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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通用15篇)篇一
根據《食品安全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我園就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工作,現制定制度如下:
一、崗位責任制度。
1、負責人崗位職責:對食品的經營負全面責任;負責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加強對業務經營人員的質量教育,定期開展質量教育和培訓工作。
2、管理人員崗位職責:對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負直接責任;按時做好營業場所和倉庫的清潔衛生工作,確保食品的經營條件和存放設施安全、無害、無污染;負責監督營業場所和倉庫的溫濕度在規定的范圍內,確保經營食品的質量;發現可能影響食品安全的問題應立即解決,或向負責人報告。
3、購銷人員崗位職責:嚴禁采購法律法規禁止上市銷售的食品;嚴禁從證照不全的企業采購食品;確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質期內,并應定期檢查在售食品的外觀性狀,發現問題立即停售,同時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報告。
1、凡從事食品經營工作的人員必須經崗前衛生知識方能上崗,從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崗位的人員必須取得健康證明,定期進行食品衛生和有關衛生法律、法規、業務技能的培訓。
2、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注意個人清潔衛生,做到個人儀表整潔。上崗時必須穿戴統一整潔的工作服,并應經常換洗,保持清潔。
1、《食品流通許可證》和《營業執照》應懸掛于經營場所內醒目位置。設有食品衛生管理機構和組織結構,配有經專業培訓的食品安全專職管理人員。
2、食品陳列設施布局合理,劃定食品經營區域,食品與非食品分開存放;不出售有毒有害、“三無”和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食品。保證食品外觀清潔,如發現食品超過保質期、破損、鼠咬、受潮、生霉、生銹等現象要及時處理。
1、食品倉庫必須做到專用,不得存放其他雜物和有毒有害物質。應設專人負責管理并建立健全出入庫登記制度。按入庫時間的先后分類存放,感官檢查不合格的食品不得入庫。設有不安全食品暫存專柜,并配有記錄本。
2、食品倉庫應有良好通風,保持庫房內所需溫度和濕度,防止食品霉變、生蟲。搞好防塵、防蠅、防鼠、防潮工作,定期對庫房周圍進行衛生清掃,消除有毒、有害污染源及蟻蠅孳生場所。
3、食品存放設隔離地面的平臺和層架,食品按照先進先出的原則分類貯存,并有明顯標識。
五、除蟲滅害制度。
1、食品銷售場所內不得使用鼠藥,配備一定數量的滅蠅燈,并保證能正常工作。2、應定期進行除蟲滅害工作,防止害蟲孳生。除蟲滅害工作不能在營業時間進行,實施時,對各種食品應有保護措施。使用時不得污染食品及包裝材料,使用后應將所有設備、工具及容器徹底清洗。
六、衛生檢查及獎懲制度。
1、衛生管理工作有領導分管和專人管理,制定衛生檢查及獎懲制度,并組織有關人員定期或不定期進行衛生檢查;組織從業人員學習衛生知識和有關法規,并組織培訓考核,考核成績與獎懲掛鉤。
2、衛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衛生管理制度的落實,做到每天在營業前后有檢查,檢查記錄完備。嚴格從業人員衛生操作程序,逐步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和衛生操作習慣。檢查中發現問題仍未改進的,按有關獎懲制度嚴格處理。
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通用15篇)篇二
1、負責人崗位職責:對食品的經營負全面責任;負責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加強對業務經營人員的質量教育,定期開展質量教育和培訓工作。
1、凡從事食品經營工作的人員必須經崗前衛生知識方能上崗,從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崗位的人員必須取得健康證明,定期進行食品衛生和有關衛生法律、法規、業務技能的培訓。2、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1、《食品流通許可證》和《營業執照》應懸掛于經營場所內醒目位置。設有食品衛生管理機構和組織結構,配有經專業培訓的食品安全專職管理人員。
1、食品倉庫必須做到專用,不得存放其他雜物和有毒有害物質。應設專人負責管理并建立健全出入庫登記制度。按入庫時間的先后分類存放,感官檢查不合格的食品不得入庫。設有不安全食品暫存專柜,并配有記錄本。
1、食品銷售場所內不得使用鼠藥,配備一定數量的滅蠅燈,并保證能正常工作。
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通用15篇)篇三
(1)制定食品采購計劃。確定采購食品的品種、品牌、數量等相關計劃安排。
(2)選擇供貨商。要認真查驗供貨商的主體資格證明,保證食品的來源合法。
(3)簽訂供貨合同。與供貨商簽訂供貨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特別是出現食品質量問題時的雙方的責任和義務。(4)索取食品的相關資料。向供貨商索取食品的相關許可證、質量認證證書、商標證明、進貨發票等證明材料,采用掃描、拍照、數據交換、電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貨商檔案備查。(5)對食品進行查驗。具備條件時設立食品檢測室,對供貨商提供的食品進行檢測并做好詳細記錄。經查驗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貨商做退貨處理。
(6)每一批次的進貨情況詳細記錄進貨臺帳,賬目保管期限為二年。
(1)運輸食品時運輸工具和容器要清潔衛生,并生熟分開,運輸中要防蠅、防塵、防食品污染。在裝卸所采購的食品時要講究衛生,不得將食品直接與地面接觸。
(2)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當采用密閉容器裝運。不得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與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1)每天對商家銷售的食品進行查驗。銷售人員要按照食品標簽標示的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銷售預包裝食品,確保食品質量合格和食品安全。
(2)對即將到達保質期的食品,集中進行擺放,并作出明確的標示。
(3)用于食品銷售的容器、銷售工具必須符合衛生要求。(4)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5)銷售散裝、裸裝食品必須有防蠅防塵設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
