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是組織發展的基礎,能夠提高組織的生產力和競爭力。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搜集整理的一些規章制度實施的注意事項和要點,供大家參考。
化學藥品使用管理制度(優秀21篇)篇一
一、國家對劇毒化學品經營、銷售實行許可證制度,并向工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未經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經營銷售劇毒化學品。
二、生產、科研、醫療等單位經常使用劇毒化學品的,應當向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部門申請領取購買憑證,憑購買憑證購買。
三、單位臨時需要購買劇毒化學品的,應當憑單位出具的`證明(注明品名、數量、用途)向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部門申請領取準購證,憑準購證購買。
四、個人不得購買農藥、滅鼠藥、滅蟲藥以外的劇毒化學品。
五、劇毒化學品經營企業經營的劇毒化學品,進貨渠道必須合法。
六、劇毒化學品經營企業不得向個人或無憑購證、準購證的單位銷售劇毒化學品。
七、劇毒化學品購買證、準購證不得偽造、變更、買賣、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轉讓,不得使用作廢的劇毒化學品購買證、準購證。
八、劇毒化學品經營企業銷售劇毒化學品,應當記錄購買單位的名稱、地址和購買人員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及所購劇毒品的品名、數量、用途。記錄必須保存1年以上。
九、劇毒化學品經營企業應當每天核對劇毒化學品的銷售情況;發現被盜、丟失、誤售等情況時,必須立即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
十、劇毒化學品經營單位違反有關規定的,由發證機關吊銷其經營許可證,并進行罰款,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化學藥品使用管理制度(優秀21篇)篇二
第一條為加強對公司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危險化學品(以下簡稱“危化品”)的種類以及在采購、儲存、使用和運輸過程中的安全要求。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本校各種危化品的管理。
第二章定義和范圍。
第五條危化品具有以下特征:1、具有爆炸性、易燃、毒害、腐蝕、放射性等性;2、在生產、運輸、使用、儲存和回收過程中易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毀;3、需要特別防護。
第六條學校主要的危化品種類主要是指學生實驗用的化學藥品。
第三章危化品的采購管理。
第七條危化品的采購原則上由使用單位提出計劃,采購部負責實施采購。或由上級主管部門下發。
第八條危化品的供應商應當具備危化品生產或銷售資質,其提供的產品符合國家有關技術標準和規范。嚴禁向無生產或銷售資質的單位采購危化品。危化品凡包裝、標志不符合國家標準規范(或有破損、殘缺、滲漏、變質、分解等現象)的,嚴禁入庫存放。
第九條嚴格控制采購和存放數量。危化品采購數量在滿足生產的前提下,原則上不得超過臨時存放點的核定數量。危化品的存放數量由學校實驗室負責核定,嚴禁超量存放。
第十條建立危化品管理檔案。采購部應當建立危化品的管理檔案,建立管理制度,加強對供應商以及危化品的日常安全管理,認真做好物資的檢驗和交付記錄。
第三章危化品的存放管理。
第十一條學校應有危化品存放場所,必須將相關資料報消防部門審查,經審核確認后方可使用。
第十二條危化品存放點建筑耐火等級必須達到二級以上,防火間距應符合安全性評價要求和消防安全技術標準規范的要求。
第十三條危化品的存放應嚴格遵循分類、分項、專庫、專儲的原則。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危險品不得同存一庫。
第十四條危化品存放點應張貼危化品msds單(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標明存放物品的名稱、危險性質、滅火方法和最大允許存放量等信息。
第十五條危化品存放點應有醒目的職業健康安全警示標志,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帳物相符,發現問題及時處置和上報。
第十六條危化品存放點應根據其種類、性質、數量等設置相應的通風、控溫、控濕、泄壓、防火、防爆、防曬、防靜電等消防安全設施,并定時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和記錄,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第十七條危化品庫管人員必須經過國家專業機構的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合格證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四章危化品的運輸管理。
