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我給大家整理了一些優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工資集體合同有效期篇一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是今后用以處理勞動糾紛的重要依據,必須認真對待。本站為您提供《集體勞動工資合同》最新范文,僅供大家參考!
企業名稱(蓋章):________
經濟類型:________________
企業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職工人數: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首席代表: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工首席代表: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工資集體協議書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工資集體協商試行辦法》和河南省《關于開展企業工資集體協商的試行意見》以及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企業實際情況,簽訂本協議,并共同遵守執行。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是今后用以處理勞動糾紛的重要依據,必須認真對待。本站為您提供《集體勞動工資合同》最新范文,僅供大家參考!
企業名稱(蓋章):________
經濟類型:________________
企業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職工人數: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首席代表: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工首席代表: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工資集體協議書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工資集體協商試行辦法》和河南省《關于開展企業工資集體協商的試行意見》以及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企業實際情況,簽訂本協議,并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本協議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二條 工資協議的內容
1.企業基本工資制度;
2.工資標準;
3.企業根據各類人員不同崗位性質,工資分配的具體形式為
6.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支付辦法為______;
8.員工在病假、事假以及工傷醫療期間的工資支付辦法為_________;
9.獎金、津貼、補貼的分配形式為______;
10.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的辦法和標準為______;
11.各項福利待遇為____________。
第三條 企業的權利和義務是:企業根據生產經營特點,可以制訂與工資支付相關的規章制度;企業根據規章制度對員工進行考核和獎懲;根據對員工考核情況,必須按時足額支付員工的工資。
第四條 員工的權利和義務是:企業工會或協商代表應參與企業規章制度的制訂;員工應積極負責地按時完成生產或工作任務;員工完成任務后,按時足額領取勞動報酬。
第五條 凡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經協議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對協議進行修改或變更:
1.國家法律、法規有重大變化,如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
2.企業生產經營發生重大變化,工資協議中的部分條款難以履行時;
3.本地區或同行業員工平均工資水平發生較大變化;
4.城鎮居民生活費用價格指數發生重大變化,影響企業員工實際收人較大。
第六條 凡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經協議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提前終止協議:
1.企業破產或瀕臨破產;
2.協議雙方發生重大對抗,致使企業生產經營不能正常運行;
3.發生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第七條 違約責任
2.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不能履行協議或一方受損害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3.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違反協議時,應按國家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4.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違反協議時,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根據后果和責任,按國家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本協議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有抵觸的,按國家和地方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
第十條 本協議簽訂前須經單位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審議通過。
第十一條 本協議經雙方首席協商代表簽字后報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查備案,協商雙方于5日內將生效的工資協議以適當的形式向本方全體員工公布。
第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一份,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工會各一份。
以上所列條款已經協商雙方確認無誤。
企業首席代表簽字(蓋章)______ 員工首席代表(蓋章)__________
第二條 工資協議的內容
1.企業基本工資制度;
2.工資標準;
3.企業根據各類人員不同崗位性質,工資分配的具體形式為
6.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支付辦法為______;
8.員工在病假、事假以及工傷醫療期間的工資支付辦法為_________;
9.獎金、津貼、補貼的分配形式為______;
10.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的辦法和標準為______;
11.各項福利待遇為____________。
第三條 企業的權利和義務是:企業根據生產經營特點,可以制訂與工資支付相關的規章制度;企業根據規章制度對員工進行考核和獎懲;根據對員工考核情況,必須按時足額支付員工的工資。
第四條 員工的權利和義務是:企業工會或協商代表應參與企業規章制度的制訂;員工應積極負責地按時完成生產或工作任務;員工完成任務后,按時足額領取勞動報酬。
第五條 凡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經協議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對協議進行修改或變更:
1.國家法律、法規有重大變化,如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
2.企業生產經營發生重大變化,工資協議中的部分條款難以履行時;
3.本地區或同行業員工平均工資水平發生較大變化;
4.城鎮居民生活費用價格指數發生重大變化,影響企業員工實際收人較大。
第六條 凡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經協議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提前終止協議:
1.企業破產或瀕臨破產;
2.協議雙方發生重大對抗,致使企業生產經營不能正常運行;
3.發生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第七條 違約責任
