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預案的編制涉及到識別潛在風險、制定實施策略以及組織人員的培訓和演練等方面。以下是一些關于應急預案編制和應急管理的培訓課程和資源,希望能夠提高大家的應對能力和素質。
車輛交通應急預案(匯總14篇)篇一
為切實加強我鄉轄區的公路、事故多發路段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組織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快速、及時、妥善地處理本轄區行政區域內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做好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的組織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
(二)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全省道路交通綜合整治年為契機,根據省、市、縣要求,充分認識到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意義。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制定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應急預案體系,確保將事故降至最低水平,將損失減少到最小,能及時搶救,實現救災、減災的目的,維護社會安全和穩定。
車輛交通應急預案(匯總14篇)篇二
為進一步預防和減少車輛因交通、火災、環境自然緊急事故的發生,或在緊急事故發生時快速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對社會、環境產生的不良影響,確保把車輛交通事故危害降到最低,實現救災、減災目的,維護社會穩定。
本預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陽泉大元新能源有限公司應急管理預案》等相關文件的要求編制。
2.1.交通事故類型
本專項應急預案交通安全事故主要包括以下事故類型:
1)車輛傷害;
2)火災;
3)爆炸。
2.2.事故風險分析
2.3.事故分級
2.3.1.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
2.3.2.《公安部關于修訂道路交通事故等級劃分標準的通知》公通字(199(1)113號規定,道路交通事故分為四個等級:
2.3.2.1.輕微事故:一次造成輕傷一至二人,或者財產損失機動車事故不足一千元,非機動車事故不足二百元。
2.3.2.2.一般事故:一次造成重傷一至二人,或輕傷三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不足三萬元。
2.3.2.3.重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一至二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十人以下,或者財產損失三萬元以上不足六萬元。
2.3.2.4.特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傷十一人以上,或者死亡一人、同時重傷八人以上,或者死亡二人、同時重傷五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六萬元以上。
3.1.組織機構
應急小組組成: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3.2.工作職責
3.2.1.組長主要職責
1)對應急預案所涉及的安全預防和應急處理的組織管理工作負總責。
2)在應急處理過程中,下達參加搶險、救援的命令,服從公司作出相關的處理方案。
3)負責向主管部門及應急指揮中心匯報。
4)外出不在崗位時,授權副組長或他人代行其相關職責。
3.2.2.副組長職責
1)主管應急領導小組的日常組織管理工作,協助組長開展應急救助活動,組長外出不在崗位時,根據其授權代行指揮職責。
2)在應急救援中,負責各項應急措施的落實和實施,協調班組力量參與搶險和救援以及現場維護工作。
3)負責組織應急事件的善后處理工作,組織制定防范措施。
4)組織編制和完善小車班的處理應急事件工作的預案。
5)發現應急事件第一時間上報組長,并聽從指示。
3.2.3.成員職責
1)清理通道,疏散人員,減少傷亡。
2)負責應急事件現場的滅火、搶救和救援等緊急處置工作,把損失降到最低。
3)負責傷員的救治工作。
4)負責提供救護工具、搶險工具及其他后勤保障用品。
5)根據現場最高負責人要求,協助做好現場救助和維護工作。
6)發現應急事件第一時間上報,并聽從指示。
4.1.事故信息報告程序圖見下圖。
圖4-1事故信息報告程序圖
陽泉大元新能源有限公司24小時應急值班室電話為:xx
4.2.報告內容一般應包括以下要素:
4.2.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4.2.2.事故的簡要經過。
4.2.3.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數傷亡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4.2.4.已經采取的措施。
4.2.5.事故報告單位、報告時間等。(一般或一般以上事故)
注:事故信息報告應主題鮮明、言簡意賅、用詞規范、邏輯嚴密、條理清楚。
4.3.事故事件分級報告
4.3.1.發生輕微交通事故,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班組負責人,班組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報告應急值班室,緊急情況下現場有關人員可越級上報。
4.3.2.發生一般及一般以上交通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班組負責人,緊急情況下現場有關人員可越級上報。
注:公司應急指揮中心(設置在安全部電話:xx)
政府應急機構(警察:110;火警119;醫療120請求救援)
5.1.車輛故障事故
5.1.1.行駛過程中車輛發生熄火故障應急響應程序
1)車輛行駛過程中發生故障時,駕駛員應立即將車停靠到道路右側安全地帶,在道路來車方向距故障車50至100米(高速公路不低于150米)處擺放故障車警示牌,亮起示寬燈。
2)妥善安置故障車后,駕駛員應初步判定故障原因,排除故障。
3)駕駛員難以自行排除,應維護現場秩序,確保車輛、隨車物品的安全,同時報告班組負責人,等待支援。
4)班組負責人在接到報告信息后,應立即上報監控室,同時做好備用車輛趕赴現場進行替換準備工作。
5)依據上級指示趕赴車輛故障現場,協助排除車輛故障;現場無法排除時,應請求修理廠或交警幫助,將故障車送修理廠進行維修。
5.2.車輛交通事故
5.2.1.輕微交通事故應急響應程序
1)發生未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時,駕駛員立即撥打120報警,同時報告班組負責人。 有隨車人員時,隨車人員應協助駕駛員保護現場和車上物質,并注意自身安全。因特殊情況需改變現場的,要做好標記,盡可能找到證明人,取得聯系方式。
2)班組負責人在接到報告信息后,應立即上報,并依據上級指示趕赴事發現場,同時組織做好救援工作所需的設備、物資和人員前期準備工作,聽從上級指示及安排。
5.2.2.一般及一般以上交通事故應急響應程序
1)發生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時,未受傷人員(或受傷較輕者)應立即報告班組負責人,并采取有效措施救助受傷人員,同時撥打110、120求救;當司機和隨乘人員生命受到威脅時,可視情況離開現場,但應保持與上級和有關政府應急部門的通訊聯系。
2)班組負責人在接到報告信息后,應立即上報,并依據上級指示趕赴事發現場,同時組織做好救援工作所需的設備、物資和人員前期準備工作,聽從上級指示及安排。
3)應急處置結束后,班組責任人應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協調相關事宜,并在調查結束后一日內將事故發生經過、處置過程、人員情況和處置結果書面上報綜合部。
5.3.車輛起火事件
5.3.1.現場發生車輛火災應急響應程序
1)機動車輛若在公司停車場、車庫內發生自燃事故,第一目擊者應大聲呼喊,在確保自身安全情況下,迅速利用車庫配置的滅火器進行滅火。