第十八條防止運輸過程中危化品出現撒漏,污染環境或引發安全事故。
第十九條運輸危化品的各種車輛、設備和工具應當安全可靠,防止運輸過程中因機械故障導致危化品出現劇烈碰撞、摩擦或傾倒。在運輸危化品過程中盡量選擇平整的路面,控制速度,遠離人群。一旦發生事故,要擴大隔離范圍,并立即向安全部門報告。
第二十條對不同化學性質,混合后將發生化學變化,形成燃燒、爆炸,產生有毒有害氣體,且滅火方法又不同的化學危險品,必須分別運輸、貯存,嚴禁混合運輸、貯存。
第二十一條對遇熱、受潮易引起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有害氣體的化學危險品,在運輸、貯存時應當按照性質和國家安全標準規范,采取隔熱、防潮等安全措施。
第二十二條嚴禁無關人員搭乘裝運有危化品的運輸工具。
第二十三條危化品運輸工具,必須按國家安全標準規范設置標志和配備滅火器材。
第五章危化品的使用管理。
第二十四條用汽油、煤油、柴油等易燃液體清洗物品時,應在具備防火防爆要求的房間內進行。生產現場臨時清洗場地,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廢油用有色金屬盛裝,統一回收存放并加蓋封閉,嚴禁倒入地下溝道和亂存亂放。
第二十五條噴漆場所、調漆間的漆料、稀釋劑不得超過當班的生產用量,暫存間的漆料、稀釋劑周轉儲量不得超過一周的生產用量。調漆間應定專人管理,并在通風良好的配漆室內進行。
第二十六條危化品的使用應根據生產需要制定需求計劃,說明危化品的存放時間、地點、用量,經主管領導批準后領取。
第二十七條易燃、易爆、劇毒品,必須隨用隨領,領取的數量不得超過當班用量,剩余的要及時退回庫房。
第二十八條使用危化品的場所,應根據化學物品的種類、性能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隔離等安全設施。
第二十九條酸類物品,嚴禁與氰化物相遇。
第三十條操作者工作前必須穿戴好專用的防護用品。
第六章報廢處理。
第三十一條危化品及其用后的包裝箱、紙袋、瓶桶等,必須嚴加管理,統一回收。任何個人不得隨意傾倒危化品及其包裝物。
第三十二條廢棄且能夠回收的危化品及其包裝物由采購部負責回收處理。凡不能回收處理的危化品及包裝物由使用單位報安全環境保障部、公司辦公室審核同意后,由環境安全保障部聯系具有銷毀資質的企業進行銷毀,嚴禁隨一般生活垃圾運出。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凡違反本制度相關規定的責任人員,學校將視情節給予50—500元處罰。
第三十四條本制度由環境安全保障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五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化學藥品使用管理制度(優秀21篇)篇三
有毒品應執行“五雙管理制度”,即:雙人驗收、雙人發貨、雙人保管、雙把鎖、雙本賬。
為了能夠對實驗室的試劑進行安全、有效的管理,提出以下建議:
申購。
避免試劑重復申請采購和積壓,申購試劑前應先查看試劑存放處是否仍有存余,實驗人員若發現試劑不足時應及時通知試劑申購負責人。
入庫。
由至少兩名劇毒與危險物品管理員對劇毒試劑的種類、數量、包裝、危險標志、到貨時間等進行驗收和登記后存放于專用試劑柜中。專用試劑柜應當配備相應消防設施、設置明顯標志、保證通訊暢通;危險化學品貯存必須隔離、隔開和分離,按性能分區、分類、分庫貯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各類危險化學品,不得混合貯存。
使用。
接觸劇毒與危險物品時必須穿戴必要的防護用品嚴格實行雙人收發、雙人保管的制度。管理員應定期核查領用情況,發現有被盜、丟失或誤用情況,應立即向負責人上報。
化學藥品使用管理制度(優秀21篇)篇四
本標準規定了熱電廠化水車間化學藥品管理的內容和要求﹑檢查與考核。
本標準適用于熱電廠化水車間。
2管理內容與要求。
2.1使用藥品的人員必須熟悉藥品的性質、作用及使用方法,并經考試獲得合格證,才可進行使用。
2.2化學藥品、試劑、基準物質應按需要計劃領取。
2.3各種藥品應有專人管理,所有試劑、溶液及樣品的容器上必須有標簽,標簽要清晰,完整,絕不允許在容器內裝入與標簽不相符的物品。
2.4各種容器應分崗位保管,放置應整齊衛生,并按其性質存放,如:無機試劑可分為酸類,堿類及氧化物等,酸類可按陽離子分類,如:鈉鹽、鉀鹽、銨鹽、鈣鹽等,一般有機試劑可按官能團分類,如:酸堿指示劑,氧化還原劑,絡合指示劑等,專用有機試劑可按測定對象分類。
2.5配制好的試劑應按需要放在不同的。試劑瓶中并貼上標簽,標簽大小應與瓶子相稱,標簽書寫要工整,寫明名稱,濃度,配制日期等,長期使用的試劑標簽上可涂一層臘,以反腐蝕,磨損,一般試劑溶液的一般分類按濃度大小順序排列,專用試劑可按分析項目分組存放。
2.6危險藥品必須嚴格管理,劇毒藥品設專門保險柜,由兩人保管,領用時先經領導批準,雙方各持鑰匙開柜門并嚴格稱量記錄。
2.7領用化學藥品時,必須經領導批準,材料員,領用人三級簽字方可發放。
2.8一般崗位保存藥品量不準超過一個月的用量。
3檢查與考核。
本標準由化水車間管理干部檢查,將檢查結果及時匯報車間領導,根據車間經濟責任制考核細則進行考核。
化學藥品使用管理制度(優秀21篇)篇五
