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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熱國家基金申請書(通用13篇)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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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熱國家基金申請書(通用13篇)篇二
第一條為了規范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以下簡稱項目)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國務院關于改進加強中央財政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的若干意見》(國發〔〕11號)、《國務院印發關于深化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國發〔2014〕64號)和國家財政財務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項目資金,是指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按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規定,用于資助科學技術人員開展基礎研究和科學前沿探索,支持人才和團隊建設的專項資金。
第三條財政部根據國家科技發展規劃,結合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金需求和國家財力可能,將項目資金列入中央財政預算,并負責宏觀管理和監督。
第四條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以下簡稱自然科學基金委)依法負責項目的立項和審批,并對項目資金進行具體管理和監督。
第五條依托單位是項目資金管理的責任主體,應當建立健全“統一領導、分級管理、責任到人”的項目資金管理體制和制度,完善內部控制和監督約束機制,合理確定科研、財務、人事、資產、審計、監察等部門的責任和權限,加強對項目資金的管理和監督。
依托單位應當落實項目承諾的自籌資金及其他配套條件,對項目組織實施提供條件保障。
第六條項目負責人是項目資金使用的直接責任人,對資金使用的合規性、合理性、真實性和相關性承擔法律責任。
項目負責人應當依法據實編制項目預算和決算,并按照項目批復預算、計劃書和相關管理制度使用資金,接受上級和本級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七條自然科學基金項目一般實行定額補助資助方式。對于重大項目、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制項目等研究目標明確,資金需求量較大,資金應當按項目實際需要予以保障的項目,實行成本補償資助方式。
第二章項目資金開支范圍。
第八條項目資金支出是指在項目組織實施過程中與研究活動相關的、由項目資金支付的各項費用支出。項目資金分為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
第九條直接費用是指在項目研究過程中發生的與之直接相關的費用,具體包括:
(一)設備費:是指在項目研究過程中購置或試制專用儀器設備,對現有儀器設備進行升級改造,以及租賃外單位儀器設備而發生的費用。
(二)材料費:是指在項目研究過程中消耗的各種原材料、輔助材料、低值易耗品等的采購及運輸、裝卸、整理等費用。
(三)測試化驗加工費:是指在項目研究過程中支付給外單位(包括依托單位內部獨立經濟核算單位)的檢驗、測試、化驗及加工等費用。
(四)燃料動力費:是指在項目研究過程中相關大型儀器設備、專用科學裝置等運行發生的可以單獨計量的水、電、氣、燃料消耗費用等。
(五)差旅費:是指在項目研究過程中開展科學實驗(試驗)、科學考察、業務調研、學術交流等所發生的外埠差旅費、市內交通費用等。差旅費的開支標準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六)會議費:是指在項目研究過程中為了組織開展學術研討、咨詢以及協調項目研究工作等活動而發生的`會議費用。
會議費支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并嚴格控制會議規模、會議數量和會期。
(七)國際合作與交流費:是指在項目研究過程中項目研究人員出國及赴港澳臺、外國專家來華及港澳臺專家來內地工作的費用。國際合作與交流費應當嚴格執行國家外事資金管理的有關規定。
(八)出版/文獻/信息傳播/知識產權事務費:是指在項目研究過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費、資料費、專用軟件購買費、文獻檢索費、專業通信費、專利申請及其他知識產權事務等費用。
(九)勞務費:是指在項目研究過程中支付給項目組成員中沒有工資性收入的在校研究生、博士后和臨時聘用人員的勞務費用,以及臨時聘用人員的社會保險補助費用。
勞務費應當結合當地實際以及相關人員參與項目的全時工作時間等因素,合理確定。
(十)專家咨詢費:是指在項目研究過程中支付給臨時聘請的咨詢專家的費用。專家咨詢費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其他支出:項目研究過程中發生的除上述費用之外的其他支出,應當在申請預算時單獨列示,單獨核定。
直接費用應當納入依托單位財務統一管理,單獨核算,專款專用。
第十條間接費用是指依托單位在組織實施項目過程中發生的無法在直接費用中列支的相關費用,主要用于補償依托單位為了項目研究提供的現有儀器設備及房屋,水、電、氣、暖消耗,有關管理費用,以及績效支出等。績效支出是指依托單位為了提高科研工作的績效安排的相關支出。
第十一條結合不同學科特點,間接費用一般按照不超過項目直接費用扣除設備購置費后的一定比例核定,并實行總額控制,具體比例如下:
(一)500萬元及以下部分為20%;。
(二)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為13%;。
(三)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為10%。
績效支出不超過直接費用扣除設備購置費后的5%。
間接費用核定應當與依托單位信用等級掛鉤,具體管理規定另行制定。
第十二條間接費用由依托單位統一管理使用。依托單位應當制定間接費用的管理辦法,合規合理使用間接費用,結合一線科研人員的實績,公開、公正安排績效支出,體現科研人員價值,充分發揮績效支出的激勵作用。依托單位不得在核定的間接費用以外再以任何名義在項目資金中重復提取、列支相關費用。
第三章預算的編制與審批。
第十三條項目負責人(或申請人)應當根據目標相關性、政策相符性和經濟合理性原則,編制項目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
收入預算應當按照從各種不同渠道獲得的資金總額填列。包括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的資金以及從依托單位和其他渠道獲得的資金。
支出預算應當根據項目需求,按照資金開支范圍編列,并對直接費用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測算理由等作出說明。對儀器設備鼓勵共享、試制、租賃以及對現有儀器設備進行升級改造,原則上不得購置,確有必要購置的,應當對擬購置設備的必要性、現有同樣設備的利用情況以及購置設備的開放共享方案等進行單獨說明。合作研究經費應當對合作研究單位資質及擬外撥資金進行重點說明。
第十四條依托單位應當組織其科研和財務管理部門對項目預算進行審核。
