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是一種保障,可以有效地維護雙方的權益和利益。以下是一些承包合同的寫作經驗總結,希望對您的合同起草工作有所幫助。
農民承包土地合同簽(通用17篇)篇一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一、承包土地名稱:甲方將大隊號地耕地面積公頃承包給乙方。詳情后附表:
二、承包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三、承包土地用途:種植業生產經營。
四、地租價格:按黑龍江省農場當年度規定的價格執行。
五、租金交付時間:當年3月30日前由乙方以現金方式交與甲方,以甲方出據的收款憑證為準。
六、合同保證金:為保證乙方認真履行合同條款,甲方按每公頃500元的標準,收取保證金;乙方交付的保證金,甲方按當期銀行利率計息,在雙方解除合同時,甲方退回乙方。如乙方在承包期內違約,保證金做為違約金沒收。
七、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發包國家所有依法由本單位使用的土地;
3、按合同約定的租金價格和應交方式收繳租金;
4、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5、依照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6、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乙方對發包責任人擅自更改合同內容或不合理的攤派有權拒絕;
4、維護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不得給土地資源造成損害;
5、按合同約定土地租金價格和交租時間及交租方式交納租金。
2、土地流轉雙方必須簽定書面合同,并報甲方備案;
3、土地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4、土地流轉后的土地租金、交租時限、方式,仍按由乙方按合同規定執行。
九、違約責任。
2、乙方在承租期內中斷承租或出現棄耕、荒蕪、改變用途和損害土地資源等行為,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中止合同,并把乙方交納的合同保證金作為違約金沒收,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以重罰。
3、由于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過錯方要按損失程度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4、甲方在合同期內不得單方強行收回出租耕地,如遇國家建設征地、統一規劃農田基本建設、土地開發和綜合治理等不可預見的事件發生,甲乙雙方要按國家有關規定協商解決,并根據情況甲方負責對乙方承租耕地做適當調整。
十、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另立合同。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基層單位一份。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簽字):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農民承包土地合同簽(通用17篇)篇二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現簽訂本合同如下:
一、甲方將坐落在西嶺土地承包給乙方:四至:
二、承包年限從年月日起至二年月日止。
三、承包費及上交辦法:每項畝元,年共計:元,合同簽訂之日一次交清。
四、乙方承包目的:以種植、養殖為主。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土地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乙方只有經營權。
2、除收取乙方的承包費,再無權收取乙方的任何稅、費,無權調整承包費。
3、甲方無權調整土地使用權。
4、因承包土地引起的村民鬧事,四至不清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5、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經營權。
6、甲方協助乙方處理與村民發生的糾紛。
7、提供水電資源費用由乙方自理。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經營權,流轉權(必須經甲方同意,但不能超過本合同的剩余年限)。
2、乙方要保護好土地資源,堅決不能搞永久性建筑。
3、必須遵守村規民約。
4、承包期內因國家征用,土地的征用費用甲方所,地面附著物的補償費歸乙方所有。
七、未盡事宜,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的書面協議作為本事同的補充條款。
八、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的全部經濟損失。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民承包土地合同簽(通用17篇)篇三
甲方:
乙方:
按照《^v^經濟合同法》和《水利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同建設內容:xx鄉xx渠(xx段)渠道加高工程,加高硬化渠道xxx米。
二、本合同工程總造價承包額為人民幣x萬元(小寫x元)。
三、工期本工程預計開工日期為x年x月x日,竣工日期為x年x月x日。
四、承包方式。
1、本工程由乙方大包施工,具體負責進料、人工、機械、原料采購,直至工程被驗收合格為止。
2、施工所用沙石全部為伊河優質石料,石料大小、雜質含量不能超標,必須干凈,水泥全部使用國標500號高山水泥。
3、甲方負責工程規劃設計及相關事項協調、質量監督等,并安排一名工程質量監督員。
五、安全生產。
施工期間應注意安全生產,若出現人身傷亡事故,甲方不負任何責任,非工作人員未經同意到施工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后果自負。
六、結算方式:工程完工后經鄉質檢組及有關負責人經驗收合格后,一次性撥付全部工程款項。
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甲方:負責人:
乙方:負責人:
二oxx年x月x日。
農民承包土地合同簽(通用17篇)篇四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協商、自愿、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_____________出租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生產經營。
出租期限為________年,即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乙方支付甲方承包費標準為,良田統一定價為:每年每畝田400元(稻谷400斤),已當年九月稻谷單斤價乘總數支付(稻谷單斤價1。2元內不做調價)。每年每畝土300元(玉米300斤),已當年玉米單斤價乘總數支付(玉米單斤價1。2元內不做調價),荒坡、荒溝、路、渠等不計承包費。
承包費的支付方式為一年內分一次支付,不遲于每年九月三十日。
甲方應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將擬出租的土地交付乙方,雙方應積極配合,以實地丈量勘測為準。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乙方與甲方的承包合同在合同期內有效。乙方作為承包方應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經營土地的情況,并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乙方不能改變土地現壯。
4、甲方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后,應報發包方(集體土地所有者)備案。
5、甲方應協助乙方按合同規定行使土地使用權,幫助協調乙方集體經濟組織內與其他承包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治安等方面的糾紛;不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出租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7、乙方在受讓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臵權。政府性補助由甲方農戶享受,但是乙方所經營規模性國家補助由乙方享受。
8、乙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支付土地承包費。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9、乙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蕪,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不得申請退耕還林。