2)班組人員聽到報警警示后,除留一人立即上報公司應急辦公室外,其它人員應該立即趕赴現場,參與救援工作。
5.3.2.外部停放發生車輛火災應急響應程序
1)發生機動車輛在(單位)外停放自燃事故,駕駛員應立即使用車載滅火器滅火,立即撥打119報警,同時報告監控室。
2)隨車人員應迅速離開車輛,協助駕駛員滅火,并請求過往車輛和群眾的幫助。起火車輛隨車帶有貴重物品或貨物時,隨車人員應負責警戒,在保證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搶救隨車物資。
3)班組負責人在接到報告信息后,應立即上報安全部,并依據上級指示趕赴事發現場,同時組織做好救援工作所需的設備、物資和人員前期準備工作,聽從上級指示及安排。
5.3.3.車輛行駛過程發生火災應急響應程序
1)機動車輛在行駛過程中起火,駕駛員應立即靠右側停車,使用車載滅火器滅火,立即撥打119報警,同時報告監控室。
2)隨車人員應迅速離開車輛,協助駕駛員滅火,立即撥打119報警,并請求過往車輛和群眾的幫助。起火車輛隨車帶有貴重物品或貨物時,隨車人員應負責警戒,在保證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搶救隨車物資。
3)班組負責人在接到報告信息后,應立即上報安全部,并依據上級指示趕赴事發現場,同時組織做好救援工作所需的設備、物資和人員前期準備工作,聽從上級指示及安排。
5.4.機動車輛遭遇突發自然災害事件應急預案
1)機動車輛行駛途中遭遇洪水、大霧、雨雪等惡劣天氣等自然災害時,駕駛員應迅速將車輛開至安全地帶停靠,并立即電話報告監控室,等危險過后再繼續行駛。當自然災害迅速加重又無法脫身時,駕駛員應視現場情況進行自救及就近尋求幫助,同時報告監控室,監控室在接到現場報警信息后,應立即上報安全部,并組織好備用車輛和人員,按上級指示及要求,做好趕赴現場救援準備工作。
2)當情況緊急危及生命安全時,駕駛員和隨車人員可當即棄車,撤離至安全地帶,并隨時保持與外部及公司的通訊聯系。
應急處置結束后,現場駕駛員及車長應配合政府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并在調查結束后一日內將事故發生經過、處置過程和結果書面上報綜合部。同時并按上級要求制定整改措施,組織整改。
7.1.通信保障
車輛應在班組重要部位醒目位置公布報警電話。監控室、安全部電話必須保證全天24小時通訊暢通。
7.2.物資保障
車輛與停車場內應配備滅火器、三角牌等必要的應急救援物品,明確應急設備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指定專人保管和維護保養,保證應急狀態下的隨時調用。
2)水桶2個,位于停車場;
3)鐵鏟2把,位于停車場。
8.1.積極利用培訓學習、黑板報、內部專欄等多種渠道,廣泛宣傳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和道路交通事故的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的常識,提高守法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每年至少組織機動車駕駛員及相關部門工作人員進行一次法律法規和應急知識的學習。本預案應由機動車輛應急領導小組結合實施和演練情況,及時進行修訂,確保預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8.2.本預案應由班組安全員負責保管、更新。
8.3.本預案即日起生效。
8.4.本預案由陽泉大元新能源有限公司綜合部制定并負責解釋。
車輛交通應急預案(匯總14篇)篇三
為維護廣大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及時、妥善處理我單位發生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3人以上),減少交通事故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以及《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職責追究的規定》等法規的規定,特制訂本預案。
更好地適應法律和經濟活動的要求;給企業員工的工作和施工場區周圍居民帶給更好更安全的環境;保證各種應急資源處于良好的備戰狀態;指導應急行動按計劃有序地進行;防止因應急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而延誤事故的應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幫忙實現應急行動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體現應急救援的“應急精神”。
二、組織領導。
成立集團公司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由集團公司總經理任組長,集團公司分管副總經理、工會主席、公安處處長任副組長,公安處、安質部、工程部、工會生產保護部的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在當地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指導、協調我單位的道路交通特大安全事故的處理工作。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辦公室設在公安處,并安排有關人員24消逝值班。
各分公司和各級項目部分別成立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小組,明確人員和職責。
三、接警處置。
值班人員在接到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報警后,應立即報告集團公司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緊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并報告當地交通主管部門。由組長或副組長組織開展以下工作:
(一)立即組織力量,迅速趕赴現場。
(二)迅速向當地交通主管部門匯報簡要案情及后果,并根據事故現場狀況,商請衛生、保險、交通、消防等部門予以配合,協同進行傷員搶救和現場勘查、施救工作。
(三)封閉、保護現場,必要時能夠申請當地交通主管部門中斷交通,但應設立明顯標志,標明車輛通行路線。
(四)采取搶救、滅火等緊急措施。搶救傷者應盡量就近、集中,尸體轉移應注意停放條件。
(五)監護當事人,尋找并調查證人。
(六)確定指揮員指導現場勘查。
四、現場救護。
1.現場救護領導小組及分工。
組長:1名。
副組長:1-2名。
組員:相關部門及現場施工負責人。
人員分工:組長負責事故總協調和現場的救助指揮。
副組長負責現場救治及送往醫院途中的防護。
財務科負責醫院費用的押金的支付。
辦公室負責聯系醫療機構。
其他人員負責具體工作。
2.現場急救隊。
各單位、各級項目部成立現場急救隊,隊長由單位主管領導、項目經理主任擔任,主要成員應包括工班長、醫生、面包車司機。人員數量3~5名。
3.現場急救藥品及醫療器械。
現場衛生員務必配備擔架、簡單止血包扎物、氧氣袋等醫療器具,施工現場應配備車輛,值班室和隧道內施工現場應配備電話(橋梁等其它施工現場也應配備必要的通訊設施)。
4.各單位單位急救醫院考察。
各單位、項目部對就近較好得醫院進行考察,并記錄醫院的急救聯系電話。
5.人員急救實施程序及事項。
(1)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人員應及時組織現場其他人員臨時救護,并進行聯系車輛將受傷人員送往洞口,同時用有線電話通知單位或項目部的值班人員,再由值班人員及時上報人員搶救領導小組,啟動人員傷害預案程序。
(2搶救領導小組人員組織進行搶救,衛生員及時帶上擔架和醫療器械趕到事故現場急救。
(3)辦公室人員在接到通知應及時到醫院或電話聯系急救手續,并派出車輛到事故現場迎接,如受傷人員狀況嚴重應聯系醫院急救120救護車。
(4)財務人員及時到醫院辦理住院手續。
五、組織指揮現場勘查。
指揮員到達現場后,首先務必迅速全面地了解現場狀況,聽取先期到達現場的民警和有關人員匯報,對事故發生的性質、案件性質、現場范圍、現場中心、現場是否發生變動和破壞,以及有無必要對現場采取警戒、封閉或其它緊急措施等作出初步的決定和決策,然后立即組織力量,進行如下分組分工,并開展現場勘查工作:
(一)現場保護、交通指揮疏導組:由集團公司公安處或各單位公安人員組織有關人員組成,負責保護現場不受破壞,指揮車輛有序停放等待或繞道通行。