有多個單位共同承擔一個項目的,依托單位的項目負責人(或申請人)和合作研究單位參與者應當根據各自承擔的研究任務分別編報資金預算,經所在單位科研、財務部門審核并簽署意見后,由項目負責人(或申請人)匯總編制。
第十五條申請人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應當按照本辦法第八、九、十、十一條的規定編制項目資金預算,經依托單位審核后提交自然科學基金委。
第十六條對于實行定額補助方式資助的項目,自然科學基金委組織專家對項目和資金預算進行評審,根據專家評審意見并參考同類項目平均資助強度確定項目資助額度。
對于實行成本補償方式資助的項目,自然科學基金委組織專家或擇優遴選第三方對項目資金預算進行專項評審,根據項目實際需求確定預算。
第十七條依托單位應當組織項目負責人根據批準的項目資助額度,按規定調整項目預算,并在收到資助通知之日起20日內完成審核,報自然科學基金委核準。
第四章預算執行與決算。
第十八條項目資金按照國庫集中支付管理有關規定支付給依托單位。
有多個單位共同承擔一個項目的,依托單位應當及時按預算和合同轉撥合作研究單位資金,并加強對轉撥資金的監督管理。
第十九條項目負責人應當嚴格執行自然科學基金委核準的項目預算。項目預算一般不予調整,確有必要調整的,應當按照規定報批。
實行定額補助方式資助的項目,預算調整情況應當在項目年度進展報告和結題報告中予以說明。實行成本補償方式資助的項目,預算調整情況應當在中期財務檢查或財務驗收時予以確認。
第二十條項目預算有以下情況確需調整的,應當經依托單位報自然科學基金委審批。
(二)同一項目課題之間資金需要調整的。
第二十一條項目直接費用預算確需調整的,按以下規定予以調整:
(一)項目預算總額不變的情況下,材料費、測試化驗加工費、燃料動力費、出版/文獻/信息傳播/知識產權事務費、其他支出預算如需調整,由項目負責人根據科研活動的實際需要提出申請,報依托單位審批。
(二)會議費、差旅費、國際合作與交流費在不突破三項支出預算總額的前提下可調劑使用。
(三)設備費、專家咨詢費、勞務費預算一般不予調增,如需調減的,由項目負責人提出申請,報依托單位審批后,用于項目其他方面支出。
項目間接費用預算不得調整。
第二十二條依托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科研資金支出管理制度。會議費、差旅費、小額材料費和測試化驗加工費等,應當按規定實行“公務卡”結算。設備費、大宗材料費和測試化驗加工費、勞務費、專家咨詢費等,原則上應當通過銀行轉賬方式結算。
第二十三條項目負責人應當嚴格按照資金開支范圍和標準辦理支出,不得擅自調整外撥資金,不得利用虛假票據套取資金,不得通過編造虛假勞務合同、虛構人員名單等方式虛報冒領勞務費和專家咨詢費,不得通過虛構測試化驗內容、提高測試化驗支出標準等方式違規開支測試化驗加工費,嚴禁使用項目資金支付各種罰款、捐款、贊助、投資等。
第二十四條對于實行成本補償方式資助的項目,項目中期評估時,由自然科學基金委組織專家對項目資金的使用和管理進行財務檢查或評估。財務檢查或評估的結果作為調整項目預算安排的依據。
第二十五條項目研究結束后,項目負責人應當會同科研、財務、資產等管理部門及時清理賬目與資產,如實編制項目資金決算,不得隨意調賬變動支出、隨意修改記賬憑證。
有多個單位共同承擔一個項目的,依托單位的項目負責人和合作研究單位的參與者應當分別編報項目資金決算,經所在單位科研、財務管理部門審核并簽署意見后,由依托單位項目負責人匯總編制。
依托單位應當組織其科研、財務管理部門審核項目資金決算,并簽署意見后報自然科學基金委。
第二十六條對于實行成本補償方式資助的項目,依托單位應當在委托第三方對項目資金決算進行審計認證后,提出財務驗收申請,自然科學基金委負責組織專家對項目進行財務驗收。
第二十七條依托單位應當按年度編制本單位項目資金年度收支報告,全面反映項目資金年度收支情況、資金管理情況及取得的績效等。年度收支報告于下一年度3月1日前報送自然科學基金委。
第二十八條項目通過結題驗收并且依托單位信用評價好的,項目結余資金在2年內由依托單位統籌安排,專門用于基礎研究的直接支出。若2年后結余資金仍有剩余的,應當按原渠道退回自然科學基金委。
未通過結題驗收和整改后通過結題驗收的項目,或依托單位信用評價差的,結余資金應當在驗收結論下達后30日內按原渠道退回自然科學基金委。
項目負責人在項目結題驗收后如需繼續使用結余資金,可以向依托單位提出申請。
第二十九條項目實施過程中,因故終止執行的項目,其結余資金應當退回自然科學基金委。
因故被依法撤銷的項目,已撥付的資金應當全部退回自然科學基金委。因特殊情況退回資金確有困難的,應當由依托單位提出申請報自然科學基金委核準。
第三十條依托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政府采購、招投標、資產管理等規定。行政事業單位使用項目資金形成的固定資產屬于國有資產,一般由依托單位進行使用和管理,國家有權進行調配。企業使用項目資金形成的固定資產,按照《企業財務通則》等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項目資金形成的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的管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監督檢查。
第三十一條依托單位項目資金管理和使用情況應當接受國家財政部門、審計部門和自然科學基金委的檢查與監督。依托單位和項目負責人應當積極配合并提供有關資料。
依托單位應當對項目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進行不定期審計或專項審計。發現問題的,應當及時向自然科學基金委報告。
第三十二條自然科學基金委、依托單位應當建立項目資金的績效管理制度,結合財務審計和財務驗收,對項目資金管理使用效益進行績效評價。
第三十三條項目資金管理建立承諾機制。依托單位應當承諾依法履行項目資金管理的職責。項目負責人應當承諾提供真實的項目信息,并認真遵守項目資金管理的有關規定。依托單位和項目負責人對信息虛假導致的后果承擔責任。
第三十四條項目資金管理建立信用管理機制。自然科學基金委對依托單位和項目負責人在項目資金管理方面的信譽度進行評價和記錄,作為對依托單位信用評級、績效考評和對項目負責人績效考評以及連續資助的依據。
第三十五條項目資金管理建立信息公開機制。自然科學基金委應當及時公開非涉密項目預算安排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依托單位應當在單位內部公開項目資金預算、預算調整、決算、項目組人員構成、設備購置、外撥資金、勞務費發放以及結余資金和間接費用使用等情況。
第三十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項目資金在使用和管理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有權檢舉或者控告。
第三十七條對于預算執行過程中,不按規定管理和使用項目資金、不按時報送年度收支報告、不按時編報項目決算、不按規定進行會計核算,截留、挪用、侵占項目資金的依托單位和項目負責人,按照《預算法》、《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和《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法律法規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九條本辦法自4月15日起施行。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資金管理依照本辦法執行。6月頒布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助經費管理辦法》(財教〔〕65號)和《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資助經費管理辦法》(財教〔2002〕64號)同時廢止。
最熱國家基金申請書(通用13篇)篇三
尊敬的領導:
您好!