2.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不能履行協議或一方受損害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3.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違反協議時,應按國家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4.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違反協議時,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根據后果和責任,按國家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本協議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有抵觸的,按國家和地方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
第十條 本協議簽訂前須經單位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審議通過。
第十一條 本協議經雙方首席協商代表簽字后報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查備案,協商雙方于5日內將生效的工資協議以適當的形式向本方全體員工公布。
第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一份,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工會各一份。
以上所列條款已經協商雙方確認無誤。
企業首席代表簽字(蓋章)______ 員工首席代表(蓋章)__________
工資集體合同有效期篇二
甲方(工會或員工代表) 乙方(企業)
員工人數: 人 企業性質:
協商首席代表: 協商首席代表:
姓名: 姓名:
職務: 職務: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協商代表人數: 協商代表人數:
代表產生方式: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為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企業內部分配決定機制,保障勞動關系雙方的合法權益,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集體合同規定》、《工資集體協商試行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甲乙雙方進行工資集體協商應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勞動權利與義務相統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維護正常工作秩序,保持和諧穩定的原則。
本協議制定的工資條款對本企業全體員工有效。員工個人與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中有關條款,不得低于本協議制定的標準。
本協議自依法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企業實行 工資制度。
企業員工月工資標準應高于深圳市政府公布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企業以貨幣形式發放員工工資,每月至少發放一次。工資發放約定日為每月 日。工資發放日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的,應當在之前的工作日發放。
員工加班工資計算標準以本人的月標準工資為基數。
按正常工作時間以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分別支付150%、200%、300%工資報酬。
員工病假、非因工負傷工資支付辦法
第九條 員工產假、看護假、節育手術假期的工資支付辦法 。
第十條 獎金、津貼、補貼分配形式
第十一條 根據政府公布的 年工資指導線和上年度本企業員工平均工資水平,及企業生產經營效益,經協商,確定本年度員工工資增(減) %。
員工增(減)工資具體辦法是
第十二條 每年 月為甲乙雙方集體協商,確定下一年度工資協議內容的時間,協商前企業代表要向工會代表或員工代表通報企業上年的經營情況和工資執行情況。
第十三條 本協議對企業和全體員工具有同等約束力。雙方必須全面履行本協議的規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第十四條乙方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員工工資,否則,應依法賠償員工經濟損失。
第十五條員工違反有關規定,給乙方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六條 本協議期滿自行終止。在協議履行期間發生不可抗力因素,經雙方協商可提前解除。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存檔。
甲 方 乙 方
首席代表: 首席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資集體合同有效期篇三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布的《工資集體協商試行辦法》、《集體合同規定》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根據按勞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則,結合本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對企業內部工資分配制度、工資標準和工資分配形式提出如下方案:
二、根據政府公布的今年本市企業工資指導線和上年度本企業職工平均工資水平,以及企業生產經營狀況,協商確定本年度工資總額為________萬元,比上年增(減________萬元,同比增(減)________%,職工平均工資收入應達到 元,比上年增(減)________元,同比增(減)________%。
三、職工獎金、津貼、補貼的設置和發放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時,應征得工會和職工同意,并分別按以下辦法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
1、加班加、點工資的計發基數: 2、加班、加點工資的計發標準:
(3)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乙方職工日或小時工資標準____%的工資。
3、乙方職工實行計件工資的,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后,由甲方安排延長工作時間和實行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部分,甲方應按上述辦法支付乙方工資。
4、按上述辦法支付的加班、加點工資是另外增發的,不含支付給乙方職工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
五、甲方每月至少給乙方職工發放一次工資,并于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予以支付,如遇節假日和休息日應提前進行發放。不得以產品 、商品等實物抵付職工工資性收入。企業不得拖欠職工工資性收入,如確因生產經營困難,可延期一個月支付,但須事先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工會組織報告。無故拖欠,應按有關規定,給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六、甲方支付給乙方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月工資收入不得低于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經協商確定本年度企業內部最低工資標準為每人每月不低于 元。
七、職工帶薪年休假期間的工資待遇、因工負傷人員的工資待遇、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待遇、職工婚假、喪假、探親假期間的工資待遇、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的工資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支付。
八、雙方認為需要協商與工資分配有關的其他事項:
九、對本協議未予明確的其它事項,雙方應當以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準,法律、法規未予明確的,應由雙方協商確定。
十、本協議簽訂后,遇有不可抗力或企業經營狀況發生重大變化,須變更協議的,雙方可協商修改協議。任何一方提出協商要求時,對方應于7日內予以書面答復,并與提出方共同進行集體協商。
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協議內容。
十一、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按《集體合同規定》有關條款執行。
十二、違約責任(由協商雙方具體商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協議經企業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雙方首席代表簽字后,應于7日內由企業將工資協議及說明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查后生效,并自生效之日起 日內,采取以下形式向全體職工公布: 。
十四、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從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到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協議期滿即行終止。
十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一份。
工資集體合同有效期篇四
小編為大家收集工資集體協商合同書,希望工資集體協商合同書能夠幫助到你解決問題。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勞動合同按合同的內容分為勞動合同制范圍以內的勞動合同和勞動合同制范圍以外的勞動合同;按合同的形式分為要式勞動合同和非要式勞動合同。
為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維護企業的整體利益和職工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企業健康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廣東省實施〈工會法〉辦法》、《廣東省集體合同條例》、《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相關規定,結合公司經濟狀況、市場物價指數以及職工工資情況,公司與職工代表經過充分協商,簽訂本協議,并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協議期限自?年?月至?年?月。
第二條?工資協議
1、工資制度:公司實行(崗位工資制、動態結構工資制和崗位效益年薪制)等。
2、工資標準:工資最低標準為?元/月。
3、工資分配形式
(1)崗位工資制月收入由基礎工資、職務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計件工資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組成。
(2)承包單位的分配形式由承包者根據效益確定,但從業人員工資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如公司正職?元/月;副職?元/月;中層正職?元/月;中層副職?元/月;辦事員1類?元/月;辦事員2類?元/月。)
4、工資目標
公司上年工資總額?萬元,預計本年工資總額達到?萬元,比上年增長?%。推行工資總額增長與企業經濟效益相掛鉤。
5、工資支付辦法
公司于每月?日前以?形式足額支付全體員工的工資。
6、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辦法
根據《勞動法》第六十二條、第五十一條、勞部發[1994]489號《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一條、國發[1996]77號和《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的相關規定執行。
(1)產假、晚婚假、喪假、工傷假的準天數:
b、喪假(只適用于直系親屬)3天;
c、工傷假:按《勞動法》規定實際休假
(2)假期工資計算:?產假、晚婚假、喪假、工傷假,按崗位工資發放;
7、實行全員(含非全日制職工)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具體標準按省市養老金繳納控制線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條?權利和義務
1、企業方的權利和義務
(2)根據規章制度對員工進行考評和獎懲;
(5)企業在發生經濟效益嚴重滑坡時,在不減員的前提下,經雙方代表協商同意,可以降低員工薪資發放標準,并報勞動部門和上級工會備案。但員工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完成了正常勞動和定額的情況下,其勞動報酬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2、員工方的權利和義務
(1)員工代表有權參與企業規章制度的制定和審議,充分反映員工的意見和合理要求;
(2)員工應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按時保質保量完成生產或工作任務;
(3)員工應堅持學習,不斷更新知識,提高自身素質。
(4)員工應做到安全生產、遵守操作規程,防止責任事故。
第四條?除本協議書以外,雙方認為需要協商的與工資分配有關的其他事項,經雙方代表達成協議,可作為本協議附件一并執行。
第五條?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因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發生重大變化或企業停產、轉產、兼并、破產等不可抗拒的外因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時,經雙方商定,并經職代會或職工大會審議通過后,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須在協議變更或解除后五日內將協議變更的文本和變更(解除)說明材料報送縣勞動行政部門和上級工會。
第六條?違約責任
2、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不能履行協議或一方受損害的,可不承擔法律責任;
3、雙方中任何一方違反協議時,應按國家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4、雙方中任何一方違反協議,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根據后果和責任,按國家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5、若出現違反《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六章法律責任條款時,經濟責任不得轉移或納入(提高)定額。
第七條?監督檢查和爭議處理
依照《廣東聲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四十四條、第五十三條相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由雙方指派代表成立監督檢查小組。企業方監督檢查檢查小組成員為?、?,職工方監督檢查小組成員為?、?。監督檢查小組每半年檢查一次。檢查結果以書面形式提交雙方簽約代表。簽約代表應認真和處理檢查結果。
第九條?本協議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規定、政策有抵觸的,按國家和省市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本協議經雙方首席代表簽字后,經職代會審議通過,報縣勞動行政部門審查同意后生效。
第十一條?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區勞動部門和上級工會各一份。
第十二條?本協議自生效之日起五日內向全體員工公布。
以上條款經協商雙方確認無誤。
企業首席代表簽字(蓋章)?工會首席代表簽字(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一、核實確認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
1、合同對方為自然人:核實并復印、保存其身份證件(勿以名片代之),確認其真實身份及行為能力。
2、合同對方為法人:
到當地工商部門查詢其工商注冊資料并實地考察其公司情況,確定其真實性;
