
(一)城市主次道路和綠化隔離帶、廣場、橋梁等公共場所的清掃保潔,由環境衛生責任單位負責。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新火車站綜合試驗開發區范圍內的環境衛生清掃保潔由各區管委會負責。
責任不清的地區,由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劃定范圍,明確責任者負責清掃保潔。
(二)小街巷及居民區的環境衛生由街道辦事處(鎮)負責。
(三)機場、車站、港口、停車場、街頭游園以及專用道路的清掃保潔,由各主管部門負責。
(四)各類市場的清掃保潔由主管部門或經營單位負責。
(五)城市水域廢棄物清撈和水域岸坡、碼頭、裝卸作業區及其專用道路的清掃保潔,由其主管部門負責。
(六)道路兩側的廣告牌、指路牌、牌匾、畫廊、郵筒、亭棚、綠帶護欄、道路隔離樁、宣傳欄、閱報欄、雕塑、公交始末站等由使用或管理部門負責洗刷、保潔。
第二十二條 在市區禁止下列行為:
(一)隨地吐痰、便溺、亂丟皮殼、紙屑、煙蒂。
(二)亂倒垃圾、糞便、污物、污水,亂扔雜物。
(三)飼養雞、鴨、鵝、兔、羊、豬等家禽家畜。
因教學、科研及其他特殊需要飼養家禽家畜的,以及單位和個人飼養信鴿的,須經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按有關規定加強管理,不得影響市容環境衛生。
單位和個人養犬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機關、團體、部隊、院校、企事業單位應按照區、鎮、街道劃分的衛生責任區及規定的時間、衛生標準和要求進行清掃保潔。
第二十四條 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對城市生活、生產、經營、施工中產生垃圾實行統一管理,有償集中消納、處置垃圾。
所有的生活垃圾必須送到垃圾處理場統一處理,逐步實行無害化、資源化和減量化治理。
一切單位和個人應按照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時間、地點將垃圾袋裝后投入垃圾房(箱)或者指定的生活垃圾容器,禁止焚燒樹枝樹葉和垃圾。
第二十五條 醫院、療養院、屠宰場、生物制品廠以及涉外單位產生的有毒、有害廢棄物,必須按照有關規定處理。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應加強監督和檢查。
第二十六條 市人民政府應當有計劃地發展城市煤氣、液化氣,改變燃料結構,鼓勵和支持有關部門組織凈菜進城和回收利用廢舊物資,減少城市垃圾。
第二十七條 在工程建設中產生的渣土、棄土、棄料、余泥等建筑垃圾,需要運輸、消納、處置的,或需要建筑垃圾回填的,必須到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建筑垃圾準運、處置手續。
第二十八條 凡從事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清運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按照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路線、地點、時間清運和傾倒。
第二十九條 對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以及散裝貨物,應當采取密閉運輸,途中不得遺撒、泄漏。
第三十條 城市主要道路兩側、集貿市場、廣場、大型市場(店)住宅小區、公園、旅游景點、影劇院、各類車站、機場、港口和群眾活動頻繁處等公共場所應按規定設置公廁,并設立明顯標志和指路牌。
在城市市區興建、改建公廁,應建成符合標準的水沖式公廁。已建的旱廁應逐步改造。
第三十一條 城市公廁的清掃保潔,由產權單位負責。公共廁所應定期清掏、消毒,保持地面、蹲位、便池、門窗、四壁的整潔衛生,并做到無蠅、無臭、無外溢?;S池的糞渣定期清運。
第三十二條 在進行城市新區開發、舊城改造、道路拓建以及興建大型公用建筑時,環境衛生設施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環境衛生專業規劃,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交付使用,所需經費納入建設工程概算。
第三十三條 一切單位和個人不得損壞城市環衛設施,不得擅自占用規劃確定的城市環衛設施用地或拆除、遷移城市環衛設施。
