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申請書是用于向機構或組織申請某項事務或權益的書面材料。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更多申請書范文,供大家參考與借鑒。
優秀領取失業金的申請書大全(17篇)篇一
(1)終止勞動合同的;。
(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因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4)因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7)因用人單位扣押身份、資質、資歷等證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8)因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9)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3、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
4、有求職要求,愿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
1、原工作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及失業登記證明書》;。
2、《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勞動手冊》;。
3、若是勞教釋放人員還須攜帶公安部門出具的釋放證明;。
4、相關戶口證明;。
6、市區城鎮戶口人員在辦理失業金申領前先到檔案窗口做好檔案登記。
優秀領取失業金的申請書大全(17篇)篇二
1、勞動者按規定參加了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及其以上的。
2、勞動者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具體包括:
a、終止勞動合同的;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b、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
e、以及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
3、勞動者已辦理失業登記和求職登記的。滿足以上三條的失業人員可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到受理其單位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
優秀領取失業金的申請書大全(17篇)篇三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用人單位和本人已履行繳費義務累計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二、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發放失業保險金,并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重新就業的;。
(二)應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勞動就業服務機構介紹工作的;。
(七)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領取標準。
月失業金領取標準=杭州市最低月工資標準×80%。
優秀領取失業金的申請書大全(17篇)篇四
從鄭州市失業保險管理中心了解到,本月開始上調的失業保險待遇新的發放方案已經制訂好,即日開始,符合條件的1.4萬失業金領取人員可簽字申領。據悉,此次調整全市失業保險待遇最低提高35%。
此次隨最低工資標準上調,失業保險待遇也從本月開始上調,市本級、市轄區、新鄭市、滎陽市、鞏義市、新密市、登封市失業保險金每人每月發放標準由640元調整為864元,增幅35%,中牟縣由560元調整為864元,增幅54%。據介紹,這是自1986年鄭州市建立失業保險制度以來第十次調整失業保險金標準,而在歷次調整中,今年全市調整幅度最大。
全市符合本次調待范圍的失業保險人員約有1.4萬,即日起,相關人員可前往所屬失業保險管理中心簽字申領,相關失業保險待遇將于月底撥付到賬。
失業保險金標準調整后,各類失業人員可享受的一次性生活補助金、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職業培訓補貼、喪葬補助金和其供養配偶、直系親屬的撫恤金,本月起也都隨之按比例上調。其中,10月1日前失業人員應享受的失業保險金需要補發的,仍按調整前原標準執行。
優秀領取失業金的申請書大全(17篇)篇五
失業保險金標準在現行基礎上平均每檔上調120元。
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月發放標準為1012元;。
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月發放標準為1039元;。
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不滿月發放標準為1066元;。
累計繳費時間滿15年不滿月發放標準為1093元;。
累計繳費時間滿20年以上月發放標準為1121元。
優秀領取失業金的申請書大全(17篇)篇六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即失業人員不愿意中斷就業,但因本人無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斷就業。
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
1、《失業人員登記審核表》(一式兩份,各貼一張相片)。
2、《失業人員申領一次性生活補助金登記審核表》(一式兩份,各貼一張相片)。
3、失業人員與表格照片相同的近期同底版照片2張。
4、失業人員檔案。
5、終止或者解除勞動(招、聘用)關系的文件、合同等證明材料。
2、出示證明材料,辦理失業登記。
4、經審核符合領取條件的,由指定銀行按月發放。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申領失業人員,于申領次月憑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開具的失業保險單證到指定的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
優秀領取失業金的申請書大全(17篇)篇七
失業人員同時具備以下條件,即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1、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個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4、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人員。
(1)終止勞動合同的;。
(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
(6)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失業保險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最長可領取1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24個月。自選專業報名參加一次免費職業技能培訓。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可免費參加勞動保障部門統一組織的職業技能培訓。醫療補助金。每月隨失業保險金發放10元的醫療補助金。
優秀領取失業金的申請書大全(17篇)篇八
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我公司擔任________(部門)的_______職務,由于___個人______原因提出辭職,現已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公章)。
x年x月x日。
優秀領取失業金的申請書大全(17篇)篇九
3、職工繳納失業保險滿10年不滿,每月可領取1266元;。
4、職工繳納失業保險滿15年不滿,每月可領取1293元;。
5、職工繳納失業保險滿20年以上,每月可領取1321元。
優秀領取失業金的申請書大全(17篇)篇十
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應具備什么條件?失業人員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失業前所在單位及個人參加失業保險;
(2)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
(3)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
(4)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
哪些職工失業后可以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1)勞動(聘用)合同到期終止的`;
(2)因用人單位原因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
(4)協商一致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
(5)被用人單位辭退的;
(6)被用人單位除名或者開除的;
(7)符合法律、法規或市政府有關規定的其他情形。
優秀領取失業金的申請書大全(17篇)篇十一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并同時按規定享受其他各項失業保險待遇。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
(4)有求職要求,愿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02。
優秀領取失業金的申請書大全(17篇)篇十二
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
(三)己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如: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補貼等。
二、失業金如何計算。
失業保險金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具體標準如下:
(二)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
(三)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三、如何辦理失業金。
(一)辦理《失業證》。
一般持以下證件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證》手續:
1.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證明;
3.學歷證明;
4.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張。
一般持以下證件到失業保險辦理機構辦理領取失業金手續:
1.勞動合同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原件;
2.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戶籍證明原件;
3.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張;
4.已經年檢好的《失業保險繳費憑證》。
優秀領取失業金的申請書大全(17篇)篇十三
3、繳納失業保險3年以上不滿5年,領取期限為12個月;。
4、繳納失業保險5年以上不滿8年,領取期限為15個月;。
5、繳納失業保險8年以上不滿,領取期限為18個月;。
6、繳納失業保險10年以上,領取期限為24個月。
優秀領取失業金的申請書大全(17篇)篇十四
一、收入證明范本(手寫)。
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系我單位員工,任職______,月收入_______元人民幣,特此證明.
