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總結是保障企事業單位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環節,不可忽視。這里整理了一些安全工作總結的范文,希望能給大家在寫作總結時提供一些思路和參考。
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工作總結(模板15篇)篇一
第一條為了加強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發展,根據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
特種設備的具體范圍按照國務院批準公布的特種設備目錄確定。
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的安全監察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條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特種設備生產(含設計、制造、安裝、改造、維修,下同)、銷售、使用、檢驗檢測以及安全監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本條例。
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特種設備安全工作的領導,鼓勵采用先進技術,推行科學管理方法,提高特種設備節能性能和安全管理水平。及時協調、解決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問題,組織有關方面排查治理特種設備安全事故隱患。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協助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做好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
第五條省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全省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設區的市、縣(市、區)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交通、建設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有權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行政監察部門舉報。
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行政監察等有關部門應當為舉報人保密,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第二章生產、銷售與使用。
第七條特種設備的生產、銷售、使用單位應當依法辦理相應的行政許可、核準和登記,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責任制度,加強特種設備專業技術人員和作業人員的教育、培訓。任何單位和個人未依法取得相應的行政許可、核準、登記,不得從事特種設備生產、銷售、使用活動。
特種設備生產、銷售、使用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特種設備的生產、銷售、使用安全負責。
鼓勵涉及公共安全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辦理特種設備第三者責任保險。
第八條特種設備的制造單位應當嚴格按照設計文件進行生產,法律法規規定設計文件需要鑒定或者產品需要進行型式試驗的,應當在鑒定或者試驗合格后,方可批量生產。
第九條制造單位或者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發現制造的特種設備因設計、工藝、材料等原因導致存在危害人身財產安全缺陷的,制造單位應當立即停止生產或者交付使用,及時通知銷售、使用單位并通過退貨、換貨、修理等方式有效消除產品缺陷。
第十條特種設備的銷售單位應當建立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進貨檢查驗收和銷售臺帳制度,驗明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安裝與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文件,對其所銷售的產品合法性負責,不得銷售證件不齊全的特種設備以及國家明令淘汰、禁止制造、強制報廢的特種設備。
對本條例第九條規定的存在安全缺陷的特種設備,銷售單位應當立即停止銷售,并協助制造單位進行處理。
第十一條從事壓力管道安裝、改造活動的,應當在施工前書面告知工程所在地縣級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并報經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監督檢驗,未經監督檢驗或者經監督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從事壓力管道定期維修或者緊急搶修活動的,應當自施工之日起十日內書面告知工程所在地縣級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
第十二條氣瓶充裝單位應當取得氣瓶充裝許可證,并對充裝的氣瓶及銷售網點的安全負責。
禁止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場所進行裝卸作業,禁止超量充裝氣瓶,或者充裝非法制造、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超過檢驗周期的氣瓶。
氣瓶充裝管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三條特種設備的使用單位使用特種設備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五)使用單位應當建立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度,并按規定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和特種設備安全應急預案。在使用過程中或者經檢驗檢測、安全監察發現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立即排除隱患或者停止使用。
第十四條電梯的日常維護保養應當由依法取得相應行政許可的安裝、改造、維修單位或者電梯的制造單位嚴格按照安全技術規范和有關標準的要求進行。電梯的日常維護保養單位應當對其維護保養的電梯的安全技術性能負責,接到故障通知后,應當立即趕赴現場,并采取必要的應急救援措施。
第十五條用于出租、出借、轉讓的特種設備應當具備使用注冊登記文件并且在檢驗檢測有效期內。
轉讓特種設備的,由原使用單位按照國家規定辦理注銷登記。受讓單位應當在使用后三十日內向設區的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使用注冊登記。
第十六條特種設備擬停用一年以上的,使用者應當自停用和重新啟用之日起三十日內,書面告知原注冊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重新啟用的,應當報經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檢驗檢測;未經檢驗檢測或者經檢驗檢測不合格的,不得啟用。
第十七條下列特種設備應當實施報廢處理:
(一)超過特種設備設計使用年限或者安全技術規范規定使用年限的;。
(二)經檢驗檢測不合格又無法消除安全缺陷的。
第十八條氣瓶的報廢處理由出具不合格檢驗檢測結果或者鑒定結論的檢驗檢測機構負責;其他特種設備的報廢處理由注冊登記記載的使用單位負責。
報廢處理盛裝危險化學品的特種設備,應當在報廢處理前對危險化學品進行安全和環保處理。
特種設備已做報廢處理的,所有者應當自報廢處理之日起三十日內到原注冊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注銷登記。
第十九條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時應當攜帶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證,并按照特種設備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作業。
第二十條特種設備的生產、銷售和使用單位以及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妥善保管特種設備行政許可、核準、登記、作業證明及相關證明文件。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變造、冒用、買賣、轉讓、出租、出借前款規定的相關文件或者證明。
第二十一條工程建設項目需要采購特種設備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進行招標。
第三章檢驗檢測。
第二十二條特種設備的檢驗檢測應當由依法核準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取得資質證書的檢驗檢測人員進行,并對檢驗檢測結果、鑒定結論負責。
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人員應當遵循誠實守信和方便企業的原則,為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提供可靠、便捷的檢驗檢測服務。
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進行特種設備檢驗檢測,發現嚴重安全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告知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并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第二十三條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申請定期檢驗檢測的,檢驗檢測機構應當自收到檢驗檢測申請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與申請者約定現場檢驗檢測時間。
檢驗檢測機構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與申請者約定現場檢驗檢測時間或者不能按照約定時間實施檢驗檢測的,應當報告當地設區的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申請者也可以同時報告當地設區的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報告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指定其他檢驗檢測機構檢驗檢測。
第二十四條特種設備的使用單位應當做好現場內外清理、介質置換、通風、降溫、登高設施等現場檢驗檢測前的準備工作,并積極配合現場檢驗檢測工作。
檢驗檢測機構應當在現場檢驗檢測結束后立即與使用者辦理檢驗檢測結束告知手續。
第二十五條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對檢驗檢測結果或者鑒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檢驗檢測結果或者鑒定結論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原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原檢驗檢測機構應當自收到異議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予以答復。
特種設備使用者對檢驗檢測機構的書面答復仍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書面答復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原注冊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提出。
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異議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委托另外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重新檢驗檢測或者組織專家對原檢驗檢測結果、鑒定結論進行鑒定。
重新檢驗檢測結果與專家鑒定的結論應當作為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處理異議的依據。
重新檢驗檢測與專家鑒定所需費用,由提出異議的一方先行支付。重新檢驗檢測結果或者專家鑒定結論確認原檢驗檢測結果、鑒定結論成立的,所需費用由提出異議的一方承擔;原檢驗檢測結果或者鑒定結論不成立的,所需費用由原檢驗檢測機構承擔。
第二十六條特種設備的生產與使用單位應當按照規定交納檢驗檢測費用。
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收取費用的標準應當符合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七條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進行檢驗檢測時,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超出國家批準的項目和范圍進行檢驗檢測;。
