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確保自己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同時也為雇主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保障。接下來是一些實用的勞動合同范文供大家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解決寫作問題。
經典勞動合同解除案例(通用16篇)篇一
甲方:(公司)。
乙方:(員工),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
一、乙方于20xx年xx月xx日入職甲方,甲乙雙方簽訂的最后一期勞動合同期限為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下班后,乙方在家突發腦溢血,甲方予以積極協助。根據規定,乙方3個月的醫療期截止20xx年12月日結束。
根據保險條例規定,雙方一致認為,該次事故不屬于工傷范圍,故乙方同意放棄工傷認定申請。現因乙方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根據乙方的.申請,雙方同意于20xx年xx月xx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相關協議內容如下:
二、甲方與乙方結清以下款項:
1、至勞動合同關系解除之日止乙方醫療期工資元。
2、甲方發給乙方相當于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人民幣元。
3、甲方向乙方額外支付相當于一個月工資代通知金人民幣元。
4、甲方向乙方支付相當于9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人民幣元。
上述1、2、3、4項共計人民幣元,乙方同意現金領取或由甲方支付到乙方工資帳戶中。
三、乙方應于簽訂本協議當日內向甲方交回工作服、廠牌等屬于公司的物品,甲方給乙方開具離職證明。
四、乙方承諾由其自行決定是否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甲方將提供協助。
五、乙方應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工作交接辦結時,甲方與乙方結清工資、經濟補償等費用,乙方同意此后放棄向有關機構(包括乙方、勞動部門、仲裁委和法院等)主張其它工資(含加班工資)、經濟補償、社會保險、患病待遇等相關之權利。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畫押):
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經典勞動合同解除案例(通用16篇)篇二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身份證: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身份證:
甲方作為手機轉讓者,為解決部分乙方購機一次性付款難的問。
題,本著自愿、平等原則,特簽定本協議:
本合同的標定物為蘋果____________型號手機,數量臺。手機序列號為:
項予甲方: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期間付清,每月一到三日前各支付_________元。
乙方若未能支付第二條所列分期付款相應到期金額,須自應支付日始以手機價款的1%每日支付甲方作為延遲履行金。
本合同標定物于乙方在上述分期付款期間未全部支付價款及第。
三條約定的延履行金遲時所有權仍屬于甲方,待乙方付清全部價款及。
第三條約定的相應遲延履行金之時,手機所有權轉移至乙方。
與真實性的義務,如果乙方提供虛假信息則應向甲方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1)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時將第一條約定的手機交付于乙方;
(2)乙方收到手機應先行調試并檢查外觀、附件及包裝的完好性。
(3)手機一旦轉讓,乙方是無法退換貨給甲方。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如協。
商不成,可向有關管轄區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保留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
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對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2、因乙方違約甲方起訴所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由乙方一并承擔。
本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
經典勞動合同解除案例(通用16篇)篇三
客戶所遇到的情況:小王是一家橡膠制品公司的人力資源經理, 在本月一開始便遇上了這樣的問題:公司在3月底進行年度身體健康檢查時, 查出公司有二名職工患有乙肝(小三陽), 公司擔心傳染,便根據勞動法規相關規定給予了二人各六個月的醫療期, 并每月照常發放他們的基本工資, 到本月初醫療期滿后, 公司仍擔心乙肝會在公司內傳染,便決定解除勞動合同, 按勞動法規相關規定給了二個人經濟補償金。 但二人領完經濟補償金后,卻認為公司以此理由解除勞動合同是歧視行為,要求恢復原來的勞動合同,否則將上訴到勞動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中國人力資源法律網()付迎濤律師認為,這個案例涉及到三個問題,一是醫療期的規定問題;二是患病職工勞動合同解除問題;三是解除勞動合同后員工反悔應如何處理的問題。
第一,在本案例中,職工患病,公司給予醫療期,這是正確的。但該兩名職工醫療期應是多長時間,應依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1994年12月1日勞動部發)第三條“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3個月到24個月的醫療期:(一)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3個月;5年以上的為6個月。(二)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6個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為9個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為12個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為18個月;20年以上的為24個月。”
第二,醫療期滿以后,如果單位擬解除勞動合同,其依據是《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在本案中,公司是否可以解除這兩名職工的勞動合同,應視這兩名職工在醫療期滿后,是否還能從事原工作或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工作。如果不能再從事原工作或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需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則單位可以解除與其的勞動合同,同時支付經濟補償金(按職工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及醫療補助費(醫療補助費不應低于6個月工資;若患重病的,還應額外支付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癥的,額外支付醫療補助費的100%)。
第三,關于職工反悔的處理問題。如果公司是依據《勞動法》第二十六之規定合法解除了勞動合同或經雙方協商解除了勞動合同,并足額支付了經濟補償金及醫療補助費,則職工的反悔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經典勞動合同解除案例(通用16篇)篇四
乙方:李三(要有基本情況)。
甲、乙雙方于__年__月__日簽訂了年月(或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現由方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要求,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并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上海××有限公司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證號: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文檔為doc格式。