(二)傷、亡人員搶救組:由集團公司門診所醫護人員或各單位衛生醫護人員,負責急救并把傷員盡快送往就近醫院搶救,尸體妥善保存停放。
(三)現場勘查組:由集團公司公安處或各單位公安干警協助當地交警,負責對事故現場的痕跡、物證進行拍照、測量、提取、勘驗、制圖和記錄等工作。
(四)調查訪問組:由集團公司公安處或各單位公安干警協助當地交警,負責走訪事故知情人和見證人,收集證人證言,監護當事人。
(五)后勤接待組:由總經理辦公室或各單位辦公室組織有關人員組成,根據實際需要,在有關部門的領導下,負責交通調度、后勤安排,接待受害者親屬等后勤工作。
現場勘查工作結束,經核實無誤和指揮員同意,應抓緊清理、撤除現場保護措施,恢復交通。
六、組織臨場討論。
現場勘查工作基本結束后,指揮員應召集有關人員召開臨場會議,根據實地勘查和現場調查所得材料,對事故案情作出分析決定。根據臨場討論會的結果,指導有關部門開展下一步工作,如認為勘查不詳盡,應及時進行補充勘查。
七、書面報告。
在基本查明事故原因和損害后果的狀況下,盡快擬出事故狀況的書面材料,按規定的時間和程序向上級機關報告。包括對現場救援措施和效果的評價。
八、指導交通事故職責認定和善后處理工作。
在事故原因查明后,協助當地交警部門進行事故處理,按法定程序,組織公開聽證,公開、公平、公正地對事故職責作出認定,依法處理交通事故職責者,用心、穩妥地對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損害后果進行善后調解。
九、本預案由集團公司公安處組織實施,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車輛交通應急預案(匯總14篇)篇四
為做好我校交通安全事故防范處置工作,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師生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定》和上級部門有關規定,現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1.統一指揮原則;
2.緊急處置原則;
3.協調一致原則;
4.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原則。
1.成立學校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領導小組職責:主要是對各單位各部門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組織,統一指揮。小組成員將分別擔任本單位交通安全事故工作組負責人或成員,上一級行政因外出公干等特殊情況無法達到現場或不能履行職責,經授權由下一級行政(副組長)代履行職責。
領導小組組長是應急預案的總指揮,根據事故等級啟動應急預案和發布解除救援行動的信息,各小組按統一指揮、分級響應、崗位責任、互相配合的運行原則,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救護工作,把事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做好穩定教育教學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采取緊急處理措施;向當地上級或當地有關部門通報應急救援行動方案,并提出要求支援的具體事宜,配合上級部門做好各項工作。
1、接警與通知:
事故發生后,在場人員(包括行政、教職工、學生)必須立即將所發生的事故的情況報告校長,校長必須掌握的情況有: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種類、強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況后,領導小組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趕赴現場組織搶救。同時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案并配合公安部門開展工作,還應根據需要通知急救、醫療、消防等部門參與現場救護。
2、現場應急搶救、現場保護:
組長:
副組長:
成員:有關班級的班主任、有關任課教師
在場人員(包括行政、教職工、學生)應首先檢查師生受傷情況。如果有師生受傷,根據先重后輕的原則立即對受傷師生進行應急救護處置。同時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案并配合公安部門開展工作,還應根據需要通知急救、醫療、消防等部門參與現場救護。
醫護人員到達現場后,應馬上接替在場教師對受傷師生進行救護處置,盡快確認傷者中哪些需要送醫院救治。受傷人員較多時,組長應通知本校教師動用其私人小車運送傷者。組長通知門衛要確保急救車、交警車輛進校后有人引導。急救車到達后,組長應立刻向急救人員報告情況,派班主任和相關教師隨車參與救治。
班主任及時通知家長事故情況和學生被送往的醫院地址,請家長到醫院;學校辦公室通知教師家屬發生什么事故和被送往的醫院地址,請家屬到醫院。
搶救小組、保衛應組織在場人員,組織事發現場人員簡單調查事件發生的過程,用分隔調查形式,不誘導;并實事求是做好書面記錄,被調查人員要簽名。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好標記、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待公安交警部門趕到后及時移交現場保護。
組長:王保業
副組長:曹玉柱
成員:各班主任
1.接到校長通知啟動預案后,聯絡小組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事故報告部門、部門負責人和報告人。報告內容經校長審查同意后送交上級部門。屬校方責任保險事故還要及時報知保險公司。之后隨時將事故應急處理情況報上級主管部門。
2.工會、教育處和相關部門的領導分別做好教師和學生教育工作,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絕對不能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對情緒反應較大者安排心理教師進行輔導;如有新聞媒體要求采訪,必須經過校長和上級部門同意,由學校辦公室統一對外發布消息。未經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采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組長:
副組長:
成員:班主任
1.級部主任根據校領導通知啟動本級部工作及通知保衛人員防止肇事車輛逃脫。
2.看望、援助、救助傷亡師生家庭。如有個別家長來訪,分管安全領導、教育處領導、班主任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總務處、工會領導分別協助處理傷亡學生和教師的善后工作。
3.要依法調解安撫,不要信口開河,隨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的原則。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學校在無力調解學校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時,組長報請上級部門介入調解解決。
4.事故處理結尾階段,由校黨支部起草《協議書》。《協議書》要寫清協議雙方的身份;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事發時間、地點、雙方達成的補償協議;雙方簽名等內容。整理病歷卡復印件、醫藥費發票原件和復印件報保險公司理賠。
5.保衛人員嚴格核查外來人員身份,不準非當事人家長和閑人進入校園,保證校園的治安秩序的穩定。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辦法》有關條款規定,在事故處理過程中,受傷害學生的監護人、親屬或其他有關人員,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者侵犯學校、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權益的,應當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組長:孫洋勇
副組長:金同松
成員:上級指派的領導,相關部門領導。
1.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及調查工作。調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記錄,形成書面報告。