(6)、銷售的情況應建立銷售臺帳備查,賬目保管期限為二年。
(7)、從事批發業務的經營企業建立食品銷售記錄制度。
(1)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在食品經營中發現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接到執法部門、生產企業的召回通知,應當立即停止營業,下架封存,做好登記,并及時通知政府監管部門。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或供貨商,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2)在經營場所向消費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稱、批號等信息,并安排專人處理消費者退貨事宜。
(3)被召回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當進行無害化處理并予以封存,做好記錄,嚴禁再次流入市場。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況要及時通知供貨商和政府監管部門。
(4)不合格食品的處置。與供貨商有合同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政府監管部門有明確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門的通知要求進行處置。
(5)政府部門命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銷毀處理流程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政府監管部門的通知要求執行。
(6)不合格食品退換貨、下架封存、召回等處置資料,要建立專門的檔案進行保管,以備查驗。
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通用15篇)篇四
1、公示制度。要持證經營,在就餐場所醒目位置懸掛食品安全公示欄,動態完善公示欄內容。禁止無證及超許可范圍、超供餐能力制售食品,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接受社會監督。不得擅自變更加工布局及場所用途,新、改、擴建加工場所或變更許可內容,須先經過監管部門審查通過再進行。
2、食品安全責任管理制度。餐飲單位法人或負責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應確保飲食安全。設置食品安全管理員,對食品生產經營全過程實施內部檢查管理并記錄,積極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嚴格落實監管部門的監管意見和整改要求。建立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檔案。
3、員工衛生管理制度。從業人員須持有效健康證明方可上崗。參加培訓,掌握食品安全法規及崗位知識。工作時應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分餐直接入口的食品前,應戴好口罩、使用專用分餐工具。
4、食品采購索證驗收制度。須到許可證照齊全的合法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采購食品及其原料、食品添加劑等食品相關產品。要從合法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采購食品,留存經營單位資質,索取保存購進票據,做好食品購進驗收記錄。
5、烹調加工管理制度。熟制食物須燒熟煮透,尤其是肉、奶、豆漿、蛋及其制品,大塊食物的中心溫度不低于70℃;冷凍肉類在烹調前應完全解凍;蔬菜烹調程序:一洗二浸三燙四炒,有效預防農藥殘留中毒。
6、環境設施管理制度。加工場所面積與冷藏等設施數量應與供應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有相應的防霉、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洗滌設施。水池、操作臺、工用具、功能區應分類使用、標識清楚,設備應正常使用。垃圾桶應加蓋,防止溢漏;下水道加蓋、保持暢通;加工場所內外衛生保持清潔干爽;不得在加工場所內飼養活禽畜。廚房不能設置廁所。
7、預防食物中毒制度。加工經營過程避免生熟交叉、混放;烹調食物應燒熟煮透,外購熟食和隔餐冷藏食品食用前必須徹底加熱;制作涼菜、燒鹵熟肉等直接入口的較高風險食品,必須有相應許可項目,并應嚴格按要求做到“五專”(專人負責、專室制作、工具專用、消毒專用和冷藏專用);未經清洗的生食品不得進專間,刀具、砧板、切片機等工用具、空氣每天使用前均應消毒并記錄;操作人員加工前應洗手消毒;貯存熟食品應及時熱藏或及時冷藏,在常溫下(10℃~60℃)保存熟食,從出品到食用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應謹慎提供并嚴格按要求加工四季豆、豆漿、深海魚類、貝類等食品;禁止餐飲業使用貯存亞硝酸鹽;不得使用發芽馬鈴薯、河豚魚等含有毒有害物質的動植物,有效預防四季豆、瘦肉精、雪卡毒素、豆漿等中毒。如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發生時,應迅速組織患者到正規醫療機構救治,上報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衛生部門(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電話:,區衛生局電話:),停止生產銷售可疑食品,保留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用具和現場,積極配合監管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8、餐具清洗消毒制度。餐具必須經有效的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盛裝生食和熟食的容器必須分開;消毒后的餐具應放置于專用保潔柜保存,避免受污染。使用集中消毒企業餐飲具的,應向供應商索取營業執照、消毒合格證明,不得使用無執照、無標簽的集中消毒餐飲具,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性發泡餐盒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餐飲具。
9、食品添加劑管理制度。嚴禁違法添加硼酸、硼砂等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使用的明礬、泡打粉、小蘇打、臭粉等食品添加劑包裝標簽上應注明中文“食品添加劑”字樣。含檸檬黃、日落黃等合成色素的吉士粉、油性色素等不可添加到面粉、糕點、肉類加工。要求食品添加劑使用人應熟悉使用知識、設有專人管理、專柜存放、有稱量工具和使用記錄。
10、食品貯存管理制度。食品存放應隔墻離地、分類分架,保持通風干爽、清潔,定期檢查清理,防止食品過期腐敗變質等問題。食品倉庫應專用,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殺鼠劑、殺蟲劑、洗滌劑、消毒劑等)及個人用品混放,并應具備防鼠防霉防塵防蟲設施。
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通用15篇)篇五