經典勞動合同解除案例(通用16篇)篇五
_______:
您與____公司于___年___月___日簽訂/續訂的勞動合同,因您具有下列第___項情形,根據《__公司勞動合同管理制度》第__條第__款的規定,決定從__年__月__日起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
2.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
4.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嚴重影響工作或經公司提出仍不改正。
5.訂立或變更勞動合同過程中有欺詐、脅迫、乘人之危的行為。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8.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9.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
您需要辦理以下交接手續:
1、________;。
2、________;。
3、________。
以上事宜完成后,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到人事部門辦理勞動合同解除手續。
特此通知。
通知方(簽名或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本勞動合同解除書一式兩份,甲乙各持一份,同等有效。
簽收回執。
被通知方(簽名或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經典勞動合同解除案例(通用16篇)篇六
________,于____年____月____日進入本單位。最后一期勞動合同由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現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____條____款,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與________________勞動合同。
單位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要求單位開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時的注意事項:
第一、會涉及到領取失業救濟金的`問題,所以解除合同證明書一定要標明是對合同終止或者公司提出解除。
第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50條第二款規定,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三、在此過程中,公司有勞動違法行為,可直接向公司的工商注冊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處理或勞動仲裁委申請仲裁解決。
另附:
經典勞動合同解除案例(通用16篇)篇七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雙方勞動合同約定期限為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現乙方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8條的規定,以個人原因為由要求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甲方表示同意;雙方確認勞動關系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提前解除。
二、在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甲方不向乙方提出在雙方的勞動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等權利的要求,同時乙方也放棄向甲方主張解除勞動合同補償金等所有權利;本協議生效后,雙方再無任何糾葛。
三、本協議即雙方簽章好生效,協議文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雙方確認:本協議是雙方共同協商的結果,其內容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合法有效,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經典勞動合同解除案例(通用16篇)篇八
案情簡介:王某于20xx年10月9日與某電腦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被聘為技術員,聘期兩年。雙方當事人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了競業禁止:合同解除或終止后,王某三年內不得在本地區從事與該公司相同性質的工作,如違約,王某須一次性賠償電腦公司經濟損失10萬元。因電腦公司拖欠王某2007年9月,10月兩個月的工資,20xx年11月15日,王某向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解除勞動合同;補發兩個月工資,給付經濟補償金;確認勞動合同中的競業禁止約定條款無效。
案情分析:在該案例中,用人單位沒有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向勞動者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因此,勞動者有權解除勞動合同,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所欠付的勞動報酬,并支付延期支付工資的經濟補償金。競業限制是指負有特定義務的勞動者在任職期間或者離任后的一定期間內,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的企業同類性質的行業,不得泄露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在該案例中,用人單位盡管與勞動者約定了競業限制條款和違反競業限制勞動者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條款,但是,由于用人單位并沒有按照法律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因此,該競業限制義務就終止,即勞動者無需支付違約金。因此,根據《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在該案例中,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支付拖欠的工資,延期支付工資的經濟補償金,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同時,競業禁止條款對勞動者不具有法律約束力。
法條鏈接:
(1)《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2)《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3)《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經典勞動合同解除案例(通用16篇)篇九
聘方(甲方):xxx幼兒園法人代表(負責人):
應聘方(乙方):住址: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一、聘用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一年)。
二、聘請待遇:
1、每月()元,假期不付,臨近放假不足一個月的按日工資計算。
2、獎金:按園教師考評方案兌現、
三、其它事宜:
1、甲方根據本幼兒園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從事——————————工作。乙方嚴格遵守幼兒園的各項規章制度,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忠實餞行《教師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為人師表、率先垂范。因乙方有工作失職,不能勝任,不服從學校安排,與同事、不能和學生和睦相處,教學質量低下等不利于幼兒園工作的現象,學校有權中途解聘并酌情扣除其未發款項,特殊嚴重者要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乙方在工作期間首先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識,如因失職、失誤造成幼兒在園發生不安全事故,甲方承擔經濟損失的30%,乙方承擔70%。