10、乙方必須向甲方交復耕費押金()元,由乙方開戶村長出面保管,承包期滿后歸還。
11、如有國家政策性變化及土地被國家征用,本合同失效。
12、本社社員(甲方)因死亡在承包地內選擇墓地,不受乙方干預,但所占地面經濟作物應做適當賠償,甲方向乙方協商處理。
13、承包期屆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只有在乙方明確拒絕繼續承包時將土地復耕還原,甲方才可以將本協議所指土地另行發包給他人。
1、為實現農業生產經營目的,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建設的附屬設施所有權由乙方所有,乙方擁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2、乙方在承包土地經營中所產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林木、農作物、漁產品、畜牧產品、禽類產品、牧草、藥材以及其他農產品和加工產品,無論是成熟未成熟、無論是成品未成品,乙方擁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3、甲方應積極配合一方辦理林木、林地的登記造冊手續,積極配合一方向有關政府部門申請登記,獲取有關權屬證書。確認乙方的林木所有權。
4、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收獲承包成果,配合乙方向政府相關部門辦理有關林木采伐、運輸、加工、銷售等手續。
5、除林木外,法律法規規定應辦理其他有關農業資源登記手續或者收獲手續的,甲方亦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辦理有關登記造冊、行政許可等事宜時,甲方不得自行收取費用。
6、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著的建筑物、設施、設備等財產,乙方有權拆除。甲方擬接受該財產的,應當給予乙方相應補償,補償標準為當年重臵成本價值。
7、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著的農作物為當年生草本農作物的,乙方有權要求承包期延長至農作物成熟收獲之時。
8、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著的農作物為未成熟或未收獲的林木、多年生農作物的,甲方應當接受該財產,并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補償標準為當年市場價值。
9、乙方有權在其建筑物、設施、設備等財產上,以及林木、其他農作物或其他經營成果上設定抵押、質押以及其他擔保權益。
10、乙方在承包經營過程中取得的商標、專利、技術秘密等知識產權及無形資產,其所有權由乙方所有。乙方擁有排他的申請、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賠償全部損失。
3、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而定,可由甲、乙雙方協商或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解決。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立即生效。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向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申請合同鑒證。
2、在本合同期滿后,若甲方需繼續流轉該土地,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3、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伍份,由甲、乙雙方和發包方各執一份,一份送村委會,一份報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構。
甲方代表人(簽章):乙方代表人(簽章):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住址:住址: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民承包土地合同簽(通用17篇)篇五
根據《^v^土地管理法》、《^v^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自愿將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塊土地租賃給乙方,該塊土地面積共____畝。
土地用途為________。
該地承租經營期限為___年,自___年_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止。
該土地的租金為每年每畝人民幣800元,年租金計___元,如租賃地塌陷,導致不便澆灌種植或上水浸泡40天以上,可免除此部分的地租金,并通過雙方認可的手續作為合同的附件。其余部分待7月1日(麥收后)10日內付清。
甲方:
(1)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2)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3)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復發包該地塊。
乙方:
(1)享有該承租土地上的使用權。
(2)享有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
(3)享有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
(4)乙方有權租賃土地上建設臨時性建筑。
(5)乙方可在承租土地上建設有關生產、生活設施。
(6)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則,可以將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2、轉包時要簽訂轉包合同,不得擅自改變原來承租合同的內容。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人員的變更,如果一方不經另一方同意的情況下,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強制征用該土地,地上附著物補償歸乙方所有,土地補償歸甲方所有,末到期部分的租金由甲方退還乙方。國家如有對乙方的其他補償,仍歸乙方所有。
5、如甲方重復發包該地塊或其他行為,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租賃土地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期滿,租賃土地非甲方收回自用,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雙方應于本合同期滿前30日內簽訂未來承租合同。
成的實際損失。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未通過甲方同意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該承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
農民承包土地合同簽(通用17篇)篇六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農業科學技術的推廣,改變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經公開協商討論同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經村民會議同意并報鎮人民政府批準,將位于____________面積_________畝(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 (土地類型)承包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如下: 東起:___ ______, 西至:___ ___ _________, 北至:_____ _________, 南至:____ __ _________. 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為經果林種植和養殖及相關農業科技開發、推廣、培訓、服務。 2.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1.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 元,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 元。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承包期間,如乙方需砍伐樹木,甲方應當配合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申請辦理采伐許可證。