一、劇毒化學品的發運要按規定委托有資質認定的運輸企業。通過公路運輸劇毒化學品的,托運人員應當向目的`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申請辦理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
二、辦理劇毒化學品公路通行證時,托運人員應當向公安部門提交有關劇毒品的品名、數量、運輸始發地和目的地、運輸路線、運輸單位、駕駛人員、押運人員、經營單位和購買單位的資質情況。
三、劇毒品運輸要采用危險品專用車,并有明顯標志,要符合交通部門對車輛和設備的規定,同時必須定期進行檢測。
四、劇毒品運輸車上必須有必要的應急救援通訊工具,安裝gps衛星定位系統,并根據危險貨物的性質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和放散火等用具。
五、劇毒品運輸車輛不得超載,不得進入危險化學品車輛禁止通行的區域;確需進入的,應當事先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由公安部門指定行車時間和路線。
六、劇毒品運輸車輛中途需要停車住宿或遇有無法正常行駛的情況時,應當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
七、劇毒品在公路運輸中發生被盜、丟失、流散、泄漏等情況時,承運人及押運人必須立即向當地的公安部門報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
八、禁止利用內河以及其他的封閉水域等航運渠道運輸劇毒化學品以及國務院交通部門規定禁止運輸的其他劇毒化學品。
化學藥品使用管理制度(優秀21篇)篇六
一、國家對劇毒化學品的存儲實行統一規劃、合理布局和嚴格控制,并對劇毒化學品的存儲實行審批制度,未經審批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存儲劇毒化學品。
二、劇毒化學品的倉儲設施與周邊防護距離符合國家標準或國家有關規定。并設置明顯的.標志。
三、儲存劇毒化學品的庫房結構完整、干燥、通風良好,商品避免陽光直射、遠離熱源、電源、火源。庫內在固定方便的地方配備與劇毒品性質適應的消防器材、報警裝置,并保證在任何情況下都處于正常適用狀態。同時按規定對安全設施進行維護保養,保證符合安全運行要求。
四、儲存劇毒化學品的單位必須每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
五、儲存劇毒化學品應專庫貯存或存放在彼此間隔的單間內,貯存方式與儲存數量要符合國家標準;嚴格執行“五雙”制度(雙人驗收、雙人保管、雙人發貨、雙把鎖、雙本帳),并將數量、地點及保管人員報公安機關。
六、儲存劇毒化學品的倉庫,必須建立嚴格的出入庫管理制度,劇毒品的出入庫必須進行核查登記,并應當定期檢查。
七、劇毒化學品專用倉庫要24小時專人(60歲以下)值守和犬防,按時巡查,并有記錄。
化學藥品使用管理制度(優秀21篇)篇七
1、組長職責:定期召開實驗室危險化學藥品的管理工作例會,研究部署具體工作;對實驗室危險化學藥品進行管理、監督、控制,做到宏觀把握;制定安全預案、節假日防護,為管理工作第一責任人。
2、副組長職責:在校長的領導下,負責實驗室危險化學藥品日常管理,了解日常管理的一切情況,做到心中有數,及時向校長、局安辦、區教儀站匯報日常管理中需要解決的各類問題;完成校長及上級各部門交辦的與本管理工作有關的其它工作。
3、各成員職責:參與實驗室危險化學藥品的全過程,并作好日常管理方面的參謀;負責日常管理的具體實施工作,做到嚴格按制度辦事;完成校長交辦的與本管理工作有關的其它工作。
1、危險化學品必須設專柜,專柜為鐵皮材料制成,按特性分類合理存放。符合排風、防盜、防火、防雷、防潮、防腐等要求。危險化學品按特性分類合理存放。
2、專柜實行“雙人、雙鎖”管理。定期對危險化學品的.包裝、標簽、狀態進行認真檢查,做到賬目清楚完整,賬物相符,卡物相符。學生和其他無關人員嚴禁保管室。禁止吸煙和使用明火。
3、嚴格取用審批、用量登記。領取危險化學品必須根據教材實驗要求,由兩位保管人員共同核實實驗的實際用量,領取時間只能當天領取當天使用,若當天因故未能使用,必須及時交還保管室,不得隨意放置;用后剩余部分應交還保管室,或按規定進行銷毀。
4、加強對學生危險化學品使用、操作的安全教育。使用危險化學品進行實驗前,教師必須向學生講清實驗操作要求,嚴格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實驗中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杜絕危險化學品的泄漏、污染、燃燒、爆炸、腐蝕、中毒等事故發生。學校危險化學品嚴禁外借,防止流入社會,造成危害。
5、廢棄危險化學品的處置。依照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對實驗產生或殘存的廢氣、廢液、廢渣,應按規定進行收集、處理,不得在實驗室內存留、釋放,更不可隨意倒入下水道內。
6、出現問題,及時處置報告。危險化學品的管理和使用如出現安全問題或事故,應迅速采取妥當措施排除,并按學校安全管理相關要求逐級上報,不得隱瞞。
7、堅持定期檢查,排除安全隱患。學校教育技術中心應定期逐項檢查,特別是藥品品種和數量等,及時糾正存放、管理和使用中可能出現的隱患,并做好登記。
