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協議應當明確約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以避免后續的糾紛和爭議。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準備的一些運輸合同的典型案例,請大家共同學習。
最新追加擔保合同(通用18篇)篇一
編號:
甲方(保證人):
地址:
乙方(委托人):
地址:
丙方:
地址:
為保障乙方與丙方簽訂的《____》(編號:,以下簡稱“主合同”)項下債權,甲方愿為該債權向丙方提供保證擔?!,F三方依照《合同法》、《擔保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1甲方所擔保的主債權為乙丙雙方在主合同項下約定項目所形成的債權,其中,主合同項下約定項目名稱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1甲方保證擔保的范圍為。
3.1甲方的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當主合同債務人即乙方不按主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造成丙方損失的,丙方有權直接向甲方追償,甲方應立即向丙方清償主債權。
4.1甲方保證期間為自主合同約定的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
5.1本合同自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5.2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5.3本合同有效期內,丙方將主債權轉移給第三方的,須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有權拒絕繼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6.1各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的,應當首先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未能達成一致意見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7.1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7.2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內容沖突的,以補充協議內容為準。
甲方(保證人):
時間:
乙方:
時間:
丙方:
時間:
最新追加擔保合同(通用18篇)篇二
借款人(甲方):
法人代表:
貸款人(乙方):
身份證號:
甲方因生產經營項目的`實施臨時需要資金,乙方有閑置資金,
為此,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借款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元(大寫:人民幣萬元整)。
二、借款期限:從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借款期限為年。
三、借款利率及付息方法:
1、借款利息為月息,即每月元。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計算利息。
2、雙方設定每月1日為付息日。若1日為周末或節假日則相應順延。
四、借款償還:
1、借款到期后如雙方無異議,則本借款合同自動延期年。
2、借款合同履行三個月后,如乙方臨時需要收回借款,應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還款申請,借款利息按實際借款天數計算利息。
六、違約和違約處理:
甲方未能按合同還本付息,屬甲方違約。根據違約情況,乙方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1、對違約部分借款加收罰息。
2、采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償應付未付借款本息。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
借款人(甲方):(蓋章)貸款人(乙方):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最新追加擔保合同(通用18篇)篇三
經銀行縣支行營業所(以下簡稱貸款方)與(以下簡稱借款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由貸款方按下列分期借款計劃按時、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總額為元。
第二、貸款方如不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罰息同。
第三、貸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利率計息。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第四、借款方應按協議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并按規定收取罰息。
第五、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按計劃用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50%計算。
第六、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定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請(并告知擔保人),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貸款方不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貸款,加收罰息。
第七、借款方的借款由擔保人用作擔保。
第八、貸款到期后一個月內,如借款方不按期歸還貸款本息時,由擔保單位(或擔保人)負責為借款方償還貸款本息和逾期罰息。
第九、本協議書一式份,借款雙方各持正本一份,擔保單位(擔保人)和公證機關各一份。
第十、本協議書經借貸款雙方和擔保單位(或擔保人)各方簽字之日起,即有法律效力。
借款方貸款方借款方擔保公證單位。
借款單位(人):貸款單位:(章)擔保單位(人):公證機關:
(章)(章)。
負責人:xxx(章)負責人:xxx(章)負責人:xxx(章)。
財會人:xxx(章)經辦人:xxx(章)財會人:xxx(章)公證機關。
負責人:xxx。
簽約日期:x年x月x日
最新追加擔保合同(通用18篇)篇四
連帶保證人______簡稱乙方。
茲為將來債務保證經雙方同意訂立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乙方對主債務人______與甲方間已于________年__月__日所訂合同,主債務人向甲方以本金人民幣____元整為限度透支借款,乙立自愿應甲方的要求與主債務人負連帶保證責任是實。
第二條乙方應擔保主債務人將來所負首開最高限額的票據上債務的清償,及其利息遲延違約金實行擔保物權費用。以及因債務不履行而行的全部損害賠償。
第三條甲方如未經乙方的同意,縱對主債務人為超過第一條所約定、限度的、透支借貸時,乙方就超過額仍應負責任。
第四條甲方經同意主債務人將債權擔保物件之一部分先行解而拋棄抵押(質押)權,或調換其一部分或全部時,乙方的連帶保證責任并不因此而變更,仍應負責不得借口以擔保物權中途變更而主張免除其責任。
第五條主債務人如不含有約履行債務時,不拘擔保物件的多寡,乙方經甲方通知后,應即將主債務人所負的債務全部代為清償,并愿意拋棄先訴抗辯權。
第六條乙方的保證債務履行地約定為甲方所在地。
第七條乙方不依約履行責任時,其訴訟法院管轄悉聽甲方指定,乙方決無異議。
前項訴訟費用乙方應我連帶賠償決不推諉。
第八條乙方同意甲方得將對主債務人所有債權之一部分或全部,以及其擔保物權一并轉讓與他人。
本合同一式兩份,當事人各執一份為憑。
債權人(甲方)。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連帶保證人(乙方)。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________年__月__日。
最新追加擔保合同(通用18篇)篇五
擔保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號: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銀行(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
為保證乙方與____________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擔保。根據《合同法》、《擔保法》等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確定以下條款:。
第二條本合同的保證人為連帶責任保證,甲方對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借款合同履行期屆滿,借款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債務的,乙方有權直接要求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甲方應在收到乙方《催收(逾期)貸款通知書》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履行還款義務。
第三條擔保范圍: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貸款合同履行期屆滿后兩年。借款合同展期的,展期后確定的合同最終履行期限為到期日。
第五條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擔保貸款合同。借款合同的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條保證期間,借款合同當事人約定變更借款合同除貸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內容的,應當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第七條在保證期內,如甲方的機構發生變更或撤銷,甲方應提前______天書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的所有義務由變更后的機構或對甲方做出撤銷決定的機構承擔..如果乙方認為變更后的機構不具備完全的擔保能力,變更后的機構或做出撤銷決定的機構有義務執行乙方接受的新擔保人..