4.協助乙方進行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宣傳、褒獎、應用。
5.按照合同約定,保證電路暢通,并無償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電價格收取乙方電費。
7.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復發包該地塊, 在承包期限內,如因承包范圍出現土地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若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由甲方按國家相關規定進行賠償。甲方必須確保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受任何干擾。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乙方在承包地范圍內可以種植速生樹種和其他林木、果樹,并可以養殖家禽、家畜及魚類等動物,但不得污染飲食水源和村民的住宿環境。
4.乙方對承包地有獨立自主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林木處分權和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承包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獨自享有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6.在承包期內,乙方須按合同規定繳交承包款給甲方,并有權拒絕交納除合同規定承包款外的任何其他非國家規定之費用。
7.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轉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本合同轉包后,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本合同轉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雙方均不能追究對方的責任,但乙方必須及時將情況報告甲方,甲方應及早采取措施盡量減少損失,協助恢復生產,并根據乙方的損失情況協商減免承包款。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或其他原因)征用該土地,征用相關賠償費用為乙方所有,同時對于乙方所承包征用地上建物、樹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實際評估價值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因乙方為提高土地生產能力而投入相應資本及人力,乙方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補償金額為人民幣十萬元。
5.如甲方重復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于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繼續承包,乙方必須將承包地的林木等砍伐處理完畢。在合同期滿后90天內將原承包地交還給甲方。如合同期滿時,承包地內的林木若因未達到經濟采伐期、或因采伐指標等限制未能采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請有限度延長承包期至林木采伐完畢,甲方應該適當給予延長承包期,延長期的承包費由雙方另行商定,但不得超過本和約承包費用之二倍。 7.本合同履行期間,即使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方的名稱改變、甲方分離或甲方與他方合并。
8.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及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
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之以上約定,即視為違約。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十萬元、并退還乙方所付的全額承包費;如乙方違約,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費,并且解除此合同。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超期繳交承包款,則按應付未付部分的日萬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給甲方,直至付清應交的承包款為止。如超過6個月尚未付清應交的承包款,則視為乙方違約;如因甲方發包地手續不合法或因甲方發包地權屬不清產生糾紛,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則視為甲方違約。
3.因乙方為提高土地生產能力而投入相應資本及人力,無論甲方在合同到期前以任何理由收回該承包土地,乙方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補償金額為人民幣十萬元,同時對于乙方所承包地上的建物、樹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實際評估價值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遼源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公證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 附 土地平面圖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
甲方: 村民委員會
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 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于 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 以北、現 以西與 毗鄰的荒山(林地)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
東至:現 西邊;
南至:與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這兩座山頂東西分水嶺一線;
北至:從南側數第二個山頭與第三個山頭之間的山谷中分線。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變,即從二oo 年 月 日起至二o五 年 月 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林地)使用權及其地上附著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 元整,付款方式為: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后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準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范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退還乙方承包荒灘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征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后,如乙方愿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托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 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 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 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二oo 年 月 日
甲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同意,本著自愿、平等、有償、誠信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同意,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并訂立一下條款。
一、 承包地塊:甲方將位于文登市宋村鎮臺上村的土地畝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使用。
二、 承包時限:
1、甲方于2015年 1月 1日起將上述土地承包經營權長期轉讓給乙方,并按有關規定協助乙方辦理土地經營權轉讓手續。
2、承包期自該土地由甲方承包之日起30年的剩余年限,即2015年1月1日至2032年1月1日。
三、承包價格:上述承包地年轉讓費為元∕畝。
四、其它約定:
1、甲方若對承包地界指界有誤而造成的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2、承包合同生效后,因國家對土地承包經營政策進行調整的,補償款歸甲方所有,地面附著物(苗木、農作物等)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3、國家給予的各種政策性補貼由乙方享受,相關農業政策性保險由乙方繳納,并享受保險賠償款項。
4、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
5、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6、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五、合同糾紛處理:若雙方發生合同糾紛,甲乙雙方應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等法律法規執行。
六、違約責任: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2、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賠償全部損失。
特此訂立合同
甲方(簽字蓋章):2015年月日
乙方(簽字蓋章):2015年月日
農民承包土地合同簽(通用17篇)篇七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現簽訂本合同如下:
一、甲方將坐落在西嶺土地承包給乙方:四至:
二、承包年限從年月日起至二年月日止。
三、承包費及上交辦法:每項畝元,年共計:元,合同簽訂之日一次交清。
四、乙方承包目的:以種植、養殖為主。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土地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乙方只有經營權。
2、除收取乙方的承包費,再無權收取乙方的任何稅、費,無權調整承包費。
3、甲方無權調整土地使用權。
4、因承包土地引起的村民鬧事,四至不清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5、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經營權。
6、甲方協助乙方處理與村民發生的糾紛。
7、提供水電資源費用由乙方自理。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經營權,流轉權(必須經甲方同意,但不能超過本合同的剩余年限)。
2、乙方要保護好土地資源,堅決不能搞永久性建筑。
3、必須遵守村規民約。
4、承包期內因國家征用,土地的征用費用甲方所,地面附著物的補償費歸乙方所有。
七、未盡事宜,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的書面協議作為本事同的補充條款。
八、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的全部經濟損失。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農民承包土地合同簽(通用17篇)篇八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一、為發展我縣的水果生產,乙方在鎮村組承包甲方土地進行業生產,地名、面積畝(具體面積、地點見附表)。
乙方承包土地用于種植經濟作物及果樹。
從20xx年4月1日起至20xx年4月1日止共x年。
四、承包交付時間及方式。
實行先交承包費后使用承包土地的原則。雙方商定:
第一、土地租金每畝為800元/畝(每年4月1日前交租金)。
第二、承包完第一年以后第二年起每畝升30元/畝。(第一年800元,第二年830元,第三年860元,照此累計)。
五、如果遇到國家征用,土地補償費歸甲方所有,地面附著物賠償費及青苗費歸乙方所有。
六、為方便生產,乙方在承包土地范圍內修建電灌站、工房道路、圍墻、排洪溝等,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所有投入均歸乙方所有。
七、承包期間乙方用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甲方村民。
八、承包期間乙方必須信守合約,任何一方不得中途違約,否則將追究違約方的責任,違約按每畝賠償1000元計算。
九、乙方所建房子、電灌站、道路、水井、水池、圍墻、排洪溝等,到期后,如果甲方不需要留用的,乙方一定要還原耕作面積為了保障復耕,承包滿五年,第六年4月1日乙方交復耕押金壹萬元,到各組組長妥善保管,承包滿十年,第十一年4月1日,再交復耕押金貳萬,耕作面積還原后,組長把押金退還乙方。
十、承包期間,乙方不得隨意轉讓,不得種樹,不得挖魚塘。
十一、此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雙方簽字生效,以后所簽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農民承包土地合同簽(通用17篇)篇九
甲方名稱:_____(承包方)。
乙方名稱:_____(受讓方)。
為了規范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行為,維護流轉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本著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方采用_________方式將其承包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乙方不得改變流轉土地農業用途,用于非農生產。
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_________年,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將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_____畝流轉給乙方,該土地具體位置__________(名稱、四至_____)。(可具體列表說明,并附土地現狀平面圖)。
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流轉費用以現金(實物)支付。乙方每年(時間,或一次性)支付甲方________月元/畝,(或實物_____公斤/畝),合計_____元(或實物_____公斤)。
(一)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二)義務: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幫助調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等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一)權利:在受讓的土地上,具有生產經營權。
(二)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荒地、林地等)進行有效保護。
(一)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二)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三)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四)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一)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
(二)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蕪土地、破壞地上附著物的;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甲乙雙方因履行流轉合同發生糾紛,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員會或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等調解解決。不同意調解或調解無效的,雙方協商向縣級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不服仲裁決定的,可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發包方各一份,鄉鎮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機構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耕地轉讓合同或專業生產經營項目流轉合同,應以原發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受讓方)。