(三)從事特種設備的生產、銷售,或者以其名義推薦、監制、監銷特種設備;。
(四)利用檢驗檢測工作故意刁難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
(五)違反國家規定收取檢驗檢測費用。
第四章監督檢查。
第二十八條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涉及公共安全的特種設備的生產和使用環節實施重點監察。
第二十九條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實施安全監察時,應當有兩名以上安全監察人員參加,出示有效證件,對安全監察情況作出記錄,并由特種設備安全監察人員和被檢查單位的主管人員共同簽字確認。被檢查單位拒絕或者拖延簽字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人員應當予以記錄。
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對特種設備生產、銷售和使用單位的商業或者技術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十條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根據舉報或者取得的涉嫌違法證據,對涉嫌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進行查處時,可以行使下列職權:
(三)對有證據表明不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或者有其他嚴重安全事故隱患的特種設備或者其主要部件,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十個工作日。情況復雜確需延長的,應當報請上一級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批準,延長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十個工作日。
第三十一條省、設區的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定期向社會公布下列內容:
(二)在用特種設備的重大、特大安全事故隱患及其排查治理狀況;。
(三)特種設備已發生的安全事故、原因、特點及其處理結果。
第三十二條發生特種設備安全事故,事故發生單位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如實地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的調查和處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三條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法律、行政法規對法律責任已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十四條違反本條例規定,特種設備制造單位對其制造的存在危害人身財產安全缺陷的特種設備,不履行消除安全缺陷義務的,由縣以上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以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
第三十五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從事壓力管道安裝、改造活動,未在施工前書面告知工程所在地縣級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或者從事壓力管道定期維修、緊急搶修活動,未自施工之日起十日內書面告知工程所在地縣級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由縣級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處以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六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從事壓力管道安裝、改造活動,未經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進行監督檢驗的,由縣以上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處以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
第三十七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氣瓶充裝單位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場所進行裝卸作業、超量充裝氣瓶,或者充裝非法制造、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超過檢驗周期的氣瓶的,由縣以上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以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八條違反本條例規定,使用單位未將特種設備登記標志或者安全檢驗合格標志置于該設備的顯著位置的,由縣以上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以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九條違反本條例規定,電梯的日常維護保養單位未嚴格按照安全技術規范和有關標準的要求進行施工或者接到故障通知后,未立即趕赴現場并采取必要的應急救援措施的,由縣以上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處以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
第四十條違反本條例規定,轉讓特種設備,原使用單位未辦理注銷登記或者受讓單位未按規定辦理使用注冊登記的,由縣以上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以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一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停用的特種設備,未經檢驗檢測機構檢驗檢測或者經檢驗檢測不合格重新啟用的,由縣以上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以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二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偽造、變造、冒用、買賣、轉讓、出租、出借特種設備行政許可、核準、登記、作業證明及相關證明文件的,由縣以上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處以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三條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或者檢驗檢測人員超出國家批準的項目和范圍進行檢驗檢測或者在檢驗檢測有效期內違反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對同一特種設備擅自重復檢驗檢測或者收取重復檢驗檢測費用的,由縣以上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對檢驗檢測機構處以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撤銷其檢驗檢測資格。對檢驗檢測人員處以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撤銷其檢驗檢測資格。
第四十四條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按照規定要求實施行政許可、核準、登記的;。
(六)發現有違反本條例的行為或者在用的特種設備存在嚴重安全事故隱患不立即處理的;。
(七)發現重大的違法行為或者嚴重安全事故隱患,未及時向上級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或者接到報告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不立即處理的。
第六章附則。
第四十五條本條例自9月1日起施行。
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工作總結(模板15篇)篇二
年初,根據市局全年工作安排,以及區域經濟特點,結合實際,制訂了全年的工作計劃,并與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簽定了目標管理責任書。通過這一年來的努力,基本落實并完成了市局的工作目標及下達的各項任務,為確保地方經濟安全,創造良好發展環境做出了一定的貢獻。現將全年工作總結如下:
分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的成立以及各鎮、街道相對穩定的安全管理員的確立,構筑了我區的安全監察網絡體系。我們制定了安全管理員工作職責,堅持每個季度召開一次安全例會。通過例會,我們互通信息,交流總結經驗,使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能在鎮、街道一級政府部門也得到較好的落實,提高了工作的有效性,同時,也彌補了分局安全監察工作面廣、量大、人少的不足。平時,我們與鎮、街道積極配合,檢查特種設備安全工作,防患于未然。到目前為止,我區未發生一起因特種設備引起的重大安全事故。達到了市局對我分局考核的事故控制指標任務。
根據市局的統一部署,我們結合實際,有針對性地開展了一系列特種設備的專項整治。
3月份,開展了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大檢查。通過檢查,規范了一批建筑工地所使用的特種設備,以及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問題。消除了存在的事故隱患,保證了建筑工地的安全生產。
全年先后兩次對轄區內中小學校使用的特種設備進行了安全監察。6月份和9月份,分局與區教育局聯合,對轄區內的10家使用鍋爐或電梯的中小學校進行了檢查。通過檢查,學校的安全意識明顯增強,設備都能按時檢驗,作業人員也基本做到了持證上崗。個別學校使用的餐梯沒有維保單位,我們主動幫助他們聯系、落實了維保單位,使他們的設備能夠得到正常的維護保養,而且,我們還針對學校鍋爐運行記錄不規范的問題,專門設計了《學校鍋爐每日運行記錄表》,統一了格式,規范了操作記錄,得到了學校的好評。
6月份,開展了電梯安全專項整治。5月28日,分局召開了由各鎮、街道及有關部門安全管理員參加的特種設備安全工作會議,布置了對電梯使用單位進行核查摸底的任務。經過近一個月的調查,在我們及鎮、街道安全管理員的共同努力下,完成了摸底調查工作。查清我區共有電梯使用單位91家,電梯251臺(件)。并督促指導企業與維保單位簽訂維保協議,使每臺電梯都落實了維保單位,得到了正常的維護保養。
9月份,開展了起重機械的專項整治。共出動檢查人員35人次,對我區13家起重機械使用單位進行了檢查。對其中屬于自制的起重設備都發出了安全監察意見書,要求使用單位停止使用自制設備。
10月份,開展了氣瓶專項整治。對我區4家液化石油氣經銷單位進行了檢查,共檢查氣瓶150余只,未發現超過定期檢驗周期的鋼瓶。
11月份,對化工企業使用的壓力容器開展了安全大檢查。出動檢查人員10人次,檢查化工企業5家。存在的問題主要是壓力容器未經檢定,對存在問題的企業,都發出了安全監察意見書。
11月到12月底,開展冬季鍋爐安全大檢查和查禁無證偽劣鍋爐的行動。冬季是鍋爐安全事故高發季節,一些無證偽劣鍋爐和自制土鍋爐都開始違法運行了。針對這一情況,并根據市局的統一部署,我們作出了具體安排,以區政府的名義,下發了開展冬季鍋爐安全大檢查和查禁無證偽劣鍋爐活動的通知。要求各鎮、街道和有關單位先開展自查,12月份,我們將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抽查。
現在,我們正在開展氣瓶普查工作。我區共有工業氣體充裝單位2家,瓶裝液化石油氣經銷單位6家。根據市局的要求,2家工業氣體充裝單位氣瓶雕刻,數據錄入計算機的工作正在有序開展,進度正常,能夠按時完成普查工作。6家液化石油氣經銷單位我們正在督促他們與充裝單位簽訂氣瓶托管協議,定點充裝。下一步,我們將開展對液化石油氣經銷單位的安全注冊工作。
除了完成上述市局布置的任務以外,我們還根據我區的實際情況開展了一些專項整治。如針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低的問題,在6月份,結合安全生產月活動,開展了對全區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無證上崗情況的調查整治。專門設計了《拱墅區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無證上崗情況調查表》,利用各鎮、街道安全管理員對自己轄區內企業情況比較熟悉的特點,對無證上崗情況開展調查、摸底、匯總,然后上報到我分局,根據上報情況,逐一進行了核實。并將無證上崗的人員名單報至鍋檢和特檢兩個中心,根據兩個中心的安排,參加上崗培訓,取得上崗證。通過這次整治,使我區持證上崗率達到了規定的比例。
在開展專項整治的同時,我們加大日常的安全檢查。全年分局共出動檢查人員216人次,檢查企業130家,特種設備850余臺(件),發出安全監察意見書21份。