我是華南理工大學化工與能源學院__級碩士__班的學生___,家住湖南省___,地處偏遠的湖南西部山區,當地交通不便,經濟極不發達。
20__年8月,當我接到大學錄取通知書時,真是喜憂參半:喜的是,終于可以進入夢寐以求的大學學習;憂的是,每年3100元的學費從何而來?父母拿著我的錄取通知書四處奔走,東借西湊,可是9月份我到大學報到時,仍然還欠600元學費沒有交清,是偉大的母校以她寬容的胸膛接納了我這個寒門學子。之后三年中,我獲得學校一次性減免學費2400元、湖南省政府獎學金20__元及減免學費__50元、校獎學金500元、考研獎金1000元以及每年500元師范專業獎學金,并且通過自己平時做社會工作獲取報酬,我不但圓滿完成了大學本科階段的學習,還考上了久負盛名的華南理工大學的碩士研究生。
可是如今,父母不再年輕,體弱多病,家境亦無好轉,面對每年8000元的學費以及廣州高昂的生活開支,親朋好友的幫助簡直是杯水車薪!而我除了要完成學業和科研工作之外,還兼任了社會工作,業余打工的所得很是有限。但是,我依然堅定地選擇了讀研這條路,因為我知道,在求學成才面前,任何經濟上的困難都是暫時的、都是可以戰勝的。我不畏懼困難,更不諱言貧窮,所以我鄭重地向學校、向一貫以來支持寒門學子成長成才的中國銀行提出助學貸款申請。
我在大學本科學習期間積極上進,遵紀守法,無任何違法違紀行為,品學兼優,多次獲得各類獎項,誠實守信,沒有任何不良行為;擔任過學生會主席等職務,對社會工作盡職盡責,并于20__年加入了光榮的中國共產黨。我希望在華南理工大學這個人才薈萃的大熔爐里,能夠繼續創造佳績,獲得助學貸款會使我在今后的學習和科研工作中投入更多的精力,早出成績、早日成才,早日為國家和社會貢獻自己的才智和力量。
離校后我一定按照協議規定按時償還貸款,決不拖欠,因為我知道還有很多和我處境差不多的學子等著這筆貸款去交學費!請銀行和學校領導相信我,我以我的人格作為擔保!特此申請,望予批準!
此致
敬禮
申請人:__。
時間:年月日。
最熱國家基金申請書(通用13篇)篇四
尊敬的校領導:
您好!
我是一名學生,家里現有四口人。家里只靠父母親種地來維持生活。現在我已經成為一名的學生了,在校的這兩年里,我收獲了許多。班級就如同一個小家,在這個家庭里,我找到了一些與我志同道合的朋友,結交了一位認真負責的導師,并從中獲取了大量的專業知識,這些無疑是我以后走向社會的財富。對于身在其中的我來說,為這個小家付出是我義不容辭的責任。
在大一學年,我積極進取,競選班委,曾經擔任過宣傳委員、文藝委員。我想借著每期黑板報來表達我對這個班級的熱愛,借著每次的活動來體現我積極為班級服務的心情。我曾先后主辦過以“教師節”、“感恩”、“地平線教育”“圣誕節”為主題的黑板報,同時它們也給了愛好畫畫寫字的我一個展示自己的舞臺。我還積極參與了班級和系里舉辦的大小活動,像拔河比賽、定向越野賽、系里的辯論賽、話劇比賽、還有運動會等。其中在辯論賽和話劇比賽中我班均取得了第二名的好成績。在班級活動里我也積極參與,包餃子活動、班級組織去金沙灘、組織去爬嶗山等一系列有意思的活動。
在班級舉辦的晚會中我還擔任過主持人,其中第一學期末的元旦晚會和教師節晚會讓我記憶深刻。以上這些活動中我都努力的為這個班集體奉獻著自己的力量,覺得自己過的很充實并獲得了許多意想不到的收獲。也下決心在本學年更加積極的參與到各種班級和學院的活動中去。在參加活動的同時我也努力的學習,上學年期末成績我僅有一科為中,其他均為優良。現在有助學金這個機會,我緊緊把握和珍惜,希望能獲得這次助學金,在本學年我會更加的努力,響應老師和學院的領導,艱苦奮斗、積極進取,不會向困難屈服。
我希望我可以得到這次的國家助學金,那樣可以減少一些學費帶來的家庭負擔,生活得到一些補助,我很需要這筆錢,真誠希望領導和老師能給我這次機會,使我能夠全身心的投入到學習中,再也不用為生活費去發愁,我也會繼續努力學習,以及積極參加各種活動,爭取將來可以為國家和社會貢獻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我會努力發展自己爭取能夠成為一名全面發展的大學生。積極奉獻自己的力量,日后自己一有能力,就馬上回報社會,回報學校給我的幫助!并且去幫助所有需要幫助的人。真心的感謝學校領導和老師能給我這次申請的機會,并希望領導老師能夠批準我的申請。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x。
20xx年x月x日。
最熱國家基金申請書(通用13篇)篇五
第一條為了規范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的使用與管理,提高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使用效益,促進基礎研究,培養科學技術人才,增強自主創新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國家設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用于資助《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規定的基礎研究。
第三條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主要來源于中央財政撥款。國家鼓勵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捐資。
第四條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工作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實行尊重科學、發揚民主、提倡競爭、促進合作、激勵創新、引領未來的方針。
第五條確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以下簡稱基金資助項目),應當充分發揮專家的作用,采取宏觀引導、自主申請、平等競爭、同行評審、擇優支持的機制。
第六條國務院自然科學基金管理機構(以下簡稱基金管理機構)負責管理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監督基金資助項目的實施。
國務院科學技術主管部門對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工作依法進行宏觀管理、統籌協調。國務院財政部門依法對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的預算、財務進行管理和監督。審計機關依法對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的使用與管理進行監督。
第二章組織與規劃。
第七條基金管理機構應當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科學技術發展規劃以及科學技術發展狀況,制定基金發展規劃和年度基金項目指南。基金發展規劃應當明確優先發展的領域,年度基金項目指南應當規定優先支持的項目范圍。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應當設立專項資金,用于培養青年科學技術人才。
基金管理機構制定基金發展規劃和年度基金項目指南,應當廣泛聽取高等學校、科學研究機構、學術團體和有關國家機關、企業的意見,組織有關專家進行科學論證。年度基金項目指南應當在受理基金資助項目申請起始之日30日前公布。
第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高等學校、科學研究機構和其他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開展基礎研究的公益性機構,可以在基金管理機構注冊為依托單位。
本條例施行前的依托單位要求注冊為依托單位的,基金管理機構應當予以注冊。
基金管理機構應當公布注冊的依托單位名稱。
第九條依托單位在基金資助管理工作中履行下列職責:
(二)審核申請人或者項目負責人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
(三)提供基金資助項目實施的條件,保障項目負責人和參與者實施基金資助項目的時間;。
(四)跟蹤基金資助項目的實施,監督基金資助經費的使用;。
(五)配合基金管理機構對基金資助項目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