第八條在保證期內,乙方有權監督甲方的資金和財產狀況,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其財務報表和其他資料,甲方應如實提供。
第九條在保證期間,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承受能力的擔保。
第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前承擔擔保責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擔擔保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或有其他嚴重違約行為的;
2.本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解散、擅自變更企業制度,導致乙方貸款債權失效、未按借款合同約定使用款項、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訴訟或仲裁程序等法律糾紛,以及有其他可能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第十三條因本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應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第十五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
最新追加擔保合同(通用18篇)篇六
丙方:(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已與乙方、丙方共同簽署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教育助學擔保借款合同》,本協議為上述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甲方根據上述合同約定及乙方的提款要求發放貸款。
4.乙方同意在自甲方取得上述合同項下的助學貸款時,委托甲方將該貸款金額的_______%直接劃入甲方為乙方開立的個人專門帳戶,作為該助學貸款的保證金交由甲方和乙方所在學院共同保管、使用(具體保管、使用方法以甲方與乙方所在學院簽署的《______銀行、_______大學_______助學貸款合作協議補充協議》為準)。
5.如乙方出現貸款本息逾期不能按時歸還情況時,則甲方有權在產生逾期貸款后_______日內,以上述保證金墊付逾期貸款本息及罰息,待mba借款學員歸還所欠款項后,由甲方負責劃回保證金帳戶。上述合同項下助學貸款結清時,甲方將收押的《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原件退還乙方。
6.上述保證金帳戶按其存款余額計算儲蓄存款活期利息,甲方以該助學貸款結清日為準退還乙方全部保證金本息。丙方作為保證人對上述協議內容并無疑義。
7.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全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銀行、_______大學_______助學貸款合作協議。
最新追加擔保合同(通用18篇)篇七
為保證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經協商,雙方就定金擔保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應履行以下義務:________。
第三條本合同生效后,除雙方協商達成書面協議外,甲方或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四條甲方履行主合同義務后,乙方應將保證金退還或以保證金抵付甲方應付給乙方的款項。
第五條甲方不履行主合同的,無權要求退還定金;乙方不履行主合同的,雙倍返還定金。定金罰則的執行不影響任何一方要求賠償的權利。
第六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最新追加擔保合同(通用18篇)篇八
擔保人(甲方):
委托擔保人(乙方):
乙方為解決經營資金短缺的困難,向甲方申請貸款擔保。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及所附文件資料,同意為乙方向貸款人(含貸款人或委托人)提供擔保。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供甲、乙雙方共同恪守:
(說明:“貸款人”指金融機構提供的擔保貸款業務中的“金融機構”及、或委托貸款業務中的“委托人”,下同。)。
第一條擔保的范圍、擔保期間。
一、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乙方與貸款人之間已經訂立或將要訂立的一個或多個主合同項下的全部借款,本金余額不超過(含)人民幣貳仟萬元(大寫)。
本合同貸款利率以具體各筆委托擔保合同及各主合同(指貸款人與乙方簽訂的借款合同)約定為準。
二、擔保金額:
甲方愿就上述期間內所發生的余額不超過人民幣貳仟萬元(大寫)的借款本金及其利息、復息、罰息等為乙方向貸款人提供擔保。
三、被擔保債權的確定。
本合同項下被擔保債權在下列日期中最早發生之日確定:
1、本合同第一條第一款第一項約定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
2、貸款人根據約定宣布主合同提前到期之日;
3、其他依法或依約能夠確定債權之日。
四、甲方的擔保期間為各主合同中約定的每筆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如主合同中約定的主債務為分期還款,則每期債務的擔保期間為該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有本條第三款情形的,甲方的擔保期間為確定債權之日起兩年。
一、甲方在其擔保范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如乙方在各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不能履行債務的,貸款人可以要求乙方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甲方在本合同約定的擔保范圍、擔保期間內代為清償。
二、超出甲方的擔保范圍、擔保期間的任何債務,甲方不承擔擔保責任。
三、甲方的擔保責任隨乙方履行主合同還款義務、甲方代為償還或貸款人因乙方違反約定收回貸款等情況相應減少或解除。
第三條甲方代償和墊付。
一、乙方貸款到期未能及時清償債務,甲方在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履行了擔保義務代乙方清償債務,取代債權人的地位后,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歸還代償的全部款項和自代償之日起的利息(按應償還金額每日千分之一計算)。
二、乙方因經營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等造成資金臨時周轉困難,導致無法按期償還分期應還貸款時,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并向甲方申請臨時墊付。甲方墊付后乙方應按墊付金額每日千分之一計付利息直至全部還清墊付款。
本條約定與主合同相關條款相抵觸的,以本條約定為準。
第四條甲方的抗辯權。
甲方依法享有乙方對債權人的抗辯權,乙方放棄對債務的抗辯權,甲方仍有權抗辯。
第五條乙方的義務。
一、乙方應按約定向甲方支付擔保費,并在主合同簽訂之前一次繳清。擔保費按擔保總額的一定比率支付。具體以各期《委托擔保合同》的約定為準。
二、在甲方依約向債權人支付完第三條約定的全部款項,并接到甲方書面還款通知后十五天內,乙方應向甲方清償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全部款項。上述書面通知對乙方有法律約束力。超出十五日的,甲方有權依據本合同第八條第一款第三項之約定向乙方行使反擔保權利。
三、必須承擔主合同規定的各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以后的逾期利息、罰息、復息及在貸款到期(含分期還款及宣布提前到期),且在甲方依約向債權人支付完第三條約定的全部款項后15天內,乙方未向甲方清償借款的本金、利息、擔保費時所產生的違約金、賠償金及其他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及律師費)等。
四、所有借款之用途必須符合主合同的規定,不得挪作它用。
五、按照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方式、資金來源、時間、數額等嚴格執行還款計劃。
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處分已向甲方:
(一)抵押的抵押物;
(二)質押的質物;
(三)質押的質權。
七、應甲方要求定期或隨時向甲方報送反映本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債權債務情況、借款使用情況、項目進度情況等財務報表及文件材料并保證其真實性、合法性;積極配合甲方進行定期或隨時檢查和監督。否則,由此發生的各種費用由乙方承擔。