2.向教育局報告事故處理結果。對違反本預案,不履行應急救援工作的,發布假消息的,不服從應急救援指揮的人員進行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總結經驗教訓,查找制度、政策、設施等存在的問題,制定防范措施。
車輛交通應急預案(匯總14篇)篇五
為確保學校學生交通安全事故能夠及時、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處理,保障我校全體學生生命財產安全和身心健康,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上級教育部門要求學校制訂學生交通安全應急處理預案的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車輛交通應急預案(匯總14篇)篇六
為預防和減少學校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切實做好學生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確保事故發生后能高效、有序地組織事故搶救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穩定,明確安全事故處理的責任,確保學生人身安全不受傷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精神,特制定本預案。
車輛交通應急預案(匯總14篇)篇七
1.教育。學校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所有成員要經常向學生進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學生在上學或放學路上,特別是教育學生在出校門時要注意門口交通安全,防止人流過多造成交通事故,并作好交通安全記錄。
2.報告。一旦出現交通安全事故,在場的教職工均有權也有義務立即報告。一般情況報告程序:現場教師或知情教師在第一時間內,立即向學校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報告情況;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第一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展開營救工作,同時立即向市教育局和交警部門報告情況。
3.應急工作分工。
a、現場處理組:劉x根、廖x清、各年級組長。
職責任務:迅速處理現場情況并保護好現場,做好記錄。根據現場情況決定以下事宜:劉有根負責向交警報告情況;廖柏清和班主任協助醫院,做好搶救工作;科任教師管理班級上好課。
b、留校處理組:袁x武、鄧x根、教導處、團委、班主任。
責任任務:迅速了解情況、負責向市教育局匯報;迅速查清受傷學生的人數、具體姓名、家庭地址、家長姓名和聯系電話。
c、機動應急組:阮x龍、張x華、總務處、工會、辦公室、班主任。
職責任務:迅速到校集中待命,做好隨時準備接應的一切準備。
接應工作:張x華。
d、總指揮:陳x。
4.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通訊要求工作日,必須保持通信暢通;休息日盡可能開機。
車輛交通應急預案(匯總14篇)篇八
1、火勢發展迅猛,汽車發生火災時,因汽車上的火災荷載大燃燒后會哦產生高溫,極易導致車上的油箱,氣瓶燃燒或爆炸,使燃料流淌,氣體擴散,形成烈焰或爆炸。而汽車火災的產生的熱輻射,能在極短時間內引燃比鄰車輛,并使火勢很快發展階段。
2、車輛疏散困難。一旦失火,駕駛員停車后都會采取安全措施,使汽車失去機動能力。在汽車每天有動力情況下,依靠人力推拉就會非常困難。底下車庫和樓層車庫的車輛在沒有機動能力的情況下,無法上坡道,會給疏散工作造成困難。
3、撲救困難,汽車發生火災的地點一般不確定,極易出現報警晚、水源缺乏等不利因素,給撲救工作帶來難度。
二、滅火的基本要求
首先堅持"救人第一"的原則。集中力量控制火勢,為全力救人創造條件。確定主攻方向,庫內汽車發生火災時,應區別輕重緩急,確定主攻方向,如果是汽車發動機,油箱著火,要用干粉滅火劑。如果火焰在油箱口著火,可用濕衣服等窒息滅火;汽車火災發展的猛烈階段油箱,氣瓶沒有暴烈時,應不間斷地冷卻油箱氣瓶。迅速將車輛駛離,無法駛離時,應迅速滅火,疏散人員,同時出水保護被威脅的建筑,或可燃物。使用燃氣的汽車,當氣瓶燃燒時,按氣體火災撲救措施實施。
三、滅火措施和行動要求
1、火情偵察,首先要進行外部觀察和詢問知情人,了解著火部位及人員的被困情況汽車使用的燃料情況,消火栓位置,然后深入汽車庫內進行偵察,查明汽車停放數量,位置和疏散車輛的可能性。
2、疏散和搶救,汽車庫發生火災后,要穩定被困人員情緒,采取有效的破拆方法,將人員和車輛有序地疏散,也可以通過入口、通道對人員車輛進行疏散,對無法啟動的大型車輛可以使用拖車疏散。
3、火場供水,利用附近市政消火栓和庫內內消火栓供水,若單車在偏僻地帶著火,可就近使用天然水源。
4、火場防排煙,汽車著火,可采取機械。豎井。自然排煙、以及高倍泡沫、噴霧水、移動排煙設備和破拆排煙等方法。
四、注意事項
參戰人員要做好個人防護;特殊情況下,疏散和救人應在單位人員配合下進行:向火場供水必須做到迅速、準確、不間斷;有些汽車油箱和氣瓶,難以用水冷卻,要注意做好防護工作;一線參戰人員應選擇安全地帶,防止因油箱和氣瓶爆炸傷人;被疏散的車輛應采取制動措施,防止出現碰撞和其他事故;汽車猛烈燃燒時,輪胎容易發生爆炸,水槍陣地應遠離輪胎,以免被擊傷。
車輛交通應急預案(匯總14篇)篇九
車輛是流動的公共場所,駕駛車輛不僅要注意交通安全,而且要注意消防安全。為此,駕乘人員在行駛途中要加強消防安全防范,遇突發災事故,應迅速采取下列措施,控制火勢的擴大。
一、發生火災時駕乘人員一定不能驚惶失措,要保持冷靜,行駛車輛要迅速減速,車輛靠邊停車熄火,立即將車門氣動手撥開關擰至“關”,關閉總電源開關,迅速打開車門,指揮車上旅客撤離。
二、駕乘人員迅速利用安全錘、滅火器等救援工具采取果斷措施組織救援,同時撥打報警電話及通知公司,說清失火位置、原因,保護好現場。
三、駕乘人員要經常檢查車輛安全部件,電路、油路設備要保持完好,車用滅火器完好有效。行駛途中嚴禁違章操作,禁止旅客違章夾帶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上車。
四、車輛回場后駕乘人員要按規定位置停放,切斷電源,拉緊手剎,檢查車廂內存放物品,點火開關必須插在開關上,然后關好門窗方可離開。
6月18日上午9時許,一輛滿載乘客的客車突然起火,司機迅速用救生錘砸開車窗玻璃,跳出窗外,打開車門,同時乘客也用車廂兩側備用救生錘砸開車窗玻璃跳窗逃生,十多位乘客立刻用毛巾等物品捂住口鼻,從車門、車窗逃離“火場”。這是岱山汽車運輸公司組織的'一次客運車輛消防應急預案演練。演練開始前,主管安全的公司方副經理先給在場的人員講解如何使用滅火器、消防栓以及如何在全封閉客車內自救逃生。當工作人員把煙霧彈放入客車廂內,演練開始,車廂內濃煙滾滾,按照消防逃生的常識,乘客須保持鎮定,不要擁擠踐踏,要有序疏散,人員不能都往門口涌,也不能堵在車門口,要尋找最近的出口,如門、窗等,找到出口后,立即以最快速度離開車廂,如果車門打不開,就用掛在車廂兩側的救生錘,敲碎車窗玻璃逃生。車輛火災應急演練在不到2分鐘的時間里,所有人員順利逃離“火場”。演練任務圓滿完成。
客運站停車場滅火應急預案
全體員工必須保持高度警惕,確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防消結合”的思想,必要時都必須充當義務消-防-隊員。
一、停車場車輛一旦發生火災,全體站務人員必須全力以赴,立即投入滅火戰斗。
二、組織指揮:
1、值班站長或當班站組長必須立即負起指揮責任,組織人員投入滅火,迅速向119報警,并向公司經理匯報,堅持到消-防-隊到場。
2、應立即打開所有的檢票門,通過管理、站務人員維持站內秩序,控制場面,并利用車站廣播有序疏散人員及車輛。
3、調用站內及其他車輛上備用的所有滅火器材,迅速滅火,控制火勢(車輛滅火時只能使用干粉、1211滅火機或黃沙)進行搶險救助。
4、消-防-隊到達后,一切聽從消防人員指揮,并積極配合,全力投入,以最快的速度將火撲滅。
車輛交通應急預案(匯總14篇)篇十
以人為本,科學高效。把保障公司員工生命安全和減少公司財產損失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建立科學、高效的應急工作機制,切實加強應急處置人員安全防護、最大限度地減少機動車輛事故(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預防為主,平戰結合。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把預防機動車輛事故(事件)作為應急工作的中心環節和主要任務,完成工作機制、運用信息化手段,加強預測、預警、預防工作。