1、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辦法,保證食品衛生,防止食物中毒和傳染疾病的發生,保障就餐人員身體健康。
2、認真執行衛生“。
五、四制”,建立健全衛生制度,做到職責明確,職責到人,經常檢查,主動整改,把衛生工作落實到實處。
3、食品加工要按工藝流程操作,副食品加工要作到“一摘、二洗、三切、四燒制”。
4、待出售的主、副食品要有防塵、防蠅設施。
5、公用餐具和用具做到每餐必消毒,消毒時間每次不低于20分鐘,出售食品必須用售貨工具。
1、盛放生、熟、葷、素食品的用具要嚴格分開,擺放整齊,加工生、熟食品的菜墩、刀具要有明確標識;要經常消毒,保持用具整潔、干凈,做到清潔衛生、專人負責。
2、各食堂及部門所用的操作臺、貨物架、售貨臺、各類粥車、湯桶、淘米車、洗碗車等要保持清潔無灰塵、無油污;洗菜池、車、筐等要無泥沙、無臟垢、無異味。
3、盛裝食品所用盆、盤等餐具和生產加工部門的加工用具要生熟分開,各種盛具均保持干凈、清潔,不得直接落地。
1、保持食堂內環境整潔,有“三防”措施,室內無蒼蠅、無蟑螂、無鼠跡。
2、食堂及各部門室內外衛生要分片包干,落實責任到人,明確任務。
3、要堅持做到:墻壁、屋頂經常清掃無黑垢、油污、蛛網;門窗干凈明亮;紗窗完好,無灰塵油垢,電扇、炊具、售貨窗口、窗口機要清潔明亮。
4、食堂操作間衛生要求責任到人,做到每餐操作完畢要及時擦亮爐臺、用具、加工設備,清潔地面,保持溝通暢通,無雜物、無積水,并設有防鼠網。
5、冷庫、總庫要保持物品堆放整齊有序,“三防”措施齊全,每次出、入庫后要及時清理,堅持每日清掃,保持庫內整潔。
1、上崗人員必須持有衛生防疫部門核發的健康證明。
2、炊管人員要搞好個人衛生,做到四勤:勤洗澡、勤理發、勤剪指甲、勤洗工作服。
3、工作人員上崗時必須穿戴整齊干凈的工作衣、帽、圍裙,操作和出售食品時不準戴戒指、耳環,不準涂指甲油、口紅。
4、在食堂操作間、賣飯間、庫房、餐廳內不準吸煙,不準隨地吐痰,不準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做到開飯前洗手,不準穿工作服大、小便,便后要洗手。
5、嚴禁穿褲頭、背心拖鞋上班,嚴禁打赤膊操作。
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通用15篇)篇六
(一)嚴格審驗供貨商(包括銷售商或者直接供貨的生產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
(二)對購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細查驗供貨商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或者流通許可證、標注通過有關質量認證食品的相關質量認證證書、進口食品的有效商檢證明、國家規定應當經過檢驗檢疫食品的檢驗檢疫合格證明。上述相關證明文件應當在有效期內首次購入該種食品時索驗。
(三)購入食品時,索取供貨商出具的正式銷售發票;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索取有供貨商蓋章或者簽名的銷售憑證,并留具真實地址和聯系方式;銷售憑證應當記明食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銷貨日期等內容。
(四)索取和查驗的營業執照(身份證明)、生產許可證、流通許可證、質量認證證書、商檢證明、檢驗檢疫合格證明、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和銷售發票(憑證)應當按供貨商名稱或者食品種類整理建檔備查,相關檔案應當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通用15篇)篇七
為規范食品標簽及食品貯存管理,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制度。
一、標簽上需強制標示的內容。預包裝食品的包裝上應當有標簽,標簽應當標明下列強制標示內容:
(1)名稱、規格、凈含量、生產日期;
(2)成分或者配料表;
(3)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4)保質期;
(5)產品標準代號;
(6)貯存條件;
(7)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在國家標準中的通用名稱;
(8)生產許可證編號;
(9)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規定必須標明的其他事項。
二、按照食品標簽標示的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銷售貯存預包裝食品。
三、銷售貯存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四、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的標簽、說明書、包裝,不得含有虛假、夸大的內容,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診斷功能;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的標簽、說明書應當清楚、明顯,容易辨識,所載明的內容與實際相符;食品生產者對標簽、說明書、包裝上的聲稱承擔法律責任。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定期檢查庫存食品的標簽,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通用15篇)篇八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履行食品安全義務,嚴把食品質量關,建立和執行以下與經營食品相適應的經營管理制度,確保食品經營安全。
1、食品銷售經營者應當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重點檢查是否患有精神病、傳染病、皮膚病等國家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從業人員必須有健康證明方可上崗。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檔案至少保存三年。
3、從業人員必須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不得在食品經營場所或貯存場所內從事可能污染食品的行為。
1、企業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和從業人員必須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
2、從業人員應當熟悉與崗位相關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知識、掌握必備的崗位衛生操作技能,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工作。
3、企業應制定質量教育、培訓計劃并開展培訓和考核,使相關人員能正確理解并履行職責。及時掌握和了解國家及地方的各項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2、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崗位責任,檢查食品經營過程的安全狀況并提出處理意見;