八、乙方應將自己對資金的需求情況及時告知甲方,如需在甲方之外獲得其他擔保機構及甲方推薦的合作銀行之外的銀行貸款,應事先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否則,應視為乙方違約,乙方應提前歸還甲方擔保的貸款。
第六條違約責任。
經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如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解除擔保責任并(或在承擔擔保責任后)要求乙方支付擔保金額5%的違約金。若因此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的,乙方應支付相應的賠償金。
第七條反擔保。
一、抵押。
1、對于本合同項下的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由乙方依法有權處分的位于xx市xxx區48502。34平方米土地[土地使用權證號:xx市國用(20xx)第xx號]及地上建筑物向甲方提供反擔保,并由甲方與乙方簽訂《最高額抵押反擔保合同》。
2、對于本合同項下的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由xx和xx依法有權處分的位于xx市xxxx235號765。16平方米土地[土地使用權證號:xx市國用(20xx)第xx號]及其地上建筑面積為444。75平方米房屋(房權證:xx字第hkxx號)向甲方提供反擔保,并由甲方與和xx、xx簽訂《最高額抵押反擔保合同》。
3、對于本合同項下的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由xx依法有權處分的位于xxxx大道xx廣場a幢首層xx商鋪向甲方提供反擔保,并由甲方與xx簽訂《最高額抵押反擔保合同》,并留置購房合同和發票原件。
二、個人連帶責任保證。
對于本合同項下的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由xx、xx、xx向甲方提供個人無限連帶責任保證。
三、其他。
甲方可視乙方具體貸款金額,并經乙方認可后相應增加反擔保;新增的反擔保有關事項具體以各期《委托擔保合同》的約定為準。
第八條反擔保的實現。
一、在各主合同約定的還款(包括分期還款)期限內乙方未歸還借款本息或未能履行本合同第五條應盡義務,甲方在提供相應書面確鑿證據的情形下,認為足以損害自身利益時,有權解除擔保責任或建議貸款人不予發放后續貸款、宣布借款全部提前到期。
有充足的證據證明,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而抵押人未恢復抵押物價值,也未提供相應的擔保,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前清償債務。
在貸款到期(含分期還款及宣布提前到期),且在甲方依約向債權人支付完第三條約定的全部款項后15天內,乙方未向甲方清償借款的本金、利息、擔保費,甲方可自行依照法律規定的形式包括直接向法院申請對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抵(質)押物進行處置,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要求連帶責任人承擔擔保責任(包括處置連帶責任人所有的財產)。
二、甲方就上述反擔保措施實現債權時,甲方有權自行選擇行使權利的順序,自主決定就其中一項或幾項措施優先實現權利。
采取以上措施仍不足以清償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繼續向乙方追償。
第九條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甲、乙雙方義務與責任不因任何一方上級單位的任何指令或其地位、財力狀況改變或任何一方與其它單位簽定任何協議、合同、文件的無效等情形而免除。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如發生合并、分立或變更等情形時,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義務與責任。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甲、乙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附件《借款人聲明書》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后成立,并在另行簽訂的反擔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等均須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訂立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最新追加擔保合同(通用18篇)篇九
抵押人(全稱):(1)。
(2)(3)為了確保(下稱債務人)與抵押人簽訂的編號為的《》(下稱主合同)的切實履行,抵押人愿意為債務人依主合同與債權人所形成的債務提供抵押擔保。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當事人各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本金數額。
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為,本金數額(幣種及大寫金額)為。
第二條抵押擔保的范圍。
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本金、利息、罰息、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費、律師費等債權人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
第三條抵押物。
1、抵押人同意以下列財產見編號的抵押清單)作為抵押物,上述抵押清單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2、上述抵押物暫作人民幣(大寫),其最終價值以抵押權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的凈收入為準。
第四條抵押人承諾。
1、抵押人對抵押物擁有充分的、無爭議的所有權或處分權。
2、抵押物依法可以流通或轉讓。
4.乙方/丙方違約金。
5.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6.乙方/丙方對甲方的損害賠償金。
第三條乙方以以下有權設置抵押權的財產的所有權、使用權以及其他可以處分的權利提供抵押擔保:_________。
1.其中法律規定需要辦理抵押登記始設立抵押權的財產為:
財產a:_________。
財產b:_________。
……。
其中財產_________在此之前已經設有_________擔保物權,擔保金額為:_________,擔保方式為:_________元人民幣,除此之外沒有其他第三人可以主張的物權存在。
2.法律規定不需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即設立的財產為:
財產a:_________。
財產b:_________。
……。
其中財產_________在此之前已經設有_________擔保物權,擔保金額為:_________,擔保方式為:_________元人民幣,除此之外沒有其他第三人可以主張的物權存在。以上財產名稱、權屬證書編號、基本狀況描述、價值評估等基本信息由乙方提供清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若乙方所提供的以上抵押財產與清單不符,低于清單所描述的價值致使擔保債權不能完全實現則乙方當承擔違約責任。
3.甲方有權隨時對抵押財產狀況進行檢查,若遇抵押人不當使用或者保管將可能致抵押物價值減損,甲方有權制止不當使用或者使用有利于保護抵押物的方式保管,必要時可以要求抵押人維修,抵押人不維修的則甲方可以自己維修,保管費用和維修費用由抵押人負擔。但抵押人提供其他等額的物的擔保則甲方不再享有前項權利。
4.抵押物上如果存在賦稅事項則甲方有權隨時監督抵押人繳納賦稅。
第四條雙方約定在抵押權設立前由_________方對第三條約定的以下抵押財產向保險公司上_________保險,保險金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保險期間為_________,保險費由_________方負擔,續保由_________方及時辦理。
財產a:_________。
財產b:_________。
……。
辦理保險事務乙方應當提供協助義務。
若乙方或者丙方違反前款約定致使抵押權設立后保險事務尚未辦理完畢而導致抵押財產價值減損不能完全清償債務或者抵押財產毀損滅失,乙方或者丙方應當另行提供擔保。若約定甲方辦理保險,在抵押權設立前甲方沒有辦理完畢致使抵押財產價值減損或者毀損滅失后無法主張保險理賠則乙方有權以該抵押財產清單上所載明的評估價值抵消主債權。
第五條抵押財產價值減損或者毀損滅失所獲得的保險賠償金由保險人向_________提存以擔保債權的履行,提存費用的負擔依法律法規規定。
抵押財產被第三人侵權所獲得的賠償金由乙方向_________提存以擔保債權的履行,提存費用的負擔依法律法規定。
發生前兩款情形債務人要求提前履行債務,甲方不得拒絕。