總之,領導小組工作人員要明確崗位職責、切實履行職責,并在實驗室危險化學藥品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分工協作,相互支持,共同做好實驗室危險化學藥品的管理工作。
化學藥品使用管理制度(優秀21篇)篇八
第一條為加強對公司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危險化學品(以下簡稱“危化品”)的種類以及在采購、儲存、使用和運輸過程中的安全要求。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本校各種危化品的管理。
第五條危化品具有以下特征:
1、具有爆炸性、易燃、毒害、腐蝕、放射性等性;
2、在生產、運輸、使用、儲存和回收過程中易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毀;
3、需要特別防護。
第六條學校主要的危化品種類主要是指學生實驗用的化學藥品。
第七條危化品的采購原則上由使用單位提出計劃,采購部負責實施采購。或由上級主管部門下發。
第八條危化品的供應商應當具備危化品生產或銷售資質,其提供的產品符合國家有關技術標準和規范。嚴禁向無生產或銷售資質的單位采購危化品。危化品凡包裝、標志不符合國家標準規范(或有破損、殘缺、滲漏、變質、分解等現象)的,嚴禁入庫存放。
第九條嚴格控制采購和存放數量。危化品采購數量在滿足生產的前提下,原則上不得超過臨時存放點的核定數量。危化品的存放數量由學校實驗室負責核定,嚴禁超量存放。
第十條建立危化品管理檔案。采購部應當建立危化品的管理檔案,建立管理制度,加強對供應商以及危化品的日常安全管理,認真做好物資的檢驗和交付記錄。
第十一條學校應有危化品存放場所,必須將相關資料報消防部門審查,經審核確認后方可使用。
第十二條危化品存放點建筑耐火等級必須達到二級以上,防火間距應符合安全性評價要求和消防安全技術標準規范的要求。
第十三條危化品的存放應嚴格遵循分類、分項、專庫、專儲的原則。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危險品不得同存一庫。
第十四條危化品存放點應張貼危化品msds單(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標明存放物品的名稱、危險性質、滅火方法和最大允許存放量等信息。
第十五條危化品存放點應有醒目的職業健康安全警示標志,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帳物相符,發現問題及時處置和上報。
第十六條危化品存放點應根據其種類、性質、數量等設置相應的通風、控溫、控濕、泄壓、防火、防爆、防曬、防靜電等消防安全設施,并定時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和記錄,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第十七條危化品庫管人員必須經過國家專業機構的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合格證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十八條防止運輸過程中危化品出現撒漏,污染環境或引發安全事故。
第十九條運輸危化品的各種車輛、設備和工具應當安全可靠,防止運輸過程中因機械故障導致危化品出現劇烈碰撞、摩擦或傾倒。在運輸危化品過程中盡量選擇平整的路面,控制速度,遠離人群。一旦發生事故,要擴大隔離范圍,并立即向安全部門報告。
第二十條對不同化學性質,混合后將發生化學變化,形成燃燒、爆炸,產生有毒有害氣體,且滅火方法又不同的化學危險品,必須分別運輸、貯存,嚴禁混合運輸、貯存。
第二十一條對遇熱、受潮易引起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有害氣體的化學危險品,在運輸、貯存時應當按照性質和國家安全標準規范,采取隔熱、防潮等安全措施。
第二十二條嚴禁無關人員搭乘裝運有危化品的運輸工具。
第二十三條危化品運輸工具,必須按國家安全標準規范設置標志和配備滅火器材。
第二十四條用汽油、煤油、柴油等易燃液體清洗物品時,應在具備防火防爆要求的房間內進行。生產現場臨時清洗場地,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廢油用有色金屬盛裝,統一回收存放并加蓋封閉,嚴禁倒入地下溝道和亂存亂放。
第二十五條噴漆場所、調漆間的漆料、稀釋劑不得超過當班的生產用量,暫存間的漆料、稀釋劑周轉儲量不得超過一周的生產用量。調漆間應定專人管理,并在通風良好的配漆室內進行。
第二十六條危化品的使用應根據生產需要制定需求計劃,說明危化品的存放時間、地點、用量,經主管領導批準后領取。
第二十七條易燃、易爆、劇毒品,必須隨用隨領,領取的數量不得超過當班用量,剩余的要及時退回庫房。
第二十八條使用危化品的場所,應根據化學物品的種類、性能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隔離等安全設施。
第二十九條酸類物品,嚴禁與氰化物相遇。
第三十條操作者工作前必須穿戴好專用的防護用品。
第三十一條危化品及其用后的包裝箱、紙袋、瓶桶等,必須嚴加管理,統一回收。任何個人不得隨意傾倒危化品及其包裝物。