乙方簽字:_____(承包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民承包土地合同簽(通用17篇)篇十
為穩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賦予農民長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權,維護農村土地承包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業、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村社會穩定,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農村土地,是指農民集體所有和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農業的土地。
第三條。
農村土地承包采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
第四條。
國家依法保護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的長期穩定。
農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
第五條。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
第六條。
農村土地承包,婦女與男子享有平等的權利。承包中應當保護婦女的合法權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侵害婦女應當享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第七條。
農村土地承包應當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個人三者的利益關系。
第八條。
農村土地承包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保護土地資源的合理開發和可持續利用。未經依法批準不得將承包地用于非農建設。
國家鼓勵農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增加對土地的投入,培肥地力,提高農業生產能力。
第九條。
國家保護集體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權益,保護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
第十條。
國家保護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償地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第十一條。
國務院農業、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分別依照國務院規定的職責負責全國農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的指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林業等行政主管部門分別依照各自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
第十二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于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發包;已經分別屬于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發包。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發包的,不得改變村內各集體經濟組織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權。
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農村土地,由使用該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小組發包。
第十三條。
發包方享有下列權利:
(一)發包本集體所有的或者國家所有依法由本集體使用的農村土地;。
(二)監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三)制止承包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四條。
發包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維護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二)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三)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為承包方提供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四)執行縣、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五條。
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
第十六條。
承包方享有下列權利:
(二)承包地被依法征收[2]、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七條。
承包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二)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八條。
(二)民主協商,公平合理;。
第十九條。
(一)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選舉產生承包工作小組;。
(二)承包工作小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擬訂并公布承包方案;。
(三)依法召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討論通過承包方案;。
(四)公開組織實施承包方案;。
第二十條。
農民承包土地合同簽(通用17篇)篇十一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于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以北、現以西與毗鄰的荒山(林地)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
東至:現西邊;。
南至:與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這兩座山頂東西分水嶺一線;。
北至:從南側數第二個山頭與第三個山頭之間的山谷中分線。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變,即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林地)使用權及其地上附著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元整,付款方式為: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后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準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范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萬元、退還乙方承包荒灘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征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后,如乙方愿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托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農民承包土地合同簽(通用17篇)篇十二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原則,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
1、甲方將位于富裕村范圍內的集體林地承包給乙方,其四至為:東至自然道路;南至公路;西至坑邊以外300米南北一線;北至山頂分水嶺以北200米。
2、乙方承包經營使用期五十年不變,即從二oxx年一月起至二o六一年一月終止。
3、乙方所承包的荒山(林地)使用權總價款為人民幣元10000.00元整,付款方式為合同簽訂之日起一次性結清。