1(事件)造成的損失和危害。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認真貫徹分級管理、分級響應、條塊結合為主的原則,把統一指揮和各部門分工負責緊密結合起來。
本預案規定了機動車輛事故(事件)應急的組織、程序、方法和要求,適用于公司所管轄范圍內車輛事故(事件)應急處置行動。
第二章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應急領導機構和職責2.1.1領導機構。
成立機動車輛事故(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機動車輛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物流園區副總。
副組長:市場部主任、綜合辦公室主任。
現場總指揮:物流園區副總、綜合辦公室主任、市場部主任。
成員:綜合辦公室、財務部、市場部、招商部、信息部、第三方物流部。
2理工作,通報事故情況。
組長:全面負責機動車輛事故(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及時召開會議,分析事態發展趨勢,適時調整處置措施;明確相關部門和人員的職責;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搶險救災工作情況。
副組長:協助組長做好應急處置工作;負責召集協調各相關部門、人員;調整處置力量,落實處置措施;及時了解、掌握事故搶險進展情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
成員:服從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及時趕赴現場,參加處置工作。
日常辦事機構及職責。
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物流中心副總經理兼任。主要職責是傳達或下達領導小組的指令,調查報告救災工作情況,協調各方關系。
現場總指揮及職責。
(1)現場總指揮:現場總指揮職責:現場總指揮是機動車輛應急領導小組根據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派出的進行現場應急處置的現場指揮人員,由機動車輛應急領導小組組或副組長擔任,全面負責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
(2)現場總指揮職責:及時趕赴事故現場,迅速組織搶救傷員,維護現場秩序,保護國家及公司財產;做好事故報警、傷亡人員處置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
機動車輛在行駛中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以及性質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機動車輛事故(事件),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批準同意后,啟動本預案。
事故初期措施,報告及現場保護。
發生機動車輛事故(事件)、要求駕駛員立即停車,保護現場;發生人員傷亡,首先搶救受傷人員。
事故報告。
發生機動車輛事故(事件)后,當事人應立即報告交警、保險部門和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交警部門電話122;保險公司電話95518機動車事故(事件)報告內容:
當事人和責任單位在第一時間內進入事故現場的人員必須負責保護事故現場。
對事故對方當事人逃逸的舉報事項。
發生事故、對方當事人逃逸的,本單位當事人及隨行人員應記清對方車型和車牌向交警部門舉報。
組長或組長指定的現場總指揮及時趕赴事故現場、迅速主持應急處置工作,召集相關成員,制定處置措施,并隨時向領導小組通報情況。配合上級應急部門開展應急處置。
人員傷亡事故的處置。
發生機動車輛事故(事件)造成人員傷亡的,要求駕駛員或隨行人員應立即撥打120急救中心電話,積極組織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現場移動的物品,應設明顯標識,同時按3.2.3條規定處置。
一般機動車輛事故(事件)的處置。
發生一般機動車輛事故(事件),如果沒有人員傷亡但有較大財產損失,則必須報警,在交警部門和保險公司人員到位勘查現場后,由交警指揮撤離現場,恢復交通。
輕微機動車輛事故(事件)的處置。
發生輕微機動車輛事故(事件),發沒有人員傷亡,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當事人雙方對事故成因無爭議的,在記錄事故時間、地點、當事人雙方姓名、聯系方式、機動車牌號、駕駛證號、保險證號、碰撞部位并共同簽名,經責任單位主管負責人同意后,方可撤離現場,恢復交通。如有爭議,必須報警。
機動車輛自燃事故(事件)的處置。
5機動車輛發生自燃事故后,駕駛員應立即將車輛靠邊停放,關閉發動機,迅速取出滅火器或衣物,按照正確的使用方法進行滅火;火勢兇猛,一時無法撲滅,有可能造成車輛爆炸的嚴重后果的,應設定警戒線,疏散周圍群眾遠離現場。同時報告消防、保險部門、保護現場。
盜竊事故的應急處置。
運輸過程中或抵達目的地后發現現金或貨物被盜,要求駕駛員或隨車人員應就近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同時報告本單位領導;在公安人員到來之前保護好現場,公安機關現場勘查結束后,清點核對被盜現場或貨物數目,協助公安機關調查取證工作。
搶劫事故的應急處置。
運輸過程中發生搶劫事件時,要求駕駛員及隨車人員應保持冷靜,避免過激行為,伺機發出呼救信號或打110報警電話,在確保人身安全情況下,盡量拖延時間爭取救援。若搶劫行為已經發生,有人員傷亡應立即救助傷者,同時保護好犯罪現場,配合公安部門做好現場勘查工作,積極提供犯罪嫌疑人員特征線索協助破案。
第四章善后處置。
6防止同類事故或連環事故發生,安撫傷員,穩定人心,迅速正常狀態。對傷亡人員,要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做好善后工作。
第五章保障措施。
通訊保障。
確保值班電話暢通,及時更新內部、外部相關聯絡人員的移動電話和固定通訊號碼,節假日和夜間要公布和開通值班室電話。
應急物品保障。
根據機動車輛事故(事件)的特點,后勤部門要采購配備搶險處置人員所必須的口罩,手套、工具、滅火器、防毒面具、保安防身用品及藥品等物資,確保應急處置工作有效開展。
宣傳、培訓和演練。
利用宣傳板報、專題會議、培訓等形式,宣傳機動車輛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做好預防工作的必要性,從而提高司乘人員的安全防范意識,切實做好應對機動車輛突發事故(事件)的思想、技術和物質準備。
定期開展應急處置培訓,讓每個干部職工明確自己在應急處置過程中的責任和任務,熟悉工作流程,提高應急快速反應能力,應急技術和自我保護能力。
7演練,提高按《機動車輛事故應急預案》程序開展應急處置的能力,確保機動車輛突發事故(事件)處置工作的順利展開。
第六章附則。
預案管理與更新。
《動車輛事故應急預案》經公司批準后,下發各部門。機動車輛應急領導小組根據預案實施后的具體情況,及時進行完善和修訂,保證《機動車輛事故應急預案》的有效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獎勵與責任。
對在應急處置工作中表現突出或消除重大險情的應急處置人員給予獎勵;對機動車輛事故(事件)負有責任的相關部門和個人,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公司機動車輛應急領導小組制定并負責解釋。6.4實施和生效時間。
本預案由總經理辦公會審議通過,自公司總經理簽發之日起施行。
車輛交通應急預案(匯總14篇)篇十一
結合省公安廳的實際情況,為了更好的配合省公安廳安全防火規定的要求,加強對突發災情的反應和處理能力,特制定本預案。車輛都有一定數量的燃油或燃氣,著火后,油箱或氣瓶的爆炸會導致火勢蔓延擴大;車庫,因停放汽車多,車輛處于封閉狀態,應急疏散有很大的難度。
1、火勢發展迅猛,汽車發生火災時,因汽車上的火災荷載大燃燒后會哦產生高溫,極易導致車上的油箱,氣瓶燃燒或爆炸,使燃料流淌,氣體擴散,形成烈焰或爆炸。而汽車火災的產生的熱輻射,能在極短時間內引燃比鄰車輛,并使火勢很快發展階段。