核實訂約人是否經其所在公司授權委托,查驗其授權委托書、介紹信、合同書;
簽訂合同必須加蓋對方單位公章、合同專用章。
3、合同對方為“其他組織”:
對方當事人為個人合伙或個人獨資企業,核對營業執照登記事項與其介紹情況是否一致;由合伙人及獨資企業經辦人簽字蓋公章。
法人籌備處:確認經辦人身份及股東身份,加蓋法人籌備處和股東公章。
4、合同對方除加蓋公章、私章外,要親筆簽名。
二、合同形式:
1、必須以書面形式簽訂合同;
2、采用口頭、信件、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必須簽訂確認書并蓋章簽字;
3、倒簽合同要標明合同背景。
三、合同的必備條款要具體、明確:
1、當事人名稱須真實、一致;
2、合同標的、數量、質量、價款、包裝方式要具體、明確;
3、注意驗收方法、程序和時間;
4、履行方式須具體:交貨方式、結算方式;
5、履行期限須確定某一時間點或時間段;
6、盡量明確本司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
7、違約責任要量化為違約金或確定違約賠償金的計算方法;
8、解決爭議辦法為協商、訴訟,約定由本司所在地法院管轄或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四、訂約前的合同義務:
1、盡協助、通知義務;
2、訂約時獲取的對方商業秘密,不得泄露和使用。
五、對公司開出的授權委托書、介紹信、蓋章的合同書等授權性文件要跟蹤管理,出具時應標明合同對方名稱及授權范圍、有效期限,業務結束要及時收回。
業務人員離職要及時收回上述文件,無法收回的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相關單位并做證據保全。
發現業務人員在委托授權終止后仍以本司名義簽訂合同的,及時確定是否追認;不予追認的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進行證據保全。必要時要求警方介入,追究其刑事責任。
六、遇有重大誤解、顯失公平、受欺詐、脅迫、乘人之危訂立的合同,及時收集保全證據,在除斥期間內行使撤銷權(即一年)。
工資集體合同有效期篇五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么制定合同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企業工資專項集體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企業方:
職工方:
根據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經行政方代表和員工方代表集體談判,取得一致協議,簽訂本工資專項集體合同。
第一條經雙方代表集體談判,有關員工勞動報酬事宜商定如下:
1、基本工資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資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員工工資目標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資支付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員工在法定節假日、產假、計劃生育假、婚喪假、探親假、年休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應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公司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12、員工工資不得隨便克扣和無故拖欠發放,確因員工本人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由員工賠償經濟損失,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能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扣除后剩余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400元。
13、由于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勞動關系,員工的經濟補償金計發標準按員工本人履行正常勞動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執行。由于員工本人原因中止解除勞動關系或因違反法律、法規、公司規章制度,給公司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不發經濟補償金。若在公司工作期間使用過培訓教育費,則按5年服務年限平均,賠償未到服務期期間的培訓教育費。
第二條根據權利、義務相統一的原則,經雙方代表談判,商定如下:
(一)公司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生產經營特點,可以制定與工資支付相關的規章制度。
2、根據規章制度對員工進行考核和獎懲。
3、根據生產經營特點,經與員工代表集體協商,科學合理制定生產(工作)定額標準。
4、根據對員工工作的考核情況,按時足額支付員工工資,不得無故拖欠、克扣或降低員工工資待遇。
5、公司在生產經營發生重大變故時,經雙方代表集體談判,可以調整員工工資發放標準,并報勞動部門備案。但員工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情況下,員工的勞動報酬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二)員工的權利和義務:
1、員工方集體談判代表有權參與公司規章制度的制定工作,充分反映員工群眾的意見和建議。
2、員工應遵守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按時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3、努力提高生產技術水平,提高工作效率,確保產品質量,促進公司發展。
4、公司確因生產工作需要加班加點的,員工應積極配合,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5、做到安全生產,遵守操作規程,防止責任事故。
第三條除本合同外,雙方認為需要談判的與工資分配有關的其它內容,經雙方代表集體談判達成的協議,可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一并執行。
第四條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當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發生重大變化或公司停產、轉產、兼并、出現不可抗拒的外因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經雙方商定,并經員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后,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在合同變更解除后應于七日內將變更后的合同文本和變更(解除)說明材料報送勞動行政部門和上級工會。
第五條違約責任處理:
1、由一方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條款不能履行的,由過錯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的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給一方造成損害的,無過錯方可不承擔法律責任。
3、因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違約方應按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加強監督檢查工作,在十一月份要對本合同執行情況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工資專項集體合同履約兌現情況,要定期向職代會和股東大會匯報,確保合同全面履行。
第七條雙方因發行合同發生的爭議,首先由雙方集體談判解決;集體談判不能解決的,按集體爭議的有關處理規定辦理。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六份,雙方首席代表各一份,公司存檔一份,公司主管部門、勞動行政部門、上級工會各一份。
第十條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以上條款經集體談判雙方確認無誤。
企業蓋章:____________工會蓋章: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