基金管理機構對依托單位的基金資助管理工作進行指導、監督。
第三章申請與評審。
第十條依托單位的科學技術人員具備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
(一)具有承擔基礎研究課題或者其他從事基礎研究的經歷;。
(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或者具有博士學位,或者有2名與其研究領域相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科學技術人員推薦。
從事基礎研究的科學技術人員具備前款規定的條件、無工作單位或者所在單位不是依托單位的,經與在基金管理機構注冊的依托單位協商,并取得該依托單位的同意,可以依照本條例規定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依托單位應當將其視為本單位科學技術人員,依照本條例規定實施有效管理。
申請人應當是申請基金資助項目的負責人。
第十一條申請人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應當以年度基金項目指南為基礎確定研究項目,在規定期限內通過依托單位向基金管理機構提出書面申請。
申請人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應當提交證明申請人符合本條例第十條規定條件的材料;年度基金項目指南對申請人有特殊要求的,申請人還應當提交符合該要求的證明材料。
申請人申請基金資助的項目研究內容已獲得其他資助的,應當在申請材料中說明資助情況。申請人應當對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第十二條基金管理機構應當自基金資助項目申請截止之日起45日內,完成對申請材料的初步審查。符合本條例規定的,予以受理,并公布申請人基本情況和依托單位名稱、申請基金資助項目名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通過依托單位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一)申請人不符合本條例規定條件的;。
(二)申請材料不符合年度基金項目指南要求的;。
(三)申請人申請基金資助項目超過基金管理機構規定的數量的。
第十三條基金管理機構應當聘請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良好的職業道德的同行專家,對基金資助項目申請進行評審。聘請評審專家的具體辦法由基金管理機構制定。
第十四條基金管理機構對已受理的基金資助項目申請,應當先從同行專家庫中隨機選擇3名以上專家進行通訊評審,再組織專家進行會議評審;對因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特殊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況臨時提出的基金資助項目申請,可以只進行通訊評審或者會議評審。
評審專家對基金管理機構安排其評審的基金資助項目申請認為難以作出學術判斷或者沒有精力評審的,應當及時告知基金管理機構;基金管理機構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選擇其他評審專家進行評審。
第十五條評審專家對基金資助項目申請應當從科學價值、創新性、社會影響以及研究方案的可行性等方面進行獨立判斷和評價,提出評審意見。
評審專家對基金資助項目申請提出評審意見,還應當考慮申請人和參與者的研究經歷、基金資助經費使用計劃的合理性、研究內容獲得其他資助的情況、申請人實施基金資助項目的情況以及繼續予以資助的必要性。
會議評審提出的評審意見應當通過投票表決。
第十六條對通訊評審中多數評審專家認為不應當予以資助,但創新性強的基金資助項目申請,經2名參加會議評審的評審專家署名推薦,可以進行會議評審。但是,本條例第十四條規定的因特殊需要或者特殊情況臨時提出的基金資助項目申請除外。
基金管理機構應當公布評審專家的推薦意見。
第十七條基金管理機構根據本條例的規定和專家提出的評審意見,決定予以資助的研究項目。基金管理機構不得以與評審專家有不同的學術觀點為由否定專家的評審意見。
基金管理機構決定予以資助的,應當及時書面通知申請人和依托單位,并公布申請人基本情況以及依托單位名稱、申請基金資助項目名稱、擬資助的經費數額等;決定不予資助的,應當及時書面通知申請人和依托單位,并說明理由。
基金管理機構應當整理專家評審意見,并向申請人提供。
第十八條申請人對基金管理機構作出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資助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基金管理機構提出書面復審請求。對評審專家的學術判斷有不同意見,不得作為提出復審請求的理由。
基金管理機構對申請人提出的復審請求,應當自收到之日起60日內完成審查。認為原決定符合本條例規定的,予以維持,并書面通知申請人;認為原決定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的,撤銷原決定,重新對申請人的基金資助項目申請組織評審專家進行評審、作出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人和依托單位。
第十九條在基金資助項目評審工作中,基金管理機構工作人員、評審專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申請回避:
(二)評審專家自己申請的基金資助項目與申請人申請的基金資助項目相同或者相近的;。
(三)評審專家與申請人、參與者屬于同一法人單位的。
基金管理機構根據申請,經審查作出是否回避的決定;也可以不經申請直接作出回避決定。
基金資助項目申請人可以向基金管理機構提供3名以內不適宜評審其申請的評審專家名單,基金管理機構在選擇評審專家時應當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考慮。
第二十條基金管理機構工作人員不得申請或者參與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不得干預評審專家的評審工作。
基金管理機構工作人員和評審專家不得披露未公開的評審專家的基本情況、評審意見、評審結果等與評審有關的信息。
第四章資助與實施。
第二十一條依托單位和項目負責人自收到基金管理機構基金資助通知之日起20日內,按照評審專家的評審意見、基金管理機構確定的基金資助額度填寫項目計劃書,報基金管理機構核準。
依托單位和項目負責人填寫項目計劃書,除根據評審專家的評審意見和基金管理機構確定的基金資助額度對已提交的申請書內容進行調整外,不得對其他內容進行變更。
第二十二條基金管理機構對本年度予以資助的研究項目,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和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向國務院財政部門申請基金資助項目的預算撥款。但是,本條例第十四條規定的因特殊需要或者特殊情況臨時提出的.基金資助項目除外。
依托單位自收到基金資助經費之日起7日內,通知基金管理機構和項目負責人。
項目負責人應當按照項目計劃書的要求使用基金資助經費,依托單位應當對項目負責人使用基金資助經費的情況進行監督。項目負責人、依托單位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挪用基金資助經費。基金資助經費使用與管理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會同基金管理機構制定。
第二十三條項目負責人應當按照項目計劃書組織開展研究工作,作好基金資助項目實施情況的原始記錄,通過依托單位向基金管理機構提交項目年度進展報告。
依托單位應當審核項目年度進展報告,查看基金資助項目實施情況的原始記錄,并向基金管理機構提交年度基金資助項目管理報告。
基金管理機構應當對項目年度進展報告和年度基金資助項目管理報告進行審查。
第二十四條基金資助項目實施中,依托單位不得擅自變更項目負責人。
項目負責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托單位應當及時提出變更項目負責人或者終止基金資助項目實施的申請,報基金管理機構批準;基金管理機構也可以直接作出終止基金資助項目實施的決定:
(一)不再是依托單位科學技術人員的;。
(二)不能繼續開展研究工作的;。
(三)有剽竊他人科學研究成果或者在科學研究中有弄虛作假等行為的。
項目負責人調入另一依托單位工作的,經所在依托單位與原依托單位協商一致,由原依托單位提出變更依托單位的申請,報基金管理機構批準。協商不一致的,基金管理機構作出終止該項目負責人所負責的基金資助項目實施的決定。
第二十五條基金資助項目實施中,研究內容或者研究計劃需要作出重大調整的,項目負責人應當及時提出申請,經依托單位審核報基金管理機構批準。
第二十六條自基金資助項目資助期滿之日起60日內,項目負責人應當通過依托單位向基金管理機構提交結題報告;基金資助項目取得研究成果的,應當同時提交研究成果報告。
依托單位應當對結題報告進行審核,建立基金資助項目檔案。依托單位審核結題報告,應當查看基金資助項目實施情況的原始記錄。
第二十七條基金管理機構應當及時審查結題報告。對不符合結題要求的,應當提出處理意見,并書面通知依托單位和項目負責人。
基金管理機構應當將結題報告、研究成果報告和基金資助項目申請摘要予以公布,并收集公眾評論意見。
第二十八條發表基金資助項目取得的研究成果,應當注明得到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
第五章監督與管理。
第二十九條基金管理機構應當對基金資助項目實施情況、依托單位履行職責情況進行抽查,抽查時應當查看基金資助項目實施情況的原始記錄。抽查結果應當予以記錄并公布,公眾可以查閱。
基金管理機構應當建立項目負責人和依托單位的信譽檔案。
第三十條基金管理機構應當定期對評審專家履行評審職責情況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建立評審專家信譽檔案;對有剽竊他人科學研究成果或者在科學研究中有弄虛作假等行為的評審專家,不再聘請。
第三十一條基金管理機構應當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時,公布本年度基金資助的項目、基金資助經費的撥付情況以及對違反本條例規定行為的處罰情況等。
基金管理機構應當定期對基金資助工作進行評估,公布評估報告,并將評估報告作為制定基金發展規劃和年度基金項目指南的依據。
第三十二條評審專家對申請人的基金資助項目申請提出評審意見后,申請人可以就評審專家的評審工作向基金管理機構提出意見;基金管理機構在對評審專家履行評審職責進行評估時應當參考申請人的意見。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發現基金管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評審專家、依托單位及其負責基金資助項目管理工作的人員、申請人或者項目負責人、參與者有違反本條例規定行為的,可以檢舉或者控告。
基金管理機構應當公布聯系電話、通訊地址和電子郵件地址。
第三十三條基金管理機構依照本條例規定對外公開有關信息,應當遵守國家有關保密規定。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四條申請人、參與者偽造或者變造申請材料的,由基金管理機構給予警告;其申請項目已決定資助的,撤銷原資助決定,追回已撥付的基金資助經費;情節嚴重的,3至5年不得申請或者參與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不得晉升專業技術職務(職稱)。
第三十五條項目負責人、參與者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基金管理機構給予警告,暫緩撥付基金資助經費,并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撤銷原資助決定,追回已撥付的基金資助經費;情節嚴重的,5至7年不得申請或者參與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
(一)不按照項目計劃書開展研究的;。
(二)擅自變更研究內容或者研究計劃的;。
(三)不依照本條例規定提交項目年度進展報告、結題報告或者研究成果報告的;。
(四)提交弄虛作假的報告、原始記錄或者相關材料的;。
(五)侵占、挪用基金資助經費的。
項目負責人、參與者有前款第(四)項、第(五)項所列行為,情節嚴重的,5至7年不得晉升專業技術職務(職稱)。
第三十六條依托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基金管理機構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通報批評,3至5年不得作為依托單位:
(一)不履行保障基金資助項目研究條件的職責的;。
(二)不對申請人或者項目負責人提交的材料或者報告的真實性進行審查的;。
(四)縱容、包庇申請人、項目負責人弄虛作假的;。
(五)擅自變更項目負責人的;。
(六)不配合基金管理機構監督、檢查基金資助項目實施的;。
(七)截留、挪用基金資助經費的。
第三十七條評審專家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基金管理機構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通報批評,基金管理機構不得再聘請其為評審專家:
(一)不履行基金管理機構規定的評審職責的;。
(二)未依照本條例規定申請回避的;。
(三)披露未公開的與評審有關的信息的;。
(四)對基金資助項目申請不公正評審的;。
(五)利用工作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
第三十八條基金管理機構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給予處分:
(一)未依照本條例規定申請回避的;。
(二)披露未公開的與評審有關的信息的;。
(三)干預評審專家評審工作的;。
(四)利用工作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
第三十九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侵吞、挪用基金資助經費的;。
(五)泄露國家秘密的。
申請人或者項目負責人、參與者因前款規定的行為受到刑事處罰的,終身不得申請或者參與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
第四十條違反有關財政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處分。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一條本條例施行前已決定資助的研究項目,按照作出決定時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二條基金管理機構在基金資助工作中,涉及項目組織實施費和與基礎研究有關的學術交流活動、基礎研究環境建設活動的基金資助經費的使用與管理的,按照國務院財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本條例自4月1日起施行。
最熱國家基金申請書(通用13篇)篇六
第一條為了規范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的使用與管理,提高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使用效益,促進基礎研究,培養科學技術人才,增強自主創新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國家設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用于資助《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規定的基礎研究。
第三條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主要來源于中央財政撥款。國家鼓勵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捐資。