2、車輛疏散困難、一旦失火,駕駛員停車后都會采取安全措施,使汽車失去機動能力。在汽車每天有動力情況下,依靠人力推拉就會非常困難。底下車庫和樓層車庫的車輛在沒有機動能力的情況下,無法上坡道,會給疏散工作造成困難。
3、撲救困難,汽車發生火災的地點一般不確定,極易出現報警晚、水源缺乏等不利因素,給撲救工作帶來難度。
首先堅持"救人第一"的原則。集中力量控制火勢,為全力救人創造條件。確定主攻方向,庫內汽車發生火災時,應區別輕重緩急,確定主攻方向,如果是汽車發動機,油箱著火,要用干粉滅火劑。如果火焰在油箱口著火,可用濕衣服等窒息滅火;汽車火災發展的猛烈階段油箱,氣瓶沒有暴烈時,應不間斷地冷卻油箱氣瓶。迅速將車輛駛離,無法駛離時,應迅速滅火,疏散人員,同時出水保護被威脅的建筑,或可燃物。使用燃氣的汽車,當氣瓶燃燒時,按氣體火災撲救措施實施。
1、火情偵察,首先要進行外部觀察和詢問知情人,了解著火部位及人員的被困情況汽車使用的燃料情況,消火栓位置,然后深入汽車庫內進行偵察,查明汽車停放數量,位置和疏散車輛的可能性。
2、疏散和搶救,汽車庫發生火災后,要穩定被困人員情緒,采取有效的破拆方法,將人員和車輛有序地疏散,也可以通過入口、通道對人員車輛進行疏散,對無法啟動的大型車輛可以使用拖車疏散。
3、火場供水,利用附近市政消火栓和庫內內消火栓供水,若單車在偏僻地帶著火,可就近使用天然水源。
4、火場防排煙,汽車著火,可采取機械、豎井、自然排煙、以及高倍泡沫、噴霧水、移動排煙設備和破拆排煙等方法。
參戰人員要做好個人防護;特殊情況下,疏散和救人應在單位人員配合下進行:向火場供水必須做到迅速、準確、不間斷;有些汽車油箱和氣瓶,難以用水冷卻,要注意做好防護工作;一線參戰人員應選擇安全地帶,防止因油箱和氣瓶爆炸傷人;被疏散的車輛應采取制動措施,防止出現碰撞和其他事故;汽車猛烈燃燒時,輪胎容易發生爆炸,水槍陣地應遠離輪胎,以免被擊傷。
車輛交通應急預案(匯總14篇)篇十二
(1)以人為本,科學高效。
把保障公司員工生命安全和減少公司財產損失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建立科學、高效的應急工作機制,切實加強應急處置人員的安全防護,最大限度地減少機動車輛事故(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預防為主,平戰結合。
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把預防機動車輛事故(事件)作為應急工作的中心環節和主要任務,完善工作機制,運用信息化手段,加強預測、預警、預防工作。
(3)依法規范,果斷處置。
(4)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認真貫徹分級管理、分級響應、條塊結合為主的原則,把統一指揮和各部門分工負責緊密結合起來。
3、適用范圍。
本預案規定了機動車輛事故(事件)應急的組織、程序、方法和要求,適用于公司系統機動車輛事故(事件)應急處置行動。
4、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1)應急領導機構和職責。
領導機構。
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
組長:綜合辦主任。
副組長:綜合辦副主任。
現場總指揮:由組長或副組長擔任。
成員:綜合辦、財務科、政工勞資科、生產科、質檢科、
倉儲科、基礎設施辦公室主要負責人。(2)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遵照“先救人后救物,局部服從大局”的原則,統一組織領導處置工作;制定事故處置措施,按規定上報事故情況;妥善做好傷亡人員安撫工作;配合相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通報事故情況。
組長:全面負責機動車輛事故(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及時召開會議,分析事態發展趨勢,適時調整處置措施;明確相關部門和人員的職責;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搶險救災工作情況。
情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
成員:服從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及時趕赴現場,參加處置工作。
(3)日常辦事機構及職責。
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分公司綜合辦,主任由綜合辦負責人兼任。
1)現場總指揮:現場總指揮是機動車輛應急領導小組根據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派出的進行現場應急處置的現場指揮人員,由機動車輛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擔任,全面負責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
2)現場總指揮職責:及時趕赴事故現場,迅速組織搶救傷員,維護現場秩序,保護國家財產;做好事故報警、傷亡人員處置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
5、有關應急預案(1)應急預案啟動條件。
機動車輛在行駛中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以及性質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機動車輛事故(事件),由分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報州局(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經省局應急指揮部批準同意后,啟動本預案。
6、事故初期措施、報告及現場保護。
(1)事故初期措施。
發生機動車輛事故(事件),駕駛員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發.生人員傷亡的,首先搶救受傷人員。
(2)事故報告。
發生機動車輛事故(事件)后,當事人應立即報告交警、保險部門和本單位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時,按程序在20分鐘內報告州局(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交警部門電話122或110;保險公司電話95518。
機動車輛事故(事件)報告內容:
1)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聯系電話、報告人;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財產損失的初步估計;3)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4)事故搶救處理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3)事故現場保護。
發生事故、對方當事人逃逸的,本單位當事人及隨車人員應記清對方車型和車牌號向交警部門舉報。
7、機動車輛事故(事件)應急處置程序。
(1)重大機動車輛事故(事件)的處置。
組長或組長指定的現場總指揮及時趕赴事故現場,迅速主持應急處置工作,召集相關成員,制定處置措施,并隨時向領導小組通報情況。配合上級應急部門開展應急處置。
(2)人員傷亡事故的處置。
發生一般機動車輛事故(事件),如果沒有人員傷亡但有較大財產損失,則必須報警,在交警部門和保險公司人員到位勘查現場后,由交警指揮撤離現場,恢復交通。
(4)輕微機動車輛事故(事件)的處置。
機動車輛發生自燃事故后,駕駛員應立即將車輛靠邊停放,關閉發動機,迅速取出滅火器或衣物,按照正確的使用方法進行滅火;火勢兇猛,一時無法撲滅,有可能造成車輛爆炸的嚴重后果時,應設定警戒線,疏散周圍群眾遠離現場。同時報告消防、保險部門,保護現場。
(6)盜竊事故的應急處置。
運輸過程中或抵達目的地后發現現金或貨物被盜,駕駛員或隨車人員應就近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同時報告本單位領導;在公安人員到來之前保護好現場,公安機關現場勘查結束后,清點核對被盜現金或貨物數目,協助公安機關調查取證工作。
)搶劫事故的應急處置7(.。