4、乙方承包荒山后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搞多種養殖經營;經有關部門批準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
5、乙方對所承包的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轉讓轉賣權和繼承權。
6、甲方要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7、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一次性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8、甲方保證該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9、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十萬元、退還乙方購買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荒山款。
10、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征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11、合同期滿后,如乙方愿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在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終止。
1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經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二oox年x月x日。
農民承包土地合同簽(通用17篇)篇十三
發包方:×××市×××經濟合作社(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訂立本合同的背景:
______年,由______鎮農工商總公司與甲方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實際上由乙方承包經營,并且得到了發包方及其村民(代表)的一致同意,同時也取得了______鎮人民政府的批準。現根據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相關法律政策之規定,并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所有的土地一事達成如下一致協議,望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標的、數量及四至范圍
乙方承包的土地為甲方擁有的______畝土地,其四至范圍詳見附圖。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____年,但因乙方已于______年實際上已承包了本合同項下土地,故本合同的承包期限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土地的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用于種植葡萄、水果、種苗、綠化苗木等其他農作物。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1.權利
(1)監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2)制止乙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2.義務
(1)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本合同;
(2)不得干涉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為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提供方便;
(4)依據區、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安排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
五、乙方的權利、義務
1.權利
(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
經營和處置產品;
(2)在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后,乙方擁有的土地承包經營
權可以依法采取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其他方法流轉。
2.義務
(1)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2)依法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六、承包金的數量及其支付期限
承包金為每年______萬元,在每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付清。
七、違約責任
1、甲方不得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義務及法律法規的強制
性規定,否則,乙方有權單方決定是否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乙方所有的投入和違約金______萬元。
2.乙方如違反了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義務及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并要求乙方賠償給土地造成的損失;乙方超出合同規定付款期限的,則按每天萬分之二支付未付部分的違約金。
八、其他約定
2.甲方保證甲方村民不得在合同承包期內無故干擾、侵犯乙方的自主經營活動,如對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必須予以賠償。
3.承包期內,乙方交回承包地或者甲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時,乙方對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4.承包期內,甲方不得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強迫乙方放棄或變更土地承包經營權,更不得以劃分“口糧田”和“責任田”等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標承包,也不得將承包地收回抵頂欠款。
5.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轉包費、租金、轉讓費等,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擅自截留,且必須配合乙方土地流轉事項,但采取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取得甲方的同意。
6.承包期內若遇政府征用,則除土地補償金歸甲方外,其余款項一律歸乙方所有,未征用部分則繼續承包,承包金也按比例調整。
九、爭議的解決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有爭議,首先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未果,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柒份,在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壹份用于向有關部門申領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另貳份分別報南潯鎮人民政府及農業主管部門備案。
十一、特別條款:
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有充分理由相信甲方對本合同項下的土地發包已取得了甲方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且已報請南潯鎮人民政府批準。如甲方未履行以上義務導致本合同無效,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乙方所有投入和違約金______萬元訂約人: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農民承包土地合同簽(通用17篇)篇十四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租賃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則,現將甲方農村土地向乙方租賃事宜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以便共同信守。