根據省、市局的通知要求,我們確定了“三里洋港口裝卸有限公司”等八家企業為我區的特種設備重點監控單位,并積極探索動態管理模式。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設計了《拱墅區特種設備管理臺帳》,臺帳內容包括企業的基本信息、管理人員信息、設備狀況信息以及作業人員持證信息等。各重點監控單位將臺帳填寫完后,企業自己留檔一份,所屬鎮、街道留檔一份、我分局留檔一份,使企業和管理部門都能準確掌握設備狀況。企業也可以根據臺帳記載的情況,將到期設備及時向兩個中心報檢。避免了漏檢、不檢的情況發生。檢驗合格后,及時通知管理部門更改數據,使三方數據保持一致。
2、對于企業新增、轉讓、報廢特種設備的情況,我們專門設計了《新增、轉讓、報廢設備登記表》。企業如發生設備新增、轉讓、報廢情況的,應填寫登記表報管理部門備案,讓分局也能及時掌握情況。
3、建立重點監控單位例會制度。原則上每個季度召開一次例會,分局在例會上傳達上級有關文件精神、通報信息,企業也將有關情況進行交流,從而使企業能及時了解有關的政策動態,分局也能夠了解企業的一些困難與問題,以便于幫助企業解決。
4、建立定期檢查制度。我們定期對這些重點監控單位實施安全監察,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確保他們所使用的特種設備的安全運行。
5、建立年終考核制度。年底,我們將組織人員,對重點監控單位全年的工作進行考核,并作出綜合評價。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浙江省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條例》分別于6月1日和9月1日開始實施,為認真學習貫徹執行,我們訂購了1000冊《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向區四套班子領導和企業及有關單位、個人發放。并在《拱墅通訊》上全文刊登了“條例”,使廣大企業和群眾了解、掌握了“條例”內容和精神實質。另外,我們還編印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資料匯編》,將兩個“條例”以及“杭州市電梯安全管理辦法”、“杭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拱墅分局特種設備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和“拱墅區特種設備安全重點監控單位監督管理工作意見”作為基本內容,用于培訓班的學習資料。
根據“條例”規定,我們及時修訂了《拱墅區特種設備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在11月上旬,召開了各鎮、街道安全管理會議,對應急預案的處置進行了專題研討,確定了處理突發事件工作流程,收到了一定的效果。
今年,我們舉辦了司爐工和電梯安全管理員兩個培訓班,并及時將一些零散的培訓人員名單報至兩個中心使他們能及時領取上崗證。全年,共培訓管理、作業人員 140余人次。
與鍋檢、特檢兩個中心密切配合,提高我區特種設備定檢率。截止11月底,我區已基本完成定檢任務。鍋爐和起重設備的定檢率均超額完成。
對于特種設備的投訴舉報,我們都能及時進行調查處理,并回復投訴(舉報)人。今年7月,左家新村14幢高層建筑的電梯發生困人事故,接到投訴后,我們立即趕赴事發地點,在市局和特檢中心的指導、配合下,對事件進行了調查,并將調查結果向舉報人做了反饋,舉報人對調查結果表示滿意。
分局對電梯困人和鍋爐爆炸事故進行了演習。這次演習得到了米市街道和星都賓館的大力配合,特別是星都賓館,在分局的指導下,制定了企業自己的特種設備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并根據預案制定了“電梯困人”及“鍋爐爆炸”事故的演習方案。
11月6日下午2點,星都賓館發生“電梯關人”事故和“鍋爐爆炸”事故,賓館上下全體動員,各部門分工合作,按照《應急處置預案》的規定,有條不紊地展開了救援和處置,到下午4點,演習結束,演習圓滿成功。
通過“實踐”演練,星都賓館各只能部門及有關人員熟悉了解了突發事件的處置過程,提高應變與快速反應能力。我們還將星都賓館演習情況分別在各鎮、街道安全工作會議及安全管理員培訓班上進行了交流匯報,收到了較好的效果。
今年來,分局對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做了大量的工作。也摸索了一些安全檢查、管理方面的工作思路,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如對特種設備數量上缺乏及時掌握,注冊、注銷情況不明;定檢情況體制上還有待理順;安全監察檢查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大。針對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量大、面廣、要求高等特點,要作好這項工作,明年主要從以下幾方面加大力度:一是加大對兩個“條例”的宣貫力度。要采取多種形式,利用一定的載體,加大宣傳,使群眾了解,使用單位認真執行。二是加大安全監察的檢查力度。加強日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發出安全監察意見書,對責令不改的該處罰的決不手軟,力爭辦幾件有一定影響的違規案件。三是摸索一套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管理模式,做好對重點監控單位的“試驗田”工作。四是加強對作業人員培訓及設備年檢,使持證上崗率、設備定檢率達到上級要求。
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工作總結(模板15篇)篇三
為認真貫徹市安委、省局有關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精神,我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加強領導,狠抓落實,在以往經驗基礎上進一步創新形式,豐富內容,增強實效,真正做到以月促年的目的,共出動人員129人/次,對42家單位,354人進行宣貫,發放宣傳單2萬份,檢查單位126家,排查安全隱患211處,下達安全檢查指令書37份,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市局成立了以分管領導為組長,特設科所有人員為成員的安全生產月活動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協調安全生產月活動的工作。
(1)開展了安全咨詢日活動。6月16日參加了市安委辦統一部署的安全咨詢日,在五嶺廣場擺放展板,現場講解有關特種設備安全知識,發放特種設備安全知識宣傳單。
(2)6月24日,我局特設科組織電梯維保單位開展了“特種設備安全知識進社區”活動,在社區通過現場咨詢、有獎問答、應急演練等方式進行宣傳,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根據活動的方案要求,重點督促電梯維保、使用單位、氣站開展自查自糾和隱患排查整改,督促企業進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應急救援預案、救援裝備,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指導蘇仙嶺風景區、南塔公園開展客運索道、游樂設施應急救援演練,查找應急救援薄弱環節,提高應急救援實戰能力。
通過這次安全生產月活動,宣傳了特種設備相關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提高了群眾特種設備安全意識;開展了安全整治,清查了安全隱患;組織應急救援演練,提高救援能力,同時也鍛煉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隊伍,將有利推動今后的'特種設備安全工作。
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工作總結(模板15篇)篇四
為深入貫徹落實全省“創安2021^v^執法專項行動暨“五一”勞動節期間安全防范工作部署視頻會議和州委常委(擴大)會議暨森林草原防滅火專項整治領導小組會議精神,按照《州安委會辦公室關于開展全州“五一”勞動節前暨汛前安全生產大檢查的通知》(涼安辦[2021]34號)、《州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做好“五一”勞動節期間全州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涼安辦函[2021]58號)要求,并結合正在開展的“特種設備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汛期前特種設備安全檢查”和《涼山州市場監督管理局辦公室關于加強“五一節”期間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涼市監辦[2021]76號)我局認真開展了特種設備安全大檢查工作,現就工作情況簡要總結如下:
為保證工作落到實處,我局及時召開會議傳達了《州安委會辦公室關于開展全州“五一”勞動節前暨汛前安全生產大檢查的通知》(涼安辦[2021]34號)、《州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做好“五一”勞動節期間全州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涼安辦函[2021]58號的文件精神,并立即成立了以局長余友宏同志為組長,分管副局長劉濤同志為副組長的局特種設備安全大檢查工作領導小組,深入分析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制定了《布拖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特種設備安全大檢查工作方案》,有針對性的安排部署工作。會上要求各市場監管所、各責任股室要牢固樹立紅線意識,強化責任落實,細化工作措施,迅速行動,抓緊治理安全隱患,嚴懲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范遏制各類事故發生,確保特種設備安全。
質量技術監管股按照局專題會議的安排和部署,立即通知并督促轄區內特種設備相關單位開展特種設備安全自查自糾工作。對每個環節、每個崗位、每項安全措施落實等情況開展全面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和問題要立即制定整改和防范措施,完善臺賬,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要堅持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提高安全管理意識,深入開展特種設備安全隱患自查自糾工作,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并向所在轄區的市場監管所提交特種設備安全大檢查自查自糾報告。
我局質量技術監管股根據特種設備相關單位上報的自查自糾報告或結合平時監管情況開展特種設備安全現場監督檢查,嚴格按照“三落實、兩有證、一檢驗、一預案”的要求,重點排查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和氣瓶(移動式壓力容器)充裝企業,深挖安全隱患。同時,依法嚴厲查處各類特種設備違法行為,對違反特種設備法律法規的相關企業和單位嚴格執行“四個一律”和“五個一批”的執法措施,確保我縣特種設備安全運行。本次特種設備安全大檢查,共出動執法人員8人(次),檢查特種設備相關單位14家,抽查特種設備16臺(套),現場檢查未發現特種設備安全隱患。
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工作總結(模板15篇)篇五
根據區應急局《關于加強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工作每月信息報送的緊急的通知》文件要求,并結合歐洲產業城實際,我委在轄區范圍內全面開展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工作,現將6月工作開展情況總結如下:
1、扎實推進特種設備規范化管理。梳理、更新了轄區內特種設備種類、數量等信息,建立健全了轄區特種設備管理臺賬。
2、深入開展特種設備隱患排查治理。重點加強了建筑施工起重設備、塔吊以及場內電梯、叉車、氣瓶等特種設備的安全檢查,檢查內容包括管理制度、操作人員持證情況、注冊登記及檢驗檢定以及人員持證情況、特種設備的安全使用等情況,共查出特種設備安全隱患2條,完成整改2條。
3、督促使用單位按照“三落實、兩有證、一檢驗、一預案”的要求,落實好安全防范主體責任,按期對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完成定期檢驗、校驗及維護保養工作,加強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全力保障特種設備使用安全。
1、個別企業鍋爐房天然氣管道無靜電跨接線;
2、個別企業特種設備安全措施不足、管理方案不完善。
1、持續完善特種設備臺賬,根據企業建設情況及進度實時更新。
2、進一步加強特種設備檢查。根據特種設備安全運行的季節特點及使用情況,不定期開展各類安全大檢查。督促企業按時進行特種設備安全檢測。
3、責令整改并加大督促落實。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明確特種設備安全使用責任人和整改責任人,對于發現的安全隱患,要求企業必須限期整改,消除事故隱患,及時跟蹤檢查隱患整改情況。
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工作總結(模板15篇)篇六
特種設備隱患排查一直都是我們的一項重要工作,要做到有效防范事故的發生,隱患排查是前提。為了進一步鞏固2011年特種設備專項整治成果,全面消除事故隱患,深入開展特種設備隱患排查,根據省局和市安委會有關文件精神,我局結合我縣實際,全面開展了全市特種設備隱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產執法行動,取得了實效。
今年隱患排查治理的總體任務是在去年專項整治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引深隱患排查,對發現的隱患限期治理到位,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建立隱患排查治理、監控的長效機制;今年特種設備隱患排查治理的主要任務,一是全面開展隱患排查并實施建檔登記;二是督促企業切實落實隱患治理的措施;三是探索建立隱患治理的長效機制;四是認真開展安全生產執法行動。