因建設確需占用、拆除或遷移的,建設單位應事先提出等量補償、易地建設方案,并報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后實施。
第三十四條 在城市道路兩側、公共場所以及人流密集地區,由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設置廢物箱。
單位大院、住宅小區及居民分別由衛生責任單位負責設置廢物箱、垃圾房(箱)。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五條 凡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環境衛生標準的建筑物或者設施,由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有關單位或者個人限期改造或拆除;逾期未改造或拆除的,經市人民政府批準,由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強制拆除,可并處1000至5000元罰款。
第三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責令其糾正違法行為,可并處警告或者10~50元罰款。
(一)在市區隨地吐痰、便溺,亂丟皮殼、紙屑、煙蒂等廢棄物的;
(三)在建筑物、設施和樹木上涂寫、刻畫的;
(四)收費公廁不符合衛生標準的;
(六)未按規定的時間、地點投送生活垃圾,焚燒樹枝樹葉和垃圾的;
(七)違反規定飼養家禽家畜的。
第三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清理、拆除或采取補救措施,可并處200至2000元罰款。
(一)未經同意,設置大型戶外廣告和影響市容的其它廣告;
(二)未經同意,在市區道路兩側和公共場地舉辦社會、文化活動的;
(三)臨街商店倚門設攤、亂吊亂掛商品、亂豎亂掛牌匾的;
(四)未經同意,在道路兩側和公共場地堆放物料或搭建建筑物、構筑物及其他設施的;
(六)未按劃分的衛生責任區及規定的時間、衛生標準和要求進行清掃保潔的;
(七)公廁管理不衛生,化糞池未及時清掏影響市容環境衛生的;
(八)在沿街墻體2米以下設置空調機和排氣扇的。
第三十八條 在市區運送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液體、散裝貨物的車輛未采取密閉措施,發生遺撒、泄漏的,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清除或采取補救措施,可并處污染面積每平方米2元的罰款。
第三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清除或采取補救措施,可并處1000至5000元的罰款。
(一)建設單位未辦理建筑垃圾準運和處置手續的;
(二)未按規定的路線、時間、地點清運、傾倒建筑垃圾的;
(三)未按第二十五條規定處理有毒、有害廢棄物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恢復原狀,可并處2000至10000元罰款;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一)擅自占用規劃確定的環衛設施用地的;
(二)損壞或擅自侵占、拆除、遷移市容和環境衛生設施的。
第四十一條 在進行城市新區開發、舊城改造、道路拓建以及興建大型公用建筑時,未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市環境衛生專業規劃,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交付使用環境衛生設施的,責令其停止施工或限期采取補救措施。
第四十二條 本條例規定的處罰,由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單位負責實施。
市容環境衛生行政執法人員執行公務時,必須出示省人民政府統一制發的行政執法證件,文明執法。
實施行政處罰應下達處罰通知書,罰款必須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發的專用票據,罰款一律上繳財政。