2、押金:乙方一個月工資80%。
3、乙方在聘期內未經幼兒園允許(或解聘)不得隨意辭職外流、學習、離崗等,否則扣除其押金及所有未發款項,同時因此給幼兒園造成嚴重損失者要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4乙方在本園外(如往返路途中)所發生的一切事故,甲方不付任何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5、乙方在聘期被本園解聘或經本園允許主動辭職,次協議自解聘之日起無效、
6、甲方在工作每月10日前發放上月工資及獎金。
7、乙方聘期已滿位續聘并交清各種財物,甲方將乙方押金、工資、獎金一律照發,否則酌情處理。
8、本協議自————年—月—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合同簽定日期:年月日
二、簽訂勞動合同應注哪些事項。
1、未簽勞動合同先知法。勞動合同是約束勞動者和用人單位行為以及處理今后糾紛的重要法律依據,勞動合同的每個環節,都需要勞動者有一定的法律常識,所以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最好先了解一下都有哪些法律可以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2、合同形式、內容要合法。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勞動合同,首先簽訂勞動合同的程序應符合法律規定,并且應當用書面的形式予以確認,合同至少應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求職者應妥善保管自己的勞動合同。
3、合同細節仔細審查。仔細閱讀關于相關崗位的工作說明書、崗位責任制、勞動紀律、工資支付規定、績效考核制度、勞動合同管理細則和有關規章制度。
4、陷阱合同要警惕。部分用人單位為了實現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千方百計在勞動合同中設立種種陷阱,侵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5、發生爭議辦法多。目前解決勞動爭議的機構和途徑很多。
經典勞動合同解除案例(通用16篇)篇十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
住址: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經協商一致達成本,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本勞動合同為(選擇其中一項并填寫完整)___:
c.以完成工作為期限。
2、本合同包含___個月的試用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第二條、工作地點: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市(縣)___路___號。
第三條、:
1、乙方同意在甲方___部門(或崗位)擔任___職務,乙方具體工作內容按照甲方的要求執行。
2、若因乙方不勝任該工作,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崗位并按調整后的崗位確定一方的薪資待遇;___如乙方不同意調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照國家規定發放。
3、在工作過程中,因乙方存在嚴重過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工作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標準工時制,甲方保證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安排,乙方應當服從。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條、勞動報酬:
1、乙方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___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為人民幣___元;
(若實行計件工資的按照以下標準計法工資:___)。
2、因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發放加班費。
3、甲方保證按月發放工資,具體發放日期為。
第六條、社會保險:
1、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為乙方辦理各項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2、依法應由乙方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甲方從乙方應得工資中扣繳,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七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為乙方提供勞動所必需的工具和場所,以及其他勞動條件;保證工作場所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八條、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項,乙方應當嚴格遵守。
第九條、乙方應當保守工作期間知悉甲方的各種商業秘密、___知識產權、公司機密等任何不宜對外公開的事項,否則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乙方承諾在簽訂本協議時,未與其他任何單位保持勞動關系或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否則,給其他單位造成損失的,由乙方單獨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2、有關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3、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將正在負責的工作事項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財物與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辦理交接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4、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乙方依法應獲得經濟補償金,但乙方未與甲方辦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暫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二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本著合理合法、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按照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以及地方性法規等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一式二份,___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
簽約代表(簽字):______。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___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經典勞動合同解除案例(通用16篇)篇十一
提問:
甲:用人單位乙:勞動者。
乙已在甲工作8年,期間甲為乙交納養老、失業等社保費用。2007年8月,乙因違反工廠工作規程被甲方口頭通知解除勞動合同關系。之后甲一直未向乙出具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乙多次催討無結果,無法辦理失業登記,領取失業保險金。
(1)甲行使的是法定解除權還是約定解除權?甲的行使是否正確?為什么?