第六條以下抵押財產由抵押人協同甲方辦理登記,法律法規規定須由抵押人和抵押權人一起辦理登記的,則甲方和抵押人一起去登記單位辦理。
1.法律規定辦理登記后抵押權始設立的財產:
財產a:_________。
登記單位:_________。
財產b:_________。
登記單位:_________。
………。
2.法律規定不需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即設立的財產為:
財產a:_________。
登記單位:_________。
財產b:_________。
登記單位:_________。
3.登記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
4.登記機關要求填寫的擔保登記期間屆滿由_________方辦理延續登記。
5.登記需要繳納的費用由_________方負擔。
6.登記事項需要變更的由雙方協商辦理。
第七條主債務人違約或者侵權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以以下方式處理下列財產,抵押人可以監督甲方處理:
1.以下財產折價處理:
財產a:_________。
財產b:_________。
……。
2.以下財產變賣:
財產a:_________。
財產b:_________。
……。
3.以下財產拍賣:
財產a:_________。
財產b:_________。
………。
4.折價、變賣、拍賣的各財產所得價款按照以下順序實現甲方的債權,實現全部擔保債權后剩余款項歸還抵押人。
c主債權利息。
d主債權。
第八條主合同效力不影響本擔保合同的效力。
依據法律規定本合同經_________審查批準后生效,由_________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_________提出申請。
依據法律規定本合同不需經過國家行政審批則本合同生效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1)抵押人和甲方簽字蓋章則生效。
(2)本合同自向_________公證處公證后生效。公證費由_________方承擔。
(3)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
(4)本合同自_________(附某一種或者多種條件)成就時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當事人各方各執一份,經公證的公證機關執一份,各分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九條各方以本合同書上載明的通訊地址和電話送達文件和口頭通知,若有變動當及時通知各方。
第十條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主合同債權和債務都不得轉讓,否則乙方有權撤銷本擔保合同;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變更主合同,否則乙方不承擔擔保責任;若主合同雙方均未按主合同的約定實際履行主合同則乙方免除擔保責任。
第十一條若因本合同發生爭議各方經協商不成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簽訂地點是:_________。
甲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乙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丙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最新追加擔保合同(通用18篇)篇十
丙方:___________。
為保證乙方與丙方簽訂的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為抵押物為丙方提供擔保。經審查,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房產抵押。甲、丙、乙三方根據以下條款,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甲方同意以其名義將(該房屋或地塊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給乙方,給予乙方優先抵押權,作為丙方履行主合同義務的保證。
三、抵押登記。
3、抵押登記和保管所需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不動產抵押借款保險。
1、甲方應按乙方要求為抵押財產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正本交乙方保存。保險期限應比主合同的保險期限長。主合同期限延長的,甲方應當辦理延長保險期限手續。被保險財產發生災害性損失時,乙方有權從保險賠償金中先追償丙方欠款。在任何情況下,任何人不得侵犯乙方的保險第一受益人身份和控制保險費的權利。
2、甲方負責支付保險費;
4、乙方可以直接向丙方索賠,無需先索賠保險賠償金。
五、抵押的解除。
2、與解除抵押關系相關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支付、、
六、抵押財產的處置。
(1)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處分抵押財產:
1、丙方違反主合同或甲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
2、丙方依法解散、破產或被撤銷,無人代其承擔債務。
(二)處置方式:乙方可以選擇下列方式之一:
1、同意甲方折價轉讓;
2、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同意并授權乙方出售或拍賣抵押財產,并以所得款項予以補償;
4、乙方向乙方經營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處分抵押財產的補償順序和分配原則:
1、支付處置抵押財產所需的一切費用(包括支付給托管人或代理人的費用和報酬);
3、扣除上述金額后,如有余額,乙方應將余額返還給甲方、、
(4)甲方同意,乙方按上述規定處分抵押財產時,有權簽署與抵押財產的買賣、租賃有關的文件和合同,并有權出具收據或文件。
(5)如果乙方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處分抵押財產,甲方不得因此要求損害賠償。
七、特別商定事項。
在下列情況下:
1、丙方違反主合同或甲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
2、甲方財產已遭受或可能遭受查封或沒收;
3、丙方無還款能力或可能破產;
4、甲方放棄抵押財產;
5、丙方發生其他影響其履約能力的重大變化時,乙方認為有必要。乙方有權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要求甲方、丙方限期改正違約行為;
2、要求甲方采取補救措施;
3、按照本合同第6(2)條的規定處分抵押財產。
八、甲方的陳述和保證。
1、保證本合同的履行和丙方在主合同項下的義務;
5、抵押財產貶值或不履行擔保義務時,甲方有責任重新提供或增加擔保以彌補不足;
6、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將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抵押財產進行再抵押、出售、出租、捐贈、轉讓、抵減債務、信托、出借或處分。
8、允許乙方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內進入抵押物進行檢查;
9、變更地址時應立即通知乙方;
10、按時繳納與抵押財產有關的任何稅費;
12、根據乙方的法律要求,采取一切措施,簽署一切相關文件,確保乙方的合法權益;
13、甲方發生合并時,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如甲方發生分立,變更后的機構應共同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并承擔連帶責任。如果甲方違反上述聲明和保證,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按照第七條所述的處理方式進行處理。
九、與本合同有關的所有稅費均由甲方承擔。
十、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對甲方或丙方的任何違約或延遲給予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遲均不得損害、影響或限制乙方在主合同和本合同項下享有的所有權益,也不得視為乙方對甲方或丙方違反主合同和本合同的任何許可。也不視為乙方放棄對甲方或丙方違反主合同和本合同的任何行為采取法律措施。
最新追加擔保合同(通用18篇)篇十一
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抵押財產(包括動產和不動產)的占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物。
一、可抵押的財產。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三)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并抵押。
二、一物可同時抵押多次嗎?