第四十三條 對侮辱、毆打市容環境衛生工作人員或者阻撓其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四十四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復議或提起訴訟。逾期未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四十五條 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工作人員,不依法辦事、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五章 附 則
第四十六條 市轄三縣建制鎮可參照本條例執行。
第四十七條 本條例具體應用中的問題,由合肥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四十八條 本條例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1991年5月7日安徽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3次會議批準的《合肥市城市環境衛生管理辦法》和合肥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2次會議審議通過、市政府發布的《合肥市城市市容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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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環境衛生的管理制度(專業16篇)篇二
(1)離崗前,檢查門窗、電、水火源,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
(2)易燃、易爆等危險性藥品應另設危險品庫存放,并按化學危險物品的分類原則進行分類,單獨分開隔離存放。以氧化劑配方時應用玻璃、瓷質器皿盛裝,不能用紙包裝。
(3)存放量大的中草藥應定期攤開,注意防潮,以防發熱自燃。
(4)藥店和庫內嚴禁明火和吸煙,電氣照明的燈具、開關、線路,不得靠近藥架或穿過藥品。
(5)化學性能相互抵觸或相互產生強烈反應的藥品,要分開存放。盛放易燃液體的玻璃器皿,應放在藥架底部,以免破碎、脫底而起火災。
(6)藥房內的廢棄紙盒、紙屑,不要隨地亂丟,應集中在金屬桶簍內,每日清除。
(7)備有一定防火設備,并經常進行檢查,掌握防火常識及防火器材的使用。
街道環境衛生的管理制度(專業16篇)篇三
為創造一個舒適、優美、整潔的工作環境,樹立單位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體工作人員要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做到不亂丟紙屑、果皮、雜物、茶水,不隨地吐痰,經常保持地面清潔。
二、為了他人和自身的健康,辦公區域嚴禁吸煙。
三、各工作人員負責個人辦公區域的.衛生。辦公桌椅板凳要擺放整齊,每日將桌、椅、電腦、電話、文件柜等個人用品擦拭干凈,保證桌面及文件柜內物品擺放有序,干凈整潔。及時清理紙簍,于下班前將垃圾袋放入衛生間垃圾桶中。
四、會議室衛生工作實行輪班值日制,每天的衛生由當日值班人員負責。
五、下班離開前,各科室人員要認真負責的關閉辦公區區域內電源、空調、門窗,做好防火、防盜、防失密等措施,確保辦公室安全。
六、以上制度全體人員要嚴格遵守,由大家共同監督,創造優美舒適的工作環境。
街道環境衛生的管理制度(專業16篇)篇四
物業清潔保養是物業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是體現物業管理水平的重要標志。高質量的物業清潔保養為業戶提供整潔、舒適、優美的工作環境與生活環境。而且,物業通過清潔保養,可以延遲和減緩物業裝飾物表面自然老化及人為磨損,保護物業的裝飾材料,延長物業再裝修翻新的周期,既經濟又能保持物業美觀。
在xx農貿市場,我們將對xx農貿市場的環境衛生提供高標準的服務,努力營造一個舒適、整潔、明亮的居住、辦公和經營環境.
a.負責xx農貿市場內公共部位的保潔,使其達到標準的清潔要求;。
b.負責制定清潔設備和清潔用具的采購,合理掌握清潔費用的支出;。
c.負責對清潔員工的業務培訓,使他們不斷提高業務素質;。
d.負責接受客戶的委托清潔業務。
(2)組織結構。
(3)12小時保潔制度。
xx農貿市場實行12小時兩班組保潔制度,早晨7:00上班直至晚上19:00時下班。以保證xx農貿市場的衛生達到要求,每日的衛生全面清掃在xx農貿市場人流低谷時和下班時進行,盡量減少對業戶的影響。