(2)甲未給乙辦理退工手續應承擔哪些責任?為什么?乙應如何進行維權?
解答:
1、根據勞動法第五十六條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甲是行使的是法定解除權。是合法行為。
2、勞動者辭職,用人單位應在15日內辦理社保轉移手續。已乙可到當地社保機構或勞動部門投訴。
1999年國務院頒布的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六條規定,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失業后,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的規定,用人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是進行失業登記的。必備條件,因此勞動合同法不僅將失業保險條例中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的義務,上升為法律義務,而且還規定了法律責任。在第八十八條中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失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經典勞動合同解除案例(通用16篇)篇十二
【典型案例】某公司因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與部分員工解除合同,員工李某因經濟補償金計算問題與單位發生爭議,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公司每月實發給李某的工資為1900元/月,李某工資由基本工資1300元+加班工資300元+崗位津貼200元+住房補貼100元+津貼100元組成,公司每月在發放工資時扣減伙食費100元,實際每月發放1900元。李某要求按照2000元的標準計算補償金,而公司開始要求按照1300元的標準計算補償金,后公司作出讓步,只同意按照1900元作為基數計算。
【律師評析】本案公司要求以李某的基本工資1300元計算經濟補償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同樣,以1900元作為基數也是錯誤的,李某雖每月實際到手的工資為1900元,但這是公司扣減伙食費后的工資額,并非李某的應得工資,應以2000元作為經濟補償的計算基數。 【操作指引】工資是一個總額的概念,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在計算經濟補償金時,應當以勞動者的應發工資作為計算基數。
【典型案例】李某于2004年8月入職某公司任市場部經理,公司與李某簽訂了一份《保密和競業限制協議》,協議約定李某應當保守公司商業秘密,且勞動合同解除后的2年內不得到有競爭關系的單位任職,否則承擔違約金20000元。公司員工手冊對工資構成做了如下規定:工資包括基本工資、保密工資、加班工資、績效工資、各項津貼和補貼。根據李某的工資表,李某的月工資為:基本工資1500元、保密工資500元、加班工資800元和績效工資2000元。2005年7月份,李某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同月李某入職一家與某公司經營同類業務的公司,某公司申請勞動仲裁,認為公司每月支付了保密費500元,李某應當承擔競業限制義務,要求李某支付違約金20000元,并在二年內不得到有競爭關系的單位任職。
仲裁庭認為:某公司與李某在《保密和競業限制協議》沒有公司需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的約定,公司雖每月支付李某保密費500元,但該費用是保密費而非競業限制補償金,某公司未支付李某競業限制期間的補償金,雙方的競業限制協議不具有法律效力,裁決駁回申訴人的仲裁請求。【律師評析】從上述保密協議和競業限制協議的問題釋解看,二者顯然為兩個不同的法律概念,公司錯誤的把二者等同起來,從而導致其利益得不到法律保護。
案例:張某于2007年1月份入職深圳某電子廠,該廠未與張某簽訂勞動合同,但張某入職時填寫的入職登記表下面有一行備注:新入職員工試用期為三個月。另外電子廠的《員工手冊》中也規定:凡是新入職的員工,試用期均為三個月。張某工作二個多月后,公司以張某試用期不合格為由將張某辭退,張某不服,提起勞動仲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認為,根據法律規定,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電子廠雖在入職登記表及員工手冊中規定試用期,但并未與張某簽訂勞動合同,因此,該試用期不存在,雙方為事實勞動關系,電子廠將張某辭退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解析:勞動合同法施行后,用人單位如果還在入職登記表或員工手冊中載明試用期,而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將面臨很大的法律風險。首先,在入職登記表或員工手冊中載明的試用期無效,視為無試用期,其次,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超過一年仍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經典勞動合同解除案例(通用16篇)篇十三
合同編號:
勞動合同書。
甲方公司名稱:浙江福人家具有限公司。
公司地點:溫州平陽縣萬全家具生產基地萬盛路2號。
已方姓名:
身份證號:戶籍地址:
說明:1、本合同不得復寫,只能用藍、黑墨水填寫;
2、本合同代簽、冒簽、涂改無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工作地點。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需要,在部門,從事崗位(工種)工作。甲方可以根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對乙方工作結合公司工作需要和乙方工作表現,合理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工種及工作地點,乙方愿意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作制。
2、乙方在合同期內按國家有關規定休息、休假,但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可安排乙方適當延長工作時間或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
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用品,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2、合同期內甲方對乙方進行必要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3、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
五、勞動報酬。
1、乙方試用期的工資為元/月;
2、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及福利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1)、計時工資。