抵押人所擔保的債權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價值。
財產抵押后,該財產的價值大于所擔保債權的余額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額部分。
三、土地抵押和房屋抵押。
(一)以依法取得的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
(二)以出讓方式(包括招標、投標和掛牌)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的,應當將抵押時該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同時抵押。
(三)鄉(鎮)、村企業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單獨抵押。以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
四、下列財產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權;。
(四)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
二、抵押合同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數額;。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三)抵押物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所在地、所有權權屬或者使用權權屬;。
(四)抵押擔保的范圍;。
(五)當事人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備前款規定內容的,可以補正。
三、抵押合同的禁止條款:
在合同中不得約定在債務履行期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時,抵押物的所有權轉移為債權人所有。
四、以下列財產抵押的,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一)以無地上定著物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的;。
(二)以城市房地產或者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筑物抵押的;。
(三)以林木抵押的;。
(四)以航空器、船舶、車輛抵押的;。
(五)以企業的設備和其他動產抵押的。
五、辦理抵押物登記的部門如下:
(一)以無地上定著物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的,為核發土地使用權證書的土地管理部門;。
(三)以林木抵押的,為縣級以上林木主管部門;。
(四)以航空器、船舶、車輛抵押的,為運輸工具的登記部門;。
(五)以企業的設備和其他動產抵押的,為財產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六、以其他財產抵押的,可以自愿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如當事人希望辦理抵押物登記的,登記部門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證部門。
七、辦理抵押物登記,應當向登記部門提供下列文件或者其復印件:
(一)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二)抵押物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證書。
一、抵押擔保的范圍。
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抵押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二、抵押與出租。
抵押人將已出租的財產抵押的,應當書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
三、抵押與轉讓。
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
四、抵押權轉讓。
抵押權不得與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或者作為其他債權的擔保。
五、抵押權與債權。
抵押權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的,抵押權也消滅。
六、抵押權的實現。
債務履行期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的,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受償;協議不成的,抵押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后,其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七、抵押權實現的順序。
同一財產向兩個以上債權人抵押的,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照以下規定清償:
(二)抵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的,該抵押物已登記的,按照本條第(一)項規定清償;未登記的,按照合同生效時間的先后順序清償,順序相同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抵押物已登記的先于未登記的受償。
城市房地產抵押合同簽訂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屬于抵押物。需要拍賣該抵押的房地產時,可以依法將該土地上新增的房屋與抵押物一同拍賣,但對拍賣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權人無權優先受償。
依照本法規定以承包的荒地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的,或者以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筑物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的,在實現抵押權后,未經法定程序不得改變土地集體所有和土地用途。
九、拍賣劃撥土地。
拍賣劃撥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所得的價款,在依法繳納相當于應繳納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款額后,抵押權人有優先受償權。
十、追償。
為債務人抵押擔保的第三人,在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最新追加擔保合同(通用18篇)篇十二
1.擔保的概念。擔保,是指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的保證合同履行、保障債權人利益實現的法律措施?!段餀喾ā?、《擔保法》及《擔保法解釋》等法律、法規、司法解釋對擔保問題作有詳細規定。擔保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從屬性。擔保合同是從屬于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當然這種從屬性也有例外?!段餀喾ā?、《擔保法》已經明確規定了最高額保證(《擔保法》第十四條)、最高額抵押(《物權法》第二百零三條至第二百零七條)和最高額質押(《物權法》第二百二十二條),允許為將來存在的債權預先設定保證、抵押權、質押權,而且《擔保法》規定了從屬性的前提下,允許"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可見合同擔保的從屬性是有條件。
(2)補充性。擔保對債權人權利的實現僅具有補充作用,在主債關系因適當履行而正常終止時,擔保人并不實際履行擔保義務。只有在主債務不能得到履行時,補充的義務才需要履行,使主債權得以實現,因此,擔保具有補充性。
2.擔保的方式?!稉7ā芬幎ǖ膿7绞匠吮WC、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以外,還有一種重要的擔保方式就是反擔保。
反擔保,是指為了換取擔保人提供保證、抵押或質押等擔保方式,而由債務人或第三人向該擔保人提供的擔保,該擔保相對于原擔保而言被稱為反擔保?!稉7ā返谒臈l規定:"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時,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這條規定強調反擔保只能由債務人提供,忽視了債務人委托第三人向原擔保人提供反擔保的情形?!稉7ㄋ痉ń忉尅穼Υ诉M行了擴張解釋,規定反擔保人可以是債務人,也可以是債務人之外的其他人。當然并非《擔保法》規定的五種擔保方式均可作為反擔保方式。根據《擔保法司法解釋》的規定,反擔保方式可以是債務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質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證、抵押或者質押。因此留置和定金不能作為反擔保方式。在債務人自己向原擔保人提供反擔保的場合,保證就不得作為反擔保方式。
1.擔保無效的情形。擔保合同必須合法方才有效。根據有關法律和司法解釋規定,下列擔保合同無效:(1)國家機關和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違法提供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2)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即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同意,以公司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3)以法律、法規禁止流通的財產或者不可轉讓的財產設定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