2.垃圾分流。
在狠抓環境管理和培養業戶環保意識的基礎上,我們將對垃圾實施“三化”管理,即垃圾收集袋裝化、垃圾回收資源化、垃圾處理無害化,從而實現有效的垃圾分流。
(1)垃圾收集袋裝化:垃圾收集,統一采用垃圾袋進行袋裝。
(2)分類功能的垃圾箱。
(3)垃圾回收資源化:通過垃圾箱,從中分撿出可回收物品進行回收利用,避免資源浪費。
3.殺蟲滅鼠。
殺蟲滅鼠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主要消殺對象是老鼠、白蟻、蒼蠅、蟑螂及蚊子。
(2)花錢買安全,可聘請專業隊伍進行消殺工作。
(3)專業消殺公司應出示營業執照許可證,保證所用藥物在正常操作條件下對人體不構成為危害。
(4)雙方簽訂合同,明確各自的責任、義務、消殺范圍、要求和標準。
(5)定期進行二次防滅蟲藥、三次防滅鼠藥的工作,如發現或出現問題,消殺公司應保證隨叫隨到隨殺。
(6)實行重點防治,配電房、倉庫等等部位以防鼠為主,其他設施和場所以殺蟲為主。
(7)殺蟲滅鼠工作通常安排在下班后或節假日進行。殺蟲滅鼠實行施工記錄卡管理,做好簽字驗收工作。
(8)對由市、區愛衛會等部門布置的除四害活動或專項檢查工作予以配合。
街道環境衛生的管理制度(專業16篇)篇五
環境衛生管理制度砂河第一小學環境衛生管理制度為加強校園文明建設,培養師生良好的衛生習慣,提高文明水準,優化育人環境,努力使校園環境達到“清潔、整齊、文明、有序”的要求,特制訂校園環境衛生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的適用范圍為校園內道路、廣場、辦公、教學、實驗實訓等公共場所。
二、除辦公室內、教學樓實驗實訓場所外的`其它公共場所由后勤發展總公司物業管理中心負責。
三、校園和樓宇保潔人員認真做好保潔工作,每日按時上崗打掃,注意節約用水用電,愛護勞動衛生工具,確保校園環境整潔優美。
四、垃圾倒入垃圾桶箱內,嚴禁隨處亂倒,杜絕焚燒垃圾、樹葉等污染環境現象發生。垃圾要日產日清,及時清運,車輛不得沿途拋撒,經常保持垃圾臺(箱)周圍干凈。垃圾箱和果皮箱要保持外表整潔。
五、禁止隨地吐痰、擤鼻涕,隨地大小便、亂扔果皮紙屑、煙頭和雜物,嚴禁向樓下潑水、投扔垃圾雜物。
六、全校師生員工要愛護環衛設施,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嚴禁在各種建筑物、各種設施及樹木上刻畫、張貼。
七、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內不得停放自行車,各樓門前自行車必須按指定地點擺放整齊,不得亂停亂放。
八、嚴禁任何單位或個人違章亂搭亂建、亂堆亂放,亂壘擋墻、圈地、蓋房。
九、禁止隨意擺攤設點,經后勤發展總公司批準的攤點實行劃點定位,經營單位和個人必須保持攤點周圍衛生。
十、凡在校園內施工的單位要文明施工,不允許亂搭亂建、胡亂堆放材料,運輸車輛不得沿途撒料、漏料,殘土廢渣應及時清理,并按規定在施工場地設置護欄、擋板及警示標志,竣工后對現場及時進行清理和平整。
十一、做好除“四害”工作,蚊蠅等孳生地控制在%以下,鼠密度控制在。
十二、各部門要建立健全衛生責任制,保持室內衛生整潔。
街道環境衛生的管理制度(專業16篇)篇六
為營造一個整潔、舒適的辦公環境,改善局環境衛生狀況,保持良好的工作環境,特制定局環境衛生管理制度。
局內各科室的室內衛生,由各科室負責;公共部分的衛生由專業的保潔員負責。
1、每位同志上班前要打掃好自己辦公區域衛生,整理文件,保持辦公桌整潔,下班后清理當天的垃圾。
2、文件柜、辦公桌等辦公設施擺放,應規范、合理、整齊并隨時保持清潔。
3、辦公桌上擺放的書籍、文件等辦公用品應整齊、合理。
4、辦公室墻面、燈具、門窗等應保持無灰塵、蜘蛛網,墻面、門嚴禁張貼印刷品。
5、辦公室地面隨時保持無紙屑、積塵、煙頭等垃圾。
6、辦公室、會議室、樓梯、通道等工作場所和公共場所內禁止吸煙。
街道環境衛生的管理制度(專業16篇)篇七
1、經常開展群眾性愛國衛生運動,消滅蒼蠅、蚊子生存場所,消滅老鼠。
2、衛生區分片包干,責任到班、組、人,堅持每天一小掃,每周一大掃,做到濕式掃地。
3、校內做到“六凈”,即水溝中洗干凈,地面打掃干凈,碎石雜物搬干凈,字跡廢標擦干凈,痰跡泥土洗干凈,雜草鏟(割)干凈。
4、校內不準放養雞、鴨、牲畜,不準亂倒垃圾,不得亂扔果皮紙屑薄膜袋。
5、教室內、過道,每天由學生輪值掃地、擦黑板、門窗。
6、各功能室專人負責,定期打掃,確保墻壁、器材無灰塵、無蜘蛛網,門窗干凈。
7、廁所定期用清潔劑沖洗,確保無臭味。