運輸過程中發生搶劫事件時,駕駛員及隨車人員應保持冷靜,避免過激行為,伺機發出呼救信號或撥打110報警電話,在確保人身安全情況下,盡量拖延時間爭取救援。若搶劫行為已經發生,有人員傷亡應立即救助傷者,同時保護好犯罪現場,配合公安部門做好現場勘查工作,積極提供犯罪嫌疑人特征線索協助破案。
8、善后處置。
應急處置結束后,分公司車輛應急領導小組應立即組織人員清理事故現場,清點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調查事故(事件)發生原因,查找安全隱患、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整改措施,防止同類事故或連環事故發生,安撫傷員,穩定人心,迅速恢復正常狀態。對傷亡人員,要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做好善后工作。
9、保障措施。
(1)通訊保障。
確保值班電話暢通,及時更新內部、外部相關聯絡人員的移動和固定通訊號碼,節假日和夜間要公布和開通值班室電話。
(2)應急物品保障。
(1)利用宣傳板報、專題會議、培訓班等形式,宣傳機動車輛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做好預防工作的必要性,從而提高司乘人員的安全防范意識,切實做好應對機動車輛突發事故(事件)的思想、技.術和物質準備。
(2)定期開展應急處置培訓,讓每個干部職工明確自己在應急處置過程中的責任和任務,熟悉工作流程,提高應急快速反應能力、應急技能和自我保護能力。
(3)分公司每年組織一次《機動》演練,提高按《機動》程序開展應急處置的能力,確保機動車輛突發事故(事件)處置工作的順利展開。
二、附則(1)預案管理與更新。
《機動車輛預案》經分公司批準后,在分公司辦公系統網發布。機動車輛應急領導小組根據本預案實施后的具體情況,及時進行完善和修訂,保證《機動》的有效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2)獎懲與責任。
對在應急處置工作中表現突出或消除重大險情的應急處置人員給予獎勵;對機動車輛事故(事件)負有責任的相關部門和個人,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制定與解釋部門。
《機動》由分公司機動車輛應急領導小組制定并負責解釋。
(4)預案實施或生效時間。
《機動》經分公司批準后實施。
車輛交通應急預案(匯總14篇)篇十三
把保障公司員工生命安全和減少公司財產損失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建立科學、高效的應急工作機制,切實加強應急處置人員的安全防護,最大限度地減少機動車輛事故(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預防為主,平戰結合。
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把預防機動車輛事故(事件)作為應急工作的中心環節和主要任務,完善工作機制,運用信息化手段,加強預測、預警、預防工作。
(3)依法規范,果斷處置。
(4)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認真貫徹分級管理、分級響應、條塊結合為主的原則,把統一指揮和各部門分工負責緊密結合起來。
本預案規定了機動車輛事故(事件)應急的組織、程序、方法和要求,適用于公司系統機動車輛事故(事件)應急處置行動。
(1)應急領導機構和職責。
領導機構。
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
組長:綜合辦主任。
副組長:綜合辦副主任。
現場總指揮:由組長或副組長擔任。
成員:綜合辦、財務科、政工勞資科、生產科、質檢科、
倉儲科、基礎設施辦公室主要負責人。(2)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遵照“先救人后救物,局部服從大局”的原則,統一組織領導處置工作;制定事故處置措施,按規定上報事故情況;妥善做好傷亡人員安撫工作;配合相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通報事故情況。
組長:全面負責機動車輛事故(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及時召開會議,分析事態發展趨勢,適時調整處置措施;明確相關部門和人員的職責;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搶險救災工作情況。
情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
成員:服從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及時趕赴現場,參加處置工作。
(3)日常辦事機構及職責。
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分公司綜合辦,主任由綜合辦負責人兼任。
1)現場總指揮:現場總指揮是機動車輛應急領導小組根據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派出的進行現場應急處置的現場指揮人員,由機動車輛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擔任,全面負責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
2)現場總指揮職責:及時趕赴事故現場,迅速組織搶救傷員,維護現場秩序,保護國家財產;做好事故報警、傷亡人員處置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
機動車輛在行駛中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以及性質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機動車輛事故(事件),由分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報州局(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經省局應急指揮部批準同意后,啟動本預案。
(1)事故初期措施。
發生機動車輛事故(事件),駕駛員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發.生人員傷亡的,首先搶救受傷人員。
(2)事故報告。
發生機動車輛事故(事件)后,當事人應立即報告交警、保險部門和本單位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時,按程序在20分鐘內報告州局(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交警部門電話122或110;保險公司電話95518。
機動車輛事故(事件)報告內容:
1)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聯系電話、報告人;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財產損失的初步估計;3)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4)事故搶救處理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3)事故現場保護。
發生事故、對方當事人逃逸的,本單位當事人及隨車人員應記清對方車型和車牌號向交警部門舉報。
(1)重大機動車輛事故(事件)的處置。
組長或組長指定的現場總指揮及時趕赴事故現場,迅速主持應急處置工作,召集相關成員,制定處置措施,并隨時向領導小組通報情況。配合上級應急部門開展應急處置。
(2)人員傷亡事故的處置。
發生一般機動車輛事故(事件),如果沒有人員傷亡但有較大財產損失,則必須報警,在交警部門和保險公司人員到位勘查現場后,由交警指揮撤離現場,恢復交通。
(4)輕微機動車輛事故(事件)的處置。
機動車輛發生自燃事故后,駕駛員應立即將車輛靠邊停放,關閉發動機,迅速取出滅火器或衣物,按照正確的使用方法進行滅火;火勢兇猛,一時無法撲滅,有可能造成車輛爆炸的嚴重后果時,應設定警戒線,疏散周圍群眾遠離現場。同時報告消防、保險部門,保護現場。
(6)盜竊事故的應急處置。
運輸過程中或抵達目的地后發現現金或貨物被盜,駕駛員或隨車人員應就近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同時報告本單位領導;在公安人員到來之前保護好現場,公安機關現場勘查結束后,清點核對被盜現金或貨物數目,協助公安機關調查取證工作。