根據《擔保法司法解釋》規定,下列情形的對外擔保合同無效:(1)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或者登記對外擔保的。(2)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或者登記,為境外機構向境內債權人提供擔保的。(3)為外商投資企業注冊資本、外商投資企業中的外方投資部分的對外債務提供擔保的。(4)無權經營外匯擔保業務的金融機構、無外匯收入的非金融性質的企業法人提供外匯擔保的。(5)主合同變更或者債權人將對外擔保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未經擔保人同意和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的,擔保人不再承擔擔保責任。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在《公司法》、《證券法》修訂之后,證監會、銀監會發布《關于規范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證監發〔20xx〕120號),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該通知規定,上市公司對外擔保必須經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應當明確股東大會、董事會審批對外擔保的權限及違反審批權限、審議程序的責任追究制度。
應由、股東大會審批的對外擔保,必須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后,方可提交股東大會審批。須經股東大會審批的對外擔保,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1)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對外擔保總額,超過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50%以后提供的任何擔保。(2)為資產負債率超過70%的擔保對象提供的擔保.(3)單筆擔保額超過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10%的擔保。(4)對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提供的擔保。股東大會在審議為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提供的擔保議案時,該股東或受該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與該項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股東大會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半數以上通過。應由董事會審批的對外擔保,必須經出席董事會的2/3以上董事審議同意并作出決議。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對外擔保,比照上述規定執行。
2.擔保合同無效的法律責任。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時,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即承擔《合同法》規定的締約過失責任。根據《擔保法司法解釋》規定:(1)主合同有效而擔保合同無效,債權人無過錯的,擔保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債權人的經濟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債權人、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1/2。(2)主合同無效而導致擔保合同無效,擔保人無過錯則不承擔民事責任;擔保人有過錯的,應承擔的民事責任不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1/3。(3)擔保人因無效擔保合同向債權人承擔賠償責任后,可以向債務人追償,或者在承擔賠償責任的范圍內,要求有過錯的反擔保人承擔賠償責任。
但為了保證債權人的利益,主合同解除后,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另外,如果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權限訂立的擔保合同,除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超越權限的以外,該代表行為有效。
金錢擔保包括哪些方面。
金錢包括定金、押金、保證金,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財產作為抵押物,當事人一方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可以向對方給付定金,詳細內容請閱讀下文。
金錢擔保是指于債務之外又交付一定數額的金錢,該金錢的得失與債務履行與否聯系在一起,包括:定金、押金、保證金。擔保法上僅指定金。
(1)保證人向債權人保證債務人履行債務,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按照約定由保證人履行或者承擔連帶責任;保證人履行債務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2)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財產作為抵押物。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依照法律的規定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變賣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得到受償。
(3)當事人一方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可以向對方給付定金。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無權要求返回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
(4)按照合同的約定一方占有對方的財產,對方不按照合同給付應付款,超過約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權留置該財產,依照法律的規定以留置財產折價或者以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得到償還。
替別人擔保要承擔哪些責任。
了解替別人擔保的責任,可以有效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包括可能被控告、可能被宣判破產、多名擔保人并非安全、死亡并不代表免除擔保,詳細的內容請閱讀下文。
人們在未同意充當擔保人之前,須了解下列可能發生的責任后果:
1、可能被控告。
要是借貸者違約而欠債,銀行或金融公司就會控告擔保人。
2、你可能被宣判破產。
如債務超逾rm30,000,擔保人可能被宣判破產。
3、多名擔保人并非安全。
不要以為有多名擔保人就感到安全。債務不一定由多名擔保人平均承擔。銀行也不須要選擇向較富裕的擔保人追債。貸方有權選擇向所有或其中一名擔保人追債。
4、死亡并不代表免除擔保。
這要看是哪類擔保。如屬聯保而涉及多項擔保,擔保人死后,其遺產仍得用以償還債務。可是,如只是一項聯保,其遺產就無需用以償債。
擔保合同是指當債務人不履行或無法履行債務時,以一定方式來保證債權人債權得以實現的協議。那么擔保合同有哪些特征呢?針對這個問題,小編整理了有關擔保合同特征的法律知識,請閱讀下面的文章進行詳細了解。
擔保合同的從屬性,又稱附隨性、伴隨性,是指擔保合同的成立和存在必須以一定的合同關系的存在為前提。被擔保的合同關系是一種主法律關系,為之而設立的擔保關系是一種從法律關系。我國《擔保法》第5條第1款規定:“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p>
擔保合同的訂立目的是保障所擔保的債務履行,保護交易安全和債權人利益。
擔保合同的從屬性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一是成立上的從屬性,即擔保合同的成立應以相應的合同關系的發生和存在為前提,而且擔保合同所擔保的債務范圍不得超過主合同債權的范圍。二是處分上的從屬性,即擔保合同應隨主合同債權的移轉而移轉。三是消滅上的從屬性,即主合同關系消滅,為其所設定的擔保合同關系也隨之消滅。四是效力上的從屬性,擔保合同的效力依主合同而定。擔保合同的訂立時間,可以是與主合同同時訂立,也可以是主合同訂立在先,擔保合同隨后訂立。
根據我國《擔保法》第5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約定擔保合同不從屬于被擔保的合同的,若被擔保的合同無效,擔保合同并不因之而無效?!薄稉7ā返?4條和第59條也明確規定了最高額保證和最高額抵押,允許為將來存在的債權預先設定保證或者抵押權。
擔保合同的補充性是指合同債權人所享有的擔保權或者擔保利益。擔保合同的補充性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第一,責任財產的.補充,即擔保合同一經有效成立,就在主合同關系的基礎上補充了某種權利義務關系,從而使保障債權實現的責任財產得以擴張,或使債權人就特定財產享有了優先權,增強了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的可能性。
第二、效力的補充,即在主合同關系因適當履行而正常終止時,擔保合同中擔保人的義務并不實際履行。只有在主債務不履行時,擔保合同中擔保人的義務才履行,使主債權得以實現。
擔保合同的相對獨立性,是指擔保合同盡管屬于從合同,但也具有相對獨立的地位,即擔保合同能夠相對獨立于被擔保的合同債權而發生或者存在。擔保合同的相對獨立性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一是發生或存在的相對獨立性,即擔保合同也是一種獨立的法律關系。擔保合同的成立,和其他合同的成立一樣,須有當事人的合意,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而發生,與被擔保的合同債權的成立或者發生分屬于兩個不同的法律關系,受不同的法律調整。二是效力的相對獨立性,即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當事人的約定,擔保合同可以不依附于被擔保的合同債權而單獨發生效力,此時,被擔保的合同債權不成立、無效或者失效,對已經成立的擔保合同的效力不發生影響。此外,擔保合同有自己的成立、生效要件和消滅的原因,而且,擔保合不成立、無效或者消滅,對其所擔保的合同債權不發生影響。