街道環境衛生的管理制度(專業16篇)篇八
2、每天早上淋花;。
3、各辦公室的關燈、關電、關門;。
4、待領導離開后方能最后離開。
目的:為徹底做好公司內部公共區域的環境衛生,營造一個良好的生產、生活環境和氛圍,塑造清潔、整齊的廠容廠貌,特制定此管理條例。
公司全體干部員工。
1、本規定中公共場所是指集團內公共通道、籃球場、羽毛球場、停車場等公共區域。
2、公共場所環境衛生的要求:
a、地面無垃圾、污垢、積水、落葉、水果皮、煙蒂等;。
b、墻面無污垢、臟物,保持潔凈。
c、綠化帶要求定時修剪,保持水分充足,并隨時清掃殘枝落葉。
3、清潔要求和標準:
a、清潔工須每日將公共場所清掃一遍,有污垢處需要沖洗一遍。但必須保證每周沖洗兩遍。
b、清潔工要保證綠化植物的泥土水分充足,定時修剪枝葉,及時清除雜草、枯葉、垃圾等。
c、對于公共區域衛生的清掃,清潔工需在上班時間前一個半小時做好清掃,保證所有清掃工作、垃圾處理工作在上班前完畢;下班前再清掃一遍,須日掃日清。
d、對于花草,清潔工要定期(每周兩次,周三、周六)培土、整理。
4、其他管理規定:
a、集團所有干部員工必須將垃圾(紙屑、煙頭、果皮等)放入指定的垃圾桶,不得隨地亂扔。
b、集團所有干部員工不得在墻壁上亂涂亂畫。
c、集團所有干部員工不得損害、折傷公司的一草一木。
d、嚴禁攜帶有包裝、有瓜果皮、紙屑的食品進入公司內部。對違反公司環境衛生管理規定者,一經發現、舉報或查處,將在公司保安的監督下,強制按要求義務清掃指定區域的衛生。
f、對于舉報違反環境衛生管理規定者,公司為其舉報者保密并獎勵10元/人·次。
g、對于員工在工作或搬運過程中不慎灑落在地面的紙屑、包裝盒、泡沫、垃圾等,清潔工和保安員有權可以要求當事員工將地面清掃干凈;如果員工拒絕或態度惡劣,可立即向人力資源中心報告,由人力資源中心將按照本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給予處理。
h、清潔工必須要按照規定和要求給予清掃公司內部所有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保安員要堅守崗位工作職責,對環境衛生的監督管理并要勇于值勤。
5、本管理規定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執行,原有環境衛生管理規定與本規定有異的,以本管理規定為準。
6、本管理規定歸屬集團人力資源中心解釋。
街道環境衛生的管理制度(專業16篇)篇九
1、為了加強公司辦公環境的衛生管理,創建文明、整潔、優美的工作環境,樹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2、衛生管理的范圍為公司辦公室、會議室、衛生間、走廊、門窗等辦公場所及其設施的衛生。
4、衛生清理實行區域負責制,具體劃分如下:
略
5、責任區衛生清理工作在每周一、三下午下班后進行日常維護,每周五下班后全面清理。
街道環境衛生的管理制度(專業16篇)篇十
第九條實驗室環境是科研人員進行日常科研工作的區域,一個整潔良好的實驗室環境有助于科研人員保持良好的工作心情,有利于科研工作的順利開展,有利于科研成果的取得。
第十條實驗室實行安全衛生責任制,由實驗室負責人指定專人擔任實驗室的安全衛生責任人,責任人負責實驗室內的安全和衛生工作,以及設備維護和保養工作。
第十一條實驗室應保持實驗臺面和實驗室地面的干凈整潔,實驗設備干凈且維護良好。
第十二條實驗器皿和實驗容器做到用后及時清潔,非使用狀態時保持器皿和容器的干凈整潔。
第十三條實驗服定期清洗,保持干凈,不穿時掛在指定位置或放置于更衣箱內。
街道環境衛生的管理制度(專業16篇)篇十一
第四條辦公環境是中心員工進行日常工作的區域,辦公區內應保持安靜,不得喧嘩,辦公區域內不得堆放雜物。
第五條辦公桌上辦公用具和辦公文件在未使用時應放置整齊。
第六條辦公區內辦公桌椅由使用人負責日常的衛生清理和管理工作。其他公共區域由辦公室衛生值日人員負責清潔。
第七條原則上辦公桌椅每天清潔一次,地毯和墻面每周清潔一次。
第八條衛生值日工作每周輪值一次,各辦公室安排好衛生值日名單并報綜合辦公室備案,綜合辦公室負責檢查監督衛生工作。
街道環境衛生的管理制度(專業16篇)篇十二