特種設備安全涉及方方面面、各行各業,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復雜、任務艱巨。我們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和協調,形成以我為主、責任明確、各方聯動、齊抓共管、綜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建立了特種設備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領導機構,健全了工作機制,周密部署、明確目標、落實責任。我們還借鑒和發揚去年專項整治的好經驗、好做法,針對本地區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采取行之有效的排查措施。我們利用xx日報、xx市電視臺等各類新聞媒體,加大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傳力度,推動全社會關注、支持、參與特種設備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排查并發現隱患,是隱患治理的前提。我們在去年特種設備隱患排查治理和起重機械專項整治的.基礎上,分析本地實際情況,鞏固去年工作成果,實施全面推進,不留盲區,不存死角。重點檢查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落實安全管理主體責任情況,是否做到了“三落實、兩有證、一檢驗”(“三落實”即落實管理機構、落實責任主體、落實規章制度。“兩有證”即設備有使用證,作業人員有上崗證?!耙粰z驗”是必須對設備依法申報檢驗);是否建立了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進行演練;所使用的特種設備是否存在安全隱患,隱患是否得到有效治理。
學校在用特種設備的安全運行關系到廣大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近日我局與教育局聯合行動,拉開了對學校在用特種設備專項整治的帷幕,重點對學校的食堂、浴室、實驗室、教學樓使用的鍋爐、壓力容器(包括氣瓶)、電梯等特種設備展開隱患排查與專項整治。一是認真落實“三確認”,對所有特種設備逐臺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和使用登記注冊,對存在的違規問題通過責令整改予以糾正;二是指導幫助學校建章立制。對全市學校的特種設備安全責任制、設備安全操作規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等情況進行了嚴格檢查,同時提供技術咨詢服務;三是不知不扣的落實好設備“四停用”,對排查中發現的xx縣部分學校食堂使用的土鍋爐全部停用取締。通過聯合專項整治加強了學校在用安全特種設備的監察也提高了學校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識為廣大師生創造了一個安全的學習環境。
開展隱患排查,核心是治理,我們采取措施努力做到特種設備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7個100%指標。一是落實使用單位隱患治理的主體責任。對排查出的隱患,能夠馬上整改的,我們督促使用單位立即整改;一時整改不了的,我們派技術機構指導并督促使用單位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資金,明確整改時限。二是強化隱患治理監管。對限期整改的隱患,各縣(區)局具體落實監管責任,嚴格跟蹤監督,實行隱患整改確認和銷號制度。三是實行重大問題報告制度。我們遇到重大事故隱患以及使用單位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合格的,采取處罰措施,依法責令停止使用,并將重大問題及時報告同級人民政府。
截至5月底,全市共出動執法、檢查人員183人次,車輛56次,檢查單位321家,檢查設備587臺,排查治理隱患單位13家,發出安全監察意見通知書13份,提出整改意見3條。排查中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設備14臺(其中鍋爐4臺,壓力容器7臺,電梯4部),針對排查出的特種設備安全隱患,我們按照內容、標準;、措施、進度、責任人“五落實”的要求,和“三定”(定整改措施、定整改責任人、定完成期限)、“三跟蹤”(跟蹤監督、跟蹤整改、跟蹤服務)的辦法,由首次發現隱患的檢查組負責人負責監督整改措施的落實。對存在技術性問題的,我們派技術機構的人員深入現場,幫助企業制定整改措施進行整改。對發現的可能危及設備安全運行的重大隱患問題,我們采取立即停止設備運行進行整改的辦法,保證了設備的安全運行,目前存在隱患的14臺設備已全部整改完畢,整改率為100﹪。嚴格的管理辦法,規范的操作程序,確保各項整改措施真正落到了實處,為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運行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隱患排查治理是一項長期、艱巨的任務,我們努力探索建立隱患排查治理的長效機制,建立了“六個結合”。
一是堅持隱患排查與專項整治相結合,解決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
六是堅持隱患排查與加強應急管理相結合,建立健全應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體系,全面推動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急預案的制定、落實和演練工作。
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工作總結(模板15篇)篇七
200x年工作的基本思路是:緊緊圍繞全市經濟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用與時俱進、開拓創新的精神,加大法制宣傳力度,加大依法監管力度,突出抓好使用環節和重點設備的安全工作,進一步提高設備登記率、定期檢驗率、持證上崗率、事故結案率,不斷提高全市特種設備的產品質量和運行安全水平。
一、加大《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宣傳力度,增強全社會對特種設備的安全意識。
繼續深入學習《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利用多種形式、多種途徑,認真宣傳貫徹《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及相關技術法規,利用網絡宣傳、普及特種設備安全法規和常識,提高全社會的安全意識和公民自我保護能力;加強與宣傳媒體的聯系,廣泛宣傳特種設備安全知識和質監部門的職責。
二、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動態長效監管機制。
加快特種設備“兩網”建設,逐步實現動態監管機制。特種設備動態監管體系主要包括安全監察網絡和信息化網絡,建立動態監管機制的核心是抓好“兩網”建設。
(一)繼續加強安全監察體系建設,特別是加強與政府有關職能部門的協調配合,將特種設備安全監管體系溶入到全市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建設之中。200x年起將特種設備安全納入市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制之中,作為政府安全生產責任制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來簽訂。確定安全工作責任人,一級抓一級,逐級抓落實,形成“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企業全面負責,群眾參與監督,全社會廣泛支持”的安全生產格局。加強街、鎮(鄉)的安全網絡建設,采取多種方式提高特種設備安全協管員的專業素質,印發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專業知識讀本,充分發揮特種設備安全協管員面廣根深的特點,使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
(二)完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信息化管理,使之延伸到監督服務對象,加強使用管理和數據管理的制度監督,使之步入科學規范的管理軌道,進一步提高全市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與監督檢驗的動態監管水平。
(三)、嚴格依法行政,進一步落實特種設備安全“準入”、“準用”制度。
嚴格依法行政,切實履行職責,繼續堅持特種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驗、維修和改造等全過程安全監察。嚴格特種設備的制造、安裝許可證制度,堅決杜絕不合格產品流入市場;嚴格特種設備使用注冊登記(檢驗合格標志)制度,大力加強新裝特種設備(特別是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施工告知的宣傳和實施力度,確保鍋爐、壓力容器、電梯、游樂設施的注冊登記率。
認真落實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制度,確保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的定期檢驗率。加強在用壓力管道的定期檢驗工作,對壓力管道要加強安全監察力度,特種設備定期檢驗率達100%;同時提高特種設備的持證上崗率。
三、加強安全大檢查,強化安全監察執法。
(一)特種設備安全大檢查工作制度化、規范化,長抓不懈。認真做好三個“旅游黃金周”、節日、夏季、冬季等的安全監督檢查,在安全大檢查中,重點整治少數不執行法規、安全隱患突出的單位和個人,對不符合安全運行條件的設備堅決予以封停。在市政府領導下,與安監等部門以及街辦事處(鄉、鎮政府)密切配合,對“土制特種設備”開展經常性的聯合執法行動。
(二)對易引發重特大事故的危險源,重點單位、部位和設備等認真進行調查,登記建檔,定期監督檢查,及時發現隱患,督促隱患整改,避免特種設備事故特別是重特大事故的發生。督促企業制定事故緊急處置預案,加強演練,研究制定特種設備特大事故專業緊急處置預案和應急救援體系,組織演練并及時總結,逐步完善,力爭將事故損失減到最小。嚴格執行事故報告調查處理制度,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嚴肅查處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事故調查結案率100%。
(三)加大特種設備行政執法力度。要按照總局和市局關于實施特種設備行政處罰工作的意見精神,進一步加強現場安全監督檢查和行政處罰工作,規范執法行為,加快形成以安全監察機構為主導,專職執法機構配合實施,檢驗檢測機構提供技術支持的工作機制。
組織執法行動,加大安全監察執法力度,發現安全隱患及時下達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指令,責令有關單位迅速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對違反《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國家安全法規的行為依法給予行政處罰,重點是對設備無證運行、作業人員無證上崗等進行監察執法。堅決查處非法制造、無證或借證安裝、無證或借證維修(改造)及其它違法違規的行為?;径沤^生產領域和使用單位的無證操作現象。
四、積極推進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的各項改革。引入新的用人競爭機制、工資、效益分配機制,加強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的監督檢查工作,不斷提高檢驗檢測工作質量,逐步使技術機構功能多元化、服務社會化。深化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的各項改革,理順工作關系,調動干部職工的積極性,促進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的全面開展,以科學的發展觀來指導和規范特種設備安全檢驗工作。
五、規范行政行為,加強隊伍建設。
按照《行政許可法》的要求清理特種設備行政許可的項目、方法,及時進行整改,必要時對原程序、辦法進行修改和調整,制訂和完善特種設備行政許可的規章制度,簡化辦事程序。加強行風建設,嚴肅紀律,建立監督機制,方便企業、基層辦事。加強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和檢驗的隊伍建設,加強安全監察人員的業務培訓,促進監察人員的業務技術學習,不斷提高監察人員的政策水平和技術能力,為企業、基層服務。
同時加強特種設備安全協管隊伍建設,完善特種設備動態監管網絡,提高安全監察工作的有效性。建立協管巡查工作檔案,進一步規范協管員的工作制度和獎懲制度。嚴格要求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認真履行職責,遵守職業紀律,不得超越權限亂作為,對于違規違紀者,取消其資格,對發現和消除重大事故隱患有突出貢獻的人員,給予獎勵。加強對協管員的管理和教育,定期進行新法規、新知識的培訓,提高業務素質。充分發揮特種設備安全協管員的作用。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事關一方穩定,任務艱巨,責任重大,我們要在“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導下,齊心協力,求真務實,把上級的工作要求真正落到實處,讓黨和人民放心。
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工作總結(模板15篇)篇八