第三十二條廢棄且能夠回收的危化品及其包裝物由采購部負責回收處理。凡不能回收處理的危化品及包裝物由使用單位報安全環境保障部、公司辦公室審核同意后,由環境安全保障部聯系具有銷毀資質的企業進行銷毀,嚴禁隨一般生活垃圾運出。
第三十三條凡違反本制度相關規定的責任人員,學校將視情節給予50—500元處罰。
第三十四條本制度由環境安全保障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五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化學藥品使用管理制度(優秀21篇)篇九
一、化學藥品要分類存放,對易燃、易爆、劇毒品要單獨存放,實行雙人雙鎖管理制度。
三、化學實驗管理人員和實驗員應接受有關部門的專業培訓,持證上崗。嚴格化學實驗室的.操作規程,經常檢查實驗器材及設備的完好情況。
四、實驗室內要配備必要的專用消防器材,室內嚴禁存放私人物品及無關物品。
五、實驗課要組織學生按次序進出,嚴禁打鬧。
北京師范大學第三附屬中學
化學藥品使用管理制度(優秀21篇)篇十
一、化學危險品要有符合安全要求的存放室或專用柜單獨存放。
二、化學危險品必需指定熟悉危險品業務的專人保管,并實行“五雙管理”,即雙人管理、雙人收發、雙人領料、雙人記賬、雙人雙鎖。劇毒藥品一律存放在保險柜內。
三、性質互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危險品不可存放在一起。應保持通風,嚴禁煙火,對儲存的危險藥品定期檢查,防止自燃、變質或爆炸事故的發生,配備必要的消防和防護設備。要隨時嚴格檢查危險藥品包裝是否可靠,有無損壞,標簽是否脫落。如發現不可靠,應立即設法維護或更換。
四、領用化學危險品時,必須由任課教師親筆在危險藥品的領用單上填寫品名、數量、用途交責任領導簽字批準,由熟悉危險品業務知識的專人領用和管理。要切實防止領用后保管不當而發生意外。
五、領用人對化學危險品的性質、防護及發生意外后的應急措施等,必須事先熟悉。學生在使用危險藥品時,實驗人員應詳細指導并嚴密監視。
六、使用后剩余的危險藥品應立即送還,并妥善保管。對廢液殘物要認真按規定要求處理。
七、必須做到賬物相符。
(一)按上級有關規定和醫院臨床用藥的.實際情況劃分,中成藥單價4元以上,中草藥單價1.00/10g以上者列為貴重藥品管理范圍(包括自費藥品)。
(二)貴重藥品又分為一類和二類,一類貴重藥品須建立逐日消耗交班本和日清月結收支帳。
(三)凡屬一類貴重藥品,值班人員必須每日認真盤點,填寫逐日消耗交班表,如有差錯和丟失現象,按科內有關規定酌情處理。
(四)統計員每日根據門診用藥消耗數量,及時補充藥品以保證臨床用藥,當日消耗的貴重藥品應及時登記入帳,并應帳物相符。
(六)貴重藥品如有破損,應按院內規定的報損制度處理,認真清點破損藥品,填寫藥品溢耗單,由科主任簽字方能上報財務預以報銷。
(七)如遇藥品調價時,應及時清點庫存藥品,將藥品差價填寫調價單,上報財務科。
(八)調配人員調配處方時,應計價準確,調配無誤,凡計價誤差大或錯發及多發出的貴重藥,均按差錯登記處理。
(九)屬公費醫療的患者,應按現行的公費醫療制度執行,嚴格杜絕濫開大方的現象。
(十)貴重藥品應定期檢查,嚴防過期霉變的現象發生,易潮解和霉變的藥品應存放于干燥、陰涼、通風處。
(十一)嚴格執行《藥品管理法》,嚴防偽、假、劣藥混入。
(十二)嚴格執行貴重藥品逐日消耗,日清月結制度,貴重藥品每月盤點一次,并認真填寫盤點明細表,上報財務科。
(十三)貴重藥品一律由調劑室,按醫師處方發放、庫房與臨床科室均無權發放。
化學藥品使用管理制度(優秀21篇)篇十一
1.統一采購:
專人根據危險品的使用量統一采購,報批有關部門,獲批后可購買;
2.入庫檢查:
入庫時應對危險化學品進行檢查,保證包裝完整、數量準確、標識清晰、符合要求,藥品性質不清時嚴禁入庫。驗收合格后由保管簽字接收并將藥品存放于庫房內,上帳登記。
3.貯存注意事項:
貯存時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資料》中“儲運注意事項”中的要求將危險化學品與禁忌物分開存放,嚴格控制與“避免接觸的條件”進行接觸,危險化學品應設專柜分類隔離貯存,并做好標識。
4.減少庫存:
應盡量控制和減少危險化學品的庫存量。
5.預防措施:
危險化學品貯存時,應于禁忌物分開存放,并采取防揮發、防泄漏、防潮、防火、防爆炸及通風等預防措施;庫房或實驗室中應備有滅火器等消防安全器材。
6.劇毒類專人專柜:
劇毒的的化學品應鎖在專門的毒品柜中,要由專人專柜保藏。
7.廢品處理:
保證作廢的藥品標識的清晰,保管負責聯系廠家回收,不能回收的藥品隔離存放并做好標識,定期送至環保公司統一處理。
8.無標簽處理:
無標簽或標簽掉的藥品和試劑需要重新鑒定,貼標后方可使用,無法鑒定的藥品和試劑按危險廢棄物處理,嚴禁使用不明內容物的藥品或試劑。
化學藥品使用管理制度(優秀21篇)篇十二
一、本中心易制毒化學品只供檢驗室檢測樣品時使用。
二、易制毒化學品的管理:由分管的中心副主任全面負責,中心辦公室和檢測中心負責人監督實施。
三、易制毒化學品由中心藥品庫房負責購買、管理,單獨建帳。
四、易制毒化學品購買時賣方應持合法證照,在確認證照合法時才予購買。
五、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應有二人管理,二人同時到場后才能領取藥品,嚴禁借用和贈送。
六、藥品庫房管理人員每年的6月和12月向市緝毒隊以書面形式報告當年購買、使用、儲存等情況。每年的1―3月到市緝毒隊進行年審。