職業健康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應當是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共同遵守的行為規范,是消除或降低職業病危害因素對作業人員健康造成影響的管理手段和技術保障措施,目前,很多企業雖然建立了職業健康管理制度,但可操作性差,有的企業的管理制度只是為了應付監管部門檢查而設立的一紙空文,甚至有的企業完全沒有建立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7號第十一條規定: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應當制定職業病危害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建立、健全)下列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一)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度;
(二)職業病危害警示與告知制度;
(四)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五)職業病防護設施維護檢修制度;
(十)職業病危害事故處置與報告制度;
(十二)崗位職業衛生操作規程;
(十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業病防治制度。
職業衛生管理機構是指用人單位內部從事本單位職業衛生管理的實體職能部門或專設機構,而職業衛生管理組織則是由用人單位有關部門的人員組成負責本單位職業衛生管理的組織,如職業衛生管理委員會、管理領導小組等,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設置職業衛生管理機構或職業衛生管理組織,也可以指定某些職能機構或組織,配備專職或兼職職業衛生專業人員,負責本單位的職業衛生管理工作,職業衛生專業人員是指取得職業資格的公共衛生醫師或注冊安全工程師或注冊助理安全工程師等,用人單位可以向社會聘任或聘用。
《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7號第八條規定:職業病危害嚴重的用人單位,應當設置或者指定職業衛生管理機構或者組織,配備專職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其他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勞動者超過100人的,應當設置或者指定職業衛生管理機構或者組織,配備專職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勞動者在100人以下的,應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職業衛生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職業衛生管理人員應當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職業衛生知識和管理能力,并接受職業衛生培訓。
1、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或最高管理者。
用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職業衛生的第一責任人,對用人單位的職業衛生工作全面負責:
建立健全本單位職業衛生責任制;
組織制定本單位職業衛生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保證本單位職業衛生投入的有效實施;
督促檢查本單位職業衛生工作,組織領導對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控制、治理和消除;
組織制訂實施本單位職業衛生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及時、如實報告職業衛生事故。
2、用人單位其它負責人。
用人單位其它負責人的職責是協助主要負責人搞好職業衛生工作,不同負責人分管的工作不同,應根據其分管的工作,對其在職業衛生方面應該承擔的具體職責作出規定。
3、用人單位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及其工作人員。
4、車間主任和班組長。
一些企業對職業衛生工作沒有給予足夠的重視,對職業衛生管理、宣傳、治理等工作沒有落實到相應的部門和人員,職業衛生管理工作還是一片空白,將職業衛生工作作為臨時性任務指派給部門去完成,這樣就造成工作不夠系統,沒有連續性、沒有針對性,達不到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目的。