4、配合食品藥品監督機構對本單位的食品安全進行監督檢查,如實提供有關情況,保證食品安全有關的其他管理工作。
1、企業應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以及保證食品安全的自律管理制度制定、實施自查計劃,定期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檢查評價。
2、食品安全自查由負責人或食品安全管理員組織實施,并負責不合格項的整改工作。
3、食品安全自查一般分為定期自查和專項自查,定期自查應當根據所經營的食品風險等級確定頻次,專項自查應當根據監管部門發出對食品安全風險信息立即實施。并建立自查檔案,檔案資料保存不得少于3年。
4、食品安全自查不合格項應當查清原因、立即整改。有證據表明可能危害食品安全的食。
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并向當地食品要你監管部門報告,待問題排查整改到位后方可重新銷售。
5、積極配合食品藥品管理部門依法開展的各項檢查活動,如實提供被檢查食品的票證、貨源、數量、存貨地點、存貨量、銷售量等相關信息。
6、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及時采取處置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在2小時內報告事故發生地食品藥品管理部門。
7、因食品安全管理和經營的需要,修改、增加的相關制度及經營項目及時書面報告食品藥品管理部門。
五、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
1、食品進貨查驗和批發記錄制度。本單位采購食品,應當認真履行進貨查驗義務,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建立索證檔案,不從非法渠道進貨,不經銷三無的食品和過期變質等違法食品,保證所售食品質量安全。
3、嚴格查驗食品的保質期,對過期食品應當拒絕收貨并主動報告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臨期食品應當根據自身銷售量確定采購量,確保食品在保質期內銷售。
1、食品銷售經營者應當建立食品貯存管理制度,加強食品貯存管理,確保食品在貯存過程中安全、不受污染。
2、食品應分類、分架、隔墻隔地存放。各類食品有明顯標志,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應密封保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保存。
3、倉儲的食品做到先進先出,由專人定期檢查,嚴防食品過期變質。食品貯存區應采取防鼠、防蟲、防潮、通風等措施,確保存放的儲物保持干燥清潔,整齊有序。
4、建立食品進貨驗收記錄檔案,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
1、企業應定期清倉檢查,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霉變、生蟲,發現保健食品外觀、包裝、標識不合格,包裝污染,破碎及超過有效期的時,應上報告食品安全管理員確認。
2、經確認不合格食品,應組織相關人員清點、封存,并銷毀。保管員應做好《報廢食品的銷毀表》,相關記錄保留3年。
3、企業發現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當立即停止經營,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盡可能及時召回已售出的問題食品如實記錄下柜和召回情況,并向食品藥品管理部門報告。國家監管部門通報要求下柜停售的不合格食品,要主動及時下柜,采取無害化處理、就地銷毀等措施,不再退回供貨者,不改頭換面重新上市;對群眾反映大、投訴集中的重要食品,先予下柜,經鑒定合格再重新上柜銷售。
1、為應對食品安全突發事件,要定期檢查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2、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應當立即予以處置。對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設備等,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發生之時2小時內向食品藥品管理部門報告,防止事故擴大。
3、積極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4、應當立即執行不合格食品處置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通知相關供貨者和消費者,防止突發事件惡化。
5、應當積極配合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調查、取證工作,不得隱匿、偽造、毀滅有關證據。
6、建立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臺賬,如實記錄食品安全突發事件處置涉及的食品名稱、批號、數量、生產廠家和聯系方式、供貨者名稱和聯系方式以及處置的方式和結果,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
九、消費者投訴處理制度。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食品售后服務規定,努力提高售后服務水平,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積極配合食品藥品管理部門、消保委處理消費者投訴,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積極主動爭取與消費者達成處理協議,不無理拒絕和故意拖延。
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通用15篇)篇九
為保證食品安全,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一)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食品生產經營的餐廳、水吧、外賣點及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
(二)任何部門和個人有權舉報食品生產經營中的違法行為,對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職責。
(一)本公司所有公園應當嚴格執行本制度和有關食品安全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保證食品安全。
(二)公園的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本公園的食品安全管理。