一、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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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事故情況。
xx年,全省特種設備共發生7起事故。其中:機械損壞事故1起、爆炸事故6起(含2起土鍋爐爆炸事故)。事故中共死亡6人。與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數及死亡人數分別減少了30%和71%,(xx年發生10起事故,死亡21人)未發生重大以上安全事故,完成了省政府下達的“不發生特大安全事故、特種設備安全事故死亡人數和重大事故有所減少”的安全控制目標。7起事故分別是:
1、xx年1月4日,秦皇島市紅旗管業有限公司起重機械違章操作,造成1人死亡。
2、xx年4月14日,保定市玉清觀大眾浴池土鍋爐爆炸,輕傷1人。
3、xx年6月24日,石家莊市新華區西里鄉永安街服裝加工戶周念剛使用的小鍋爐發生爆炸,無人員傷亡。
4、xx年6月24日,淶源縣東團堡龍泉礦業有限公司空壓機儲氣罐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
5、xx年9月11日,邢臺市隆堯縣固城鎮大營紙業有限公司三分廠發生承壓蒸汽鍋爐爆炸,未造成人員傷亡。
6、xx年11月3日,邢臺市臨西縣新高實業有限公司造紙用蒸球發生爆炸(屬非法使用的黑設備),造成2人死亡,3人受傷。
7、xx年11月14日,滄州大化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在對壓力管道波紋管式膨脹器堵漏過程中發生爆炸,造成2人死亡。
三、主要工作完成情況。
1、深入貫徹了全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根據全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會議精神,我們于3月初在石家莊召開了全省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會議,總結了xx年工作,表彰了xx年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檢驗工作先進單位,按照國家質檢總局《關于印發全國xx年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要點的通知》和《關于進一步加強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的意見》,部署了xx年全省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與11個設區市局、華北石油管理局技安處“一把手”簽訂了《xx年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細化了安全生產目標,強化了安全管理責任,落實了安全監管任務,有力地保證了安全生產責任的落實。
2、加大了對技術機構的整頓力度。在去年對所有技術機構抽查的基礎上,制定了今年的技術機構整頓計劃,主要是對汽車罐車檢驗進行整頓和對駐廠監督檢驗進行抽查。整頓抽查歷時2個多月,監督抽查中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對抽查整頓中暴露出的問題進行了徹底剖析,找出原因,制定了詳細的整改措施,對進一步提高技術機構的技術檢驗水平起到了極大的促進作用。
3、起草了“十一五”規劃編制內容。根據《xx省質量技術監督系統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編制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十一五”規劃編制內容?;灸繕耸牵禾胤N設備萬臺事故起數控制在每年0.5起以下,萬臺死亡人數控制在每年0.8人以下。技術機構的發展目標是:辦公條件人均建筑面積不少于50平方米;檢驗場地占地面積(按責任區范圍內特種設備數量計算),每臺不少于1.2平方米。主要工作任務是:推進動態監管體系建設,持續開展特種設備專項整治,重點是做好偏僻區域、隱蔽場所、邊緣性設備的'安全監管工作。全面落實特種設備安全責任制,將責任制貫穿安全監察工作的始終。加快技術機構的能力建設,擴大設備定期檢驗的覆蓋面,提高檢驗質量和技術水平。
4、順利完成了焊工考委會復審工作。焊工考試是保障設備生產質量的重要措施,做好焊工考委會的復審工作十分重要。今年我省的大部分承壓類特種設備焊工考委會的資格到期需要復審,復審包括基本條件審查,人員水平考核,工作質量及水平審查三部分。復審工作中嚴格按照統籌規劃,擇優錄取的原則,在滿足基本條件要求的基礎上,優先審批行為規范,水平高質量好的考委會。此次焊工考委會復審無異于一次小整頓,通過復審進一步提高了考委會的整體水平。
5、圓滿完成了20國集團財長和中央行長會議的籌備及安全保障工作。會議于10月14至15日在廊坊市香河縣中信國安第一城召開,按照省政府的安排,我局承擔室內空氣質量、裝飾裝修材料檢測和特種設備安全工作。直接為會議服務的電梯19部,鍋爐壓力容器8臺,氣瓶10多只,壓力管道10多公里,電瓶車10部。為做好保障工作,省局成立了由30多人組成的技術隊伍,歷時一個多月圓滿完成了檢驗檢測、隱患消除、問題整改任務,確保了會議期間的設備安全,受到國家財政部和省政府的高度評價.
二是繼續開展了氣瓶專項整治和壓力管道普查登記工作。氣瓶專項整治主要是整頓充裝站,實行氣瓶產權制度改革和氣瓶技術檢驗三個方面的工作內容。截止到11月底,全省累計整頓充裝站1165個,已整頓合格的965個,取締97個;完成氣瓶產權制度改革的氣瓶134萬只;檢驗氣瓶45萬余只。壓力管道普查登記工作全面開展,截止到11月底,全省累計普查管道32696條、5478公里。三是組織開展了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專項整治。自5月份以來,在公安和交通部門密切配合下,對汽車罐車罐體的安全性進行了專項整治。目前,全省800多輛罐車罐體的專項整治任務已基本完成。
7、切實加強了重點危險源特種設備的監管和設備隱患的治理。一是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加強了對重點危險源特種設備的監督管理,明確監管設備及其安全監管的基本要求和方法。二是制定并完善重大危險源重點監控措施。重大危險源重點監控主要是對重點設備,重要場所的設備,實行的重點監管制度。目前已確定重點監管的單位1574個,占單位總數的3.3%;重點設備5729臺,占設備總數的3.92%;重點管道206公里,占管道總數的4%;重點氣瓶2.66萬只,占氣瓶總數的1.9%。三是根據國家質檢總局及省安委會的有關要求,制定了《xx省特種設備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討論稿),進一步明確了其適用范圍、組織指揮機構及職責;規范了預警及預防機制、應急響應程序;完善了事故后期處置及保障措施等相關內容,為積極應對特種設備可能發生的特大事故,及時、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搶險救援和事故調查工作打下了基礎。
8、進一步提高了縣級安全監察工作能力。目前,全省已有153個區縣設立了安全監察專管機構,從事安全監察的人員達到624人;部分設備(小型設備)使用管理的行政審批權限基本上都委托到了縣局,較好地調動了縣局的積極性,同時為企業辦理使用審批手續提供了方便;采取協作、合作方式較好地完成了縣級設備檢驗任務,有力地保障了在用設備的安全使用,加強了基層安全監察工作,對消除了安全管理上的盲區和工作上的空白點起到了決定性作用,安全監察工作向基層延伸政策落實較好。
9、加快了安全監管動態體系建設。對特種設備實行動態監管,主要是提高設備信息接收的靈敏度,及時掌握和了解設備的變化情況,增強事故隱患的處置能力和應急救援能力,主要包括四個方面的工作內容:一是建立起安全監察的組織機構和人員網絡。到目前為止,全省已建立起由安全監察機構、技術檢驗機構、設備使用單位構成的安全監管網絡,擁有網絡人員1488人。二是信息化網絡。目前,全省各級安全監察機構均建立了特種設備使用管理數據庫,縣、區局基本已配備計算機,各市局基本實現人均一臺計算機,大部分設備使用企業建立了設備使用管理數據庫,并與各級安全監察機構實現了數據互動,信息共享。三是制定并完善重大危險源重點監控措施。重大危險源重點監控主要是對重點設備,重要場所的設備,實行的重點監管制度,四是應急救援機制建設,該項工作在省政府統一部署下進行,目前正在籌劃中。
10、認真開展了節日安全檢查。首先,加大了宣傳教育力度。今年6月1日正值《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實施2周年,為確保人民群眾尤其是少年兒童的健康安全,根據上級有關指示要求,結合總局印發的《關于加強“六一”期間大型游樂設施安全監察工作并開展特種設備安全宣傳活動的通知》有關精神,省局詳細部署了節日期間的安全工作。“六一”期間,省及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陸續開展了以“關愛生命,關注特種設備安全”為主題的宣傳活動,根據各設區市統計材料顯示,6月1日當天全省共散發特種設備資料xx0余份,張貼海報宣傳畫900余份,制作展板20余塊。其次,加大了組織領導力度。為確?!拔逡弧焙汀笆弧秉S金周安全,省局制定印發了《xx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關于在五一期間做好特種設備安全工作的通知》和《關于做好國慶期間特種設備安全工作的通知》,并及時轉發了國家質檢總局《關于做好“五一”黃金周客運索道等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的通知》及《關于加強“十一”黃金周及第四季度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的通知》,組織專門力量在節前對公園、景區和人員密集區的游樂設施、客運索道、電梯等特種設備進行安全檢查,加大了現場安全監督檢查的力度,查處違法行為,消除安全隱患。共出動人員52865人次,檢查單位22251個,檢查設備臺64055臺,發現隱患13763處,已整治合格12427處。第三,開展了安全生產月活動。根據省委宣傳部、省安監局、省廣播電視局、省總工會、共青團xx省委等五部門聯合下發的《關于認真開展xx年“安全生產月”活動的通知》和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有關要求,省局結合特種設備安全工作的特點,制定了并印發了《xx年質監系統“安全生產月”活動方案》要求各市結合當地實際情況,認真開展好“安全生產月”活動。同時組織人員于6月12日參加了省政府與石家莊市政府在市西清公園共同舉辦的以“遵章守法,關愛生命”為主題的安全生產咨詢日活動。就人民群眾提出的問題做了詳細解答,發放了宣傳資料,并在xx特種設備網上建立了安全月專欄。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廣泛進行宣傳,其中電視電臺宣傳報道418次,報紙宣傳145則,系統簡報280篇,組織各種宣傳活動428次,發放各種宣傳資料近28萬余份,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應。
第二、當前存在的主要問題。
從全年事故統計情況看,盡管今年特種設備事故率有所下降,但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工作依然存在許多不容忽視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是落實企業責任不夠,無證設備、報廢設備以及帶病設備繼續使用的情況仍然存在;二是有些企業法律意識淡薄,安全投入少,設備不能按期檢驗,增加了特種設備的潛在危險性;三是氣瓶數量大,分布面廣,氣瓶充裝站特別是液化石油氣存在非法充裝,瓶對瓶倒氣的現象,整治難度很大,需與相關部門齊抓共管。四是偏僻區域、隱蔽場所、邊緣性設備,如小鍋爐,個體加工設備(壓力容器)的安全監管難度加大。部分企業的鍋爐依然存在非法使用、非法改造(非承壓改為承壓使用)及無證操作等現象。五是建筑工地塔吊未按期檢驗現象依然嚴重。六是技術檢驗行為不規范,檢驗檢測工作質量不高,檢驗區域覆蓋上還存在死角。
第三、xx年工作思路。
xx年,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按照抓基礎、抓基層、抓技術的基本思路,突出抓好以下幾項工作:一是繼續加大從源頭抓安全的工作力度,強化生產及使用單位的直接責任。嚴格對生產單位實施行政許可,嚴格對設備進行檢驗,嚴格使用登記,嚴格對作業人員進行考核,嚴厲查處違法行為,確保在用設備安全運行。二是加快動態監管體系的建設。鞏固和完善安全監察體制和工作機制,建立安全監管的長效機制,主要是建立健全安全監察網絡,包括人員網絡和信息化網絡及重點危險源設備的重點監管制度,對重點設備實行重點監管,完善應急救援機制,進一步增強安全監察工作的靈敏性和有效性。落實科學發展觀,探索特種設備安全工作的科學監管方式,尋求生產與安全的最佳結合點,探索建立和完善信息互動,快速反應,協調一致,科學高效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動態體系。三是加強對邊緣性設備的安全管理。分析研究邊緣性設備的分布、特征及特點,提出相應的管理方式方法,制定相應的監管措施。四是繼續開展專項整治。針對工作中的難點和薄弱環節,開展區域性和專一性的專項整治,重點是對“土鍋爐、土容器”和氣瓶進行專項整治。五是繼續加大技術機構整治力度,以提高技術檢驗工作質量,規范技術檢驗行為,擴大技術檢驗覆蓋面,增強安全監管的技術支撐能力。
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工作總結(模板15篇)篇九
為切實加強校園安全,消除冬季取暖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安全隱患,杜絕發生安全事故,確保校園平安穩定。我校對校園冬季用電取暖安全進行全面排查,現總結如下:
一、成立領導小組,明確責任。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
二、全面排查,積極行動。