一、土地基本情況
該塊土地位于 縣 鄉 村 隊,位置地名: ,東西長 米,東至 ,西至 ,南北長 米,南至 ,北至 ,土地面積: 畝。
二、承包期限、租金及支付辦法
1、期限 年,從 年至 年 。
2、租金:糧食 斤/畝.年 /現金元/畝.年,合計:糧食 斤.年/現金 元.年。
3、租金繳納方式:于每年陽歷12月31日前根據雙方約定繳納糧食/現金按年一次性足額繳納。
三、雙方權責
1、甲方按照合同約定租金按年向乙方收取,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向乙方隨意增加/減少租金。
2、如遇地震、旱災、冰雹等不可抗拒原因,導致乙方在承包土地上經濟受損時,承包租金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確定。
3、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共同現場劃定土地界線,甲方向乙方對該塊承包土地界線進行交底。
方協商處理。
5、承包期內如乙方原因無意向承包時,應在每年秋收春耕前向甲方提出請求,以便甲方合理安排與他人承包事宜,如乙方未及時向甲方提出退包請求,導致該塊土地荒耕,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標準收取一年的糧食/租金。
6、承包期限內如乙方未按時交納或未足額繳納租金的行為,合同自動終止,甲方收回租賃土地。
7、承包期內如遇國家礦產資源開發或國家征收時,地上附著物賠償屬乙方所有,其他賠償屬甲方所有。
8、承租期滿乙方有意續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雙方協商承包事宜并續簽承包合同。
9、承包期滿乙方無意向續租,如數交還該塊土地,并保證土地地界清楚,如有土地被搶占或缺損,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按照農村土地賠償標準給予賠償。
四、違約責任
1、如果因國家政策調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不能實現的,雙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2、承包土地僅作耕地使用,不可另作它用,如乙方違約,則合同自行終止,甲方有權收回土地,并罰沒該土地上的所有附著物。
五、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村民委員會協商解決或向靖邊縣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土地權屬方):
乙方(土地承包方):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依照《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開、誠信、平等、自愿”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土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土地 畝、每畝承包費 元承包給乙方
二、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價格:本合同期限內按每畝 元、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結清。結不清收回土地, 若有誠信,可續保,價格再議,本合同長期有效。
四、結算方式: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為憑。
五、甲方承包的土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
六、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經營權,但不能改變土地 用地性質,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方式、乙方要認真管理 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讓別人占用、及時除草不能留下雜草 、保養、平整好每塊 土地不得損壞。
七、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的, 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甲方:于德祥 (土地所有人,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周慶海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開、誠信、平等、自愿”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土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 承包地共 12 塊,詳情見下表:
二、合同期限從2015年1月1日起到2016年12月1日止。
三、承包價格:本合同期限內按每畝243元,在2015年1月1日前將2年的承包費一次性結清,結不清自動取消此合同。每2年續簽一次,價格隨行就市,雙方協商定價。
四、結算方式:以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為憑。
五、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但不得改變農業土地使用性質,不得轉租他人,不得將甲方土地同他人換耕。乙方要認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讓別人占用,及時除草,不能留下雜草,保養、平整好每塊土地,不得損壞。
六、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或國家、集體土地政策有變化等特殊情況,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期滿,如乙方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于
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
5、乙方如果違反了上面第五款協議,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定日期:
農民承包土地合同簽(通用17篇)篇十五
發包方(甲方):
身份證;
承包方(乙方):
身份證;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根據《合同法》、《土地管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土地承包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一、承包土地位于705基地謝磊土地,共口水井,承包的土地性質為國有土地。土地畝數為畝,(以實際測量的畝數為準,(實際畝數:另有林地畝)。
二、種植林地的權屬:產權歸甲方所有,第一年由乙方出資進行種植,在生長期間,乙方負責進行澆水管理,水費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監督澆水管理工作,并在甲方的指導下進行管理林帶的工作;如在乙方的日常管理中,(按照甲方的指導下)林帶的樹木不能成活的.,甲方返還乙方對樹林的投入,在種植期間,乙方的費用由甲方確認(樹苗、樹坑)。
三、種植林帶費用的返還:乙方在第一年種植樹木成活后,第二年成活在80%的,甲方按照每棵樹木返還給乙方:第二年2元/棵、第三年2元/棵,第四年以后1元/棵。
四、土地承包期限:承包期限為10年(二零年一月至二零年一十二月、20年1月至20年12月)。
五、乙方承包費支付方式:自合同簽訂后乙方向甲方交納水井的承包抵押金,共口。每口井的抵押金為壹萬元整(10000.00元),如果乙方在冬季沒有進行冬灌的前期工作,甲方有權收回乙方的土地承包權利,并不返還乙方交納的水井承包抵押金。
六、土地承包費在每年十一月三十一日前一次性交清。
20xx年至20xx年免費。
20xx年支付給甲方每畝400元;
20xx年支付給甲方每畝500元;
20xx年支付給甲方每畝600元;
20xx年支付給甲方每畝700元;
20xx年支付給甲方每畝800元;
20xx年支付給甲方每畝800元;
20xx年支付給甲方每畝800元;
20xx年支付給甲方每畝800元;
水費按每月20日前交納給甲方,如在每月20日前沒有繳納水費的,甲方有權停止供應電力,由此產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擔并承擔其它相應的法律責任;按照甲方安裝的現場電表度,由甲乙雙方認可的數字度數為準,水電價格按照甲方總表收取的電費為準。
七、甲方權利及義務。
1、指導乙方對土地的管理,包括林帶、毛渠、埂子、土地的平整規劃;
2、在承包期間,協調乙方的用電用水事宜;在水利設施交給乙方使用前,安裝完成水井的滴灌打水設備設施,在水井及滴灌打水設備使用前,由甲乙雙方共同對水井及地灌設備進行完好交接。
4、甲方在乙方承包土地期間內,不能擅自提高承包費用及無故收回乙方的土地使用權(除國家政府征用外)。