擔保合同從其涵義上來說,是指為保障債權的實現由當事人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基礎上設立的合同。
從擔保合同的法律關系構成看,包括主體、客體和內容三要素。
從擔保合同的性質看,擔保合同是從合同。擔保合同的目的和作用在于擔保主債合同的實現,由此可見,若沒有主債合同的存在,就沒有必要設立擔保合同。因此,擔保合同必須以主債權債務合同的設立為其存在的前提條件,而且與之共始終。
擔保合同效力的認定主要是從主合同是否成立有效、擔保合同的主體、客體和內容是否合法妥當等幾信方面予以考察。
首先,擔保合同是從合同,即依附于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當主合同無效時,擔保合同作為主合同的從合同自然也無效。若當事人在擔保合同中另有約定(比如約定為不得撤銷的擔保),則按當事人約定的內容來處理。
其次,擔保合同的主體不合格導致擔保合同無效。如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獨自擔保合同應認定為無效;;國家禁止為保證人的單位,如未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家機關、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事業為目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者未經法人書面授權的法人分支機構、職能部門,違背國家法律規定,訂立保證合同,做為保證人都應認定為無效。
第三是擔保合同的客體若是違背國家法律、政策、公序良俗或有害社會利益也應認定為無效。例如,不能以人身為標的設立擔保合同;不能以法律明確規定不能作為抵押物的財產作為擔保合同的標的;如以土地所有權作為抵押標的擔保合同無效;擔保的內容如違背法律或有害社會公共秩序應為無效,如保證人向債權人保證若債務人不履行債務就砍下債務人的一支胳膊,這樣的擔保合同無效。
根據擔保法有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定金5種方式。留置是法定擔保方式,即債權人依照法律規定行使留置權,無需當事人之間約定。其他4種擔保方式需由當事人之間約定,是協議的擔保方式。
擔保方式可分為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定金五種。
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與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主合同的義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抵押財產的占有,將抵押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占有,或者將其財產權利交由債權人控制,將該動產或者財產權利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動產或者財產權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動產或者財產權利的價款優先受償。
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運輸合同、加工承攬合同中,債權人依照合同約定占有債務人的動產,債務人不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規定留置該財產,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定金是指合同當事人一方為了擔保合同的履行,預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數額的金錢的行為。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回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最新追加擔保合同(通用18篇)篇十三
擔保人不一定是本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在保證擔保合同中,擔保人只能是本合同以外的第三人。
以下財產可以用于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以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
(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不得抵押的財產:
(一)土地所有權;。
(四)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提醒注意:對于可以抵押的財產中的一、二、三、五中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四、六、五中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時設立;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國家機關,學校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企業法人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不得為保證人。但是,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有法人的書面授權的,可以在授權的范圍內提供保證。
a、應明確所繳款項的性質是“定金”
定金條款應寫明“定金”字樣,最高院關于適用《擔保法》若干問題的司法解釋第一百一十八條規定:當事人交付留置金、擔保金、保證金、訂約金、押金或者訂金等,但沒有約定定金性質的,當事人主張定金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b、定金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
《擔保法》第九十一條規定,定金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第八十九條規定,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對于超過百分之二十的部分,可以作為預付款,可以要求返還。但不具備定金的性質。
擔保在銀行借貸、商品交易、貨物運輸、加工承攬等經濟活動中,可以保障債權人債權的實現。
在現實生活中,由于不少人對《擔保法》缺乏了解,經常導致糾紛案件的發生。
最新追加擔保合同(通用18篇)篇十四
甲方(債權人):
乙方(債務人):
丙方(擔保人):
本擔保于年月日由以上三方在簽訂。
為了確保甲方與乙方于20xx年12月29日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稱主合同,合同編號:,借款合同本金為人民幣圓整)的全面履行,丙方應乙方的要求,自愿為乙方因不履行、不完全履行、無法履行上述簽定的主合同,導致乙方對甲方產生的債務,提供無限連帶擔保責任。
經三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擔保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并簽署擔保書。
1、本擔保書所擔保的債權為乙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無法履行上述甲方、乙方于年月日簽訂的主合同的約定,產生的甲方對乙方享有之債權。
2、丙方以其擁有的全部資產作為抵押擔保,且丙方向甲方提供的擔保的范圍包括甲方為履行上述借款合同所支付全部款項,甲方追索逾期借款所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調查取證費、違約金、借款利息、借款本金等。
3、丙方根據本擔保以保證方式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銷無限連帶擔保責任。
4、本擔保書約定的擔保期限為二年,自本擔保書訂立之日起計算。
5、保證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6、本擔保書自丙方蓋章,甲方、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主合同無效或失效并不影響本擔保書的效力,本擔保書項下的擔保延及丙方在主合同無效或失效后的法律責任。
7、丙方特別承諾:丙方在簽署本擔保書前,已經充分理解、明確認識到簽署本擔保書的法律后果,因此確認本擔保書不因上述主合同無效而無效,即使主合同因某種原因無法履行或無效,均不影響本擔保書的效力,不影響丙方對甲方的擔保責任。
8、本擔保書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照主合同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予以解決。在訴訟期間,本擔保書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二、其他事項。
1、本擔保書未盡事宜,由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另行協商解決。
2、本擔保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蓋章)。
日期:
日期:
日期:
最新追加擔保合同(通用18篇)篇十五
_________(受益人):
_________(委托人)系我行客戶,其結算保障金存款戶帳號_________,履約類保函擔保合同范本。該單位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與你方簽署_________(合同或向_________工程投標)編號_________,合同范本《履約類保函擔保合同范本》。我行已接收該單位委托,愿對該單位履行上述合同(投標書)商定的任務供給擔保。如該單位不實行合同,且不自動支付違約金,我行愿承當擔保義務,按合同的規定,代為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我行擔保額度隨合同逐漸履行而相應遞減。
除本保函固定條款中劃定的終止保函效率的前提外,當呈現下列情形時,擔保銀行也可撤銷本保函:_________。