(三)主要負責人、安全負責人、經營負責人、食品從業人員人員應認真履行本單位規定的相關職責,切實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1、公司食品從業人員、新入職員工包括實習生,必須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2、應當認真制訂培訓計劃,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教育的培訓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訓。
3、公司食品從業人員包括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服務人員,對其的初次培訓時間應分別不少于20、50、15課時。
4、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5、公司應當定期使用廣播、壁報、標語、視頻等形式開展經常性的食品安全知識宣傳和普及教育。
(二)員工身體健康、衛生要求。
1、公司食品從業人員須持有《健康證》且在有效期內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食品從業人員,新入職員工包括實習生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后方可上崗,嚴禁先上崗后查體的情況發生。
2、公司負責組織食品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其衛生檔案,督促“五病”人員調理崗位,并對從業人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
3、凡是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凡是餐飲從業人員手部有開放性、感染性傷口的,必須調離工作崗位。當觀察到員工有以下癥狀時,應暫停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護措施:腹瀉;手外傷、燙傷;皮膚濕疹、長癤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發熱;嘔吐。
5、餐飲從業人員應當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指示,掌握本崗位的衛生紀律要求,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勤洗手,勤洗澡、理發、剪指甲,勤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服。
6、操作前、處理食品原料后、從事與食品加工無關的其他活動后、上廁所后或接觸直接入口食品之前都應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動水沖洗。
7、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或者銷售場所內吸煙、吃東西、隨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廁。
8、不得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行為,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用勺直接嘗味,使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隨處亂放。
9、要注意個人衛生形象,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頭發梳理整齊置于帽后。進入備餐間必須更衣兩次,按分餐要求洗手消毒、帶口罩、帶衛生手套、帶工作帽。
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通用15篇)篇十
為維護食品經營場所環境衛生,確保食品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及《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有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封閉式垃圾容器,并做到垃圾日產日清。
二、保持室內外環境清潔,無蚊蠅、老鼠孽生。有防蠅、滅蠅、防鼠、滅鼠及滅蟑螂措施。
三、保持地面清潔、下水道通暢(與外相通的下水道或其他洞口安裝防鼠鐵絲網或鐵柵),無積水。
四、保持營業場所整潔、無積灰,墻壁及天花板無霉斑,無脫落。
五、店面周圍25米內無坑式廁所、垃圾堆等污染源,并保持通風、防霉、防潮。
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通用15篇)篇十一
為加強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規范餐飲服務經營行為,保障消費者飲食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制定以下各項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單位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所有餐飲工作人員(包括廚師、服務員、洗碗工、采購員、庫管員、管理員、餐廳領班等)均應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參加或臨時參加從事食品操作與服務的人員,應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餐飲從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接受臨時檢查。
三、凡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癥的,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并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五、食品安全管理員要及時對在本單位餐飲從業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組織從業人員每年定期到指定體檢機構進行健康檢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員和部門經理要隨時掌握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并對其健康證明進行定期檢查及晨檢。
七、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統一保管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或復印件),以備檢查。
一、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包括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制定從業人員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計劃,組織各部門負責人和從業人員參加各種上崗前及在職培訓。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應針對每個食品加工操作崗位分別進行,內容應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各崗位加工操作規程等。