七、領取易制毒化學品時,檢驗室持檢測中心負責人審批手續,二人以上到中心藥品庫房登記領取。
八、檢驗室在使用易制毒化學品做實驗時必須建立臺帳,注明使用量、存余量、使用人,每年6月和12月初向中心藥品庫房報領用量、使用量、存余量。
九、檢驗室的易制毒化學品需專人管理,帳日清晰、準確。嚴禁流失他人之手。
十、需銷毀的易制毒化學品,經領導批準后由檢驗科二人以上會同中心辦公室人員共同處理。
十一、嚴格遵守本管理制度,嚴格操作程序,造成易制毒化學品外流的,將查找責任人,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化學藥品使用管理制度(優秀21篇)篇十三
1.庫房保管負責每月檢查所有化學品的存放、標識、使用等情況,填寫檢查記錄。在貯存期內,發現其品質變化、包裝破損、標識不清、滲漏等情況,應及時整改。
2.藥品的領取由保管具體負責,領用人領取藥品后填寫領用記錄并簽字。
1.對于實驗室領用后暫時不用的危險化學品應存放于固定存放點;
2.保證與禁忌物分開存放并保證與“避免接觸的條件”不接觸;
3.并做好防揮發、防泄露、防火等安全措施;
4.化學品,要由專人負責保管,對藥品的使用及領取作詳細記錄;
5.使用腐蝕性化學品時要注意個人的防護;
6.禁止口嘗、直接鼻嗅、手直接接觸的方法鑒別化學藥品或危險物質。
7.用移液管、吸管吸取有毒或腐蝕性液體時,嚴禁用嘴直接吸。
8.藥品在器皿中加熱時,必須放置平穩,瓶口或管口禁止對著人;在移動沸騰的液體時,應放置在隔熱石棉網上,輕拿輕放。
9.不能把濃酸、濃堿氣化劑和有機物質放在一起,否則會引起爆炸和燃燒。
10.使用時,應在通風櫥內進行,遠離熱源、火源,在使用過程中需要加熱揮發,須采用水浴加熱,嚴禁用明火并在通風櫥內進行(電源開關、電源插頭等須在通風櫥外)。
11.對于無標簽或掉標簽的藥品需要經過鑒定,貼上標簽后方可使用,無法鑒定的藥品和試劑按危險物處理,嚴禁使用不明內容物的藥品。
12.使用藥品時,藥品瓶應輕拿輕放,避免碰撞以致打碎藥瓶。
化學藥品使用管理制度(優秀21篇)篇十四
化學實驗中心所需的化學藥品及試劑溶液很多,化學藥品中大多數具有一定的腐蝕性及危險性,對其加強管理不僅是保證分析數據質量的需要,也是確保安全的需要。化學實驗中心只宜存放保證實驗教學少量短期內需用的藥品。化學藥品存放時要分類,無機物可按酸、堿、鹽分類,鹽類中可按周期表金屬元素順序排列例如鉀鹽、鈉鹽等,有機物可按官能團分類,如烴、醇、酚、酮、酸等。另外也可以按應用分類如基準物、指示劑、色譜固定液等。
1、屬于危險品化學藥品。
(1)易爆和不穩定物質:過氧化氫、有機過氧化物等。
(2)氧化性物質:氧化性酸、過氧化氫等。
(3)可燃性物質:除易燃的氣體、液體、固體,還包括在潮氣中會生成可燃氣體的物質。如堿金屬的氧化物、碳化鈣及接觸空氣自燃的物質如白磷等。
2、藥品試劑存放要求。
化學試劑必須入庫,由專人保管,非實驗員不得進入藥品庫房,外來人員及學生嚴禁私拿亂放。
(1)易燃易爆試劑應儲存于鐵柜中,柜的頂部有通風口。嚴禁在藥品庫房存放20l的瓶裝易燃液體。易燃易爆藥品不要放在冰箱內(防爆冰箱除外)。
(2)相互混合或接觸后可以產生劇烈反應、燃燒、爆炸、放出有毒氣體的兩種以上的化合物稱為不相容化合物,不能混放。這種化合物系多為強氧化性物質與還原性物質。
(3)腐蝕性試劑宜放在塑料或搪瓷的盤或桶中,以防因瓶子破裂造成事故。
(4)要注意化學藥品的存放期限,一些試劑在存放過程中會逐漸變質,甚至形成危害物。醚類、四氫呋喃、二氧六環、烯烴、液體石蠟等在見光條件下若接觸空氣可形成過氧化物,放置愈久愈危險。乙醚、異丙醚、丁醚、四氫呋喃、二氧六環等若未加阻化劑(對苯二酚、苯三酚、硫酸亞鐵等)存放期不得超過一年。
(5)藥品柜和試劑溶液均應避免陽光直曬及靠近暖氣等熱源。要求避光的。試劑應裝于棕色瓶中或用黑紙或黑布包好存于柜中。
(6)發現試劑瓶上的標簽掉落或將要模糊時應立即貼好標簽。無標簽或標簽無法辨認的試劑都要當成危險物品重新鑒別后小心處理,不可隨便亂扔,以免引起嚴重后果。
(7)劇毒藥品應鎖在專門的毒品柜中,建立雙人登記、雙人管理、雙人領用制度。
(8)化學試劑定位放置、用后復位、節約使用,但多余的化學試劑不準倒回原瓶。
(9)化學實驗中心每年都會產生一定量的有機廢液,有機廢液有專人負責,定時通風柜內集中存放,定時處理(一年兩次)。
實驗中心的化學藥品及儀器絕對不允許外借,更不允許學生帶出實驗室,違反者除按學校規章制度處理外,涉及安全事故者將被移交有關法律部門處理。只要涉及學生將藥品帶出實驗室的,學生在校期間所有實驗將被取消,不允許再次進入實驗室。
化學藥品使用管理制度(優秀21篇)篇十五
入庫時應對危險化學品進行檢查,保證包裝完整、數量準確、標識清晰、符合要求,藥品性質不清時嚴禁入庫。驗收合格后由保管簽字接收并將藥品存放于庫房內,上帳登記。
貯存時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資料》中“儲運注意事項”中的要求將危險化學品與禁忌物分開存放,嚴格控制與“避免接觸的條件”進行接觸,危險化學品應設專柜分類隔離貯存,并做好標識。
應盡量控制和減少危險化學品的庫存量。
危險化學品貯存時,應于禁忌物分開存放,并采取防揮發、防泄漏、防潮、防火、防爆炸及通風等預防措施;庫房或實驗室中應備有滅火器等消防安全器材。
劇毒的的化學品應鎖在專門的毒品柜中,要由專人專柜保藏。
保證作廢的藥品標識的清晰,保管負責聯系廠家回收,不能回收的藥品隔離存放并做好標識,定期送至環保公司統一處理。