主管單位(公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收入證明范本(表格式)。
姓名性別工作單位職務。
行政事業類企業類。
1
基本工資。
1
計時工資。
2
工資性津貼。
2
計件工資。
3
各類生活補貼。
3
生活補貼。
4
各類獎金。
4
各類獎金。
合計:。
合計:。
單位意見:。
公章:xxx。
負責人:xxx。
20xx年x月x日。
三、失業金領取條件。
1、單位繳納了失業保險。
2、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
3、在就業局進行了再就業登記。
4、未再就業。報告證明可以咨詢公司人力。
優秀領取失業金的申請書大全(17篇)篇十五
**領導:
由于我中心剛剛成立,日常辦公用品尚未配齊,無法滿足工作需要,需購置辦公設備及用品若干,具體清單如下:
詳細列表(略)。
以上共計:xx元。
特此申請,妥否,望批示!
申請人: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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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秀領取失業金的申請書大全(17篇)篇十六
審核未通過:當場告知原因。
審核通過:失業人員自辦理失業登記的次月25日后,憑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為其辦理的銀行存折到指定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失業保險金按月實行社會化發放。如發現領取金額有誤,可到受理部門查詢。
優秀領取失業金的申請書大全(17篇)篇十七
第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第十四條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并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重新就業的;
(二)應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指定的職業介紹服務機構介紹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五條用人單位與職工終止、解除勞動(聘用)或工作關系之日起7日內將失業人員的名單報戶口所在地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自終止、解除勞動(聘用)或工作關系之日起20日內,持繳納失業保險的有關材料將職工的檔案轉移到職工戶口所在地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聘用)或工作關系的證明,并書面告知其按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
第十六條失業人員應當在終止、解除勞動(聘用)或者工作關系之日起60日內,持用人單位開具的終止、解除勞動(聘用)或者工作關系證明及有關證明材料到戶口所在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同時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手續。失業保險金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在職期間被勞動教養或者判刑收監執行,被解除勞動教養或者刑滿釋放的失業人員應當在回京落戶之日起60日內,按照本規定辦理失業登記和失業保險金領取手續。
第十七條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失業人員失業前累計繳費時間確定:
(一)累計繳費時間1年以上不滿2年的,可以領取3個月失業保險金;
(二)累計繳費時間2年以上不滿3年的,可以領取6個月失業保險金;
(三)累計繳費時間3年以上不滿4年的,可以領取9個月失業保險金;
(四)累計繳費時間4年以上不滿5年的,可以領取12個月失業保險金;
(五)累計繳費時間5年以上的,按每滿一年增發一個月失業保險金的辦法計算,確定增發的月數。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失業保險費繳費時間按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時間累計計算。本市實行個人繳納失業保險費前,按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視同繳費時間,計發失業保險金時合并計算。
不屬于1994年北京市人民政府發布的《北京市企業職工失業保險規定》實施范圍,按照本規定新參加失業保險的單位的職工,本規定實施前,按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視同繳費時間,計發失業保險金時合并計算。
第十八條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內,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第十九條失業保險金標準的確定及調整,根據失業人員失業前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年限,按照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原則,結合本市經濟發展狀況及居民生活水平等因素,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提出,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并公布后執行。
第二十條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從事個體經營、興辦企業,憑其營業執照,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將其應領取的失業保險金一次性發給本人。第二十一條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成建制跨統籌地區轉移,失業人員跨統籌地區流動的,失業保險關系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招用的農民合同制工人,勞動合同期滿未續訂或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為其連續繳費的時間,對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補助,每滿1年發給1個月生活補助,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其標準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提出,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并公布后執行。
第二十三條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患病(不含因打架斗毆或交通事故等行為致傷、致殘的)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指定的醫院就診的,可以補助本人應領取失業保險金總額60%至80%的醫療補助金,具體標準為:
(一)累計繳費時間不滿5年的,其醫療費補助比例為60%;累計醫療補助金不超過本人應領取失業保險金總額的60%。
(二)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其醫療費補助比例為65%;累計醫療補助金不超過本人應領取失業保險金總額的65%。
(三)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不滿15年的,其醫療費補助比例為70%;累計醫療補助金不超過本人應領取失業保險金總額的70%。
(四)累計繳費時間滿15年不滿20年的,其醫療費補助比例為75%;累計醫療補助金不超過本人應領取失業保險金總額的75%。
(五)累計繳費時間滿20年以上的,其醫療費補助比例為80%;累計醫療補助金不超過本人應領取失業保險金總額的80%。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患危重病,按前款規定給予補助后,個人及其家庭負擔醫療費仍確有困難的,由本人申請,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查,報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批準,可給予一次性補助。但補助標準不得超過本人應領失業保險金總額的200%。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符合國家計劃生育規定生育或采取計劃生育措施的,可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補助。
第二十四條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參照本市在職職工社會保險有關規定發給喪葬補助金。有供養直系親屬的,發給一次性撫恤金,撫恤金標準按失業人員死亡當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數額和供養人數發給。供養一人的,給付6個月;供養兩人的,給付9個月;供養三人或三人以上的,給付12個月。第二十五條失業人員符合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可以按照規定享受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