第四條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工作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實行尊重科學、發揚民主、提倡競爭、促進合作、激勵創新、引領未來的方針。
第五條確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以下簡稱基金資助項目),應當充分發揮專家的作用,采取宏觀引導、自主申請、平等競爭、同行評審、擇優支持的機制。
第六條國務院自然科學基金管理機構(以下簡稱基金管理機構)負責管理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監督基金資助項目的實施。
國務院科學技術主管部門對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工作依法進行宏觀管理、統籌協調。國務院財政部門依法對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的預算、財務進行管理和監督。審計機關依法對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的使用與管理進行監督。
第二章組織與規劃。
第七條基金管理機構應當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科學技術發展規劃以及科學技術發展狀況,制定基金發展規劃和年度基金項目指南。基金發展規劃應當明確優先發展的領域,年度基金項目指南應當規定優先支持的項目范圍。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應當設立專項資金,用于培養青年科學技術人才。
基金管理機構制定基金發展規劃和年度基金項目指南,應當廣泛聽取高等學校、科學研究機構、學術團體和有關國家機關、企業的意見,組織有關專家進行科學論證。年度基金項目指南應當在受理基金資助項目申請起始之日30日前公布。
第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高等學校、科學研究機構和其他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開展基礎研究的公益性機構,可以在基金管理機構注冊為依托單位。
本條例施行前的依托單位要求注冊為依托單位的,基金管理機構應當予以注冊。
基金管理機構應當公布注冊的依托單位名稱。
第九條依托單位在基金資助管理工作中履行下列職責:
(二)審核申請人或者項目負責人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
(三)提供基金資助項目實施的條件,保障項目負責人和參與者實施基金資助項目的時間;。
(四)跟蹤基金資助項目的實施,監督基金資助經費的使用;。
(五)配合基金管理機構對基金資助項目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
基金管理機構對依托單位的基金資助管理工作進行指導、監督。
第三章申請與評審。
第十條依托單位的科學技術人員具備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
(一)具有承擔基礎研究課題或者其他從事基礎研究的經歷;。
(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或者具有博士學位,或者有2名與其研究領域相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科學技術人員推薦。
從事基礎研究的科學技術人員具備前款規定的條件、無工作單位或者所在單位不是依托單位的,經與在基金管理機構注冊的依托單位協商,并取得該依托單位的同意,可以依照本條例規定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依托單位應當將其視為本單位科學技術人員,依照本條例規定實施有效管理。
申請人應當是申請基金資助項目的負責人。
第十一條申請人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應當以年度基金項目指南為基礎確定研究項目,在規定期限內通過依托單位向基金管理機構提出書面申請。
申請人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應當提交證明申請人符合本條例第十條規定條件的材料;年度基金項目指南對申請人有特殊要求的,申請人還應當提交符合該要求的證明材料。
申請人申請基金資助的項目研究內容已獲得其他資助的,應當在申請材料中說明資助情況。申請人應當對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第十二條基金管理機構應當自基金資助項目申請截止之日起45日內,完成對申請材料的初步審查。符合本條例規定的,予以受理,并公布申請人基本情況和依托單位名稱、申請基金資助項目名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通過依托單位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一)申請人不符合本條例規定條件的;。
(二)申請材料不符合年度基金項目指南要求的;。
(三)申請人申請基金資助項目超過基金管理機構規定的數量的。
第十三條基金管理機構應當聘請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良好的職業道德的同行專家,對基金資助項目申請進行評審。聘請評審專家的具體辦法由基金管理機構制定。
第十四條基金管理機構對已受理的基金資助項目申請,應當先從同行專家庫中隨機選擇3名以上專家進行通訊評審,再組織專家進行會議評審;對因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特殊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況臨時提出的基金資助項目申請,可以只進行通訊評審或者會議評審。
評審專家對基金管理機構安排其評審的基金資助項目申請認為難以作出學術判斷或者沒有精力評審的,應當及時告知基金管理機構;基金管理機構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選擇其他評審專家進行評審。
第十五條評審專家對基金資助項目申請應當從科學價值、創新性、社會影響以及研究方案的可行性等方面進行獨立判斷和評價,提出評審意見。
評審專家對基金資助項目申請提出評審意見,還應當考慮申請人和參與者的研究經歷、基金資助經費使用計劃的合理性、研究內容獲得其他資助的情況、申請人實施基金資助項目的情況以及繼續予以資助的必要性。
會議評審提出的評審意見應當通過投票表決。
第十六條對通訊評審中多數評審專家認為不應當予以資助,但創新性強的基金資助項目申請,經2名參加會議評審的評審專家署名推薦,可以進行會議評審。但是,本條例第十四條規定的因特殊需要或者特殊情況臨時提出的基金資助項目申請除外。
基金管理機構應當公布評審專家的推薦意見。
第十七條基金管理機構根據本條例的規定和專家提出的評審意見,決定予以資助的研究項目。基金管理機構不得以與評審專家有不同的學術觀點為由否定專家的評審意見。
基金管理機構決定予以資助的,應當及時書面通知申請人和依托單位,并公布申請人基本情況以及依托單位名稱、申請基金資助項目名稱、擬資助的經費數額等;決定不予資助的,應當及時書面通知申請人和依托單位,并說明理由。
基金管理機構應當整理專家評審意見,并向申請人提供。
第十八條申請人對基金管理機構作出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資助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基金管理機構提出書面復審請求。對評審專家的學術判斷有不同意見,不得作為提出復審請求的理由。
基金管理機構對申請人提出的復審請求,應當自收到之日起60日內完成審查。認為原決定符合本條例規定的,予以維持,并書面通知申請人;認為原決定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的,撤銷原決定,重新對申請人的基金資助項目申請組織評審專家進行評審、作出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人和依托單位。