)搶劫事故的應急處置7(.。
運輸過程中發生搶劫事件時,駕駛員及隨車人員應保持冷靜,避免過激行為,伺機發出呼救信號或撥打110報警電話,在確保人身安全情況下,盡量拖延時間爭取救援。若搶劫行為已經發生,有人員傷亡應立即救助傷者,同時保護好犯罪現場,配合公安部門做好現場勘查工作,積極提供犯罪嫌疑人特征線索協助破案。
應急處置結束后,分公司車輛應急領導小組應立即組織人員清理事故現場,清點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調查事故(事件)發生原因,查找安全隱患、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整改措施,防止同類事故或連環事故發生,安撫傷員,穩定人心,迅速恢復正常狀態。對傷亡人員,要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做好善后工作。
(1)通訊保障。
確保值班電話暢通,及時更新內部、外部相關聯絡人員的移動和固定通訊號碼,節假日和夜間要公布和開通值班室電話。
(2)應急物品保障。
(1)利用宣傳板報、專題會議、培訓班等形式,宣傳機動車輛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做好預防工作的必要性,從而提高司乘人員的安全防范意識,切實做好應對機動車輛突發事故(事件)的思想、技.術和物質準備。
(2)定期開展應急處置培訓,讓每個干部職工明確自己在應急處置過程中的責任和任務,熟悉工作流程,提高應急快速反應能力、應急技能和自我保護能力。
(3)分公司每年組織一次《機動車輛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按《機動車輛應急預案》程序開展應急處置的能力,確保機動車輛突發事故(事件)處置工作的順利展開。
(1)預案管理與更新。
《機動車輛預案》經分公司批準后,在分公司辦公系統網發布。機動車輛應急領導小組根據本預案實施后的具體情況,及時進行完善和修訂,保證《機動車輛應急預案》的有效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2)獎懲與責任。
對在應急處置工作中表現突出或消除重大險情的應急處置人員給予獎勵;對機動車輛事故(事件)負有責任的相關部門和個人,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制定與解釋部門。
《機動車輛應急預案》由分公司機動車輛應急領導小組制定并負責解釋。
(4)預案實施或生效時間。
車輛交通應急預案(匯總14篇)篇十四
1.1事故類型:車輛傷害。
1.2危害程度分析:車輛傷害事故是人身傷亡多發的一個事故類型,車輛傷害事故根據其等級會造成不同程度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車輛被毀,甚至影響周邊居民生產生活。
2.2以人為本。險情處理應首先保證人身安全(包括救護人員和遇險人員);
2.3強化防護。迅速疏散無關人員,阻斷危險物質來源,防止次生事故發生。
3.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應急組織體系。
項目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體系由項目部行政主管領導和分管安。
全生產的領導與辦公室、工程部、設備部、物資部、安質環保部、財務部、施工單位應急組織機構的負責人組成。
3.2指揮機構及職責。
3.2.1指揮機構。
項目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由搶險組、救護組、疏導組、保障組、善后組、調查組和現場應急組織機構組成。
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安質環保部,值班電話:xxx。項目部事故應急自救辦公室應設在辦公室,明確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和固定電話。
搶險組:安質部和工程部、設備部、物資部組成。救護組:由安質環保部負責人和事故所在地醫療機構組成。疏導組:由安質環保部負責人和部門人員組成。
保障組:由辦公室、工程部、設備部、物資部、財務部負責人組成必要時邀請技術專家參加。
善后組:項目辦公室、計劃部、財務部負責人組成。調查組:由工程部、設備部、物資部負責人組成。現場應急組織機構:由現場有關人員組成。
3.2.2項目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職責a總指揮的職責:
a貫徹國家、地方、行業等上級有關安全應急管理的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程;
b組織實施單位應急預案,掌握單位事故災害及險情情況,解決應急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d確保應急資源配備投入到位,組織項目總體應急演練,指揮項目總的應急行動。
b副總指揮的職責:
a協助總指揮開展應急指揮工作,總指揮不在位時,代行其職責;
b組織編制應急預案,監督落實項目應急行動程序,督促檢查主管部門搞好培訓、演習;
c進入應急狀態時,負責事故現場指揮,并根據險情發展情況,提出改進措施;
d組織指揮恢復現場車輛通行。c應急辦公室職責:
a及時向總指揮報告車輛傷害事故情況;
b負責項目部車輛傷害事故應急處置所需資源的統一調配,傳達應急各項指令;根據總指揮指令負責向當地人民政府(相關單位)應急機構報告險情及信息溝通。
d搶險組職責:
實施應急處置時,將車輛傷害受傷人員迅速撤離危險地帶,根據現場情況,適時調整并調集人員、設備搜救被困人員。
e救護組職責:
負責現場傷員的醫療搶救工作,根據傷員受傷程度做好轉移工作。f疏導組職責:
維護現場,對車輛傷害事故現場進行有效的保護隔離。
g保障組職責:
負責應急救援方案的制訂,并保證應急處置的通訊暢通、物資、設備和資金及時到位及后勤保障。
h善后組職責:
妥善安置傷亡人員和接待傷亡人員的家屬,按有關規定做好理賠工作。
i調查組職責:
收集事故資料,掌握事故情況,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責任并提出相應處理意見,提出防止事故重復發生的意見和建議,寫出應急處置報告并做好相關工作的移交。
4.預防與預警4.1危險源監控。
4.1.1依據行業規定,制定車輛安全行車管理制度,監督檢查落實情況。
4.1.2購置合格車輛。平時檢查和定期檢查相結合,使用前保證車輛狀況良好,對不符合要求的及時整改。
4.1.3經常對司機進行道路安全交通法律、法規的教育,廣泛宣傳道路交通事故的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的常識,提高自我防護能力。
4.2預警行動。
發現有車輛傷害事故或即將發生車輛傷害事故,現場目擊人員必須保持頭腦冷靜,切忌驚慌失措,立即采取救援措施,切忌等靠,及時向應急自救小組報告現場情況。
5.信息報告程序5.1報警程序。
當現場人員(值班人員)發現車輛傷害事故時,應及時報告現場應急自救領導小組辦公室,應急自救領導小組辦公室馬上召集應急領導小組成員,核實報告信息,啟動應急響應。應急領導小組成員應訊速趕赴車輛傷害事故現場,視車輛傷害事故的嚴重程度,組織實施救援,并決定是否需要增加救援(包括向當地政府及附近有救助能力的單位)。同時應急自救領導小組根據車輛傷害程度決定報告上級部門或當地政府。
5.2報警系統。
5.2.1當發生一般車輛傷害事故時,乘車隨行人員及時將發生事故的時間、危害程度、危及的人員、目前采取搶救、控制擴大蔓延的主要措施,向本級應急自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辦公室將情況記錄后,向上一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
5.2.2當發生較大或重大車輛傷害事故時,乘車隨行人員應隨時將發生事故的時間、危害程度、危及的人員、目前采取搶救、控制擴大蔓延的主要措施向本級應急自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辦公室將情況記錄后,向上一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必要時向當地政府及附近有救助能力的單位報告。
5.3報警方式:當發生車輛傷害事故后,乘車隨行人員用可靠通訊工具向應急自救領導小組報告事故發生情況及進展狀況(包括當地政府)。
5.4項目部設24小時應急救援值班電話,明確值班人員。