四、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五、建立餐飲服務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原料采購查驗和索票索證管理制度。
一、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的'采購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
二、餐飲服務提供者從食品生產單位、批發市場等采購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者的相關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等文件;從固定供貨商或者供貨基地采購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商或者供貨基地的資質證明、每筆供貨清單等;從超市、農貿市場、個體經營商戶等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采購清單。
三、餐飲服務企業應當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的采購記錄制度。采購記錄應當如實記錄產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或者保留載有上述信息的進貨票據。
四、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產品品種、進貨時間先后次序有序整理采購記錄及相關資料,妥善保存備查。記錄、票據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xx年。
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通用15篇)篇十二
為了使經營和服務提供過程得以有效控制,保證產品按計劃實現,并符合規定的要求。
1、理貨科應嚴格執行《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對所有食品做好驗收與記錄工作。
2、營業部應嚴格執行“進、銷、存”的相關規定,在進貨環節配合收貨部嚴格執行《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在銷售環節,做好防蟲防塵,做好覆蓋,禁止脫離冷鏈銷售,并做好銷售臺賬記錄;在貯存環節,嚴格執行《食品貯存管理制度》。
3、對于銷售的商品,要對原料進行嚴格管理,規范食品添加劑得使用與貯存,精確填寫食品添加劑使用記錄,并嚴格執行《廢棄物處置制度》。
5、門店食品安全管理員要嚴格執行《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對食品經營過程中的相關規定和制度要嚴格檢查并記錄;進行風險評估,及時向門店店長報告。
6、對于在食品經營過程中,存在食品安全風險的行為,門店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一一門店店長要及時予以糾正,并規范制度與過程的控制。
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通用15篇)篇十三
1、食品與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倉庫內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個人物品和雜物。
2、倉庫內要定期清掃,保持倉庫、貨架清潔衛生,倉庫應定期做好清潔衛生消毒工作,每日進行防蠅、防鼠、防蟑檢查和打掃衛生,每月進行一次消毒、殺菌,并作好記錄。
3、做好食品數量、質量合格證明或檢疫證明的檢查驗收工作。腐爛變質、發霉生蟲、有毒有害、摻雜摻假、質量不新鮮的食品,無衛生許可證的生產經營者提供的食品、未索證的食品不得驗收入庫。
4、做好食品數量、質量入庫登記。應合理使用倉容,堆碼整齊、牢固,無倒置現象。庫存食品應按保質期遠近依序存放,先進先出,不同批號食品不得混垛。
5、食品按類別、品種分架、隔墻、離地整齊擺放,散裝食品及原料儲存容器加蓋密封,同時經常檢查,防止霉變。
6、肉類、水產品、禽蛋等易腐食品應分別冷藏貯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設備,必須貼有明顯標識并有溫度顯示裝置。肉類、水產類分柜存放,生食品、熟食品、半成品分柜存放,杜絕生熟混放。
7、冷凍設備定期化霜,保持霜薄(不得超過1cm)、氣足。
8、經常檢查食品質量,及時發現和處理變質、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
9、倉庫內應保持干燥、整潔、通風,地面清潔,無積水,門窗玻璃潔凈完好,墻壁天花板無霉斑、無脫落,防蟲、防鼠、防塵、防潮、防霉、防火設施配置齊全、措施得當。
10、非倉庫員工不得進入倉庫。進出倉庫要換倉庫專用鞋預防灰塵。
11、倉庫內不得吸煙、喝酒、進食,不得存放與保健食品存放無關的私人雜物,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通用15篇)篇十四
一、食品銷售經營者應當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滲出性皮膚病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新參加工作或臨時工作人員應當進行崗前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工作。
三、
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從業人員應當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工作。
四、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從業人員應當每日健康晨檢,出現咳嗽、發熱、皮膚傷口或感染等有礙于食品安全的病癥時,應當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五、從業人員應當嚴格遵守相關崗位的衛生管理要求,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保持手部清潔,不得在食品經營場所或貯存場所內從事可能污染食品的行為。
六、從業人員健康證明、健康檢查和處置以及日常衛生檢查等應當記錄并建立檔案,檔案應當妥善保管,不得涂改、污損,保管期限最低不得少于2年。
一、食品銷售經營者應當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培訓管理制度,每年制定食品安全培訓計劃,定期組織從業人員學習《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二、從業人員應當熟悉與崗位相關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知識、掌握必備的崗位衛生操作技能,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工作。