第十九條在基金資助項目評審工作中,基金管理機構工作人員、評審專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申請回避:
(二)評審專家自己申請的基金資助項目與申請人申請的基金資助項目相同或者相近的;。
(三)評審專家與申請人、參與者屬于同一法人單位的。
基金管理機構根據申請,經審查作出是否回避的決定;也可以不經申請直接作出回避決定。
基金資助項目申請人可以向基金管理機構提供3名以內不適宜評審其申請的評審專家名單,基金管理機構在選擇評審專家時應當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考慮。
第二十條基金管理機構工作人員不得申請或者參與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不得干預評審專家的評審工作。
基金管理機構工作人員和評審專家不得披露未公開的評審專家的基本情況、評審意見、評審結果等與評審有關的信息。
第四章資助與實施。
第二十一條依托單位和項目負責人自收到基金管理機構基金資助通知之日起20日內,按照評審專家的評審意見、基金管理機構確定的基金資助額度填寫項目計劃書,報基金管理機構核準。
依托單位和項目負責人填寫項目計劃書,除根據評審專家的評審意見和基金管理機構確定的基金資助額度對已提交的申請書內容進行調整外,不得對其他內容進行變更。
第二十二條基金管理機構對本年度予以資助的研究項目,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和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向國務院財政部門申請基金資助項目的預算撥款。但是,本條例第十四條規定的因特殊需要或者特殊情況臨時提出的基金資助項目除外。
依托單位自收到基金資助經費之日起7日內,通知基金管理機構和項目負責人。
項目負責人應當按照項目計劃書的要求使用基金資助經費,依托單位應當對項目負責人使用基金資助經費的情況進行監督。項目負責人、依托單位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挪用基金資助經費。基金資助經費使用與管理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會同基金管理機構制定。
最熱國家基金申請書(通用13篇)篇七
寫國家自然基金申請書可能要注意如下幾點:一般都是從以上幾個方面來評價的。創新性、可行性、已做工作成為他們下筆的依據。
1、創新性是靈魂。如果創新性上出問題經常被斃。所以在寫本子的時候,一定要在內容上要新。有時候為了中基金,會寫點保守點的內容,這往往經常被否。如果國內外文獻能夠檢出你的創新點來,那就不行了。有的人用‘首創’這個詞,如果文獻上出現你申請的研究內容,或評審人已經在文獻上見到過你申請書中創新點(經常是小同行評),那這一個詞就會讓評審人不滿。說明你不誠實,或文獻掌握不全。
2、可行性要寫清楚。有的人將研究方案寫得太簡單,讓人覺得不知道他如何做,這是非常不明智的。如果讓人覺得他做的方法上不可行,或根本達不到,不批的可能性比較大。
3、已經做過的研究要寫清楚。從工作到今天,你已經做過什么,發表過什么文章,得到了什么屬于你自己的成果一定要寫清楚。否則別人認為你瞎吹,沒有以前的工作做基礎呀。另外單位的工作條件要寫出來,否則讓別人覺得你沒有條件完成。所以‘牛校’‘海龜’‘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重點學科’的申請人命中率要高。
最熱國家基金申請書(通用13篇)篇八
1、研究目標要明確要精,提法要準確、恰當;內容要詳細但文字不宜過多,且一定不能寫得太具體。關鍵的問題要突出,一定要準確,且要有一定難度,但不必寫的太具體,否則有時會出現missionimpossible。
2、可行性分析是你說服評委的第二次機會,可按成熟的理論基礎(理論上可行)、研究目標在現有技術條件下的可實現性(技術上可行)、本單位現有技術設備實驗材料的完備(設備材料可行)、課題組成員完成課題能力(知識技能上可行)等幾方面分層論述。可以找一家比自己單位強的合作伙伴,把他們的軟硬件條件也加進去。
3、創新點要切合實際,又要有所發揮了,但語氣要肯定,指出國際國內研究的先進性和創新性,點明理論和現實意義。
5、實驗方案和技術路線合理、可靠、可行,沒漏洞是最重要的。思路好,材料獨特,方法獨特新穎,會增加獲得資助的機會。技術當然是越新越好,但未必需要采用最時髦的研究手段,不能為了技術而研究。
6、研究內容及方案切忌復雜,步驟最好有一流程圖。研究方法、技術路線、實驗方案不能太具體化,容易出漏洞。但你必須讓評委認為你十分了解實驗技術的整個過程,可以盡可能多的應用技術術語和技術縮寫,寫出主要實驗材料和實驗過程。
7、技術方法一定是本實驗是已經建立的,至少是有相關實驗基礎,或虛擬的基礎。所有關鍵技術要有文獻出處,最好是自己實驗室發表的,有文獻就等于沒有疑問。如果本單位力量弱,可掛靠較強的研究機構,從而使評審相信你能完成課題。關鍵實驗材料必須已經具備,或可以獲得。這些問題應該附有相應的證據(如mta)。
最熱國家基金申請書(通用13篇)篇九
尊敬的校領導:
您好!
我是一名學生,家里現有四口人。家里只靠父母親種地來維持生活。現在我已經成為一名的學生了,在校的這兩年里,我收獲了許多。班級就如同一個小家,在這個家庭里,我找到了一些與我志同道合的`朋友,結交了一位認真負責的導師,并從中獲取了大量的專業知識,這些無疑是我以后走向社會的財富。對于身在其中的我來說,為這個小家付出是我義不容辭的責任。
在大一學年,我積極進取,競選班委,曾經擔任過宣傳委員、文藝委員。我想借著每期黑板報來表達我對這個班級的熱愛,借著每次的活動來體現我積極為班級服務的心情。我曾先后主辦過以“教師節”、“感恩”、“地平線教育”“圣誕節”為主題的黑板報,同時它們也給了愛好畫畫寫字的我一個展示自己的舞臺。我還積極參與了班級和系里舉辦的大小活動,像拔河比賽、定向越野賽、系里的辯論賽、話劇比賽、還有運動會等。其中在辯論賽和話劇比賽中我班均取得了第二名的好成績。在班級活動里我也積極參與,包餃子活動、班級組織去金沙灘、組織去爬嶗山等一系列有意思的活動。
在班級舉辦的晚會中我還擔任過主持人,其中第一學期末的元旦晚會和教師節晚會讓我記憶深刻。以上這些活動中我都努力的為這個班集體奉獻著自己的力量,覺得自己過的很充實并獲得了許多意想不到的收獲。也下決心在本學年更加積極的參與到各種班級和學院的活動中去。在參加活動的同時我也努力的學習,上學年期末成績我僅有一科為中,其他均為優良。現在有助學金這個機會,我緊緊把握和珍惜,希望能獲得這次助學金,在本學年我會更加的努力,響應老師和學院的領導,艱苦奮斗、積極進取,不會向困難屈服。
我希望我可以得到這次的國家助學金,那樣可以減少一些學費帶來的家庭負擔,生活得到一些補助,我很需要這筆錢,真誠希望領導和老師能給我這次機會,使我能夠全身心的投入到學習中,再也不用為生活費去發愁,我也會繼續努力學習,以及積極參加各種活動,爭取將來可以為國家和社會貢獻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我會努力發展自己爭取能夠成為一名全面發展的大學生。積極奉獻自己的力量,日后自己一有能力,就馬上回報社會,回報學校給我的幫助!并且去幫助所有需要幫助的人。真心的感謝學校領導和老師能給我這次申請的機會,并希望領導老師能夠批準我的申請。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20xx年x月x日。
最熱國家基金申請書(通用13篇)篇十
市(縣)政府:
根據中央政法委、財政部《關于開展涉法涉訴救助工作的意見》(政法44號)的文件精神,我院在縣委、縣政府的關心支持下,于將司法救助基金納入了縣財政預算之中。針對弱勢群體、涉法信訪等問題,按照上級要求和文件規定,積極開展了救助活動,取得了明顯的社會效果,為縣域經濟發展和社會的和諧穩定作出了積極的貢獻,得到了上級機關及領導的充分肯定和好評。自以來,由于救助資金未能及時撥付,導致救助機制運行不暢,我院只能從有限的辦案經費中墊付發放,解決救助申請人的實際生活困難,消化大量的信訪矛盾,截止目前,我院已墊付資金20余萬元。為確保今后救助工作的正常運轉,特請求縣財政局按已列入財政預算的計劃,撥付我院專項救助資金20萬元。
特此申請,懇請予以審批。
xxxx年x月x日。
最熱國家基金申請書(通用13篇)篇十一
尊敬的校領導:
您好!