2、規定了主管部門的管理職責,但規定不夠全面,沒有層層分解,工作存在死角,如,有的企業答為只在給職工做了健康體檢就是職業衛生了,只要求某個部門聯系、組織體檢工作,沒有將體檢后續的如職業病統計、職業禁忌癥的調離及工程控制措施等工作落實下去,使得企業職業衛生工作只停留在表面,沒有全面展開。
街道環境衛生的管理制度(專業16篇)篇十三
環境保護是國策大事,也是人民生活質量的基本重要條件。為維護企業的整體形象、維護工作環境以及維護員工的身體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環境保護管理的范圍為公司各部門、車間、會議室、廁所、花壇、綠地及走廊、門窗等辦公場所及其設施的維護。
二、衛生清理的標準是:門窗(玻璃、窗臺、窗欞)上無浮塵;地面無污物、污水、浮土;四周墻壁及其附屬物、裝飾品無蜘蛛網、浮塵;照明燈、電風扇、空調上無浮塵;書櫥、檔案櫥內各類書籍資料排列整齊,無灰塵,櫥頂無亂堆亂放現象;辦公桌上無浮塵,物品擺放整齊,水具無茶銹、水垢;桌椅擺放端正;微機、打印機等設備保養良好,無灰塵、浮土;廁所墻面、地面、便池清潔干凈,無雜物、無異味;花壇、綠地內無雜草、雜物。
三、各場所環境保護要求:
(一)車間衛生環境保護
1、保持場地清潔,做到每天清掃。
2、各類操作設備加工前做好潤滑、預熱工作,下班前清潔擦拭,做到設備表面無灰塵,及做好設備保養工作。
3、各類車輛應在規定的固定地點進行清洗,并在清洗后對清洗地點進行清掃,保持下水道疏通,場地整潔,并定期清理淤泥。
4、廢舊料應分類放置在規定的收集點,廢皂化液倒入過濾桶內過濾后回用,廢液倒入廢液收集桶中,定期交運廢液處理單位處理。
5、浸漆在浸漆間內進行,浸漆時產生的廢氣須經活性碳處理器過濾后高空排放,處理器中的活性碳按規定定期更換。
6、車削、磨削時應防止鐵屑、鋁屑、銅屑等四處飛濺,應安裝防護罩,廢屑應按類放置在規定的收集處。
7、對污水排放管道保持暢通,并定期清理隔油池內的油污及沉淀物。
(二)辦公室衛生環境保護
1、辦公區內應保持安靜,不得喧嘩,辦公區域內不得堆放雜物。
2、辦公桌上辦公用具和辦公文件在未使用時應放置整齊。
3、辦公區內辦公桌椅由使用人負責日常的衛生清理和管理工作。其他公共區域由辦公室衛生清潔人員負責清潔。
(三)實驗室衛生環境保護
1、實驗室環境是科研人員進行日??蒲泄ぷ鞯膮^域,一個整潔良好的實驗室環境有助于科研人員保持良好的工作心情,有利于科研工作的順利開展,有利于科研成果的取得。
2、實驗室實行安全衛生責任制,由實驗室負責人指定專人擔任試驗設備的安全衛生責任人,責任人負責指定設備的安全和衛生工作,以及設備維護和保養工作。
3、實驗室應保持實驗臺面和實驗室地面的干凈整潔,實驗設備干凈且維護良好。
4、實驗器皿和實驗容器做到用后及時清潔,非使用狀態時保持器皿和容器的干凈整潔。
(四)員工宿舍衛生環境保護
1、員工宿舍是企業提供給員工生活休息的場所。凡住宿人員有責任有義務保持宿舍內部的環境干凈整潔,給自己創造一個良好的休息環境。
2、宿舍環境的好與壞,同時也體現了住宿人員自身素質及對自我的要求。
3、宿舍要求保持地面、桌面清潔,衛生間保持干凈,屋內物品放置整齊。
4、屋內經常保持通風,以保證空氣的新鮮,防止異味出現。
四、環境衛生保護實行部門責任制,部門負責人為責任人。各部門辦公室的衛生,由各部門負責日常保潔。公共衛生清理實行區域包干責任制(詳見衛生包干區劃分)。環保設施維護保養由使用部門負責定檢,由裝備部負責監督、檢查。
五、責任區衛生清理每日進行一次,每月由辦公室牽頭進行衛生檢查評比。
街道環境衛生的管理制度(專業16篇)篇十四
二、轄區采用[定人、定地點、定時間、定任務、定質量"的五定方式加強管理,進行標準化清掃保潔。
三、轄區內實行動態保潔,保潔員每日按規定時間、地點清掃劃分的責任片(區)。
四、根據轄區服務標準,對轄區內公共區域隨時保持清潔,雨天及時疏通排水溝。
五、環境衛生標準達到[六不"、[六凈",即不見積水、不見積土、不見雜物、不漏收集、不亂倒垃圾、不見人畜糞及路面凈、路沿凈、雨水口凈、樹坑墻根凈、果殼箱凈。
六、裝修垃圾和生活垃圾日產日清,及時集中到指定地點。
七、落實檢查,考核措施,確保清潔衛生工作達標。
八、保潔人員在工作時間內,遇到轄區內有任何垃圾、廢棄物等不衛生現象,隨產隨清、隨叫隨到,保持衛生。
九、搞好環衛宣傳工作,提高業主的`清潔衛生意識,共同創造優美、潔凈的物業環境。
十、根據季節及社區布置,及時做好除[四害"除蟲消毒工作。
街道環境衛生的管理制度(專業16篇)篇十五