三、未通過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考核的食品安全管理員不得上崗。
四、食品安全管理員一年內2次以上(含兩次)考核不合格的,應當提出整改措施,完善培訓、考核的方式。
五、培訓、考核以及整改措施應當建立檔案,內容應當包括培訓、考核以及整改措施實施的時間、地點、人員、方式、記錄人等信息,不得涂改或污損,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一、食品銷售經營者應當配備有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具體實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并對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負責。
二、食品安全管理員根據負責人的授權具體承擔以下職責:
(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組織實施自律自查,督促制度落實;
(三)制訂、實施食品安全培訓、考核計劃;
(四)審核進貨查驗管理執行情況,對不合格食品實行一票否決權;
(五)督促處置不合格食品;
(六)審核各項食品安全記錄,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檔案;
(七)承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指責。
三、食品安全管理員應當配合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如實介紹情況并提供資料。
一、食品銷售經營者應當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以及保證食品安全的自律管理制度制定、實施自查計劃,定期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檢查評價。
二、食品安全自查由負責人或食品安全管理員組織實施,并負責不合格項的整改工作。
三、食品安全自查一般分為定期自查和專項自查,定期自查應當根據所經營的食品風險等級確定頻次,專項自查應當根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消費者、媒體輿情等渠道獲知的食品安全風險信息立即實施。
四、經營場所布局、制作工藝流程、內部管理流程等重點管理項發生變化的,應當立即組織食品安全自查。
五、食品安全自查不合格項應當查清原因、立即整改。有證據表明可能危害食品安全的食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并向當地食品要你監管部門報告,待問題排查整改到位后方可重新銷售。
六、食品安全自查應當建立自查檔案,如實記錄食品安全自查組織實施的時間、計劃、人員、結果和排查整改情況,不得涂改或污損,保存時限不得少于2年。
場所及設施設備清洗消毒和維修保養制度。
一、食品銷售經營者應當建立場所及設施設備清洗消毒和維修保養制度,明確清洗消毒和維修保養的對象、方法、頻次和人員等內容,確保清洗、消毒效果。
二、食品銷售經營、貯存場所內環境(包括地面、排水溝、墻壁、天花板、門窗等)應保持清潔和良好狀況。廢棄物及時清理,清除后的容器應及時清洗,必要時進行消毒。
三、食品銷售經營、貯存場所應當做好防蟲、防鼠等措施,防止蟲害污染。除蟲滅害工作應當采取物理捕殺的方法。
四、食品銷售設施設備應做到專區設置、專用標識、專人維護,確保設備設置能夠正常運轉。
五、各類食品銷售設施設備使用后應當立即清洗,存放在清潔的容器或區域內。直接接觸食品的應當消毒,非直接接觸食品的適時消毒。
六、鼓勵采用熱力消毒方法對設施設備進行消毒,因材質、大小等原因無法采用熱力消毒方法的可采用化學消毒方法。
七、清洗消毒食用的洗滌劑、消毒劑應當符合國家標準,對人體安全、無害。
八、場所及設施設備清洗消毒和維修保養應當建立檔案,如實記錄清洗消毒和維修保養的時間、對象、方法、頻次和人員等內容,保存時限不得少于2年。
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
一、食品銷售經營者應當建立進貨查驗制度,對采購的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以下統稱食品)進行檢查驗收,確保從合法的渠道采購合格的產品。
二、應當查驗并索取供貨者的許可證、供貨票據和食品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者其他合格證明,供貨票據應當包括食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
三、嚴格查驗供貨者的運輸工具,對與有毒有害物品混載的、不符合食品運輸(載)溫度、濕度條件的、未對散裝食品進行有效隔離的等不符合食品運輸(載)條件的食品,應當拒絕收貨,并主動向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告。
四、嚴格查驗食品的包裝和感官性狀,包裝應當清潔、形狀完整,無明顯破損和受潮,食品具有該食品正常的感官形狀,標簽內容完整,無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等虛假內容。
五、嚴格查驗食品的保質期,對過期食品應當拒絕收貨并主動報告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臨期食品應當根據自身銷售量確定采購量,確保食品在保質期內銷售。
六、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檔案,如實記錄查驗負責人、食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或保留相關憑證,記錄或憑證保存期限不得少于產品保質期滿后6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一、食品銷售經營者應當建立食品貯存管理制度,加強食品貯存管理,確保食品在貯存過程中安全、不受污染。
二、食品貯存場所應當符合食品標識上的貯存條件,具有與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設備設施。食品保存條件為常溫的,其貯存溫度不得超過30℃。
三、應當建立食品入庫臺賬,如實記錄食品的入庫日期、數量等相關信息。
四、應當按照生熟分開、食品和非食品分開的原則對不同類別的食品和物品分區存放,并設置明顯的標識。散裝食品應當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五、各類食品應當按照包裝標識的要求堆疊,不得超限量堆積、擠壓存放。食品數量不得超過貯存庫房、設備的裝載限量,離墻離地10cm以上。
六、應當按照先進先出的原則流轉貯存食品,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并建立食品出庫臺賬,如實記錄食品的出庫日期、數量等相關信息。
七、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檔案,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一、食品銷售經營者應當建立不合格食品處置制度,及時處置不符合法律法規、國家標準和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要求的食品。