在安全隱患排查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下,各班主任和學校后勤人員,對鍋爐房、微型消防站、消防器材設備、辦公室、會議室、印刷室、水房、圖書室、隔離室、實驗室、伙房、廁所、教師休息室、各班教室、網絡教室等各個功能室、庫房、操場、警衛室、校門口交通安全等進行仔細認真的逐一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排查整改。
三、采取有力措施,排除安全隱患。
1.加大安全檢查工作力度,消除各種安全隱患。學校組織人員開展一次全面細致的防火、用電安全檢查,特別對鍋爐房、警衛室、值班室、水房等重點用電及取暖場所認真查找安全隱患,對發現的問題立即整改。杜絕安全漏洞,做到了不留死角,確保冬季取暖、用電消防安全。
2.做好校園內及周邊各項取暖設施的加固維修工作。
3.加強冬季防寒設備、防疫物資工作。備足防疫物品籌足取暖設備,做到儲備無隱患。
5.確保取暖安全,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切實做好班內的安全工作。要經常檢查室內電線、插座、點燈、電扇、大屏幕的安全使用情況,加大水房的熱水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報告更換;警示教師離校時要及時關掉空調、電腦、點燈等用電設備,禁止無人充電現象發生。
6.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學校召開了領導班子會,全校教師安全會,班會。利用國旗下講話、主題班會、板報等多種方式對全校師生進行以防火、安全用電為重點的安全宣傳教育,切實提高師生安全防范意識和能力。各班級通過班會進行了冬季防火、防煤氣中毒、交通安全、安全用電等安全教育,做到居安思危,警鐘長鳴。進一步完善各類應急預案,提高了師生的安全意識。
7.開展一次有針對性的反恐、消防、防震逃生演練。
總之,我校積極圍繞創建平安校園扎扎實實做了很多有針對性的冬季取暖安全防控工作,確保校園安全。今后我校將繼續加大貫徹落實安全檢查力度,確保無任何安全事故發生。
xx中學。
1120。
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工作總結(模板15篇)篇十
20xx年度,普陀山“三防”指揮部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級防指的正確領導下,認真貫徹落實舟山市年度“三防”工作會議精神,堅持“安全第一、常備不懈、深化監管、以防為主”的“三防”工作方針,牢固樹立防大汛、抗大災思想,按照《20xx年度安全度汛責任書》的要求,深入細致、扎實有效地開展了各項防汛防旱防臺工作。經全山各單位、各部門和廣大干部群眾的共同努力,確保了來山香游客和本山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取得了今年“三防”工作的全面勝利,經過自評,基本達到滿分。
二、年度三防工作基本情況。
今年,普陀山防汛防旱防臺工作形勢總體比較平穩,未受到重大自然災害的影響,一方面得益于天氣的幫忙,另一方面與我山認真抓好各項防御工作是分不開的。主要從組織、責任、措施等方面著手抓早、抓緊、抓實各項工作,為年度“三防”工作的勝利奠定了基礎。
(一)落實責任,不斷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社會預警體系,加強對“三防”工作的組織領導,是全面履行政府職能,進一步提高行政能力的重要方面,也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我省是臺汛影響較為嚴重的省份之一,由臺汛引起的災害種類多,頻度高,分布廣,危害大。因此,做好災害預警和防汛搶險工作,對經濟社會穩定發展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目前,我山已逐步完善了以行政首長負責制為中心的.三級“三防”責任制體系(管委會、鎮、社區),年初我們又根據人事變動,對三級“三防”指揮體系進行了調整補充,并通過層層簽訂責任狀,進一步明確了責任。同時,我們為了進一步完善監測、預測、預報、預警和快速反應機制,重新編制了《普陀山防汛防旱防臺工作預案》,對相關內容作了進一步細化完善。并在汛期來臨前多次召開協調會議,對普陀山現有海塘、水庫(山溏)、河道、矸閘等相關水利設施的責任單位、監管單位、責任人重新進行了定位,進一步明確職責、分工,確保了我山在防汛防臺工作中的有效組織,快速反應,高效運轉,臨危不亂。
(二)周密部署,狠抓信息保障工作。信息的暢通及時是快速反應的重要保障。近年來,我們多渠道、多形式、多層次的籌集建設資金,統籌規劃、合理布局,信息化建設步伐大為加快。入汛前,我們根據上級的統一部署,及時召開年度三防工作會議,總結回顧上年度三防工作,分析今年工作形勢,對年度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入汛后,各級三防指揮機構和相關管理單位都進行24小時晝夜值班。各值班人員嚴陣以待,密切注視汛情動態,及時掌握風情、汛情、雨情和災情,隨時做到上情下達、下情上傳準確無誤,確保信息暢通。今年,我們充分依托普陀山防汛會商系統這個工作平臺,發揮其在“三防”工作中的預測、分析、溝通作用,特別是在遇到臺風、汛情時,為進一步做好實時指揮決策,由“三防”指揮部隨時召集各成員單位和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會商,直接聽取省委、省政府和省、市防總對抗臺防汛工作的指示,并根據災險情的變化研究部署抗洪救災對策,組織評估、核查和上報災情,指導有關單位、部門開展組織轉移安置、災民救助和災后恢復生產等工作。
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工作總結(模板15篇)篇十一
根據xxxxx質量技術監督局《關于開展冬季特種設備安全大檢查》的通知(淮質監特發[2012]154號)要求,為進一步落實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安全管理的主體責任,切實建立特種設備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預防和減少特種設備安全事故,確保安全生產,按照公司的統一部署和要求,我公司積極開展了特種設備隱患排查工作?,F就這一階段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公司安全管理部門依據“安全生產,人人有責”以及“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構建了安全管理體系,形成了完整的管理網絡,縱到底,橫到邊,層層落實,不留死角。在整個網絡中包括了第一責任人、主管負責人、日常安全業務管理責任人、安全管理員、操作人員,所有成員各司其職,各負其責。
公司制定了各特種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提高操作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使之自覺遵守安全條例和規定,切實做到三不傷害:即我不傷害他人、我不被他人傷害、我不傷害我自己,進一步杜絕了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的現象,保證機械設備安全正常地工作。
搞好特種設備自身安全。定期、不定期對機械進行檢查審驗,發現隱患,及時整改。操作人員在操作機械過程中按要求嚴格執行了“三檢”制度:工作前檢查、工作中檢查和工作后檢查,保證了特種設備各部件正常運轉;設備周圍設立醒目的安全標識牌,用以提醒人們注意安全及發生意外時如何采取緊急措施;根據設備技術狀況制定設備報廢計劃,適時報廢使用周期終止的設備,不在使用淘汰及報廢設備。
設備停放場地符合安全要求、停放位置合理;能適應設備運動所需的空間、周圍環境對機械運動不構成危險;場地平坦、堅實,機械能進能出,能便于在緊急情況下疏散;消防器材布置合理;冬季做好設備的越冬保養;一年四季做好設備防火、防盜工作。設備安全管理工作是管理工作中的重點,是完成好生產任務的首要條件,只有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才能杜絕或減少事故的發生,才能創造較好的經濟效益。
1、設備臺面工具整理不到位,擺放無序;
2、設備的安全維護記錄不完整;
在過去的一年,我們所做的工作既有一定的成績,也存在一定的不足,這就要求我們在新的一年,再接再勵,增強管理,完善制度,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保證生產任務的順利完成。
20xx年特種設備工作總結(報段安全科)我段現有起重機械9臺;壓力容器4臺;電梯1臺;內燃平衡重式叉車2臺;共計16臺特種設備?,F將20xx年特種設備管理情況總結如下:
1、起草《重慶供電段特種設備管理實施細則》明確了段各類人員在特種設備用管修的職責,明確了特種設備全過程管理遵循的規章制度和要求。
2、規范了起重機小修的作業范圍,在檢修記錄單上反映,避免檢修特種設備的隨意性和簡化作業的發生。
3、建立了單臺特種設備履歷簿,并實時更新。
對于新購置的特種設備,及時對相關資料進行審查,及時檢驗、注冊。今年注冊cpcd60內燃平衡重式叉車1臺。
1、我們根據管內特種設備的技術狀態,把特種設備的檢修計劃納入段的月度生產計劃中,并對實施的規程進行管理。共檢修特種設備16臺次;處理故障10臺次。
2、加強電梯的管理,與電梯廠簽訂每月定保的合同,并實施。保證每月對我段食堂電梯每月定保2次(相隔15天),并認真記錄。
1、在每年的11月份,上報路局特種設備檢驗計劃,20xx年的特種設備檢驗計劃已完成上報。
2、特種設備檢驗前1個月,積極與路局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所和重慶市特種設備檢驗檢測中心申請,請求安排檢驗。
3、20xx年,我段共完成7臺起重機械的檢驗;4臺壓力容器的檢驗;1臺電梯的檢驗;1臺內燃平衡重式叉車的檢驗;共計13臺。
由于我段特種設備分散,管理人員身兼數值,我們把特種設備與軌道車輛、汽車等設備一并檢查,發現問題,立即處理。做到每臺特種設備的檢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1、根據特種設備管理的新要求,積極參加路局組織的特種設備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供送培4人。取得了起重機械、壓力容器、電梯的管理資格證。
2、積極對到期的作業人員的資格證進行送配復審。共復審7人次。
3、段管理人員在特種設備現場,對其操作人員進行了適應性的培訓,取得較好效果。
積極配合安裝單位,對7臺起重機械加裝好了qcx-by型起重量限制器。
為深入貫徹落實全省“創安2021"執法專項行動暨“五一”勞動節期間安全防范工作部署視頻會議和州委常委(擴大)會議暨森林草原防滅火專項整治領導小組會議精神,按照《州安委會辦公室關于開展全州“五一”勞動節前暨汛前安全生產大檢查的通知》(涼安辦[2021]34號)、《州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做好“五一”勞動節期間全州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涼安辦函[2021]58號)要求,并結合正在開展的“特種設備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汛期前特種設備安全檢查”和《涼山州市場監督管理局辦公室關于加強“五一節”期間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涼市監辦[2021]76號)我局認真開展了特種設備安全大檢查工作,現就工作情況簡要總結如下:
為保證工作落到實處,我局及時召開會議傳達了《州安委會辦公室關于開展全州“五一”勞動節前暨汛前安全生產大檢查的通知》(涼安辦[2021]34號)、《州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做好“五一”勞動節期間全州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涼安辦函[2021]58號的文件精神,并立即成立了以局長余友宏同志為組長,分管副局長劉濤同志為副組長的局特種設備安全大檢查工作領導小組,深入分析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制定了《布拖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特種設備安全大檢查工作方案》,有針對性的安排部署工作。會上要求各市場監管所、各責任股室要牢固樹立紅線意識,強化責任落實,細化工作措施,迅速行動,抓緊治理安全隱患,嚴懲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范遏制各類事故發生,確保特種設備安全。
質量技術監管股按照局專題會議的安排和部署,立即通知并督促轄區內特種設備相關單位開展特種設備安全自查自糾工作。對每個環節、每個崗位、每項安全措施落實等情況開展全面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和問題要立即制定整改和防范措施,完善臺賬,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要堅持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提高安全管理意識,深入開展特種設備安全隱患自查自糾工作,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并向所在轄區的市場監管所提交特種設備安全大檢查自查自糾報告。
我局質量技術監管股根據特種設備相關單位上報的自查自糾報告或結合平時監管情況開展特種設備安全現場監督檢查,嚴格按照“三落實、兩有證、一檢驗、一預案”的要求,重點排查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和氣瓶(移動式壓力容器)充裝企業,深挖安全隱患。同時,依法嚴厲查處各類特種設備違法行為,對違反特種設備法律法規的相關企業和單位嚴格執行“四個一律”和“五個一批”的執法措施,確保我縣特種設備安全運行。本次特種設備安全大檢查,共出動執法人員8人(次),檢查特種設備相關單位14家,抽查特種設備16臺(套),現場檢查未發現特種設備安全隱患。
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工作總結(模板15篇)篇十二