無標簽或標簽掉的藥品和試劑需要重新鑒定,貼標后方可使用,無法鑒定的藥品和試劑按危險廢棄物處理,嚴禁使用不明內容物的藥品或試劑。
化學藥品使用管理制度(優秀21篇)篇十六
1、化學藥品應根據其性質(劇毒、爆炸、易爆、怕潮、怕光)進行分別儲存,液體與固體要分開貯存。
2、易燃、易爆的藥品要遠離藥源,分別儲存于低溫、干燥處。
3、從大瓶內取出藥品,用后剩余部分,不得倒回原瓶內,必須另裝小瓶儲存。以免影響原瓶藥品的純度,小瓶上要加標簽,以備再用。
4、對于易燃及易發生泡沫的。藥品,嚴禁在密閉的情況下劇烈搖蕩,以免發生爆炸危險。
5、所儲存的藥品,必須有明顯標簽,對有毒、易爆藥品要有特殊標記,不準隨意弄掉標簽,以免錯用藥品發生危險。
6、對無標簽而又不知其性質的藥品,不得隨意亂用,必須經過化驗確定后,方可使用。
7、工作室內需經常使用的易燃、易爆或有毒藥品,必須分別妥善保存在藥品柜內,須以紅色標簽注明藥品名稱規格,并加注“易燃”、“易爆”、“有毒氣”等字樣。
8、劇毒藥品要嚴加管理,如必須使用時,須經技術人員批準簽字限量領用,對用后剩余部分,領取人必須親自辦理歸庫手續,或交指定專人處理。
化學藥品使用管理制度(優秀21篇)篇十七
1、1、根據《危險化學藥品安全管理條例》(20xx年1月2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344號)的規定,為了加強對危險化學藥品的安全管理,避免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環境安全,結合試驗室實際使用危險化學藥品情況制定本辦法,要求試驗室全體人員認真貫徹執行。
1、2、危險性化學藥品種類,包括爆炸品、壓縮氣體、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等。
1、3、公司全體人員均應認真貫徹執行《危險化學藥品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定》等相關的法律、法規及規定,嚴防各種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的發生。
2、職責。
2、1、檢測室主管領導負責審查批準本單位危險化學品采購計劃,配備相應的儲存專柜、防護等資源,負責安全教育。
2、2、試驗負責人負責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的保管、使用及廢物處理規定;負責危險化學品需用計劃的申請和上報,監督使用并檢查廢液是否按規定處理;發現違章操作行為,應立即糾正,填寫“不合格工作的評價及采取的措施”表,協助責任人制定糾正措施,限期糾正并報試驗室領導審查。保管專柜鑰匙,掌握使用、儲存情況。
2、3、化學分析人員要認真學習危險化學品使用、管理法律、法規和規定,嚴格執行化學分析操作方法。填寫危險化學品采購入庫登記表、危險化學品領用審批登記表和各種化學分析記錄;負責化學室的日常安全檢查、每次工作結束,仔細清點危險化學品入庫數量,鎖好專柜。
2、4、技術負責人負責監督危險化學品檢查使用管理情況,糾正違章作業行為,批準日常領用計劃,負責安全教育。
3、嚴格計劃采購審批制度。
3、1、嚴格控制危險化學品儲存數量。采購苯酚、丙烯酸酰銨、氬砷化鈉、氫化鉀等有毒化學試劑,三大酸(硫酸、鹽酸、硝酸)、汞和易燃品乙醇,實行少儲存勤采購。采購有毒、易燃、腐蝕性危險化學品,由化驗室負責人填寫“采購申請表”并確認簽字,報公司領導審查批準后才能購置。
3、2、嚴格控制采購渠道,危險化學品必須從評價合格的化學試劑供應商名單中采購。
3、3、采購進場的危險化學品,應立即辦理入庫登記,不得在辦公室或其它場所停放。
有毒、易燃、爆炸、腐蝕性化學試劑分別存放,并與普通試劑隔離。由試驗負責人和化驗室負責人共同負責。使用苯酚、丙烯酰銨、氬砷化鈉、氫化鉀等有毒化學試劑,必須有兩人到場才能開鎖取用。
化驗員根據每次分析項目需用數量填寫“危險化學品領用審批計劃”,試驗負責人審核,檢測室負責人審批。
6、建立使用發放登記制度。
發放時由檢測室負責人根據領用審批計劃,發放相應數量,雙方簽字認可。
7、持證上崗。
化驗室工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合格,才能獨立從事化驗室工作,正確按照化學分析方法處理化學分析后有毒、酸、堿廢液及廢物。將廢物放入廢液桶進行中和,測量ph值達到7±1范圍后,再排入下水道中,并用適量清水沖洗。
8、嚴格控制進入化驗室人員,非試驗室人員進入化驗室須有試驗室領導同意,并指定化驗室負責人或試驗負責人陪同。試驗室其它人員進入化驗室應有試驗負責人同意。
9、勞動保護。
化驗人員工作時必須穿工作服,帶防護手套。
10、獎罰措施款。
10、1、化驗室的安全管理工作直接與相關人員的安全質量獎掛勾,當全年無任何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質量體系審核無不合格項時,年終發放安全質量獎。
10、2、當因責任人員主觀原因造成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時,根據事故大小由公司辦公會研究處理。
11、應急方案。
11、1、公司任何人發現化驗室出現異常現象時,如“門、窗”被非正常打開、“危險化學品專柜”被非正常打開,要立即向試驗室主管領導報告,由化學室負責人保護好現場,在公司領導未作出指示以前,不得改變原有形態。