二、進貨查驗時發現不合格食品,應采取拒收、依據協議約定銷毀等方式消除食品安全隱患。發現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食品,應當設置專門區域封存,并使用醒目標識加以區分,并及時向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告。
三、進貨查驗后發現不合格食品,應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并設置專門區域封存,同時使用醒目標識加以區分,及時向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告。對標簽標識等不危害食品安全的不合格食品,經食品藥品監管局同意,經整改合格后可以重新上市;對違法添加、腐敗變質等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不合格食品,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立即銷毀。
四、對已經售出的不合格食品,應當采取有效措施告知消費者,并書面通知供貨者,相關處置情況及時報告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供貨者需要召回的,應當積極配合。消費者要求退貨或賠償的,應當先行賠付。
五、建立不合格食品處置檔案,檔案內容應當包括不合格食品的名稱、規格、生產日期、數量以及處置的時間、方式、供貨者名稱和聯系方式等信息,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一、食品銷售經營者應當建立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加強廢棄物的處置管理,確保廢棄物不非法流入食品市場。
二、應當配備專門的容器或場所存放廢棄物,并使用醒目標識加以區分。液體廢棄物、具有揮發性氣味的廢棄物等應當存在密閉容器中,做到日產日清。
三、廢棄物的處置應當交由具備合法資質的單位或個人進行處置,索取其經營資質證明文件復印件,并簽署合作協議。
四、不得亂倒亂堆廢棄物,不得將廢棄物直接排放到雨水管道、污水管道、公共廁所、公共水域或交給未經相關部門許可或者備案的單位或個人處理。
五、應建立廢棄物處置臺帳,如實記錄廢棄物的種類、數量、去向、用途以及處置單位等情況,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一、食品銷售經營者應當建立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由負責人或食品安全管理員具體負責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二、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發生時,應當立即停止相關食品的經營活動,對涉及的食品、工具、設備等進行封存,并自發現之時起2小時內向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告,不得對食品安全突發事件隱瞞、謊報、緩報。
三、應當立即執行不合格食品處置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通知相關供貨者和消費者,防止突發事件惡化。
四、應當積極配合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調查、取證工作,不得隱匿、偽造、毀滅有關證據。
五、建立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臺賬,如實記錄食品安全突發事件處置涉及的食品名稱、批號、數量、生產廠家和聯系方式、供貨者名稱和聯系方式以及處置的方式和結果,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一、食品批發銷售經營者應當建立食品批發銷售記錄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保證食品可追溯。
二、應當建立食品批發銷售臺賬,如實記錄批發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銷售日期以及購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以及記錄人等內容,或保存記載有上述信息的銷貨憑證。
三、應當查驗所銷售的食品和食品批發銷售臺賬,確保做到“賬貨相符”。
四、記錄或憑證保存期限不得少于產品保質期滿后六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通用15篇)篇十五
1、學校校長是本單位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必須成立食品安全管理領導小組,指定專人負責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2、學校食堂必須取得有效《餐飲服務許可證》方可營業,《餐飲服務許可證》應懸掛于醒目處。
3、從業人員必須取得有效《健康證》并隨身佩戴上崗。
4、從業人員必須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食品制售工作。學校要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5、應建立統一規范的食品安全管理檔案,落實監督整改意見,及時消除食品安全隱患。
6、專職(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經常督促并落實從業人員衛生規范、清洗消毒操作規范、食品采購索證、進貨驗收和臺賬記錄、庫房管理規范等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組織從業人員學習食品安全操作規范和相關法律法規,并做好記錄。
7、工作人員上班時應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并保持個人衛生。
8、做好食堂內外環境衛生,做到每餐一打掃,每天一清洗。
9、餐飲用具每班用后應洗凈,餐飲用具做到“一清”、“二洗”、“三消毒”。
10、食品原輔料必須到持有有效證件的生產、經營單位采購,并向供貨方索取本批次產品合格的衛生檢驗(疫)報告書和供貨票據。并建立食品原輔料采購索證登記臺賬,對所購進的食品及基原米進行詳細登記,做到索證資料齊全,登記臺賬清晰。
11、不購進、不加工、不出售腐敗變質、有毒、有害超過保質期的'食物。
12、生、熟食品、成品、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要有明顯標記、分類存放,不得混放。
13、搞好操作間衛生,冷藏配餐所用工具必須專用,并有明顯標志。
14、保持庫房整潔,食品應做到有分類、有標志、離地隔墻保管。
15、及時處理好垃圾,垃圾桶應有蓋和標記,搞好“三防”(防塵、防蠅、防鼠)工作。
16、禁止用非食品原料加工或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有危害人體健康物質,或用回收食品為原料加工食品。
17、廢棄油脂必須按國家《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廢棄信用油脂管理的規定》進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