基本工資為元,資金元,通訊補貼元,學歷補貼元,技能元,
崗位補貼元,職務津貼元,固定加班費元。生活補貼元,績效工資基數元,其中績效工資將按照公司的考核規定考評后發放。
2)計件工資。具體詳見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向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
付乙方的工資,不低于本地政府制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5、乙方離職時的工資發放要求參照公司有關中工工資管理規定。
六、社會保險。
12、甲方根據國家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工資中代扣代繳。
七、規章制度。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向乙方公示,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續訂和終止。
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甲乙雙方均應遵守《勞動合同法》有關條款規定。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乙方經常無正當理由不能完成規定的生產工作任務或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損害的;不服從公司安排崗位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勞動合同法》第26條第1款第1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或乙方行為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應予辭退、除名、開除的。
4、乙方因客觀原因需要解除合同的,應當提前30天(試用期內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視為違反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提前30日就是否續訂勞動合同書面表明意向。
同的證明并辦理相關手續。
九、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承擔相關經濟補償責任。
錄用費;3)、補償金以及對生產、經營、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十、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當地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1、乙方承諾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時,已與原單位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若因此引發勞動爭議,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2、、乙方應自覺維護甲方利益,嚴格保守甲方的技術和商業機密,否則,因此造成經濟損失,乙方應向甲方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3、本合同依法訂立后,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在甲乙雙方發行本合同期內,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或合同內容不詳盡的,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門申請調解或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合同前已仔細審閱過本合同的內容,并完全了解本合同各條款的含義。
甲方:(蓋章)浙江福人家具有限公司年月日。
乙方(簽名):年月日。
經典勞動合同解除案例(通用16篇)篇十四
導語:與單位約定不要社保要補償合法嗎?員工簽署解除勞動合同協議后還能反悔嗎?辭職員工向原單位追討年休假補償能否行得通?法官認為,在以上案件中,員工和企業都應重視自己的權利,及時維權,以誠實信用的原則對待已簽訂的合同。
2012年,孫某應聘到一家物業公司工作。在就職之初,孫某與單位談到繳納社會保險問題,物業公司表示,員工可申請不由單位上保險,而公司每月向員工發放保險補助200元。該補助是在員工離職時一次性給付的。另外,該物業公司的《員工手冊》也載明不由單位上保險等事項。
孫某說,當時自己提出不由單位上保險,要求享受單位給予的保險補助。2014年5月31日孫某離職,但物業公司拒絕支付保險補助。孫某因此起訴,要求物業公司支付與其約定的保險補助款3600元。
法院認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由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保險補助,而不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行為無效。因此,裁定駁回孫某的起訴。
主審此案的法官提示說:社會保險必須繳納,且不得以補償的方式發放給員工。用人單位無故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的,可以加收滯納金。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因此,勞動者要提高保險意識,不要只圖眼前利益,與用人單位約定以現金補助代替繳納保險。事實上,這種約定不但無效,在產生糾紛時得不到法律的支持,還會給將來的補繳保險帶來麻煩,最終損害的是勞動者的利益。
2003年3月,37歲的河南人張某來到門頭溝區的一家公司工作,崗位是裁剪工。2013年底,該公司廠址面臨拆遷。公司在開會發布工廠搬遷通知時,要求公司員工對去向進行選擇。
張某經過考慮,決定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公司簽署了《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該協議約定:由公司給予張某一次性貨幣補償27812.52元,其中包含勞動報酬、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各類補償。
事后,張某反悔,并認為該協議書的補償金額只是按工齡計算的解除勞動合同補償金,并未對勞動法律中規定的其它事項進行任何補償。
于是,張某起訴要求公司給付2003年至2013年12月加班費、經濟補償金、帶薪年假工資、失業保險一次性生活補助費、未交養老保險補償金、未提前1個月通知解除勞動合同工資等共計176080元。
法院認為,就勞動關系的解除事宜,張某與公司簽有《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公司在簽訂上述協議后依約向張某支付了上述款項,張某也收取了以上款項。該協議書的內容并未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因此,法院確認張某與公司曾經存在勞動關系,但駁回了張某索要補償的訴訟請求。