11、2、化學試劑燒傷,一旦發生化學試劑燒傷,要立即采用清水沖洗,并向試驗負責人匯報,試驗負責人要立即趕到現場了解情況,當情況嚴重時,要立即向試驗室領導匯報,同時盡快護送傷員到門診所醫治。當門診所醫治有困難時,要盡快送大醫院救護。
11、3、發生危險化學品被盜事件。
a)立即向試驗室領導報告,并保護好現場。
d)當認為被盜化學品危急周邊環境人生安全時,立即向上級主管領導匯報,并積極調查追蹤。
11、4、發生火災事故時立即向公司領導報告,并保護好現場。公司領導接到火災事故報告時,要立即組織相關負責人員進入現場,打開門窗通風,指揮輸散各樓層圍困人員到安全地點,啟用滅火器,同時向上級主管領導和主管部門匯報。火勢嚴重時,要即撥打119報警,請求援救。
12、本辦法由試驗負責人負責解釋。
化學藥品使用管理制度(優秀21篇)篇十八
為嚴格管理易燃、易爆、易腐蝕、有毒、可制毒等各類危險化學藥品,確保管理到位,保證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平安,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危險化學藥品必須落實專人管理。危險化學藥品室必須符合“三鐵”要求,實行雙門雙鎖雙人管理,管理人員必須具有高度的責任感,工作作風嚴謹,工作態度踏實,嚴于職守,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
二、劇毒、易腐蝕和易制毒藥品必須實行專柜存放,至少3人加鎖保管。易燃、易爆藥品要存放地下室或地窯,并要完善各項防范措施。存放室20米內不得持有明火、吸煙,不得在存放室50米范圍內進行電焊、電割等有明火花、帶電作業。
三、劇毒、易腐蝕和易制毒藥品的名稱、數量,除學校主要領導和管理人員掌握外,對其它人員一律保密。
四、管理人員必須將各類危險化學藥品建立詳細帳冊,包括總帳、明細帳、領用審批單、領用記錄冊。
五、管理人員必須將危險化學藥品按規定分門別類存放,并在存放處貼上標簽,注明“危險”字樣。領用劇毒、易腐蝕和易制毒化學藥品,必須持有分管領導簽字的審批單,并辦理登記手續。用剩要全部收回、入帳。
六、管理人員必須做好危險化學藥品的防塵、防潮、防腐蝕、防暴曬工作,避免因管理疏忽而產生不良后果。
七、學校要做好危險化學藥品存放室的防火、防盜工作,要按照規定配備防火、防盜設施,照明線路應定期檢查,保證安全,消除隱患。
八、購買危險化學藥品,實驗室必須提交單獨書面申請報告學校,由學校按有關程序審批后方可到有資質的教學儀器站購買。
九、危險化學藥品自然失效,需要報廢,管理人員必須提出申請,經主管部門審核、查驗、確認可以報廢時,由學校主管領導簽字,方可作報廢處理。
十、實驗產生的有毒或腐蝕性廢物、污水,要按環保部門的規定處理,嚴禁隨地倒放。
十一、學校領導對校內各類危險化學藥品要定期檢查、清點,如有可疑情況,要及時調查處理。學校發生危險化學藥品被盜、丟失事件應迅速上報,并通知公安部門查處。
十二、對玩忽職守,不嚴格手續,造成事故者,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化學藥品使用管理制度(優秀21篇)篇十九
1、危險化學藥品存放點是學校安全防范的重點部位,存放點嚴禁吸煙、明火等,嚴禁帶火種進入存放點。
2、嚴禁閑雜人員進入存放點,未經管理人允許任何人不得隨便從存放點拿出。
3、制定完善的藥品使用手續,藥品管理員要認真檢查出入庫藥品并及時填寫出、入庫單,經負責人批準后才可發放化學藥品,制定完備的`領用及使用登記制度,領用時必須管理人員和使用人同時在場。
4、存放量要合理,不得超量存儲,并按藥品性質分別擺放。
5、經常檢查、核實和清點庫存藥品,并做好存放點的通風、干燥和常溫避光工作。
6、上下班前后應檢查門、窗、水、電和通風等設施,確保安全后方可離開。
7、實驗室管理員要掌握藥品屬性、存放及搬運方法,切實做好藥品的防盜、防火、防潮及防爆等工作,發生事故時要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時上報學院安全保衛部門。
8、任何實驗人員發現問題要及時匯報,排除隱患。
化學藥品使用管理制度(優秀21篇)篇二十
七、標準溶液由專人配制,定期標定并詳細記錄;
八、試劑瓶上的`標簽,按統一格式、項目填寫清楚,注明配制日期、過期或變質的試劑一律不準使用。
化學藥品使用管理制度(優秀21篇)篇二十一
一、硝酸出、入庫必須做好登記記錄,形成報表報送廠有關部門。
二、裝卸、使用時,必須正確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必須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操作。
三、裝卸工、操作工必須經過安全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四、裝卸時必須為兩人或兩人以上,搞好互保聯保工作,必須監守在現場,不準離崗。
五、嚴禁用手或者身體任何部位觸摩硝酸,以防止被燒傷。
六、硝酸儲罐區、使用點必須懸掛有安全標志,以示警示,非工作人員嚴禁入內。
七、硝酸儲罐存放點必須遠離熱源、火種,避免撞擊、摩擦、震動。
八、硝酸保管單位,使用單位加強對硝酸罐、硝酸輸送管道進行檢查,發現隱患及時作好整改。
九、硝酸儲罐必須按要求做好安全檢驗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