六、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在所承包土地上全部種植農產品,不得棄荒,如有棄荒現象甲方有權收回乙方承包期內的所有土地。
2、在承包期內地面上水利配套設施及附屬設施(井房)由乙方負責使用維護,在承包期間,水利配套設施及附屬設施的維護費用由乙方承擔(水利設施包括:水井、潛水泵及電纜、配電設施、滴水灌溉設施、變壓器及引線、水利設施附件)注明:乙方在承包土地期間,如國家征收地下水自然費,由乙方自行承擔,水利配套設施由甲方安裝。
5、承包期滿后,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包權。
6、乙方在簽訂承包土地合同3年之內,如水井壞了由甲方維修,3年以后水井出現問題,由甲乙雙方各承擔一半。
七、合同的解除:
1、乙方在承包期內,觸犯國家法律法規造成后果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乙方在承包期間收集整理棄荒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乙方違反本合同其他約定事項的。
八、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的,違約方自愿按照承包當年約定的承包費30%一次性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對方的損失。
九、爭議解決方式: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合同生效條件:自雙方當事人簽字生效;
十一、附則:本協議共三頁,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承包土地的滴灌、林業補貼歸甲方所有。其它的農業補貼歸乙方所有(包括甘草、小麥、棉花等)。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農民承包土地合同簽(通用17篇)篇十六
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于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以北、現以西與毗鄰的荒山(林地)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
東至:現西邊;
南至:與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這兩座山頂東西分水嶺一線;
北至:從南側數第二個山頭與第三個山頭之間的山谷中分線。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變,即從二oo年月日起至二o五年月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林地)使用權及其地上附著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元整,付款方式為: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后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準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范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萬元、退還乙方承包荒灘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征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后,如乙方愿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托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甲方:(轉讓方)。
乙方:(接收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及《山東省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并經同意,訂立本合同,供各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畝,四至:東至;西至;南至;北至轉包給乙方使用。
二、轉包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轉包土地的用途:等。
四、轉包的價格及支付方式:
(一)轉包總價款元(大寫:元整)含地上附著物包括等結價款及年月日至年月日土地承包費用。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轉包費用元,余款于年月日前付清。甲方應將該土地承包合同原件移交給乙方。
(二)土地租金采取預交形式,每畝土地按每年元計算。年月日至年月日承包費用由甲方支付(甲方須將收據移交給乙方);從年月日至年月日,由乙方向支付,每20xx年支付一次。承包土地面積以實際測量為準(不含田埂)。
五、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地上附著物包括:等所有權、使用權及處置權均歸乙方所有,甲方應將以上所述地上附著物有關證明材料移交給乙方;甲方應協助將電力使用權過戶給乙方。
六、本合同簽訂之前與該租賃土地有關的經濟糾紛均與乙方無關,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七、合同期內乙方可以轉包給第三方,與甲方無關;合同期滿,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八、違約責任:如任何一方未到期解除合同或不執行本合同,即視為單方終止合同,終止合同方應按未履行合同轉包額的20%賠償對方損失。
九、合同期內如遇政府或企業征用土地,或其它原因終止合同,乙方在承包期內對土地的投入,包括青苗補償費、地上附著物補償費及其它費用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補償給乙方,雙方合同自動終止。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委會及監證機關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村委會(蓋章):
監證機關(蓋章):
日期:年月日
農民承包土地合同簽(通用17篇)篇十七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已經將位于面積為畝農用地承包使用,現將土地轉租給乙方使用。
2.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為年,自年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日止。
四、地上物的處置。
該土地為空白地,無任何地上附著物。
五、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_____元,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_____元,承包期限內總計元。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按照合同約定,保證水、電暢通,并無償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5.按本村村民用電價格收取乙方電費。
6.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復發包該地塊。不得隱瞞與此處土地有關財務糾紛和債權責任。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享受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
4.享有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
6.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經營權的土地抵償債務。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征用該土地。土地賠償款歸土地所在村集體所有,地上物賠償和青苗補償費歸乙方所有。
5.如甲方重復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八、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土地利用的實際總投資額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額的20%支付對方違約金,并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九、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裁決。
十、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拿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