一、第二條第一款修改為:“本條例所稱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下同)、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和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
二、第三條第二款修改為:“軍事裝備、核設施、航空航天器、鐵路機車、海上設施和船舶以及礦山井下使用的特種設備、民用機場專用設備的安全監察不適用本條例?!?/p>
第三款修改為:“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機械、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的安裝、使用的監督管理,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p>
三、第五條第一款修改為:“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應當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節能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節能責任制度?!?/p>
第二款修改為:“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應當對本單位特種設備的安全和節能全面負責。”
四、第八條增加一款作為第二款:“國家鼓勵特種設備節能技術的研究、開發、示范和推廣,促進特種設備節能技術創新和應用?!?/p>
增加一款,作為第三款:“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和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應當保證必要的安全和節能投入。”
增加一款,作為第四款:“國家鼓勵實行特種設備責任保險制度,提高事故賠付能力?!?/p>
五、第十條第二款修改為:“特種設備生產單位對其生產的特種設備的安全性能和能效指標負責,不得生產不符合安全性能要求和能效指標的特種設備,不得生產國家產業政策明令淘汰的特種設備。”
六、第二十二條第三款修改為:“氣瓶充裝單位應當向氣體使用者提供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氣瓶,對使用者進行氣瓶安全使用指導,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辦理氣瓶使用登記,提出氣瓶的定期檢驗要求。”
七、第二十六條增加一項作為第六項:“高耗能特種設備的能效測試報告、能耗狀況記錄以及節能改造技術資料。”
八、第二十七條增加一款作為第四款:“鍋爐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鍋爐水(介)質處理,并接受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實施的水(介)質處理定期檢驗。”
增加一款,作為第五款:“從事鍋爐清洗的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鍋爐清洗,并接受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實施的鍋爐清洗過程監督檢驗。”
九、第二十九條增加一款作為第二款:“特種設備不符合能效指標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采取相應措施進行整改。”
十、刪除第三十一條。
十一、第四十條改為第三十九條,第一款修改為:“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設備安全、節能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節能知識?!?/p>
十二、第四十九條改為第四十八條,修改為:“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進行特種設備檢驗檢測,發現嚴重事故隱患或者能耗嚴重超標的,應當及時告知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并立即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p>
十三、第五十三條改為第五十二條,第一款修改為:“依照本條例規定實施許可、核準、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嚴格依照本條例規定條件和安全技術規范要求對有關事項進行審查;不符合本條例規定條件和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不得許可、核準、登記;在申請辦理許可、核準期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發現申請人未經許可從事特種設備相應活動或者偽造許可、核準證書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許可、核準,并在1年內不再受理其新的許可、核準申請。”
第三款修改為:“違反本條例規定,被依法撤銷許可的,自撤銷許可之日起3年內,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不予受理其新的許可申請。”
十四、第五十九條改為第五十八條,修改為:“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對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進行安全監察時,發現有違反本條例規定和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行為或者在用的特種設備存在事故隱患、不符合能效指標的,應當以書面形式發出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指令,責令有關單位及時采取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事故隱患。緊急情況下需要采取緊急處置措施的,應當隨后補發書面通知?!?/p>
十五、刪除第六十二條。
十六、刪除第六十三條。
十七、增加一條,作為第六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事故:
“(二)600兆瓦以上鍋爐爆炸的;。
“(三)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有毒介質泄漏,造成15萬人以上轉移的;。
“(四)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高空滯留100人以上并且時間在48小時以上的。”
十八、增加一條,作為第六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事故:
“(二)600兆瓦以上鍋爐因安全故障中斷運行240小時以上的;。
“(三)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有毒介質泄漏,造成5萬人以上15萬人以下轉移的;。
“(四)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高空滯留100人以上并且時間在24小時以上48小時以下的?!?/p>
十九、增加一條,作為第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事故:
“(二)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爆炸的;。
“(三)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有毒介質泄漏,造成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轉移的;。
“(四)起重機械整體傾覆的;。
“(五)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高空滯留人員12小時以上的?!?/p>
二十、增加一條,作為第六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事故:
“(二)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有毒介質泄漏,造成500人以上1萬人以下轉移的;。
“(三)電梯轎廂滯留人員2小時以上的;。
“(四)起重機械主要受力結構件折斷或者起升機構墜落的;。
“(五)客運索道高空滯留人員3.5小時以上12小時以下的;。
“(六)大型游樂設施高空滯留人員1小時以上12小時以下的。
“除前款規定外,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可以對一般事故的其他情形做出補充規定。”
二十一、增加一條,作為第六十五條:“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制定特種設備應急預案。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制定事故應急專項預案,并定期進行事故應急演練。
“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發生爆炸或者泄漏,在搶險救援時應當區分介質特性,嚴格按照相關預案規定程序處理,防止二次爆炸。”
二十二、增加一條,作為第六十六條:“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當立即啟動事故應急預案,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及時向事故發生地縣以上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
“縣以上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接到事故報告,應當盡快核實有關情況,立即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報告,并逐級上報事故情況。必要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可以越級上報事故情況。對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立即報告國務院并通報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等有關部門?!?/p>
二十三、增加一條,作為第六十七條:“特別重大事故由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重大事故由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較大事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一般事故由設區的市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p>
二十四、增加一條,作為第六十八條:“事故調查報告應當由負責組織事故調查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所在地人民政府批復,并報上一級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有關機關應當按照批復,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對事故責任單位和有關人員進行行政處罰,對負有事故責任的國家工作人員進行處分?!?/p>
二十五、增加一條,作為第六十九條:“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在有關地方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組織開展特種設備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支持、配合上級人民政府或者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條件?!?/p>
二十六、增加一條,作為第七十條:“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發生事故的原因進行分析,并根據特種設備的管理和技術特點、事故情況對相關安全技術規范進行評估;需要制定或者修訂相關安全技術規范的,應當及時制定或者修訂。”
二十七、第七十二條改為第八十條,第一款修改為:“未經許可,擅自從事移動式壓力容器或者氣瓶充裝活動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予以取締,沒收違法充裝的氣瓶,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觸犯刑律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關于非法經營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p>
增加一款,作為第二款:“移動式壓力容器、氣瓶充裝單位未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充裝活動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撤銷其充裝資格。”
二十八、增加一條,作為第八十二條:“已經取得許可、核準的特種設備生產單位、檢驗檢測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撤銷其相應資格:
“(一)未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辦理許可證變更手續的;。
“(三)未依照本條例規定或者安全技術規范要求進行特種設備生產、檢驗檢測的;。