4、各餐廳必須按照正確的消毒方法和步驟進行消毒。去污、洗涮、入消毒柜。用藥物浸泡10-30分種消毒。用藥物消毒去污、洗涮(用藥物浸泡10-20分鐘)、凈水沖洗。
5、各餐廳消過毒的餐具必須干凈衛生,無污垢,無油垢。
6、未經消毒的餐具(如碗、盤、筷子、餐勺等)禁止使用,有不消毒使用者追究責任并給予處罰。
7、各餐廳無論采用物理或化學方法必須認真作好記錄、備案、注明消毒方法。
8、各餐廳所有人員的工作服、工作帽一周必須消毒1至2次。
9、各餐廳的大廳、操作間、主副食為、毛菜間、消毒間、更衣室、平常每周一期消毒2次,遇有疫情每日必須餐餐消毒。
街道環境衛生的管理制度(專業16篇)篇十六
(一)為加強園區的園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維護園區容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城街道街道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和《城街道街道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結合園區實際,制定以下條款。
(二)本制度所稱園容,主要是指與園區環境密切相關的建筑物、構筑物、公用設施、公共場所、園區景觀等的容貌。
本制度所稱環境衛生,主要是指園區內道路、小廣場、公共場所、水域等環境的清掃保潔;同區企業垃圾、糞便等生活廢棄物的收集、清運、處置、綜合利用。
本制度所稱自身責任區,是指園區內企業使用和管理的建筑物、構筑物和其它設施、場所的'土地使用權限范圍及安委會指定給企業管理的范圍。
(三)園區內任何企業和個人不得損壞、擅自移動、涂改公路附屬設施。造成公路損壞的,責任者應當及時報告安委會、公路管理機構,并接受公路管理杌構的現場調查。
(四)園區內任何企業和個人都應當保持建筑物、構筑物及其他設施的完好、整潔;屬企業自身責任區的要適時清洗。
(五)園區內主要道路周邊不得堆放、吊掛影響園容的物品。
(六)園區內企業設置的廣告牌、標語牌、宣傳欄等,應當內容健康、外形美觀、用字規范。設置企業應當加強管理,定期維修、清理,確保完好、整潔;損壞嚴重、影響園容的,應當及時拆除。
大型廣告的設置必須經安委會及相關企業同意后,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七)企業對自身責任區內的道路、交通、給排水、電力、照明、電訊、人防等公共設施,應規范建設,與周圍環境相協調,并經常維護,保持完好、整潔、美觀。
(八)企業要保持園區內樹木、綠籬、花壇(池)、草坪等的整潔、美觀;企業栽培、整修或其他作業留下的渣土、枝葉等,應自行及時清除。
(九)企業嚴禁擅自占用園區道路堆放物料、搭建臨時建筑物、構筑物;生產和施工產生的垃圾,要按安委會要求,在指定位置傾倒。
(十)在園區行駛的交通運輸車輛應當保持外形完好整潔,并遵守以下規定:
1、不得向車外拋撤廢棄物。
2、進入園區的運載車輛不得超載;運送大型設施的車輛應當按照指定的時間、路線、時速行駛,并懸掛明顯標志。
3、運載工業產品、建筑材料、廢士廢渣和生活垃圾等散裝物體以及液體貨物應當裝載適量,牢固捆扎,封蓋嚴密,不得沿道撒落、泄潺。
4、進入園區內的車輛必須按規定停放,不得占用園區道路。
5、任何企業和個人不得損壞、移動、涂改公路附屬設施。
(十一)進入園區施工單位現場作業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施工現場材料、機具應當堆放整齊,渣土應當及時清運。
2、臨道工地應當打圍作業。
3、施工廢水、泥漿應按規定處理,不得隨地排放。
4、工程竣工后應當及時清理和平整場地。
5、停工場地應當進行整理和覆蓋。
6、施工中產生的建筑垃圾應當及時清運、處理,不得隨意傾倒。
(十二)經批準,占用或者挖掘園區內道路的企業,施工產生的垃圾應當及時清運,竣工后應當及時恢復路面原狀。
(十三)禁止在園區建筑物、公用設施及樹木上涂寫、刻畫。在園區內建筑物、公用設施上懸掛、張貼宣傳品等,須經安委會批準,并保持完好、整潔,設置期滿后必須立即清除。
(十四)園區內任何企業和個人不得擅自拆除、損壞、占用或挪用環境衛生設施。
(十五)園區內的環境衛生設施,應保持其整潔、完好和正常使用。企業應有專人負責看護和管理,對企業內公共場所要有專人清掃保潔、垃圾應有專人負責清運。
(十六)園區園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由園區行政部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