主審此案的法官提醒說,根據《民法通則》規定,18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理應知曉并應當承擔簽署合同可能產生的相應法律后果。張某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應當承擔其簽署《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的后果。
劉某于2004年2月20日到某公司工作,至2014年4月18日辭職。2014年8月27日,劉某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其2008年1月1日至2014年4月18日期間未休帶薪年休假工資。
仲裁委裁決某公司支付劉某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4月18日期間未休帶薪年休假工資3700元。該公司認為劉某主張的.2013年8月27日之前的帶薪年休假工資已經超過仲裁時效,故起訴要求無需支付上述帶薪年休假工資。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7條第1款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而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5條規定,年休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確有必要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由此,法院認為,劉某主張的2012年的年休假最晚可以延續到2013年12月31日休,那么,從2014年1月1日起視為劉某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劉某2014年8月提起勞動仲裁,未超過一年的仲裁時效,但劉某主張的2012年以前的帶薪年休假工資均已超過仲裁時效。故判決某公司支付劉某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4月18日期間的未休帶薪休假工資3700元。
法官提示說,為敦促公民積極行使自身權利,法律專門規定了時效制度。因此,公民知道自身權利受侵害后應積極、主動的維護自身權利,如果過了時效,將視為放棄了該項權利。
勞動者要求帶薪年休假工資補償,適用一年的一般仲裁時效,故勞動者應在一年內行使權利。如果員工待離職后才起訴,就可能喪失勝訴權。
經典勞動合同解除案例(通用16篇)篇十五
乙方:____________(員工工號:_)。
甲、乙雙方于____年__月__日簽訂了有/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現由____方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要求,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并達成如下協議:
一、解除勞動合同的日期為:____年__月__日;
二、____方支付____方經濟補償金(違約金)______元;
三、________________;
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加蓋甲方勞動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簽字):______。
____年__月___日。
經典勞動合同解除案例(通用16篇)篇十六
甲方(聘用企業):
企業性質:
公司地址:郵編: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乙方(受聘人)性別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籍貫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聯系電話。
備注:
1、合同內容應使用電腦打印或用藍、黑墨水筆填寫,不得采用復寫或復印;
2、合同須由當事人簽字生效,代簽或冒簽無效;劃改處應經當事人按印認可;
3、合同正本必須由甲乙雙方按蓋騎縫印章,以示唯一嚴密。
合同編號:簽約地址:寧海。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1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起至止。
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月日至工作任務完。
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止,期限為天。
第2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種)工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正式范本(最新版)】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正式范本(最新版)。
第3條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各種與甲方招聘要求有關的證件的真實性,如提供不真實的證件或偽造簡歷,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第4條甲方根據業務經營需要,可臨時性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安排乙方臨時性工作任務,但時間不超過12個月。乙方完成臨時性工作任務后,繼續履行合同約定的工作崗位,乙方如要求留在新的崗位,則必須與甲方協商,經得甲方同意后可變更勞動合同。
第5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6條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從事工作。因工作需要,乙方同意甲方變更工作地點。
第7條乙方實行以下第種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
(二)。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或全體職工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8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加點和法定節假日應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休息日加班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9條乙方在公司工作期間的職務發明創造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甲方對乙方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第10條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的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