“(四)偽造、變造、出租、出借、轉讓許可證書或者監督檢驗報告的?!?/p>
二十九、第七十四條改為第八十三條,增加一項作為第九項:“未按照安全技術規范要求進行鍋爐水(介)質處理的;”
增加一項作為第十項:“特種設備不符合能效指標,未及時采取相應措施進行整改的?!?/p>
增加一款,作為第二款:“特種設備使用單位使用未取得生產許可的單位生產的特種設備或者將非承壓鍋爐、非壓力容器作為承壓鍋爐、壓力容器使用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使用,予以沒收,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p>
三十、第七十八條改為第八十七條,修改為:“發生特種設備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單位,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對主要負責人,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處4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依法給予處分;觸犯刑律的,依照刑法關于重大責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特種設備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p>
三十一、增加一條,作為第八十八條:“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的單位,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依照下列規定處以罰款:
“(一)發生一般事故的,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
“(二)發生較大事故的,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
“(三)發生重大事故的,處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款?!?/p>
三十二、增加一條,作為第八十九條:“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的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未依法履行職責,導致事故發生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依照下列規定處以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并依法給予處分;觸犯刑律的,依照刑法關于重大責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發生一般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罰款;。
“(二)發生較大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罰款;。
“(三)發生重大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罰款?!?/p>
三十三、第八十六條改為第九十七條,增加一項作為第八項:“遲報、漏報、瞞報或者謊報事故的;”
增加一項作為第九項:“妨礙事故救援或者事故調查處理的?!?/p>
三十四、第八十七條改為第九十八條,增加一款作為第二款:“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擅自動用、調換、轉移、損毀被查封、扣押的特種設備或者其主要部件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撤銷其相應資格。”
三十五、第九十九條第一款增加一項作為第八項:“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是指除道路交通、農用車輛以外僅在工廠廠區、旅游景區、游樂場所等特定區域使用的專用機動車輛?!?/p>
三十六、增加一條,作為第一百零一條:“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授權省、自治區、直轄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條例規定的特種設備行政許可工作,具體辦法由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制定?!?/p>
三十七、第九十條改為第一百零二條,修改為:“特種設備行政許可、檢驗檢測,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費用。”
此外,對條文的順序和部分文字作相應的調整和修改。
本決定自5月1日起施行。
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工作總結(模板15篇)篇十三
針對此次專項檢查的情況,我局將從以下幾個方面開展工作:
(一)對此次專項檢查中存在問題的使用單位及時進行復查,形成監察“閉環”,督促使用單位將問題進行整改,確保安全隱患得到及時解決。
(二)進一步完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的設備臺帳,及時掌握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的設備、安全附件的檢驗周期和作業人員證件的有效期,在檢驗周期屆滿前一個月對特種設備使用單位進行電話通知,督促使用單位及時對設備、安全附件進行檢驗。按照市上的培訓安排,及時通知使用單位組織人員進行培訓,確保作業人員持有效證件上崗作業。
(三)進一步增加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檢查的頻次,加大對使用單位的服務指導力度,提高對新增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的前期服務,力爭將安全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營造一個安定祥和的發展環境。
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工作總結(模板15篇)篇十四
為加強公司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實現特種設備的綜合管理,明確各有關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及人員職責范圍,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范圍內所有特種設備的日常安全管理。
3.1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相關部門有安全環保部、生產部、工藝設備部、電自儀部、行政管理部、財務部、采購部、人力資源部。
3.2工藝設備部為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生產部為崗位培訓教育部門,行政管理部為特種設備檔案安全管理部門,電自儀部、財務部、采購部、人力資源部為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輔助部門。
3.3與特種設備相關之部門應安排專人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相關事宜。
4.1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主要職責。
4.1.1遵守并督促檢查公司各部門遵守特種設備法律、法規、標準和規定以及上級關于職業安全健康指示的執行情況及員工安全學習培訓工作。
4.1.2審批職業安全健康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1.3督促檢查公司各部門對特種設備管理人員、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操作技能。
4.1.5組織特種設備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實施事故隱患的整改。
4.1.6組織特種設備安全會議,提出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各項要求。
4.1.7組織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4.1.8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應急救援,按“四不放過”原則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4.2工藝設備部及管理人員主要職責。
4.2.1貫徹執行上級特種設備管理制度和法規,落實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方針和目標。
4.2.2負責特種設備日常管理、更新方面的技術工作,對特種設備的檢驗、修理、改造和報廢等進行技術審查,并辦理相關匯報事宜。
4.2.3建立健全特種設備臺賬,并及時更新。
4.2.5制定特種設備操作、維護、檢修等技術規程。
4.2.6負責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安全閥等特種設備及附件的定期檢查檢驗工作。
4.2.8檢查特種設備操作情況,并提出合理化建議。
4.2.9配合行政管理部建立和健全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
4.2.10負責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安裝取證和換證工作。
4.2.11編制特種設備的年度定期檢驗計劃,并負責組織實施。
4.2.12負責特種設備操作人員操作和維護人員的技術培訓。
4.2.13向當地安全監察機構報送特種設備數量和變動情況的統計報表、定期檢驗計劃的實施情況以及存在的主要問題及處理情況等。
4.2.14組織特種設備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法律、法規、標準及有關規章制度的培訓。
4.2.15按規范協助采購部訂購特種設備、配合安裝單位安裝特種設備、按特種設備規范驗收特種設備。
4.2.16參加特種設備安全會議,提出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各項要求。
4.2.17協同組織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4.2.18參加特種設。
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工作總結(模板15篇)篇十五
3月10日,浙江省局在杭州召開全省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會議。會上,省局特種設備處處長傳達了全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會議精神,總結了特種設備安全工作,分析了當前特種設備安全形勢,對特種設備安全工作進行了具體部署。省局趙海濱副局長出席會議并作重要講話。
趙海濱強調,20是召開黨的十九大、省第十四次黨代會和舉辦全國學生運動會等重大會議、重大活動之年,必須確保全省社會環境和諧穩定。做好年特種設備安全工作責任重大、意義重大,必須堅決防范較大以上事故和有較大社會影響的事故,努力減少一般事故。
首先,全省系統要認真學習貫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部署要求,圍繞特種設備安全改革發展的目標任務和思路措施,結合工作實際,從堅持技術檢驗與安全監察相結合、完善安全工作體制機制、創新安全監管方式方法等方面,重點解決企業主體責任落實不力、安全監管制度不完善和人機矛盾突出等問題,扎實研究推進特種設備安全領域改革發展。
其次,要充分認識2017年特種設備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艱巨性,堅持治標和治本并舉,全力完成全年工作目標任務。一要在特種設備大監管格局建設基礎上,進一步完善行政監管格局、推進電梯安全立法、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強化技術支撐和推進社會共治,逐步構建形成行政、法律、市場、技術、社會共同發力的.“五位一體”新體系。二要在近幾年探索開展特種設備分類監管基礎上,應用信息化、標準化方法,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不斷提高企業安全風險自辨自控、隱患自查自治的能力,加強對企業主體責任落實的監督管理。三要在總結g20峰會特種設備安保工作經驗做法的基礎上,堅持“嚴、細、實”工作作風,全力打好重大活動安保攻堅戰、電梯安全攻堅戰和油氣輸送管道隱患整治攻堅戰“三場硬仗”。四要切實加強“四項工作”,按照質檢總局的部署要求,細化措施,明確責任,確保隱患排查和治理各項任務措施到位;持續加大對特種設備“三非兩超”“一無一違”等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積極擴大安全監察執法影響;加強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廣泛開展特種設備法律法規和安全常識宣傳教育,不斷提高安全管理、安全監察人員的能力;深化行政審批改革,積極研究推進檢驗機構改革。
第三,要圍繞“浙江鐵軍”建設要求,把全面從嚴治黨要求體現在特種設備安全工作中,著力提高特種設備干部隊伍參謀助手能力、統籌協調能力、執行落實能力和拒腐防變能力,為“保安全、促發展”提供堅強的組織保障。
各市、義烏市局分管局長、處長和省、市特檢機構主要負責人參加了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