我是一名學生,家里現有四口人。家里只靠父母親種地來維持生活。現在我已經成為一名的學生了,在校的這兩年里,我收獲了許多。班級就如同一個小家,在這個家庭里,我找到了一些與我志同道合的朋友,結交了一位認真負責的導師,并從中獲取了大量的專業知識,這些無疑是我以后走向社會的財富。對于身在其中的我來說,為這個小家付出是我義不容辭的責任。
在大一學年,我積極進取,競選班委,曾經擔任過宣傳委員、文藝委員。我想借著每期黑板報來表達我對這個班級的熱愛,借著每次的活動來體現我積極為班級服務的心情。我曾先后主辦過以“教師節”、“感恩”、“地平線教育”“圣誕節”為主題的黑板報,同時它們也給了愛好畫畫寫字的我一個展示自己的舞臺。我還積極參與了班級和系里舉辦的大小活動,像拔河比賽、定向越野賽、系里的辯論賽、話劇比賽、還有運動會等。其中在辯論賽和話劇比賽中我班均取得了第二名的好成績。在班級活動里我也積極參與,包餃子活動、班級組織去金沙灘、組織去爬嶗山等一系列有意思的活動。
在班級舉辦的晚會中我還擔任過主持人,其中第一學期末的元旦晚會和教師節晚會讓我記憶深刻。以上這些活動中我都努力的為這個班集體奉獻著自己的力量,覺得自己過的很充實并獲得了許多意想不到的收獲。也下決心在本學年更加積極的參與到各種班級和學院的活動中去。在參加活動的同時我也努力的學習,上學年期末成績我僅有一科為中,其他均為優良。現在有助學金這個機會,我緊緊把握和珍惜,希望能獲得這次助學金,在本學年我會更加的努力,響應老師和學院的領導,艱苦奮斗、積極進取,不會向困難屈服。
我希望我可以得到這次的國家助學金,那樣可以減少一些學費帶來的家庭負擔,生活得到一些補助,我很需要這筆錢,真誠希望領導和老師能給我這次機會,使我能夠全身心的投入到學習中,再也不用為生活費去發愁,我也會繼續努力學習,以及積極參加各種活動,爭取將來可以為國家和社會貢獻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我會努力發展自己爭取能夠成為一名全面發展的大學生。積極奉獻自己的力量,日后自己一有能力,就馬上回報社會,回報學校給我的幫助!并且去幫助所有需要幫助的人。真心的感謝學校領導和老師能給我這次申請的機會,并希望領導老師能夠批準我的申請。
此致
敬禮
20xx年x月x日。
最熱國家基金申請書(通用13篇)篇十二
二、募集文件準備。
主要文件:《資本招募說明書》。
包括以下內容:
(1)擬募集設立基金的基本情況。
(2)對投資者的出資認繳要求。
(3)基金管理團隊。
三、路演。
1、投資者問卷調查、簽署基金《風險揭示書》。
3、簽署《保密承諾書》。
4、與投資者達成初步意向,簽署《認購意向/承諾書》。
5、與投資者討論法律文本初稿。
包括:
(1)完善《資本招募說明書》。
(2)起草確定《合伙協議》、《托管協議》及相關配套法律文件。
6、溝通談判。
四、確定出資意向,簽署正式協議。
1、簽署《入伙協議》等配套法律文件。
2、認購款項劃轉至募集賬戶。
3、投資冷靜期。
4、回訪確認。
5、認購款項劃轉至托管資金賬戶。
6、向投資人發出《出資確認書》。
五、合伙企業工商變更登記。
最熱國家基金申請書(通用13篇)篇十三
尊敬的中國農業銀行東海分理處領導:黎明大學經濟管理系20xx級會計與審計專業學生xxx,男,身份證號:35052519841106xxxx;由于家庭經濟貧困,全家上下6口人的生活來源僅靠雙親單薄的農業收入,加上爺爺病重,常年在床無法下地行走,弟弟還在讀書;每年必須從家里拿出大部分的金錢來供給我和弟弟的學業。父母親的擔子一天比一天重了,身體狀態也大不如從前了,如今已經無力支付得起我所在學校專業的高額學雜費;平日里雖然全家省吃儉用;假日里我出去打工;但所得離我學費還相差一大截。為了繼續求學,順利完成學業。我不得不向貴行提出申請,希望可以獲得適當的幫助!本人愿意遵守與貴行所簽定貸款合同所有條款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認真履行相應義務,按時交利息和到期還本付息;在學校遵守學規章制度,認真學習,積極主動配合領導工作;爭取把每分錢用在該用的地方上。懇請領導給予批準支持,不勝感激。
此致
敬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