擔保銀行(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追加擔保合同(通用18篇)篇十六
債權人:_____________稱為甲方,連帶保證人:________稱為乙方。
經雙方同意,就未來債務擔保,特訂立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主債務人_____與甲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簽訂的合同中,主債務人向甲方透支額度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乙方應甲方要求自愿與主債務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屬實。
第二條乙方應保證主債務人在未來清償最高開倉限額票據上的債務,以及利息滯納金,利息滯納金為擔保物權的成本。以及所有不履行債務的損害賠償。
第三條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向主債務人借款超過第一條約定限額的,超出部分仍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當甲方同意主債務人提前解決部分債權擔保標的并放棄抵押(質押)權,或部分或全部交換時,乙方的連帶保證責任不變,乙方仍應負責不以中途變更擔保物權為借口主張免除其責任。
第五條主債務人不含履行合同義務的,無論擔保項目多少,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后,應代為清償主債務人的全部債務,并愿意放棄先抗辯的權利。
第六條乙方被擔保債務的履行地約定為甲方所在地。
第七條乙方未按約定履行職責時,其訴訟法院的管轄由甲方指定,乙方無異議。
前款訴訟費用由乙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八條乙方同意甲方將其部分或全部債權轉讓給主債務人,其擔保權益轉讓給他人。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債權人_____________(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
統一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共同擔保人_____________(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
統一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最新追加擔保合同(通用18篇)篇十七
委托人(甲方):
身份證號: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身份證號: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擔保人(乙方):
代表人:
鑒于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糾紛一案,甲方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向上述法院出具訴訟保全財產擔保的相關手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
本合同所稱財產保全擔保是指甲方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時,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為甲方配備并向法院提供具有管理和處置權的擔保財產,并按擔保法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協助財產所有人履行相關法律手續承擔擔保義務的民事法律行為。
第二條擔保的范圍、金額和責任承擔。
1、甲方的訴訟保全標的為:2、3、乙方在上述擔保范圍內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
第三條擔保期間。
擔保期間是向人民法院申請訴訟保全擔保之日至法院解封乙方的擔保財產之日為止(包括以和解和調解終結的案件),最長不超過6個月。
第四條擔保費及支付方式。
1、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財產保全擔保費用人民幣:項下案件在審理過程中發生如管轄權爭議、公告、鑒定、中止等情形延長審理期限,甲方須自上述事件發生之日起向乙方另行交納擔保費用。)若擔保時間超出6個月,以人民幣4166元/月收取。
2、甲方應承擔此次擔保所產生的財產評估費,計人民幣。
3、甲方應預交結果反饋保證金人民幣,保證及時向乙方反饋有關信息(包括:擔保財產的查封日期、查封對象的清單回執、案件開庭日期、審判日期、審理情況及解封情況)。以便乙方了解案件的進展情況,保證擔保財產的及時解封。保證金在乙方擔保財產解封后三日內無息退還給甲方。
4、上述費用甲方應在該合同簽定之日全額支付給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帳戶上。乙方收到款后向甲方出具收款憑證。若乙方及乙方提供的其他財產所有人的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法院未認可,乙方應自甲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退還上述費用。
5、乙方指定收款賬戶為:戶名:賬號:
開戶行:
第五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對所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的真實,完整及有效性負全部責任。提供的資料包括起訴狀、財產保全申請書、擬查封標的與本案關聯性證據材料。擔保發生之后及時提供查封的裁定書、開庭傳票、判決書、解封的裁定(復印件即可)。
2、在擔保期間,不受甲方內部任何事件變化而使乙方受到損失。
3、甲方與被告訂立的合同符合法律生效要件,甲方不得與被告惡意串通騙取乙方的擔保責任。
4、甲方具備本合同要求的履行能力,有充分和法定的權利簽署和執行與乙方簽定的本合同。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如因擔保事宜,被申請人向乙方及擔保財產所有人索賠,甲方將無條件全部承擔乙方因履行該擔保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支付的索賠款違約金罰金)。
2、甲方必須無條件在乙方發出的書面通知索賠之日起3天內一次性支付乙方及擔保財產所有人已向被申請人賠償的全部款項。
3、合同生效后,甲方無故單方面解除合同的(包括但不限于未在法定期限內起訴等),乙方不再退回已經收取的擔保費,未支付的部分有權要求支付。.
4、若法院實際查封的對象與合同約定的保全標的不一致時,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已收取的擔保費不予退回。.如果甲方變更查封應事先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書面同意按照乙方要求交納保證金,否則乙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5、甲乙雙方約定的擔保到期三日內,甲方應向法院申請解除乙方的擔保責任,并跟蹤解封事宜,在收到法院解除擔保裁定書三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否則每延期一日甲方按擔保金額的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并承擔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等)。
6、雙方約定的擔保期間到期三日內,甲方不及時向法院申請執行,并同時申請解封擔保財產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甲方另行支付相當于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兩倍的擔保費,并承擔本合同第六條第5項的責任。
第七條如果二審中甲方仍需乙方提供擔保的,在征得乙方書面同意的前提下,本合。
同的條款仍然有效。擔保費按照第四條第一款約定。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合同變更,解除和生效。
1、本合同補充、修改、變更、解除均需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簽字):代表人(簽字):
簽約地點:
簽署日期:年月日
最新追加擔保合同(通用18篇)篇十八
出租人:簽字地點:。
承租人:。
第一條租賃。
1.名稱:。
2.數量及相關配套設施:。
3.質量狀況:。
第二條租賃期限為。
(注:租期不超過20年。二十年以上,超過部分無效)。
第三條租賃物的用途或性質為。
租賃物的使用方法:。
第四條租金、支付租金的期限和方式。
1.租金(大寫):。
2.租金支付期限:。
3.租金支付方式:。
第五條租賃物的交付時間、地點、方式及驗收方式為。
第六條租賃物的維護。
1.出租人的維修范圍、時間和費用為:。
2.承租人的維修范圍和費用:。
第八條租賃物的改善或其他事項的增加。
出租人(是/否)允許承租人改善租賃物或增加其他東西。改善或增加其他物品不得損壞租賃物。
租賃合同期滿時,改善租賃物或增加其他物品的措施為:。
第九條出租人(是/否)允許承租人轉租租賃物。
第十條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合同爭議的解決: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以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租賃期滿,雙方如需續租,可在租賃期滿前日續訂租賃合同。
第十三條租賃期滿后,租賃物的歸還時間為。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為準。
出租人:承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